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窥镜用超声诊断设备及支气管电子内镜 内窥镜用超声诊断设备 支气管电子内镜 超声诊断设备 电子支气管镜 主机+软件 探头驱动器 双频超声探头 显示器 专用台车 鼠标键盘套装 图像处理系统 LED光源 高清图文工作站 测漏器招标公告(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中医医院2024)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中医医院内窥镜用超声诊断设备及支气管电子内镜采购(第二次)(XSX24A00648)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人: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中医医院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中医医院内窥镜用超声诊断设备及支气管电子内镜采购(第二次)(XSX24A00648)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 202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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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中医医院内窥镜用超声诊断设备及支气管电子内镜采购(第二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31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XSX24A00648
项目名称: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中医医院内窥镜用超声诊断设备及支气管电子内镜采购(第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50,000.00元
最高限价:1,1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要求
内窥镜用超声诊断设备,支气管电子内镜采购
1,150,000.00元
1
批
最高限价总计:1,150,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报价产品按照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管理的,须具有在中国境内合法的《医疗器械注册证》(须在有效期内)。
2.报价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报价人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报价人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若报价人为报价产品的制造商,还应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4年12月17日 至 2024年12月30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网上获取
方式或事项:
(一)供应商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搜索该项目,并在项目信息右侧点击“在线获取”按钮。完成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本次磋商不提供纸质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和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或获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注: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获取电子标书无须CA证书,CA证书仅用于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开标解密。
(三)竞争性磋商公告所附竞争性磋商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搜索该项目,并在项目信息右侧点击“在线获取”按钮,完成网上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采购文件,否则其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将被拒绝。
即:若供应商未通过以上获取采购文件流程完成采购文件的下载、获取,供应商将无法在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注意事项:本项目为重庆市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首次参与电子招投标的供应商须申请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账号密码、办理CA证书(办理CA证书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下载电子电子响应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互联网在线响应,具体操作流程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采购公告附件(供应商必看手册)24-8版》进行查看。因未注册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账号、未办理CA证书、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或磋商响应失败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CA证书的办理流程: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栏目,下载附件《重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并按照其中要求操作。
2.电子响应文件制作: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栏目,下载“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下载_64(含32位)”、“统一签章客户端(正式版)” 安装包,并按照《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供应商必看】政府采购(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要求操作。
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4年12月30日 09:0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31日 09:0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递交方式,供应商于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在线开评标”栏目,在“我的投标项目”→“在线投标”板块内找到对应响应项目,进行电子响应文件递交。
五、评审信息
磋商开始时间: 2024年12月31日 09:00
磋商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在线磋商方式,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须持CA证书和可以上网的电脑(用于在线磋商的电脑必须带有摄像头和麦克风、声卡等功能),于规定的磋商开始时间前30分钟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 开评标大厅”,进入电子开标室完成在线准备。在线磋商开始后供应商须根据采购代理机构引导来完成电子响应文件解密、视频在线磋商、在线二次报价等工作。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响应文件或参与在线磋商的,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供应商如未在规定解密时长(系统默认30分钟解密时长,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现场响应情况进行延长/变更解密时长)内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情形约定:
(1)因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系统客观原因影响解密时长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延长解密时长。供应商在仍不能正常解密的情况下,供应商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启用上传不加密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方法作为补救措施;在规定的解密时长内,供应商既不解密,也未提供不加密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作为补救措施的,视为供应商主动放弃对该项目的响应资格。
(2)因供应商主观原因未在规定解密时长内完成解密工作的,且未在规定解密时长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启用上传不加密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方法作为补救措施或者已申请启用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后仍不在规定解密时长内提供有效不加密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情况,都视为供应商在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销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无效且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供应商需熟悉了解整个政府采购电子化开评标全过程。具体电子化采购规则以及操作指南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采购公告附件(供应商必看手册)24-8版》(《重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和《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供应商必看】政府采购(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并按其对应手册要求完成操作。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中医医院
采购经办人:张老师
采购人电话:023-76662176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秀山县中和街道解放路21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千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白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023-87987380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秀山县中和街道丹凤路23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老师
项目联系人电话:023-87987380
九、附件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采购公告附件(投标人必看手册)24-8版.zip
12.17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中医医院内窥镜用超声诊断设备及支气管电子内镜采购(第二次)-磋商.docx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内窥镜用超声诊断设备,支气管电子内镜采购
最高限价:1150000.00
数量:1
单位:批
服务要求: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号:XSX24A00648磋商项目名称: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中医医院内窥镜用超声诊断设备及支气管电子内镜采购(第二次)采购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中医医院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千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十二月目录第一篇采购邀请书2第二篇磋商项目技术需求6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8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12第五篇供应商须知16第六篇政府采购合同23第七篇电子响应文件编制要求23第一篇采购邀请书重庆千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中医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中医医院内窥镜用超声诊断设备及支气管电子内镜采购(第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一、竞争性磋商内容项目名称最高限价(元)保证金(元)成交供应商数量(名)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中医医院内窥镜用超声诊断设备及支气管电子内镜采购(第二次)1150000.0010000.001工业二、资金来源业主自筹,预算金额为1150000.00元。三、供应商资格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报价产品按照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管理的,须具有在中国境内合法的《医疗器械注册证》(须在有效期内)。2.报价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报价人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报价人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若报价人为报价产品的制造商,还应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四、磋商有关说明(一)供应商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二)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搜索该项目,并在项目信息右侧点击“在线获取”按钮。完成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本次磋商不提供纸质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和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或获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注: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获取电子标书无须CA证书,CA证书仅用于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开标解密。(三)竞争性磋商公告所附竞争性磋商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搜索该项目,并在项目信息右侧点击“在线获取”按钮,完成网上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采购文件,否则其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将被拒绝。即:若供应商未通过以上获取采购文件流程完成采购文件的下载、获取,供应商将无法在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注意事项:本项目为重庆市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首次参与电子招投标的供应商须申请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账号密码、办理CA证书(办理CA证书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下载电子电子响应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互联网在线响应,具体操作流程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采购公告附件(供应商必看手册)24-8版》进行查看。因未注册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账号、未办理CA证书、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或磋商响应失败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CA证书的办理流程: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栏目,下载附件《重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并按照其中要求操作。2.电子响应文件制作: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栏目,下载“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下载_64(含32位)”、“统一签章客户端(正式版)”安装包,并按照《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供应商必看】政府采购(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要求操作。(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五)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期限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1.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期限: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30日。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六)电子响应文件递交1.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递交方式,供应商于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在线开评标”栏目,在“我的投标项目”→“在线投标”板块内找到对应响应项目,进行电子响应文件递交。2.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0日北京时间09:00—2024年12月31日北京时间09:00。(以电子招投标平台显示的时间为准,其他时间不接受任何形式的送达)。(七)磋商信息1.磋商开始时间:2024年12月3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磋商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在线磋商方式,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须持CA证书和可以上网的电脑(用于在线磋商的电脑必须带有摄像头和麦克风、声卡等功能),于规定的磋商开始时间前30分钟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开评标大厅”,进入电子开标室完成在线准备。在线磋商开始后供应商须根据采购代理机构引导来完成电子响应文件解密、视频在线磋商、在线二次报价等工作。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也可以持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用于在线磋商的笔记本电脑必须带有摄像头和麦克风、声卡、等功能)、无线网卡于磋商开始时间前参加在线磋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响应文件或参与在线磋商的,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注:电子招投标系统磋商开始时间前的30分钟是供应商自主在线准备环节时间(是否在线准备由供应商主观决定,在线准备环节意义在于提前测试CA证书与当前电脑设备运行环境是否正常),在线准备环节不具备签到意义,特此声明。(八)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如未在规定解密时长(系统默认30分钟解密时长,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现场响应情况进行延长/变更解密时长)内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情形约定:(1)因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系统客观原因影响解密时长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延长解密时长。供应商在仍不能正常解密的情况下,供应商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启用上传不加密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方法作为补救措施;在规定的解密时长内,供应商既不解密,也未提供不加密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作为补救措施的,视为供应商主动放弃对该项目的响应资格。(2)因供应商主观原因未在规定解密时长内完成解密工作的,且未在规定解密时长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启用上传不加密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方法作为补救措施或者已申请启用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后仍不在规定解密时长内提供有效不加密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情况,都视为供应商在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销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无效且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供应商需熟悉了解整个政府采购电子化开评标全过程。具体电子化采购规则以及操作指南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采购公告附件(供应商必看手册)24-8版》(《重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和《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供应商必看】政府采购(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并按其对应手册要求完成操作。(九)现场踏勘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潜在供应商可自行前往项目所在地进行必要的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影响项目报价等的相关因素,任何因忽视或误解情况而导致出现的问题,由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5、保证金(一)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万元。(二)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供应商应在保证金截止日期前转账至投标保证金对应账户,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账户:户名:重庆千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秀山支行帐号:3100019709200078925开户行行号:102687201028特别提示:转款时需备注“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中医医院内窥镜用超声诊断设备及支气管电子内镜采购(第二次)投标保证金”。(三)报价保证金缴纳时间及方式:1.转账方式:2024年12月31日8时20分前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收到的投标保证金为有效投标保证金(以代理机构保证金账户到账时间为准)。供应商自行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如同城汇入、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五)保证金退还方式未成交的供应商的保证金应在采购代理机构《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至其缴纳账户。中标人的保证金在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至其缴纳账户。特别提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竞争性磋商文件将被拒收或按无效投标处理:(1)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缴纳保证金的;(2)未在规定时间前将保证金足额缴纳到指定账户的;(3)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称与缴纳保证金的供应商名称不一致的。(六)保证金缴纳、退还联系电话:023-87987380。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七、其它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四)超过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六)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八、联系方式(一)采购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中医医院联系人:张老师电话:023-76662176地址:重庆市秀山县中和街道解放路21号(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千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白老师电话:023-87987380地址:重庆秀山县中和街道丹凤路23号(三)电子招投标系统技术指导:重庆港澳大家软件产业有限公司联系人:谭老师电话:023-88158029(工作日)15823413234(节假日)(四)CA数字证书办理服务平台:1.CA数字证书:网证通联系人:刘娟电话:023-63010240189960849602.CA数字证书:东方中讯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联系人:何晓伦电话:023-88257082023-63153662第二篇磋商项目技术需求“★”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序号设备名称单位数量预算单价(元)备注1超声诊断设备套17000002电子支气管镜套1450000“★”二、超声诊断设备配置及参数(一)超声诊断设备配置清单序号名称单位数量1主机+软件台12探头驱动器个13双频超声探头(12MHz、20MHz)根24显示器台15专用台车台16鼠标键盘套装个1(二)技术参数要求1.显示模式:B模式2.扫描方式:360°机械环扫3.探头转速:最高转速每分钟转速2000转4.图像分别率:高清数字显像:1920*1080分辨率5.轴向分辨力:≤0.3mm6.连续拍摄:最大900帧连续拍摄7.图像标注:在图像冻结状态下,支持在图像上进行箭头和文字标注操作,单幅图像≥20组;8.局部放大:内窥镜超声诊断设备的自有图像显示为高分辨率图像,且可局部放大,呈现更清晰的组织细节9.图像回放:可实现≥2000帧图像回放,支持自动回放和手动回放10.记录回放原始数据:可记录和回放采集到的超声原始数据,可在离线模式下使用范围调节、对比度调节、TGC调节、标注、测量功能11.支持双模态显示:可支持超声和内镜的同屏同步同尺寸实时显示12.双幅成像:支持同屏同时显示一幅冻结图像和一幅激活图像13.兼容性:兼容变频消化、呼吸、小肠、胆胰探头14.图像旋转:支持冻结图像可进行360°任意角度旋转;15.二维码报告:可将超声图像和报告生成二维码(需要网络支持)16.患者检查信息库管理:具备患者检查信息库管理功能。可对患者检查信息进行检索、查看、编辑、保存、预览、报告打印;17.内置病例管理系统:能实时存储高清图和动态视频(方便教学),同时能脱离外置工作站进行诊断报告的编辑;(USB传输,内置1T存储空间,图片存储/电影转存)18.患者检查信息传输:支持DIC0M标准协议,通过网络可传输患者检查信息19.数据接口:传输协议:支持USB3.0协议、TCP/IP协议、DIC0M协议;20.存储格式:BMP、PNG、JPG;21.图像和视频支持USB传输,内置1T存储空间,图片存储/电影转存22.防水:超声小探头IPX723.支持对多频探头频率切换24.探头类型:双频探头频率:12MHZ、20MHz切换探头直径≤2.5mm工作长度≥2000mm探测深度≥10mm25.质保期外探头损坏更换报价:(三)质保:主机3年,探头1年“★”三、电子支气管镜配置及参数(1)电子支气管镜配置清单序号名称单位数量1图像处理系统台12LED光源台13电子支气管镜(检查镜)条14显示器台15专用台车台16高清图文工作站套17测漏器个1(2)技术参数要求(1)图像处理器:1.支持高清视频信号输出;输出信接口;DVI、RGB、Y/C、;2.支持自动白平衡;具有图像冻结功能,可通过镜体按钮、键盘、脚踏开关控制冻结功能;3.色调多档可调:调节-10至+10级;4.图像放大功能:×1、×1.2、×1.5、×2.0倍;多档可调;5.具备特殊光;可输出≥440nm或≤540nm波长的复合光,实现对血管及浅表纤维结构的光学染色,可广泛对癌前病变的诊断及观察;6.具备血红蛋白增强;对血管分布及血供丰富的病变组织有显著强调作用,便于临床医生对病变组织的诊疗;7.具有峰值、平均多种测光模式;8.储存设备最大支持移动硬盘容量≥500G,支持图像保存和视频录制功能并能回放9.处理器控制面板正面具有USB接口方便设备连接10.可兼容同一品牌电子胃镜、电子肠镜、电子支气管镜、电子鼻咽喉镜可共享处理系统11.具有结构强调功能,有多档可调12.全数字高清像处理系统,提供实时高清图片及视频画面13.具有内窥镜自动识别功能,能读出并显示所连接的内窥镜型号和序列号14.具备不关闭电源可随时切换镜子(2)冷光源:1.照明灯高亮度LED灯,平均使用寿命≥30000小时;不需要更换。2.照明灯色温:>5000K;照明灯输出总光通量:≥300lm3.具有应急备用灯,当照明灯故障时,应急灯会自动启动并有提示,保障手术安全进行;4.具有手动调光和自动调光两种方式;多档调光可选;5.光路光圈,电子曝光时间双重控制6.长寿命静音气泵,气泵压力:最低≤41kPa,最高≥85kPa;7.气泵的送气流量分关闭、高、低可调;8.主灯灯泡寿命具有指示灯显示,可随时掌握主灯剩余寿命情况;(3)电子支气管镜:检查镜1.视野角:≥110°;2.景深:2mm—100mm;3.插入部外径:≤4.9mm;4.主软管外径:≤4.9mm;5.钳子管道内径:≥2.0mm;6.弯曲角度:向上160°,向下130°7.工作长度:≥600mm;(4)专用台车:1.配专业内镜用台车;2.监视器承载臂可旋转调节,带抽屉方便存放资料(5)专业医用显示器:显示器为≥19寸彩色医疗图像显示器,符合标准医疗显示器性能指标。具有高清显示。(三)质保:整机3年四、其他要求本项目不组织集中踏勘,由供应商自行进行踏勘,无论踏勘与否,采购人均视为对现场条件和项目情况有充分的了解。供应商自行考虑各种风险,不得因此申请调价或索赔。踏勘过程中的费用和涉及到的风险损失等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已自行踏勘现场的承诺函(格式自拟)。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一、交货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一)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交货、安装、培训、验收等工作。(二)交货地点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三)验收方式1.货物到达现场后,成交供应商应经采购人或其指定验收单位清点品名、规格、数量;检查外观,作出验收记录,双方签字确认。2.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用户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3.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3.1设备品种、规格、数量、技术参数以及商品品牌、制造商等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3.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3.3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4.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5.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一)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1.设备质保期:超声诊断设备主机质保三年,超声探头质保一年;电子支气管镜整机质保三年。自设备验收合格正式投入使用之日算起。质保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采购人有权提出退货、更换、索赔,中标人无条件负责维修、更换、赔偿。2.投标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或国家强制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或国家强制规定。成交供应商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或国家强制规定的,按成交供应商实际承诺执行。(二)投标货物售后服务内容及售后服务保修期1、质量保证期内服务要求(1)电话咨询成交供应商和厂家应当为用户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用户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用户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2)现场响应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成交供应商应在2小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确保产品正常工作;无法在8小时内解决的,应在24小时内提供备用产品,使采购人能够正常使用。注:在保修期内,如发现故障(7日内)无法修复或一个故障连续出现三次,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更换全新相同品牌的货物。(3)技术升级在质保期内,如果制造商的产品技术升级,成交供应商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成交供应商应对采购人进行升级服务。软件升级:终身免费。(4)保修期内所有更换零部件由成交供应商免费并及时提供,成交供应商专业服务人员的一切费用全部自理。保修期外,成交供应商仍应上门维修,只收取配件费,不收其他费用。2、质量保证期外服务要求(1)质量保证期过后,成交供应商和制造商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成交供应商和制造商(生产厂家)提供售后服务的,该成交供应商和制造商(生产厂家)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3、备品备件及易损件成交供应商或制造商(生产厂家)售后服务中,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常用的、容易损坏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的价格清单须在响应文件中列出。4、售后服务保修期要求4.1售后服务保修期为三年。4.2售后服务保修期过后,投标人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4.3售后服务保修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的,该投标人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三、报价要求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含但不限于:产品价、人工费、安装调试费、装卸运输费、通讯费、交通费、保险费、税费、抽检费、培训费等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如有错报或漏报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四、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凭合同于10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预付合同金额的30%(若成交供应商是小微企业则预付合同金额的50%),货物全部交货安装完毕,经验收合格,凭发票、合同等相关资料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支付货款前,成交供货商需向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10%,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质保期满后退还。注:所有支付均为无息支付。五、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注:订购、涉及、定制开发的信息化建设项目等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六、培训成交供应商须提供对设备的操作培训,使相关使用人员能够正常操作相关设备。七、其他(一)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采购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二)成交供应商在响应时提供虚假材料或进行虚假响应,或成交后提供的货物达不到采购文件要求及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响应内容的,视为虚假应标,将报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三)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另行约定。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一、磋商程序及方法(一)磋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方式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参加。竞争性磋商以在线抽签的形式确定磋商顺序,由本项目磋商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视频在线磋商。在视频在线磋商前,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实质性响应等进行审查。(二)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磋商。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资格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扫描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条件(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条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三)磋商保证金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足额交纳所投包的磋商保证金(如果有)。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供应商可于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2.符合性审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电子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电子响应文件签署或盖章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 电子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1有效性审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署或盖章齐全。1有效性审查响应方案每个包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1有效性审查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响应文件份数电子响应文件数量和须提交的相关原件数量(如果有)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3响应程度审查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应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篇、第三篇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否则作废标处理。3响应程度审查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3.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三)澄清有关问题。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电子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文件电子化上传。供应商通过书面形式作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或者加盖公章并将澄清等文件扫描为PDF格式,上传至“问题澄清”输入框中的“澄清附件”中。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署并附身份证明。以上签署等文件都要以PDF格式上传到“问题澄清”输入框中的“澄清附件”(澄清附件只允许一个文档上传,所有上传文件都应归到一个文档当中)。(五)本次项目采取的是视频在线磋商方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必须在电子开标室及时响应采购代理机构的通知和磋商小组的磋商邀请,并及时点击“在线谈判”按钮,参与视频在线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磋商有关的服务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六)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服务、商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以线上形式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电子档(PDF格式),如供应商通过线上方式提交,还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电子档(PDF格式)。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电子档(PDF格式)。(七)供应商在磋商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并将签字后的书面承诺扫描成PDF格式,按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的递交方式,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八)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参加正式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以线上方式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系统界面会自动提示,供应商须完成以下步骤:①点击“二次报价”按钮,进入二次报价界面。②在“本轮报价”里输入第二次报价的金额。如需上传二次报价单价明细表或者其他附件,可以点击“报价附件”→“上传文件”按钮,完成二次报价单价明细表或者其他附件的上传。③提交报价,然后完成报价表签章,二次报价就操作成功了。注:已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供应商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的最后一次报价为准。(九)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服务、商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十)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相同的,按培训组织方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如培训组织方案得分相同的,以保证金到账先后顺序进行抽签确定排名顺序。(提示:请慎重考虑是否推荐服务部分得分为0分的供应商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对该种情况的处理方式予以明确。)二、评审标准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投标报价(30%)30分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供应商的投标价格得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详见“注: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2技术部份55%技术参数要求响应招标文件(45%)45分起评分:有效投标人的起评分为45分。扣分条款:评标委员会根据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二、招标项目技术需求)响应情况进行打分,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号部分技术参数每偏离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2技术部份55%售后服务方案(5%)5分投标人拟定针对本项目提供切实可行服务方案。方案非常明确、详尽,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得5分;方案基本明确、合理,可操作性一般的,得3分;方案不明确、不合理,可操作性差的,得1分;方案内容存在明显错误、内容明显不适用于本项目需求的,或未提供方案的,得0分。2技术部份55%培训方案(5%)5分投标人拟定针对本项目提供切实可行培训方案,投标人所提供方案包含但不限于齐全的培训人员配备情况及服务联系方式,有专人负责本项目的培训指导等措施。方案非常明确、详尽,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得5分;方案基本明确、合理,可操作性一般的,得3分;方案不明确、不合理,可操作性差的,得1分;方案内容存在明显错误、内容明显不适用于本项目需求的,或未提供方案的,得0分。3商务部分15%商务分15%15分1.供应商承诺按采购方要求定期对操作员、维修人员提供设备使用、维护等技术培训或培训课件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3商务部分15%商务分15%15分2.供应商承诺售后服务中,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应为原厂配件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3商务部分15%商务分15%15分3.供应商承诺对本次采购的设备质保期达到采购人要求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3商务部分15%商务分15%15分4.供应商承诺对本次采购设备的软件部分终身免费升级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注: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1.供应商为非联合体参与磋商的,对小微型企业给予10%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三、无效响应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未参加磋商;(三)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按“第七篇电子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四)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包采购中同时参与磋商;(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七)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八)供应商磋商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九)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十)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四、采购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第五篇供应商须知一、磋商费用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电子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由采购邀请书、项目技术需求、项目商务需求、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政府采购合同、电子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七部分组成。(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供应商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澄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经进入磋商程序,即视为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四)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三、六篇全部内容。(五)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书面承诺)。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三、磋商要求(一)响应文件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电子响应文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2.电子响应文件组成电子响应文件主体内容由“第七篇电子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电子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进行编写,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电子响应文件必须根据《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手册第五章内容,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报价一览表信息填写、页码关联、电子响应文件电子章签署、下载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等工作。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审小组对电子响应文件的评审。(二)磋商有效期:电子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三)修正错误1.若供应商所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2.若供应商所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中报价函的初始报价与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的报价一览表所展示的响应报价不一致时,以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的报价一览表所展示的响应报价为准。3.磋商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四)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电子响应文件一式一份,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时请提交通过投标文件制作系统下载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若因系统或CA证书异常原因无法正常解密,供应商须在电子开标室向采购代理机构申请提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电子招投标系统会对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一致性进行核验,若供应商操作失误,后果自行负责。2.电子响应文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电子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3.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五)响应文件的递交1.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上传)按照《全程电子化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签章版本)》第七章流程操作。(六)响应文件语言:简体中文(七)供应商参与人员及参与人员证明原件1.参与磋商人员要求:各个供应商应当派1-2名代表参与磋商,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2.参与人员证明原件要求:参与磋商的供应商代表必须准备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原件,在磋商环节开始时表明本人身份是否符合供应商磋商代表的身份要求。四、中标人的确认和变更(一)中标人的确认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中标人,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中标人。采购人逾期未确定中标人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中标人。(二)中标人的变更1.若为下列情况之一的,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其后一位的成交候选人为中标人: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中标人无充分理由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将会同采购代理机构把相关情况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将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对违规供应商进行处罚。五、成交通知(一)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六、关于质疑和投诉(一)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质疑时限、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2.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1.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2.4事实依据;1.2.5必要的法律依据;1.2.6提出质疑的日期;1.2.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2.9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系统依法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截图证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状态截图证明流程: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在线开评标”→“我的投标项目”→找到该项目点击“查看详情”进行项目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信息截图);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质疑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其他3.1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二)投诉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七、采购代理服务费供应商成交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以“货物类”计取金额为16650元。八、交易服务费供应商中标后向“秀山县安诚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缴纳交易服务费,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渝价〔2018〕54号、秀山发改函〔2021〕446号文件执行。秀山县安诚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23-76050090九、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二)采购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业务管理系统”进行合同登记备案;2个工作日内按相关管理要求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未按要求公告及备案的,应当及时进行补充公告及备案。(三)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六)采购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予以约定。中标人履约完毕后,采购人根据采购文件规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十、项目验收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十一、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供应商参与重庆市政府采购活动,成为中标人,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信息专栏。第六篇政府采购合同一、政府采购合同(样本)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号:)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价单位:元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单位:套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单位数量单价总价服务时间服务地点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大写):一、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二、验收方式三、付款方式:四、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五、其他约定事项:1.采购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备注: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第七篇电子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一、经济部分(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二)明细报价表二、技术部分(一)服务响应偏离表(二)其他资料(如有,格式自定)三、商务部分(一)商务响应偏离表(二)其它优惠服务承诺(如有,格式自定)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五、其他资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如有,格式自拟)一、经济部分(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竞争性磋商报价函(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磋商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磋商。1.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服务,初始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人民币小写:元。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电子响应文件壹份。3.我方承诺:本次磋商的有效期为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5.在整个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6.我方若成为中标人,将按照最终磋商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7.如果我方成为中标人,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向采购代理机构和交易中心缴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8.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地址:电话:传真:网址:邮编:联系人:年月日(二)明细报价表明细报价表项目号:采购项目名称: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单位数量预算单价(元)投标单价报价(元)备注1超声诊断设备套17000002电子支气管镜套1450000合计投标总报价(元)注:1、请供应商完整填写本表。2、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年月日二、服务部分(一)技术响应偏离表项目号:采购项目名称:序号采购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以及电子响应文件中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磋商项目技术需求”中所列技术要求进行比较和响应;2、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3、响应情况栏中应当注明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且必须标注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在电子响应文件中的位置(页码)。(二)其他技术资料(如有,格式自定)三、商务部分(一)服务响应偏离表项目号:采购项目名称:序号磋商项目商务需求响应情况偏离说明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电子响应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服务要求进行比较和响应;2、该表可扩展3、响应情况栏中应当注明具体内容,且必须标注具体内容在电子响应文件中的位置(页码)。(二)商务部分评分资料(如有,格式自定)(三)其它优惠服务承诺(如有,格式自定)四、资格条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磋商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磋商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供应商公章)年月日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注: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2.若为联合体参与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出具。(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年月日(五)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五、其他资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3.供应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供应商盖章。注: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若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如有,格式自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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