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服务招标公告(缙云县壶镇幼儿园2024)


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 | 保安服务

项目概况
缙云县壶镇幼儿园保安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09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浙鼎峰【2024】315号
项目名称:缙云县壶镇幼儿园保安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375360
最高限价(元):37536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缙云县壶镇幼儿园保安服务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37536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缙云县壶镇幼儿园保安服务项目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一年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 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具有***门颁发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5年01月09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9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01月09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缙云县五云街道江滨巷17号3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缙云县壶镇幼儿园
地 址:缙云县壶镇镇安居东路16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郑洪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3019707
质疑联系人:郑洪伟
质疑联系方式:0578-30197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江滨巷17号301室
传 真:0578-3311234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杰烽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3311234
质疑联系人:徐如锐
质疑联系方式:0578-3311234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缙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址:缙云县财政局7楼
传真:0578-3318985
联系人:朱航
监督投诉电话:0578-3318985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缙云县壶镇幼儿园保安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最终稿).doc688.4K

关于“缙云县壶镇幼儿园保安服务项目 ”提前采购的说明.jpg243.6K

缙云县壶镇幼儿园保安服务项目—招标文件(最终稿).doc

关于“缙云县壶镇幼儿园保安服务项目”提前采购的说明.jpg

关于“缙云县壶镇幼儿园保安服务项目”提前采购的说明.jpg

招标文件目录采购编号:浙鼎峰【2024】315号项目名称:缙云县壶镇幼儿园保安服务项目采购人:缙云县壶镇幼儿园采购代理机构: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缙云县县城新区江滨巷17号301室2024年12月采购编号:浙鼎峰【2024】315号项目名称:缙云县壶镇幼儿园保安服务项目采购人:缙云县壶镇幼儿园采购代理机构: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缙云县县城新区江滨巷17号301室2024年12月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前列表7一总则9二招标文件说明10三投标文件的编写11四履约保证金13五投标文件的加密、提交、修改和撤回13六开标和评审14七投标无效的情形16八法律责任17九澄清、修改发布媒体19十质疑19十一投诉20十二授予合同20十三验收21十四政府采购政策22十五其他事项23第三章采购需求24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24第五章投标相关文件格式30一资格审查文件格式39二商务及技术文件格式52三报价文件格式62第六章评标办法和细则691.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缙云县壶镇幼儿园保安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lssggzy.lishui.gov.cn/)采购公告附件中自行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月9日9: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浙鼎峰【2024】315号项目名称:缙云县壶镇幼儿园保安服务项目预算金额:375360元最高限价:375360元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标项一:数量:1单位:项预算金额:375360元最高限价:375360元简要规格描述: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备注:无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门颁发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联合体组成需符合《浙江省政府采购禁止行为清单指引(一)》等政府采购相关文件的规定。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至2025年1月9日09:00,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lssggzy.lishui.gov.cn/)公告附件。3.方式:自行下载获取。⑴获取流程:浙江政府采购网—用户入驻/登录—用户登录—项目采购—获取招标文件管理;⑵未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的,请注册完成审核成功后登录获取;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附件中以“游客”身份(或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的招标文件在仅供阅览;潜在供应商未按上述第⑴条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4.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月9日09:00(北京时间)2.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zfcg.czt.zj.gov.cn/)3.开标时间:2025年1月9日09:00(北京时间)4.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zfcg.czt.zj.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其他事项:/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采购人名称:缙云县壶镇幼儿园地址:缙云县壶镇镇安居东路168号联系人:郑洪伟联系电话:13735972707质疑联系人:郑洪伟质疑联系方式:1373597270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陈杰烽联系电话:0578-3311234质疑联系人:徐如锐联系电话:0578-3311234地址:缙云县五云街道江滨巷17号301室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缙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联系人:朱航监督投诉电话:0578-3318985传真:0578-3318985地址:缙云县财政局7楼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zfcg.czt.zj.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政采云热线人工客服咨询电话:95763(工作时间:工作日08:00~20:0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95763(工作时间:工作日08:00~20:00)。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1.前列表序号须知项目内容、要求和时间1项目名称缙云县壶镇幼儿园保安服务项目 2采购人缙云县壶镇幼儿园3采购代理机构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组织方式分散采购5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或提交投标文件不表明已获取投标资格。开标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具有投标资格。6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内有效7招标文件质疑1、只有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用户入驻/登录—用户登录—项目采购—获取招标文件管理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能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2、质疑期限为自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届满日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8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发布网址同招标公告发布网址。9投标文件提交接收人: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月9日09:00(北京时间)提交投标文件地点:(1)电子投标文件: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提交,“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提交后,投标人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2)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是否提交由投标人自行决定,如不提交的,当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时,将导致无备份投标文件而失去投标资格。如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最后生成的具有电子签章的备份投标文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传送至代理机构邮箱(944869581@qq.com),传送的备份投标文件须打包压缩并加密,密码由投标人自行保管,压缩包命名为“备份投标文件”,并在邮件中注明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 10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浙江政府采购网—用户入驻/登录—用户登录—项目采购—开标评标—进入开标大厅评标地点: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缙云县五云街道新区黄龙路广电大楼六楼)。11中标结果公告及中标通知书评标报告经采购人确认后2个工作日内,中标公告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lssggzy.lishui.gov.cn/媒体上发布,并同时发出中标通知书。12评标办法和细则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13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14发布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lssggzy.lishui.gov.cn/15采购文件解释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缙云县壶镇幼儿园16投标人硬件准备1.电脑、网络(供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和澄清答疑使用);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CA锁(即原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CA锁);17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 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采购。2.本项目所属行业:商务服务业 (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参照国家统计局印发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上述填写的所属行业详见《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附件)。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服务)给予20%的价格扣除;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6%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8其它中标供应商有资金需求,可申请政采贷、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等政府采购金融服务。1、政采贷通过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依托政采云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方面的优势,由各银行向平台用户提供中短期贷款(主要包括流水贷和合同贷),以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担保难”问题的信用融资产品。2、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中标供应商可通过以保函的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减少对中小微企业的资金占用,降低财务成本。履约保函,政采贷,预付款保函等金融服务办理方式。中标供应商登陆政采云——我的工作台——金融服务——融资专区或保函专区申请。金融专线95763。3、风险提示(1)本宣传简介内容仅为提供给各中标供应商对办理政府采购金融服务的宣传和了解之方便,对金融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操作流程均以各金融机构的要求为准,也不作强制要求。(2)政府采购金融服务有风险,请详细了解并综合评估后再决定。(3)政府采购金融服务遵循平等自愿、风险自担的原则。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不为任何政府采购金融服务项目承担任何形式的担保、解释或其他连带责任。1.2.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所述项目的采购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1“采购人”系缙云县壶镇幼儿园。2.1.2“投标人”系指符合本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依法获取招标文件并参与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投标人代表”系指投标文件中的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2.1.3“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1.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2.1.5“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规定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以及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招标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1.6“产品”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产品(包括:虚拟产品),以及产品相关的保险、税金、备品备件、附件、耗材、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等。2.1.7“服务”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应承担的送货上门、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附随义务。2.1.8本文件所指的公章均指投标人的CA电子章(投标文件格式有特殊要求的除外)。2.1.9“▲”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为关键性技术参数。3.投标人基本要求3.1符合第一章第“二”条规定;3.2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4.联合体说明4.1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4.2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应当符合第一章第“二”条的特定资质条件。4.3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同一资质应当以资质最低一方作为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4.4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提供《联合协议书》。5.特别说明▲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3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1.3.二招标文件说明6.招标文件的构成6.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6.1.1公开招标公告6.1.2投标人须知6.1.3采购需求6.1.4政府采购合同6.1.5投标相关文件格式6.1.6评标办法和细则6.1.7与本项目有关的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7.投标人的风险7.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款。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8.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8.1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8.2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应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可传真)提出澄清申请。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lssggzy.lishui.gov.cn/”发布更正公告,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不足1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4.三投标文件的编写9.要求9.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9.2投标文件、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往来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如涉及非中文内容的,投标人有义务将其内容翻译成中文,一切对非中文内容的误解,都将由投标人承担。9.3投标文件的形式和效力9.3.1投标文件的形式: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9.3.2投标文件的效力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已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方式提交了备份投标文件,且经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通知后提供备份投标文件密码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10.投标文件的组成▲10.1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分为资格审查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资格审查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如有报价的内容,其投标文件无效;报价文件如有商务及技术文件内容,其商务及技术文件内容评标时将作为无效内容。11.投标文件编制内容和要求11.1资格审查文件编制内容和要求:格式见第五章资格审查文件格式▲11.1.1公司有效营业执照扫描件和资质证书扫描件;▲11.1.2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扫描件);▲11.1.3资格承诺函:▲11.1.4资格声明;▲11.1.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11.1.6企业类型声明函格式;11.1.7联合协议(如果有);注:①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不进入下一阶段评标。②资格审查顺序为电子交易平台解密后自动生成的“投标(响应)文件签收登记表”名单顺序。11.2商务及技术文件编制内容和要求:11.2.1商务部分详见第五章格式。11.2.2技术部分(包含但不限于):11.2.2.1按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相关文件格式所列的内容、格式的要求,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11.2.2.2投标人需对照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要求所列的内容进行承诺;11.2.2.3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文件;11.3报价文件内容:详见第五章格式。11.3.1投标报价要求▲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所附的投标报价表上写明投标报价。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的报价。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11.3.2投标相关报价明细表填写时应详细注明该表列举的费用及分项清单。12.投标文件排版、封面12.1排版:建议A4排版。12.2封面: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提供的格式制作封面。13.投标有效期▲13.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内有效。14.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4.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清楚的标明“资格审查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4.2电子投标文件及备份投标文件中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投标文件格式有特殊要求的除外)。14.3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1.5.四履约保证金15.1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需要收取。1.6.五投标文件的加密、提交、修改和撤回16.投标文件的加密16.1投标人应当将资格审查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部分分别导入相应位置,各文件之间不得混装;16.2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进行加密;将最后生成的具有电子签章的备份响应文件进行压缩并加密。17.投标文件的提交▲17.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提交地点详见本章前附表。17.2不予接收的电子投标文件情形⑴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电子投标文件;⑵未生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⑶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或者解密不成功又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18.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8.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1)电子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2)备份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18.2修改后重新提交的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标记和提交。▲18.3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18.4补充、修改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内容均应相同。1.7.六开标和评审19.开标19.1优先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的,采用备份投标文件开标。19.2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会,建议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会,投标人若未安排人员到场的应准时在线参加,否则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9.3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开启电子投标文件解密通道,解密时限以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为准。19.4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异常处理”通道上传备份投标文件,上传之前须由投标人代表提供备份投标文件密码进行解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成功视同解密成功。19.5解密成功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按相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19.6采购代理机构做好会议记录,投标人在代理机构开启标书信息后可查看投标人名单。19.7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申请须由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19.8在代理机构“开启标书信息”后30分钟内自行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944869581@qq.com)提交《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详见第五章格式)。19.9投标人对记录表有疑义的,投标人代表在开标会议结束前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现场或电子邮件的方式(944869581@qq.com)提出申请,并说明理由,申请须由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19.10开标会议结束。20.资格审查20.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资格要求和资格审查文件要求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及记录。并通过政采云平台公布审查结果。20.2经资格审查后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按相关规定重新组织招标。21.评审流程:详见第六章。22.投标文件的澄清22.1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委员会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的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也应当采用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的形式,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2.2报价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1)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报价明细表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报价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上述顺序修正;(6)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7)修正错误的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的形式提交,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若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3.对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估23.1评审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答复内容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并按照平等、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和评分。24.评标报告评审委员会根据全体评审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推荐中标候选人,评审报告由评审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提交。25.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一)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二)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三)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四)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五)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重新组织采购。26.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委员会因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断电、传播疫病等)原因造成电子交易活动无法正常运行的,将采取以下措施:⑴短时间内能消除不可抗力因素的,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委员会在消除不可抗力因素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⑵长时间内无法消除不可抗力因素的,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委员会将中止电子交易活动。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采购人应当重新组织政府采购活动。27.保密和评审过程的监控27.1自开标时间起至中标结果公告发布时间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且与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得向任何投标人或与上述评审过程无关的人员透露。27.2本项目开标、评审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开标、评审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审结果的不公正行为或授予合同决定的过程施加影响的企图和行为,可能导致和其投标被拒绝。1.8.七投标无效的情形28.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文件无效:28.1电报、电话、传真形式提交响应文件的;28.2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28.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8.4不具备投标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28.5投标有效期不足的;28.6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未提供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28.7评审委员会评定有实质上“▲”条款的负偏离的;28.8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款的;28.9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28.10招标文件中未要求,但投标人给予赠品、回扣或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的;28.11投标报价存在漏项或报价数量少于采购要求的;28.12ip地址、MAC地址相同;28.13计算机硬盘序列号相同;28.14投标文件细节错误一致且无合理解释。28.15评审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代表应在评审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交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8.16投标人已明知采购期间或之后企业将发生兼并改制,或提供的产品将停产、淘汰,或必须有偿使用专供的备品备件和试剂耗材的,及其他应当告知采购人可能影响采购项目实施或损害采购人利益的信息,不在投标文件中予以特别说明的;28.17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8.18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不按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28.19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文件无效情形。八法律责任29.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9.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9.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29.3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29.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9.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29.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投标人有前款29.1至29.5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30.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0.1向评审委员会或者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30.2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0.3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0.4提供假冒伪劣产品;30.5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投标人有前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中标无效。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投标人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处以采购金额5‰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中标无效。31.投标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投标人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2.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32.2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32.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2.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2.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成交;32.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32.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32.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32.9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2.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32.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2.1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1.9.九澄清、修改发布媒体33.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如需澄清或修改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将澄清或修改内容在原公告发布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lssggzy.lishui.gov.cn/))上发布更正公告,已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更正公告等内容。33.2潜在投标人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投标人应向采购人提出。1.10.十质疑34.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各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4.2质疑的主要内容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94号令)规定以及浙江省和丽水市相关文件的规定。质疑内容涉及保密事项,质疑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34.3质疑投标人可直接提交、传真或邮寄方式提交质疑书(一式三份以上)。以其他方式提出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答复。34.3.1邮寄方式送达质疑书的,以采购代理机构实际收到邮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34.3.2传真方式送达质疑书的,质疑投标人应当取得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收到传真的意见,并及时将质疑书原件送达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以实际收到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34.3.3在质疑期限届满前,质疑书已经邮寄或传真成功的,质疑不视为过期。34.4质疑投标人提供的相关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将与质疑相关的外文资料完整、客观、真实地翻译为中文,并注明翻译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34.5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答复质疑投标人。34.6质疑投标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报告同级财政部门,由同级财政部门审查,情况属实的,应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1.11.十一投诉35.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书面向同级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投诉。1.12.十二授予合同36.中标结果公告及中标通知书36.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lssggzy.lishui.gov.cn/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中标结果公告内容不包括国家秘密、商业秘密。36.2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37.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力37.1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经同级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直接与中标人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需交由同级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38.签订合同38.1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定合同。38.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8.3中标人不遵守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要约条款及所作的承诺,擅自修改报价或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借故拖延、拒签合同者,采购人有权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按有关法律法规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8.4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中标结果的质疑期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38.5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1.13.十三验收39.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投标人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39.1本项目采购人可邀请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核对,参与验收、核对的内容为中标产品的技术指标、规格型号、质保服务、承诺等内容,是否和招标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的内容相符合。39.2其他投标人在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前将参与验收的人员名单、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书面告知采购人。采购人在验收二日前告知其参加验收的具体时间和地址。参加验收工作的人员,应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39.3其他投标人应遵守诚实信用、实事求是的原则,在验收期间积极配合采购人组织的验收工作,不得影响或阻扰验收工作的正常进行。参与验收的一切费用,原则上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14.十四政府采购政策40.关于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规定40.1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采购。40.2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商务服务业。(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参照国家统计局印发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上述填写的所属行业详见《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附件)。40.3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40.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以下简称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40.5中小企业应按照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40.6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0.7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0.8按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40.9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1.15.十五其他事项44.解释权44.1本招标文件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编制的,解释权属采购代理机构。44.2采购代理机构对决标结果不负责解释。45.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服务费,费用为中标价按下表服务招标收费标准的75%计取,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计取,采用差额累计法计算,中标人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100以下1.5%1.5%100-5001.1%0.8%500-10000.8%0.45%1000-50000.5%0.25%5000-100000.25%0.1%第三章采购需求缙云县壶镇幼儿园,派驻保安员提供校园安保服务。详见以下服务内容及数量。一、采购内容及数量序号采购内容(学校)数量(人)备注1缙云县壶镇幼儿园8合 计8以上保安岗位需按实际服务需求调整或增减保安人数,按实际调整或增减时间按实结算项目经费,社保基数增减差额和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的浮动差额,凭相关政策文件依据,按实际产生的浮动差额按实结算经费。二服务内容及要求1、服务内容:熟悉周边的环境,能处理和应对公共秩序维护工作,能正确使用各类消防、物防、技防器械和设备,能够熟悉、掌握各类刑事、治安案件和各类灾害事故的应急预案;来人来访的通报、证件检验、登记、报刊信件收发等,快递及包裹原则上由收件人亲自签收,得到收件人授权后方能代为签收,并按规范记录接收信息;门卫、守护和巡逻,维护公共秩序;处置治安及其他突发事件;负责校门口交通管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管理;负责防盗、防火管理;积极主动的配合、服从对口管理部门的临时应急调度。2、服务质量标准:(1)门卫值班上岗时佩戴统一标志,按需求穿戴统一制服(精致),装备佩戴规范,仪容仪表规范整齐,当值时坐姿挺直,站岗时不倚不靠。熟悉技防、物防设施设备操作。文明执勤,训练有素,言语规范,认真负责;配备对讲装置和其他必备的安全护卫器械。出入口安排值勤,建立传达、保安、车辆、道路及公共秩序管理等制度。用语规范,礼貌待客,文明工作。严格验证、登记制度,杜绝闲杂人员进入行政区域内,维护行政区域安全、正常的工作环境。对物品进出实施分类管理,实行物品进出审验制度,杜绝危险物品进入行政区域内。(2)巡查管辖区域以内安排巡查。明确巡查工作职责,规范巡视工作流程,制定相对固定的巡视路线,对重要区域、部位、设备机房进行重点巡视并记录巡视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置各种安全和事故隐患。巡视时必须使用巡更设备。监控室应保持巡更记录。在接到监控室发出的指令后,巡视人员应及时到达事发现场,采取相应措施妥善处理;如巡视时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并在现场采取必要措施,随时准备启动并执行相应的应急预案。(3)停车管理管辖区域设置行车指示标志,规定车辆行驶路线,指定车辆停放区域,非机动车应实行定点停放。对进出管辖区域的各类车辆进行管理,维护交通秩序,保证车辆有序通行、有序停放。(4)突发事件处理按照要求制订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每年组织不少于1次的突发事件应急演习。当发生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及其他危害公共突发事件时,按照应急预案执行。各岗位人员必须按规定实行岗位警戒,根据不同突发事件的现场情况进行应变处理,在有关部门到达现场前,确保人身安全,减少财产损失,并全力协助处理相关事宜。3、其他:(1)投标单位应根据采购单位服务岗位的要求提供服务人员,服务人员良好沟通能力、心理承受能力,身体健康、仪表端庄、品德端正、遵章守纪,无违法违纪行为,工作细致、有耐心,服务态度亲切,服务意识强,有责任心,善于沟通,服从管理,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服务人员基本培训由投标单位负责实施,业务培训由采购单位统一实施。(2)服务人员待遇:中标单位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规定给派遣保安员交纳社保五险并按月发放工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发放,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同时投标人应承担责任和经济赔偿及终止合同导致损失的经济赔偿责任。(社保基数标准不得低于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年度缴费基数申报工作通知中的最低基数缴纳,并根据相关的通知文件调整响应的费用。)(3)投标人应制订具体的质量保证措施及相关服务承诺。服务方所有的工作除应按服务方的内部流程实施外还应接受采购单位或第三方的检查。服务方达不到采购单位要求及各项服务承诺(如年龄状况、身体状况、技能、工作履历等),采购单位有权要求其整改,同时投标人应承担责任和经济赔偿(扣款或终止合同)。(4)服务方须在合同签订前须提供管理保安等重要岗位人员的相关有效证件和信息,如果服务方不能提供,则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签订。(5)按要求和事项发生量及时配备足够和胜任的相关管理和服务人员,并保持人员的稳定。遇保安调动或辞职时,供应商须提前10天告知采购单位并得到同意后才能更换,按要求及时补充相应人员,做好交接班工作。对采购单位认为无能力、工作失职,应立即调换。岗位人数不足时,按相应岗位成本扣除服务费。(6)按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劳动法规、条例,向保安服务人员提供相应工种的劳动工资、加班工资、劳动保护等待遇。(7)保安服务人员上岗时须统一着装,体现新时代保安特色,并经采购单位认可。(8)为提高保安服务水平,所有保安服务人员在服务期间按岗位要求进行定期与不定期培训。(9)服务方需建立岗前培训制度,并通过考试方式取得上岗证后准许上岗。(10)服务方应承诺在合同期内,按双方约定提供保安服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11)采购单位工作人员及其他保安使用人对中标单位的满意率达到95%,采购单位可随时要求成交人在采购单位的监督下进行满意率调查。(12)各投标人须按《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及其他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完成采购文件要求的保安管理工作。4、保安服务应达到的各项指标:(1)基本杜绝火灾责任事故和刑事案件;(2)服务有效投诉少于1%,处理率100%;(3)满意率95%以上;(4)保卫巡查人员出勤率100%。5、保安服务费用及财务管理要求:(1)保安服务费用以签订的合同价为准。其中,分项目费用包括采购单位本次保安服务涉及的单项服务内容。(2)服务方需提供相关所需保安设备及其它安全防护器械。(3)供应商要具备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制定财务预算,年终要进行财务专项决算并进行财务审计,审计结果报采购单位。6、相关场地提供:采购单位免费提供保安服务的办公场地。7、检查与考核:(1)供应商应制订具体的质量保证措施及相关服务承诺。供应商所有的工作除应按供应商的内部流程实施外,还应接受采购人或第三方的随时检查。如因质量未达到目标,采购人有权要求其整改,同时供应商应承担责任和经济赔偿(扣款或终止合同)。(2)采购单位定期和不定期地对供应商保安服务进行检查和抽查,检查记录和整改时限反馈供应商。并每季对“保卫巡查服务”内容进行考核。8、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在合同履行期间,保安人员单方面与投标单位解除合同的,投标单位应提前15日告知采购单位,并在上述人员离岗前予以补充。采购单位按规定要求投标单位调换进驻人员的,投标单位应在3日内安排符合原招聘要求的人员进行补充。(2)不得没收、暂扣管理对象的物品或工具,不得以任何名义对管理对象进行处罚或收取费用。在工作中发生纠纷时,应及时报告采购单位保安主管部门。配合采购单位和有关部门接受、组织日常检查考核,并确认考核结果。独立承担工作中的安全责任和民事责任。应保质保量完成采购单位安排的指令性任务。接受社会监督,对存在的问题在指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并将整改结果报采购单位;(3)中标单位服务人员发生违章、违纪、不服从管理等情形的,采购单位应在绩效考核中予以反映,中标单位应按考核结果给予扣发奖金等相应处罚,情节严重的,采购单位有权要求投标单位调换人员。(4)中标单位对派遣人员的应聘、录用、离职等管理档案规范,手续齐全,相应资料必须报采购单位备案。(5)中标单位对派遣人员应符合《劳动法》用工管理规定,须按规定缴纳社会五大保险,工资发放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保障工资基数。(6)增补及续约:采购单位和中标方双方无异议,可按本项目中标结果增补或续约,签订(补充)合同,并报财政部门备案。(7)▲人员工资报价不得低于浙江省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险费不得低于保底月缴纳基数计算的单位承担部分金额。三、校园保安工作职责1、上岗执勤保安必须穿着统一的保安制服,佩戴规定的保安标志、装备、上岗证,做到仪容严整。2、按时交接班,做到按校园的规定时间提前10分钟到岗,推迟10分钟下班。3、当班保安员若遇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必须向保安公司所属大队长和学校分管领导请假,经同意后方可离开。3、在学校上学、放学高峰期打开大门,执勤保安一律全副武装并站在门边管理,(防剌服在早上时间段必须穿戴,其他时间段看气候而定)。其他时间段人员进出开小门管理,并做到随开随关。4、学生进出管理:(1)上课期间(包括课间)学生一律不得外出校门,有事外出的学生一律凭班主任请假条放行,执勤保安要做好请假条的核对签名工作,请假学生回校后收回。(2)幼儿园的幼生进出一律实行一带一管理(既一名家长陪带一名幼生),没有家长陪带的幼生一律不得进出校门,保安做好控制管理。5、外来人员及车辆进出管理:(1)做到文明礼貌接待外来人员,并与相关人员联系经同意后方可进校,坚持原则要求做好身份核实和登记工作。(2)对闹事者、小商小贩、推销资料人员、捡破烂人员、神经病人、醉酒者等危害人员一律不得放入校园。(3)热情接待学生家长来访,上课期间原则上不准进校,请其在值班室登记后等待,下课前3分钟再让其进校。家长委托转交的物品应及时办理好登记手续,并在物品上注明接收人姓名,采取电话联系班主任或小黑板通知领物人。经核对后方可领取。(4)对出入的可疑人员要进行盘问了解,确认身份后做好记录,并及时向保安公司所属大队长及学校政教处汇报。(5)非本校车辆原则上不得进入校园,若因公务需要,经园长或教师批准方可同意放入,并做好指挥其停放在规定的地点。(6)维护学校门口的现场交通秩序,在上学、放学人员高峰期期间,接送学生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大门,要求车辆停放在门外指定的区域接送,做好人、车分离式管理,确保师生交通安全和道路畅通。6、保安人员对值勤区域内发生暴力案件及其他不法侵害案件应及时制止,并迅速向110报警及通知相关分管领导,采取措施控制事态扩大,掌握以减少损失、大事化小,小事化无的处置原则,同时要做好现场保护。7、按规定时间做好技防报警装置的设防、撤防工作,每星期不下于一次对技防报警器材进行性能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发现异常及时报告相关分管理领导。8、做好值班室和门口区域的卫生打扫工作。9、做好完成学校领导临时交办范围内的其他工作。四、商务要求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次月起每个月15日支付上月的安保服务费;项目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安保服务费。(本项目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注:在领取合同款时,应提供与合同款同等数额的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合同款并不承担违约责任。五、其他1、本项目涉及的税收、人工费、差旅费、评估费、培训费等一切与项目相关的所有费用都应包含在报价中。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项目名称:甲方:乙方:签订地:签订日期:年月日第一部分协议书年月日,(采购人)以(政府采购方式)对(项目名称)项目进行了采购。经(相关评定主体名称)评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名称)为该项目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现于中标或者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和(中标或者成交标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或者成交通知书;1.1.3投标或者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采购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标的1.2.1服务内容:;1.2.2服务标准:;1.2.3技术保障:;1.2.4服务人员组成:;1.3价款本项目采用以下第1.3.1条款规定的计价方式计价。1.3.1总价合同,本合同总价(含税)为:¥元(大写:元人民币)。详细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总价1.4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需要履约保证金。1.5预付款1.5.1预付款比例、支付方式、时间:。1.5.2预付款的担保措施:。1.6付款方式1.6.1甲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将合同款支付完毕。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自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有条件的甲方可以即时支付。甲方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单位放假等为由延迟付款。1.6.2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合同签订后,次月起每个月15日支付上月的安保服务费;项目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安保服务费。注:在领取合同款时,应提供与合同款同等数额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合同款并不承担违约责任。1.7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1.7.1服务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1.7.2服务交付(实施)的地点(地域范围):;1.7.3服务交付(实施)的方式:。1.8违约责任1.8.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服务成果或者实施服务,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迟延履行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8.2服务中涉及的货物,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货物,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货物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货物价格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迟延交付货物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8.3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8.4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8.5除前述约定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8.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或者成交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9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以下第1.9.1条款规定的方式解决:1.9.1将争议提交丽水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9.2向缙云县人民法院起诉。2.0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签字时生效。甲方: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联系人:联系人:约定送达地址:约定送达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名称:开户名称:开户账号:开户账号: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的价格。2.1.3“服务”系指中标或成交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2.1.4“甲方”系指与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中标或成交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2.2技术规范服务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乙方还应及时澄清相关信息,使甲方声誉免受损害,甲方保留追责的权利。2.4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合同签订后,次月起每个月15日支付上月的安保服务费;项目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安保服务费。注:在领取合同款时,应提供与合同款同等数额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合同款并不承担违约责任。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7质量保证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8延迟履行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得延迟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因不可抗力,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2.9合同变更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0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1不可抗力2.11.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1.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28天内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28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28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2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2.13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4合同中止、终止2.14.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4.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5检验和验收2.15.1乙方按照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2.15.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2.16通知和送达2.17.1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传真或电子邮件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2.17.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2.17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7.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17.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18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合同的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19合同份数1.双方在履行本协议时如发生纠纷,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丽水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2.本协议一式陆份,在双方签字盖章之日发生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叁份,效力相同。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备同样法律效力。第五章投标相关文件格式一资格审查文件格式1.1资格审查文件封面格式投标响应文件投标响应文件名称: 资格审查文件 采 购 编 号: 项 目 名 称: 供应商全称(CA签章): 供应商地址: 年 月 日时间:在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得启封1.2资格审查文件目录(格式自拟)▲1.3企业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2.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若为联合体则各方均需提供)▲1.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若为联合体则各方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章:日期: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1.5授权委托书格式(若为联合体则各方均需提供)授权委托书(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系(供应商全称)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就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审、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事项负全部责任。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送达贵方以前,本授权委托书一直有效。委托代理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声明。负责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章:日期:附:1、委托代理人工作单位:职务:身份证号码:性别:注:1、供应商为法人企业的,其负责人为其法定代表人;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其负责人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2、委托人为上述条款中的负责人。3、本“授权委托书”需附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如扫描件不清晰或错误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上述格式中的“负责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无法通过电子签章实现的,可以采用下载纸质签字完成后再扫描上传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负责人身份证件扫描件:正面: 反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扫描件:正面: 反面:▲1.6政府采购资格承诺函格式(若为联合体则各方均需提供)政府采购资格承诺函我单位——(供应商全称)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郑重承诺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行贿犯罪记录)。6.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有虚假,采购人可取消我单位任何资格(投标/中标(成交)/签订合同),我单位对此无任何异议。特此承诺!注:(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时间是指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时间为准(具体以响应截止时间为准)。(2)本承诺函必须提供。供应商盖章:日期:▲1.7资格证明格式(若为联合体则各方均需提供)资格证明(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全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我(负责人名字)系(供应商名称)的负责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成交人以及投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证明如下:(一)名称及概况:1.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开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负责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项目联系人:姓名__________职务:______电话______手机______4.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5.注册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自有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人数:_______人6.企业性质:7.主要经营地点:如有派出机构,请列出名称及详细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供应商盖章:日期:▲1.8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格式(若为联合体则各方均需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参与的(标项)的响应活动,我方郑重声明,我方参加本项目响应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盖章:日期:1.9企业类型声明函格式(若为联合体则各方均需提供)1.9.1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1.9.2监狱企业证明(监狱企业提供)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公司为监狱企业。本公司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供本企业制造的产品(产品名称见下表一),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监狱企业制造的产品(产品名称见表二)。本条所称产品不包括使用其他监狱企业制造的产品。表一序号产品名称制造企业品牌规格型号备注与分项报价表一致与分项报价表一致表二序号产品名称制造企业品牌规格型号备注与分项报价表一致与分项报价表一致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监狱企业盖章:日期:1.9.3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企业提供)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企业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产品(产品名称见下表一),由本单位承接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产品(产品名称见下表二),本条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表一序号产品名称制造企业品牌规格型号备注与分项报价表一致与分项报价表一致表二序号产品名称制造企业品牌规格型号备注与分项报价表一致与分项报价表一致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盖章:日期:2.10联合协议(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投标。一、各方一致决定,(某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二、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签署授权书,授权书载明的授权代表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相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三、本次联合投标中,分工如下:(联合体成员1)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联合体成员2)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四、联合体成员中小企业合同份额。1、(联合体成员X,……)提供的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报价按评标标准确定的比例给予扣除。供应商拟享受以上价格扣除政策的,填写有关内容。)2、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项目或采购包,供应商按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规定的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要求填写。)五、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六、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1、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二商务及技术文件格式(根据具体实施项目调整相关格式)2.1商务及技术文件封面格式投标响应文件投标响应文件名称: 商务及技术文件 采 购 编 号: 项 目 名 称: 供应商全称(CA签章): 供应商地址: 年 月 日2.2商务及技术目录(格式自拟)2.2.1投标声明书格式(若为联合体则各方均需提供)投标声明书(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全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我(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名字)系(投标人名称)的负责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及标项)(采购编号:)的投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以及投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并真实提供相关材料。3、提供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①电子投标文件;②备份投标文件(注:是否提交由投标人自行决定,如不提交,本条可删除)。4、如果我方中标,将派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作为本项目与采购人联系的项目实施负责人,联系手机号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并承诺项目实施负责人不更换,若确需要更换的,书面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才准予更换。5、我方的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内有效。6、我方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真实完整的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7、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文件(如有)、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8、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并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9、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中标的;(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三)与采购人、其它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10、如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11、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不利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与本次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盖章:日期:注:按照本声明书要求填报。2.2.2投标人参标申请表格式(若为联合体则各方均需提供)投标人参标申请表投标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投标人地址注册日期注册资金投标人网址E-mail负责人联系电话:手机: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主营项目兼营项目本单位申请参加下列采购项目的投标:采购编号项目名称标项12342.2.3节能环保产品格式(若有)(若为联合体则各方均需提供)节能环保产品(若有)项目名称:标项()采购编号:一、本次投标拟投入的节能产品说明序号产品名称品牌型号节能产品有效认证证书号备注12……拟投入的节能产品总报价占本次投标总报价的比重(%)□20%(不含)以下的 □20%-50%的 □50%(含)以上二、本次投标拟投入的环保产品说明序号产品名称品牌型号环保标志产品有效认证证书号备注12……拟投入的环保产品总报价占本次投标总报价的比重(%)□20%(不含)以下的 □20%-50%的 □50%(含)以上注: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须提供有效认证证书扫描件,否则节能和环保产品不给分。2.投标人应在对应比重前的□内打“√”,未打“√”的作未提供处理。2.2.4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格式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如确定我公司为该项目中标(成交)人,我公司承诺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之内向贵公司按招标文件约定一次性支付代理服务费。逾期未支付的,贵公司有权就此事项向我公司提出赔偿,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赔偿责任。注:代理服务费收取账户信息:户名: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账号:33001697435050002001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缙云县支行供应商盖章:日期:2.2.5其他除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外,投标人还可以提供如下证明材料:⑴评标办法要求的其他资料;⑵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但不得出现报价。2.3技术目录(格式自行设计)2.3.1类似案例成功的业绩格式类似案例成功的业绩(若有)供应商类似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序号采购人名称产品或项目名称采购数量合同金额(万元)签约及完成日期附件页码采购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序号采购人名称产品或项目名称采购数量合同金额(万元)签约及完成日期合同验收报告用户评价采购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此表后附合同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并提供原件核对。供应商盖章:日期:2.3.2商务响应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标项(若有):序号类别投标文件要求供应商承诺备注1234567填写说明:1.项数不够时,可自行添加。2.对照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进行响应,如有偏离的,投标人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作无效标处理。供应商盖章:日期:2.3.3企业认证(格式自行设计)供应商盖章:日期:2.3.4信用评价(格式自行设计)供应商盖章:日期:2.3.5项目实施方案(格式自行设计)供应商盖章:日期:2.3.6管理规章制度及考核方法(格式自行设计)供应商盖章:日期:2.3.7人员配备情况、管理方案(格式自行设计)供应商盖章:日期:2.3.8服务的便捷性(格式自行设计)供应商盖章:日期:2.3.9服务承诺(格式自行设计)供应商盖章:日期:2.3.10应急事件处理预案(格式自行设计)供应商盖章:日期:2.3.11项目难重点分析(格式自行设计)供应商盖章:日期:2.3.12服务支撑能力(格式自行设计)供应商盖章:日期:三报价文件格式3.1报价文件文件封面格式投标响应文件投标响应文件名称: 报价文件 采 购 编 号: 项 目 名 称: 供应商全称(CA盖章): 供应商地址: 年 月 日3.2报价文件目录(格式自拟)3.3开标一览表格式开标一览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标项:(若有)名称总报价(元)项目总报价大写: (¥: )注:1.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2.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电子章,否则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3.总报价包括完成整个项目服务所需的劳保、损耗、人工、办公设备、服装、通讯器材、巡检器材、税金、维护、利润等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及不可预见费等所需的全部费用。供应商应列入而未列入其中的费用,均视为已包含在内,风险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盖章:日期:3.4分项报价表格式分项报价表(格式仅供参考,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设计)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日期:3.5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四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人经由(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合法授权(姓名及联系方式)参加(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投资关系B.行政隶属关系C.业务指导关系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与(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三、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四、我发现和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项利害关系。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年月日注:1.在代理机构“开启标书信息”后30分钟内自行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944869581@qq.com)提交《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第六章评标办法和细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按照公正、公平、科学、择优的原则选择中标人,特制定本办法。一总则1.1为最大限度地保护各当事人的权益,评审委员会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技术、商务、报价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并编制评标报告。评审专家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漏评标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影响评标的任何活动。1.2本次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最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标委员会按顺序推荐1名成交候选人。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二评审委员会2.1评审委员会2.1.1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其中经济、技术评审专家不得少于评审委员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二。除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情形外,评审专家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询标、评价和推荐中标候选人。2.1.2职责:严格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评审专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要求、评审程序、评审内容、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2评审专家的评审情况和评审意见受监督人员和采购代理机构审查,如发现评审专家的评审意见带有明显倾向性,或不按规定程序和标准评审、计分的,可要求评审专家进行书面澄清和说明。三评标程序3.1符合性审查评审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通过符合性审查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相关规定重新组织招标。3.2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3.2.1评审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各投标人的商务部分进行评审,对客观分应统一意见后统一给分。3.2.2评审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各投标人的技术部分进行独立评审,对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必要的澄清,若有演示(或述标)、样品要求和技术文件评审同步进行,演示(或述标)顺序为电子交易平台解密后自动生成的“投标(响应)文件签收登记表”名单顺序,并根据审查、澄清、演示(或述标)、样品等情况结合评审办法进行独立打分;3.2.3各投标人的商务及技术得分,为各评审专家对该投标人的评分汇总后的算术平均数。3.4通过政采云平台公布各投标人的商务及技术得分,开启有效投标人的报价文件。3.5报价文件评审3.5.1评审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各投标人的报价的符合性进行审查,必要时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报价做出澄清、说明;3.5.2报价修正;3.5.3政府采购政策价格扣除;3.5.4评审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的报价和评审标准,计算各投标人的报价得分。3.6评标结果3.6.1评审结果汇总,投标人结果排序;3.6.2起草评标报告,确定中标候选人;3.6.2.1评标报告包括以下内容:(1)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2)投标人名单和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3)评审方法和标准;(4)资格审查记录;(5)开标记录和评审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6)评审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7)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审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审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审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3.7评标报告由全体评审委员会成员确认后提交。3.8评审结束后,由电子交易平台自动生成评审结果,采购人确定中标人后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相关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四评标一般规定4.本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4.1商务及技术权重为90%,分值为90分。4.1.1商务及技术部分权重为90%,分值为90分,评委对各投标文件的技术标经充分审核、讨论后,在规定的分值内由评委单独评定打分。如果某个单项的打分超过所规定的分值范围,则该张打分表无效。4.2报价权重为10%,分值为10分,由评委按各投标人的报价统一计算。4.3评审专家在规定的分值范围内独立打分,评分保留两位小数,如某分项评分要素为2分,则评审专家在0.01〜2分内打分。五评标办法和细则5.1.商务及技术分值为90分,权重为90%。序号 类型评分标准分值权重打分方法商务部分(7分)1业绩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0.5分,本项最高得1分。(注:1.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否则不得分。2.是否属于类似项目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合同的内容、特点以及与本项目的类似程度等进行认定。)0-1客观分2企业认证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1个得1分,最高得3分。(须提供相关证明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0-3客观分3信用评价供应商具有行业信用评价B级及以上的得3分;C级得1分;D级及以下不得分。(须提供相关证明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0-3客观分技术部分(83分)4项目实施方案根据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及服务的宗旨、方针、目标、设想是否完整、周到、切合实际情况。服务方案准确、全面、充分得8分;服务方案欠准确、欠全面、欠充分的每项扣0.5分;服务方案不准确、不全面、不充分的每项扣1分;未提供不得分。0-8主观分4项目实施方案根据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重点岗位、重点工作是否完整、周到、切合实际情况。内容准确、全面、充分得7分;内容欠准确、欠全面、欠充分的每项扣0.5分;内容不准确、不全面、不充分的每项扣1分;未提供不得分。0-7主观分5管理规章制度及考核方法根据供应商各项公众制度、内部岗位责任制度、管理运作制度、管理人员考核制度及标准等,要求符合规范,体现高标准、高档次、科学合理、详细完备进行打分。制度标准高、科学合理、详细完备得8分;制度标准一般、欠科学合理、详细完备的每项扣0.5分,制度标准差、不科学合理的每项扣1分。未提供不得分。0-8主观分6人员配备情况、管理方案根据本项目特殊要求,供应商现配备的人员情况进行打分。人员结构合理、团队服务好的得8分;人员结构一般、团队服务一般的每项扣0.5分;人员结构差、团队服务差的每项扣1分;未提供不得分。(需提供养老保险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的缴纳清单复印件,无复印件的不得分)0-8主观分6人员配备情况、管理方案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人员管理方案,如合同执行期间的人员数量保障方案、人员安全保障措施、人员管理规范等进行综合评审。内容完整、周到、切合实际情况得7分;内容欠完整、欠周到得每项扣0.5分;内容不完整、不周到,不切合实际情况得每项扣1分;未提供不得分。0-7主观分7拟投入保安设备根据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工器具配置全面性、专业性、先进性进行打分。设备完整、专业、先进得4分;设备一般、欠专业、欠先进的每项扣0.5分;设备差、不专业、不先进的每项扣1分;未提供不得分。0-4主观分8服务的便捷性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设立的服务机构的便捷性和响应时间等内容由评委进行打分。便捷性强、响应时间最短得8分;便捷性较强、响应时间及时的每项扣0.5分;便捷性弱、响应时间长的每项扣1分;未提供不得分。0-8主观分9服务承诺根据供应商服务承诺的可行性、完整性,以及服务承诺落实的保障措施、其他优惠承诺等情况进行打分。服务承诺具体、可行性强、完整的得8分;服务承诺具体、可行性一般、欠完整的每项扣0.5分;服务承诺不具体、可行性差、不完整的每项扣1分;未提供不得分。0-8主观分10应急事件处理预案根据供应商提供应急事件处理预案进行打分。预案全面、可靠、可行性强的得8分;预案欠全面、欠可靠、可行性一般的每项扣0.5分;预案不全面、不可靠的、可行性差的每项扣1分;未提供不得分。0-8主观分11项目难重点分析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服务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的分析准确程度、解决方案及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进行打分。分析到位,对策科学、合理、可行,建议切实可行、符合本项目实际、内容完整、充实的得10分;分析及对策可行,但内容有所欠缺得每项扣0.5分;分析及对策存在缺陷,内容不完整得每项扣1分;未提供不得分。0-10主观分12服务支撑能力供应商的服务支撑能力,除派驻本项目的服务团队外,供应商在特殊安保需要时迅速派出足够数量的增援人员,供应商有具体的方案,方案的优越性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打分。方案详细完整,能迅速派出增援人员,后备力量强大,完全符合或优于采购人要求的得7分;未能及时配备增援人员,方案欠完整得每项扣0.5分;不能及时配备增援人员,无方案得每项扣1分;未提供不得分。0-7主观分5.2.报价得分计算:1、报价文件(1)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2)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服务)给予20%的价格扣除;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6%的价格扣除(本项目不适用);投标报价计算公式如下:投标报价=小微企业报价×(1-20%);(4)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中的最低报价;(5)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10分,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定基准价/投标报价)×报价权重×100。六评审纪律和要求6.1评审专家必须公平、公正评审,遵纪守法,客观、廉洁地履行职责。6.2评审专家在评审开始前,应关闭并上交随身携带的各种通信工具。6.3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未经许可不得中途离开评审现场,不得迟到早退。6.4评审专家和工作人员不得透露评审过程中的讨论情况和评审结果。6.5评审时,评审专家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合规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比较和评估,其中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主要技术参数、商务报价和其他评审要素等,评审专家应逐项进行审查、比较,不得漏评少评。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相偏离的,应对其偏离情形进行必要的核实,并在工作底稿中予以说明;如属于实质性偏离或符合无效投标文件的,可询问投标人,并允许投标人进行陈述申辩,但不允许其对偏离条款进行补充、修正或撤回。6.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评审委员会的评审专家作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6.7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评审专家提供必要的评审条件和相应的评审工作底稿,并严格按规定程序组织评审专家有步骤地进行项目评审,对各评审专家的评审情况和评审意见进行合理性和合规性审查,对明显畸高、畸低的重大差异评审情况(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提醒相关评审专家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6.8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不得将自己的观点强加给其他评审专家,评审专家应自主发表见解,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6.9评审结束后,评审委员会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项目评审报告。评审报告是采购人确定中标人的合法依据,评审委员会应当如实、客观地反映评审情况,按招标文件的评审办法和细则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说明推荐理由,并重点对中标候选人的技术、服务和价格等情况进行评价和比较。如排名第一的投标人报价为最高报价的,评审报告中须对其报价的合理性等进行分析和特别说明。6.10评审专家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提出评审意见,不得带有倾向性,不得影响其他评审专家评审,并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如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可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将视为同意。6.11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评审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6.12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6.13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6.14评审专家应当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6.15评审专家有如下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6.15.1明知应当回避而未主动回避的;6.15.2在知道自己为评审专家身份后至评审结束前的时段内私下接触投标人的;6.15.3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6.15.4在评审过程有明显不合理或者不正当倾向性的;6.15.5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的。6.15.6上述6.15.1至6.15.5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结果无效。6.16采购代理机构可对各评审专家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职业道德素质等情况进行评价,并可将评价意见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反馈给财政部门,财政部门以此作为对评审专家的考核管理依据。6.17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或者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的,由财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未回避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收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有上述违法行为的,其评审意见无效,不得获取评审费;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关于“缙云县壶镇幼儿园保安服务项目提前采购的说明缙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由于缙云县壶镇幼儿园保安服务项目需在2025年1月底前派驻安保人员,采购类型为分散采购,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由于项目时间较急,为尽快完成采购,确保如期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特向政府采购监管科申请提前采购。特此说明!缙云县壶镇幼开园2024年12月16日招标文件目录采购编号:浙鼎峰【2024】315号项目名称:缙云县壶镇幼儿园保安服务项目采购人:缙云县壶镇幼儿园采购代理机构: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缙云县县城新区江滨巷17号301室2024年12月采购编号:浙鼎峰【2024】315号项目名称:缙云县壶镇幼儿园保安服务项目采购人:缙云县壶镇幼儿园采购代理机构: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缙云县县城新区江滨巷17号301室2024年12月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前列表7一总则9二招标文件说明10三投标文件的编写11四履约保证金13五投标文件的加密、提交、修改和撤回13六开标和评审14七投标无效的情形16八法律责任17九澄清、修改发布媒体19十质疑19十一投诉20十二授予合同20十三验收21十四政府采购政策22十五其他事项23第三章采购需求24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24第五章投标相关文件格式30一资格审查文件格式39二商务及技术文件格式52三报价文件格式62第六章评标办法和细则691.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缙云县壶镇幼儿园保安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lssggzy.lishui.gov.cn/)采购公告附件中自行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月9日9: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浙鼎峰【2024】315号项目名称:缙云县壶镇幼儿园保安服务项目预算金额:375360元最高限价:375360元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标项一:数量:1单位:项预算金额:375360元最高限价:375360元简要规格描述: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备注:无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门颁发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联合体组成需符合《浙江省政府采购禁止行为清单指引(一)》等政府采购相关文件的规定。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至2025年1月9日09:00,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lssggzy.lishui.gov.cn/)公告附件。3.方式:自行下载获取。⑴获取流程:浙江政府采购网—用户入驻/登录—用户登录—项目采购—获取招标文件管理;⑵未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的,请注册完成审核成功后登录获取;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附件中以“游客”身份(或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的招标文件在仅供阅览;潜在供应商未按上述第⑴条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4.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月9日09:00(北京时间)2.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zfcg.czt.zj.gov.cn/)3.开标时间:2025年1月9日09:00(北京时间)4.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zfcg.czt.zj.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其他事项:/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采购人名称:缙云县壶镇幼儿园地址:缙云县壶镇镇安居东路168号联系人:郑洪伟联系电话:13735972707质疑联系人:郑洪伟质疑联系方式:1373597270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陈杰烽联系电话:0578-3311234质疑联系人:徐如锐联系电话:0578-3311234地址:缙云县五云街道江滨巷17号301室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缙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联系人:朱航监督投诉电话:0578-3318985传真:0578-3318985地址:缙云县财政局7楼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zfcg.czt.zj.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政采云热线人工客服咨询电话:95763(工作时间:工作日08:00~20:0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95763(工作时间:工作日08:00~20:00)。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1.前列表序号须知项目内容、要求和时间1项目名称缙云县壶镇幼儿园保安服务项目 2采购人缙云县壶镇幼儿园3采购代理机构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组织方式分散采购5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或提交投标文件不表明已获取投标资格。开标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具有投标资格。6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内有效7招标文件质疑1、只有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用户入驻/登录—用户登录—项目采购—获取招标文件管理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能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2、质疑期限为自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届满日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8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发布网址同招标公告发布网址。9投标文件提交接收人: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月9日09:00(北京时间)提交投标文件地点:(1)电子投标文件: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提交,“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提交后,投标人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2)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是否提交由投标人自行决定,如不提交的,当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时,将导致无备份投标文件而失去投标资格。如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最后生成的具有电子签章的备份投标文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传送至代理机构邮箱(944869581@qq.com),传送的备份投标文件须打包压缩并加密,密码由投标人自行保管,压缩包命名为“备份投标文件”,并在邮件中注明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 10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浙江政府采购网—用户入驻/登录—用户登录—项目采购—开标评标—进入开标大厅评标地点: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缙云县五云街道新区黄龙路广电大楼六楼)。11中标结果公告及中标通知书评标报告经采购人确认后2个工作日内,中标公告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lssggzy.lishui.gov.cn/媒体上发布,并同时发出中标通知书。12评标办法和细则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13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14发布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lssggzy.lishui.gov.cn/15采购文件解释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缙云县壶镇幼儿园16投标人硬件准备1.电脑、网络(供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和澄清答疑使用);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CA锁(即原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CA锁);17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 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采购。2.本项目所属行业:商务服务业 (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参照国家统计局印发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上述填写的所属行业详见《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附件)。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服务)给予20%的价格扣除;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6%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8其它中标供应商有资金需求,可申请政采贷、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等政府采购金融服务。1、政采贷通过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依托政采云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方面的优势,由各银行向平台用户提供中短期贷款(主要包括流水贷和合同贷),以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担保难”问题的信用融资产品。2、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中标供应商可通过以保函的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减少对中小微企业的资金占用,降低财务成本。履约保函,政采贷,预付款保函等金融服务办理方式。中标供应商登陆政采云——我的工作台——金融服务——融资专区或保函专区申请。金融专线95763。3、风险提示(1)本宣传简介内容仅为提供给各中标供应商对办理政府采购金融服务的宣传和了解之方便,对金融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操作流程均以各金融机构的要求为准,也不作强制要求。(2)政府采购金融服务有风险,请详细了解并综合评估后再决定。(3)政府采购金融服务遵循平等自愿、风险自担的原则。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不为任何政府采购金融服务项目承担任何形式的担保、解释或其他连带责任。1.2.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所述项目的采购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1“采购人”系缙云县壶镇幼儿园。2.1.2“投标人”系指符合本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依法获取招标文件并参与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投标人代表”系指投标文件中的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2.1.3“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1.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2.1.5“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规定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以及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招标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1.6“产品”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产品(包括:虚拟产品),以及产品相关的保险、税金、备品备件、附件、耗材、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等。2.1.7“服务”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应承担的送货上门、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附随义务。2.1.8本文件所指的公章均指投标人的CA电子章(投标文件格式有特殊要求的除外)。2.1.9“▲”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为关键性技术参数。3.投标人基本要求3.1符合第一章第“二”条规定;3.2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4.联合体说明4.1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4.2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应当符合第一章第“二”条的特定资质条件。4.3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同一资质应当以资质最低一方作为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4.4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提供《联合协议书》。5.特别说明▲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3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1.3.二招标文件说明6.招标文件的构成6.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6.1.1公开招标公告6.1.2投标人须知6.1.3采购需求6.1.4政府采购合同6.1.5投标相关文件格式6.1.6评标办法和细则6.1.7与本项目有关的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7.投标人的风险7.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款。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8.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8.1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8.2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应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可传真)提出澄清申请。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lssggzy.lishui.gov.cn/”发布更正公告,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不足1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4.三投标文件的编写9.要求9.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9.2投标文件、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往来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如涉及非中文内容的,投标人有义务将其内容翻译成中文,一切对非中文内容的误解,都将由投标人承担。9.3投标文件的形式和效力9.3.1投标文件的形式: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9.3.2投标文件的效力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已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方式提交了备份投标文件,且经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通知后提供备份投标文件密码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10.投标文件的组成▲10.1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分为资格审查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资格审查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如有报价的内容,其投标文件无效;报价文件如有商务及技术文件内容,其商务及技术文件内容评标时将作为无效内容。11.投标文件编制内容和要求11.1资格审查文件编制内容和要求:格式见第五章资格审查文件格式▲11.1.1公司有效营业执照扫描件和资质证书扫描件;▲11.1.2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扫描件);▲11.1.3资格承诺函:▲11.1.4资格声明;▲11.1.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11.1.6企业类型声明函格式;11.1.7联合协议(如果有);注:①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不进入下一阶段评标。②资格审查顺序为电子交易平台解密后自动生成的“投标(响应)文件签收登记表”名单顺序。11.2商务及技术文件编制内容和要求:11.2.1商务部分详见第五章格式。11.2.2技术部分(包含但不限于):11.2.2.1按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相关文件格式所列的内容、格式的要求,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11.2.2.2投标人需对照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要求所列的内容进行承诺;11.2.2.3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文件;11.3报价文件内容:详见第五章格式。11.3.1投标报价要求▲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所附的投标报价表上写明投标报价。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的报价。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11.3.2投标相关报价明细表填写时应详细注明该表列举的费用及分项清单。12.投标文件排版、封面12.1排版:建议A4排版。12.2封面: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提供的格式制作封面。13.投标有效期▲13.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内有效。14.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4.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清楚的标明“资格审查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4.2电子投标文件及备份投标文件中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投标文件格式有特殊要求的除外)。14.3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1.5.四履约保证金15.1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需要收取。1.6.五投标文件的加密、提交、修改和撤回16.投标文件的加密16.1投标人应当将资格审查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部分分别导入相应位置,各文件之间不得混装;16.2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进行加密;将最后生成的具有电子签章的备份响应文件进行压缩并加密。17.投标文件的提交▲17.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提交地点详见本章前附表。17.2不予接收的电子投标文件情形⑴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电子投标文件;⑵未生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⑶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或者解密不成功又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18.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8.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1)电子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2)备份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18.2修改后重新提交的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标记和提交。▲18.3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18.4补充、修改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内容均应相同。1.7.六开标和评审19.开标19.1优先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的,采用备份投标文件开标。19.2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会,建议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会,投标人若未安排人员到场的应准时在线参加,否则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9.3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开启电子投标文件解密通道,解密时限以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为准。19.4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异常处理”通道上传备份投标文件,上传之前须由投标人代表提供备份投标文件密码进行解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成功视同解密成功。19.5解密成功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按相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19.6采购代理机构做好会议记录,投标人在代理机构开启标书信息后可查看投标人名单。19.7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申请须由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19.8在代理机构“开启标书信息”后30分钟内自行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944869581@qq.com)提交《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详见第五章格式)。19.9投标人对记录表有疑义的,投标人代表在开标会议结束前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现场或电子邮件的方式(944869581@qq.com)提出申请,并说明理由,申请须由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19.10开标会议结束。20.资格审查20.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资格要求和资格审查文件要求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及记录。并通过政采云平台公布审查结果。20.2经资格审查后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按相关规定重新组织招标。21.评审流程:详见第六章。22.投标文件的澄清22.1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委员会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的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也应当采用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的形式,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2.2报价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1)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报价明细表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报价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上述顺序修正;(6)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7)修正错误的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的形式提交,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若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3.对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估23.1评审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答复内容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并按照平等、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和评分。24.评标报告评审委员会根据全体评审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推荐中标候选人,评审报告由评审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提交。25.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一)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二)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三)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四)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五)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重新组织采购。26.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委员会因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断电、传播疫病等)原因造成电子交易活动无法正常运行的,将采取以下措施:⑴短时间内能消除不可抗力因素的,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委员会在消除不可抗力因素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⑵长时间内无法消除不可抗力因素的,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委员会将中止电子交易活动。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采购人应当重新组织政府采购活动。27.保密和评审过程的监控27.1自开标时间起至中标结果公告发布时间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且与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得向任何投标人或与上述评审过程无关的人员透露。27.2本项目开标、评审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开标、评审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审结果的不公正行为或授予合同决定的过程施加影响的企图和行为,可能导致和其投标被拒绝。1.8.七投标无效的情形28.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文件无效:28.1电报、电话、传真形式提交响应文件的;28.2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28.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8.4不具备投标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28.5投标有效期不足的;28.6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未提供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28.7评审委员会评定有实质上“▲”条款的负偏离的;28.8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款的;28.9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28.10招标文件中未要求,但投标人给予赠品、回扣或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的;28.11投标报价存在漏项或报价数量少于采购要求的;28.12ip地址、MAC地址相同;28.13计算机硬盘序列号相同;28.14投标文件细节错误一致且无合理解释。28.15评审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代表应在评审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交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8.16投标人已明知采购期间或之后企业将发生兼并改制,或提供的产品将停产、淘汰,或必须有偿使用专供的备品备件和试剂耗材的,及其他应当告知采购人可能影响采购项目实施或损害采购人利益的信息,不在投标文件中予以特别说明的;28.17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8.18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不按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28.19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文件无效情形。八法律责任29.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9.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9.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29.3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29.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9.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29.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投标人有前款29.1至29.5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30.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0.1向评审委员会或者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30.2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0.3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0.4提供假冒伪劣产品;30.5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投标人有前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中标无效。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投标人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处以采购金额5‰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中标无效。31.投标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投标人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2.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32.2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保安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