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物业服务管理 物业管理招标公告(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沈阳市知识产权局)2024)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物业服务管理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物业服务管理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撰写单位: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
2024-12-18
项目概况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物业服务管理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3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100-14587
项目名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物业服务管理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900000
最高限价(元):9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服务清单
包 组 号:001
包组名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物业服务管理采购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1.1物业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地址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沈阳市沈河区南关路118号
1.2采购人提供供应商使用的场地、设施、设备、材料等
(1)采购人可提供办公室。
(2)采购人可提供的食堂,餐费由供应商自理;
(3)采购人可提供的客耗品,厕纸、洗手液、擦手纸等。
2.物业服务范围
【物业名称1】
(1)物业管理(建筑物)
名称
明细
服务内容及标准
建筑1名称
办公楼
总面积
建筑面积(㎡)
14983.33
见“3.6秩序维护服务”
需保洁面积(㎡)
13800
见“3.4保洁服务”
门窗
门窗总数量(个)及总面积(㎡)
门窗总数518、总面积2500平米
见“3.2房屋维护服务”“3.4保洁服务”
地面
地面各材质及总面积(㎡)
瓷砖总面积2000、石材总面积8500平米、地板胶400平米、地毯200平米
见“3.2房屋维护服务”“3.4保洁服务”
顶面
顶面各材质及总面积(㎡)
铝扣板总面积500平米
见“3.2房屋维护服务”“3.4保洁服务”
外墙
外墙各材质及总面积(㎡)
干挂石材总面积3000平米
见“3.2房屋维护服务”“3.4保洁服务”
会议室
室内设施说明
会议桌120、会议椅子260
见“3.2房屋维护服务”“3.4保洁服务”“3.7会议服务”
会议室数量(个)及总面积(㎡)
会议室总数量7、总面积1100平米
见“3.4保洁服务”“3.7会议服务”
报告厅
室内设施说明
话筒音响设施1套、椅子450、会议桌16
见“3.4保洁服务”“3.7会议服务”
报告厅数量(个)及总面积(㎡)
数量1、总面积650、
见“3.4保洁服务”“3.7会议服务”
监控室
室内设施说明
数量1、面积50平米、消防安控设备1套
卫生间
卫生间数量(个)及总面积(㎡)
卫生间数量30、总面积560平米
见“3.4保洁服务”
垃圾存放点
各垃圾存放点位置、面积(㎡)及数量(个)
后门垃圾存放点1个、面积3平米
见“3.4保洁服务”
垃圾箱
36
食堂
室内设施说明
食堂总数量1、总面积600平米、蒸饭车4、电饼铛1、和面机2、电烤箱3
车位数
地下车位数
无
见“3.6秩序维护服务”
地面车位数
60个
见“3.6秩序维护服务”
车行/人行口
车行口
2个
见“3.6秩序维护服务”
人行口
2个
见“3.6秩序维护服务”
设施设备(可另行附表)
电梯系统
客梯2部,在质保期内
见“3.6秩序维护服务”“3.3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
采暖系统
地采暖、地方集中供暖,供暖总面积17896平米
见“3.6秩序维护服务”“3.3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
给排水系统
自来水公司统一供水
见“3.6秩序维护服务”“3.3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
消防系统
消防系统的构成:蓄水池、加压泵房、自动控制系统、烟感报警系统消防设备的数量1套,在质保期内
见“3.6秩序维护服务”“3.3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
锅炉设备
无
见“3.6秩序维护服务”“3.3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
安防系统
安防系统的构成:红外线报警系统、监控系统、破碎感应系统、门禁系统,以上安防设备数量各一套,在质保期内
见“3.6秩序维护服务”“3.3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
照明系统
照明系统的构成:普通LED灯管、LED射灯、应急照明灯及安全逃生指示灯
见“3.6秩序维护服务”“3.3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
供配电系统
低压柜数量8、柴油发电机组1
见“3.3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
(2)物业管理(室外)
名称
明细
服务内容及标准
室外面积
1500平方米
见“3.4保洁服务”“3.6秩序维护服务”
消防栓
40个
见“3.4保洁服务”“3.3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
垃圾箱
35个
见“3.4保洁服务”
门前三包
门前三包面积300平方米
见“3.4保洁服务”
露台
总面积820平方米
见“3.2房屋维护服务”“3.4保洁服务”
监控
市场监管单位,监控数量不予公开
见“3.4保洁服务”“3.3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
指示牌、显示屏
指示牌及宣传板1处、显示屏数量3个
见“3.4保洁服务”“3.3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
3.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标准
物业管理服务包括基本服务、房屋维护服务、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保洁服务、秩序维护服务、会议服务、餐饮服务等。
3.1基本服务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标准
1
目标与责任
(1)结合采购人要求及物业服务实际情况,制定年度管理目标,明确责任分工,并制定配套实施方案。
2
服务人员要求
(1)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岗位技能、职业素质、服务知识、客户文化、绿色节能环保等教育培训,并进行适当形式的考核。
(2)根据采购人要求对服务人员进行从业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向采购人报备。
(3)服务人员的年龄、学历、工作经验及资格条件应当与所在岗位能力要求相匹配,到岗前应当经过必要的岗前培训以达到岗位能力要求,国家、行业规定应当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特种作业证书的,应当按规定持证上岗。
(4)如采购人认为服务人员不适应岗位要求或存在其他影响工作的,可要求供应商进行调换。如因供应商原因对服务人员进行调换,应当经采购人同意,更换比例不得超过本项目服务人员总数的20%。本项目服务人员不得在其他项目兼职。
(5)着装分类统一,佩戴标识。仪容整洁、姿态端正、举止文明。用语文明礼貌,态度温和耐心。
3
保密和思想政治教育
(1)建立保密管理制度。制度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①明确重点要害岗位保密职责。②对涉密工作岗位的保密要求。
(2)根据采购人要求与涉密工作岗位的服务人员签订保密协议。保密协议应当向采购人报备。
(3)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对服务人员进行保密、思想政治教育的培训,提高服务人员保密意识和思想政治意识。新入职员工应当接受保密、思想政治教育培训,进行必要的人员经历审查,合格后签订保密协议方可上岗。
(4)发现服务人员违法违规或重大过失,及时报告采购人,并采取必要补救措施。
4
档案管理
(1)建立物业信息,准确、及时地对文件资料和服务记录进行归档保存,并确保其物理安全。
(2)档案和记录齐全,包括但不限于:①采购人建议与投诉等。教育培训和考核记录。保密、思想政治教育培训记录。②房屋维护服务:房屋台账、使用说明、房屋装修、维保记录等。③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设备台账、设备卡、使用说明、维保记录、巡查记录、设施设备安全运行、设施设备定期巡检、维护保养、维修档案等。④秩序维护服务:监控记录、突发事件演习与处置记录等。⑤保洁服务:工作日志、清洁检查表、用品清单、客户反馈表等。⑥绿化服务:绿化总平面图、清洁整改记录、消杀记录等。⑦其他:客户信息、财务明细、合同协议、信报信息登记、大件物品进出登记等。
(3)遵守采购人的信息、档案资料保密要求,未经许可,不得将建筑物平面图等资料转作其他用途或向其他单位、个人提供。
(4)履约结束后,相关资料交还采购人,采购人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存档。
(5)不得将采购人任何档案外泄。
5
服务改进
(1)明确负责人,定期对物业服务过程进行自查,结合反馈意见与评价结果采取改进措施,持续提升管理与服务水平。
(2)对不合格服务进行控制,对不合格服务的原因进行识别和分析,及时采取纠正措施,消除不合格的原因,防止不合格再发生。
(3)需整改问题及时整改完成。
7
重大活动后勤保障
(1)制订流程。配合采购人制订重大活动后勤保障工作流程,需对任务进行详细了解,并根据工作安排制定详细的后勤保障计划。
(2)实施保障。按计划在关键区域和重点部位进行部署,确保任务顺利进行,对活动区域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对车辆进行有序引导和管理,确保交通安全畅通,以礼貌、专业的态度对待来宾,展现良好形象。
(3)收尾工作。对现场进行检查,做好清理工作。
8
应急保障预案
(1)重点区域及安全隐患排查。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对重点部位及危险隐患进行排查,并建立清单/台账;应当对危险隐患进行风险分析,制定相应措施进行控制或整改并定期监控;随着设施设备、服务内容的变化,及时更新清单/台账,使风险隐患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2)应急预案的建立。根据办公楼隐患排查的结果和实际情况,制定专项预案,包括但不限于:火情火警紧急处理应急预案、紧急疏散应急预案、停水停电应急预案、有限空间救援应急预案、高空作业救援应急预案、恶劣天气应对应急预案等。
(3)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应急预案定期培训和演练,组织相关岗位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专项应急预案演练;留存培训及演练记录和影像资料,并对预案进行评价,确保与实际情况相结合。
(4)应急物资的管理。根据专项预案中的应对需要、必要的应急物资,建立清单或台账,并由专人定期对应急物资进行检查,如有应急物资不足,及时通知采购人购置齐全,确保能够随时正常使用。
9
服务方案及工作制度
(1)制定工作制度,主要包括:人员录用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物业服务管理制度、公用设施设备相关管理制度等。
(2)制定项目实施方案,主要包括:交接方案、人员培训方案、人员稳定性方案、保密方案等。
(3)制定物业服务方案,主要包括:房屋维护服务方案、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方案、绿化服务方案、保洁服务方案、秩序维护服务方案、会议服务方案等。
10
信报服务
(1)对邮件、包裹和挂号信等进行正确分理、安全检查和防疫卫生检查。
(2)及时投送或通知收件人领取。
(3)大件物品出入向采购人报告,待采购人确认无误后放行。
11
服务热线及紧急维修
(1)设置24小时报修服务热线。
(2)紧急维修应当15分钟内到达现场,不间断维修直至修复。
3.2房屋维护服务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标准
1
主体结构、围护结构、部品部件
(1)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房屋结构安全巡视,发现外观有变形、开裂等现象,及时建议采购人申请房屋安全鉴定,并采取必要的避险和防护措施。
(2)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外墙贴饰面、幕墙玻璃、雨篷、散水、空调室外机支撑构件等检查,发现破损,及时向采购人报告,按采购人要求出具维修方案,待采购人同意后按维修方案实施维修。
(3)每半月至少开展1次公用部位的门、窗、楼梯、通风道、室内地面、墙面、吊顶和室外屋面等巡查,发现破损,及时向采购人报告,按采购人要求出具维修方案,待采购人同意后按维修方案实施维修。
(4)每年强降雨天气前后、雨雪季节检查屋面防水和雨落管等,发现破损,及时向采购人报告,按采购人要求出具维修方案,待采购人同意后按维修方案实施维修。
(5)办公楼外观完好,建筑装饰面无脱落、无破损、无污渍,玻璃幕墙清洁明亮、无破损。
(6)通道、楼梯、门窗等设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2
其他设施
(1)每半月至少开展1次大门、围墙、道路、场地、管井、沟渠等巡查,每半月至少检查1次雨污水管井、化粪池等巡查,发现破损,及时向采购人报告,按采购人要求出具维修方案,待采购人同意后按维修方案实施维修。
(2)每年至少开展1次防雷装置检测,发现失效,及时向采购人报告,按采购人要求出具维修方案,待采购人同意后按维修方案实施维修。
(3)路面状态良好,地漏通畅不堵塞。
(4)接到采购人家具报修服务后,及时通知家具供货商对保修期内的家具进行维修,及时对保修期外的家具进行维修。
3
装饰装修监督管理
(1)装饰装修前,供应商应当与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装修企业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告知装饰装修须知,并对装饰装修过程进行管理服务。
(2)根据协议内容,做好装修垃圾临时堆放、清运等。
(3)受采购人委托对房屋内装修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确保不因装修而危及大楼结构安全、人身安全和影响正常办公秩序。
4
标识标牌
(1)标识标牌符合《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1部分:通用符号》(GB/T 10001.1)的相关要求,消防与安全标识符合《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消防安全标志 第1部分:标志》(GB13495.1)的相关要求。
(2)每月至少检查1次标识标牌和消防与安全标识。应当规范清晰、路线指引正确、安装稳固。
3.3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标准
1
基本要求
(1)重大节假日及恶劣天气前后,组织系统巡检1次。
(2)具备设施设备安全、稳定运行的环境和场所(含有限空间),温湿度、照度、粉尘和烟雾浓度等符合相关安全规范。
2
给排水系统
(1)生活饮用水卫生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的相关要求。
(2)二次供水卫生符合《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17051)的相关要求。
(3)设施设备、阀门、管道等运行正常,无跑、冒、滴、漏现象。
(4)有水泵房、水箱间的,每日至少巡视1次。每年至少养护1次水泵。
(5)遇供水单位限水、停水,按规定时间通知采购人。
(6)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对排水管进行疏通、清污,保证室内外排水系统通畅。
3
消防系统
(1)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符合《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的相关要求。
(2)消防设备检测符合《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GA503或XF503)的相关要求。
(3)消防设施平面图、火警疏散示意图、防火分区图等按幢设置在楼层醒目位置。
(4)消防系统各设施设备使用说明清晰,宜图文结合。
(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启动正常。
(6)消火栓箱、防火门、灭火器、消防水泵、红外线报警器、应急照明、安全疏散等系统运行正常。
(7)消防监控系统运行良好,自动和手动报警设施启动正常。
(8)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运行正常。
4
供配电系统
(1)建立24小时运行值班监控制度。
(2)对供电范围内的电气设备定期巡视维护,加强高低压配电柜、配电箱、控制柜及线路等重点部位监测。
(3)公共使用的照明、指示灯具线路、开关、接地等保持完好,确保用电安全。
(4)核心部位用电建立高可控用电保障和配备应急发电设备,定期维护应急发电设备。
(5)发生非计划性停电的,应当在事件发生后及时通知采购人,快速恢复或启用应急电源,并做好应急事件上报及处理工作。
(6)复杂故障涉及供电部门维修处置的及时与供电部门联系,并向采购人报告。
5
弱电系统
(1)安全防范系统维护保养符合《安全防范系统维护保养规范》(GA/T 1081)的相关要求。
(2)保持监控系统、门禁系统、安全防范系统等运行正常,有故障及时排除。
6
照明系统
(1)外观整洁无缺损、无松落。
(2)更换的照明灯具应当选用节能环保产品,亮度与更换前保持一致。
(3)每周至少开展1次公共区域照明设备巡视。
7
采暖系统
(1)定期检查供暖管道、阀门运行情况,确保正常无隐患。
(2)负责暖气片、阀门龙头等新装布置及旧装拆除、日常维修更换及管线的跑、冒、滴、漏的维修。
(3)做好供暖前检查等相关准备工作。
(4)暖气片上水前,提前通知采购人。
(5)供暖期间做好日常检查、维护、抢修、登记上报等工作。
(6)根据天气情况适时调节供暖设备运行工况,节约能源。
3.4保洁服务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标准
1
基本要求
(1)建立保洁服务的工作制度及工作计划,并按照执行。
(2)做好保洁服务工作记录,记录填写规范、保存完好。
(3)作业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对作业人员或他人造成伤害。相关耗材的环保、安全性等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
(4)进入保密区域时,有采购人相关人员全程在场。
2
办公用房区域保洁
(1)大厅、楼内公共通道: ①公共通道保持干净,无异味、无杂物、无积水,每日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 ②门窗玻璃干净无尘,透光性好,每周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 ③指示牌干净,无污渍,每日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
(2)电器、消防等设施设备: ①配电箱、设备机房、会议室音视频设备、消防栓及开关插座等保持表面干净,无尘无污迹,每月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 ②监控摄像头、门禁系统等表面光亮,无尘、无斑点,每月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
(3)楼梯及楼梯间保持干净、无异味、无杂物、无积水,每日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
(4)开水间保持干净、无异味、无杂物、无积水,每日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
(5)作业工具间: ①保持干净,无异味、无杂物、无积水,每日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 ②作业工具摆放整齐有序,表面干净无渍,每日消毒。
(6)公共卫生间: ①保持干净,无异味,垃圾无溢出,每日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 ②及时补充厕纸等必要用品。
(7)电梯轿厢:①保持干净,无污渍、无粘贴物、无异味,每日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②灯具、操作指示板明亮。
(8)平台、屋顶、天沟保持干净,有杂物及时清扫,每月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
(9)石材地面、内墙做好养护工作,每季度开展1次清洁作业。(各类材质地面、内墙服务管理标准详见3.4.1)
(10)地毯干净、无油渍、无污渍、无褪色,每月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
3
公共场地区域保洁
(1)每日清扫道路地面、停车场等公共区域2次,保持干净、无杂物、无积水。
(2)雪、冰冻等恶劣天气时及时清扫积水、积雪,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3)各种路标、宣传栏等保持干净,每月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
(4)清洁室外照明设备,每月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
(5)绿地内无杂物、无改变用途和破坏、践踏、占用现象,每天至少开展1次巡查。
(6)办公区外立面定期清洗、2米以上外窗玻璃擦拭,每年至少开展1次清洗。(各类材质外立面服务标准详见3.4.1)
4
垃圾处理
(1)在指定位置摆放分类垃圾桶,并在显著处张贴垃圾分类标识。分类垃圾桶和垃圾分类标识根据所在城市的要求设置。
(2)桶身表面干净无污渍,每日开展至少1次清洁作业。
(3)垃圾中转房保持整洁,无明显异味,每日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
(4)化粪池清掏,无明显异味,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
(5)每个工作日内要对楼层产生的垃圾,进行清理分类,并运至垃圾集中堆放点。
(6)垃圾装袋,日产日清。
(7)建立垃圾清运台账,交由规范的渠道回收处理。
(8)做好垃圾分类管理的宣传工作,督促并引导全员参与垃圾分类投放。
(9)垃圾分类投放管理工作的执行标准,按所在城市的要求执行。
5
卫生消毒
(1)办公用房区域、公共场所区域和周围环境预防性卫生消毒,消毒后及时通风,每周至少开展1次作业。
(2)采取综合措施消灭老鼠、蟑螂,控制室内外蚊虫孳生,达到基本无蝇,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作业。
(3)发生公共卫生事件时,邀请专业单位开展消毒、检测等工作。
3.4.1具体清洁要求
序号
材质
清洁要求
2
耐磨漆地面
(1)日常清洁:使用软质拖把或地板清洁机,配合清水和中性清洁剂进行清洁。避免使用酸性或碱性清洁剂,以免损坏地面表面。定期清理地面上的污渍和杂物,保持地面干净整洁。
(2)打蜡:为了增加耐磨地面的光亮度和耐磨性,可以进行打蜡处理。使用适合聚氨酯地面的蜡进行均匀涂抹,待蜡干燥后使用抛光机或拖把清理地面,使其变得光滑而有光泽。
3
瓷砖地面
(1)日常清洁:推尘,保持地面干净无杂物。
(2)深度清洁:使用洗洁精或肥皂水清理。
4
石材地面
(1)根据各区域的人流量及大理石的实际磨损程度制定大理石的晶面保养计划。
(2)启动晶面机,使用中性清洁剂清洁,避免使用强酸或强碱清洁剂,定期进行基础维护。
5
水磨石地面
(1)日常清洁:推尘,保持地面干净无杂物。
(2)深度清洁:使用洗洁精或肥皂水清理。
6
地胶板地面
(1)定期保养。使用中性清洁剂清洁,避免使用强酸或强碱清洁剂,定期进行基础维护。
(2)日常维护。使用湿润的拖把清洁,污染严重时局部清洁,每月对地胶板地面进行打蜡处理。
7
地板地面
(1)定期保养。使用中性清洁剂清洁,避免使用强酸或强碱清洁剂,定期进行基础维护。
(2)日常维护。使用湿润的拖把清洁,污染严重时局部清洁,每月对地板进行打蜡处理。
8
地毯地面
(1)日常用吸尘机除尘,局部脏污用湿布配中性清洁液重点清洁。
(2)用地毯清洗机进行整体清洗,除螨。
9
乳胶漆内墙
有污渍时用半干布擦拭。
11
木饰面内墙
有污渍时用中性清洁剂、半干布擦拭。
12
石材内墙
有污渍时用半干布擦拭。
14
涂料外墙
定期专业清洗。
15
真石漆外墙
定期专业清洗。
16
瓷砖外墙
定期专业清洗。
19
干挂石材外墙
定期专业清洗。
20
玻璃幕墙外墙
定期专业清洗。
3.6秩序维护服务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标准
1
基本要求
(1)建立秩序维护服务相关制度,并按照执行。
(2)对巡查、值守及异常情况等做好相关记录,填写规范,保存完好。
(3)配备秩序维护服务必要的器材。
2
出入管理
(1)办公楼(区)主出入口应当实行 24小时值班制。
(2)设置门岗。
(3)在出入口对外来人员及其携带大件物品、外来车辆进行询问和记录,并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同意后方可进入。
(4)大件物品搬出有相关部门开具的证明和清单,经核实后放行。
(5)排查可疑人员,对于不出示证件、不按规定登记、不听劝阻而强行闯入者,及时劝离,必要时通知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6)配合相关部门积极疏导上访人员,有效疏导如出入口人群集聚、车辆拥堵、货物堵塞道路等情况。
(7)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物品进出实行安检、登记、电话确认等分类管理措施。大宗物品进出会同接收单位收件人审检,严防违禁品(包括毒品、军火弹药、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品等)、限带品(包括动物、任何未经授权的专业摄影设备、无人机等)进入。
(8)提供现场接待服务。①做好来访人员、车辆进出证件登记,及时通报。②严禁无关人员、可疑人员和危险物品进入办公楼(区)内。③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分类放置。④现场办理等待时间不超过5分钟,等待较长时间应当及时沟通。⑤对来访人员咨询、建议、求助等事项,及时处理或答复,处理和答复率100%。⑥接待服务工作时间应当覆盖采购人工作时间(上班时间为—__9:00__-__17:30__)。⑦与被访人进行核实确认;告知被访人的办公室门牌号;告知访客注意事项(根据实际需要填写注意事项)。
3
值班巡查
(1)建立24小时值班巡查制度。
(2)制定巡查路线,按照指定时间和路线执行,加强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及装修区域的巡查。
(3)巡查期间保持通信设施设备畅通,遇到异常情况立即上报并在现场采取相应措施。
(4)收到监控室指令后,巡查人员及时到达指定地点并迅速采取相应措施。
4
监控值守
(1)监控室环境符合系统设备运行要求,定期进行检查和检测,确保系统功能正常。
(2)监控设备24小时正常运行,监控室实行专人24小时值班制度。
(3)监控记录画面清晰,视频监控无死角、无盲区。
(4)值班期间遵守操作规程和保密制度,做好监控记录的保存工作。
(5)监控记录保持完整,保存时间不应少于90天。
(6)无关人员进入监控室或查阅监控记录,经授权人批准并做好相关记录。
(7)监控室收到火情等报警信号、其他异常情况信号后,及时报警并安排其他秩序维护人员前往现场进行处理。
5
车辆停放
(1)车辆行驶路线设置合理、规范,导向标志完整、清晰。
(2)合理规划车辆停放区域,张贴车辆引导标识,对车辆及停放区域实行规范管理。
(3)严禁在办公楼的公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车辆或充电。
(4)非机动车定点有序停放。
(5)发现车辆异常情况及时通知车主,并做好登记;发生交通事故、自然灾害等意外事故时及时赶赴现场疏导和协助处理,响应时间不超过3分钟。
6
消防安全管理
(1)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其职责。
(2)消防控制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2人。
(3)消火栓、应急照明、应急物资、消防及人员逃生通道、消防车通道可随时正常使用。
(4)易燃易爆品设专区专人管理,做好相关记录。
(5)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宣传,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演练。
7
突发事件处理
(1)制定突发事件安全责任书,明确突发事件责任人及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2)建立应急突发事件处置队伍,明确各自的职责。
(3)识别、分析各种潜在风险,针对不同风险类型制定相应解决方案,并配备应急物资。
(4)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并有相应记录。
(5)发生意外事件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维护办公区域物业服务正常进行,保护人身财产安全。
(6)办公区域物业服务应急预案终止实施后,积极采取措施,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消除事故带来的不良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的人员和部门。
(7)事故处理后,及时形成事故应急总结报告,完善应急救援工作方案。
8
大型活动秩序
(1)制定相应的活动秩序维护方案,合理安排人员,并对场所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
(2)应当保障通道、出入口、停车场等区域畅通。
(3)活动举办过程中,做好现场秩序的维护和突发事故的处置工作,确保活动正常进行。
3.7会议服务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标准
1
会议受理
(1)接受会议预订,记录会议需求。
2
会前准备
(1)根据会议需求、场地大小、用途,明确会议桌椅、物品、设备、文具等摆放规定,音、视频设施保障措施。
3
引导服务
(1)做好引导牌并放置在指定位置,引导人员引导手势规范,语言标准。
4
会中服务
(1)会议期间按要求加水。
5
会后整理
(1)对会议现场进行检查,做好会场清扫工作。
3.8食堂餐饮服务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标准
1
基本要求
(1)为台工作人员提供早餐、午餐及值班人员的晚餐服务,食堂工作人员应熟悉所在岗位的操作流程,熟知食品安全法。
(2)制定严格的食品安全保障制度,做好食品安全工作,保证食品的清洁、卫生。
(3)根据季节变换情况,制定营养食谱,公布并严格执行。食谱要确保主副食花色、品种、营养及人体每日所需的热量,确保主副食的品种、数量质量、有益健康、适合大众口味。
(4)菜肴留样备检,确保绝不发生因食物、餐具不卫生而导致用餐人员身体不良反应事件。
(5)规范操作各种设备设施,负责加工设备、餐具用具的清洗消毒,做到爱护设备、安全使用,承担安全责任。
(6)食堂工作人员每年进行一次体检,保证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传染性疾病。
(7)做好水、电、气的节能工作,本年度水、电、气的使用量应比上年度略有降低,水、电、气费用争取降低2%。杜绝水、电、气的各种浪费行为,如有浪费行为,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严肃处理。
(8)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卫生、食品安全、消防等方面的标准及采购人相应的管理制度,严禁腐烂、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保持菜肴的新鲜和卫生,定期进行防鼠、灭蝇、灭蚊虫、灭蟑螂工作,保证食品卫生达标准。
(9)保障食堂用餐安全,防止包括食物中毒、火灾、漏水、漏电、燃气泄漏、燃气爆炸等安全事件的发生,如若发生此类安全事件,中标人应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及时处理并向采购人及时报告。
(10)餐后认真清洗食具并消毒,食堂内部、用餐大厅环境卫生全面清洁整理。食堂内外水池、下水道确保畅通。
(11)对采购人提供的设施设备、餐具及其他物品合理使用,妥善保管,严格管理,不得出租或出借,不得人为损坏和丢失,否则承担赔偿责任。
(12)严格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准时开餐。
(13)不得擅自提高采购人的物业服务费用或降低就餐伙食标准。
2
服务质量
(1)每月做好服务质量满意度测评,根据测评情况及时调整服务方案和落实改进措施,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2)岗前做好准备,卫生达标;餐前做好餐厅的桌、椅、地面卫生。
(3)检查餐厅内所有设备完好无缺。检查餐具、用具卫生,为饭菜质量做最后一道工序的检查及验收。
(4)负责厨房及食堂环境卫生的清洁工作,对厨房、食堂需有严格的卫生管理制度。卫生质量合格率100%
(5)开餐后随时清理桌面卫生,保持地面无水迹,洒在地上的汤、菜随时清理;定期清理餐桌、椅,保证用餐保洁,接受业主检查。
(6)按季节提前做好各类蔬菜的腌制、储存工作,合理控制成本。
(7)采取综合措施消灭老鼠、蟑螂,控制室内外蚊虫孳生,达到基本无蚊蝇,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作业。
(8)厨余垃圾装袋,日产日清,保持干净,无异味,垃圾无溢出,每日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
4.物业管理服务人员需求
部门职能
岗位
同时在岗人数
岗位所需总人数
备注(岗位所需服务时长或时段、需具备的上岗资格证、人员学历、工作经验等要求)
服务中心
项目经理
1
1
8小时,合同期内在岗率100%,政审合格、五官端正、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管理经验,负责受理采购人的投诉、各类设备报修及其他协调工作,做到及时处理、定期向采购人汇总和反馈处理结果,统筹项目接管总体工作。
食堂服务
厨师
3
3
8小时,合同期内在岗率100%
面点
3
3
8小时,合同期内在岗率100%
水案
2
2
8小时,合同期内在岗率100%
洗碗工
3
3
8小时,合同期内在岗率100%
服务员
3
3
8小时,合同期内在岗率100%
维护服务
综合维修
2
2
8小时,合同期内在岗率100%,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上岗前核验相关证明材料)
保洁服务
保洁员
6
6
8小时,合同期内在岗率100%
秩序维护服务
领班
1
1
8小时,合同期内在岗率100%
秩序维护(白班)
3
3
8小时,合同期内在岗率100%
秩序维护(夜班)
2
2
8小时,合同期内在岗率100%
会议服务
会务
1
1
8小时,合同期内在岗率100%
注:供应商应当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合理确定服务人员工资标准、工作时间等。
供应商应当自行为服务人员办理必需的保险,有关人员伤亡及第三者责任险均应当考虑在报价因素中。
5.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中标人须与所有物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2)中标人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食堂物料及清洁用品由采购人提供,中标人每月制定菜谱,并于每周五前公布下周菜谱;
(4)物业费支付采取每季度履约验收后核算支付,中标人应按月及时发放员工工资、补贴;
(5)中标人要保证物业人员的相对稳定,当人员变化时应提前与采购人进行沟通,不经采购人批准不得随意更换。中标人对采购人提出的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必须及时调整;
(6)中标人必须接受采购人的管理监督和日常考核,具体监督考核细则和标准待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一并制定;
(7)如因物业服务人员违反操作规定或其他原因导致采购人设施设备及其他财产或人身损失的,由中标人全额赔偿;
(8)因物业管理服务原因导致的人员上访、监守自盗、媒体曝光或集体群诉事件、失泄密事件、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经采购人考核连续两个季度不合格或累计三个季度不合格的,如出现以上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9)按采购人要求统一制发物业标识服装,配备为完成各项服务由物业人员使用的工具和器材等;
(10)中标人要与采购人建立持久、及时的信息沟通与反馈机制,服从采购人的监督指导;
(11)中标人应保障本项目物业服务人员应有的合法权益,必须按国家规定为本项目物业服务人员缴纳社会统筹保险和其他规定费用,同时负责本项目服务人员工作期间的福利、服装、劳动保护、培训、交通等事由,以上工作纳入采购人对中标人的日常监督管理考核中;
(12)中标人不得以企业文化、公司内部要求等理由要求物业服务人员从事与本目服务无关的营销、推销活动;
(13)因物业合同期内涉及到整体改造或搬迁,合同自行终止,相关费用按实际发生计算;
(14)物业服务期内,非采购人原因,造成的为本项目服务的中标人员工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以及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中标人负责;
(15)中标人需提供能够满足甲方服务面积的除雪设备。
(16)投标方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资质、业绩、案例及征信等内容保证真实、合法、有效。
(17)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注:本章所有内容均为实质性要求,不得负偏离,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65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8日17时00分至2024年12月26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3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4楼文件接收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南关路118号
联系方式:
刘老师024-240118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联系方式:
024-22890043
邮箱地址:
无
开户行:
无
账户名称:
无
账号:
无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翀
电话:
024-22896687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物业服务管理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区域
沈阳市
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18日 15:3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12月18日至2024年12月26日每日上午:17: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4楼文件接收区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12月31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线上获取
预算金额
¥9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翀
项目联系电话
024-22896687
采购单位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南关路11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刘老师024-24011803
代理机构名称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4-22890043
附件:
附件1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物业服务管理采购项目JH24-210100-14587.doc
沈阳市政府采购项目服务类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项目名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物业服务管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H24-210100-14587编制单位: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目录采购公告1第一章供应商须知6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18第三章服务需求37第四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55第五章评审办法56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651.(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物业服务管理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项目概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物业服务管理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3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H24-210100-14587项目名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物业服务管理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900,000.00元最高限价:900,000.00元采购需求:包号包组名称主要服务要求001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物业服务管理采购项目详见采购文件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65日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采购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须知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根据本单位(个人)实际情况,进入CA平台自主选择CA认证机构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以下简称“CA证书”),已经办理过省内CA证书的单位或个人,如该发证机构已接入政府采购网,可联系发证机构升级CA证书,无需重新办理。四、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12月18日至2024年12月26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方式:在线下载售价:免费五、响应文件提交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时间:2024年12月31日8:30至9:00时(北京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9:00时(北京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在解密程序启动后进行解密,解密时间为30分钟;供应商可以在集采机构现场解密,也可以在供应商认可的其他地点进行解密。供应商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响应处理。地点:电子响应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备份响应文件以光盘、U盘、移动硬盘存储的可加密等形式单独密封递交至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4楼文件接收区。备份响应文件可以邮递方式送达,送达时间以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件人收到时间为准。备份响应文件邮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8楼。收件人:夏伟,联系电话:024-22896648。邮递送达请确保邮递联系人电话的清晰及畅通。六、开启时间:2024年12月31日9:00时(北京时间)地点:具体开启地点在大厦1楼大厅LED显示屏公示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八、质疑与投诉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方式:根据《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化质疑投诉管理办法》,质疑统一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化质疑投诉系统中提出。质疑供应商无法在系统中提出质疑的,可采取现场递交书面纸质质疑函方式进行,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九、其他补充事宜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南关路118号联系方式:刘老师024-2401180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中国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联系方式:024-22890043邮箱地址:无开户行:无账户名称:无账号:无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翀电话:024-228966874.通知书受理地址:21世纪大厦B座8楼交易组织部电话:024-228900525.合同返还项目联系人:付超地址:21世纪大厦B座10楼档案合同部电话:024-228900692.第一章供应商须知2.1.一供应商须知表条款号项 目内 容1.1采购人名 称: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南关路118号 联系人: 刘老师 电 话: 024-24011803 1.2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联系人: 王翀 电 话: 024-22896687 1.3.4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无1.3.5中小企业采购政策一、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R是£否二、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物业管理 三、中小企业优惠措施:资金支付期限 £有 R无 预付款比例 £有 R无1.3.6是否有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有,具体产品为 R没有1.4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是R否1.4.8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无2.2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预算金额: 900,000.00 元最高限价: 900,000.00 元4计量单位R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其他: 6.1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R不组织11.3样品或演示R不需要提供样品R不需要提供演示12.1响应报价货币及方式要求R所有响应文件中均按 人民币 进行报价。R方式: 金额 13.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15.1响应有效期 90 日历日16.1响应文件份数电子响应文件1份,备份响应文件1份。18.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详见采购公告,以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20.1磋商会议时间、地点详见采购公告,以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21.2磋商小组组成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2人组成,共3人。24.1样品的评审办法以及评审标准演示的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无29.2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31.2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数量 3 33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式成交供应商数量: 1 R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37.1履约保证金R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38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不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41.3质疑一、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方式:根据《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化质疑投诉管理办法》,质疑统一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化质疑投诉系统中提出。质疑供应商无法在系统中提出质疑的,可采取现场递交书面纸质质疑函方式进行。采购代理机构: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电话:024-22890032 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10楼2、质疑函的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二、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质疑,否则针对再次提出质疑将不予接收。(采购程序环节分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注:表格中“R”项或“■”项为被选中项。2.2.二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表1.1条。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表1.2条。★1.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供应商及其响应服务须满足以下条件: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1.3.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3.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采购文件。1.3.4符合供应商须知表1.3.4条中规定的其他要求。1.3.5若供应商须知表1.3.5条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3.6若供应商须知表1.3.6款中写明采购服务所伴随的货物为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中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如供应商所响应伴随的货物不具备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4如供应商须知表1.4条中允许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4.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采购活动。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明确约定合同金额比例。1.4.5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应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的比例。1.4.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较低的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1.4.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1.4.8对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表1.4.8条。★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相关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7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2.资金来源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磋商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供应商须知表2.2条。★2.3供应商报价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3.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磋商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4.计量单位除供应商须知表4条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5.磋商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费用。★6.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6.1供应商须知表6.1条规定组织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表6.1条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6.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技术文件编制、响应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6.3现场考察及磋商前答疑会所发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适用法律本项目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2.3.三采购文件8.采购文件构成8.1采购文件共六章,内容如下:采购公告第一章供应商须知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第三章服务需求第四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第五章评审办法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8.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响应。9.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9.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应当在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9.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采购文件的收受人具有约束力。2.4.四响应文件的编制10.响应范围10.1项目有分包的,供应商可对采购文件其中某一个分包或几个分包进行响应。★10.2供应商应当对所响应分包采购文件中“服务需求”所列的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响应,如仅响应分包中某一部分内容,其该包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0.3无论采购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响应的服务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11.响应文件构成★11.1供应商应完整地按采购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其它材料三部分。其中证书类、合同类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具体详见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11.2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提供标准格式的按标准格式填列,未提供标准格式的可自行拟定。11.3样品或演示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表11.3条。★12.响应报价12.1所有响应均按供应商须知表12.1条中要求货币进行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的规定,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服务主体部分的赠与行为,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2.2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关表格中标明响应服务及伴随货物的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12.3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2.4每种服务只能有一个响应报价。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12.5除非采购文件另有规定,报价原则上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13.磋商保证金13.1供应商应提交供应商须知表13.1条中规定的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3.2磋商保证金缴纳人、采购文件领取人、提交响应文件登记人和供应商必须为同一组织机构或联合体内不同成员单位,否则将视同未按采购文件规定交纳保证金。13.3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成交后除因不可抗力或者采购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不按本须知第36条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成交后不按本须知第37条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5)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或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13.4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磋商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3.5磋商保证金的退还13.5.1成交供应商应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磋商保证金退还手续。13.5.2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暨成交结果公告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供应商应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退还磋商保证金手续。13.5.3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自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磋商保证金退还手续。13.5.4政府采购担保函不予退回。13.6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相应责任。★14.证明响应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14.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内容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4.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15.响应有效期15.1响应应在供应商须知表15.1条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响应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且本须知中有关磋商保证金的要求须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响应有效期的要求,其磋商保证金将及时退还。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6.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采购文件规定在响应文件上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响应文件中。如对响应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每一修改处签字。2.5.五响应文件的递交★17.备份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7.1供应商应将备份响应文件进行包封。17.2所有包装封皮上均应:(1)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供应商名称。(2)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17.3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其备份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18.递交响应文件截止18.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表18.1条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除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外,还须提交备份响应文件到供应商须知表18.1款中规定的地点,并在电子响应文件和备份响应文件中均提供电子响应文件与备份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性承诺函。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一致性承诺函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供应商仅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或备份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18.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延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19.响应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9.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备份响应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19.2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如果供应商要进行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修改或撤回。19.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除需提交最后报价外,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2.6.六磋商及评审★20.磋商会议20.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表20.1条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会议,并邀请所有供应商代表参加。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继续磋商。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于启用的备份响应文件,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共同签字确认,供应商未到场的,通过视频方式进行确认,并将备份响应文件与采购档案一并存档;对于未启用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将未启用的密封备份响应文件退还供应商,并做好记录存档。20.2由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进行记录。20.3供应商代表对磋商会议过程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21.组建磋商小组21.1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磋商小组,负责本项目评审工作。21.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达到公开招标数额的项目,磋商小组应该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本项目磋商小组组成详见供应商须知表21.2条。★22.资格审查22.1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的资格(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评审,但本须知22.2条规定的情形除外。22.2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22.3采购人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至资格审查结束前的期间内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22.3.1不良信用记录指: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22.3.2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并存档备查。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在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在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23.符合性审查23.1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供应商应按照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中的相应要求,提交符合性证明材料。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的,不得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本须知第23.2条规定的情形除外。23.2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24.样品及演示24.1供应商须知表11.3条中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或演示的,按照供应商须知表24.1条中样品或演示的评审办法以及评审标准进行评审。24.2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应当及时退还或者经未成交供应商同意后自行处理;对于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应当按采购文件规定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具体内容见供应商须知表11.3条。25.响应文件的澄清25.1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可以书面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处理。25.1.1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5.1.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25.2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25.3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26.磋商26.1磋商小组将集中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6.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磋商情况,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例等实质性内容。26.3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6.4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7.最后报价27.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且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少于3家,本须知第27.2条规定的情形除外。27.2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开展采购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或符合23.2规定的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27.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7.4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不视为撤回响应文件,退出磋商不影响退出磋商的供应商对已经递交的响应文件承担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相应责任。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28.响应无效28.1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磋商小组将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实质性要求是指采购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包括本级及其下级编号中所有内容)等文字说明的要求。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是指与采购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的文字说明、条款、条件和规格等要求相符。采购文件服务清单中未带有★号标识,视为所有服务清单均为实质性要求。如果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不得再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响应成为实质上响应。磋商小组决定是否实质性响应只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内容及财政主管部门指定媒体发布的相关信息。28.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未按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2)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3)供应商的报价超过了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6)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供应商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7)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8)属于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的。29.比较与评价29.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将根据采购文件第五章确定的评审办法,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9.2评审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按照供应商须知表29.2条规定的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详细评审标准见采购文件第五章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9.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等相关材料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最后报价扣除10%-20%后参与评审,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4%-6%。具体详见第五章评审办法。29.4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和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详见第五章评审办法。29.5根据财政部、辽宁省财政厅相关规定,对于列入《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详见第五章评审办法。★30.终止本次磋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本次竞争性磋商。(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本须知27.2条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1.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原则及标准31.1除第34条规定外,磋商结束后,除了算数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供应商的响应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审结果按照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排序。具体处理办法详见第五章评审方法。31.2磋商小组将按供应商须知表31.2条中规定的数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31.3因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产生其他问题,由磋商小组集体研究处理。★32.保密原则32.1评审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32.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2.7.七确定成交33.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确定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表33条。★34.采购任务取消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成交,且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35.成交通知书35.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35.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6.签订合同36.1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6.2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6.3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6.4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37.履约保证金37.1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表37.1条规定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37.2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拒绝签订合同并放弃成交资格,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8.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无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39.廉洁自律规定39.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39.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40.人员回避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41.质疑与接收41.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41.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化质疑投诉管理办法》(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统一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化质疑投诉系统中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无法在系统中提出质疑的,可采取现场递交书面纸质质疑函方式进行,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41.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地址,见投标人须知表41.3款。42.履约验收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3.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一、响应文件的外封面、封口、封皮及目录序号内容格式1响应文件的外封面及封口12响应文件的封皮23响应文件的目录3二、资格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序号资格证明材料格式1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参加谈判的无需提供)4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的须提供)53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64信用记录(采购人将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审查期间内进行查询,供应商无需提供)5中小企业声明函 7三、符合性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序号符合性证明材料格式1响应函92报价一览表103服务价格明细表114服务需求响应表125商务条款偏离表136供应商关联单位说明147电子响应文件与备份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性承诺函15四、其他材料(如有,请提供;如未提供,响应文件不作无效处理)序号其他材料格式1监狱企业证明文件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63列入《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证明材料......重要提示:1、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除需要供应商填报或有特殊说明外,均须按要求提供。2、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对于给定格式的文件内容,必须按照给定的标准格式进行填报;对于没有给定标准格式的文件内容,可以由供应商自行设计。3、响应文件应用中文书写。响应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材料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无需加盖单位公章,需要签字)。4、“资格证明材料”所列内容即为采购项目的资格审查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5、“符合性证明材料”所列内容即为采购项目的符合性审查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6、“其他材料”为供应商就采购文件要求的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相应材料。格式1备份响应文件外封面、封口格式封面格式:备份响应文件所响应包号:第 包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封口格式:——于 年 月 日 时之前不准启封(公章)——格式2响应文件的封皮响应文件所响应包号:第包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格式3目录一、资格证明材料……二、符合性证明材料……三、其它材料……我单位的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材料、符合性证明材料和其它材料三部分组成,在此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保证响应文件中所有材料真实、有效。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4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现任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日期:格式5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住所地:委托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电话:现委托就(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政府采购活动,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或盖章生效,无转委托,特此声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人(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传真:电话:日期:3.1.格式6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我方承诺:(1)我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我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我方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我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7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格式8联合体协议书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经研究,我方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项目的响应。现就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事宜订立如下协议:一、联合体成员:1.2.3.二、(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响应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响应或成交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响应文件,参加磋商会议,履行成交义务和成交后的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七、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份。牵头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成员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3.2.格式9响应函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的采购公告(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电子响应文件1份及备份响应文件1份。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本项目响应总价详见报价一览表。(2)本响应有效期为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3)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4)在规定的磋商时间后,遵守采购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5)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我方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建设包组适用)。(6)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其响应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响应。(7)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8)我方承诺响应文件中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有效。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开户银行(全称):供应商银行帐号:日期:3.3.格式10报价一览表包号:报价单位:服务名称响应总价履约期限履约地点备注小写:大写:最后报价现场填报注:1、此表中,响应总价应和服务价格明细表的总价相一致。2、供应商应按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11服务价格明细表包号:报价单位:序号服务名称单价总价备注总价注:1.此表中,总价应和报价一览表的响应总价相一致。2.本表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拓展。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3.4.格式12服务需求响应表包号/序号:服务内容: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响应内容偏离程度偏离说明证明资料按服务清单填写其它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供应商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填表说明:1.“响应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供应商填写。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响应文件响应内容”与采购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须用“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3.“偏离说明”一栏由供应商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4.“证明资料”一栏由供应商按照服务清单中的具体要求填写并提供。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13商务条款偏离表包号:序号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文件响应内容偏离程度偏离说明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365日履约地点:沈阳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付款方式及条件:付款时点为每完成服务时限的1/4按合同出具完成额发票且累计付款额不超过合同价款,按同时段实际完成额支付。验收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其它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供应商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填表说明:1.“响应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供应商填写。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响应文件响应内容”与采购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须用“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3.“偏离说明”一栏由供应商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14供应商关联单位的说明说明:供应商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1)与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2)与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注:若无此情形,写“无”即可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3.5.格式15电子响应文件与备份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性承诺函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我公司郑重承诺,根据辽财采【2020】298号文件要求,我司提交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电子响应文件与备份响应文件内容格式完全一致;如出现电子响应文件与备份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不一致情形,我公司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被认定为响应无效、成交无效。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1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此声明函。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日期:3.6.格式17响应原件明细表序号文件名称份数1234567891011…序号文件名称份数1234567891011…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日期:注:此表须粘贴在“响应原件”包封外显著位置。4.第三章服务需求本项目共计1个包组,包号为001。包组内不允许缺项。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365日。履约地点:沈阳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付款方式:付款条件付款比例付款时点为每完成服务时限的1/4,按合同出具完成额发票且累计付款额不超过合同价款按同时段实际完成额支付满足付款条件后应即时付款,最长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服务清单包组号:001包组名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物业服务管理采购项目1.项目基本情况4.0.1.1.1物业情况物业名称物业地址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沈阳市沈河区南关路118号4.0.1.2采购人提供供应商使用的场地、设施、设备、材料等(1)采购人可提供办公室。(2)采购人可提供的食堂,餐费由供应商自理;(3)采购人可提供的客耗品,厕纸、洗手液、擦手纸等。4.1.2.物业服务范围4.1.1.【物业名称1】4.1.2.(1)物业管理(建筑物)名称明细服务内容及标准建筑1名称办公楼总面积建筑面积(㎡)14983.33见“3.6秩序维护服务”总面积需保洁面积(㎡)13800见“3.4保洁服务”门窗门窗总数量(个)及总面积(㎡)门窗总数518、总面积2500平米见“3.2房屋维护服务”“3.4保洁服务”地面地面各材质及总面积(㎡)瓷砖总面积2000、石材总面积8500平米、地板胶400平米、地毯200平米见“3.2房屋维护服务”“3.4保洁服务”顶面顶面各材质及总面积(㎡)铝扣板总面积500平米见“3.2房屋维护服务”“3.4保洁服务”外墙外墙各材质及总面积(㎡)干挂石材总面积3000平米见“3.2房屋维护服务”“3.4保洁服务”会议室室内设施说明会议桌120、会议椅子260见“3.2房屋维护服务”“3.4保洁服务”“3.7会议服务”会议室会议室数量(个)及总面积(㎡)会议室总数量7、总面积1100平米见“3.4保洁服务”“3.7会议服务”报告厅室内设施说明话筒音响设施1套、椅子450、会议桌16见“3.4保洁服务”“3.7会议服务”报告厅报告厅数量(个)及总面积(㎡)数量1、总面积650、见“3.4保洁服务”“3.7会议服务”监控室室内设施说明数量1、面积50平米、消防安控设备1套卫生间卫生间数量(个)及总面积(㎡)卫生间数量30、总面积560平米见“3.4保洁服务”垃圾存放点各垃圾存放点位置、面积(㎡)及数量(个)后门垃圾存放点1个、面积3平米见“3.4保洁服务”垃圾箱36食堂室内设施说明食堂总数量1、总面积600平米、蒸饭车4、电饼铛1、和面机2、电烤箱3车位数地下车位数无见“3.6秩序维护服务”车位数地面车位数60个见“3.6秩序维护服务”车行/人行口车行口2个见“3.6秩序维护服务”车行/人行口人行口2个见“3.6秩序维护服务”设施设备(可另行附表)电梯系统客梯2部,在质保期内见“3.6秩序维护服务”“3.3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设施设备(可另行附表)采暖系统地采暖、地方集中供暖,供暖总面积17896平米见“3.6秩序维护服务”“3.3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设施设备(可另行附表)给排水系统自来水公司统一供水见“3.6秩序维护服务”“3.3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设施设备(可另行附表)消防系统消防系统的构成:蓄水池、加压泵房、自动控制系统、烟感报警系统消防设备的数量1套,在质保期内见“3.6秩序维护服务”“3.3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设施设备(可另行附表)锅炉设备无见“3.6秩序维护服务”“3.3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设施设备(可另行附表)安防系统安防系统的构成:红外线报警系统、监控系统、破碎感应系统、门禁系统,以上安防设备数量各一套,在质保期内见“3.6秩序维护服务”“3.3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设施设备(可另行附表)照明系统照明系统的构成:普通LED灯管、LED射灯、应急照明灯及安全逃生指示灯见“3.6秩序维护服务”“3.3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设施设备(可另行附表)供配电系统低压柜数量8、柴油发电机组1见“3.3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4.1.3.(2)物业管理(室外)名称明细服务内容及标准室外面积1500平方米见“3.4保洁服务”“3.6秩序维护服务”消防栓40个见“3.4保洁服务”“3.3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垃圾箱35个见“3.4保洁服务”门前三包门前三包面积300平方米见“3.4保洁服务”露台总面积820平方米见“3.2房屋维护服务”“3.4保洁服务”监控市场监管单位,监控数量不予公开见“3.4保洁服务”“3.3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指示牌、显示屏指示牌及宣传板1处、显示屏数量3个见“3.4保洁服务”“3.3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4.1.44.2.3.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标准物业管理服务包括基本服务、房屋维护服务、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保洁服务、秩序维护服务、会议服务、餐饮服务等。4.2.1.3.1基本服务序号服务内容服务标准1目标与责任(1)结合采购人要求及物业服务实际情况,制定年度管理目标,明确责任分工,并制定配套实施方案。2服务人员要求(1)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岗位技能、职业素质、服务知识、客户文化、绿色节能环保等教育培训,并进行适当形式的考核。2服务人员要求(2)根据采购人要求对服务人员进行从业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向采购人报备。2服务人员要求(3)服务人员的年龄、学历、工作经验及资格条件应当与所在岗位能力要求相匹配,到岗前应当经过必要的岗前培训以达到岗位能力要求,国家、行业规定应当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特种作业证书的,应当按规定持证上岗。2服务人员要求(4)如采购人认为服务人员不适应岗位要求或存在其他影响工作的,可要求供应商进行调换。如因供应商原因对服务人员进行调换,应当经采购人同意,更换比例不得超过本项目服务人员总数的20%。本项目服务人员不得在其他项目兼职。2服务人员要求 (5)着装分类统一,佩戴标识。仪容整洁、姿态端正、举止文明。用语文明礼貌,态度温和耐心。3保密和思想政治教育(1)建立保密管理制度。制度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①明确重点要害岗位保密职责。②对涉密工作岗位的保密要求。3保密和思想政治教育(2)根据采购人要求与涉密工作岗位的服务人员签订保密协议。保密协议应当向采购人报备。3保密和思想政治教育(3)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对服务人员进行保密、思想政治教育的培训,提高服务人员保密意识和思想政治意识。新入职员工应当接受保密、思想政治教育培训,进行必要的人员经历审查,合格后签订保密协议方可上岗。3保密和思想政治教育(4)发现服务人员违法违规或重大过失,及时报告采购人,并采取必要补救措施。4档案管理(1)建立物业信息,准确、及时地对文件资料和服务记录进行归档保存,并确保其物理安全。4档案管理(2)档案和记录齐全,包括但不限于:①采购人建议与投诉等。教育培训和考核记录。保密、思想政治教育培训记录。②房屋维护服务:房屋台账、使用说明、房屋装修、维保记录等。③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设备台账、设备卡、使用说明、维保记录、巡查记录、设施设备安全运行、设施设备定期巡检、维护保养、维修档案等。④秩序维护服务:监控记录、突发事件演习与处置记录等。⑤保洁服务:工作日志、清洁检查表、用品清单、客户反馈表等。⑥绿化服务:绿化总平面图、清洁整改记录、消杀记录等。⑦其他:客户信息、财务明细、合同协议、信报信息登记、大件物品进出登记等。4档案管理(3)遵守采购人的信息、档案资料保密要求,未经许可,不得将建筑物平面图等资料转作其他用途或向其他单位、个人提供。4档案管理(4)履约结束后,相关资料交还采购人,采购人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存档。4档案管理(5)不得将采购人任何档案外泄。5服务改进(1)明确负责人,定期对物业服务过程进行自查,结合反馈意见与评价结果采取改进措施,持续提升管理与服务水平。5服务改进(2)对不合格服务进行控制,对不合格服务的原因进行识别和分析,及时采取纠正措施,消除不合格的原因,防止不合格再发生。5服务改进(3)需整改问题及时整改完成。7重大活动后勤保障(1)制订流程。配合采购人制订重大活动后勤保障工作流程,需对任务进行详细了解,并根据工作安排制定详细的后勤保障计划。7重大活动后勤保障(2)实施保障。按计划在关键区域和重点部位进行部署,确保任务顺利进行,对活动区域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对车辆进行有序引导和管理,确保交通安全畅通,以礼貌、专业的态度对待来宾,展现良好形象。7重大活动后勤保障(3)收尾工作。对现场进行检查,做好清理工作。8应急保障预案(1)重点区域及安全隐患排查。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对重点部位及危险隐患进行排查,并建立清单/台账;应当对危险隐患进行风险分析,制定相应措施进行控制或整改并定期监控;随着设施设备、服务内容的变化,及时更新清单/台账,使风险隐患始终处于受控状态。8应急保障预案(2)应急预案的建立。根据办公楼隐患排查的结果和实际情况,制定专项预案,包括但不限于:火情火警紧急处理应急预案、紧急疏散应急预案、停水停电应急预案、有限空间救援应急预案、高空作业救援应急预案、恶劣天气应对应急预案等。8应急保障预案(3)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应急预案定期培训和演练,组织相关岗位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专项应急预案演练;留存培训及演练记录和影像资料,并对预案进行评价,确保与实际情况相结合。8应急保障预案(4)应急物资的管理。根据专项预案中的应对需要、必要的应急物资,建立清单或台账,并由专人定期对应急物资进行检查,如有应急物资不足,及时通知采购人购置齐全,确保能够随时正常使用。9服务方案及工作制度(1)制定工作制度,主要包括:人员录用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物业服务管理制度、公用设施设备相关管理制度等。9服务方案及工作制度(2)制定项目实施方案,主要包括:交接方案、人员培训方案、人员稳定性方案、保密方案等。9服务方案及工作制度(3)制定物业服务方案,主要包括:房屋维护服务方案、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方案、绿化服务方案、保洁服务方案、秩序维护服务方案、会议服务方案等。10信报服务(1)对邮件、包裹和挂号信等进行正确分理、安全检查和防疫卫生检查。10信报服务(2)及时投送或通知收件人领取。10信报服务(3)大件物品出入向采购人报告,待采购人确认无误后放行。11服务热线及紧急维修(1)设置24小时报修服务热线。11服务热线及紧急维修(2)紧急维修应当15分钟内到达现场,不间断维修直至修复。4.2.24.2.3.3.2房屋维护服务序号服务内容服务标准1主体结构、围护结构、部品部件(1)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房屋结构安全巡视,发现外观有变形、开裂等现象,及时建议采购人申请房屋安全鉴定,并采取必要的避险和防护措施。1主体结构、围护结构、部品部件(2)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外墙贴饰面、幕墙玻璃、雨篷、散水、空调室外机支撑构件等检查,发现破损,及时向采购人报告,按采购人要求出具维修方案,待采购人同意后按维修方案实施维修。1主体结构、围护结构、部品部件(3)每半月至少开展1次公用部位的门、窗、楼梯、通风道、室内地面、墙面、吊顶和室外屋面等巡查,发现破损,及时向采购人报告,按采购人要求出具维修方案,待采购人同意后按维修方案实施维修。1主体结构、围护结构、部品部件(4)每年强降雨天气前后、雨雪季节检查屋面防水和雨落管等,发现破损,及时向采购人报告,按采购人要求出具维修方案,待采购人同意后按维修方案实施维修。1主体结构、围护结构、部品部件(5)办公楼外观完好,建筑装饰面无脱落、无破损、无污渍,玻璃幕墙清洁明亮、无破损。1主体结构、围护结构、部品部件(6)通道、楼梯、门窗等设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2其他设施(1)每半月至少开展1次大门、围墙、道路、场地、管井、沟渠等巡查,每半月至少检查1次雨污水管井、化粪池等巡查,发现破损,及时向采购人报告,按采购人要求出具维修方案,待采购人同意后按维修方案实施维修。2其他设施(2)每年至少开展1次防雷装置检测,发现失效,及时向采购人报告,按采购人要求出具维修方案,待采购人同意后按维修方案实施维修。2其他设施(3)路面状态良好,地漏通畅不堵塞。2其他设施(4)接到采购人家具报修服务后,及时通知家具供货商对保修期内的家具进行维修,及时对保修期外的家具进行维修。3装饰装修监督管理(1)装饰装修前,供应商应当与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装修企业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告知装饰装修须知,并对装饰装修过程进行管理服务。3装饰装修监督管理(2)根据协议内容,做好装修垃圾临时堆放、清运等。3装饰装修监督管理(3)受采购人委托对房屋内装修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确保不因装修而危及大楼结构安全、人身安全和影响正常办公秩序。4标识标牌(1)标识标牌符合《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1部分:通用符号》(GB/T 10001.1)的相关要求,消防与安全标识符合《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消防安全标志 第1部分:标志》(GB13495.1)的相关要求。4标识标牌(2)每月至少检查1次标识标牌和消防与安全标识。应当规范清晰、路线指引正确、安装稳固。4.2.44.2.5.3.3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序号服务内容服务标准1基本要求(1)重大节假日及恶劣天气前后,组织系统巡检1次。1基本要求(2)具备设施设备安全、稳定运行的环境和场所(含有限空间),温湿度、照度、粉尘和烟雾浓度等符合相关安全规范。2给排水系统(1)生活饮用水卫生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的相关要求。2给排水系统(2)二次供水卫生符合《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17051)的相关要求。2给排水系统(3)设施设备、阀门、管道等运行正常,无跑、冒、滴、漏现象。2给排水系统(4)有水泵房、水箱间的,每日至少巡视1次。每年至少养护1次水泵。2给排水系统(5)遇供水单位限水、停水,按规定时间通知采购人。2给排水系统(6)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对排水管进行疏通、清污,保证室内外排水系统通畅。3消防系统(1)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符合《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的相关要求。3消防系统(2)消防设备检测符合《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GA503或XF503)的相关要求。3消防系统(3)消防设施平面图、火警疏散示意图、防火分区图等按幢设置在楼层醒目位置。3消防系统(4)消防系统各设施设备使用说明清晰,宜图文结合。3消防系统(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启动正常。3消防系统(6)消火栓箱、防火门、灭火器、消防水泵、红外线报警器、应急照明、安全疏散等系统运行正常。3消防系统(7)消防监控系统运行良好,自动和手动报警设施启动正常。3消防系统(8)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运行正常。4供配电系统(1)建立24小时运行值班监控制度。4供配电系统(2)对供电范围内的电气设备定期巡视维护,加强高低压配电柜、配电箱、控制柜及线路等重点部位监测。4供配电系统(3)公共使用的照明、指示灯具线路、开关、接地等保持完好,确保用电安全。4供配电系统(4)核心部位用电建立高可控用电保障和配备应急发电设备,定期维护应急发电设备。4供配电系统(5)发生非计划性停电的,应当在事件发生后及时通知采购人,快速恢复或启用应急电源,并做好应急事件上报及处理工作。4供配电系统(6)复杂故障涉及供电部门维修处置的及时与供电部门联系,并向采购人报告。5弱电系统(1)安全防范系统维护保养符合《安全防范系统维护保养规范》(GA/T 1081)的相关要求。5弱电系统(2)保持监控系统、门禁系统、安全防范系统等运行正常,有故障及时排除。6照明系统(1)外观整洁无缺损、无松落。6照明系统(2)更换的照明灯具应当选用节能环保产品,亮度与更换前保持一致。6照明系统(3)每周至少开展1次公共区域照明设备巡视。7采暖系统(1)定期检查供暖管道、阀门运行情况,确保正常无隐患。7采暖系统(2)负责暖气片、阀门龙头等新装布置及旧装拆除、日常维修更换及管线的跑、冒、滴、漏的维修。7采暖系统(3)做好供暖前检查等相关准备工作。7采暖系统(4)暖气片上水前,提前通知采购人。7采暖系统(5)供暖期间做好日常检查、维护、抢修、登记上报等工作。7采暖系统(6)根据天气情况适时调节供暖设备运行工况,节约能源。4.2.64.2.7.3.4保洁服务序号服务内容服务标准1基本要求(1)建立保洁服务的工作制度及工作计划,并按照执行。1基本要求(2)做好保洁服务工作记录,记录填写规范、保存完好。1基本要求(3)作业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对作业人员或他人造成伤害。相关耗材的环保、安全性等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1基本要求(4)进入保密区域时,有采购人相关人员全程在场。2办公用房区域保洁(1)大厅、楼内公共通道: ①公共通道保持干净,无异味、无杂物、无积水,每日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 ②门窗玻璃干净无尘,透光性好,每周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 ③指示牌干净,无污渍,每日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2办公用房区域保洁(2)电器、消防等设施设备: ①配电箱、设备机房、会议室音视频设备、消防栓及开关插座等保持表面干净,无尘无污迹,每月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 ②监控摄像头、门禁系统等表面光亮,无尘、无斑点,每月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2办公用房区域保洁(3)楼梯及楼梯间保持干净、无异味、无杂物、无积水,每日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2办公用房区域保洁(4)开水间保持干净、无异味、无杂物、无积水,每日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2办公用房区域保洁(5)作业工具间: ①保持干净,无异味、无杂物、无积水,每日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 ②作业工具摆放整齐有序,表面干净无渍,每日消毒。2办公用房区域保洁(6)公共卫生间: ①保持干净,无异味,垃圾无溢出,每日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 ②及时补充厕纸等必要用品。2办公用房区域保洁(7)电梯轿厢:①保持干净,无污渍、无粘贴物、无异味,每日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②灯具、操作指示板明亮。2办公用房区域保洁(8)平台、屋顶、天沟保持干净,有杂物及时清扫,每月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2办公用房区域保洁(9)石材地面、内墙做好养护工作,每季度开展1次清洁作业。(各类材质地面、内墙服务管理标准详见3.4.1)2办公用房区域保洁(10)地毯干净、无油渍、无污渍、无褪色,每月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3公共场地区域保洁(1)每日清扫道路地面、停车场等公共区域2次,保持干净、无杂物、无积水。3公共场地区域保洁(2)雪、冰冻等恶劣天气时及时清扫积水、积雪,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3公共场地区域保洁(3)各种路标、宣传栏等保持干净,每月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3公共场地区域保洁(4)清洁室外照明设备,每月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3公共场地区域保洁(5)绿地内无杂物、无改变用途和破坏、践踏、占用现象,每天至少开展1次巡查。3公共场地区域保洁(6)办公区外立面定期清洗、2米以上外窗玻璃擦拭,每年至少开展1次清洗。(各类材质外立面服务标准详见3.4.1)4垃圾处理(1)在指定位置摆放分类垃圾桶,并在显著处张贴垃圾分类标识。分类垃圾桶和垃圾分类标识根据所在城市的要求设置。4垃圾处理(2)桶身表面干净无污渍,每日开展至少1次清洁作业。4垃圾处理(3)垃圾中转房保持整洁,无明显异味,每日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4垃圾处理(4)化粪池清掏,无明显异味,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4垃圾处理(5)每个工作日内要对楼层产生的垃圾,进行清理分类,并运至垃圾集中堆放点。4垃圾处理(6)垃圾装袋,日产日清。4垃圾处理(7)建立垃圾清运台账,交由规范的渠道回收处理。4垃圾处理(8)做好垃圾分类管理的宣传工作,督促并引导全员参与垃圾分类投放。4垃圾处理(9)垃圾分类投放管理工作的执行标准,按所在城市的要求执行。5卫生消毒(1)办公用房区域、公共场所区域和周围环境预防性卫生消毒,消毒后及时通风,每周至少开展1次作业。5卫生消毒(2)采取综合措施消灭老鼠、蟑螂,控制室内外蚊虫孳生,达到基本无蝇,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作业。5卫生消毒(3)发生公共卫生事件时,邀请专业单位开展消毒、检测等工作。4.2.84.2.9.3.4.1具体清洁要求序号材质清洁要求2耐磨漆地面(1)日常清洁:使用软质拖把或地板清洁机,配合清水和中性清洁剂进行清洁。避免使用酸性或碱性清洁剂,以免损坏地面表面。定期清理地面上的污渍和杂物,保持地面干净整洁。2耐磨漆地面(2)打蜡:为了增加耐磨地面的光亮度和耐磨性,可以进行打蜡处理。使用适合聚氨酯地面的蜡进行均匀涂抹,待蜡干燥后使用抛光机或拖把清理地面,使其变得光滑而有光泽。3瓷砖地面(1)日常清洁:推尘,保持地面干净无杂物。3瓷砖地面(2)深度清洁:使用洗洁精或肥皂水清理。4石材地面(1)根据各区域的人流量及大理石的实际磨损程度制定大理石的晶面保养计划。4石材地面(2)启动晶面机,使用中性清洁剂清洁,避免使用强酸或强碱清洁剂,定期进行基础维护。5水磨石地面(1)日常清洁:推尘,保持地面干净无杂物。5水磨石地面(2)深度清洁:使用洗洁精或肥皂水清理。6地胶板地面(1)定期保养。使用中性清洁剂清洁,避免使用强酸或强碱清洁剂,定期进行基础维护。6地胶板地面(2)日常维护。使用湿润的拖把清洁,污染严重时局部清洁,每月对地胶板地面进行打蜡处理。7地板地面(1)定期保养。使用中性清洁剂清洁,避免使用强酸或强碱清洁剂,定期进行基础维护。7地板地面(2)日常维护。使用湿润的拖把清洁,污染严重时局部清洁,每月对地板进行打蜡处理。8地毯地面(1)日常用吸尘机除尘,局部脏污用湿布配中性清洁液重点清洁。8地毯地面(2)用地毯清洗机进行整体清洗,除螨。9乳胶漆内墙有污渍时用半干布擦拭。11木饰面内墙有污渍时用中性清洁剂、半干布擦拭。12石材内墙有污渍时用半干布擦拭。14涂料外墙定期专业清洗。15真石漆外墙定期专业清洗。16瓷砖外墙定期专业清洗。19干挂石材外墙定期专业清洗。20玻璃幕墙外墙定期专业清洗。4.2.104.2.11.3.6秩序维护服务序号服务内容服务标准1基本要求(1)建立秩序维护服务相关制度,并按照执行。1基本要求(2)对巡查、值守及异常情况等做好相关记录,填写规范,保存完好。1基本要求(3)配备秩序维护服务必要的器材。2出入管理(1)办公楼(区)主出入口应当实行 24小时值班制。2出入管理(2)设置门岗。2出入管理(3)在出入口对外来人员及其携带大件物品、外来车辆进行询问和记录,并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同意后方可进入。2出入管理(4)大件物品搬出有相关部门开具的证明和清单,经核实后放行。2出入管理(5)排查可疑人员,对于不出示证件、不按规定登记、不听劝阻而强行闯入者,及时劝离,必要时通知公安机关进行处理。2出入管理(6)配合相关部门积极疏导上访人员,有效疏导如出入口人群集聚、车辆拥堵、货物堵塞道路等情况。2出入管理(7)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物品进出实行安检、登记、电话确认等分类管理措施。大宗物品进出会同接收单位收件人审检,严防违禁品(包括毒品、军火弹药、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品等)、限带品(包括动物、任何未经授权的专业摄影设备、无人机等)进入。2出入管理(8)提供现场接待服务。①做好来访人员、车辆进出证件登记,及时通报。②严禁无关人员、可疑人员和危险物品进入办公楼(区)内。③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分类放置。④现场办理等待时间不超过5分钟,等待较长时间应当及时沟通。⑤对来访人员咨询、建议、求助等事项,及时处理或答复,处理和答复率100%。⑥接待服务工作时间应当覆盖采购人工作时间(上班时间为—__9:00__-__17:30__)。⑦与被访人进行核实确认;告知被访人的办公室门牌号;告知访客注意事项(根据实际需要填写注意事项)。3值班巡查(1)建立24小时值班巡查制度。3值班巡查(2)制定巡查路线,按照指定时间和路线执行,加强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及装修区域的巡查。3值班巡查(3)巡查期间保持通信设施设备畅通,遇到异常情况立即上报并在现场采取相应措施。3值班巡查(4)收到监控室指令后,巡查人员及时到达指定地点并迅速采取相应措施。4监控值守(1)监控室环境符合系统设备运行要求,定期进行检查和检测,确保系统功能正常。4监控值守(2)监控设备24小时正常运行,监控室实行专人24小时值班制度。4监控值守(3)监控记录画面清晰,视频监控无死角、无盲区。4监控值守(4)值班期间遵守操作规程和保密制度,做好监控记录的保存工作。4监控值守(5)监控记录保持完整,保存时间不应少于90天。4监控值守(6)无关人员进入监控室或查阅监控记录,经授权人批准并做好相关记录。4监控值守(7)监控室收到火情等报警信号、其他异常情况信号后,及时报警并安排其他秩序维护人员前往现场进行处理。5车辆停放(1)车辆行驶路线设置合理、规范,导向标志完整、清晰。5车辆停放(2)合理规划车辆停放区域,张贴车辆引导标识,对车辆及停放区域实行规范管理。5车辆停放(3)严禁在办公楼的公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车辆或充电。5车辆停放(4)非机动车定点有序停放。5车辆停放(5)发现车辆异常情况及时通知车主,并做好登记;发生交通事故、自然灾害等意外事故时及时赶赴现场疏导和协助处理,响应时间不超过3分钟。6消防安全管理(1)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其职责。6消防安全管理(2)消防控制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2人。6消防安全管理(3)消火栓、应急照明、应急物资、消防及人员逃生通道、消防车通道可随时正常使用。6消防安全管理(4)易燃易爆品设专区专人管理,做好相关记录。6消防安全管理(5)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宣传,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演练。7突发事件处理(1)制定突发事件安全责任书,明确突发事件责任人及应承担的安全责任。7突发事件处理(2)建立应急突发事件处置队伍,明确各自的职责。7突发事件处理(3)识别、分析各种潜在风险,针对不同风险类型制定相应解决方案,并配备应急物资。7突发事件处理(4)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并有相应记录。7突发事件处理(5)发生意外事件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维护办公区域物业服务正常进行,保护人身财产安全。7突发事件处理(6)办公区域物业服务应急预案终止实施后,积极采取措施,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消除事故带来的不良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的人员和部门。7突发事件处理(7)事故处理后,及时形成事故应急总结报告,完善应急救援工作方案。8大型活动秩序(1)制定相应的活动秩序维护方案,合理安排人员,并对场所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8大型活动秩序(2)应当保障通道、出入口、停车场等区域畅通。8大型活动秩序(3)活动举办过程中,做好现场秩序的维护和突发事故的处置工作,确保活动正常进行。4.2.124.2.13.3.7会议服务序号服务内容服务标准1会议受理(1)接受会议预订,记录会议需求。2会前准备(1)根据会议需求、场地大小、用途,明确会议桌椅、物品、设备、文具等摆放规定,音、视频设施保障措施。3引导服务(1)做好引导牌并放置在指定位置,引导人员引导手势规范,语言标准。4会中服务(1)会议期间按要求加水。5会后整理(1)对会议现场进行检查,做好会场清扫工作。4.33.8食堂餐饮服务序号服务内容服务标准1基本要求(1)为台工作人员提供早餐、午餐及值班人员的晚餐服务,食堂工作人员应熟悉所在岗位的操作流程,熟知食品安全法。1基本要求(2)制定严格的食品安全保障制度,做好食品安全工作,保证食品的清洁、卫生。1基本要求(3)根据季节变换情况,制定营养食谱,公布并严格执行。食谱要确保主副食花色、品种、营养及人体每日所需的热量,确保主副食的品种、数量质量、有益健康、适合大众口味。1基本要求(4)菜肴留样备检,确保绝不发生因食物、餐具不卫生而导致用餐人员身体不良反应事件。1基本要求(5)规范操作各种设备设施,负责加工设备、餐具用具的清洗消毒,做到爱护设备、安全使用,承担安全责任。1基本要求(6)食堂工作人员每年进行一次体检,保证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传染性疾病。1基本要求(7)做好水、电、气的节能工作,本年度水、电、气的使用量应比上年度略有降低,水、电、气费用争取降低2%。杜绝水、电、气的各种浪费行为,如有浪费行为,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严肃处理。1基本要求(8)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卫生、食品安全、消防等方面的标准及采购人相应的管理制度,严禁腐烂、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保持菜肴的新鲜和卫生,定期进行防鼠、灭蝇、灭蚊虫、灭蟑螂工作,保证食品卫生达标准。1基本要求(9)保障食堂用餐安全,防止包括食物中毒、火灾、漏水、漏电、燃气泄漏、燃气爆炸等安全事件的发生,如若发生此类安全事件,中标人应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及时处理并向采购人及时报告。1基本要求(10)餐后认真清洗食具并消毒,食堂内部、用餐大厅环境卫生全面清洁整理。食堂内外水池、下水道确保畅通。1基本要求(11)对采购人提供的设施设备、餐具及其他物品合理使用,妥善保管,严格管理,不得出租或出借,不得人为损坏和丢失,否则承担赔偿责任。1基本要求(12)严格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准时开餐。1基本要求(13)不得擅自提高采购人的物业服务费用或降低就餐伙食标准。2服务质量(1)每月做好服务质量满意度测评,根据测评情况及时调整服务方案和落实改进措施,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2服务质量(2)岗前做好准备,卫生达标;餐前做好餐厅的桌、椅、地面卫生。2服务质量(3)检查餐厅内所有设备完好无缺。检查餐具、用具卫生,为饭菜质量做最后一道工序的检查及验收。2服务质量(4)负责厨房及食堂环境卫生的清洁工作,对厨房、食堂需有严格的卫生管理制度。卫生质量合格率100%2服务质量(5)开餐后随时清理桌面卫生,保持地面无水迹,洒在地上的汤、菜随时清理;定期清理餐桌、椅,保证用餐保洁,接受业主检查。2服务质量(6)按季节提前做好各类蔬菜的腌制、储存工作,合理控制成本。2服务质量(7)采取综合措施消灭老鼠、蟑螂,控制室内外蚊虫孳生,达到基本无蚊蝇,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作业。2服务质量(8)厨余垃圾装袋,日产日清,保持干净,无异味,垃圾无溢出,每日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4.4.4.物业管理服务人员需求部门职能岗位同时在岗人数岗位所需总人数备注(岗位所需服务时长或时段、需具备的上岗资格证、人员学历、工作经验等要求)服务中心项目经理118小时,合同期内在岗率100%,政审合格、五官端正、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管理经验,负责受理采购人的投诉、各类设备报修及其他协调工作,做到及时处理、定期向采购人汇总和反馈处理结果,统筹项目接管总体工作。食堂服务厨师338小时,合同期内在岗率100%食堂服务面点338小时,合同期内在岗率100%食堂服务水案228小时,合同期内在岗率100%食堂服务洗碗工338小时,合同期内在岗率100%食堂服务服务员338小时,合同期内在岗率100%维护服务综合维修228小时,合同期内在岗率100%,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上岗前核验相关证明材料)保洁服务保洁员668小时,合同期内在岗率100%秩序维护服务领班118小时,合同期内在岗率100%秩序维护服务秩序维护(白班)338小时,合同期内在岗率100%秩序维护服务秩序维护(夜班)228小时,合同期内在岗率100%会议服务会务118小时,合同期内在岗率100%注:供应商应当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合理确定服务人员工资标准、工作时间等。供应商应当自行为服务人员办理必需的保险,有关人员伤亡及第三者责任险均应当考虑在报价因素中。5.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1)中标人须与所有物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2)中标人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3)食堂物料及清洁用品由采购人提供,中标人每月制定菜谱,并于每周五前公布下周菜谱;(4)物业费支付采取每季度履约验收后核算支付,中标人应按月及时发放员工工资、补贴;(5)中标人要保证物业人员的相对稳定,当人员变化时应提前与采购人进行沟通,不经采购人批准不得随意更换。中标人对采购人提出的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必须及时调整;(6)中标人必须接受采购人的管理监督和日常考核,具体监督考核细则和标准待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一并制定;(7)如因物业服务人员违反操作规定或其他原因导致采购人设施设备及其他财产或人身损失的,由中标人全额赔偿;(8)因物业管理服务原因导致的人员上访、监守自盗、媒体曝光或集体群诉事件、失泄密事件、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经采购人考核连续两个季度不合格或累计三个季度不合格的,如出现以上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9)按采购人要求统一制发物业标识服装,配备为完成各项服务由物业人员使用的工具和器材等;(10)中标人要与采购人建立持久、及时的信息沟通与反馈机制,服从采购人的监督指导;(11)中标人应保障本项目物业服务人员应有的合法权益,必须按国家规定为本项目物业服务人员缴纳社会统筹保险和其他规定费用,同时负责本项目服务人员工作期间的福利、服装、劳动保护、培训、交通等事由,以上工作纳入采购人对中标人的日常监督管理考核中;(12)中标人不得以企业文化、公司内部要求等理由要求物业服务人员从事与本目服务无关的营销、推销活动;(13)因物业合同期内涉及到整体改造或搬迁,合同自行终止,相关费用按实际发生计算;(14)物业服务期内,非采购人原因,造成的为本项目服务的中标人员工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以及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中标人负责;(15)中标人需提供能够满足甲方服务面积的除雪设备。(16)投标方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资质、业绩、案例及征信等内容保证真实、合法、有效。(17)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注:本章所有内容均为实质性要求,不得负偏离,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5.第四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不得变动采购文件中的其他内容):磋商要求1.磋商内容详见“第五章评审办法”中“评分细则”部分。2.答辩:响应供应商须就磋商内容做答辩,答辩时间不超过15分钟,答辩人员原则上不得超过3人,须包含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注:采购人不同意采购文件在磋商过程中有任何变动的,直接写无,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6.第五章评审办法本项目将按照采购文件第一章供应商须知中“六磋商及评审”、“七确定成交”及本章的规定评审。一、评审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二、评审原则及程序(一)评审原则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二)评审程序1、资格审查详见供应商须知22条。资格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1。2、符合性审查2.1详见供应商须知23条。符合性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2。3、样品及演示3.1供应商须知表11.3条中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或演示的,按照供应商须知表24.1条中确定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进行评审。(样品或演示属于符合性审查的,按照供应商须知23条规定执行)4、磋商详见供应商须知26条。5、最后报价详见供应商须知27条。6、比较及评价6.1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6.2在磋商期间,对响应文件的澄清按供应商须知25条内容执行。6.3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作为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包含服务本身成本、人工费用、运输、税收等,以及最后报价不会影响服务质量或诚信履约能力的说明等。供应商的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的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如有下列情况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1)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2)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3)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7、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7.1对于中小微企业的相关规定7.1.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对最后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最后报价扣除比例如下:(1)非联合体响应小微企业最后报价的20%。(2)联合体响应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的采购项目,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最后报价扣除6%。(3)合同分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最后报价扣除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按第本款(1)条规定享受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中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依据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7.1.2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不享受最后报价的价格扣除。7.1.3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对其最后报价按本章7.1.1条款的比例予以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7.1.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对其最后报价按本章7.1.1条款的比例予以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7.1.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7.2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1)采购人采购的服务有伴随货物的,如伴随的货物属于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供应商应能够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方可对获得证书的产品优先推荐。评审时,对清单中产品给予相应的加分。(详见评分细则)(2)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发布媒体: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建立的与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的链接。7.3对于列入《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相关规定对列入《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响应产品、服务给予其最后报价8%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8、响应无效详见供应商须知28条。★9、推荐成标候选供应商的原则详见第一章供应商须知第31条,具体处理办法如下:得分相同的,按扣除后的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最后报价由低至高顺序排序;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序;其他情况,由磋商小组投票处理。三、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根据全体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并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或由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第一章供应商须知表33条中规定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兼投不兼中项目,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顺序是按包组预算大小分别确定。预算相同时,按包组序号来确定。6.1.附件1资格审查表序号1.1.审查项目1.2.审查标准1.3.投标人名称序号1.41.1.审查项目1.51.2.审查标准1.61.71.81.91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1.10.1.按给定格式填写1.11.2.按规定签章1.121.131.14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1.15.1.按给定格式填写1.16.2.按规定签章1.171.181.193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1.20.1.按给定格式填写1.21.2.按规定签章1.221.231.244信用记录(采购人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审查期间内进行查询,供应商无需提供)1.25.无供应商须知22.3.1所述的不良记录1.261.271.285中小企业声明函1.29.1.按给定格式填写1.30.2.按规定签章1.31.3.满足供应商须知表1.3.5中的所属行业要求1.321.331.34结论1.351.361.371.38填表说明:1、每项内容审查合格,在表中填写“√”;不合格填写“×”2、审查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审查人签字:日期6.2.附件2符合性审查表序号1.1.审查项目1.2.审查标准1.3.供应商名称序号1.41.1.审查项目1.51.2.审查标准1.61.71.81.91响应函1.10.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1.11.3.按规定签章1.121.131.142报价一览表1.15.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1.16.3.按规定签章1.171.181.193服务价格明细表1.20.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1.21.3.按规定签章1.221.231.244服务需求响应表1.25.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1.26.3.按规定签章1.271.281.295商务条款偏离表1.30.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1.31.3.按规定签章1.321.331.346供应商关联单位说明1.35.无供应商须知1.5所述情形1.361.371.387电子响应文件与备份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性承诺函1.39.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1.401.411.428响应报价1.43.1.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1.44.2.无供应商须知28.2条所述情形1.451.461.47结论1.481.491.501.51注:《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产品、服务证明材料(可视具体情况调整至符合性证明材料及符合性审查表中)填表说明:1、每项内容审查合格,在表中填写“√”;不合格填写“×”2、审查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审查人签字:日期:6.3.附件3评分细则(一)基本评分标准包号001项目分项名称评分标准满分分类价格部分磋商报价1.磋商基准价:系指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磋商价格最低的磋商报价。2.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终磋商报价)×10,得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10价格分技术部分服务方案1.总体服务方案。内容至少包含管理思想、重点工作、服务目标及定位、目标管理、管理制度等5项要点。所有要点均结合采购需求进行了具体、详细的阐述,条理清晰,且均能够满足项目需要,得5分;每有1项要点阐述不清或不可行或未提供,在5分基础上减1分,分值减完为止。5主观分技术部分服务方案2.综合维修方案。内容至少包含设施设备管理方案、日常和定期维护方案、保养细则、检修方案、节能降耗措施等5项要点。所有要点均结合采购需求进行了具体、详细的阐述,条理清晰,且均能够满足项目需要,得5分;每有1项要点阐述不清或不可行或未提供,在5分基础上减1分,分值减完为止。5主观分技术部分服务方案3.卫生保洁服务方案。内容至少包含服务工作方案、管理目标、作业程序、工作计划、清洁设备使用及保养管理等5项要点。所有要点均结合采购需求进行了具体、详细的阐述,条理清晰,且均能够满足项目需要,得5分;每有1项要点阐述不清或不可行或未提供,在5分基础上减1分,分值减完为止。5主观分技术部分服务方案4.秩序维护、消防管理方案。内容至少包含重点工作、治安防盗、作业流程、车辆管理、消防管理等5项要点。所有要点均结合采购需求进行了具体、详细的阐述,条理清晰,且均能够满足项目需要,得5分;每有1项要点阐述不清或不可行或未提供,在5分基础上减1分,分值减完为止。5主观分技术部分服务方案5.食堂服务方案。内容至少包含食堂服务方案、重点工作、营养配餐、食品安全规范、作业程序等5项要点。所有要点均结合采购需求进行了具体、详细的阐述,条理清晰,且均能够满足项目需要,得5分;每有1项要点阐述不清或不可行或未提供,在5分基础上减1分,分值减完为止。5主观分技术部分服务方案6.会议服务方案。内容至少包含会前准备、服务流程、服务标准、会议制度、注意事项等5项要点。所有要点均结合采购需求进行了具体、详细的阐述,条理清晰,且均能够满足项目需要,得5分;每有1项要点阐述不清或不可行或未提供,在5分基础上减1分,分值减完为止。5主观分技术部分服务方案7.垃圾处理方案。内容至少包含含垃圾收集、分类、清运工作规程等3项要点。所有要点均结合采购需求进行了具体、详细的阐述,条理清晰,且均能够满足项目需要,得3分;每有1项要点阐述不清或不可行或未提供,在3分基础上减1分,分值减完为止。3主观分技术部分服务方案8.消杀服务方案。内容至少包含消杀方法、计划、标准等3项要点。所有要点均结合采购需求进行了具体、详细的阐述,条理清晰,且均能够满足项目需要,得6分;每有1项要点阐述不清或不可行或未提供,在6分基础上减2分,分值减完为止。6主观分技术部分服务方案9.除雪服务方案。内容至少包含除雪流程标准、机械物资储备、清雪预案等3项要点。所有要点均结合采购需求进行了具体、详细的阐述,条理清晰,且均能够满足项目需要,得3分;每有1项要点阐述不清或不可行或未提供,在3分基础上减1分,分值减完为止。3主观分技术部分服务保障1.人员培训与激励机制方案。内容至少包含人员培训机制、员工激励机制、员工考核方案等3个要点。所有要点均结合采购需求进行了具体、详细的阐述,条理清晰,且均能够满足项目需要,得6分;每有1项要点阐述不清或不可行或未提供,在6分基础上减2分,分值减完为止。6主观分技术部分服务保障2.内部质量监管方案。内容至少包含质量运营监控、服务管理体系、服务督查机制和保密措施等3项要点。所有要点均结合采购需求进行了具体、详细的阐述,条理清晰,且均能够满足项目需要,得6分;每有1项要点阐述不清或不可行或未提供,在6分基础上减2分,分值减完为止。6主观分技术部分服务保障3.信息反馈机制。内容至少包含反馈方法、管理制度、改进和监督机制等3项要点。所有要点均结合采购需求进行了具体、详细的阐述,条理清晰,且均能够满足项目需要,得3分;每有1项要点阐述不清或不可行或未提供,在3分基础上减1分,分值减完为止。3主观分技术部分服务保障4.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包含但不限于应急处置程序、管理措施、注意事项等3项要点。所有要点均结合采购需求进行具体、详细的阐述,条理清晰、方案得当、措施合理且均能够满足项目需要,得6分;每有1项要点阐述不清或不能满足采购需求或未提供,在6分基础上减2分,分值减完为止。6主观分技术部分磋商部分供应商阐述自身优势、项目难点、保障措施进行阐述,结合采购需求进行了具体、详细的阐述,条理清晰,且均能够满足项目需要,得3分;每有1项要点阐述不清,在3分基础上减1分,分值减完为止。3主观分技术部分人员资质1.拟派项目经理从事过非住宅类物业经理管理经验不低于5年,得2分(须提供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2客观分技术部分人员资质2.拟派厨师中有人持有二级(含)以上中式烹调师技能等级证书或退出目录前已发放的有效期内的同种类职业资格证书,得2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2客观分技术部分人员资质3.拟派面点师中有人持有三级(含)以上面点师技能等级证书或退出目录前已发放的有效期内的同种类职业资格证书,得2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2客观分商务部分体系认证1.供应商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2分。2客观分商务部分体系认证2.供应商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得2分。2客观分商务部分体系认证3.供应商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2分。2客观分商务部分体系认证4.供应商通过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2分。2客观分商务部分体系认证注: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商务部分经营业绩供应商每提供1个2021年至今签订的非住宅类物业项目合同得2分,最多得10分。注:须提供合同及合同服务期内任意一期物业费发票记帐联复印件,同一业主单位不同时期合同算作1个合同。10客观分合 计100分(2)加分项评分标准加分因素加分说明节能产品对于清单中的产品最后报价给予价格部分总分值 5 %的加分,计算公式如下:节能产品加分=(节能产品最后报价之和/最后报价总价)×价格部分总分值 × %。环保产品对于清单中的产品最后报价给予价格部分总分值 5 %的加分,计算公式如下:环保产品加分=(环保产品最后报价之和/最后报标总价)×价格部分总分值 × %。7.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合同条款政府采购合同条款1.术语定义本政府采购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政府采购合同”指供需双方依照政府采购程序、按照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政府采购合同的所有文件。1.2“政府采购合同价”指根据合同约定供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后需方应支付给供方的价格。1.3“服务”指政府采购合同服务清单(同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及其附表,下同)所约定的服务内容。1.5“需方”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所述取得产品和服务的采购单位。1.6“供方”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所述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中标供应商。1.7“检验”指需方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标准对供方所提供服务进行的检测和查验。1.8“验收书”指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合同履约验收意见书形成反映采购单位和组织验收机构意见的文件。1.9“天”指日历天数(如无特别说明)。1.10“第三人”是指本政府采购合同双方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1.11“法律、法规”是指由中国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其它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1.12“采购文件”指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采购文件。1.13“响应文件”指供方按照采购代理机构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和递交,并最终被评标委员会接受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为电子响应文件和备份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备份响应文件以光盘、U盘或移动硬盘存储的可加密介质形式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2.技术规范与服务内容2.1所响应服务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如果有的话)相一致。若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2.2所响应服务的服务内容应与采购文件规定服务内容及响应文件中的项目要求及投标响应表一致。3.知识产权3.1供方应保证需方在使用本政府采购合同项下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如果发生此类问题,供方负责交涉、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3.2供方应保证所供服务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3.3供方保证,供方依据本政府采购合同提供的服务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供方均已得到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供方负责交涉、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4.完成方式供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完成服务。5.付款5.1政府采购合同以人民币付款。5.2在供方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的规定履行服务后,需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条件付款。6.服务质量6.1供方应保证政府采购合同项下所供服务是由供方提供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质量、性能和技术规范等要求。6.2供方提供的服务质量应满足行业一般标准,符合合同约定。6.3需方有权对供方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发现服务存在不符合合同标准的情形的,可以要求供方改正服务方式、替换服务人员等补救方式,供方应按需方要求改正,并赔偿需方实际损失。6.4对于委托开发等最终以产品形式交付需方使用的服务,供方需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对产品提供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供方响应文件承诺的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优于采购文件要求的,以响应文件承诺的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为准。7.技术服务和保修责任7.1本条适用于委托开发等最终以产品形式交付需方使用的服务。7.2供方对交付的产品的保修期,以采购文件中的规定为准,如果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优于采购文件规定,则以响应文件为准。7.3供方应按如下内容提供售后服务:7.3.1产品经过试运行期,所有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可按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内容进行初验。在试运行期间,由于产品质量等造成某些指标达不到要求,供方须更换或进行修复,试运行期重新计算。7.3.2初验后,设备再次经过试运行期,所有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可按合同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内容进行下一步验收工作,进行终验。全部达到要求时,有关方按财政部和省财政厅关于履约验收规定签署最终验收文件。7.3.3保修期间供方要保修除消耗品以外的所有产品。如果系统、设备等发生故障,供方要调查故障原因并修复直至满足最终验收指标和性能的要求,或者修理、更换整个或部分有缺陷的材料。7.3.4保修期内,供方提供电话、电子邮件、Web、现场服务等方式的技术支持,对用户的现场服务要求,供方必须按响应文件做出的承诺进行响应。7.3.5保修期内,供方应对出现故障无法修复的产品或无法正常运行的系统,提供替代产品以保证系统的正常工作。7.3.6保修期内,供方应投标时的承诺提供相关服务。7.3.7供方必须为维修和技术支持所未能解决的问题和故障提供正式的免费升级方案和升级服务。在质保期内,供方有责任解决所提供的投标货物和软件系统的任何问题;在质保期满后,当需要时,供方仍须对因投标货物本身的固有缺陷和瑕疵承担责任。7.3.8在保修期结束后,产品寿命期内供方必须继续提供对产品备件、故障处理、软件升级等的服务,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或中断对产品的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取费标准按采购文件、响应文件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保修期内的相关标准执行。7.3.9如果供方提供货物出现质量问题,经需方通知,供方未按时回应、借故推脱、无理由拒绝需方提出的维修、更换服务请求,或者未按照约定期限履行维修、更换义务,需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维修和备件费用,由供方承担。需方有权对维修或更换服务以实际发生的费用或按市场价从尚未支付的政府采购合同价款中扣除。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货物经维修或更换后仍无法达到约定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需方有权退货并向供方索赔。7.3.10如果供方所提供货物发生质量责任事故,从而导致需方或者第三方发生损失或者需方被第三方索赔或者需方遭受处罚,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他机构认定事故为货物存在质量问题导致,则应由供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需方或第三方直接或者间接的损失,赔偿需方因事故支付给第三方的赔偿金额,赔偿需方因处理事故所花费的合理费用,赔付需方因事故责任产生的罚款或其他费用。本条款在质保期及合同期届满后持续有效。8.检验和验收8.1完成服务后,需方或采购代理机构(由具体项目决定)应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书”上签字。“验收书”将作为申请付款文件的一部分。8.2对于委托开发等最终以产品形式交付需方使用的服务,保修期自验收书签署之日起计算。9.违约责任9.1如果供方未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提供服务;或供方未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任何其它义务时,需方有权向供方发出违约通知书,供方应按照需方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承担赔偿责任:9.1.1在需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服务并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9.1.2在需方规定的时间内,用符合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服务以达到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供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此时,相关服务的期限也应相应延长;9.1.3需方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政府采购合同并要求供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此时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相关费用由供方承担。9.2如果供方在收到需方的违约通知书后10日内未作答复也没有按照需方选择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则需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如有)、尚未支付的政府采购合同价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9.3延期服务的违约责任9.3.1除本合同条款第9条规定外,如果供方没有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需方可要求供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每周未提供服务费用的0.5%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未提供服务的合同价格的5%。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需方有权解除政府采购合同。9.4以上各项交付的违约金并不影响违约方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各项义务。10.不可抗力10.1如果供方和需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政府采购合同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的责任。因供方或需方先延误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10.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10.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它事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1.争端的解决11.1需方和供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政府采购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政府采购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11.2如果协商不成,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可向需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1.3因政府采购合同部分履行引发诉讼的,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12.违约终止政府采购合同12.1在需方因供方违约而按政府采购合同约定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起作用的情况下,需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供方发出书面通知,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政府采购合同。12.1.1如果供方未能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限期或需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12.1.2如果供方未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12.1.3未经需方事先书面同意,供方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政府采购合同义务。12.2如果需方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政府采购合同,需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履行服务类似的服务,供方应对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供方应继续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3.政府采购法对政府采购合同变更终止的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指供需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4.政府采购合同转让和分包除采购文件规定,并经需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供方不得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政府采购合同义务。15.适用法律:本政府采购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16.政府采购合同生效16.1本政府采购合同在供需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生效。16.2本政府采购合同一式五份,需方执二份,供方、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各执一份。17.政府采购合同附件下列文件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政府采购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7.1采购文件;17.2采购文件的更正公告、变更公告;17.3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17.4政府采购合同条款;17.5成交通知书;17.6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附件。合同格式合同编号:沈阳市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甲方乙方签订日期年月日政府采购合同模板(甲方名称)(以下简称甲方)和(乙方名称)(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政府采购合同,共同信守。一、政府采购合同文件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招标(采购)文件(招标(采购)文件编号);2.招标(采购)文件的更正公告、变更公告;3.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交的投标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条款;5.中标通知书;6.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附件。二、政府采购合同范围和条件本政府采购合同的范围和条件与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三、政府采购合同标的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标的为招标(采购)文件中所列相关服务。1.投标服务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如果有的话)相一致。若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2.投标服务的服务内容应与招标(采购)文件规定服务内容及投标文件中的项目要求及投标响应表一致。四、政府采购合同金额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注:甲方不再另付任何费用。五、付款方式及条件1.政府采购合同以人民币付款。2.在乙方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的规定履行服务后,甲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条件付款。3.若本合同乙方为中小企业,签订合同时的资金支付期限、预付款比例等方面的优惠措施详见招标(采购)文件投标人须知表1.3.6。乙方为非中小企业,按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及条件执行。六、服务时间和服务地点1.服务时间:2.服务地点:七、验收要求1.完成服务后,甲方应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书”上签字。“验收书”将作为申请付款文件的一部分。2.对于委托开发等最终以产品形式交付甲方使用的服务,保修期自验收书签署之日起计算。3.乙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或甲方的最终用户按照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列明的标准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乙方需按照第八条的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八、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违约金,逾期日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2.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向乙方书面提出整改意见,乙方需无条件整改至符合约定,自甲方向乙方提出书面意见之日起日内,乙方仍未整改或整改后服务仍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3.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向乙方支付逾期金额%的违约金,逾期日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九、争议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合同生效本政府采购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邮编:邮编: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服务管理 物业管理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沈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