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灾后重建医疗设备招标公告(宝鸡市渭滨区石鼓镇卫生院2024)
宝鸡市渭滨区石鼓镇卫生院灾后重建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宝鸡市渭滨区石鼓镇卫生院灾后重建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安市高新二路2号山西证券大厦8层招标四部获取采购文件 ,并于2025-01-02 14: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CZD2024-CS-2982/001
项目名称:宝鸡市渭滨区石鼓镇卫生院灾后重建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9000.00元
采购需求:
无创呼吸机、电动洗胃机、智能体检一体机、超声骨密度检测仪
标包1(宝鸡市渭滨区石鼓镇卫生院灾后重建医疗设备采购项目_标包1):
标包1预算金额:199000.00元
标包1最高限价:199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标包1
其他医疗设备
宝鸡市渭滨区石鼓镇卫生院灾后重建医疗设备采购项目_标包1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199000.00
199000.00
标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至质保期结束。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宝鸡市渭滨区石鼓镇卫生院灾后重建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标包1的申请人资格要求是: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磋商;
3.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合法授权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3供应商为经销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磋商产品须在其经营范围内);供应商为制造厂家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磋商产品须在其生产范围内),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磋商产品须在其经营范围内);磋商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围的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3.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5需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采购文件,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23日至 2024年12月27日,每天 上午 08:00 至 12:00 , 下午 14:0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安市高新二路2号山西证券大厦8层招标四部
方式:线下购买
售价:
标包1:50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01-02 14:30:00(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高新二路2号山西证券大厦8层第二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2《******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3《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1.4《********** 工业和信息化部 *** 财政部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
1.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 号)。
1.6《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财政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3〕52号)。
1.7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或相关证明。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将单位介绍信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616497136@qq.com邮箱(邮件标题写明项目名称,邮件正文须提供: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邮箱),经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审核确认后缴费获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宝鸡市渭滨区石鼓镇卫生院
地址:宝鸡市渭滨区石坝河街34号
联系方式:0917-330911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8层
联系方式:150092834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乐、雷鹏
联系方式:15009283469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2月20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灾后重建医疗设备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宝鸡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