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矿山智慧监管平台建设招标公告(湖北省应急管理厅2024)



湖北省应急管理厅湖北省应急管理厅省级矿山智慧监管平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湖北省应急管理厅省级矿山智慧监管平台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或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jycg.hubei.gov.cn/jyxx/zfcg/cggg/)点击本项目公告中的文件下载链接获取招标文件点击本项目公告中的文件下载链接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0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EZC-2024-ZX0227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000-2024-14811
3、项目名称:湖北省应急管理厅省级矿山智慧监管平台建设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490.000000(万元)
6、最高限价:490.000000(万元)
7、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5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或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jycg.hubei.gov.cn/jyxx/zfcg/cggg/)点击本项目公告中的文件下载链接获取招标文件点击本项目公告中的文件下载链接
3、方式:
点击本公告中的文件下载链接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应是湖北省政府电子采购平台注册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通过湖北省政府电子采购平台点击项目参与(未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点击项目参与的投标人将无法提交投标文件)。非注册供应商应办理注册手续。注册网站:http://dzcg.hubeigp.gov.cn/assets/page/registerUser/register_g.html?cloudid=100,注册咨询联系电话:027-86620931;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4年12月19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省政府电子采购平台(http://sso.hubeigp.gov.cn/checkLogin?sourceURL=http%3A%2F%2Fdzcg.hubeigp.gov.cn%2Flogon&cloudid=100)。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是; 2.资金来源:省级财政性资金;3.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4.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质疑提出方式:(1)登录湖北省政府电子采购平台,点击“我的质疑”→“提出质疑”,然后按操作提示进行操作;(2)线下提交《质疑函》。质疑联系人:杨镇榕;电话:027-86620820;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52号(中北路与徐东大街交汇处普提金商务中心A座)1507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湖北省应急管理厅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360号
联系方式:873659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52号普提金商务中心A座
联系方式:027-866208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玲
电   话:027-8662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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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ZC-2024-ZX0227-0-数据文件.xlsx

湖北省政府采购招标文件采购计划备案号:420000-2024-14811项目编号:EZC-2024-ZX0227项目名称:湖北省应急管理厅省级矿山智慧监管平台建设项目招标内容:省级矿山智慧监管平台采购人:湖北省应急管理厅集中采购机构: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2024年全流程电子化V4.4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一、总则7二、招标文件9三、投标文件11四、开标与评标14五、中标与合同16六、询问与质疑17七、政府采购政策18八、其它19第三章采购需求20一、采购清单20二、概述及简介20三、执行的相关标准、规范23四、技术要求24五、商务要求30第四章资格审查34一、资格审查方法34二、资格审查程序34三、资格审查标准34第五章评标办法36一、评标方法36二、评标程序36三、评标标准39第六章合同文本格式(参考)45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参考)45目录55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56一、资格审查对照表56二、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的材料56三、未与有关系的其他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采购活动的声明函58四、未为本项目提供相关服务的声明函58五、未被列入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声明函58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应当提供的资料59七、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67八、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67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68一、符合性审查对照表68二、商务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69三、技术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70四、商务评分对照表71五、技术评分对照表72六、投标书73七、开标一览表74八、投标报价明细表74九、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75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76十一、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简历表77十二、项目班子成员情况表78十三、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表79十四、节能、环保、创新产品明细清单及证明材料80十五、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应当提供的材料81十六、投标货物(或服务)介绍,项目建设(服务)方案81十七、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或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81第1章投标邀请项目概况:湖北省应急管理厅省级矿山智慧监管平台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或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本项目招标公告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EZC-2024-ZX0227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000-2024-148113.项目名称:湖北省应急管理厅省级矿山智慧监管平台建设项目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5.预算金额:人民币490万元6.最高限价:人民币490万元7.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8.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9.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11.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12.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6.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2.地点: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或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采购公告(http://jycg.hubei.gov.cn/jyxx/zfcg/cggg/)3.方式:点击本项目公告中的文件下载链接下载招标文件,并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登录湖北省政府电子采购平台点击项目参加(未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湖北省政府电子采购平台点击项目参加的投标人将无法提交投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应当是湖北省政府电子采购平台注册供应商。注册网站:http://dzcg.hubeigp.gov.cn/assets/page/registerUser/register_g.html?cloudid=100,注册咨询联系电话:027-86620931。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3.地点:湖北省政府电子采购平台(http://sso.hubeigp.gov.cn/checkLogin?sourceURL=http%3A%2F%2Fdzcg.hubeigp.gov.cn%2Flogon&cloudid=100)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是否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是2.采购人预算级次:省级预算单位3.采购活动中应当落实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支持绿色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360号联系方式:陈湘伟;027-873659902.集中采购机构信息名称: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52号普提金商务中心A座联系方式:王玲;027-8662082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湘伟电话:027-87365990第2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一、总则3.1监管部门采购人预算级次的同级财政部门(中央预算单位同级财政部门为财政部,省级预算单位同级财政部门为省财政厅,其它预算级次单位同级财政部门依此类推)4.1项目属性服务5.3资格预审未进行 6分支机构电信、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行业省级分支机构参加的,应当获得总公司授权。10.1投标费用集中采购机构不向投标人收取任何费用。11.2采购信息获取应当自行在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和湖北省政府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上获取12.2电子采购平台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s://dzcg.hubeigp.gov.cn/assets/special/100/yptpic/gyssc.zip12.3电子采购平台咨询如有问题,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48小时前咨询电子采购平台12.4电子采购平台联系方式QQ群:463671735,966545752电话:027-86620931二、招标文件14.1实物样品不提供 15.1项目演示进行 /现场演示,演示时间不得超过 15 分钟。开标时,工作人员通过电子采购平台的互动窗口(或者开标现场)告知评标具体时间;评标时,投标人应当提前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做好远程线上演示准备工作,随时关注互动窗口,按照评标委员会的安排进行演示。/现场演示人员应当提前到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902A室等候并做好准备工作,按照评标委员会的安排进行演示。17.1澄清或修改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应当自行在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上关注更正公告并下载澄清或修改的内容,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不再书面通知。18.1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不组织 三、投标文件21投标文件数量 1 份(包括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投标数据文件)23备选方案不允许24.1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120日历日四、开标与评标29.2投标文件解密解密时间:无特殊情况,30分钟内密码输入:5次机会(若忘记密码,在5次输入机会未使用完前可使用密码找回功能找回密码)五、中标和合同35.2中标通知书获取方式自行在电子采购平台上下载打印38合同融资(政采贷)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https://czt.hubei.gov.cn/zcd/homepage六、询问及质疑39.2询问联系方式采购人联系方式详见“第一章 投标邀请”招标文件联系方式详见“第一章 投标邀请”开评标及中标后事项联系方式:027-8662084640.3质疑联系方式联系人:杨镇榕 电话:027-86620820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52号1507室1、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不包括本数。2、若招标文件前后不一致的,以“第一章 投标邀请”和此表的内容为准。1、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第一章投标邀请”中所述的采购项目。2.基本定义2.1“电子采购平台”是指:湖北省政府电子采购平台(https://dzcg.hubeigp.gov.cn/)。2.2“采购人”: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2.3“集中采购机构”是指: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2.4“投标人”是指:通过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的,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应当在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2.5“中标人”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采购人确认中标的投标人。2.6“进口产品”是指:符合《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和《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件规定的产品。招标文件未规定采购进口产品的,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招标文件规定可采购进口产品的,不得限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加投标竞争。3.监管部门3.1监管部门: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跨区域联合采购项目,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相同的,集中采购机构所在地的财政部门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不同的,由预算级次最高的财政部门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4.项目属性4.1项目属性: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采购人应当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确定采购项目属性。按照《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无法确定的,按照有利于采购项目实施的原则确定。5.投标人资格要求5.1应当符合“第一章投标邀请”中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规定。5.2联合体(1)两个以上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参加投标;接受或要求联合体的,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任意一方办理参加项目的相关手续(其他方不得再重复办理相关手续),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主体负主要责任。5.3资格预审: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分支机构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分支机构以自己名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与招标投标事项有关的所有来往函电、文书使用的语言文字均为简体中文。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资料或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当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相关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单位,应当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保密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人员不得泄露参加政府采购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可能影响公平、公正性的相关采购信息。10.费用承担10.1投标费用: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不论最终结果如何,投标人应当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有关的费用。11.采购信息11.1政府采购活动中的公示、公告、澄清、更正等采购信息依法在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同步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官网发布。11.2采购信息获取:投标人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渠道获取项目采购信息,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不再另行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取项目采购信息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2.电子采购平台12.1电子采购平台客户端运行环境应当满足以下要求,否则可能会出错,影响其投标:(1)操作系统:Windows7及以上版本;(2)浏览器:360浏览器、InternetExplorer11、10;(3)办公软件:MicrosoftOffice2007-2016完整版、WPSOffice2019个人版、WPSOffice企业版;(4)PDF软件推荐:平台自带PDF软件(软件路径:C:\Windows\winaip);(5)电子采购平台所有插件应当为最新版。12.2电子采购平台操作手册:电子采购平台的注册、CA数字证书办理、平台操作等事项详见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其下载网址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电子采购平台咨询:投标人应当充分考虑到网上电子投标可能会发生的各种问题和风险,特别是投标文件签署、提交等问题,无特殊情况,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咨询集中采购机构或电子采购平台。任何问题和风险使投标人投标内容发生变化或利益受损或投标失败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2.4电子采购平台联系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招标文件13.招标文件组成13.1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Word格式)和招标数据文件(Excel格式)两部分共同构成。(采用电子版文件压缩包ZIP格式提供)13.2招标文件(Word格式)包括以下内容: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资格审查第五章评标办法第六章合同文本格式(参考)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参考)13.3招标数据文件(Excel格式)包括以下内容:第一部分封面第二部分投标(报价)一览表(含明细)第三部分评审对照表第四部分评分对照表14.实物样品14.1一般不得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仅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等特殊情况除外。是否提供样品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要求提供样品的,样品的具体要求及评审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和“第五章评标办法”。14.3样品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人应当于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自行联系采购人取回样品;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将按照规定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样品的制作、提交及退还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5.项目演示15.1一般不得要求投标人进行项目演示,仅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进行项目演示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等特殊情况除外。是否进行项目演示及演示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2进行远程线上演示的,投标人应当提前自行准备好演示的软硬配置环境和网络环境,做好演示的各项准备工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5.3进行现场演示的,演示人员不得超过3人,演示现场只提供HDMI接口电视一台,其他设备和网络环境自备。15.4项目演示顺序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的顺序(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依次演示,演示的评审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和“第五章评标办法”。16.合同分包16.1允许或要求中标后将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合同分包的,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分包承担主体不得再次分包。16.2拟中标后合同分包的,应当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16.3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6.4招标文件未载明合同分包的,不得进行合同分包,否则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16.5政府采购项目严禁转包行为,否则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17.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17.1澄清或修改: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潜在投标人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及时关注更正公告的内容。17.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且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应当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8.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18.1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潜在投标人参加的,应当按照要求及时参加。18.2现场考察获取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的现场数据、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潜在投标人利用的客观资料,采购人对潜在投标人依此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18.3开标前答疑会涉及招标文件内容有澄清、修改的,以发布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18.4潜在投标人参加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的,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潜在投标人应当自行承担参加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的全部费用、责任和风险。3、投标文件19.投标文件组成19.1投标文件由投标文件(PDF格式)和投标数据文件(PDF格式)两部分共同构成。19.2投标文件(PDF格式):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19.3投标数据文件(PDF格式)包括以下内容:第一部分封面第二部分投标(报价)一览表(含明细)第三部分评审对照表第四部分评分对照表20.投标文件编制20.1招标项目划分采购包的,投标人应就所投采购包分别编制投标文件。20.2投标文件(PDF格式)应当按照“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先编写成Word格式文件,再通过电子采购平台转换成PDF格式。具体要求如下:(1)投标文件页面纸张大小使用A4规格,所提供的资料应当为清晰影印件;(2)投标文件应当编写详细目录,目录应当能够链接到投标文件对应章节内容,且具有文档结构图;(3)投标文件页码应当连续,内容详尽、易于理解和审查;(4)投标文件转换成PDF格式后也应当满足上述要求,若未按上述要求编制投标文件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0.3投标数据文件(PDF格式)应当先按照招标数据文件(Excel格式)的格式、内容及填写要求进行编写,并确保已充分含盖了招标文件《开标一览表(含明细)》、《评审对照表》、《评分对照表》的内容,再通过电子采购平台转换成PDF格式。20.4为了保证电子采购平台处理效率,投标人在保证扫描件清晰可辨认(若无法辨认影响评审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的情况下,应当尽量降低扫描分辨率,输出为JPG文件格式(以文字为主的扫描件,建议最高200DPI;以图片为主且颜色丰富的扫描件,建议最高300DPI)。同时应当尽可能降低投标文件的大小,小容量投标文件提交上传更快捷、差错发生几率少。20.5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全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21.投标文件数量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份数编制投标文件。22.投标报价22.1应当按照“第三章采购需求”规定的货物(或服务)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投标人的报价应当包括完成本项目全部内容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含税费、保险等),并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22.2应当对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不得缺、漏项或只投其中部分内容,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22.3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23.备选方案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当按照无效投标处理。24.投标有效期24.1投标有效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应当按照无效投标处理。24.2特殊情况下,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可以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同意或拒绝这种要求,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限双方协商确定,但不得修改其他投标内容;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其投标文件在有效期满后将失效。25.投标文件签署25.1投标人应当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含投标文件和投标数据文件)需要加盖公章的部位加盖公章(电子公章),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的部位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或加盖法定代表人电子人名章;电子章与相应的实物章、签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5.2投标文件(PDF格式):投标人应当用带电子签章功能的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采购平台,使用文件签章菜单的“标书签章”功能将编制好的Word格式的投标文件(若有签名和盖章的资料,应当先将其扫描件编入Word格式文件中)转换为PDF格式加盖电子印章。25.3投标数据文件(PDF格式):投标人应当通过电子采购平台的文件签章菜单的“数据签章”功能将填写完毕的投标数据文件(Excel格式)转换为PDF格式加盖电子印章。25.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都应当在投标文件上加盖公章或电子公章。25.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应当按照无效投标处理。26.投标文件加密与提交26.1投标人应当按照“第一章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前在电子采购平台上提交投标文件,并按照电子采购平台提示,设置投标文件加密密码。投标人应当牢记投标文件加密密码并严格保密,该密码将用于解密其投标文件。因忘记密码无法解密投标文件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6.2投标人应当充分评估集中同时投标带来的网络影响,尽量避开投标高峰时间,错峰进行电子投标。电子采购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后,将向其出具电子签收回执。26.3投标文件提交时间以电子采购平台显示为准,系统以收到投标人发出的提交指令时间作为其提交投标文件时间。超过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集中采购机构拒收投标文件。26.4投标人应当将电子采购平台上未加密且盖章的投标文件下载妥善保存,以便启动应急开标程序时使用。27.投标文件修改与撤回27.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7.2投标截止后,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销其投标文件。28.投标无效情形28.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并及时上报监管部门),其投标无效:(1)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文件创建标识码”(是指投标文件电子文档的创建日期、所有者和计算机名等信息)、“文件制作机器码”(是指MAC地址、CPU码、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一致等情形。28.2符合“第四章资格审查”和“第五章评标办法”中“无效投标处理”情形的。4、开标与评标29.开标程序29.1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当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采购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项目(或采购包)完成项目签到工作;(2)在“第一章投标邀请”约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集中采购机构通过互联网在电子采购平台“开标大厅”公开组织开标工作;(3)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采购平台,进入项目“开标大厅”,按时参加项目开标工作,并实时关注开标直播情况,按照工作人员提示进行相关操作。29.2投标文件解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到后,工作人员启动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及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29.3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9.2”规定的时间内,投标人非因电子采购平台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停止解密后,在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情况下,已解密的投标文件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项目应当按照规定作废标处理。29.4工作人员在电子采购平台上组织开标、唱标,形成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应当及时关注开标过程,认真核实开标结果并在开标一览表上签署确认(用CA数字证书中的电子印章进行签署)。未在规定时间内(一般10分钟内)对开标一览表签署确认的,将视同其认可开标结果。29.5投标人或其授权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提出;工作人员当场对疑义作出答复。疑义与答复应当通过电子采购平台“开标大厅”互动窗口中在线进行。29.6特殊情况的处置(1)因电子采购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无法正常开标的,采购人将暂停开标,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开标,也可按照本章“30.应急开标程序”规定启动应急开标程序;(2)“电子采购平台系统故障”是指:系统服务器等硬件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使用系统;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等出现错误,无法进行正常操作;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出现断电、断网事故;其他无法保证开标过程正常进行的情形。30.应急开标程序30.1开标过程中若出现“电子采购平台系统故障”时,可以在采购人代表的监督下,启动应急开标程序。30.2应急开标程序如下:(1)工作人员电话通知所有投标人,启动应急开标程序;(2)投标人接到通知后,应当在40分钟内通过电子邮件(接收投标文件邮箱:(pbps2c@hbggzy.cn)提交投标文件(电子采购平台上下载的盖章且未加密的文件),投标文件应与电子采购平台上提交的文件内容一致(在非应急开标期间集中采购机构将不接受、不处理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的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或提交的文件未按照要求进行编制、签署、盖章的,应当按照无效投标处理;(3)提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后,工作人员及时下载投标文件并将各投标人投标报价录入系统;录入完成后形成开标结果并通过邮件回复各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当通过邮件及时确认开标结果;未在规定时间内(一般10分钟内)确认的,视同其认可开标结果;(4)开标结束。30.3截止投标文件提交时间,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应当按照规定作废标处理。30.4开标、评标均以电子邮件提交的投标文件为准。31.资格审查31.1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资格是否合格。31.2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人可在中标公告质疑有效期内按公告中的联系方式获知本单位的资格审查情况。32.评标委员会32.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招标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加评标,本章31.3条规定的情形除外),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采购预算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技术复杂或社会影响较大的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7人及以上单数。32.2评标委员会中的评审专家依法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2.3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32.4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32.5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比较和评价;(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或中标人;(5)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33.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详见“第五章评标办法”。5、中标与合同34.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照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确定或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以投票的方式确定中标人。35.中标公告35.1集中采购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规定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中标公告的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35.2中标通知书获取方式:中标结果公告后,采购人和中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获取。35.3未中标的投标人可在中标公告质疑有效期内按照公告中的联系方式获知本单位的评标得分与排序。36.合同签订36.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响应内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要素应当与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投标文件等相关内容一致。36.2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在规定的媒体上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7.合同变更37.1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37.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37.3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过错的,各自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38.合同融资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采贷):为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力度,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若有融资需求,在获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后,登录“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平台,向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金融机构提出申请,金融机构依据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为其提供融资服务。6、询问与质疑39.询问39.1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或招标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或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或电子采购平台,依法向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39.2询问联系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0.质疑40.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质疑,集中采购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40.2质疑提出方式:(1)登录电子采购平台,点击“我的质疑”→“提出质疑”,然后按提示进行操作;(2)线下提交质疑函。质疑受理时间以签收质疑函时间为准。40.3质疑联系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0.4质疑函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的内容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http://download.ccgp.gov.cn/2018/zhiyihanfanben.zip)的格式提交。40.5投标人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内容及方式进行质疑的,集中采购机构有权不予受理。7、政府采购政策41.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落实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支持绿色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42.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措施42.1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应当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规定执行强制(品目清单中标“★”的产品)和优先采购。项目若涉及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的,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和“第五章评标办法”。42.2支持国产和进口产品审批: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采购人应当按照《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规定执行(进口产品审批制,科研院所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项目若涉及采购进口产品的,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42.3预留采购份额及价格评审优惠: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持续深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2〕2号)和《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5号)的规定,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对符合政策要求的企业进行价格评审优惠。项目若涉及预留采购份额的,具体要求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和“第三章采购需求”;项目若涉及价格扣除的,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评标办法”。8、其它43.重大违法记录43.1《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43.2较大数额罚款的认定:根据《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43.3按照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5〕150号)的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做出的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行政处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生效。43.4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44.适用法律44.1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44.2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45.解释权招标文件解释权归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所有。第3章采购需求说明:“★”号标注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应当满足或优于,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采购清单序号名称数量单位要求/备注产品属性所属行业非煤矿山企业实时监测数据接入标准规范编制1项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非煤矿山企业实时监测数据接入节点升级1项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非煤矿山企业感知数据接入服务1项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非煤矿山企业感知数据及硬件信息页面展示1项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非煤矿山企业视频数据接入服务1项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评估模块开发1项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监管模块开发1项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物联网数据采集主机60台货物工业外部系统对接1项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项目工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120个日历日质保期/服务期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2、概述及简介(一)建设背景。非煤矿山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安全生产问题一直备受关注。为了提升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推动非煤矿山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有必要引入先进的物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实现对非煤矿山生产环境的全方位、智能化监控和管理。当前,非煤矿山行业在生产过程中面临着诸多安全隐患,如井下环境复杂多变、人员和设备管理难度大、安全生产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因此,亟需通过建设智能监测预警物联网系统,实现对非煤矿山生产环境的实时监测和预警,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同时,为了加强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推动矿山行业的智能化转型,国家相关部门也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规范,要求非煤矿山企业加强数据融合共享,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效能。在此背景下,本项目旨在通过建设物联网主机设备、升级实时监测接入节点、提供实时数据接入服务、建立安全生产记分考核系统和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监管等措施,全面提升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为非煤矿山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二)建设目标。通过本项目建设,实现对金属非金属矿山(含尾矿库)物联网基础设施的全面接入,提升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监管水平和安全管理能力,并通过矿山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记分考核管理和安全风险分级监管的建设,推动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三)建设内容。1.非煤矿山企业实时监测数据接入标准规范编制。按照应急管理部《地下矿山数字化建设数据交换规范》等部级规范制定数据接入标准规范,并结合湖北省应急厅的具体情况,参考《江苏省监测预警系统数据上传规范》、《湖北省非煤矿山重大灾害风险防控建设技术指南》等省级数据接入规范,以及行业规范及标准,形成符合要求的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数据接入标准、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数据接入标准、尾矿库数据接入标准。2.非煤矿山企业实时监测数据接入节点升级。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印发的《智能化矿山数据融合共享规范》,开展数据接口建设、数据对接、数据传输等工作,确保各企业的物联网数据顺利接入到省级平台。根据《地下矿山数字化建设数据交换规范》的要求,对地下矿实时监测接入节点升级;根据《露天矿山边坡感知数据接入规范(试行)》的要求,对露天矿实时监测接入节点升级。3.非煤矿山企业感知数据接入服务。依照省应急厅非煤矿山企业实时监测数据接入标准规范,编制整理非煤矿山企业感知数据接口规范。按要求接入非煤矿山企业物联网监测数据,实现跨业务、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的信息全面汇聚和共享。接入数据包括地下矿山环境监测感知数据、地下矿山人员感知数据、露天矿山环境监测感知数据,并提供数据接入培训、数据接入认证管理、数据接入问题处理、数据质量检查、数据上报故障排查和数据离线反馈等服务。4.非煤矿山企业感知数据及硬件信息页面展示。通过对接露天矿测点实时数据和测点设备数据,实现对各类数据的综合展示。通过对接地下矿测点实时数据和测点设备数据,实现对地下矿各类监测数据进行综合展示。5.非煤矿山企业视频数据接入服务。对接入地下矿和尾矿库等企业重点监管视频数据,进一步扩展非煤矿山监测联网范围,实现地下矿、露天矿、尾矿库视频数据统一接入和管理。同时,追加视频路数接入管理授权,扩大现有视频转发平台提供视频资源对接能力。6.非煤矿山企业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评估模块开发。依据《湖北省非煤矿山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记分办法(试行)》,制定安全生产、管理效率、资源利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考核指标,对非煤矿山主要负责人实行安全生产考核记分,并根据录入的非煤矿山主要负责人记分信息,对非煤矿山主要负责人在记分周期内的累计记分进行实时展示。系统对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0分(含本数)以上的非煤矿山主要负责人将进行记分通报,并按照月度、年度进行综合评分,公示考评结果。7.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监管模块开发。依据《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监管办法》,对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和尾矿库进行非煤矿山安全风险等级评估。日常安全监管部门根据评估情况实行安全风险动态监管、差异化监管。8.物联网数据采集主机。智能监测预警物联网主机通过集成高清视频输入、多类型传感器接入、实时数据分析与预警等功能,实现对非煤矿山生产环境的全方位、智能化监控。主机能够实时采集井下环境状态、空间变化、地压变动、人员位置及重大设备运行状况等数据,并结合AI视频分析技术,能智能识别并预警工人未佩戴安全装备、禁区闯入等违规操作行为,显著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同时,主机支持数据与视频叠加、远程监控与共享,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联动报警,将灾害消灭于萌芽状态,为非煤矿山行业提供高效、精准的安全生产解决方案。9.外部系统对接。打通与业务系统的相关接口,实现与湖北省应急管理厅非煤矿山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湖北省应急管理厅数据治理平台、湖北省应急管理综合信息平台对接。(四)项目建设规模。本次项目建设规模涵盖了非煤矿山企业的物联网数据接入升级,实现对所有正常生产建设非煤矿山企业物联网监测数据的标准化接入与日常监管。同时,开发非煤矿山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记分考核评估模块,对安全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考核记分与综合评分。此外,还依据国家矿山安监局《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监管办法》,对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和尾矿库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模块开发,实现安全风险分级动态监管。3、执行的相关标准、规范采购标的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序号名称标号或文号《信息技术 大数据 接口基本要求》(GB/T 38672-2020)《云计算数据中心基本要求》(GB/T 34982-2017)《接入政务外网的局域网安全技术规范》(GW0206—2014)《湖北省电子政务外网技术规范 第4部分:单位接入》(DB42/T 372.4—2006)《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2239-2019)《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安全设计技术要求》(GB/T 25070-2019)《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GB/T 28448-2019)《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过程指南》(GB/T 28449-2018)《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GA/T 1389-2017)1《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BT 28181-2017)1《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1《计算机软件文档编制规范》(GB/T 8567-2006)1《计算机软件开发规范》(GB-8566-2007)1《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GB 17859-1999)1《信息技术、安全技术、信息技术安全评估准则》(GB/T 18336-2015)1《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露天矿山边坡监测系统建设及联网工作的通知》矿安〔2023〕119号1《露天矿山边坡感知数据接入规范(试行)》矿安综〔2023〕59号1《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地**府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监督检查的意见》矿安〔2023〕63号4、技术要求说明:标注有“△”号的条款,为“第五章评标办法“中技术评分标准对应的评审内容。序号名称功能及技术参数评分点△非煤矿山企业实时监测数据接入标准规范编制1.1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数据接入标准,按照应急管理部《露天矿山边坡感知数据接入规范(试行)》等部级规范制定数据接入标准规范,并结合湖北省应急厅的具体情况,参考《江苏省监测预警系统数据上传规范》、《湖北省非煤矿山重大灾害风险防控建设技术指南》等省级数据接入规范,以及行业规范及标准,形成符合要求的数据接入标准规范,包含环境监测数据采集标准、环境监测数据上传内容及标准。△1.2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数据接入标准,按照应急管理部《地下矿山数字化建设数据交换规范》等部级规范制定数据接入标准规范,并结合湖北省应急厅的具体情况,参考《江苏省监测预警系统数据上传规范》、《湖北省非煤矿山重大灾害风险防控建设技术指南》等省级数据接入规范,以及行业规范及标准,形成符合要求的数据接入标准规范,包含环境监测数据采集标准、环境监测数据上传内容及标准。△1.3尾矿库数据接入标准,按照应急管理部《尾矿库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数据接入标准规范》等部级规范制定数据接入标准规范,并结合湖北省应急厅的具体情况,参考《江苏省监测预警系统数据上传规范》、《湖北省非煤矿山重大灾害风险防控建设技术指南》等省级数据接入规范,以及行业规范及标准,形成符合要求的数据接入标准规范,包含环境监测数据采集标准、环境监测数据上传内容及标准。△非煤矿山企业实时监测数据接入节点升级2.1地下矿实时监测接入节点升级,根据《地下矿山数字化建设数据交换规范》的要求,规定了应急管理部地下矿山的井下空气、通风系统、地压监测、人员定位、带班领导等数据的分类、接入要求、更新频率以及交换方式。数据上报规范文档细化了企业基本信息接入规范、网关设备企业平台数据上报的规范,各省级系统的企业数据接入应严格按照数据规范标准文档执行。动态数据包括实时数据和报警数据。动态数据通过统一的socket传输接口进行数据解密上报。2.2露天矿实时监测接入节点升级,根据《露天矿山边坡感知数据接入规范(试行) 》的要求,规定了应急管理部露天矿的GNSS边坡监测、边坡雷达监测、降雨量监测等数据的分类、接入要求、更新频率以及交换方式。数据上报规范文档细化了企业基本信息接入规范、网关设备企业平台数据上报的规范,各省级系统的企业数据接入应严格按照数据规范标准文档执行。动态数据包括实时数据和报警数据。动态数据通过统一的socket传输接口进行数据解密上报。非煤矿山企业感知数据接入服务3.1非煤矿山企业感知数据接口规范编制,依照省厅非煤矿山企业实时监测数据接入标准规范编制整理非煤矿山企业感知数据接口规范。3.2地下矿山环境监测感知数据接入,接入地下矿井下空气实时数据、通风系统实时数据、地压监测实时数据等,提供数据接入培训、数据接入认证管理、数据接入问题处理、数据质量检查、数据上报故障排查和数据离线反馈等服务。3.3地下矿山人员感知数据接入,接入地下矿井下作业人员实时数据等,提供数据接入培训、数据接入认证管理、数据接入问题处理、数据质量检查、数据上报故障排查和数据离线反馈等服务。3.4露天矿山环境监测感知数据接入,接入露天矿GNSS边坡监测实时数据、边坡雷达监测数据、降雨量监测实时数据等,提供数据接入培训、数据接入认证管理、数据接入问题处理、数据质量检查、数据上报故障排查和数据离线反馈等服务。非煤矿山企业感知数据及硬件信息页面展示4.1露天矿监测数据展示,通过对接露天矿测点实时数据和测点设备数据,实现对各类数据的综合展示,包括测点实时数据、设备数据、边坡基础信息等。△4.2地下矿监测数据展示,通过对接地下矿测点实时数据和测点设备数据,实现对各类数据的综合展示,包括实时数据、设备数据、人员数据等。△1非煤矿山企业视频数据接入服务5.1扩展非煤矿山监测联网范围,实现地下矿、露天矿、尾矿库视频数据统一接入、统一管理、统一上传、统一排除诊断。5.2追加2000路接入管理授权,来扩大现有视频转发平台提供视频资源对接能力。1非煤矿山企业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评估模块开发6.1考核记分,系统依据《湖北省非煤矿山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记分办法(试行)》,对非煤矿山主要负责人实行安全生产考核记分。系统将根据实时录入的非煤矿山主要负责人记分信息,对非煤矿山主要负责人在本记分周期内的累计记分进行实时计算和展示,并可查看明细记录,对记分信息进行详情查看。△16.2信息查询,通过接入尾矿库、露天矿以及地下矿的非煤矿山基础信息,收集非煤矿山主要负责人的信息,对非煤矿山信息和主要负责人信息进行展示和查看,并对主要负责人的记分信息进行综合展示和查询。△16.3记分通报,系统设立曝光台,对于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0分(含本数)以上的非煤矿山主要负责人,系统将进行非煤矿山主要负责人的通告。△16.4统计报表,系统依据年度/月度记分情况,对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及相关市、县应急管理局非煤矿山主要负责人记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以统计报表形式进行输出和展示。△1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监管模块开发7.1地下矿山安全风险等级评估,地方应急管理部门将按照《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监管办法》对其直接监管的地下矿山进行安全风险等级评估,确定其安全风险等级。安全生产等级评估方式包括初次评估和动态评级。初次评估后,地方应急管理部门将采取动态评级的方式,根据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其安全风险等级,实现对非煤矿山安全风险等级的动态监管。△17.2露天矿山安全风险等级评估,地方应急管理部门将按照《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监管办法》对其直接监管的露天矿山进行安全风险等级评估,确定其安全风险等级。安全生产等级评估方式包括初次评估和动态评级。初次评估后,地方应急管理部门将采取动态评级的方式,根据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其安全风险等级,实现对非煤矿山安全风险等级的动态监管。△17.3尾矿库安全风险等级评估,地方应急管理部门将按照《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监管办法》对其直接监管的尾矿库进行安全风险等级评估,确定其安全风险等级。安全生产等级评估方式包括初次评估和动态评级。初次评估后,地方应急管理部门将采取动态评级的方式,根据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其安全风险等级,实现对非煤矿山安全风险等级的动态监管。△1物联网数据采集主机8.1设备集成高清视频输入、多类型传感器接入、实时数据分析与预警等功能,实现对非煤矿山生产环境的全方位、智能化监控。主机应能够实时采集井下环境状态、空间变化、地压变动、人员位置及重大设备运行状况等数据,并结合AI视频分析技术,主机能智能识别并预警工人未佩戴安全装备、禁区闯入等违规操作行为,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8.2物联网数据采集主机的CPU须通过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的安全可靠测评。(提供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的安全可靠测评结果公示证明)8.3物联网数据采集主机支持井下空气、通风系统、地压监测、边坡雷达监测、降雨量监测等传感器实时数据采集,多种标准工控通讯协议(Modbus等)、串口信号、中间件数据库方式对接采集。8.4物联网数据采集主机支持OPC协议对接DCS系统,整机原生接口不少于2个千兆以太网接口、4个USB3.O接口、4个USB2.0接口、4个COM接口。△8.5物联网数据采集主机数据采集支持可视化配置SQLserver、mysql和postgresql等数据源接入,支持接入字段可视化配置和修改,支持可视化配置采集数据的加密方式和数据上报格式。 8.6物联网数据采集主机搭配国产处理器主频不低于3.0GHz。△8.7物联网数据采集主机内存扩展槽不低于4个,保证扩展能力。8.8物联网数据采集主机不少于4个SATA3.0接口、1个NVME协议M.2接口,支持不开机箱硬盘可快拆,可快拆的硬盘位不少于2个。 △8.9物联网数据采集主机机身自带键盘触控板及触摸显示屏,显示屏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方便检修维护调试。△8.10物联网数据采集主机支持IPC 、DVR、NVR等视频信号的接入和转发。8.11物联网数据采集主机支持视频存储功能,最大可扩展至32T存储。8.12物联网数据采集主机可扩展支持视频分析能力,最大可扩展64路视频实时分析,支持值班空岗睡岗识别、皮带危险区域人员违规闯入识别、井底车场人员进入识别、巡检人员超长时间停留识别、井下人员超长时间静止识别、罐笼乘坐人员超限识别、未戴安全帽识别、违规抽烟识别、提升机危险区域违规闯入识别、烟雾检测识别等智能算法。8.13参数要求:(1)处理器:国产CPU,主频不低于3.0Ghz/8核或以上;(2)内存配置容量:16GB或以上; (3)内存扩展接口:4个或以上;(4)支持M.2 NVME协议固态硬盘+机械盘;(5)固态硬盘不低于128G,机械盘SATA3接口,转速不低于7200RPM;(6)显卡类型:独立显卡;(7)USB接口:10个或以上;USB3.0接口:4个或以上;(8)PS/2接口:1个或以上;COM接口:4个或以上;(9)PCI/PCIe扩展槽位:7个或以上,其中PCIe:4个或以上。1外部系统对接项目外部系统对接设计方案,包括:湖北省应急管理厅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对接设计,实现企业基本信息、人员信息、监测设备硬件信息的接入;湖北省应急管理厅数据治理平台对接设计,实现企业基础信息、安全生产信息等静态数据的交互共享;湖北省应急管理综合信息平台对接设计,获取企业账户信息和企业类型信息,形成统一的用户身份认证和登录入口。△2总体技术设计总体技术设计包括总体架构、业务架构、技术架构等。△2需求分析需求分析包括功能需求、数据资源需求、系统性能需求、系统安全需求、项目建设必要性分析等。2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包括项目组织架构、项目进度安排、质量保证措施、售后服务方案、培训方案等。2产品成熟度及质量投标人所投基础软件具有类似生产安全风险防范与控制平台、城市生产安全应急指挥系统、安全生产监管平台、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大数据治理、大数据开发等相关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2★其他要求供应商对本项目中所投相关产品技术要求须满足《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财库〔2023〕29-35号)文中的指标,所投产品通过安全可靠测评。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5、商务要求说明:标注有“△”号的条款,为“第五章评标办法”中商务评分标准对应的评审内容。序号商务条款具体内容评分点△★项目交付地点湖北省应急管理厅★投标报价2.1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应当包含完成本次招标内容全部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含税费、保险、市场变化,文件未列明等可能发生的费用),即投标总报价为“交钥匙”价,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其他费用,采购人概不负责。2.2 对本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投标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中标人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包装及运输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根据采购人要求,在规定的时间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资金支付4.1合同款支付: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金额85%,项目平台初步验收合格进入试运行阶段后支付合同金额15%。具体支付金额以财政拨款实际情况为准。4.2本项目款项支付方式按湖北省财政厅相关规定直接从国库支付,中标人认可采购人按约定的付款时间向湖北省财政厅提出了资金支付申请,则视同采购人已履行了合同付款义务。4.3中标人必须按国家有关财税规定开具发票。交付标准和方法5.1交付标准: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其他标准、规范,执行采购文件要求、投标响应承诺和采购合同的约定。5.2中标人完成工作内容后向采购人提验收申请,经采购人组织评审通过视为验收合格。 15.3验收方案 :中标人需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方案、总体设计说明书、二次开发源代码、接口服务列表、第三方测试报告、用户手册、安装部署手册、项目总结等。1质保(服务)范围和要求6.1投标人应具备与本项目匹配的服务能力,提供必要技术人员和技术服务能力,以响应采购人的售后服务要求。6.2响应时间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并不得低于以下标准:提供5×8电话或电子邮件服务。系统过程中如果出现故障,中标人必须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如不能修复的应在24小时内提供替代解决方案,确保业务系统的正常运行。6.3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招标要求提供售后服务与质量管理方案内容包括:售后服务承诺、售后服务内容、验收方案、质量管理方案等。△1拟派项目班子成员7.1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资格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人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7.2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团队成员需具备软件设计师(中级及以上)证书、系统架构设计师(中级及以上)证书、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DCMM数据管理师证书(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人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投标人实力投标人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0000)、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7001)、ITSS(信息技术服务标准)-运行维护服务能力成熟度三级及以上证书(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类似业绩自2021年至今,投标人承担过相关类似信息化项目建设案例(需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及合同签字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项目培训10.1中标人应制定培训方案,培训方案应包括培训目标、培训对象和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管理方法等。10.2中标人有责任完成对开发技术及工具等在内的全部培训,让接收培训的人员在培训后,能够独立地对系统进行操作使用、管理、维护。培训包括技术人员培训、系统维护培训。10.3现场培训:现场培训指在系统使用过程中,对采购人技术人员进行实际的操作和故障处理培训。10.4集中培训:系统安装、调试完成后,中标人应对采购人技术人员进行一次集中培训。10.5系统维护培训:培训系统使用涉及的软件基础知识;系统总体架构;常见故障排除;用户管理等。目的在于使系统管理员掌握系统维护的常识,具备一般系统维护的能力。10.6系统操作培训:培训系统使用的功能体系;具体功能操作。目的在于使系统管理员和操作员掌握系统的功能体系和具体操作。10.7培训由中标人负责师资及教材,由采购人来提供场地和培训设备并负责组织实施。对于需要培训的内容,必须提供完整的培训资料、培训计划等文档。1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11.1中标人必须确保本项目所使用的相关软硬件产品均为合法获得,对因此而且可能引发的相关法律责任,由中标人自行承担。11.2本项目相关知识产权为采购人和投标人共有,中标人必须提供本项目全部相关资料,未经许可,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给第三方。中标人须预留必要的二次开发接口,确保采购人二次开发时不受限制,采购人有权在此基础上进行必要的二次开发和整合。11.3投标人在招标及中标后,发生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时,其侵权责任与采购人无关,应由投标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不得影响采购人的利益。第4章资格审查1、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即满足“第一章投标邀请”中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为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2、资格审查程序1.资格审查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成立资格审查小组。资格审查小组根据“第一章投标邀请”中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按本章“三、资格审查标准”所列的内容,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不满足资格审查标准要求的应当按照无效投标处理。2.信用信息核查2.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投标人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2.2资格审查当日应当核查投标人信用记录,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集中采购机构应当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核查联合体所有成员的信用记录,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信息。2.4资格审查与评标工作未在同日进行的特殊情形下,集中采购机构工作人员在评标时应当对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复核,发现评标当日存在不良信用信息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符合性审查不合格作无效投标处理。3.资格审查结果3.1资格审查小组应当根据资格审查的情况,确定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并形成资格审查报告。3.2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应当予以废标。3、资格审查标准序号审查内容11.1法人、其他组织应当提供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应当提供身份证明文件(仅限中国公民);1.2应当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声明函”;1.3应当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1.4应当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1.5国家对生产和销售相关产品或提供相关服务有专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提供取得国家有关主管部门行政许可的证明材料。2应当提供“未与有关系的其他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采购活动的声明函”。3应当提供“未为本项目提供相关服务的声明函”。4应当提供“未被列入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声明函”。5应当提供满足“第一章 投标邀请”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6应当提供满足“第一章 投标邀请”中 “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第5章评标办法1、评标方法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并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评标程序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章“三、评标标准”中“1.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应当按照无效投标处理。2.投标文件澄清2.1评标期间,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在电子采购平台上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2投标人应当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3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是其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在电子采购平台上以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提交。2.4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6)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节第2.3条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应当按照无效投标处理。3.商务技术评审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审,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本章“三、评标标准”中“2.商务评分”和“3.技术评分”的内容进行综合比较和评价。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评分时只对联合体主体进行评审。4.报价评审4.1报价合理性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在电子采购平台上以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提交),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4.2价格扣除:(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符合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对小微企业中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采购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投标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微企业(含节能环保、创新产品企业)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监狱企业未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监狱企业中的小微企业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小微企业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不得享受相应的价格扣除优惠。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优惠。(3)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采购包,评审时不再进行价格扣除。4.3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计算方法详见本章评分标准中“4.报价评分”中的具体计算公式。5.计分办法及复核5.1评标过程中,各项分值一般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评标得分应当为商务评分、技术评分、报价评分之和。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5.2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集中采购机构应当对评标结果进行复核。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5.3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对各投标人评标得分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值。6.相同品牌处理原则6.1单一产品采购(或非单一产品采购中的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确定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以投票方式确定一家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6.2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一个核心产品(采购清单中作“与核心产品相同〈或同一〉品牌”实质性要求的产品,视为一个核心产品),并以“核心产品”在招标文件中载明,评审时按照前款规定处理。7.评标报告7.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结果排序按照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7.2评标委员会依据评标结果,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并形成评标报告。7.3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名,对自己的评审意见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8.应予废标的情形8.1在招标采购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8.2废标后,采购人应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9.停止评标的情形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集中采购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集中采购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3、评标标准1.符合性审查序号审查内容1.《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明细表》未提供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1.投标总报价超过项目(分包)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 1.报价内容存在缺项、漏项的;1.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方案的;1.工期(服务期限)、质保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1.投标有效期不足的;1.电信、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行业省级分支机构参加,未获得总公司授权的;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1.所投货物是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招标文件中注明已办理进口产品审核的除外); 1.1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中“★”号条款要求的;1.1未提供所投货物(或服务)的参数值或功能表述,或未对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中的技术、商务要求逐项说明响应偏离情况的;1.1投标人有招标文件第二章28.1条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的; 1.1未提供《符合性审查对照表》、《商务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商务评分对照表》、《技术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技术评分对照表》的;1.1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1有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的。2.商务评分(30分)序号评审因素分值评分标准因素来源2.质保(服务)范围和要求6针对本项目招标要求提供售后服务与质量管理方案内容包括:①售后服务承诺;②售后服务内容;③验收方案;④质量管理方案。方案中每提供一项内容得1.5分,最多得6分。商务要求6.32.拟派项目班子成员2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具有以下条件: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资格证书。满足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人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商务要求7.15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配置的团队成员具备以下证书:①软件设计师(中级及以上)证书;②系统架构设计师(中级及以上)证书;③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④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⑤DCMM数据管理师。每满足一项得1分,最多得5分。(按证书种类计分,多人具有同一证书不重复计分,一人具备多个证书只计1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人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商务要求7.22.投标人实力6投标人具有以下证书:①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②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0000);③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7001);④ITSS(信息技术服务标准)-运行维护服务能力成熟度三级及以上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每提供一个得1.5分,最多得6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商务要求82.类似业绩9自2021年至今:投标人承担过相关类似信息化项目建设案例,提供1个得3分,最多得9分,未提供不得分(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及合同签字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商务要求92.项目培训2中标人应制定培训方案,培训方案应包括:①培训目标;②培训对象和培训内容;③培训方式;④培训管理。方案中每提供一项内容得0.5分,最多得2分。商务要求10.13.技术评分(60分)序号评审因素分值评分标准因素来源3.非煤矿山企业实时监测数据接入标准规范编制4.5投标人需根据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形成符合要求的数据接入标准规范,包括①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数据接入标准(涵盖环境监测数据采集标准、环境监测数据上传内容及标准);②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数据接入标准(包含涵盖环境监测数据采集标准、环境监测数据上传内容及标准,地下矿山需包括人员数据接入标准);③尾矿库数据接入标准(包含涵盖环境监测数据采集标准、环境监测数据上传内容及标准)。方案中每提供一项内容得1.5分,最多得4.5分。技术要求1.1、1.2、1.33.非煤矿山企业感知数据及硬件信息页面展示4.5投标人需根据招标技术要求,设计企业感知数据及硬件信息页面展示功能,提供设计方案并提供相关成熟软件或Demo功能截图。设计包括:①支持露天矿及地下矿测点实时数据、设备数据展示;②支持露天矿边坡基础信息展示;③支持地下矿测点实时数据、设备数据、人员数据展示。每满足一项得1.5分,最多得4.5分。技术要求4.1、4.23.非煤矿山企业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评估模块开发4投标人需根据招标技术要求,设计非煤矿山企业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评估系统,提供设计方案并提供相关成熟软件或Demo功能截图。设计包括:①安全生产考核记分功能;②信息查询功能;③记分通报功能;④考核评分统计报表功能。每满足一项得1分,最多得4分。技术要求6.1、6.2、6.3、6.43.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监管模块开发4.5投标人需根据招标技术要求,设计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监管系统,提供设计方案并提供相关成熟软件或Demo功能截图。设计包括:①支持地下矿山安全风险评估及动态评级;②支持露天矿山安全风险评估及动态评级;③支持尾矿库安全风险评估及动态评级。每满足一项得1.5分,最多得4.5分。技术要求7.1、7.2、7.33.物联网数据采集主机4物联网数据采集主机支持OPC协议对接DCS系统,整机原生接口:①不少于2个千兆以太网接口;②不少于4个USB3.O接口;③不少于4个USB2.0接口;④不少于4个COM接口。每满足一项得1分,最多得4分。(提供具有第三方CNAS或CMA检测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技术要求8.43物联网数据采集主机搭配国产处理器主频不低于3.0GHz。满足要求得3分,不满足不得分。(提供具有第三方CNAS或CMA检测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技术要求8.64.5物联网数据采集主机:①不少于4个SATA3.0接口;②不少于1个NVME协议M.2接口;③支持不开机箱硬盘可快拆,可快拆的硬盘位不少于2个。每满足一项得1.5分,最多得4.5分。(提供具有第三方CNAS或CMA检测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技术要求8.83物联网数据采集主机机身自带键盘触控板及触摸显示屏,显示屏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方便检修维护调试。满足全部要求得3分,不满足不得分。(提供具有第三方CNAS或CMA检测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技术要求8.93.外部系统对接6投标人需根据招标要求提供项目外部系统对接设计方案,设计内容应包含:①湖北省应急管理厅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对接设计,实现企业基本信息、人员信息、监测设备硬件信息的接入。②湖北省应急管理厅数据治理平台对接设计,实现企业基础信息、安全生产信息等静态数据的交互共享。③湖北省应急管理综合信息平台对接设计,获取企业账户信息和企业类型信息,形成统一的用户身份认证和登录入口。方案中每满足一项得2分,最多得6分。技术要求93.总体技术设计6投标人需根据招标文件技术要求,进行项目总体设计方案,方案内容:①提供总体架构设计图;②提供技术架构设计图;③提供业务架构设计图。方案中每满足一项图片得2分,最多得6分。技术要求103.产品成熟度及质量6投标人所投基础软件具有类似生产安全风险防范与控制平台、城市生产安全应急指挥系统、安全生产监管平台、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大数据治理、大数据开发等相关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每提供1个得1分,最高得6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技术要求133.产品演示(只接受现场演示,演示时间不超过15分钟)10按照平台总体设计,以真实系统演示或真实系统录屏方式演示平台功能。投标人需承诺平台演示功能的真实性(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承诺真实性的承诺书,或以原型及原型录屏演示不得分。演示内容如下:1、非煤矿山企业感知数据及硬件信息页面展示1)①演示露天矿测点实时数据、测点设备数据和露天矿边坡基础信息的数据展示;②演示数据统计、数据钻取分析功能。实现对露天矿监测实时数据和静态数据的全方位展示和统计。演示中每满足一项得1分,最多得2分。2)①演示地下矿测点实时数据、测点设备数据、人员数据展示;②演示数据统计、数据钻取分析功能。实现对地下矿监测实时数据和静态数据的全方位展示和统计。演示中每满足一项得1分,最多得2分。2、非煤矿山企业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评估1)演示非煤矿山企业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记分功能,①支持对企业安全负责人的记分情形进行展示和选择,展示信息正确,根据用户选择的记分情形实时计算累计记分并在系统中展示;②支持记分详情查看,可以查看企业安全负责人的当前记分和历史记分明细。演示中每满足一项得1分,最多得2分。2)演示非煤矿山企业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评估信息查询,包括①企业负责人信息查询、企业负责人信息新增,②非煤矿山基本信息查询、记分信息查询。演示中每满足一项得1分,最多得2分。3)①演示非煤矿山公告信息查看、公告信息模板配置、记分通报,②演示按企业负责人、按计分周期进行报表统计。演示中每满足一项得1分,最多得2分。技术要求4、64.报价评分(10分)序号评审因素分值评分标准4.报价评审10报价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报价得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分值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分第6章合同文本湖北省应急管理厅省级矿山智慧监管平台建设项目合同书项目名称:湖北省应急管理厅省级矿山智慧监管平台建设项目甲 方:湖北省应急管理厅乙 方:签订日期:本合同由湖北省应急管理厅(以下称“甲方”)就湖北省矿山智慧监管信息化建设项目湖北省应急管理厅省级矿山智慧监管平台建设项目委托(以下称“乙方”)提供专项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经公开招标,甲方已接受乙方提交的投标文件,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遵守。一、服务内容(以政府采购需求清单为准,明确工期和服务期。)序号名称数量单位质量要求/价格货物/服务1填写具体项目服务名称1项服务2项目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4 个月内完成。服务期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软件3年质保。(一)项目内容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含:、、系统建设,并与其他相关系统进行数据对接与系统集成。详细内容参见“附件一:技术、服务要求”。(二)项目交付1.软件交付验收合格后乙方所需交付软件成果,包含但不限于:(1);(2);(3);(4);(5)……。2.文档交付要求验收合格后乙方所需交付数据库成果,包含但不限于:(1)《项目开工资料》(2)《项目实施方案》(3)《系统需求分析报告》(4)《系统需求规格说明书》(5)《系统详细设计说明书》(6)《数据库设计说明书》(7)《系统操作手册》(8)《用户使用手册》(9)《测试报告》(10)《系统试运行报告》(11)《项目工作总结报告》3.合同交付和安装的场所: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360号。4.交付包括但不限于所有软件账户、密码、代码、资料、管理权限以及为甲方为实现合同目的所需求的一切资料和软件及其他可能需要的但未在合同中列明。二、双方责任(一)甲方责任1.甲方应在其实施合同的全部工作中遵守与合同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2.甲方应委托监理人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前向乙方发布开工通知。3.甲方应按合同规定,完成由甲方承担的开工准备工作,并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提供乙方使用。4.甲方应按本合同有关规定支付合同价款。5.协调配合乙方的调研。6.协调成果使用单位与乙方的合作。7.甲方按有关规定主持和组织工程的完工验收。8.甲方应承担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其它相关义务和责任。(二)乙方责任1.乙方应在其负责的各项工作中遵守与合同工程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保证甲方免于承担由于乙方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任何责任。2.按照合同的进度要求,组织完成本项目合同所述所有内容的调研、方案设计、软件研发及测试、系统安装及调试、应用集成及数据集成、封闭试运行、系统试运行、项目各类验收以及甲方组织的对成果的审查批准的工作。3.保证项目成果的应用功能、技术性能和各项技术指标达到有关规范、技术标准及本合同所规定的技术要求和系统应用单位的开发要求。4.乙方应认真执行甲方和监理人发出的与合同有关的任何指示,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全部承包工作。5.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合同清单范围内的具体要求对实施方案进行完善、修正。6.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总体目标完整的实施本项目。7.乙方应按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制定质量控制方案、实施方案和验收方案,报送甲方和监理人审批,并对现场作业和实施方案的完备和可靠性承担全部责任。8.乙方应严格按由甲方组织专家评审通过的需求分析报告中规定的要求完成各项工作。9.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应保障甲方和其他第三方的财产和利益。10.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前后及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乙方的人员疾病或疫情感染问题、人员安全、财物安全问题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前后及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无论任何原因发生的安全问题、责任事故、意外事故等均由乙方承担。因上述问题导致甲方承担责任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11.满足甲方本合同使用目的和需求。三、履约验收(一)履约验收的依据:1.软件开发必须严格按照技术规范中所列的规范、技术标准进行。2.提供的各种软件将根据技术文件要求和乙方提供的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图纸验收。3.系统试运行检验应达到设计要求的全部技术参数。履约验收所涉及的有关技术应符合ISO、IEC国际通用标准。(二)软件系统验收条件1.被验收软件系统已经过相关合格性测试并通过评审;2.合同或双方约定的验收依据文档规定的各类文档应齐全并通过评审;3.遵循GBT28035-2011等国家相关的软件验收标准;(三)软件系统验收相关方及其职责1.甲方负责组织实施软件系统验收,包括:审批验收申请、指定或成立验收组织、审批验收计划,并根据验收结论建议决定是否接收软件系统。2.验收组织负责制定验收计划,实施验收测试、验收审查和验收评审,并做出评审结论。3.乙方提出验收申请,提供被验收的软件系统(包括程序、文档和数据),乙方应积极配合完成软件系统验收工作,负责做好验收所需的各项保障工作。(四)软件系统验收流程1.乙方提出软件系统验收申请;2.甲方批复验收申请并成立软件系统验收组织;3.验收组织制定软件系统验收计划;4.甲方审批软件系统验收计划;5.验收组织进行软件系统验收测试和验收审查;6.验收组织进行软件系统验收评审;7.验收组织形成软件系统验收报告;8.验收未通过的处置。(五)初步验收1.初步验收条件包括但不限于:(1)完成软件系统工作;(2)完成合同规定的工作内容;(3)系统运行正常(4)通过第三方测评单位测评,并修改完成测评问题;(5)技术文件和项目资料完备。2.初步验收应准备:(1)乙方提出验收申请;(2)乙方提供合同规定的验收对象及相关文档;(3)甲方对乙方提交的验收申请确认;(4)成立验收小组,并确定地点、时间及流程。3.实施初步验收:(1)各方按照验收流程汇报合同履行情况;(2)验收组审阅技术文件和实施管理资料;(3)验收小组进行质询;(4)验收小组形成验收意见并出具初步验收报告。(六)试运行检验1.试运行期间由乙方对系统性能、运行方式、操作方法和质量安全负责。试运行期间甲方人员(用户)在乙方指导下操作其系统。2.试运行期不少于30日历天。系统安装调试后进行系统初验。初验合格后进入试运行期。试运行通过后进行完工验收。办理完工验收手续,系统进入质保期(即系统运维期)。如果试运行由于乙方提供的系统出现的问题,无法运行或与合同要求不符时,甲方有权选择和扣除修复时间后继续进行,试运行的时间累加,试运行时间按甲方与乙方达成继续进行;或者按照甲方要求重新开始计算试运行期。(七)竣工验收1.竣工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l)实施项目已按批准的实施方案完成全部建设内容,并经过规定的试运行,各项技术性能指标符合设计要求;(2)初步验收时要求整改的问题和试运行期间出现的问题已全部按要求处理完毕;(3)竣工财务决算已完成;(4)竣工审计已完成;(5)档案验收已完成;(6)质量达到合格标准;(7)开发、维护、管理人员数量和素质能适应投入使用初期的需要;(8)竣工验收的财务决算报告、审计报告、档案验收报告、试运行情况报告等相关工作报告准备就绪。(9)项目已按合同规定全部竣工,质量符合要求,乙方申请,监理工程师同意并经甲方批准后,才能进行竣工验收。(10)竣工验收应成立竣工验收委员会,由第三方检测机构、财政、质监机构、工程管理单位的代表和专家组成。竣工验收时,项目法人、设计、监理和实施单位等单位应派代表参加竣工验收会议,负责解答竣工验收委员会提出的问题,并作为被验收单位在有关验收成果性文件上签字。(11)竣工验收时实施单位应准备文件和资料:1)项目技术总结和竣工项目清单;2)本项目的质量检验、试验资料和鉴定文件;3)各检验阶段的文件、鉴定和检验结论;4)项目调试、检验及运行资料;5)制造商提供的产品说明书、试验资料和鉴定文件。(12)竣工验收的内容包括:1)检查项目是否按批准的实施方案完成全部建设内容;2)检查历次验收的遗留问题和工程试运行中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3)对项目设计、安装和软硬件质量等方面做出全面评价;4)审查技术文件、工程文件档案和竣工资料的完整性;5)检查投资控制和资金使用情况;6)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13)满足甲方合同使用目的和需求。(14)甲方验收后,有权单方组织进行二次验收,如验收存在不合格或达不到使用目的需求,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整改,如乙方拒绝整改的或整改依然达不到甲方要求的,视为违约。四、合同金额和支付方式(一)合同总价本项目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合同总价包括完成合同约定全部工作的费用(价格总包干)。包括但不限于基础软件购置费用、平台功能开发费用、成果调试交付费用、技术培训费用、各阶段咨询审查(验收、评估)费用等,该价格不因任何因素或工作量增加而调整,乙方已充分评估该项目风险。(二)支付方式1.本项目合同签订之后,甲方自收到乙方提交的合格发票及付款申请30个日历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85%。2.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后,且甲方自收到乙方提交的合格发票及付款申请30个日历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5%。3.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财税规定开具发票。乙方开户银行名称、账户名和账号:开户银行:账户名:账号:五、争端的解决1.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甲方和乙方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提交监理人协调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当事人双方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2.在争议的协商、调解过程中,乙方仍应继续承担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工程建设的正常进行。3.本合同如经招投标程序签订,招投标条款与本合同条款发生冲突时,甲方有权选择条款执行。七、违约责任1.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时,应立即以传真、文本形式等书面通知甲方,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可以延期交货和提供服务。2.如乙方违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利息,每1天按合同总价金额的0.5%支付违约利息。如果乙方延迟交货超过原定期限10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及为实现权利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六、质保服务1.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进入质量保证期即本项目系统运维期,期限为3年,期限内乙方应免费提供售后服务支持。2.乙方对系统的运维服务包括但不仅限于对构成系统的所有设施、网络、第三方软件、应用软件等的维护、维修和产品升级。乙方应24小时提供的运维服务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日常运作、服务咨询、故障修复、特殊保障。3.运维期间内,根据国家、部、省对相关事项有新的改革要求,乙方应及时按照相关要求对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如升级改造工作量按照成本测算费用不超过合同金额15%的,应纳入运维服务范围内免费升级;如超过合同金额15%的,需单独立项建设,不在本合同范围内约定。八、不可抗力1.任何一方在遭遇自身无法控制的不可抗力情况下,无法执行本合同的条款或条件时,任何一方均无须对另一方负责。双方约定本合同的不可抗力因素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因素。2.遭受上述不可抗力事由的一方应当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后,尽快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在其能力所及范围内,尽最大努力来消除、减轻和补救因不能完成或延迟完成所造成的后果。九、保密、知识产权及源代码1.由于本项目如涉及秘密资料,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湖北省有关保密规定,不得复制和拷贝任何资料和数据,也不得向第三方透漏任何信息,涉密人员要签订保密承诺书,乙方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的终止、撤销、无效而终止。2.本项目知识产权归甲方和乙方双方所有。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以外的项目。3.乙方保证为本项目开发的软件、所使用的第三方软件以及服务不构成对任何第三人的侵权,如果第三人因此提出控告,乙方应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导致甲方承担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最终承担。十、其他1.本合同应在双方签字和盖章后生效。2.本合同内容可应任何一方的要求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以书面协议形式进行变更。3.本合同及其附件壹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招标文件(项目编号:);(2)中标的投标文件;(3)合同书;(4)合同条款;(5)集中采购机构发出的中标通知书;(6)附件一:技术、服务要求。甲方(公章):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地址:联系方式:日期: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地址:联系方式:日期:第7章投标文件格式(参考)湖北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采购计划备案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内容:投标人(公章):20XX年XX月目录(应当包括但不限于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的内容,编制的详细目录应当能够链接到文件对应章节内容,且具有文档结构图。设置方法:在Word中设置相应章节的段落大纲级别;查看方法:打开Word视图中的“导航窗格”后能看到各章节)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页码1、资格审查对照表………………………………………………………………………页码2、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的材料…………………页码2.1法人、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页码2.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声明函………………………页码2.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页码2.4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页码2.5国家对生产和销售相关产品或提供相关服务有专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提供取得国家有关主管部门行政许可的证明材料。……………………………页码3、未与有关系的其他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采购活动的声明函………………………页码………………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页码1、符合性审查对照表……………………………………………………………………页码2、商务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页码3、技术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页码4、商务评分对照表………………………………………………………………………页码5、技术评分对照表………………………………………………………………………页码6、投标书…………………………………………………………………………………页码7、开标一览表……………………………………………………………………………页码………………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1、资格审查对照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标准投标文件响应的内容投标文件对应页码序号审查内容……………说明:1、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中“三、资格审查标准”逐项在“投标文件响应的内容”栏中进行响应说明。未按照要求填写此表或在“投标文件响应的内容”栏中仅注明“符合”、“满足”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应将对应响应内容的页码(多页的,起码和止码)填写到上表“投标文件对应页码”栏中。未提供准确页码或对应内容不一致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公章):日期:2、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的材料2.1法人、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按投标人自身实际情况自行编写)(1)企业法人(包括合伙企业)或分支机构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2)事业单位法人应当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应当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4)个体工商户应当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5)自然人应当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中国公民)。2.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声明函(可不再提供其他证明材料)本公司参加贵中心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并郑重声明如下:1.具有合法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2.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公章):日期:2.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结合项目采购需求和自身实际自行编写)2.4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可不再提供其他证明材料)本公司参加贵中心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并郑重声明如下:1.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未受到过全国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作出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满的除外)等行政处罚决定;3.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公章):日期:2.5国家对生产和销售相关产品或提供相关服务有专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提供取得国家有关主管部门行政许可的证明材料。(自行编写)3、未与有关系的其他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采购活动的声明函本公司参加贵中心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并郑重声明如下:1.未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含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公章):日期:4、未为本项目提供相关服务的声明函本公司参加贵中心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并郑重声明如下:1.未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项目除外);2.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公章):日期:5、未被列入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声明函(可不再提供其他证明材料)本公司参加贵中心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并郑重声明如下: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公章):日期: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应当提供的资料(若有,根据项目要求选择提供)6.1联合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时应当提供,非联合体不用提供)(甲公司名称)_(以下简称甲方)(乙公司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多家企业的以甲、乙、丙、丁……描述)以上各方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就有关事宜订立协议如下:1.(甲方)为联合体主体,其他各方为联合体成员。2.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办理投标事宜,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联合体各成员依法共同承担相应责任。3.联合体分工:(甲方)承担项目采购合同金额的%,负责的工作为:;(乙方)承担项目采购合同金额的%,负责的工作为:;……4.若中标,联合体成员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本协议应当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主体负主要责任。5.其他:……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若未中标,自本次投标有效期结束后自行失效;若中标,自合同书规定的期限之后自行失效。7.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各执份;副本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各执份。甲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签订日期:6.2分包意向协议书(拟中标后合同分包的应当提供,未分包的不用提供)(甲公司名称)_(以下简称甲方)(乙公司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多家企业的以甲、乙、丙、丁……描述)甲方就(项目名称)与其他各方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分包意向协议:1.在本次投标有效期内,其他各方同意甲方代理投标事宜。2.其他各方合同金额及负责的工作:乙方承担的分包合同金额为项目采购合同金额的%,负责的工作为:。……3.各方责任和义务:(1)其他方按甲方的要求,负责提供分包负责工作量的相关资料;(包括资质、报价、技术文件等资料);(2)甲方负责提供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除其他方应当提供的资料外的所有资料,并组织、汇编投标文件、参与投标;甲方未经其他方同意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其他方所提供的报价;(3)若中标,其他方应当各自承担全部分包内容的工作量,并对所承担工作的质量、工期向甲方负责;甲方不得将其他方各自负责的工作量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另外的供应商。4.若中标,甲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负责,同时本协议应当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5.其他:……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若未中标,自本次投标有效期结束后自行失效;若中标,自项目合同书规定的期限之后自行失效。7.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份,甲方与其他方各执份;副本一式份,甲方与其他方各执份。甲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签订日期:6.3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条件的可选择提供,专门面向或部分预留给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采购包,承担预留份额的应当选择提供)6.3-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说明:1、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注册商标(与代理商或投标人无关);应当严格按上述格式及内容进行填写(应当明确每个标的的生产企业类型及相关数据),否则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应当由联合体各方盖章。投标人(公章):日期:6.3-2: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说明:1、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应当严格按上述格式及内容进行填写(应当明确每个标的的承接企业类型及相关数据),否则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应当由联合体各方盖章。投标人(公章):日期:6.3-3: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5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产品,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产品,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说明:1、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注册商标(与代理商或投标人无关);应当严格按上述格式及内容进行填写(应当明确每个标的的生产企业类型及相关数据),否则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应当提供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所投产品应与清单中产品规格型号一致);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应当由联合体各方盖章。投标人(公章):日期:6.3-4:节能环保产品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5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且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政府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且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政府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且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说明:1、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注册商标(与代理商或投标人无关);应当严格按上述格式及内容进行填写(应当明确每个标的的生产企业类型及相关数据),否则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应当提供节能环保产品在“品目清单”中的相关产品截图(所投产品应与清单中产品规格型号一致);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应当由联合体各方盖章。投标人(公章):日期:6.4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及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行编写)6.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符合条件的可选择提供,专门面向或部分预留给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采购包,承担预留份额的应当选择提供)6.5-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制造商为(企业名称),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2.(标的名称),制造商为(企业名称),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说明:1、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生产且使用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商号或注册商标(与代理商或投标人无关);应当严格按上述格式及内容进行填写(应当明确每个标的的生产企业类型及相关数据),否则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应当由联合体各方盖章。投标人(公章):日期:6.5-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2.(标的名称),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说明:1、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应当严格按上述格式及内容进行填写(应当明确每个标的的承接企业类型及相关数据),否则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应当由联合体各方盖章。投标人(公章):日期:备注:(1)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https://www.miit.gov.cn/zwgk/zcwj/wjfb/zh/art/2020/art_a14d0253a2f64bd283b53f5442fe81b3.html)。投标人可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开发的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线自测,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https://www.miit.gov.cn/jgsj/qyj/gzdt/art/2020/art_2b95d74c127649649c10be4ef6044609.html)上均有小程序链接。(2)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依据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3)节能环保产品: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904/t20190403_11849836.htm)、《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903/t20190330_11833800.htm)。(4)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标准:依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709/t20170904_8787205.htm)7、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若有,根据项目要求自行编写)8、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若有,根据项目实际自行编写)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1、符合性审查对照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招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条款投标文件响应的内容投标文件对应页码序号审查内容1.1.1.1.1.…………………说明:1、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中“1.符合性审查”条款逐项在“投标文件响应的内容”栏中进行响应说明。未按照要求填写此表或在“投标文件响应的内容”栏中未进行详细响应说明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应将对应响应内容的页码(多页的,起码和止码)填写到上表“投标文件对应页码”栏中。未提供准确页码或页码与对应内容不一致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公章):日期:附件12、商务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招标文件商务要求投标文件响应的内容偏离说明投标文件对应页码序号商务条款具体要求1.11.11.21.21.31.3……………………2.12.12.22.22.32.3……………………3.13.113.23.213.33.31…………………………………………………说明:1、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五、商务要求”条款逐项在“投标文件响应的内容”栏中进行响应说明,并在“偏离说明”栏中注明是否偏离,如有偏离,投标人应当详细说明。未按照要求填写此表或在“投标文件响应的内容”栏中仅注明“符合”、“满足”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应将对应响应内容的页码(多页的,起码和止码)填写到上表“投标文件对应页码”栏中。未提供准确页码或页码与对应内容不一致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公章):日期:附件23、技术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投标文件响应的内容偏离说明投标文件对应页码序号名称功能及技术参数1.11.11.21.2……………………2.12.12.22.22.32.3……………………3.13.13.23.213.33.31…………………………………………………说明:1、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四、技术要求”条款逐项在“投标文件响应的内容”栏中进行响应说明,并在“偏离说明”栏注明是否偏离,如有偏离,投标人应当详细说明。未按照要求填写此表或在“投标文件响应的内容”栏中仅注明“符合”、“满足”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应将对应响应内容的页码(多页的,起码和止码)填写到上表“投标文件对应页码”栏中。未提供准确页码或页码与对应内容不一致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公章):日期:4、商务评分对照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招标文件商务评分内容投标文件响应的内容偏离说明投标文件对应页码序号评审因素分值评分标准2.2.2.2.2.2.…………………………………说明:1、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中“2.商务评分”的评分标准逐项在“投标文件响应的内容”栏中进行响应说明,并在“偏离说明”栏中注明是否偏离,如有偏离,投标人应当详细说明。未按照要求填写此表或在“投标文件响应的内容”栏中仅注明“符合”、“满足”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应将对应响应内容的页码(多页的,起码和止码)填写到上表“投标文件对应页码”栏中。未提供准确页码或页码与对应内容不一致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公章):日期:附件35、技术评分对照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招标文件技术评分内容投标文件响应的内容偏离说明投标文件对应页码序号评审因素分值评分标准3.3.3.3.3.3.…………………………………说明:1、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中“3.技术评分”的评分标准逐项在“投标文件响应的内容”栏中进行响应说明,并在“偏离说明”栏中注明是否偏离,如有偏离,投标人应当详细说明。未按照要求填写此表或在“投标文件响应的内容”栏中仅注明“符合”、“满足”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应将对应响应内容的页码(多页的,起码和止码)填写到上表“投标文件对应页码”栏中。未提供准确页码或页码与对应内容不一致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公章):日期:6、投标书依据(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投标邀请,我方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全称)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文件(PDF格式):2.投标数据文件(PDF格式)。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1)应当提交和交付的货物(或服务)投标总价为详见“投标数据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含明细)总报价;2)按招标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正或补充文件)(如果有的话),对此无异议;4)投标有效期为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共(120)个日历日;5)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6)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箱:投标人(公章):日期:7、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详见投标数据文件(PDF格式)“投标(报价)一览表”(可不再提供“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公章):日期:8、投标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序号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价(元)分项合计(元)制造厂家(全称)产地及国家…合计说明:1、报价明细表合计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一致;2、制造厂家:货物填写生产该货物的厂家名称、服务填写承接该服务供应商名称、工程填写承建该工程供应商名称;3、确无品牌规格型号的,可用“/”填写替代;4、未提供详细的货物(工程或服务)报价明细,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公章):日期:9、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负责人是指分支机构的负责人)投标人名称: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特此证明。投标人(公章):日期: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电话: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正面清晰影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反面清晰影印件)10、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与投标活动、处理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的,可不用提供;负责人是指分支机构的负责人)兹授权同志为我公司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活动的授权代表,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在项目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代理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被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在得到授权后方可签署与投标活动相关的文件。授权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附:授权代表单位名称:职务:性别:身份证号码:电话:被授权人身份证(正面清晰影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反面清晰影印件)11、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简历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号:姓 名性 别年 龄职 务职 称学 历参加工作时间从事本行业工作年限个人专业资质及证书个人简介类似项目经验项目单位项目名称项目内容承担的工作项目金额项目时间说明:应当附完整的相关证明材料清晰影印件,未按照要求详细完整填写此表,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公章):日期:附件412、项目班子成员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序号姓 名专 业年 龄从事本行业工作年限在本项目中承担的工作个人专业资质及证书…说明:应当附完整的相关证明材料清晰影印件,未按照要求详细完整填写此表,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公章):日期:附件513、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表(项目有要求应当提供,无要求可选择提供)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项目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项目单位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项目金额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时间项目内容说明:1、每个合同应当单独附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未按照要求详细完整填写此表,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项目内容请详细说明所承担的具体工作内容等。投标人(公章):日期:附件614、节能、环保、创新产品明细清单及证明材料(不含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按实际投标情况提供)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序号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价(元)分项合计(元)节能/环保/创新产品制造厂家(全称)123………………………合 计占投标金额比例(%)说明:1、在“节能/环保/创新产品”栏中注明对应产品属于“节能环保创新”一种或多种类型;2、节能产品的应当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相关产品(所投产品应与清单中产品规格型号一致)截图及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环保产品的应当提供《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相关产品(所投产品应与清单中产品规格型号一致)截图及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创新产品的应当提供行政部门颁发的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有效期内且所投产品应与清单中产品规格型号一致);3、未按要求填写此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公章):日期:15、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应当提供的材料(按投标人实际情况选择提供)15.1联合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格式详见资格证明文件6.1)15.2分包意向协议书(适用于中标后分包)(格式详见资格证明文件6.2)15.3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资格证明文件6.3)15.4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适用于监狱企业)(格式详见资格证明文件6.4)15.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适用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格式详见资格证明文件6.5)16、投标货物(或服务)介绍,项目建设(服务)方案(根据项目实际自行编写)17、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或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根据项目实际自行编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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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应急管理厅省级矿山智慧监管平台建设项目

投标(响应)文件

采购单位:
湖北省应急管理厅

采购单位:

项目编号:
EZC-2024-ZX0227

项目名称:
湖北省应急管理厅省级矿山智慧监管平台建设项目

包段编号:
0

包段名称:
0包

单位名称: (电子公章)

2024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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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矿山智慧监管平台建设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湖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