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渔光互补光伏发电招标公告(盐城市兴东新能源有限公司2024)
盐城市兴东新能源有限公司12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环评文件拟作出批准的意见公开
项目名称
12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地点
江苏省盐城市响县灌东盐场裕通养殖区境内
建设单位
盐城市兴东新能源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禾松环保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盐城市兴东新能源有限公司拟投资56000万元,在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东盐场裕通养殖区境内建设12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约2120亩。本次建设项目为12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本项目建成后形成全年120MW的发电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本项目落实既定的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各类污染物可做到达标排放,不会降低项目所在区域的大气、地表水、声环境功能;采取有效的防渗措施后,对地下水及土壤环境影响较小;采取有效的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后,可以将环境风险控制在可接受水平。废气:本项目为盐城市兴东新能源有限公司12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废气。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升压站内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近期用作场区绿化,远期接入污水管网。取用下方鱼塘水使用抹布或刷子对光伏板进行清洗,组件板面的灰尘经鱼塘水清洗冲刷落入下方鱼塘,不外排,清洗光伏板表面的灰尘为普通扬尘,落入鱼塘成为鱼塘底泥,因此本项目产生光伏组件清洗废水不外排。固废: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旧光伏组件、生活垃圾,废旧光伏组件由厂家回收修复后重新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置。噪声:建设项目噪声控制主要为厂区合理布局,主要噪声设备选用低噪型,并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减轻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1类标准。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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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响水县灌东盐场支持该项目建设
听证权利告知
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应在本公示发布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公众如有相关意见,请于5个工作日内当面或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我局提出。联系人:陈锡霞通讯地址:响水县行政审批中心环保窗口邮政编码:224600 联系电话:0515-86787036传 真:0515-86870078 E - mail:xssthjjxmk@163.com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渔光互补光伏发电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盐城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