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原材料供货服务 大米及杂粮 大米、 杂粮 大米 面粉 面粉及制品 食用油 禽肉 猪肉类 冻猪肉 鲜猪肉 牛羊肉类 牛羊肉 副食调料类 副食调料 豆制 豆制品 鸡蛋类 鸡蛋 果蔬招标公告(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4)



项目概况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食堂原材料供货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1-10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0002****200109759-XM001
项目名称: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食堂原材料供货服务
预算金额:28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针对学校食堂运营所需原材料提供采购与配送服务,保证食堂正常运行,满足师生就餐需求。本项目招标共31个包,要求投标人需对整包进行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

序号
品类
包号
采购品类
中标人数量
分包预算金额 (万元)

1
大米及杂粮
1-1
大米、杂粮
1
60

1-2
大米、杂粮
1
40

2
面粉及制品类
2
面粉及制品
1
50

3
食用油
3-1
食用油
1
80

3-2
食用油
1
40

4
禽肉类
4-1
禽肉
1
200

4-2
禽肉
1
120

4-3
禽肉
1
100

5
猪肉类
5-1
冻猪肉
1
80

5-2
冻猪肉
1
40

5-3
鲜猪肉
1
240

6
牛羊肉类
6-1
牛羊肉
1
90

6-2
牛羊肉
1
60

7
水产类
7-1
水产
1
45

7-2
水产
1
30

8
副食调料类
8-1
副食调料
1
250

8-2
副食调料
1
150

8-3
副食调料
1
50

8-4
副食调料
1
20

9
半成品类
9-1
半成品
1
70

9-2
半成品
1
60

9-3
半成品
1
60

9-4
半成品
1
50

10
豆制品类
10
豆制品
1
45

11
鸡蛋类
11-1
鸡蛋
1
100

11-2
鸡蛋
1
50

12
果蔬类
12-1
果蔬
1
260

12-2
果蔬
1
240

13
饮品类
13
饮品
1
40

14
厨杂类
14-1
厨杂
1
50

14-2
厨杂
1
30

合计

2800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包号1-1至包号4-3、包号6-1至包号7-2、包号9-1至包号11-2、包号13至包号14-2 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3.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2.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2.3供应商不能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2.4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仅预包装食品经营者须具备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备案凭证(包号14-1、包号14-2除外)。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12-20 至 2024-12-27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售价:¥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1-10 10: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315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批发业。
2、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2)执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3)执行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4)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7)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 010-58511086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400-699-700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10-86483801
4.1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 “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4.2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4.3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4.4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持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一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投标无效。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张家路口121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010-839522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            
联系方式:马若莎、杨栋、李丁、张超、姚凤阳、王康康、光虹鹰,010-671697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若莎、杨栋、李丁、张超、姚凤阳、王康康、光虹鹰
电 话:  010-6716972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原材料供货服务 大米及杂粮 大米、 杂粮 大米 面粉 面粉及制品 食用油 禽肉 猪肉类 冻猪肉 鲜猪肉 牛羊肉类 牛羊肉 副食调料类 副食调料 豆制 豆制品 鸡蛋类 鸡蛋 果蔬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