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招标公告(深圳市深圳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2024)



向深圳盐田港跨境电商运营中心有限公司提起诉讼的采购项目第一次征集公告

征集公告

征集单位:深圳市深圳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WL-2024-ZN-FGCFW-033

项目名称

向深圳盐田港跨境电商运营中心有限公司提起诉讼的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WL-2024-ZN-FGCFW-033

征集开始时间

2024-12-19 10:00

征集结束时间

2024-12-25 10:00

预计采购时间

2025-01

采购单位

深圳市深圳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工

联系电话

13794498497

电子邮箱

应征项目需求

详见采购需求

应征人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应征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集体采购机构的企业法人或经营者;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

2.应征人需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等资质文件。

应征人须提交的材料

营业执照、近三年内应征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证明材料(以及可证明应征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的其他相关材料)、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等资质文件。本项目分部分项报价。

报价要求

本项目报价最高限价60000.00元。报价单需列明税点、税金以及总合计金额。

特别声明

1.本公告仅用于意向征集,各应征人应基于自愿,不代表我司对后期项目采购做出任何承诺和保证,征集人有权根据征集情况选择合适的应征人开展后续工作。

2.凡愿意参与此次征集的应征人,应在指定时间内注册/登录深圳港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征集”栏目对应项目中提交相关文件,逾期提交有权拒绝接收。

3.应征人应保证,所提交的文件真实有效。所提交的应答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追究供应商的责任:提供虚假资料;有关承诺证明失实或不完整。

备注

项目附件

附件:

关于诉讼代理服务的采购需求.pdf

关于诉讼代理服务的采购需求一、法律服务标的诉讼标的合计人民币50万元整(详见附件)二、法律服务项目委托律师事务所作为我方诉讼代理人,代理服务内容为:(一)代为起诉、应诉;(二)代理申请诉讼保全或证据保全;(三)申请回避,向法庭提供证据,鉴定人和勘验人,要求重新鉴定调查或勘验请求调解,发表代理意见;(四)申请执行;(五)代为和解及提出或申请撤回上诉;(六)双方商定的其他可以代理的事项。风控管理部2024年12月16日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深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