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科设备 全脊柱内镜融合手术系统 手术显微镜招标公告(三明市第一医院2024)



项目概况

受三明市第一医院委托,恒玖(福建)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350401]HJFJ[GK]2024002、骨科设备一批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骨科设备一批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13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401]HJFJ[GK]2024002
项目名称:骨科设备一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800,000.00元

采购包1(骨科设备一批):
采购包预算金额:4,8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4,8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48,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A02320100-手术器械
骨科设备一批
1(批)

设备按国家行业标准验收,由中标方和采购方共同完成。中标方在验收前必须向采购方提供产品合格证、产品验收证/单、保修卡、设备安装报告等资料,进口产品需提供进口报关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证书。
4,800,000.0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安装调试完毕且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所投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须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①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所投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进口产品除外)加盖供应商公章,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进口产品除外)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所投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所投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所投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所投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提供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3)a、投标人在参与投标时应提供投标委托代理人的近一年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b、若投标委托代理人社保缴纳不足一年,应提供目前已缴纳月份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c、若投标委托代理人未缴纳社保,应提供未缴纳社保证明材料。;(4)本项目不支持远程解密,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方代表均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CA认证卡(数字证书)用于现场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如果投标方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投标方代表还需随身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12-23 至 2024-12-3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1-13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江滨北路11号(碧湖)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交易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三明市第一医院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东新一路15号
联系方式:0598-51839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恒玖(福建)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乾龙新村19幢二十六层8号
联系方式:0598-82807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文莉
电话:0598-8280788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恒玖(福建)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恒玖(福建)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3日

相关附件:

骨科设备一批(241106001)-文件集.zip

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投标人为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接的服务),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开标(报价)一览表公司名称:包号:1项目编号:[350401]HJFJ[GK]2024002项目名称:骨科设备一批序号报价内容,最高限价,响应报价,价款形式1骨科设备一批4800000.0000元「汇总引用」元总价备注:无时间:年月日签章:-第1页-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价格扣除适用,若有)项目编号: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采购包品目号产品名称认证种类**-1供应商自行填写种类,并上传证明附件以便评审查看*…备注※注意: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以及“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2、本表以采购包为单位,不同采购包请分别填写;同一采购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3、具体统计、计算:3.1若同一采购包内的单个或多个货物取得或同时取得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等两项或多项认证的,均按照单个货物对应一项认证的原则统计、计算1次。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3.3投标人(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3.5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意: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意: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公司名称:包号:1项目编号:[350401]HJFJ[GK]2024002项目名称:骨科设备一批骨科设备一批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品牌,产地,单价数量总价制造商名称,最高限价,计量单位全脊柱内镜融合手术系统{供应{供应{供应{供应{=总价/,{供应商响1,商响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应}-数量}元1.0000套应}元{供应{供应{供应{供应{=总价/,商响{供应2手术显微镜商响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应}-数量}元1.0000套应}元{供应颈胸椎脊柱手术系统{供应商响{供应商响{供应商响{供应商响{=总价/,套商响3,商响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应}-数量}元1.0000套应}元{供应术中神经电生理监测仪{供应商响{供应商响{供应商响{供应商响{=总价/,套商响4,商响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应}-数量}元1.0000套应}元{供应医用负压吸引器{供应商响{供应商响{供应商响{供应商响{=总价/,套商响5,商响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应}-数量}元5.0000套应}元{供应{供应{供应{供应,{供应婴幼儿牵引架商响商响商响商响{=总价/,套商响6,应}应}应}应}-数量}元5.0000套应}元合计:备注:无时间:年月日签章:-第1页-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供应品牌{供应制造商名称{供应产地{供应最高限价单价{=总价/数量计量单位总价{供应商响1全脊柱内镜融合手术系统商响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应}-数量}元1.0000套应}元2手术显微镜{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总价/数量}元1.0000套{供应商响应}元3颈胸椎脊柱手术系统{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总价/数量}元1.0000套{供应商响应}元4术中神经电生理监测仪{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总价/数量}元1.0000套{供应商响应}元5医用负压吸引器{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总价/数量}元5.0000套{供应商响应}元6婴幼儿牵引架{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总价/数量}元5.0000套{供应商响应}元备注:无签章:时间:年月日合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说明:只有部分货物由残疾人福利企业制造的,在该货物后标★)()由本投标人承建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工程()由本投标人承接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服务;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2、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福建省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项目名称:骨科设备一批备案编号:CGXM-2024-350401-00793[2024]00597项目编号:[350401]HJFJ[GK]2024002采购人:三明市第一医院代理机构:恒玖(福建)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时间:2024年12月-第1页-第一章投标邀请恒玖(福建)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骨科设备一批(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1、备案编号:CGXM-2024-350401-00793[2024]005972、项目编号:[350401]HJFJ[GK]2024002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节能产品:本项目不适用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6.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6.2特定条件:采购包1: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资格承诺函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特定资格要求所投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须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①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所投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进口产品除外)加盖供应商公章,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进口产品除外)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所投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所投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所投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所投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提供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缴纳社保证明材料a、投标人在参与投标时应提供投标委托代理人的近一年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b、若投标委托代理人社保缴纳不足一年,应提供目前已缴纳月份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c、若投标委托代理人未缴纳社保,应提供未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开标现场需提供核对材料本项目不支持远程解密,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方代表均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CA认证卡(数字证书)用于现场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如果投标方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投标方代表还需随身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6.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采购包1:不接受※根据上述资格要求,电子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7、招标文件的获取7.1、招标文件获取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7.2、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即省本级网址/地市分网)),否则投标将被拒绝。7.3、获取地点及方式:注册账号后,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7.4、招标文件售价:0元。8、投标截止8.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否则投标将被拒绝。9、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第3页-10、公告期限10.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10.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11、采购人:三明市第一医院地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东新一路15号邮编:365000联系人:李鸿联系电话:0598-518397112、代理机构:恒玖(福建)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乾龙新村19幢二十六层8号邮编:365000联系人:丁文莉联系电话:0598-8280788附1:账户信息投标保证金账户开户名称:恒玖(福建)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后,根据其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采购包的缴交银行账号(即多个采购包将对应生成多个缴交账号)。供应商应按照所投采购包的投标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特别提示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的投标保证金”。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4,80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4,800,000.00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48,000.00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金额(元)计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骨科设备一批1.004,800,000.00批工业否采购包1:(1)报价要求:-第4页-序号报价内容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骨科设备一批批元4,800,000.00总价无(2)报价明细要求:骨科设备一批序号报价明细内容报价要求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全脊柱内镜融合手术系统全脊柱内镜融合手术系统套元-总价无2手术显微镜手术显微镜套元-总价无3颈胸椎脊柱手术系统颈胸椎脊柱手术系统套元-总价无4术中神经电生理监测仪术中神经电生理监测仪套元-总价无5医用负压吸引器医用负压吸引器套元-总价无6婴幼儿牵引架婴幼儿牵引架套元-总价无-第5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特别提示: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特别提示: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特别提示: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序号招标文件(第三章)编列内容1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采购包1:不组织210.4投标文件的份数:(1)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1份:投标人应将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该可读介质中另存1份。(2)电子投标文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310.7-(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采购包1:不允许合同分包;410.8-(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512.1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采购包1:3名612.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以采购包为单位):(1)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内确定中标人。(2)若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情形,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中标人:①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②若本款第①点规定方式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无③若本款第①、②点规定方式均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随机抽取。(3)本项目确定的中标人家数:采购包1:1名713.2合同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815.1-(2)质疑函原件应采用下列方式提交:书面形式。915.4招标文件的质疑(1)潜在投标人可在质疑时效期间内对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2)质疑时效期间: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恒玖(福建)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除上述规定外,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还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5.1条的有关规定。1016.1监督管理部门:三明市财政局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仅限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类项目)。1118.1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若出现上述指定媒体信息不一致情形,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1219其他事项:(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货物采购费率: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为1.5%;100-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为1.1%;500-10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为0.8%;1000-50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为0.5%;5000-100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为0.25%;10000-1000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为0.05%;1000000(万元)以上收费费率标准为0.01%。注:1.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本项目代理费用按以上标准计算后的80%收取,不足3000元按3000元计取。(2)其他:无备注备注后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请勿遗漏。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序号编列内容1(1)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适用本项目电子招标投标活动。(2)将招标文件无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无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若增列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章节内容有冲突,应以增列内容为准:①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②关于电子投标文件:a.投标人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否则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1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投标客户端的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为准。③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a.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但同时应准备好原件备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件核查的,将按不利于投标人进行评审);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b.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或“复印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应结合上文a条款进行判定,若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投标人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均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④关于“全称”、“投标人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第8页-1a.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全称”和“投标人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b.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投标人的CA证书完成,否则投标无效。c.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若投标人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④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公章,则出现无全称、或投标人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投标无效。⑤关于投标人的CA证书:a.投标人的CA证书应在系统规定时间内使用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b.投标人的CA证书可采用信封(包括但不限于:信封、档案袋、文件袋等)作为外包装进行单独包装。外包装密封、不密封皆可。c.投标人的CA证书或外包装应标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以方便识别、使用。d.投标人的CA证书应能正常、有效使用,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⑥关于投标截止时间过后a.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其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通过投标保函进行索赔:b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b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b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同一采购包下有其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b4不同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⑦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由“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获取、提交投标保证金、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等)。⑧其他:无-第9页-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适用于招标文件载明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2、定义2.1“采购标的”指招标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或服务。2.2“潜在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获取招标文件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2.3“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2.4“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2.5“投标人代表”指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二、投标人3、合格投标人3.1一般规定(1)投标人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投标人对提供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及所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已知晓所提供资格承诺函内容不实的,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违法情形。经调查属实的,行政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理。(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3.2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下列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项目如涉及资质要求,该部分工作内容应由联合体中符合该资质要求的供应商承担,联合体协议及签订的采购合同应符合这一要求;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一方放弃中标的,视为联合体整体放弃中标,联合体各方承担连带责任。(6)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而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或者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不符合本章第3.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4、投标费用4.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三、招标5、招标文件-第10页-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一)基本要求1、设备为整机原装全新、高质量、技术先进的产品,生产日期在产品注册证有效期内。2、投标产品所装软件版本为最新版本,并提供软件终身免费升级服务。3、设备应性能稳定、配置齐全、操作简便安全,具有良好升级能力,应确保在保修期内每年完好率不低于95%(以日历日计算)。4、投标时必须提供投标机型的主要零配件规格与价格清单、设备主要耗材规格与价格清单,并应承诺保证投标机型的零配件库存十年以上。5、所投货物必须具备标准接口协议及相应软件,并免费无缝连接到我院相关系统(连接费用由中标方支付)(若有)。6、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对货物基本要求必须逐条响应,无逐条响应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7.采购清单序号设备名称和数量单位数量是否允许进口1全脊柱内镜融合手术系统套1否2手术显微镜套1否3颈胸椎脊柱手术系统套1否4术中神经电生理监测仪套1否5医用负压吸引器套5否6婴幼儿牵引架套5否本项目的核心产品为采购清单中“序号1”的“全脊柱内镜融合手术系统”。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一)全脊柱内镜融合手术系统1套1、射频消融1.1、具备双频技术,工作频率包括但不限于4.0MHz和1.8MHz。▲1.2、具备不少于三种精准双极模式,精细双极,标准双极,增强双极,可用于切割、止血,混切,消融、电凝等功能。1.3、具备脚控输出自动激活双极增强模式,无需进行主机按键操作。2、椎间盘内窥镜及器械I▲2.1、椎间盘内窥镜:视向角15°、视场角≥80°、工作通道直径≥7.0mm、外径10mm~10.5mm、工作长度134mm~139mm、光学工作矩≥25mm;2.2、软组织扩张器:2.2.1、软组织扩张器I,长度≥160mm,内径≥7mm,外径≤9mm。2.2.2、软组织扩张器II,长度≤190mm,内径≤9.0mm,外径≥10.0mm。2.3、扩张器,长度225mm~230mm,内径≥1mm,外径≤7.0mm。-第29页-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意: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第80页-三-2-②小型、微型企业等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编制说明1、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说明:只有部分货物由残疾人福利企业制造的,在该货物后标★)()由本投标人承建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工程()由本投标人承接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服务;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2、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第81页-附: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投标人为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接的服务),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第82页-三-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编制说明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及“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外的其他价格扣除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第83页-封面格式(技术商务部分)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填写正本或副本)(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项目编号:(由投标人填写)(所投采购包:(由投标人填写)投标人:(填写“全称”)(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第84页-索引一、标的说明一览表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三、商务条件响应表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注意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第85页-一、标的说明一览表项目编号:采购包品目号投标标的数量规格来源地备注**-1*……※注意: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1.1“采购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采购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备注”项下应填写货物的详细性能说明及供货范围清单(若有),其中供货范围清单包括但不限于:组成货物的主要件和关键件的名称、数量、原产地,专用工具(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备品备件(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等。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备注”项下应填写关于服务标准所涵盖的具体项目或内容的说明等。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但应做好标注说明,方便评委查阅评审。未标注说明可能导致的不利的评审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投标标的”、“数量”、“规格”、“来源地”的内容若不一致,应以本表为准。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第86页-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项目编号:采购包品目号技术和服务要求投标响应是否偏离及说明**-1*……※注意: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1.1“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招标文件“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投标响应应填写具体的数值,但技术指标只能以范围作响应的除外。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但应做好标注说明,方便评委查阅评审。未标注说明可能导致的不利的评审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第87页-三、商务条件响应表项目编号:采购包品目号商务条件投标响应是否偏离及说明**-1*……※注意: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1.1“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条件”的内容保持一致。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商务条件”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应填写具体的数值。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但应做好标注说明,方便评委查阅评审。未标注说明可能导致的不利的评审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第88页-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编制说明1、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报价部分”外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实施、技术、服务方案等)的,投标人应在此项下提交。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第89页-福建省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项目名称:骨科设备一批备案编号:CGXM-2024-350401-00793[2024]00597项目编号:[350401]HJFJ[GK]2024002采购人:三明市第一医院代理机构:恒玖(福建)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时间:2024年12月第一章投标邀请恒玖(福建)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骨科设备一批(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1、备案编号:CGXM-2024-350401-00793[2024]005972、项目编号:[350401]HJFJ[GK]2024002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节能产品:本项目不适用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6.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6.2特定条件: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资格承诺函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特定资格要求所投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须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①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所投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进口产品除外)加盖供应商公章,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进口产品除外)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所投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所投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所投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所投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提供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缴纳社保证明材料a、投标人在参与投标时应提供投标委托代理人的近一年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b、若投标委托代理人社保缴纳不足一年,应提供目前已缴纳月份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c、若投标委托代理人未缴纳社保,应提供未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开标现场需提供核对材料本项目不支持远程解密,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方代表均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CA认证卡(数字证书)用于现场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如果投标方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投标方代表还需随身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6.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采购包1:不接受※根据上述资格要求,电子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7、招标文件的获取7.1、招标文件获取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7.2、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即省本级网址/地市分网)),否则投标将被拒绝。7.3、获取地点及方式:注册账号后,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7.4、招标文件售价:0元。8、投标截止8.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否则投标将被拒绝。9、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10、公告期限10.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10.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11、采购人:三明市第一医院地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东新一路15号邮编:365000联系人:李鸿联系电话:0598-518397112、代理机构:恒玖(福建)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乾龙新村19幢二十六层8号邮编:365000联系人:丁文莉联系电话:0598-8280788附1:账户信息投标保证金账户开户名称: 恒玖(福建)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后,根据其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采购包的缴交银行账号(即多个采购包将对应生成多个缴交账号)。供应商应按照所投采购包的投标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特别提示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的投标保证金”。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4,80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4,800,000.00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48,000.00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金额 (元)计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骨科设备一批1.004,800,000.00批工业否采购包1:(1)报价要求:序号报价内容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骨科设备一批批元4,800,000.00总价无(2)报价明细要求:骨科设备一批序号报价明细内容报价要求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全脊柱内镜融合手术系统全脊柱内镜融合手术系统套元-总价无2手术显微镜手术显微镜套元-总价无3颈胸椎脊柱手术系统颈胸椎脊柱手术系统套元-总价无4术中神经电生理监测仪术中神经电生理监测仪套元-总价无5医用负压吸引器医用负压吸引器套元-总价无6婴幼儿牵引架婴幼儿牵引架套元-总价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特别提示: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序号招标文件 (第三章)编列内容1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采购包1:不组织210.4投标文件的份数: (1)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 1 份:投标人应将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该可读介质中另存 1 份。 (2)电子投标文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310.7-(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采购包1:不允许合同分包;410.8-(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 90 个日历日。512.1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采购包1:3名612.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以采购包为单位):(1) 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内确定中标人。(2)若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情形,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中标人:①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②若本款第①点规定方式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无③若本款第①、②点规定方式均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随机抽取。(3)本项目确定的中标人家数:采购包1:1名713.2合同签订时限: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815.1-(2)质疑函原件应采用下列方式提交:书面形式。915.4招标文件的质疑(1)潜在投标人可在质疑时效期间内对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2)质疑时效期间: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 恒玖(福建)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提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除上述规定外,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还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5.1条的有关规定。1016.1监督管理部门: 三明市财政局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仅限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类项目)。1118.1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若出现上述指定媒体信息不一致情形,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1219其他事项: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货物采购费率: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为1.5%;100-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为1.1%;500-10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为0.8%;1000-50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为0.5%;5000-100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为0.25%;10000-1000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为0.05%;1000000(万元)以上收费费率标准为0.01%。 注:1.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本项目代理费用按以上标准计算后的80%收取,不足3000元按3000元计取。 (2)其他:无备注后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请勿遗漏。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序号编列内容1(1)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适用本项目电子招标投标活动。(2)将招标文件无 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无 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若增列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章节内容有冲突,应以增列内容为准:①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②关于电子投标文件:a.投标人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否则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1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投标客户端的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为准。③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a.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但同时应准备好原件备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件核查的,将按不利于投标人进行评审);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b.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或“复印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应结合上文a条款进行判定,若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投标人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均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④关于“全称”、“投标人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a.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全称”和“投标人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b.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投标人的CA证书完成,否则投标无效。c.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若投标人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④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公章,则出现无全称、或投标人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投标无效。⑤关于投标人的CA证书:a.投标人的CA证书应在系统规定时间内使用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b.投标人的CA证书可采用信封(包括但不限于:信封、档案袋、文件袋等)作为外包装进行单独包装。外包装密封、不密封皆可。c.投标人的CA证书或外包装应标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以方便识别、使用。d.投标人的CA证书应能正常、有效使用,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⑥关于投标截止时间过后a.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其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通过投标保函进行索赔:b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b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b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同一采购包下有其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b4不同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⑦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由“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获取、提交投标保证金、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等)。⑧其他:无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适用于招标文件载明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2、定义2.1“采购标的”指招标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或服务。2.2“潜在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获取招标文件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2.3“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2.4“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2.5“投标人代表”指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二、投标人3、合格投标人3.1一般规定(1)投标人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投标人对提供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及所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已知晓所提供资格承诺函内容不实的,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违法情形。经调查属实的,行政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理。(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3.2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下列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项目如涉及资质要求,该部分工作内容应由联合体中符合该资质要求的供应商承担,联合体协议及签订的采购合同应符合这一要求;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一方放弃中标的,视为联合体整体放弃中标,联合体各方承担连带责任。(6)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而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或者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不符合本章第3.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4、投标费用4.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三、招标5、招标文件5.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3)投标人须知(4)资格审查与评标(5)招标内容及要求(6)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7)电子投标文件格式(8)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5.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1)恒玖(福建)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但不得对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进行改变。(2)除本章第5.2条第(3)款规定情形外,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电子投标文件编制的,恒玖(福建)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个日历日前,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足15个日历日的,恒玖(福建)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恒玖(福建)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和投标人受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3)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改变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本次采购活动结束,恒玖(福建)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6、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7、更正公告7.1若恒玖(福建)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7.2更正公告作为恒玖(福建)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8、终止公告8.1若出现因重大变故导致采购任务取消情形,恒玖(福建)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可终止招标并发布终止公告。8.2终止公告作为恒玖(福建)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四、投标9、投标9.1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载明的全部或部分采购包进行投标。9.2投标人应对同一个采购包内的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投标,否则投标无效。9.3投标人代表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授权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9.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9.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外的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效。9.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9.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7)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10、电子投标文件10.1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1)投标人应先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再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2)电子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10.2条规定编制其组成部分。(3)电子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保证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造成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10.2电子投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①投标函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③投标保证金(2)报价部分①开标(报价)一览表②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3)技术商务部分①标的说明一览表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③商务条件响应表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⑤招标文件规定作为电子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10.3电子投标文件的语言(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2)电子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10.4投标文件的份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0.5电子投标文件的格式(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格式。(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作为计量货币。(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签署、盖章应遵守下列规定:①电子投标文件应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授权书”。②电子投标文件应没有涂改或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恒玖(福建)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指示进行的,或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应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若有前述改动,应按照下列规定之一对改动处进行处理:a.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b.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或校正章。10.6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2)最高限价由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在预算金额的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不得超出预算金额。(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不能出现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即每一个采购包和品目号的采购标的都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10.7分包(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2)若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且投标人拟在中标后进行分包,则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同时投标人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相应资质条件(若有)且不得再次分包。(3)招标文件允许中标人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人不得分包:①电子投标文件中未载明分包承担主体;②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③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拟再次分包;④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0.8投标有效期(1)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2)电子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得少于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无效。(3)根据本次采购活动的需要,恒玖(福建)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在恒玖(福建)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对于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可以拒绝也可以接受,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该要求。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修改电子投标文件。10.9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履行相应投标责任、义务的约束及担保。(2)投标人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保函的有效期应等于或长于电子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无效。(3)提交①投标人以汇款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按照下列方式:公对公转账方式向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②投标人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可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平台“保函服务”栏目办理电子保函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项目编号);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保函文件放入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③其他形式:无④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的牵头方应按照本章第10.9条第(3)款第①、②、③点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未按照上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4)退还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将在恒玖(福建)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②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③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合同签订之日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④终止招标的,恒玖(福建)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在终止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⑤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质疑或投诉涉及的投标人,若投标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本章第10.9条第(4)款第①、②、③点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限不包括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而增加的时间。(5)若出现本章第10.8条第(3)款规定情形,对于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仍可退还。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招标文件关于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继续适用。(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或通过投标保函进行索赔:①投标人串通投标;②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③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④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电子投标文件;⑤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情形;⑥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a.除不可抗力外,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未在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b.未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若上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则投标人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10.10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1)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电子投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在系统上完成上传、解密操作。10.11电子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恒玖(福建)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照本章第10.5条第(4)款规定进行签署、盖章,并按照本章第10.10条规定提交,否则将被拒收。※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补充、修改内容作为电子投标文件组成部分。10.1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4)电子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五、开标11、开标11.1恒玖(福建)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开标时间及地点主持召开开标会,并邀请投标人参加。11.2开标会的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及其他工作人员(若有)均由恒玖(福建)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派出,现场监督人员(若有)可由有关方面派出。11.3本项目的开标环节,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或者远程参加开标会。远程参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需提前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中下载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并按照操作手册的要求参与开标会。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正常参与开标过程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1.4开标会应遵守下列规定:(1)首先由主持人宣布开标会须知,然后由投标人代表对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对参加现场开标会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通过远程参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须在系统远程解密开启后,在代理机构规定时间内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2)唱标时,唱标人将依次宣布“投标人名称”、“各投标人关于电子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若有)”、“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标(报价)一览表中的内容、唱标人认为需要宣布的内容等)。(3)唱标结束后,参加现场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应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通过远程参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须在系统远程签章开启后,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对开标结果进行签章确认。(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场或通过系统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投标人代表未按规定提出疑义又拒绝对开标记录签字或通过系统远程签章确认的,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5)若投标人未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也未通过远程参加开标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若出现本章第11.4条第(3)、(4)、(5)款规定情形之一,则投标人不得在开标会后就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涉及或可能涉及的有关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电子投标文件的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等)向恒玖(福建)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任何疑义或要求(包括质疑)。11.5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恒玖(福建)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11.6投标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的处理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的,其撤销投标的行为无效。六、中标与政府采购合同12、中标12.1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家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2.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2.3中标公告(1)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恒玖(福建)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中标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2)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12.4中标通知书(1)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恒玖(福建)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13、政府采购合同13.1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条件。13.2签订时限:详见须知前附表1的13.2。13.3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民法典。13.4采购人与中标人应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13.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若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则追加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13.6中标人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即使前述强制性规定有可能在招标文件中未予列明)。七、询问、质疑与投诉14、询问14.1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恒玖(福建)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询问,恒玖(福建)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15、质疑15.1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时限内一次性提出,对一个项目的不同采购包提出质疑的,应当将各采购包质疑事项集中在一份质疑函中提出,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2)质疑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规定方式提交质疑函。(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④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以及希望恒玖(福建)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修改招标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中标结果无效、废标、重新招标等;⑤针对质疑事项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必要证明材料,至少包括:a.质疑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a1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副本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授权书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a2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投标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b.其他证明材料(即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b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是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b2质疑函所述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违法违规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等证明材料;b3依法应终止采购程序的证明材料;b4应重新采购的证明材料;b5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损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证明材料等;b6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⑥质疑人代表及其联系方法的信息,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⑦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15.2对不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1)不符合其中第(1)、(2)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及其理由。(2)不符合其中第(3)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规定时限内重新提交质疑函。15.3对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15.4招标文件的质疑: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6、投诉16.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16.2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八、政府采购政策17、政府采购政策由财政部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并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17.1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中:(1)我国现行关境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2)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3)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认定为进口产品。(4)招标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17.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17.3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扶持政策(如: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下简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其中:(1)中小企业指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①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②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划分标准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在项目属性为货物类采购项目中,货物应当由中小企业制造,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在项目属性为服务类采购项目中,服务的承接商应当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作出要求;在项目属性为工程类采购项目中,工程应当由中小企业承建,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4)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其中:①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7.4信用记录指由财政部确定的有关网站提供的相关主体信用信息。信用记录的查询及使用应符合财政部文件(财库[2016]125号)规定。17.5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九、本项目的有关信息18、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公告、更正公告(若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中标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18.1指定媒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8.2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指定媒体,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十、其他事项19、其他事项:19.1本项目中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其包装需求标准应不低于《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规定的包装要求,其他包装需求详见招标文件具体规定。采购人、中标人双方签订合同及验收环节,应包含上述包装要求的条款。19.2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一、资格审查1、开标结束后,由恒玖(福建)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资格审查小组的组建及资格审查工作的组织。1.1资格审查小组资格审查小组由3人组成,并负责具体审查事务,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至少1人,由恒玖(福建)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派出的工作人员至少1人,其余1人可为采购人代表或恒玖(福建)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1.2资格审查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1.3资格审查的范围及内容:电子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具体如下:(1)“投标函”;(2)“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采购包1: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1单位授权书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①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9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①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 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 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10联合体协议(若有)①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备注说明①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格式可参考招标文件第七章提供。②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③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点资格审查的1.3“④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要求,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的并提供符合要求的资格承诺函,视为满足招标文件的资格要求。④.其他资格证明文件: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资格承诺函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特定资格要求所投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须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①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所投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进口产品除外)加盖供应商公章,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进口产品除外)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所投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所投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所投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所投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提供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缴纳社保证明材料a、投标人在参与投标时应提供投标委托代理人的近一年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b、若投标委托代理人社保缴纳不足一年,应提供目前已缴纳月份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c、若投标委托代理人未缴纳社保,应提供未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开标现场需提供核对材料本项目不支持远程解密,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方代表均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CA认证卡(数字证书)用于现场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如果投标方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投标方代表还需随身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投标保证金。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明细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函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采购包1:资格审查不合格项:无1.5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先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再按照本章第1.2、1.3、1.4条规定进行资格审查。2、资格审查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恒玖(福建)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3、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评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恒玖(福建)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二、评标4、资格审查结束后,由恒玖(福建)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评标工作的组织。5、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两部分共5人组成,其中由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的评审专家4人,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1人。5.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1)评标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2)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3)评标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4)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5)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①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恒玖(福建)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②对恒玖(福建)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③不得收受投标人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④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⑤评标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后要服从评标报告。※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6、评标程序6.1评标前的准备工作(1)全体评委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了解评委应履行或遵守的职责、义务和评标纪律。(2)参加评标委员会的采购人代表可对本项目的背景和采购需求进行介绍,介绍材料应以书面形式提交(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介绍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6.2符合性审查(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指电子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不存在重大偏差或保留。(3)重大偏差或保留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范围、合同履行及影响关键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反对、减少投标人的义务,而纠正这些重大偏差或保留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4)评标委员会审查判断电子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仅基于电子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电子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即符合性审查不合格),被否决的电子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补充、修改(澄清、说明或补正)等方式重新成为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电子投标文件。(5)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都执行相同的程序和标准。(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①项目一般情形:采购包1: 序号 符合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1情形1违反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2情形2属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0.1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3情形3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②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采购包1:技术符合性 情形 明细其他情形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若负偏离按无效投标处理商务符合性 情形 明细其他情形不符合招标文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条款的或适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的,商务符合性评审不合格。附加符合性:无价格符合性:无6.3澄清有关问题(1)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电子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由投标人代表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一般在半个小时左右,具体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澄清通知中约定)以书面形式向评标委员会提交,前述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电子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电子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若投标人未按照前述规定向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3)电子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①开标(报价)一览表内容与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报价)一览表为准;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④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4)关于细微偏差①细微偏差指电子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电子投标文件的有效性。②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正。若无法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5)关于投标描述(即电子投标文件中描述的内容)①投标描述前后不一致且不涉及证明材料的: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执行。②投标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的:a.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并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评标。b.投标人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投标人未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投标人应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③若中标人的投标描述存在前后不一致、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情形之一但在评标中未能发现,则采购人将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中标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用。6.4比较与评价(1)按照本章第7条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2)关于相同品牌产品(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不适用本条款规定)①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③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本章第6.4条第(2)款第①、②规定处理。(3)漏(缺)项①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项的报价视为已经包括在投标总价中。②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6.5推荐中标候选人:详见本章第7.2条规定。6.6编写评标报告(1)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编写。(2)评标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①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②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③评标方法和标准;④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⑤评标结果,包括中标候选人名单或确定的中标人;⑥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评标过程中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委更换等。6.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还应要求其一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6.8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认定。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6.9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1)恶意串通(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7条规定情形);(2)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3)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6.10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废标的情形。※若废标,则本次采购活动结束,恒玖(福建)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7、评标方法和标准7.1评标方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7.2评标标准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价格项(F1×A1)满分为30.0000分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项目 适用对象 比例 描述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或者联合体均为小型、微型企业15.0000%1、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5%的扣除。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按照小、微企业的扣除比例执行。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小微企业的扣除比例执行。其他:无技术项(F2×A2)满分为60.0000分 项目 分值 描述技术参数60.0000根据各投标人所投产品对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各项要求的响应、承诺情况,由评委进行评议打分,投标人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60分;其中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若有负偏离按无效标处理(共计1项),标注“▲”号(计10项)为重点要求条款,每负偏离一项扣3分,扣完为止(计30分);未标注“▲”号及“★”(计171项)的技术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0.18分,扣完为止(计30分)。【注:“技术和服务要求”中有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投标人应如实提供,未提供或响应内容与其佐证材料不一致的将视为负偏离。凡标有最低一级序号的指标项即为一项技术条款,无论是否隶属于上一级编号。】商务项(F3×A3)满分为10.0000分 项目 分值 描述1、业绩3.0000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独立完成同类项目业绩(须含本项目采购清单的设备),每提供1份业绩得1分,满分3分。【供应商须提供该业绩项目的中标公告(或成交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项目业主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未提供或提供不全者不得分】培训方案2.0000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培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培训时间、地点、培训的主要内容(至少包含日常操作、保养和维修)、培训讲师的资历、培训课时安排、预期培训效果)由评委进行评分:方案在满足基本要求基础上增加有利于项目实施方案内容的得2分;只是满足基本要求的得1分,未完全响应基本要求存在缺项的得0.5分,未提供本项不得分。售后维护方案3.0000根据投标人提供维护响应计划详细、售后服务承诺优于招标文件要求、故障响应时间短、响应方式多样的得3分;维护响应计划详细、售后服务承诺较好、故障响应时间短的得2分;有提供维护响应计划、售后服务响应内容一般的1分;未提供的不予计分。安装调试方案2.0000根据各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安装调试方案(时间安排、人员配备、进度计划等方面)的可行性、合理性,由评审小组进行评议并打分:方案完整、合理,可行性强的得2分②方案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可行性较好,完整性较好的得1分;方案可行性一般、合理性一般的得0.5分;未提供方案的本项不得分※除本章第6.3条第(3)款规定情形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情形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任何调整。(3)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a.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b.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c.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8、其他规定8.1评标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8.2评标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8.3若投标人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标事务,影响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投标无效且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或通过投标保函进行索赔。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8.4其他:无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一)基本要求1、设备为整机原装全新、高质量、技术先进的产品,生产日期在产品注册证有效期内。2、投标产品所装软件版本为最新版本,并提供软件终身免费升级服务。3、设备应性能稳定、配置齐全、操作简便安全,具有良好升级能力,应确保在保修期内每年完好率不低于95%(以日历日计算)。4、投标时必须提供投标机型的主要零配件规格与价格清单、设备主要耗材规格与价格清单,并应承诺保证投标机型的零配件库存十年以上。5、所投货物必须具备标准接口协议及相应软件,并免费无缝连接到我院相关系统(连接费用由中标方支付)(若有)。6、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对货物基本要求必须逐条响应,无逐条响应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7.采购清单序号设备名称和数量单位数量是否允许进口1全脊柱内镜融合手术系统套1否2手术显微镜套1否3颈胸椎脊柱手术系统套1否4术中神经电生理监测仪套1否5医用负压吸引器套5否6婴幼儿牵引架套5否本项目的核心产品为采购清单中“序号1”的“全脊柱内镜融合手术系统”。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一)全脊柱内镜融合手术系统1套1、射频消融1.1、具备双频技术,工作频率包括但不限于4.0MHz和1.8MHz。▲1.2、具备不少于三种精准双极模式,精细双极,标准双极,增强双极,可用于切割、止血,混切,消融、电凝等功能。1.3、具备脚控输出自动激活双极增强模式,无需进行主机按键操作。2、椎间盘内窥镜及器械I▲2.1、椎间盘内窥镜:视向角15°、视场角≥80°、工作通道直径≥7.0mm、外径10mm~10.5mm、工作长度134mm~139mm、光学工作矩≥25mm;2.2、软组织扩张器:2.2.1、软组织扩张器I,长度≥160mm,内径≥7mm,外径≤9mm。2.2.2、软组织扩张器II,长度≤190mm,内径≤9.0mm,外径≥10.0mm。2.3、扩张器,长度225mm~230mm,内径≥1mm,外径≤7.0mm。2.4、套筒,长度≤155mm,内径≥10.0mm,外径≤11.5mm。2.5、工作套管,斜口,顶端双手柄设计,带有封帽,长度134mm~139mm,直径10.2mm~11.2mm。2.6、内窥镜下使用杯状髓核钳2.6.1、内窥镜下使用杯状髓核钳I,长度255mm~260mm,直径3.9mm~4.2mm。2.6.2、内窥镜下使用杯状髓核钳II,长度325mm~330mm,直径3.0mm~4.0mm。2.7、内窥镜下使用勺状髓核钳,长度325mm~330mm,直径2.5mm~2.8mm,头端向上弯55º~65º。2.8、内窥镜下使用勺状抓钳,长度255mm~260mm,直径4.0mm~4.2mm,钳口张开角度75°,夹持力≥10N。2.9、篮钳2.9.1内窥镜下使用篮钳I,钳口为直行,长度325mm~330mm,直径3.5mm~3.7mm.2.9.2、内窥镜下使用篮钳II,钳口上翘角度30º~45º,长度325mm~330mm,直径3.5mm~3.7mm。2.10、咬骨钳2.10.1内窥镜下使用咬骨钳I,钳口角度55°,长度255mm~260mm,直径5.0mm~5.2mm,可拆卸使用。▲2.10.2、内窥镜下使用咬骨钳II,钳口角度55°,长度255mm~260mm,直径6.0mm~6.2mm,可拆卸使用。2.10.3、内窥镜下使用咬骨钳Ⅲ,钳口角度55°,长度255mm~260mm,直径4.0mm~4.2mm,可拆卸使用。2.10.4、内窥镜下使用咬骨钳Ⅳ,钳口角度55°,长度255mm~260mm,直径2.0mm~3.5mm,可拆卸使用。2.11、咬骨钳手柄,与咬骨钳配套使用。2.12、内窥镜下使用剥离器,包含头端直形和L形,长度280mm~310mm,直径2.5mm~3.0mm2.13、骨科用线锯导引器,长度150mm~280mm,直径1.2m~1.5mm。2.14、可视空心钻,手柄与管轴一体式设计,长度120mm~130mm,内径10.0mm~10.6mm,外径11.5mm~12mm。2.15、脊柱微创手术通道扩张管,长度100mm~120mm,内径11.5mm~12.2mm,外径12.5mm~13mm。3、椎间盘内窥镜及器械II▲3.1、椎间盘内窥镜:视向角30°、视场角≥80°、工作通道直径4.2mm~4.5mm、外径≥7.0mm、工作长度180mm~185mm、光学工作矩≥25mm;3.2、扩张器:3.2.1、扩张器I:长度≥225mm,直径≤6.5mm。3.2.2、扩张器II:长度≥225mm,直径≥7.0mm。3.3、套筒:3.3.1、套筒I:长度≥220mm,内径≤5.0mm,外径≥5.8mm。3.3.2、套筒II:长度≥200mm,内径≤6.0mm,外径≥7.0mm。3.3.3、套筒III:长度≤200mm,内径≥7.1mm,外径≤8.0mm。3.4、软组织扩张器,内径≥2.0mm,外经≤5.0mm;长度≤280mm。3.5、环锯:3.5.1、环锯管轴带有刻度标记,顶端五边形锁扣;并带有操作顺序标识,其中一支可内窥镜下可视操作;3.5.2、环锯I:长度≥225mm,内径5.1mm~6.1mm,外径6.1mm~6.6mm;3.5.3、环锯II:长度≥225mm,内径6.1mm~6.6mm,外径7.1mm~7.6mm;3.5.4、环锯(内窥镜下使用)III:长度350mm~355mm,内径2.5mm~2.7mm,外径3.5mm~3.7mm;3.6、环锯保护套管:3.6.1、顶端双手柄设计,镜外易分辨开口方向,配合环锯使用。(项号36)3.6.1、环锯保护套管I:长度165mm~175mm,内径6.2mm~7.2mm,外径7.0mm~8.0mm;3.6.2、环锯保护套管II:长度165mm~175mm,内径7.2mm~8.2mm,外径8.0mm~8.5mm;3.7、环锯手柄,配套环锯共同使用,T型手柄,高≥65mm;3.8、可视空心钻,手柄与管轴一体式设计,长度175mm~178mm,内径7.0mm~7.6mm,外径8.0mm~8.5mm;3.9、脊柱微创手术通道扩张管,长度155mm~160mm,内径8.0mm~8.6mm,外径9.0mm~9.5mm;3.10、工作套管,鸭舌口,顶端双手柄设计,带有封帽,长度长度173mm~178mm,直径7.2mm~8.0mm;3.11、杯状髓核钳:3.11.1内窥镜下用杯状髓核钳I,长度325mm~330mm,直径2.5mm~2.8mm;3.11.2、内窥镜下使用杯状髓核钳II,长度325mm~330mm,直径3.0mm~4.0mm;3.12、内窥镜下使用勺状髓核钳1支,长度325mm~330mm,直径2.5mm~2.7mm,头端向上弯55º~65º;3.13、内窥镜下使用杯状抓钳,长度325mm~330mm,直径3.3mm~3.7mm,钳口带齿,张开角度75°;3.14、内窥镜下使用可弯曲抓钳,钳口上开,长度330mm~340mm,直径2.5mm~2.7mm,钳口张开角度60°,可弯曲范围20º~70º;3.15、篮钳:3.15.1、内窥镜下使用篮钳I,钳口为直行,长度325mm~330mm,直径2.5mm~2.7mm;3.15.2、内窥镜下使用篮钳II,钳口上翘角度30º~45º,长度325mm~330mm,直径2.5mm~2.7mm;3.16、内窥镜下使用咬骨钳,钳口角度55°,长度360mm~365mm,直径3.5mm~3.7mm,可拆卸使用;3.17、咬骨钳手柄,与咬骨钳配套使用;3.18、内窥镜下使用剥离器1套,头端直形和L形各1支,长度310mm~315mm,直径2.5mm~3.0mm;3.19、配套骨科用线锯导引器,长度150mm~280mm,直径1.2mm~1.5mm;3.20、配套骨引导针,长度350mm~450mm,直径0.7mm~1.5mm;3.21、配套骨锤,直径22mm~30mm,长度180mm~240mm,带有缓冲装置;4、具备可放置所有器械的器械盒及内镜消毒盒;(二)手术显微镜1套▲1、骨科手术使用,双人四目配置,面对面观察镜筒;2、光学:色差消光系统;3、放大倍率:总放大倍数:单一物镜下最小放大倍数≤2x,最大放大倍数≥19.0x(12.5x目镜);4、包括但不限于具备超广角视野、40倍放大;5、变焦物镜工作距离:同时满足最小工作距离≤200mm,最大工作距离≥430mm,连续调焦范围≥230mm;6、照明增强系统:带有提供类似氙气强度的照明增压器,可提升照明光源的输出光功率;7、光斑调节:调节照明光斑的大小,最小照明光斑直径≤12mm;8、照明寿命:LED或者同类型亮度照明系统,照明寿命≥40000小时;9、支架高度:支架高度(落地式)≥1700mm(垂直方向);10、支架水平臂展:落地式支架,超大臂展≥1900mm(水平);▲11、主刀镜:180°主刀可倾斜镜筒,f=170mm;12、目镜屈光范围:推进式广角目镜屈光补偿范围≥+5D至-6D,眼杯高度可调;13、对手镜:面对面对手镜:360度可旋转,倾角可调镜筒,f=170mm,10x/12.5x目镜;14、单手操作显微镜流畅且毫不费力;15、包括但不限于脚控、手控电动调焦;16、影像系统:内置HD(1080p)摄像头,使用USB进行存储;HDMI输出,操作方便;17、外接摄像屏幕、刻录系统;18、配置一体化视频显示器,高清显示,16:9长宽显示比例,≥24寸显示器。(三)颈胸椎脊柱手术系统1套▲1、脊柱内窥镜头:视向角≥15°,视场角≥75°,工作通道直径6.0mm~6.5mm,外径≤10mm;2、工作长度≤125mm,物镜尺寸≥2.8mm;3、内窥镜镜体为一体成型;4、脊柱内镜手术器械:4.1、扩张管4.1.1、扩张管I,内径1mm~1.5mm,外径4mm~4.5mm,长度≥220mm;4.1.2、扩张管II,内径≥4mm,外径≤7mm,长度≥200mm;4.1.3、扩张管III,内径≥6mm,外径≤10mm,长度≥160mm;4.2、工作套管,后端带把手,管道外壁为螺纹,内径≥10.0mm,外径≤14mm,长度≤125mm;4.3、长开口带把手工作套管,内径≥4mm,外径≤6mm,长度≥230mm;4.4、稳定套管,内径≥4mm,外径≤6mm,长度≤200mm;4.5、镜下扩孔钻,内径≥4mm,外径≤6mm,长度≥250mm;4.6、球形手柄,掌型、快装方式,能与镜下扩张钻配套使用;4.7、可拆卸式咬骨鞘管手柄;4.8、咬骨钳:4.8.1、咬骨钳I,直径≥5mm,工作长度≤250mm,钳口为40°,工作宽度≥3mm;4.8.2、4.8.2、咬骨钳II,直径≥5mm,工作长度≤250mm,钳口为40°,工作宽度≤2.0mm;4.9、弧形咬骨钳,直径≤4.0mm,工作长度≤250mm,钳口为40°,前端弧形上翘角度≥5°,工作宽度≤1.5mm;4.10、咬切钳,工作长度≤250mm,能插入内窥镜工作通道,在内镜直视下以过切方式咬切韧带组织,工作端:外管直径≥5.5mm,内管直径≤4.5mm;4.11、骨科通条,外径≥4.5mm,长度≤320mm;4.12、神经拉钩,直径≤3mm,长度≥270mm;4.14、骨铲,直径≤3mm,长度≥270mm;4.15、骨锤,工作端为可耐高温塑料;4.16、剥离子:4.16.1、剥离子I,直径≤2.5mm,长度≥270mm;4.16.2、剥离子II,长度≥270mm,外径≤3.5mm;工作端弧形:宽度≥4.5mm,长度≥15mm;4.17、刮勺,直径≥4.5mm,长度≤280mm;工作端为弧形刮勺,总高度≥5.5mm;4.18、抓钳、咬切钳工作端活动的连接方式均为无销钉滑轨结构(需提供注册文件证明);4.19、咬切钳,头端弧形上翘。弧形角度≥15°,直径≤3.0mm,工作长度≤280mm;4.20、抓钳:4.20.1、抓钳I,工作端为带角度勺型。直径≥3.5mm,钳口上翘角度≥45°,钳口总高度≥4.4mm,工作长度≤280mm;4.20.2、抓钳II,工作端为带角度勺型。直径≤3.0mm,钳口上翘角度≥45°,工作长度≤280mm;4.20.3、抓钳III,工作端为勺型。直径≥4.5mm,工作长度≤280mm;4.20.4、抓钳Ⅳ,工作端为勺型。直径≤3.0mm,工作长度≤280mm;4.21、配套穿刺针、定位丝1支,定位丝直径≤0.8mm;5、脊柱内镜融合手术器械:5.1、细齿扩孔钻,后端带手柄,内径≥10.0mm,外径≤12.0mm,长度≤130mm;5.2、半齿扩孔钻,后端带手柄,内径≥10.0mm,外径≤12.0mm,长度≤130mm;5.3、镜下扩孔钻,内径≥4.0mm,外径≤6.0mm,长度≥250mm;5.4、球形手柄,掌型、快装方式,能与镜下扩孔钻配套使用;5.5、内镜偏心刮刀,能插入内窥镜工作通道,插入部直径≤6.0mm,在内镜直视下以旋转切割方式破除黄韧带,工作长度≥250mm;5.6、扩张管,内径≥6.5mm,外径≤12.0mm,长度≥160mm;5.7、工作套管:5.7.1、工作套管I,前端阶梯型斜面,内径≥11mm,外径≤13mm,长度≤110mm;5.7.2、工作套管II,前端斜面,内径≥10mm,外径≤12mm,长度≥125mm;5.7.3、工作套管III,前端斜面,内径≤10.5mm,外径≥11.0mm,长度≥125mm;5.7.4、工作套管Ⅳ,长度≤130mm,内径≥10mm;外径≤15mm;5.7.5、工作套管Ⅴ,内径≥14mm,外径≤15mm,长度≥125mm,半开口形态,后端手柄长度≥60mm;5.7.6、工作套管Ⅵ,后端喇叭形开口,内径≥7.0mm,外径≤10mm,长度≥200mm;5.8、月牙形骨铲,长度≥240mm,直径≥5.5mm5.9、快装式手柄:5.9.1、快装式手柄I,外径≥9.5mm,宽度≥80mm5.9.2、快装式手柄II,外径≥9.5mm,宽度≥60mm5.10、铰刀:5.10.1、铰刀I,长度≥320mm,直径≤4.5mm,工作端高度≤8.0mm5.10.2、铰刀II,长度≥320mm,直径≤4.5mm,工作端高度≥9.0mm5.11、刮刀,长度≥320mm,直径≤4.5mm;工作端高度≤7.0mm5.12、方型骨铲,长度≥320mm,直径≤4.5mm;工作端宽度≤10mm5.13、刮勺,直径≤4.0mm,长度≥300mm;工作头端:角度≥70°,宽度≥4.5mm5.14、推送器,直径≥7.0mm,长度≥190mm6、具备能归类放置全部器械的消毒灭菌托盘,独立放置内窥镜的灭菌盒;(四)术中神经电生理监测仪1套1、通过诱发电位、肌电图、TOF等项目,为手术医生提供中枢神经、周围神经、肌肉及麻醉用药的客观评价指标,实时反馈手术过程中神经的活动情况,对于外科医生(如神经外科、骨科、五官科、血管外科、甲状腺科、胸外科等科室)手术中是否触及神经或对神经有无损伤及损伤的部位进行指导;2、放大器:支持≥32通道信号采集,支持多个通道集合成为一个输出端口与耗材相连,支持采集电极快速连接;3、前置放大盒:3.1、带宽包括但不限于:0.4Hz-7kHz;3.2、隔离电源:配备专用医用隔离电源,防高压专用隔离;3.3、采样频率:≥25KHz/通道;3.4、灵敏度包括但不限于:0.01μV/D到30mV/div分档控制;3.5、滤波功能包括但不限于:具有高低通滤波功能等。高频滤波包括但不限于10HZ-7000HZ,低频滤波包括但不限于10.1-500Hz,多档可调;3.6、共模抑制比≥120dB,噪声电压≤2.0uVp-p,A/D转换≥24位;3.7、输入抗阻:≥3000MΩ,所有输入的电极可检测实时阻抗;3.8、扫描速度包括但不限于:0.1-30000mS/D,≥20级可调;3.9、低电流刺激器:0-8mA电流刺激,步进0.01mA每步。4、电刺激器:4.1、包括但不限于恒流恒压两种;4.2、输出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重复、不重复、单一脉冲串;4.3、安全性:功率限制,开机后可自检进行测试;4.4、刺激级性包括但不限于:正相,负相,双相4.5、刺激脉宽包括但不限于:0.025–1.0ms;4.6、脉冲串频率包括但不限于:1Hz-1000Hz;4.7、恒流刺激器:≥8个高电流刺激端口;4.8、刺激强度:最大刺激电压≥1000V,最大输出电流≥1000mA4.9、刺激频率:0.01Hz~100Hz;5、软件功能:5.1、计算机操作系统软件:Windows系统、专业版Office办公软件;▲5.2神经监测软件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脑电图、肌电图、皮层定位、体感诱发电位、运动诱发电位、椎弓根自动刺激程序、近神经探测功能、听觉诱发电位、视觉诱发电位等;5.3、同一个画面上多种检查同时进行并能够自由切换;自由设置检查顺序功能,能进行一定间隔不同的监测顺序检查。监测显示窗口的排列形式,支持各监测模块显示窗口包括但不限于横向平铺、纵向平铺、矩阵平铺、层叠显示等形式;5.4、脑电图功能:通过对波形数据的频谱分析计算出整个病例的各频段δ、θ、a、β相对能量占比、中频指数、边频指数、快慢波相对能量比、爆发抑制比、振幅整合、双频指数,以趋势图的形式表现出来;5.5、肌电图功能:由自扫描肌电波形窗口、触发肌电窗口及肌电波形堆栈窗口组成,实时显示采集到的肌电波形数据,并可以临时回放,可切换单区域和横向平铺双区域显示窗口布局类型。自动捕获肌电图动作单位电位,包括单次刺激触发的数据捕获。保存时同时保存波形Label、捕获时间、捕获源等信息;5.6、诱发电位功能:多实时显示波形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多种方式:数据绝对值、每个波形与基线的差值、每个波形与基线的百分比数据;5.7、椎弓根螺钉探测功能:椎弓根钉自动测试功能,有自动调节功能;5.8、噪声分析屏蔽软件:软件具备干噪声分析功能,可分析手术室双极电凝等噪声,屏蔽采集;5.9、具备多个数据窗口显示:实时波形、趋势图、数据表格、视频图像、事件窗口等,同屏显示,也可分屏逐窗口浏览;5.10、监测模板编辑保存:具有各种监测模式,可根据不同的手术方式进行编辑,添加监测模式,数目不限;5.11、具备TOF监测:显示病人肌肉松弛度,有包括但不限于柱状图,百分比,真实波形三种形式显示;5.12、模板功能,可一键生成报告,用户可自行编辑,保存,支持中文报告,能与Word的文档处理软件兼容,各显示窗口可复制并粘贴至其他应用软件;5.13、屏幕打印功能:可将监测波形拷屏并自动导入报告中或存为图片格式;5.14、云监测功能:可通过云检测软件实现多台设备同时远程监测,一台主机可以实现多个手术间同时监测;6、可对系统窗口、光标、诱发模块、肌电模块的不同显示进行个性化设置;7、任何一台计算机均可以通过LAN或VPN进行远程数据监视,实现即时网络功能;8、设备有自动储存功能意外断电后可接上一次持续监测而不需要重新开始;(五)医用负压吸引器5套1、结构组成:由主机、引流瓶和电源适配器组成。其中主机由真空泵、内置可充电电池和控制系统组成;2、工作电源:网电源或蓄电池;3、工作模式:持续吸引和间歇吸引工作模式;4、运行时间:1-99min范围内可设,定时误差≤±10%;5、电池运行时间:≥3小时(满电状态);6、负压值范围包括但不限于:-25至-200mmHg;▲7、配备引流瓶:≥2L;8、具备废液固化功能;9、漏气报警;10、气体流量值:≤10L/min;11、极限负压值:≤40kpa;12、输入功率:≥30VA;13、电池容量:≥2500mAh,充电时间≤5小时,待机时间≥20小时;14、工作温度:5℃~40℃;15、具有液满、欠压和低电压提示功能;(六)婴幼儿牵引架5套1、不锈钢;2、带牵引弓;3、适用于≤6岁儿童;▲4、可调节成婴幼儿使用模式;5、可拆卸布套;6、具有枕颌牵引功能。★(七)、设备配置:序号设备名称和数量配置要求1全脊柱内镜融合手术系统1套高频手术器械:射频主机1台、脚踏开关1个、电源线1根、椎间盘内窥镜2支、扩张器6支、套筒10支、工作套管2支、髓核钳6支、抓钳3支、篮钳4支、咬骨钳5支、咬骨钳手柄2支、剥离器4支、空心钻2支、脊柱微创手术通道扩张管4支、骨科用线锯引导器3套、器械盒6套、内镜消毒盒5个、环锯3支、环锯保护套管2支、环锯手柄1支、骨引导针1支、骨锤1支、骨凿2支、骨刮匙2支、快装手柄1支、骨铰刀5支、骨刀2支、骨拉钩3支、植骨漏斗2支、植骨器2支、骨导引器2支、骨导引针4支2手术显微镜1套手术显微镜主机1套、目镜2个、主镜筒1个、对手镜1个、高清影像系统1个、落地式支架1个、防尘套1个3颈胸椎脊柱手术系统1套脊柱内窥镜1支、内窥镜灭菌盒1个、定位针1支、定位丝1支、锥形扩张管3支、带把手螺纹工作套管1支、长开口工作套管1支、稳定套管1支、镜下扩孔钻1支、球形手柄1个、咬骨钳手柄2把、咬骨钳2把、弧形咬骨钳1把、过切咬切钳1把、骨科通条1支、神经拉钩1把、神经剥离子1把、骨铲1把、骨锤1把、弧形剥离子1把、刮勺1把、弧形咬切钳1把、弧形大号抓钳1把、弧形小号抓钳1把、勺型大号抓钳1把、勺型小号抓钳1把、器械托盘1个、细齿扩孔钻2支、半齿扩孔钻1支、镜下扩孔钻1支、球型手柄1个、内镜偏心刮刀1把、锥形扩张管1支,带把手阶梯型鞋面工作套管1支、带把手宽窗工作套管1支、带把手窄窗工作套管1支、月牙形骨铲1支、快装手柄2把、内镜铰刀3把、内镜方形骨铲1把、90°刮勺1把、椭圆形工作套管1支、半开口工作套管1支、脊柱植入物推送器1支、漏斗型工作套管1支、器械盒1个。4术中神经电生理监测仪1套软件及软件安装U盘1套、笔记本电脑1台、无线鼠标1个、配套便携用箱子1个、刺激盒1个、放大盒2个、便携式监测主机1台、电源线1根、盒子连接线3根、转接线1根、表面电极2套、针电极2套、螺旋电极1根、神经探头1根5医用负压吸引器5套主机及其附件1套、电源适配器1个、可充电电池1个、引流瓶(2L)1套、引流管1套、过滤器1个;6婴幼儿牵引架5套婴幼儿牵引架5套备注:配置设备试运行所需的配件、耗材及试剂,由投标方自行提供,均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满足临床开展相关业务,并符合院感要求。三、商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采购包1:序号参数性质类型要求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安装调试完毕且验收合格交付使用2★交货地点三明市第一医院3★交货条件设备到达采购方现场后,由采购方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基本数量和质量的检验,合格即为现场交货。 最终验收前所有各项费用均由中标方承担。4★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不邀请投标人验收5★履约验收方式1、期次1,说明:详见“其他商务要求”验收要求6★合同支付方式1、货到安装验收使用且无任何问题(付款前中标方应开具合同全额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7★履约保证金缴纳, 本采购包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10.0%说明:在中标通知书下达7天内签订合同之前采购单位指定帐户提交中标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时间为到货安装验收无任何问题使用一年后无息退还5%,使用三年后无任何问题或出现的问题处理完毕无息退还3%,合同履约结束后且无任何问题或出现的问题处理完毕后无息退还2%。其他商务要求(一)安装调试设备现场交货后,由中标方负责设备安装调试及技术指导:1、由中标方负责派出技术人员到达现场进行安装、调试,并负责调试至验收合格,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中标方承担。2、中标方应在设备运抵现场一周前,向采购方提供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的进度计划表,并提供详细的场地布置规划方案。3、中标方应在接到采购方通知的2日内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3日内负责完成安装调试并经用户组织的专家小组验收合格,相关费用由中标方自理。4、免送货上门费,免咨询及技术培训费。(二)验收设备按国家行业标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骨科设备 全脊柱内镜融合手术系统 手术显微镜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