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行政执法证件制作 行政执法证件皮夹制作 黑色通用牛皮夹 佩戴式卡套制作 黑色通用牛皮卡套 识别卡制作招标公告(安徽省司法厅2024)



2025年行政执法证件制作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5年行政执法证件制作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或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08日10点00分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BFAFZ03238
项目名称:2025年行政执法证件制作
预算金额:53万元
最高限价:53万元
采购需求:2025年行政执法证件制作等一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 12个月内分批制作并配送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18日09:00至2025年01月08日10:00
2.地点: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或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3.方式:(1)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或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512-58188516。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6223645。
4.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01月08日10点00分
2.提交(上传)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3号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本次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3.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4.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     5.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具体原因如下: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按采购文件约定提出询问或质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司法厅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清溪路85号
联系方式:0551-659822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6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23分18秒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提交节点:

2024-12-17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4-12-17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23分

附件:

采购需求,.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采购需求前注:1.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投标人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2.下列采购需求中:(1)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则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具有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目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投标人应当执行《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皖财购〔2023〕853号)的要求,提供符合需求标准的绿色包装、绿色运输,同时,采购人将对包装材料和运输环节作为履约验收条款进行验收。3.如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应当明确可以分包履行的相关内容。一、采购需求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内容、说明与要求1付款方式分批制作配送完成验收后付款。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验收后负责邮寄至安徽省各市县区司法局和省直执法单位)3服务期限合同生效后12个月内分批制作并配送完成。合同到期前,经考核合格后,在年度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可续签累计不超过3年的采购合同,最多续签2次,合同一年一签。5本项目采购标的名称及所属行业标的名称:2025年行政执法证件制作所属行业:工业6免费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二、需求情况(一)项目概况2025年行政执法证件制作等一批,详见招标文件(二)服务内容序号名称技术参数及要求预估数量(单位)1行政执法证件皮夹制作黑色通用牛皮夹,详见以下“具体技术要求”2.5万套2佩戴式卡套制作黑色通用牛皮卡套,详见以下“具体技术要求”2.5万套3识别卡制作识别卡,详见以下“具体技术要求”2.5万套注:以上数量仅为预估,以实际需求为准。数量可能产生浮动,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三)指标性说明:标识重要性标识符号代表意思重要指标项★评分项,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检测报告反映该项指标要求,未提供对应项不得分。以技术响应表及检测报告作为评审依据(技术响应表与检测报告不一致的,以检测报告为准)无标识项1:【仅适用于采购需求中三、具体技术要求的第(五)项和(六)项的无标识项】符合性审查项投标无效。无标准(检验方产品检测报告,仅需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响应,不响应或负偏离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检测报告,但需符合所列检测法)。合同签订后,供货时随货向采购人提供所投,并配合查验。无标识项2:仅【适用于采购需求中三、具体技评分项提供承诺,承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三、具体技术要求的第(一)、(二)、(三)、(四)项的无标识项要求,否则不得分。评分项提供承诺,承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三、具体技术要求的第(一)、(二)、(三)、(四)项的无标识项要求,否则不得分。术要求的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和(四)项的无标识项】三、具体技术要求:(一)执法证件总体结构行政执法证件皮夹(及佩戴式卡套)用于容纳执法证件标识卡,皮夹可上下折叠(总体效果见图1)。①皮夹②国徽徽记①③金属字④皮夹封面⑤压印国徽识别卡③仃政执法⑦透明膜可视窗⑧压印字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Y赵伟■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证01000099058图1:结构总图(二)皮夹皮夹为黑色通用牛皮夹,采用牛剖层皮革(亚光)以黑色涤纶线缝制而成,厚度≥1.5mm;封面凹痕压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国徽下方凹痕压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字体汉仪大宋简;皮夹打开上侧装订金属立体国徽徽记,正面表层滴塑,直径36.5mm(公差±0.2mm),厚度2.2mm(公差±0.2mm);E品36.5mm2.5mm47.5mmEuw200wwooi52mm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643.5mm51mm70mm70mm图2:皮夹各要素坐标及尺寸国徽徽记整体和各要素平面及纵断面尺寸比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制作说明》以及本标准规定,花纹完整、纹路清晰、棱角分明、有立体感。国徽标准图案见图3。国徽徽记下方装订金属字“行政执法”,字体方正兰亭粗黑_GBK,长宽10×10mm(公差±0.2mm),厚度1.5mm(公差±0.2mm),基础笔画宽度(“法”字笔画“竖”的宽度)1.8mm(公差±0.1mm);各字间距离2.5mm,总长47.5mm;颜色同国徽徽记金色;皮夹打开下侧为PVC或PETG透明膜可视窗,长宽51×76mm,厚度0.3mm(公差±0.1mm),内嵌识别卡;所有要素无特别说明均水平居中排布(下同)。路法定国徽图案纵断面图++标准样品中的国徽徽记图3:国徽徽记标准样式(三)佩戴式卡套卡套为黑色通用牛皮卡套,双面PVC或PETG透明膜可视窗,内嵌识别卡;皮革部分使用牛剖层皮革(亚光),厚度≥1.5mm;挂绳为深蓝色涤纶挂绳,绳圈内(不含接头)总长870mm,宽15mm;挂绳从距接头45mm处始,按照“中文、英文、中文、英文、中文”的顺序,双面打印五组白色文字(片段截取图案见图4),字体垂直居中排布;各组间距离45mm;中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字体隶书,字号29pt,加粗;英文“AdministrativeLawEnforcementChina”字体汉仪大宋简,字号16pt,加粗。70mm70mm8wwooluwgL赵伟■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01000099058北京市人民政府监制有效期至2023年5月29日51mm4mm51mm15mm45mm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AdministrativeLawEnforcementChina120mm120mm70mm70mmwwool8uwgL中华人民共和国赵伟■行政执法证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北京市人民政府监制01000099058有效期至2023年5月29日4mm51mm51mm15mm45mm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AdministrativeLawEnforcementChina120mm120mm图4:佩戴式卡套各要素坐标及尺寸(四)识别卡说明:识别卡为PVC或PETG材质,底纹颜色PANTONEP109-4C;字体颜色均为黑色;卡体宽高厚54×85.6×1.2mm;头像:宽高34×39mm,面部尺寸(头顶至下巴)约28mm;正面免冠,背景透明,着制服(未配发制服的着正装),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姓名:字体汉仪大宋简,字号18pt,加粗;两字姓名字间距1mm,三字(含)以上姓名字距默认;二维码:6×6mm正方形状,与姓名底端对齐;姓名和二维码整体较于卡面水平居中,两侧原则不超出头像宽,如超出可相应缩小字号,六字(含)以上姓名变双行排布;单位:使用本单位正式全称或规范简称,字体汉仪大宋简,加粗,不同字数的字号和排布方式详见下表;单位整体位于姓名和编号中间,且不超出图4红色虚线区域,原则上不小于编号宽(字数过少时可相应扩大字号或字距);编号:实行全国统一编码(样品按照图2中的编码制作),字体方正大黑简体;字号12pt,加粗;中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字号17pt,行距23pt,加粗;英文“AdministrativeLawEnforcementChina”,字号4pt,加粗;字体均为汉仪大宋简;发证机关、有效期:字体黑体,字号8pt,加粗,行距10pt。大R中华人民共和国赵伟行政执法证AdministrativeLawEnforcementChina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北京市人民政府监制01000099058有效期至2023年5月29日图5-1:识别卡各要素坐标及尺寸54mmR3.18mm29mmww28点ww9s8中华人民共和国团赵伟报卡omm行政执法证静如AdministrativeLawEnforcementChinaE三册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警要39mm北京市人民政府监制01000099058日0静如AdministrativeLawEnforcementChina北京市城市管理E三册综合行政执法局警北京市人民政府监制39mm要01000099058有效期至2023年5月29日日LS06图5-2:识别卡各要素坐标及尺寸字数排布方式字号行距断行规则≤9个单行排布12pt无原则上不断行10~18个双行排布11pt15pt原则上两行排布19~27个三行排布10pt12pt原则上三行排布无色荧光防伪:正常光照下,目视不可见,紫外线灯照射呈蓝色荧光,内容为大写英文字母“YPSZ”,字体汉仪超粗宋简,字号12pt,加粗;激光全息防伪:正常视角不可见,不呈现色彩,变换角度可见,旋转卡体呈黄绿紫三色渐变交替,图案为为半个正方形边框内嵌“执法”汉字,汉字于边框内水平和垂直居中,字体隶书,字号43pt,加粗;缩微字:肉眼不可见,借助放大镜可见,“YANGPINSHIZHI”循环排列。图5-3:防伪标识各要素坐标及尺寸(五)皮夹及佩戴式卡套制作需求表项目项目要求(指标)检测标准(检验方法)制作方检验项目整体外观皮革手感柔软、触感细腻、厚薄均匀,无裂面、裂浆、脱色等现象,革面平整,无严重折痕、刀伤。参照招标文件要求,目视观察、手感触摸,与招标文件要求无明显差别制作方检验项目整体外观里料平服周正、整洁干净,无裂面、断经、断纬、跳纱、裂匹、散边等缺陷。参照招标文件要求,目视观察、手感触摸,与招标文件要求无明显差别制作方检验项目整体外观缝制线迹上下线吻合、线迹平直,主要部位不应有空针、漏针、跳针。参照招标文件要求,目视观察、手感触摸,与招标文件要求无明显差别制作方检验项目整体外观黏合部位牢固,不脱胶;配件安装平服、牢固。参照招标文件要求,目视观察、手感触摸,与招标文件要求无明显差别制作方检验项目整体外观凹痕压印图案深刻、清晰、醒目,字体规范、直顺。参照招标文件要求,目视观察、手感触摸,与招标文件要求无明显差别制作方检验项目整体外观各要素颜色色彩自然。参照招标文件要求,目视观察、手感触摸,与招标文件要求无明显差别检测机构检测项目国徽徽记整体和各要素平面及纵断面尺寸比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制作说明》以及本标准规定,花纹完整、纹路清晰、棱角分明、有立体感。根据前述规定,对照法定国徽图案,以肉眼、放大镜观察,以数显游标卡尺测量。检测机构检测项目金属字整体尺寸和厚度,以及基础笔画宽度符合本标准规定;颜色同国徽金色无明显色差。肉眼观察,以数显游标卡尺测量。检测机构检测项目坐标和尺寸未注公差符合GB/T1804-2000《一般公差未注公差的线性和角度尺寸的公差》中V级以上要求。以数显游标卡尺测量。检测机构检测项目★国徽徽记颜色符合GB15093-2008《国徽》规定误差范围。GB15093-2008《国徽》检测机构检测项目★国徽徽记和金属字耐腐蚀正面和侧面24小时主要表面无锈蚀。GB/T10125-2021《人造气氛腐蚀试验盐雾试验》。检测机构检测项目皮革材质牛皮革或牛剖层皮革≥t1.5mm。GB/T38408-2019《皮革材质鉴别显微镜法》。检测机构检测项目★皮革耐摩擦色牢度(干摩、湿摩)≥4级GJB2589.8-1996《军用皮革毛皮理化性能试验方法颜色牢度的测定》。检测机构检测项目★皮革撕裂强度≥30NGJB2589.4-1996《军用皮革毛皮理化性能试验方法撕裂强度的测定》。检测机构检测项目★皮革拉伸强度≥3N/mm2QB/T2710-2018《皮革物理和机械试验抗张强度和伸长率的测试》。检测机构检测项目★皮革断裂伸长率≥50﹪QB/T2710-2018《皮革物理和机械试验抗张强度和伸长率的测试》。检测机构检测项目皮革耐折牢度(纵向、横向)50000次无异常。QB/T2714-2018《皮革物理和机械试验耐折牢度的测定》。检测机构检测项目涤纶缝纫线断裂强力阻力≥2.9×103cN。GB/T3916-2013《纺织品卷装纱单根纱线断裂强力和断裂伸长率的测定(CRE法)》。(六)卡片制作质量要求项目项目要求(指标)检测标准(检验方法)制作方检验项目整体外观识别卡表面平整,无明显划痕,边缘无明显毛刺,印刷无明显瑕疵;底纹色彩自然渐变;头像尺寸和面部比例规范、色彩自然;字体规范、清晰。参照招标文件要求,目视观察、手感触摸,同招标文件要求无明显差别。制作方检验项目整体外观各要素颜色色彩自然。参照招标文件要求,目视观察、手感触摸,同招标文件要求无明显差别。制作方检验项目无色荧光防伪正常光照下,目视不可见,紫外线灯照射呈蓝色荧光,图案规范,色彩鲜艳目视观察,紫外线灯照射。制作方检验项目激光全息防伪正常视角不可见,不呈现色彩,变换角度可见,旋转卡体呈黄绿紫三色渐变交替,色彩鲜艳,图案规范。目视观察,以数显游标卡尺测量。制作方检验项目缩微字缩微字隐藏融入底纹,色彩自然,不突兀,肉眼不可见;以放大镜观察,字迹完整清晰。以肉眼、放大镜观察制作方检验项目坐标和尺寸未注公差符合GB/T1804-2000《一般公差未注公差的线性和角度尺寸的公差》中V级以上要求。以数显游标卡尺测量检测机构检测项目(同原料工艺下可只检试制样品)卡外观卡片外观没有明显形变、凹凸不平,卡片上没有孔、坑、损伤、破裂、划伤、磨毛、热合亮斑等;印刷表面没有明显色斑、条纹,图案或文字没有明显重影、毛刺或缺损。GB/T14916-2022《识别卡物理特性》GB/T17554.1-2006《识别卡测试方法第1部分:一般特性测试》检测机构检测项目(同原料工艺下可只检试制样品)识别卡宽度53.92mm-54.03mmGB/T14916-2022《识别卡物理特性》GB/T17554.1-2006《识别卡测试方法第1部分:一般特性测试》检测机构检测项目(同原料工艺下可只检试制样品)识别卡高度85.47mm-85.72mmGB/T14916-2022《识别卡物理特性》GB/T17554.1-2006《识别卡测试方法第1部分:一般特性测试》检测机构检测项目(同原料工艺下可只检试制样品)识别卡厚度1.0mm-1.3mmGB/T14916-2022《识别卡物理特性》GB/T17554.1-2006《识别卡测试方法第1部分:一般特性测试》检测机构检测项目(同原料工艺下可只检试制样品)圆角尺寸卡的倒角为呈半径3.18±0.3mm的圆弧。GB/T14916-2022《识别卡物理特性》GB/T17554.1-2006《识别卡测试方法第1部分:一般特性测试》检测机构检测项目(同原料工艺下可只检试制样品)标识卡边缘卡表面的边缘毛刺不超过卡表面的0.08mm。GB/T14916-2022《识别卡物理特性》GB/T17554.1-2006《识别卡测试方法第1部分:一般特性测试》检测机构检测项目(同原料工艺下可只检试制样品)识别卡全卡翘曲≤1.5mm(包括卡厚度)GB/T14916-2022《识别卡物理特性》GB/T17554.1-2006《识别卡测试方法第1部分:一般特性测试》检测机构检测项目(同原料工艺下可只检试制样品)识别卡弯曲韧性卡恢复初始平面状态(偏移≤1.5mm)。GB/T14916-2022《识别卡物理特性》GB/T17554.1-2006《识别卡测试方法第1部分:一般特性测试》检测机构检测项目(同原料工艺下可只检试制样品)识别卡剥离强度≥0.35N/mm。GB/T14916-2022《识别卡物理特性》GB/T17554.1-2006《识别卡测试方法第1部分:一般特性测试》检测机构检测项目(同原料工艺下可只检试制样品)识别卡抗热度不表现出偏差大于10mm、分层或褪色。GB/T14916-2022《识别卡物理特性》GB/T17554.1-2006《识别卡测试方法第1部分:一般特性测试》检测机构检测项目(同原料工艺下可只检试制样品)识别卡抗紫外线无有害影响(外观完好)。GB/T14916-2022《识别卡物理特性》GB/T17554.1-2006《识别卡测试方法第1部分:一般特性测试》检测机构检测项目(同原料工艺下可只检试制样品)识别卡温度和湿度条件下尺寸稳定性和翘曲符合尺寸和翘曲。GB/T14916-2022《识别卡物理特性》GB/T17554.1-2006《识别卡测试方法第1部分:一般特性测试》检测机构检测项目(同原料工艺下可只检试制样品)识别卡粘连或并块不显示出受到不利影响。GB/T14916-2022《识别卡物理特性》GB/T17554.1-2006《识别卡测试方法第1部分:一般特性测试》四、报价要求本项目报投标总价。投标报价应为完成本项目采购的全部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供货、运输、交付过程中及证件皮套、识别卡等检验检测等产生的各项费用(证件需邮寄至全省各市县区司法局和省直各执法单位),采购人后期不再追加任何费用。五、样品要求1.投标样品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前,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准备投标样品,样品要封装并盖章,并与开标时交至投标地点。并在样品上标记以下信息:“安徽省司法厅执法证件印制”(投标人全称)样品;2.投标时,投标人应提交样品并送达指定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样品,不予接收。现场送达时间须在开标时间前三十分钟至开标时间,否则不予接收,任何导致在开标时间前未接收到样品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3.投标样品送达地: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东门从7、8、9号电梯上四楼,投标样品未送至指定地点的,不予接收;4.投标人未提供样品或提供样品不全的:按照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扣分。4.1本项目要求提供的样品如下:序号样品名称单位数量1行政执法证件皮夹个12佩戴式卡套及挂绳个13识别卡张14.2是否需要提交样品检测报告:否4.3投标人须按照采购文件约定的尺寸、数量提交样品,如提交的样品尺寸过大或数量过多,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和责任。5.投标人提交的样品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定不合格的按照评分办法进行扣分6.中标人的竞标样品将由采购人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标准;其余投标人的样品,将在评审结束后退还。其余投标人须在中标公示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委托相关人员携带样品领取授权书、身份证明材料,前往样品领取地点取回样品。逾期未取回的,视同放弃样品,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将不再承担任何保管责任。由此所造成的损坏、遗失等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服务类)项目名称:2025年行政执法证件制作项目编号:2024BFAFZ03238采购人:安徽省司法厅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2024年12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七章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规程第八章政府采购供应商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第一章投标邀请一、项目名称及内容1.项目编号:2024BFAFZ032382.项目名称:2025年行政执法证件制作3.项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4.项目单位:安徽省司法厅5.项目概况:2025年行政执法证件制作等一批,详见招标文件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7.项目预算:53万元8.最高限价:53万元9.项目类别:政府采购服务10.标段(包别)划分:共分1个包,本次采购第1包二、投标人资格详见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三、招标文件的获取1.获取时间:详见招标公告2.获取方式:详见招标公告四、开标时间及地点1.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2.开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五、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联系方式1.采购人名称:安徽省司法厅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清溪路100号联系人:慈进第1页/共75页电话:0551-65982200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联系人:李工电话:0551-662236453.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12-581885164.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5.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安徽省财政厅地址:合肥市阜南西路238号电话:0551-68150413八、其他事项说明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2.本次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3.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第2页/共75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本表是本项目的具体要求,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以本表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说明与要求3.1采购人安徽省司法厅3.2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3.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安徽省财政厅3.4.4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7.3现场考察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考察□统一组织时间:/年/月/日/时/分地点:/现场考察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注:如投标人未参加采购人统一组织的现场考察,视同放弃现场考察,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8.1网上询问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3日17时30分9.1包别划分不分包□分为/个包投标人对多个包进行投标的中标包数规定:/13.1投标保证金不收取14.1投标有效期120日历日15.1投标文件要求加密电子投标文件15.3开标现场提交的其他材料要求/16.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投标邀请17.3投标文件解密时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17.3间计时为准)18.1开标时间详见投标邀请18.1开标地点详见投标邀请19.1资格审查采购人审查或采购人出具委托函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审查。22.2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分法22.3报价扣除(1)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10%。(2)监狱企业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价格扣除:/%。(5)符合条件的向小微企业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26.1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1-3家26.2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采购人确定28.3随中标结果公告同时公告的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1)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2)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3)投标业绩承诺函;(如有)(4)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6)招标文件中规定进行公示的其他内容。(如有)29.1中标通知书发出的形式□书面数据电文特别提醒:本项目发布中标结果公告的同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29.1中标通知书发出的形式出视为已送达,投标人应主动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询,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30.1告知招标结果的形式投标人自行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看□评标现场告知31.1履约保证金免收32.1签订合同和合同公开时间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政府采购合同公开。33.1中标服务费免收36.4质疑函递交方式、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递交方式(任选其一):(1)书面形式递交(2)通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接收部门: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通讯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39室37其他内容37.1关于联合体投标的相关约定(本项目不采用)(1)联合体投标的,招标文件获取手续由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办理均可。(2)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协议(见投标文件格式),相关证明材料由投标人根据联合协议分工情况及招标文件要求提供。(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和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37.2社保证明材料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为下述形式之一(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扫描件):(1)社保局官方网站查询的缴费记录截图;37.2社保证明材料(2)社保局的书面证明材料;(3)经投标人委托的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与投标人有直接隶属关系的机构可以代缴社保,但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经评标委员会确认。(4)参与投标的院校,社保证明可以用以下任意一种:①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教师证(须为本单位人员);②医保证明材料。(5)其他经评标委员会认可的证明材料。(6)法定代表人参与项目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即可。37.3本项目提供的其他资料无□图纸□光盘□/获取方式:上述资料请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自行登录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本项目附件。37.4重要提示(1)中标人应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若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实施信用惩戒;(2)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存在规定时间内不组织人员进场开工,不履行供货、安装或服务义务等情况,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同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实施信用惩戒;(3)中标人中标后被监管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不满足中标条件的,由采购人取消中标资格,并做好项目后续工作;(4)中标人在中标项目发生投诉、信访举报案件、履约存在争议时,拒绝协助配合执法部门调查案件37.4重要提示的,采购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37.5解释权(1)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2)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3)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4)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和标准、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5)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37.6特别提醒(1)本项目评审时将查询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如不同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相同,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并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2)因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出现软件设计或功能缺陷、运行异常等情况,影响政府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免责。37.7其他补充说明(1)“政采贷”融资指引:有融资需求的中标人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后,可访问安徽省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栏目,查看和联系第三方平台或者金融机构,商洽融资事项,确定融资意向。中标人签署政府采购中标(成交)合同后,登录“徽采云”金融服务模块,选择意向产品进行申请,并填写相关信息,“徽采云”金融服务模块将中标人融资申请信息推送第三方平台、意向金融机构。37.7其他补充说明(2)电子保函指引:①中标人(供应商)可访问安徽省政府采购网“融资/保函”栏目,申请办理电子保函(包括: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②中标人(供应商)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电子保函”栏目查看《合肥市(信易贷)电子保函平台操作手册》并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内容办理(电子保函的递交要求和相关注意事项详见操作手册)。③鼓励优先使用电子保函。第8页/共75页第三章采购需求前注:1.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投标人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2.下列采购需求中:(1)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则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具有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目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投标人应当执行《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皖财购〔2023〕853号)的要求,提供符合需求标准的绿色包装、绿色运输,同时,采购人将对包装材料和运输环节作为履约验收条款进行验收。3.如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应当明确可以分包履行的相关内容。一、采购需求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内容、说明与要求1付款方式分批制作配送完成验收后付款。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验收后负责邮寄至安徽省各市县区司法局和省直执法单位)3服务期限合同生效后12个月内分批制作并配送完成。合同到期前,经考核合格后,在年度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可续签累计不超过3年的采购合同,最多续签2次,合同一年一签。5本项目采购标的名称及所属行业标的名称:2025年行政执法证件制作所属行业:工业6免费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第22页/共75页术要求的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和(四)项的无标识项】三、具体技术要求:(一)执法证件总体结构行政执法证件皮夹(及佩戴式卡套)用于容纳执法证件标识卡,皮夹可上下折叠(总体效果见图1)。图1:结构总图第24页/共75页十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请完整填写声明函内容,否则不予认可;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不需此件)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电子签章:日期:第66页/共75页十五、诚信履约承诺函致:安徽省司法厅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如我单位被确定为本项目中标人,我单位承诺在合同签订及履约过程中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采购文件中关于合同签订及履约的相关规定,不出现以下情形:(1)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4)提供假冒伪劣产品;(5)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本单位知悉如出现上述情形,将会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可能的处理结果有: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投标人电子签章:日期:第67页/共75页十六、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符合投标邀请、采购需求及评标方法和标准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制作时可在此栏内上传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的证明资料,如营业执照、人员证书、资质证书、荣誉奖项等,应将上述证明材料制作成扫描件上传。第68页/共75页第七章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规程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行为,提高招标投标效率,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和《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八部委20号令)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程。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进入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的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本规程所称的电子招标投标,是指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电子交易系统和电子服务系统完成的全部或者部分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第四条电子交易系统是招标投标当事人通过数据电文形式完成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的系统。电子交易系统要具备在线完成招标投标全部交易过程,编辑、生成、对接、交换和发布有关招标投标数据信息的功能,并为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监督和受理投诉提供所需的信息通道。第五条电子服务系统是满足与各电子交易系统之间电子招标投标信息对接交换、资源共享需要,并为市场主体、行政监督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交换、整合和发布的系统。电子服务系统要具备与各电子交易系统之间招标投标相关信息对接、交换、发布、资格信誉和业绩公开、行业统计分析、连接评标专家库、提供行政监督通道等服务功能。第六条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电子招标投标的组织实施,电子交易系统建设单位负责电子交易系统的服务保障,电子服务系统建设单位负责电子服务系统的服务保障。第七条电子招标投标各方主体(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等)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取得和使用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通过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或电子服务系统进行操作。各方主体在系统中所有操作都具有法律效力,并承担法律责任。投标人应妥善保管数字证书,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导致投标文件无法上传或解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第69页/共75页第八条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明确招标项目采取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并按相关流程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制作招标文件。第九条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应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其中招标文件须加盖电子签章。第十条投标人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获取招标文件。第十一条澄清、修改文件应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投标人应及时查阅相关澄清、修改信息。第十二条投标人应使用电子标书制作软件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标书制作软件应允许投标人离线制作投标文件,并且具备分段或整体加密、解密功能。第十三条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并使用数字证书加密,并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完成上传。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撤回的,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撤回操作;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第十四条投标截止时间以电子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第十五条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间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加密和解密须用同一数字证书。投标人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的视为其放弃投标。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完成解密,导入并读取所有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系统应自动记录开标过程。招标文件约定须到达指定地点或线上进行演示、答辩、磋商、谈判等情形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或登录电子交易系统保持在线。第十六条未能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如招标文件中允许使用电子光盘或U盘作为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并且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开标现场并成功递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导入电子光盘或U盘中非加密投标文第70页/共75页件继续开标。若系统识别出电子光盘或U盘中未加密的投标文件和网上递交的加密投标文件识别码不一致,电子交易系统应拒绝导入。第十七条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组织评标,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电子评标,并对评标结果签字或电子签名确认。多次报价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第十八条评标委员会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将需要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内容以询标函的形式发送给投标人,投标人应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及时接收评标委员会可能发出的询标函,并在规定时间内回复,若投标人未及时回复,视为放弃澄清、说明或补正。第十九条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交评标报告。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评标报告及时交互至电子服务系统。第二十条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和公布中标候选人及中标结果。第二十一条投标人如对招标投标活动有异议(质疑),在规定时限内,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异议(质疑)材料。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异议(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第二十二条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即视为送达。第二十三条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影响招标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经第三方机构认定后,各方当事人免责:(一)网络、服务器、数据库发生故障造成无法访问或使用的;(二)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三)出现网络攻击、病毒入侵以及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安全漏洞导致无法正常提供服务的;(四)其他无法保证招标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情形。第二十四条出现上述情形,系统建设方应及时组织相关方查明原因,排除故障。若能保证在开标前恢复系统运行的,招投标程序继续进行;若导致开评第71页/共75页标程序无法按时开展,但能在原开标时间后1小时内恢复系统运行的,招投标程序继续进行;若导致开评标程序无法按时开展,在原开标时间后1小时内无法恢复系统运行的,按以下程序操作:(一)项目中止,中止期限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中止期限届满后中止情形尚未消除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延长中止期限。决定延长中止期限的,应向投标人发出延长中止期限通知,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公布。(二)项目恢复,导致项目中止的情形消除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尽快恢复招投标程序,向投标人发出恢复交易通知,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公布;已发出延长中止期限通知的,按通知执行。第二十五条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出现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意外情形时,如部分投标人未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系统恢复后,允许投标人继续解密,解密时限重新计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外出现上述情况的,系统恢复后,除原已解密文件无法恢复外,将不再允许未解密的投标人进行解密。第二十六条本规程由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第二十七条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原《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规程》(合公法〔2020〕16号)同时废止。第72页/共75页第八章政府采购供应商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询问函范本(如为对采购文件或采购程序的询问或疑问,请按询问函范本或电子交易系统中网上询问格式附件进行提交)安徽省司法厅、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我单位拟参与2025年行政执法证件制作(2024BFAFZ03238)的采购活动,现有以下内容(或条款)存在疑问(或无法理解),特提出询问。一、(事项一)1、(内容或条款)2、(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3、(建议)二、(事项二)...随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联系人:联系电话:日期:第73页/共75页联系人:联系电话:日期: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第74页/共75页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第75页/共75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行政执法证件制作 行政执法证件皮夹制作 黑色通用牛皮夹 佩戴式卡套制作 黑色通用牛皮卡套 识别卡制作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安徽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