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社会组织及慈善综合服务招标公告(湖州市南浔区民政局2024)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 | 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服务

项目概况
2025年湖州市南浔区社会组织及慈善综合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30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YD-DL-C-011
项目名称:2025年湖州市南浔区社会组织及慈善综合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560000
最高限价(元):1560000

采购需求: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560000
单位:次
简要规格描述:社会组织及慈善综合服务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024年12月至2026年12月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4年12月3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0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4年12月30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浙江省湖州市湖州市金盖山路66号市民中心2号楼2楼开标区 开标室261-3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本项目实行网上竞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要求供应商通过政采云系统在线竞标响应。 (2)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果确需澄清和修改,采购人、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以书面方式通过电子邮件通知所有认购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或者未在法定时间内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则视同认可磋商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3)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依法获取指:供应商按本项目磋商公告要求在政采云系统上获取并报名成功)磋商文件并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邮寄方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地址为:天翊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凤起东路133号中豪凤起广场A楼6楼606室],联系电话:18358583903 张工,电子邮箱:zhangminyu@tianyida.net。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受理、处理质疑事项等相关文书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送达,供应商明确表示需要邮寄的除外。 (4)质疑书应明确阐述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或成交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5)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第一次质疑以外其他所有质疑。 (6)质疑函须采用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参考样式可从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要求质疑供应商改正后重新提出。 (7)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8)政府采购供应商可以通过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搜索关键字“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或者选择“部门窗口—省财政厅—行政裁决—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点击“在线办理”,即可进行在线投诉。财政部门审查受理、处理决定等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相关文书均在线送达,政府采购投诉供应商明确表示需要邮寄的除外。 (9)供应商也可通过邮寄方式寄递政府采购投诉材料,邮寄地址为涉及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预算级次相应的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投诉材料中须写明邮箱地址、传真号码,财政部门审查受理、处理决定等相关文书可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送达 ,供应商明确表示需要邮寄的除外。在线或者邮寄政府采购投诉材料当日下班时间点后收到的视为下一个工作日收到。 (10)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政府采购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可凭中标通知书等材料至“绿贷通平台”网页(https://lvdt.huzldt.com)或“政采贷”平台网页(www.zcygov.cn)申请相关融资产品。具体操作方式可在“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网站查询,也可向“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电话咨询(“绿贷通”联系电话:0572-2392590、“政采贷”联系电话:0572-2151055、18698580797)。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12)本项目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13)本项目公告发布网站:“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和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huzhou.gov.cn/)“政府采购”版块。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民政局
地 址:湖州市南浔区向阳路60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3023810
质疑联系人:曹薇
质疑联系方式:135679508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翊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358583903
质疑联系人:施工
质疑联系方式:1367589056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湖州市南浔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址:湖州市南浔区向阳路601号
传真:
联系人:孙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2-3026731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磋商文件-2025年湖州市南浔区社会组织及慈善综合服务项目.doc392.2K

磋商文件-2025年湖州市南浔区社会组织及慈善综合服务项目.doc

2025年湖州市南浔区社会组织及慈善综合服务项目(财政审批编号:临[2024]1106号)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TYD-DL-C-011项目名称:2025年湖州市南浔区社会组织及慈善综合服务项目采购人:湖州市南浔区民政局(盖章)采购代理机构:天翊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2024年12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二章磋商项目服务范围及要求5第三章供应商须知8前附表8一、总则11二、磋商文件的说明11三、响应文件的提交16四、磋商规则、程序18五、授予合同22六、其他内容23第四章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范本25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28第六章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46第1章竞争性磋商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经湖州市南浔区财政局(财政审批编号:临[2024]1106号)批准,天翊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湖州市南浔区民政局的委托,就2025年湖州市南浔区社会组织及慈善综合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1、磋商项目编号:TYD-DL-C-0112、磋商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磋商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序号采购内容数量服务期技术要求预算金额12025年湖州市南浔区社会组织及慈善综合服务项目1项2024年12月至2026年12月详见磋商文件人民币156万元五、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六、获取(下载)采购文件:1、时间:/至2024年12月3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3、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4、售价(元):0七、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0日09:3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8、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4年12月30日09:3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浙江省湖州市金盖山路66号市民中心2号楼2楼开标区开标室261-3。九、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十、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其他事项(1)本项目实行网上竞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要求供应商通过政采云系统在线竞标响应。(2)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果确需澄清和修改,采购人、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以书面方式通过电子邮件通知所有认购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或者未在法定时间内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则视同认可磋商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3)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依法获取指:供应商按本项目磋商公告要求在政采云系统上获取并报名成功)磋商文件并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邮寄方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地址为:天翊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凤起东路133号中豪凤起广场A楼6楼606室],联系电话:18358583903张工,电子邮箱:zhangminyu@tianyida.net。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受理、处理质疑事项等相关文书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送达,供应商明确表示需要邮寄的除外。(4)质疑书应明确阐述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或成交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5)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第一次质疑以外其他所有质疑。(6)质疑函须采用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参考样式可从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要求质疑供应商改正后重新提出。(7)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8)政府采购供应商可以通过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搜索关键字“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或者选择“部门窗口—省财政厅—行政裁决—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点击“在线办理”,即可进行在线投诉。财政部门审查受理、处理决定等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相关文书均在线送达,政府采购投诉供应商明确表示需要邮寄的除外。(9)供应商也可通过邮寄方式寄递政府采购投诉材料,邮寄地址为涉及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预算级次相应的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投诉材料中须写明邮箱地址、传真号码,财政部门审查受理、处理决定等相关文书可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送达,供应商明确表示需要邮寄的除外。在线或者邮寄政府采购投诉材料当日下班时间点后收到的视为下一个工作日收到。(10)其他事项: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政府采购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可凭中标通知书等材料至“绿贷通平台”网页(https://lvdt.huzldt.com)或“政采贷”平台网页(www.zcygov.cn)申请相关融资产品。具体操作方式可在“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网站查询,也可向“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电话咨询(“绿贷通”联系电话:0572-2392590、“政采贷”联系电话:0572-2151055、18698580797)。(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12)本项目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13)本项目公告发布网站:“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和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huzhou.gov.cn/)“政府采购”版块。十一、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名称:湖州市南浔区民政局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0572-3023810地址:湖州市南浔区向阳路601号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翊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18358583903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凤起东路133号中豪凤起广场A楼6楼606室质疑联系人:施工质疑联系方式:13675890569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湖州市南浔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地址:湖州市南浔区向阳路601号传真:/联系人:孙先生监督投诉电话:0572-30267311.第二章磋商项目服务范围及要求一、项目概况:本技术(服务)要求适用于2025年湖州市南浔区社会组织及慈善综合服务项目的采购,是采购人为该项目的供应商提出的技术规范要求,为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的依据。本章所提出的内容为本项目的最低要求,供应商必须认真阅读以下内容,以免造成磋商损失。二、项目编号:TYD-DL-C-011三、项目名称:2025年湖州市南浔区社会组织及慈善综合服务项目四、项目类别:服务类五、项目内容序号项目名称服务期限预算金额(万元)12025年湖州市南浔区社会组织及慈善综合服务项目2024年12月至2026年12月156六、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1)社会组织服务1、协助区民政局研究制定社会组织发展体系建设的相关政策和文件,并为其提供相应的政策和文件材料作为参考,同时,向各相关社会组织普及政策和文件的内容和精神。2、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服务。(1)协助市级公益创投活动的项目征集、初选、推荐、资料收集等工作;(2)协助区民政局开展区级公益创投活动的项目设计、征集、初选、评审、公示、签约以及后续执行等一系列的工作;针对入选项目每月开展1次监测和指导,针对项目管理、执行能力、可持续发展等整体情况进行督导,对项目规范运行、财务管理、品牌打造等进行专题培训确保项目得以持续化、正常化地有效执行;针对入选项目开展中期和末期2次评估,配合审计公司对项目开展资金审计,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合理合规,成效明显,社会组织通过项目执行获得发展。3、社会组织孵化。完善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运营管理制度,按照“申请、初审、评审、公示、签约”的流程确定社会组织入驻资格,对入驻社会组织的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进行培训赋能,为初创型社会组织从业人员提供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和实操技能的培训,帮助入驻的社会组织及其从业人员提高管理水平,提升服务能级。4、社会组织培育。每年针对全区社会组织开展以组织建设、团队发展、项目成效、业务拓展、筹款筹资、可持续性发展等为主题的能力建设专题培训课程不少于4次;并根据培训结果筛选重点培育社会组织名单(不少于12家),针对名单内社会组织开展一对一督导,协助参与年度社会组织评优评先活动。入选市级及以上品牌社会组织每年不少于2家。5、社会组织评估。开展评选评估工作,主要为社会组织领军人物评选、品牌项目评选、品牌组织评选、等级评估等各类评选评估工作提供协助,建立分层分类培育目录库,确保能够挑选出优质的、有发展前景的领军人物、社会组织进行重点培育,保证评选工作可持续。协助业务科室开展其他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评估工作。6、社会组织成果展示。每年开展1次社会组织公益慈善项目路演大赛,展示南浔区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工作的总体风采,并获得市级以上媒体宣传报道。7、社会组织业务代办。为社会组织开展政策咨询、社会组织登记注册、换届变更、注销等材料和程序指导,协助或为有需要的社会组织代为办理登记注册、年检年审、换届变更、注销清算等工作。(2)慈善基地服务1、慈善组织培养:设计和完善配套的慈善组织培育、服务的内容及模式,以提升全区慈善组织服务水平,周期内培育出3家慈善组织。2、慈善文化氛围营造:协助开展“中华慈善日”、慈善嘉年华等不少于2场主题活动。(3)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运营1、落实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的场地使用制度,为有意愿入驻的社会组织提供办公工位、公共空间、资源平台、学习网络、服务推广、发展支持、管理咨询等服务;每月开展1次入驻社会组织工作例会,整体提升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服务能力。2、与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签订入驻协议;全面评估每一家入驻孵化的社会组织能力水平,完成年度孵化目标,每年开展培育孵化公益性社会组织,并指导积极开展社会公益活动;负责做好培育的社会组织的相应档案、资料、数据等归档工作,要求立卷归档。(4)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南浔区社会组织负责人、管理团队、专业人才阶梯式培养机制,常态化开展社会组织各类培训、督导,不定期外出学习参访交流,开展社会组织领军人物专题辅导,每年不少于4次;入选市级及以上社会组织领军人物每年不少于2名。(5)社会资源联动与合作与党委政府、行政事业单位、村社、企业、其他社会组织(基金会、行业协会商会、民办非企业)等建立合作伙伴关系,有效整合社会资源为社会组织提供资金支持、技术提升和行业交流服务。(6)其他1、承担区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业务任务。2、自行承担场地日常运行的费用。七、服务期限、人员要求及付款方式1、本项目服务期限为2024年12月至2026年12月。2、要求投标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工作人员符合项目需求(需提供人员在本单位缴纳的近3个月社保证明)。3、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第一年度合同款项的80%作为预付款,验收合格并出具评估报告后支付第一年度合同款项的20%;第二年度前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第二年度合同款项的80%作为预付款,验收合格并出具评估报告后付清第二年度剩余合同款。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人的结款要求,提供相关的书面材料及对应的税务发票进行结算。税费:本服务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成交供应商负担。注:若成交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不适用前述规定。第三章供应商须知1.1.前附表序号项 目内容与要求1项目名称2025年湖州市南浔区社会组织及慈善综合服务项目2编号磋商文件编号:TYD-DL-C-011 财政审批编号:临[2024]1106号3磋商内容详见磋商需求4项目实施地点根据采购人指定5服务期2024年12月至2026年12月6磋商答疑时间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果确需澄清和修改,采购人、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以书面方式通过电子邮件通知所有认购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或者未在法定时间内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则视同认可磋商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答疑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将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磋商失效的,责任自负。7响应文件要求1、响应文件的制作: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2、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供电子响应文件及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具体内容如下:2.1电子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超过上传时间的视为放弃磋商资格,作无效标处理;2.2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以U盘形式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8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 12月30日09:30(北京时间)9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响应时间:2024年12月30日09:30(北京时间)响应地点: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响应 (电子磋商)。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文件格式“.jmbs”的“电子 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响应。响应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作无效标处理。1、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磋商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截止时间止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放弃磋商资格,作无效标处理。2、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以U盘形式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递交方式: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应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邮寄地址为:天翊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凤起东路133号中豪凤起广场A楼6楼606室],联系电话:18358583903 张工,电子邮箱:zhangminyu@tianyida.net。邮寄截止时间:供应商应于2024年12月27日16:00前准时送达,逾期不予受理。截止开标时间前,采购人由二名人员(一名接收人、一名监督人员)统一负责接收并送至专门的监控室,二人均在接收记录单上对文件快递包裹的相关情况签字确认,与投标资料一并归档,接收文件全过程将录音录像。供应商须留足响应文件邮寄时间,确保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于规定的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未按时送达的,均按未提供处理。3、整个磋商过程中若因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均认定为未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若因网络或者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启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无法打开的,作无效标处理。若正常解密成功,则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不予开启。在下一顺位的响应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响应文件自动失效。10磋商时间2024年12月30日09:30(北京时间)11磋商地点浙江省湖州市金盖山路66号市民中心2号楼2楼开标区开标室261-3(届时详见二楼休息区电子显示屏),未按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将拒绝接收,作无效标处理。12磋商有效期60天(日历天)13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14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15中小企业项目属性:服务类。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具体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执行。采购标的:社会组织及慈善综合服务,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16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应按调整的程序操作。17其他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须提供一份完整的纸质响应文件(包括最后报价文件,最后报价文件应附有报价组成分析表)给采购人,纸质响应文件须与电子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18采购人湖州市南浔区民政局19采购代理机构天翊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2.一、总则1.概况1.1项目名称:2025年湖州市南浔区社会组织及慈善综合服务项目;1.2采购人:湖州市南浔区民政局;1.3监管部门:湖州市南浔区财政局;1.4项目资金来源:已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其资金来源已落实;1.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1.6采购项目服务地点:由采购人指定;1.7采购代理机构:天翊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8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磋商、成交、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如法律、法规或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磋商供应商的资格要求: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3.磋商费用3.1无论磋商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有关的全部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3.2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按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计取,供应商自行考虑计入磋商报价,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二、磋商文件的说明4.磋商文件的组成4.1磋商文件为本次采购人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为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4.2磋商文件包括以下内容:4.2.1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4.2.2第二章磋商项目服务范围及要求4.2.3第三章供应商须知4.2.4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4.2.5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4.2.6第六章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4.3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起约束作用;4.4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均应在获得磋商文件后在1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供应商同时应认真审阅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包括补充内容)等所有内容,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没有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响应文件将被拒绝。5.磋商文件的答疑5.1供应商如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排他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当于规定时间前一次性提出,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单位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采购单位提出书面质疑;采购人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认购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磋商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5.2答疑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将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磋商失效的,责任自负。6.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6.1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供应商提问的澄清,均可对磋商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6.2对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通知已购买同一磋商文件的每一供应商。补充文件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该补充文件后,应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7.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如对工期、售后服务、合同主要条款及其它要求等内容作出满足或者优于磋商文件要求和条件的承诺)。8.响应文件的签署:(一)响应文件的形式与效力:1.响应文件分为电子响应文件及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具体内容如下:1.1电子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供应商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详见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1.2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以U盘形式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应提供《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首次报价文件》,须密封、包装,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密封、包装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均按未提供处理。2.响应文件的效力:响应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响应文件、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整个磋商过程中若因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均认定为未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若因网络或者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启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无法打开的,作无效标处理。若正常解密成功,则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不予开启。在下一顺位的响应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二)响应文件的组成(本项目所涉响应文件格式请详见第五章,未给出的格式请自拟)响应文件(包括电子响应文件及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由《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和《首次报价文件》两部分组成,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1.供应商自评分索引表2.技术文件:供应商根据评分办法及标准结合自身情况进行编制。3.商务文件:3.1磋商声明书;3.2商务响应表;3.3服务承诺(包括响应时间等);3.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4.资信及其他文件:4.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登记证;(资格审查条款)4.2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人身份证;(资格审查条款)4.3提供授权代理人最近一个月个人社保缴纳证明文件;(资格审查条款)4.4供应商书面承诺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资格审查条款)4.5自磋商公告发布之后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供应商信用查询网页截图;(资格审查条款,二者缺一不可)4.6信用承诺书;(资格审查条款)4.7企业业绩;4.8企业荣誉(如有);4.9企业资质(如有);4.10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5.首次报价文件:5.1响应函;5.2磋商报价表(首次报价);5.3报价明细清单;5.4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5.5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有);5.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5.7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函;5.8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材料。注:以上响应文件组成内容中的复印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或CA电子签章)。9.响应报价说明9.1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性的方案;9.2磋商报价指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含方案规划编制等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及供应商认为完成本磋商文件规定内容所需发生的其它费用,凡未列入的,将被视为均已包含在磋商总报价中。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9.3磋商分二轮或多轮(最多不超过三轮)进行,首次报价在响应文件中体现;9.4最后报价应通过政采云系统进行在线磋商、报价,若因系统原因无法在线磋商、报价时,可通过如下方式:代理机构通过电子邮箱(zhangminyu@tianyida.net)向各供应商指定的电子邮箱发送最终报价的通知函,供应商在收到此函后30分钟内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应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并以邮件的形式提供,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最后报价由代理机构统一提交至磋商小组,并宣读最后报价,采购人及监督人在最后报价表上签字确认;9.5各供应商应事先做好充足准备,如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作自动放弃处理;9.6响应文件中的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9.7采购人不接受备选方案。10.磋商有效期10.1自磋商开始之日起60天内。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0.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在原定磋商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11.响应文件的签署和份数11.1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若因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凡是参加两个或者以上标项磋商的,响应文件必须按标项分别制作。11.2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电子响应文件的备份文件以U盘形式存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应提供《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首次报价文件》,须密封、包装,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密封、包装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均按未提供处理;11.3响应文件需按磋商文件要求的格式填写,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11.4除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应由供应商加盖校对章。1.3.三、响应文件的提交12.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的密封及标记12.1供应商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包封上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并加盖供应商盖章;12.2如果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人有权予以拒绝此响应文件,视为未提供,并退回供应商;12.3如果因密封不严、标记不明而造成过早启封、失密等情况,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13.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磋商截止时间:13.1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磋商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截止时间止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放弃磋商资格,作无效标处理;13.2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以U盘形式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递交方式: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应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邮寄地址为:天翊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凤起东路133号中豪凤起广场A楼6楼606室],联系电话:18358583903张工,电子邮箱:zhangminyu@tianyida.net。邮寄截止时间:供应商应于2024年11月25日16:00前准时送达,逾期不予受理。截止开标时间前,采购人由二名人员(一名接收人、一名监督人员)统一负责接收并送至专门的监控室,二人均在接收记录单上对文件快递包裹的相关情况签字确认,与投标资料一并归档,接收文件全过程将录音录像。供应商须留足响应文件邮寄时间,确保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于规定的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未按时送达的,均按未提供处理;13.3整个磋商过程中若因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均认定为未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若因网络或者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启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无法打开的,作无效标处理。若正常解密成功,则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不予开启。在下一顺位的响应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响应文件自动失效;13.4采购代理机构可通过修改磋商文件酌情延长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的磋商截止时间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时间为准;13.5供应商的修改书和撤回通知应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日期前按规定的时间及方式(邮箱或传真等)送达;13.6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或修改撤回通知书后,应当出具签收单(或收回签收单),通过邮箱或传真等方式送达;13.7因网络或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未成功解密,且供应商提供了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的,以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作为评审依据,否则视为电子响应文件撤回,作无效标处理。电子响应文件已成功解密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自动失效,不予启封。14.迟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接受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15.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5.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通知,必须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邮箱或传真等方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15.2在磋商截止时间至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16.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进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以上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其他形式(数据备份响应文件(U盘))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重新采购。1.4.四、磋商规则、程序17.磋商规则17.1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磋商会,所有供应商均应准时在线参加磋商会,磋商会结束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在线参加磋商会采取不见面形式开标,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无需到场,在线响应即可(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传真等方式)。17.2磋商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17.3对供应商的磋商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17.3.1电子响应文件逾期未上传、传输的将拒绝接收;17.3.2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17.3.3响应文件未按要求签字盖章的;17.3.4供应商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采购项目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的;17.3.5响应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完成期限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采购人不能接受的;17.3.6响应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磋商有效期、服务期少于磋商文件规定期限的;17.3.7响应文件未响应磋商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的;17.3.8响应货物或服务的技术规范、技术标准明显不符合国家强制性要求的;17.3.9响应货物或服务载明的验收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国家规定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17.3.10响应文件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磋商小组一致认为难以确认);17.3.11未改变磋商文件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二次报价高于首次报价或最后报价高于首次报价或二次报价的;17.3.12提供不真实资料的;17.3.13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磋商小组一致认定)的;17.3.14磋商服务的服务指标、参数等存在实质性偏离(磋商小组一致认定)的;17.3.14二分之一以上的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高于市场平均价的;17.3.16未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网上报名的;17.3.17法律、法规、规章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其他情形;17.3.18未响应磋商文件中“▲”实质性条款。18.磋商小组与磋商原则磋商小组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负责磋商活动。磋商小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竞争择优的原则。19.磋商过程的保密19.1磋商会开始后,直至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为止,凡属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判和比较的有关资料、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及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依法严格保密;19.2在响应文件的评判和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商向采购人和磋商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磋商被拒绝;19.3磋商小组通过政采云系统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技术、商务、资信及价格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透露其他供应商的磋商信息,严守商业秘密;19.4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9.4.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9.4.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9.4.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19.4.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9.4.5不同供应商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相互混装。19.5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其投标无效:19.5.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19.5.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19.5.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9.5.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9.5.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19.5.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19.5.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20.响应文件的澄清为有助于响应文件的审查、评判和比较,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供应商应通过政采云系统采用书面形式进行必要的澄清、说明或承诺。21.磋商程序与方法21.1资格性审查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审查内容详见磋商文件资格审查条款。21.2初步审查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性检查的供应商进行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初步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1.3通过政采云系统,磋商评审小组根据磋商文件的内容与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各供应商在线答复的同时,须对磋商中所涉及的澄清、修改、承诺等补充资料等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文件形式通过系统提交至磋商小组,其书面文件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如该供应商成为成交供应商,则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含所有补充资料)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21.4响应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21.4.1响应文件中磋商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磋商分项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磋商报价一览表为准;21.4.2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1.4.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1.4.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1.4.5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1.5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部分磋商结束后,所有供应商须按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政采云系统进行最后报价,并提交至磋商小组。21.6确定成交供应商21.6.1在全部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高低确定成交供应商。21.6.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结束后二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21.6.3采购人应当在收到磋商评审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排列顺序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21.6.4替补候选人的设定与使用: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放弃成交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因前款同样的原因不能签订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2.成交公告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采购人书面确定的成交供应商通知后将成交结果在原发布磋商公告的媒体上予以公告。公告期按有关规定执行。23.成交通知23.1在磋商有效期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所选定的成交供应商。通知也可以传真、信函的形式,但需要以书面确认,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完成以下事项:23.2成交通知书为双方签订合同的依据;23.3成交供应商应根据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4.废标在磋商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24.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4.2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4.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的,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4.4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情形除外。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本磋商规则及程序只适用于“2025年湖州市南浔区社会组织及慈善综合服务项目”磋商文件。1.5.五、授予合同25.授予合同的依据25.1采购代理机构签发的成交通知书;25.2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修改及补充通知(函);25.3响应文件和磋商时供应商作出的书面澄清、说明、纠正、承诺等;26.合同签订26.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按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签订合同,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6.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和承诺均为合同附件。26.3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依据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签订书面合同。26.4采购人如不与成交供应商订立合同,或者采购人、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由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6.5成交供应商如不按规定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则采购代理机构将废除授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6.6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各项工作,不得将成交项目违法转让(转包)给他人;26.7如果成交供应商未能遵守本须知第26.6条的规定,则可取消其成交资格。在此情况下,可将合同授予排序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的第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26.8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需将合同副本分别送湖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和采购代理机构备案。27.履约保证金27.1.1本项目不收取。1.6.六、其他内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供应商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媒体通报、1-3年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等处罚;如已中标(成交)的,自动放弃中标(成交)资格,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供应商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交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成交供应商拒绝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6、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7、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政府采购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可凭中标通知书等材料至“绿贷通平台”网页(https://lvdt.huzldt.com)或“政采贷”平台网页(www.zcygov.cn)申请相关融资产品。具体操作方式可在“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网站查询,也可向“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电话咨询(“绿贷通”联系电话:0572-2392590、“政采贷”联系电话:0572-2151055、18698580797)。2.第四章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范本(以正式合同为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合同号:甲方(采购人):乙方(成交供商应):甲、乙双方根据湖州市南浔区民政局关于2025年湖州市南浔区社会组织及慈善综合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服务内容二、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元)人民币,服务期为2024年12月至2026年12月。三、技术资料3.1乙方应该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须范围。3.3乙方保证整个招投标过程中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所作的表述或者承诺对乙方均具有约束力,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如乙方提供虚假材料的,所有责任和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且甲方有权选择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四、知识产权4.1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五、履约保证金5.1本项目不设履约保证金。六、转包或分包6.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提供,不得转让他人提供。6.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甲方有绝对权力阻止分包。6.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或其他行为等,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并视为乙方违约。七、服务质量保证期和服务质量保证金(选用)7.1服务质量保证期月。(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7.2服务质量保证金元。(合同总价的10%计取)八、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8.1履行时间:8.2履行方式:8.3履行地点:九、款项支付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第一年度合同款项的80%作为预付款,验收合格并出具评估报告后支付第一年度合同款项的20%;第二年度前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第二年度合同款项的80%作为预付款,验收合格并出具评估报告后付清第二年度剩余合同款。十、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一、服务质量11.1设备配备均须中高档水平,对公共设施、设备等不得有任何破坏性影响。11.2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十二、违约责任乙方在合同期限内应按照甲方要求完成服务工作,如未达到甲方的工作标准,甲方可酌情扣款。十三、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3.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3.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3.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四、诉讼14.1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15.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5.2合同执行中设计采购资金和招标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招标代理机构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5.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5.4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天翊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执一份备案。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电话:电话:签订日期:年月日注:本合同仅作示范文本,具体以双方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合同内容不得违背本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1.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包装封面格式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项目名称:2025年湖州市南浔区社会组织及慈善综合服务项目项目编号:响应文件名称: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在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得启封年月日供应商自评分索引表供应商全称(公章):评分项目响应文件对应资料自评分响应文件页码对应第六章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报价除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磋商声明书致: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的磋商,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成交供应商及其投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磋商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2.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3.我方在响应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磋商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4.我方及由本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机构最近三年内被通报或者被处罚的违法行为有:5.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商务响应表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项目编号:项目磋商文件要求是否响应供应商的承诺或说明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书(姓名)是(单位全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为。特此证明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单位代理人,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的项目的磋商活动。被授权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授权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职务: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后附授权代理人最近一个月个人社保缴纳证明文件)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致:(采购单位名称):我方参与项目【招标编号:】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信用承诺书(供应商)现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如下:1、对所提供的资料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2、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开展相关经济活动,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3、加强自我约束、自我规范、自我管理,不制假售假、不虚假宣传、不违约毁约、不恶意逃债、不偷税漏税,诚信依法经营;4、自愿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依法检查、违背承诺约定将自愿承担违约责任,并接受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制度的惩戒和约束;5、按照信用信息管理有关要求,本单位(个人)同意将以上承诺在信用湖州网站公示,若违背以上承诺,依据相关规定记入企业(个人)信用档案;性质严重的,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和责任,并依法依规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承诺单位/个人:(盖章/签名)时间:年月日供应商情况表企业情况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成立时间注册资本开户银行账号联系电话企业总人数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职工人员经营范围企业现有的资质证书注:表格不能满足时可自行增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公章:企业业绩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项目编号:序号项目名称使用方签订时间使用方联系人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附相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此表仅提供了表格形式,供应商应根据需要准备足够数量的表格来填写;2.报价文件包装封面格式报价文件项目名称:2025年湖州市南浔区社会组织及慈善综合服务项目项目编号:响应文件名称:首次报价文件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在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得启封年月日响应函致:(磋商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全称)授权(授权代表名称)(职务、职称)为授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采购项目名称)(括号内填项目编号)采购的有关活动,并对项目(采购项目名称)进行投标。为此:1、供应商须提供须知规定的全部磋商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包括《资格文件》、《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报价文件》),电子响应文件确认已上传。2、保证遵守磋商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3、保证诚信地执行采购人、供应商双方所签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4、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补充文件(如果有的话)。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如果磋商文件有相互矛盾之处,我方同意按采购人的理解处理。5、利益冲突:近三年内直至目前,我公司与本项目的采购人、采购机构没有任何的隶属关系。6、我公司没有被本项目所在地的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限制参加报价。7、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8、本报价文件自报价之日起60天内有效。9、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磋商报价表(首次报价)供应商:项目编号:报价单位:人民币(元)投标项目名称投标总价(人民币)小写投标总价(人民币)大写是否具有符合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政策的情形投标总报价扣除20%后的金额人民币小写(元) 备注:如果供应商不符合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政策的情形,“投标总报价扣除20%后的金额”无需填写,最终由磋商小组认定是否符合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政策的情形。注:▲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2、投标费用包括项目实施所需的人工费、设备、招标代理服务费、税费及其他一切费用。▲3、以上报价应与清单中的总价相一致▲4、不提供此表格的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报价明细清单序号名称详细说明单价数量合计(元)1234567891011121314磋商总价:人民币 元(¥ )供应商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日期:年月日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此声明函需如实填写,内容完整,如有缺项、漏项的作为不提供处理。企业名称(盖章):日期:监狱企业声明函【非监狱企业的不用提供】本企业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企业为监狱企业。根据上述标准,我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理由为:本企业为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的产品。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用提供】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人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函天翊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一旦我公司中标,我公司同意按招标文件要求向贵公司交纳中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在确定中标供应商后,领取成交通知书前的当天一次性结清。本承诺函自开标之日起至本次采购期满有效。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公章:日期:年月日代理费汇款账号:开户名称:天翊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天城路支行银行账号:12020064091000257973.第六章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成交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一、总则:1、磋商小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竞争择优的原则;2、磋商由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和采购人代表,共3人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磋商小组由磋商采购人依据有关规定组建,专家于磋商前在监管人员的监督下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有关人员对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必须严格保密,与磋商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参加磋商会;3、磋商小组成员及参加磋商的其他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4、磋商小组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磋商;5、通讯工具管理: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每个成员的手机都必须关机;6、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各成员不得随意离开规定的磋商地点,所有资料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专门保管和发放。磋商小组成员完成评标时应如数、及时归还,任何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不得带离磋商现场;7、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其中价格分10分、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90分。合格供应商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成交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磋商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二、计算方法:报价部分:10分1、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基准价/磋商报价)×10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本项目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不提供不予认可。响应报价得分=[基准价/(最后报价*80%)]*10。1.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1.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1.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1.4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2.小型、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评审扶持政策:2.1监狱企业参加投标【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不提供不予认可】,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扶持,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不提供不予认可】,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单位。供应商按照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此项由磋商小组集体核实后统一打分。磋商小组在评审时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高于其市场报价或低于成本价的,应当要求供应商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当场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应将该供应商的磋商文件作无效处理,并在评审报告中说明。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部分:90分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分按照磋商小组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数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磋商小组组成人员数)附件: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部分:90分序号评审内容评分标准分值1项目现状调查分析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所在地的社会组织及社区综合服务现状、存在的问题,项目的重点、难点进行调查分析,调查内容完整、针对性强的得2分;针对性一般,基本符合要求的,得1分。评审内容缺失不得分。0-2分2对本项目总体要求的理解对于本项目的性质、项目内容的分析,项目实行意义的理解、管理服务理念和目标的理解全面、分析到位的得3分,理解不太全面、分析不太到位的得1分。评审内容缺失不得分。0-3分3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服务方案内容(1)针对“协助市级公益创投活动的项目征集、初选、推荐、资料收集等工作”的要求,服务方案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得5分。方案欠佳的,得3分;方案存在明显缺陷的,得1分。(2)针对“协助区级公益创投活动的项目设计、征集、初选、评审、公示、签约以及后续执行等一系列的工作”的要求,服务方案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得3分。方案欠佳的,得2分;方案存在明显缺陷的,得1分。(3)针对“入选项目每月开展1次监测和指导,主要是针对项目管理、执行能力、可持续发展等整体情况进行督导;对项目规范运行、财务管理、品牌打造等进行专题培训确保项目得以持续化、正常化地有效执行;针对入选项目开展中期和末期2次评估,配合审计公司对项目开展资金审计,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合理合规,成效明显,社会组织通过项目执行获得发展”的要求,服务方案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得2分。方案欠佳的,得1分;方案存在明显缺陷的,得0.5分。评审内容缺失不得分。0-10分4社会组织孵化的服务方案内容(1)按照“申请、初审、评审、公示、签约”的流程确定社会组织入驻资格,对入驻社会组织的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进行培训赋能”的要求,服务方案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得3分。方案欠佳的,得2分;方案存在明显缺陷的,得1分。(2)为“初创型社会组织从业人员提供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和实操技能的培训,帮助入驻的社会组织及其从业人员提高管理水平,提升服务能级”的要求,服务方案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得2分。方案欠佳的,得1分;方案存在明显缺陷的,得0.5分。评审内容缺失不得分。0-5分5社会组织培育的服务方案内容(1)针对“全区社会组织开展以组织建设、团队发展、项目成效、业务拓展、筹款筹资、可持续性发展等为主题的能力建设专题培训课程不少于4次,并根据培训结果筛选重点培育社会组织名单(不少于12家)”的要求,服务方案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得3分。方案欠佳的,得2分;方案存在明显缺陷的,得1分。(2)针对“名单内社会组织开展一对一督导,协助参与年度社会组织评优评先活动。入选市级及以上品牌社会组织每年不少于2家”的要求,服务措施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得2分。服务措施欠佳的,得1分;存在明显缺陷的,得0.5分。评审内容缺失不得分。0-5分6社会组织督导的服务方案内容主要“为社会组织领军人物评选、品牌项目评选、品牌组织评选、等级评估等各类评选评估工作提供协助,建立分层分类培育目录库,确保能够挑选出优质的、有发展前景的领军人物、社会组织进行重点培育,保证评选工作可持续”的要求,服务方案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得3分。方案欠佳的,得2分;方案存在明显缺陷的,得1分。针对“每年开展1次社会组织公益慈善项目路演大赛,展示南浔区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工作的总体风采,并获得市级以上媒体宣传报道”的要求,服务方案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得3分。方案欠佳的,得2分;方案存在明显缺陷的,得1分。(1)针对“为社会组织开展政策咨询、社会组织登记注册、换届变更、注销等材料和程序指导,协助或为有需要的社会组织代为办理登记注册、年检年审、换届变更、注销清算等工作”的要求,服务措施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得2分。服务措施欠佳的,得1分;存在明显缺陷的,得0.5分。评审内容缺失不得分。0-8分7慈善基地服务(1)针对慈善组织培养“设计和完善配套的慈善组织培育、服务的内容及模式,以提升全区慈善组织服务水平,周期内培育出3家慈善组织”的要求,服务方案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得3分。方案欠佳的,得2分;方案存在明显缺陷的,得1分。(2)根据“慈善文化氛围营造:协助开展“中华慈善日”、慈善嘉年华等不少于2场主题活动”的要求,服务措施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得2分。措施欠佳的,得1分;存在明显缺陷的,得0.5分。评审内容缺失不得分。0-5分8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运营(1)针对“为有意愿入驻的社会组织提供办公工位、公共空间、资源平台、学习网络、服务推广、发展支持、管理咨询等服务”的要求,服务方案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得3分。方案欠佳的,得2分;方案存在明显缺陷的,得1分。(2)按照“每月开展1次入驻社会组织工作例会,整体提升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服务能力”的要求,服务措施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得2分。措施欠佳的,得1分;存在明显缺陷的,得0.5分。评审内容缺失不得分。0-5分9社会资源联动与合作按照“与党委政府、行政事业单位、村社、企业、其他社会组织(基金会、行业协会商会、民办非企业)等建立合作伙伴关系,有效整合社会资源为社会组织提供资金支持、技术提升和行业交流服务”的要求,服务措施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得3分。措施欠佳的,得1分;存在明显缺陷的,得0.5分。评审内容缺失不得分。0-3分10总体服务方案综合评审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提出的针对本项目的理解准确,工作思路清晰,内容设置合理,服务方案可行性强进行评分,方案内容全面的得3分;方案欠佳的得1分;方案内容缺失的,得0.5分。0-3分11应急预案结合本项目特点,针对特殊或突发情况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切实可行的得3分;应急预案欠佳的,得2分;应急预案存在明显缺陷的,得0.5分。评审内容缺失不得分。0-3分12合理化建议供应商根据对本项目的了解及本项目存在不足之处提出切实可行的合理化建议,经评委认可的,每提出1条得1分,最高得2分。评审内容缺失不得分。0-2分13项目实施人员拟投入内部管理人员和外勤服务人员配置方案(7分):企业内部组织架构清晰,单位法人、项目负责人、管理人员、服务人员明确,外勤服务人员配置合理的,得7分;方案欠佳的,得3分;存在明显缺陷的,得1分。(2)项目负责人资质(0-7分)①取得社会工作中级资格证书及以上的,得3分。②具备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得4分;具备社会工作专业专科学历的,得2分;具备社会工作专业专科以下学历的,得1分;最高得4分。(3)其他人员资质(项目负责人除外)(0-7分)①取得社会工作中级资格证书及以上的,每提供1个得2分,最高得4分。②取得社会工作初级资格证书的,每提供1个得1分,最高得1分。③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每提供1个得2分,最高得2分。提供有效的相关证书复印件或学信网学籍证明并加盖公章及相关服务合同证明,否则不予认可。0-21分14响应时间承诺接到采购人通知(电话、电传等)后半小时内到达现场的得3分,每推迟半小时到达扣1分,扣完为止。0-3分15企业业绩供应商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同类项目业绩,每个得1分,最高得3分。提供有效的中标(成交)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0-3分16企业荣誉供应商获得省级品牌社会组织及以上者,得2分;供应商获得市级品牌社会组织者,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提供有效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0-2分17企业资质供应商具有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资质AAAAA及以上者,得4分;具有AAAA者,得3分;具有AAA者,得2分;具有AA者,得1分;具有A者,得0.5分。没有的不得分。提供有效的相关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0-4分18满意度评价供应商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业主的业务满意度证明(评论结果为优秀)的,得3分;(评论结果为良好)的,得2分;(评论结果为合格)的,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提供有效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0-3分磋商报价表(最后报价)供应商:项目编号:报价单位:人民币(元)投标项目名称投标总价(人民币)小写投标总价(人民币)大写是否具有符合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政策的情形投标总报价扣除20%后的金额人民币小写(元) 备注:如果供应商不符合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政策的情形,“投标总报价扣除20%后的金额”无需填写,最终由磋商小组认定是否符合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政策的情形。注:▲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2、投标费用包括项目实施所需的人工费、设备、招标代理服务费、税费及其他一切费用。▲3、不提供此表格的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2025年湖州市南浔区社会组织及慈善综合服务项目(财政审批编号:临[2024]1106号)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TYD-DL-C-011项目名称:2025年湖州市南浔区社会组织及慈善综合服务项目采购人:湖州市南浔区民政局(盖章)采购代理机构:天翊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2024年12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二章磋商项目服务范围及要求5第三章供应商须知8前附表8一、总则11二、磋商文件的说明11三、响应文件的提交16四、磋商规则、程序18五、授予合同22六、其他内容23第四章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范本25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28第六章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46第1章竞争性磋商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经湖州市南浔区财政局(财政审批编号:临[2024]1106号)批准,天翊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湖州市南浔区民政局的委托,就2025年湖州市南浔区社会组织及慈善综合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1、磋商项目编号:TYD-DL-C-0112、磋商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磋商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序号采购内容数量服务期技术要求预算金额12025年湖州市南浔区社会组织及慈善综合服务项目1项2024年12月至2026年12月详见磋商文件人民币156万元五、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六、获取(下载)采购文件:1、时间:/至2024年12月3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3、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4、售价(元):0七、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0日09:3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8、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4年12月30日09:3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浙江省湖州市金盖山路66号市民中心2号楼2楼开标区开标室261-3。九、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十、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其他事项(1)本项目实行网上竞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要求供应商通过政采云系统在线竞标响应。(2)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果确需澄清和修改,采购人、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以书面方式通过电子邮件通知所有认购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或者未在法定时间内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则视同认可磋商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3)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依法获取指:供应商按本项目磋商公告要求在政采云系统上获取并报名成功)磋商文件并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邮寄方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地址为:天翊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凤起东路133号中豪凤起广场A楼6楼606室],联系电话:18358583903张工,电子邮箱:zhangminyu@tianyida.net。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受理、处理质疑事项等相关文书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送达,供应商明确表示需要邮寄的除外。(4)质疑书应明确阐述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或成交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5)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第一次质疑以外其他所有质疑。(6)质疑函须采用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参考样式可从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要求质疑供应商改正后重新提出。(7)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8)政府采购供应商可以通过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搜索关键字“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或者选择“部门窗口—省财政厅—行政裁决—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点击“在线办理”,即可进行在线投诉。财政部门审查受理、处理决定等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相关文书均在线送达,政府采购投诉供应商明确表示需要邮寄的除外。(9)供应商也可通过邮寄方式寄递政府采购投诉材料,邮寄地址为涉及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预算级次相应的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投诉材料中须写明邮箱地址、传真号码,财政部门审查受理、处理决定等相关文书可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送达,供应商明确表示需要邮寄的除外。在线或者邮寄政府采购投诉材料当日下班时间点后收到的视为下一个工作日收到。(10)其他事项: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政府采购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可凭中标通知书等材料至“绿贷通平台”网页(https://lvdt.huzldt.com)或“政采贷”平台网页(www.zcygov.cn)申请相关融资产品。具体操作方式可在“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网站查询,也可向“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电话咨询(“绿贷通”联系电话:0572-2392590、“政采贷”联系电话:0572-2151055、18698580797)。(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12)本项目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13)本项目公告发布网站:“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和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huzhou.gov.cn/)“政府采购”版块。十一、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名称:湖州市南浔区民政局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0572-3023810地址:湖州市南浔区向阳路601号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翊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18358583903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凤起东路133号中豪凤起广场A楼6楼606室质疑联系人:施工质疑联系方式:13675890569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湖州市南浔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地址:湖州市南浔区向阳路601号传真:/联系人:孙先生监督投诉电话:0572-30267311.第二章磋商项目服务范围及要求一、项目概况:本技术(服务)要求适用于2025年湖州市南浔区社会组织及慈善综合服务项目的采购,是采购人为该项目的供应商提出的技术规范要求,为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的依据。本章所提出的内容为本项目的最低要求,供应商必须认真阅读以下内容,以免造成磋商损失。二、项目编号:TYD-DL-C-011三、项目名称:2025年湖州市南浔区社会组织及慈善综合服务项目四、项目类别:服务类五、项目内容序号项目名称服务期限预算金额(万元)12025年湖州市南浔区社会组织及慈善综合服务项目2024年12月至2026年12月156六、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1)社会组织服务1、协助区民政局研究制定社会组织发展体系建设的相关政策和文件,并为其提供相应的政策和文件材料作为参考,同时,向各相关社会组织普及政策和文件的内容和精神。2、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服务。(1)协助市级公益创投活动的项目征集、初选、推荐、资料收集等工作;(2)协助区民政局开展区级公益创投活动的项目设计、征集、初选、评审、公示、签约以及后续执行等一系列的工作;针对入选项目每月开展1次监测和指导,针对项目管理、执行能力、可持续发展等整体情况进行督导,对项目规范运行、财务管理、品牌打造等进行专题培训确保项目得以持续化、正常化地有效执行;针对入选项目开展中期和末期2次评估,配合审计公司对项目开展资金审计,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合理合规,成效明显,社会组织通过项目执行获得发展。3、社会组织孵化。完善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运营管理制度,按照“申请、初审、评审、公示、签约”的流程确定社会组织入驻资格,对入驻社会组织的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进行培训赋能,为初创型社会组织从业人员提供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和实操技能的培训,帮助入驻的社会组织及其从业人员提高管理水平,提升服务能级。4、社会组织培育。每年针对全区社会组织开展以组织建设、团队发展、项目成效、业务拓展、筹款筹资、可持续性发展等为主题的能力建设专题培训课程不少于4次;并根据培训结果筛选重点培育社会组织名单(不少于12家),针对名单内社会组织开展一对一督导,协助参与年度社会组织评优评先活动。入选市级及以上品牌社会组织每年不少于2家。5、社会组织评估。开展评选评估工作,主要为社会组织领军人物评选、品牌项目评选、品牌组织评选、等级评估等各类评选评估工作提供协助,建立分层分类培育目录库,确保能够挑选出优质的、有发展前景的领军人物、社会组织进行重点培育,保证评选工作可持续。协助业务科室开展其他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评估工作。6、社会组织成果展示。每年开展1次社会组织公益慈善项目路演大赛,展示南浔区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工作的总体风采,并获得市级以上媒体宣传报道。7、社会组织业务代办。为社会组织开展政策咨询、社会组织登记注册、换届变更、注销等材料和程序指导,协助或为有需要的社会组织代为办理登记注册、年检年审、换届变更、注销清算等工作。(2)慈善基地服务1、慈善组织培养:设计和完善配套的慈善组织培育、服务的内容及模式,以提升全区慈善组织服务水平,周期内培育出3家慈善组织。2、慈善文化氛围营造:协助开展“中华慈善日”、慈善嘉年华等不少于2场主题活动。(3)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运营1、落实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的场地使用制度,为有意愿入驻的社会组织提供办公工位、公共空间、资源平台、学习网络、服务推广、发展支持、管理咨询等服务;每月开展1次入驻社会组织工作例会,整体提升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服务能力。2、与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签订入驻协议;全面评估每一家入驻孵化的社会组织能力水平,完成年度孵化目标,每年开展培育孵化公益性社会组织,并指导积极开展社会公益活动;负责做好培育的社会组织的相应档案、资料、数据等归档工作,要求立卷归档。(4)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南浔区社会组织负责人、管理团队、专业人才阶梯式培养机制,常态化开展社会组织各类培训、督导,不定期外出学习参访交流,开展社会组织领军人物专题辅导,每年不少于4次;入选市级及以上社会组织领军人物每年不少于2名。(5)社会资源联动与合作与党委政府、行政事业单位、村社、企业、其他社会组织(基金会、行业协会商会、民办非企业)等建立合作伙伴关系,有效整合社会资源为社会组织提供资金支持、技术提升和行业交流服务。(6)其他1、承担区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业务任务。2、自行承担场地日常运行的费用。七、服务期限、人员要求及付款方式1、本项目服务期限为2024年12月至2026年12月。2、要求投标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工作人员符合项目需求(需提供人员在本单位缴纳的近3个月社保证明)。3、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第一年度合同款项的80%作为预付款,验收合格并出具评估报告后支付第一年度合同款项的20%;第二年度前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第二年度合同款项的80%作为预付款,验收合格并出具评估报告后付清第二年度剩余合同款。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人的结款要求,提供相关的书面材料及对应的税务发票进行结算。税费:本服务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成交供应商负担。注:若成交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不适用前述规定。第三章供应商须知1.1.前附表序号项 目内容与要求1项目名称2025年湖州市南浔区社会组织及慈善综合服务项目2编号磋商文件编号:TYD-DL-C-011 财政审批编号:临[2024]1106号3磋商内容详见磋商需求4项目实施地点根据采购人指定5服务期2024年12月至2026年12月6磋商答疑时间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果确需澄清和修改,采购人、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以书面方式通过电子邮件通知所有认购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或者未在法定时间内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则视同认可磋商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答疑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将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磋商失效的,责任自负。7响应文件要求1、响应文件的制作: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2、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供电子响应文件及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具体内容如下:2.1电子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超过上传时间的视为放弃磋商资格,作无效标处理;2.2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以U盘形式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8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 12月30日09:30(北京时间)9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响应时间:2024年12月30日09:30(北京时间)响应地点: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响应 (电子磋商)。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文件格式“.jmbs”的“电子 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响应。响应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作无效标处理。1、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磋商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截止时间止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放弃磋商资格,作无效标处理。2、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以U盘形式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递交方式: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应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邮寄地址为:天翊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凤起东路133号中豪凤起广场A楼6楼606室],联系电话:18358583903 张工,电子邮箱:zhangminyu@tianyida.net。邮寄截止时间:供应商应于2024年12月27日16:00前准时送达,逾期不予受理。截止开标时间前,采购人由二名人员(一名接收人、一名监督人员)统一负责接收并送至专门的监控室,二人均在接收记录单上对文件快递包裹的相关情况签字确认,与投标资料一并归档,接收文件全过程将录音录像。供应商须留足响应文件邮寄时间,确保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于规定的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未按时送达的,均按未提供处理。3、整个磋商过程中若因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均认定为未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若因网络或者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启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无法打开的,作无效标处理。若正常解密成功,则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不予开启。在下一顺位的响应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响应文件自动失效。10磋商时间2024年12月30日09:30(北京时间)11磋商地点浙江省湖州市金盖山路66号市民中心2号楼2楼开标区开标室261-3(届时详见二楼休息区电子显示屏),未按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将拒绝接收,作无效标处理。12磋商有效期60天(日历天)13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14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15中小企业项目属性:服务类。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具体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执行。采购标的:社会组织及慈善综合服务,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16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应按调整的程序操作。17其他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须提供一份完整的纸质响应文件(包括最后报价文件,最后报价文件应附有报价组成分析表)给采购人,纸质响应文件须与电子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18采购人湖州市南浔区民政局19采购代理机构天翊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2.一、总则1.概况1.1项目名称:2025年湖州市南浔区社会组织及慈善综合服务项目;1.2采购人:湖州市南浔区民政局;1.3监管部门:湖州市南浔区财政局;1.4项目资金来源:已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其资金来源已落实;1.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1.6采购项目服务地点:由采购人指定;1.7采购代理机构:天翊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8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磋商、成交、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如法律、法规或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磋商供应商的资格要求: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3.磋商费用3.1无论磋商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有关的全部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3.2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按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计取,供应商自行考虑计入磋商报价,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二、磋商文件的说明4.磋商文件的组成4.1磋商文件为本次采购人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为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4.2磋商文件包括以下内容:4.2.1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4.2.2第二章磋商项目服务范围及要求4.2.3第三章供应商须知4.2.4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4.2.5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4.2.6第六章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4.3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起约束作用;4.4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均应在获得磋商文件后在1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供应商同时应认真审阅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包括补充内容)等所有内容,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没有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响应文件将被拒绝。5.磋商文件的答疑5.1供应商如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排他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当于规定时间前一次性提出,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单位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采购单位提出书面质疑;采购人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认购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磋商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5.2答疑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将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磋商失效的,责任自负。6.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6.1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供应商提问的澄清,均可对磋商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6.2对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通知已购买同一磋商文件的每一供应商。补充文件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该补充文件后,应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7.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如对工期、售后服务、合同主要条款及其它要求等内容作出满足或者优于磋商文件要求和条件的承诺)。8.响应文件的签署:(一)响应文件的形式与效力:1.响应文件分为电子响应文件及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具体内容如下:1.1电子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供应商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详见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1.2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以U盘形式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应提供《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首次报价文件》,须密封、包装,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密封、包装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均按未提供处理。2.响应文件的效力:响应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响应文件、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整个磋商过程中若因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均认定为未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若因网络或者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启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无法打开的,作无效标处理。若正常解密成功,则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不予开启。在下一顺位的响应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二)响应文件的组成(本项目所涉响应文件格式请详见第五章,未给出的格式请自拟)响应文件(包括电子响应文件及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由《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和《首次报价文件》两部分组成,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1.供应商自评分索引表2.技术文件:供应商根据评分办法及标准结合自身情况进行编制。3.商务文件:3.1磋商声明书;3.2商务响应表;3.3服务承诺(包括响应时间等);3.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4.资信及其他文件:4.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登记证;(资格审查条款)4.2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人身份证;(资格审查条款)4.3提供授权代理人最近一个月个人社保缴纳证明文件;(资格审查条款)4.4供应商书面承诺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资格审查条款)4.5自磋商公告发布之后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供应商信用查询网页截图;(资格审查条款,二者缺一不可)4.6信用承诺书;(资格审查条款)4.7企业业绩;4.8企业荣誉(如有);4.9企业资质(如有);4.10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5.首次报价文件:5.1响应函;5.2磋商报价表(首次报价);5.3报价明细清单;5.4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5.5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有);5.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5.7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函;5.8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材料。注:以上响应文件组成内容中的复印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或CA电子签章)。9.响应报价说明9.1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性的方案;9.2磋商报价指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含方案规划编制等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及供应商认为完成本磋商文件规定内容所需发生的其它费用,凡未列入的,将被视为均已包含在磋商总报价中。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9.3磋商分二轮或多轮(最多不超过三轮)进行,首次报价在响应文件中体现;9.4最后报价应通过政采云系统进行在线磋商、报价,若因系统原因无法在线磋商、报价时,可通过如下方式:代理机构通过电子邮箱(zhangminyu@tianyida.net)向各供应商指定的电子邮箱发送最终报价的通知函,供应商在收到此函后30分钟内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应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并以邮件的形式提供,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最后报价由代理机构统一提交至磋商小组,并宣读最后报价,采购人及监督人在最后报价表上签字确认;9.5各供应商应事先做好充足准备,如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作自动放弃处理;9.6响应文件中的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9.7采购人不接受备选方案。10.磋商有效期10.1自磋商开始之日起60天内。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0.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在原定磋商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11.响应文件的签署和份数11.1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若因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凡是参加两个或者以上标项磋商的,响应文件必须按标项分别制作。11.2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电子响应文件的备份文件以U盘形式存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应提供《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首次报价文件》,须密封、包装,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密封、包装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均按未提供处理;11.3响应文件需按磋商文件要求的格式填写,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11.4除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应由供应商加盖校对章。1.3.三、响应文件的提交12.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的密封及标记12.1供应商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包封上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并加盖供应商盖章;12.2如果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人有权予以拒绝此响应文件,视为未提供,并退回供应商;12.3如果因密封不严、标记不明而造成过早启封、失密等情况,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13.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磋商截止时间:13.1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磋商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截止时间止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放弃磋商资格,作无效标处理;13.2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以U盘形式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递交方式: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应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邮寄地址为:天翊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凤起东路133号中豪凤起广场A楼6楼606室],联系电话:18358583903张工,电子邮箱:zhangminyu@tianyida.net。邮寄截止时间:供应商应于2024年11月25日16:00前准时送达,逾期不予受理。截止开标时间前,采购人由二名人员(一名接收人、一名监督人员)统一负责接收并送至专门的监控室,二人均在接收记录单上对文件快递包裹的相关情况签字确认,与投标资料一并归档,接收文件全过程将录音录像。供应商须留足响应文件邮寄时间,确保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于规定的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未按时送达的,均按未提供处理;13.3整个磋商过程中若因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均认定为未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若因网络或者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启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无法打开的,作无效标处理。若正常解密成功,则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不予开启。在下一顺位的响应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响应文件自动失效;13.4采购代理机构可通过修改磋商文件酌情延长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的磋商截止时间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时间为准;13.5供应商的修改书和撤回通知应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日期前按规定的时间及方式(邮箱或传真等)送达;13.6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或修改撤回通知书后,应当出具签收单(或收回签收单),通过邮箱或传真等方式送达;13.7因网络或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未成功解密,且供应商提供了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的,以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作为评审依据,否则视为电子响应文件撤回,作无效标处理。电子响应文件已成功解密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自动失效,不予启封。14.迟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接受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15.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5.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通知,必须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邮箱或传真等方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15.2在磋商截止时间至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16.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进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以上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其他形式(数据备份响应文件(U盘))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重新采购。1.4.四、磋商规则、程序17.磋商规则17.1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磋商会,所有供应商均应准时在线参加磋商会,磋商会结束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在线参加磋商会采取不见面形式开标,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无需到场,在线响应即可(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传真等方式)。17.2磋商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17.3对供应商的磋商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17.3.1电子响应文件逾期未上传、传输的将拒绝接收;17.3.2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17.3.3响应文件未按要求签字盖章的;17.3.4供应商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采购项目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的;17.3.5响应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完成期限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采购人不能接受的;17.3.6响应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磋商有效期、服务期少于磋商文件规定期限的;17.3.7响应文件未响应磋商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的;17.3.8响应货物或服务的技术规范、技术标准明显不符合国家强制性要求的;17.3.9响应货物或服务载明的验收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国家规定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17.3.10响应文件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磋商小组一致认为难以确认);17.3.11未改变磋商文件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二次报价高于首次报价或最后报价高于首次报价或二次报价的;17.3.12提供不真实资料的;17.3.13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磋商小组一致认定)的;17.3.14磋商服务的服务指标、参数等存在实质性偏离(磋商小组一致认定)的;17.3.14二分之一以上的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高于市场平均价的;17.3.16未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网上报名的;17.3.17法律、法规、规章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其他情形;17.3.18未响应磋商文件中“▲”实质性条款。18.磋商小组与磋商原则磋商小组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负责磋商活动。磋商小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竞争择优的原则。19.磋商过程的保密19.1磋商会开始后,直至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为止,凡属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判和比较的有关资料、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及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依法严格保密;19.2在响应文件的评判和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商向采购人和磋商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磋商被拒绝;19.3磋商小组通过政采云系统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技术、商务、资信及价格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透露其他供应商的磋商信息,严守商业秘密;19.4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9.4.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9.4.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9.4.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19.4.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9.4.5不同供应商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相互混装。19.5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其投标无效:19.5.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19.5.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19.5.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9.5.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9.5.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19.5.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19.5.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20.响应文件的澄清为有助于响应文件的审查、评判和比较,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供应商应通过政采云系统采用书面形式进行必要的澄清、说明或承诺。21.磋商程序与方法21.1资格性审查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审查内容详见磋商文件资格审查条款。21.2初步审查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性检查的供应商进行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初步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1.3通过政采云系统,磋商评审小组根据磋商文件的内容与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各供应商在线答复的同时,须对磋商中所涉及的澄清、修改、承诺等补充资料等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文件形式通过系统提交至磋商小组,其书面文件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如该供应商成为成交供应商,则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含所有补充资料)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21.4响应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21.4.1响应文件中磋商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磋商分项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磋商报价一览表为准;21.4.2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1.4.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1.4.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1.4.5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1.5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部分磋商结束后,所有供应商须按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政采云系统进行最后报价,并提交至磋商小组。21.6确定成交供应商21.6.1在全部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高低确定成交供应商。21.6.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结束后二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21.6.3采购人应当在收到磋商评审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排列顺序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21.6.4替补候选人的设定与使用: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放弃成交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因前款同样的原因不能签订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2.成交公告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采购人书面确定的成交供应商通知后将成交结果在原发布磋商公告的媒体上予以公告。公告期按有关规定执行。23.成交通知23.1在磋商有效期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所选定的成交供应商。通知也可以传真、信函的形式,但需要以书面确认,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完成以下事项:23.2成交通知书为双方签订合同的依据;23.3成交供应商应根据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4.废标在磋商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24.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4.2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4.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的,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4.4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情形除外。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本磋商规则及程序只适用于“2025年湖州市南浔区社会组织及慈善综合服务项目”磋商文件。1.5.五、授予合同25.授予合同的依据25.1采购代理机构签发的成交通知书;25.2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修改及补充通知(函);25.3响应文件和磋商时供应商作出的书面澄清、说明、纠正、承诺等;26.合同签订26.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按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签订合同,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6.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和承诺均为合同附件。26.3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依据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签订书面合同。26.4采购人如不与成交供应商订立合同,或者采购人、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由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6.5成交供应商如不按规定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则采购代理机构将废除授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6.6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各项工作,不得将成交项目违法转让(转包)给他人;26.7如果成交供应商未能遵守本须知第26.6条的规定,则可取消其成交资格。在此情况下,可将合同授予排序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的第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26.8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需将合同副本分别送湖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和采购代理机构备案。27.履约保证金27.1.1本项目不收取。1.6.六、其他内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供应商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媒体通报、1-3年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等处罚;如已中标(成交)的,自动放弃中标(成交)资格,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供应商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交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成交供应商拒绝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6、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7、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政府采购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可凭中标通知书等材料至“绿贷通平台”网页(https://lvdt.huzldt.com)或“政采贷”平台网页(www.zcygov.cn)申请相关融资产品。具体操作方式可在“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网站查询,也可向“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电话咨询(“绿贷通”联系电话:0572-2392590、“政采贷”联系电话:0572-2151055、18698580797)。2.第四章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范本(以正式合同为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合同号:甲方(采购人):乙方(成交供商应):甲、乙双方根据湖州市南浔区民政局关于2025年湖州市南浔区社会组织及慈善综合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服务内容二、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元)人民币,服务期为2024年12月至2026年12月。三、技术资料3.1乙方应该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须范围。3.3乙方保证整个招投标过程中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所作的表述或者承诺对乙方均具有约束力,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如乙方提供虚假材料的,所有责任和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且甲方有权选择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四、知识产权4.1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五、履约保证金5.1本项目不设履约保证金。六、转包或分包6.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提供,不得转让他人提供。6.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甲方有绝对权力阻止分包。6.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或其他行为等,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并视为乙方违约。七、服务质量保证期和服务质量保证金(选用)7.1服务质量保证期月。(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7.2服务质量保证金元。(合同总价的10%计取)八、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8.1履行时间:8.2履行方式:8.3履行地点:九、款项支付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第一年度合同款项的80%作为预付款,验收合格并出具评估报告后支付第一年度合同款项的20%;第二年度前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第二年度合同款项的80%作为预付款,验收合格并出具评估报告后付清第二年度剩余合同款。十、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一、服务质量11.1设备配备均须中高档水平,对公共设施、设备等不得有任何破坏性影响。11.2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十二、违约责任乙方在合同期限内应按照甲方要求完成服务工作,如未达到甲方的工作标准,甲方可酌情扣款。十三、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3.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3.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3.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四、诉讼14.1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15.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5.2合同执行中设计采购资金和招标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招标代理机构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5.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5.4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天翊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执一份备案。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电话:电话:签订日期:年月日注:本合同仅作示范文本,具体以双方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合同内容不得违背本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1.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包装封面格式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项目名称:2025年湖州市南浔区社会组织及慈善综合服务项目项目编号:响应文件名称: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在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得启封年月日供应商自评分索引表供应商全称(公章):评分项目响应文件对应资料自评分响应文件页码对应第六章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报价除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磋商声明书致: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的磋商,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成交供应商及其投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磋商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2.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3.我方在响应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磋商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4.我方及由本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机构最近三年内被通报或者被处罚的违法行为有:5.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商务响应表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项目编号:项目磋商文件要求是否响应供应商的承诺或说明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书(姓名)是(单位全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为。特此证明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单位代理人,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的项目的磋商活动。被授权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授权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职务: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后附授权代理人最近一个月个人社保缴纳证明文件)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致:(采购单位名称):我方参与项目【招标编号:】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信用承诺书(供应商)现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如下:1、对所提供的资料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2、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开展相关经济活动,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3、加强自我约束、自我规范、自我管理,不制假售假、不虚假宣传、不违约毁约、不恶意逃债、不偷税漏税,诚信依法经营;4、自愿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依法检查、违背承诺约定将自愿承担违约责任,并接受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制度的惩戒和约束;5、按照信用信息管理有关要求,本单位(个人)同意将以上承诺在信用湖州网站公示,若违背以上承诺,依据相关规定记入企业(个人)信用档案;性质严重的,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和责任,并依法依规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承诺单位/个人:(盖章/签名)时间:年月日供应商情况表企业情况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成立时间注册资本开户银行账号联系电话企业总人数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职工人员经营范围企业现有的资质证书注:表格不能满足时可自行增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公章:企业业绩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项目编号:序号项目名称使用方签订时间使用方联系人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附相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此表仅提供了表格形式,供应商应根据需要准备足够数量的表格来填写;2.报价文件包装封面格式报价文件项目名称:2025年湖州市南浔区社会组织及慈善综合服务项目项目编号:响应文件名称:首次报价文件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在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得启封年月日响应函致:(磋商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全称)授权(授权代表名称)(职务、职称)为授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采购项目名称)(括号内填项目编号)采购的有关活动,并对项目(采购项目名称)进行投标。为此:1、供应商须提供须知规定的全部磋商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包括《资格文件》、《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报价文件》),电子响应文件确认已上传。2、保证遵守磋商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3、保证诚信地执行采购人、供应商双方所签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4、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补充文件(如果有的话)。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如果磋商文件有相互矛盾之处,我方同意按采购人的理解处理。5、利益冲突:近三年内直至目前,我公司与本项目的采购人、采购机构没有任何的隶属关系。6、我公司没有被本项目所在地的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限制参加报价。7、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8、本报价文件自报价之日起60天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社会组织及慈善综合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湖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