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 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公告(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下半年度全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项目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县级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有关单位:
为纵深推进监理综合改革,提升现场监理工作实效,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下半年度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项目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重点
本次检查重点为以下处于主体施工阶段的项目:
1.在建住宅小区、公共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含轨道交通工程)监理项目;
2.2024年1月1日以来受到各级有关部门责令停工整改、通报批评、行政处罚的工程监理项目。
二、检查内容
项目监理机构执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2013)及省、市住建部门相关政策文件的情况。
三、检查标准
本次检查用下列2个检查表进行评价打分,评分结果分别以80%和20%的比例计入总得分。
1.《苏州市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工作检查表(一)》(详见附件1);
2.《苏州市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工作检查表(二)》(详见附件2)。
四、时间安排
1.企业自查(本文件印发之日起至12月22日)。各地住建部门组织辖区内项目监理机构对照检查用表(详见附件1和附件2)组织自查自纠;对于发现的问题,由项目总监负责组织整改到位或报请所在监理单位解决,并在项目现场建立工作台账备查。
2.属地抽查(12月23日至12月27日)。各地住建部门的抽查对象应覆盖本通知第一条所列的全部项目类型,并应包括装配式建筑和智能建造项目;抽查数量不应少于在建项目总数的30%;检查结果应当日上传系统。
3.市级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市住建局组织专项检查,检查项目在督查前随机抽取确定。
五、其他事项
1.严格检查标准。请各地住建部门严格检查标准,规范检查行为。同一监理项目的属地检查平均得分比市级检查得分高出5%以上的,在信用评价中以市级检查得分代替县级市(区)级检查得分。
2.上报项目名单。请各地住建部门梳理本辖区内具备检查条件的在建监理项目填入附件3,并于12月25日前报送至我局建筑业发展处。
联系人:曹雯雯;联系电话:65211520;邮箱:542046348@qq.com。

附件:1.苏州市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工作检查表(一)
2.苏州市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工作检查表(二)
3.建筑工程监理项目汇总表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19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 建设工程监理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苏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