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综合管理服务招标公告(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执法监督局2024)
梁塘河湿地公园综合管理服务项目采购公告(二)
项目概况梁塘河湿地公园综合管理服务项目 JSZC-320292-ZXTC-G2024-0036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平台(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1-21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292-ZXTC-G2024-0036
项目名称:梁塘河湿地公园综合管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119.935886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119.935886万元
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主要包括公园景观绿化的日常养护管理,园容环境卫生,秩序维护,公厕管理,配套公共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水体及驳岸维护,安全生产、应急保障管理等。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2.服务期:两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3.质量验收标准: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且必须符合采购人考核合格要求。
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5.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6.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合同履行期限:两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
3.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5.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6.投标供应商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原件扫描件
7.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8.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9.承诺书一、二、三
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有上述处罚记录但处罚期已届满的,视为无记录,以代理机构评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授权代理人与投标供应商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投标供应商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如投标供应商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供应商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社保缴费证明必须提交带有社保部门红章的或含有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电子签章或带二维码验证的扫描件]
4.项目经理与投标供应商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投标供应商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如投标供应商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供应商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社保缴费证明必须提交带有社保部门红章的或含有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电子签章或带二维码验证的扫描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平台(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
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平台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http://cz.wuxi.gov.cn/doc/2023/10/11/4080287.shtml)。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对采购文件各项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1-21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线上不见面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按以下流程进行操作:
(1)潜在供应商访问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的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
(2)“苏采云”系统使用的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为“意源”CA数字证书和“方正”电子签章。办理流程: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供应商)CA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具体网址:http://jsxcmm.com/help/gys.html。请相关供应商提前完善相应办理材料。办理地点: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锡市滨湖区观山路199号)12号楼二楼5号、6号窗口。
(3)咨询电话:供应商注册:0519-86722801、0519-86722806,CA及电子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0510-81827781,其他事项:0510-81827730。
(4)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
(5)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
(6)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
(7)苏采云系统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
2.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损失及风险供应商自行承担。
3.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专栏、无锡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损失及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执法监督局(本级)
单位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雪浪街道震泽路688号
联系人:王星、金琰栋
联系电话:0510-858572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无锡市中信天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无锡市鸿桥路801-704
联系人:丁瑜、盛夏
联系电话:0510-810219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瑜、盛夏
电话:0510-81021970
附件:
JSZC-320292-ZXTC-G2024-0036采购文件.doc
清单梁塘河湿地公园综合管理服务项目.pdf
清单编制说明.doc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梁塘河湿地公园综合管理服务项目
品目
公园服务
采购单位
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执法监督局(本级)
行政区域
无锡经济开发区
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25日 11:1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12月25日至2025年01月02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苏采云平台(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
开标时间
2025年01月21日 09:30
开标地点
中锐佳诚国际大厦A栋开标室
预算金额
¥1119.935886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丁瑜
项目联系电话
0510-81021970
采购单位
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执法监督局(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雪浪街道震泽路68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8912366929
代理机构名称
无锡市中信天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无锡市鸿桥路801-70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丁瑜
无锡市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化)政府采购编号:JSZC-320292-ZXTC-G2024-0036采购项目名称:梁塘河湿地公园综合管理服务项目采购人: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执法监督局采购代理机构:无锡市中信天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二四年十二月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邀请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合同书(格式文本)第五部分附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无锡市中信天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执法监督局的委托,就梁塘河湿地公园综合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你单位参加投标并提请注意下列附表中的相关事项:序号内容1项目名称:梁塘河湿地公园综合管理服务项目采购编号:JSZC-320292-ZXTC-G2024-0036采购方式:公开招标2采购人: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执法监督局采购人地址:无锡市经济开发区震泽路688号采购代理机构:无锡市中信天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机构地址:无锡市滨湖区鸿桥路801号(现代国际工业设计大厦704室)3采购项目概况、要求:1.采购内容:主要包括公园景观绿化的日常养护管理,园容环境卫生,秩序维护,公厕管理,配套公共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水体及驳岸维护,安全生产、应急保障管理等。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三、采购需求”。2.服务期:两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3.质量验收标准: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且必须符合采购人考核合格要求。4.本项目采购预算:1119.935886万元。5.本项目最高限价:1119.935886万元。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7.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8.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4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依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原件扫描件并签章](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1)投标供应商授权代理人及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供应商企业在职员工,需提供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投标供应商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如投标供应商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供应商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社保缴费证明必须提交带有社保部门公章的或含有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电子签章或带二维码验证的扫描件)。(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有上述处罚记录但处罚期已届满的,视为无记录,以代理机构评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注:1)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可以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和签订合同。2)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4.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5采购文件获取信息:1.获取采购文件期限:2024年12月25日至2025年1月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2.获取采购文件地点:网上获取(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3.获取采购文件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平台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http://cz.wuxi.gov.cn/doc/2023/10/11/4080287.shtml)。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对采购文件各项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咨询电话:供应商注册:0519-86722801、0519-86722806,CA及电子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0510-81827781,其他事项:0510-81827730。6供应商提疑截止时间:2025年1月3日10时前,以书面形式提出,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采购代理机构。答疑时间:2025年1月3日16:00,采购代理机构以线上不见面、电子邮件形式告知各供应商。7本项目无须缴纳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8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之日起90天。9投标文件接收信息:1.苏采云投标客户端网上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月21日上午9:30止,截止期后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2.网上投标解密时间:开启解密后30分钟。3.投标文件提交地点:苏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线上不见面开标。注:本项目为线上不见面采购,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无需递交纸质文件。中标供应商需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前,递交一份纸质文件正本,两份纸质文件副本。纸质投标文件应当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特别提醒:(1)本项目进行线上不见面采购活动,供应商准备好制作标书的笔记本电脑、CA锁(政务CA),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苏采云网上开标大厅,等待开标流程进入“解锁环境”,点击“点击立即解密”进行标书解密,解锁完成后及时关注开标大厅,等待后续答疑澄清等提示。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2)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保持在线,等待评标委员会的询问等,直至系统公告中提示评审流程结束,告知供应商可离开电脑。如未按要求应答,由此所产生的损失及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若资格审查中或评审过程中,采购人/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存在疑问,供应商被授权代表须在接到在线询标函后15分钟内,在开标界面在线以澄清函回复并签章;若供应商被授权代表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上述要求作出回复,则视为供应商默认资审结果或评审结果。10解密、投标时间:2025年1月21日上午9:30解密、投标地点:无锡市滨湖区太湖西大道2168号中锐佳诚国际大厦A栋603室11确定中标供应商时间:评标结束确定中标供应商地点:无锡市滨湖区太湖西大道2168号中锐佳诚国际大厦A栋603室121.采购方法:本次采购采用《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简称“苏采云”系统)进行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2.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软件公司或采购代理机构。13采购人: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执法监督局采购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20200MB18035269采购人地址:无锡市经济开发区震泽路688号采购单位联系人:王星、金琰栋联系电话:0510-85857291采购代理机构:无锡市中信天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11748733191J联系人:丁瑜、盛夏联系电话、传真:15806198360,0510-81021970邮箱:229928298@qq.com联系地址:无锡市滨湖区鸿桥路801号704室邮政编码:214000有关本次采购活动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14潜在投标供应商访问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按以下流程进行操作:(1)潜在供应商访问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的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2)“苏采云”系统使用的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为“意源”CA数字证书和“方正”电子签章。办理流程: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供应商)CA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具体网址:http://jsxcmm.com/help/gys.html。请相关供应商提前完善相应办理材料。办理地点: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锡市滨湖区观山路199号)12号楼二楼5号、6号窗口。(3)咨询电话:供应商注册:0519-86722801、0519-86722806,CA及电子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0510-81827781,其他事项:0510-81827730。(4)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5)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6)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 (7)苏采云系统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 2.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损失及风险供应商自行承担。3.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专栏、无锡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损失及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一)遵循原则: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二)采购文件:1.采购文件包括本文件目录所列全部内容,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并在投标文件中充分响应采购文件的所有要求。2.采购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是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3.供应商应登录苏采云平台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http://cz.wuxi.gov.cn/doc/2023/10/11/4080287.shtml)。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对采购文件各项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4.采购文件仅作为本次招投标使用。(三)采购文件的解释:1.供应商如有需要对采购文件要求澄清的问题,请以书面提出,并按“投标邀请”第6项规定的时间将电子邮件及书面传真(两种形式均须发送)至无锡市中信天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方式详见投标邀请第13项。2.采购人、无锡市中信天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将按“投标邀请”第6项规定的时间对供应商针对采购文件书面提出的要求澄清的问题进行书面答疑。3.本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四)采购文件的补充或修正: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将在无锡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约束力。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并发布更正公告;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3.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回函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或通知,逾期不回视同收到此公告;并关注原采购公告媒体上发布的相关更正公告。因供应商未尽注意义务,未及时全面地关注更正公告导致其提交的投标材料不符合招标要求,而造成的损失及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未中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五)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分为明标和暗标,相应内容上传至投标客户端,并按规定签章。明标部分: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2.证明文件:(1)资格、资信证明文件①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②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③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④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身份证应为正、反面);⑤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扫描件(身份证应为正、反面,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⑥投标供应商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原件扫描件;⑦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⑧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⑨承诺书一、二、三(格式见附件);⑩授权代理人与投标供应商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投标供应商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如投标供应商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供应商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社保缴费证明必须提交带有社保部门红章的或含有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电子签章或带二维码验证的扫描件];⑪项目经理与投标供应商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投标供应商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如投标供应商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供应商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社保缴费证明必须提交带有社保部门红章的或含有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电子签章或带二维码验证的扫描件];⑫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⑬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注: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可以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和签订合同。(2)补充性文件①投标供应商情况表(格式见附件)②本项目人员一览表(格式见附件)③相关人员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格式见附件)④拟投入的主要机械设备表(格式见附件)⑤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必须提供,格式见附件)⑥监狱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必须提供,格式见附件)⑦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必须提供,格式见附件)⑧投标供应商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上述资格、资信证明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必须全部提供,必须确保所有证明文件均为真实的、有效的且清晰的。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为外籍、港、澳、台地区人士的,其身份证明须提供有效的护照或港澳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可在中国大陆有效居留的许可证明。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证明文件的完整、清晰与否,将直接影响其投标文件的审核和评分结果。3.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4.报价文件(1)投标总价(表1)(2)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表2)(3)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表3)(4)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表4)(5)综合单价分析表(表5)(6)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表6)(7)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表7)(8)暂列金额明细表(表8)(9)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表9)(10)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表10)(11)计日工表(表11)(12)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表12)(13)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表13)(14)发包方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表14)(15)承包方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表15)(16)明细报价表(表16)5.服务要求响应表(格式见附件)6.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见附件)7.评分标准中对应的其他所需证明材料(如有自行添加)8.要求采购人提供的配合(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9.其他(投标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暗标部分:技术标(格式自拟)(六)报价要求:1.本项目投标报价按照《江苏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计价定额》(2017年版)规定的计价格式,报价在工程量清单的基础上根据具体建造年代、公园园路现状、公园设施现状、公园绿化现状等因素进行调整后确定,各投标供应商须进行现场踏勘,根据公园各项设施现状、材料价格以及企业自身管理手段和成本核算等情况,进行认真调查后自主报价。2.投标报价中应根据工程量清单逐项报价,并提供投标单价构成分析表,分别列出各工序的单价构成。3.工程量清单所报单价应包含完成该服务期限内所需的各项费用的总和,一旦中标,采购人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4.投标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企业管理情况、市场风险等因素,认真勘查园区现状,测算服务成本。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费用,无论中标与否,采购人不作解释。5.本项目适用于营改增后的一般计税方法。6.采购人提供服务清单,如投标供应商对本采购文件有疑问,应在要求修改采购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将以书面的形式予以解答,并分发到各投标供应商。7.维护费用包括绿地内苗木养护、补植、绿地废弃物保洁及所有园路、运动场地、景观桥梁、小品、围墙、假山、护栏、廊架、雕塑、水景、标识系统、监控系统、水体、照明、管道、音响、广播及其他所有构建物等设施的日常保养和维修费用,投标供应商须充分意识到标段内所有现状完好的设施保养或维修可能带来的风险。8.由于工程施工、各类活动等供应商管理不力因素导致的费用,不论这些因素是可预测的或不可预测的,均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除采购人要求外,不作调整。9.因突发情况(如台风、雨雪、冰雹、霜或冻等天气或气候因素,或车辆、居民或行人等人为因素,或是其他因素,以及复合因素或不明原因的情况)导致的维护设施损坏,必须及时修理,不论这些因素是可预测的或不可预测的,均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除采购人要求外,不作调整。10.投标文件只允许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地投标报价。11.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投标供应商必须在一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报价合理性。投标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七)投标文件的制作:1.所有文件、往来函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规格、型号辅助符号除外)。2.投标文件由投标供应商按给定格式如实填写(编写),须有法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3.投标供应商报价一律以人民币为投标结算货币,结算单位为“元”。4.投标文件格式部分,应由投标供应商按给定格式提供,不得更改。5.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书写或打印。6.投标文件应按“投标文件的组成”的顺序制作。7.暗标编制要求:暗标不得出现投标供应商名称、人员姓名,要求版面整洁、字迹清楚、不许涂改,不得出现能显示企业特征或其他提示性的标记或标识,也不得采用任何不符合常规、有别于其他投标供应商的特殊做法;排版要求:A4单面黑色打印,字体为小四号宋体,不得出现手写,不得有空白页,目录格式见附件。如有平面布置图、进度表、网络图可采用A3单面黑色打印;不可编辑的照片、图片、截图中字体及字号不作限制。8.投标费用自理。9.供应商进行网上投标请参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http://cz.wuxi.gov.cn/doc/2023/10/11/4080287.shtml。(八)网上投标:1.投标供应商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的网上投标时间内,凭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简称“苏采云”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在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数据),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投标文件。2.投标供应商应对CA数字证书妥善保管,如被他人盗用投标,后果自负。3.投标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规定的网上解密时间进行解密,如未按时解密后果自负。4.投标供应商应当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电子投标系统逐条应答。5.投标供应商应对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如资质证书、资格证明)、技术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扫描上传至投标系统。6.供应商进行网上投标请参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http://cz.wuxi.gov.cn/doc/2023/10/11/4080287.shtml。(九)无效投标文件的确认:投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无效:1.未按规定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首页入口进行供应商注册;2.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期限投标的,纸质投标文件(如有)未按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的;3.电子投标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章的;4.投标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要求解密投标文件的;5.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6.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及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7.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8.投标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的;没有在投标系统指定位置上传对应文件、材料的;9.电子投标文件图片、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10.投标文件中有采购文件未允许提供的选择性内容的;11.恶意串通其他投标供应商,故意哄抬价格或压价的;12.提供虚假材料的(包括工商营业执照、财务报表、资格证明文件等);13.投标文件商务标(明标)未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盖章的;14.不同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相关人员出现同一人的;15.不同投标供应商聘请同一人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经济咨询服务的;16.不同投标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17.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8.商务标(明标)和技术标(暗标),其中某一标被本项目评委确认为无效投标文件的;19.改变采购文件规定的暂定价格或不可竞争费用的;20.改变采购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名称、计量单位、采购数量、项目特征;21.投标文件未按要求提供技术文件(暗标)的;22.投标文件商务标(明标)中同一方案有选择性报价且未声明以哪一个为准,或开标一览表中的报价与系统报价确认环节的投标报价不一致的;23.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的;2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25.未通过初步资格性审查、投标文件资格性检查、投标文件符合性检查的;2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27.技术文件(暗标)编制粗糙,缺漏项较多;28.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畸高或畸低,但投标总报价与各分项报价不能相互对应,在询标时没有合理的解释或者不能提供计算依据和报价依据的;29.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的目录序号、排版格式、文字风格等存在明显的相似性或一致性,特征显示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30.不同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项目组成员或者联系人员出现同一人、投标文件中错误(或异常)一致或雷同、电子文档信息一致或雷同的;31.不同投标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有在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32.同一投标文件中单位名称落款与公章不是同一单位的;33.不同投标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34.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或者同一把数字证书加密锁加密或者同一台附属设备打印的;35.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上传使用的MAC地址和IP地址一致的,不同投标文件留有相同标记标识、存在两处以上一致性错误或雷同等情况,视为投标供应商相互围标、串标,其投标无效;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37.电子投标文件与采购文件要求格式不一致而无法导入计算机评标系统;38.启用投标文件电子文本的项目,投标供应商因自身原因造成投标文件电子文本无法导入应急开评标系统的,视为放弃其投标;39.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十)开标、评标:1.开标工作程序1.1所有投标供应商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解密各自投标文件,并由无锡市中信天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宣读各投标供应商的《开标一览表》。1.2解密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笔记本电脑、无线网络)登录《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简称“苏采云”系统),并根据不见面开标大厅流程及采购文件要求,在【供应商解密】环节进行CA解密、【唱标】环节进行唱标确认、【评审】环节等待询标澄清或最终报价的准备,其余环节均由代理机构语音播报,供应商观看开标即可。投标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保持在线,等待评标委员会的询问等,直至系统公告中提示评审流程结束,告知供应商可以离开电脑。如未按要求应答,由此所产生的损失及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3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解密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评审。1.4开标时,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一)-(四)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供应商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加盖公章,或者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作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查2.1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投标文件资格性检查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组建的资格审查小组负责。2.2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是否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资格、资信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提供资格证明的合法性、真实性,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3关于对参与供应商信用记录的政府采购要求: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有上述处罚记录但处罚期已届满的,视为无记录,以代理机构评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显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供应商,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时间按处罚结果执行,但不受区域限制(财库〔2015〕150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行政处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生效)。2.4查询证据留存方式: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应填写《无锡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失信信息确认函》,由失信供应商签名确认。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登录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2.5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进入后续评审。3.评标工作程序3.1由专家及采购人代表组成评标委员会,并实行回避制度。3.2投标文件符合性检查3.2.1评标委员会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3.2.2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采购文件要求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条款相符。不得限制合同中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供应商的义务,也不得对其他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影响。3.2.3采购文件提供的工艺、材料、设备、参考的商标或样本目录号码等仅作为说明并没有限制性,投标供应商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要优于或相当于技术规格中要求的标准,以满足采购人的需要。3.2.4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2.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的,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15分钟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2.6除上述情形外,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3.2.7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3.2.8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3.3评委会组负责具体的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以下职责:3.3.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采购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3.3.2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3.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3.3.4根据采购文件评分办法,向采购人推荐3名中标候选供应商;3.3.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3.4评委会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3.4.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3.4.2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3.4.3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投标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3.4.4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3.4.5配合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供应商提出的质疑;3.4.6配合有关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3.5评标内容的保密3.5.1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供应商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供应商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3.5.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取消其中标资格。3.6比较与评价3.6.1投标文件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结束后,凡属于“(八)无效投标文件的确认”的投标文件不进入比较与评价程序。3.6.2经评审有效的投标文件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比较与评价。3.6.3评审全部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在公证或监督下(如有),汇总各投标供应商商务标和技术标得分,确定各投标供应商总分和最终排序。4.评审方法4.1投标供应商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的,方可进入比较与评价程序。4.2比较与评价采用综合评分法(计分均保留2位小数)。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独立按照评分标准分别评定投标人的分值;各投标供应商的评审后得分为各评委所评定分值的平均值,并按高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在最大限度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采购文件中明确的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等因素和评分标准,对每个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审后,投标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第一名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5.评分标准5.1综合评分法满分为100分,计分均保留2位小数。5.2评分项目及分值:明标部分:(1)报价30分(2)投标供应商评价7分(3)人员配备10分(4)机械设备配备6分(5)节能、环保产品2分暗标部分:(6)服务方案45分5.2各项目评分标准明标部分:(1)报价(30分)本项目价格权值为30%,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注: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价格扣除:①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中标供应商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其《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中标公告进行公示)。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监狱企业,应当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同一投标供应商,上述三项价格扣除优惠不得重复享受。(2)投标供应商评价(7分)(2.1)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认证证书和“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查询截图的原件扫描件并签章;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2.2)投标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同类业绩的,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2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并签章,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2.3)投标供应商所承接的养护项目获得过市级及以上优质项目的,有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原件或表彰文件的原件扫描件并签章,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3)人员配备(10分)(3.1)项目经理:持有四级/中级保安员证的得0.5分,持有三级/高级及以上保安员证的得1分;持有四级/中级绿化工证的得0.5分,持有三级/高级绿化工证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3.2)秩序管理主管:持有四级/中级保安员证的得0.5分,持有三级/高级及以上保安员证的得1分;持有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得0.5分,持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3.3)其他人员(6分):①秩序管理人员持有四级/中级保安员证的,有一人得0.25分,有三级/高级及以上保安员证的,有1人得0.5分;最高得3分。②环境管理人员持有四级/中级及以上绿化工证的得0.5分,持有三级/高级及以上绿化工证的得1分,有1人得1分,最高得2分。③环境管理人员持有高处作业证(特种工)的得0.5分,有1人得0.5分,最高得1分。注: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本项目人员一览表》(格式见附件)为准,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人员相关证书(岗位证书、职业技能证书、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带有可验证二维码的电子证书彩色打印件或证书原件的扫描件(若职称证书不显示专业,则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原件或毕业证书原件或学位证书原件上所注专业为准)并签章;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由投标供应商本企业为上述所有人员依法缴纳的最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或带可验证二维码的打印件)的原件扫描件并签章;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不得分。(4)机械设备配备(6分)(4.1)设备:①投标供应商需配备割灌机、打药机、打孔机、高枝油锯、绿篱机、草坪机、碎枝机,配备齐全的得1分,缺任意一种设备不得分。(4.2)车辆:①投标供应商配备载质量8吨及以上的浇灌洒水车,有一辆得0.5分,最高得1分;②投标供应商配备总质量5吨及以上的高空作业车,有一辆得1分,最高得1分;③投标供应商配备载质量3吨及以上的压缩式垃圾车,有一辆得0.5分,最高得1分;④投标供应商配备排水量500m3/h及以上的移动泵车,有一辆得1分,最高得1分;⑤投标供应商配备小型机扫(洗扫)车,有一辆得0.25分,最高得1分。注:如为自有设备,投标文件中提供购置发票原件扫描件、实景照片,自有车辆需提供购置发票原件扫描件、行驶证或车辆登记证原件扫描件;【“⑤”无需提供行驶证或车辆登记证】以及含车牌的车辆实景图片(车辆正前方、侧后方各一张)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并签章;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不得分。如为租赁设备、租赁车辆,除按“自有设备”“自有车辆”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外(购置发票仅需提供复印件或原件扫描件并签章),还另需提供租赁协议及租赁费发票原件扫描件并签章;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不得分。(5)节能、环保产品(2分)所选用设备、材料体现在投标报价清单中,且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中确认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在投标文件中标注该设备、材料在投标清单中具体位置的,属于落实政府优先采购政策的,分别得1分(同一产品同时具有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不重复加分,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暗标部分:(6)服务方案(45分)(6.1)目标及整体设想(4分)包含对本项目的认知与理解、目标及整体设想。有充分清楚的认知与理解,目标精准,整体设想全面的得4分,对本项目有基本的认知与理解,目标明确,整体设想较为全面的得2分,对本项目认知与理解一般,目标及整体设想简单的得1分,未提供该项内容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6.2)管理服务体系(4分)包含公司管理服务体系完善,本项目的管理服务体系、管理模式。公司管理服务体系完善,本项目的管理服务体系、管理模式完整且有针对性的得4分,公司管理服务体系较为完善,本项目的管理服务体系、管理模式较为完整,针对性一般的得2分,公司管理服务体系、本项目的管理服务体系、管理模式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该项内容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6.3)岗前培训及阶段性培训管理(3分)包含岗前培训、阶段性培训管理方案。岗前培训、阶段性培训管理方案全面合理的得3分,较为全面合理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该项内容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6.4)日常管理标准及措施(4分)包含环境管理、秩序维护、设施设备维护、绿化养护日常管理标准及措施。标准严格,措施合理完善的得4分,标准及措施较为完善的得2分,标准及措施简单的得1分,未提供该项内容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6.5)管理规章制度(4分)包含内部管理制度、服务人员素质及服务规范。内部管理制度完整合理、服务人员素质及服务规范完善严格的得4分,内部管理制度较为完整合理、服务人员素质及服务规范较为完善的得2分,内部管理制度、服务人员素质及服务规范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该项内容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6.6)物资配备及设备保养方案(4分)包含物资装备的配备及设备日常保养使用方案。物资装备的配备及设备日常保养使用方案完善合理的得4分,较为完善合理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该项内容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6.7)日常绿化养护方案(4分)包含养护准备工作计划、养护要求及操作规程、养护管理措施。养护准备工作计划、养护要求及操作规程、养护管理措施完善、规范、合理的得4分;较为完善、规范、合理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该项内容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6.8)重大活动保障、重要接待方案(3分)包含重大活动保障、重要接待方案的综合实施方案。重大活动保障、重要接待方案详细完善的得3分,较为详细完善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该项内容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6.9)正式接管前具体措施(3分)包含接管与进驻基本流程、交接过渡工作方案及措施。接管与进驻基本流程、交接过渡工作方案及措施完善合理的得3分,较为完善合理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该项内容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6.10)特殊情况应急预案及措施(4分)包含环境管理、秩序维护、日常维修、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及措施。环境管理、秩序维护、日常维修、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及措施完善高效的得4分,较为完善高效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该项内容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6.11)安全管理方案(2分)包含安全管理制度、劳动保护(防护)措施。安全管理制度、劳动保护(防护)措施完善全面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该项内容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6.12)管理重点难点和措施(4分)包含对本项目的重点和难点的认识及解决措施。对本项目的重点和难点的认识全面,解决措施详细完善的得4分,对本项目的重点和难点的认识较为全面,解决措施较为详细完善的得2分,对本项目的重点和难点的认识及解决措施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该项内容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6.13)精细化管理方案(2分)包含精细化管理制度及方案。精细化管理制度及方案完善合理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该项内容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9.评标说明9.1未列入本评分细则的其他条件不作为评分内容。9.2每项评分的具体内容和方法按上述评标办法由各评委独立评分。投标文件无相应评分内容时,该项目为零分。客观部分各评委的评分应一致,主观部分评分项应当取评委评分的平均值,各分项得分合计即为投标供应商总得分。最终得分最高的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评分办法及评分细则的解释权属采购人。(十一)确定中标供应商: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无锡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如有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限内,即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送达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符合要求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限外送达的质疑函或法定质疑期限内送达的质疑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均为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对无效质疑不予受理。如质疑查无实据或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举报,不配合或采用不正当手段干扰政府采购质疑的,将记入供应商在江苏省和无锡市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记录”,并按相关规定处理。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采购的整个过程均受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监督。4.在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十二)废标的确认:在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3.所有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十三)中标无效的确认:(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评标委员会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7)中标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供应商有上述(1)至(5)项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四)签订、履行合同: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合同经无锡市中信天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见证后生效。2.无锡市中信天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监督合同的履行。中标供应商非因不可抗力未履行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义务,一经查实,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具体情况提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作出相应处理。3.本项目无须缴纳履约保证金。(十五)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履约担保,是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为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履约保证金的义务向采购人提供的保函担保。专业担保机构根据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标(成交)通知书为凭据,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保函,中标、成交供应商以保函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供应商未按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约定义务而应实际支付保证金的,由专业担保机构按照担保函约定履行担保责任。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国办发〔2024〕33号)精神,提升政府采购便利度,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进一步全面推广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1.江苏省财政厅通过政府采购流程确定开鑫科技有限公司为“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平台”提供系统技术服务。该平台可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链接访问(首次使用需注册)。2.“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平台”通过数据互联互通的方式,将政府采购项目和电子履约保函申请自动关联,实现供应商、采购人、金融机构三方无缝衔接。供应商在线完成电子履约保函申请和办理,采购人在线核验电子履约保函,全过程业务系统留痕、可追溯。电子履约保函从源头上解决了传统纸质保函难辨真伪、管理不便的痛点,助力采购人高效、便捷地管理保函。3.对于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登录“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平台”,选择第三方机构并提交保函(保险)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支付相关费用即可。供应商可通过上述平台查询相关保函(保单)信息、理赔信息和开具发票。4.电子履约保函与履约保证金、纸质保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我市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重要措施。5.供应商可通过江苏政府采购网下载“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操作手册”,具体地址为: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十六)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根据我市《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通知》(锡财购〔2020〕17号)】合同融资,是指参与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金融机构以供应商信用审查和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按便捷贷款程序和优惠利率,为其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供应商与金融机构按照“银企自愿,风险共担”的原则开展融资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在线提出融资申请,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金融机构进行融资信息审查决定是否为其提供融资,做好预授信。双方达成融资意向后签订融资协议,确定融资成交信息并约定融资回款账户。无锡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见附件2。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选择采用合同融资形式,在无锡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提供的银行名录内自主选择合作银行。(十七)其他:1.采购文件的条款必须认真审阅,供应商应自行检查采购文件页数是否齐全。若有遗漏、重复或不清楚,需立刻通知采购人予以更正;凡属对条款的误解所造成的投标价格失误,由供应商负责。2.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3.代理服务费的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计费基础,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综合费率为: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为1.316%,100万元-500万元部分费率为0.826%,500万元-1000万元部分费率为0.553%,1000万元-5000万元部分费率为0.385%。附件1.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项目用)(采购人):鉴于你方与(以下简称供应商)于年月日签订编号为的《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年月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2)(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数额为元(大写),币种为。(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日内。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他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五、免责条款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七、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公章)年月日附件2:无锡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各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与无锡市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无锡市财政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共同支持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融资繁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在线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通知》(锡财购〔2020〕17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无锡政府采购网无锡市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查询联系。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对公园内秩序维护,环境维护,公厕管理,绿化养护,公园内各类公共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保,安全、应急保障管理,接待和活动保障等。2.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20%的扣除,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合同份额占比符合相关规定的,价格扣除优惠提高至4%~6%。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属于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支持。3)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4)优先和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有效期内产品的优先采购,属于节能产品清单中强制采购的产品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有效期内产品的优先采购。(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江苏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计价定额》(2017年版)《江苏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费用定额》《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DB11/T211—2003)《园林绿化养护标准》(CJJ/T287-2018)《江苏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规范及分级标准》(苏建园〔2015〕383号)《江苏省城市园林绿化植物养护技术规定(试行)》《无锡市市政园林精细化养护管理细则》《无锡市政园林行业养护管理考核办法》《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公园管理办法》(锡经开综执发〔2020〕15号)《无锡经济开发区公园养护作业质量监管考核实施意见》(锡经开综执发〔2022〕14号)及其他法律法规以及江苏省和无锡市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相关文件规定,如地方性法规与国家法规相抵触,按国家法规执行,合同作业期间如有新规范按新规范实施。(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1.质量验收标准: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且必须符合采购人考核合格要求。2.安全要求:安全要求应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无安全责任事故。3.技术规格要求:/4.物理特性要求:/(四)采购标的内容、采购项目实施的时间和地点:1.采购内容主要包括:公园景观绿化的日常养护管理,园容环境卫生,秩序维护,公厕管理,配套公共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水体及驳岸维护,安全生产、应急保障管理等。2.实施时间:两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3.实施地点:梁塘河湿地公园。(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服务范围:公园名称四至范围管理面积(㎡)绿化面积(㎡)水域面积(㎡)公厕(座)梁塘河湿地公园梁塘河启动段:东至运河西路、南至高凯路、西至菱湖大道、北至菱湖大道(往运河西路)南匝道梁塘河环境监测站:东至南湖大道、南至周新路、北至梁塘河,西至梁塘河湿地公园梁塘河(贡湖大道-南湖大道)邹家弄浜:东至环境监测站标段、南至周新路、西至周新路惠民桥河道、北至梁塘河梁塘河(南湖大道-华清大道):东至谢家里浜、南至周新东路、西至南湖大道、北至梁塘河蠡河北闸335354.63298136.4245657.874服务标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绿化养护参照《江苏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规范及分级标准》《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公园管理办法》(锡经开综执发〔2020〕15号)等有关文件。合同作业期间如有新规范按新规范实施。梁塘河启动段三级养护,其他区域二级养护。秩序维护参照《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公园管理办法》(锡经开综执发〔2020〕15号)。环境维护 (园容卫生、公厕管理、水域环境)参照《无锡市市政园林精细化养护管理细则》《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公园管理办法》(锡经开综执发〔2020〕15号)《园林绿化养护标准》等文件要求执行。设施维护参照《无锡市市政园林精细化养护管理细则》《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公园管理办法》(锡经开综执发〔2020〕15号)等有关文件。应急保障服务做好火灾、暴雨、暴雪、防汛、雷电、暴风、漏水、爆管等应急工作,制定应急制度,突发此类事件,立即启动响应流程。其他要求:1.各岗位工作人员,必须按时出勤,统一着装,文明服务,遵守园内规章制度。2.各类清洁工具、卫生材料、用品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3.服务期内涉及的水、电费用由采购人自行承担。4.所有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安全规范和操作规程,中标供应商须为所有工作人员购买相应保险,服务期内若发生意外事故,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与采购人无关。5.在作业过程中,由于中标供应商管理不善,引起政府职能部门处罚或者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6.中标供应商的作业人员及机械对公共区域内道路、设施等造成损坏的,由中标供应商负责修复并承担相应费用。7.公园管理产生的所有废弃物应100%收集并运送至指定的收集点或处置点。(六)考核标准依据《无锡市政园林行业养护管理考核办法》《无锡经济开发区公园养护作业质量监管考核实施意见》(锡经开综执发〔2022〕14号)等相关文件进行考核。如有最新考核标准,按最新执行。(七)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1.服务期内服务费按自然季度平均支付,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款30%的预付款,预付款在每季度应支付的服务费中抵扣,直至全额抵扣。采购人于每季度结束后的首月15日前支付给中标供应商。实际支付按财政拨付情况执行,不计滞纳金、利息等所有其他费用。2.季度考核费用结算:(1)月度考评:每月单独评分(四舍五入取整),以百分制计分,每月得分95分及以上,不扣除当月作业经费;85分及以上,每扣1分扣除养护经费500元;85分以下,扣除该项目本月养护经费;连续二个月考核总分在85分以下的,扣除该项目本季度养护经费;(2)季度考评:对公园养护管理水平总体评分(四舍五入取整),以百分制计分。总评分=当季月度考评平均得分×50%+专项考核平均得分×30%+台账考核平均得分×20%,得分95分及以上,不扣除当季作业经费;85分及以上,每扣1分扣除养护经费1000元;85分以下,额外扣除当季养护总经费的3%;连续二个季度考核总分在85分以下的,解除其养护合同;(3)由于管理维修或处理不到位发生一般安全事故的,在本季度考评中额外按20000元/次扣除养护经费;发生较大责任事故的,养护单位一年内不得参与经开区养护项目投标;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养护单位两年内不得参与经开区养护项目投标。第四部分合同书(格式)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双方承诺采购文件全部内容(含招标补充文件)和被认定的投标文件(及补充说明)全部内容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项目内容:梁塘河湿地公园综合管理服务项目位于无锡市经济开发区,包含管理面积335354.63㎡,其中绿化面积298136.424㎡,水域面积5657.87㎡,公厕4座。二、服务范围:本项目共设一个标段,主要包括公园景观绿化的日常养护管理,园容环境卫生,秩序维护,公厕管理,配套公共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水体及驳岸维护,安全生产、应急保障管理等,具体详见清单。三、服务期限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四、合同价款金额:(大写)(人民币)¥元其中:绿化养护费用:(大写)(人民币)¥元环境秩序维护费用:(大写)(人民币)¥元五、支付方式服务期内服务费按自然季度平均支付,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款30%的预付款,预付款在每季度应支付的服务费中抵扣,直至全额抵扣。发包方于每季度结束后的首月15日前支付给承包方。实际支付按财政拨付情况执行,不计滞纳金、利息等所有其他费用。季度考核费用结算:(1)月度考评:每月单独评分(四舍五入取整),以百分制计分,每月得分95分及以上,不扣除当月作业经费;85分及以上,每扣1分扣除养护经费500元;85分以下,扣除该项目本月养护经费;连续二个月考核总分在85分以下的,扣除该项目本季度养护经费。(2)季度考评:对公园养护管理水平总体评分(四舍五入取整),以百分制计分。总评分=当季月度考评平均得分×50%+专项考核平均得分×30%+台账考核平均得分×20%,得分95分及以上,不扣除当季作业经费;85分及以上,每扣1分扣除养护经费1000元;85分以下,额外扣除当季养护总经费的3%;连续二个季度考核总分在85分以下的,解除其养护合同。(3)由于管理维修或处理不到位发生一般安全事故的,在本季度考评中额外按20000元/次扣除养护经费;发生较大责任事故的,养护单位一年内不得参与经开区养护项目投标;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养护单位两年内不得参与经开区养护项目投标。六、承包方式本项目由乙方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的方式实施综合运维服务,乙方应对全部服务内容负责,中标以后不得分包、转包。如—经发现上述行为,采购人单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由此产生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包含但不限于律师费、评估费、调查取证费等)均由乙方承担。7、质量标准依据《城市公共绿地养护技术规范及养护技术标准》《江苏省城市园林绿化植物养护技术规定(试行)》《江苏省城市绿地养护等级标准》《无锡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无锡市政园林行业养护标准细则》、关于印发〈无锡市城市环境卫生作业服务质量标准(修订稿)〉(锡城管发〔2020〕139号)、《无锡经济开发区公园养护作业质量监管考核实施意见》(锡经开综执发〔2022〕14号)等相关文件进行养护。如有最新标准,按最新执行。服务标准要求如下: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绿化养护参照《江苏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规范及分级标准》《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公园管理办法》(锡经开综执发〔2020〕15号)等有关文件。合同作业期间如有新规范按新规范实施。梁塘河启动段三级养护,其他区域二级养护。秩序维护参照《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公园管理办法》(锡经开综执发〔2020〕15号)。环境维护 (园容卫生、公厕管理、水域环境)参照《无锡市市政园林精细化养护管理细则》《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公园管理办法》(锡经开综执发〔2020〕15号)《园林绿化养护标准》等文件要求执行。设施维护参照《无锡市市政园林精细化养护管理细则》《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公园管理办法》(锡经开综执发〔2020〕15号)等有关文件。应急保障服务做好火灾、暴雨、暴雪、防汛、雷电、暴风、漏水、爆管等应急工作,制定应急制度,突发此类事件,立即启动响应流程。八、考核标准依据《无锡市政园林行业养护管理考核办法》《无锡经济开发区公园养护作业质量监管考核实施意见》(锡经开综执发〔2022〕14号)等相关文件进行考核。如有最新考核标准,按最新执行。九、组成合同的文件1.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附件(4)本合同协议条款(5)附件一《综合管理服务实施细则》(5)附件二《无锡经济开发区公园养护作业质量监管考核实施意见》(6)附件三《廉政协议书》(7)附件四《安全生产协议书》(8)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2.双方有关本项目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开展服务。十一、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十二、甲方对乙方实施全面管理,行使对乙方的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权。十三、本合同约定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服务期满、价款结清自行终止。发包方(盖章):承包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派驻现场代表:派驻现场代表:开户行:开户行:银行账号:银行账号:电话:电话:地址:地址:年月日年月日见证方:无锡市中信天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章)日期:年月日合同条款一、词语解释1.甲方代表甲方指派为派驻现场代表,全面负责日常作业的管理工作。2.乙方代表2.1乙方指派为项目经理,具体负责本项目作业工作,并用书面材料报甲方备案。2.2项目经理等有关人员必须按时参加由甲方召开的工作例会和各种必须参加的会议。2.3乙方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和丙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2.4甲方可以与乙方协商,要求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二、各方权利义务1.甲方权利义务:1.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及使用人的合法权益;1.2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活动;1.3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1.4审定乙方撰写的景区管理服务管理制度;1.5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1.6审定乙方提出的景区管理服务年度计划及财务预决算;1.7在景区管理公司管理期间,采购人免费提供景区管理办公用房若干,提供给管理公司使用,产权归业主所有;1.8提供乙方进行景区管理服务所必需的水、电供应;1.9协助乙方做好景区服务管理工作;1.10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2.乙方权利义务:2.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合同的规定及本景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景区服务管理制度及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等工作目标;2.2定期向甲方公布景区服务管理费用收支账目;2.3在本景区管理区域内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本景区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委派有岗位资质的人员履行本合同;2.4负责所有日常材料、用品及易耗品的更新;2.5自主开展景区管理活动,但不得侵害甲方、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提供景区管理服务的便利获取不当利益;2.6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景区服务费用,通过合法有效方式解决拖欠景区服务费的问题;2.7建立、保存景区管理账目,及时向甲方公告本管理区域内的重大景区服务事项;2.8合同终止时,向甲方移交全部景区管理用房、档案资料和注明应属甲方所有的其他资产和物资(含开办费),并办理交接手续;2.9法规、政策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3.在管理过程中,因下列因素所致的损害,不论其为直接或间接,均构成对乙方的免责事由,乙方均不负赔偿之责:3.1天灾、地震等不可抗力的事由所致的损害;3.2暴动、持械抢劫、破坏、爆炸、火灾、刑事犯罪等违法行为等事由所致的损害,但因乙方故意或过失所致,不在此限;3.3因本合同标的物本身固有瑕疵所致的损害;3.4因甲方或第三者之故意、过失所致的损害;3.5因甲方或使用人专有部分的火灾、盗窃等所致的损害。3.6因乙方书面建议甲方改善或改进景区管理措施,而甲方未采纳所致的损害;3.7因甲方或使用人指挥调派乙方工作人员所致的损害;3.8本合同标的物之共用部分(含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自然或人为的任何损坏。但因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所致的,不在此限;3.9除上述各款外,其他不可归责于乙方之事由的。4.为维护公众、甲方及使用人的合法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情况,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财产损失的,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三、质量与考核1.质量保证1.1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景区管理服务能够接受质量审核。1.2景区管理服务逐步达到接受创优评审条件。1.3各项承诺指标及所采取的措施详见“采购文件”。1.4其他景区管理服务质量要求按无锡市有关标准执行。2.款项支付2.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2.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系甲方支付。2.3以上款项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四、安全文明施工1.安全文明施工与检查1.1乙方应做好作业管理区内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设置合理的引导标志、施工隔离围挡装置、警示装置等,做到工完场清,不污染路面和绿化带,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随时接受甲方或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1.2由于乙方管理不善,引起政府职能部门处罚和停工整改,或因服务不及时、不合格或不规范及服务清单内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清理处置不及时等原因所造成人身伤亡及安全等事故,其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2.安全防护作业人员应做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作业人员必须着装上岗操作,工作期间按规定做好安全标识。3.事故处理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五、合同价款与支付1.合同价款1.1合同价款由甲、乙双方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1.2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月度工作统计报表。甲方按报表内容进行计量与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合同价款支付的依据。1.3如实际工作作业量与设施量清单有出入时,乙方按照补充条款约定的时间上报计划变更单,经甲方审核并报有关部门审定后方可在下月工作计划中调整。1.4对乙方超出工作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作量,甲方不予计量。2.合同价款支付2.1付款方式:服务期内服务费按自然季度平均支付,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款30%的预付款,预付款在每季度应支付的服务费中抵扣,直至全额抵扣。发包方于每季度结束后的首月15日前支付给承包方。实际支付按财政拨付情况执行,不计滞纳金、利息等所有其他费用。季度考核费用结算:(1)月度考评:每月单独评分(四舍五入取整),以百分制计分,每月得分95分及以上,不扣除当月作业经费;85分及以上,每扣1分扣除养护经费500元;85分以下,扣除该项目本月养护经费;连续二个月考核总分在85分以下的,扣除该项目本季度养护经费。(2)季度考评:对公园养护管理水平总体评分(四舍五入取整),以百分制计分。总评分=当季月度考评平均得分×50%+专项考核平均得分×30%+台账考核平均得分×20%,得分95分及以上,不扣除当季作业经费;85分及以上,每扣1分扣除养护经费1000元;85分以下,额外扣除当季养护总经费的3%;连续二个季度考核总分在85分以下的,解除其养护合同。(3)由于管理维修或处理不到位发生一般安全事故的,在本季度考评中额外按20000元/次扣除养护经费;发生较大责任事故的,养护单位一年内不得参与经开区养护项目投标;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养护单位两年内不得参与经开区养护项目投标。(4)其他未尽事宜,将根据日常管理要求由经开区执法监督局另行明确。六、违约和争议1.违约1.1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相应延续工期。1.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服务经费的,甲方应按每日万分之二支付违约金。1.3乙方不能达到所承诺的服务质量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乙方按协议条款支付违约金,赔偿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4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终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10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终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2.争议2.1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可由各方协商、调解或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解决。2.2发生争议后,除出现以下情况的,各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服务连续性:(1)合同确已无法履行;(2)双方协议停止服务作业;(3)仲裁机关要求停止服务作业;(4)法院要求停止服务作业。七、合同终止1.1承包范围内的工作内容,乙方不得采取任何形式实施分包和转包,凡违反此规定的,甲方将立即取消乙方的承包资格,终止服务合同的履行,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包含但不限于律师费、评估费、调查取证费等)由乙方承担;1.2乙方在本合同订立之日起三个月内,作为试用期;经甲方考核,达不到质量和技术标准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因试用不合格,试用期内服务费按应付价款的50%给付。八、其他1.1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和国家政策、地方性法规的有关规定不符时,按有关政策法规执行。1.2如遇自然灾害和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经双方协商解决。1.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协商补充协议解决。九、合同生效与终止双方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合同价款支付完毕后,本合同即告终止。十、合同份数与解释本合同一式柒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方保存叁份、乙方保存叁份,见证方一份。(以下无正文)附件一:综合管理服务实施细则综合管理服务实施细则作为(项目全称)合同的附件,与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为了加强对本公园综合服务管理,切实提高养护质量和水平,根据《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江苏省城市园林绿化植物养护技术规定(试行)》《江苏省城市园林绿化植物养护管理规范》《无锡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无锡经济开发区公园养护作业质量监管考核实施意见》(锡经开综执发〔2022〕14号)、《无锡市政园林行业养护标准细则》等有关文件精神,规范园林植物养护管理技术,从节约型园林绿化的理念出发,特制定本质量标准。合同作业期间如有新规范按新规范实施。养护等级:梁塘河启动段三级养护,其他区域二级养护。一、绿化养护总体要求:绿化养护技术措施完善,适时科学地实施养护,植物及植物景观基本达到设计要求,各类园林植物搭配合理有致,管护精细。园区环境达到“整洁清新、花木繁茂、景色优美、意境深邃”的效果。植物生长良好,无枯死株。乔灌木、绿篱、木本地被植物修剪符合观花、观果、观叶、塑形要求。浇水、施肥、改土等措施效果良好,及时采取措施防御各种自然灾害的影响。必须严格保护古树名木。应建立完整的绿化养护管理台账,并由专人负责。绿化台账资料记录详细,分类清楚,数据详实。按时记录月度养护计划及养护作业任务,档案齐全。二、秩序维护管理内容管理标准巡查管理①列队出勤,在公共区域均需保持衣帽工整,逐个岗位按照正规交接班仪式交接岗;②安保人员有明显标志,作业规范,反应机敏,熟悉环境,处理异常情况及时、正确,文明执勤;③在岗期间不聊天、说笑、打闹,确保无漏岗、脱岗、睡岗、饮酒上岗等失职现象;④公园为开放式,实行24小时巡逻巡查,制定严密巡查机制和路线;⑤严格按规定巡逻,检查、发现、报告并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⑥做好防火、防盗、防爆工作,发生突发事件,按相关程序执行⑦发现可疑人员,对其进行询问,对有作案嫌疑的,及时上报并送交有关部门处理。⑧公园各种大、中、小型活动的安全秩序维护工作,重点区域设置专人进行引导和管理。停车管理①做好车辆停放引导,维持秩序,保障公园入口及内部道路畅通,无交通事故发生,无车辆乱停乱放现象;②停车场管理制度完善,人员配备合理,机动车辆、非机动车分区停放有序、安全可靠,无乱停乱放和阻塞现象,有外来车辆出入登记;③不准许载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其他污染物品的车辆进入管理区域。④对特殊车辆需进出公园进行登记并管理发放通行证。⑤协助客户单位做好来访接待工作。三、环境维护(一)园容卫生1.绿地保洁应做到:无枯枝枯叶、落叶无沉积、无建筑垃圾、无生活垃圾及其他杂2.广场、园路停车场:原则上路面每天清扫两次,早上下午各一次,其他时间连续保洁,随见随扫,两周冲洗一次。做到路面无生活垃圾和杂物,目视道路基本干净、整洁,无垃圾、杂物、浮砂,无污迹,无积水、积雪,无痰迹、烟头、纸屑,无直径1cm以上的石子,地面垃圾滞留时间不能超过半小时,雨雪过后用扫帚清除路面上的积水、积雪。3.健身器材、游乐设施、沙坑、直饮水台、垃圾箱、宣传栏、橱窗及具有休憩功能的座椅、凳、桌等设施:原则上一天抹洗两次,早上下午各一次,其他时间连续保洁。做到无灰尘、无污渍、无乱张贴、无乱涂画、无蛛网、鸟粪。4.标识标牌、路灯、围(护)栏、通讯电力设备箱等设施的外表面:一周抹洗一次,其他时间连续保洁。做到无灰尘、无污渍、无乱张贴、无乱涂画、无蛛网、鸟粪。5.亭、阁、廊、石材雕塑、停车棚等建筑小品的地面一天清扫两次,早上下午各一次,其他时间随见随扫,两周清洗一次,其他时间随脏随洗。做到无树叶层积、无生活垃圾、无杂灌草生长。对立柱与内表面,两天抹洗一次,做到无蛛网、无污渍、无乱张贴、无乱涂画、无鸟粪。对屋顶,一月清理一次,做到无树叶层积、无生活垃圾、无杂灌草生长。6.假山叠石:两天清扫一次,一月清理一次。做到无大型枯枝落叶、无落叶层积、无生活垃圾、无杂灌草生长。7.景墙、雕塑等园林小品:一周抹洗一次。做到洁净、无污渍、无乱张贴、无乱涂画、无蛛网、无鸟粪。8.垃圾收集清运:应按照各地区要求对垃圾进行分类,并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对有毒物质分离特殊处理;建筑垃圾定点堆放;灰尘、泥沙等粉尘性垃圾在运送途中应加以遮挡,防止垃圾掉落或飞扬引起二次污染;废弃涂料、油漆等流质性垃圾在运送途中注意容器的封闭,防止溢流污染路面;垃圾收集车表面洁净,无污染,全封闭,无垃圾外溢、气味四散、垃圾洒落。9.环境消杀:夏季等蚊、蝇、孳生季节每月消杀4次,其他根据季节和当地情况制定具体计划;灭鼠:每季进行1次;确保操作人员和游客安全,有切实可行措施,目视无明显蚊虫在飞。(二)水域环境管理1.水体无异味,水面洁净无废弃漂浮物。2.驳岸、滩涂无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定期检查驳岸、堤岸,确保无白蚁隐患。3.观赏性景观用水水质应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游客接触的娱乐性景观用水应达到地表水Ⅲ标准。4.以水泥抹面、马赛克、花岗岩、水磨石、鹅卵石等为面层材料,无水生植物种植的小型景观水体的池壁、池底,做到池底无明显沉积,池壁无明显污渍。5.根据植物生长习性,定期对水生植物进行修剪,维持水体较好的景观效果。(三)公厕管理1.公共卫生间应设立明显的性别标志,管理类型、管理单位、联系电话、监督电话、开放时间等信息应齐全。2.应建立保洁、消杀台账,保洁人员要服装统一、佩戴上岗证作业。3.厕所保洁包括地面、墙面、天花板、门、窗、隔板、洁具及其他室内设施。4.地面应洁净、干爽,无垃圾、无污迹、无积水、无杂物。墙面、天花板、隔板应保持洁净,无积灰、无污迹、无渗漏、无蛛网、无乱涂乱画、无张贴、无吊挂、无起皮脱落。5.门正、反面和门把手应洁净,无印迹、无湿迹、无锈蚀、无尘土、无吊挂杂物、无乱张贴、无涂刻。窗玻璃应干净明亮,窗台、窗框、窗纱、窗花、排风扇等处应无破损、无垃圾、无杂物、无蛛网、无积灰、无乱张贴、无涂刻。6.坐便器、小便器、蹲便器内部无污渍、污垢;外部无灰尘、污渍、污垢及明显水渍、水迹。7.洗脸盆、化妆台及化妆镜及时擦拭,做到表面无灰尘、污渍、污垢、水渍、水迹;下面无灰尘、污渍、污垢。废物篓、垃圾桶应干净无破损,篓内废弃物、垃圾应及时清理,桶(篓)外无遗弃物。8.定期消毒、除臭,保证空气清新、流通、无异味。9.清洁具和用品定期消毒,并在游人可视范围之外有序摆放。清洁便池的拖把及清洁洗手盆、母婴室用品的抹布应与清洁其他设施的拖把、抹布区分使用。10.公厕内基本无蚊蝇等昆虫。蝇蚊孳生季节,应定时喷洒灭蚊蝇药物,有效控制蝇蛆孳生。每年药物消杀月份为4月-11月。11.公厕内雨天应设置防滑垫或设置防滑标志。12.配备厕纸盒,提供免费使用厕纸。公厕管理员应及时更换厕纸,确保游人有纸可用。13.开放时间为每日6:00至22:00,遇节假日、重大活动延长至23:00。四、设施维护1.设施设备维护管理人员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2.设施设备标识齐全、规范,责任人明确,维护人员严格执行设施设备操作规程。3.建立健全的设施设备台账,并将运行、检查、维修等记录齐全。4.木制设施及铁质设施油漆每两年涂刷一次。5.突发设施设备故障有应急处置措施。(一)大小修界定标准序号项目名称细分范围发生情况小修范围大修范围1沥青路面宽度3cm以内填缝,以上报大修开裂沥青灌缝铣刨重铺1沥青路面宽度3cm以内填缝,以上报大修沉陷/铣刨重铺1沥青路面宽度3cm以内填缝,以上报大修坑槽水泥修补铣刨重铺2木质设施及油漆翻新类木质平台及栈道面层更换面层/2木质设施及油漆翻新类木质平台及栈道龙骨/龙骨腐烂,整体更换2木质设施及油漆翻新类木质廊亭松动、脱落、腐烂更换木质配件、加固更换主要支撑结构件2木质设施及油漆翻新类木质栏杆及扶手松动、脱落、腐烂更换面层更换主要支撑结构件2木质设施及油漆翻新类油漆/每两年涂刷一次3铁质设施及油漆翻新类铁艺栏杆松动、脱落、锈蚀局部焊接更换主要支撑结构件3铁质设施及油漆翻新类钢丝绳栏杆脱落、破损、缺失更换或加固/3铁质设施及油漆翻新类油漆/每两年涂刷一次零星修补后存在色差、新旧等整体感官不协调,是否大修整体出新,一事一议。4铺装石材地面铺装铺装破损、凹陷、下沉修复凹陷下沉部位,更换破损铺装材质零星修补后存在色差、新旧等整体感官不协调,是否大修整体出新,一事一议。4铺装面包砖铺装铺装破损、凹陷、下沉修复凹陷下沉部位,更换破损铺装材质零星修补后存在色差、新旧等整体感官不协调,是否大修整体出新,一事一议。4铺装路牙石破损路牙石缺损、下沉修复下沉,更换破损路牙石零星修补后存在色差、新旧等整体感官不协调,是否大修整体出新,一事一议。4铺装树池石材及坐凳石材破损更换石材零星修补后存在色差、新旧等整体感官不协调,是否大修整体出新,一事一议。4铺装卫生间地砖地砖缺损、开裂更换地砖零星修补后存在色差、新旧等整体感官不协调,是否大修整体出新,一事一议。4铺装墙面饰面砖、石材墙砖或石材脱落、破损更换墙砖或石材饰面零星修补后存在色差、新旧等整体感官不协调,是否大修整体出新,一事一议。5桥梁结构巡查开裂水泥修补、加固根据桥梁检测报告或实际安全隐患进行大修改建5桥梁立柱、栏杆断裂水泥修补、加固根据桥梁检测报告或实际安全隐患进行大修改建6标识标牌/褪色面板老化、褪色7智能化黑屏、破损、部件损坏更换损坏零部件屏幕老化、主机更换、根基锈蚀断裂8玻璃制品/玻璃破损配更换玻璃/9水电类洁具零部件维修水龙头、角阀、软管、冲洗阀、洁具设施破损及时更换/9水电类卫生间排水不畅管道堵塞管道疏通地下污水管网塌陷9水电类水管爆裂抢修现场紧急抢修现场紧急抢修9水电类照明、景观灯不亮更换灯源供电主线路老化9水电类新增光源//新建10地下管网排水堵塞、下陷疏通、清掏管网塌陷导致堵塞11外立面损坏程度、影响范围剥落、损坏、变形外立面轻微损坏进行修复外立面翻新12驳岸、边坡/塌陷、滑坡/重建、加固13挡土墙/开裂、塌陷水泥填充修补重建、加固在日常的管理中,对于室外景观设施易破损部位如:道路、园路、地面铺装、栏杆、木栈道桥、木平台、室外垃圾桶、照明灯具、指示标记、公共卫生间各部位小配件的更换和维修,采取小修包干大修申请的方式。五、接待和活动保障服务(一)接待保障服务1.接待人员应穿着整洁、得体,符合规定的服装要求,如统一着装、佩戴工作证件等。2.接待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流程开展接待服务工作,包括接待前、接待中、接待后的准备工作,如安排接待时间、预约客人、提供咨询服务等。3.接待人员应具备良好的礼貌、语言和表现力,并根据不同客人的需求和要求提供相应的服务。4.接待人员应保证接待场所的卫生、整洁、舒适,确保接待客人的安全和便利。5.接待人员应了解党建公园基本情况和服务内容,能够回答客人的问题,并提供必要的咨询服务。(二)活动保障服务1.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擅自在公园内举办商业演出和商业宣传等活动。2.有大型活动对接或设置游乐项目之前,必须制定活动方案并提交采购人审核。3.经批准在公园内举办大型活动,搭建舞台、展台等临时设施的,不得影响公园景观。3.积极落实采购人相关通知和部署,落实节假日宣传和氛围布置。5.服务供应商应对活动的全过程进行管控,按照公园容量标准控制游人流量,保障活动秩序,及时消除隐患,杜绝事故发生,保障人员、公众设施安全运行。6.做好活动结束后场地恢复工作。六、应急保障管理服务1.服务供应商应建立应急保障组织,并确定应急保障工作的责任人,明确各级职责。2.服务供应商应制定火灾、暴雨、暴雪、防汛、防雷电、暴风、漏水、爆管、山体滑坡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3.服务供应商应储备必备的应急物资,如药品、医疗器械、消防器材、防暴器械、应急食品等,确保在产生突发事件时能够及时提供必要的应急服务。4.服务供应商应不定期组织应急演练,评估应急保障准备和措施,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提高应急保障能力。5.服务供应商应及时发布应急信息公告,向公众传递个人安全注意事项、应急处理方法、事故情况等相关信息。6.服务供应商应及时响应应急事件,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人员开展救援、处置工作,及时控制突发事件发展,尽量减少损失和影响。7.做好应急后评估及预案完善工作。七、日常安全管理(一)安全职责1.城市公园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服务供应商应对公园安全实施综合管理,公园安全管理应当符合下列要求:(1)健全安全管理制度。(2)完善安全提示和警示标志,并保持明显清晰。(3)定期维护检查设施设备,并确保安全运行。(4)结合安全条件和资源保护要求,承担相应的防灾避险功能。(二)游客安全管理1.公园应设保安队伍,定岗定员进行治安巡逻,引导和管理游人遵守游园守则,及时发现和制止不安全的游览活动和行为,维护游览安全。2.应在显著位置设置游览安全警示说明牌,指导游人进行安全文明游览和康体健身活动。3.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做好公共场所及服务设施的清洁消毒工作等公共卫生安全管理;疫情期间按规定实施防控管理。(三)消防安全管理1.公园应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责任人,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2.消防通道应保持畅通。园内消防设施应登记造册,专人管理,按相关规定定期检查。3.在古建筑等要害场所,应设置禁止烟火明显标识。(三)车辆安全管理1.公园内观光车辆驾驶员必须具有相关驾驶证件,2.驾驶员必须经过内部培训,了解并遵守园内交通安全规定,如限速、禁行区域、禁止醉驾、毒驾等。3.定期对管理区域内的车辆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车辆安全及行驶安全。4.服务供应商需对车辆购置安全意外险。(四)游乐、健身设施安全管理1.游乐、健身设施必须由持相应资格证书的专业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应按管理规范要求,每日清洁及检查机械运转情况,2.游乐设施的维修、检验、使用管理和监督管理应遵循《游乐设施安全规范》(GB8408-2008)等相关规范的要求。3.定期对园内公共游乐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并做好记录。4.定期对园内经营性游乐设施进行检查,对存在隐患的设施要求停业检修,限期完成整改。5.设施周边场地应保持整洁、卫生,地面基本无破损。设施安全使用范围内无杂物堆放等现象,确保使用安全。(五)第三方施工管理1.公园内第三方施工按照先报备,后施工原则。2.服务供应商应建立第三方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签订安全施工协议。3.服务供应商需要定期进行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在发现安全隐患时,及时处置、消除隐患,保障施工人员和游客的安全。4.施工结束后,服务供应商应监督施工单位及时完场清场。(六)租户管理1.服务供应商应与公园内租户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2.对租户的安全生产和环境管理情况开展日常检查。3.负责租户水电费抄表、收缴工作,并形成台账,专人管理。4.对于流动商贩,巡查人员发现立即劝阻,如遇不听劝阻者,立即上报相关执法部门。(七)维修安全管理1.无证人员禁止维修作业,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持相关职业资格证书。2.在工作中应注意照明不良、设备损坏、工作区域湿滑有油污等其他危险情况,以避免发生危险。3.高处作业必须按要求佩戴安全带;严禁抛投维修材料、工具,工作地点下面应设有警示保护装置,并设监护人,防止落物伤人;车辆移动时高空作业平台上严禁载人。4.在使用带电机器时应做好漏电防护。5.未经过操作培训人员,不得私自使用机器,以免发生意外事故。6.应该严格遵守防火制度,未经许可不得动用明火。7.在公共区域进行维修、保养等工作时,应摆放警戒带或警示牌。八、其他服务要求(一)人员配置要求因本项目为面向社会大众的公共服务项目,对于人员配置除满足基本的岗位职责要求以外,还需满足年龄、性别、形象相关要求,详见下表:序号岗位名称工作时间备注1项目经理8小时制男女不限,统筹项目的日常运营管理2经理助理8小时制男女不限,配合项目经理完成日常工作、日常事务、会议组织及各类资料统计收集3秩序管理主管8小时制男性,统筹秩序部门的管理及日常工作安排4环境管理主管8小时制男女不限,统筹环境管理部的管理及日常工作安排5秩序管理员24小时制男性,持证上岗,负责日常安保工作6环境管理员7:00-19:00男女不限,负责公区(包含水域)环境管理工作7公厕环境管理员6:00-22:00女性,负责公厕卫生环境(二)人员岗位职责职务工作内容项目经理①负责主持公园日常工作,制订本中心月、年度工作计划,组织下属员工为各部门提供优质服务,并对服务过程和结果进行检查,确保服务质量。②负责对各种服务策划和评审,制定规范的服务控制程序,帮助、指导、监督下属员工做好服务工作。③建立和保持与各部门的良好沟通关系,主动收集各部门需求信息和听取各部门意见。④根据各部门需求,负责新增服务项目的策划工作,对各部门提出的特约服务要求进行评审,并组织相关人员具体实施。⑤负责编制本部门员工培训计划,并具体实施,提高员工的服务接待水平。⑥做好对作业点的检查督导,对检查到的问题,应及时纠正改进。⑦配合对采购人会务服务质量进行抽检,控制不合格服务,负责对不合格服务的纠正、预防措施,并监督实施并验证其有效性。⑧负责本部门工作有关的对外联系,公共关系的协调和联络。⑨完成采购人下达的其他任务和布置的其他工作。经理助理①负责管理中心各类公文的拟稿、修改、并呈送项目经理审核,以及管理中心收发文件登记分发工作。②协助经理安排管理中心会务工作,做好会议记录,按要求编写会议纪要或决议。执行物业管理中心的指令,全面负责物业管理的监管工作。③熟悉档案、台账的归档范围,懂得分门别类,对档案的整理、书写要求规范化,科学化。做好各种文件记录资料的收集,分期分类归档案,为日后查找提供方便。对所管理档案的丢失、损坏、泄露负责,并对具体确定的文件材料作出保管期限的划分。④负责物业管理中心的日常接待工作,报销工作。⑤遇到紧急突发事件在第一时间汇报项目经理,协调相关人员做出有效的应急处理,并向园方上级反馈汇报。⑥负责水电费、网络费等费用缴纳充值,做好缴纳台账。⑦负责12345平台工单处理,做好分派、响应、处置、汇总。秩序维护主管①负责安排保安、防火及灭火工作,确保保安和防火工作达到标准,必要时亦须履行保安员的职责。②负责部门的所有保安人员的值班表、巡查记录和考勤,按时上班。③负责监督交接班工作并认真阅读值班记录,确保各类物品列项交接清楚并签字。④负责保安器材、通讯器材和其他设备的正常使用。⑤每天检查各岗位值勤情况,检查值班记录和工作日记并签字。⑥批示和管理保安员执行工作,负责处理与保安工作有关的各类事件,做好记录和交接。⑦遇到突发事件及意外时,应第一时间与采购人、市信访局、市政府应急办、派出所等相关单位联系,实现信息共享,并对发生事件及时填写报告。⑧不定时对保安员在礼节、礼貌、仪表、组织、纪律、体能、服务态度、精神面貌方面进行检查及指导。环境管理主管①负责环境管理员的上岗前培训工作,组织环境管理员学习职业道德、管理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环境管理质量及检查标准》,并督促员工遵守各项制度。②负责日常工作安排,划分责任区,把工作具体落实到个人;负责人员调配;定期组织业务知识培训。③负责环境管理员的考核工作,认真抽查每个环境管理员负责的片区,公平公正地评价每一个员工的工作情况。④每日巡视物业区域,检查环境卫生情况,并做详细记录,以此作为岗位考核的依据之一。⑤每季度进行一次环境管理质量满意度的调查工作并做统计、分析,以书面形式上报。⑥按规定要求负责本部门物料的保管、发放工作;负责环境管理所需材料保管、领用等相关管理工作。⑦负责员工的思想教育,对工作态度不好和工作不认真的员工,要耐心做好思想工作,屡教不改者,书面提出处理意见报部长处理。⑧按《环境管理岗位职责》及《环境管理质量及检查标准》要求做好属于本人环境管理区域的环境管理卫生工作;按《环境管理质量及检查标准》要求每天进行检查、记录,并于次日的班前会通报检查结果。秩序维护员①保持高度警惕性,按照定期或不定期安排的路线、方式和时间进行巡查。②熟悉物业的设施、设备安置情况,负责检查所经路线的消防设备及公共设施的情况,检查公共区域内的水、电表房、步梯、通道、暗角等。③巡查时应注意随时将消防防火门处于正常状态,及时将故障或损坏情况报告保安领班。④确保所有门、闸或特定地点按指示的程序处理妥当,确认所有锁、挂锁及锁具安全完整无缺。防范可能出现的偷窃、破坏,在特定时间内发现单元门、闸无锁好,应立即通知有关单位以确定是人为疏忽或遭人盗窃,并予详细记录。⑤发现任何在监控区域内逗留或举止可疑的人,应立即加以盘问或劝离,并立即汇报保安领班。⑥发现管道渗水、漏气、冒浓烟或异常响动等情况立即向上级报告,以安排适当人员进行维修,避免客户或公共财产遭受损失。公共区域照明出现问题及时通报相关人员调换、更换、修理。⑦巡查时留意公共环境清洁及卫生情况,如发现清洁人员没有遵照指示或疏忽而引致清洁未符合理想,应首先要求其改正,另外需记录并报告上级。⑧巡查时如接获任何不满之投诉,应仔细礼貌地听取,并立即汇报上级处理。环境管理员①及时清扫公共部位,停车场、绿化区道路及时清扫,并随脏随扫,保持清洁;雨后及时清除路面积水。②负责园区水域清洁,根据季节情况水面定期清理水草,每天一次清理垃圾漂浮物,确保无明显漂浮物、污水、油脂,同时做好巡回保洁。③做好卫生间的清扫工作。清扫地面,保持地面清洁无污迹、水渍、杂物、墙面无灰尘。洗刷大小便池并及时在小便池投放卫生球,倒清便纸。保持卫生间无异味,并定期消毒。④管辖区域范围内垃圾实行分类袋装化,日产日清,及时清运至垃圾填埋场;楼内垃圾桶摆设整齐,确保卫生间干区容貌整洁。⑤遇有紧急、突发性事件,要及时向领班或项目经理报告。公厕环境管理①每天完成责任厕所的环境管理工作并做好上班前的准备工作,上班后在自己的责任厕所时时环境管理,全天候保持厕所内清洁卫生,做到无污垢、无异味、无蚊蝇、无蜘蛛网、无烟头、无废纸、墙面地面无污迹。②工作期间保证厕所内的公共设施完好,不出现被盗或被恶意破坏现象,值夜班时认真做好看护和管理工作。③厕所内的垃圾杂物要及时送到指定地点归箱,不能任意堆放或抛撒,做到垃圾日产日清。④发现游客有不文明行为要合理制止,不得与游客发生争吵。九、服务实施细则及考核标准按《综合管理服务实施细则》及《无锡经济开发区公园养护作业质量监管考核实施意见》进行考核(详见附件一、附件二),如有新的实施细则及考核标准,将按照最新细则和标准执行。附件二无锡经济开发区公园养护作业质量监管考核实施意见为了加强经开区开放式公园的养护管理,量化养护管理工作,根据《江苏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规范及分级标准》《无锡市市政园林精细化养护管理细则》《无锡市市政园林精细化养护管理考核办法》,定期对公园养护进行考核检查,通过考核,整体考核公园管理水平,推进公园管理工作标准化、科学化和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公园服务品质,传承优秀文化,促进公园可持续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游览休憩需求。一、指导思想以营造整洁、优美、舒适、和谐的人居环境为目标,完善监管手段,扩展监管广度,增加检查频次,提升考核强度,落实公园景区养护作业质量监管的长效、动态管理。二、考核范围和内容(一)考核范围考核范围包括无锡经济开发区范围内的开放式公园、广场及绿地,其他公园参照执行,有专门规定的从其规定。(二)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包括园容环境、植物养护、设施维护、秩序维护、安全管理、信息管理等对各类公园进行养护和管理。考核标准见附件。三、考核对象考核对象:中标和临时代养护的绿化养护单位四、考核方式(一)月度考核:采用日常巡查与第三方监管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现场考核为主。日常巡查:根据养护标准对养护单位进行日常监管考核,重点考核整体景观效果、植物养护质量、设施维护情况、文明安全施工、绿地监管情况等,根据季节性工作任务特点、市重大活动及各项创建迎检期间适当增加巡查次数。督促养护单位落实整改并及时回复。将存在的问题整理成台账资料,作为当月考核扣分的主要依据。考核评分细则详见附件1。第三方监管考核:对12345、12319、数字城管、影响力较大的公共网站、媒体、文明办等第三方平台或单位发现的问题进行考核,扣分依据为各类工单、文件以及QQ、微信、网页等渠道传送或发布的有效信息。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和处置完成情况对应扣分,具体标准如下:1、被市第三方平台拍到问题的,每一起扣1分;如在规定期限内整改不到位,在当月区考核中加倍扣分;2、在市、区级考核评比中区管养护作业方面扣分的,每一起扣1分;如在期限内整改不到位,在当月区考核中加倍扣分;3、被新闻媒体负面曝光每一起扣1~3分;4、“12345”及其他平台投诉的问题,视情节严重程度,每一起扣0.5~2分;5、受区级以上通报批评、领导批示等问题每一个扣1~3分;(二)专项考核结合季节性特点,针对园区各类专项整治工作、各项创建迎检、阶段性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及其他突击性指令组织专项考核,考核范围根据要求随机确定,考核评分细则详见附件2。(三)台账资料管理及服务配合满意度考核针对公园日常管理基础台账存档情况、信息报送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以及临时性指令的落实情况等方面展开考核,并针对养护单位服务配合满意度进行考核,考核评分细则详见附件3。五、考核结果(一)考核成绩每月通报公园养护经费每季度进行一次拨付,拨付金额依据各项目月度考核成绩以及当季综合考评成绩计算。(二)考核评分奖惩标准1.月度考评:对各项目单独评分,以百分制计分,每月得分95分及以上,不扣除当月作业经费;85分及以上,每扣1分扣除养护经费500元;85分以下,扣除该项目本月养护经费;连续二个月考核总分在85分以下的,扣除该项目本季度养护经费。2.季度考评:对公园养护管理水平总体评分,以百分制计分。总评分=当季月度考评平均得分×50%+专项考核平均得分×30%+台账考核平均得分×20%,得分95分及以上,不扣除当季作业经费;85分及以上,每扣1分扣除养护经费1000元;85分以下,额外扣除当季养护总经费的3%;连续二个季度考核总分在85分以下的,解除其养护合同。3.由于管理维修或处理不到位发生一般安全事故的,在本季度考评中额外按20000元/次扣除养护经费;发生较大责任事故的,养护单位一年内不得参与经开区养护项目投标;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养护单位两年内不得参与经开区养护项目投标。4.其他未尽事宜,将根据日常管理要求由经开区执法监督局另行明确。六、工作要求(一)园容环境1.公园园容应保持干净整洁、清新自然、环境优美。2.应按照地区要求对垃圾进行分类,并及时清运。3.雨雪、洪水、台风等极端天气后应及时清除园路杂物,保证园路通畅。4.应提高园林环境管理水平,宜配备垃圾压缩设备、焚烧设备等,提倡垃圾循环利用,减轻城市垃圾处理压力。5.宜在厕所、场馆等合理配置具有净化环境功能的绿植,并进行艺术化设计。6.公园园容环境人员配备标准:公园管理单位应当根据公园实际配备(或要求社会化养护单位配备)园容环境管理人员,主要游览地段每2000-3000平方米配备一名环境管理人员,其他地段每3000-5000平方米配备一名环境管理人员;湖面每20000-30000平方米配备一名环境管理人员。要求责任到人,并制定清扫环境管理制度及检查考核制度等。(二)水体环境管理1.水体无异味,水面洁净无废弃漂浮物。2.观赏性景观用水水质应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游客接触的娱乐性景观用水应达到地表水Ⅲ标准。3.以水泥抹面、马赛克、花岗岩、水磨石、鹅卵石等为面层材料,无水生植物种植的小型景观水体的池壁、池底,做到池底无明显沉积,池壁无明显污渍。4.根据植物生长习性,定期对水生植物进行修剪,维持水体较好的景观效果。(三)厕所环境管理1.厕所环境包括地面、墙面、天花板、门、窗、隔板、环境洁具及其他室内设施。2.地面应洁净、干爽,无垃圾、无污迹、无积水、无杂物。墙面、天花板、隔板应保持洁净,无积灰、无污迹、无渗漏、无蛛网、无乱涂乱画、无张贴、无吊挂、无起皮脱落。3.门正、反面和门把手应洁净,无印迹、无湿迹、无锈蚀、无尘土、无吊挂杂物、无乱张贴、无涂刻。窗玻璃应干净明亮,窗台、窗框、窗纱、窗花、排风扇等处应无破损、无垃圾、无杂物、无蛛网、无积灰、无乱张贴、无涂刻。4.坐便器、小便器、蹲便器内部无污渍、污垢;外部无灰尘、污渍、污垢及明显水渍、水迹。5.洗脸盆、化妆台及化妆镜及时擦拭,做到表面无灰尘、污渍、污垢、水渍、水迹;下面无灰尘、污渍、污垢。废物篓、垃圾桶应干净无破损,篓内废弃物、垃圾应及时清理,桶(篓)外无遗弃物。6.定期消毒、除臭,保证空气清新、流通、无异味。7.清洁工具和用品定期消毒,并在游人可视范围之外有序摆放。清洁便池的拖把及清洁洗手盆、母婴室用品的抹布应与清洁其他设施的拖把、抹布区分使用。(四)植物管养1.植物管养参照《园林绿化养护标准》(CJJT287-2018)及公园总体规划和植物配置的要求,保持良好的景观效果,营造花木繁茂、景色优美、环境舒适的园林环境。2.根据生长特性对植物定期修剪,保持长势良好、形态美观、层次合理,符合公园景观功能需要。3.根据植物生长需要、土壤肥力情况适时施肥,无明显缺肥症状。4.按照“预防为主,科学防控”的原则,开展病虫害防治工作,做到无大面积病虫害发生,保持植株生长健康。5.适时松土和除草,保证土壤具有良好的透水性、透气性,及时清理杂草等。6.及时开展苗木补植、更新工作,补植、更新的植物应与原植物品种、规格一致,保持景观协调,无缺株及黄土裸露。7.应建立绿化植物养护动态管理台账。园内主要植物应设置植物标识牌,标明植物名称及相关科普知识,及时更换破损标牌。8.公园植物养护应当符合《江苏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规范及分级标准》的要求。养护工人配备标准:一级:2000~2500平方米/人;二级:2500~4000平方米/人;三级:7000~9000平方米/人。(五)设施维护1.应参照《公园设计规范》(GB51192)的要求,合理设置符合其功能需求的服务设施、游憩设施和管理设施等。2.应加强对园内各项设施的检查、检测、维修,确保各类设施外观完好、功能完善。园内设施的检验、维修、更换记录等资料应妥善收集和管理,以备查验。3.公园设施维护管理应符合公园设施维护管理标准。(六)文物古迹1.应配备专人负责文物古迹的管理工作。陈列文物不可随便触摸、移动、照相,保证文物完整无损。2.公园内的碑文、石刻、楹联等应定期维护、及时修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便拓印。3.定期检查文物古迹,并严格遵循原材料、原工艺、原法式的原则对古建筑进行维修和保养。4.古建筑屋面应保持清洁,每年应拾屋(扫瓦)1次,无落叶积存、无杂草生长。屋面应不漏水。屋脊、檐口、戗角瓦应确保牢固。5.古建筑的油漆、粉刷面应清洁完好。粉刷及屋面黑水等保养每3年至少1次,木构件调和漆面保养每2年至少1次,广漆面保养每3年至少1次。落架保养视情况而定。6.建筑内陈设应符合建筑的历史和功能。利用古建筑从事经营或其他活动的,不得损害建筑本体,并应符合建筑功能的要求。7.每日早晚应清扫环境管理,保持建筑内设施及地面清洁。(七)基础配套设施1.园路铺装(1)每周检查材料表面及伸缩缝,发现缺损、翘动、凹陷等现象,应采取围闭和警示防护等措施,并及时修复。(2)沥青路面应每月检查,发现裂缝、松散、坑槽、拥包、啃边等病害应及时维修,修补材料凝固一天后方可开放交通;发现油类或化学物品污染时,应及时清洗,必要时用中和剂或其他合适的材料处理后再用水冲洗。(3)粒料、卵石路铺装地应每周检查一次,发现松脱缺损、高低不平、开裂等安全隐患应及时维修。(4)嵌草铺装应及时更换砖格内枯死草种,保持景观效果。(5)侧石(路缘石)发生倾斜、挤压变形、拱胀变形应及时处理;发生损坏、缺失应及时更换、补充,并勾缝。(6)塑胶铺装不得出现缺损、剥落,避免接触有机溶剂、化学物品,发现损坏应及时修补。2.停车场(1)收费停车场应具备经营许可证,不得擅自经营。(2)出入口设置科学合理,并悬挂收费许可证及标价牌,公示收费标准。(3)停车场地面应平整、防滑、标线清晰,配备照明和消防设施。(4)定期清点和检查车挡、道闸、减速带、电子设备等,确保设施无损坏,整体运作正常。维护车辆进出秩序,保障车辆畅通。(5)绿化停车位的植草砖、植草格等铺装材料应定期养护,定时浇灌、修剪、补植。(6)宜设置无障碍设施、无障碍车位。鼓励建设智慧化停车管理系统。3.标识系统(1)标识系统的设置应明显、合理、稳固、无遮挡、无安全隐患。(2)文字、图形、符号应准确、清晰,符合公共信息标准化的要求,宜采用中文、外文对照。(3)应根据环境变化及时更新标识信息。(4)定期巡查维护标识系统,对面漆掉落、污损、变形、开裂、松动等情况应及时修复、替换,保持牌杆平直,牌架牢固,相关附属设施处于良好状态。(5)暴雨、暴雪、台风等极端天气前应做好防护措施,并增加检查频率。(6)宜建设信息化标识系统,逐步实现公园智慧导览。4.照明设施(1)应结合园林景观特点,体现景观效果。(2)应考虑对植物及周边环境的影响,合理控制灯光照度、范围及色彩,避免过度照明。(3)景观照明设施设置不影响建(构)筑物的结构安全,并有效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古建园林。(4)应定期检查和维护,保证设施处于良好状态,发现有缺损的应当及时修复、替换。(5)非规划、改造项目不可擅自拆迁照明设施,或改变照明功能。5.无障碍设施(1)主园路、出入口、厕所、停车场等游憩和服务建筑应设置无障碍设施,并符合《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的有关规定。(2)无障碍标志、盲文标志应定期检查,发现脱落、缺失应及时修复、补齐。(3)缘石坡道、盲道、无障碍出入口、轮椅坡道、无障碍通道、无障碍停车位的面层应定期检查,(4)无开裂、塌陷、鼓包、抗滑性能下降等现象。(5)盲道触感圆点、盲文铭牌、盲文地图触点、无障碍地面标线等应定期检查,发现磨损超过20%或褪色应及时修复。6.防护设施(1)驳岸、堤岸坍塌、损坏应及时处理,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定期检查驳岸、堤岸,确保无白蚁隐患。(2)防撞墩类分隔带应定期清洗,保持整齐、醒目;定期检查,确保无缺损、位移、晃动等。(3)栏杆、围墙应定期检查其完整性,定时清洗,发现锈蚀、油漆脱落、虫蛀、残损应及时修补或更换;定期检查栏杆、围墙,确保无倾倒、位移、坍塌。(4)边坡、挡土墙。每周巡查一次路堑边坡、挡土墙的稳定性;中雨及以上降雨时应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发现鼓胀、位移、倾斜、下沉等现象应及时维修加固;墙体、坡面出现裂缝或断缝,应先做稳定处理,再进行补缝;泄水孔应每年检查1次;泄水孔被堵塞且无法疏通时,应另选适当位置增设泄水孔,或在挡土墙背后增设排水设施。七、考核要求(一)公园养护单位应当对公园考核监督工作给予支持与配合,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或者妨碍考核工作。(二)考核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为被评估单位保守技术和业务秘密。(三)根据考核情况或媒体曝光、群众举报及日常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园林绿化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园管理机构应当及时组织监督检查,督促公园管理单位及时整改。本考核实施意见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此意见如有修改或调整,另行发文。附件:1.公园综合管理月度考核评分表公园绿化管理月度考核评分表2.公园综合管理专项考核评分表公园绿化专项考核评分表3.公园管理台账考核评分表附件(1-1)公园综合管理月度考核评分表(100分)序号类别评价内容考核标准分数得分1景观设施(30分)建筑1.外观完整,构件、陈设清洁、完好;2.墙面、屋面、地面无污染、无渗漏,及时维修,无安全隐患;3.防火、防雪、防台风暴雨、防蚁等保护措施落实有效。31景观设施(30分)园路及铺装场地1.园路及铺装场地干净、平整,无坑洼破损,无面层松动、沉陷、倾覆或面层脱落,伸缩缝嵌缝完好;2.路面、路沿、台阶清洁,无垃圾及痰迹;3.无障碍通道及应急通道整洁畅通。41景观设施(30分)基础设施1.园内电、气、热、水、油等设施维护良好,运行正常。21景观设施(30分)园林小品1.园内雕塑、花架、喷泉、垒石、汀步、栏杆、景门、景墙等完好、干净、清洁;2.假山叠石完整、稳固、安全。禁止攀爬的假山有醒目标志和防护设施;假山周围10m及石缝内无影响安全和景观的杂草、杂物,种植穴不空缺;假山及孤赏石表面无乱涂乱刻痕迹;3.花坛表面整洁、无破损;叠石花坛的叠石无松动。补缝颜色与石材接近,无明显色差。4.雕塑结构、基础安全完整。表面清洁无垢,无刻写痕迹;5.喷泉(水景设施)设备按照规定检查维护,损坏部件及时更换,确保安全运行。喷嘴无堵塞,喷涌效果好,景观优良;循环、动力及水位控制设施完好,运行正常;6.栏杆完整、清洁、无缺损,无刻划痕迹。竹、木材质无腐朽,金属类材质无锈蚀,无安全隐患;7.桌凳、座椅无破损、表面清洁。竹木类材料无腐朽,其他类材料无锈蚀。无刻划。安全坚固,无松动,无缺损。41景观设施(30分)围墙1.外观整洁、完整,墙面、顶面无污染、无渗漏,及时维修,无安全隐患;2.防火、防雪、防台风暴雨、防蚁等保护措施落实有效。31景观设施(30分)标识标牌1.牌示齐全、完整、整洁,文字及图案清晰。31景观设施(30分)桥梁1.桥面平整,无坑洼,排水通畅;2.栏杆无缺损,墩台无混凝土剥落、露筋等;3.桥梁限高、限载及相关交通和安全警示标志清晰齐全;4.雨雪冰冻季节防范措施落实有效。31景观设施(30分)给排水1.管道通畅;外露的给排水等设施清洁完整;2.井盖、井篦安放平稳,与井框吻合,无倾覆;3.防汛、消防等设备完好,使用正常。41景观设施(30分)停车场1.场地平整、无坑洼,环境清洁,排水良好,车位标志清晰;2.乔木枝下高满足停车需要,无影响驾驶视线的植物枝叶;3.收费明示。2游乐、健身设施1.所有设施明示生产单位及使用要求、操作规程;2.维护管理人员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3.设施按照规定检查维护,安全运转;4.管理档案清晰完整;环境整洁。22环境管理(40分)园容环境1.园容环境管理制度健全;2.整体环境是否整洁、干净、美观,无环境死角。4水体1.园内水体清洁、达标,水质应当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三类要求;2.水面洁净无废弃漂浮物,保持一定水位,水量适度;3.抹面、贴面类小型景观水体的池壁、池底,做到池底无明显沉积,池壁无明显污渍;4.根据植物生长习性,定期修剪,维持水体景观效果。6园路1.路面平整,无坑洼破损,无层面松动、沉陷、倾覆或面层脱落;2.路面基本清洁,基本无垃圾、无痰迹;3.无障碍通道、应急通道畅通,基本整洁。5草坪及低矮地被等绿地1.保持绿地整洁,无落叶;2.无建筑垃圾、无生活垃圾及其他杂物。5公厕1.厕所水冲、盥洗、通风、照明等设备完好;2.便器及管路内部无污垢、无堵塞、无滴漏,无污迹、无蚊蝇、无粪便外溢,外部无灰尘、污渍、污垢及明显水渍、水迹;3.保持室内无异味,有防臭措施;4.有专职环境管理人员,及时清扫,定期喷洒环境药剂,保持洁具洁净;5.厕所门窗、灯具、大小便器、扶手等公共设施齐全完好干净。厕所内严禁堆放杂物和垃圾,清洁工具和用品不能外露;6.地面洁净干爽,无垃圾、无污渍、无积水、无杂物。墙面、天花板、隔板应保持洁净,无积灰、无污迹、无渗漏、无蛛网、无乱涂乱画、无张贴、无吊挂、无起皮脱落;7.洗脸盆、化妆台及化妆镜及时擦拭,做到表面无灰尘、污渍、污垢、水渍、水迹;下面无灰尘、污渍、污垢。废物篓、垃圾桶应干净无破损,篓内废弃物、垃圾应及时清理,桶(篓)外无遗弃物。6垃圾清运、回收1.卫生工具摆放整齐。归堆后的垃圾杂物和箩筐等器具摆放在隐蔽的地方;2.垃圾是否实行分类管理,做到垃圾及时清运,不焚烧。5垃圾箱1.垃圾分类设置,摆放位置正确、合理,数量充足。清扫及时,日产日清;2.全天候保持垃圾箱外观整洁,无破损,垃圾不外溢,无异味,要求每天擦洗一遍。4游乐、健身设施1.所有设施明示生产单位及使用要求、操作规程;2.维护管理人员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3.设施按照规定检查维护,安全运转;4.管理档案清晰完整;环境整洁。22环境管理(40分)园容环境1.园容环境管理制度健全;2.整体环境是否整洁、干净、美观,无环境死角。4水体1.园内水体清洁、达标,水质应当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三类要求;2.水面洁净无废弃漂浮物,保持一定水位,水量适度;3.抹面、贴面类小型景观水体的池壁、池底,做到池底无明显沉积,池壁无明显污渍;4.根据植物生长习性,定期修剪,维持水体景观效果。6园路1.路面平整,无坑洼破损,无层面松动、沉陷、倾覆或面层脱落;2.路面基本清洁,基本无垃圾、无痰迹;3.无障碍通道、应急通道畅通,基本整洁。5草坪及低矮地被等绿地1.保持绿地整洁,无落叶;2.无建筑垃圾、无生活垃圾及其他杂物。5公厕1.厕所水冲、盥洗、通风、照明等设备完好;2.便器及管路内部无污垢、无堵塞、无滴漏,无污迹、无蚊蝇、无粪便外溢,外部无灰尘、污渍、污垢及明显水渍、水迹;3.保持室内无异味,有防臭措施;4.有专职环境管理人员,及时清扫,定期喷洒环境药剂,保持洁具洁净;5.厕所门窗、灯具、大小便器、扶手等公共设施齐全完好干净。厕所内严禁堆放杂物和垃圾,清洁工具和用品不能外露;6.地面洁净干爽,无垃圾、无污渍、无积水、无杂物。墙面、天花板、隔板应保持洁净,无积灰、无污迹、无渗漏、无蛛网、无乱涂乱画、无张贴、无吊挂、无起皮脱落;7.洗脸盆、化妆台及化妆镜及时擦拭,做到表面无灰尘、污渍、污垢、水渍、水迹;下面无灰尘、污渍、污垢。废物篓、垃圾桶应干净无破损,篓内废弃物、垃圾应及时清理,桶(篓)外无遗弃物。6垃圾清运、回收1.卫生工具摆放整齐。归堆后的垃圾杂物和箩筐等器具摆放在隐蔽的地方;2.垃圾是否实行分类管理,做到垃圾及时清运,不焚烧。5垃圾箱1.垃圾分类设置,摆放位置正确、合理,数量充足。清扫及时,日产日清;2.全天候保持垃圾箱外观整洁,无破损,垃圾不外溢,无异味,要求每天擦洗一遍。4建筑及设施1.园内小品雕塑、花架、喷泉、垒石、汀步、栏杆、景门,景墙、家具、坐凳、引导标识等应进行定期清洗、维修和检查,保持使用功能完好清洁美观。设施做到无涂写,无刻划。53管理机构(6分)管理人员情况1.是否有稳定的管理人员及专业管理人员配置情况。2工作状况1.日常管理相关工作井然有序,工作经费有保障。2档案管理1.档案及资料分类管理,专业负责;2.归档规范,建立电子档案;3.公园图纸档案、文字档案及相关资料齐全。24管理制度(6分)工作计划内容1.年度计划详实,责任分工明确,时间安排明细。2工作成果1.计划任务完成情况,具体完成效果明显。2公园管理内部检查频率1.日检、周检、月检、季检、年检切实落实到位。2案件处置(8分)检查整改内容及执行情况1.整改措施、整改前后对比。3日常投诉处理1.公园管理问题督办件处理、游客来电来访投诉处理。3特殊投诉处理1.主管部门督查、人大政协提案建议处理、重大事件案件处理。25安全管理(10分)安保制度和应急预案1.应急预案完善,可操作,档案齐全;2.安保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3.按合同约定对景观区进行巡视,检查;4.日常工作记录完整。维护好公园正常秩序。2设施、设备安全1.园内各类设施、设备安全达标,无安全隐患,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2餐饮方面1.餐饮商家应设置燃气安全使用信息公示牌,安全警示标志,软管长度超过2米,三通符合要求,使用正规的中低阀,安装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器,使用合格的灶具,瓶灶间距符合要求,厨房烟道、灶台、地面油污及时清理,配备符合要求的灭火器材;2.公园管理单位与园内商业网点、服务单位等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2河塘水面1.水面管理做到预防为主,安全第一,完善巡查制度,对私自下水的市民、泳客及时劝阻,有针对性地提前预警、提前防范,确保无因嬉水、游泳发生溺水事件;2.有应急处置预案。采用摄影摄像等技术手段保留证据,对相关情况做好日常记录。在显著位置设置游览安全警示说明牌。2安全警示1.园内安全警示标志规范、齐全、完备、醒目。2合计100建筑及设施1.园内小品雕塑、花架、喷泉、垒石、汀步、栏杆、景门,景墙、家具、坐凳、引导标识等应进行定期清洗、维修和检查,保持使用功能完好清洁美观。设施做到无涂写,无刻划。53管理机构(6分)管理人员情况1.是否有稳定的管理人员及专业管理人员配置情况。2工作状况1.日常管理相关工作井然有序,工作经费有保障。2档案管理1.档案及资料分类管理,专业负责;2.归档规范,建立电子档案;3.公园图纸档案、文字档案及相关资料齐全。24管理制度(6分)工作计划内容1.年度计划详实,责任分工明确,时间安排明细。2工作成果1.计划任务完成情况,具体完成效果明显。2公园管理内部检查频率1.日检、周检、月检、季检、年检切实落实到位。2案件处置(8分)检查整改内容及执行情况1.整改措施、整改前后对比。3日常投诉处理1.公园管理问题督办件处理、游客来电来访投诉处理。3特殊投诉处理1.主管部门督查、人大政协提案建议处理、重大事件案件处理。25安全管理(10分)安保制度和应急预案1.应急预案完善,可操作,档案齐全;2.安保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3.按合同约定对景观区进行巡视,检查;4.日常工作记录完整。维护好公园正常秩序。2设施、设备安全1.园内各类设施、设备安全达标,无安全隐患,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2餐饮方面1.餐饮商家应设置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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