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假肢矫形器及康复专用设备招标公告(湖南省假肢矫形康复中心(湖南省康复辅具技术指导中心)2024)



湖南省假肢矫形康复中心(湖南省康复辅具技术指导中心)中心假肢矫形器及康复专用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湖南省假肢矫形康复中心(湖南省康复辅具技术指导中心)中心假肢矫形器及康复专用设备采购 项目 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时间:2024年11月14日

湖南省假肢矫形康复中心(湖南省康复辅具技术指导中心) 的中心假肢矫形器及康复专用设备采购 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中心假肢矫形器及康复专用设备采购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4]003848号

3、委托代理编号:3003-20241114-2373

4、采购项目预算:720,194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6、评标方法:
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3%;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称
最高限价(元)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元)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包1
720,194
中心假肢矫形器及康复专用设备采购
详见磋商文件
1
720,194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

本项目专门面对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4年11月14日 至2024年11月21日,
每日上午9:00时到11:30时,下午14:30时到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在
中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中路117号高升金典商务楼12层)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身份证明原件(法人获取)或供应商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获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
中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中路117号高升金典商务楼12层)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身份证明原件(法人获取)或供应商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 10:00(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中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中路117号高升金典商务楼18层)。

3、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5日 10:00

4、开标地点:中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中路117号高升金典商务楼18层)。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唐先生

2、电话:0731-84688430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湖南省假肢矫形康复中心(湖南省康复辅具技术指导中心)

(2)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中意二路828号湖南省荣军医院院内

(3)联系人:唐先生

(4)邮 编:/

(5)电 话:0731-84688430

(6)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中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中路117号高升金典商务楼房12层

(3)联系人:何凯、曹丽、侯议淋

(4)邮 编:410004

(5)电 话:0731-84159030、19722285300

(6)电子邮箱:792306341@qq.com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中心假肢矫形器及康复专用设备采购

品目
A02322300-假肢装置及部件

采购单位
湖南省假肢矫形康复中心(湖南省康复辅具技术指导中心)

行政区域
湖南省
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16日 13:04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21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中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中路117号高升金典商务楼18层)。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11月25日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中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中路117号高升金典商务楼12层)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身份证明原件(法人获取)或供应商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预算金额
¥72.0194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何凯

项目联系电话
18390857799

采购单位
湖南省假肢矫形康复中心(湖南省康复辅具技术指导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长沙市天心区中意二路828号湖南省荣军医院院内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唐先生:0731-84688430

代理机构名称
中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中路117号高升金典商务楼房12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蒋琦:13507432158

附件:

附件1
2024.11.14-中心假肢矫形器及康复专用设备采购.docx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项目名称:中心假肢矫形器及康复专用设备采购采购人:湖南省假肢矫形康复中心(湖南省康复辅具技术指导中心)政府采购编号:湘财采计[2024]003848号委托代理编号:HNZJC2024-HW(C3)-821采购代理机构:中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11月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磋商须知磋商须知前附表磋商须知正文一、说明二、磋商文件三、响应文件四、响应文件的递交五、响应文件的磋商与评审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七、其它规定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第一章磋商邀请中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湖南省假肢矫形康复中心(湖南省康复辅具技术指导中心)的委托,对矫形器及康复治疗相关专用设备、工具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网上公告征集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1、采购项目名称:中心假肢矫形器及康复专用设备采购2、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4]003848号3、委托代理编号:HNZJC2024-HW(C3)-8214、采购预算:720194.00元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包名称最高限价(元)标的名称简要技术要求数量标的预算(元)节能产品进口产品包1720194.00中心假肢矫形器及康复专用设备采购详见磋商文件1批720194.00□□说明: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四、供应商资格条件: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本项目专门面对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7、本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从2024年11月14日起至2024年11月21日,每日上午9:00时到11:30时,下午14:30时到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身份证明原件(法人获取)或供应商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中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中路117号高升金典商务楼12层)获取磋商文件。2、磋商文件每份人民币0元,售后不退。六、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1、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10:00(北京时间)。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4年11月25日10:00(北京时间)。3、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中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中路117号高升金典商务楼18层)。4、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七、其它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采购人:湖南省假肢矫形康复中心(湖南省康复辅具技术指导中心)地址:长沙市天心区中意二路828号湖南省荣军医院院内联系人:唐先生电话:0731-84688430采购代理机构:中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中路117号高升金典商务楼12层联系人:何凯、曹丽、侯议淋电话:0731-84159030、19722285300第二章磋商须知磋商须知前附表注:请在方框□内划√选择,在“条款号”内限选一项。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一、说明第二章第1.1款采购项目中心假肢矫形器及康复专用设备采购第二章第2.1款采购人名 称:湖南省假肢矫形康复中心(湖南省康复辅具技术指导中心)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中意二路828号湖南省荣军医院院内 联系电话:0731-84688430联系人:唐先生第二章第2.2款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中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中路117号高升金典商务楼12层 联系电话:0731-84159030、19722285300联系人:何凯、曹丽、侯议淋第二章第2.3款供应商的邀请方式☑ 发布公告□ 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第二章第3.1款供应商资格条件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 小微企业 □ 监狱企业 □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本项目专门面对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7、本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第二章第6.1款联合体形式☑ 不接受□ 接受第二章第6.2款对联合体各方的要求无第二章第7.1款现场勘察☑ 采购人不组织□ 采购人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第二章第8.1款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拒绝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已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第二章第9.1款政府采购强制采购:1、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2、其他。☑ 否 是,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第二章第9.2款政府采购优先采购:1、非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2、环境标志产品;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4、其他。1、采购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内非标记★符号的,分别给予技术和价格项标准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 :技术4%、价格4%。2、采购产品为《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号)中的,分别给予技术和价格项标准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 :技术4%、价格4%。3、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1)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2)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不适用)(3)给予中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监狱企业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第二章第9.6款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有融资需求的,可向本附表附页1所列银行咨询或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第二章第9.6款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有履约担保或融资担保需求的,可向本附表附页2所列担保机构咨询或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格式见附页3。二、磋商文件第二章第10.2款磋商文件的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可能作实质性变动(技术、服务要求(详见第四章)及合同条款)第二章第11.1款提供磋商文件期限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第11.2款领取或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身份证明原件(法人获取)或供应商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来获取磋商文件。注:未按磋商公告和磋商文件要求获取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第二章第12.1款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三、响应文件的编写第二章第16.4款采购项目预算项目总预算720194.00元,报价超过本预算的视为无效投标。第二章第17.3款非制造商的证明文件☑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响应。)经销、或代理投标货物、或为投标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第二章第18.1款样品提供及样品提交的时间、地点☑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提交的样品: ,提交的时间: 、地点: 。第二章第19.1款磋商保证金☑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第二章第20.1款响应文件有效期 90 日(日历日)第二章第21.1款响应文件副本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文件一份(正本签字盖章后扫描成PDF文件,U盘密封单独包装,须注明单位名称和电子文件,未提交投标文件电子档,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视为无效投标)四、响应文件的递交第二章第22.2款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 政府采购编号: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在 2024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第二章第24.1款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中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中路117号高升金典商务楼18层)五、响应文件的磋商与评审第二章第31.2款评审因素和标准见附页4第二章第31.3款最后报价调整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即货物类产品均应由中小微企业生产):小型或微型企业,最后报价扣除比例为/%;中型企业,最后报价扣除比例为/%;联合体参与磋商的,最后报价扣除比例为/%。评审时,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计算价格分。第二章第31.5款技术、商务、价格得分或总得分调整符合第二章第9.1款规定,按第二章第31.6款规定及本款分值调整:1、节能产品:技术加分=技术分值× 加分比例(比例见前附表第38.1项,下同)×(节能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节能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2、环境标志产品:技术加分=技术分值× 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第二章第31.6款多处或部分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计算方法1、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产品只能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由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选择并填报政策功能编码,评审时进行加分)。2、供应商享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以与同时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累加。3、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或加分(按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占总报价的百分比调整)。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第二章第37.1款、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nan.gov.cn/#第二章第39.3款履约担保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为:成交金额的3%七、其他规定第二章第41.1款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第二章第42.1款其他规定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信用信息查询的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间: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3)信用信息记录查询的具体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后在规定的查询渠道进行查询。(4)信用信息记录查询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查询记录网上打印件。 (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查询后交由评标委员会评定。附页1湖南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合作银行及联系人名单银行名称联系人职 务联系电话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刘 波名城支行客户经理13874998873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肖勇光分行高级经理13755192647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黄飞燕营业部总经理13308463468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蒋寒奇营业部中小企业客户经理13548982975兴业银行长沙分行刘栅延支行行长13337316405兴业银行长沙分行蒋修远支行客户经理18607310422中国光大银行长沙分行邓永胜岳麓支行副行长13617319650中信银行长沙分行蔡学军公司银行部负责人13055167195中信银行长沙分行宋学农银行部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0731-845822141附页2湖南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信用担保机构名单信用担保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中国投资担保公司何 嘉010-88822659/13718642233湖南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蔡建雄0731-84172390-201/15573193555湖南农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彭 球邓霞英0731-89761702/13875980906 0731-89761706/13574125851附页3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编号:(采购人):鉴于你方与(以下简称供应商)于年月日签定编号为的《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年月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2)。(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数额为元(大写),币种为。(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日内。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五、免责条款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七、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公章)年月日附页4评审因素和标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统计方法采用百分制(满分100分),将全部评委评分直接进行算术平均,小数点后保留2位。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非评审价格)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由评标委员会确定供应商。评审因素及分值构成技术部分46分商务部分24分价格部分30分综合评分表评审因素计分因素分值计分标准技术部分(46分)项目实施方案16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及本项目采购需求进行编制实施方案,方案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①技术力量;②保密管理措施及承诺;③实施安全保障措施;④质量保障措施等。磋商小组根据上述内容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完善、科学、合理,且实用性、针对性强的计16分;方案有缺漏项的,每项扣4分;有不完善、不清晰、不合理或有缺陷的每处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计分。磋商小组根据上述内容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完善、科学、合理,且实用性、针对性强的计16分;方案有缺漏项的,每项扣4分;有不完善、不清晰、不合理或有缺陷的每处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计分。注:(1)缺漏项是指未提供对应内容;不满足是指方案中项目名称或其他项目信息与需求不符、涉及的技术规范标准等与国家或行业或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表述错误。(2)不完善、不清晰、不合理或有缺陷是指内容不完整、照搬采购需求、未贴合采购需求、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者不适用本项目、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存在歧义、逻辑混乱、错别字、无条理性、方案内容空洞等。技术部分(46分)供货方案10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和特点提供供货方案,方案内容至少包括但不限于:①供货运输和安全保障;②质量保证;③应急保障;④验收方案等措施内容。磋商小组根据上述内容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完善、科学、合理,且实用性、针对性强的计10分;方案有缺漏项的,每项扣2.5分;有不完善、不清晰、不合理或有缺陷的每处扣1.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计分。注:(1)缺漏项是指未提供对应内容;不满足是指方案中项目名称或其他项目信息与需求不符、涉及的技术规范标准等与国家或行业或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表述错误。(2)不完善、不清晰、不合理或有缺陷是指内容不完整、照搬采购需求、未贴合采购需求、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者不适用本项目、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存在歧义、逻辑混乱、错别字、无条理性、方案内容空洞等。技术部分(46分)培训体系10培训体系: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和特点提供培训体系方案,内容至少包括但不限于:①培训内容;②培训覆盖面及预期效果;③培训方式;④培训时间。磋商小组根据上述内容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完善、科学、合理,且实用性、针对性强的计10分;方案有缺漏项的,每项扣2.5分;有不完善、不清晰、不合理或有缺陷的每处扣1.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计分。注:(1)缺漏项是指未提供对应内容;不满足是指方案中项目名称或其他项目信息与需求不符、涉及的技术规范标准等与国家或行业或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表述错误。(2)不完善、不清晰、不合理或有缺陷是指内容不完整、照搬采购需求、未贴合采购需求、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者不适用本项目、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存在歧义、逻辑混乱、错别字、无条理性、方案内容空洞等。技术部分(46分)售后服务方案10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和特点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售后内容至少包括但不限于:①服务的内容、形式、维修人员组成;②质量保证、免费维修时间、解决质量或操作问题的响应时间;③维修单位名称、地点、应急维修措施;④备品备件配备情况、优惠条件等。磋商小组根据上述内容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完善、科学、合理,且实用性、针对性强的计10分;方案有缺漏项的,每项扣2.5分;有不完善、不清晰、不合理或有缺陷的每处扣1.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计分。注:(1)缺漏项是指未提供对应内容;不满足是指方案中项目名称或其他项目信息与需求不符、涉及的技术规范标准等与国家或行业或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表述错误。(2)不完善、不清晰、不合理或有缺陷是指内容不完整、照搬采购需求、未贴合采购需求、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者不适用本项目、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存在歧义、逻辑混乱、错别字、无条理性、方案内容空洞等。商务部分(24分)师资力量与培训能力121.供应商或制造商具有为采购方技术人员提供假肢、矫形器和康复辅具数字化专业培训和进修培训的场地和硬件,场地需至少包含数字化扫描车间、数字化设计车间、3D打印车间和3D雕刻车间,提供场地证明材料(①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或合作协议等、②设备清单、③现场照片等),得3分,未提供不计分;2.供应商具有专业的师资力量,具备为采购方技术人员提供从假肢矫形器基础理论培训到数字化实操培训的专业技术团队,提供教师证或学校颁发的讲师证书。每提供1名符合条件的技术人员得3分,本项最多得9分。以上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须提供人员名单、证书、身份证、最近三个月任意月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或签订的劳务(动)合同复印件,未提供不计分。商务部分(24分)技术支持能力6供应商在项目执行期间派遣具有(假肢或矫形器装配工二级及以上职业等级证书)或(假肢师或矫形器师二级及以上职业等级证书)的技术支持人员参与项目的实施,指导采购方技术人员进行假肢矫形器数字化临床装配工作,每提供1名符合条件的技术人员得3分,本项最多得6分。以上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须提供技术支持人员名单、证书、身份证、最近三个月任意月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或签订的劳务(动)合同复印件,供应商成交后如果项目执行过程中更换术人员,需提前征得采购人同意,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否则不计分。商务部分(24分)类似业绩6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假肢矫形器专用设备采购项目业绩的,每个计1分,本项最高计6分。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价格部分(30分)投标报价301.投标报价调整(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优惠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如整包投标,则整包产品均应由中小微企业生产。本项目的具体扣除比例详见第二章。2.如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中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以下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磋商须知正文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3“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邀请的供应商通过磋商须知前附表所述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含资格证明资料),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2.4“磋商小组”是指依据财政部《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依规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的机构。2.5“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资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22〕31号)。2.6“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22〕31号)。2.7“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22〕31号)。2.8“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2.9“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当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3.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满足本章第3.1款资格条件要求及第3.3款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不适用)3.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2)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3)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4.参与磋商的费用4.1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5.授权委托5.1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具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具备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6.联合体形式(不适用)7.现场勘察7.1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7.2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7.3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8.采购进口产品8.1除磋商文件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8.2本章第7.1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本项目采购活动不限制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性磋商。9.政府采购政策支持9.1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按照规定实行强制采购。实行政府采购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见磋商文件前附表。9.2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环境标志产品”,以及中小企业,实行优先采购,按照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有关政策规定,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或加分。实行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的优惠率见磋商文件前附表。9.3产品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能享受优先待遇(供应商自行选择,并在报价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中小企业可以与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的一项重复计算。9.4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及加分。9.5符合本章第9.1款、第9.2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9.6供应商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具体办理流程可向磋商须知前附表所列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询问。二、磋商文件10.磋商文件的组成10.1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10.2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明确。10.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磋商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11.磋商文件的提供期限11.1磋商文件的提供期限自开始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具体提供期限见磋商文件前附表。11.2供应商应持磋商文件前附表规定的资料领取或购买磋商文件。1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2.1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3.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13.1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13.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3.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三、响应文件14.一般要求14.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14.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4.3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应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14.4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14.5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15.响应文件的组成15.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15.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书面形式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5.3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在《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中对应内容注明。15.4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6.报价16.1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和范围,以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16.2供应商应按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格式填写。16.3响应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16.4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采购项目预算或其计算方法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7.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7.1供应商应提交满足本章第3.1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7.2如果供应商为联合体,则应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联合体协议。否则,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不适用)17.3除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供应商制造或拥有的,则必须提供经销、或代理采购货物、或采购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18.样品提供18.1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在磋商时提供样品的,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1)未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地点提交的;(2)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与响应文件中提供样品的型号、规格不一致的。19.磋商保证金19.1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保证金形式交纳,不得以现金方式交纳,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2﹪的磋商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本章第20.1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19.2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交纳磋商保证金,其交纳的磋商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不适用)19.3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无效。19.4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定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9.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上缴本级财政国库:(1)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的;(3)确定成交结果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4)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5)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6)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20.响应文件有效期20.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21.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21.1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磋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21.2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章处盖单位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任何加行、涂改、增删,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旁边签字。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21.3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一式两份,可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但需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四、响应文件的递交22.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2.1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盖供应商单位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2.2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2.3响应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23.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23.1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该通知应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3.2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4.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24.1供应商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指定的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24.2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由供应商代表当场查验响应文件的密封状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当场拆封响应文件。五、响应文件的磋商与评审25.磋商程序25.1磋商程序:响应文件审查、磋商(包括澄清)、响应文件评审、提出成交供应商。其中,磋商按本章第30.1款或者第30.2款情形进行。26.响应文件审查26.1资格性审查:根据本章第3.1项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对响应文件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条件。26.2符合性审查: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6.3响应文件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供应商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27.实质性响应27.1实质性响应是指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指标记★条款),没有偏离。偏离指不满足、或不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27.2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规定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28.无效响应28.1磋商小组在对资格性和符合性进行审查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无效响应,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1)供应商不具备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或存在本章第3.3款情形的;(2)联合体不符合本章第3.2款规定的;(不适用)(3)应交未交磋商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磋商保证金缴纳形式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不适用)(4)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响应文件不满足本章第27.1款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5)报价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6)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7)响应文件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磋商文件规定及要求的。29.澄清29.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9.2最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最后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30.磋商30.1本章第10.2项未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的,或者磋商文件明确了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内容,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应当直接与响应文件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就价格组织多轮磋商。(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磋商文件明确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不另行通知。30.2本章第10.2款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的,磋商小组可以组织多轮磋商。在每一轮磋商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情况,对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作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以书面形式要求响应文件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应当根据本章第26.2款规定对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轮磋商,也不得要求提交最后报价。(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30.3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应按本章第21.3款规定,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在规定时间内密封递交给磋商小组。30.4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及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价格扣除情况,磋商小组应召集所有参加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当场开封公布,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30.5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该通知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章第19.4款规定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30.6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及磋商小组要求提交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且又未按本章第30.5款规定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30.7磋商文件在磋商过程中未发生实质性变动的,参加磋商供应商的次轮报价不得高于上轮报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31.响应文件评审31.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价。31.2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本采购项目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1.3最后报价调整。磋商小组以各供应商最后报价为基础,按照符合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应条件,对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计算价格得分,具体价格扣除比例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1.4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经调整后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31.5涉及政府采购政策优惠对供应商分值进行调整的,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调整供应商的技术、商务、价格得分或总得分。31.6涉及多处或部分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其多处或部分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计算方法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相关规定。31.7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评分,并按照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对最后报价进行价格扣除和技术、商务、价格加分后,汇总各供应商的总得分。32.提出成交供应商32.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所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33.确定成交供应商33.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33.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34.磋商终止34.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在本章第37.1款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所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5.重新评审35.1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6.保密及串通行为36.1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36.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资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3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二)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三)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五)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六)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七)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37.成交信息的公布37.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成交结果信息将在磋商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媒体上公布。38.询问及质疑38.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38.2供应商若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按法律、行政法规及湖南省财政厅规范性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9.成交通知39.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9.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9.3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成交通知书后10日内,应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39.4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第39.3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保证金不予退还。40.签订合同40.1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40.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40.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40.4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一)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二)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三)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四)违反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七、其他规定41.1采购代理服务费41.1采购代理机构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41.2集中采购机构不得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42.其他规定42.1磋商文件的其他规定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采购合同编号:采购人(全称):(甲方)供应商(全称):(乙方)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4)项目负责人:。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2)具体标的见附件。(3)合同价格形式:。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天数:天。地点:方式:4.付款:1、。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本合同协议书(3)中标通知书(4)投标文件(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其他合同文件。7.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8.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采购人执份,供应商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帐号:第四章采购需求一、采购内容1.本次采购内容为:矫形器及康复治疗相关专用设备、工具一批。2.采购预算:720194.00元整。3.交货周期:合同签订后60天。4.交货地点:湖南省假肢矫形康复中心(湖南省康复辅具技术指导中心)5.质保期:1年二、付款条件签订合同前,乙方支付甲方3%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金额的70%预付款,设备安装到位并验收合格后,甲方付清合同尾款。一年后无质量问题,甲方一次性无息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属于财政资金,若因财政原因甲方无法及时付款,乙方对此无异议。三、设备工具采购一览表序号设备工具名称数量单位1脊柱侧弯三维扫描仪1台2不锈钢修型工作台(定制)1个3不锈钢多功能管夹4个4工作台5个5篦子(塑料定制)6个6不锈钢沙箱1个7货架7个8中央真空泵站1台9板材摆放架(定制)1个10电动缝纫机1台11曲线锯1台12恒温水箱架(带轮)1个13平板车(一大一小)2台14专用身高体重测量仪一体1台15资料柜5个16扫描旋转架(定制)1个17立式台钳底座2个18多功能夹具2个19X光片机3台20专用插线板10个21取型凳2个22软尺8个23石膏记号笔8支24石膏剪刀(短)2把25石膏剪刀(长)2把26石膏切刀5把27打蛋器(一大一小)2个28割刀刀片50盒29石膏粉铲2把30钢丝刷2把31石膏搅拌桶2只32钢锯条40根33修边刀2个34尖嘴钳2把35十字螺丝刀(10件套)2套36钳工锤5把37钢丝钳5把38强力剪2把39医用剪(直)1把40花边剪1把41大力钳2把42防护面具10个43码钉枪4把44羊角锤4个45手持切割机1台46脊柱教学模型1个47工作台工具挂钩60个48水盆10个49活口扳手2个50锥形扩钻1套51真空管4根52热风枪2套53矫形器专用打磨头套装1套54不锈钢工具柜(定制)2个55TPE单色瑜伽垫6条56瑜伽砖6个57新手训练木杆6根58高档专业防爆瑜伽球小2个58高档专业防爆瑜伽球大2个59弹力带8套60PE泡沫轴4根61TPE平衡垫4个62专业按摩球2套63泡沫半轴4根64一字弹力绳带 带手柄4套65TRX训练带2套66迷你弹力圈2套67普拉提球4个68筋膜刀1个69肋木架3个70训练镜3个71展板8张72体资体态表2张73关节活动度测量贴1个74泡沫地板1套75木质理疗床4张76冲击波治疗仪1台77智能人体运动机能分析系统1套四、设备技术参数序号设备名称参数要求1脊柱侧弯三维扫描仪1、用于开展青少年特发性脊柱侧弯快速筛查。2、相关参数:2.1 测量原理:TOF激光雷达测量技术2.2 传感器数量≥1个2.3 扫描分辨率:≤0.4mm2.4测量精度:平均误差≤1°2.5 扫描时间:≤1秒2.6 重量≤约850g(不包含三脚架)2.7 外形尺寸:扫描传感器≥130*110*46mm2.8 占地面积:测量所需面积≥1*1m3、测量方法:1.脊柱侧弯角(Cobb);2.躯干旋转角(ATR)4、报告数据:1.Cobb角,胸曲、腰曲及风险提示;2.胸段、胸腰段、腰段ATR角及风险提示;5、软件操作系统:win7或Win10系统、适用标准:《GBT-16133-2014儿童青少年脊柱弯曲异常的筛查》6、说明:是一款便携式脊柱侧弯扫描仪,专门用于无辐射、无接触的脊柱侧弯快速测量和筛查,扫描仪采用最新的激光雷达成像(TOF)和仿真技术,能够精确的捕捉人体后背的三维图像,自动识别脊柱形态。广泛应用于脊柱侧弯筛查、体育健身、医疗健康等领域。根据用户需要,有两种使用模式:脊柱侧弯角(Cobb)模式,躯干旋转角(ATR)模式7、配备:扫码枪,主机,三脚架,连接线,后台软件一套,笔记本电脑一台2不锈钢修型工作台(定制)材质:不锈钢尺寸:≤长3280×宽500×高800厘米配有:不含台钳,双层平台,带不锈钢抽屉。3不锈钢多功能管夹材质:不锈钢横向纵向可360°旋转,可固定任意角度及方向,带有两个调节扳手,可用于假肢石膏修型及假肢成型使用。4工作台桌面材质:榉木;铺厚度为不小于2mm 的耐酸碱胶皮桌面厚度:≥40 mm;最大承重≥2000 kg;尺寸≥1500*750*800/450mm5篦子(塑料定制)用于过滤、排水保持地面整洁地架以米为单位,尺寸≥长3.3×宽2.6米厚度≥30mm,每侧支撑宽度≥50mm塑料块拼接安装6不锈钢沙箱材质:304不锈钢尺寸(长*宽*高)≥1000*600*580mm说明:用于假肢石膏灌型,配有四个轮子方便移动;7货架用于摆放各种配件工具;材质 铁架喷漆,单层高度可调,可拆装;尺寸≥2000×600×1800mm8中央真空泵站外观尺寸≤1120*500*790mm;重量≤60kg;最大工作压力:-1~-0.9bar,额定工作压力:-0.5~-0.8bar;精度:≤0.5%;电源:220V/50HZ;功率:3000W9板材摆放架(定制)材质:不锈钢,尺寸:≥1800*750*950mm,距离地点高度≥10cm;分隔栏间距≥8cm;柱间距≥84cm,两侧框架为4*4cm方形不锈钢材料;中间框架为2*4cm方形不锈钢材料;说明:配有2个静音带锁万向轮,2个单向静音轮,方便移动摆放;7个分隔栏方便区分不同类型板材;10电动缝纫机电机功率:370W,电压:220V;最高缝距:薄料、中厚料≥5500针/分;厚料≥3000针/分最大针距:薄料、中厚料≥5mm;厚料≥8mm说明:自带操作桌,内置伺服马达、直接驱动、启动平稳、反应灵敏、省电、低噪音、内置绕线、美观大方、操作简便、旋刀剪线,适应各种面料。11曲线锯切割深度:木材≥90mm,铝材≥20mm;空载冲数:0-2700次/分钟;冲程:23mm;底板斜面角度:0-45度;重量:2.4KG;自带LED灯;带有安全锁,防止意外开启工具而导致的危险;12恒温水箱架(带轮)材质:不锈钢尺寸≥长69cm*宽48cm*高20cm说明:带轮,有侧挡,后面有背板,稳定性好,高度合适,带双开门及抽屉,用于放置恒温水箱。13平板车(一大一小)材质:pvc说明:可折叠,配2个定向轮和2个万向轮。14专用身高体重测量仪一体身高测量:超声波自动感应测量,体重分度值:50g,体重测量范围:5-200kg身高分度值:≤0.5cm身高测量范围:80-195cm说明:高速超声波探头,高温烤漆色泽亮,航空铝制伸缩杆,时尚设计底座。15资料柜尺寸≥1800*850*390mm说明:加厚可调节隔板,环保、防撞减震软胶垫;16扫描旋转架(定制)尺寸≥600*600mm旋转方式:转盘即可插电旋转,也可手动被动;旋转方式:双向;安装方便、操作简单,无需电源改造;17立式台钳底座材质:钢说明:高度可调18多功能夹具钳夹宽度≥140mm钳夹张开距离≥200mm孔距:≥145mm直径:≥14mm重量≤18kg19X光片机插头:3孔线长:≤1.2米规格≥380×500×110mm20专用插线板规格:1.5-10米说明:多空位;21取型凳材质:木质尺寸≥250*200*240mm22软尺材料:钢带烤漆;测量范围0-2m;带宽:≥10mm;重量:≤0.025KG;最小测量单位1mm23石膏记号笔用于残肢取形,标记24石膏剪刀(短)规格:长度180㎜±10mm25石膏剪刀(长)规格:长度240㎜±10mm,带锯齿26石膏切刀规格:长度180㎜±10mm精制合金钢材质27打蛋器(一大一小)规格:≥长度52cm304不锈钢28割刀刀片材质:合金钢尺寸:≥(宽长厚)25*126*0.7mm29石膏粉铲材质:钢尺寸:≤20cm30钢丝刷材质:钢尺寸:≤20cm31石膏搅拌桶搅拌石膏使用32钢锯条钢锯条尺寸:300mm±10mm33修边刀内含普通修边器刀片和高强度修边器刀片各一只;刀片直径≤3.2mm重量≤33g;操作模式:转动型34尖嘴钳最大剪切能力:直径1.6mm硬钢线;规格:≥175*50*10mm;人口硬度HRC55以上;整体高碳钢锻造;橡塑双材料手柄,握持舒适;35十字螺丝刀(10件套)磁性螺丝刀头,发黑处理。优质铬钒钢材料,防锈耐腐蚀。根据人体工程学设计的双材料手柄,表面有凸起花纹,手感舒适,防止打滑。36钳工锤规格:≤200g;全长:280mm≤;锤头高度:≤95mm;材质:高碳钢;特点:垂体采用优质碳钢锻造经热处理而成;手柄采用胡桃木精加工而成,坚韧且手感舒适;37钢丝钳最大剪切能力:直径1.6mm硬钢线;规格:≥178*45*12mm;人口硬度HRC55以上;整体高碳钢锻造;橡塑双材料手柄,握持舒适;38强力剪材质:不锈钢说明:用于低温板材的修剪;39医用剪(直)材质:不锈钢规格:≥18cm40花边剪材质:不锈钢长度:235mm±5mm41大力钳材质:不锈钢规格:220mm±5mm42防护面具材质:碳酸酯;特点:用于设备安装及打磨,有效阻止飞溅物及高温造成的伤害43码钉枪材质:不锈钢说明:手动操作,方便省力,不用电源,小巧便携,方便使用。44羊角锤材质:合金钢重量≤375克优质高碳钢锤头,经特殊镶嵌工艺,防脱性能极佳;锤头双侧抛光,锤头边缘钢材经特殊回火处理安全系数大大提高;45手持切割机机头可旋转90度,方便维修保养;有盘片快速解锁按钮,方便换片;空转速率:10000转/分钟;磨/切片直径:≥115mm;单次最大锤击力:1.7焦耳;重量≤2.3KG;含防护罩1个、辅助手柄1个、夹紧螺母1个、法兰1个、扳手1个;46脊柱教学模型脊柱骨骼教学使用尺寸:≥80cm47工作台工具挂钩材质:钢用于工作台挂板悬挂工具48水盆材质:塑料尺寸:≥300mm49活口扳手整体优质高碳钢锻造;钳口经过淬硬、回火处理,加持强劲通身雾化处理,全面防锈,口径上镭射刻度,便于操作规格:6寸规格开口0-19.3mm;长150mm50锥形扩钻材质:合金尺寸:4-12mm;4-20mm;4-32mm说明:用于假肢矫形器开孔使用51真空管单孔材质:铸钢长度:360mm±5mm52热风枪输入功率:2000W;三挡设置;温度:50 ~ 630度;空气流量:最大350升/分钟;有温度过载保护;重量≤1KG;53矫形器专用打磨头套装直径:≥35mm;高度:≥85mm螺纹:M16 右细磨用于海绵装饰外套打磨53矫形器专用打磨头套装Ø 24/36 x 60 x 6 mm连接头 M 16 right – 6 mm金刚砂纸 p.e. 颗粒 50 / 100各配10条砂纸53矫形器专用打磨头套装材质:硅胶;直径:≥74mm;长度:≥200mm;有内部锥孔,可直接打磨使用53矫形器专用打磨头套装用于假肢矫形器边缘打磨与打磨胶辊配合使用53矫形器专用打磨头套装用于固定抛光轮53矫形器专用打磨头套装用于塑料板材矫形器边缘抛光;宽≥30mm,直径≥200mm53矫形器专用打磨头套装用于板材边缘抛光53矫形器专用打磨头套装用于塑料板材矫形器边缘抛光54不锈钢工具柜(定制)材质:不锈钢尺寸:(高长宽)≥1500*800*500mm说明:配有不同尺寸的抽屉,方便存储各型号工具,每个抽屉配有独立锁具方便管理。55TPE单色瑜伽垫TPE材质,≥1830*610*6mm无任何异味。可定制LOGO一箱12条(外箱尺寸≤ 51×39×63 )56瑜伽砖≥23*15*7.5cm高密度环保EVA材质,闭孔发泡结构,切割工艺,手感舒适57新手训练木杆≥1.5米58高档专业防爆瑜伽球≥55cm58高档专业防爆瑜伽球≥65cm59弹力带10LB/20LB/2根60PE泡沫轴≥90cm*15cm61TPE平衡垫48*38*6CM采用优质环保TPE材质高密度发泡,切割/模压成型62专业按摩球三只装(7.8.9cm直径)可款为专业版按摩球,采用加硬材料,按摩刺更长,无气孔,不需打气,无需调节硬度,63泡沫半轴90cm*15cm本产品采用进EVA材料制成,具有无毒、无味、无臭的特点,主要用于练习平衡训练,作用运动前后对身体各部分肌肉的放松,按摩具有良好功效64一字弹力绳带 带手柄15BL 20BL 30BL65TRX训练带≥50*19*1.2cm加粗金属扣、整体针织带,颜色:黄黑66迷你弹力圈≥15LB67普拉提球优质PVC材质,抗压防爆,磨砂表面68筋膜刀康复型69肋木架材质:环保木材尺寸:≤1.8m*2.6m70训练镜可移动尺寸:不小于180厘米71展板足脊及医学宣传图谱,便于教学72体资体态表外挂式,大尺寸展示测量使用73关节活动度测量贴贴地测量关节活动度74泡沫地板贴地面使用75木质理疗床用于理疗76冲击波治疗仪1、设备要求电磁式冲击波,提高患者的体验感;2、能量:60-185mJ范围内分级可调。3、频率:1-22HZ范围内分级/连续可调,步进为1HZ。4、设备具有肌腱炎,跟腱炎,筋膜炎等多种治疗模式,根据患者情况针对性选择治疗模式,所有模式参数均可实现自定义设置,同时具备自定义模式。5、设备操作屏为彩色触屏操作,具备高清操作部位指引图像,通过触屏点击屏幕图标进行选择所需功能,包括部位、手柄、频率、强度、治疗头、击打次数、开始治疗的操作;6、AB双手柄配置,多种规格治疗头可供选择,9mm,15mm,25mm各2个等,适应不同部位的操作。手柄具有开始、暂停、能量调整等操作功能。7、设备具有可查询AB双手柄累计使用次数的功能。8、设备可选4种操作模式:连续、每4次循环、每8次循环、每12次循环。9、具有可设置仪器的音量、亮度、语言、模式的功能;10、单手柄使用寿命:不小于200万次。11、设备需要具有风冷技术,可延长仪器使用寿命。12、治疗头温度:治疗头外部温度≤48℃。13、电源及功率:AC 100-240V; 50/60HZ,200VA。14、最大功率:300VA;额定功率:200VA。15、屏幕要求≥12寸超大触摸屏,安卓系统,可进行物联网链接,实现远程配置:主机、配套治疗推车、治疗手柄、治疗头若干(不同规格)、治疗手柄座架等77智能人体运动机能分析系统1、主要适用于在人体关节活动度、体态、平衡、步态等进行测试及评价,综合评估机体功能异常的程度和发生相应功能损伤的风险,并提供针对性干预方案进行预防和矫正。满足在运动康复、矫形器适配与功能评价、骨科、体检、训练损伤防治及其它方面的检查和功能评估。2、对患者解剖位站姿、颈部姿态、肩部姿态、背部姿态、骨盆姿态、膝关节姿态等情况进行评估分析,对颈、肩、背、骨盆、膝等部位的姿态风险直接给出风险提示。依据分析数据生成运动处方建议报告及穿戴建议报告;3、系统可以对人体主要关节活动范围及活动能力进行具体的定量分析,颈部前伸/后仰/侧屈、肩关节屈曲/前屈/内收/外展/伸展/外旋/内旋、胸腰椎侧屈/前屈/后伸、髋关节伸展/屈曲/内收/外展/内旋/外旋、膝关节屈曲等不少于36种活动具体角度指标、左右侧比对指标及同正常值对比评价。快速测试并直接生成评价报告。对关节主动活动范围给出对比正常值及对称性的评价报告。4、平衡分析:系统可以自动获取身体重心活动范围,身体重心在X、Y轴的轨迹长度、摇径长度,身体重心摆动的包罗面积、速度、等指标。可以对平衡障碍程度、重心摇摆偏移、重心摇摆频率、重心摇摆能量等指标进行量化分析。系统具备进行睁眼、闭眼、单足、双足、泡沫垫等多种平衡测试模式,并可以一键快速的生成测试报告,报告包括以上所有模式的测试数据并且可以对不同模式的对比分析;5、步态分析:系统可以测试并获取步态周期、步频、步长、步宽、步幅、步速、支撑相、摆动相、双支撑相等步态指标,自动生成步态报告。可以对步态对称性及对比正常指标进行对比分析。系统可以根据受试者测试数据自动生成针对性的运动处方建议个性化的制定运动康复方案。并且可以通过扫描报告中的二维码查看报告及运动处方视频,实现运动康复互动训练;6、三维红外相机:光圈/快门≥F:1.2 S:1/10000,分辨率≥3840x2160@50fpsa,图像处理器≥COMS MX66007、精度:≤±1.5%8、屏幕: ≥65寸,CPU≥i513490,显卡≥RTX30708G9、测试步道:≥6m*1.7m10、电源及功率:AC 100-240V:50/60HZ,200VA1211、系统配置: 1)三维红外相机 1套 2)互动测试墙包含屏幕 1套3)6米测试步道 1套4)仪器台车 1套5)系统运行电脑 1台6)打印机 1台7)AI身体姿态分析、关节活动度分析、平衡分析、步态分析软件 1套注:1.供应商承诺中标后提供投标产品脊柱侧弯三维扫描仪、冲击波治疗仪、智能人体运动机能分析系统的彩页或技术文件或质量检验报告,投标文件的技术参数必须与彩页或技术文件的技术参数相同(承诺函格式自拟)。某投标单位如果中标,采购人会保留该单位的产品说明书。如发现货物与产品说明书技术参数不符者,采购方可以拒收货,拒付款,并且供货方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投标报价须包含投标产品的运输、配送、安装、调试、培训、税金等费用。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未作出承诺的,其投标无效。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十一个部分:一、磋商响应声明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二、磋商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适用)三、联合体协议(不适用)四、供应商的资格证明资料附件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4:磋商文件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证明资料附件5: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附件6:其他说明附件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附件8: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五、货物说明一览表附件9:货物说明一览表(货物类适用)六、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七、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资料和清单表附件10-1: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10-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0-3:监狱企业证明资料附件10-4:“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附件10-5:提供中小企业货物清单表八、经销、或代理货物,或为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材料九、报价一览表及分项价格表附件11:报价一览表附件11-1:分项价格表十、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十一、最后报价一、磋商响应声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采购代理编号:)的全部内容,知悉参加竞争性磋商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一、我方同意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日内(响应文件有效期)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二、我方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一式份,并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资料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三、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资料。四、我方愿意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五、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六、我方在此声明:1、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我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3、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5、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6、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7、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注册号:注册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经营范围:主营:;兼营:姓名:性别:年龄: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4)询问、质疑、投诉等相关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1,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二、磋商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适用)本项目无需提供三、联合体协议(不适用)本项目无需提供四、供应商的资格证明资料附件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盖供应商单位章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组织机构代码邮政编码委托代理人电子邮箱上年营业收入员工总人数营业执照注册号码注册地址营业执照发证机关发证日期营业执照营业范围(主营)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兼营)基本账户开户行及账号税务登记机关资质名称等级发证机关有效期备注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附件4磋商文件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证明资料注:提供第二章磋商须知第3.1款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证明资料的复印件。附件5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注:提供第二章磋商须知第3.1款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的复印件。附件6其他证明资料或说明提供磋商文件或评分标准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附件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致(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和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1.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等行政处罚。2.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8: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公司(单位)名称(盖章)年月日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五、货物说明一览表附件9货物说明一览表(货物类适用)包号:序号货物名称制造商名称型号规格主要技术参数和技术指标政策功能类型及编号备 注说明:货物类项目按本表填写。货物的主要技术参数和技术指标可另页描述。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_日期:年月日六、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序号磋商文件条目号采购规格/商务条款响应文件的规格/商务条款响应与偏离说明说明:1、“响应与偏离”应注明“响应”或“偏离”。2、属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变动的内容在“说明”栏中注明。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七、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和清单表附件10-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不满足以下条件的无需填写)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相关规定的,应提交《附件10-1:中小企业声明函》。附页10-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附页10-3监狱企业证明资料注: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附页10-4“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说明: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下列情形,应按第二章磋商须知第2.8款、第9.2款规定提供产品列入“节能产品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清单”的证书复印件所在页复印件(该页包含制造商或企业名称或申请单位名称、规格型号、有效截止日期等内容),并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并在本章《九、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中提供相应数据。(1)符合政府采购强制采购政策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标记★符号节能产品及其他强制采购产品);(2)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标记★符号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环境标志产品。2、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清单表本公司对本表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1234567序号货物名称数量单价总额货物制造商名称政策功能编码节能产品小计/////环境标志产品小计/////说明:1、本表用于计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应享受的政策功能加分。2、栏目7“政策功能编码”是指货物的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节能标志认证证书号(货物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只填写一种)。3、栏目4“单价”为综合单价,包含货物所有隐含的内容,如运输费、保险费、管理费和利润等。4、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或者提供的内容不真实的,评审时本表所有优惠不予以考虑。供应商名称(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10-5中小企业货物清单表本公司对本表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12345678序号货物名称数量单价总额货物制造商名称货物制造商类型商标名称中型小计小型、微型小计说明:1、本表用于计算中小企业应享受的政策功能价格扣除。2、栏目7“货物制造商类型”,填写:中型或小型、微型。3、栏目4“单价”为综合单价,包含货物所有隐含的内容,如运输费、保险费、管理费和利润等。4、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及未按上述要求填写,或者提供的内容不真实的,评审时本表所有优惠不予以考虑。对提供的内容不真实的,监督管理部门可能以冒充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谋取中标,依法予以处理。供应商名称(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八、经销、或代理货物、或为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材料提供协议或授权函复印件或售后服务证明原件。九、报价一览表及分项价格表附件11报价一览表(货物类适用)序号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序号项目名称委托代理编号1合同包号2货物名称3交货期4数量5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元人民币整小写: 元人民币整6备 注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11-1分项报价表项目编号: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分项名称制造商名称规格型号品牌/产地数量单价(元)总价(元)备注12345…………合计报价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十、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十一、最后报价说明:1、最后报价按第二章磋商须知第30条规定提供,格式按附件11、附件11-1提供。2、最后报价需填列报价一览表和分项价格表,同时将附件10-4、10-5清单表中分别享受政策功能价格合计数按最后报价进行修正。(供应商请自行准备最后报价,一式二份,由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携带至开标会现场,在第二轮报价时递交,最后报价不得装入响应文件中)。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假肢矫形器及康复专用设备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湖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