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纂出版印刷招标公告(靖江市党史方志办公室2024)



《靖江水务·渔业志》(暂名)编纂出版印刷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靖江水务·渔业志》(暂名)编纂出版印刷项目 JSZC-321282-CCGC-C2024-0088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平台”http://jszfcg.jsczt.cn/jszc/entrust/detail/new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2-31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1282-CCGC-C2024-0088
项目名称:《靖江水务·渔业志》(暂名)编纂出版印刷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90万元
采购需求:

《靖江水务·渔业志》(暂名)资料搜集、文稿编纂、部分影音征集与制作、审稿验收以及出版、印刷,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9月2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苏财购[2021]34号文关于“转发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之一; 注: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参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平台”http://jszfcg.jsczt.cn/jszc/entrust/detail/new
方式:苏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12-31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平台”http://jszfcg.jsczt.cn/jszc/entrust/detail/new

五、开启

时间:2024-12-31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确定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需要前往泰州市海陵南路306号四楼六号窗口办理国信CA。(联系人:翟维维,联系方式:0523-86893080,18136281137)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前往“苏采云”系统(http://jszfcg.jsczt.cn/)进行供应商注册CA激活。
流程:选择供应商→立即注册→登录绑定CA→报名项目→下载采购文件
具体操作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
如在报名中有任何疑问,请拨打电子化政府采购技术支持电话:0523-86897512、876185712。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靖江市党史方志办公室(机关)
单位地址:靖江市阳光大道1号市行政中心三号楼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523-891839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策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靖江市姜八路鼎和花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2楼
联系人:高洁
联系电话:1396102084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洁
电话:13961020840

附件:
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功能告知提醒.docx

JSZC-321282-CCGC-C2024-0088采购文件.doc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靖江水务·渔业志》(暂名)编纂出版印刷项目

品目
出版服务

采购单位
靖江市党史方志办公室(机关)

行政区域
靖江市
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19日 14:59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6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苏采云平台”http://jszfcg.jsczt.cn/jszc/entrust/detail/new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12月31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网上开标大厅

预算金额
¥9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高洁

项目联系电话
13961020840

采购单位
靖江市党史方志办公室(机关)

采购单位地址
靖江市阳光大道1号市行政中心三号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5996054288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策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盐城市盐南高新区新都街道新丰社区戴庄路商业街2号盐城金融城1幢13层2-1307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高洁

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功能告知提醒2023年靖江市已正式启用“苏采云”系统,目前已全面开通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以下简称“政采贷”)功能。成交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在中征平台发起贷款申请贷款。1.“政采贷”业务流程供应商供应商金融机构金融机构与供应商登录选择金融机构与产品,融资申请审批通过后签订中征平台向金融机构发起融资申请进行审批协议与放款供应商金融机构有融资意向合同推送回款账号推送取得中标、回款成交通知书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人苏采云采购人通知采购人合同公示时签订采购合同回款账号锁定支付办理确认融资意向2.常见问题Q1:哪些企业能申请“政采贷”?答:江苏省内采用国库集中支付的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采贷\"。Q2:供应商在哪里申请“政采贷”?答:中标供应商在“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简称“中征平台”)上向意向银行发起融资申请Q3:中标供应商要注意什么?答:中标供应商要加强和采购单位的沟通协调,尽早确定融资需求。需要“政采贷”融资的,政府采购合同付款账号应当空置。Q4:采购单位要做什么?答:采购单位在“苏采云”系统中公示政府采购合同时,要勾选融资标识,为中标供应商融资提供便利。如后续融资失败,采购单位要及时维护中标供应商相关账号信息,按时支付款项。Q5:“政采贷”融资失败怎么办?答:经合作银行审核后不予放款,或者贷款审核时间超过10个工作日的,视为融资失败,该项目回到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支付资金。融资失败的,无法重新线上申请“政采贷”。3.网址及联系方式政采贷: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paying.html中征平台:https://www.crcrfsp.com/联系电话:0523-84821917《靖江水务·渔业志》(暂名)编纂出版印刷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JSZC-321282-CCGC-C2024-0088)采购人:靖江市党史方志办公室代理机构:江苏策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12月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告知提醒1.业务基本情况政府采购履约保函(保险)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第三方机构向采购人提供的保证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履行合同义务的担保或保险。对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政府采购项目,支持和鼓励供应商自愿使用履约保函(保险)代替缴纳履约保证金,中标(成交)供应商未能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要求规范履行合同义务,由第三方机构按照采购文件约定的履约保证金数额对采购人承担赔偿责任。2.参与各方职责①供应商。供应商可登录江苏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栏目(网址: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下载“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操作手册”。真实、完整、准确地向第三方机构提供保函(保险)申请审核所需材料。②采购人。允许并接受供应商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提供履约保证,积极配合第三方机构和供应商开展相关业务。第三方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履约保函(保单)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再要求供应商提供银行资信证明等类似文件。③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文件中列示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代替提供履约保证金相关内容,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等环节主动宣传相关政策。3.业务模式和流程2023年12月起,上线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平台,实现中标(成交)供应商线上申请履约保函(保险)、第三方机构线上审核开函(出具保单)等,做到全流程线上办理和留痕。平台可通过域名www.jsdzbh.com直接访问,也可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链接访问(首次使用需注册)。供应商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登录“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平台”,选择第三方机构并提交保函(保险)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支付相关费用即可。供应商可通过上述平台查询相关保函(保单)信息、理赔信息和开具发票。二、不见面交易投标文件制作提交说明1.业务流程:潜在投标人访问政府采购云平台“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2.苏采云资料: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泰州政府采购网—服务指南--下载中心,点击进入“苏采云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进行下载。http://czj.taizhou.gov.cn/col/col61762/index.html三、竞争性谈判、磋商不见面交易注意事项1.确保音视频畅通。竞争性谈判、磋商项目需要进行谈判、磋商程序,请各供应商在投标前按照要求装好耳麦、摄像头等通讯工具,可以利用微信或qq等相关软件进行测试,确保在谈判、磋商过程可以正常进行。2.及时完成最终报价。竞争性谈判、磋商项目需要供应商进行最终报价,请各供应商在项目评标结束之前不要擅自离开“苏采云”交易系统开标大厅,待评审专家开启最终报价程序后,及时准确完成最终报价。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5第二章供应商须知8第三章评审办法22第四章合同格式26第五章采购需求31第六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31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靖江水务·渔业志》(暂名)编纂出版印刷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http://jszfcg.jsczt.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3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1282-CCGC-C2024-0088项目名称:《靖江水务·渔业志》(暂名)编纂出版印刷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90万元最高限价:90万元采购需求:《靖江水务·渔业志》(暂名)资料搜集、文稿编纂、部分影音征集与制作、审稿验收以及出版、印刷,具体详见磋商文件。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9月20日;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制);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制);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苏财购[2021]34号文关于“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之一;注: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参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6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苏采云”系统(http://jszfcg.jsczt.cn)方式:“苏采云”系统(http://jszfcg.jsczt.cn)售价:0.0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09:00(北京时间)地点:“苏采云”系统(http://jszfcg.jsczt.cn)五、开启时间:2024年12月31日09:00(北京时间)地点:靖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人确定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需要前往泰州市海陵南路306号四楼六号窗口办理国信CA。(联系人:翟维维,联系方式:0523-86893080,18136281137)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2.前往“苏采云”系统(http://jszfcg.jsczt.cn/)进行供应商注册CA激活。流程:选择供应商→立即注册→登录绑定CA→报名项目→下载采购文件具体操作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如在报名中有任何疑问,请拨打电子化政府采购技术支持电话:0523-86897512、876185712。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采购人:靖江市党史方志办公室联系人:王女士地址:靖江市阳光大道1号电话:0523-8918391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江苏策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靖江市姜八路鼎和花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2楼联系人:高女士联系方式:1396102084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高女士电话:13961020840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采购人名称:靖江市党史方志办公室联 系 人:王女士电话:0523-891839121.1.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苏策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靖江市姜八路鼎和花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2楼联系人:高女士电话:139610208401.1.4采购项目名称《靖江水务·渔业志》(暂名)编纂出版印刷项目1.1.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1.1.6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1.1.7采购预算90万元1.1.8最高限价90万元1.2.1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9月20日1.2.1质保期2年1.3.1(1)合格供应商的基本条件详见磋商公告第二条2.1.4供应商提疑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7日17时30分3.4.1响应文件有效期90 日(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算起)3.5.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响应方案☑不允许□允许4.2.1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时间:见磋商公告规定响应截止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5.1.1磋商会议时间和地点磋商时间:同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6.1.1磋商小组成员评标委员会人数:3人。6.2.3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是☑否,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的人数为3名7.2.2成交服务费(1)根据采购人与采购代理人签订的《采购代理合同》约定,本项目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承担。该费用不单独列项,无论中标人如何报价,均视为包含在总报价中。(2)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按苏政采协【2024】20号文相应标准计算的金额一次性向采购代理人付清。其他(1)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2份纸质投标文件;(2)合同签订后须在2个工作日内上传至江苏政府采购网公示,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当日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合同原件。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现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本采购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采购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采购项目标段划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项目采购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项目采购预算: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项目最高限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合同履约期限及质保期合同履约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0.1.质保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合格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及证明材料:(1)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及证明材料见磋商公告。(2)特定资格要求及证明材料见磋商公告。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1)被各级财政主管部门取消参加采购项目所在地的政府采购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营业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3)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4政府采购政策根据苏财购[2021]34号文关于“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苏财购[2022]45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5磋商费用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递交响应文件等有关费用。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6保密参与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本采购项目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1)环境标志产品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要求,对拟采购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评标委员会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2)节能产品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要求,对拟采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非以“★”标注范围的,评标委员会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进行加分;对拟采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以“★”标注范围的,供应商必须采用节能产品投标。否则,其投标无效。1.10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3】65号),严格执行《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相关标准,促进绿色包装和绿色运输,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应符合文件要求。二、磋商文件2.1磋商文件组成磋商文件包括(但并不仅限于)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审办法第四章合同格式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磋商小组可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应当完整地阅读、理解构成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磋商文件所作的答疑、澄清、修改,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上述文件相互之间发生矛盾时,以后发出的文件为准。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递交书面提疑,迟于该时间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回答其提疑。磋商文件的答疑文件将通过“江苏政府采购网”公开发布,但不指明问题的来源。如果答疑内容影响响应文件编制且不能满足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时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可能适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应及时通过“江苏政府采购网”及时查询和下载答疑文件,查询和下载如有遗漏,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未按答疑后的磋商文件编制的响应文件有可能被磋商小组否决。2.2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前,应随时通过“江苏政府采购网”查看有关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等内容。查询如有遗漏,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可以视采购项目具体情况,酌情顺延递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并将变更时间在“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供应商均有义务定期登陆采购人公布的网站获取相关信息,发布在上述网站的答疑、澄清、修改和补充等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且已为各供应商知悉,请各供应商密切关注。三、响应文件编制3.1响应文件的组成3.1.1基本目录(1)首轮报价一览表;(2)授权委托书;3.1.2资格证明文件(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1.3符合证明文件(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1.4综合评审评分项证明材料(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1.5磋商文件要求或者供应商认为其它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和文件。3.2磋商报价3.2.1磋商报价应包括完成采购需求内所有内容所需的一切相关费用及其它应付的费用等。3.2.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的要求,结合自身因素填写磋商报价。3.2.3供应商的磋商首轮报价应不得高于采购人的预算。否则,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3.2.4本项目合同采用固定总价合同。3.2.5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或者方法提供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附赠条款。3.3响应文件有效期3.3.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有效期内,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在特殊情况下,在原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之前,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3.4备选响应方案3.4.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响应方案。允许供应商递交备选响应方案的,只有成交供应商所递交的备选优先方案方可予以考虑。3.4.2磋商小组认为成交供应商的备选优先方案优于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的响应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响应方案。3.5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一)基本目录1.《磋商报价表》(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输入报价自动生成);2.《授权委托书》(提供原件的扫描件,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参与磋商的可不提供);3.授权委托书中受托人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二)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见磋商公告;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见磋商公告。(三)符合条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无效)1.《磋商响应函》(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2.《商务响应表》(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3.《技术响应表》(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四)综合评审评分项评分办法中涉及评审事项的证书、承诺、材料、方案等扫描件。(五)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的密封、签署、盖章要求:1.密封(加密)要求: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和“苏采云”系统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本项目供应商须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供的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使用“CA数字证书”)对其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加密。2.签署要求:见《响应文件格式》)中相关格式要求。3.盖章要求:见《响应文件格式》)中相关格式要求。供应商须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供的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章。特别提醒: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如需“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可打印成文档,签字或盖章后再扫描上传,最后再电子签章。(六)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导出加密的响应文件(后缀名为zip)。响应文件不得超过350M!注: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四、响应文件的递交4.1响应文件的递交4.1.1供应商就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4.1.2开标时间、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4.2响应文件的递交本项目通过“苏采云”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即供应商响应文件从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并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供应商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即电子投标)。未进行线上响应文件提交并解密(因“苏采云”系统导致解密失败的除外)的供应商,响应无效。其线下提交的(纸质)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退回拒收。“CA数字证书”的获取:详见磋商公告。使用需要第三方认证的电子签名、数据电文,通过互联网方式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即:使用“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按照要求通过互联网方式提交首次响应文件。“苏采云”系统使用要求:(1)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及磋商环节。(2)电脑需提前准备好麦克风、音响,摄像头,提前检查保证能够正常使用。(3)操作系统至少win7以上,建议使用win10操作系统。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导出加密的响应文件(后缀名为zip)。响应文件不得超过350M!注: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4.3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首次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五、竞争性磋商5.1磋商时间和地点5.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磋商会议。5.2磋商程序5.2.1被邀请参与磋商的供应商需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方式(地点)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同时派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在“开标大厅”等待磋商。5.2.2到达开启时间,“苏采云”系统自动提取所有响应文件,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方式按时在线解密。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按时在线解密方式:开启时间后30分钟内,通过“苏采云”系统(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5.2.3磋商顺序按照电子标书解密先后时间进行,解密时间相同的,不分先后顺序。5.2.4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答疑澄清的,视同放弃澄清。5.2.5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价的,视为响应无效。5.2.6被邀请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如未按上述磋商要求执行,视同放弃磋商的权利。5.2.7一次评审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代表将通过苏彩云采购系统提示符合要求的投标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二次报价),一次评审的时长不确定,请投标供应商自行关注报价系统,在报价系统开启后的20分钟内提交最后报价(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不得高于首轮报价,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投标;提交最后报价(二次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文第三条第四项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5.2.8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5.2.9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方案优劣(得分)顺序推荐3名成交供应商。5.2.10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按响应无效处理。5.2.11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这条规定的适用情形为竞争性磋商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不少于3家,进入磋商过程中,符合采购人技术等方面要求的供应商为2家,磋商活动可以继续进行,由2家供应商提出最后报价。符合资格条件是指通过资格性审查。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5.2.12如磋商过程中出现本磋商文件未尽事宜,由磋商小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决定。5.3磋商注意事项各响应人在项目评标结束之前不要擅自离开“苏采云”交易系统开标大厅,待评审专家开启最终报价程序后,及时准确完成最终报价。5.4开标5.4.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响应人应当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参加开标活动。5.4.2响应人在开标过程中涉及到的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结果确认等工作,应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执行。5.4.3开标仪式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组织。《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将自动对项目进行开标。5.4.4解密完成后由磋商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并邀请响应人进行磋商,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最后一个供应商磋商结束后系统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5.4.5响应人如果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应当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提出,否则视同认可开标结果。5.4.6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5.4.7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5.4.8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5.4.8.1逾期上传的或者未按规定要求上传的;5.4.8.2违反招标、磋商响应纪律的;5.4.9供应商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以书面形式(或网上聊天)提出,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场给予答复,并制作记录,采购人代表、采购代理机构、监督人签字确认。采用不见面开标的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仅须在视频会议中确认。5.4.10开标记录由采购代理机构保存,在商务打分结束后提交磋商小组审核。特别说明:“苏采云”系统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大厅”提醒供应商。供应商自行查看,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及时查看导致没收到信息,“苏采云”系统不承担任何责任。六、响应文件评审磋商小组响应文件的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及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评审磋商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评审结束后,磋商小组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确定成交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6.3重新采购6.3.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6.3.2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政部门。保密及串通行为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成交无效,并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的;(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响应文件的;(3)供应商之间协商技术方案、合同条款以及报价等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的;(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竞争性磋商政府采购活动的;(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的;(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提交响应文件或者退出磋商或者放弃成交的;(7)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及磋商小组成员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的;(8)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行为。七、合同授予7.1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前,采购人不得与供应商就价格、供应商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磋商。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发布磋商公告的同一媒体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供应商对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一次性提全所有质疑事项。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质疑人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处理投诉事项期间,财政部门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采购单位暂停签订合同等活动,但暂停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7.2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无需提供履约保证金。7.3签订合同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内容、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本章第7.1.2条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将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八、质疑与投诉8.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六章有关规定,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人须一次性提全所有质疑事项,采购人及其代理机构不接受就同一项目的多次质疑。8.1.1质疑书内容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8.1.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8.1.1.2具体的质疑事项、证据以及法律、法规依据;8.1.1.3提出质疑的日期。8.1.2质疑书应当署名,一式叁份。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时,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8.1.3除书面形式外,其他任何方式的质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均不予接受和回复。8.1.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书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不得涉及商业秘密。8.1.5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8.2投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94号令)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定,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8.2.1投诉人提起投诉应符合下列条件:8.2.1.1投诉人是参与所投诉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8.2.1.2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8.2.1.3投诉书内容符合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94号令)规定;8.2.1.4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8.2.1.5属于本财政部门管辖;8.2.1.6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8.2.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8.2.2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8.2.3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8.2.3.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8.2.3.2具体的投诉事宜以及事实依据;8.2.3.3质疑书和质疑答复情况以及相关证明材料;8.2.3.4提起投诉的日期。投诉书应当署名。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8.2.4投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除提交投诉书外,还应当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投诉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8.2.5投诉人不符合上述规定提起的投诉,财政部门不予受理。九、其他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三章评审办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对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各项评分因素进行综合评分,按照综合得分高低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但磋商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且磋商最后报价相同的,按实施方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条款号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3.1.1符合性评审标准(1)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内容、格式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字迹清晰可辩:a、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b、投标文件未因关键信息模糊而造成评标委员会无法判定是否实质性响应。(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章、供应商的单位章签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授权委托书;(5)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6)投标报价明细表中未出现“漏报”或“零”报价;(7)供应商未提交可调价格的投标报价;(8)投标报价未超过最高限价;(9)商务条款响应表中未出现负偏离;(10)服务条款响应表中未出现负偏离;(11)供应商未以任何方式或者方法提供报价以外的任何附赠条款;(12)投标文件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3.2.1评分分值构成(100分)商务部分:30分 技术部分:40分 投标报价:30分条款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细项评分标准3.2.2(1)商务部分(30分)类似业绩(6分)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之日计),类似本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份得3分,最高得6分(注: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3.2.2(1)商务部分(30分)人员配备(24分)1.为本项目配备编纂团队,项目组成员具有主任编辑及以上职称的,有一人得5分,最多得10分;2.主创人员应熟悉靖江本土文化和靖江水务、渔业历史,在地市级及以上报刊发表相关研究作品每有1篇得2分,最高的得6分;3.项目总纂有较强的文稿统筹能力,熟悉志书编纂体例要求和《靖江水务·渔业志》特点以及图书审读相关规定。须提供总纂人选编纂图书成果,有1个得2分,最高得8分;注:上述人员须提供人员配备表、职称证书、研究作品或图书成果等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不提供不得分。3.2.2(1)技术部分(40分)任务理解与把握情况(5分)根据投标单位对本项目的理解是否全面深入、清晰、分析是否准确 进行评审。(1)对本项目任务的理解全面深入、清晰,分析准确得5分;(2)对本项目任务的理解一般,比较清晰,分析合理得3分;(3)对本项目任务的理解有偏离,把握程度一般得1分;(4)对本项目任务的理解有严重偏离的,把握程度差不得分。3.2.2(1)技术部分(40分)编纂方案设计能力(15分)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编纂方案观点正确,体例规范,结构合理,出具框架结构、章节内容,既符合方志编纂规范,且有创意进行评审。(1)符合规范,结构合理,框架结构、章节内容符合要求得15分;(2)符合规范,结构合理,框架结构、章节内容基本齐全经优化后能达到要求得10分;(3)基本符合规范,结构较合理,框架结构、章节内容不齐全的得5分;(4)严重偏离规范的,结构不合理不得分。3.2.2(1)技术部分(40分)图片、音视频征集、拍摄、制作情况(10分)根据各投标单位音视频拍摄、制作资质以及拟参与本项目人员作品获奖情况以及照片、音视频征集能力进行评审。(1)能提供广播电视制作许可证,参与人员的作品获国家级奖项得10分;(2)能提供广播电视制作许可证,参与人员作品获省级奖项得8分;(3)能提供广播电视制作许可证,参与人员作品获地市级奖项得5分;(4)不能提供音视频拍摄、制作资质,不得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3.2.2(1)技术部分(40分)项目工作组织方案、工作计划、进度安排(5分)根据各投标单位的项目工作组织方案、工作计划(包括但不仅限于:现场调研、资料收集、资料和数据的整理分析、提交项目成果等)、进度安排是否科学、是否合理可行,是否符合招标要求进行评审。(1)方案科学、合理、可行性高,完全符合招标要求得5分;(2)方案相对科学合理、可行性一般,符合招标要求得3分;(3)方案一般、可行性低,基本符合招标要求得1分;(4)未提供不得分。3.2.2(1)技术部分(40分)质量和技术保障、后续服务计划(5分)根据各投标单位的保障措施是否得当、可行,后续服务计划是否详细、合理,是否能够承诺针对本项目提供及时、专业化的后续服务进行评审。(1)保障措施得力,效率高,后续服务计划详细、合理,能够承诺针对本项目提供及时、专业化的后续服务得5分;(2)保障措施一般,后续服务计划一般,能够承诺 针对本项目提供 后续服务得3分; (3)保障措施可行性较差,后续服务计划较差,不能够承诺针对本项目提供后续服务得1分。(4)未提供不得分。3.2.2(2)投标价格(30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分(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1.评审标准初步评审标准资格性检查标准: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所有供应商的商务部分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并确定供应商磋商响应资格。符合性检查标准: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以及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判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综合评分标准分值构成:见评分标准分项明细表;评分标准:见评分标准分项明细表。2.评审程序初步评审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检查。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磋商小组依据本章第3.1.1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检查。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补正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算术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凡超出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或给采购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审时不予考虑。综合评分磋商小组按本章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对经磋商且最后报价不高于采购预算的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并计算出综合得分。综合评分得分取各磋商小组成员评分的平均值,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磋商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评审结果磋商小组按照评分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候选供应商,并标明排序。磋商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递交书面评审报告。第四章合同格式(此为合同参考格式)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合同号:项目名称:采购人:供应商:签署日期:年月日甲方(采购人):乙方(供应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XXXX项目(项目编号:XXXX)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乙方的《磋商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中标(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编号:XXXX。签订地点:XXXX。签订时间:XXXX年XX月XX日。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第二条合同期限第三条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1、XXXX;2、XXXX;3、XXXX.…第四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1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1、XX万元;2、XX万元;3、XX万元。……2服务费支付方式:第五条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第六条无产权瑕疵条款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第七条履约保证金1、履约保证金缴纳金额:合同总价款的%。2、递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中标后签订合同前。3、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形式:现金、银行保函、保证保险、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等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缴纳方式。4、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自提交之日起至验收合格之日止。5、若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履约保证金不足时,甲方有权通知中标单位补足履约保证金,如拒缴或长时间不缴(以甲方开据缴款通知单起一个月为限),甲方有权从预付款中扣取部分补足履约保证金。6、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的三十日内退还。7、履约保证金退还条件:乙方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合同要求实施该项目并通过甲方的验收。8、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合同履行结束后,甲方应及时无息退还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至乙方账户。9、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中标人不履行与采购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10、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甲方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每逾期一日支付乙方元作为违约金。第八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九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十条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4、如乙方不能交付服务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5、乙方逾期交付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的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付达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6、乙方所交付的服务不符合规定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甲方拒绝接受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第十一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XX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二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XX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泰州仲裁委员会仲裁。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4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1份,乙方1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1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四条附件1、项目磋商文件2、项目修改澄清文件3、项目响应文件4、中标通知书5、其他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注:本合同为简易版本,使用过程中,请结合具体项目,充实细化。第五章采购需求项目简要说明:本次采购标的为靖江市党史方志办公室的《靖江水务·渔业志》(暂名)编纂出版印刷项目。一、项目背景《靖江水务·渔业志》(暂名)传承弘扬靖江水文化,辑录我市长江大保护成果,留存长江渔文化历史记忆,它的编纂是靖江地方文化建设和历史传承的重要组成部分。靖江市华汇水务集团公司、市农业农村局、市党史方志办公室联合组织开展《靖江水务·渔业志》(暂名)编纂印刷出版工作。二、服务内容(实质性需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9月20日,中标单位应及时完成负责《靖江水务·渔业志》(暂名)的资料搜集,文稿编纂,图片、影音征集与制作,审稿验收,封面及内页设计,文字排版,制版,打样,出片以及出版、印刷等工作。1.全书要求政治导向正确、结构合理、体裁完备、特色鲜明、资料丰富、文风严谨、史实准确、逻辑清晰、可读性强。同时要按照新时代全媒体志书标准打造,采用述、记、志、传、录、表、图、音视频转换等表现形式,配备口述史资料,编纂融合文字、图片、影像于一体的新型志书;2.照片、影音视频由中标单位负责征集、拍摄、制作,全书采用的照片不得少于220张(其中反映靖江水务、渔业历史照片不得少于50张),影音视频不得少于10个(时长为3—10分钟,分辨率为1280×720及以上,画面清晰,不带水印、角标或其他标识)。图片、影音视频的内容、质量还应交采购单位审定、验收,并修改直至采购单位满意为止。影音视频还应转换为二维码,永久有效;3.排版版式精美,规范合理,插图位置准确,全书图文色调一致,图片制版画面醒目、清晰、无瑕疵。封面及内页设计需经采购单位审定,中标单位配合采购单位做好校对修改;4.出版社、印刷单位由中标单位负责联系。出版社应为国内正式出版社,印刷单位应持有《出版物印刷经营许可证》。中标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书号申请、校排、印刷等工作。采购单位取得样书经审核验收合格,同意后方可付印;5.出版完成后,中标单位负责货物运输,及时将货物运送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采购单位按国家和行业标准进行质量验收。若因数量缺少、污损、图文不清、错页缺页、漏页、倒装、缺附件、受潮、错误和纸张质量不符要求而造成的退货或调货等损失全部由中标单位承担。免费质保期不低于两年,质量保证期自印刷品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计算。出版完成后,中标单位需做好售后服务工作,指定专人跟踪服务。三、相关要求(实质性需求)1.采集拍摄的图片实物资料、符合出版要求的改写稿等应及时移交给采购单位归档,其所有权与知识产权归采购单位所有,采购单位有权在其他宣传项目中整合使用;2.中标单位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中标单位承担所有相关责任;3.全书开本为16开(185*260毫米),字数不少于30万字,圆脊精装,书内装订地图,印数5000册。全书由封面、彩页、地图、正文、环衬等部分组成。封面要求采用特种纸裱面,四色印刷,贴亚膜,局部UV、凹凸、烫金等特殊工艺制作。采用3毫米厚的进口荷兰纸板作内芯。前后环衬采用230克以上特种纸,正文用纸为80克顶级书画纸,彩色印刷;4.全书制版采用优质PS版,环保彩色油墨打样稿送样。印刷用高清晰度印刷机和优质油墨、润板液。按精品画册标准印刷,印刷要求洁净、文字图案清晰、套印准确墨色均匀、校对修改后文字图案固定不移动,整体质量优秀。排书顺序按样书为准,防止前后颠倒和缺页,书面无胶水迹;5.本项目费用为一次性包干费用,报价一经报定,采购单位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6.中标单位应在合同签订后,项目实施前,将详细实施方案报送采购单位审批,经批准同意后方可以组织实施。中标单位在项目实施期间应无条件接受采购单位监督管理,及时整改质量问题。采购单位有权要求中标单位在一周内更换不称职的工作人员,直至人选合格为止。在项目服务过程中,安全责任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7.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9月20日。8.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9.付款方式:(1)根据《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靖采购〔2023〕6号)要求,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采购单位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中标单位申请预付款时,应向采购单位出具与预付款金额等额的发票;若中标单位收到预付款后不履行相关义务,采购单位有权收回已支付的预付款;(2)2025年12月1日前,中标单位完成初稿撰写,并通过初审、复审后,采购单位向中标单位支付合同金额的30%;(3)2026年6月20日前,中标单位完成终审、验收,并取得书号后,采购单位向中标单位支付合同金额的20%;(4)2026年9月20日前,中标单位完成印刷,并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采购单位向中标单位一次性付清余款。注: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不适用预付规定。10.验收要求:按国家和行业标准及采购单位要求进行质量验收。第六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封面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一、基本目录(一)首轮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元)备注小写: 大写: 供应商:(电子签章)二、资格证明文件(一)独立承担民事行为的能力证明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扫描件(二)资格条件承诺书致:(采购人名称)我单位(供应商名称)已详细阅读了项目招标文件,我单位在此郑重承诺如下:1.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上承诺内容真实准确,若有不实,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三)承诺书致:(采购人名称)我单位(供应商名称)已详细阅读了项目招标文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我单位在此郑重承诺:投标截止日当日,我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2)被各级财政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3)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营业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5)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以上承诺如有虚假,我单位将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及政府采购监督部门的处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四)声明函4-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3.行业选择范围:(一)农、林、牧、渔业。(二)工业。(三)建筑业。(四)批发业。(五)零售业。(六)交通运输业。(七)仓储业。(八)邮政业。(九)住宿业。(十)餐饮业。(十一)信息传输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十四)物业管理。(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4-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年月日4-3监狱和戒毒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公司为符合条件的监狱和戒毒企业(监狱企业),且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监狱和戒毒企业(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监狱和戒毒企业(监狱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服务)。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年月日三、符合证明文件(一)磋商响应函致:(采购人名称)我方收到贵单位(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方决定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2、合同履约期限:。3、我方愿意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提交最后报价完成采购范围内的全部服务工作。4、我方承诺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响应文件。5、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6、我方无供应商须知第1.3.2项的情形之一。7、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8、其他补充说明(如有)。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二)商务响应表序号主要商务条款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偏离情况(正/负/无)1服务期2付款方式3投标有效期4验收要求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商务要求......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三)服务要求偏离表序号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响应偏离情况说明12345678910注:1、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项目需求进行逐项响应。2、若无偏离,在“偏离情况”栏中填写“无”;若有偏离在“偏离情况”栏中填写“有”并在“说明”栏中作出说明;若供应商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清楚标明该事项并在“偏离情况”栏中填写“不能确定”。3、表格不够可另接。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参加磋商、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期满。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或签字)年月日(五)报价明细表序号名称数量单位单价(元)合价(元)123…合计人民币(大写):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四、综合评审评分项(一)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年份单位名称项目名称中标时间合同金额 备注注: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二)拟投入本项目组人员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姓名年龄学历及专业执业资格及证书号技术职称相关工作年限及工作经历拟担任本项目何种工作备注说明:请同时提供以上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3)项目实施方案(如有)(四)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如有)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编纂出版印刷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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