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定期存款竞争性存放银行招标公告(宁波市北仑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2024)
关于宁波市北仑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定期存款竞争性存放(2024年第三期)银行招标项目 的招标公告
采购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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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征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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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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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公告
关于宁波市北仑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定期存款竞争性存放(2024年第三期)银行招标项目 的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19
浙江诚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宁波市北仑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委托,根据财库〔2019〕49号《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地方预算执行和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和(仑政办〔2019〕90号)《北仑区(开发区)区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和公款存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就宁波市北仑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定期存款竞争性存放(2024年第三期)银行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本项目资格要求且能够及时提供相关服务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一、招标项目名称:宁波市北仑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定期存款竞争性存放(2024年第三期)银行招标项目。 二、招标项目编号:ZJCY-20241205三、项目概况:招标内容及范围:本项目为宁波市北仑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定期存款竞争性存放(2024年第三期)银行招标项目,采用综合评分的方式从合格的投标人中择优选择综合得分排名前十一名的银行作为入围(中标)候选人,并提供相关服务。四、投标人资格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及政策性银行等银行机构,并符合以下条件:(1)持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核发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其“营业场所”或“住所”载明属于宁波市北仑区域,同时在北仑区域内设有分支机构(通指一级支行及以上金融机构)且为宁波市北仑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账户开设定点银行;并且经营年限已满3年。(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3)财务稳健,资金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管要求。(4)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5)同一家金融机构只能有一家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如出现多家分支机构报名的,投标时凭该金融机构宁波市分行及以上机构出具的唯一授权书才能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均作否决投标处理。(6)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中标后不得合包、转包、分包。注:(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招标文件的获取:(1)报名时间: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01月05日。(2)报名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银行须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行公款竞争性存放招标系统(以下简称“招标系统”),在“竞标项目-进行中”标签页下,选择状态为“未报名”的项目,点击操作栏【报名】按钮进行报名。(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成功后可在线查阅招标文件。注意事项:还未在政采云平台完成账号注册的投标银行,请参照《银行入驻手册--公款竞争性存放平台》完成入驻。入驻审核通过后方能参与线上报名、投标等操作;未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六、投标截止时间和方式: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2.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投标人可在系统中编制投标文件,且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按规定进行投标,逾期投标视为未投标。七、开标时间和地点:1.开标时间:2025年01月0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2.开标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宁波市北仑区四明山路773号行政大楼B楼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中心)交易厅(详见中心候标区电子显示屏)。八、其他事项1.投标文件制作:1.1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1.2投标人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投标人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1.3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份,按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2.本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投标人注册的账号后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3.投标人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4.投标人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投标人可采用邮寄(含快递)方式或现场方式递交。4.1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投标人须在本项目开标时间前一日16:00前将备份电子投标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投标人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实际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请各投标人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代理及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文件邮寄地址为:宁波市北仑区灵江路378号仑江大厦14F,收件人:李淑媛,联系方式:0574-26896671。4.2采用现场方式送达的,需按以下要求递交:所有投标人相关人员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送至投标地点。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九、联系方式招标人名称:宁波市北仑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招标人地址:宁波市北仑区明州路773号联系人:胡老师联系电话:0574-86781628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诚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北仑区灵江路378号(仑江大厦)14F联系人:李淑媛、张谭舒缨电话:0574-26896671、26896691异议、投诉受理单位:宁波市北仑区财政局(国库局)联系电话:0574-89383739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附件信息:
20241217 宁波市北仑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定期存款竞争性存放(2024年第三期)银行招标项目(定).doc347.1K
宁波市北仑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定期存款竞争性存放(2024年第三期)银行招标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ZJCY-20241205招标人:宁波市北仑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浙江诚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2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招标项目需求4第三章投标人须知6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16第五章服务协议书格式23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261.第一章招标公告浙江诚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宁波市北仑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委托,根据财库〔2019〕49号《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地方预算执行和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和(仑政办〔2019〕90号)《北仑区(开发区)区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和公款存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就宁波市北仑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定期存款竞争性存放(2024年第三期)银行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本项目资格要求且能够及时提供相关服务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一、招标项目名称:宁波市北仑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定期存款竞争性存放(2024年第三期)银行招标项目。二、招标项目编号:ZJCY-20241205三、项目概况:招标内容及范围:本项目为宁波市北仑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定期存款竞争性存放(2024年第三期)银行招标项目,采用综合评分的方式从合格的投标人中择优选择综合得分排名前十一名的银行作为入围(中标)候选人,并提供相关服务。四、投标人资格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及政策性银行等银行机构,并符合以下条件:(1)持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核发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其“营业场所”或“住所”载明属于宁波市北仑区域,同时在北仑区域内设有分支机构(通指一级支行及以上金融机构)且为宁波市北仑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账户开设定点银行;并且经营年限已满3年。(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3)财务稳健,资金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管要求。(4)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5)同一家金融机构只能有一家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如出现多家分支机构报名的,投标时凭该金融机构宁波市分行及以上机构出具的唯一授权书才能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均作否决投标处理。(6)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中标后不得合包、转包、分包。注:(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招标文件的获取:(1)报名时间: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01月05日。(2)报名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银行须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行公款竞争性存放招标系统(以下简称“招标系统”),在“竞标项目-进行中”标签页下,选择状态为“未报名”的项目,点击操作栏【报名】按钮进行报名。(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成功后可在线查阅招标文件。注意事项:还未在政采云平台完成账号注册的投标银行,请参照《银行入驻手册--公款竞争性存放平台》完成入驻。入驻审核通过后方能参与线上报名、投标等操作;未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六、投标截止时间和方式: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2.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投标人可在系统中编制投标文件,且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按规定进行投标,逾期投标视为未投标。七、开标时间和地点:1.开标时间:2025年01月0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2.开标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宁波市北仑区四明山路773号行政大楼B楼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中心)交易厅(详见中心候标区电子显示屏)。八、其他事项1.投标文件制作:1.1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1.2投标人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投标人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1.3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份,按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2.本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投标人注册的账号后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3.投标人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4.投标人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投标人可采用邮寄(含快递)方式或现场方式递交。4.1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投标人须在本项目开标时间前一日16:00前将备份电子投标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投标人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实际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请各投标人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代理及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文件邮寄地址为:宁波市北仑区灵江路378号仑江大厦14F,收件人:李淑媛,联系方式:0574-26896671。4.2采用现场方式送达的,需按以下要求递交:所有投标人相关人员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送至投标地点。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九、联系方式招标人名称:宁波市北仑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招标人地址:宁波市北仑区明州路773号联系人:胡老师联系电话:0574-86781628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诚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北仑区灵江路378号(仑江大厦)14F联系人:李淑媛、张谭舒缨电话:0574-26896671、26896691异议、投诉受理单位:宁波市北仑区财政局(国库局)联系电话:0574-89383739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2.第二章招标项目需求一、项目背景为规范本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提高资金使用和管理效率,确保资金保值、增值。根据财库〔2019〕49号《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地方预算执行和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和(仑政办〔2019〕90号)《北仑区(开发区)区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和公款存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特对宁波市北仑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定期存款竞争性存放(2024年第三期)银行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二、招标需求本项目为宁波市北仑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定期存款竞争性存放(2024年第三期)银行招标项目,采用综合评分的方式从合格的投标人中择优选择综合得分排名前十一名的银行作为入围(中标)候选人,并提供相关服务。三、服务要求:1、及时提供资金存放结算、保密及解锁服务、对账服务、分账核算、各类查询、电话咨询、原路退款、安全保障等在内的一切配套基本服务。2、具有承办本项目业务的能力和服务水平。3、包含服务期间招标人提出的其他各项需求。4、投标人需要协助完成全部存款账户迁移手续(如有需要)。5、银行故障或招标人工作遇到疑问时,投标人应该能够30分钟内及时响应招标人疑问或维修要求,并在2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24小时内解决问题。6、能够保证资金划汇系统和内部网络的安全性,并承担自身网络安全问题方面的有关责任。四、服务期限本项目定期存款期限为:12个月。五、资金分配原则1、资金规模为2.75亿元,其中排序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的中标银行,各获取5000万元人民币存放资金;排序第四名、第五名的中标银行,各获取3000万元人民币存放资金;排序第六名、第七名的中标银行,各获取1500万元人民币存放资金;排序第八名、第九名的中标银行,各获取1000万元人民币存放资金;排序第十名、第十一名的中标银行,各获取750万元人民币存放资金。2、若中标银行不足十一家时,由剩余中标银行平摊剩余份额。3、合同期内,招标人因资金使用需要提前支取的,中标人必须无条件积极配合,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及时办理。若发生提前支取,从排名第一的中标人依次支取。六、单位公款存放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防范廉政风险;(二)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相统一的原则,实现资金增值保值;(三)突出重点、兼顾效率原则。(四)服务内容安全、便捷、灵活。七、其他1、投标银行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上述条款和服务内容明确承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招标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2、其他未尽事宜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在合同中详细约定。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招标人名称:宁波市北仑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招标人地址:宁波市北仑区明州路773号联系人:胡老师联系电话:0574-867816281.1.3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诚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北仑区灵江路378号(仑江大厦)14F联系人:李淑媛、张谭舒缨电话:0574-26896671、268966911.1.4项目名称宁波市北仑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定期存款竞争性存放(2024年第三期)银行招标项目1.2.1招标内容及范围本项目为宁波市北仑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定期存款竞争性存放(2024年第三期)银行招标项目,采用综合评分的方式从合格的投标人中择优选择综合得分排名前十一名的银行作为入围(中标)候选人,并提供相关服务。1.2.2★服务期限本项目定期存款期限为:12个月。1.3★投标人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及政策性银行、村镇银行等银行机构,并符合以下条件:(1)持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核发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其“营业场所”或“住所”载明属于宁波市北仑区域,同时在北仑区域内设有分支机构(通指一级支行及以上金融机构)且为宁波市北仑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账户开设定点银行;并且经营年限已满3年。(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3)财务稳健,资金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管要求。(4)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5)同一家金融机构只能有一家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如出现多家分支机构报名的,投标时凭该金融机构宁波市分行及以上机构出具的唯一授权书才能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均作否决投标处理。(6)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中标后不得合包、转包、分包。注:(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9.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9.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5日11时00分 (北京时间,余同)1.9.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2024年12月25日16时30分 1.11重大偏差不允许1.11细微偏差允许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5日16时30分 2.2.2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自接到澄清文件起24小时内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自接到修改文件起24小时内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招标投标保证金不作要求。3.6是否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签字或盖章要求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3.7.4★投标文件份数(1)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1份;(2)第四章 评标办法 “八、评分细则的“服务方案”项中需上传本项目全套完整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3)中标单位在取得中标通知书前需补交纸质投标文件3份,内容需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纸质投标文件封面盖投标人的公章,并且投标文件格式中有签字、盖章处,需按格式要求签字、盖章。4.1.1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宁波市北仑区四明山路773号行政大楼B楼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中心)交易厅(详见中心候标区电子显示屏)4.2.1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4.2.2投标文件不予受理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业主评委1名)评标选聘评委专家确定方式:招标人按相关规定组建。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11家。从合格的投标人中择优选择综合得分排名前十一名的银行作为本项目的入围(中标)候选人。入围(中标)候选人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网站上公示三个日历天。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投标人由于违反投标人须知第9.2条规定而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10.2★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银行)支付,中标人(银行)在领取《入围(中标)通知书》之前按中标次序分别按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各1500元、第四名、第五名各800元、第六名、第七名各500元、第八名、第九名各250元、第十、第十一名各200元,向招标代理人支付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拒绝于招标人指定期限内支付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的,中标人还应予以赔偿。10.3招标人的补充约定1、招标文件中“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等形式,须加盖公章并注明日期。2、标注“★”部分系指实质性要求的内容或条款,对“★”部分内容或条款偏离的将导致投标无效。3、如发现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招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已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弄虚作假行为通报给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分行北仑营业管理部、北仑区财政局、宁波市北仑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等部门,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应相应赔偿,招标人保留依法追究的权利。10.3招标人的补充约定若发生公款存放已入围的中标银行因故退出履约,其名额不再增补,由剩余履约银行平摊其所占份额。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对“投标人须知”及招标文件其它相关条款的补充和说明,如两者有不一致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1.总则2.1.1.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宁波市北仑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定期存款竞争性存放(2024年第三期)银行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1.2.1.2招标内容及范围、服务期限1.2.1本次招标内容及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1.3.1.3投标人资格要求1.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宁波市北仑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定期存款竞争性存放(2024年第三期)银行招标项目以及相关服务进行的资格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4)被暂停或吊销《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的;(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的;(6)近五年内(含五年,从开标日之前一日倒算,不含开标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2.1.4.1.4费用承担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银行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相关规定除外)。2.1.5.1.5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2.1.6.1.6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2.1.7.1.7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2.1.8.1.8踏勘现场无2.1.9.1.9投标预备会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9.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9.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1.10.1.10转包或分包本项目不得分包、合包、转包。2.1.11.1.11偏离打“★”部分的内容或条款均为实质性内容,该部分偏离均属于重大偏差,将导致投标无效。允许细微偏差。2.1.12.2.招标文件2.1.13.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招标项目需求;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四章评标办法;第五章服务协议;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1.9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1.14.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本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在收到招标文件后的2天内及时向招标(代理)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等形式,须加盖公章并注明日期。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1.15.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1.16.3.投标文件的编制2.1.17.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投标声明书;(2)投标报价一览表;(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4)若代理人参加需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5)投标人基本情况声明;(6)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7)2023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8)指标数据响应表;(9)服务条款偏离表;(10)廉政承诺书;(11)费用减免服务承诺书;(12)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如有需要,自行提供)。2.1.18.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报价一览表”的要求填写。★3.2.2存款利率上浮比例:应符合国家利率政策和宁波市金融机构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的相关规定,承诺按最新自律管理机制上限结合人民银行最新规定上限提供。投标人按《评分细则》的规定进行承诺报价,未按《评分细则》规定承诺报价的,其存款利率报价项不得分。2.1.19.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则相应延长其投标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2.1.20.3.4投标保证金3.4.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不作要求。3.5资格审查资料2.1.21.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要求。3.6备选投标方案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7.2投标文件中不得对标注“★”的内容有偏离,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3.7.3补交的纸质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中应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3.7.4投标文件的份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用密封袋密封后递交。3.7.6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单位;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当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3.7.7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传输递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收。2.1.22.4.投标4.1投标文件的提交4.1.1投标文件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或邮寄到达或派人送达指定的网址或投标地点。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寄达和送达的投标文件。4.1.2招标人因故需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时,招标代理公司应在规定的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招标信息变更公告。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代理公司和潜在投标人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投标截止期的约束。2.1.23.5.开标5.1电子招投标开标程序:(1)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单位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2)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开启已解密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并做开标记录;(3)主持人公布评审结果。(4)开标会议结束。特别说明:政府采购云平台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招投标开标程序,但有下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理:(1)若有投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代理机构将开启该投标单位递交的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模块,以完成开标,电子投标文件自动失效。(2)招标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投标人(或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①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②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③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④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⑤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1.24.6.评标2.1.25.6.1组建评标委员会6.1.1受招标人的委托,招标代理公司根据国家有关的法规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技术、经济专家组成。评标专家将在开标日之前在政府采购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招标结果确定之前依法保密。评标委员会将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廉洁的原则和规定的程序进行评标,并且只依据投标文件本身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不考虑投标人在开标后提交的任何的补充声明、修正方案。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2.1.26.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2.1.27.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四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4评审过程中投标无效的认定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或不全或虽提供但格式、签署与盖章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3)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4)投标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投标有效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6)投标文件组成或投标文件数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7)评标委员会经过审查,认定投标人虚假应标、串通投标的;(8)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在评标、定标期间,评标委员会若发现投标人在投标中有腐败或欺诈行为或试图对评标委员会的评标和招标人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将依法否决其投标,并向管理部门上报其不良行为纪录。6.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2.1.28.7.定标、协议授予2.1.29.7.1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入围(中标)候选人确定入围(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入围(中标)候选人的个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1.30.7.2入围(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入围(中标)人发出《入围(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2.1.31.7.3履约担保本项目不作要求。2.1.32.7.4签订协议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入围(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协议。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协议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还应予以赔偿。7.4.2发出《入围(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协议的,给入围(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2.1.33.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1.34.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家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2.1.35.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家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向有关部门备案后不再进行招标。2.1.36.9.纪律和监督2.1.37.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2.1.38.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2.1.39.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四章“评标办法”中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2.1.40.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2.1.41.9.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2.1.42.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其他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根据财库〔2019〕49号《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地方预算执行和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和(仑政办〔2019〕90号)《北仑区(开发区)区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和公款存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按照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制定本评标办法。一、评标方式本项目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本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二、评标程序投标文件评审顺序:先进行资格审查,再进行初步评审、详细评审。1、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首先根据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2、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再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从以下内容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的,作否决投标处理:①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一致;②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1条的要求;③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条的要求;④投标文件签字盖章符合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3条的要求;⑤投标文件份数符合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条的要求;⑥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或略有改变但不影响对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响应;⑦投标文件中未有其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内容。3、详细评审(1)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按以下内容进行实质性评审:①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②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投标人进行询标,投标人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投标人代表未到场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做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2)综合评分:①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分细则》对各投标人的(1)“经营状况”、(2)“利率水平”、(3)“经济贡献度”、(4)“服务水平”共4项逐栏打分,每栏分值不得超出本栏规定的分值范围。②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各投标人的“服务水平”中除“(2)”项由评委独立打分,无固定进制,最多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其余项进行共同评审。③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1)“经营状况”、(2)“利率水平”、(3)“经济贡献度”、(4)“服务水平”各项得分之和。(3)综合得分排名:当出现综合得分相同时,按以下评审得分项顺序的得分高低确定中标资格排列顺序:按(1)“利率水平”、(2)“经济贡献度”、(3)“经营状况”、(4)“服务水平”项以及随机原则抽签顺序确定。具体为:a、有综合得分相同时,按“利率水平”项的评审得分决定排列顺序,“利率水平”项的评审得分高的排列在前。b、当“利率水平”项的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经济贡献度”项的评审得分决定排列顺序,“经济贡献度”项的评审得分高的排列在前。c、当“经济贡献度”项的评审得分也相同的,按“经营状况”项的评审得分决定排列顺序,“经营状况”项的评审得分高的排列在前。d、当“经营状况”项的评审得分也相同的,按“服务水平”项的评审得分决定排列顺序,“服务水平”项的评审得分高的排列在前。e、当“服务水平”项的评审得分也相同的,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签确定排列顺序,先抽中的排列在前,以此类推。(4)推荐入围(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采用综合评分的方式从合格的投标人中择优选择综合得分排名前十一的银行,推荐作为本招标项目的入围(中标)候选人。三、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①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可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或者补正(但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或补正),澄清或者补正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确认,上述澄清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②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对于实质性的内容,不能修正。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银行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银行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四、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一)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二)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为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五、中标公示招标人将评标结果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网站上公示三个日历天。六、定标(一)确定入围(中标)人:公示结束后,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入围(中标)人。招标人不得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入围(中标)人。(二)发出书面《入围(中标)通知书》。七、协议授予1、招标人与入围(中标)人应当在《入围(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公款存放服务协议》。2、入围(中标)人拖延、拒签协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八、评分细则根据本项目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规定,具体评审详见《评分细则》。评分细则:评审项目评审内容及评分标准一、经营状况(32分)(1)资本充足率(7分)根据投标人总行的2023年末资本充足率数据进行评审:10%及以下的,不得分;得分=(投标人资本充足率数据-10%)×100。本项最高得分7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资料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资料不全的不得分。一、经营状况(32分)(2)不良贷款率(7分)根据投标人总行的2023年末不良贷款率数据进行评审:1.0%及以下的,得7分;1.0%(不含)-2.0%(含)的,得6分;2.0% (不含)以上的,得5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资料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资料不全的不得分。一、经营状况(32分)(3)拨备覆盖率(7分)根据投标人总行的2023年末拨备覆盖率数据进行评审:400%及以上的,得7分;300%(含)-400%(不含)的,得6分;200%(含)-300%(不含)的,得5分;200%以下的,得4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资料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资料不全的不得分。一、经营状况(32分)(4)流动性比率(7分)根据投标人总行的2023年末数据进行评审:60%及以上的,得7分;40%(含)-60%(不含)的,得6分;40%(不含)以下的,得5分。本项最高得7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未提供不得分。证明资料中流动性比率分人民币和外币的,以人民币流动性比率数据为准。一、经营状况(32分)(5)人行考评信用评级(4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北仑支行对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年度综合评价情况通报的相关文件进行评审(以仑银发[2021]9号文件、仑银发[2022]2号文件和2023年出具的各家银行书面反馈为准):有一个年度获得过A类行的,得4分;有一个年度获得过B类行的,得3分;未获得的,不得分。评审说明:根据投标人获得的年度综合评价情况进行评审统计,得分就高计取,不累加。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资料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资料不全的不得分。二、利率水平(6分)存款利率报价(6分)(1)投标人承诺按最新自律管理机制上限结合人民银行最新规定上限提供的,得4分;未承诺的,不得分。二、利率水平(6分)存款利率报价(6分)(2)十二个月存款利率(2分):投标人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基准利率基础上,每+5BP的,得0.25分,本项最高得2分。三、经济贡献度(52分)(1)纳税总额(6分)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由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北仑区(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出具盖章的纳(完)税证明中载明的入库时间是2023年度的各种税款总额【仅指各种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进行评审:纳税在7000万元及以上的,得6分; 纳税在5000万元(含)至7000万元(不含)的,得5分;纳税在3000万元(含)至5000万元(不含)的,得4分;纳税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不含)的,得3分;纳税在1000万元以下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纳税证明》和《税收完税证明》上的纳税人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不予认可。以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北仑区(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出具盖章的纳(完)税证明为准,未提供或提供资料不全的不得分。三、经济贡献度(52分)(2)纳税增幅(2分)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由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北仑区(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出具盖章的纳(完)税证明中载明的2022年度(税费入库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与 2023年度(税费入库时间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实际缴纳入库的各种税款总额的增幅进行评审【计算公式:(2023年度的纳税总额-2022年度的纳税总额)÷2022年度的纳税总额×100%】:纳税增幅>0,得2分,无增幅或无纳税增幅数据的,不得分。以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北仑区(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出具盖章的入库时间为2022年度、2023年度纳(完)税证明为准。《纳税证明》和《税收完税证明》上的纳税人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不予认可。三、经济贡献度(52分)(3)对本区域重点事业支持情况(20分)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宁波市北仑区政府性债务管理中心出具并盖章的“关于2023年度重点事业支持情况得分的通知”中投标人的“得分”为准,按“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相同得分的排序相同,且不占用后续的排序名序)进行评审:排序第一名的,得20分;排序第二名的得19分;排序第三名的得18分;排序第四名的,得17分;排序第五名的,得16分;以后排序的,得15分。本项最高得20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资料复印件,未提供或不符合的不得分。三、经济贡献度(52分)(4)本外币贷款余额(4分)根据人民银行北仑支行出具的投标人2023年末数据进行评审:300亿元及以上的,得4分;150亿元(含)-300亿元(不含)的,得3.5分;100亿元(含)-150亿元(不含)的,得3分;50亿元(含)-100亿元(不含)的,得2.5分;50亿元以下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资料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资料不全的不得分。三、经济贡献度(52分)(5)存贷比率(4分)根据人民银行北仑支行出具的投标人2023年末数据进行评审: 55%以下的,得4分;55%(含)-75%(不含)的,得3.5分;75%(含)-100%(不含)的,得3分;100%(含)-125%(不含)的,得2.5分;125%及以上的,得2分。【存贷比率=各项贷款总额/各项存款总额*100%】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资料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资料不全的不得分。三、经济贡献度(52分)(6)普惠口径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占本外币贷款余额比例(4分)根据人民银行北仑支行出具的投标人2023年末数据进行评审:【比例值计算公式:2023年度在北仑区的普惠口径小微贷款余额÷2023年度在北仑区的本外币贷款余额×100%】10%及以上的,得4分;5%(含)-10%(不含)的,得3.5分;5%以下的,得3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资料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资料不全的不得分。三、经济贡献度(52分)(7)制造业贷款余额(4分)根据人民银行北仑支行出具的投标人2023年末数据进行评审:余额在80亿元及以上的,得4分;余额在60亿元(含)-80亿元(不含)的,得3.5分;余额在40亿元(含)-60亿元(不含)的,得3分;余额在40亿元(不含)以下的,得2.5分。最高4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资料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资料不全的不得分。三、经济贡献度(52分)(8)制造业贷款余额占本外币贷款余额比例(4分)根据人民银行北仑支行出具的投标人2023年末数据进行评审:【比例值计算公式:2023年度在北仑区的制造业贷款余额÷2023年度在北仑区的本外币贷款余额×100%】40%及以上的,得4分;30%(含)-40%(不含)的,得3.5分;20%(含)-30%(不含)的,得3分;20%以下的,得2.5分。最高4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资料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资料不全的不得分。三、经济贡献度(52分)(9)宁波市北仑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原名称:宁波市北仑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对金融机构考评情况(4分)根据宁波市北仑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原名称:宁波市北仑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北仑区(开发区)金融业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情况通报的相关文件进行评审(以仑金管[2022]8号文件、仑金管[2023]5号和仑金发[2024]3号为准),评审标准为:有三个年度获得过综合先进单位一等奖的,得4分;有二个年度获得过综合先进单位一等奖的,得3分;有一个年度获得过综合先进单位一等奖的,得2分;其余得1分。评审说明:根据投标人获得的奖项情况进行评审统计,得分就高计取,不累加。四、服务水平(10分)(1)费用减免及服务承诺(1分)①投标人承诺账户开户费、账户管理费、支票工本费、支票手续费、网银年费、送回单(对账单)和票据打印、对公跨行柜台转帐汇款手续费等免费的,得0.5分,未承诺的不得分。②投标人承诺根据招标人要求在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免费提供上门服务得0.5分,未承诺的不得分。四、服务水平(10分)(2)服务方案(4分)①评委根据投标文件中对项目理念、理解和掌握情况,结合项目的特点,能否提出对本项目有关管理服务的定位、目标及标准等服务方案以及信息系统建设、服务水平、服务特色、服务优势、服务团队及人员配备情况进行评审。②评委根据投标文件中对支付结算、对账、分账核算以及相关服务等进行评审。综合以上2项内容评审为好的,得分3.5-4分;评审为较好的,得分3-3.5分;评审为一般的,得分2.5-3分;评审为差或缺项的,得分0-2.5分。四、服务水平(10分)(3)公积金扩面(1分)评委根据2024年1-11月各银行住房公积金扩面协助情况进行评审,500人以上的得1分,400人以上的得0.8分,300人以上的得0.6分,200人以上的得0.4分,100人以上的得0.2分,100人以下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分。本项无需提供资料,评审时以招标人提供的资料为准。四、服务水平(10分)(4)延伸网点(1.5分)评委根据住房公积金延伸网点设置情况和2024年上半年住房公积金“优质服务网点”和“网点服务明星”的通报进行评审,已在北仑区(开发区)设置住房公积金延伸网点的,每个网点得0.5分;被评为“优质服务网点”或“网点服务明星”的,得0.5分;未设置延伸网点或未获得以上荣誉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5分。本项无需提供资料,评审时以招标人提供的资料为准。四、服务水平(10分)(5)业务考核(1.5分)评委根据关于2023年度各银行在北仑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承办银行考核情况的通报排序进行评审,排序第一的得1.5分,排序第二的得1.4分,排序第三的得1.3分,排序第四的得1.2分,排序第五的得1.1分,排序第六及以后的,得0.9分。未开展业务无排序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5分。本项无需提供资料,评审时以招标人提供的资料为准。四、服务水平(10分)(6)公积金业务服务(1分)受托银行已派驻工作人员在北仑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工作的, 1名得0.5分,2名及以上的,得1分。未派驻的不得分。本项无需提供资料,评审时以招标人提供的资料为准。九、评审说明:1、评审内容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评标委员会评审的,投标人应将证明材料做入投标文件中。2、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已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弄虚作假行为通报给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分行北仑营业管理部、北仑区财政局、宁波市北仑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等部门,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应相应赔偿,招标人保留依法追究的权利。3、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分细则”对各投标人的(1)“经营状况”、(2)“利率水平”、(3)“经济贡献度”、(4)“服务水平”逐栏打分,每栏分值不得超出本栏规定的分值范围。4、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各投标人的“服务水平”中除“(2)服务方案”项由评委独立打分,无固定进制,最多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其余项进行共同评审。5、取所有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投标人的最终评审得分。(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6、评标过程中如有其他特殊情况,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3.第五章服务协议书格式公款存放服务协议招标人(甲方):中标人(乙方):甲方按规定程序对公款存放进行了公开招标,确定乙方为宁波市北仑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定期存款竞争性存放(2024年第三期)银行招标项目,存放资金为元,甲乙双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订如下协议:第一条服务内容(一)乙方应根据甲方宁波市北仑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定期存款竞争性存放(2024年第三期)银行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及时、无偿向甲方提供相关服务。(二)本项目协议期限内,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任何费用。(三)协议期限内,乙方给予甲方的相关款项的利率为:十二个月存款利率:在央行基准利率基础上BP;(4)协议期限内,乙方应最大限度地给予甲方信贷支持。(5)其他:利率上浮应符合国家有关利率管理规定,同时符合当地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要求。协议期内,如市场利率定价机制利率上浮上限有调整,存量定期存款自然到期,新增定期存款利率应按调整后的符合自律要求利率上限确定。第二条协议期限本协议定期存款期限为:12个月。第三条乙方确保账户资金安全的职责(一)未经甲方指示或授权,乙方不得对甲方存入的全部款项和利息进行任何操作。(二)乙方出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财务状况恶化、挤兑、存款被盗或其他可能妨害公款安全的情形及监管部门认为存在较大运营风险的,应立即通知甲方。第四条协议的变更及终止(一)协议的变更1、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经双方主管部门批准(如需),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双方可变更本协议内容。2、因法律法规规定或相关政策调整,本协议内容需做调整的,相应内容应作出变更,未变更的条款继续有效。3、协议变更的,服务事项标准不得低于双方在招投标过程中确定的中标事项或不得低于法律法规规定或相关政策调整的标准。(二)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双方终止协议:1、执行期间当一方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履行责任和义务的,经另一方要求拒不改正的,另一方有权终止协议。2、因乙方过错导致资金错划、漏划、误划等资金安全事故,或故意不执行、迟延执行甲方委托事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赔偿并终止协议。3、乙方出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或财务状况恶化的,或违反本协议第三条约定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4、出现银行挤兑、存款被盗或其他可能妨害公款安全的情形及监管部门认为存在较大运营风险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5、本协议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对委托代理期间发生的应尽未尽委托代理事项负责结清,有关承担保密义务的条款对双方仍然继续有效直至对方自行公开。6、本协议终止后,乙方应于收到甲方返还通知的24小时内,按甲方要求的方式,返还甲方存入的全部款项及利息,乙方未及时归还的,每逾期一日,应支付甲方全部存入款项及利息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第六条争议的解决执行期间甲乙双方如遇纠纷,应本着互相信任与合作的原则,共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第七条协议的生效(一)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二)相关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上述文件出现矛盾时优先顺序为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本协议。(三)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四)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其他文件发生矛盾或歧义时,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五)本协议一式肆份,其中甲方、乙方各执贰份。第八条其他合同期内,甲方因资金使用需要增加存放或提前支取的,乙方必须无条件积极配合,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及时办理。本协议中甲方的一切权利和乙方的一切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服务内容、职责等)均及于甲方下属的相关单位。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2025年月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2025年月日4.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文件的外包装封面格式;二、投标文件封面格式:三、投标声明书;四、投标报价一览表;五、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六、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七、投标人基本情况声明;八、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1)金融许可证;(2)营业执照;(3)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4)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的承诺书;(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资信状况和经营业绩优良,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的承诺书。九、2023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十、指标数据响应表;十一、服务条款偏离表;十二、廉政承诺书十三、费用减免服务承诺书十四、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如有需要,自行提供)一、投标文件的外包装封面格式投标文件项目名称:宁波市北仑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定期存款竞争性存放(2024年第三期)银行招标项目项目编号:ZJCY-20241205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在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得启封投标人(盖公章)年月日二、投标文件封面格式正本或副本投标文件项目名称:宁波市北仑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定期存款竞争性存放(2024年第三期)银行招标项目项目编号:ZJCY-20241205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投标人(盖公章)年月日三、投标声明书投标声明书根据宁波市北仑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定期存款竞争性存放(2024年第三期)银行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签字代表(姓名和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电子版1份(U盘)。1、投标人基本情况声明;2、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3、2023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4、投标人的具体情况(无固定格式,具体表述自行编制);5、投标人为招标人提供优质服务的承诺书(无固定格式,具体表述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中的招标需求编制相应承诺书)。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协议责任和义务;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对招标文件必要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3、本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后90日历天。4、如果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可取消我方本次投标资格;5、如果我方在本次招投标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可取消我方本次投标资格,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6、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资料;7、一旦我方中标,我们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完全按照宁波市北仑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定期存款竞争性存放(2024年第三期)银行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入围(中标)通知书、服务协议等提供各项业务服务;8、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授权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盖公章):日期:年月日四、投标报价一览表投标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宁波市北仑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定期存款竞争性存放(2024年第三期)银行招标项目招标编号:ZJCY-20241205项目名称存款利率水平存款利率报价承诺存款利率报价宁波市北仑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定期存款竞争性存放(2024年第三期)银行招标项目十二个月存款利率 BP说明:1、投标人未按要求进行承诺或承诺不符合要求的,其《评分细则》中“存款利率报价(1)”相应项不得分。2、按上浮比例报价的,是指在央行基准利率基础上,以+5BP的整数倍作为上浮比例报价。未按此规定上浮比例报价的,其《评分细则》中“存款利率报价(2)”相应项不得分。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五、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公章)日期:年月日六、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我(姓名)系注册于(单位地址)的(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现授权委托(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行的合法代理人,以本行的名义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参与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行均予以承认。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理人签字:七、投标人基本情况声明投标人基本情况声明(一)名称及其它资料:1、银行名称:2、地址:3、邮编:4、电话/传真:5、成立日期或注册日期:6、2023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1固定资产:1流动资产:2长期债务:3流动债务:4净值:7、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姓名:8、经营特色:(二)银行的信息化建设状况:1、已具备的功能;2、软件开发能力;3、已有硬件设施(包括小型机、PC服务器、计算机等)总数台(套)综合性营业网点(平均)台(套)4、从事信息化管理、开发、运行的人数量;总人数人其中:硬件人软件人高级工程师人5、综合性营业网点所具备的能力;6、客户服务系统的工作情况。说明:软件系统、硬件设施需从系统的安全性、实用性、成熟性、先进性和可扩展性进行详细描述;综合性营业网点所具备的能力指营业网点最起码的服务能力;客户服务系统的工作情况需从系统的构成、工作程序等方面进行描述。(三)近三年银行代理的主要政府部门业务。(四)其他情况(年表、组织、机构等)。就我方全部所知,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准确的,并已提供了全部现有资料和数据,我方同意根据招标人要求出示文件予以证实。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八、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应提供下列证书或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做入投标文件中:1、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核发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2、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营业执照》3、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格式见后附)4、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的承诺书(格式见后附)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资信状况和经营业绩优良,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的承诺书(格式见后附)。(1)金融许可证附: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核发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营业执照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致:宁波市北仑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我行已参加宁波市北仑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定期存款竞争性存放(2024年第三期)银行招标项目的投标,在此承诺:我行及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在近五年内(含五年,从开标日之前一日倒算,不含开标日)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盖公章):日期:年月日(4)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的承诺书致:宁波市北仑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我行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特此承诺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资信状况和经营业绩优良,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的承诺书致:宁波市北仑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我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资信状况和经营业绩优良,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特此承诺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九、2023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2023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注:2023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十、指标数据响应表指标数据响应表项目指标内容数据对应页码一、经营状况资本充足率:(要求详见《评标细则》)一、经营状况不良贷款率:(要求详见《评标细则》)一、经营状况拨备覆盖率:(要求详见《评标细则》) 一、经营状况流动性比率:(要求详见《评标细则》)一、经营状况人行考评信用评级:(要求详见《评标细则》)二、利率水平十二个月存款利率三、经济贡献度纳税总额:(要求详见《评标细则》)三、经济贡献度纳税增幅:(要求详见《评标细则》)三、经济贡献度对本区域重点事业支持情况:(要求详见《评标细则》)三、经济贡献度本外币贷款余额:(要求详见《评标细则》)三、经济贡献度存贷比率:(要求详见《评标细则》)三、经济贡献度普惠口径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占本外币贷款余额比例:(要求详见《评标细则》)三、经济贡献度制造业贷款余额:(要求详见《评标细则》)三、经济贡献度制造业贷款余额占本外币贷款余额比例:(要求详见《评标细则》)三、经济贡献度宁波市北仑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原名称:宁波市北仑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对金融机构考评情况:(要求详见《评标细则》)四、服务水平费用减免及服务承诺:(要求详见《评标细则》)四、服务水平服务方案:(要求详见《评标细则》)四、服务水平延伸网点:(要求详见《评标细则》)四、服务水平服务考核情况:(要求详见《评标细则》)四、服务水平公积金业务服务:(要求详见《评标细则》)说明:除招标文件已明确不需要相关证明资料外,本表后需附以上相关评审的资料或文件供评标委员会评审。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十一、服务条款离表服务条款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的服务条款投标文件的服务条款说明 注:服务条款无偏离的,本表填写“无偏离”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十二、廉政承诺书廉政承诺书宁波市北仑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根据北仑区《北仑区政府办、开发区管委办关于印发北仑区(开发区)区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和公款存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仑政办【2019】90号)及相关文件规定,现就本行参加贵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服务项目招标作出如下承诺:1.不向贵单位负责账户管理的领导及相关人员进行利益输送;2.不与贵单位负责账户管理的领导及相关人员在本行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直接利益相关人员的业绩、收入、晋升等利益挂钩;3.严格执行利益回避制度,贵单位负责账户相关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直接利益相关人员为本行工作人员的,不参与账户工作;4.不发生除上述行为之外的其他任何利益输送行为。未遵守以上承诺的,本行自愿接受相关部门通报和处理,承担相应的一切后果。特此承诺投标人(公章)年月日十三、费用减免及服务承诺书费用减免及服务承诺书宁波市北仑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我行已参加宁波市北仑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定期存款竞争性存放(2024年第三期)银行招标项目的投标,在此承诺:我行承诺本项目账户开户费、账户管理费、支票工本费、支票手续费、网银年费、送回单(对账单)和票据打印、对公跨行柜台转帐汇款手续费等免费的,并根据招标人要求在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免费提供上门服务。特此承诺投标人(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入围中标通知书(参考)格式:入围(中标)通知书致:招标编号为ZJCY-20241205的宁波市北仑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定期存款竞争性存放(2024年第三期)银行招标项目,经评标委员会评定推荐、招标人确定,现确定贵单位为宁波市北仑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定期存款竞争性存放(2024年第三期)银行招标项目的服务入围银行,并提供相关服务。中标范围:为宁波市北仑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定期存款竞争性存放(2024年第三期)银行招标项目的服务入围银行,并提供相关服务。服务周期:本项目的定期存款期限为:12个月。项目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请贵单位与招标人签订相关协议。宁波市北仑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盖公章)浙江诚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公章)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定期存款竞争性存放银行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宁波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