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瘦煤招标公告(华能聊城热电厂2024)



采购内容

报单号:
HNC20241230100
计划编号:

期次:
山东公司2025年1月
采购单位:
聊城

数量 (吨):
10000 
热值:
5000 
硫份:
1.700 
交收时间:
2024-12-26~2025-01-15

应单价格类型:
到厂价
限价类型 :
原煤限价
最高限价(含税):
675.00
贸易性质:
内贸煤

运输方式:
铁路
收货人:
华能聊城热电厂 
收货方式:
到厂交货
收货地点:
解庄 

始发站:
太原、北京局
终到站:
解庄
铁路发向:
山西方向

煤种:
贫瘦煤
原产地:
山西省 未知
 

报单说明:

1、一票结算,山西流向,铁路局仅限太原、北京局。 2、中标供应商需在被确认中标后3日内向合同签约单位缴纳3万元/列的履约保证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每兑现1列返还3万元。如因电厂原因无法兑现当月合同量,保证金全额返还。 3、中标供应商的发运节奏和时间必须服从我方安排,以免造成压车拥堵,如不服从,我方有权终止合同执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4、首次中标的新供应商,不管其投标数量多少,其中标量均按不超过1万吨; 5、各供应商请在投标时注明实际热值实际硫分,在同等报价情况下,我方有权选择实际高热值和低硫分的供应商优先中标。 6、同一供应商中标量不超过标单的50%。若标单量为1万吨的,且最低价最低中标量为1万吨,最低价可全部中标。 7、热值(Qnet.ar)低于300大卡/千克双倍扣罚,低于500大卡/千克三倍扣罚,低于800大卡/千克拒收;硫份(st,d%)考核标准为1.7%以上每升高0.1%扣2元/吨,超过1.9%每升高0.1%扣4元/吨,超过2.1%每升高0.1%扣10元/吨,超过2.5%拒收。

质量标准

检验指标
指标标准
单位
下限
上限

干燥无灰基挥发份(Vdaf)
18 

18 
18 

软化ST(ST)
1350 
℃ 
1350 
1350 

空气干燥基硫(Sad)
1.7 

1.7 
1.7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Qnet,ar)
5000 
Kcal/kg 
4500 
5500 

采购方式

采购方式:
询比价 招标 竞价

报价方式:
密闭 公开
报价次数
单次 多次

交易商范围:
公开 指定

应单方式:
全部应单 部分应单
最低数量:
10000
最大数量:
10000

应单开始时间
2024/12/24 10:56:00
截止时间:
2024/12/25 14:00:00

保证金信息

保证金类型:
无保证金 评标保证金 保证金(如果未缴纳足额评标保证金评标时将视为无效应单,如果未缴纳足额保证金供应商将无法应单)

其他附件

采购合同模板

煤炭买卖合同模板(火车直达)20181228.docx

其他附件

评标方案说明

评标方案说明

现阶段评标工作在线下进行,具体相关内容请联系相应单位。

乙方(卖方):甲方(买方):签约地点:签约时间:合同编号:煤炭买卖合同(火车直达)1.4发站:1.3运输方式:火车运输。由乙方负责铁路运输并垫付运费,甲方不承担路耗。1.2合同数量:万吨(实际发运数量不能超出10%)。1.1煤炭品种:无烟煤/末煤、贫瘦煤/末煤、气肥煤/末煤第一条煤炭品种、数量、运输方式、发站及托运人买方(以下简称:“甲方”)、卖方(以下简称:“乙方”)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对煤炭买卖事宜达成协议如下:2.4专用线:2.3收货人:2.2到站:2.1交货方式:到厂交货,电厂专用线费用由电厂承担。第二条交货方式、到站及交货期限1.5托运人:3.3乙方组织煤源时必须遵循甲方的卸车和环保要求,如发生来煤扬尘大污染环境的情况、来煤中含有大量煤泥影响卸车,视情况严重程度每列煤扣罚乙方5-10万元,且处理扬尘费用、非正常卸车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3.2所供应煤炭中不得含有任何可能会对卸输煤设施、煤炭制粉系统及燃煤设备造成意外损坏的物质。否则,造成甲方设备损坏,由乙方按实际发生金额赔偿甲方。3.1煤炭的质量要求:乙方所提供的煤炭应当符合以下煤质要求:第三条质量标准2.5交货期限: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月31日(以铁路货物运单制单日期为准)。收到基全水分Mt≤10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Qnet,ar5000Kcal/kg干燥无灰基挥发分Vdaf≥30%干燥基硫分St,d≤0.8%灰熔点(变形温度DT)≥1250℃哈氏可磨系数≥粒度(0-50mm)≥90%以收货人化验结果为准,并作为结算依据。4.2质量检验以收货人轨道衡验收数据为准,并作为结算依据。4.1数量确定第四条数量确定和质量检验3.4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调运计划安排发运,如遇特殊情况,应提前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调整发运时间。如未经甲方同意,自行调整发运时间,视情况每列煤扣罚乙方1-10万元。批次的约定:火车煤为买方收到的、卖方发给的整批煤量(包括分数次或数日抵达买方的同一批煤炭;汽车煤为买方收到的、卖方发给的同一验收批的煤炭。5.3.1全月发运煤炭质量加权结算(不含热值或硫份达到双扣及以上标准的批次),如月中价格调整,则分段加权。结算数量及发热量之外的指标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收到基低位发热量取整。5.3调整价格:5.2结算价格=基准价+调整价格。5.1基准价格:以质计价,乙方向甲方销售基准热值(Qnet,ar)为5000Kcal/kg,质量指标符合本合同第三条要求的煤炭,执行到厂(站)含税包干价元/吨(含煤款、运费)。第五条煤炭结算价格当Qnet,ar<4500Kcal/kg时,拒收或协商解决。当4500Kcal/kg≤Qnet,ar<4700Kcal/kg时,发热量调整价格=(5200-5500)×到厂含税基价÷5500+(4700-5200)×到厂含税基价÷5500×2+(实际结算热值-4700)×到厂含税基价÷5500×3;当4700Kcal/kg≤Qnet,ar<5200Kcal/kg时,发热量调整价格=(5200-5500)×到厂含税基价÷5500+(实际结算热值-5200)×到厂含税基价÷5500×2;当低位发热量(Qnet,ar)≥5200Kcal/kg时,发热量调整价格=(实际结算热值-5500)×到厂含税基价÷5500;5.3.2.1低位发热量(Qnet,ar)基准热值=5500Kcal/kg:5.3.2发热量调整价格:(任选一)当Qnet,ar<4000Kcal/kg时,拒收或协商解决。当4000Kcal/kg≤Qnet,ar<4200Kcal/kg时,发热量调整价格=(4700-5000)×到厂含税基价÷5000+(4200-4700)×到厂含税基价÷5000×2+(实际结算热值-4200)×到厂含税基价÷5000×3;当4200Kcal/kg≤Qnet,ar<4700Kcal/kg时,发热量调整价格=(4700-5000)×到厂含税基价÷5000+(实际结算热值-4700)×到厂含税基价÷5000×2;当低位发热量(Qnet,ar)≥4700Kcal/kg时,发热量调整价格=(实际结算热值-5000)×到厂含税基价÷5000;5.3.2.2低位发热量(Qnet,ar)基准热值=5000Kcal/kg:若单批次低位发热量(Qnet,ar)达到双扣标准及以下,则不参与全月加权,单独结算。当Qnet,ar<3500Kcal/kg时,拒收或协商解决。当3500Kcal/kg≤Qnet,ar<4000Kcal/kg时,发热量调整价格=(4200-4500)×到厂含税基价÷4500+(实际结算热值-4200)×到厂含税基价÷4500×3;当4000Kcal/kg≤Qnet,ar<4300Kcal/kg时,发热量调整价格=(实际结算热值-4500)×到厂含税基价÷4500×2;当低位发热量(Qnet,ar)≥4300Kcal/kg时,发热量调整价格=(实际结算热值-4500)×到厂含税基价÷4500;5.3.2.3低位发热量(Qnet,ar)基准热值<5000Kcal/kg:(以合同热值4500Kcal/kg基准为例)若单批次低位发热量(Qnet,ar)达到双扣标准及以下,则不参与全月加权,单独结算。若单批次硫份达到双扣标准及以上,则不参与全月加权,单独结算。当含硫量(干燥基全硫St,d)≥1.8%时,拒收或协商解决。含硫量(干燥基全硫St,d)≤0.80%时不做奖罚;0.80%<含硫量(干燥基全硫St,d)≤1.00%时,每增加0.01%下调0.20元/吨;1.00%<含硫量(干燥基全硫St,d)≤1.20%时,每增加0.01%下调0.40元/吨;含硫量(干燥基全硫St,d)>1.20%时,每增加0.01%下调1.00元/吨。5.3.3.1硫分考核实行分段累加扣款。(以干燥基全硫St,d=0.8%为例)5.3.3其它指标调整价格:若单批次低位发热量(Qnet,ar)达到双扣标准及以下,则不参与全月加权,单独结算。6.3乙方在结算煤款时,应该提供符合甲方所在地国税部门要求的以电脑开具的增值税发票。6.2货票托运人与乙方(结算单位)不一致时,需由托运人出具证明,证明所发煤炭是受乙方(结算单位)委托发运,结算等相关事宜由乙方(结算单位)直接与甲方办理,方可结算。证明材料需托运人、乙方(结算单位)均加盖公章。两票结算:煤炭验收合格后,甲方凭有效化验单、计量记录、铁路货物运单、乙方提供的铁路部门开具的运输发票等核对无误后按照本合同所规定的价格进行结算,并出具结算单作为结算依据。甲乙双方对结算单确认后,乙方全额开具煤炭增值税发票,两票结算。6.1一票结算:煤炭验收合格后,甲方凭有效化验单、计量记录、铁路货物运单等核对无误后按照本合同所规定的价格进行结算,并出具结算单作为结算依据。甲乙双方对结算单确认后,乙方全额开具煤炭增值税发票,一票结算。第六条煤款结算及付款5.3.3.2干燥无灰基挥发份:当Vdaf如在双方履行合同期间及区域内因发生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时,甲乙双方不需对不能正常履行的合同负责。第八条不可抗力7.2本合同债权债务不得转让,乙方不得委托其他单位代办结算业务。7.1本合同签订后,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合同条款规定,否则一切后果由变动方承担。合同内容以机打为准,手写、涂改无效。执行期间合同条款如有变化,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第七条违约责任6.4付款方式:银行电汇或======。10.3双方承诺,若市场发生较大变化,可以按照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价格指导意见对价格上下调整。10.2双方应当对本合同的内容保守秘密,未经对方书面事先同意,不得向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10.1本合同由双方的法定代表人签订,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廉政要求,做到廉洁从业,行为规范。如委托他人代理签订本合同的,必须出具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代理书,其他人员代签无效。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甲乙双方对执行合同的一切争执,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九条争议的解决11.3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11.2本合同正本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11.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月31日。第十一条生效与期限10.4本合同结算价款为全额含税价(税率===%),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国家出台税率调整政策,则按照新税率进行结算,并相应调整合同结算价格。甲方名称(章): 乙方名称(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地址: 地址: 信用代码: 信用代码:电话: 电话: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贫瘦煤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