花岗岩砖 人造花岗石招标公告(中交四航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2024)
设备物资名称
设备物资说明
数量
单位
人造花岗石
300mm*300mm*30mm
2458.19
平方米
人造花岗石
760mm*95mm*30mm
102.6
平方米
人造花岗石
200mm*300mm*30mm
281.04
平方米
人造花岗石
690mm*300mm*30mm
199.57
平方米
人造花岗石
150mm*300mm*30mm
20.08
平方米
人造花岗石
400mm*300mm*30mm
514.94
平方米
人造花岗石
正梯形上底30mm,下底160mm,高340mm,厚30mm
95.66
平方米
人造花岗石
正三角形13mm*340mm*30mm
16.12
平方米
人造花岗石
600mm*300mm*30mm
1565.57
平方米
人造花岗石
760mm*380mm*30mm
434.76
平方米
人造花岗石
300mm*300mm*30mm
782.78
平方米
人造花岗石
300mm*300mm*30mm
75.62
平方米
附件下载
槎神大道1标项目花岗岩砖 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槎神大道1标项目 招标人为 中交四航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 来自 工程资金 ,出资比例为 8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花岗岩砖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槎神大道(鸦岗大道—北太路)工程南起白云区鸦岗大道,路线向北跨越白云湖引水渠、流溪河后,分别与规划五路、永石路、白云四线相交,然后下穿现状广珠铁路,向北与站场南二路、站场南一路、白云五线、站场中路相交,终点与北太路平交,全长约7.7km。道路规划为城市主干路,红线宽度为60m,双向10车道。沿线设置双向8车道流溪河特大桥1座、4座跨涌桥、1条被交道路主线隧道及2条隧道形式匝道。
1.1. 招标内容:花岗岩砖6546.93平方米 ,不分包件。
1.2. 交货地点: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田心村田心路金围东路276号槎神大道项目施工现场指定地点。
1.3供货期限:暂定2024年12月至2025年12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相关 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 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 11 时至 2024 年 12 月 21 日 15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4.3.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3.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2 月 26 日 17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交四航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采购部
地 址: 广州市白云区鹤瑞路83号中交白云大厦
邮 编:
联 系 人: 彭伟强
电 话: 15914458542
传 真: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琴湾支行
账 号: 44001430415052500664
2024 年 12 月 16 日
中交四航局(鸦岗大道-北太路)第1标段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花岗岩砖采购招标文件招标编号:CSDD-C2-2024-12-001招标人:中交四航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12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9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2第三章评标办法32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6第五章供货要求46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7第1章招标公告中交四航局(鸦岗大道-北太路)第1标段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花岗岩砖采购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中交四航局(鸦岗大道-北太路)第1标段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投资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的花岗岩砖采购已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1.项目概况:槎神大道(鸦岗大道—北太路)工程南起白云区鸦岗大道,路线向北跨越白云湖引水渠、流溪河后,分别与规划五路、永石路、白云四线相交,然后下穿现状广珠铁路,向北与站场南二路、站场南一路、白云五线、站场中路相交,终点与北太路平交,全长约7.7km。道路规划为城市主干路,红线宽度为60m,双向10车道。沿线设置双向8车道流溪河特大桥1座、4座跨涌桥、1条被交道路主线隧道及2条隧道形式匝道。2.2.2.招标内容:花岗岩砖6546.93平方米,不分包件。2.3.3.交货地点: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田心村田心路金围东路276号槎神大道项目施工现场指定地点。2.4.4.供货期限:暂定2024年12月至2025年12月3.投标人资格要求3.1.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的生产许可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3.2.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生产/供应本采购项目的相应资质。3.3.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3.4.4.供应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两年内同类工程项目的供应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5.5.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并提供证明。3.6.6.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包含对制造商的资质要求,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包含对投标材料的业绩要求。3.7.7.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投标人未被纳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截图);被列入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合作单位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的不得参与投标。3.8.8.其他要求3.8.8.1.1.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8.8.2.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3.8.8.3.3.3.近三年发生如生产安全事故,环保事故、员工职业健康问题等被有关部门进行行政处罚或有异常信用记录的,应提供书面分析改进报告。(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及其他处罚措施。)4.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即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不进入评标环节。5.招标文件的获取1.5.1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4年12月17日15时00分前登录中交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sp.iccec.cn/)完成供应商注册并报名参与,未注册成功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投标。1.5.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凡有意参加(报名成功)的投标者,于2024年12月12日15时00分至2024年12月17日15时00分通过登录中交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sp.iccec.cn/)报名参与并按要求购买标书。1.5.3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1.5.4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1.5.5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中交四航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1.5.6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不收取售标费用。6.投标文件的递交6.1.1.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线上递交时间为:2024年12月12日下午15:00至2024年12月17日下午15:006.2.2.投标文件递交平台为中交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sp.iccec.cn/)。上传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7日下午15:00。6.3.3.投标人在线上投标时须将编制好的投标文件正本签字并逐页盖章后扫描成PDF格式上传到中交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时递交和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交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sp.iccec.cn/)上发布。8.监督机构监督单位:中交四航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纪委办联系人:张宇鹏电话:020-835301109.联系方式招标人:中交四航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采购部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鹤瑞路83号中交白云大厦联系人:彭伟强电话:15914458542中交四航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12月12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编号招标编号: CSDD-C2-2024-12-0011.1.3招标人名称:中交四航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采购部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鹤瑞路83号中交白云大厦联系人:彭伟强电话:159144585421.1.4招标组织机构名称:中交四航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采购部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鹤瑞路83号中交白云大厦联系人:彭伟强电话:159144585421.1.5项目名称中交四航局(鸦岗大道-北太路)第1标段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1.3.1招标内容花岗岩砖6546.93平方米, 不分包件。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交付地点:详见招标公告供货期限:详见招标告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物资生产供应能力营业范围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资质要求:详见招标公告生产能力要求:详见招标公告供应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财务能力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履约信用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9.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1.11偏离√不允许□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以编号的补遗书形式发布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内容,补遗书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线上平台投标结束时间前三天。2.2.2招标人发布招标文件澄清截止时间:线上平台投标结束时间前三天。文件发送方式:中交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sp.iccec.cn/)发布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截止时间:收到澄清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文件发送方式:中交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sp.iccec.cn/)发布2.3.1招标人修改招标文件截止时间:线上平台投标结束时间前三天。文件发送方式:中交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sp.iccec.cn/)发布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截止时间:收到澄清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文件发送方式:中交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sp.iccec.cn/)发布 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1.招标人发布的招标文件澄清内容2.招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内容3.3.1投标有效期90天3.2.4最高投标限价√无□有,最高限价(单价)见第二章相关条款3.4.1投标保证金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要求,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的金额: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21年至2023年3.5.3近年类似项目服务业绩表的年份要求2021年至2023年3.5.4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2021年至2023年3.5.5其他资格内容要求详见招标公告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3.7.3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章3.7.3投标文件电子版电子版投标文件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制作(纸质投标文件签字盖章后彩色扫描为PDF文件)。3.7.3纸质版投标文件要求无,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4.1投标文件密封要求以扫描件PDF格式上传投标文件到指定网址。4.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将制作好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交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sp.iccec.cn/)5.1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平台。5.2开标程序按系统设置的程序开标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从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评标专家库中抽选,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以上单数(含5人)6.3.1计算机辅助评标是否施行计算机辅助评标:□否☑是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推荐的中标候选人:1-3家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发布。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7.6.1履约保证金☑无□ 需按中标合同额的5%缴纳履约担保。缴纳方式为: (1)现金缴纳。(2)提供见索即付不可撤销的银行保函。(3)从第一期货款中一次性扣除。分批次服务的从第一期货款扣除,不足部分从后面期数货款中补足。7.6.2质量保证金□ 无质量保证金。☑ 质量保证期:货到工地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 3月。☑ 质量保证金为结算金额的3%,在每批次结算款中扣除,不计利息。7.7合同签订符合第二章合同授予7.7规定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招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文件或资料1.总则1.1.1.项目概况1.1.1.1.1.1.项目概况:见招标公告。1.1.1.2.2.2.招标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3.3.3.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4.4.4.招标组织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5.5.5.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1.3.3.招标内容、技术要求、计划交货期和交货地点1.3.3.1.1.1.招标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允许拆包投标。1.3.3.2.2.2.招标的技术要求:详见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3.3.3.3.3.本次招标计划交货期和交货地点:见第五章供货要求。1.4.4.投标人资格要求1.4.4.1.1.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营业范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生产能力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供应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财务能力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履约信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包含对制造商的资质要求,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包含对投标材料的业绩要求。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1.4.4.2.2.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1.4.4.3.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董监高关联关系的;(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17)被列入中交集团黑名单系统的投标人,禁止期内不得参与对应层级及下属招标人的招标活动。(1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9.投标预备会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召开投标预备会。1.10.10.响应和偏差1.10.10.4.4.4.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0.10.5.5.5.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物资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相关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1.10.10.6.6.6.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1.10.10.7.7.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1.10.10.8.8.8.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1.11.11.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1.11.11.1.1.1.告知书黑名单惩戒规定:对集团及公司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内的市场主体施行“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惩戒,在全集团及公司、全业务领域实施全面禁入或者重点监管措施。1.11.11.2.2.2.情形认定依据不同失信事实及造成的影响等因素,将有关市场主体,分别列入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情形认定具体如下:(一)不廉洁行为1.贿赂公司人员或其亲属、特定关系人。2.向公司人员或其亲属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3.支付、报销应由公司人员或其亲属个人支付的费用。4.利用资源为公司人员或其亲属投资入股、个人借款、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5.为公司人员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6.为公司人员安排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7.为公司人员或其亲属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8.允许公司人员或其亲属、特定关系人在合作商企业中投资、担任重要职务及相关联业务职务。9.其他造成公司人员受到法律、法规处罚或党纪处分、公司处罚的行为。10.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定等其他不廉洁行为。(二)不诚信行为1.围标、串标,哄抬价格。2.以他人名义进行投标、竞价或者以提供虚假资质、材料等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中选)。3.中标后拒不签订合同或者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合同(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4.违反合同约定进行分包、转包。5.履行合同过程中,以停工、阻工等手段,恶意勒索、敲诈,以达到调增合同价格或获得补偿的目的。6.因违法违规或产品问题引发安全质量环保事故(事件),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7.遭项目投诉并承担主要责任。8.捏造、歪曲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对公司及所属单位恶意发起诉讼、仲裁。9.拒不听从工作人员劝导,恶意采取《信访工作条例》(2022年5月1日起实施)第26条中任一行为,且经核实其上访动机不良、诉求严重不合理不合法,属于“以闹求解决”获取不当利益的。10.其它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有关规定等其他不诚信行为。(三)其他情形1.被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被行政机关生效文书认定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2.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名录的。3.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4.上级或者其他单位有关公函认定存在不廉洁行为或者重大失信行为的。5.公司诚信廉洁共建共享合作单位提供的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1.11.11.3.3.3.惩戒措施被列入黑名单的,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在公司范围内实施1年、3年或永久禁入惩戒。禁入有效期内一律不得参加投标等生产经营活动;第二次被列入公司黑名单的,永久禁入。被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由使用单位给予约谈、警告和责令整改等处罚,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予以重点监管,可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设定整改有效期,整改期内一律不得参加新的投标、采购等生产经营活动。在整改期限内未能有效整改或者被三家单位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列入黑名单。1.11.11.4.4.4.修复机制对禁入或整改期限结束,并在期限内完成整改、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并承诺今后严格遵守公司信用管理制度的有关市场主体,可按程序完成信用修复。1.11.11.5.5.5.信用承诺书根据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合作单位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管理办法,投标人需提供信用承诺书,如下:信用承诺书(样本)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供应商(分包商、服务商等)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一)提交的所有信息,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并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二)及时更新本单位信息,并对所提供信息的有效性负责。(三)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项目单位提前告知的管理要求,开展交易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四)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不发生弄虚作假、围标串标、恶意投诉、行贿、干扰交易活动等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自觉维护项目交易的良好秩序。(五)守合同、重信用,诚信履约,自觉接受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六)自愿接受政府部门、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依法依规的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自愿接受政府部门、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依法依规给予的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七)已认可并遵守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关于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惩戒以及诚信廉洁共建共享等相关规定。(八)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项目团队中无中交集团员工及其亲属(投标单位属于中交集团下属企业除外)。(九)对项目单位的让利应放在明处,不得与项目单位员工就合同的谈判、签订、履行及违约责任追究等事项进行私下交涉。不得以回扣、酬金、佣金、奖励、津贴、兼职工资等名目,将让利转给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不报销、不支付应由项目单位员工个人支付的费用;不提供交通工具、通信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不向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提供财物或者输送利益。不邮寄、赠送可能影响公平交易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有价证券、股权、股票、债券、其他金融产品、土特产、支付凭证、预付卡、电子红包礼券、房屋、车辆、古董等;不提供可能影响公平交易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得为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不得为其就业、出国、旅游度假、婚丧嫁娶、子女上学、职务晋升、工作安排、购买或装修房屋、投资入股或者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不得以各种理由提供借款或者房屋和车辆借用;不得以慈善公益捐赠、社会责任费用等名目,变相提供商业贿赂。不得向项目单位员工打听涉及中交集团、项目单位的商业秘密;在中交集团、项目单位进行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调查时,有义务配合并提供证据材料。其他廉洁要求(各单位自行增加)。(十)本人已认真阅读和认可上述承诺,并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法定代表人签名:单位名称(盖章)年月日2.招标文件2.1.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供货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7)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告知书;(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根据本章第1.9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2.1.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3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2.3.3.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2.4.4.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3.3.招标文件的修改2.3.3.1.1.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可以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发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3日,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3.2.2.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4.4.对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1天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3.投标文件3.1.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1.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商务和技术偏差表(4)分项报价表(5)资格审查资料;(6)投标物资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7)技术支持资料;(8)相关服务计划;(9)信用承诺书;(10)联合体协议书(11)投标保证金(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1.1.2.2.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10)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1.1.3.3.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11)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3.2.2.投标报价3.2.2.1.1.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3.2.2.2.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2.3.3.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2.4.4.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2.5.5.5.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3.2.2.6.6.6.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3.投标有效期3.3.3.1.1.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3.3.3.2.2.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4.投标保证金3.4.4.1.1.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4.2.2.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4.3.3.3.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支票形式递交的,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4.4.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5.5.资格审查资料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3.5.5.5.5.5.“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及其制造商(适用于代理经销商投标的情形)资格或者资质证书副本和投标材料检验或认证等材料的扫描件:(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扫描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2)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扫描件。3.5.5.6.6.6.“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3.5.5.7.7.7.“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5.8.8.8.“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服务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5.9.9.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4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6.6.备选投标方案3.6.6.1.1.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6.2.2.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6.3.3.3.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7.7.投标文件的编制3.7.7.1.1.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版式用A4纸(附图、附表除外),文字用中文简体。所有文字、图表必须清晰可辨。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文件应按本章第3.1.1项的顺序,连续页码进行编制。3.7.7.2.2.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交货期、交货地点、投标有效期、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内容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7.3.3.3.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4.1.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以扫描件PDF格式上传投标文件到指定网址。4.2.2.投标文件的递交4.2.2.1.1.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4.2.2.2.2.2.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中交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4.2.2.3.3.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2.4.4.4.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即时向投标人提示投标成功。4.2.2.5.5.5.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4.3.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3.1.1.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通知招标人。4.3.3.2.2.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4.3.3.3.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3.4.4.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相关规定进行编制、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公开开标。5.2.2.开标程序按系统设置的程序开标。5.3.3.开标异议系统上填写的报价金额须与盖章扫描件上的金额一致,若不一致,以电子报价表的金额为准,投标人不得有异议。6.评标6.1.1.评标委员会6.1.1.1.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组织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1.2.2.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人员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1.1.3.3.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3.评标6.3.3.1.1.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3.2.2.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合同授予7.1.1.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7.2.2.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3.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4.4.定标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7.5.5.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6.6.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7.6.1履约保证金7.6.6.0.1.1.1.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7.6.6.0.2.2.2.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6.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6.2质量保证金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质量保证金条件向招标人提交质量保证金。7.7.7.签订合同7.7.7.1.1.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7.7.2.2.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7.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7.8.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7.8.8.1.1.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7.8.8.2.2.2.不再招标按7.8.1规定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报有关部门备案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或者有2家合格投标人时,对此2家进行开标和评标。8.纪律和监督8.1.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3.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4.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5.5.投诉8.5.5.1.1.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8.5.5.2.2.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件一:开标记录表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物资名称包件号)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评标委员会招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附件三: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项目名称)(物资名称)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如下:12………….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附件四: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名称):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物资名称、包件号)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价:元。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合同。特此通知。招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中标结果通知书(未中标人名称):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物资名称、包件号)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中标价:元。感谢你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招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附件六:确认通知确认通知(招标人名称):我方已接到你方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物资名称、包件号)招标关于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特此确认。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1评标方法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评标委员会按照经评审的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2.1初步评审2.1.1形式评审 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2.1.1形式评审 标准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 字或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 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 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2.1.1形式评审 标准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2.1.1形式评审 标准联合体投标人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 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2.1.1形式评审 标准备选投标方案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 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2.1.2资格评审 标准营业范围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2.1.2资格评审 标准资质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2.1.2资格评审 标准生产能力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2.1.2资格评审 标准供应业绩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2.1.2资格评审 标准财务能力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2.1.2资格评审 标准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2.1.2资格评审 标准履约信用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2.1.2资格评审 标准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2.1.3响应性评 审标准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2.1.3响应性评 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2.1.3响应性评 审标准交货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2.1.3响应性评 审标准交货地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2.1.3响应性评 审标准质量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4 项规定2.1.3响应性评 审标准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2.1.3响应性评 审标准投标材料及相关服务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2.2详细评审标准权利义务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0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2.2详细评审标准评标价确定方法评标价=系统报价1.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本章评标前附表的规定进行评审,并按照经评审的投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招标人不承诺最低价中标。经评审的投标价相等时,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2.评审标准2.1.1.初步评审标准2.1.1.1.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1.2.2.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1.3.3.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1.初步评审3.1.1.1.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1.1.2.2.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3.1.1.3.3.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3.2.2.详细评审3.2.2.4.4.4.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1款规定的量化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并编制“标价比较表”。3.2.2.5.5.5.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3.3.3.投标文件的澄清3.3.3.1.1.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3.2.2.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4.评标结果3.4.4.1.1.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3.4.4.2.2.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花岗岩砖买卖合同合同编号:买方:中交四航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卖方:(以下简称“乙方”)甲方因中交四航局(鸦岗大道-北太路)第1标段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工程的施工需要,现向乙方购买花岗岩砖。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保障合同的顺利实施,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在双方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遵照执行。第一条:标的序号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暂定数量不含税单价税额含税综合单价(元)含税金额(元)备注1花岗岩砖23合 计1、除本合同其它条款另有规定外,本合同含税综合单价包含了一切税费,包括且不限于增值税、资源税等,以及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装车、(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证期内保证服务与备用物件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2、本合同含税综合单价已包含的增值税,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增值税税率调整,除不含税单价保持不变外,相应调整增值税率变动后未交付部分货物的税额及含税综合单价。3、本合同采用固定单价结算方式。结算方式详见第十条。4、具体数量:根据甲方的需求计划,经甲方实际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第二条质量要求、技术标准1、质量标准: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F50-2011)及现行的相关标准。若上述标准国家(行业)重新颁布,按新标准执行。同时还须满足甲方施工现场对加工尺寸的要求。2、特殊要求:(1)乙方除严格遵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外,所供货物尚须满足甲方工程施工生产的要求。若工程建设单位、监理及设计单位认为所供货物不能满足甲方施工生产要求时,乙方应予以清理出场并重新供应。第三条包装1、包装方式及要求:由乙方负责包装加固设计及实施,包装要有适合长途运输和多次搬运、装卸的坚固包装,由于包装不合格造成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变形、破损、散失,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乙方应根据货物特点,按需要采取防潮、防霉、防锈、防腐等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情况下安全运抵现场。包装加固费用由乙方承担。2、乙方所交付的货物要有适合长途运输和多次搬运、装卸的坚固包装,不能造成运输过程中箱件破损、散失。并应按货物特点,按需要分别加上防潮、防霉、防锈、防腐蚀等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情况下安全运抵现场。3、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包括所包装货物的名称、数量、详细装箱单、合格证各一份。4、凡由于乙方包装或保管不善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时,不论在何时何地发现,一经证实,乙方应负责及时修理、更换或赔偿。5、包装物回收:无。第四条运输及风险承担1、乙方负责将所供货物运送到本合同约定的交付地点,交付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指定收货人,并经甲方指定收货人签字确认后方视为乙方交付。2、乙方应承担货物交付前所造成的一切安全、环保、侵权责任以及货物交付前所发生货物毁损、灭失等明示或暗示的风险责任。3、货物交付后的毁损、灭失风险由甲方承担,但风险的转移不影响违约责任和货物侵权责任的主张,以及乙方对货物质量应承担的责任。第五条交付时间、地点、收货人1、交付时间:暂定2024年12月至2025年12月。第一批次需用时间及数量由甲方提前10天通知乙方,以后甲方每月25日前书面向乙方提供下月度货物的需用计划,具体需用时间及数量由甲方提前10天以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乙方。2、交付地点: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田心村田心路金围东路276号槎神大道项目施工现场指定地点3、甲方收货人:彭伟强,联系方式:15914458542,电子邮箱:1578976547@qq.com;乙方联系人:,联系方式:,电子邮箱:。4、货物运至交付地点后,由乙方负责卸车并承担卸车费用,并按照甲方的要求分类堆码整齐。双方根据合同的规定办理验收及交付手续,经双方共同签字确认。第六条验收1、货物交付前,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要求,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重量)作准确、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货物出厂质量合格证、检验证、数量证明等有关文件,证明货物与合同规定相符。2、甲方在收到乙方的交货通知后,即根据合同的规定组织双方及有关方予以验收。乙方保证不因设备材料和工艺方面的缺陷、设计不完善而导致达不到本合同规定的要求。3、数量验收:以甲方现场实际验收数量为验收依据。若乙方对甲方现场验收数量有异议可要求进行复称,由双方共同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复称,复称数量在国家标准正负3‰范围内时,以该复称结果为准,复称费由乙方承担;但若复称数量超出国家标准正负3‰时,以该复称结果为准,复称费由甲方承担。4、质量验收:以双方在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为验收依据,经甲方或工程建设单位、监理、设计单位等验收认定为不合格时,则甲方予以拒收。若乙方对甲方的验收结果存在异议,则乙方应及时要求甲方一同取样送有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复检。复检合格,甲方予以接收,复检费由甲方承担;若复检不合格,甲方拒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且复检费及由此造成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本合同所供标的物若有从物时,除非本合同其它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应随标的物一并交付、验收。第七条异议的时间、方式及换货1、甲方对货物的现场验收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货物质量责任。如甲方在使用中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和数量不符合规定或约定,在妥善保管货物的同时,有权在质量保证期内,向乙方提出异议;在异议期间,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对货物质量等异议的提出,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货物质量责任及侵权责任。2、乙方在接到甲方的异议后,应在2日内负责处理。若乙方对甲方的异议有异议的,应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第4点的约定进行复检。3、交货验收完毕后7天内甲方因对标的物的规格、型号、颜色等需求发生变化而提出换货要求,在包装完好且没有损坏的情况下,甲方可凭合同要求乙方办理换货手续。第八条履约保证金本合同不设立履约保证金。第九条质量保证1、期限:本合同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3个月,自双方验收签认之日起计。2、质量保证金:☑本合同货物的保证金为货款的3%,由甲方在支付给乙方的每一笔货款中扣除。质量保期满,甲方在20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质量保证金(该保修金不计利息),如发生纠纷(无论该纠纷的原告是甲方还是乙方),待纠纷解决后30个工作日内付清。□本合同不收取质量保证金。3、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由于任何原因被证实货物有缺陷(除甲方人为原因造成外),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了不合格的材料,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修理、更换或退货,并向甲方赔偿损失。第十条结算及支付1、价款的结算依据:甲方实际验收合格的数量及合同约定的单价(分批次供货的,每月25日结算上月20日至本月20日的经甲方验收合格的货物)。。2、价款支付方式:转账、电汇、银行承兑汇票、供应链融资方式。3、价款支付比例和时间:经甲方验收合格且结算后30天内,支付(当期)货款的97%,剩余3%待质量保证期满后30天内支付。4、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在交货后5天内,提供经甲方认可的本合同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在任何情况下,乙方应无条件开具合同货款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票信息如下:单位名称:中交四航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401011904321887地址、电话:广州市白云区鹤瑞路83号;电话:020-83530329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琴湾支行账号:440014304150525006645、乙方必须保证对甲方交易事项诚信报税,乙方向甲方提交与交易事项对应发票(加盖乙方单位发票专用章),并且保证对该发票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因乙方提供的发票不符合税务部门的规定而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无限期承担全额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因乙方发票问题导致甲方补交税款、支付相关滞纳金或税务罚款。6、乙方收款账户信息开户行:账户名:账号:第十一条通知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通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电邮、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甲方:收件人:联系电话:电子邮件:乙方:收件人:联系电话:电子邮件: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解除1、经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解除合同,但任何变更或解除均应以书面的形式进行。2、乙方分批交付货物,其中有批次货物交付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就该批次及以后批次的货物行使合同解除权。如甲方认为某批次货物不符合本合同约定导致所有货物不能满足工程施工需要时,则甲方有权对所有货物行使合同解除权。第十三条违约责任1、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所交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应按质论价;甲方不同意利用的,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负责退换或修理,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2)乙方因货物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物的差价部分。因包装不当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3)若乙方逾期交货的,则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万分之五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如逾期超过15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同时乙方按逾期货物货款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如出现二次以上供货拖延时甲方有权发出书面警告要求乙方及时改进,如甲方发出书面警告后乙方仍未能按要求改进,则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所交纳履约保证金及质量保证金(如有);如乙方出现三次供货不及,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4)乙方提前交付货物、多交货物,如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约定,乙方应支付甲方货物寄存期间甲方因此而支出的实际费用,寄存期间货物的毁损灭失责任由乙方承担。(5)若因乙方将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由乙方负责运到合同约定交货地;若乙方不及时运送或需要甲方协助将货物运到合同约定指定交货地的,乙方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实际合理费用,货物在运输途中直至到达合同约定指定交货地之前的风险概由乙方承担。(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转让合同权利或义务的,乙方应按照合同价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7)如乙方对提供给甲方的货物可以远程控制的,在任何情况下,乙方都不能对该货物进行远程锁机。因乙方远程锁机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权按照合同总额的20%向乙方收取违约金,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2、甲方违约责任:甲方逾期付款的,甲方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乙方支付逾期货款违约金;分批次交货和付款的,中间批次逾期付款不计违约金,违约金以从最后一期货款支付期限届满之日起以累计总欠款金额为基数开始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第十四条声明和保证1、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2、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第十五条知识产权保护乙方承诺所供货物未侵犯任何国家或企业、个人的知识产权,并保障甲方免予承受因侵犯任何知识产权而遭受的诉讼、仲裁、索赔或其它经济损失,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法律责任,乙方需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甲方被他人起诉或甲方起诉乙方所需承担或发生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等全部费用和损失。第十六条不可抗力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本合同义务,则本合同义务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向另一方提供关于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3、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第十七条争议解决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时,双方均有权向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八条其他事项1、本合同对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未经一方预先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擅自全部或部分转让本合同所规定的双方各自的权利或义务。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十九条效力与份数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双方履约完毕、无任何遗留问题后终止。2、本合同一式份,由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签约地点:广州市白云区鹤瑞路83号中交白云大厦附件合规保护标准条款双方同意,本合规保护标准条款构成双方之间订立的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双方应共同遵守。一、公务人员的定义(一)政府的官员、雇员、代表以及代表政府或者经公共权力授权行使权力的公司、组织或个人;(二)国际组织的官员、雇员和代表;(三)行使公共权力的政治组织的官员、雇员、代表,或皇室成员;(四)公共企业(政府直接或间接控制或施加决定性影响力的企业)的官员及雇员。二、遵守反腐败法律(一)乙方在此声明、保证及承诺,与本协议项下进行的活动或交易相关的乙方及乙方的关联公司、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代理、顾问、承包商、受托人、最终受益人和股东,及所有直接或间接代表乙方行事的个人及相关方,过去未曾、将来亦不会违反,或致使甲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关于打击国际商业交易中行贿外国公职人员行为的公约》,及业务所在国的反腐败、反欺诈、反串谋及公平竞争法律、法规及规则等(合称“反腐败法律”)。(二)乙方特此声明、保证及承诺:乙方及乙方关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代理、顾问、承包商、受托人、最终受益人和股东,及所有代表乙方行事的个人及相关方,过去未曾、将来亦不会发生以下行为:1、为如下目的给予或承诺给予公务人员、个人或实体任何利益:(1)不当影响公务人员的行为或决定;(2)诱使公务人员违反其法定职责从而作为或不作为;(3)诱使公务人员直接通过其个人影响力,或通过其对国内外政府或政府部门的影响力,影响该政府或政府部门的行为或决定;(4)协助甲方或甲方关联方不当获得或保持商业机会或使其获得不当优势。2、为如下目的给予或承诺给予个人任何利益,无论其是否为公务人员:(1)意图使该个人不当履行其应尽的职责或义务;(2)知悉或相信该个人接受利益即构成不当履行其应尽的职责或义务。三、持续义务乙方在此声明并保证:乙方和乙方的关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代理、顾问、承包商、受托人、最终受益人和股东,及所有代表乙方行事的个人及相关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均会遵守反腐败法律的相关规定。四、公务人员参与除已向甲方披露的情形外,乙方现有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最终受益人股东(不包括上市公司的股东)均非公务人员,其直系亲属亦均非公务人员;若发现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最终受益人或股东成为公务人员时,乙方应在合理时间内通知甲方。五、无私设资金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不会因为接受反腐败法律所禁止的支付,或为便利从事反腐败法律所禁止的其他行为,而设立或保有秘密或账外资金、账户或资产,无论其是否与本协议下拟进行的交易相关。六、合规声明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每满一年之前30天内,乙方应提供其遵守反腐败法律的年度合规证明。七、赔偿乙方承诺:甲方及其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及股东不承担由于乙方违反本附件项下反腐败陈述、保证与承诺而造成的损失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罚金、赔偿金或上述个人或相关方的经济损失。八、终止权根据可靠消息,包括但不限于乙方陈述或有正当来源的新闻报道,如甲方认为乙方已实质性违反其在本附件中关于遵守反腐败法律的相关陈述、保证与承诺,则视为乙方实质性违反本协议。无论乙方是否因为违反反腐败法律而获罪或受到其他处罚,甲方都有权终止本协议,且无须为此承担违约金或对乙方进行赔偿。九、审核权乙方应保留所有必要记录以证明其遵守本合规保护标准条款规定。乙方同意,经甲方事先通知,甲方或甲方指派的审计事务所可查阅或审核乙方与本协议履行相关的会计账簿和记录。甲方及其指派的审计事务所对前述会计账簿和记录的查阅或审核应严格限于本协议所述工作范围,且仅为合规审核目的。本条所列审核费用由甲方承担。十、费用乙方履行本合规保护标准条款项下义务所产生的成本及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事先同意承担的除外。十一、调查通知乙方同意,如发现其因与本协议相关的行为正被执法或监管机关、政府机构、国际组织、证券交易所或非政府组织调查,应立即通知甲方;此外,如乙方发现其因违反反腐败法律而正被执法或监管机关、政府机构、国际组织、证券交易所或非政府组织调查,无论被调查行为是否与本协议相关,应立即通知甲方。咨询举报热线:020-83530312咨询举报邮箱:b016@cccc4.com附履约保函格式不可撤销履约保函(贵方/受益人):鉴于贵方与公司(下称“乙方”)于年月日签订了编号为的《合同》(下称“主合同”),为了保证乙方全面、充分履行其在合同项下的义务,我行愿意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就乙方全面履行与贵方订立的主合同,向贵方提供履约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整(¥元)。2、担保有效期自贵方与乙方的主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履约完毕且质量保证期满之日为止。3、书面索赔通知必须在上述保证期限内送达我行,否则我行在该保函项下的责任自动解除。4、本保函见索即付,即在本保函担保的保证期间内,我方在收到贵方提出索赔的书面通知之日起7天内,不争辩、不挑剔、无条件、不可撤销地支付索赔款,直至本保证担保的最高担保金额,且无须贵方出具证明或陈述理由。5、本保函为独立保函,即我行在本保函项下对贵方承担的义务和责任是完全独立的,担保合同的效力不受主合同效力的影响,担保合同不因主合同的无效而无效。我行同意在贵方和乙方之间的合同条款、合同项下,即使工程或合同文件发生变化、补充或修改,我行承担本保函的责任也不改变。6、本保函不可撤销,即在保函有效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撤销。担保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电话:年月日第5章供货要求(中交四航局(鸦岗大道-北太路)第1标段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1.物资需求一览表序号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计量单位数量交付地点交货时间备注1花岗岩砖300mm*300mm*30mm㎡75.622花岗岩砖200mm*300mm*30mm㎡281.043花岗岩砖正三角形13mm*340mm*30mm㎡16.124花岗岩砖300mm*300mm*30mm㎡782.785花岗岩砖150mm*300mm*30mm㎡20.086花岗岩砖400mm*300mm*30mm㎡514.947花岗岩砖690mm*300mm*30mm㎡199.578花岗岩砖正梯形上底30mm,下底160mm,高340mm,厚30mm㎡95.669花岗岩砖600mm*300mm*30mm㎡1565.5710花岗岩砖760mm*380mm*30mm㎡434.7611花岗岩砖760mm*95mm*30mm㎡102.612花岗岩砖300mm*300mm*30mm㎡2458.192.质量标准:详见第四章合同格式及条款中第二条质量3.验收标准:详见第四章合同格式及条款中第六条验收4.相关服务要求:要求根据本项目所处的地理位置、环境、气候、交通和工期等情况,编制切实可行的服务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供应、运输、售后、运达交货地点后的保护措施及要求等。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项目名称)(物资品种)招标投标文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目录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商务和技术偏差表4.分项报价表5.资格审查资料;5.1.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5.2.2.生产能力证明5.3.3.近年财务状况表5.4.4.质量保证能力证明5.5.5.近年完成同类投标设备物资供货业绩表5.6.6.履约信用证明5.7.7.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5.8.8.制造商授权书6.投标物资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7.技术支持资料;8.相关服务计划;9.信用承诺书;10.联合体协议书11.投标保证金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1.投标函致:(招标人)我方已经仔细阅读(招标编号)招标文件,我方同意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对投标方的约束。我方愿意参加(招标编号)的投标,并已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充分、如实、准确地向贵方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若中标,我方接受招标人按评标办法确定的中标价,我方将以此作为提供物资及服务必须严格遵循的合同条件的组成部分。我方按招标人要求按建设项目分别报价如下:招标编号和包件号投标报价招标编号和包件号到站总价小写到站总价大写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并交付与其相一致的物资和服务。我方保证,如果我方的投标被接受,将严格执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条款,认真履行卖方的责任及义务,兑现我方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承诺。我方同意投标文件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递标截止日期起90天内有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接受中标。我方慎重保证,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及提供给招标人的所有证明文件和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一旦发现上述资料和信息的失实和错误,贵方将有权宣布本单位投标作废。在正式合同准备签订或执行之前,本投标函、招标人的书面通知及中标通知书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我方理解招标人不一定接受最低价或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年月日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注: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公司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以本人名义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兹委任(先生/女士)为(项目名称)项目授权代理人,有权代表本公司与贵司就事宜实施以下行为:1.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该项目的投标文件以及其他资格审查事宜。2.签署或确认该项目的投标文件。3.答复质询。4.依照投标要求办理相关手续。5.进行合同谈判6.签署合同文件。委托期限:本授权委托书自授权委托书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项目履行完毕终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3.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序号招标文件章节及条款号投标文件章节及条款号偏差说明12345……投标人保证: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4.分项报价表5.资格审查资料5.1.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联系方式传 真网 址(或电子邮箱)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营业执照号其中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其中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其中初级职称人员账号其中技 工经营范围备注在本表后应附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全本)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章)、税务登记证扫描件(并加盖单位章)、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章) 等材料。5.2.2.生产能力证明应附企业的主要生产设备型号、台套数或生产线条数,日平均生产能力、所生产产品的规格型号和相应检测设备(设施)等证明材料投标物资备注一最大月生产能力二已签合同月供应数量三剩余月生产能力....5.3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扫描件。5.4质量保证能力证明(1)产品质量保证措施;(2)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材料的扫描件;(3)国家级以上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证明(如)有5.5近年完成同类投标设备物资供货业绩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采购人名称采购人地址采购人电话合同价格交货起始日期最终交货日期项目描述备注注:1.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2.本表后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用户证明的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新产品应提供技术合格的证明文件。3.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5.6履约信用证明1、投标年度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AAA资信证明文件2、提供2021年以来国家级政府部门出具的内容为“守合同重信用”的证明资料3、近两年内未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4、最近两年内发生重大服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8、近两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5.7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扫描件。若近年没有发生诉讼及仲裁,应附公司盖章的相关承诺书。5.8制造商授权书制造商授权书致:(招标人)我单位(制造商名称)是按(国家/地区名称)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制造商地址)。兹授权按(国家/地区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投标人的单位地址)的(投标人名称)以我单位制造的(材料名称)进行(项目名称)投标活动。我单位同意按照中标合同供货,并对产品质量承担责任。授权期限:。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制造商名称:(盖单位章)签字人职务:签字人职务:签字人姓名:签字人姓名:签字人签名:签字人签名:6.投标物资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应附件投标物资检测报告7.技术支持资料8.相关服务计划要求根据本项目所处的地理位置、环境、气候、交通和工期等情况,编制切实可行的服务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供应、运输、售后、运达交货地点后的保护措施及要求等。9.信用承诺书信用承诺书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供应商(分包商、服务商等)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一)提交的所有信息,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并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二)及时更新本单位信息,并对所提供信息的有效性负责。(三)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项目单位提前告知的管理要求,开展交易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四)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不发生弄虚作假、围标串标、恶意投诉、行贿、干扰交易活动等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自觉维护项目交易的良好秩序。(五)守合同、重信用,诚信履约,自觉接受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六)自愿接受政府部门、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依法依规的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自愿接受政府部门、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依法依规给予的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七)已认可并遵守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关于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惩戒以及诚信廉洁共建共享等相关规定。(八)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项目团队中无中交集团员工及其亲属(投标单位属于中交集团下属企业除外)。(九)对项目单位的让利应放在明处,不得与项目单位员工就合同的谈判、签订、履行及违约责任追究等事项进行私下交涉。不得以回扣、酬金、佣金、奖励、津贴、兼职工资等名目,将让利转给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不报销、不支付应由项目单位员工个人支付的费用;不提供交通工具、通信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不向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提供财物或者输送利益。不邮寄、赠送可能影响公平交易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有价证券、股权、股票、债券、其他金融产品、土特产、支付凭证、预付卡、电子红包礼券、房屋、车辆、古董等;不提供可能影响公平交易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得为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不得为其就业、出国、旅游度假、婚丧嫁娶、子女上学、职务晋升、工作安排、购买或装修房屋、投资入股或者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不得以各种理由提供借款或者房屋和车辆借用;不得以慈善公益捐赠、社会责任费用等名目,变相提供商业贿赂。不得向项目单位员工打听涉及中交集团、项目单位的商业秘密;在中交集团、项目单位进行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调查时,有义务配合并提供证据材料。其他廉洁要求(各单位自行增加)。(十)本人已认真阅读和认可上述承诺,并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法定代表人签名:单位名称(盖章)年月日10.联合体协议书11.投标保证金12.其他材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花岗岩砖 人造花岗石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