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支队装备 山岳救援及绳索类 信通类及保障类 破拆及照明排烟类 特种防护及警戒救生类 灭火及射水类招标公告(威海市消防救援支队2024)
威海市消防救援支队
消防支队装备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
公
告
项目概况
消防支队装备采购项目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在
威海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交易服务一网通办”登录后选择“政府采购”按钮)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1月14日 09:00
(北京时间)
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SDGP371000000202402000565
项目名称:
消防支队装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5182300.00
元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
货物\服务名称
数量
包预算金额
(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A
山岳救援及绳索类
1
宗
556850.00
556850.00
详见
招标文件
详见
招标文件
B
信通类及保障类
1
宗
2129000.00
2129000.00
详见
招标文件
详见
招标文件
C
破拆及照明排烟类
1
宗
615750.00
615750.00
详见
招标文件
详见
招标文件
D
特种防护及警戒救生类
1
宗
581900.00
581900.00
详见
招标文件
详见
招标文件
E
通讯及会议保障类
1
宗
696000.00
696000.00
详见
招标文件
详见
招标文件
F
灭火及射水类
1
宗
602800.00
602800.00
详见
招标文件
详见
招标文件
本项目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分公司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授权
]
且应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
credit.shandong.gov.cn
)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
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
;
4.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
2024年12月25日 09:00:00
至
2024年12月31日 18:00:00
(北京时间)
2.地点:登录“威海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交易服务一网通办”登录后选择“政府采购”按钮)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逾期无法从威海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从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将无法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3.方式:本项目须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供应商须首先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完成注册(已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然后在“威海市交易服务一网通办系统”(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交易服务一网通办”按钮)登录端口注册登记,并办理“安全证书(CA)”和“电子签章”进行获取文件。“安全证书(CA)”和“电子签章”办理详见“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weihai.cn/
)“办事指南”-“政府采购专区”中“威海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供应商使用指南”。
4.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时间:
2024年12月25日 10:00
至
2025年01月14日 09:00
2.地点:
登录
“
威海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
”
(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
“
交易服务一网通办
”
登录后选择
“
政府采购
”
按钮)
进行网上提交。已在威海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3.开标时间:
2025年01月14日 09:00
(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
交易五-2厅(威海市海滨中路28号外运大厦南侧附楼4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实行远程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但应保持通讯畅通,
提前在个人电脑上进行测试确保音频、视频功能可正常使用
。因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供应商应提前熟悉交易系统(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
http://ggzyjy.weihai.cn/bszn/005002/20220216/ddc89824-a56f-479f-bb1d-a3532b86f8e4.html
),通过交易系统线上参加开标(解密)活动,不熟悉系统操作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威海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 址:
威海市环翠区古寨西路159号
联系方式:
189631281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山东百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工业南路63号海信贤文中心3号楼406
联系方式:
18615660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海东
电 话:
18615660028
发布人:
山东百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4
年
12
月
2
4
日
温馨提示
:
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山东省财政厅、威海市财政局等部门出台了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措施。贵单位如有融资需求,可登录“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融资服务平台专区”了解详情。
1.山东省政府采购 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
网址:
2.信财银保 企业融资担保服务平台
网址:
SDGP371000000202402000565-招标文件.zip
盘锦市政府采购项目预算表
威海市消防救援支队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消防支队装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DGP371000000202402000565
包段名称:灭火及射水类(第F包,共6包)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代理机构:山东百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 2024年12月24日
山东百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SDGP371000000202402000565
目 录
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须知
第三章 采购内容与要求
第四章 评标原则和方法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山东百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SDGP371000000202402000565
采购公告
PAGE \* MERGEFORMAT
威海市消防救援支队消防支队装备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消防支队装备采购项目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在 威海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交易服务一网通办”登录后选择“政府采购”按钮)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1月14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1000000202402000565
项目名称:消防支队装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5182300.00元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
货物\服务名称
数量
包预算金额
(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A
山岳救援及绳索类
1宗
556850.00
556850.00
详见
招标文件
详见
招标文件
B
信通类及保障类
1宗
2129000.00
2129000.00
详见
招标文件
详见
招标文件
C
破拆及照明排烟类
1宗
615750.00
615750.00
详见
招标文件
详见
招标文件
D
特种防护及警戒救生类
1宗
581900.00
581900.00
详见
招标文件
详见
招标文件
E
通讯及会议保障类
1宗
696000.00
696000.00
详见
招标文件
详见
招标文件
F
灭火及射水类
1宗
602800.00
602800.00
详见
招标文件
详见
招标文件
本项目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分公司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授权]且应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credit.shandong.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25日 09:00:00至2024年12月31日 18:00:00(北京时间)
2.地点:登录“威海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交易服务一网通办”登录后选择“政府采购”按钮)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逾期无法从威海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从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将无法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3.方式:本项目须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供应商须首先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完成注册(已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然后在“威海市交易服务一网通办系统”(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交易服务一网通办”按钮)登录端口注册登记,并办理“安全证书(CA)”和“电子签章”进行获取文件。“安全证书(CA)”和“电子签章”办理详见“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eihai.cn/)“办事指南”-“政府采购专区”中“威海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供应商使用指南”。
4.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12月25日 10:00至2025年01月14日 09:00
2.地点:登录“威海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交易服务一网通办”登录后选择“政府采购”按钮)进行网上提交。已在威海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3.开标时间:2025年01月14日 09:00(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交易五-2厅(威海市海滨中路28号外运大厦南侧附楼4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实行远程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但应保持通讯畅通,提前在个人电脑上进行测试确保音频、视频功能可正常使用。因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供应商应提前熟悉交易系统(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http://ggzyjy.weihai.cn/bszn/005002/20220216/ddc89824-a56f-479f-bb1d-a3532b86f8e4.html),通过交易系统线上参加开标(解密)活动,不熟悉系统操作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威海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 址:威海市环翠区古寨西路159号
联系方式:189631281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百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工业南路63号海信贤文中心3号楼406
联系方式:18615660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海东
电 话:18615660028
发布人:山东百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24日
温馨提示:
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山东省财政厅、威海市财政局等部门出台了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措施。贵单位如有融资需求,可登录“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融资服务平台专区”了解详情。
1.山东省政府采购 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
网址:
2.信财银保 企业融资担保服务平台
网址:
PAGE \* MERGEFORMAT
投标(响应)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表是本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汇总和补充,如本次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与本表载明的内容不一致,应以本表为准。
序号
内 容
1
项目名称:消防支队装备采购项目
2
项目编号:SDGP371000000202402000565
3
采购人名称:威海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威海市环翠区古寨西路159号
联系人:宋队
联系方式:18963128128
4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百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工业南路63号海信贤文中心3号楼406
联系人:王海东
联系方式:18615660028
5
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无
6
投标文件份数:网上按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1份
7
核心产品:
A包:序号9-绳索救援套装
B包:序号5-超轻型卫星便携站
C包:序号1-机动液压破拆工具组
D包:序号3-移动供气源9L
E包:序号3-指挥视频会议终端
F包:序号3-2.5Mpa水带(卡式)(65mm水带)
实物样品:无
8
现场踏勘:无
9
演示:无
10
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90天
11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12
本项目不允许投报进口产品
13
第A包预算:556850.00元、第B包预算:2129000.00元、第C包预算:615750.00元、第D包预算:581900.00元、第E包预算:696000.00元、第F包预算:602800.00元;各包最高限价同对应标包的预算总金额,投标人所投标包的投标总价不得超过其预算总金额和最高限价,且所报标包内各装备单价不得超过各装备预算单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本项目预算属于以下情形:
(1)项目为预采购项目。(预采购)预算第A包:556850.00元、第B包:2129000.00元、第C包:615750.00元、第D包:581900.00元、第E包:696000.00元、第F包:602800.00元。
根据《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鲁财采【2015】33号)文件规定,预采购项目有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
1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6
投标文件提交时间:
以公告载明的时间为准
投标文件提交:
登录“威海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交易服务一网通办”登录后选择“政府采购”按钮)进行网上提交。
17
开标时间:以公告载明的时间为准
开标地点:以公告载明的地点为准
18
开标方式:远程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与开标,请提前熟悉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流程,并实时关注电子交易系统相关通知,且联络方式应保持通讯畅通。[操作手册获取方式:操作手册请登录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政府采购专区-《威海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下载查看(网址:)。]
19
开标程序:
开标时间前完成签到,开标后20分钟内完成解密
20
质保期:
山岳救援及绳索类(A包)
1)服务标准:供应商应提供免费热线服务响应,以最快速度向用户提供备件和技术支持;供应商需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内容、措施、响应时间安排及其他承诺等 2)售后服务响应时间: 如产品出现问题,卖方应在接采购人通知0.5小时内做出响应,3小时内到达现场,24 小时内解决问题,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完成的要提供备品(机)备件确保不影响采购人正常使用。 3)质保期: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3年,质保期内提供免费维修维护服务。 4)交付期: 合同签订后90日内将全部货物送至指定地点,完成安装调试并具备验收条件。
21
山岳救援及绳索类(A包)
交付期: 合同签订后90日内将全部货物送至指定地点,完成安装调试并具备验收条件。
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2
评标办法:山岳救援及绳索类(A包),综合评分法
23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24
是否兼投不兼中:是
25
本项目付款方式如下:
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2、第1次付款: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第2次付款:供货完毕,由采购人组织进行验收,采购人出具标明“验收合格”的《验收书》核对无误后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97%;
第3次付款:验收合格之日满两年且无质量问题及违约情形,于一个月内无息付清剩余合同价款。
3、中标供应商必须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本单位税务发票。未能通过验收的,采购人不予支付相应合同价款,已经支付的,采购人有权要求返还。
26
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3家
27
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
28
是否属于信用担保试点范围:是
29
反腐倡廉监督联系方式:
电话/邮箱:0531-82895129 邮箱:shandongbairong001@126.com
30
询问、质疑材料提交方式:
(1)当面接收:接收地址详见本表中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地址。
(2)邮件接收:shandongbairong001@126.com
(3)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通过威海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中“公文管理-供”功能上传。
以上三种方式任选其一。
31
投诉材料提交方式:
(1)当面接收:接收地址为威海市环翠区海滨北路60号威海市财政局。
(2)邮件接收:whsczjcgb@wh.shandong.cn。
(3)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通过威海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中“网上投诉”功能上传。
以上三种方式任选其一。
32
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规定的标准收取(详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由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全额交纳。
33
公证费/见证费:无
34
本项目按货物类以公开招标方式实施采购
35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具体划分标准详见下附表):工业
附表: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实质性条款一览表》
说明:本表系招标文件及修改性文件中涉及的所有实质性条款的汇总。不允许有任何负偏离,否则投标无效。
资格审查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或其他能证明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材料扫描件;(A包)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若投标单位代表为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可只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A包)
3、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六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①投标人可提前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查询近六个月的税收和社保情况,对于查询结果有开标(开启)前六个月缴纳记录的,可只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见附件);无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不满足条件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②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③未在山东省内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A包)
4、财务状况的相关材料: 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半年内其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二选一,企业成立年限不能满足上述要求的,提供自企业成立之日起的财务状况表);(A包)
5、报价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报价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A包)
6、报价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A包)
7、采购人(代理机构)查询供应商“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登记信息,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报价供应商不需提供信用查询截图);(A包)
符合性审查
1、投标有效期为90天;(A包)
2、参加同一项目的不同供应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文件上传机器码(MAC地址)一致或使用的电子密钥相同的,将做无效响应;(A包)
3、评审小组认定不符合采购文件的其他实质性要求。(A包)
一、说明
本招标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编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接受本招标文件关于电子招标投标的各项规定。
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
1.2 本招标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从其规定。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
2.1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本项目的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关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2.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投标人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2.3.2以本项目招标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2.3.3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其他要求。
2.3.4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按货物类项目属性开展采购的,投标人所投货物应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按工程类项目属性开展实施采购的,工程应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应为中小企业;按服务类项目属性开展实施采购的,服务应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否则,为投标无效。
2.4货物,是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向采购人提供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2.5工程,是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要求,向采购人提供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2.6服务,是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向采购人提供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政府自身需要的服务和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投标无效。
2.8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或给予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的任何有价值物品或服务。
2.9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指定一个项目负责人,对本项目所有事宜全程负责。未经采购人同意中途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
3.资金来源
3.1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本项目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采购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
3.2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以及采购标包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以及采购标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无效。
4.相关要求
4.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本项目若涉及采购货物,则货物及相应服务应满足以下要求:
4.2.1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包括零部件),如安装或配置了软件的,须为正版软件。
4.2.2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投标人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并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检部门检验。招标公告有其他要求的,亦应符合其要求。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投标无效。
4.2.3投标人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在提供给采购人前具有完全的所有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和侵犯其所有权、抵押权等物权及其他权利而引发的纠纷。如有纠纷,投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
4.3投标人应通过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威海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通过威海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网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成功上传后,将会生成投标回执,未通过威海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为无效投标。
5.关于同一品牌
5.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技术、商务、服务等综合评价优的投标人确定为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
5.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技术部分得分高的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综合得分、技术部分得分都相同的,以报价低者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5.3非单一产品采购的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6.电子投标特别提示
6.1本项目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shandong.gov.cn/sdgp2017/site/index.jsp)完成注册(已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然后登录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eihai.cn/),点击右侧【交易服务一网通办】按钮,进入“威海市交易服务一网通办系统”进行注册,取得用户名和密码(已经完成注册的投标人无须重复注册);首次注册投标人应及时在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申请办理安全证书(CA锁)及电子签章。
6.2本项目必须网上提交投标文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利用办理好的CA锁登录威海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文件,并进行网上投标。另外,投标人还应确保安全证书(CA锁)在有效期内。
6.3网上投标时,登录交易平台的电脑须满足以下环境要求:(1)操作系统:Windows 7 / Windows 10(2)浏览器:Internet Explorer 11、10 (3)办公软件:Microsoft Office 2007、2010 (4)PDF软件推荐:Adobe Reader。非以上环境可能出现错误影响其投标,登录交易平台时如提示更新插件则必须更新,否则影响其电子投标。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及提交等有关操作见本文件及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政府采购专区-《威海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供应商使用指南》,投标文件制作及系统使用咨询电话:4009-913-966,18769124292。
6.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上投标会发生的故障和风险。对发生的任何故障和风险造成投标人投标内容不一致或利益受损或投标失败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构成
由各采购包本文件(WORD格式)和各采购包的数据文件(EXCEL格式)构成,采用压缩包电子版文件格式提供。
7.1本文件(WORD格式)由下列文件组成:
(1)采购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采购内容与要求
(4)评审原则和方法
(5)投标(响应)文件格式
(6)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7)在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如有)
7.2数据文件(EXCEL格式)由下列文件组成:
(1)封面
(2)投标报价表(含明细)
(3)需求响应表(如有)
(4)评审对照表
(5)评分对照表
7.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7.4招标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
7.5招标文件以简体中文编印,且以简体中文为准。
7.6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货物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7.7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日历天,且所有时刻均为北京时间。
7.8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8.招标文件的澄清
8.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若有任何疑问或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应在有效期内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必要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协助采购人组织所有获取采购文件投标人举行答疑会,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都将以原网站公开发布形式(包括电子交易系统推送)答复或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8.2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接受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
9.招标文件的修改
9.l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9.2修改后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会通过“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更正公告形式(电子交易系统发送更正提醒通知)一并告知所有潜在投标人,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潜在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如在24小时内无书面回函则视为同意修改内容,并有义务履行相应的义务。因潜在投标人原因或通讯线路故障导致逾期送达或无法送达,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招标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9.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通过原网站发布公告的形式(电子交易系统内发送更正提醒通知)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招标文件变更的,投标人必须从电子交易系统中重新下载招标文件,并在新下载文件的基础上编制投标文件);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10.1投标人编写的文件和往来信件应以简体中文书写。如果投标文件或与投标有关的其它文件、信件及来往函电以简体中文以外语言书写的,投标人应将其译成简体中文,如未翻译该文件,则该文件无效。
10.2投标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3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或提供虚假文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所提供的各种证明文件必须真实且合法有效,经扫描后粘贴到投标文件的相关页上,确保清晰度可辨认。评标时由于无法辨认所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5投标人应自行确保本文件的内容已充分覆盖了数据文件中《评审对照表》和《评分对照表(如有)》中的各项要求,并准确将对应的起止页码填写到数据文件《评审对照表》、《评分对照表(如有)》表格中每项后的起始页码和终止页码栏位上。对于不涉及或无法填写的评审项(评分项)(例如:报价),可在页码索引处填写1。
10.6为了保证系统整体效率,系统对所投递的电子文件有大小的限制,因此,投标人应在确保清晰度的情况下尽可能降低本文件的大小,避免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能完整上传文件。
10.7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任何工作人员的口头协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任何条款和内容。
10.8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0.9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均不予退还,不提供副本拷贝。
11.数据文件编制要求
11.1投标人须从所投项目的招标文件压缩包内对应项目或采购包目录下获取本文件(变更后的数据文件需要重新下载),必须在原文件上严格按照其中要求填写,其内部已约定好固定格式和相关内容,且带有特定的唯一性数字指纹,必须在原表上填写,对采用非该文件基础上编制或对该文件进行任何工作表、表格行、表格列的增减、对工作表先后顺序的变动,以及对锁定区域内的数据进行更改、文件另存到其他文件等违规性操作,都会破坏本文件中的数字指纹,导致系统无法接收该文件使其投标失败。
11.2投标人应按数据文件中规定的要求,完整、准确地填写《封面》《投标报价表(含明细)》《需求响应表(如有)》《评审对照表》《评分对照表(如有)》,任何的漏表、漏项及信息不完整、填写数据不规范或不正确,都将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接收该文件使其投标失败。
11.3投标人在对数据文件电子签章前,应按照上述2项的要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所导致其投标失败的,须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12.文件构成
投标人应按不同包段分别编制投标文件,每个包段的投标文件分两册必须包括:投标文件(PDF格式)(第一册)、数据文件(PDF格式)(第二册),以上内容缺一不可,否则为无效投标(响应)。
12.1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PDF格式)(第一册)应包括但不少于下列内容:
(1)投标文件封面(格式见本文件第五章)
(2)投标文件目录
(3)投标承诺函(格式见本文件第五章)
(4)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①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或其他能证明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材料扫描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本文件第五章);若投标单位代表为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可只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③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六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a.投标人可提前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查询近六个月的税收和社保情况,对于查询结果有开标(开启)前六个月缴纳记录的,可只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见附件);无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不满足条件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b.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c.未在山东省内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④财务状况的相关材料:
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半年内其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二选一,企业成立年限不能满足上述要求的,提供自企业成立之日起的财务状况表);
⑤报价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报价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见附件);
⑥报价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⑦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如投标单位关联关系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以上所有资质资格证明文件均需加盖投标人签章。
(5)投标人基本情况(格式见本文件第五章)
(6)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标的的合格性、技术文件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报价内容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不包括对采购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它包括:
①技术响应详细说明:
a.货物清单表:详细的交货清单,包括货物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规格(产品详细配置)、产品图片等(参考格式见附件);
b.所投产品的产品说明书及图片、其他能够满足技术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果有请提供)(技术支持资料可以是制造商白皮书或对外公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者制造商的其他证明材料。若制造商的证明资料与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一致,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
②投标人或制造商专业技术生产能力;
③项目整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具体实施进度方案、质量保障措施、交付响应方案等;
④售后服务整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质保期承诺、售后响应时间承诺、售后服务方案、培训方案等;
⑤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7)符合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
(需在数据文件中“报价明细表”中进行申报,如未申报系统不予认可,且无法享受相应的政策优惠)
①所报产品属于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优先采购的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执行。即:投标人所报产品属于下述品目清单范围内的,投标(响应)文件中需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A《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B《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者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其他证明文件
说明:a.以上的货物需为本项目的采购标的;
b.《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标注▲的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品目。投标人所报产品为以上品目的,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不提供的视为无效投标(响应),但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不给予节能政策的加分/价格扣除;
②货物制造商(工程、服务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本文件第五章)。
③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④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8)国内同类项目业绩表
注:中标公告将对中标人提交的第(7)、(8)项一并予以公示。
(9)要求采购人提供的配合;
12.2数据文件(PDF格式)(第二册)
投标人须从本项目招标文件压缩包内获取对应包段的数据文件(EXCEL格式),并严格按照要求填写。填写完成后在威海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中上传该数据文件(EXCEL格式),系统将自动转换为PDF格式,再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未按要求填写或盖章为无效投标(响应)。数据文件(PDF格式)包含下列内容:
(1)封面
(2)投标报价表(含明细)
(3)需求响应表(如有)
注:中标(成交)公告将对中标人(供应商)提交的数据文件中的报价明细表(有二次报价的项目须公示中标人(供应商)按照最终报价重新制作的报价明细表,分项报价项目须与投标(响应)文件保持一致,但分项报价价格应逐项重新调整或整体等比例下调)、需求响应表一并予以公示。
13.投标报价
13.1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均以人民币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3.2投标人应按照“第三章采购内容与要求”的服务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数据文件中“投标报价表(含明细)”规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并加盖电子公章。
13.3《投标报价表(含明细)》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
(1)投标人须严格按照投标报价表(含明细)说明进行填写,报价明细表投标报价表(含明细)中“*”是必填项,任何必填项为空时都可能导致本次投标无效。
(2)投标人应对本次招标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缺项报价的,其投标无效。如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报价失误而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报价包括完成该项目的一切费用总和,包括设备费、包装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技术培训费、设备安装费、调试费、售后服务费、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等全部费用,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报价中。
(4)投标报价表(含明细)中合价将由单价*数量自动计算,无需手工录入。
(5)本次招标项目质保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或第3章。
(6)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需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第一册)中添加政府采购优惠政策证明文件,并在投标报价表(含明细)中对每个产品申报,填写对应页码。如政策要求是强制节能产品,在投标文件(第一册)需提供强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数据文件填写对应页码;如未要求,在投标文件(第一册)需提供节能、环保证书,数据文件填写对应页码,经审查后,可享受相关政策优惠。
(7)未经检验的新产品、试制品不能参加投标。
(8)投标人的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改变。所有价格折扣、优惠条件必须在报价明细表中注明,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
13.4《需求响应表》(如有)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
(1)有底色标识的单元格须填写,有“*”的列是必输项,任何必输项为空都可能导致您的本次投标无效;
(2)如想拷贝数据到某个待填写单元格,应采用选择性粘贴(只粘贴文本),否则单元格填写无效或被锁死;
(3)当招标需求列的内容显示不完整时,请点击编辑栏进行查看;
(4)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投标人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投标文件的“需求响应表”中,均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响应情况。投标人须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逐条说明所投货物及相关服务是否做出了实质性响应;若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产品检测报告(如有)、生产厂家出具的产品彩页等证明材料的实质性响应情况不一致,按无效投标处理。
(5)响应程度分为“无偏离”、“正偏离”、“负偏离”。“正偏离”是指投标产品或方案的技术及功能相比招标文件的要求,技术更先进、档次更高、更适合采购人使用。标注“正偏离”的,投标人必须注明认为“正偏离”的理由。“负偏离”是指投标产品或方案的技术及功能相比招标文件的要求存在瑕疵或不足。
(6)投标人的投标方案具有不确定性、可选择性、或其提供备选投标方案的,其投标无效。
13.5投标人的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改变。所有价格折扣、优惠条件必须在投标(报价)一览表中注明,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
14.备选方案
本采购项目不允许供应商有备选投标方案
15.联合体投标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15.1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投标人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15.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15.3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成员,代表本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委托书,用以证明其推荐的联合体成员有资格代表联合体各方签署投标文件。该授权委托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15.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5.5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协议是联合体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15.6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
15.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关于分包
16.1投标人拟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16.2投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承担主体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16.3依据财政部、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17.现场踏勘
17.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17.2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17.3投标人及其工作人员经过采购人的允许,可以踏勘目的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对供货(或施工)现场及其范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实施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若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于统一时间地点踏勘现场的,投标人应当按时前往。
17.4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因此使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因踏勘现场而造成的人员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
17.5未参与现场踏勘不作为否定投标人资格的理由。
18.投标的有效期
18.1投标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无效。
18.2特殊情况下,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9.投标保证金
19.1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鲁财采〔2019〕40号)的规定,本项目不向诚信记录良好的投标人收取投标保证金。
19.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及中标后如有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如实上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19.3投标保证金可以以担保支票、押金证明、保证金、保险单、信用证等方式提供,也可以通过电子保函平台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供。
20.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20.1投标文件(PDF格式)(第一册)1份
20.1.1投标人应使用带电子签章功能的CA锁对投标文件须盖章或签名的部位加盖电子印章(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依法登记的负责人)电子人名章),电子印章与实物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1.2投标人应首先编制WORD格式投标文件,然后通过威海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的文件签章菜单的标书签章功能转换为PDF格式,之后通过签章功能在PDF文件上加盖电子印章并保存到本地计算机,加盖了电子印章的PDF文件即为最终的投标文件。
20.1.3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依法登记的负责人)签字或签章的须加盖法定代表人(依法登记的负责人)电子人名章。
20.1.4须授权代表签字的,授权代表又无电子章,在WORD编制时可将授权代表手写签字扫描后的图片粘贴到投标文件中对应位置,并加盖单位电子公章。
20.1.5可使用系统的批量盖章功能快速签章。但须逐页浏览检查并注意印章重叠及完整性。
20.1.6采用扫描粘贴投标人公章或扫描法定代表人(依法登记的负责人)人名章而不加盖单位电子公章的为无效投标。
20.2数据文件(PDF格式)(第二册)1份
20.2.1投标人将填写完毕的数据文件(EXCEL格式),通过威海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中“文件签章”菜单的“数据签章”功能上传数据文件(EXCEL格式),系统自动转换为PDF格式,加盖电子印章后保存到本地计算机。加盖了电子印章的文件即为最终的数据文件(PDF格式)。
20.2.2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依法登记的负责人)签字或签章的须加盖法定代表人(依法登记的负责人)电子人名章。
20.2.3采用扫描粘贴投标人公章或法定代表人(依法登记的负责人)人名章的为无效投标。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2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加盖了电子印章的电子投标文件(PDF格式)和数据文件(PDF格式)须在威海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 “我的投标”界面进行提交,提交前系统会自动在本地进行加密和数字签名,加密和电子签章后的文件除了会上传到系统中之外还会同步保存到本地计算机。
22资格证明文件原件的密封和标记
22.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原件的,投标人应使用密封袋将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密封(身份证原件除外),加盖公章并标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采购包以及“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字样,粘贴密封条,每一密封条注明“于*年*月*日 *:*之前不准启封”(开标时间)的字样。
22.2投标人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送达指定地点。
22.3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23文件提交
23.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威海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网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数据文件。投标人应充分评估集中投标带来的网络影响,尽量避开投标高峰时间,错峰进行电子投标,系统以收到投标人发出的提交指令的时间作为其投标时间,如该时间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其投标无效。
23.2投标人须牢记投标加密密码,该密码将用于开标时解密其电子投标文件,如忘记密码或输入错误密码超过5次,其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解密,导致无法提取数据和供他人阅读文件,致使其投标失败。
23.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纸质投标文件。
23.4投标人应将网上提交的已盖章未加密的数据文件和投标文件谨慎保存备份,以便启动应急开标程序时备案使用。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可以延迟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24.迟交的投标文件
威海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无法接收投标截止期后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
25.现场演示/样品递交
25.1采购人可以要求投标人对其提供的信息化、自动化等相关类别服务进行演示。投标人可以到现场演示,也可以使用系统“网上评标”中的“谈判”功能与评标专家进行远程演示。
25.2,采购人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样品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将于评审结束后退还。中标人的样品由采购人保留,作为验收的依据。
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供演示/提交样品,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26.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26.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6.2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修改的投标文件和数据文件上传到威海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26.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以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撤回其投标。
26.4开标后不允许对投标文件做修改、补充和撤回。
五、开标与评审
27.开标
27.1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27.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到现场开标的投标人须携带CA锁和笔记本电脑,以便进行开标操作。不到现场开标(报价)的投标人需提前准备已配置好环境的电脑,在规定的时间进行远程开标的各项操作。
27.3远程开标的投标人应在签到表格相应位置上加盖CA锁中的法定代表人(依法登记的负责人)电子人名章以证明其出席。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不影响开标的法律效力。
27.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文件解密时间,投标人输入密码错误(5次输入机会)、未能按时完成解密、《数据文件》填写和盖章不规范等导致系统无法解析的,其投标无效。
27.5开标过程应当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最终形成开标一览表并由各投标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27.6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问,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存在回避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27.7录音、录像: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从投标文件开启到评审报告签署完成全过程的录音、录像工作,确保声音清楚、图像清晰、内容无遗漏。
27.8评审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服从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场地调配,并遵守相关规章制度。
27.9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以下规定修正:
(1)“投标(报价)一览表”的报价与“报价明细表”的报价不一致的,以“投标(报价)一览表”的报价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投标(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同时出现前述(1)-(4)中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7.10开标程序
27.10.1签到: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完成签到。
27.10.2开标:工作人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启动开标。
27.10.3解密:开标后工作人员启动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开始输入解密密码,解密时间到后工作人员启动停止解密指令。
若投标人实名认证证书即将到期或已过期,请确保在开标时实名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实名认证证书在续期后务必在开标前重新制作和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否则将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进行解密。
27.10.4唱标:停止解密后现场工作人员将根据威海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自动提取各投标人数据文件中的相关数据进行公开唱标,唱标结束系统将自动生成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开标过程,查看开标结果并在开标一览表上进行电子签署。若投标人在启动唱标后10分钟内不在《开标一览表》进行签字确认,则视为投标人认同开标结果。
27.10.5投标人可使用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开标”中的“看直播”功能参与开标程序。
27.11应急开标程序
电子开标过程中如出现下列情况,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开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经与行政监督部门沟通后可启动应急开标程序。
(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
(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
(5)其他无法保证开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情形。
应急开标程序包括:
(1)对未在系统中开标的可暂停开标;
(2)对已在系统中开标的应停止,等待系统恢复正常后再组织进行开标。
(3)对解密环节出错(因系统故障原因导致)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可以通过系统的备案功能进行文件上传备案,对备案文件与网上提交的文件不一致(系统通过数字签名进行验证)或备案文件未按照本文件的要求进行编制、签署导致系统无法备案的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4)备案功能故障且系统长时间无法恢复正常的,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下,可针对所有在平台中已投标的投标人,启用其电子邮件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同时,开标由线上转为线下。开标、评标均以电子邮件提交的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必须在获取招标文件时留有本单位详细的邮箱和电话,否则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对未按规定提交或提交的投标文件未按要求进行编制、签署的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27.12应急开标电子邮件提交规定
接收电子邮箱:shandongbairong001@126.com
提交时间:以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的时间为准;
邮件数量:一封;
邮件主题: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
邮件内容:附件含项目所有的已投采购包,每个采购包含已盖章且未加密的数据文件、投标文件各一份。数据文件、投标文件与网上最终提交的必须为同一文件(可将所投包段的所有文件打包压缩)。如果不一致,系统后台会判定其投标无效。
27.13启动电子邮件开标流程
工作人员电话通知所有投标人启动应急开标程序;
投标人收到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提交投标文件(在非应急开标期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不处理任何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的投标文件);
提交截止时间到,工作人员开始下载投标文件,将投标报价形成开标报告并邮件回复各投标人;
投标人确认报价并邮件回复,不及时回复的视为对开标报告的内容无异议。
28.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方法
28.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具体评标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5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2/3。评标委员会中的评审专家依法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情况特殊的,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
28.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之规定,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曾参与招标文件征询意见或论证的评审专家,不得再作为评审专家参加评标。
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标,《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情形除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
28.3评标委员会成员职责:
(1)评标前,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主动确认与投标人是否有利害关系。如有利害关系,应当主动回避;如无利害关系,应当在含有相关内容的《无利害关系声明》上签字;
(2)按照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的内容进行评审,并对评审结果承担责任;
(3)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投标人的商业秘密进行保密;
(4)在评标委员会集体起草的评标报告上签字;
(5)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的询问和质疑;
(6)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标人的投诉;
(7)向财政部门反映评标工作中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28.4评标委员会集体职责:
(1)按照各成员评审意见推荐中标候选人,协助起草评标报告。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做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2)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的询问和质疑;
(3)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
(4)必要时,向投标人解释评标结果;
(5)向财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28.5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职责:
(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
(2)宣布评标纪律;
(3)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
(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5)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
(6)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
(7)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
(8)核对评标结果,有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四条规定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财政部门报告;
(9)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
(10)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
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28.6评标委员会采用集中办公、封闭方式进行评审。评标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向评标委员会成员宣布评标纪律和工作规则。评标委员会成员签署《无利害关系声明表》,并遵照执行。
28.7评标委员会成员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标项目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28.8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原则和方法进行评标。采购人、代理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内容分为符合性审查、商务评议、技术评议和价格评议。
28.9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28.10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
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29.投标文件的初审
29.1资格审查。在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当依照有关法律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具体内容详见《投标须知》-《实质性条款一览表》中资格审查条件。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在资格审查时,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采购人认定,视为非实质性响应,为无效投标: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的;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3)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过期失效的。
29.1.1按照《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及登记工作的通知》(鲁财采〔2016〕34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报价当日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credit.shandong.gov.cn)中的登记信息,对查询结果中涉及已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继续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投标无效。
29.1.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信用记录查询情况存档备查。投标人信用记录情况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29.1.3代理机构在评审期间登陆“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在“开评标管理”栏目中查询提供《承诺函》的供应商近六个月在山东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情况。代理机构将查询结果作为采购档案存档。
29.1.4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
29.2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在符合性审查时, 如有不满足《投标须知》-《实质性条款一览表》中符合性审查条件情况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视为非实质性响应,为无效投标。
29.3经评标委员会集体审核通过,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应当告知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说明其不符合要求的原因。
29.4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
(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
30.投标文件的澄清
30.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必须接受评标委员会的询标。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澄清、说明或补正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无效,相应评审因素对应的分值为0分。
30.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依法登记的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此书面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0.3若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投标货物的描述前后不一致且对不一致内容无书面解释或提供官方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没有义务要求投标人澄清,在评分过程中不排除以响应性较差的内容作为标准来确定投标文件的响应及投标货物的性能情况。
31.投标偏离
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离的不正规或不一致。
32.投标文件的评价
32.1评标委员会只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必要时需标明评审理由。
32.2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的,价格分值由评审系统根据投标人上传的《投标(报价)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依据规定公式自动计算,其结果由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签字确认。
32.3评审时除考虑投标人的报价之外,还将考虑以下因素:
(1)投标文件的响应状况;
(2)投标产品的技术性能、功能、质量等指标的响应情况,包括其响应是否有技术佐证文件的支持;
(3)服务方案(包括服务机构和人员、服务响应时间、安装调试、培训方案等)、服务期、服务体系和业绩等;
(4)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评审因素。
32.4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政策功能评价,如涉及以下内容,具体标准为:
①所报产品属于《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规定的政府优先采购范围的,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在打分时由评委根据各供应商所报节能、环保产品的报价在其总报价中所占的比重,分别给予报价和技术部分总分值×(节能、环保产品报价/总报价)×5%的加分。所报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规定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品目的,不给予优惠政策的加分/价格扣除。
②本项目为非专门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若供应商提报的货物全部由小微企业制造,根据财政部、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规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须提供货物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含有中型或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不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③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在价格评审中给予相应产品最终报价8%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④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服务)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再给予价格扣除。
⑤接受联合体响应的项目,供应商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的合同金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4%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
32.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2.6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32.7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坏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33.废标条款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所有投标报价均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人采购任务取消的。
34.保密要求
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六、定标
35.定标
35.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结束后,对投标人的评审名次进行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根据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
35.2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评标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1)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2)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5)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
(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
35.3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的,采购代理机构自评标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体上公布评标结果;需要采购人确认的,采购代理机构自评标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35.4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投标人对本条上述情形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35.5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33.4所述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35.6中标人拒绝签订合同,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七、公告
36.公告
36.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威海市政府采购网、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中标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3)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
(4)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服务内容、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5)中标公告期限;
(6)评审专家名单;
(7)投标人未中标的原因;
(8)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将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
36.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中标通知书》,对中标人和采购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八、质疑
37.质疑
37.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投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其向采购人提出。
37.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书面质疑,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予以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7.3投标人认为采购过程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质疑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7.4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7.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应当签收回执。
37.6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签收回执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质疑事项依法予以处理并作出答复,书面通知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质疑事项成立的,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的有关规定处理。
37.7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7.8质疑采用实名制,为了使提出的质疑事项在规定时间内得到有效答复、处理,提交的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且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1)投标人的姓名或名称、地址(邮箱)、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37.9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7.10质疑函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格式填写后,由质疑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提交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受理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正式受理后方可生效。否则,为无效质疑。
37.11质疑供应商对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逾期未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并列明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
37.12投标人不得捏造事实进行虚假投诉。
九、投诉
38.投诉
质疑供应商提出质疑后,对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书面答复的,拥有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的权利。投诉程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有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情况之一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1-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投诉受理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十、签订合同
39.合同的签订
39.1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9.2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
39.3采购人与中标人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合同原则以第六章合同书格式为基础,并根据投标、答疑情况进行修改补充,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9.4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投标人符合法定数量时,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9.5当出现法规规定的中标无效或中标结果无效情形时,采购人依规可与排名下一位的中标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9.6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40.履约保证金
40.1中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
40.2履约保证金可以以担保支票、押金证明、保证金、保险单、信用证等方式提供,也可以通过电子保函平台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供。
40.3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放弃中标资格,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如有)。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依规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41.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41.1本项目是否属于信用担保试点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如属于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内,中小型企业投标人可以自由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采用投标担保、履约担保和融资担保。
41.2.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担保函和履约担保函应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规定。
41.2.2中标人可以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进行融资。
42.预付款
预付款是在指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履行前,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预先支付部分合同款项。采购人预付款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3.廉洁自律规定
43.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与采购人、投标人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
43.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投标人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投标人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43.3为强化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监督机制,投标人可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监督电话和邮箱,反映采购代理机构的廉洁自律等问题。
44.项目其他相关费用
44.1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4.2公证费/见证律师费
公证费/见证律师费的收费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4.3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费
威海市本级项目由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支付,按照威海市有关规定的标准执行。
PAGE \* MERGEFORMAT 20
采购内容与要求
PAGE \* MERGEFORMAT
第一部分 项目背景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消防支队装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DGP371000000202402000565
项目概况说明:本次采购2024年目录外消防装备一批,共分六个包。
二、采购目标
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2024年目录外消防装备
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①所报产品属于《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规定的政府优先采购范围的(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在打分时由评委根据各投标单位所报节能、环保产品的报价在其总报价中所占的比重,分别给予报价和产品技术方面评标总分值×(节能、环保产品报价/总报价)×5%的加分。所报产品属于《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规定的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不给予优惠政策的加分。
②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若供应商提报的货物全部由小微企业制造,根据财政部、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规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须提供货物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含有中型或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不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③若投标人为监狱企业,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时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享受相关政策。
④若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享受相关政策。
三、采购预算
本项目采购包的采购预算金额为602,800.00元。
四、采购方式
本项目采购包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第二部分 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
本项目或采购包的采购标的物如下,供应商需逐项进行报价:
序号
分类
清单
分组
清单名称
数量
单位
功能与技术参数
1
货物
1.6Mpa水带(65mm水带)
30
卷
1、产品符合GB6246-2011《消防水带》和消防类产品认证实施规则CCCF-CPRZ-25:2019的标准要求。提供国家消防装备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或国家认证认可具有检测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提供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出具的消防产品认证证书。
2、外观:水带无露纬及划伤,表面整洁无油迹.水带编织层经、纬线均采用涤纶长丝斜纹编织;水带内衬采用聚氨酯材料。在水带两端注明:厂名、编号、原料、公称内径、长度、生产日期、设计工作压力。
3、技术参数:内径:63.5-65.5mm,工作压力≥1.6Mpa,爆破压力≥6.2Mpa,单位长度质量≤305g/m,水带编织层与衬里之间的附着强度≥50N/25mm,轴向延伸率≤3.6%,直径膨胀率≤4.2%,水带长度20米。
4、水带配65mm快速接口,接口与水带必须为机器捆扎,外层配保护套。
5、包装:编织袋。
2
货物
2.0Mpa水带(卡式)(65mm水带)
100
卷
1、产品符合GB6246-2011《消防水带》和消防类产品认证实施规则CCCF-CPRZ-25:2019的标准要求。提供国家消防装备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或国家认证认可具有检测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提供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出具的消防产品认证证书。
2、织物层采用高强度涤纶长丝紧密编织,内衬为聚氨酯材料,有耐磨损、不霉变、易卷缠、编织均匀等性能;在水带两端注明:厂名、编号、原料、公称内径、长度、生产日期、设计工作压力。
3、技术参数:内径:63.5-65.5mm,工作压力≥2.0Mpa,爆破压力≥7.7Mpa,单位长度质量≤337g/m,水带编织层与衬里之间的附着强度≥49N/25mm,轴向延伸率≤5.3%,直径膨胀率≤5.2%,水带长度20米。
4、水带配65mm快速接口,接口与水带必须为机器捆扎,外层配保护套。
5、包装:编织袋。
3
货物
★2.5Mpa水带(卡式)(65mm水带)
900
卷
1、产品符合GB6246-2011《消防水带》和消防类产品认证实施规则CCCF-CPRZ-25:2019的标准要求。提供国家消防装备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或国家认证认可具有检测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提供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出具的消防产品认证证书。
2.织物层采用高强度涤纶长丝紧密编织,内衬为聚氨酯材料,有耐磨损、不霉变、易卷缠、编织均匀等性能;在水带两端注明:厂名、编号、原料、公称内径、长度、生产日期、设计工作压力。
3.技术参数:内径:63.5-65.5mm,工作压力≥2.5Mpa,爆破压力≥8.8Mpa,单位长度质量≤391g/m,水带编织层与衬里之间的附着强度≥40N/25mm,轴向延伸率≤6.9%,直径膨胀率≤6.1%,水带长度20米。
4.水带配65mm快速接口,接口与水带必须为机器捆扎,外层配保护套。
5、包装:编织袋。
4
货物
2.5Mpa水带(卡式)(80mm水带)
230
卷
1、产品符合GB6246-2011《消防水带》和消防类产品认证实施规则CCCF-CPRZ-25:2019的标准要求。提供国家消防装备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或国家认证认可具有检测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提供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出具的消防产品认证证书。
2、外观:水带无露纬及划伤,表面整洁无油迹. 水带织物层采用高强度涤纶长丝紧密编织;水带内衬采用聚醚型聚氨酯材料。在水带两端注明:厂名、编号、原料、公称内径、长度、生产日期、设计工作压力。
3、技术参数:内径:76-78mm,工作压力≥2.5Mpa,爆破压力≥8Mpa,单位长度质量≤540g/m,水带编织层与衬里之间的附着强度≥25N/25mm,轴向延伸率≤8%,直径膨胀率≤4%,水带长度20米。
4、水带配80mm快速接口,接口与水带必须为机器捆扎,外层配保护套。
5、包装:编织袋。
5
货物
40mm水带
100
卷
1、产品符合GB6246-2011《消防水带》的标准要求。提供国家消防装备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或国家认证认可具有检测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
2、外观:水带无露纬及划伤,表面整洁无油迹.水带编织层经、纬线均采用涤纶长丝斜纹编织;水带内衬采用聚氨酯材料。在水带两端注明:公称内径、长度、设计工作压力。
3、技术参数:内径:38-40mm,工作压力≥2.5Mpa,爆破压力≥11.48Mpa,单位长度质量≤186g/m,水带编织层与衬里之间的附着强度≥53.2N/25mm,轴向延伸率≤2%,直径膨胀率≤3.7%。水带长度30米。
4、配40型快速接口。
5、包装:编织袋。
6
货物
中压分水器(三分)
4
套
1、产品符合XF868-2010《分水器和集水器》的标准要求。提供国家消防装备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或国家认证认可具有检测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
2、主要用于铺设消防水带用,是从水带干线分出水带支线的消防器材,由本体阀、接口等组成。
3、标准分水器由铝合金铸造而成,有一个进水口,三个出水口,可以随时关闭,控制水流,便于增加和调换支线水带。
4、工作压力:≥1.6Mpa
5、进水口径:80mm,出水口径:3×65mm
6、阀门开启力≤200N。
7
货物
中压分水器(两分)
3
套
1、产品符合XF868-2010《分水器和集水器》的标准要求。提供国家消防装备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或国家认证认可具有检测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
2、主要用于铺设消防水带用,是从水带干线分出水带支线的消防器材,由本体阀、接口等组成。
3、分水器由铝合金铸造而成,有一个进水口,二个出水口,开关式阀门,可以随时关闭,控制水流,便于增加和调换支线水带。
4、工作压力:≥1.6Mpa
5、进水口径:65mm,出水口径:2×65mm
6、阀门开启力≤200N。
8
货物
止水器
9
套
1、总体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提供国家消防装备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或国家认证认可具有检测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
2、产品由阀体与接口组成
3、接口锻造工艺,阀体浇铸工艺,表面阳极氧化
4、规格:65卡式接口或65快速接口可选
5、工作压力:≥2.5MPa
6、适用介质:水、水和泡沫混合液.
9
货物
多功能消防水枪(5.5-12L/s可调)
6
套
1、总体要求符合GB 8181-2005《消防水枪》标准,提供国家消防装备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或国家认证认可具有检测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
2、流量范围:≥4档位:5.5-12L/s可调
3、标准压力:≥0.6Mpa,流量:≥13L/s,
4、射程≥37米,最大喷雾角:0~120°
5、水枪操作力矩≤15N•m。
6、枪头采用金属涡轮齿,通过旋转枪头调节直流、开花、喷雾,枪体配有≥4档位流量调节圈,可调节出水流量大小,高压冲洗档位,可随时清除枪膛内杂物,具有水带防缠绕接口
7、重量≤3KG
10
货物
屏风水枪
2
套
1、总体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提供国家消防装备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或国家认证认可具有检测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
2、产品材质:不锈钢、铝合金,接口通径:65MM;
3、水幕半径≥15M,流量:≥20L/s,
4、工作压力:0.4-0.8MPa
5、水幕角范围:≥180°;消防水幕器喷出的水幕墙能迅速与有毒气体混和稀释,降低有害气体浓度,降低火场温度,对烟雾、毒气等起到中和、稀释、吸收、防止蔓延等作用。
11
货物
直流水枪
6
套
1、总体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提供国家消防装备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或国家认证认可具有检测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
2、材质:铝合金,接口公称直径:65mm,喷射的水流为柱状,射程远、流量大、冲击力强,用于扑救一般固体物质火灾,以及灭火时的辅助冷却等;
3、直流射程≥28m;
4、额定喷射压力:≥0.35MPa,额定流量7.5L/s(±8%);
5、水枪操作力矩≤15N•m;
6、手柄指向出水口是“开”,手柄垂直水枪轴线是“关”,开关有限位功能;
12
货物
泡沫钩管
2
套
1、符合GB20031-2005《泡沫灭火系统及部件通用技术条件》,提供国家消防装备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或国家认证认可具有检测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
2、移动泡沫灭火装置,用于产生和喷射空气泡沫,扑救没有固定泡沫灭火装置地下、半地下和小型油罐的油类和汽油火灾。
3、材质:不锈钢,接口:65mm;
4、工作压力 0.5-0.8MPa;
5、混合液流量 ≥16L/s.
13
货物
DN65异型接口
40
套
1、总体要求符合GB 12514.1-2005《消防接口第1部分:消防接口通用技术条件》的标准要求,提供国家消防装备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或国家认证认可具有检测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
2、各类接口的基本尺寸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要求;
3、材质:铝合金,具有重量轻、强度高、耐腐蚀、连接灵活等特点;
4、工作压力≥1.6MPa;
5、在1.5倍公称压力下,不应出现裂缝或断裂现象
6、适用介质:水、泡沫混合液。
14
货物
异型异径接口
10
套
1、总体要求符合GB 12514.1-2005《消防接口第1部分:消防接口通用技术条件》的标准要求,提供国家消防装备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或国家认证认可具有检测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
2、各类接口的基本尺寸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要求;
3、材质:铝合金,具有重量轻、强度高、耐腐蚀、连接灵活等特点;
4、工作压力≥1.6MPa;
5、在1.5倍公称压力下,不应出现裂缝或断裂现象
6、适用介质:水、泡沫混合液。
注:1.本项目(包段)核心产品为:
A包:序号9-绳索救援套装
B包:序号5-超轻型卫星便携站
C包:序号1-机动液压破拆工具组
D包:序号3-移动供气源9L
E包:序号3-指挥视频会议终端
F包:序号3-2.5Mpa水带(卡式)(65mm水带)
不同供应商投报上述产品的品牌完全相同的视为核心产品相同。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一条规定,提供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
2.上述产品参数中的技术规格、要求、参数和标准仅系说明并非进行限制,报价供应商可提出替代的技术规格、要求、参数和标准,并在技术文件中详细说明。
第三部分 技术要求
一、需执行的标准
1)国家相关标准: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2)行业标准:执行行业相关标准
3)地方标准:执行地方相关标准
4)其他标准:无
二、实施及交付
1)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或行业规范要求
2)安全要求
符合国家或行业规范要求
3)交付期
合同签订后90日内将全部货物送至指定地点,完成安装调试并具备验收条件。
4)交付(实施)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5)付款方式
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2、第1次付款: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第2次付款:供货完毕,由采购人组织进行验收,采购人出具标明“验收合格”的《验收书》核对无误后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97%;
第3次付款:验收合格之日满两年且无质量问题及违约情形,于一个月内无息付清剩余合同价款。
3、中标供应商必须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本单位税务发票。未能通过验收的,采购人不予支付相应合同价款,已经支付的,采购人有权要求返还。
三、服务要求
1)服务标准: 供应商应提供免费热线服务响应,以最快速度向用户提供备件和技术支持;供应商需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内容、措施、响应时间安排及其他承诺等。
2)服务效率:
如产品出现问题,卖方应在接采购人通知0.5小时内做出响应,3小时内到达现场,24 小时内解决问题,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完成的要提供备品(机)备件确保不影响采购人正常使用。
3)质保期:
1)服务标准:供应商应提供免费热线服务响应,以最快速度向用户提供备件和技术支持;供应商需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内容、措施、响应时间安排及其他承诺等
2)售后服务响应时间:
如产品出现问题,卖方应在接采购人通知0.5小时内做出响应,3小时内到达现场,24 小时内解决问题,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完成的要提供备品(机)备件确保不影响采购人正常使用。
3)质保期: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3年,质保期内提供免费维修维护服务。
4)交付期: 合同签订后90日内将全部货物送至指定地点,完成安装调试并具备验收条件。
四、验收标准
符合相关技术要求及行业标准。
五、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
无。
六、采购人拟采用的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采购人拟采用采购方式的理由(非公开招标方式需要填写)
达到公开招标限额。
八、采购意向是否公开:是
九、是否收取各类涉企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否
十、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注:符合(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十一、是否允许联合体响应:否;
十二、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预付款比例等方面的优惠措施:详见文件
十三、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十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威海市消防救援支队
采购人地址:威海市环翠区古寨西路159号
联系人:宋队
联系电话:18963128128
评标原则、程序与方法
一、评审原则
“公平、公正、科学、择优”为本次评标的基本原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这一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各投标人,同时,在评标时恪守以下原则:
1.客观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认真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而不依据投标文件以外的任何因素。
2.统一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统一的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采用统一标准进行评标。
3.独立性原则: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和影响。
4.保密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及熟知情况的有关工作人员必须对每位评委的评标意见和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严格保密,不得外泄。
5.综合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综合分析、评审投标人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定出中标人。
二、评标程序
1.宣布评标纪律;
2.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
3.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4.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
5.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6.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7.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对招标文件未做出实质性响应,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实质性条款一览表》中符合性检查条款。
8.属于无效投标的,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投标文件中不符合之处而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属于有效投标文件的,将进行下一轮次的询标和澄清、说明或补正。
9.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1)对有效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前后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应在要求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且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依据评审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内容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0.比较与评价
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对有效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进行评估,综合比较和评价,按综合得分高低列出中标候选人排序表,若总分相同,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若总分、投标报价都相同,则以投标技术方面得分高的排前。
1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均予以废标
(1)合格的投标人或参加投标的企业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预算上限价格,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三、评标方法
(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2)评标细则
编号
类型
评分标题
评分标准
性质
分数
1.01
价格
价格分
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得分保留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
价格分
30.00
1.02
商务
同类项目业绩
根据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今承担同类项目的业绩情况评分。
同类项目业绩指含包内核心产品的同类销售业绩,每提供一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
注:投标文件中请附以下同类业绩证明材料: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含首页、关键页、签章页)、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上内容缺任一不得分,时间以验收证明文件时间为准(合同签订主体为投标人)。
客观分
4.00
1.03
技术
技术响应详细说明
A包/C包/D包适用:
投标文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及规格的得33分。技术指标每有一项未响应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判定为负偏离的扣1分,扣完为止。
B包/E包/F包适用:
投标文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及规格的得33分。技术指标每有一项未响应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判定为负偏离的扣1.5分,扣完为止。
注:1、技术指标按照投标人提供的《技术偏离表》或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国家认证认可具有检测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与国家认证认可具有检测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不一致,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为准(采购需求另有规定除外)。
2、检验检测报告证明材料要求(采购需求另有规定除外),以下两种情形满足其一:
(1)加盖CMA或CNAS资质认定标志的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国家认证认可具有检测资质检测机构:提供“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CertECloud/index/index/page”检测机构结果查询截图,不能提供查询结果截图的,投标人须提供说明函。)
主观分
33.00
1.04
技术
投标人或制造商专业技术生产能力
根据投标人所投的核心产品及其他产品制造商专业技术生产能力(包括但不限于自主研发能力、生产工艺、生产步骤、产品检验等)进行评审:
投标人所投的核心产品及其他产品制造商具备自主研发能力及先进的生产工艺,提供完整工艺流程图并配有详细的图片和文字说明,生产步骤完整周详,能够提供各环节完整的生产车间环境及详细的实际生产实景照片,具有严格的产品检验流程,检验产品配置齐全、检验步骤严密无纰漏,得7分;
投标人所投的核心产品及其他产品制造商具备一定的自主研发能力及较先进的生产工艺,提供较完整的工艺流程图并配有较详细的图片和文字说明,生产步骤较完整,能够提供各环节较完整的生产车间环境及较详细的实际生产实景照片,具有较严格的产品检验流程,检验产品配置较齐全、检验步骤较严密,得4分;
投标人所投的核心产品及其他产品制造商具有一定自主研发能力,提供部分生产工艺流程说明,生产步骤基本完善并提供生产车间环境及实际生产照片,产品检验流程及具体检验步骤基本完整,检验产品配置基本齐全,得2分;
投标人所投的核心产品及其他产品制造商不具备自主研发能力,生产工艺简单粗糙,生产步骤完善程度较差,未能提供生产车间环境及实际生产照片,产品检验流程及具体检验步骤不完整,检验产品配置不齐全,得1分。
未提供投标人所投的核心产品及其他产品制造商专业技术生产能力证明材料,本项得0分。
主观分
7.00
1.05
技术
项目具体实施进度方案
对投标人的项目具体实施进度方案(①进度计划;②进度偏差解决措施;③进度事故应急措施)等进行综合评审:
提供完整项目具体实施进度方案,内容齐全,描述细致且针对性、可行性强,得3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或与本项目无关的扣1分;每有一项内容笼统、描述粗略,针对性、可行性不足,扣0.5分,扣完为止。
主观分
3.00
1.06
技术
质量保障措施
对投标人的质量保障措施(①货物质量标准;②质量保障管理措施;③质量保障控制措施④质量事故应急措施)等进行综合评审:
提供完整质量保障措施,内容齐全,描述细致且针对性、可行性强,得6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或与本项目无关的扣1.5分;每有一项内容笼统、描述粗略,针对性、可行性不足,扣0.5分,扣完为止。
主观分
6.00
1.07
技术
交付响应方案
对投标人的交付响应方案(①安装调试方案;②项目交付的组织形式、程序及注意事项)等进行综合评审:
提供完整交付方案,内容齐全,描述细致且针对性、可行性强,得4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或与本项目无关的扣2分;每有一项内容笼统、描述粗略,针对性、可行性不足,扣0.5分,扣完为止。
主观分
4.00
1.08
技术
质保期
质保期:在满足本项目质保期基础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6个月得1分,最多得2分。
客观分
2.00
1.09
技术
售后响应时间
售后响应时间:根据投标人承诺的售后服务通知响应时间、到达现场响应效率及问题处理效率进行评分:
投标人承诺在接采购人通知后响应时间≤25分钟,到达现场时间≤2小时,承诺处理完成时间≤20小时,得2分;其它情况不得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主观分
2.00
1.10
技术
售后服务方案
对投标人的质保期内售后服务方案(①售后服务机构情况;②售后维修人员配备情况③零配件供应情况;④针对产品的使用环境、使用频率及更新等进行回访、巡检、维护、保养等方案)进行综合评审:
提供完整质保期内售后服务方案,内容齐全,描述细致且针对性、可行性强,得6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或与本项目无关的扣1.5分;每有一项内容笼统、描述粗略,针对性、可行性不足,扣0.5分,扣完为止。
主观分
6.00
1.11
技术
培训方案
对投标人的培训方案(①培训时间及内容计划;②培训人员安排;③培训内容重点难点)等进行综合评审:
提供完整培训方案,内容齐全,描述细致且针对性、可行性强,得3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或与本项目无关的扣1分;每有一项内容笼统、描述粗略,针对性、可行性不足,扣0.5分,扣完为止。
主观分
3.00
PAGE \* MERGEFORMAT
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
投 标 文 件
(第一册)
采购项目:消防支队装备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SDGP371000000202402000565
所投采购包:
投标人名称:***
日 期: 年 月 日
目录
(由投标人自行编制)
投标承诺函
山东百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我方根据项目名称为消防支队装备采购项目(编号为: SDGP371000000202402000565,包号为: )的招标文件的要求,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投标。
1.我方接受本招标文件中关于电子招投标的各项规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关于电子签名的各项规定。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提供产品,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2.我方同意90天的投标有效期,严格遵守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在此期限届满之前,本投标文件始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随时接受中标。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我方愿意遵守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供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若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材料的,则视为我方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我方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
4.我方同意最低价是中标的主要选择标准,但不是唯一的选择标准。
5. 如果我方成交:
(1)我方承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在规定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按期、保质、保量完成供货和服务任务;
(3)我方承诺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全额交纳履约保证金及代理服务费。
6.所有有关本次投标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
单 位: 邮政编码: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帐号: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依法登记的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投标日期:××年××月××日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税务登记证副本扫描件
(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只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法定代表人(依法登记的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致山东百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在我单位任 (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是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登记的负责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名称(公章):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 (国家或地区的名称) 的 (单位名称) 的 (法人代表人(依法登记的负责人)姓名、职务) (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单位授权 (被授权单位名称) 的 (授权代表的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 )为本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参加项目名称为消防支队装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为: SDGP371000000202402000565,包号: )的公开招标采购活动,以本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
如果本单位在此次采购活动中中标,授权代表有权代表本单位签署政府采购合同。
本授权委托书于 年 月 日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登记的负责人)签字或签章并由授权代表签字、单位盖章生效。特此声明。
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
法定代表人(依法登记的负责人)签字或签章:
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详细通讯地址:
邮 政 编 码 :
传 真:
电 话: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反面
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
我方在参加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 )政府采购活动前,已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和招标文件关于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格要求。
特此承诺。
我方对上述承诺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承诺,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处罚。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注:
1.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未在山东省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近六个月的完税凭证及缴纳社保资金凭证扫描件
(加盖投标人公章)
[1.投标人可提前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查询近六个月的税收和社保情况,对于查询结果有开标(开启)前六个月缴纳记录的,只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即可;无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不满足条件的,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2.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本单位郑重声明:
在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
我单位未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如有瞒报、虚报,我单位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依法登记的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声明函
致 :
我单位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规定。
关联单位的说明:
1.与我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为:
2.与我单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为:
以上声明完全属实,如有瞒报、虚报,我单位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
报价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依法登记的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加盖投标人公章)
其他资格文件
(加盖投标人签章)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单位名称
地址
办公电话/传真
联系人
所属/主管部门
总经理
固定办公面积(平米)
注册情况
工商注册号
注册资本(万元)
法定代表人
单位类型
成立时间
营业期限
经营范围
报价供应商情况简介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报价明细表
单位:元
序号
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详细配置
数量
产地
制造厂家
单价
合价
质保期
1
2
3
4
5
6
7
8
…
合价:人民币 元。
备注:此表为报价格式,投标人应以采购项目说明中描述的内容为准进行报价。顺序按采购项目说明中的设备顺序填写。
注:1、此表中的单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所要求的购买货物落地、运输、相关检验检测、安装调试完成并经验收合格、技术培训、保险费、相关税费、质保期内维护保养、伴随服务及售后服务的等全部费用。
2、此表必须列明详细的供货范围清单。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投标报价内的备品备件、易损件及专用工具清单(如有)
单位:元
备品备件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产地
品牌
单价
合价
总计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质保期内能供应的备品备件价格明细表(如有)
单位:元
序号
备品备件、
易损件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合价
备注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技术文件
项目负责人及拟派主要人员情况表
项目负责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学历
参加工作时间
从事该工作时间
职称
证书编号
近三年承担的项目情况一览表
项目名称
委托单位
合同额
验收时间
联系人及电话
其他人员情况
姓名
学历
职称
证书编号
从事该工作
时间
注:1、本表可由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扩展。
2、表后附拟派人员职业/职称、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书扫描件。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1、技术响应详细说明:
a.货物清单表:详细的交货清单,包括货物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规格(产品详细配置)、产品图片等(参考格式见附件,或格式自拟);
b.所投产品的产品说明书及图片、其他能够满足技术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果有请提供)(技术支持资料可以是制造商白皮书或对外公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者制造商的其他证明材料。若制造商的证明资料与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一致,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
2、投标人或制造商专业技术生产能力;
3、项目整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具体实施进度方案、质量保障措施、交付响应方案等;
4、售后服务整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质保期承诺、售后响应时间承诺、售后服务方案、培训方案等;
5、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货物清单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技术规格(产品详细配置)
备注(如产品图片或其他相关说明)
售后服务内容及承诺书
售后服务方案:
售后服务承诺至少包含下列内容
质保期:
售后响应时间:
培训方案:
……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如中标(成交),随中标(成交)公告公示
符合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
如中标(成交),随中标(成交)公告公示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 工业 ;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 工业 ;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如中标(成交),随中标(成交)公告公示
(如有)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PAGE \* MERGEFORMAT 29
如中标(成交),随中标(成交)公告公示
国内同类项目业绩表
序号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合同额
签订时间
电话/联系人
备注
备注:此表应认真填写,不得提供虚假业绩。
后附以下同类业绩证明材料: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含首页、关键页、签章页)、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上内容缺任一不得分,时间以验收证明文件时间为准)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投 标 偏 离 表
(包括技术规格、参数和商务条款偏离)
序号
采购文件条款
投标文件条款
响应程度
对应页码
条款号
采购文件的内容
条款号
投标文件内容
注:无偏离可填写“无”字,有偏离必须在本表列明,实际存在负偏离而在本表内没有列明的,评标小组可作出不利于报价单位的判定。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配合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PAGE \* MERGEFORMAT
合 同 书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采购编号: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威海市消防救援支队 所需的 威海市消防救援支队2024年目录外消防装备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经 山东百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组织在国内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甲方确认 (乙方)为 包中标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公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一、合同文件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
(二)中标人投标文件
(三)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
(四)中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
(五)中标通知书
(六)本合同附件
上述文件如内容存在不一致之处,则以排序在后文件的内容为准。
二、合同的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三、货物内容、数量及规格
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为 及其所含备品备件,并包括乙方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条款。(详见附件一:投标文件及分项报价表)。
四、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
(详见附件一:投标文件及分项报价表))。
乙方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价格说明:
(1)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合同金额是完成本项目所要求的购买货物落地、运输、相关检验检测、安装调试完成并经验收合格、技术培训、保险费、相关税费、质保期内维护保养、伴随服务及售后服务的等全部费用。合同金额包含但不限于货物及其专用工具、配品配件及各种辅材、附件备件及其他附带辅材/辅件、包装、运输、装卸、保管、伴随服务、相关检验检测、验收、安装调试、产品/软件升级、知识产权、技术培训、利润、保险费、相关税费、质保期内维护保养、售后服务等全部费用。并同时考虑合同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除不可抗力以外的一切风险因素。若投标报价有缺漏项的,缺漏项部分的价格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的合同价不作任何调整。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消防支队装备 山岳救援及绳索类 信通类及保障类 破拆及照明排烟类 特种防护及警戒救生类 灭火及射水类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