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饮水净水器招标公告(岑巩县人民医院2024)



招标人:岑巩县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中元利时招标有限公司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岑巩县人民医院直饮水净水器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贵州中元利时招标有限公司(贵州中元利时招标有限公司岑巩分公司(岑巩县农业农村局前20米转角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岑巩县人民医院直饮水净水器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ZZY-TP-2024-036
项目序列号:GZZY-TP-2024-036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采购主要内容:岑巩县人民医院直饮水净水器采购项目《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购数量:1项
预算金额:479000.00(元)
最高限价:479000.00(元)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第三方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者提供2024年至开标前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2024年至开标前任意一个月公司财务报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
③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任意 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凭证(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 即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证明或加盖税务机关鲜章的申报表或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依法免税的,须提供投标人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或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
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⑥法定代表人到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受委托者到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信用信息查询截图: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交易系统会自行对失信供应商实施信用联合惩戒。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 24 日至2024年12 月 26 日 每天上午 09:00至 12:00 ,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贵州中元利时招标有限公司(贵州中元利时招标有限公司岑巩分公司(岑巩县农业农村局前20米转角处))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300.00 元
投标保证金额(元):陆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24年12月24 日09:00至2024年12月26日17:00。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现金(请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本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保证金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单位名称: 贵州中元利时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东南分行
帐 号: 0509001100000092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7日 14:00:00(北京时间)
地点:贵州中元利时招标有限公司岑巩分公司(岑巩县农业农村局前20米转角处)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12月27日 14:00:00(北京时间)
地点:贵州中元利时招标有限公司岑巩分公司(岑巩县农业农村局前20米转角处)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支持中小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 号)及相关规定,在技术、商务等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声明函所载内容必须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包括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执行。价格扣除只针对投标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价(最高限价)的供应商有效)
PPP 项目: 否
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 签订合同后7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验收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岑巩县人民医院
项目联系人:吴吉伟
地 址:岑巩县思州路84号
联系方式:177852775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贵州中元利时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中元利时招标有限公司岑巩分公司(岑巩县农业农村局前20米转角处)
联系人:刘泽友
联系方式:18985288606
注:具体内容以最终竞争性谈判文件为准。

点击查看公告内容:
岑巩县人民医院直饮水净水器采购项目.pdf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项目概况岑巩县人民医院直饮水净水器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贵州中元利时招标有限公司(贵州中元利时招标有限公司岑巩分公司(岑巩县农业农村局前20米转角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名称:岑巩县人民医院直饮水净水器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ZZY-TP-2024-036项目序列号:GZZY-TP-2024-036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主要内容:岑巩县人民医院直饮水净水器采购项目《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数量:1项预算金额:479000.00(元)最高限价:479000.00(元)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1、一般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第三方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者提供2024年至开标前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2024年至开标前任意一个月公司财务报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③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凭证(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证明或加盖税务机关鲜章的申报表或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依法免税的,须提供投标人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或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法定代表人到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受委托者到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信用信息查询截图: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交易系统会自行对失信供应商实施信用联合惩戒。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2月24日至2024年12月26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贵州中元利时招标有限公司(贵州中元利时招标有限公司岑巩分公司(岑巩县农业农村局前20米转角处))方式:现场购买售价:300.00元投标保证金额(元):陆仟元整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24年12月24日09:00至2024年12月26日17:00。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现金(请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本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保证金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单位名称:贵州中元利时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东南分行帐号:0509001100000092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7日14:00:00(北京时间)地点:贵州中元利时招标有限公司岑巩分公司(岑巩县农业农村局前20米转角处)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4年12月27日14:00:00(北京时间)地点:贵州中元利时招标有限公司岑巩分公司(岑巩县农业农村局前20米转角处)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及相关规定,在技术、商务等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声明函所载内容必须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包括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价格扣除只针对投标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价(最高限价)的供应商有效)PPP项目:否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7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验收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岑巩县人民医院项目联系人:吴吉伟地址:岑巩县思州路84号联系方式:1778527753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贵州中元利时招标有限公司地址:贵州中元利时招标有限公司岑巩分公司(岑巩县农业农村局前20米转角处)联系人:刘泽友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直饮水净水器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