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额免费工艺寿盒 可乐豆木招标公告(常熟市殡仪馆2024)
项目概况 常熟市殡仪馆全额免费工艺寿盒 JSZC-320581-CSJY-G2024-0056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1-10 09: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81-CSJY-G2024-0056
项目名称:常熟市殡仪馆全额免费工艺寿盒
预算金额:1350.000000万元(采购包1:225.000000万元;采购包2:225.000000万元;采购包3:225.000000万元;采购包4:225.000000万元;采购包5:225.000000万元;采购包6:22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常熟市殡仪馆所需的全额免费工艺寿盒。本项目共六个分包,开标顺序:第一包至第六包。投标人最多对其中一个分包中标,已中标人不再计入其他分包的评审,定标顺序为第一包至第六包。
序号
分包号
标的物名称
款式数
单价(元/只)
材质
1
一
全额免费工艺寿盒(1)
2款
500
刺猬紫檀
2
二
全额免费工艺寿盒(2)
2款
500
风车木
3
三
全额免费工艺寿盒(3)
2款
500
印茄木
4
四
全额免费工艺寿盒(4)
2款
500
姜饼木
5
五
全额免费工艺寿盒(5)
2款
500
柚木
6
六
全额免费工艺寿盒(6)
2款
500
可乐豆木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3年内完成供货(2025年2月1日至2028年1月31日。实际按照市民免费领取情况,并根据采购人要求分批供货,接到采购人通知后5个自然日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一期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需提供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银行(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投标人缴纳税收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投标人依法享受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工业,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但须按要求提供有关声明函或证明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方式: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自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1-10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CA证书办理: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支持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投标人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都需要插入CA完成,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CA线上办理仅针对新办用户,申请材料发送至邮箱:changshuca@163.com,CA现场办理苏州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834。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开标时无需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采取网上开标大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远程解密要求如下:
(1)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CA数字证书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CA数字证书需为同一个CA数字证书,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项目开标前,投标人应当提前检查电力、网络、设备、软件环境的稳定性和安全性,提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测试。投标人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响应或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或不能进行现场实时交互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3)投标人登录“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点击开标大厅,选择开标项目,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4)投标截止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解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苏采云开标大厅规定的时间,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在开标、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代表须在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中保持在线状态,以应对可能发生的澄清、说明等回复,工作人员会及时通过《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中留存的手机号与投标人联系。请投标人确保系统在线状态且该手机号开评标当日通讯畅通,由于投标人代表不在线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因投标需要,有关供应商注册、报名、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不见面开标及其他注意事项登录苏州政府采购网,在“下载中心”栏目下载“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查阅。
4、如投标人在“苏采云”系统制作和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不见面开标等方面遇到技术问题,可向软件公司进行咨询,①注册咨询:18261002950;②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 ③ 电子签章技术咨询电话:15380932027、15371015030、13675197356、13675197221; ④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电话:18261002950;0512-69820854、0519-86722802、QQ:3048755361、1315179389、895706745。
5、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但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投标人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6、本次采购项目有关时间要求均以北京时间为标准,使用24小时制。
7、公告媒体: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采购包5、采购包6
单位名称:常熟市殡仪馆(常熟市殡葬管理所)
单位地址:常熟市西三环路张墓桥南
联系人:陆莉娜
联系电话:0512-528405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杰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常熟市海虞北路33号裕坤美城大厦1101
联系人:顾志妍
联系电话:0512-527595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顾志妍
电话:0512-52759570
JSZC-320581-CSJY-G2024-0056采购文件.doc
常熟市政府采购招标文件项目名称:常熟市殡仪馆全额免费工艺寿盒项目编号:JSZC-320581-CSJY-G2024-0056采购单位:常熟市殡仪馆采购类别:货物类江苏杰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12月19日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一、总则7二、招标文件的说明8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0五、开标与评标10六、定标14七、授予合同16第三章项目需求18第四章评审因素和评分标准23第五章合同格式27第六章投标文件组成与格式36附件1、开标一览表38附件2、详细配置表39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0附件4、书面声明函41附件5、中小企业声明函42附件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3附件7、投标函44附件8、实质性要求响应及偏离表45附件9、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46附件10、商务条件响应及偏离表47附件11、生产工艺及质量说明书48附件12、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49附件13、业绩一览表50附件1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如有)51第一章投标邀请项目概况常熟市殡仪馆全额免费工艺寿盒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中参与项目并下载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月1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按规定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581-CSJY-G2024-0056项目名称:常熟市殡仪馆全额免费工艺寿盒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人民币13500000.00元整(人民币2250000.00元整/包)采购需求:常熟市殡仪馆所需的全额免费工艺寿盒。本项目共六个分包,开标顺序:第一包至第六包。投标人最多对其中一个分包中标,已中标人不再计入其他分包的评审,定标顺序为第一包至第六包。序号分包号标的物名称款式数单价(元/只)材质1一全额免费工艺寿盒(1)2款500刺猬紫檀2二全额免费工艺寿盒(2)2款500风车木3三全额免费工艺寿盒(3)2款500印茄木4四全额免费工艺寿盒(4)2款500姜饼木5五全额免费工艺寿盒(5)2款500柚木6六全额免费工艺寿盒(6)2款500可乐豆木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3年内完成供货(2025年2月1日至2028年1月31日。实际按照市民免费领取情况,并根据采购人要求分批供货,接到采购人通知后5个自然日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工业,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注: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但须按要求提供有关声明函或证明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其他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将对投标人进行信用查询。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存在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不良信用记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2024年12月19日起至2024年12月27日(北京时间)。方式: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1)参与采购活动: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签章完成提交后应打印各分包留存《投标供应商确认函》。(2)电子投标准备:投标人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3)更正(补充)公告及附件的获取: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更正(补充)公告,同时在“苏采云”系统中下载更正(补充)资料,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可能无法解密投标文件,由此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本项目采购使用苏采云CA及电子签章。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1月10日9:00(北京时间)地点:采用苏采云系统网上上传投标文件、不见面开标方式。(1)投标文件上传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2)投标文件上传地址:登录“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进入“参与详情”页面,上传电子投标文件。(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代表应在开标时间前半小时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选择对应项目,并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4)开标地点:苏采云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CA证书办理: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支持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投标人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都需要插入CA完成,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CA线上办理仅针对新办用户,申请材料发送至邮箱:changshuca@163.com,CA现场办理苏州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834。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开标时无需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采取网上开标大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远程解密要求如下:(1)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CA数字证书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CA数字证书需为同一个CA数字证书,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2)项目开标前,投标人应当提前检查电力、网络、设备、软件环境的稳定性和安全性,提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测试。投标人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响应或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或不能进行现场实时交互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3)投标人登录“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入口:http://jszfcg.jsczt.cn/jszc),点击开标大厅,选择开标项目,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4)投标截止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解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苏采云开标大厅规定的时间,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5)在开标、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代表须在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中保持在线状态,以应对可能发生的澄清、说明等回复,工作人员会及时通过《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中留存的手机号与投标人联系。请投标人确保系统在线状态且该手机号开评标当日通讯畅通,由于投标人代表不在线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因投标需要,有关供应商注册、报名、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不见面开标及其他注意事项登录苏州政府采购网,在“下载中心”栏目下载“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查阅。4、如投标人在“苏采云”系统制作和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不见面开标等方面遇到技术问题,可向软件公司进行咨询,①注册咨询:18261002950;②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③电子签章技术咨询电话:15380932027、15371015030、13675197356、13675197221;④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电话:18261002950;0512-69820854、0519-86722802、QQ:3048755361、1315179389、895706745。5、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但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投标人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6、本次采购项目有关时间要求均以北京时间为标准,使用24小时制。7、公告媒体: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常熟市殡仪馆地址:常熟市西三环路张墓桥南联系方式:0512-52840567(陆莉娜)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杰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常熟市海虞北路33号裕坤美城大厦1101室联系方式:0512-52759570(顾志妍)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顾志妍电话:0512-52759570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及解释权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投标邀请中所指定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1.2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江苏杰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2、定义2.1“采购人”系指购买本项目货物并接受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依法接受采购人委托,从事货物和服务等政府采购业务的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为江苏杰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3“投标人”系指向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3、合格投标人的条件3.1合格的投标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中申请人的资格要求。3.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次招标项目采购文件工本费及中标服务费要求如下:序号名称内 容1采购文件工本费本项目不收取采购文件工本费。2中标服务费本项目中标服务费分别为:每分包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18000.00元/包)在发中标通知书时由各分包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一次性付清。公司名称:江苏杰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 户 行: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谢桥支行帐 号:101260001018089582银行行号:3143055714065、招标文件约束力5.1投标人一旦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6、招标活动的终止6.1在招标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按规定终止本项目招标活动,并将在指定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所有潜在投标人可在本招标公告网站上查看到相关终止信息。二、招标文件的说明1、招标文件的构成1.1招标文件由下列内容组成: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项目需求第四章评审因素和评分标准第五章合同格式第六章投标文件组成与格式1.2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代理机构联系解决。1.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4招标文件及其更正事项如不是直接从指定媒体地址下载获得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及其补遗的真实性、完整性不承担任何责任。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2.1在法律期限内,代理机构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并将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本招标公告网站上更正公告栏,按规定获取相关信息内容,否则其投标风险由投标人承担。2.2代理机构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3代理机构一旦对招标文件作出了澄清、修改,即刻发生效力,有关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投标文件构成1.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投标函、开标一览表、服务(或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其他证明文件等部分。1.2如标书制作工具中格式和内容与“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请以“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下载的招标文件为准。2、投标文件编写说明2.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及提供全部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加“*”项目规定的内容),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将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2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必须使用其他文字的,应附有中文译本。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投标文件,由此引起对投标人不利后果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概不负责。2.3除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2.4如无特别说明,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价单位。2.5投标人应对本项目作整体报价,不得拆分,否则其投标无效。如项目有多个分包,投标人可以投其中一个分包或多个分包,但同一分包内容应整体报价,不得拆分,否则其相应分包的投标无效。2.6代理机构不接受可选择的投标方案和报价;任何可选择的投标方案和报价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2.7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或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2.8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流程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本项目共6个分包,如投标人投报2个分包的,应分别制作所投分包的投标文件文档,再根据《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中规定制作电子投标文件。3、证明投标人及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3.1投标人应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及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2招标文件对证明文件无明确形式要求的,证明文件可以以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形式提交。4、投标文件的制作、盖章4.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CA电子公章的,作无效投标处理。4.2由投标人授权代表签署投标文件或负责作出有关书面澄清的,应附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但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的不需提供授权书。4.3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需与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目录一一对应,将相关资料上传至相应模块。5、投标有效期5.1投标有效期为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之日起六十(60)天。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5.2在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于原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接受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而放弃投标,代理机构接到投标人书面答复后,将在原投标有效期满后五天内无息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有关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和退还的规定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继续有效,同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投标文件的提交1.1投标人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须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按规定将所投每个分包的的电子投标文件分别上传到对应分包页面中。如未上传的视同为未参加本项目对应分包的投标。1.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2、投标截止时间2.1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2.2代理机构可以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招标文件收受人和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时间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时间为准。2.3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投标文件。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3.1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者撤回,具体操作方法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3.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3.3投标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五、开标与评标1、开标1.1代理机构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在线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指引准时参加线上开标活动。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1.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通过苏采云系统网上开标大厅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有关要求如下:(1)投标人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CA证书与生成加密投标文件时使用的CA证书需保持一致,否则无法解密。(2)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涉及到的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结果确认等工作,应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指引执行。(3)苏采云系统解密时间为30分钟,如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1.3苏采云系统将自动对项目进行开标,并宣布各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1.4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的,应当根据《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指引提出询问,如苏采云系统中《开标记录表》宣布后5分钟内未提出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5请投标人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标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1.6开标时间、解密时间均以苏采云不见面开标大厅的时间为准。注:请投标人务必保管好编制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时使用的CA,如因丢失、损坏等原因更换CA锁时,需重新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并递交,否则可能无法解密,因此导致的响应失败等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评标委员会2.1开标后,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2.2评委会由七人以上单数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2.3评委会独立开展工作,负责审议所有投标文件,并推荐中标候选人。2.4评委会将对投标人的商业、技术秘密等予以保密。3、对投标文件的审查3.1首先对投标文件进行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留存并归档。资格审查的结论,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评委会进行反馈。(2)信用查询时间:资格性审查过程中。采购人将对投标人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中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或者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200万元以上罚款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保存好相关证据材料。经查询发现供应商存在上述应依法拒绝参加政府采购的失信信息,并对此不良信用记录甄别确认的,作无效投标处理。(3)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由评委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4)在详细评审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并且限制了采购人及代理机构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评委会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5)对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标结束后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3.2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的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6)如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小微企业价格按照投标价格计算,如投标价格因故予以纠正,小微企业价格采用纠正后的投标价格。注: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3.3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并通过苏采云系统告知投标人,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3.4投标人应确保《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上留存的手机号等通讯畅通,在开评标全过程中及时登录苏采云系统查阅、答复相关信息,并安排专人与代理机构及评委会联系。否则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投标文件的澄清4.1评标期间,评委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有权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但评委会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做澄清要求。4.2需要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的,评委会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投标人发出“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投标人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具体操作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4.3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作出澄清的,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价5.1评委会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进行综合比较和评价。5.2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审因素和评分标准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审因素和评分标准”规定。5.3评委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委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6、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6.1凡是与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评审专家、代理机构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6.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6.3代理机构和评委会不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也不公布评标过程中的相关细节。6.4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未中标的投标人可于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通过苏采云系统查看自己的评审得分情况。7、无效投标7.1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2)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或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4)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CA电子公章的。(5)投标人同一分包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6)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7)存在应依法拒绝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的失信信息的。(8)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9)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如有)。(10)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7.2评委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委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8、串通投标8.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如有)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9、废标9.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第一包至第六包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该分包废标。(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5)因苏采云系统系统故障原因造成开标不成功的。9.2废标后,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9.3如出现投标截止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或者在评标期间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对应分包投标人不足3家的,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方式处理。六、定标1、确定中标人1.1评委会将对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的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审,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由评委会根据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先后顺序的方式确定。1.2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委会根据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先后顺序确定一个中标候选人,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1.3评委会根据排列情况将推荐中标人,并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1.4本项目共六个分包,开标顺序:第一包至第六包。投标人最多对其中一个分包中标,已中标人不再计入其他分包的评审,定标顺序为第一包至第六包。1.5确定中标人后,代理机构将于法定期限内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2.1确定中标人后,代理机构将于法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体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2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代理机构将通过交易平台向中标人发出电子中标通知书。未中标人可在“苏采云不见面开标大厅”内查看自己的评审得分与排序。2.3中标通知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取消中标资格3.1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恶意竞争,投标单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6)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4、质疑处理4.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请将获取采购文件后打印留存的“《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等必要的证明材料与质疑函一起递交,否则不予受理。4.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代理机构、采购人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4.3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其中质疑函必须按照《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质疑函范本下载网址详见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180305093615738.shtml4.4根据本项目《采购项目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采购方式、招标文件中项目需求、评分标准、合同条款内容、供应商资格条件及审查结果的询问、质疑,属于采购代理机构处理职责,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接收和答复,请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上述职责分属接收、处理质疑。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当场送达或邮寄方式)的质疑。(1)采购代理机构质疑接收部门及联系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中“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下“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4.5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4)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4.6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七、授予合同1、签订合同1.1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按照招标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1.2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1.3签订合同后,中标人不得将合同标的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如有)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1.4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5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负责将合同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等财政监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1.6合同一式四份,采购人两份、中标人、代理机构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货物和服务的追加2.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10%。3、履约保证金3.1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需向采购人提交人民币2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3.2根据《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苏财购〔2023〕150号)规定,中标人可使用电子履约保函(保险)代替缴纳履约保证金。3.3如中标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除不可抗力外,中标人一旦出现政府采购合同违约情况(需采购人认定),承担履约担保(保险)责任的第三方机构应当先行按照担保(保险)金额及时进行偿付,再向中标人追偿。3.4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应及时退还给中标人,不计利息。4、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4.1中标人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情请咨询常熟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0512-52893533。第三章项目需求项目名称:常熟市殡仪馆全额免费工艺寿盒项目编号:JSZC-320581-CSJY-G2024-0056采购人:常熟市殡仪馆分包号:适用于第一包~第六包一、项目说明:1、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2、项目简介:按照常熟市政府相关规定,符合规定对象的工艺寿盒由常熟市政府免费提供。本项目对常熟市政府免费提供的工艺寿盒实行采购。3、项目规模:工艺寿盒年需求量约7000~9000只,符合规定的市民可以在本项目中标款式产品中自行选择。4、投标人如需现场进行踏勘的,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充分考虑现场实际情况,采购人不负担因投标人对项目现场情况考虑不周而产生的其他任何费用。5、投标人负责所有货物的供货、运输等工作。6、交货地点:常熟市殡仪馆。7、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后3年内完成供货(2025年2月1日至2028年1月31日。实际按照市民免费领取情况,并根据采购人要求分批供货,接到采购人通知后5个自然日内)。8、供货方式:按照市民免费领取情况,根据采购人要求分期分批供货,交货时间为中标人接到采购人通知后5个自然日内。注:中标人在供货期限内需提供中标货物符合《木质骨灰盒通用技术条件》(GB/T23288-2023)国家标准及招投标要求的检测报告。★9、付款方式:每季度按市民领取的中标款式产品,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上季度内的全部货款。注:1)本合同项目下所有款项允许通过数字人民币支付。2)以上每次付款前,中标人均应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同等金额的合法有效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顺延付款时间,且不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10、结算方式:按固定单价方式结算。注:(1)最终结算价=市民实际领取数量×固定单价(500元)计算。(2)每个分包3年内领取总数量不超4500只,如未达到4500只的按实际使用数量结算,总数量达到则合同自动终止。11、本项目3年采购预算为人民币13500000.00元整(人民币壹仟叁佰伍拾万元整)。3年各分包采购预算为人民币2250000.00元整(人民币贰佰贰拾伍万元整),本项目各分包投标报价均采用固定单价响应方式。二、货物清单:序号分包号标的物名称款式数单价(元/只)材质1一全额免费工艺寿盒(1)2款500刺猬紫檀2二全额免费工艺寿盒(2)2款500风车木3三全额免费工艺寿盒(3)2款500印茄木4四全额免费工艺寿盒(4)2款500姜饼木5五全额免费工艺寿盒(5)2款500柚木6六全额免费工艺寿盒(6)2款500可乐豆木注:(1)每个分包出样2款且为不同款式,2款材质必须对应所投分包要求。(2)各分包中标人的确定方式:由评委会根据排列情况将推荐中标人,并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投标人最多对其中一个分包中标,已中标人不再计入其他分包的评审,定标顺序为第一包至第六包。★(3)投标人所投工艺寿盒的主体及盒盖均要求为同一主材制作,主材必须与所投分包材质要求一致,且对应分包材质要求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将作无效投标处理。三、主要技术参数要求1、所投工艺寿盒产品必须符合《木质骨灰盒通用技术条件》(GB/T23288-2023)。注:若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注:若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2、外形尺寸(mm):≤330±5(长)×220±5(宽)×210±5(高),中标后,供货产品外形尺寸必须在此范围内。须承诺若有新的规范要求,按照采购人要求执行。3、理化性能:3.1骨灰盒表面涂层理化性能应符合表1规定。表1木质骨灰盒表面涂层理化性能要求序号检验项目要求1漆膜耐湿热不应低于2级2漆膜附着力不应低于2级3漆膜抗冲力不应低于2级3.2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GB18584《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的规定。4、环境条件要求:4.1内寸布耐受温度不小于75℃。4.2使用环境温度在不大于50℃情况下,能正常使用。4.3相对湿度不大于80%。5、整体外观:5.1工艺寿盒盒体、底座应平整端正、无明显翘曲、虫眼、嵌补等,色泽一致。5.2雕刻图案应整体协调并符合当地风俗文化、均匀清晰、层次分明、对称部位应对称,各部位不得有锤印和毛刺。5.3涂饰加工后的木质工艺寿盒,表面应无明显色差、划痕、雾光、白楞、白点、鼓泡和流挂,涂层应无脱色、掉色、皱皮、发黏、露底等现象。5.4盒内外应保持清洁,无胶迹和污迹。6、使用性能:6.1工艺寿盒盒体放置稳定、盒盖、盒体结合应平整、严密。6.2盒盖开闭松紧适度,盒盖锁紧后宽度方向无间隙。6.3工艺寿盒在倾斜不大于30度时,盒盖在闭合状态下,盒盖不从盒体上自行滑落。6.4装饰品牢固平整,卡槽处安装牢固,接口处平整,端面齐平,无松动、开裂、断痕等缺陷等现象。6.5工艺寿盒榫卯结合严实、牢固、无动榫、断榫等缺陷。四、样品要求1、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供样品:①每个分包必须出样2种不同款式,每个款式提供成品样品1个和主材小样1个。注:每个款式需提供该款式工艺寿盒成品样品1个【外形尺寸mm:≤330±5(长)×220±5(宽)×210±5(高)】及主材小样1个【尺寸mm:150±5(长)×100±5(宽)×18±5(高)】。每款工艺寿盒旁附样品说明(格式参照“八、附件”)。2、样品提供时间:2025年1月10日7:00~9:00(北京时间)。3、样品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月10日9:00(北京时间)。4、样品交付地点:常熟市香山北路9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样品间(1)(位于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外场西侧道路边)。5、样品交付联系电话:18915664868(顾工)、18915616021(胡工)。6、投标人投标时,如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投标款式的样品(包括成品及主材小样1个),则实物样品质量得分为0。样品不全者或样品说明附件信息与所投样品不符或未按招标要求提供样品的,其对应的样品分0分。7、样品供评标委员会评标用,评标结束后未中标款式样品由投标人自行取回,中标款式样品由常熟市殡仪馆封样。8、如投标样品与投标文件承诺有差异,供货时以中标款式样品为准。注:(1)各投标人样品及样品说明不得出现制造厂家、投标人名称、标志、标记等,否则不得样品分。各投标人的样品由代理机构编号登记(根据样品送达时间先后顺序的方式:从编号1、2、3……依次发放),评委以编号为投标单位进行独立评定。(2)样品送达时请务必先与代理机构联系,应按要求将样品摆放至指定位置,否则,相关评标等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五、投标报价要求1、每个款式的单价均为人民币500.00元/只。请投标人在开标一览表中做出供货价格响应。如不响应价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2、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投标单价包括:货物本身的费用、运输费、税费、检测费、质量保证费、人工费(包括人员工资、加班费、社会保险费用、福利费等)、中标服务费以及其它交付用户使用前所产生的所有费用。3、请投标人根据自身经验,充分考虑本项目的潜在风险,并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因项目不可预见的情况而支付任何费用。六、供货验收及售后1、包装要求:纸盒包装,未按规定包装的产品,采购人有权拒绝收货。2、采购人有权在收货前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的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工艺、包装等是否与封存样品一致、是否符合投标文件中承诺。如供货期限内出现验收一次不符合要求,采购人有权拒绝收货且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第二次不符合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中标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3、由于货物随机抽检所导致的不足部分由中标人免费补足。抽检合格产品由采购人承担不足部分成本,抽检不合格由中标人承担。4、如遇其他款式工艺寿盒质量不达标或无法及时供应,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5、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质量保证期5年,质量保证期的费用包含在本项目报价中。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货物制造原因出现的任何质量问题,中标人应负责更换或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质保期限、售后服务体系及内容、响应时间等。七、其他要求1、生产工艺要求:(1)生产工艺切割流程使用生产设备精度高,产出质量稳定,无明显毛边等。(2)生产工艺细节设计(图案、文字、雕刻等)创意设计新颖符合当地风俗文化、外观精美等要求。(3)质量保证措施: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制定项目质量管理手册,明确质量目标和指标,明确各个阶段的质量控制要求和责任人,建立质量监督组,引进先进的质量管理工具和方法等。2、项目实施方案(1)送货: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5个自然日内完成,并积极处理相关问题。(2)退换货: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5个自然日内完成,并积极处理相关问题。(3)响应时间: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并积极处理相关问题。3、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中标人应当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2万元。根据《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苏财购〔2023〕150号)规定,中标人可使用电子履约保函(保险)代替缴纳履约保证金。4、本项目“项目需求”中标“★”的相关要求,为本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必须满足,否则将无效投标处理。八、附件全额免费工艺寿盒-样品说明产品名称:全额免费工艺寿盒(款式1)分 包 号: 成品外形尺寸(mm)长×宽×高: 主材小样尺寸(mm)长×宽×高: 产品材质: 产品主材: 防火性、防虫性、耐用性说明: 产品名称:全额免费工艺寿盒(款式2) 分 包 号: 成品外形尺寸(mm)长×宽×高: 主材小样尺寸(mm)长×宽×高: 产品材质: 产品主材: 防火性、防虫性、耐用性说明: 第四章评审因素和评分标准一、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二、评审因素、权值及评分标准注: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合计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1、投标报价30分以进入评标程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供货价格的投标人均得30分(不响应的视为无效投标)。2、技术及质量要求37分序号评审因素权值评分标准1技术参数响应性16分投标货物的配置及技术性能参数全部符合招标要求(16条)的得基本分16分。其中带▲项为重要技术参数(1条),每负偏离一项扣2.5分;其余参数(15条)每负偏离一项扣0.9分。注:带“▲”项须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的则视为负偏离。2生产工艺特点6分根据投标款式货物主要生产工艺(切割、细节设计等)描述情况进行综合评定:(1)生产工艺切割流程使用设备精度高、产出质量稳定有保障的得3分;切割流程基本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得1.5分;存在缺失或未提供的不得分。(2)生产工艺细节设计(图案、文字、雕刻等)创意设计新颖且完全结合当地风俗文化的得3分;创意设计一般的得1.5分;存在缺失或未提供的不得分。3质量控制4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投标款式货物质量控制工艺描述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工艺质量保证措施满足采购需求的得4分;存工艺质量保证措施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2分;未作说明的不得分。4成品检测3分投标人或投标货物生产厂家提供所投产品2023年1月1日至今由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检查合格的成品检验(测)报告或其他证明报告,检测报告须含有效查询二维码或提供查询电话的得3分。【检验检测依据:GB/T23288-2023《木质骨灰盒通用技术条件》】注:投标文件中提供检测报告或其他证明报告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5免费质量保证期限2分免费质量保证期满足招标要求(5年)的得基本分1分;增加5年加1分。6项目实施方案6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具体包括:①送货;②退换货;③响应时间)进行评定:体现上述评审要点且方案科学合理、全面完善、切实可行且满足采购需求的,每有一项得2分;体现上述评审要点且方案内容满足需求,合理性有所欠缺的,每有一项得1分;未能体现评审要点(或无实质性内容)的不得分。3、实物样品质量24分序号评审因素权值评分标准1防护耐用情况2分根据投标2个款式实物样品防潮性、防虫性、耐用性制作工艺情况进行评定:防潮性、防虫性、耐用性制作工艺精细且闭合性好的得1分;防潮性、防虫性、耐用性制作工艺粗糙闭合性一般的得0.5分;未提供样品对应款式的得0分。注:根据每款样品对应分包材质单独打分。2外观款式10分(1)投标2个款式实物样品的整体外观进行评定:平稳端正、协调统一、整体美观大方的得3分;外观有缺陷的得1.5分;未提供样品对应款式的得0分。(2)投标2个款式实物样品的款式结构进行评定:开合自如、卡槽结实且款式符合当地设计风俗的得2分;实物样品结构能保证正常使用的得1分;未提供样品对应款式的得0分。注:根据每款样品对应分包材质单独打分。3工艺结构4分(1)投标2个款式实物样品油漆工艺或表面处理(色泽、色差、漆膜涂层、软硬质覆面材料、不涂饰部位):工艺精细的得1分;样品工艺略有不足的得0.5分;未提供样品对应款式的得0分。(2)投标2个款式实物样品制作工艺(锤印、毛刺、榫卯结合处严实、牢固):工艺精细的得1分;样品工艺略有不足的得0.5分;未提供样品对应款式的得0分。注:根据每款样品对应分包材质单独打分。4纹理图案雕刻8分(1)投标2个款式实物样品纹理(清晰、自然)的得1分;纹理清晰、自然欠缺的得0.5分;未提供样品对应款式的得0分。(2)投标2个款式实物样品雕刻(图案清晰且设计符合当地风俗、层次分明、雕刻后不降低强度)的得2分;雕刻清晰且设计风俗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样品对应款式的得0分。(3)投标2个款式实物样品接缝(严密平整、接口处端面齐平)的得1分,接缝(不够严密平整、接口处端面)的得0.5分;未提供样品对应款式的得0分。注:根据每款样品对应分包材质单独打分。4、综合实力9分序号评审因素权值评分标准1商务条件响应性7分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等商务条件(共22条)完全响应的得7分;“▲”项(共1条)有负偏离条款的,每项扣1.75分,其余项(共21条)有负偏离条款的,每项扣0.25分。2业绩情况2分根据投标人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工艺寿盒(骨灰盒)的销售业绩合同进行评定: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2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合同证明材料,包括合同首页、标的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未提供或提供资料不全的不得分。注:①上述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须为清晰完整的扫描件(照片),如存在扫描件(照片)无效、不清晰、不完整等情形使得评委会无法准确评审的,否则相关评审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②制作投标文件时请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编制,添加投标文件目录、页码、书签等,便于评标委员会评审查阅。③对应第四章评分中服务要求说明:负偏离【以1、1.1***(每条)】。三、针对小微企业的评审: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工业。(2)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填报严格按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进行,中小企业规模类型可进入小程序进行自测)。(3)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5)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或者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供应商提供的上述声明函为虚假声明则视同提供虚假材料,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处理并报请政府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四、信用记录: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及登记等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16〕50号)等文件的规定,我们将依法对投标人进行信用查询,凡经评标小组确认不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查询时间和渠道: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江苏(http://credit.jiangsu.gov.cn/)、信用中国(江苏苏州)(https://credit.suzhou.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递交评标小组。2、信用记录使用规则:代理机构应根据查询结果对投标人的不良信用记录逐项甄别确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下列信用记录属于应依法拒绝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的失信信息:(一)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适用情形供应商在三年内受到财政部门作出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主要包括:1)200万元以上罚款;2)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主要内容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企业名称、企业地址、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处罚结果、处罚依据、处罚日期和执法单位等。3、查询证据留存方式:对存在失信信息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应填写《苏州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失信信息确认函》,由失信投标人签名确认。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根据确认的失信信息,按规定登陆到查询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第五章合同格式合同编号:签订地点:常熟市常熟市政府采购货物合同项目名称:常熟市殡仪馆全额免费工艺寿盒项目编号:JSZC-320581-CSJY-G2024-0056分包号:分包名称:甲方(采购人):常熟市殡仪馆乙方(中标人):信用融资回款账户:开户银行:签订日期:年月日年月日,常熟市殡仪馆以公开招标对常熟市殡仪馆全额免费工艺寿盒项目进行了采购。经评标委员会评定,(中标人名称)为该项目中标人。现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常熟市殡仪馆(以下简称:甲方)和(中标人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第一条定义除非另有特别解释或说明,本合同有关词语应按如下定义解释:1.1合同:甲方、乙方签署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合同书、协议、附件、附录、其他文件和政府采购过程中的全部文件。1.2甲方:购买本合同项下货物并接受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1.3乙方:提供本合同项下货物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1.4货物:根据合同规定乙方为完成本项目应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货物及备件、工具、手册、技术资料及其他材料。1.5服务:根据合同规定乙方承担的与货物有关的辅助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的运输、保险、伴随服务(如安装、调试、测试、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培训等)、售后服务及其他所有应由乙方承担的类似义务。1.6合同总价: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及时、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包含了甲方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本身的价值金额/乙方的利润/增值税及其他乙方应缴的税金/安装费/人工费/技术支持与培训/运输费用/保险费用/样品费用等一切费用,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支付合同总价以外的任何费用。第二条组成本合同的文件2.1下列政府采购过程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①中标通知书;②招标文件(以下统称“采购文件”);③乙方的投标文件;④乙方在报价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2.2上述文件之间如果出现不一致的,以甲方文件确定的内容为准,但乙方文件的内容对甲方更有利的,适用乙方文件。2.3乙方文件应当符合采购文件确定的原则,如果乙方文件中的表述,形式上符合招标文件原则,但具体内容对甲方不利、对乙方有利的,视为背离采购文件,不予适用。第三条合同货物合同货物清单详见采购文件;乙方负责按照合同要求向甲方提供前述清单中的货物。第四条合同价款4.1本合同为固定单价¥500.00元/只(大写:人民币伍佰元整/只)合同结算方式。注:(1)最终结算价=市民实际领取数量×固定单价(500元)计算。(2)每个分包3年内领取总数量不超4500只,如未达到4500只的按实际使用数量结算,总数量达到则合同自动终止。货物名称商标品牌规格型号单价(元/只)备注全额免费工艺寿盒(款式1)500全额免费工艺寿盒(款式2)500第五条款项支付5.1每季度按市民领取的中标款式产品,甲方向乙方支付上季度内的全部货款。注:1)本合同项目下所有款项允许通过数字人民币支付。2)以上付款前,乙方应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同等金额的合法有效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时间,且不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5.2发票开具方式: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第六条权利保证6.1乙方保证对货物拥有完整的所有权,乙方须保证甲方在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服务的全部或其任何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提出的关于侵犯其所有权、版权、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指控或诉讼,一旦出现此类情况,乙方应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责任。6.2乙方保证货物均具备其所适用法律法规要求的、出售货物所应具备的所有许可、证明及其它文件和资料;如甲方要求提供任何货物的销售许可、证明、证书或其它文件,乙方保证在甲方书面通知后的七日之内将其提供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第七条▲质量保证7.1乙方保证货物完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质量标准的规定,不会有任何三无、假冒、伪劣或违禁、走私的物品。7.2本合同项下货物的提供,应为完整产品及功能的提供。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技术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对于合同未有规定,应当符合通常的同类货物质量标准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7.3乙方所提供货物的质量技术规格应与采购文件规定及投标或响应文件承诺的内容相一致;若技术规格中无相应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7.4货物经甲方验收后,乙方仍应对由于质量、设计、工艺或材料、运输安全等方面产生的各类缺陷承担全部责任。第八条包装要求8.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乙方对合同货物包装不善、标记不明、防护措施不当或在合同货物装箱前保管不良,致使合同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乙方应负责免费修理或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8.2乙方提供货物的包装应当符合绿色包装原则,相应包装应当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甲方需要时,乙方应当就货物包装符合上述规定出具检测报告。第九条交货9.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交付货物。9.2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后3年内完成供货(2025年2月1日至2028年1月31日)。在供货期限内,按照市民免费领取情况,并根据甲方要求分期分批供货,交货时间为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5个自然日内。乙方应当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工作并通过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的验收。9.3本项目交货方式为现场交货。交付地点为:常熟市殡仪馆。乙方负责办理货物的运输、装卸和保险,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第十条到货验收10.1货物全部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甲乙双方应派员共同对货物当场开箱进行外观验收,如乙方不能按甲方通知按时到达现场又未告知正当理由的,甲方有权单方开箱检验,相应检验结果对乙方有效。10.2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所约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并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10.3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质量合格凭证、有效进口证明文件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上述规定的资料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10.4开箱验收的内容为核对到货情况:包装符合性;型号、数量及外观;货物所附技术资料、商务资料;货物组件及配置的型号、外观、数量;零配件、随机配套工具及辅助件的型号、外观、数量。10.5如供货期限内出现验收一次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拒绝收货且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第二次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10.6有关货物外观、规格、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第十一条伴随服务11.1乙方应提供下列伴随服务:11.1.1货物的现场安装、施工等;11.1.2就货物的安装、售后维护等对甲方人员进行免费培训。11.2安装施工调试期间甲方责任:11.2.1负责提供场地和有关货物的安装位置;11.2.2提供符合安装施工调试要求的电源和水源等;11.2.3负责乙方安装施工调试期间与其他施工安装单位交叉作业时的协调工作;11.2.4配合乙方做好与安装施工调试有关的辅助性事务;11.2.5对乙方的安装施工调试工作进行监督管理。11.2.6如遇其他款式工艺寿盒质量不达标或无法及时供应,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11.3安装施工调试期间乙方责任:11.3.1负责货物运抵指定地点后的搬运及看护保管;11.3.2在安装施工前负责派员前往安装现场进行勘测,确认施工现场条件,与甲方约定具体开工日期;11.3.3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关安装规范和质量标准完成安装施工调试工作;11.3.4遵守施工现场的有关规章制度,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11.3.5配合甲方工作,参加现场施工协调会议;11.3.6负责现场施工人员的保险和一切安全责任;11.3.7负责安装质量的自检验收,配合甲方完成验收工作及项目的移交;11.3.8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完成质量评定和安装施工记录;11.3.9负责安装施工调试期间由于乙方过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第十二条最终验收12.1货物安装调试结束后,乙方应以书面方式及时通知甲方对项目进行最终验收,验收合格的,由甲乙双方签署验收单并加盖单位公章。12.2货物最终验收包括:货物经过装卸、安装、调试后的外观、数量、型号;货物的材质;货物的性能;货物与投标文件或响应文件的符合度;检测报告齐全性;抽样送检报告;成品检测等以及乙方承诺、甲方要求的其它指标。12.3甲方有权抽样送交第三方进行检测,相应的检测费用由采购文件约定的一方承担,未约定的协商确定。12.4如验收不合格或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货物是不合格的,包括货物有明显的或潜在的缺陷、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运行效果达不到要求等,甲方有权提出书面异议,甲方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后,乙方应在甲方书面异议限定的时间内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调换或采取其他甲方同意的补救措施。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拆卸/搬运/运输/保管费用及责任等均由乙方承担。12.5验收标准应遵循国家相关标准、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采购文件要求和乙方承诺、甲方要求等。12.6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采购原材料或货物的采购合同、票据或付款凭证,以核实乙方供货来源的真实性。第十三条售后服务13.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规定以及采购文件规定、投标文件或响应文件承诺的内容提供售后服务。具体为:13.1.1从乙方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址后应负责免费安装调试(如需)。13.1.2货物免费保修年,自甲方最终验收合格之日(如无需安装调试的,则自到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起计算。13.1.3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小时内维修完毕使货物恢复正常使用或根据要求免费更换新货物,迟延维修超过_小时的,甲方有权扣减金额的合同总价,乙方拒绝维修或迟延维修超过小时的,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维修,因此产生的所有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因乙方未能及时维修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维修产生的费用等)由乙方承担。报修电话:联系人:13.1.4免费保修期内,乙方免收甲方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零部件费用、人工费、交通费、住宿费等。13.1.5若在免费保修期内,乙方拒绝维修或迟延维修的,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维修,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13.1.6免费保修期满后,若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维修的,甲方承担维修所需更换零部件/配件费用,乙方同意按不高于市场价收费。第十四条违约责任14.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物价款0.5%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逾期付款金额的5%。14.2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逾期交付货物价款0.5%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逾期交付货物价款的5%;一旦违约金总额累计达到逾期交付货物价款的5%,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但违约金不足补偿甲方实际损失或损害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或损害。14.3若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交货逾期超过15日,将视为严重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而不承担任何责任,本合同自甲方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之日起自动终止,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甲方支付本合同价款总额的1%,作为违约金。14.4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其他有效的整改措施,或者采取退货等其他合理举措;乙方未按要求改正的,或前述措施无法弥补甲方损失或损害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亦有权停止支付本合同总价的余额以及应付予乙方的其他任何款项;甲方亦有权要求乙方在接到甲方口头或书面通知后的7日之内立即退还已收取的合同总价的全部或者部分,且有权直接以乙方已交付的本合同所列货物抵扣相应金额的乙方应当承担的本合同项下违约金、或有关的损害赔偿金以及其他各类费用。甲方所采取的上述举措,可以立即书面或者口头告知乙方,而无需提前作任何通知或者催告;上述举措不影响甲方在法律认可的期间之内要求乙方承担各类违约责任以及损害赔偿责任的权利:14.4.1乙方未能在甲方书面异议中限定的时间内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调换或采取其他甲方同意的补救措施;14.4.2交付的货物因交付或验收(如适用)以前的原因而产生毁损/灭失/变质/泄漏/数量或重量短缺/质量不良/不安全等物质上的缺陷;14.4.3交付的货物存在为他人设定担保/交易限制/权属争议/不符合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等法律上的缺陷;14.4.4交付的货物本身存在缺陷,已经或者可能给任何国家的消费者/使用者/其他第三人造成生命/身体/财产等方面的损害或者被任何国家的法律、法规所限制或禁止的,已经或者可能被中国政府部门等进行查处或者制裁;14.4.5交付的货物已经或者可能侵犯甲方以及其他第三人的专利权/商标权/专有技术/互联网络域名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以及其他权利;14.4.6乙方未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提供诸如增值税发票之类的财务文件以及其他必要的文件;14.4.7出现乙方或者乙方的财产被诉讼保全/被拍卖/被强制执行/被有权机关等查处或者整改/主动或者被动地进行清算或者整顿的情形,以及甲方有充分理由认为乙方履行本合同存在重大困难的情形。14.5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乙方出现了丧失履行本合同的能力,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由乙方赔偿甲方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14.5.1乙方因为涉诉被冻结账户,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或者乙方因为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录的;14.5.2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的技术、营销人员离职人数达到总人数30%的,或者投标时确认的专业团队人员离职达到总人数50%的;14.5.3乙方出现转包情形的;14.5.4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第十五条不可抗力15.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战争、动乱、洪水、地震、风暴等。15.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原因及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等及时通知另一方。同时,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义务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因未尽本义务而造成的相关损失由其承担。15.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15.4合同各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确定是否终止本合同或是继续履行本合同。第十六条合同的变更、中止本合同一经签订,合同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中止合同,除非合同的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第十七条合同的终止17.1本合同因下列原因而终止:17.1.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17.1.2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17.1.3任何一方行使解除权解除本合同;17.1.4合同的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且不宜变更或中止的。17.2除上述情形外,甲乙双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第十八条合同的转让乙方不得将其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部分或全部转让给第三方。第十九条履约保证金19.1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及数额:乙方在签订合同前需向甲方提交人民币2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形式:第三方机构出具的电子履约保函(保险)、银行保函、支票。19.2出现以下情形的,甲方可以没收履约保证金:19.2.1乙方逾期交货超过15日;19.2.2乙方交付的货物未能通过开箱验收且在甲方通知的期限内没有更换;19.2.3乙方交付的货物未能通过最终验收且在甲方通知的期限内没有解决问题的;19.2.4乙方或者乙方的财产被诉讼保全/被拍卖/被强制执行/被有权机关等查处或者整改/主动或者被动地进行清算或者整顿的情形,以及甲方有充分理由认为乙方履行本合同存在重大困难的情形。19.2.5乙方因为涉诉被冻结账户,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或者乙方因为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录的;19.2.6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的技术、营销人员离职人数达到总人数30%的,或者投标时确认的专业团队人员离职达到总人数50%的;19.2.7乙方出现转包情形的;19.2.8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商务资料存在伪造、变造、虚假的;19.2.9乙方未能按约开具发票的。19.3合同履行结束后,甲方应及时退还交纳的履约保证金。19.3.1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19.3.2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19.3.3履约保证金退还条件:合同履行完成或因合同的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而终止合同。第二十条争议解决方式20.1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则上述争端均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0.2如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起诉的,甲方由此产生的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差旅费用等,均由乙方承担。第二十一条通知与送达21.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需要向对方发送通知、文件、资料的,均以下列联系信息确定内容进行:21.1.1甲方联系信息:指定收件人:送达地址:指定电子收件方式:21.1.2乙方联系信息:指定收件人:送达地址:指定电子收件方式:21.2双方同意前述联系信息作为解决争议时接受人民法院诉讼文书的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21.3任何一方改变前述联系信息的,应在发生变更后的3天内告知对方并做好通知到达对方前可能存在的邮件的接收。如未通知的,视为没有变更。第二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22.1合同在双方加盖公章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22.2本合同一式四份,以简体中文书写,甲方两份、乙方和代理机构各执一份。22.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人(授权)代表人签字:法人(授权)代表人签字: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第六章投标文件组成与格式封面:投标文件项目名称:常熟市殡仪馆全额免费工艺寿盒项目编号:JSZC-320581-CSJY-G2024-0056分包号:分包名称:投标人:(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投标文件目录一、基本目录1、封面2、开标一览表3、详细配置表(格式见附件2)二、资格审查内容*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2提供最近一期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需提供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银行(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距开标时间六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投标人缴纳税收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投标人依法享受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4)。*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3)注: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活动,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无需提供,但需提供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3、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5)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格式见附件6)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三、符合性审查内容*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1)*2、投标函(格式见附件7)*3、实质性要求响应及偏离表(格式见附件8)四、综合评审文件1、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格式见附件9)2、商务条件响应及偏离表(格式见附件10)3、生产工艺及质量说明书(格式见附件11)4、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格式见附件12)5、业绩一览表(格式见附件13)6、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如有格式见附件14)注:(1)上述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其投标无效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CA电子公章的,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3)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时请与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软件目录一一对应,将相关资料上传至相应模块。投标人应保证上传的投标文件完整、清晰可辨认,若因上传资料过小或模糊不清等无法辨认的都视为该资料未提供。附件1、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全称(加盖CA电子公章):项目编号:JSZC-320581-CSJY-G2024-0056项目名称投标单价常熟市殡仪馆全额免费工艺寿盒小写:人民币 (元)投标报价(大写)金额大写:人民币 日期:年月日填写说明:1、开标一览表必须加盖投标人CA电子公章。2、投标人对价格承诺(在服务期限内,各分包每个款式的单价均为人民币500.00元/只结算)完全响应的,在“投标单价”栏中填写“500”视同为响应;如在“投标单价”栏中填写“500”以外的数字视同无法响应,将作无效投标处理。附件2、详细配置表产品名称全额免费工艺寿盒款式1名称尺寸(mm)序号材料名称品牌/规格产地/生产厂家备注(主要技术参数)12……款式2名称尺寸(mm)序号材料名称品牌/规格产地/生产厂家备注(主要技术参数)12……注: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款式的材料及部件选用和配置情况,据实详细填写上述表格。2、所投报货物各个部件/材料的主要技术参数(包括稳定性、环保型、使用安全性等),请在备注中列明。3、因表述含糊导致的评标风险将由投标人承担。4、表格不够可另接。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江苏杰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投标人地址)的(投标人全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代表本公司授权(授权代表姓名)为本公司(工厂)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常熟市殡仪馆全额免费工艺寿盒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581-CSJY-G2024-0056),以本公司(工厂)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2024年月日生效,被授权人无转委权。特此声明。投标人全称(加盖CA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代表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授权代表手机:注: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可不提供,但需提供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1)请附授权代表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电子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无需提供授权书,请附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电子扫描件:附件4、书面声明函江苏杰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公司愿就由贵公司组织实施的常熟市殡仪馆全额免费工艺寿盒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581-CSJY-G2024-0056)招标活动进行投标。并作以下郑重声明:1、我公司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2、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3、本公司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材料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附件5、中小企业声明函江苏杰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常熟市殡仪馆的常熟市殡仪馆全额免费工艺寿盒采购活动,提供的主要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全额免费工艺寿盒款式1,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全额免费工艺寿盒款式2,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填报严格按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进行,中小企业规模类型可进入小程序进行自测。(3)上述“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原则上不得改动,因擅自改动引起的评审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相关风险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附件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江苏杰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常熟市殡仪馆单位的_常熟市殡仪馆全额免费工艺寿盒__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581-CSJY-G2024-0056)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附件7、投标函致:江苏杰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根据贵方的常熟市殡仪馆全额免费工艺寿盒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581-CSJY-G2024-0056),投标人(投标人全称)递交投标文件:据此函,我方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其有效补充文件等,我方同意放弃对此有不明或误解的权利。(2)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贵方所保留的一切权利。(3)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4)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资料及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资料,并保证已提供和将提供的资料是真实的。(5)我方同意投标有效期为自规定的投标截止之日起六十(60)天。(6)一旦我方中标,我们将根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编:联系人:电话:传真:投标人(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附件8、实质性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序号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投标响应情况超出、符合或偏离1★付款方式:按市民领取的中标款式产品每季度,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上季度内的全部货款。2★投标人所投工艺寿盒的主体及盒盖均要求为同一主材制作,主材必须与所投分包材质要求一致,且对应分包材质要求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将作无效投标处理。注:(1)投标人必须对“项目需求”中的实质性要求逐条作出明确响应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2)如果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投标人必须将证明材料列于该表之下。附件9、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序号招标货物技术性能参数要求投标货物技术性能参数有无偏离有偏离偏离内容及原因序号招标货物技术性能参数要求投标货物技术性能参数有无偏离正负偏离内容及原因12345……注:1、投标人应根据本项目“第三章项目需求”中的“三、主要技术参数要求”对照所投报货物的技术性能参数进行逐项评议。2、若无偏离,在“有无偏离”栏中填写“无”;若有偏离在“有无偏离”栏中填写“有”并在“有偏离”和“偏离内容及原因”栏中作出说明;因未标明或表述含糊导致的评审风险将由投标人承担。3、附技术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如检测报告(含原材料、成品)等)。4、表格不够可另接。附件10、商务条件响应及偏离表合同条款号有无偏离偏离内容及原因第一条 定义第二条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第三条 合同货物第四条 合同价款第五条 款项支付第六条 权利保证第七条 ▲质量保证第八条 包装要求第九条 交货第十条 到货验收第十一条 伴随服务第十二条 最终验收第十三条 售后服务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第十六条 合同的变更、中止第十七条 合同的终止第十八条 合同的转让第十九条 履约保证金第二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第二十一条 通知与送达第二十二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注:1、投标人应据实、详细填写上述表格,因表述含糊导致的评标风险将由投标人承担。2、若无偏离,在“有无偏离”栏中填写“无”;若有偏离在“有无偏离”栏中填写“有”并在“偏离内容及原因”栏中作出说明,因未标明或表述含糊导致的评审风险将由投标人承担。附件11、生产工艺及质量说明书产品名称款式名称主要生产工序说明生产工艺及质量控制说明质保时间备注全额免费工艺寿盒款式1全额免费工艺寿盒款式2注:1、投标人应根据所投报款式产品的主要生产工艺及工艺质量控制情况据实填写上述表格,可另附详细说明及材料。2、如有需要说明的事项,请在备注中列明。附件12、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主要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免费质量保证期限服务承诺说明。2、项目实施方案(送货、退换货及响应时间)说明。3、售后服务体系的详细说明。4、其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说明及承诺。附件13、业绩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业主联系人、联系电话备注1234…注:1、上述业绩应为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工艺寿盒(骨灰盒)的销售业绩合同。2、请投标人提供上述表格中业绩的合同(合同首页、合同具体内容页、标的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等证明材料。3、如有需要说明的事项,请在备注中列明。4、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所提供的以上资料均真实和准确;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附件1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如有)1、提供的对应业绩项目的质量信誉及评价(非常满意、优或同类等级的评价)。2、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主要生产加工设备、检测设备、运输设备情况。3、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人员情况。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文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全额免费工艺寿盒 可乐豆木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