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污水 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南通市江海水务有限公司2024)
[南通]通州湾现代纺织 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通州湾示范区通州湾现
[0]通州湾现代纺织 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B3206910318000099
项目名称
通州湾现代纺织 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标段编号
B3206910318000099001001
标段名称
通州湾示范区通州湾现代纺织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施工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4年12月19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5年1月9日
工程类型
市政工程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通州湾示范区通州湾现代纺织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州湾现代纺织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批文号通州湾行审备〔2024〕289号。项目业主为南通市江海水务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南通市江海水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位于通州湾示范区新221省道西侧,规划海晏路以北,江安路以南,现状一期厂区西侧。 2.1.2建设规模:二期及远期工程总占地面积约为147.67亩。建设规模3万吨/天(设备3万吨/天,部分处理设施土建规模为6万吨/天)。污水处理厂拟采用前物化+生化+后物化+高级氧化处理工艺。 2.1.3合同估算价: 约12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296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月15日;满足进水、安装条件:2025年9月8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0月30日。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工程共1个标段。主要包括二期工程范围内所有构建筑物土建施工内容(含基坑及地基处理、施工中需要采取的加固保护措施等)。具体包括:302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土建6万吨/天)、303调节池及事故池、304水解酸化池、305 AO生物反应池、306二沉池、配水井及污泥泵房、307中间提升泵房、308芬顿催化氧化反应器(含基础土建部分)、309稳定池、310高效沉淀池、311纤维转盘滤池、312接触消毒池(土建6万吨/天)、313鼓风机房及变配电间、314药剂储备区、315综合加药间、316污泥浓缩池(土建6万吨/天)、317污泥调理池(土建6万吨/天)、318污泥板框脱水机房(土建6万吨/天)、319碳源投加间、320稳定池风机房、324MCC控制室、325出水仪表小屋、厂区围墙等。 上述构建筑物内所有土建预留洞、预埋件属土建标内容;上述所有建筑物内建筑给排水设施(含管道)、建筑电气(含照明等)、暖通(不含空调)属土建标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内容。详见本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 注:①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 ②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040号)文件要求执行。 3.4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至开标当日(以竣工验收证明日期为准),在投标单位任职期间内承担过单项合同额7000万元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或自来水厂或再生水厂土建工程(如果是工程总承包,其中土建工程造价不少于7000万元)。 需提供:a、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且须能证明该业绩为项目负责人业绩,如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这三项证明材料中如载明拟派项目负责人,则载明的项目负责人须为同一人,如为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需提供经业主同意的变更证明及备案材料(项目负责人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具体认定方法按苏建建管〔2014〕701号文件执行); b、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必须是经过项目所在地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的,若业绩没有备案,则须由项目所在地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机构出具证明(证明材料须包含项目名称、金额、各主体单位名称等主要信息)或提供该业绩中标结果公示的官方链接网址及完整截图或提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已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求进行信息要素归集的相关截图,或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c、如为工程总承包合同,需清晰证明土建部分的合同额为人民币7000万元及以上,如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清晰体现土建部分的合同额为人民币7000万元及以上,则需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加盖公章的项目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3.5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R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司法、行政、监察等有关处罚或认定的; R企业近1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R企业近三个月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R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6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7根据苏清办【2024】12号文要求,被限制市场准入的建筑施工企业和人员不得参与省内工程投标。 3.8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9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评审标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2月19日至 2025年1月9日10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国信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9日10时 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9.特别提示: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通市江海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
地址:
南通市世纪大道18号兴业大厦A座801室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人:
桑晖、孙敏
电话:
0513-85594047
电话:
18912268977、18912268150
2024年12月19日 附件: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入围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评标入围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招标人期望值=招标控制价* %
2.1.2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1.评标入围方法具体细则见附件A: 直接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 2.评标入围方法具体细则见附件A。其中: 方法二中R取值为: ; 方法三中R取值为: ,平均值以上 家、平均值以下 家;
2.1.3
开标顺序
资格符合性评审?技术标开标?技术标评审?商务标开标?商务标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
初步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2.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2.2
资格评审标准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有效的营业执照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资质等级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注册在投标单位) 特别提醒:一级注册建造师,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
必须提供:与投标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及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投标企业为其交纳2024年10月--2024年12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至开标当日(以竣工验收证明日期为准),在投标单位任职期间内承担过单项合同额7000万元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或自来水厂或再生水厂土建工程(如果是工程总承包,其中土建工程造价不少于7000万元)。 需提供:a、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且须能证明该业绩为项目负责人业绩,如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这三项证明材料中如载明拟派项目负责人,则载明的项目负责人须为同一人,如为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需提供经业主同意的变更证明及备案材料(项目负责人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具体认定方法按苏建建管〔2014〕701号文件执行); b、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必须是经过项目所在地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的,若业绩没有备案,则须由项目所在地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机构出具证明(证明材料须包含项目名称、金额、各主体单位名称等主要信息)或提供该业绩中标结果公示的官方链接网址及完整截图或提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已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求进行信息要素归集的相关截图,或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c、如为工程总承包合同,需清晰证明土建部分的合同额为人民币7000万元及以上,如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清晰体现土建部分的合同额为人民币7000万元及以上,则需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加盖公章的项目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②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提供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诚信承诺书
经投标人签字盖章的诚信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诚信承诺书”)
投标人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经投标人签字盖章的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格式投标文件格式“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
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陆“江 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 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 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 评标委员会,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2.2.3
响应性 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2项规定 ①投标报价不低于工程成本或者不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设置的投标限价的;②未改变“招标工程量清单”给出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的;③未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④未改变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的
其他要求:
无评标办法第3.3.6条所列情形
详细评审
条款号
条款内容
2.3.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90分 技术标:10分(含施工组织设计评审、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
2.3.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直接确定:□方法五; 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 方法二;□方法三;□方法四;□方法五; 2、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见本章附件B,参数设置如下: 方法一:K值取值范围:95%、95.5%、96% ,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二:K1值取值范围:95%、95.5%、96% ,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Q1值取值范围:65%、70%、75%、80%、85%,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K2取值为: 86% ; 方法四:□K取值为: ; □K值取值范围: ,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五:K值取值范围: ,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Δ值取值范围: ,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3、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2.3.3(1)
投标报价得分 计算(90分)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90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6 分 ,每高1%扣 0.9分;偏离不足1%的,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通住建市[2024]219号文的要求,对异常低价、严重不平衡报价的甄别处理程序,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对异常低价投标文件依法予以否决或者要求该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后,再作分析研判。
2.3.3.(2)
施工组织设计 (6分,暗标)
1、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页面尺寸一律采用A4 版面,无需制作封面,电子投标文件内的“施工组织设计”不能在任何地方出现或暗示投标单位名称及人员姓名的标志,字体统一用四号宋体字,不得设置页眉、页脚、页码,可以设定目录,分栏数为一,不得有任何加粗、斜体、下划线、边框、阴影、水印等标记,不得出现修改和行间插字、彩色显示内容或其他标记,可以引用图表、图框、图片 (引用的图表、图框、图片不作字体要求) ,但不得出现或暗示反映单位名称及人员姓名的任何标识。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违反招标文件暗标要求的,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评审不通过,按废标处理。 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施工组织设计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得分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3、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 70%。
评审因素
满分
评分范围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建议页数2-5页)
1分
0.7~1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 道路布置(建议页数2-4页)
0.4分
0.28~0.4分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建议页数5-10页)
1分
0.7~1分
4、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
1分
0.7~1分
5、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0.4分
0.28~0.4分
6、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不得出现具体人员名称)
0.4分
0.28~0.4分
7、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建议页数6-12页)
0.4分
0.28~0.4分
8、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须包含拆除、有限空间作业、深基坑支护、回填、高支模等方案内容)
1分
0.7~1分
9、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
0.4分
0.28~0.4分
2.3.3(3)
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2分)
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满分2分)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至开标当日(以竣工验收证明日期为准),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单项合同额10000万元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或自来水厂或再生水厂土建工程等类似业绩(如果是工程总承包,其中土建工程造价不少于10000万元),有一个得1分; 单项合同额15000万元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或自来水厂或再生水厂土建工程等类似业绩(如果是工程总承包,其中土建工程造价不少于15000万元),有一个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 技术标业绩与资格审查业绩可以为同一业绩。同一业绩按最高得分计取,不重复计分。 需提供:a、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且须能证明该业绩为项目负责人业绩,如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这三项证明材料中如载明拟派项目负责人,则载明的项目负责人须为同一人,如为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需提供经业主同意的变更证明及备案材料(项目负责人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具体认定方法按苏建建管〔2014〕701号文件执行); b、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必须是经过项目所在地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的,若业绩没有备案,则须由项目所在地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机构出具证明(证明材料须包含项目名称、金额、各主体单位名称等主要信息)或提供该业绩中标结果公示的官方链接网址及完整截图或提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已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求进行信息要素归集的相关截图,或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c、如为工程总承包合同,需清晰证明土建部分的合同额达到业绩得分所要求的条件,如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清晰体现土建部分的合同额达到业绩得分所要求的条件,则需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加盖公章的项目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2.3.3(4)
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2分,暗标)
针对投标项目,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现场出题,数量为2题。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专业能力进行考核(答辩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对本项目的土建施工的理解,本工程的重点、难点以及为确保达到本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造价控制等招标文件载明的目标,在施工、竣工验收、质量保修拟采用的各项安全、技术、管理措施等),评委根据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现场答辩情况进行打分。 项目负责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于2025年1月9日10时00分前至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以开标当日电子屏显示的为准)进行签到并参加书面答辩。未携带身份证原件或未按上述规定时间、地点签到并参加答辩的,本评分项得0分,其投标报价不计入评标基准价计算。 注:①参加答辩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文件内的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使用其他人员参与答辩。若答辩项目负责人非拟派项目负责人,一经发现,按无效投标处理。 ②项目负责人答辩的内容不得出现或暗示反映投标单位名称及人员姓名的任何有效标识,否则不得分。 ③若评分低于计分标准上限的70%时,则评委应出具低于计分标准上限的70%的书面评审意见。各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技术部分(含施工组织设计评审、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评审完成后,汇总各投标人技术标得分并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下列规则选择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1、当技术标评审完成后,投标人超过12个时(含12个),取前9名进入第二阶段报价标开标评标,与第9名得分相同的全部入围; 2、当技术标评审完成后,投标人为9-11个时,取前7名进入第二阶段报价标开标评标,与第7名得分相同的全部入围; 3、当技术标评审完成后,投标人为8个及以下时,取前5名进入第二阶段报价标开标评标,与第5名得分相同的全部入围; 技术标评审结束后,进入经济标评审的投标人不因任何情形而重新确定。 第二阶段对报价文件开标评标,技术标得分带入第二阶段。经济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因无效投标导致投标人数量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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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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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湾示范区通州湾现代纺织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计价)标段编号:B3206910318000099001001招标人(盖章):南通市江海水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12月19日通州湾示范区通州湾现代纺织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目录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二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三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四章工程建设标准第五章图纸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八章工程量清单通州湾示范区通州湾现代纺织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资格后审)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通州湾现代纺织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批文号通州湾行审备〔2024〕289号。项目业主为南通市江海水务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南通市江海水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位于通州湾示范区新221省道西侧,规划海晏路以北,江安路以南,现状一期厂区西侧。2.1.2建设规模:二期及远期工程总占地面积约为147.67亩。建设规模3万吨/天(设备3万吨/天,部分处理设施土建规模为6万吨/天)。污水处理厂拟采用前物化+生化+后物化+高级氧化处理工艺。2.1.3合同估算价:约12000万元2.1.4工期要求:总工期296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月15日;满足进水、安装条件:2025年9月8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0月30日。2.1.5质量要求:合格。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工程共1个标段。主要包括二期工程范围内所有构建筑物土建施工内容(含基坑及地基处理、施工中需要采取的加固保护措施等)。具体包括:302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土建6万吨/天)、303调节池及事故池、304水解酸化池、305AO生物反应池、306二沉池、配水井及污泥泵房、307中间提升泵房、308芬顿催化氧化反应器(含基础土建部分)、309稳定池、310高效沉淀池、311纤维转盘滤池、312接触消毒池(土建6万吨/天)、313鼓风机房及变配电间、314药剂储备区、315综合加药间、316污泥浓缩池(土建6万吨/天)、317污泥调理池(土建6万吨/天)、318污泥板框脱水机房(土建6万吨/天)、319碳源投加间、320稳定池风机房、324MCC控制室、325出水仪表小屋、厂区围墙等。上述构建筑物内所有土建预留洞、预埋件属土建标内容;上述所有建筑物内建筑给排水设施(含管道)、建筑电气(含照明等)、暖通(不含空调)属土建标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内容。详见本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投标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注:①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②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040号)文件要求执行。3.4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至开标当日(以竣工验收证明日期为准),在投标单位任职期间内承担过单项合同额7000万元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或自来水厂或再生水厂土建工程(如果是工程总承包,其中土建工程造价不少于7000万元)。需提供:a、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且须能证明该业绩为项目负责人业绩,如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这三项证明材料中如载明拟派项目负责人,则载明的项目负责人须为同一人,如为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需提供经业主同意的变更证明及备案材料(项目负责人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具体认定方法按苏建建管〔2014〕701号文件执行);b、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必须是经过项目所在地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的,若业绩没有备案,则须由项目所在地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机构出具证明(证明材料须包含项目名称、金额、各主体单位名称等主要信息)或提供该业绩中标结果公示的官方链接网址及完整截图或提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已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求进行信息要素归集的相关截图,或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否则不予认可。c、如为工程总承包合同,需清晰证明土建部分的合同额为人民币7000万元及以上,如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清晰体现土建部分的合同额为人民币7000万元及以上,则需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加盖公章的项目证明,否则不予认可。3.5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司法、行政、监察等有关处罚或认定的;企业近1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企业近三个月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3.6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3.7根据苏清办【2024】12号文要求,被限制市场准入的建筑施工企业和人员不得参与省内工程投标。3.8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评审标准”。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2月19日至2025年1月9日10时00分;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国信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9日10时00分。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7.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9.特别提示:(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0.联系方式招标人:南通市江海水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地址:南通市世纪大道18号兴业大厦A座801室联系人:王先生联系人:桑晖、孙敏电话:0513-85594047电话:18912268977、189122681502024年12月19日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一、投标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南通市江海水务有限公司地址: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513-85594047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南通市世纪大道18号兴业大厦A座801室联系人:桑晖、孙敏电话:18912268977、189122681501.1.4招标项目及标段名称项目名称:通州湾现代纺织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标段名称:通州湾示范区通州湾现代纺织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施工1.1.5建设地点位于通州湾示范区新221省道西侧,规划海晏路以北,江安路以南,现状一期厂区西侧。1.2.1资金来源自筹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2.4工程款支付方式见合同条款12.4.11.3.1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工程共1个标段。主要包括二期工程范围内所有构建筑物土建施工内容(含基坑及地基处理、施工中需要采取的加固保护措施等)。具体包括:302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土建6万吨/天)、303调节池及事故池、304水解酸化池、305AO生物反应池、306二沉池、配水井及污泥泵房、307中间提升泵房、308芬顿催化氧化反应器(含基础土建部分)、309稳定池、310高效沉淀池、311纤维转盘滤池、312接触消毒池(土建6万吨/天)、313鼓风机房及变配电间、314药剂储备区、315综合加药间、316污泥浓缩池(土建6万吨/天)、317污泥调理池(土建6万吨/天)、318污泥板框脱水机房(土建6万吨/天)、319碳源投加间、320稳定池风机房、324MCC控制室、325出水仪表小屋、厂区围墙等。上述构建筑物内所有土建预留洞、预埋件属土建标内容;上述所有建筑物内建筑给排水设施(含管道)、建筑电气(含照明等)、暖通(不含空调)属土建标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内容。详见本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1.3.2要求工期工期要求:总工期296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月15日;满足进水、安装条件:2025年9月8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0月30日。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3.3质量要求质量标准:合格1.4.1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招标公告1.9.1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1.10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1.11偏离不允许2.1.1(9)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答疑、澄清、通知、说明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2日17时之前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布时间2024年12月24日17时之前2.4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人民币:119577421.79元;3.1.1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计划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企业正式员工,提供投标企业与拟派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以及社保证明材料;□√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提供①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或②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的证明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提供诚信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诚信承诺书”)□√投标人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人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招标文件(含网上招投标平台系统)中要求填写的其他资料。需从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企业营业执照;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1.1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拟派项目负责人与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以及社保证明材料;□√业绩材料;□√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未尽之处具体详见第二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审查标准”。需提供扫描件的材料:□√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提供①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或②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的证明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提供诚信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诚信承诺书”);□√投标人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人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招标文件(含网上招投标平台系统)中要求填写的其他资料。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后60日历天3.2.3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总价合同3.4.1投标保证金递交(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方式和非现金方式,现金方式包含银行转账、网银、电汇、支票等,非现金方式包含银行保函、保险机构的保单(保函须符合招标人要求,格式详见附件见《索即付投标保函》)。保函、保单的费用应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各投标人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各类缴纳形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3.4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特别说明:请各投标人关注《关于启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保函辅助验证平台的通知》3.5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6.5施工组织设计暗标编制要求□不采用□√采用:本工程技术标采用暗标,页面尺寸一律采用A4版面,无需制作封面,电子投标文件内的“施工组织设计”不能在任何地方出现或暗示投标单位名称及人员姓名的标志,字体统一用四号宋体字,不得设置页眉、页脚、页码,可以设定目录,分栏数为一,不得有任何加粗、斜体、下划线、边框、阴影、水印等标记,不得出现修改和行间插字、彩色显示内容或其他标记,可以引用图表、图框、图片(引用的图表、图框、图片不作字体要求),但不得出现或暗示反映单位名称及人员姓名的任何标识。如评标时发现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进行编制的,按废标处理。3.6.6其他编制要求本工程投标时不需要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中标单位在中标公示期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必须提供肆份纸质投标文件(资格后审材料、技术标,商务标,投标人投标时须同时提供的其它材料)及不加密NJSTF格式文件(U盘两份)以供招标办、招标人存档。纸质投标文件应使用CA系统打印,且必须保证与评标时的电子标书完全一致。4.2.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月9日10时00分4.2.3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5.1.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5.1.2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远程参加开标,无需亲临开标现场5.2.1开标程序(1)宣布开标纪律;(2)宣布开标有关人员姓名;(3)公布投标人名称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4)招标人远程解密其投标文件;(5)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解密并导入招标文件;(6)抽取评标办法及相关系数;(7)开标结束。5.2.2解密时间30分钟,以鸿雁系统实际显示截止时间为准。若遇系统问题,可根据情况适当延长解密时限。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在政府组建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技术标专家4人,商务标专家2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政府组建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采用语音系统自动通知。6.3评标方法公开招标且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的方式六、财务状况表一、开户银行情况开户银行名称:名称:开户银行地址:地址:开户银行电话:联系人及职务:开户银行传真:电传:二、近三年每年的资产负债情况财务状况(单位)近三年(应分别明确公元纪年)近三年(应分别明确公元纪年)近三年(应分别明确公元纪年)财务状况(单位)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1.总资产2.流动资产3.总负债4.流动负债5.税前利润6.税后利润注:投标申请人请附最近三年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三、为达到本项目现金流量需要提出是信贷计划(投标申请人在其他合同上投入的资金不在此范围内)信贷来源信贷金额(单位)1234注:投标申请人或每个联合体成员都应提供财务资料,以证明其已达到资格后审的要求。每个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都要填写此表。七、类似工程经验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名称:1合同号1合同名称1工程地址2发包人名称3发包人地址(请详细说明发包人联系电话及联系人)4与投标申请人所申请的合同相类似的工程性质和特点(请详细说明所承担的工程合同内容,如长度、高度、桩基工程、基层/底基层工程、土方、石方、地下挖方、砼浇注的年完成量等)5合同身份(注明其中之一)□独立承包人□分包人□联合体成员6合同总价7合同授予时间8完工时间9合同工期10其他要求:(如施工经验、技术措施、安全措施等)注:1.类似现场条件下的施工经验要求申请人填写已完或在建类似工程施工经验。2.每个类似工程合同须单独具表,并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无相关证明的工程在评审时将不予确认,八、公司人员及拟派往本招标工程项目的人员情况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名称:1.公司人员1.公司人员1.公司人员1.公司人员1.公司人员1.公司人员1.公司人员人员类别数量管理人员工人工人工人工人其他人员类别数量管理人员总数总数其中技术工人其中技术工人其他总数拟为本工程提供的人员总数2.拟派往本招标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2.拟派往本招标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2.拟派往本招标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2.拟派往本招标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2.拟派往本招标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2.拟派往本招标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2.拟派往本招标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经历数量人员类别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经历数量人员类别10年以上10年以上5年至10年5年至10年5年以下5年以下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人员注:表内列举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可随项目类型的不同而变化。九、拟派往本招标工程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招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名称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担任项目负责人年限担任项目负责人年限担任项目负责人年限担任项目负责人年限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编号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建设单位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日期开、竣工日期开、竣工日期在建或已完在建或已完在建或已完工程质量十、拟派往本招标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名称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担任技术负责人年限担任技术负责人年限担任技术负责人年限担任技术负责人年限技术资格证书编号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建设单位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日期开、竣工日期开、竣工日期在建或已完在建或已完在建或已完工程质量十一、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南通市江海水务有限公司:我公司参加贵方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施工投标活动。现我公司慎重承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从现在开始至本工程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具体指以下两点:(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且无已中标未开工的项目,如果我方经本工程评标委员会评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公示期间被他人举报并经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核实,确认拟派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不符合“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的情况或有已中标未开工的项目,那么取消我方中标候选人资格,同时我方自愿放弃相应投标保证金。投标申请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日期:年月日十二、诚信承诺书(招标人):我方已认真阅读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现就本次投标,作出如下承诺:1.我方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无在建工程,如果我方经本工程评标委员会评定为中标候选人,在公示期间被他人举报并经核实,确认拟派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且不符合江苏省建设厅“苏建规字(2017)1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附件二《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资格审查办法》第十条第五款的规定,你方即可取消我方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同意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2.我方拟派项目管理机构成员是我单位正式员工,具备相应的从业能力,且已缴纳养老保险和签订劳动合同。3.我方承诺在本次投标过程中无弄虚作假和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并愿意承担因弄虚作假和串通投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4.我方承诺:⑪遵守指令、不擅离职守。我方委托代理人将坚持全程参加开评标会议,积极响应招标人的指令和操作要求,不擅离职守,始终保持通讯顺畅,因我方原因导致10分钟内无法与管理端建立起联系的,即视为放弃交互的权利,我方认可招标人的处置决定,接受包括终止投标资格在内的任何处理结果。⑫确保设施、设备工况良好。我方将负责提前检查电力供应、网络环境和远程开标会议有关设施、设备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因我方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或者不能进行现场实时交互的,均由我方自行承担一切后果。5.我方承诺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或相关人员行贿,以牟取中标。6.我方承诺不存在围标串标、借资质挂靠、恶意竞标等违法违规行为。7.如我方中标:⑪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⑫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我方若违反上述承诺内容,自愿接受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入本单位信用档案(公示),接受相关部门调查处理。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十三、投标保证金保函格式:见索即付投标保函我行编号:开立日期:年月日致:(招标人)(以下简称“贵方”)本保函作为,(以下简称“投保人”)参加以下招标项目(项目名称:)的投标而向贵方提交的见索即付投标保函。商业银行,地址:,(以下简称“我行”)及其继承人和受让人,兹承诺,在收到贵方声明投保人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或几种情况及保函项下需支付的金额和收款的银行及账号的书面索赔通知后,于7个工作日内无条件、不可撤销地向贵方支付累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CNY,)的款项:1、投保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未经招标人、采购人等同意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2、投保人接到中标通知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因自身原因或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采购人等订立招标项目合同;3、投保人与其他投标人串通参与投标的;4、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应当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的。本保函有效期:自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至招标人、采购人等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之日止。本保函项下的任何书面索赔通知应以邮寄方式提交索赔通知书纸质原件,或通过电子保函服务支撑管理平台提交电子形式的索赔通知,本保函项下的任何纸质原件形式的索赔通知应由贵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并在保函有效期内我行营业时间结束前送达我行上述地址,本保函项下的任何电子索赔通知必须在本保函有效期内我行营业时间结束前被我行系统接收到,如果本保函发生索赔,则本保函担保金额随我行实际赔付金额递减,我行全额赔付后保函自动失效。我行保函有效期届满即告失效,我行不对任何有效期届满后递交至我行的索赔承担责任。本保函不可转让,我行对贵方之外任何第三人不承担责任。签发日期:年月日十四、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致:(招标人)、南通市通州湾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我方郑重承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参加本次远程开标会议,是我方真实意思的表达。一、不出借、买卖、伪造、涂改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资格业绩、印章以及其他相关资信证明文件,严禁其他企业或个人以我公司的名义投标。二、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程序。不隐瞒真实情况,不弄虚作假,不骗取投标和中标资格。三、坚决抵制和杜绝串标、围标、哄抬报价、贿赂、回扣等违法投标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四、依法经营,公平竞争,不采取违法、违规或不正当手段损害、侵犯同行企业的正当权益。五、遵守指令、不擅离职守。开标评标过程中,我方将坚持全程参加开评标会议,积极响应招标人的指令和操作要求,不擅离职守,始终保持通讯顺畅,因我方原因导致10分钟内无法与管理端建立起联系的,即视为放弃交互的权利,我方认可招标人任意处置决定,接受包括终止投标资格在内的任何处理结果。六、确保设施、设备工况良好。我方将负责提前检查电力供应、网络环境和远程开标会议有关设施、设备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因我方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或者不能进行现场实时交互的,均由我方自行承担一切后果。七、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或相关人员行贿,以牟取中标。八、我方将在法律、法规框架允许的范围内就有关评审过程中的事项向管理人员提出咨询或疑问,如需要提出现场异议的,将严格按照《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2016)4号)规定,以书面方式提出(加盖企业印鉴后通过网络传输扫描件)。不在招投标活动中虚假投诉。我方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取消招投标资格、将不良行为记录记入档案、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承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授权委托人(签名):年月日第八章工程量清单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污水 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施工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通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