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招标公告(合肥市政文外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24)



合肥市政文外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部分项目生

合肥市政文外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部分项目生活垃圾清运服务竞价公告(三次)

合肥市政文外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安庆分公司部分项目生活垃圾清运服务进行竞价,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2024ZWWTZB062(三次)

2.项目名称:安庆分公司部分项目生活垃圾清运服务(三次)

3.项目地点:安庆分公司在管各项目

3.1.安庆东部新城综合写字楼,位于:安庆市宜秀区振风大道与顺安路交叉口

3.2.安庆老市委30号大院,位于:安庆市宜秀区菱湖北路30号

3.3.安庆横江集团新兴产业园,位于:安庆市皖江大道556号

3.4.安庆市检察院,位于:安庆市宜秀区菱湖北路29号

3.5.安庆供电公司48号电商园,位于:安庆市人民路273号对面48号电商园以及棋盘山路48号电商园。

4.项目单位:合肥市政文外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5.招标范围:投标人将招标人管理区域内的生活垃圾按要求清运至相关部门指定的垃圾中转站。

6.资金来源:自筹

7.项目预算:4.04万

8.项目类别:服务类

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资质要求:/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其他要求:/。

三、

竞价

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0日(北京时间17:00)

2.竞价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合肥文旅博览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zwzcgl.com)下载竞价文件

3.报名方法:投标人下载附件《投标报名信息表》并完整填写信息后在规定的报名日期内发送至邮箱:854516146@qq.com

四、

开标

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4日(北京时间11:00)

2.开标地点:合肥市政文外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蜀山区习友路翠庭园商铺38号

五、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23日 (北京时间17:00),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提交至蜀山区习友路翠庭园商铺30号(合肥市政文外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六、联系方式

1.招标人:合肥市政文外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蜀山区习友路翠庭园商铺30号

联系人:蔡工 ????????????????电 ?话:0551-63530813

2

.

监督管理部门

监督管理部门:纪检监察室

地 ?址:蜀山区习友路翠庭园商铺38号

电 ?话:0551-63530368

七、其他事项说明

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附件:1、

安庆分公司部分项目生活垃圾清运服务竞价文件

2、

投标报名信息

合肥市政文外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部分项目生活垃圾清运服务竞价文件(三次)项目名称:安庆分公司部分项目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编号:2024ZWWTZB062(三次)招标人:合肥市政文外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12月目录第一章竞价公告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第三章招标人要求11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14第五章合同16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23第一章竞价公告合肥市政文外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安庆分公司部分项目生活垃圾清运服务进行竞价,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一、项目名称及内容1.项目编号:2024ZWWTZB062(三次)2.项目名称:安庆分公司部分项目生活垃圾清运服务(三次)3.项目地点:安庆分公司在管各项目3.1.安庆东部新城综合写字楼,位于:安庆市宜秀区振风大道与顺安路交叉口3.2.安庆老市委30号大院,位于:安庆市宜秀区菱湖北路30号3.3.安庆横江集团新兴产业园,位于:安庆市皖江大道556号3.4.安庆市检察院,位于:安庆市宜秀区菱湖北路29号3.5.安庆供电公司48号电商园,位于:安庆市人民路273号对面48号电商园以及棋盘山路48号电商园。4.项目单位:合肥市政文外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5.招标范围:投标人将招标人管理区域内的生活垃圾按要求清运至相关部门指定的垃圾中转站。6.资金来源:自筹7.项目预算:4.04万8.项目类别:服务类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投标人资质要求:/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7.其他要求:/。三、竞价文件的获取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0日(北京时间17:00)2.竞价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合肥文旅博览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zwzcgl.com)下载竞价文件3.报名方法:投标人下载附件《投标报名信息表》并完整填写信息后在规定的报名日期内发送至邮箱:854516146@qq.com四、开标时间及地点1.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4日(北京时间11:00)2.开标地点:合肥市政文外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蜀山区习友路翠庭园商铺38号五、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3日(北京时间17:00),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提交至蜀山区习友路翠庭园商铺30号(合肥市政文外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六、联系方式1.招标人:合肥市政文外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蜀山区习友路翠庭园商铺30号联系人:蔡工电话:0551-635308132.监督管理部门监督管理部门:纪检监察室地址:蜀山区习友路翠庭园商铺38号电话:0551-63530368七、其他事项说明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说明与要求1地点安庆分公司在管部分项目2期限一年3现场踏勘☑自行踏勘□集中组织 时间:年月日时分现场踏勘:项目联系人:范总 联系电话:13966683687备注:如投标人未参加招标人统一组织的现场踏勘,视同放弃现场踏勘,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关于联合体参与投标的相关约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初审业绩要求(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已完成的业绩: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1)业绩合同扫描件加盖公章;□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业绩: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1)业绩合同扫描件;(2)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或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实施的业绩不予认可。即截至投标截止时间,项目如存在目前尚未开始履约、人员进场但尚未实质性开展、处于暂停等情况的,该业绩不予认可。注:(1)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证明材料已有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的除外),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2)如果业绩合同和项目已完成(或正在履约)的证明材料中的合同金额、建筑面积等合同要素不一致的,以项目已完成(或正在履约)的证明材料为准。(3)以上涉及到的证明资料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未能明确反映评审因素的(如合同总金额、面积等),应另附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6投标人提出疑问截止时间(1)时间:2024年12月 20 日12时00分(2)形式:通过邮箱854516146@qq.com提交7其他材料☑无□图纸获得方式:上述资料请投标人在获取竞价文件时自行下载项目附件。8开标现场提交的其他材料要求/9确定中标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委托评审小组确定 招标人确定10中标通知书发出的形式☑书面 数据电文特别提醒: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通过书面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11告知竞价结果的形式投标人自行登录合肥文旅博览集团有限公司官网查看12履约保证金(1)金额:中标价%(2)缴纳形式:银行转账 银行电汇 13报价须知(1)投标人最终投标报价不得高于竞价文件(公告)列明的项目预算、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2)在项目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最终投标报价与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或项目预算相比降幅过小,或投标人最终投标报价明显缺乏竞争性的,评审小组可以否决其投标。(3)......14重要说明(1)中标人应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若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订合同,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2)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存在规定时间内不组织人员进场开工,不履行合同义务等情况,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3)中标人在中标项目发生投诉、信访举报案件、履约存在争议时,拒绝协助配合有关部门调查案件的,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4)投标人参与投标,应当诚信守法、公平竞争。如有以提供虚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虚假技术参数响应、虚假业绩、虚假证书、虚假检测报告等)、串通竞价、隐瞒失信信息等谋取中标的行为,一经发现,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15解释权(1)构成本竞价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2)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3)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4)除竞价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投标文件提交阶段的规定,按竞价公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正文、评审方法和标准、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5)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6)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6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须知正文1.有关定义本项目的招标方式为竞价,招标人为项目实施建设的发包人(甲方),投标人为参与竞价的主体,中标人为参与竞价,并获得项目实施的承包人(乙方)。2.资金来源本项目的招标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竞价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3.竞价文件的澄清与修改3.1投标人如对竞价文件内容有疑问,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提出。3.2招标人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时对竞价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招标人将在合肥文旅博览集团有限公司网站澄清或修改竞价文件,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3.3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向投标人提供的任何书面或口头资料,未经招标人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不得作为竞价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3.4对于没有提出疑问又参与了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将被视为完全认同本竞价文件(含澄清、修改等内容)。4.竞价范围及投标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4.1无论竞价文件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承担货物及伴随的工程和服务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4.2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与竞价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用中文表述。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他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时,以中文为准。4.3除竞价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5.投标文件构成5.1投标人应完整地按竞价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竞价文件评审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相关内容。5.2上述文件应按照竞价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6.报价6.1投标人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竞价全部内容,所有报价均应以人民币报价。6.2投标人应在分项报价表上标明竞价项目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未标明的视同包含在竞价报价中。7投标有效期7.1投标有效期为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算起的日历天数,投标有效期为30日历天。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文件。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7.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的投标保持有效,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8.投标文件的制作8.1本项目要求提供密封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1)投标文件应装订成册、密封,并在封面注明招标编号、投标项目等,同时在密封处加盖骑缝章;投标文件要求:本项目只需一本。(2)在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投标人盖章处,投标人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联合体参加的,除联合协议及询价文件规定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各自盖章的证明材料外,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3)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成册、密封,形成密封的投标文件,否则引起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8.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开标、评标,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9.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9.1投标人应在第一章“竞价公告”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封装的投标文件送到指定开标地点。9.2招标人延迟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招标人、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10.投标文件的提交、修改与撤回10.1投标人应当在第一章“竞价公告”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封装的投标文件送到指定开标地点。(如竞价延期,按最新发布竞价时间执行)。10.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提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或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11.评审小组11.1由招标人委派或招标人委托招标人抽取经济技术专家等方式组建的评审小组,负责本项目评审工作。评审小组成员由3人以上单数组成,评审小组及其成员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11.2评审小组根据竞价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竞价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中推荐中标人,并编写评审报告。12.终止竞价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招标人有权宣布终止竞价,并将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1)通过初审的投标人不足规定数量;(2)出现影响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因重大变故,招标任务取消的;(4)竞价文件有重大漏洞,导致无法继续评审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3.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更正13.1评审小组将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3.2评审小组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投标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加盖投标人公章。13.3如有询标,投标人通过线下的方式接受询标。因授权代表联系不上等情形而无法接受评审小组询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风险。14.最终投标报价14.1竞价并不限定只进行一轮报价,如果评审小组认为有必要,可以要求投标人进行多轮报价。14.2在竞价内容不做实质性变更或重大调整的前提下,投标人下轮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报价。14.3最终投标报价是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最终投标报价也是签订合同的依据。14.4除非招标人对竞价文件予以澄清、修改,否则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货物清单中列出的物品和数量逐项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投标人不得在货物清单中任意增删、修改清单物品与数量及排列顺序。14.5本项目的送货地点为本须知前附表所述,投标人可到项目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竞价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场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送货周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对于受项目现场场地限制,如需要另外寻找场地解决临时住宿、材料及设备堆放,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应包含在竞价报价范围内,招标人不再承担该费用。14.6本项目不接受恶意不平衡报价,不保证最低价中标。15.中标人的推荐原则评审小组依据本项目竞价文件所约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按照最终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推荐中标人。最终投标报价相同的,由评审小组根据投标文件投票,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中标人。16.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委托评审小组确定中标人的,排名第一的即为中标人,由招标人在指定媒体上予以公告告。17.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是根据全体评审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的报告,评审报告由评审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对评审结论持有异议的评审小组成员可以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审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论。18.保密要求18.1评审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18.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19.中标结果公告19.1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在合肥文旅博览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发布中标结果公告。19.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中标金额。20.竞价结果的异议、投诉20.1对于竞价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结果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20.2对于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应在收到异议答复之日起3日内向竞价公告载明的监督管理部门提出。21.中标通知书21.1招标人发布中标结果公告的同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1.2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1.3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2.告知竞价结果22.1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投标人自行登录合肥文旅博览集团有限公司官网查看结果信息。22.2招标人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做未中标原因的解释。23.履约保证金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在此情况下,可以重新开展竞价。24.签订合同24.1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及时签订合同。24.2竞价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24.3中标人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重新开展竞价活动。中标人拒绝签订合同的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竞价活动。25.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招标人要求一、服务内容招标单位委托中标单位将管理区域内的生活垃圾清运至相关部门指定的垃圾中转站。二、服务标准和要求1.中标单位清运处理生活垃圾需符合“安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2.中标单位必须每天不少于2次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约_2个生活垃圾收集点,生活垃圾清运至政府指定的垃圾中转站。2.1.东部新城:每天早上7点以前必须清理干净;2.2.老市委30号大院:一天两次,早7点之前,中午1点之前。偶尔的施工垃圾一并带走;2.3.安庆横江集团新兴产业园:每天早上8点之前清理完毕;2.4.安庆供电公司48号电商园:每天早上8点前一次,下午5点前一次,保持48号电商园垃圾桶干净。(人民路和棋盘山路共2个点);2.5.安庆市检察院:正常工作日一天一次,上午10点之前即可,特殊的日子,例如创建文明城市检查这块,按现场要求会增加次数。3.每天的清运时间根据项目特点,对管理区域内生活垃圾清运至指定地点:3.1.中标单位必须按约定时间前,将业主生活垃圾收集点的垃圾清运完毕;并应保持收集点及其周边环境的整洁。3.2.具体清运路线和清运时间将由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具体约定。3.4.在重大节假日期间或应招标单位的要求,中标单位应增加工作人员及清运密度,确保各收集点的垃圾及时清运,不影响园区环境的整洁、美观。4.中标单位必须安排足够的工作人员、运输车辆及工具专门为招标单位提供垃圾清运服务。5.垃圾收集、清运服务的开展均不得影响招标单位日常的管理服务工作,同时中标单位在履约过程中应自觉配合招标单位工作,接受招标单位监督,并依招标单位的要求随时纠正或改进其工作。6.在履约过程中,中标单位应自觉维护招标单位在公众中的良好形象及品牌,严禁在清运过程中分拣垃圾或从事招标单位授权范围以外的事宜。7.中标单位不得将中标的垃圾清运业务全部或部分转包给其他任何第三人。8.中标单位担保其进场工作人员无刑事犯罪记录,进场工作人员均统一着装、佩戴工卡,自觉遵守招标单位制定的各项物业管理服务制度,服从招标单位对出入园区车辆、物品的查验,并且,对工作人员在苑区的一切行为负责。9.中标单位进入园区的清运车辆必须外观整洁,车况良好,并符合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机动车尾气、噪音等各项指标均达到规定的检测标准;做好防污染措施,车辆在行驶过程中不得沿途散落、遗漏垃圾。10.中标单位进入园区的清运车辆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园区车辆管理制度,按交通规则及园区内的路标、交通指示牌指引行驶。11、中标单位自行遵守市容各项管理规定及相关费用的缴纳,因违反市容相关管理规定或偷税漏缴费用而发生的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给招标人带来损失的还应赔偿相应损失;12.中标单位清运垃圾应符合安全操作规范和有关环保法规。三、人员要求/运输车辆应符合道路及垃圾运输相关规定,车辆驾驶人员符合准驾车型,清运人员相对固定,如人员调换需提前书面形式提前告知招标人。四、报价要求1.本项目采用最低投标价法评审,投标人按投标控制价(4.04万)报价,并作为本项目定标的依据,同时投标人还要分项目报价。报价不得高于控制价(含分项目报价),高于控制价的作为废标处理,中标后合同期内价格不得调整。2.投标价是指完成招标需求全部内容的综合价格,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投标单价包含但不限于(装载、运输、处理、税金等全部费用)作为定标的依据。各投标人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结合自身实力报生活垃圾清运服务费用价等全部费用。五、付款方式每半年支付一次,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需向甲方开具与每次付款金额等额且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甲方在30个工作日支付清运费用。六、安全要求1、中标单位自行承担垃圾装载、清运人员的安全、文明运输责任。中标单位应教育其工作人员严格按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操作,提高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及演练,出现任何意外和突发情况都能迅速进行处置。2、如因提供本合同服务项目造成中标单位工作人员或任何第三方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法律责任,如给招标人造成损失或增加费用的,投标人应负赔偿责任;3、如因操作不当而造成招标人或业主单位损失的,由中标单位赔偿相应的损失。6、其他要求/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一、总则本项目采用最低投标价法评审,投标文件满足竞价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最终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评审方法。二、评审方法评审小组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初审,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竞价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初审表如下:初审表序号评审指标合格条件1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应完整地体现出营业执照的全部内容。2资质证书提供符合竞价公告的资质证书。3联合协议(如要求)格式、填写要求符合竞价文件规定。4投标人业绩提供符合竞价公告的投标人业绩。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符合竞价文件要求。6投标函符合竞价文件要求。7竞价文件获取情况在竞价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竞价文件获取。8授权书符合竞价文件要求。9投标报价符合竞价文件要求。10其他要求……评审指标通过标准:投标人必须通过上述全部指标。初审指标通过标准:投标人必须通过初审表中的全部评审指标。三、评审程序1.初审。评审小组对投标文件按照初审表进行评审,投标人未实质性响应竞价文件要求导致投标无效的,评审小组将以询标的方式告知有关投标人。2.初审结束后,评审小组如果认为有必要进行二次报价,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投标报价。如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对应轮次的报价,则按上一轮次报价为准。四、相关说明。1.评审小组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初审的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按要求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其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无论何种原因,即使投标人开标时携带了证书材料的原件,但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与之内容完全一致的扫描件的,评审小组可以视同其未提供。第5章合同安庆分公司部分项目生活垃圾清运合同甲方:合肥市政文外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合肥市蜀山区习友路翠庭园商铺038号电话:乙方:地址:单位负责人:联系人:电话:经本项目评审小组评审,决定将合同授予乙方。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安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就甲方现服务的安庆东部新城综合写字楼、安庆老市委30号大院、安庆横江集团新兴产业园、安庆市检察院、安庆供电公司48号电商园五个项目生活垃圾清运事宜,订立本合同。一.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2中标通知书;1.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4谈判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5招标文件(磋商文件);1.6其他相关文件。二、服务内容:安庆东部新城综合写字楼(位于:安庆市宜秀区振风大道与顺安路交叉口)、安庆老市委30号大院(位于:安庆市宜秀区菱湖北路30号)、安庆横江集团新兴产业园(位于:安庆市皖江大道556号)、安庆市检察院(位于:安庆市宜秀区菱湖北路29号)、安庆供电公司48号电商园(位于:安庆市人民路273号对面48号电商园以及棋盘山路48号电商园。)五个项目生活垃圾清运及处理工作。三、合同期限1、自2024年月日至2025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均无异议后可续签壹年合同,合同价款不变,最多续签两次。2、合同履行期间,若因甲方失去其中部分项目物业管理权而导致本合同无法全部履行的,甲方无需向乙方承担任何责任;在管项目服务费仍然按分项目费用执行服务合同;若失去甲方全部物业管理权而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无需向乙方承担任何责任。四、清运要求:乙方安排人员按甲方要求及环境卫生相关规定安排专业清运车辆到甲方指定生活垃圾堆放点实行定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五、服务费用支付方式∶1、生活垃圾清运处理服务费用服务费用(以下简服务费)总计大写人民币元整/年(¥元/年)。1.1.分项目服务费序号项目名称服务期限服务费(元) 1东部新城综合写字楼2025年1月 日至2025年12月 日 2老市委30号大院 3安庆横江集团新兴产业园 4安庆市检察院 5安庆供电公司48号电商园 2、上述服务费包含但不限于为乙方清运与处理生活垃圾所发生的全部价、税、费等所需的一切费用,合同履行期内不因任何因素而调整。3、费用支付:每半年支付一次,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需向甲方开具与每次付款金额等额且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如遇国家税率变动而调整,不含税金额保持不变,甲方于每半年末转账支付乙方服务费用。4、支付方式:□现金□支票■汇到乙方指定账户联系人:收款单位:开户银行:账号:五、履约人员;(1)甲方指派***为履行本协议的代表,联系电话:,负责对清运工作的检查和验收,确认乙方的清运工作量等。(2)乙方指派为履行本协议的代表,联系电话:,具有负责该项目的执行和落实。六、双方责任:1、甲方责任(1)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乙方垃圾清运处理费。(2)负责将管理区内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到固定地点。2、乙方责任(1)听从甲方指挥,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保证清运现场清洁。(2)不得破坏物业管理区域内绿化、道路、标识、标牌、雕塑等己建筑物及设施,如对公共或私人财物造成损坏,需承担赔偿义务。(3)乙方应将垃圾清运至合法的垃圾处理地点,清运及处理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财产、人身损害,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4)甲方不因签署、执行本合同及对乙方人员实施现场监管而与乙方人员建立劳动或劳务关系,也不因此代乙方对其人员承担任何责任。七、违约责任:1、合同履行期内,若因甲方失去物业管理权或因政府出台相关政策而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本合同自动解除,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2、如因乙方原因,垃圾不能及时清运或不服从甲方现场管理的,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季度垃圾清运费10%的违约金,并以此类推。发生三次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按照合同价款总额的30%支付违约金。3、乙方不得转包、分包合同,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乙方需按照合同价款总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八、其他1、双方因本合同产生争议或遇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2、因本合同履行发生纠纷,双方经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合同经双方鉴字盖章后生效。4、双方同意,合同载明的地址以及工商登记地址均为双方约定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寄往该地址的各类文书,自交邮之日起第3日视为送达之日。任何一方地址有变动的,应提前15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否则视为地址未变动。(章)乙方(章)甲方(章)乙方(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备注:本合同的约定如与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招标人要求的约定有冲突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招标人要求的约定为准。廉政协议甲方:乙方:为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防止发生各种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促进双方诚信经营、廉洁从业,防范商业贿赂,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廉政建设的规定,甲乙双方自愿签订本廉政协议,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乙双方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国家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规定。(二)严格执行合同的要求,自觉履行合同约定的相关义务。(三)在业务活动中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利益。(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应及时提醒对方纠正。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有权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第二条甲方的义务(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可能影响相关业务公开、公正、公平性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严禁通过赌博方式取得乙方及其工作人员的财物;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四)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在乙方有关联的企业兼职,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或者亲友从事与甲方业务有关的经济活动。(五)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乙方购买房屋、汽车等物品;不得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乙方出售房屋、汽车等物品;不得以其他交易形式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六)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乙方以回扣、手续费、加班费、咨询费、劳务费、协调费等各种名义给予或赠送的钱物。(七)甲方工作人员不得接受乙方给予或赠送的干股或红利。(八)甲方任何人不得以个人的名义向乙方推荐设备、部件等供货商以及其他合作单位。第三条乙方的义务(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可能影响相关业务公开、公正、公平性的宴请及娱乐活动。(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也不得为甲方提供与工作无关的房屋、汽车等。(五)乙方不得与甲方工作人员就合同中的质量、数量、价格、工程量、验收等条款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六)乙方不得以回扣、手续费、加班费、咨询费、劳务费等各种名义向甲方工作人员给予或赠送钱物。(七)乙方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提供干股或红利。(八)乙方须按文旅博览集团纪委要求开展相关工作。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二条规定。甲方按管理权限,对相关责任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投诉联系部门:。联系电话,举报邮箱:(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三条规定。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甲方有权依据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对乙方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处理办法:1.向建设行政部门、招投标管理部门及乙方上级主管部门通报,建议作出相应处理;2.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全部或部分(视情节严重性而定);3.乙方一定期限内(6个月至5年,具体由甲方根据情况而定)不得参与甲方作为发包人(业主)的工程项目投标和物资采购等相关业务;4.终止或解除双方已签订的包括(不限于)本合同在内的所有合同。甲方作出的处理意见,乙方应无条件接受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全额返还通过不正当手段从甲方获取的非法所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五条双方约定本协议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负责监督。可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协议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协议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第六条本协议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合同终止。第七条本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职务)授权代表:(职务)姓名姓名签字:签字:廉政监督联系人廉政监督联系人姓名姓名签字:签字:电话:电话:地址:地址:日期:日期: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某项目投标文件投标人:年月日一、报价表格式1-1第一轮报价项目名称:某项目项目编号:某编号投标人名称报价范围全部报价(详见备注说明)人民币大写:元/年 (含税率*%)服务期限一年备注说明投标人公章:日期:注:1.本表内容根据竞价文件要求包括了竞价文件要求提供的全部内容的所有费用,报价需注明税率(*%)。2.特殊事项在备注说明中注明。1-2分项目报价明细表序号项目名称投标控制价(元)投标价(元) 1东部新城综合写字楼22800 2老市委30号大院6000 3安庆横江集团新兴产业园3600 4安庆市检察院3600 5安庆供电公司48号电商园44006合计(元)含税40400 备注:1、分项目报价不得高于分项目控制价,高于控制价的作为废标处理;2、报价含税率*%。投标人公章:日期:二、第_____轮报价项目名称:某项目项目编号:某编号投标人名称报价范围全部 / 第标段最终投标报价(详见备注说明)人民币大写:元/年 (含税率*%)服务期限备注说明评审小组签字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投标人公章):日期:注:本页报价表由投标人在接到报价通知后依据情况填写,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三、投标函致:某单位根据贵方的竞价文件,我方承诺如下:1.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竞价文件的竞价须知、合同条款、招标人要求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接受上述文件要求。我方承诺按本竞价文件、合同条款和招标人要求承担上述项目的全部内容。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竞价文件,包括竞价文件的补疑、澄清、变更或补充(如有),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方正式认可并遵守本次竞价文件,并对竞价文件各项条款(包括竞价时间)、规定及要求均无异议。且我方自愿放弃针对上述各项条款提出异议的权利。3.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愿意按竞价文件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按本次竞价文件规定及最终投标报价承诺提供服务。4.我方根据本次竞价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你方要求的日期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5.我方同意按你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你方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补充资料,否则,我方的投标文件可被你方拒绝。7.我方同意竞价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服务期限。8.我方对投标文件中所提供资料、文件、证书及证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9.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竞价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10.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以及竞价文件、竞价文件澄清、修改、补充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11.我方不存在竞价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不良信用记录情形”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12.其他补充说明:补充说明事项(如有)投标人公章:日期:四、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投标人名称)授权(投标人授权代表姓名)代表我方参加本项目开标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开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提交投标文件、二次报价、签约等。投标人授权代表在开标活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投标人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授权代表联系方式:(请填写手机号码)特此声明。投标人公章:日期:注:1.本项目只允许有唯一的投标人授权代表;2.法定代表人参加竞价的无需提供授权书,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联系电话:手机号码:系(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投标人公章:日期:\n\n\n\n\n\n\n\n投标单位信息一览表\n投标单位信息一览表\n投标单位信息一览表\n投标单位信息一览表\n投标单位信息一览表\n投标单位信息一览表\n\n\n\n\n\n\n\n\n投标项目\n\n\n\n\n\n\n投标单位\n\n\n\n\n\n\n经营范围\n\n\n\n\n\n\n注册资本\n\n法人代表\n\n企业性质\n\n\n联系人\n\n联系电话\n\n报名时间\n\n\n\n\n\n\n\n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合肥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