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室、制剂室净化工程配套设备 空气净化设备招标公告(通化市中医院2024)
通化市中医院供应室、制剂室净化工程配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通化市中医院供应室、制剂室净化工程配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4]-00308号-JLXRC-20241221
2.项目名称:通化市中医院供应室、制剂室净化工程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2450000.00元
4.最高限价:2450000.00元
5.采购需求:
采购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质量标准
空气净化设备
1批
详见招标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及伴随服务,达到设备投入使用标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和提供相应服务的制造商,或具有本次采购货物经营范围内的代理商或经销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经营状况良好,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有效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或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财务报表(投标截止日为上半年的,提供本年上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的上述材料;投标截止日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的上述材料)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3.3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的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等扫描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扫描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4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扫描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扫描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3.5供应商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招标活动;
3.6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信息,有违法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3.7其他要求:1)本项目不允许分包;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拒绝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效;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3.方式:网上免费获取,潜在供应商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同上)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采购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凡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时间,均以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器显示的时间为准。
4.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3.开标时间和地点:2025年01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政府采购中心)2号开标室。
4.方式: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项目,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平台上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进行投标操作),逾期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现场考察时间和地点: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考察。
2.开标前答疑会时间和地点:本项目不组织开标前答疑会。
3.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4.1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
4.2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
4.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
4.4政府采购支持脱贫攻坚政策。
5.投标保证金:
5.1提交形式和时间: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人须知》。
5.2采用非保函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数额及账户信息:
数额(元)
开户银行
账号
2400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滨江支行
0806020109001053175
账户名称
吉林省鑫瑞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
1.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汇款账号须严格按照公告提供的账号完整填写(完整账号:基本账号、横线、虚拟子账号),如只填写基本账号,导致保证金汇入基本账号,属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响应无效。2.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须在存款单备注中注明本项目编号、名称(可简写)及投标保证金便于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相关信息。
6.
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政采云平台(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7.1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
7.2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
7.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
7.4政府采购支持脱贫攻坚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通化市中医院
地址: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江畅路369号
联系方式:佟女士131806800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省鑫瑞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通化市滨江东路泰和乾元小区1-13号门市
联系方式:0435-3390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铭
电 话:0435-3390999
附件信息:
公开招标-货物-通化市中医院供应室、制剂室净化工程配套设备采购项目-12.23.docx175.1K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通化市中医院通化市中医院供应室、制剂室净化工程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通化市中医院
行政区域
吉林省
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23日 14:37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12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开标时间
2025年01月15日 09:00
开标地点
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通化市新城路113号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2室
预算金额
¥245.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于铭
项目联系电话
0435-3295836
采购单位
通化市中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江畅路36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435-3691312
代理机构名称
吉林省鑫瑞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通化市滨江东路泰和乾元小区1-13号门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435-3295836
采购单位:同意发售招标文件,加盖公章。(盖章)确认日期:2024年12月23日招标文件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4]-00308号-JLXRC-20241221采购项目名称:通化市中医院供应室、制剂室净化工程配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类别:货物类吉林省鑫瑞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目录第1章招标公告第2章项目招标需求第3章政府采购政策第4章资格审查方法与标准第5章评标方法、程序与标准第6章投标人须知第7章合同文本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第9章附件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通化市中医院供应室、制剂室净化工程配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4]-00308号-JLXRC-202412212.项目名称:通化市中医院供应室、制剂室净化工程配套设备采购项目3.预算金额:2450000.00元4.最高限价:2450000.00元5.采购需求:采购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质量标准空气净化设备1批详见招标需求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及伴随服务,达到设备投入使用标准。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和提供相应服务的制造商,或具有本次采购货物经营范围内的代理商或经销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3.2经营状况良好,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有效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或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财务报表(投标截止日为上半年的,提供本年上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的上述材料;投标截止日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的上述材料)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3.3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的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等扫描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扫描件)证明其依法免税;3.4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扫描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扫描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3.5供应商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招标活动;3.6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信息,有违法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3.7其他要求:1)本项目不允许分包;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拒绝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效;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4年12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3.方式:网上免费获取,潜在供应商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同上)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采购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凡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时间,均以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器显示的时间为准。4.售价:免费获取。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3.开标时间和地点:2025年01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政府采购中心)2号开标室。4.方式: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项目,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平台上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进行投标操作),逾期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现场考察时间和地点: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考察。2.开标前答疑会时间和地点:本项目不组织开标前答疑会。3.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4.1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4.2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4.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4.4政府采购支持脱贫攻坚政策。5.投标保证金:5.1提交形式和时间: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人须知》。5.2采用非保函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数额及账户信息:数额(元)开户银行账号24000.00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滨江支行0806020109001053175账户名称吉林省鑫瑞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温馨提示1.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汇款账号须严格按照公告提供的账号完整填写(完整账号:基本账号、横线、虚拟子账号),如只填写基本账号,导致保证金汇入基本账号,属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响应无效。2.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须在存款单备注中注明本项目编号、名称(可简写)及投标保证金便于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相关信息。6.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政采云平台(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7.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7.1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7.2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7.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7.4政府采购支持脱贫攻坚政策。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通化市中医院地址: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江畅路369号联系方式:佟女士1318068000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吉林省鑫瑞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通化市滨江东路泰和乾元小区1-13号门市联系方式:0435-339099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于铭电话:0435-3390999第二章项目招标需求一、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序号设备名称技术参数单位数量1医用净化空气处理机组机组1: 恒温恒湿直膨净化机组,风量9500CMH,新风量2000CM;冷量60KW,热量32KW,电加热功率31.5KW,电预热18KW,加湿量(电极)33.00KG/h。机组2: 恒温恒湿直膨净化机组,风量2000CMH,新风量400CM;冷量18KW,热量19KW,电加热功率9KW,电预热4.5KW,加湿量(电极)8.00KG/h。机组3: 恒温恒湿直膨净化机组,风量2200CMH,新风量2200CM;冷量36KW,热量38KW,电加热功率18KW,电预热22.5KW,加湿量(电极)25.00KG/h。机组4: 恒温恒湿直膨净化机组,风量16000CMH,新风量3000CM;冷量85KW,热量48KW,电加热功率54KW,电预热27KW,加湿量(电极)45.00KG/h。机组5: 恒温恒湿直膨净化机组,风量6000CMH,新风量1500CM;冷量36KW,热量38KW,电加热功率22.5KW,电预热13.5KW,加湿量(电极)25.00KG/h。机组6: 恒温恒湿直膨净化机组,风量7000CMH,新风量2000CM;冷量50KW,热量56KW,电加热功率27KW,电预热27KW,加湿量(电极)25.00KG/h。机组7: 恒温直膨净化机组,风量2000CMH,新风量2000CM;冷量25KW,热量28KW,电加热功率36KW整体技术参数要求: 自带冷热源及内外机组,整体技术规格需结合满足客户现场施工图纸要求配置。(1)▲铝合金框架结构,铝柱为双腔结构,具有防冷桥设计,依据GB/T19569-2004标准,稳定运行不小于14小时,表面不得有凝露现象。(提供国家级权威机构出具的凝露实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在1000pa条件下,机组变形量≤0.4mm/m;在﹣1000pa条件下,机组变形量≤0.3mm/m,强度要求达到欧洲高标准D1级(需提供国家级权威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空气处理机组采用高强度防冷桥结构,防止框架处存在冷桥而引起的结露,热桥因子不小于0.86,达到欧洲高标准TB1级,传热系数达到T1级。(提供国家级权威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空调机组结构用密封胶的菌落总数、大肠埃希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霉菌、酵母菌均不大于10CFU/g,沙门氏菌为阴性。(需提供第三方产品检测报告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5)▲依据GB/T19569-2004标准规定的试验方法,机组在静压1500Pa下,箱体的漏风率不大于0.04%。(需提供机组风量不小于25000m3/h的国家级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6)▲箱体漏风率,在-400Pa下,漏风率≤0.05/(s·㎡),在+700Pa下,漏风率≤0.07/(s·㎡),在正压和负压测试下均达到L1等级。(需提供机组风量不大于15000m3/h的国家级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7)机组内侧箱板应对细菌具有一定的抑制生长作用,对常见的大肠埃希氏菌和金黄色葡萄球菌具有不小于99%的抗菌效率。(提供第三方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8)空气处理机组的接水盘采用特种抗菌型304不锈钢材质,对大肠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和鼠伤寒沙门氏菌的抗菌率均达到99.9%以上。(投标书中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9)▲空气处理机组内部的过滤器安装应有可靠的密封措施,过滤器的安装密封槽在+400pa压力下,形成的旁通泄漏风量不大于0.01%,在-400pa压力下,形成的旁通泄漏风量不大于0.06%。(需提供机组风量不大于15000m3/h的国家级行业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10)依据 GB/T 14294-2008 标准检测,机组漏风率不得大于0.2%(需提供9万风量以上符合此要求的具有CMA或CNAS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的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11)空气处理机组制造商需要有参与鲁班工程的经验。(提供证书加盖公章)(12)空气处理机组通过暖通行业高标准认证,并获得“TUV”认证和CRAA产品认证。包含整体安装调试工程套72层流传递窗外尺寸:600*470*550(以实际安装要求为准)内尺寸:400*400*400(以实际安装要求为准);1、主体结构:箱体采用优质砂光不锈钢板SUS304#(t=1.2mm)折弯制作.焊接平整.表面处理无焊接痕迹、内胆不锈钢SUS304#材质,门采用双层透明玻璃,内部四周角采用圆弧型设计,防止尘埃容易清理,2、互锁系统:双门电子互锁,确保不能同时|开启,自动控制;内设自净循环装置,层流顶|送风,低噪音离心风机(XM-310品牌+液槽密封式高效过滤器,效率:(H14)出风面风速0.45-0.65m/s以上;单独静压箱配DOP检测口2套,设计上送风,两侧回风系统,顶部面板满冲5mm孔,安装压差表1个(0~500Pa),配按键式控制面|板2套,暗藏式紫外线杀菌灯20W*1盏。2、其中八个普通传递窗套143臭氧发生器臭氧发生器主机:产量:空气流量(干燥洁净)10L/min时,臭氧产量≥45g/h臭氧发生器技术规格结合客户实际施工图纸要求配置。材质:不锈钢冷却方式:水冷+风冷双冷却高密度蜂窝式臭氧管:放电材质:内外极SUS316L介电体材质:99.8%高密度二氧化硅使用寿命:75000H冷却方式:水冷水冷+风冷双冷却浓度可调,根据需要任意调节,具有短路、过流、过压保护臭氧电源:材质:军工级高频真空环氧高压变压器,功率:15-600W可调高频多功能变频器,具有短路、过流、过压保护包含整体安装工程套14布袋除尘器脉冲布袋除尘器(碳钢板):2500*1800*4000mm,14个1.5寸脉冲布袋133*1500mm,1.8mm碳钢板焊接;活性炭吸附箱:2000*1100*1700mm;1.0mm镀锌板喷塑,8个抽屉,320块蜂窝活性炭;技术规格结合客户实际施工图纸要求配置。包含整体安装工程套15压缩空气气源设备7.5KW永磁变频无油水润滑螺杆空压机1 容积流量0.8 m3/min 2 最大排气压力0.8 MPa 3 冷却形式 风冷式 4 出口管径 RP3/4mm 5 最终排气温度 ≤60℃ 7 传动方式 直联 8 功率 7.5 KW 9 转速 2950 r/min 10电源 380V/50Hz/3ph 技术规格结合客户实际施工图纸要求配置。包含整体安装工程套1带“▲”号的技术参数为技术部分评分项,须标明所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如有虚假应标行为,其结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技术支持资料以所投货物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所投货物制造商加盖红章的技术支持资料等相关要求资料。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不一致,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将视为无效技术支持资料,将不予加分。※三、商务要求序号内容要 求1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45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及伴随服务,达到设备投入使用标准。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中标人负责将货物安全完好运抵交货地点(货物在途的一切风险及运输、卸货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保证验收合格。3报价要求投标单位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价格,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含为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成本、利润、税金等。4验收项目内容全部完成,采购按规定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验收5质量保证供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原制造厂商制造的、经过合法销售渠道取得的,满足采购人服务需求的,详见招标文件。6质保期验收合格起,质保一年。第三章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一、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一)政策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二)中小企业的认定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2.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三)中小企业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采购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四)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享受情形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五)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包,应当对符合本章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六)合同分包要求1.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2.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应当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七)法律责任供应商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一)政策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二)监狱企业的认定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三)监狱企业需提供的证明材料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四)监狱企业支持政策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三、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一)政策依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认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提供的证明材料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出具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支持政策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五)法律责任供应商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四、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一)政策依据1.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二)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品目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详见《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三)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需提供的证明材料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应当提供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强制采购认证证书一览表》和《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认证证书一览表》,填写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相关信息,并在相应表格后提供对应的认证证书扫描件。(四)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政策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且属于强制采购品目的,实行强制采购。本采购文件第二章要求具有强制采购认证证书的产品,供应商必须在《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强制采购认证证书一览表》中,填写所投产品获得的、有效的认证证书相关信息,并提供对应的认证证书扫描件,否则投标、响应无效。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但不属于强制采购品目的,实行优先采购。供应商应当在《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认证证书一览表》中,填写所投产品获得的、有效的认证证书相关信息并提供对应的认证证书扫描件,优先采购的具体办法详见本采购文件第五章。第四章资格审查方法与标准一、资格审查方法根据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的《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有关约定,本项目委托评标委员会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无效;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二、资格审查标准序号审查内容审查要求(一)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和提供相应服务的制造商,或具有本次采购货物经营范围内的代理商或经销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经营状况良好,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有效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或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财务报表(投标截止日为上半年的,提供本年上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的上述材料;投标截止日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的上述材料)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有关资格条件声明函》。4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的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等扫描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扫描件)证明其依法免税;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扫描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扫描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7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有关资格条件声明函》。(二)特定资格条件8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确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三)投标保证金9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已按招标文件要求将投标保证金足额转入指定账户或按要求提交投标保函,如提交保函,须在开标前送至或邮寄至采购代理机构验证真伪。邮寄地址:通化市滨江东路泰和乾元小区1-13号门市(吉林省鑫瑞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收件人:于铭 联系电话:0435-3390999(四)中小企业10合格的中小企业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如是中小企业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应当符合本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标的对应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的规定。(五)其他11良好信用记录资格审查时,评标委员会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违法犯罪行为记录,其投标无效。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无行贿犯罪查询证明,企业、法定代表人存在行贿行为的,不得参与投标。1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有关资格条件声明函》。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违反此项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14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违反此项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15未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违反此项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第四章评标方法、程序与标准一、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二、评标程序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工作程序进行评标:符合性审查、同一品牌产品的审查、澄清有关问题、综合比较与评价、复核评标结果、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编写评标报告和确定中标人。(一)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序号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情形(一)有效性审查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的。2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3提报了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方案的(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备选方案的除外)。(二)完整性审查4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商务条款偏离表》《技术条款偏离表》《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明细表》或所提供的上述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三)响应程度5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实质性条款要求的。6不满足招标文件商务部分实质性条款要求的。7所投货物是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招标文件中标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除外)。8本次投标产品类别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未按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0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11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二)同一品牌产品的审查1.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如果有多家供应商投标同一品牌产品的,应当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当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采购项目废标。2.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以核心产品为标准计算同一品牌供应商家数,即核心产品报价同一品牌产品,多家供应商应当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3.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依次按照报价高低、投标产品的技术指标优劣、服务承诺优劣、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先后(以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登记表为准),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三)澄清有关问题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应当按照评标委员会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进行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四)综合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五)复核评标结果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1)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的;(2)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3)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4)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5)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六)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1.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指投标报价经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后的投标价格)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指投标报价经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后的投标价格)相同的,按技术货物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投标报价(指投标报价经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后的投标价格)且技术货物评分相同的,按所投产品列入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认证证书多少顺序排列;以上均相同的,按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时间先后(以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登记表为准)顺序排列。分包采购的,每包评标结果按上述规则排列。2.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结果排列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名。(七)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标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八)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也可以书面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注: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三、评标标准1.本项目评分满分100分,由价格评分、技术评分和商务评分三部分构成,具体评分细则附后,每项评分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2.价格评分按以下两个步骤进行:2.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凡符合要求的有效投标人,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序号情形价格扣除比例计算公式1非联合体供应商(供应商须为小型、微型企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10%评标价=总投标报价—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10%2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10%(不再享受序号3的价格折扣)评标价=总投标报价—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10%3联合体一方为小型、微型企业且小型、微型企业协议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总金额扣除 2 %评标价=总投标报价×(1-2%)注:(1)中型企业不享受以上优惠;(2)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3)小型、微型企业产品包括货物及其提供的货物与工程,无法认定小型、微型企业的,不享受价格扣除;(4)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投标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2价格评分的计算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各有效投标人的评标价(指投标报价经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后的价格)中,取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评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价格评分分值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中标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3.技术评分和商务评分根据评审因素性质,分为主观评分项和客观评分项。主观评分项需要借助专业知识评判,应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评分细则独立、公正评分;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认定,分值应当一致,存在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别作出书面说明。4.投标人得分为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之和的算数平均分。评分细则序号评审因素评分标准分值主、客观项(一)价格评分( 30 分)1价格评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各有效投标人的评标价(指投标报价经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后的价格)中,取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评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价格评分分值。30客观项(二)技术评分(60分)1技术参数1.根据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对应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等响应情况进行比较评分。满分为18分。每有一项普通参数负偏离扣0.5分,扣完为止。(如采购需求内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否则将视为负偏离。)30客观项1技术参数2.医用净化空气处理机组(1)▲铝合金框架结构,铝柱为双腔结构,具有防冷桥设计,依据GB/T19569-2004标准,稳定运行不小于14小时,表面不得有凝露现象。提供国家级权威机构出具的凝露实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30客观项1技术参数3.医用净化空气处理机组(3)▲空气处理机组采用高强度防冷桥结构,防止框架处存在冷桥而引起的结露,热桥因子不小于0.86,达到欧洲高标准TB1级,传热系数达到T1级。提供国家级权威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30客观项1技术参数4.医用净化空气处理机组(4)▲空调机组结构用密封胶的菌落总数、大肠埃希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霉菌、酵母菌均不大于10CFU/g,沙门氏菌为阴性。需提供第三方产品检测报告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30客观项1技术参数5.医用净化空气处理机组(5)▲依据GB/T19569-2004标准规定的试验方法,机组在静压1500Pa下,箱体的漏风率不大于0.04%。需提供机组风量不小于25000m3/h的国家级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30客观项1技术参数6.医用净化空气处理机组(6)▲箱体漏风率,在-400Pa下,漏风率≤0.05/(s·㎡),在+700Pa下,漏风率≤0.07/(s·㎡),在正压和负压测试下均达到L1等级。需提供机组风量不大于15000m3/h的国家级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30客观项1技术参数7.医用净化空气处理机组(9)▲空气处理机组内部的过滤器安装应有可靠的密封措施,过滤器的安装密封槽在+400pa压力下,形成的旁通泄漏风量不大于0.01%,在-400pa压力下,形成的旁通泄漏风量不大于0.06%。需提供机组风量不大于15000m3/h的国家级行业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30客观项2实施方案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所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交货进度安排,项目验收方案,进度计划、质量保证措施进行综合评审:①交货及进度安排非常合理,项目验收方案非常详细,质量保证措施非常完善、系统全面,可行性非常强的得10-7分; ②交货及进度安排较为合理,项目验收方案详细,质量保证措施较为完善、系统全面,可行性较强的得6-4分; ③交货及进度安排基本合理,项目验收方案不太详细,质量保证措施基本完善,具有一定可行性的得1-3分; ④未提供对应方案不得分。10主观分3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质量保证体系健全,质量保证措施详细可靠,得5分; 质量保证体系相对健全,质量保证措施详细,得3分; 质量保证体系一般健全,有质量保证措施,得1分,无不得分。5主观分4人员培训和技术支持具有可行的技术培训措施和完整的培训方案,列出详细的培训内容、培训方式等说明,保证使用单位能熟练操作、维护和正常使用。包括但不限于 技术人员安排、培训内容重点难点、培训结果保障措施及课时安排、培训时间安排等内容。 培训支持方案内容全面详细得5分;培训支持方案内容全面较详细得3分; 有培训支持方案内容但描述不全面较少得1分;无得0分。5主观分5应急故障解决方案应急故障(如可能发生的应急事故情况分析、应急响应时间、紧急安全保 障措施、临时处理措施、故障或事故解决处理措施等)进行综合评审。 应急故障方案内容全面,方案描述详细,可行性高,得5分; 应急故障方案内容全面,方案描述相对简单,具有可行性,得3分; 应急故障方案内容基本全面,有方案描述,具有可行性,得 1分,无不得分。5主观分6售后服务方案结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综合比较各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团队、售后服务人员经验和配置合理、响应时间、零配件供应周期、备品备件供 货方案、工时费等、定期安排技术人员针对产品的使用环境、使用频率及更新等进行回访、巡检、维护、保养等方案) 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全面,方案描述详细,可行高,得5分; 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全面,方案描述相对简单,具有可行性,得3分; 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基本全面,有方案描述,具有可行性,得1分,无不得分。5主观分(三)商务评分(10分)1优惠条件 综合比较各投标人的优惠条件,优惠条件合理且有实质性, 每有1项加1分,加至5分止;5主观项2服务承诺综合比较各投标人的服务承诺,服务承诺全面详尽、科学合理,每有1项加1分,加至5分止;5主观项说明:1.评分标准中有分值区间的,包含区间上限本数,不含下限本数。2.评分因素有时间限制(如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的,所提供的合同、证书、证明等材料的时间,以签署日期、颁发日期或出具日期为准。第六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定义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详见本招标文件中第一章《招标公告》。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依据《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受采购人委托具体组织本次招标采购活动的单位,即吉林省鑫瑞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3“货物”是指本招标文件中所属产品及相关服务。1.4“投标人(供应商)”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5“合格投标人”是指投标文件提交成功、解密成功、能正常导入电子开标系统,且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1.6本招标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而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间届满的最后一天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2.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的条件2.1在投标前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平台上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进行投标操作)。2.2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3.合格的服务3.1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3.2.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应当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合法权利,不存在任何产权瑕疵。3.3本次投标产品类别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4.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果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中没有特殊说明,本次招标允许由2个以上投标人组成1个联合体以1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符合下列要求:4.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协议》并在投标文件内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该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4.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5.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本项目成交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前一次性支付。6.信息发布本采购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招标公告、中标公告、更正公告等与招标活动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政采云平台(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公开发布。投标人在参与本采购项目招投标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以上媒体上的相关信息,投标人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是投标人的风险,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下述内容: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项目招标需求第三章政府采购政策第四章资格审查方法与标准第五章评标方法、程序与标准第六章投标人须知第七章合同文本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九章附件8.现场考察(不组织)8.1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中约定现场考察的,由采购人组织所有潜在投标人考察项目现场,但不得单独或者分别组织只有一个投标人参加的现场考察。所有投标人应按《投标邀请》规定的时间、地点前往参加现场考察活动。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未参与现场考察不作为否定投标人资格的理由。8.2采购人向投标人口头介绍的情况及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8.3各投标人应认真考察现场,熟悉现场情况以及周围环境,了解一切可能影响投标报价的资料。凡拟采取的竞争措施均应在投标文件中列明细目名称及相应的费用。一经中标,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及周围环境情况等为借口而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工期的要求,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负责。8.4投标人现场考察所发生的费用自理。投标人现场考察时应注意人身、财产安全,否则责任自负。9.开标前答疑会(不召开)9.1开标前答疑会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所有潜在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未参加开标前答疑会不作为否定投标人资格的理由。9.2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对参加开标前答疑会的投标人就招标文件提出的询问做出答复。如果供应商对答复不满意的,可在法律规定期限内提出书面质疑。10.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10.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0.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均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本须知第6条约定的信息发布方式和渠道,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更正公告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更正公告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延长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延长后的具体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最后发布的更正公告中的规定为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的权利及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应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未按照重新发布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是投标人的风险。10.3除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任何澄清、修改方式及澄清、修改内容均属无效,不得作为投标的依据,否则,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三、投标文件11.投标文件的制作11.1投标人应当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通过软件制作、生成投标文件。11.2投标人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的提示编制电子投标文件,保证目录清晰、内容完整。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的,是投标人的风险。11.3招标内容分多个采购包的,投标人应当按采购包分别编制独立的投标文件,并按采购包分别提交投标文件。11.4电子投标文件签章完成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加密和解密必须使用同一数字证书。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12.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12.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12.2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作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投标人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12.3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4投标人违反上述规定的,导致评标委员会据此认定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对应评审因素得分受到影响的,是投标人的风险。13.投标文件的组成及要求13.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第一部分资格审查文件第二部分商务文件第三部分技术文件第四部分报价文件上述各部分内容及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13.2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响应文件中须附投标供应商提供的信用承诺函。13.3投标报价13.3.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投标人的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本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因素,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含本招标内容全部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各项成本、利润、税金等。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其它费用(如:增加耗材、材料涨价、人工、运输成本增加等因素),采购人不予支付。13.3.2投标人应按照系统中《开标一览表》和《投标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进行报价。报价上的优惠应体现在《投标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中,投标总价应为优惠后的最终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13.3.3如果招标文件第二章《项目招标需求》中没有特殊说明,本次招标将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或可调整的投标方案和报价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其投标无效。13.4分包(不允许)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14.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4.1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90日。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4.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这种要求,但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内容,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章“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不予退还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15.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5.1投标文件的各项组成资料均应遵守本条规定。15.2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投标人应当加盖单位电子签章(CA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CA数字证书)。联合体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由联合体各成员共同签章。15.3投标人名称应填写投标人全称,同时加盖单位电子签章(CA数字证书)。15.4投标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15.5投标人代表无电子名章的,可手签相应文件后上传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四、投标文件提交16.投标文件提交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系统自动关闭投标文件上传通道。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为防止系统堵塞,建议投标人于在投标截止1日前完成投标文件的提交。17.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7.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已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17.2投标人需要修改已上传投标文件的,应当先撤回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修改后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最后上传的为准。17.3已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如果放弃参加本采购项目,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撤回已上传的投标文件。五、开标与评标18.开标18.1采购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开标,邀请采购人及有关方面代表参加。投标人以线上不见面形式参加开标,投标人未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和解密工作的,视同放弃投标资格并认可开标结果。18.2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8.3开标过程应当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及时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19.投标文件解密19.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由投标人持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CA数字证书(企业锁)远程对所投采购包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如无特殊情况,解密工作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19.2投标人远程解密时应当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把数字证书对已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19.3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逾期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19.4投标文件解密期间,因开评标系统、网络等出现故障导致所有投标人无法正常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采取措施如延期等,以保障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投标人不得对此持有异议。投标人不接受上述规定的,视为投标无效。20.组建评标委员会20.1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及以上单数。采购预算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技术复杂或社会影响较大的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7人及以上单数。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保密。20.2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法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21.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方法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方法和标准》。22.评标方法、程序和标准评标方法、程序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方法、程序和标准》。23.确定中标人确定中标人的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方法、程序和标准》。六、签订合同24.中标通知24.1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应于2个工作日内,在发布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发布中标公告,并发出中标通知书,但该中标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中标的投标人是否已经收到该通知。24.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4.3成交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的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中标人支付。25.履约保证金(如有)25.1履约保证金数额为中标金额的5%(取整数到百),具体金额按照本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中规定的履约保证金数额及账号提交。中标人应在中标结果确定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提交可采用以下两种中的任何一种非现金形式提交:一是电汇、转账或者网银等,以资金到账为准;二是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格式见第九章)。25.2采用非保函方式的,中标人在提交履约保证金时,须在存款单备注中注明本项目编号、名称(可简写)和履约保证金便于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相关信息;采用保函方式的(格式见第九章),将保函原件送至采购代理机构。25.3履约保证金付款账户名称应与中标人名称及注册会员时在系统中提供的账号(诚信库基本户)一致,以个人或其他组织名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提交无效。中标人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任何一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其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25.4中标人申请退还履约保证金时,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履约验收单原件和《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单》原件(格式见第九章)。26.签订合同26.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中标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声明。26.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26.3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26.4如“政采云”平台对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另有规定的,按“政采云”平台要求执行。七、询问、质疑和投诉27.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8.质疑28.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8.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是指登录“政采云”平台下载采购文件)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28.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8.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28.5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28.6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29.投诉29.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梅河口市财政局提起投诉。29.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八、保密和披露30.保密和披露30.1投标人自下载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外传。30.2在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九、法律适用3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及相关法律法规。32.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十、招标文件的解释权33.招标文件各章就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的,按照第一章、第二章、第八章、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的优先顺序确定。34.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所有。十一、供应商法律责任35.《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供应商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第七十九条政府采购当事人有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七条违法行为之一,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并应依照有关民事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36.《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第七十二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向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二)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三)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四)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五)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六)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供应商有前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中标、成交无效。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供应商未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处以采购金额5‰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中标、成交无效。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二)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三)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五)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六)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七)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第七十六条政府采购当事人违反政府采购法和本条例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第七章合同文本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买方:卖方:签署日期:合同书(格式)(以下简称买方)(项目名称)项目中所需(货物名称)经吉林省鑫瑞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采购项目编号)号采购文件实施政府采购。经评定,(以下简称卖方)为中标供应商。鉴于买方为获得以下货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有关规定,买卖双方同意按照下述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一、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是构成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下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组成合同的文件如下:1.本合同书2.中标通知书3.合同修改协议4.投标文件(含澄清文件)5.招标文件(含补遗文件、修改文件)二、货物名称及数量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的《项目招标需求》。三、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大写)元人民币(¥:元人民币)。合同金额应包含本招标内容全部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各项成本、利润、税金等。四、资金支付本合同的资金支付详见招标文件的《项目招标需求》。五、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本合同的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详见招标文件的《项目招标需求》。六、质量保证和服务承诺本合同的质量保证和服务承诺:七、买方的权利和义务八、卖方的权利和义务九、验收标准和要求本合同的验收标准和要求:十、知识产权与保密本合同的知识产权要求:本合同的保密要求:十一、履约保证金卖方应在中标结果确定后、签署本合同前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买方因卖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履约保证金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返还。十二、合同中止、解除1.因客观不可预见,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本合同可中止;待影响消除后,本合同继续履行;2.遇不可抗力因素或国家政策变化,本合同可解除;3.因一方违约,另一方可解除本合同;4.其他约定:十三、违约责任本合同的违约责任:十四、争议解决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或由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时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1.通化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五、合同生效及其它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实质性内容。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买方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管理监督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合同将在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具同等法律效力。买卖双方各执一份。由采购人提交给采购监管部门存档一份。十六、补充条款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可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买方:(盖章)卖方:(盖章)签约代表:签约代表:地址:地址: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签约日期:签约日期: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注:1.请供应商按照以下要求的格式、内容、顺序及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并编制目录及页码,否则可能影响评审专家对投标文件的评价。2.投标文件提供格式的,按格式填写;未提供格式的,供应商自拟格式。如pdf文件与电子文件格式有不一致处,以电子文件为准)投标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投标人名称(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章):2024年月日目录序号文件内容盖章要求在投标文件中的对应页码第一部分 资格证明文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电子签章2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电子签章3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材料电子签章4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电子签章5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电子签章6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电子签章7联合体协议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电子签章8投标人有关资格条件声明函电子签章9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如果有,提供)电子签章第二部分 商务文件1投标函电子签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电子签章3商务条款偏离表电子签章4项目负责人、管理及技术人员一览表(如果有,提供)电子签章5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如果有,提供)电子签章6商务评审类证书一览表(如果有,提供)电子签章7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商务材料(如果有,提供)电子签章第三部分 技术文件1技术条款偏离表电子签章2进口产品说明(如果是,提供)电子签章3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强制采购认证证书一览表(如果有,提供)电子签章4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认证证书一览表(如果有,提供)电子签章5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技术材料(如果有,提供)电子签章第四部分 报价文件1开标一览表电子签章2投标报价明细表电子签章3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是,提供)电子签章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果是,提供)电子签章5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果是,提供)电子签章6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如果有,提供)电子签章评审因素索引表序号评审因素评审因素对应的内容评审因素对应 内容所在页码(一)价格评分1(二)技术评分123……(三)商务评分123……说明:1.本表是为便于评标委员会评审打分所设的索引表,请投标人完整、明确地填写相关内容。如投标人未按要求填写,导致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方案做出不利的评审结果,是投标人的风险。2.本表中,“评审因素”请按照第四章《评分细则》所列内容逐项填写。3.本表中,“评审因素对应的内容”请按照第四章《评分细则》中评分标准的要求填写投标人所提供材料名称,并在“评审因素对应内容所在页码”栏内填写所提供材料在投标文件中的对应页码。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和提供相应服务的制造商,或具有本次采购货物经营范围内的代理商或经销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二、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资信证明1.提供财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资信证明2.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三、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材料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五、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本公司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本声明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章):日期:年月日六、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信誉良好承诺书致:(招标人名称)我方承诺,在参与(项目名称)采购工作中,我方不存在下列任何情形之一:(1)未被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验证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我方承诺上述内容的真实和准确。特此承诺申请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七、联合体协议书(本项目不适用)(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3.(联合体一方为小型、微型企业且小型、微型企业协议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填写此项)联合体中为小微企业,该成员协议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4.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联合体成员名称:(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章)日期:年月日八、投标人有关资格条件声明函吉林省鑫瑞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方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的投标,现就有关资格条件声明如下: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并已清楚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二)符合“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货物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规定;(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未要求提供但生产、销售这些产品,提供这些货物必须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任何情况下,我方将无条件按照贵方和采购人的要求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四)除招标文件第二章要求提供政府强制采购产品认证证书以外的投标产品,如列入投标截止日前最新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我方承诺提供的有关产品符合节能、环保要求,并将无条件按照贵方和采购人的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章):日期:年月日九、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如果有,提供)1、投标保证金证明第二部分商务文件一、投标函吉林省鑫瑞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方已经详细阅读(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招标文件,决定投标本项目,承诺如下:一、我方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日后90天(日历天)内保持有效,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本项目合同期满日为止。二、我方在参与投标前已仔细研究了招标文件和所有相关资料,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招标文件没有倾向性,也没有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我方同意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利。三、我方声明投标文件及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无误及有效。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同意按照贵方可能提出的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其它数据或信息。四、我方理解贵方不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以及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时投标无效。五、我方接受招标文件关于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约定。六、我方按照招标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地址:投标人名称(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章):日期: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授权代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在项目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本授权书有效期与我方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有效期相同,自签章之日起生效。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名称(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章):身份证号码:授权代表(签章):身份证号码: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为非中国公民的,要求提供身份证号码的,请填写护照号码,要求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的,应提供护照相关页复印件及中文译文。三、商务条款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商务要求投标文件商务应答偏离情况说明1 2 3 4 5 …… 注:1.“招标文件商务要求”一栏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项目招标需求》中商务要求的内容逐项填写,否则按照投标无效处理。2.“投标文件商务应答”一栏必须如实并按照商务要求的内容逐项填写投标商务条款的应答内容,否则按照投标无效处理。3.“偏离情况”一栏中必须如实并按照商务要求的内容逐项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招标文件第二章《项目招标需求》中商务要求内容均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的投标必须完全满足或者正偏离,否则按照投标无效处理。4.“说明”一栏中为除以上所述内容外,投标人认为本表格需要提供的其他内容。投标人名称(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章):日期:年月日四、项目负责人、管理及技术人员一览表(如果有,提供)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称/资格专业经验年限在本项目中担任职务123456…投标人名称(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章):日期:年月日五、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如果有,提供)序号项目单位项目名称合同总价项目起止时间项目单位 联系人电话备注123456…注:供应商应在本表后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合同可只提供首页、含金额页、盖章页。投标人名称(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章):日期:年月日六、商务评审类证书一览表(如果有,提供)证书名称发证单位证书等级证书有效期注:1.本表填写除资格审查内容外的认证、信誉、奖励、荣誉等商务评审因素涉及的证书。2.请投标人严格按照要求在本表后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审结果。投标人名称(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章):日期:年月日七、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商务材料(如果有,提供)1.优惠条件2.服务承诺第三部分技术文件一、技术条款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规定的具体参数值或功能要求表述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及单位要求投标文件对具体参数值或功能要求表述应答投标文件对数量及单位应答偏离情况说明12……注:未达到以下提供要求的,导致评标委员会据此认定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或该项技术得分受到影响的,是投标人的风险。1.“招标文件规定的采购标的名称和具体参数值或功能要求表述”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及单位要求”一栏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项目招标需求》中的技术要求“采购标的名称和具体参数值或功能要求表述”及“数量及单位”内容逐项填写。2.“投标文件对具体参数值或功能要求表述应答”及“投标文件对数量及单位应答”一栏必须详细填写投标产品的具体参数值或功能要求表述、数量及单位,并应对照本招标文件第二章《项目招标需求》中“具体参数值或功能要求表述”及“数量及单位”对应响应。在本表中未提供所投产品的具体参数值或功能要求表述、数量及单位导致评标委员会据此认定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或该项技术得分受到影响的,是投标人的风险。3.“偏离情况”一栏应如实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对响应有偏离的,则说明偏离的内容。4.若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须按要求提供,否则视为负偏离。投标人名称(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章):日期:年月日技术参数承诺书致:(采购人名称)我公司承诺:如我公司在参与(项目名称)中标后,所投货物经采购人验收后若与技术参数偏离表上偏离情况不符合,出现的所有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二、进口产品说明(如果是,提供)如投报货物包含进口产品,按下表格式填报进口产品相关信息。(1、除第二章《项目采购需求》中允许投报进口产品的外,供应商不得投报进口产品。2、如允许投报进口产品,不得排斥和限制国产产品参与。)序号进口产品名称品牌、型号、规格数量制造商名称产地123…投标人名称(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章):日期:年月日三、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强制采购认证证书一览表(如果有,提供)序号品目产品名称规格型号证书编号证书到期日期发证机构1 2 3 4 5 ...注:1.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本次投标产品类别列入投标截止日前最新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2.《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请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3.投标人应在本表后提供表内所列认证证书复印件。投标人名称(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章):日期:年月日四、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认证证书一览表(如果有,提供)序号品目产品名称规格型号证书编号证书到期日期发证机构1 2 3 4 5 ...注:1.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本次投标产品类别列入投标截止日前最新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2.《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请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3.投标人应在本表后提供表内所列认证证书复印件。投标人名称(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章):日期:年月日五、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技术材料(格式自拟)技术方案第四部分报价文件一、开标一览表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投标报价(人民币元)备注包号大写小写费率/折扣率备注第 包注:1.投标人提报的投标报价是为完成该包全部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人须知》中第13.3条的规定)。2.若本项目采用人民币金额方式报价,投标人需在“费率/折扣率”栏填“0”;若本项目采用费率、折扣率等方式报价,投标人需在“大写”“小写”栏填“零”“0”。投标人名称(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章):日期:年月日二、投标报价明细表序号采购标的名称品牌、型号、规格数量制造商名称产地单价分项合计… 合 计注:1.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2.报价明细表合计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一致。3.投标人提报的投标报价是为完成该包全部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人须知》中第13.3条的规定)。4.未提供详细的报价明细,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特别的,缺漏核心产品报价的,投标无效。投标人名称(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章):日期:年月日三、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是,提供)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货物,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章):日期:年月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本项目为货物采购,只依据货物的制造商判定供应商是否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投标报价明细表》中列明的货物制造商均应在本声明函中进行填列,否则本声明函无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序号行业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序号行业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人)总资产(万元)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人)总资产(万元)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人)总资产(万元)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人)总资产(万元)1农、林、牧、渔业≥20000 ≥500 ≥50 <50 2工业≥40000≥1000 ≥2000≥300 ≥300≥20 <300<20 3建筑业≥80000 ≥80000≥5000 ≥5000≥300 ≥300<300 <3004批发业≥40000≥200 ≥5000≥20 ≥1000≥10 <1000<5 5零售业≥20000≥300 ≥500≥50 ≥100≥10 <100<10 6交通运输业≥30000≥1000 ≥3000≥300 ≥200≥20 <200<20 7仓储业≥30000≥200 ≥1000≥100 ≥100≥20 <100<20 8邮政业≥30000≥1000 ≥2000≥300 ≥100≥20 <100<20 9住宿业≥10000≥300 ≥2000≥100 ≥100≥10 <100<10 10餐饮业≥10000≥300 ≥2000≥100 ≥100≥10 <100<10 11信息传输业≥100000≥2000 ≥1000≥100 ≥100≥10 <100<10 12软件和信息技术货物业≥10000≥300 ≥1000≥100 ≥50≥10 <50<10 13房地产开发经验≥200000 或,≥10000≥1000 且,≥5000≥100 且,≥2000<100 或,<200014物业管理≥5000≥1000 ≥1000≥300 ≥500≥100 <500<100 15租赁和商务货物业 ≥300或,≥120000 ≥100且,≥8000 ≥10且,≥100 <10或,<10016其他未列明行业 ≥300 ≥100 ≥10 <10 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果是,提供)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章):日期:年月日五、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果是,提供)六、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如果有,提供)7、附件投标人不参与涉黑涉恶承诺书(招标人名称):我方承诺,在参与(项目名称)标段施工/监理/勘察设计招标、投标以及如果中标的后续工作中,我方不存在下列任何情形之一:(1)强揽工程:以黑恶势力承包工程;强迫他人接受限定条件或退出竞争;强迫中标人放弃中标或转包;以暴力、威胁、利诱等手段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等。(2)恶意竞标:以黑恶势力用明显低于建安成本价格中标;利用围标、串标、虚假投标及威胁手段等方式骗取中标;以黑恶势力使得工程的实际造价远远高于中标价格,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伪造资质证书、证件、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投标,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违法犯罪行为。(3)扰乱工程招投标活动:以黑恶势力在评标现场聚众闹事、寻衅滋事,冲击评标现场,打砸破坏评标现场办公设施;用威胁等手段恐吓评标专家、工作人员等行为;捏造事实、恶意投诉、无理取闹,扰乱招投标正常秩序。(4)其他任何涉黑涉恶的行为。我方承诺上述内容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存在上述情形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同时,我方承诺在整个招投标过程中,一旦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监管部门及有关部门举报,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取证。特此承诺申请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承诺书我公司承诺:(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特此承诺。投标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投标承诺书致:招标人名称我方在此声明,我方以下事项进行承诺:(1)在本次投标中我公司无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行为;(2)在本次投标中我公司无向招标人或评标小组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行为;(3)在本次投标中我公司无出借或借用资质行为、在响应文件中所附资料(业绩、项目负责人资料等)无弄虚作假;(4)我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5)我公司不采用非法手段获取证据进行质疑、投诉,在质疑、投诉过程中不提供虚假情况或进行恶意质疑、投诉。上述承诺内容如有不实,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并承诺以投标保证金赔偿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特此承诺投标人名称(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本公司在参与本采购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本声明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供应室、制剂室净化工程配套设备 空气净化设备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