轧辊智服业务外包 轧辊智服起重机超载防撞装置检修 轧辊智服起重设备年检 轧辊智服起重机轨道铝热焊接 轧辊智服起重机械无线遥控装置维修 轧辊智服招标公告(2024)



询价单号
PXBZX24121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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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7T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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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商名称:上海)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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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010901002281

轧辊智服业务外包(协力)



1.0



2025-12-31

《无》。工序详情:《无》。材质:《无》。单重:《0.000000》。图号:《无》。工程编号:《无》

询价条款

一、交货地址:上海市市辖区宝山区硅钢五期磨辊间
二、保证金额度:0.0元
三、商务条款:具体见附件比价文件,费用每月结算一次,根据甲方提供的结算单和考评意见,乙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办理费用结算手续。总额承包费用按照月均费用结算。
四、技术条款:具体见附件比价文件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200万元
六、报名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宝武集团和宝武重工禁入供应商和禁入个人禁止参加本次招投标项目,一经核实,严肃处理。 2、投标人优先考虑宝武集团和宝武重工的合格供应商。 3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及失信记录(企业),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告(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以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息截图(网址:http://zxgk.court.gov.cn/)为准,请在报名时上传。 4、投标人须严格按要求进行客商信息填报并同时上传相关附件(详细要求详见附件:客商信息填报表,客商信息如有变动,需进行实时更新)。 5、投标人需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能力,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流动资金承担本项目的供货,能接受货到验收合格后付款;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和重大法律纠。投标人正在履行的合同项目和准备承诺的合同项目,不应影响本合同的履行,确保合同项目设备按时、按质、按量制造完成和交货。 6、首次中标供应商,作为一次性供应商引进,需通过供应商相关评审、评价后纳入合格供应商管理体系。 7、尚不属于我公司有效供应商的中标方,如果因中标方原因在5个工作日内不能完成供应商资料提交及系统自荐操作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8、对于出现较为严重交货延迟、质量异议处理不及时、报价错误等情况的报名供应商,需方视情况可取消其报名资格
七、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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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硅五行车管养修业务比价文件.doc

2025年硅五行车管养修业务比价文件第一部分:生产、质量管理1、承包内容工期时间:二O二五年一月一日至二O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作业区域作业名称主要作业内容硅钢五期行车2台2-4/2-5设备维护1.日常设备点检;2.设备维护、调整及“5S”工作;3.设备的抢修、检修与定修作业;4.行车的消防器材定期检查工作;2、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有关的作业要求和技术标准。2、甲方负责向乙方下达有关生产作业计划,并有权对计划进行调整。3、甲方可对乙方的生产作业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并提出有关评估及考核意见。4、甲方及时向乙方进行安全、环保、职业卫生防疫等方面的交底工作。(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提出的有关作业要求和技术标准。2、乙方应组织合格人员承担有关作业,必须坚持先培训再上岗、持证上岗的原则,不得无证上岗作业。3、乙方应参加甲方的生产、安全、设备等例会,及时掌握上、下道工序的有关情况。4、乙方应接受甲方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并根据甲方的评估意见对乙方有关作业人员进行管理考核。5、乙方应根据生产和设备的具体状况,提出工艺改进和设备更新改造的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现场配合工作。6、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和相关规定,做好管辖区域内的5S工作。7、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开展降本增效活动,并建立基础成本数据台帐。8、发生紧急情况(如防汛、防台、消防等情况)时,乙方人员应服从甲方安排。3、激励与约束考核标准详见附件《激励与约束考核标准》。第二部分:设备管理一、承包内容1、承包区域内行车等设备的点检、检修、运保等作业由乙方承担(单项检修项目由乙方负责委托,甲方审核后乙方负责现场实施和管理,实施完成后由乙方填写实际施工量和实际使用物料量报甲方设备管理室,甲方负责审核和结算。单项检修项目清单见设备管理附件一)。2、承包设备范围及设备管理分工界面1)承包设备范围具体见设备管理附件二2)设备管理分工界面如下:A、机械设备界面:行车以厂房轨道梁顶面为界面,界面上的行车大车轨道、行车整体、带传动机构的吊具及上述所属配件、附件,电动葫芦从轨道梁、走道、平台、栏杆、电动葫芦本体及其所属的配件和附件由乙方负责。B、电气设备界面:行车以地面电源控制箱的输入端为界(甲方负责送电至输入端),地面电源控制箱、滑触线、行车设备本体及吊具和所属配件、附件由乙方负责。电动葫芦以电源控制箱的输入端为界(甲方负责送电至输入端),电源控制箱、移动电缆、电动葫芦设备本体和所属配件、附件由乙方负责。C、涉及到其他与甲方行车业务相关的固定资产、设备或工器具等,乙方如需使用,需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原则上由乙方自行配备。二、协力模式操作(不含地操)+点检+维修(含抢修)+物料(含新品和修复)+技术。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负责提出行车等设备的点检、检修、运保等作业要求。2、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有关技术标准。3、甲方负责对乙方的行车设备管理点检业务、检修计划、检修质量、设备故障管理等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日常信息联络。4、甲方负责对乙方的行车点检、检修、运保等作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作业质量等进行评价。5、甲方负责承包区域内工艺改进和设备更新改造的立项、组织实施等工作。6、甲方应根据乙方的生产作业、行车点检、检修、运保及备件、资材准备情况,及时提出评估意见并支付承包费用。7、甲方负责保证承包区域内的水、电等能源的正常供应。8、甲方必须确保乙方有合理的时间进行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为设备状态稳定提供保障。(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配备必要的机、电设备点检和管理人员。乙方的设备点检及维修人员必须经技术业务培训,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证后方可独立承担点检维修作业。2、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点检、检修业务外包给第三方承接。3、乙方负责承包范围内设备的日常点检及检修维护计划的制定和执行。如需对外协调方可实施的计划项目,应书面提交甲方。4、乙方负责承包范围内设备突发故障(事故)的处理和恢复工作,在处理完毕后向甲方提交符合甲方制度规定的有关书面报告。若发生重大设备事故,险肇、安全事故应有甲方有关人员共同参与调查、分析,并按甲方和乙方的规定流程双向上报。5、乙方应配合甲方推进维修标准化作业,执行甲方提出的管理要求。6、乙方负责派人参加甲方召开相关会议,及时向甲方报告行车检修计划及实施情况。7、乙方负责设备检修项目全过程管理(包括安全管理和标准化作业管理)。8、承包区域内的设备按甲方“设备管理制度”规定纳入考核目标管理,按甲方一贯制设备考核办法进行考核。乙方应接受甲方的检查和考核,并按甲方要求进行管理、整改。9、承包区域设备的报废以及技措(含技术改造)、安措、环措计划由乙方提出建议,经甲方审核同意后再按规定和业务流程提出立项、申请,经批准后由乙方按甲方有关规定实施。四、激励与约束考核标准详见附件《激励与约束考核标准》。五、设备管理附件(一)单项检修清单序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1轧辊智服起重机超载防撞装置检修2轧辊智服起重设备年检3轧辊智服起重机轨道铝热焊接4轧辊智服起重机械无线遥控装置维修5轧辊智服设备、备件、产品品质检测备注:清单内未包含项目将按照实际情况一事一议,由乙方根据甲方的规定和业务流程提出立项申请,经甲方批准后按甲方有关规定实施。(3)起重机设备清单设备使用地点行车编号设备编号设备名称设备型规设备注册代码(新)起重机品种硅钢五期2-4行车8613072-4行车QD50/16-27.5A641103101132022120022通用桥式硅钢五期2-5行车8613082-5行车QDh16/5*t-27.5m A641103101132022120023通用桥式第三部分:资材备件管理一、承包内容1、承包区域内行车等设备的备件、资材由乙方负责提供。2、承包区域的有关废旧物品,由乙方负责归拢,甲方负责回收、处理。二、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负责对乙方承包后的行车设备备件、资材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相关信息联络。2、甲方有权对乙供各类备件、资材准备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价。3、根据“原样修复、质量受控、安全可靠”的备件修复原则,甲方负责提供现有的备件修复要求及完工、验收标准。4、明确乙供料清单,乙供料范围外的物料由乙方提出申请,甲方负责审核及供应。(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根据备件推荐表和现场的实际消耗情况,制定备件采购、修复计划,项目初期备件采购可沿用宝钢原有的采购系统。乙方做好备件消耗的实绩统计工作。机旁备件帐、物、卡必须一致,妥善保管好并堆放好机旁备件,换下的旧备件由甲方统一回收,乙方无处置权。2、为有效保证设备运行状态,乙方应根据设备状态编制年度备件使用计划,主机备件要到现采购厂家购买,并报项目单位备案;乙供资材备件若需变更或改型,必须经甲乙双方技术部门确认后方可执行。3、乙方应根据现场的实际消耗情况,制定资材采购计划,项目初期资材采购可沿用宝钢原有的采购系统。乙方做好资材消耗的实绩统计工作。乙方负责资材的现场管理,对废旧资材必须归整好集中堆放,由甲方统一回收,乙方无处置权。4、为有效保证设备运行状态,乙方应根据设备状态编制年度资材使用计划,主机备件要到现采购厂家购买,并报项目单位备案,乙供资材备件若需变更或改型,必须经甲乙双方技术部门确认后方可执行。三、激励与约束考核标准详见附件《激励与约束考核标准》。第四部分:安全管理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节约能源法》、环境保护、消防治安、交通等有关法律、法规,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治安保卫、消防、能源、环保、厂容绿化、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管理,确保生产协力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在厂区项目作业中人身和设施安全,合理用能,避免环境污染和各类事故的发生。能源、安全、环保、治安保卫、防火、道路、交通、厂容绿化等考核详见附表一:检修协力供应商考核细则。1安全管理1.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和《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以及有关部门制定的安全生产规定,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1.2乙方进入甲方区域内作业的人员必须接受甲方所在区域的安全教育,作业活动范围限定于甲方核发准入证所注明的准入区域中合同约定的施工范围,主动接受甲方的关于现场环境、设备危险源的安全交底及安全检查,并自主开展危险源辨识、控制活动(或危险预知),实施必要的控制措施;如果现场实际情况与交底内容有差异的,应主动与项目单位进行沟通与协商。1.3乙方应获知甲方所确定的与其相关的危险源,并执行与此相关的程序文件,在制订本单位文件时应考虑与法律、法规及宝钢规定相一致,必要时应与甲方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与协商。1.4乙方一般从业人员必须接受24学时上岗前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并通过考核,危化品作业等特殊从业人员必须接受72学时上岗前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并通过考核;非沪籍农民工在沪从业,必须取得上海市外来农民工务工前培训合格证。1.5乙方接受项目后必须要求甲方项目单位进行安全注意事项及现场环境的交底,双方签字确认。1.6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危险预知活动、作业方案、职业病防护和管理、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建议,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有权要求乙方终止施工。1.7乙方(不含宝钢集团全资子公司、政府部门或政府授权委托的部门)必须持有甲方安保部办理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立安全及相关管理制度,熟悉并自觉遵守宝钢及宝刚新日铁汽车板有限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接受监督检查。1.8乙方必须有安全管理网络体制、包括抓安全工作的领导及各级安全干部。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须指派有安全干部合格证的同志全面负责项目的安全工作。1.9乙方必须填写参加项目作业人员的名册和安全管理网络,一式二份,其中一份交甲方项目单位的安全部门,只有经过项目安全教育的人员才能进行作业,不得擅自更换。如有协力分包情况的,乙方必须将宝钢及甲方的管理要求完整传递到最终承包方单位与人员,乙方必须明确与分包方的安全管理责任与义务。1.10乙方应按国家或行业标准,以及宝钢的要求,明确特种作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岗位要求,明确特种防护用品的配置和使用标准,并按照岗位配备标准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员工按标准使用。1.11乙方的作业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安全技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方准上岗(外省市必须有省级相关部门审证盖章)。乙方单位须登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编号及有效期,并跟踪证书的有效性,对证书失效的,不得安排从事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并报项目单位备案。1.12如在乙方作业区域有职业病危害因素,甲方项目单位应告知乙方。进入宝钢作业的乙方应建立并维护职业卫生(健康)管理档案,定期检测和评价职业危害因素,并向员工告知检测、评价结果。被政府劳动卫生监督部门检查发现职业病危害因素(岗位粉尘、噪音等)超标,应积极负责治理,并采取防控措施.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乙方应安排具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人员从事相关工作,并将职业健康检查告知员工本人。1.13乙方在作业期间必须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检查。对于查出的危险隐患,乙方必须在期限内整改。1.14乙方人员进入厂区作业,必须按工种要求正确穿戴和使用有效的劳动防护用品。1.15甲乙双方人员对各自所处的区域或作业环境、设备设施等,必须认真检查和确认,发现隐患立即停止作业,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可施工。1.16乙方应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设备、施工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装备,使用的物资、设备(如危险化学品、个人防护装备、防爆电气设备、消防设备、运输设备等)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宝钢要求;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动用宝钢的设备和工器具,借用或租赁设备、工器具,应办理借用、租赁手续并对设备工具安全性能进行验收确认,作好书面记录。1.17乙方人员对现场的各类安全防护设施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否则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1.18乙方在宝钢区域实施动火作业前,必须办理宝钢的动火许可证;有较大危险因素(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1.19乙方应确保所负责区域内安全、消防设施正常运转,安全、消防设施要与生产设备同时安排检修,不得擅自停用、拆除安全、消防设施。1.20乙方需用宝钢的能源介质(水、电、氧气、氮气、氩气、煤气、压缩空气、天然气、蒸汽等),必须经宝钢相关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同时乙方应确保在用能过程中的安全,煤气危险作业必须办理煤气作业申请许可。1.21乙方使用的特种设备(含防雷接地),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专业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1.22乙方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必须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在危化品作业场所设置标牌和图示;携带危险化学品进厂,必须同时带有化学危险品安全标签和化学危险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剧毒物品、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等,必须持有政府职能部门开具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证》、《剧毒物品运输证》、《爆炸品运输证》、《放射性物品运输证》;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必须按指定路线行驶。1.23为确保员工的健康,高温作业、露天作业或逢灾害性天气,乙方应执行政府的相应规定。1.24针对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乙方应制定应急措施或预案,确保对紧急情况做出及时反应,减少对职业健康安全的不利影响。1.25乙方收到宝钢各部门的安全整改通知单,必须立即进行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整改情况反馈宝钢相关部门。1.26在协力业务过程中发生各类安全事件(包括险肇与安全事故),乙方在按照本单位流程报告的同时,应及时告知甲方,并在事件调查的基础上制定、实施纠正预防措施,涉及宝钢相关部门的应做好沟通与协商。1.27乙方有权拒绝超越合同范围的作业,有权拒绝甲方下达的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指令,有权拒绝在危及乙方作业人员安全的环境中作业,有权向宝钢设备部、安保部、监察部举报甲方的违规行为。1.28乙方必须依法与其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工伤保险或综合保险。1.29可暂扣或吊销《宝钢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几种情况:影响宝钢声誉的不诚信行为;发生有责工亡事故;违反合同约定,违规分包的;违规用工,使用童工或未成年工,未与员工签劳动合同,未办理工伤保险或综合保险;在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员工进厂证或IC卡、车辆进厂证时使用假证的;违反宝钢安全管理规定或屡教不改的;发生有组织偷盗行为的;发生寻衅、滋事、斗殴等事件,影响恶劣的;发生其他群体性治安管理事件的;发生刑事案件的;发生三人次以上个人被清退的。1.30协力人员清退标准:违反宝钢安全禁令(包括检修安全十不准等)的;违法犯罪的;事故相关责任者;安全保卫方面不诚信的: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使用假证、IC卡或进厂证借给他人使用、违反宝钢安全管理规定屡教不改等。1.31乙方外委的作业活动,必须承担安全管理职责,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宝钢股份相应安全管理制度、甲方相关安全管理制度以及乙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作业全过程的安全管控,对过程当中的安全违约考核记录应抄送甲方备案。1.32违约记分与评价标准见专业管理标准《协力供应商安全违约记分抵扣标准》、《检修协力供应商考核细则》。2环保管理2.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上海市和冶金行业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法规及甲方和宝钢股份公司有关环保的规定。2.2乙方必须具有环境保护管理组织体制,包括负责环保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干部,承包实施期间,乙方应指定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环保、厂容管理工作。2.3甲方项目单位有责任向乙方介绍协力项目中产生污染物的种类、数量以及治理措施。2.4在作业期间,甲乙双方必须接受甲方职能部门的环保、厂容监督和检查。2.5用于防治污染的设施,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不用,因故需要停运的必须事先向甲方职能部门申报。2.6环保设备要与生产设备同时安排维修,保证维修周期和质量。甲乙双方应及时做好“五S”工作(即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由甲方安全环保部门进行监督考核。2.7乙方在物料运输过程中,禁止冒烟,扬尘,溢流和泄露。落物要及时清理,保持周围环境整洁。2.8乙方需要临时排放污泥、废油渣、废药液、废酸碱等污染物时,必须及时向甲方职能部门申报,获得批准后方能排放。2.9因排放污染物超标,除依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外,乙方还应积极采取措施负责治理。2.10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发生污染事故时,乙方要立即采取处理措施并及时上报甲方职能部门,由甲方职能部门上报地方环保主管部门。乙方应主动配合调查。责任方必须承担环保主管部门对事故的处罚。2.11乙方应积极配合环境监测部门的监测。2.12对于乙方原因造成的环保事件按照《协力供应商环保考核细则》进行考核。3治安保卫防火管理3.1甲方责任3.1.1负责乙方人员入厂前的法制、防火、交通安全教育。3.1.2负责对乙方人员进行治安保卫、防火安全事故的交底,对进入生产安全重点部位作业的进行专门审查和专题教育。3.1.3负责办理乙方入厂人员进入生产安全重点部位证件3.1.4督促乙方落实治保组织和委派专人负责治安保卫消防工作。3.1.5对乙方提出的治安保卫、防火措施进行审核、确认。3.1.6负责按甲方规定办理动火作业的审批。3.1.7负责乙方施工期间执行治安保卫防火、交通安全措施的巡查、检查,发现隐患督促乙方及时整改,若乙方不及时落实整改措施,甲方有权责令其停止作业。3.1.8配合有关部门对乙方因违反制度规定而引起的各类事故、案件的查处。3.1.9负责对乙方在维修(施工)期间的治安保卫、消防、交通安全情况实施评价考核。3.2乙方责任:3.2.1乙方负责教育本单位进厂人员严格遵守和执行甲方有关治安、保卫、消防、交通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3.2.2严格按甲方核定的指标,招用手续齐全、政审合格的劳动力。3.2.3编制入厂及进入安全重点部位人员的名册,经甲方专题教育及审核同意后办理相关证件。3.2.4组织本单位维修(施工)人员接受甲方的入厂教育和治安消防教育。3.2.5督促所属人员进入现场时,严格执行甲方的各项制度、规定,接受甲方的检查、管理。3.2.6乙方法人代表为消防和治安第一责任人,并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作业期间的治安保卫防火、交通安全工作(5人以上的单位指定一人,50人以上的建立治保组织)并建立治安、消防管理台帐。3.2.7严格执行甲方有关人员、车辆入厂、证件管理的规定,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更换或增加入厂人员,严禁用机动车辆携带无证人员入厂。3.2.8进入安全重点部位作业,应严格遵守甲方《安全重点部位定义、划分及管理标准》规定,凭证登记,不得在内膳食和吸烟,不得擅自带入易燃易爆物品或未经许可动用明火。3.2.9在甲方规定的区域内从事与本工种、本岗位有关的维修(施工)作业时,严禁触摸、拆卸,关闭与作业无关的设备、装置。3.2.10动火作业时应严格执行甲方《生产和检修现场动火作业管理标准》规定,借用甲方的灭火器材,在动用结束后必须归还原处。3.2.11维修(施工)中,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妥善保管作业中拆卸的设备、零部件和贵重工器具、金属,防止丢失被盗。3.2.12及时清理作业现场留下的可燃物品、易燃物品,严格管理维修(施工)用的危险化学品。3.2.13发生火灾、爆炸或物资被盗事故或案件后,应迅速组织人员抢救和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甲方有关部门,配合进行调查。3.2.14承担因违反规定而引起的火灾事故、物资被盗事故的经济损失。4道路交通管理4.1甲方项目单位或合同签约部门必须对乙方做好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交底工作。4.2乙方在厂区必须遵守国家、上海市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4.3乙方对占路、掘路、封路的施工必须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不得擅自施工。4.4乙方进厂的车辆和人员必须遵守公司厂区内部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4.5乙方的车辆必须外表整洁,安全装置有效可靠、尾气排放符合国家标准,无漏油、漏水现象,非宝山分局交通警支队管辖的车辆要办理《宝钢厂区通行证》须经宝钢车辆检测站的检测,凭合格单方可办理进厂手续。4.6对损坏绿化,道路及交通安全设施的必须赔偿。4.7运输过程中不得有搬落、飞扬现象。4.8乙方进厂车辆不得擅自在驾驶室、车厢底盘加装暗箱,不得擅自携带与运输作业不符的物品出厂。4.9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厂区重大交通事故,停止该单位车辆运输业务;乙方车辆在厂区发生严重违法行为,停止该单位车辆进厂资质。5能源管理5.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上海市和甲方节能减排相关的规章制度,视节能降耗工作为己任,对员工做好宣传教育和行为养成的督导工作。5.2乙方应当对所用设备设施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能源浪费问题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应记录在案备查;接到甲方的整改通知,乙方必须在期限内完成整改,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能源消耗费用。5.3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操作非所辖的能源设施,不得擅自动用、变更和拆除能源管线,新增用能设备、能源管线、变更管径或容量、增加用能量和对外单位转供能源,应当按照甲方规定办理申请和计量手续。5.4保护能源设施完好和安全是双方的共同责任,双方必须遵守甲方保护能源管线安全管理规定。动土作业前,必须经过确认和核准流程;动土作业中,必须落实核准要求;损伤能源管线一小时内报告甲方能源环保部,不得瞒报。在220KV超高压线路水平距离30米内使用具有升降功能的机械,应当经过甲方能源环保部批准。6厂容绿化管理6.1乙方必须做好文明施工的各项措施,确保施工现场环境整洁。6.2乙方进入厂区施工作业时,必须遵守厂区厂容厂貌方面的有关规定,接受所在区域责任部门的教育、检查和考核,做到文明施工。6.3乙方在施工时需永久或临时占用绿化地,必须按照甲方《绿化搬迁与恢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按审批的范围内使用,禁止未经审批擅自占用和扩大占绿面积。6.4乙方在施工中需放置临时工具箱等临时设施,必须按照甲方《设置临时设施管理标准》中的规定,办理相关的手续,并按审批的范围内放置,禁止未经审批擅自放置临时设施。6.5乙方在施工中需进行渣土运输,必须按照甲方《厂容厂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按审批的运输线路和时间进行渣土运输,禁止未经审批擅自渣土运输和擅自改变运输线路。6.6对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厂容绿化问题按照《协力供应商厂容绿化考核细则》进行考核。7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甲方有权根据本协议附表对乙方违约记分并实施合同款抵扣。8甲方项目单位、乙方都必须建立资料保管责任体系,完整保存委托单、实施方案、合同及协议、交工验收确认等书面资料。负责配合安全、质量、审计等部门开展的相关调研工作。9对于本协议中出现的乙方的相关资质,乙方提供的相关物料等需乙方向甲方提交或备案或需经甲方审查的,甲方不因其审查、备案等行为而承担因乙方提供资料、物料不实或存在质量问题等而引起的责任,乙方也不因甲方的审查、备案等行为而减免其所应承担的责任。10检修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设备、人身事故时,甲方项目单位、乙方必须分别及时提供完整有效的合同(包括协议)、委托凭证,负责配合主管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取证工作。11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11.1乙方作为起重机使用单位需向宝山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办理起重机的使用登记(使用单位由甲方变更为乙方)。11.2乙方与宝山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签订《宝山区特种设备安全使用承诺书》。11.3乙方参照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起重机械使用管理规范》要求建立安全责任体系、管理机制及配备相应管理人员。11.4乙方需参照宝钢股份公司管理文件《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收集、辨识、遵守和合规性评价管理程序》要求,收集、辨识国家有关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及宝钢股份管理文件、标准、技术规程文件,并转化为本单位内部管理规定。11.5乙方对起重机械在“点检、操作、检修、运保、备品备件”业务范围内的安全技术性能负责。11.6乙方负责编制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计划及实施12其他安全管理要求12.1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关于安全方面行为禁令的管理要求,同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同步建立对于违反禁令行为的处理流程和制度。第五部分:人力资源管理一、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可提出乙方作业人员人力资源要求。2、甲方可向乙方下达有关人力资源素质指标,并有权对指标进行调整。3、甲方可对乙方的人力资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人员素质等进行考核和评价。(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负责组织符合作业要求的人员,承担有关生产作业、设备点检、检修、运保及资材备件准备等。所使用作业人员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但不仅限于不得使用童工)。乙方必须坚持先培训再上岗、持证上岗的原则,严禁无证上岗操作。2、乙方人员在甲方从事本合同项下的乙方承包业务并不使甲方和乙方人员形成契约上的或事实上的或其他任何形式的雇佣关系。乙方应保证在本合同期限内,履行本合同承包业务的乙方人员应当和乙方存在现行有效的劳动合同。3、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人员有关信息,包括使用劳务派遣时,应向甲方报告使用劳务派遣单位情况,有关情况应符合甲方要求。乙方在办理新进人员IC卡信息时应确保人员适工年龄符合IC卡相关规定。4、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或上海市的有关规定,为乙方人员办理有关社会保险。乙方应按规定对其人员进行定期职业健康检查,发现职业禁忌或者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者,应及时调离岗位,并立即安排其他符合要求的人员履行合同。二、激励与约束详见附件《激励与约束考核标准》。三、其他未尽事宜,另行协商。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的补充协议、附件等,与本专业管理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六部分:报价要求本项目为总价包干合同,参与该项目竞价的供应商提供总额承包的报价,报价总价最低者为中标单位。附件:激励与约束考核标准1、月度否决考核细则否决事项考核细则一、生产操作事故1、重大操作事故每起扣30分2、严重操作事故每起扣15分3、一般操作事故每起扣2~5分二、设备事故1、一级设备事故主责,每起扣30分;次责每起扣10~20分。2、二级设备事故主责,每起扣15分;次责每起扣5~10分。3、三级设备事故主责,每起扣10分;次责每起扣3~5分。4、四级设备事故主责,每起扣5分;次责每起扣1~3分。重复事故按三级事故考核。三、质量事故1、重大质量事故主责,每起扣30分;次责每起扣5~10分。2、一般质量事故主责,每起扣15分;次责每起扣2~5分。四、安全、治安保卫、消防、能源、环保、厂容绿化、道路、交通事故,按《生产协力项目安全、治安保卫、消防、能源、环保、厂容绿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协议》中有关违约记分及抵扣细则确定。五、流动率和群体性事件1、因协力队伍流动,严重影响正常生产的视影响程度,每起扣10~100分2、因协力单位经营突变、劳动关系、薪酬分配、劳动条件等原因诱发协力人员突发消极怠工、群体性不上岗依据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每起扣10~100分六、其它1、违反诚信准则、严重影响宝钢声誉每起扣10~30分2、作业任务未完成有责,每起扣5~30分3、隐瞒各类事故按事故性质和考核标准加倍考核4、第二方审核出现的建议项、不符合项不按要求实施纠正每次扣5~10分5、特种设备检验不合格每台次扣5~10分6、违反GB6067-2010《起重机械安全规程》每起扣5~10分2、基础管理考核细则考核内容考核细则一、综合管理1、制度管理按体系管理推进思路,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每出现1项外审因协力方原因的不符合项扣1分,建议项扣0.5分。2、规程管理设立各项规程,每缺1项或不符合规程管理标准的扣0.5~2分。二、安全、能源环保、消防保卫按《生产协力项目安全、治安保卫、消防、能源、环保、厂容绿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协议》及甲方《安全管理考核细则》中有关违约记分及抵扣细则三、人事管理1、协力单位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公开,员工知晓。无制度,每项次扣1分;未公开,每项次扣0.5分2、e-HR信息与现场实际一致,人员变动信息反馈及时(一周内)。发现一次不一致或不及时,扣0.5分3、人员入厂审核严格把关,全年无漏审、不按规定审核现象。发现一次漏审及不按规定审核,扣1分4、制定岗位说明书,员工知晓;人员按岗位说明书要求进行培训,持证上岗。未制定岗位说明书,每次扣0.5分;人员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及格擅自上岗,扣2分5、新进人员规范建立师徒合同。未建立师徒合同,每次扣0.5分;师傅带教违反上岗培训规定,每次扣1分;《师徒带教手册》中未做好记录,每次扣0.5分6、特种作业人员登录规范并实施管理、复证有效。未登录或未实施管理的,每次扣0.5分;复证无效的,每次扣1分7、员工遵守公司有关进出厂管理制度,考勤公开、不涂改。发生1人次人员及车辆进出厂违规现象,每人次扣1分;不按规定考勤,每次扣0.5分。8、员工绩效考评规范、公开,分配结果与考评一致。考评不规范或不公开,每次扣0.5分9、无劳动合同(含无效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发现一次,扣1~2分10、规范执行国家政策法规。未按规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金,每发现1人次,扣1分11、人员流动未登记信息、未跟踪分析。发生1人次,扣0.5分四、成本管理1、依据甲方提供的要求及标准,乙方应及时、准确登录成本数据台帐。未建立台帐扣1分,未做到及时准确扣0.5分,未经甲方审核扣0.5分。2、建立收、发、存基础数据台帐,库存的材料、备件和工器具帐实相符。未建立收、发、存台帐扣0.5分,帐实不相符扣0.5分。3、台帐管理中有成本差异揭示、差异分析、差异改进对策。未揭示成本差异扣0.5分,未进行差异分析扣0.5分,对差异原因未提出对策扣0.5分。4、成本管理提升。成本差异分析不透彻扣0.5分,未落实并组织解决成本差异原因扣0.5分。5、年初制定降本增效目标,有措施和推进计划。年初未制定降本增效措施和目标扣0.5分;未形成降本增效具体推进计划扣0.5分。6、降本增效措施有责任人、措施实绩跟踪表和甲方年度效益审核。未落实降本增效责任人扣0.5分,无降本增效实绩月度跟踪表扣0.5分,无甲方年度效益审核扣0.5分。7、按照协力标准成本管理系统要求及时、准确登录甲供料数据。未按合同代码申请领料扣0.5分,领料未做到及时准确无误扣0.5分。8、配合甲方建立甲供料消耗标准。不符合要求扣0.5~2分五、作业管理1、上班开好班前会,做好交接班记录。不开班前会,扣0.5分;不做交接班记录,扣0.5分。2、现场物品(包括备品、备件、半成品)堆放有序,并有标志;机器、设备(工器具)定置摆放。生产现场落实6S(整理、整顿、清洁、清扫、安全、素养)推进职责,划分6S的责任区域,明确区域责任人;确定定置具体对象,如机旁备件(新、旧备件)、工器具、移动设施、安全设施、消防器材等,及其使用频率;应储物明确,物量标识明显,物归原位,通道畅通;有定置规范和废弃物的处理方法;有定置管理责任者,并明确标示;有可视化管理区域划分和明确的责任者;有可视化管理流程、规范,包含:管理的PDCA循环,可视化对象、目的、方法、图例,图文并茂,易理解及操作现场物品摆放不整齐、无序,每处扣1分。2、每位操作工必须掌握岗位规程内容。甲方组织规程抽查不合格,每人次扣1分。3、严格按岗位规程进行作业。违章操作,每人次扣2分。六、质量管理1、产品质量发生油污卷(板)、拉伤等质量事件按甲方要求考核2、检修质量发生检修延时、检修质量等事件,每发生1起扣2分抢修组织及时、有效,每发生1起延误或检修组织不到位扣3分3、服务质量七、设备管理项目单位应根据业务情况,对未涉及的设备管理要求,制订附加考核细则,在《合同(项目)月度考核结算单》反映扣分情况。1、日常点检(1)操作工按规定实施生产日常点检,并做好记录,记录清晰完整,无点检记录每次扣1分;点检记录与实物情况不相符每处扣0.5分。(2)点检内容作为交接班内容,交班时交接清楚,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人员汇报。交接班时未进行点检情况交接、未交接存在问题、问题未及时解决故意延迟至下一班,每次扣0.5分。3、设备管理考核细则序号业务考核内容权重考核标准序号业务考核内容权重考核标准1工作计划与实绩分析(10)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并按计划实施41、无年度工作计划,扣4分;与甲方的年度设备管理规划、要求不符,扣2分;2、2、工作计划在维护策略、技术支持、点检工作、人员资质管理、固定资产、第三方管理等内容有缺失的,每项次扣1分;3、未按计划实施的,每项次扣2分。1工作计划与实绩分析(10)按甲方要求提交年度、季度实绩故障事故分析等各类过程分析、总结报告61、未及时提交的,每项次扣2分;2、内容有明显缺失的,每项次扣2分。2技术管理(10)专业标准的完善、修订51、专业标准未覆盖全部工作,不完整不齐全的,每项次扣2分;2、标准的修订不及时,每项次扣1分;3、技术档案应保存及记录完整、真实,每查到1次缺项或未记录或记录不完整扣1分4、各类数据应及时收集、记录、核实、登录、分析、整理,确保数据的真实性、时效性、共享性,每查到1次未记录扣2分,记录不完整扣0.5分;5、对设备管理必需图档资料的维护应有明确、可控的规定或流程,否则扣每次扣0.5分。6、设备改动后,相应的图档资料应按审批权限及时更新和归档,否则扣每次扣0.5分。7、现场必需的图纸应有清单或由专人保管,使用的图纸应与实际一致,否则扣每次扣0.5分。8、实施软件备份的最新版本必须与实际运行软件保持一致,否则扣每次扣0.5分。2技术管理(10)技术支撑有效、及时;51、方案审查、技术鉴定、交工验收等技术响应不及时、效果差,每项次扣1-2分;2、重大设备技术攻关、技术改造未按计划节点和方案实施,每项次扣2分。3KPI(35)状态控制不佳影响正常生产运行与管理10主因为状态控制不佳造成的计划外技改项目,每项扣10分3KPI(35)状态控制不佳影响正常生产运行与管理15专业原因造成的责任设备故障(事故)的,每次扣5分;影响生产线物流月度总故障时间的目标值为零,每超过5分钟扣2分,月度总故障次数控制在与上年同比下降10%的目标值内,每低于目标值1个百分点扣2分;专业原因造成的检修、技术改造项目中所承接任务延期,每次扣2分;安全装置的使用功能和精度有异常或缺失,每起扣1分3KPI(35)状态控制不佳影响正常生产运行与管理10专业维护不佳影响产品质量的,每次扣3-5分;4基础管理(点检)(15)专业点检3合同业务中未包括专业点检的不考核。1、按规定线路对设备进行点检,未按规定线路点检设备,每人次扣0.5分。2、点检到位率100%,专业点检要做到记录、帐、物、卡一致。未按规定到现场点检,每人次扣1分;无点检记录每次扣1分;点检记录不全每次扣0.5分;帐、物、卡不一致,每处扣0.5分。3、及时发现并排解设备故障。专业点检如不能及时发现隐患、处理故障的,每次扣1.5分。4基础管理(点检)(15)点检执行与状态管理91、按计划实施设备基础数据的修订、完善。点检标准的修订完整、可溯源,每1起数据不完整或未按要求执行管理扣1分。 2、点检“四率”执行不规范的;扣1-2分;3、故障不隐瞒、不谎报,纠正措施有效且落实到位,每查到1起违反规定扣3分;4、其他未按甲方各类制度文件、标准、会议纪要等要求执行管理的,每次扣1-3分;5、安全装置的使用功能和精度无异常,安全装置的使用功能和精度有异常或缺失,每起扣1分。4基础管理(点检)(15)项目计划与费用管理31、项目立项不合理,不可合理溯源的,每次扣1-3分;2、费用控制不合理、无费用投向分析的。每次扣1-2分。5基础管理(检修)(15)检修安全及检修质量101、检修质量差,导致返工、脱期等情况的,每次扣1-3分;2、检修安全不符合管理要求的,每次扣1-3分;5基础管理(检修)(15)检修管理与检修效率51、未按检修现场5S、检修作业标准、用工规范等要求执行的,每次扣1-2分;2、应急预案时效(有效期)、实效(演练),每次扣1-2分;3、各类整改措施未及时落实的,每次扣1-2分;6用户服务(15)用户满意度151、每季度走访各业主,无走访、无用户满意度分析的,每次扣1-3分;2、过程问题协调不及时、不主动,影响设备管理的,每次扣1-3分。1、点检业务考核细则序号项目内容考核标准扣分扣款(元/项)1点检资质管理点检人员变动信息未及时通报甲方,导致系统授权与实际不符的210002点检资质管理冒用他人系统授权从事专职点检工作的1050003点检资质管理未取得专职点检资格证从事专业点检业务的40200004点检标准管理所维护设备未建立点检标准或点检标准存在缺失的315005点检标准管理点检标准维护修改、审核逾期一个月未完成的210006点检标准管理未对点检标准进行持续优化的15007点检标准管理点检标准与设备运行实际不符的210008点检计划管理有点检标准无点检计划、实绩的210009点检计划管理未按规定携带点检工器具或缺失的150010点检计划管理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点检的150011点检计划管理未按计划执行点检的150012点检计划管理长周期点检计划被删除的2100013点检实绩管理点检实绩提前登录的3150014点检实绩管理点检实绩逾期3个工作日登录的150015点检实绩管理点检项目设备状态与实际不符的2100016点检实绩管理点检实绩登录时,对异常现象描述不规范的150017异常信息管理异常信息“提出日期”后3个工作日未处理的2100018异常信息管理异常信息处理在“完工日期”3个工作日内未确认完毕150019日常运行维护未按照设备管理分工建立日常点检标准的2100020日常运行维护未按规定对日常点检内容进行检查确认的150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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