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医院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监理服务招标公告(德宏州人民医院2024)
德宏州人民医院智慧医院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监理服务(二次)的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德宏州人民医院智慧医院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监理服务(二次)
采购单位
德宏州人民医院
行政区域
德宏州
公告时间
2024-12-2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12-23 06:00:00至2024-12-30 23:59:00每日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开标时间
2025-01-13 09:00:00
开标地点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西路328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1楼政采评第二标厅
预算金额
¥1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彦威
项目联系电话
13658868204
采购单位
德宏州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芒市勇罕街1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692-2112854
代理机构名称
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3658868204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德宏州人民医院智慧医院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监理服务(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1-13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HZC2024-G3-00906-YZGF-1576
项目名称:德宏州人民医院智慧医院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监理服务(二次)
预算金额(万元):10
最高限价(万元):10
采购需求:对德宏州人民医院智慧医院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全部建设服务内容开展监理服务工作,以及涉及在项目建设服务全过程中的项目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成本控制、安全文明控制、合同管理、信息档案资料管理、组织协调和承担采购人委托的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服务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通过竣工验收、竣工资料归档、竣工结算完成、竣工决算审计全部完成之日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2)德宏州人民医院智慧医院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监理服务(二次):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包的政府采购活动。 投标人未被列入(1)“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3)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12-23 06:00至2024-12-30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CA申领后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1-13 09:00(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西路328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1楼政采评第二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1)德宏州人民医院智慧医院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监理服务(二次):保证金金额:2000(元)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除现金外形式不限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5-01-13 09:00 其他: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德宏州人民医院
地址: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芒市勇罕街13号
联系方式:0692-21128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联系方式:136588682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彦威
电 话:13658868204
(注:如下载的文件后缀为“.ZCZBJ”,请下载安装“”)
文件类别
文件名称
上传时间
操作
采购文件
德宏州人民医院智慧医院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监理服务2024.12.20(终稿).docx
2024-12-22
下载
德宏州人民医院智慧医院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监理服务(二次)招标文件项目编号:DHZC2024-G3-00906-YZGF-1576招标编号:Q53A00424001470招标人:德宏州人民医院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12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第三章合同书样式....................18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29第五章项目需求....................49第六章资格评审标准53第七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54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德宏州人民医院智慧医院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监理服务(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1-13-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DHZC2024-G3-00906-YZGF-1576项目名称:德宏州人民医院智慧医院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监理服务(二次)预算金额(万元):10最高限价(万元):10采购需求:对德宏州人民医院智慧医院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全部建设服务内容开展监理服务工作,以及涉及在项目建设服务全过程中的项目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成本控制、安全文明控制、合同管理、信息档案资料管理、组织协调和承担采购人委托的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服务工作。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通过竣工验收、竣工资料归档、竣工结算完成、竣工决算审计全部完成之日止。质量要求:满足现行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为采购人提供及时、优质的监理咨询服务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当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扫描件)3.2财务状况:(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下列任意一种证明材料扫描件)(1)提供2022-2023年度任意一个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2年的,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2)或可提供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或可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3提供缴税所属时间为2023年度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银行电子缴税凭证/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证明(提供扫描件。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成立至今不足1个月、3个月、几个月(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缴纳证明或提供相应说明)3.4提供缴费所属时间为2023年度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银行电子缴费凭证/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款证明(提供扫描件。依法免缴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成立至今不足1个月、3个月、几个月(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缴纳证明或提供相应说明)3.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3.7投标人未被列入(1)“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3)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包的政府采购活动。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12-23至2024-12-30,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https://www.zcygov.cn/)。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注:云南本地供应商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办理的云南CA需到云南CA办理处进行升级)。外省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5年1月13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加密后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服务地点:德宏州人民医院招标人指定地点。2.★完成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通过竣工验收、竣工资料归档、竣工结算完成、竣工决算审计全部完成之日止。3.开标方式:网上智能开标。4.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5.保证金金额:2000元。6.保证金缴纳方式:通过网银、电汇等形式打款至项目专项账户或保函、保证保险等形式(形式不限)。7.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通过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8.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政采云公司网站(https://edu.zcygov.cn/luban/yunnan-dzjy-gys)进行查看下载,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以及云南CA操作问题:请致电云南CA,4006727666;云南CA紧急联系方式:15288315056,云南壹证通CA联系方式:云南壹证通CA操作问题请致电:4000040628,云南壹证通CA紧急联系方式:19988166369;。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德宏州人民医院地址: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芒市勇罕街13号联系方式:0692-21977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联系方式:0871-65317631/6531719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彦威、周芸帆、孙春艳、王琦茹电话:1365886820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招标人德宏州人民医院1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1项目名称德宏州人民医院智慧医院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监理服务(二次)1招标编号Q53A00424001470 1项目预算10万元3.1招标内容 对德宏州人民医院智慧医院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全部建设服务内容开展监理服务工作,以及涉及在项目建设服务全过程中的项目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成本控制、安全文明控制、合同管理、信息档案资料管理、组织协调和承担采购人委托的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服务工作。 3.2完成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通过竣工验收、竣工资料归档、竣工结算完成、竣工决算审计全部完成之日止。4.1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所有内容7.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截止时间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8.1招标文件澄清截止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1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1.第五章“项目需求”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2.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相关资料及证明文件或投标人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3.投标人认为应当提交的辅助评标的其他资料。15.1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天17.1投标保证金一、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或者保证保险、其他非现金形式:银行转账、网银、电汇等形式,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保证金的提供或缴纳方式。二、保证金金额:¥2000元(人民币贰仟元整)缴纳时间:投标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提交或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三、投标保证金办理程序1.以转账、电汇方式提交的应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提交,并且必须从其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招标人指定的帐户,不得以分支机构其他名义提交(按照规定,投标人可以为自然人的项目除外)投标保证金缴纳至如下账户:开户名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科技支行;开户账号:018386130944;2.保证保险:(1)当投标人未能按照招投标文件要求履行投标义务而导致招标人受到损失时,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代偿责任。(2)投标人在支付投标保证金保险费时,必须使用基本账号资金支付购买,未从基本账户转出支付保费造成经济纠纷的应由企业自行承担。(3)在投标保证保险中,投标人为投保人,招标人为被保险人。3.银行保函:(1)当投标人未能按照招投标文件要求履行投标义务而导致招标人受到损失时,由担保银行按照要求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代偿责任。(2)在投标担保中,投标人为被担保人,招标人为受益人。四、投标保证退还方式:1.以电汇、网银、转账方式缴纳的保证金,以网银对公转账的方式退还到投标人打款账户;2.以支票、汇票及本票等票据方式缴纳的保证金,经财务查账确认后以网银对公转账的方式退还到投标人开户账户;3.以银行保函或者保证保险方式缴纳的保证金由投标人自行联系出函机构进行退还。19.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月13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19.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加密后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20.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21.3评标程序和方法综合评分法21.3第六章“评标程序和方法”第2.1款资格审查标准规定的内容,为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凡有一条不满足的投标人不再进行详细评审。请各参加评标的投标人仔细阅读资格审查标准。28.1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需要提供履约保证金29.1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下浮20%向中标人收取代理服务费。一、总则1.招标人、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资金来源2.1招标人预算资金,用于采购“第五章项目需求”所列产品和服务。3.招标范围内容3.1本项目招标内容:详见“第五章项目需求”。3.2本项目完成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合格的投标人4.1投标人应符合招标公告第二条规定的条件。4.2招标代理机构将于开标后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投标人进行信用信息查询。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稿作为证据留存。投标人若被列入上述名单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5.投标费用5.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全部费用,包括投标文件编制费用、差旅费用、采购代理服务费用。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构成6.1要求提供的产品参数、服务标准及合同条款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共六章,各章的内容如下: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项目需求第六章资格评审标准第七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7.招标文件的质疑程序7.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评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提出质疑。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提出质疑时应同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7.2投标人提供的质疑书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94号令《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质疑书实行实名制,并提交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的原件。7.3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7.4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对评标过程或者结果提出质疑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协助处理质疑事项,并依据原评标委员会出具的意见进行答复。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相关情况报财政部门备案。7.5投诉人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在对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8.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8.1投标人应认真核查招标文件,如有疑问的,投标人可以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截止时间前以澄清函形式(加盖单位章)要求招标人澄清,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澄清要求不予接受。8.2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答复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含问题的来源)要求澄清的问题,其他澄清方式为无效。8.3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8.4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3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文件编写注意事项9.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在完全了解采购的内容、技术性能要求(详见“第五章项目需求”)和商务条件后,编写投标文件。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投标文件或者资料,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该投标被拒绝。9.2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中标明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合同主要条款及其他要求等内容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9.3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有效,如因资料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9.4招标文件中打★号的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10.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10.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统一使用中文(特别规定除外)。10.2投标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11.投标文件构成11.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由下列部分构成,并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有关文件的提交如未特别注明需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1)开标一览表: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开标一览表”的格式及要求填写;(2)投标函: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投标函”格式及要求填写;(3)分项报价表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分项报价表”格式及要求填写;(4)条款偏离表: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条款偏离表”的格式及要求,根据投标人投标承诺的商务、技术条件与“合同条款”“合同条款资料表”的差异填写;(5)资格证明文件(6)工作方案(7)其他资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12.投标文件的格式要求12.1投标人应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13.投标报价13.投标报价须包含开展监理服务工作内容,以及开展监理服务过程中所发生的项目管理费、人工费、差旅费,保险,税费,风险(不可预见费)以及保证项目顺利开展的所有费用的总和。13.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有关资料,执行国家规定的现行技术、经济标准、定额及规范,由投标人自行测算报价,该报价应符合国内行情并能保证投标人完成履行合同所需的一切工作。13.3本项目为总价包干合同,合同一旦签订,此合同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将不因工程量变化、市场材料价、人工费的波动而调整价格。13.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4.投标货币14.1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15.投标文件有效期15.1投标文件有效期必须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保持有效。15.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6.投标文件的签字盖章要求投标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签名处逐一签名;要求盖公章处应盖单位的公章。17.投标保证金17.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保持有效。17.2交款方式:除现金外形式不限。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17.3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栏或空白栏上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17.4投标人应在截标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保证金到账凭证。17.5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五日内由招标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退还。投标保证金利息:从投标保证金到账之日起计息,止息日为退还保证金当日,利率为退还投标保证金当日银行的活期利率。17.6下列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由招标代理机构全部扣除:(1)投标人在开标后要求撤回投标的。(2)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8.投标文件的加密和上传18.1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加密后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18.2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19.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19.1投标文件的上传不得迟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9.2投标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文件上传到“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五、开标与评标20.开标20.1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开标工作人员将做开标记录,投标人对唱标结果签字确认。20.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20.3招标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并存档备查。21.评标2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为三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由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21.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21.3评标工作程序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六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六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1)投标文件资格评审,按第六章“评标办法”资格评审要求评审。(2)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比较与评价。(4)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5)编写评标报告。21.4评标过程的保密。开标后,直到授予投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2.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5)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6)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23.在招标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否决所有投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招标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4.评标办法24.1评标办法:本项目的具体评标办法详见第六章:评标办法。六、中标结果25.中标人的确定25.1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招标人确认。25.2招标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人顺序确定中标人。26.中标通知书26.1中标人确定后,中标结果由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公告发布媒介上发布中标公示,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6.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27.签订合同27.1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有关澄清承诺书的要求,在30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中标,招标代理机构将没收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27.2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招标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投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也可选择重新组织招标。28.履约保证金及质保金28.1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上确定的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否则,视为放弃中标项目,招标人将没收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28.2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人不按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七、其他事项29.代理服务费29.1招标代理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收取标准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9.2中标人应在接受“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付清代理服务费。30.解释权30.1本招标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解释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3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章合同书样式(采购文件内本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仅作参考,本章节中未明确内容将在合同谈判中明确,采购人保留最终修订合同的权利,最终本合同以实际签订为准。)合同编号:合同自编号:项目编号:●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云南省政府采购(委托采购)合同书签订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签订日期:年月日云南省财政厅制第一部分信息系统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委托人(全称):监理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或《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总投资:4.工程类型:5.工程密级:6.工程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通过竣工验收、竣工资料归档、竣工结算完成、竣工决算审计全部完成之日起。二、词语限定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合同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本合同标准条件;2.本合同专用条件;3.保密协议4.廉政承诺书5.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变更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及委托人要求的监理业务。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和方式,向监理人支付报酬。六、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七、本合同一式份,委托人份,监理人份,丙方招标代理机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部分合同标准条件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信息系统工程。2、“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3、“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4、“监理项目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有关成员。5、“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6、“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委托人或集成单位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7、“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根据合同规定监理人必须完成的工作,或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第二条委托人的权利1、委托人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2、监理人调换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监理人员须事先经委托人书面同意。3、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工作周报、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4、当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监理人员,或选择单方解除合同。第三条委托人的义务1、委托人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2、委托人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资料及相关的设备生产厂家名录。3、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4、委托人应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必要的办公用房和其他办公设施,包括台式机、打印机等。5、委托人为监理人协调住宿及用餐问题,监理人承担相应费用。6、根据情况需要,如果双方约定,由委托人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其他人员,应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予以明确。第四条监理人的权利1、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信息系统工程的规划设计、项目实施、使用功能等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2、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信息系统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监理人有权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3、审批工程实施的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集成单位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4、事先向委托人报告,经征得委托人书面同意后,如遇到可能影响安全生产等情况,监理人有权直接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并在发布后立即向委托人报告。经委托人核实,未经委托人追认此条款所发生的情况,造成损失的,监理人应向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5、工程上使用的设备和工程质量的检验权。向委托人报告,经征得委托人书面同意后,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集成单位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集成单位停工整改、返工。集成单位得到监理项目组或委托人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6、工程实施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完成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实施合同规定的完成期限的签认权。7、因监理人怠于履行监理义务的,每迟延一日需向委托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迟延履行金;迟延超过15日的,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监理人需退还已收金额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本合同总金额的%。8、监理人派驻的相关工作人员与委托人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如因此而发生任何纠纷由监理人自行解决。如因监理人派驻的工作人员造成委托人损失(人身或财产)的,由监理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第五条监理人的义务1、保证自签订本合同时起至履行完毕本合同项下全部义务时止,始终、不间断的具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执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资质。2、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守法经营,按章办事,自觉维护委托人的利益。3、接受委托人的检查、监督,严格履行服务承诺,做到诚实守信。4、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监理质量,按照监理合同的有关规定开展监理业务,保证不发生质量问题。5、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6、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委托人的财产,并妥善保管。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7、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参与项目监理人员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不得泄露委托人申明的秘密和设计人、集成单位等提供或申明的秘密。8、协助委托人组织信息工程的初验和终验,对信息工程质量提出评价意见。第六条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实施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书面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监理实施周期。第七条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人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全额赔偿。第八条监理人对集成单位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但因监理人未尽到相应责任的除外。因不可抗力导致委托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就不可抗力影响的部分,监理人不承担责任。第九条由于委托人或集成单位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持续时间,则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经双方协商,就超出监理范围的监理工作或延长监理实施周期的事宜,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第十条在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非因监理人的原因,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人应当立即通知委托人。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双方可协商适当增加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也应予以延长,并按双方另行约定的数量支付监理报酬。第十一条监理人向委托人办理完验收或工程移交手续,集成单位和委托人已签订工程保修责任书,监理人收到监理报酬尾款,本合同项下义务履行完毕即终止。保修期间的责任,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第十二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事先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第十三条监理人无正当理由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委托人可向监理人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监理人在收到通知后应立即作出答复并采取补救措施,否则委托人有终止委托监理合同的权利。每发生一次上述情况,由监理人按监理服务费的【】%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负责赔偿。第十四条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报酬,按照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方法计算,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第十五条在监理业务范围内,如需聘用专家咨询或协助,由监理人聘用的,其费用由监理人承担;由委托人聘用的,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第十六条监理人驻地监理项目组及其职员不得接受监理工程项目施工单位、集成单位的任何报酬或者经济利益。监理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件第一条本合同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包括:1、监理工作范围:对建设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理。2、监理工作内容:依据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有关的国家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信息技术国家标准,对全过程进行监理,确保工程质量,保证工程进度。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协助委托人完成施工过程中的与工程实施相关的咨询服务。3.本项目为总价包干合同,合同一旦签订,此合同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将不因工程量变化、市场材料价、人工费的波动而调整价格。第二条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委托人后实际运行个月。第三条委托人应提供的条件:1、工程相关资料;2、授权监理人对所监理工程行使质量否决权;3、必要的办公条件。第四条委托人应在收到监理人书面资料后七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第五条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监理人的报酬:1、本工程监理服务费(含税)为¥(大写:)。监理服务费采用分期付款:监理服务费分三次支付:(1)合同签订后,委托人收到监理人支付申请及等额正规发票之日起15日内,向监理人支付合同首款,即合同总额(含税)的【40%】,共计¥元(人民币大写:整);(2)工程初验合格后,委托人收到监理人支付申请及等额正规发票之日起15日内,向监理人支付合同阶段性付款,即合同总额(含税)的【40%】,共计¥元(人民币大写:);(3)工程终验合格并移交委托人,且委托人对监理人的监理工作验收合格后,委托人收到监理人支付申请及等额正规发票之日起15日内,向监理人支付合同尾款,即合同总额(含税)的【20%】,共计¥元(人民币大写:)。2、上述费用涵盖本合同及其附件所约定的监理人为委托人提供的所有服务内容。除此之外,委托人不再支付任何额外费用。3、监理人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所有税费由监理人自行承担。4、监理人确认收款开户银行名称、开户名称和账号为:开户银行:开户名称:帐号:第六条监理人委派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派驻名监理人员提供专职现场监理服务,并将监理人员名单提交委托人确认后实施。并按照建设项目各个实施阶段的施工安排和专业划分,派出足量的专业保障人员,与甲方保持同步的工作节奏,积极响应并主动配合甲方的需求,包括但不限于参与项目相关的加班工作。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驻现场时间不得低于【】天/月,监理人员驻现场时间不得低于【】天/月,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确需离开项目现场的,应书面向委托人提交说明,并取得委托人书面同意。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人员驻场时间低于合同约定的,监理人向委托人支付监理服务费【】%/天/人次的违约金。第七条委托人和监理人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和方式对监理人的监理工作成果进行验收:1、监理人向委托人提交监理工作成果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监理周报、各项专题监理报告、监理总结报告、监理例会纪要、监理驻场人员考勤表等。2、监理人提交的工作成果文件应包括电子及书面文件各套。3、监理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工程终验合格后,监理人向委托人提出验收申请,委托人依据合同标准条件中监理人的义务,以及合同专业条件第七条第1、2款以及本合同约定的监理工作标准对监理人的监理工作进行验收。第八条监理人不得将项目转让给他人,或将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如出现此类情况,委托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监理人应当退还所收取的全部服务费,并向委托人支付相当于监理服务费总额%的违约金,并赔偿给委托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以及委托人因此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等一切相关费用。第九条监理人在全过程监理服务过程中,应保证提供的监理服务符合委托人的采购需求及相关规范,并一次性验收合格。第十条除发生不可抗力事实外,监理人提供的服务与合同标准不相符的,委托人有权拒绝验收,在委托人要求的时限内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委托人有权终止委托监理合同,并有权拒绝支付剩余合同款项。每发生一次上述情况,由监理人按监理服务费的10%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负责赔偿委托人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以及委托人因此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等一切相关费用。第十一条关于不可抗力的内容,执行《合同法》或生效法律有关规定。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的,就不可抗力造成影响的部分,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因一方迟延履行合同遭遇不可抗力的,迟延履行的责任不能免除。第十二条违约责任,监理工程师对应出具而未出具工程变更联系单及已出具的变更联系单的真实性负责,若出现以上情况,每发现一份扣元,并建议行业主管部门作出处理;累计五份及以上者,所有出现问题的联系单每一份扣元,以上应扣款项先从相应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待该部分扣完后,从监理服务费中扣除。本工程项目总监及监理人员应与成交确定的人员相一致,未经招标人书面正式同意,监理人不得擅自更换项目总监及监理人员,如监理人因特殊原因在监理过程中更换项目总监及监理人员的必须按相关文件规定办理;且更换的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因监理人怠于履行监理义务的,每迟延一日需向委托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迟延履行金;迟延超过15日的,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监理人需退还已收金额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本合同总金额的20%。其他双方有关约定要求。第十三条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出现的争议,首先友好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的,向委托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附件(签订具体合同时,若有附件应注明,并注明附件名称)1.保密合同2.廉政合同3.相关技术方案资料4.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简历表5.项目组成员配置表委托人(招标人公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电话:监理人(中标人公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电话:(以下无正文)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项目名称)投标文件项目编号:投标人:(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年月日格式1: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总报价(万元)完成期限承诺质量承诺备注投标总报价大写: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注:1.表中“投标总报价”应与格式2“投标报价详细说明”中“投标总报价”和格式3中“投标函”一致。2.此表应放于投标文件封面后第一页。格式2:投标报价详细说明(格式投标人自拟)投标人全称(盖电子公章):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格式3:投标函致:根据贵方为(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投标邀请,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全权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全称)参加投标。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内容:1、按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和投标报价表,投标总报价(大写)人民币,(¥)。2、我方同意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投标人须知第15.1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我方投标被接受,则至合同履行完、服务期满为止,本投标函保持有效。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4、如我方投标被接受,将保证忠实地执行买卖双方所签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5、我方已详细审核招标文件,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6、如果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全部或部分没收。7、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8、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行为。9、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或签字):投标人(电子公章):日期:格式4:条款偏离表请按能提供的服务内容和标准,对应招标文件的“第五章项目需求”和“第三章合同条款”中的商务、技术要求认真填写该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文件的规范、要求投标文件响应情况偏离说明注:1.“偏离”系指“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2.无偏离的内容可简要填写,有偏离的条款应认真逐条填写偏离内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投标人:(电子公章)格式5:资格证明文件(1)所附格式要求填写的全部内容都必须填写。(2)投标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填写的内容是真实的和正确的。(3)投标人提交的材料将被保密,但不退还。格式5-1:(1)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2)投标人资质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下列任意一种证明材料扫描件)(1)提供2022-2023年度任意一个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2年的,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2)或可提供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或可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的投标担保函。(4)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社保的证明材料提供缴税所属时间为2023年度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银行电子缴税凭证/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证明(提供扫描件。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成立至今不足1个月、3个月、几个月(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缴纳证明或提供相应说明)提供缴费所属时间为2023年度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银行电子缴费凭证/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款证明(提供扫描件。依法免缴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成立至今不足1个月、3个月、几个月(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缴纳证明或提供相应说明)(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投标人自行承诺及说明,内容自拟,加盖公章)(6)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公章)格式5-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投标人:(电子公章)年月日格式5-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本授权书声明:(投标人全称)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公司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有关(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招标,以本单位名义投标,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授权期限:。后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法定代表人签名:授权代理人签名:投标人全称:(电子公章)签发日期:年月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附: 委托代理人姓名:职 务:身份证号码:详 细 地 址:电 话:格式6: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格式7:技术方案(请各投标人自行编制针对本项目的技术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信息化监理技术服务方案2、监理工作总体质量控制技术方案3、项目服务质量保障措施和相应违约承诺)附表1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简历表姓名性别年龄政治面貌职务职称学历健康状况参加工作时间工作年限资格证书编号服务情况项目名称工作单位承担工作管理规模服务 期限其他备注注:1、此表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扩展。2、拟派遣的项目项目经理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资料、业绩证明材料、职称证书(若有)、资格证(若有)。附表2项目组成员配置表序号姓名性别年龄技术职称执业/职业资格从业年限拟任职务备注注:供应商应提供所列人员相关证书和材料,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职称证(如有)、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如有)、业绩证明材料(如有)复印件等。格式8:业绩清单采购人服务内容服务时间合同价格备注 注:1.投标人应如实将类似项目业绩填入本表中。2.投标人应随本表出具所填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如合同及项目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扫描件)。3.投标人所提供的各种证明材料,应如实反映出各项目的编制内容。4.投标人可根据此表格式自行扩充。格式9: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辅助评审的其他资料,格式自拟)格式10: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本项目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4、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5、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格式1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服务(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注:如投标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不需要提供。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格式12:监狱企业证明材料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属于监狱企业的无需提供。第5章项目需求一、项目概况对德宏州人民医院智慧医院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全部建设服务内容开展监理服务工作,以及涉及在项目建设服务全过程中的项目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成本控制、安全文明控制、合同管理、信息档案资料管理、组织协调和承担采购人委托的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服务工作。二、监理服务内容(一)服务周期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建设项目准备期、建设期、试运行期、验收期。(二)监理范围建设项目的全过程项目监理,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测试、试运行、验收及资料移交阶段的监理工作。(三)服务内容为加强项目管理,保证项目目标,需要监理公司对项目的前期、实施、验收提供全程信息技术监管服务,利用公正、客观、科学的方法和手段对项目进行评估与控制,在合同、质量、进度、变更、验收等方面进行有效的控制和监督,协助招标人做好项目管理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对建设项目现场的配合协调、方案、质量、造价、建设期、付款、网络安全等进行管理,配合建设方进行相关实施工作;办理建设项目软件功能验收、整体验收的各项手续;配合建设方进行结算审计工作、档案资料的收集、移交等。具体工作内容包括:1.协助提供项目招标方案的审核和咨询工作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协助项目需求调研、需求确认、招标方案的审核,为招标人管理工作提供全面、客观的专业化建议和专家咨询服务。2.协助招标人建立管理制度,完成合同条款的审核与修改工作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协助招标人建立管理制度,参与招标人项目中标单位合同的讨论,协助招标人完成项目合同的编写工作,提出修改建议。3.全程负责项目监管工作根据“四控、三管、一协调”的原则,开展招标人委托的项目相关工作。3.1质量控制在全过程质量控制过程中,督促和审核项目中标单位的施工阶段、验收及保修质量控制。①实施阶段质量控制包括实施前的质量管理和实施过程中的质量管理,在整个施工过程中要有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识;审核中标单位能否满足设计要求及工程质量的关键环节,实施阶段质量控制严格监督承建单位按合同内容进行,严格工序检查和隐蔽工程验收等。②竣工验收和质量保修阶段质量控制全面检验项目是否符合设计文件和质量要求,通过测试、检查、试运行评定来检验项目最终结果;检查、鉴定工作质量状况和工作使用情况;对出现的质量缺陷,确定责任者,并督促承建单位及时修复。3.2进度控制在整个项目实施过程中,督促和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项目进度计划;在项目一开始建立详细的制度,定时对承建单位的进度进行检查,审核其提交的进度报告,检查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的差异,进行项目的动态管理、进度分析和调整,并不定期报告有关项目进度情况。当交付期目标偏离时,及时指出,并提出对策建议,同时督促承建单位立马启动相应措施。3.3投资控制在整个项目实施过程中,做好计划工程量与实际已完工程量的比较,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周报及月报,并由项目技术总监签署合格工程量,作为业主支付进度款的依据;对设计变更严格把关,并对设计变更进行技术经济分析和审查认可。在项目管理班子中落实投资控制的人员,任务分工和职能分工。进行已完成的实物工程量的计量或复核和未完工程量的预测。3.4变更控制对变更内容先做工程量和造价的增减分析,了解工程变更的实际情况和收集与工程变更有关的资料;按照施工合同的有关条款,对工程变更的费用和工期等作出评估,从而确定工程变更项目的工程量、工程变更的单价或总价;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控制设计变更,严格通过设计变更扩大建设规模,增加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3.5项目合同管理跟踪检查合同的执行情况,确保承建单位按时按质履约;对合同交付期的延误和延期进行审核确认;对合同索赔等事宜进行审核确认。3.6信息管理/项目文档管理做好服务日记、周记及项目大事记;做好合同批复等各类往来文件的批复和存档;做好项目协调会、技术专题会的会议纪要;管理好实施期间的各类技术文档;项目周计划及周报;每周例会及项目会议的会议纪要;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技术文档;审核承建单位出具的相关测试报告;审核承建单位出具的项目相关资料。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硬件验收、软件验收、项目初验、项目终验材料。3.7安全管理负责项目全过程中所涉及的机密数据和资料的保护,保证不被非授权使用。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安全控制,确保不出现安全事故。3.8组织协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协调工作的原则是:诚信、公正、科学、公平。组织协调工作将贯穿于项目全过程中,包括了对项目进度控制、质量控制、信息管理等方面的组织协调工作。本项目主要的组织协调方式为会议、协商和沟通。负责对项目软件的功能测试、硬件设备的上架、加电测试以及系统集成后整体功能测试,对隐蔽工程、重点部位实施100%管理旁站,对设备安装、系统软件的安装调试进行验收。(四)服务要求1.对项目团队的要求投标人投标方须针对本项目专门成立项目团队,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全程主持项目工作,并配备相关人员。针对本项目专门成立的项目团队成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熟悉信息化类项目。其中至少2名及以上人员常驻现场(提供每周至少5天*8小时服务,与委托方保持同步的工作节奏,积极响应并主动配合委托人的需求,包括但不限于参与项目相关的加班工作。实际以招标人工作安排为准,招标人认为人员不满足要求或不能胜任的,可无条件更换),根据项目需要随时到场。投标人必须保证人员组织的稳定性,不得随意抽调项目组成员。在本项目结束前,参加本项目的人员变动必须取得招标人同意,并提前一个月安排具有同等资质的候补人员予以补充。招标人保留拒绝人员变更要求的权利。拟派的项目组成员(含项目负责人)不少于5人,并提供劳务合同或社保证明。项目组其他成员须提供劳务合同或社保证明。2.服务准则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的规定,以“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维护招标人与实施单位的合法权益。具体应做到:执行有关项目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履行服务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不收受项目承建单位的任何礼金;不泄漏项目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政府的有关条例、规定和办法等;坚持公正的立场,独立、公正地处理有关各方的争议;坚持科学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坚持按服务合同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供技术服务的同时,帮助承建单位完成其担负的建设任务。3.服务遵照的依据招标人与项目中标单位签订的合同;招标人与本项目成交投标人签订的合同;国家和有关信息系统项目建设和管理规范;有关国家、省、市技术规范和标准。4.除了按国家监理规范的要求执行外,监理方还应依据合同条款规定,保护建设方的利益,尽职尽责组织开展监理工作,不得泄露涉及建设项目的任何机密并接受建设方的监督检查,按质、按期、无安全事故、投资节省的原则,圆满完成监理任务。(五)项目验收要求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验收文档并整理归档文件,协助审核承建单位完成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审核验收申请表,参加验收会议,汇报项目监督管理情况,记录验收专家提出的整改意见并监督承建单位完成整改。招标人接受且项目通过终验视为监理服务项目通过验收;反之根据意见进行整改,直至项目通过终验。(六)中小型企业所属行业本项目中小型企业所属行业类型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第六章资格评审标准投标文件出现不满足下列各项评审内容及标准要求之一的,则资格评审为不合格。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下列各项评审内容及标准均为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各款所列材料在开标后不得澄清、后补。评审程序评审内容及标准资格评审标准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资格评审标准1.1投标人应当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扫描件)资格评审标准1.2财务状况:(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下列任意一种证明材料扫描件)(1)提供2022-2023年度任意一个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2年的,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2)或可提供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或可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的投标担保函。资格评审标准1.3提供缴税所属时间为2023年度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银行电子缴税凭证/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证明(提供扫描件。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成立至今不足1个月、3个月、几个月(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缴纳证明或提供相应说明)资格评审标准1.4提供缴费所属时间为2023年度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银行电子缴费凭证/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款证明(提供扫描件。依法免缴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成立至今不足1个月、3个月、几个月(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缴纳证明或提供相应说明)资格评审标准1.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资格评审标准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资格评审标准2投标人应符合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资格评审标准2.1投标人未被列入(1)“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3)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资格评审标准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包的政府采购活动。资格评审标准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第七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评标方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内容评审标准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7.1项规定投标函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章;符合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内容报价报价完整且只有一个有效报价且未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内容,并盖单位章;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为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章;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为扫描件实质性条件满足招标文件标记★的内容和要求2.2详细评审标准1)总得分计算公式及分值构成投标人的总得分=F1+F2其中:F1为技术、商务部分的汇总得分;F2为报价得分2.2详细评审标准2)分值构成技术、商务部分F1:90分报价F2:10分条款号评审内容评审标准3技术部分、商务部分、履约能力(满90分)打分细则详见附件内容4报价得分F1(满分10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为评审基准价,其报价得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投标报价)*10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服务的,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符合多项优惠条件的,评审价格不重复扣除。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初步评审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前附表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下列评标总得分计算公式计算评标总得分,按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排序;评标总得分相等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评标总得分相等且投标报价相同时,按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序。所有得分均相等的,优先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所有得分均相等且政府采购政策条件也相等的,按主要服务指标高优先、服务承诺优先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资格评审标准: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见评标方法前附表。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的规定,资格审查由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完成。不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下一步评审环节。2.1.2符合性评审标准: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实质响应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见评标方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技术、商务、履约部分:见评标方法前附表。(2)投标报价:见评标方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方法前附表。2.2.3评分标准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评审和符合性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1)技术、商务、履约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方法前附表。(2)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方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其中,资格审查由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进行)。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不通过初步评审。3.1.2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5)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6)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对投标人的价格分等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对其他需要借助专业知识评判的主观评分项,应当严格按照评分细则公正评分。(1)按本章前附表的规定对技术、商务、履约计算出得分F2、F3、F4(2)按本章前附表的规定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F1,(3)按本章前附表的规定计算评标总得分。3.2.2技术部分得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投标人各项评分因素得分为该项因素各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评标委员会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3.3投标文件的澄清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3.3.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澄清事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并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3.4评标结果3.4.1评标委员会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提出书面评标报告。3.4.2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确定中标人。3.4.3评标委员会发现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要停止评审工作并向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串通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及时向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报告。3.4.4核心产品均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4.关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4.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4.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4.3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4.4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4.6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7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服务)的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8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的价格扣除(10%)。4.9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5.环境标志、节能产品说明5.1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规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以相关主管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为依据。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的链接为准。5.2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属于“财库〔2019〕18号”文件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产品,或“财库〔2019〕18号”文件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投标人应当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于品目清单要求强制采购的产品,从其规定。5.3本项目采购清单中若有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只接受强制节能产品参与投标,投标人必须选报强制节能产品,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处理。附件:技术、商务部分评分细则(满分90分)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2详细评审标准1)综合技术实力部分得分F1(满分90分)信息化监理技术服务方案(满分25分)1、提供了信息化监理技术服务方案的得1分2、信息化监理技术服务方案包含:①监理工作总体方针和目标;②监理服务内容解析;③监理服务工作标准和实施细则;④项目实施过程中重大问题沟通和组织协调机制;⑤监理服务工作任务计划安排;⑥项目后期追踪服务方案;⑦应急措施(至少包含:应急事项预见、应急处理程序、相应的处置预案)的得21分,缺一项扣3分。3、方案编制描述详细、齐全完整、逻辑清晰的加1分4、方案具有针对性、可行性、操作性的加2分。注:未提供本项内容的不得分。2.2详细评审标准1)综合技术实力部分得分F1(满分90分)监理工作总体质量控制技术方案(满分25分)1、提供了监理工作总体质量控制技术方案的得1分2、监理工作总体质量控制技术方案包含:①项目进度控制技术方案;②项目质量控制技术方案;③项目投资(成本)控制技术方案;④项目信息数据管理控制技术方案;⑤安全文明建设控制技术方案;⑥项目变更控制技术方案;⑦合同(资料)管理控制技术方案的得21分,缺一项扣3分。3、方案编制描述详细、齐全完整、逻辑清晰的加1分4、方案具有针对性、可行性、操作性的加2分。注:未提供本项内容的不得分。2.2详细评审标准1)综合技术实力部分得分F1(满分90分)项目服务质量保障措施和相应违约承诺(满分12分)1、提供了项目服务质量保障措施和相应违约承诺方案的得1分2、项目服务质量保障措施和相应违约承诺包含:①针对合同履行期限按时完成工作的保障措施和违约承诺;②针对本项目监理服务工作质量达标的保障措施和违约承诺;③针对监理监理进度控制的保障措施和违约承诺;④针对项目信息数据安全和保密管理工作质量保障措施和违约承诺的得8分,缺一项扣2分。3、方案编制描述详细、齐全完整、逻辑清晰的加1分4、保障措施及违约承诺科学、合理、可行的加2。注:未提供本项内容的不得分。2.2详细评审标准1)综合技术实力部分得分F1(满分90分)4.拟投入本项目的综合服务力量介绍(满分20分)(1)投标人综合服务能力评价(满分6分)为确保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开展监理服务工作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证书有效期内,且认证范围至少包含信息化方面的内容),每提供1个得2分,满分6分,不提供证明材料或证书失效的此项不得分。(2)项目团队技术能力评价(满分14分)①项目团队配备的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且均具有信息系统监理工程师(软考)证书的得5分,每缺少一名扣1分,分值扣完为止②每增加一名技术人员且具有信息系统监理工程师(软考)证书的加1分,满分9分。注:投标人须提供项目团队服务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人员在职证明材料(如近半年内的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的,未提供任何相应证明材料的此项不得分。2.2详细评审标准1)综合技术实力部分得分F1(满分90分)(3)项目经验评价(满分8分)包括2020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类似项目经验情况等因素: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类似项目经验证明材料进行评审(合同及项目验收合格证明材料),根据项目经验证明材料数量多少进行打分。若未提供项目经验证明材料,评委可不予认可。每提供一份项目经验绩得2分,最高不超过8分;投标人无类似项目经验证明材料的,得0分。类似项目经验:是指投标人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至今承担过与本次采购类似的信息化监理服务实施经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智慧医院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监理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