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看护人员服务招标公告(漯河市公安局2024)
项目概况
漯河市公安局留置看护人员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1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漯采公开采购-2024-123
2、项目名称:漯河市公安局留置看护人员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3,300,000.00元
最高限价:330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Z20240054801
漯河市公安局留置看护人员服务项目
3300000
3300000
是
3300000 ,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33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采购内容:漯河市公安局留置看护人员服务(详见采购需求)(2)服务质量:合格,全面满足采购人要求;(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4)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5)该项目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合同履行期限:10个月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根据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要求,本项目为小微企业预留份额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的企业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门颁发年审合格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河南省外企业无需年审的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情况说明。省外企业需提供《跨区域提供保安服务备案证明》材料。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注: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以上中“近”、“前”指距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如不满足要求属无效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21日 至 2024年12月2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3.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luohe.gov.cn/)”完成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通过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如有)、工程量清单(如有)等,方可参加投标。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01月1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01月1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地点登录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远程不见面开标会。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达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可通过“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luohe.gov.cn/)首页“不见面开标入口”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所有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书等内容,应在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上传登记,并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3、“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 及“远程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专区的相关说明。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漯河市公安局
地址:漯河市黄河路与黄山路交叉口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183039520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漯河市市民之家5楼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395-29699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395-2969995
此处文件下载仅供查看,不作为参与投标!!!
采购公告相关附件:
采购文件.pdf
漯河市公安局留置看护人员服务项目采购编号:漯采公开采购2024-123号公开招标文件采购人:漯河市公安局集中采购机构: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期:二○二四年十二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六章采购合同第一章招标公告漯河市公安局留置看护人员服务项目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漯河市公安局留置看护人员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月1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漯采公开采购-2024-123;2.项目名称:漯河市公安局留置看护人员服务项目3.预算金额:3300000.00元;4.最高限价:3300000.00元;5.采购需求:(1)采购内容:漯河市公安局留置看护人员服务(详见采购需求)(2)服务质量:合格,全面满足采购人要求;(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4)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5)该项目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月7.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根据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要求,本项目为小微企业预留份额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的企业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有***门颁发年审合格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河南省外企业无需年审的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情况说明。省外企业需提供《跨区域提供保安服务备案证明》材料。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注: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以上中“近”、“前”指距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如不满足要求属无效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4年12月21日00时00分至2024年12月28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3、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luohe.gov.cn/)”完成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通过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如有)、工程量清单(如有)等,方可参加投标。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4、售价:0元。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1.截止时间:2025年1月10日09点30分前(北京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拒收;2.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五、开标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5年1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2.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地点登录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远程不见面开标会。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布。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发布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达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可通过“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luohe.gov.cn/)首页“不见面开标入口”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所有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书等内容,应在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上传登记,并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3、“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及“远程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专区的相关说明。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名称:漯河市公安局地址:漯河市黄河路与黄山路交叉口联系人:王先生联系方式:183039520552.集中采购机构信息名称: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漯河市市民之家5楼联系人:王先生联系方式:0395-296999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先生电话:0395-296999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采购人名称:漯河市公安局地址:漯河市黄河路与黄山路交叉口联系人:王先生联系方式:183039520551.2集中采购机构名称: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漯河市市民之家5楼联系人:王先生联系方式:0395-29699952.1项目名称漯河市公安局留置看护人员服务项目3.1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4.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4.2出资比例100%。4.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5.1采购内容漯河市公安局留置看护人员服务(详见采购需求)6.1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月7.1服务标准合格,全面满足采购人要求8.1投标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基本开户银行开8.1投标人资格要求具的资信证明。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提供2024年6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应至少提供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缴纳凭证,若企业为年度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可提供2023年度全年的企业所得税票据,依法减免税或无需缴纳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提供2024年6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应至少提供养老和医疗保险的缴纳凭证,依法不需缴纳社保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书面声明。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根据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要求,本项目为小微企业预留份额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的企业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有***门颁发年审合格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河南省外企业无需年审的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情况说明。省外企业需提供《跨区域提供保安服务备案证明》材料。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重要提示:1、根据漯财购【2022】6号文件规定,投标人无需提供以上1.1-1.5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只需按照要求格式提供《漯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未提供或者未按要求格式提供承诺函,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2、投标人在被确定为中标人前,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一次性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核验不通过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注: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以上中“近”、“前”指距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如不满足要求属无效投标。9.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0.1现场考察不组织11.1投标预备会本项目不组织投标预备会12.1采购人书面澄清、修改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5日前,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luohe.gov.cn/)”进行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交易平台,因投标人未看到或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13.1分包不允许14.1偏离不允许15.1构成招标文件其他材料除招标文件外,最高投标限价以及采购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澄清(如有)、修改、补充、补遗和其它有效正式函件等内容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6.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17.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投标截止之日起)18.1投标承诺函投标承诺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完成承诺,其作为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承诺函具有法律约束力,违背相关承诺的投标人,采购人将追究其法律责任。19.1是否允许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20.1签字或盖章要求1、商务标相应要求盖章处用CA锁进行电子签章。2、授权委托书应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应签字或盖章。3、投标文件除授权委托书的其他位置,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电子签章)。附件14: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文件或资料第六章采购合同(采购人可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增减条款和内容)合同编号:甲方(采购人):住所地:乙方(中标人):住所地:乙方于年月日参加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组织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乙方为(包及包名称)中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招标文件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服务名称:服务内容:…………技术标准:……第二条合同总金额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该价款包括了服务价格及与之配套的设计、制造、正版软件、检验、包装、运输、保险、税费以及安装、组织验收、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提供等)、质保期服务等全部价款,除此之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第三条服务交付1、交付日期:2、交付地点:……第四条交付验收1、甲方应当根据国家、行业验收标准,以及合同约定验收方案,明确验收时间、方式、程序和内容等事项,组成验收小组,在收到乙方项目验收建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项目进行实质性验收(验收建议有明显不当的除外)。乙方应对提交的服务成果作出全面检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技术条件依据,清单应随提交的服务成果交给甲方。2、对大型或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甲方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与验收工作,并出具验收报告,相关费用负担由甲乙双方约定。3、乙方在指定地点提交服务成果后,甲乙双方应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文件材料的要求共同验收,并且出具书面验收报告,履约验收报告应当依法依规及时在漯河市政府采购网公开发布。4.根据财政部等三部门《关于印发(试行)>、的通知》规定,采购文件对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提出具体要求的,对乙方所提供包装的履约验收要求(必要时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第五条所有权归属乙方将服务成果交付甲方,并且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所有权转移给甲方,在所有权转移之前,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归乙方,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成果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乙方交付的服务成果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须向甲方支付20%的违约金;如果合同总金额价款已经支付完毕或者开始支付合同价款时才发现产权有瑕疵的,乙方仍须支付上述违约金并且赔偿甲方由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第六条包装、装运及运输1、乙方负责包装、装运和运输,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装运和运输造成任何损坏均由乙方负责。2、包装费、运费及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金额内。3.根据财政部等三部门《关于印发(试行)>、的通知》规定,对乙方提出的具体包装要求:……第七条款项支付1、服务成果交付甲方,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由甲方负责办理支付手续。2、允许并鼓励乙方提供电子发票,甲方自收到发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资金,并不得附加未经约定的其他条件。3、付款方式3.1预付款比例:%,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第八条履约保证金甲方不再向乙方收取履约保证金,乙方若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按照合同约定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第九条售后服务及承诺1、服务质量保证期限自提交服务验收合格之日起年,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服务出现的问题负责处理并承担一切费用,并且赔偿甲方的损失。2、乙方有完善的服务体系,有能力提供持续的、本地化售后服务。3、乙方负责系统安装和调试以及操作人员培训,并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使操作人员能独立进行管理、操作、维护和故障处理等工作,做好相关记录及技术文档收集整理,待验收后移交。4、服务范围:负责招标文件所涉及到的所有服务。……第十条知识产权1、乙方保证,甲方在享受服务或者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全额赔偿。2、乙方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或者其他相关资料、软件等由甲方永久免费使用。……第十一条甲方责任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2、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乙方办理有关事宜。3、对合同条款及所知悉的乙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第十二条乙方责任1、保证所提供服务为投标文件承诺服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且满足甲方的需求,保证其配套项目部件为全新的未使用的且符合相关的质量要求。2、保证所提供服务的售后服务,严格依据投标文件及相关承诺,对服务以及与之配套的项目进行保修、维护等服务。3、保证其所供服务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行为,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第十三条违约责任1、乙方所供服务成果及与之配套项目等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甲方有权拒收。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2、乙方不能交付服务成果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3、乙方逾期交付服务成果时,每逾1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的滞纳金。逾期交付超过30日,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如甲方决定终止履行合同的,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并且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4.甲方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采购人延迟退还供应商缴纳的履约保证金的,应当支付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有约定的,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作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支付逾期利息。5.甲方逾期支付资金的违约责任:。6.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甲方对供应商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7、因甲方过错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担。……第十四条不可抗力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情况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终止履行合同的,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五条保密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知悉甲方的工作秘密(包括相关业务信息),不得透露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给合同双方以外的其他方(包括乙方内部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人员),乙方的保密责任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乙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按照本合同总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第十六条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七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除招标文件规定且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者全部转让、分包履行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2、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3、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第十八条服务期限本合同服务期限为年;服务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本合同期限届满,如需续签,根据《政府采购目录》有关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双方可以根据法律及各项规定另行签订书面合同。第十九条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包括澄清、修改);2、乙方投标文件;3、中标(成交)通知书;4、中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承诺或者补正文件;5、政府采购委托协议书;甲方:,乙方: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表)签字:电话:,电话:年月日,年月日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各投标人:欢迎贵公司参与河南省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投标人,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留置看护人员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