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车定点保险招标公告(东营市东营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24)
东营市东营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东营区公务用车定点保险项目征集公告
市县采购公告
东营市东营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东营区公务用车定点保险项目征集公告
详细信息
项目概况
东营区公务用车定点保险项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齐鲁云采山东省框架协议电子采购系统获取征集文件,并于 2025年01月16日 09时00分00秒 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DGP370502000202401000614
2、征集项目名称:东营区公务用车定点保险项目
3、采购方式:封闭式框架协议
4、最高限制单价:详见征集文件
5、采购需求:
包号
标的名称
预估采购数量
技术参数及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东营区公务用车定点保险项目
东营区公务用车定点保险项目
无
详见征集文件
0.00
6、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
东营区机关、事业单位及国企
7、框架协议的期限
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有效期为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 年。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分包名称:东营区公务用车定点保险项目
序号
资格要求名称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1
合格供应商的特定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须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供应 商须具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 发的有效期内的《保险许可证》;3.分支机构投标的需提供总公司针对本 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上级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
2
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无
三、获取征集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24日至 2024年12月30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2、地点:齐鲁云采山东省框架协议电子采购系统
3、方式:供应商需按以下方式获取征集文件。
第一步.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完成供应商主体信息注册(已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
第二步.在征集文件获取时间内,供应商进入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zx.shandong.gov.cn)右侧交易平台,点击“网上商城”并登陆,点击“框架协议采购”进入齐鲁云采山东省框架协议电子采购系统后台并免费应标和获取征集文件。成功获取征集文件后,征集人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征集人将通过齐鲁云采山东省框架协议电子采购系统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征集文件,供应商应当重新获取征集文件。供应商未重新获取征集文件或者未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征集文件编制响应文件进行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第三步.供应商需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办理数字证书(CA)和电子印章,安装“多CA统一认证客户端”,对通过“投标(响应)客户端”制作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签章、加密。
特别提醒:数字证书(CA)和电子印章的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齐鲁云采山东省框架协议电子采购系统(http://ggzyjyzx.shandong.gov.cn:8282/gpfa-main-web/index? regionguid=1487001 )-操作指南-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办理须知。
投标(响应)客户端”、“多CA统一认证客户端”的下载网址:齐鲁云采山东省框架协议电子采购系统-操作指南-投标(响应)客户端下载、多CA统一认证客户端下载。
制作响应文件及参与开标解密的电脑应使用谷歌浏览器。未按征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将无法参与评审。
4、征集文件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5年01月16日 09时00分00秒
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和地点: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函。
五、开启
1、开启时间: 2025年01月16日 09时00分00秒
2、开启方式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登录齐鲁云采山东省框架协议电子采购系统——“开标大厅”参与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代理机构:东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三路160号
联系方式:巴晓亮 董吉峰 0546-8388182
技术支持:4001602277
(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响应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
征集人:东营市东营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东营市东营区宁阳路89号
联系方式:0546-8258781
征集人:东营市东营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附件:
框架协议采购需求(服务类)-第1页-一、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编号:SDGP370502000202401000614(二)项目名称:东营区公务用车定点保险项目(三)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四)征集人:东营市东营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五)项目所属分类:服务类(六)框架协议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七)框架协议采购分类: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八)适用采购人范围:东营区机关、事业单位及国企(九)框架协议适用情形:适用情形:集中采购目录以内品目,以及与之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等,属于小额零星采购的理由描述:无二、征集需求项目分包情况本项目分包共1包,详细情况如下:分包1:分包名称:东营区公务用车定点保险项目采购品目:财产保险服务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直接选定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三、合格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特定资格要求分包1:序号资格要求名称资格要求详细说明1合格供应商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供应商须具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保险许可证》;3.分支机构投标的需提供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上级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2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无四、项目需求和技术方案(一)项目概述:本项目保险车辆对象为东营区机关、事业单位及国企公务用车约600辆(以东营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提供的为准),包括新购车辆及已购车辆。根据车辆新旧(旧车价格按照国家标准折旧)程度实行一车一卡保险价格。项目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费用据实结算。(二)服务内容与要求:分包1:服务一览表序号服务分项名称报价要求1自主报价系数自主定价系数(%),本招标项目报价采取自主定价系数报价方式,按照2020年9月2日发文的《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实施车险综合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自主定价系数区间0.5-0.65技术服务要求表序号重要程度服务名称指标需求1▲服务范围本项目保险车辆对象为东营区机关、事业单位及国企公务用车约600辆(以东营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提供的为准),包括新购车辆及已购车辆。根据车辆新旧(旧车价格按照国家标准折旧)程度实行一车一卡保险价格。2★投保险种和保额(1)交强险;(2)车辆损失险;(3)第三者责任险:保额原则上不低于300万元(含300万),以机关事务局要求为准;(4)车上人员责任险:保额原则上不低于每座10万元(含10万元)。(具体承保险种由采购人与中标人商定)3★出单要求(1)、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中国银保监会及地方银保监局出台的有关规定进行投保,不得违规操作,各项优惠按保监会规定执行最高优惠。(2)、车辆损失险保险金额按车辆实际价值足额投保。保险单应包含交强险在内的所有险种,足额全面体现投保数额。(3)、保险期限:原则上1年。因车辆报废、停驶等原因需要办理短期保单的,保险公司应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执行。(4)、保险公司应在续保车辆保险到期30日前通知采购人及投保单位,采购人在保险到期3日内负责将保费预付到保险公司账户,中标人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出单事宜,并派专人将保单正本和保费发票送达保险人。(5)、对于服务期内到期车辆的保险责任起始时间应与上一年度保单无縫衔接。若因保险公司原因导致车辆漏保、脱保的,产生的全部损失由保险公司承担。(6)、对于采购人的投保车辆,保险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承保或附加限制性条件。4★理赔要求(1)、保险公司接客户报案后按约定时间及时到达现场查勘或告知处理方;(2)、保险理赔范围的主动告知,对不在投保范围内的事项和超出投保范围的事项应提前告知投保人,提前做好沟通和解释;(3)、车辆发生全部损失时,保险公司按保额予以赔付;车辆发生部分损失时,按出险的实际损失赔付。被保险人可选择专修厂(含4S店)或采购人定点维修采购合作商修理车辆,受损车辆更换零部件应为原厂配件或符合被保险人的合理要求。(4)、施救服务:提供24小时免费救援服务,包括接电、送水、更换轮胎、拖车等;(5)、先行支付医疗抢救费用服务:涉及车上人员或者第三者人伤的,因抢救受害人需要支付抢救费用的,应采购人或者被保险人的要求,保险公司应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根据诊疗机构的意见先行支付医疗费用。(6)、重大赔案预付制度:涉及损失重大的案件,应采购人或者被保险人的要求,保险公司应在责任限额范围内先行预付不低于事故损失的50%。(7)、简化理赔手续:开通专设绿色理赔通道,简化理赔手续,提供上门收取理赔材料便利客服;(8)、赔付时效:被保险户提供手续齐全、达成赔付意见后,1万元以下1个工作日内赔付,1-10万元2个工作日内赔付,10-20万3个工作日内赔付,20万以上5个工作日内赔付;(9)、异地出险服务:保险车辆在本市外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应直接派人或委托有关机构代理查勘现场,并派专人协助出险单位全程办理相关索赔手续。(10)、当遇到重大或疑难案件,赔偿结果无法达成一致时,保险公司需聘请采购人都认可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损失评估,相关费用由保险公司承担。如未按规定时间定损,造成财产损失无法确定,应以被保险人提供的财产损毁照片、损失清单和修理发票作为赔付理算依据。(11)、针对公务车辆统一保险的保险公司,推出的优惠措施、优惠活动一并执行,保险公司提供的优惠活动、优惠措施,除特殊要求外,投保的车辆一并享受;(12)、索赔资料:接到被保险人索赔材料后应立即审查核实,若认为有关证明或材料不完整,应在两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一次性通知被保险人应补充提供的有关证明或材料。若在接到索赔资料后2日内未给予书面有关审核意见,则视为认可索赔资料的完整性。对于非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可不必提供交通管理部门或相关部门的事故证明,但被保险人有义务协助进行事故调查。(13)、其他理赔服务项目。(三)服务要求:-第4页-分包1:序号重要程度服务名称指标需求1▲人员配备人员配备:保险公司应确定专门的小组负责参保单位公务车辆保险项目。2▲统计报送每月向东营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财政局报送《东营区公务用车保险情况统计表》、每季度报送《东营区公务用车出险理赔情况统计表》,承诺统计填报的承保情况数据资料准确、完整,无隐瞒。若不及时报送,招标人有权中止合同。3▲车险档案承诺对承保的东营区公务用车建立专门的车险档案,实行专户管理,开展跟踪服务。(四)商务要求:分包1:序号重要程度服务名称指标需求1▲其他要求如本项目合同到期后投保期还未到期,则被保险人继续享有合同规定的权利。如保险公司以任何借口和方式加以拒绝,将有可能影响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五、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一)评审方法分包1:本次评审采用质量优先法,由评审小组各成员依据供应商响应文件独立对通过初审(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服务内容、服务水平、履约能力、服务经验等进行质量综合评分。每一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序。评审得分相同的,响应报价低的排序在前。评审得分且响应报价相同的,技术指标较优的一方排序在前。注: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审基准价和响应报价。(二)入围淘汰规则分包1:入围供应商上限:5淘汰率:20.00%,且至少淘汰1家供应商入围供应商推荐数量按如下公式计算(非整数时向下取整):入围供应商数量=(1-淘汰率)*实质性响应供应商数量如按照上述公式计算出的数值大于入围供应商上限时,入围供应商数量=入围供应商上限。(三)评审标准分包1:详细评审:-第5页-序号评审因素分类评审项详细内容评审分值客观评审项1价格分价格分响应报价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执行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山东省保险行业协会、东营市保险行业协会等有关费率、折扣相关标准的规定。如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按无效报价文件处理。征集人在评审办法中确定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权重)为10%(即价格权值为10%)。本征集项目报价采取自主定价系数报价方式,按照2020年9月2日发文的《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实施车险综合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自主定价系数区间0.5-0.65,按照自主定价系数低优先法计算报价得分,即满足征集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自主定价系数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响应报价得分=10*(评标基准价/报价自主定价系数)注明:响应报价上浮率必须满足国家相应标准。供应商响应报价得分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响应报价上限值与评标基准价之间为响应报价有效范围。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上限值的,应视为无效响应文件。供应商明显低于成本价的,应视为无效响应文件。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响应报价有效范围内的最低报价,并将响应报价有效范围内的供应商响应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10.00是2详细评审一、商务部分:1、政府采购信誉承诺函供应商按照征集文件要求提供《政府采购信誉承诺函》的,得8分;否则,不得分。8.00是3详细评审一、商务部分:2、业绩供应商2021年1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完整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每提供1个得2分,最高得4分。注:此项业绩要求为不同行政、企事业等单位,同一单位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视为一份,不重复计分。4.00是4详细评审一、商务部分:3、偿付能力充足率供应商2023年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在230%及以上的,得2分;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在210%(含)-230%(不含)之间的,得1.5分;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在180%(含)-210%(不含)之间的,得1分;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在150%(含)-180%(不含)之间的,得0.5分;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150%的,不得分。注:需提供供应商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相关页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2.00是5详细评审二、服务方案:1、服务方案综合打分对各供应商的服务方案(包括服务工作流程、服务标准、突发情况应急预案等)进行综合打分,存在瑕疵或不足的在9-10分之间以0.1为单位进行扣减,该项满分10分,最低得9分;无此项内容不得分。10.00否6详细评审二、服务方案:2、理赔服务流程、理赔方案对各供应商的理赔服务流程、理赔方案进行综合打分,存在瑕疵或不足的在9-10分之间以0.1为单位进行扣减,该项满分10分,最低得9分;无此项内容不得分。10.00否7详细评审二、服务方案:3、理赔承诺对各供应商对简易赔偿案、大宗赔偿案及参保车辆出险后出现人员伤亡时,在合理预计赔款范围内能否支付部分医疗等费用或预付一定时间内医药费的承诺进行综合打分,存在瑕疵或不足的在9-10分之间以0.1为单位进行扣减,该项满分10分,最低得9分;无此项内容不得分。10.00否8详细评审二、服务方案:4、保单维护与履约方案对各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保单维护与履约方案进行综合打分,存在瑕疵或不足的在9-10分之间以0.1为单位进行扣减,该项满分10分,最低得9分;无此项内容不得分。10.00否9详细评审三、人员及配备设备情况:1、拟配备的团队服务人员对供应商拟配备的团队服务人员的构成、配备是否科学合理,满足岗位要求、从业经历丰富并提供优质服务进行综合打分,存在瑕疵或不足的在11-12分之间以0.1为单位进行扣减,该项满分12分,最低得11分;无此项内容不得分。12.00否10详细评审三、人员及配备设备情况:2、配合处理事故的服务能力对供应商出险后,有无服务人员配合处理事故及服务人员配合处理事故的服务能力,进行综合打分,存在瑕疵或不足的在11-12分之间以0.1为单位进行扣减,该项满分12分,最低得11分;无此项内容不得分。12.00否11详细评审三、人员及配备设备情况:3、出险勘察车辆及定损硬件设备对各供应商出险勘察车辆及定损硬件设备进行综合评定,存在瑕疵或不足的在10-12分之间以0.1为单位进行扣减,该项满分12分,最低得10分;无此项内容不得分。12.00否价格扣除:序号评审因素扣除比例%评审标准1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5.00%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报价给予一定比例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报价扣除。六、合同要求合同要求1、付款途径:按合同约定2、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3、交付日期(服务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2年4、交付地点(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5、争议的解决: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采用下列方式解决:(1)提交东营市仲裁委员会仲裁;(2)东营市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发生纠纷,经双方协商不能解决时,采用第(1)种方式予以解决。七、入围供应商清退、补充及入围产品升级换代规则(一)供应商清退规则是否执行入围供应商清退规则:是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1)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3)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4)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6)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封闭式框架协议补充征集,或者重新申请加入同一开放式框架协议。(二)供应商补充规则是否执行入围供应商补充规则:是-第8页-(1)剩余入围供应商不足入围供应商总数70%且影响框架协议执行的,征集人可以补充征集。(2)补充征集在原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完成。(3)补充征集的条件、程序、评审方法和淘汰比例与初次征集相同。(4)补充征集有效期与原框架协议有效期相同。(5)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本项目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框架协议补充征集。(6)补充征集期间,本项目框架协议继续履行。(三)入围产品升级换代规则是否执行入围产品升级换代规则:是入围产品如需升级换代,须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由征集人对入围供应商因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的情形进行审核。八、其他要求其他要求(一)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二)是否专门面向监狱企业:否(三)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四)是否允许供应商将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否(五)是否现场勘察:否(六)是否答疑会:否-第9页-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第一阶段征集文件封闭式(服务类)第一册-第1页-目录第1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采购人、征集人及供应商2.资金来源3.响应费用4.适用法律二征集文件5.征集文件构成6.征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7.响应截止时间的顺延三响应文件的编制8.响应范围及响应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9.响应文件构成10.证明响应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征集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11.响应报价12.报价保证金13.响应有效期14.响应文件的制作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5.响应文件的递交16.响应截止17.响应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五响应文件开启及评审18.响应文件开启19.资格审查及组建评审小组20.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与澄清21.响应偏离22.响应无效23.比较与评价24.采购活动终止25.保密要求六确定入围供应商26.入围供应商的确定原则及标准27.发出入围通知书28.告知入围结果29.签订框架协议30.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规则31.入围产品升级换代规则32.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第2页-33.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34.履约保证金35.人员回避36.质疑第2章政府采购框架协议格式第3章征集邀请第4章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第5章项目需求和技术方案第6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第7章响应文件格式一、封面格式1.封面二、资格证明文件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财务状况报告7.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8.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三、商务及技术文件9.响应书10.中小企业声明函1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13.报价一览表14.技术服务响应表15.其他要求响应表16.经营设施情况及证明材料17.自有维修设备一览表及设备完整清晰图片18.服务团队人员一览表及证明材料19.技术部分评分中要求的相关技术文件及证明材料20.服务方案21.供应商同类项目案例一览表22.供应商关联单位的说明23.其他资料-第3页-第一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征集人、采购人及供应商1.1征集人:集中采购机构、主管预算单位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的征集人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2采购人:是指在入围供应商范围内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并与其签订采购合同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1.3供应商:是指响应征集,参加响应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潜在供应商:以征集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项目征集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1.3.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征集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3.3以征集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征集文件。1.3.4符合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特定资格要求。1.3.5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1.3.6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写明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为非监狱企业,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1.3.7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1.3.8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1.4如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允许联合体进行响应,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4.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响应。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须知1.3.2规定。1.4.3征集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定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作为征集文件的一部分内容提交,否则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1.4.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1.4.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否则相关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1.4.7对联合体响应的特定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相关响应均被认定为无效。1.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2.资金来源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征集后所签订的协议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预采购项目除外)。2.2最高限制单价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3供应商报价超过征集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制单价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第4页-3.响应费用不论响应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响应有关的费用。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4.适用法律本项目征集人、供应商、评审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二、征集文件5.征集文件构成5.1征集文件分为二册共7章,内容如下:第一册第1章供应商须知第2章政府采购协议格式第二册第3章征集邀请第4章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第5章项目需求和技术方案第6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第7章响应文件格式5.2征集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的,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为准;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描述为准。5.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征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征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征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响应被认定为无效。5.4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及相关事项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6.征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6.1征集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征集文件澄清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发布澄清(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改征集文件,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征集文件的组成部分。6.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征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6.3因潜在供应商原因或通讯线路故障导致逾期送达或无法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征集活动可以继续有效进行。7.响应截止时间的顺延为使供应商准备响应时有足够的时间对征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征集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响应截止时间。三、响应文件的编制8.响应范围及响应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8.1供应商可对征集文件中一个或几个分包进行响应,除非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另有规定。8.2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征集文件中“项目需求和技术方案”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响应,如仅响应部分内容,其该包响-第5页-应将被认定为无效。8.3无论征集文件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投服务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8.4除征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响应文件构成9.1供应商应完整地按征集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中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涉及的事项不满足征集文件要求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9.2上述文件应按照征集文件的规定签署和盖电子公章或经电子公章授权的其他单位章(以下统称电子印章)。采用电子公章授权方式的,应当在响应文件第一部分附电子公章授权书(格式自定)。9.3本项目采用电子响应,须使用用于证明供应商身份的数字证书(CA)、电子印章,以及用于供应商编制电子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客户端。电子响应基本流程: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zx.shandong.gov.cn/)右侧交易平台,进入“网上商城”并登陆,点击导航栏“框架协议采购”进入齐鲁云采山东省框架协议电子采购系统首页,在操作指南中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框架协议一阶段)》及投标(响应)客户端,按照操作手册安装投标(响应)客户端,按提示和操作手册导入电子征集文件,编制电子响应文件,使用数字证书(CA)和电子印章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签章、加密,生成的电子响应文件(扩展名为.标书文件,不得对已生成的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改、压缩、解压等操作),于响应截止时间前自行上传至齐鲁云采山东省框架协议电子采购系统。申请办理数字证书(CA)和电子印章的方式及注意事项详见齐鲁云采山东省框架协议电子采购系统(http://ggzyjyzx.shandong.gov.cn:8282/gpfa-main-web/index?regionguid=1487001)-操作指南-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办理须知。如果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需要对已经成功生成并上传系统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重新制作并生成电子响应文件,重新上传系统。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将被齐鲁云采山东省框架协议电子采购系统拒收。响应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CA)对响应文件进行远程解密或在开标地点自行携带设备进行解密,解密时长一般为30分钟。供应商自备的电脑必须使用谷歌浏览器,并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框架协议一阶段)》操作。若供应商数字证书(CA)或电子印章即将到期或已过期,请确保在开标时数字证书(CA)或电子印章在有效期内,供应商数字证书(CA)或电子印章在续期后务必在开标前重新制作和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否则将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进行解密。因供应商以下原因,响应将被拒绝:1)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成功上传响应文件的;2)响应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在规定时长内未能成功解密的。10.证明响应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征集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10.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内容符合征集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0.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10.3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征集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11.响应报价11.1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征集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有量价关系折扣的,包括量价关系折扣)。涉及价格的,均应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11.2供应商报价作为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最高限价。11.3供应商所报的各分项响应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第6页-响应,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11.4本项目响应报价的特定要求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2.响应保证金12.1本项目是否收取响应保证金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2.2供应商在征集过程及入围后如有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如实上报监管部门,并记入信用不良记录。13.响应有效期13.1响应应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3.2因特殊原因,征集人可以在原响应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征集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供应商也可以拒绝延长响应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4.响应文件的制作14.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征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应对征集文件中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如果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征集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负责。14.2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1份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标书格式),应于响应截止时间前上传至齐鲁云采山东省框架协议电子采购系统。14.3电子响应文件封面应由供应商加盖单位电子公章,响应文件指定位置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章、加盖单位电子公章。14.4响应文件因编制混乱、响应错误、表达不清等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负责。14.5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征集人或评审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5.响应文件的递交15.1本项目实行电子响应,供应商无须提交纸质响应文件。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征集文件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响应过程中遇到齐鲁云采山东省框架协议电子采购系统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系统技术支持热线咨询,咨询电话请见征集公告及第3章征集邀请。16.响应截止16.1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按照征集文件要求的方式递交。16.2征集人将拒绝接收在响应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17.响应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7.1征集人将按征集文件的规定接收响应文件。17.2征集人收到响应文件后,将记载响应文件的递交情况,在齐鲁云采山东省框架协议电子采购系统中生成回执,供应商自行查看、打印。17.3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如果供应商要进行撤回的,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在齐鲁云采山东省框架协议电子采购系统中进行撤回。17.4如果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需要对已经成功生成并上传齐鲁云采山东省框架协议电子采购系统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供应商应当先撤回原文件,使用自备计算机和投标(响应)客户端重新制作生成新的电子响应文件,并在响应截止时间-第7页-前重新上传。17.5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五、响应文件开启及评审18.响应文件开启18.1征集人将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响应文件开启仪式,开启过程同时在现场及齐鲁云采山东省框架协议电子采购系统网上开标大厅进行,供应商代表可自愿到现场参加响应文件开启仪式。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2家的,不得开启。18.2响应文件开启时,工作人员在齐鲁云采山东省框架协议电子采购系统中公布供应商后,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解密,全部供应商解密完成或解密截止时间后,报价一览表内容将予以公开。18.3征集人将对响应文件开启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18.4供应商代表对响应文件开启过程和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征集人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在齐鲁云采山东省框架协议电子采购系统中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19.资格审查及组建评审小组19.1征集人依据法律法规和征集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进入评审;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征集文件要求数量的,不得评审。19.2征集人将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19.2.1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以联合体形式参加响应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9.2.2征集人将不良信用记录查询网页打印、签字并存档备查。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征集人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19.2.3在本征集文件规定的查询截止时点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19.3征集人将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内容审查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19.3.1适用承诺制的情形征集人将在项目资格审查环节,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在“开评标管理”栏目中查询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的供应商近六个月在山东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情况。对于反馈有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费信息的,视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对于反馈无相关信息,且供应商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9.3.2不适用承诺制的情形对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未在山东省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其他不适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承诺制的供应商,征集人将审查其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9.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评审小组,负责评审工作。20.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与澄清20.1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征集文件的规定,从商务和技术的角度对征集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征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20.2响应文件的澄清-第8页-20.2.1在评审期间,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小组将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在评审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交,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0.2.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20.3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第20.2条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0.4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合理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将,;其响应认定为响应无效。21.响应偏离评审小组可以接受响应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离的不正规或不一致。22.响应无效22.1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评审小组要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征集文件的要求。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响应成为实质上响应的响应。评审小组决定响应的响应性只根据征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内容。22.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未按照征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项目需求和技术方案”中带★号部分任意一款不满足征集文件要求;(3)报价超过项目最高限制单价;(4)响应有效期不足的;(5)联合体响应文件未附联合体协议书的;(6)不符合征集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7)属于串通响应,或者依法被视为串通响应;(8)响应文件含有征集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9)法律、法规和征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3.比较与评价23.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评审小组将根据征集文件确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3.2评审严格按照征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详细评审方法和标准见征集文件第6章。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的评审方法包括价格优先法和质量优先法。(1)价格优先法是指对满足采购需求且响应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单价的货物、服务,按照响应报价从低到高排序,根据征集文件规定的淘汰率或者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确定入围供应商的评审方法。-第9页-(2)质量优先法是指对满足采购需求且响应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单价的货物、服务进行质量综合评分,按照质量评分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征集文件规定的淘汰率或者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确定入围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3.3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适用具体办法详见征集文件第6章。24.采购活动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框架协议采购活动:(1)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2家的或响应文件成功解密的供应商不足2家的;(2)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征集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2家的;(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4)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最高限制单价;(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6)法律、法规及征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况。25.保密要求25.1评审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5.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六、确定入围供应商26.入围供应商的确定原则及标准评审小组对实质上响应征集文件的供应商按照征集文件第6章规定的评审方法进行排序,确定入围供应商。27.发出入围通知书入围供应商确定后,征集人发布入围结果公告,在公告入围结果的同时,向入围供应商发出入围通知书,入围通知书是协议的组成部分。28.告知入围结果在公告入围结果的同时,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供应商未通过的原因;采用质量优先法评审的,还将告知未入围供应商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29.签订框架协议29.1征集人应当在入围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和入围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并在框架协议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将框架协议副本报本级财政部门备案。29.2征集文件、入围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框架协议的依据。30.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规则30.1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1)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3)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4)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第10页-第四章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本表是本征集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条款号内容1.1征集人:东营市东营区机关事务管理局1.3.4合格供应商的特定资格要求:分包1:1.供应商须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供应商须具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保险许可证》;3.分支机构投标的需提供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上级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1.3.5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1.3.6是否为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否1.4是否允许联合体响应:否1.4联合体的特定资格要求:否2.2最高限制单价:详见征集文件报价要求描述本项目预算属于以下情形: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鲁财采【2020】35号)文件规定,预采购项目有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3代理机构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本项目不收取征集代理服务费。5.4是否现场考察:否是否答疑会:否11.4本项目响应报价的特定要求:自主定价系数最高限价为0.65。报价超过征集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的为响应无效。12.1是否收取响应保证金:否13.1响应有效期:90日历日14.2需自行上传的文件:加密电子响应文件1份。18.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01月16日09时00分00秒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东营市东三路160号)19.2信用查询截止时点:2025年01月16日09时00分00秒19.3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近六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依法在山东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供应商,且可通过“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查询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信息的,可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及查询截图。30.1是否执行入围供应商清退规则:是30.2是否执行入围供应商补充规则:是31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分包1:直接选定;33履约保证金金额:无履约保证金形式:无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无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时间:无适用于本供应商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适用于本供应商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1法律法规对相应服务规定的条件:分包1:无;2供应商应提交的其他文件:无3是否允许供应商将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否协议条款协议条款1征集入围结果适用采购人范围:东营区机关、事业单位及国企2付款途径:按合同约定3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4交付日期(服务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2年4交付地点(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5框架协议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如下一期框架协议征集入围尚未完成,可顺延至下一期框架协议生效之日。6争议的解决: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采用下列方式解决:(1)提交东营市仲裁委员会仲裁;(2)东营市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发生纠纷,经双方协商不能解决时,采用第(1)种方式予以解决。征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征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防疫要求:防疫要求:1疫情期间,如供应商相关人员需到响应文件开启现场,须符合当地疫情防疫要求。温馨提示:温馨提示:1评审期间,对于澄清、评审结束通知等事项,评审小组通过以下方式通知供应商:通过齐鲁云采山东省框架协议电子采购系统推送待办提醒;需要回复的,供应商应通过齐鲁云采山东省框架协议电子采购系统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回复。评审期间,为保证项目评审顺利进行,供应商授权代表应保持手机畅通,做好接收通知的准备,否则,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第23页-第五章项目需求和技术方案1、项目概述本项目保险车辆对象为东营区机关、事业单位及国企公务用车约600辆(以东营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提供的为准),包括新购车辆及已购车辆。根据车辆新旧(旧车价格按照国家标准折旧)程度实行一车一卡保险价格。项目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费用据实结算。2、服务内容与要求分包1:服务一览表:序号服务分项名称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报价方式1自主报价系数次自主报价系数0.65自主报价系数分包1:技术服务要求表序号重要程度服务分项名称指标需求1▲服务范围本项目保险车辆对象为东营区机关、事业单位及国企公务用车约600辆(以东营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提供的为准),包括新购车辆及已购车辆。根据车辆新旧(旧车价格按照国家标准折旧)程度实行一车一卡保险价格。2★投保险种和保额(1)交强险;(2)车辆损失险;(3)第三者责任险:保额原则上不低于300万元(含300万),以机关事务局要求为准;(4)车上人员责任险:保额原则上不低于每座10万元(含10万元)。(具体承保险种由采购人与中标人商定)3★出单要求(1)、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中国银保监会及地方银保监局出台的有关规定进行投保,不得违规操作,各项优惠按保监会规定执行最高优惠。(2)、车辆损失险保险金额按车辆实际价值足额投保。保险单应包含交强险在内的所有险种,足额全面体现投保数额。(3)、保险期限:原则上1年。因车辆报废、停驶等原因需要办理短期保单的,保险公司应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执行。(4)、保险公司应在续保车辆保险到期30日前通知采购人及投保单位,采购人在保险到期3日内负责将保费预付到保险公司账户,中标人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出单事宜,并派专人将保单正本和保费发票送达保险人。(5)、对于服务期内到期车辆的保险责任起始时间应与上一年度保单无縫衔接。若因保险公司原因导致车辆漏保、脱保的,产生的全部损失由保险公司承担。(6)、对于采购人的投保车辆,保险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承保或附加限制性条件。4★理赔要求(1)、保险公司接客户报案后按约定时间及时到达现场查勘或告知处理方;(2)、保险理赔范围的主动告知,对不在投保范围内的事项和超出投保范围的事项应提前告知投保人,提前做好沟通和解释;(3)、车辆发生全部损失时,保险公司按保额予以赔付;车辆发生部分损失时,按出险的实际损失赔付。被保险人可选择专修厂(含4S店)或采购人定点维修采购合作商修理车辆,受损车辆更换零部件应为原厂配件或符合被保险人的合理要求。(4)、施救服务:提供24小时免费救援服务,包括接电、送水、更换轮胎、拖车等;(5)、先行支付医疗抢救费用服务:涉及车上人员或者第三者人伤的,因抢救受害人需要支付抢救费用的,应采购人或者被保险人的要求,保险公司应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根据诊疗机构的意见先行支付医疗费用。(6)、重大赔案预付制度:涉及损失重大的案件,应采购人或者被保险人的要求,保险公司应在责任限额范围内先行预付不低于事故损失的50%。(7)、简化理赔手续:开通专设绿色理赔通道,简化理赔手续,提供上门收取理赔材料便利客服;(8)、赔付时效:被保险户提供手续齐全、达成赔付意见后,1万元以下1个工作日内赔付,1-10万元2个工作日内赔付,10-20万3个工作日内赔付,20万以上5个工作日内赔付;(9)、异地出险服务:保险车辆在本市外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应直接派人或委托有关机构代理查勘现场,并派专人协助出险单位全程办理相关索赔手续。(10)、当遇到重大或疑难案件,赔偿结果无法达成一致时,保险公司需聘请采购人都认可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损失评估,相关费用由保险公司承担。如未按规定时间定损,造成财产损失无法确定,应以被保险人提供的财产损毁照片、损失清单和修理发票作为赔付理算依据。(11)、针对公务车辆统一保险的保险公司,推出的优惠措施、优惠活动一并执行,保险公司提供的优惠活动、优惠措施,除特殊要求外,投保的车辆一并享受;(12)、索赔资料:接到被保险人索赔材料后应立即审查核实,若认为有关证明或材料不完整,应在两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一次性通知被保险人应补充提供的有关证明或材料。若在接到索赔资料后2日内未给予书面有关审核意见,则视为认可索赔资料的完整性。对于非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可不必提供交通管理部门或相关部门的事故证明,但被保险人有义务协助进行事故调查。(13)、其他理赔服务项目。3、其他要求分包1:序号重要程度服务名称指标需求1▲人员配备人员配备:保险公司应确定专门的小组负责参保单位公务车辆保险项目。2▲统计报送每月向东营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财政局报送《东营区公务用车保险情况统计表》、每季度报送《东营区公务用车出险理赔情况统计表》,承诺统计填报的承保情况数据资料准确、完整,无隐瞒。若不及时报送,招标人有权中止合同。3▲车险档案承诺对承保的东营区公务用车建立专门的车险档案,实行专户管理,开展跟踪服务。-第25页-4、商务要求分包1:序号重要程度指标名称指标需求1▲其他要求如本项目合同到期后投保期还未到期,则被保险人继续享有合同规定的权利。如保险公司以任何借口和方式加以拒绝,将有可能影响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第26页-第六章评审方法和标准本项目将按照征集文件第一章供应商须知中“五响应文件开启及评审”、“六确定入围供应商”及本章的规定评审。1、评审方法分包1:本次评审采用质量优先法,由评审小组各成员依据供应商响应文件独立对通过初审(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服务内容、服务水平、履约能力、服务经验等进行质量综合评分。每一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序。评审得分相同的,供应商是小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排序在前。评审得分相同供应商同是小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工时单价报价低的排序在前。评审得分相同且供应商同是小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工时单价报价又相同的,维修材料加价率低的排序在前。(1)入围供应商上限:分包1:5家(2)淘汰率:分包1:20.00%(3)入围供应商推荐规则:入围供应商推荐数量按如下公式计算(非整数时向下取整):入围供应商数量=(1-淘汰率)*实质性响应供应商数量如按照上述公式计算出的数值大于入围供应商上限时,入围供应商数量=入围供应商上限。2、评审标准初步评审(1)资格评审分包1:序号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1(一)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一)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二)财务审计报告(二)财务审计报告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由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必须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供应商未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的,应当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扫描件,中小企业也可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扫描件。3(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1.供应商须提供开标日前一年内不少于连续6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款的凭据(或纳税申报)扫描件[公司成立不足6个月的,可提供自成立以来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纳税申报)扫描件]或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2.供应商须提供开标日前一年内不少于连续6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扫描件[公司成立不足6个月的,可提供自成立以来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扫描件]或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3.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原件扫描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4(四)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四)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6(六)身份证扫描件、授权委托书(六)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7(七)信用信息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页扫描件(包含“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及“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查询时间符合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要求)。8无无特定资格要求分包1:序号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1合格供应商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供应商须具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保险许可证》;3.分支机构投标的需提供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上级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2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无(2)符合性评审分包1:序号评审点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1未按征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封面、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2报价超过项目最高限制单价的报价超过项目预算或最高限价的、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3分项报价表未按要求填写主要产品的品牌型号是否填写(货物)、数量是否满足要求。4“项目需求和技术方案”中带“★”号部分任意一款不满足要求“项目需求和技术方案”中带“★”号部分任意一款不满足要求5联合体响应文件未附联合体响应协议书的联合体响应文件未附联合体响应协议书的6不符合征集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不符合征集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7属于串通响应,或者依法被视为串通响应属于串通响应,或者依法被视为串通响应8响应文件含有征集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响应文件含有征集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9法律、法规和征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法律、法规和征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3)详细评审分包1:评审因素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评审标准评审标准分值构成分值构成报价得分10.00分详细评审90.00分报价得分10.00分详细评审90.00分报价得分10.00分详细评审90.00分评审因素分类评审项详细描述分值客观/主观价格分自主报价系数自主报价系数10.00客观详细评审一、商务部分:1、政府采购信誉承诺函供应商按照征集文件要求提供《政府采购信誉承诺函》的,得8分;否则,不得分。8.00客观详细评审一、商务部分:2、业绩供应商2021年1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完整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每提供1个得2分,最高得4分。注:此项业绩要求为不同行政、企事业等单位,同一单位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视为一份,不重复计分。4.00客观详细评审一、商务部分:3、偿付能力充足率供应商2023年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在230%及以上的,得2分;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在210%(含)-230%(不含)之间的,得1.5分;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在180%(含)-210%(不含)之间的,得1分;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在150%(含)-180%(不含)之间的,得0.5分;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150%的,不得分。注:需提供供应商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相关页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2.00客观详细评审二、服务方案:1、服务方案综合打分对各供应商的服务方案(包括服务工作流程、服务标准、突发情况应急预案等)进行综合打分,存在瑕疵或不足的在9-10分之间以0.1为单位进行扣减,该项满分10分,最低得9分;无此项内容不得分。10.00主观详细评审二、服务方案:2、理赔服务流程、理赔方案对各供应商的理赔服务流程、理赔方案进行综合打分,存在瑕疵或不足的在9-10分之间以0.1为单位进行扣减,该项满分10分,最低得9分;无此项内容不得分。10.00主观详细评审-第29页--第29页--第29页--第29页-详细评审二、服务方案:3、理赔承诺对各供应商对简易赔偿案、大宗赔偿案及参保车辆出险后出现人员伤亡时,在合理预计赔款范围内能否支付部分医疗等费用或预付一定时间内医药费的承诺进行综合打分,存在瑕疵或不足的在9-10分之间以0.1为单位进行扣减,该项满分10分,最低得9分;无此项内容不得分。10.00主观详细评审二、服务方案:4、保单维护与履约方案对各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保单维护与履约方案进行综合打分,存在瑕疵或不足的在9-10分之间以0.1为单位进行扣减,该项满分10分,最低得9分;无此项内容不得分。10.00主观详细评审三、人员及配备设备情况:1、拟配备的团队服务人员对供应商拟配备的团队服务人员的构成、配备是否科学合理,满足岗位要求、从业经历丰富并提供优质服务进行综合打分,存在瑕疵或不足的在11-12分之间以0.1为单位进行扣减,该项满分12分,最低得11分;无此项内容不得分。12.00主观详细评审三、人员及配备设备情况:2、配合处理事故的服务能力对供应商出险后,有无服务人员配合处理事故及服务人员配合处理事故的服务能力,进行综合打分,存在瑕疵或不足的在11-12分之间以0.1为单位进行扣减,该项满分12分,最低得11分;无此项内容不得分。12.00主观详细评审三、人员及配备设备情况:3、出险勘察车辆及定损硬件设备对各供应商出险勘察车辆及定损硬件设备进行综合评定,存在瑕疵或不足的在10-12分之间以0.1为单位进行扣减,该项满分12分,最低得10分;无此项内容不得分。12.00主观(4)价格扣除评审标准分包1:序号评审因素适用情形扣除比例%评审标准1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是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5.00%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报价给予一定比例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报价扣除。-第30页-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1、响应文件格式采购包1:分册名称:响应性投标文件分册详见附件:封面详见附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详见附件:保险许可证详见附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详见附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详见附件:唯一授权书详见附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详见附件:信用查询详见附件:财务状况报告详见附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详见附件: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附件:法律法规对相应货物规定的条件等其他内容详见附件:响应书详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详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报价一览表详见附件:政府采购信誉函详见附件:服务要求明细表详见附件:偿付能力充足率详见附件:业绩详见附件:商务部分证明材料详见附件:商务要求明细表详见附件:其他要求明细表详见附件:技术评审文件详见附件:服务评审文件详见附件:其他材料-第31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务用车定点保险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