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热解气化处理厂运营管理服务 氯化氢 氯化汞招标公告(勉县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4)



项目概况

勉县金泉镇生活垃圾热解气化处理厂运营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三路9号新时代大厦西四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30日 15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2024-FW-253
项目名称:勉县金泉镇生活垃圾热解气化处理厂运营管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48,1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勉县金泉镇生活垃圾热解气化处理厂运营管理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1,548,1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548,1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运营服务
1548100
1(年)
详见采购文件
1,548,100.00
1,548,1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1+1”模式。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各项工作满足采购人要求,经采购人同意再续签一年协议)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勉县金泉镇生活垃圾热解气化处理厂运营管理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2.1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10号);(6)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7)《******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8)《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9)《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1)《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12)《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4)为了进一步推动金融支持政策更好适应市场主体的需要,扎实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发挥政府釆购政策功能,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根据中办、国办《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釆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釆[2020]15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市场主导、财政引导、银企自愿、风险自担的原则,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根据自身资金需求,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在线申请,依法参加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活动。目前的合作银行有:北京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平安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秦农银行、浙商银行、中国银行、西安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排名不分先后);(1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勉县金泉镇生活垃圾热解气化处理厂运营管理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12月19日 至 2024年12月25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三路9号新时代大厦西四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30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三路9号新时代大厦西四楼第一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12月30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三路9号新时代大厦西四楼第一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现场获取文件须携带法人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成为陕西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勉县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地址:勉县和平路中段(工商银行院内)
联系方式:0916-32186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中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三路9号新时代大厦西四楼
联系方式:029-888560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艳、毛鑫
电话:029-88856058

陕西中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8日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docx

第3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为:勉县金泉镇生活垃圾热解气化处理厂运营管理服务。勉县金泉镇生活垃圾热解气化处理厂位于陕西省汉中市勉县金泉镇墓下村,占地面积约3亩,本项目的垃圾处理采用垃圾热解气化技术,设计日处理能力20t/d。二、处理工艺本项目的垃圾处理采用垃圾热解气化技术。1、设备组成贮存与预处理系统:贮存池设计为5-7日储存量,通过抓斗将贮存在垃圾贮存坑中的生活垃圾送入预处理系统:磁选、破碎、筛分,实现有机组分和无机组分的分离;余热利用干燥系统:利用二燃室高温烟气余热,采用筛选烘干螺旋装置对垃圾进行烘干加热,实现最大化的热效率利用;高温热解气化处理系统:可对干燥后的垃圾进行气化和高温燃烧,且产生的可燃气体在二燃室中再次分解,温度控制在标准范围内;尾气处理系统:烟气在烟道中多次折流、沉降除尘后,进入热交换装置,烟气温度从400℃急冷到100℃以下,降温后进入高压静电除尘器和除酸装置后达标排放;灰渣收集处置:产生的灰渣经炉排的机械挤压,以及磁选机磁选处理,根据检测结果判定或可送至制砖厂作为原料加以综合利用;中央控制系统:通过PLC自动控制系统操作、监控垃圾热解过程及获取实时数据。2、工艺流程(1)生活垃圾由抓斗从贮坑抓出送入进料系统,经磁选、破碎、筛分后由输送机送入烘干筒进行烘干加热,所需的热量来源于二燃室的高温烟气余热。烘干筒所产生的混合气体作为一次供风送至炉内。干燥后的生活垃圾进入炉内后,在炉内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在一燃室温度控制在600℃到800℃,使垃圾中的可分解物质分解为可燃气体,热解后的残留物(液态焦油、碳素等)进入燃烧层燃烧;第二阶段,垃圾中的可燃气体(一氧化碳、气态烃类等)进入二燃室进行充分燃烧,温度在标准范围内。烟气在烟道中多次折流、沉降除尘后进入尾气处理系统,经热交换装置急冷后,进入高压静电除尘器,除尘后的烟气由除酸装置除去酸性气体,从而达标排放。最终产生的灰渣经炉排的机械挤压、破碎落入灰斗后,定期排除炉外。(2)焚烧产物处理与利用:产生的灰渣经炉排的机械挤压,以及磁选机磁选处理,根据检测结果判定或可送至制砖厂作为原料加以综合利用;技术原理高温热解气化处理技术是将垃圾热解气化技术和二燃室高温燃烧无缝结合的新型处理技术。二燃室中的高温烟气余热对垃圾进行烘干加热,加热后的垃圾在炉体内进行热解气化,气化的可燃气体与烘干产生的混合气体引入至二燃室进行充分燃烧、释放热量,使得炉体内温度稳定在标准范围内。二燃室温度保证在标准范围内,产生的烟气在二燃室中经过多次折流和湍流,分解有毒有害物质,实现垃圾的无害化处理。三、项目服务内容:1、厂区运营服务内容及要求:勉县金泉镇生活垃圾热解气化处理厂及其环境的日常维护、维修、自检测试、运行及管理(包括厂区内所有建筑物、构筑物、设备、非在线检测仪器仪表、综合布线、处理设施等)、危险废物、废水处理,并确保其正常运行,新增压缩车一辆、生活垃圾热解气化处理设备一套、地磅一台、生活垃圾热解气化处理后达到省、市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排放标准要求。2、负责委托运营期间生产、消防、人员安全、保险、劳资纠纷处理以及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其中包括超标排污费及由此产生的罚款。3、运营管理期限:委托运营管理期限暂定为1年。在委托运营期限内,处理厂的资产的所有权归采购人的所有。如果运营商在运行过程中出现环保不达标的或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采购人可单方面无条件终止合同,重新选择托管运营商或自行管理。4、本厂原有办公家具,电器等设施所有权归采购人。5、处理要求及标准:每天处理20吨,达到《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项目环保批复要求、国家及行业标准等要求6、项目垃圾热解气化产生的烟气经烟气处理系统处理后,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均达到《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个别指标如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氯化氢的控制标准达到欧盟2000水平。表2-1热解气化设备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序号污染物名称单位数值含义国标GB18485-2014欧盟20001烟尘mg/m3测定均值30102烟气黑度林格曼级测定均值Ⅰ级Ⅰ级3一氧化碳mg/m3小时均值100504氮氧化物mg/m3小时均值3002005二氧化硫mg/m3小时均值100506氯化氢mg/m3小时均值60107氯化汞mg/m3测定均值0.050.058镉mg/m3测定均值0.10.059铅mg/m3测定均值1.0-10二噁英类ngTEQ/m3测定均值0.10.1注:本表规定的各项标准限值均以标准状态下含11%的氧气的干烟气为参考值换算。7、本技术的烟气处理:湿法脱酸,烟气经过高温分解以及冷却后进入高压静电除尘器除尘,除酸装置去除酸性气体后达标排放。炉渣经炉排的机械挤压,以及磁选机磁选后,定期排出炉外。本技术应用中的二次污染物主要为烟气中的二噁英、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氯化氢、汞及其化合物等,其主要控制措施、危害性、设计处理效果见下表。二次污染及其控制表(mg/m3)二次污染物检测结果危害性控制措施处理效果颗粒物8.93直接污染大气,间接影响水、土壤环境。采用高压静电除尘等组合工艺拦截颗粒物。拦截后的飞灰经固化稳定化处理后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处置。稳定达标排放一氧化碳62直接污染大气,间接影响水、土壤环境。控制二燃室温度及烟气停留时间,彻底控制其产生。稳定达标排放氮氧化物92直接污染大气,间接影响水、土壤环境。湿法脱酸稳定达标排放二氧化硫ND直接污染大气,间接影响水、土壤环境。湿法脱酸稳定达标排放氯化氢1.22直接污染大气,间接影响水、土壤环境。湿法脱酸稳定达标排放汞及其化合物ND直接污染大气,间接影响水、土壤环境。湿法脱酸+高压静电除尘稳定达标排放镉、铊及其化合物ND直接污染大气,间接影响水、土壤环境。高压静电除尘稳定达标排放锑、砷、铅、铬、钴、铜、锰、镍及其化合物0.092直接污染大气,间接影响水、土壤环境。湿法脱酸+高压静电除尘稳定达标排放二噁英类(ng TEQ/m3)0.0063致癌控制二燃室温度及烟气停留时间,彻底将其分解;采用烟气急冷措施,防止二噁英的二次合成。远低于国家标准8、成交供应商应依照采购人的规定管理和运行处理厂并提供行业规范处理服务。9、成交供应商应建立健全检测制度,按照设计要求,确定监测项目,根据国家或行业惯例确定监测标准、方法和频次定期自行检测。10、检测采集和储存应满足国家或行业规范的相应要求。11、成交供应商应接合同要求,以书面形式定期或按采购人的要求如实报告检测结果以及与本项目有关的报告、数据、资料。12、对项目设施的运营、维护和保护义务:在委托经营期内,成交供应商应接照国家行业标准、行业管理部门和地**府的相关规定以及合同规定履行项目设施、设备的运营、维护和保护义务。13、成交供应商负责整个处理厂的安全、消防、环境保护工作,配合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并遵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相关法规和规定。14、成交供应商委派的项目运行维护的技术人员需定期接受培训,并持证上岗,熟悉运行维护的使用技术与服务要求,特殊工种须持有行业证书。15、成交供应商负责整个处理厂固体、液体危废处理,遵守国家、省市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各项法规和规定。危废处理按暂估价计入磋商总报价,合同执行时根据危废中心处理量据实结算。四、项目要求:1、服务期内,成交供应商不得将该服务项目转包给第二承包人。2、供应商须在成交后积极配合采购人,进场完成运营的交接工作。所需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3、服务期间,如成交供应商未能提供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场区运营管理服务,严重影响本项目运营管理服务要求,情节严重且经督促无整改行为的,采购人有权提前无条件终止合同并另选运营单位,届时供应商须积极配合与下一运营单位交接。被终止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交接,影响采购人正常工作。4、成交供应商在运营服务期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和经济赔偿。5、成交供应商在运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确保运营正常,处理符合环保标准。6、在运营期间,成交供应商必须安排足够的工作人员,确保满负荷运转(国家规定的范围),即日处理能力不小于设计处理能力20t/d(因设备检修或甲方原因无法达到的除外),并建立相应的排班制度。供应商要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通讯渠道畅通,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设立专门应急队伍,确保运营期间一切突发事件及时得到妥善处置。7、在成交供应商运营期间,必须随时接受业主及第三方检测单位的检查、考核等。8.成交供应商必须负责协调或处理由于运营对周边单位或居民所造成的各种纠纷和问题的沟通协调工作,并可向采购人申请必要、合理的支持。9、运营期满后,成交供应商必须确保设备的完好率、备品备件的完整性,制定项目移交方案,并配合采购人组织实施。10、将设备维护纳入托管运营范畴,不包括设备大修费用。11、服务期一年(“1+1”模式。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各项工作满足采购人要求,经采购人同意再续签一年协议)。12、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行业服务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活垃圾热解气化处理厂运营管理服务 氯化氢 氯化汞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