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多功能办公椅 办公午睡两用椅招标公告(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西销售分公司2024)



项目名称:
中国石油山西销售分公司多功能办公椅采购

项目概况:
拟对公司办公午睡两用椅采购进行选商,预算总额15万元。

项目单位:
山西销售分公司

项目类别:
物资类

项目分类:
三类

供应商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非独立法人分公司参加需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扫描件,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谈判时执行分公司的资质、财务、信誉及其他文件)。法人单位和其分公司只能一个参与谈判。 (2)本项目允许制造商、代理商或者贸易商参与。代理商需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同时针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谈判。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物资,制造商与代理商同时谈判时,制造商为有效供应商;两个以上代理商同时谈判时,以取得唯一授权(项目授权高于区域授权)的代理商为有效供应商。 2财务要求:供应商近一年财务状况良好,财产无冻结,被接管和资不抵债现象,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资产能力。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承诺能提供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信誉要求: (1)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谈判(附网站截图及查询网址,谈判截止日评委现场查询); (2)2021年1月1日至谈判截止日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仲裁和诉讼记录或承诺(提供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格式8(五)); (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谈判截止日)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此不良记录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有商业欺诈、质量伪劣等实质性侵害所有采购人权益的情形,具体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因上述行为受到行政处罚、行业惩戒,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等,未被国家、所有采购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资格)(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谈判(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谈判); (2)供应商谈判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供应商谈判当日未被列入中国石油山西销售公司投标人负面行为信息发布名单(惩戒期内); (4)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5)暂停投标资格:失信积分达到8分时,暂停失信行为人投标资格半年;失信积分达到9分时,暂停失信行为人投标资格一年;失信积分达到10分时,暂停失信行为人投标资格两年。 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记分继续执行。 取消投标资格:失信积分超过10分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投标资格三年。列入股份公司“三商”黑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5本次谈判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

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本谈判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 12 月 17 日至2024年 12 月 23 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联系项目负责人购买电子版谈判采购文件。 潜在供应商须在报名截止日前完成在线报名并将银行汇款底单,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盖章扫描版和excel电子版均需提交,格式详见公告附件1)和《中国石油山西销售公司投标人负面行为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回执发送至本章第8条联系人电子邮箱(并与联系人确认),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 2 谈判采购文件每标段售价为 200 元人民币,按本公告第8条规定的账号电汇购买谈判文件款,不接受个人转账。本次谈判文件采取电汇购买后,通过电子邮箱发送的方式发售。请有意参加本谈判项目的供应商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谈判文件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项目单位联系人:
续工

项目单位联系方式:
03516832689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张工、施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225913128

其他:


中国石油山西销售分公司多功能办公椅采购.zip

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

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方已于 2022 年 月 日在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报名参加 (项目名称) 的项目(第 标段)投标,并附招标文件购买电汇底单和我单位确认后的投标人特别提示,同时我方承诺中标后及时交纳招标代理费。

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接收信息:

投标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手机):

电子邮箱:

此外,为方便贵公司退还我单位投标保证金和开具增值税发票,现向贵公司提供我单位相关信息,该信息由我单位财务部门提供,并扫描贵公司极速开票码,申请开票。

开票名称:
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票税号:
9112011679250111X1

注册地址: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三号院油田地质研究院

注册电话:
022-25966051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天津油田支行

银行账号:
12001765001052508570

收款信息(用于退还你公司保证金的收款账号,由财务提供)如下:

1、收款单位名称:

2、收款银行帐号:

3、收款银行名称:

4、收款银行联行行号
(支付系统行号):

5、收款银行所在地:

开票信息(用于开具代理费增值税专用发票,由财务提供)如下:

1、单位名称:
0.0

2、开 户 行:

3、账 号:

4、注册地址:

5、电 话:

6、税 号:

7、开具发票类型:

8、发票领取方式:

9、邮寄地址:

我单位承诺提供的上述信息真实精确,无错字、别字、少字、多字、漏字情形;承诺收款帐号、收款银行联行行号完整准确,收款单位名称及收款银行所在地准确;账号数字无错、漏、多、少情形,开票信息准确无误(尤其是税号准确无误)。同时我单位郑重承诺,如因提供信息错误(或存在瑕疵)导致贵公司付款不成功(或被我单位开户银行退款),我单位愿承担相关责任,并允诺贵单位至少推迟一个月付款;如因提供信息错误(或存在瑕疵)导致贵公司开具发票有误,我单位不会要求换票,责任自负。
特此确认。

单位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 签字)

43633.0

中国石油山西销售公司投标人负面行为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山西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招标投标管理,强化对投标行为的监督,规范投标人的投标行为,促进投标人诚信自律,维护公司利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招标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各部门、所属分公司的招标、非招标项目涉及的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控股公司、实际控制企业通过法定程序执行本细则,参股公司参照执行。第三条本细则所称投标人是指在招标和非招标项目中报名、购买招标文件(谈判文件)、投标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第四条本细则所称投标人负面行为,是指投标人在(非)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和合同签订等环节,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有关规定,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第五条公司投标人负面行为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体制,遵循依法合规、客观公正、诚实守信、信息共享的原则。第六条投标人负面行为记录纳入供应商、承包商、服务商的年度评价管理。第二章职责与分工第七条公司企管法规部(公司选商管理部门)是公司投标人负面行为管理的归口部门,履行以下职责:(一)贯彻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订公司投标人负面行为管理制度;(二)负责投标人负面行为的核查认定、提请决策审批、信息发布以及惩戒等工作;(三)负责处理投标人负面行为管理工作中的其他事项。第八条公司相关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相应工作,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将发现的涉及本部门选商项目投标人负面行为的信息、证明资料提交选商管理部门;(二)负责对分公司提出的投标人负面行为的处理结果提出本专业线意见;(三)审计部负责对选商工作审计监督。第九条分公司负责其选商项目投标人负面行为的信息、证明资料收集并提交公司选商管理部门。第十条招标专业机构应协助进行投标人负面行为管理相关工作,负责投标人负面行为的信息、证明资料收集并提交公司选商管理部门,协助选商管理部门信息发布工作。第三章负面行为的分类、等级划分第十一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负面行为实施分类管理,将投标人负面行为分为一般负面行为、严重负面行为。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一般负面行为:(一)投标人报名成功但在开标日(不含)前5个工作日内出具正式《弃标函》的,或报名成功在开标时缺席、导致投标人不足3家而废标的;(二)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定同一项目或同一项目同一标段中任意2个或2个以上投标人存在完全一致否决事项的;(三)投标人明显不符合招标公告中公开的资格条件却参加投标,否决其投标后导致有效投标不足三家;(四)投标人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严重负面行为:(一)弄虚作假: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或空壳公司投标;使用伪造变造的资质或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以及与检测单位串通伪造检测结果的行为等;(二)串通投标: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或者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采用不正当手段,为谋取中标排斥其他投标人或者损害招标人利益等行为;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实质性内容或约定中标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办理投标事宜;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获得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投标人按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要求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开标后不告知招标人,影响公平竞争的;(三)干扰招标:投标人采用不正当手段或通过行政审批部门违规指定,扰乱、破坏招标工作秩序等行为;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撤销投标文件;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的;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等重大变化,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不及时告知招标人;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关键资格证书被吊销,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等状态不及时告知招标人;投标人干扰开标、评标工作正常秩序;投标人用威胁、恐吓或其他非法手段诋毁、阻止或排挤其他投标人公平竞争;投标人以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等手段谋取中标;(四)不当异议(投诉):投标人缺乏事实依据而进行的恶意异议(投诉),或者不配合招标人、相关部门在处理异议(投诉)过程中取证等行为;投标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投诉);投标人假冒他人名义提出异议(投诉);投标人对已查明的事实不接受,反复异议(投诉;异议(投诉)处理部门在调查有关情况时,投标人不配合调查处理;(五)中标违约:投标人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者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者违法转包、转让、违规分包等行为;中标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影响其履约能力而不告知招标人;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六)其他负面行为: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不诚信行为;给招标人造成50万元及以上经济损失的;给招标人信誉、形象等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第四章负面行为的认定与信息发布第十四条招标代表人应在发现投标人负面行为后第一时间向选商管理部门报告,选商管理部门在收到招标代表人报告或巡视、审计、专项检查问题反馈的3个工作日内,启动投标人负面行为认定与信息发布程序。第十五条对一般负面行为,由选商管理部门依据《弃标函》或《评标报告》中的否决事由直接作出负面行为认定并信息发布。第十六条对严重负面行为,按以下程序进行:(一)负面行为证据及相关信息收集;(二)对照标准对负面行为进行初步认定;(三)负面行为审核(审核表见附件1);(四)负面行为告知(告知函见附件2);(五)异议处理(如有);(六)信息发布。第十七条投标人对负面行为认定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负面行为告知函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异议申请,并提交相应证据。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专业机构应在收到异议申请的3个工作日内启动异议处理程序。第十八条投标人负面行为信息由选商管理部门在公司网站发布。第十九条投标人负面行为信息发布内容包括:负面行为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负面行为具体描述、惩戒有效期的起止时间、发布人等(信息发布记录表见附件3)。第二十条负面行为信息有效期自发布之次日起算,有效期满该项负面行为记录自动失效。第五章负面行为的惩戒第二十一条公司对负面行为人的惩戒: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第二十二条招标人或招标专业机构应在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中设置相应评审条款,对负面行为人的投标予以限制。第二十三条暂停投标资格。对一般负面行为,投标人存在第十一条任一款的,暂停投标人在公司范围内投标资格3个月;投标人同时存在第十一条任二款及以上的,暂停投标人在公司范围内投标资格6个月。暂停期满后为观察期,期间3个月。观察期内有限恢复投标资格,即:只允许参加公司级且工程类100万元(不含本数)、公司级且服务和物资类50万元(不含本数)以下的选商项目(不含集中类招标)。观察期内再度被公司定性为一般负面行为的直接评定为严重负面行为。第二十四条取消投标人资格。对严重负面行为,取消其在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一年;投标人恢复投标资格的第一年内再次被评定为严重负面行为的,取消其在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第二十五条受到惩戒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等自然人在其他法人或组织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的,该法人或组织参与公司及分公司投标应受到等同惩戒。第二十六条投标人一经被评定为具有负面行为的,其与公司的其他在履约期间的合作项目,由选商项目单位、选商管理部门和财务部加强对合同履行的监管。第二十七条对负面行为人的惩戒结果应在公司网站公告并抄送选商项目单位存档备案。第六章监督与责任第二十八条公司企管法规部对分公司自行组织的选商项目投标人负面行为信息管理工作实施监督,组织开展年度检查,并将结果予以通报。第二十九条违反本细则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追究责任,并依据公司违纪违规行为处分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理。对于情节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监察机关处理:(一)对投标人负面行为隐瞒不报;(二)违反规定改变负面行为信息;(三)串通或协助投标人伪造资料或提供虚假资料;(四)更改、销毁或泄漏负面行为重要证据信息;(五)在负面行为管理过程中玩忽职守、营私舞弊或收受贿赂;(六)对负面行为管理不当,造成不良影响;(七)其他违法违规的行为。第七章附则第三十条本办法由公司企管法规部负责解释。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回执上述内容我方已认真阅读,对内容条款了解清楚完全同意,并承诺严格遵守执行上述条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中国石油山西销售分公司多功能办公椅采购谈判采购公告1、采购条件本谈判采购项目中国石油山西销售分公司多功能办公椅采购采购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西销售分公司,现进行公开谈判。2、项目概况与谈判采购范围2.1项目概况:拟对公司办公午睡两用椅采购进行选商,预算总额15万元。2.2采购范围:按照机关和太原公司机关工位数量采购坐躺两用、符合人体工学的办公午睡两用椅(背框:采用优质工程料PP+纤维,面料:靠背为优质网布,坐垫棉:40密高回弹原生棉,扶手:联动扶手,底盘:任意档位锁定底盘,气杆:85-4黑色气杆,脚架:340尼龙脚,轮子:60MM卡王黑色PU轮),合同期间根据实际需要数量增减。采购人不承诺采购数量,实际采购数量以实际下达的采购订单为准。物资名称预估数量单位最高限价(单价)(含13%税)(元/把)多功能办公椅180把800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2.4最高限价:800元/把(含13%税)。2.5质保期:提供至少三年的质保服务。2.6交货期:合同签订后7天内。2.7交货地点:按采购人要求。2.8技术要求:按照机关和太原公司机关工位数量采购坐躺两用、符合人体工学的办公午睡两用椅(背框:采用优质工程料PP+纤维,面料:靠背为优质网布,坐垫棉:40密高回弹原生棉,扶手:联动扶手,底盘:任意档位锁定底盘,气杆:85-4黑色气杆,脚架:340尼龙脚,轮子:60MM卡王黑色PU轮)。2.9服务要求:能免费送货安装,并提供至少三年的质保服务。2.10合同期限:签订采购合同,合同期1年,按实际发生费用进行结算,费用通过银行转账进行支付。3、供应商资格要求3.1资质条件:(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非独立法人分公司参加需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扫描件,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谈判时执行分公司的资质、财务、信誉及其他文件)。法人单位和其分公司只能一个参与谈判。(2)本项目允许制造商、代理商或者贸易商参与。代理商需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同时针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谈判。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物资,制造商与代理商同时谈判时,制造商为有效供应商;两个以上代理商同时谈判时,以取得唯一授权(项目授权高于区域授权)的代理商为有效供应商。3.2财务要求:供应商近一年财务状况良好,财产无冻结,被接管和资不抵债现象,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资产能力。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承诺能提供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3.3信誉要求:(1)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谈判(附网站截图及查询网址,谈判截止日评委现场查询);(2)2021年1月1日至谈判截止日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仲裁和诉讼记录或承诺(提供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格式8(五));(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谈判截止日)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此不良记录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有商业欺诈、质量伪劣等实质性侵害所有采购人权益的情形,具体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因上述行为受到行政处罚、行业惩戒,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等,未被国家、所有采购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资格)(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3.4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谈判(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谈判);(2)供应商谈判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3)供应商谈判当日未被列入中国石油山西销售公司投标人负面行为信息发布名单(惩戒期内);(4)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提供承诺,格式自拟);(5)暂停投标资格:失信积分达到8分时,暂停失信行为人投标资格半年;失信积分达到9分时,暂停失信行为人投标资格一年;失信积分达到10分时,暂停失信行为人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记分继续执行。取消投标资格:失信积分超过10分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投标资格三年。列入股份公司“三商”黑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3.5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参加。4、谈判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本谈判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23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联系项目负责人购买电子版谈判采购文件。潜在供应商须在报名截止日前完成在线报名并将银行汇款底单,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盖章扫描版和excel电子版均需提交,格式详见公告附件1)和《中国石油山西销售公司投标人负面行为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回执发送至本章第8条联系人电子邮箱(并与联系人确认),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4.2谈判采购文件每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按本公告第8条规定的账号电汇购买谈判文件款,不接受个人转账。本次谈判文件采取电汇购买后,通过电子邮箱发送的方式发售。请有意参加本谈判项目的供应商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谈判文件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5、谈判文件的递交5.1本次谈判采取网上递交电子谈判响应文件的谈判方式供应商应在5.2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发送至项目负责人邮箱,截止时间前未成功传送的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将不被接受。截止时间后将解锁密码发送给项目负责人。5.2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网上开标):2024年12月24日8时30分(北京时间)。5.3谈判方式:线上谈判,供应商在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下载安装腾讯会议app。5.4潜在谈判响应供应商应在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向本章第8条账户提交3000元谈判响应保证金。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谈判采购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山西省招标投标协会(www.sxtba.com)上发布。本公告如有修改和补充也在以上网站同时公布。7.相关费用由成交人交纳谈判服务费3000元。8、联系方式采购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西销售分公司代理机构(异议受理部门):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港油田招标中心)地址:天津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创业三路邮编:300280项目负责人:张工、施工邮箱:851238881@qq.com电话:022-25913128手机:18892225946账户名称: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津油田支行账号:120017650010525085702024年12月17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多功能办公椅 办公午睡两用椅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山西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