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检查服务外包招标公告(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管理委员会2024)
项目概况
受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委托,福建省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350181]FJBFZB[GK]2024001、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2024-2026年安全生产检查服务外包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2024-2026年安全生产检查服务外包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15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81]FJBFZB[GK]2024001
项目名称: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2024-2026年安全生产检查服务外包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000,000.00元
采购包1(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2024-2026年安全生产检查服务外包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3,0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3,0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05040100-公共安全服务
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2024-2026年安全生产检查服务外包项目
1(个)
否
一、服务类型:服务供应商提供安全专家驻点服务,负责江阴港城经济区工业企业、物流仓储企业、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检查工作。 二、服务内容:中标供应商按要求选派数名常驻专长期驻守园区,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开展园区内已投产工业企业、物流仓储的安全巡查、特殊作业监督、安全形势分析、隐患整改指导、安全条件审查、试生产条件确认、应急救援技术支持、企业安全标准化运行效果评估与指导等服务,专家类型包含不限于化工工艺、消防、电气、仪表、设备等领域,专家专业职称为中级及以上。同时,定期安排建筑、市政、电气、园林、结构、装饰等专业高级职称专家开展建筑施工工地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整改指导等服务。 三、服务要求及验收要求:服务供应商提供的常驻专家服从我方的管理,接受我委的工作纪律监督。中标供应商应制定年度安全检查服务计划或方案报园区管委会审核,每年检查企业次数不低于以下标准:危化企业每年不少于4次,一般工贸企业不低于每年2次,物流企业每年不低于1次,建筑施工企业不低于每年4次。服务供应商派驻专家每次检查结束,须出具现场检查记录,并向企业反馈检查情况,指导企业进行整改。中标供应商应自备2辆工作车辆常驻园区,所需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突发紧急情况下,中标供应商派驻专家须应我委要求安排值班值守。中标供应商派驻专家应参加我委组织的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研讨及会议,且每年至少对我委安全管理岗位监管人员进行两次培训教育。
3,000,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期2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12-25 至 2025-01-02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1-15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音西街道福人路三农服务中心4号开标室(福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福建省福清市江阴镇口岸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152801046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省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鼓西街道八一七北路70号盛裕大楼7层南向房
联系方式:0591-830525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葛沐
电话:0591-83052572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省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福建省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5日
相关附件:
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2024-2026年安全生产检查服务外包项目(241104001)-文件集.zip
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投标人为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接的服务),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开标(报价)一览表公司名称:包号:1项目编号:[350181]FJBFZB[GK]2024001项目名称: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2024-2026年安全生产检查服务外包项目序号,报价内容,最高限价响应报价价款形报价内容,最高限价响应报价式1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2024-2026年安全生产检查服务3000000.0000元「汇总引用」元总价1,外包项目,总价备注:无时间:年月日签章:-第1页-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价格扣除适用,若有)项目编号: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采购包品目号产品名称认证种类**-1供应商自行填写种类,并上传证明附件以便评审查看*…备注※注意: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以及“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2、本表以采购包为单位,不同采购包请分别填写;同一采购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3、具体统计、计算:3.1若同一采购包内的单个或多个货物取得或同时取得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等两项或多项认证的,均按照单个货物对应一项认证的原则统计、计算1次。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3.3投标人(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3.5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意: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意: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公司名称:包号:1项目编号:[350181]FJBFZB[GK]2024001项目名称: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2024-2026年安全生产检查服务外包项目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2024-2026年安全生产检查服务外包项目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计量单位序号服务名称,最高限价单价数量总价福州江阴港城经济{供{供{供{供,应商响{供{供{供{供,{=总,{供区2024-2026年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3000000.0000元价/数量}元,项1安全生产检查服务外包项目,1.0000项应}应}应}应},应}元合计:备注:无时间:年月日签章:-第1页-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说明:只有部分货物由残疾人福利企业制造的,在该货物后标★)()由本投标人承建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工程()由本投标人承接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服务;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2、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福建省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项目名称: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2024-2026年安全生产检查服务外包项目备案编号:CGXM-2024-350181-03304[2024]02229项目编号:[350181]FJBFZB[GK]2024001采购人: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管理委员会代理机构:福建省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编制时间:2024年12月第一章投标邀请福建省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2024-2026年安全生产检查服务外包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1、备案编号:CGXM-2024-350181-03304[2024]022292、项目编号:[350181]FJBFZB[GK]2024001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节能产品:本项目不适用。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6.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6.2特定条件: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资格承诺函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6.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采购包1:不接受※根据上述资格要求,电子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7、招标文件的获取7.1、招标文件获取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7.2、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招标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投标将被拒绝。7.3、获取地点及方式:注册账号后,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7.4、招标文件售价:0元。8、投标截止8.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否则投标将被拒绝。9、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10、公告期限10.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10.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11、采购人: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地址:福建省福清市江阴镇口岸服务中心邮编:350300联系人:茅霄亮联系电话:1528010461812、代理机构:福建省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鼓西街道八一七北路70号盛裕大楼7层南向房邮编:350001联系人:葛沐联系电话:0591-83052572附1:账户信息投标保证金账户开户名称: 福建省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后,根据其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采购包的缴交银行账号(即多个采购包将对应生成多个缴交账号)。供应商应按照所投采购包的投标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特别提示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的投标保证金”。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3,00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3,000,000.00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0.00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金额 (元)计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2024-2026年安全生产检查服务外包项目1.003,000,000.00个其他未列明行业否采购包1:(1)报价要求:序号报价内容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2024-2026年安全生产检查服务外包项目项元3,000,000.00总价无(2)报价明细要求: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2024-2026年安全生产检查服务外包项目序号报价明细内容报价要求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2024-2026年安全生产检查服务外包项目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2024-2026年安全生产检查服务外包项目项元3,000,000.00总价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特别提示: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序号招标文件 (第三章)编列内容1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采购包1:不组织210.4投标文件的份数: (1)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 0 份:投标人应将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该可读介质中另存 0 份。 (2)电子投标文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310.7-(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采购包1:不允许合同分包;410.8-(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 90 个日历日。512.1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采购包1:3名612.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以采购包为单位):(1) 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内确定中标人。(2)若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情形,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中标人:①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②若本款第①点规定方式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无。③若本款第①、②点规定方式均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随机抽取。(3)本项目确定的中标人家数:采购包1:1名713.2合同签订时限: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815.1-(2)质疑函原件应采用下列方式提交:书面形式。915.4招标文件的质疑(1)潜在投标人可在质疑时效期间内对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2)质疑时效期间: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 福建省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提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除上述规定外,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还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5.1条的有关规定。1016.1监督管理部门: 福清市财政局 (仅限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类项目)。1118.1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若出现上述指定媒体信息不一致情形,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1219其他事项: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本项目政府采购委托协议中“有关费用问题”的约定,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中标供应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中标服务费。 (1)以中标通知书规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 1.50%,100-500(万元),费率标准: 0.80%。 以下为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账号: 开户名:福建省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工商银行福州市鼓楼支行方圆分理处;账号:1402 0237 0910 0006 359 (2)其他:(2)-1在质疑期限内,供应商应向福建省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函原件应采用下列方式提交:现场方式。联系部门:福建省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葛工,联系方式:0591-83052572,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八一七北路70号盛裕大厦7层。供应商递交质疑函时还应出具供应商已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上已对本项目进行报名的证明文件(体现报名时间),否则将不被认定为潜在供应商,其质疑将不予受理。 (2)-2投标人可选择在线参加开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开标解密时间)起60分钟内进行电子投标 文件的解密操作,只允许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进行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投标无效。 (2)-3中标供应商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清中标服务费,同时递交纸制版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且应与电子平台的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 (2)-4招标文件补充条款【与招标文件其他地方有不同表述的,以下述表述为准】:开标后,如个别供应商开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报价的,根据系统自动预警提示,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会对价格合理性进行评估,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条的规定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一般在接到通知的半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还应要求其一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建议投标人提前评估其报价的合理性,提早准备相应材料,以便出现上述情形时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备注后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请勿遗漏。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序号编列内容1(1)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适用本项目电子招标投标活动。(2)将招标文件无。 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无。 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若增列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章节内容有冲突,应以增列内容为准:①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②关于电子投标文件:a.投标人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否则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1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投标客户端的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为准。③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a.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但同时应准备好原件备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件核查的,将按不利于投标人进行评审);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b.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或“复印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应结合上文a条款进行判定,若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投标人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均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④关于“全称”、“投标人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a.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全称”和“投标人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b.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投标人的CA证书完成,否则投标无效。c.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若投标人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④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公章,则出现无全称、或投标人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投标无效。⑤关于投标人的CA证书:a.投标人的CA证书应在系统规定时间内使用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b.投标人的CA证书可采用信封(包括但不限于:信封、档案袋、文件袋等)作为外包装进行单独包装。外包装密封、不密封皆可。c.投标人的CA证书或外包装应标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以方便识别、使用。d.投标人的CA证书应能正常、有效使用,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⑥关于投标截止时间过后a.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其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通过投标保函进行索赔:b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b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b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同一采购包下有其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b4不同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⑦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由“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获取、提交投标保证金、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等)。⑧其他:一、关于招标文件的质疑的补充说明: 1.投标人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投标人须按照“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填写并以现场递交的形式递交完整的书面质疑书及相关佐证材料并加盖公章,否则将按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的办法处理。 二、电子化招标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保证金不予退还:(一)保证金核验阶段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出账户的银行账户名称相同的, 属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三十七条第(六)项“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的情形。(二)电子投标文件解密阶段 电子投标文件的个性特征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雷同的,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认定: 1.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投标客户端所赋予的项目内部识别码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相同的,属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三十七条第(一)项“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情形。 2.系统记录的编制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的计算机或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的计算机网卡 MAC 地址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一致的,属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三十七条第(二)项“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情形。3.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加盖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的, 属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三十七条第(五)项“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情形。 三、针对“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的补充说明:鉴于目前开户银行许可证已停止发放,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提供投标人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四、投标人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注册报名时应录入投标人单位中文全称,不应使用简称、字母、符号等,否则可能出现电子投标无法进行或核验保证金未能通过等情形,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等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投标人在开标现场用于解密的CA证书必须与制作该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时所用CA证书为同一个CA证书,否则导致无法解密等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通过远程参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须在开标大厅界面等待系统远程解密开启并在代理机构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操作。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适用于招标文件载明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2、定义2.1“采购标的”指招标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或服务。2.2“潜在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获取招标文件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2.3“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2.4“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2.5“投标人代表”指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二、投标人3、合格投标人3.1一般规定(1)投标人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投标人对提供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及所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已知晓所提供资格承诺函内容不实的,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违法情形。经调查属实的,行政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理。(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3.2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下列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项目如涉及资质要求,该部分工作内容应由联合体中符合该资质要求的供应商承担,联合体协议及签订的采购合同应符合这一要求;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一方放弃中标的,视为联合体整体放弃中标,联合体各方承担连带责任。(6)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而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或者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不符合本章第3.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4、投标费用4.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三、招标5、招标文件5.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3)投标人须知(4)资格审查与评标(5)招标内容及要求(6)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7)电子投标文件格式(8)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5.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1)福建省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但不得对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进行改变。(2)除本章第5.2条第(3)款规定情形外,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电子投标文件编制的,福建省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个日历日前,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足15个日历日的,福建省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福建省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和投标人受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3)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改变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省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6、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7、更正公告7.1若福建省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7.2更正公告作为福建省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8、终止公告8.1若出现因重大变故导致采购任务取消情形,福建省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可终止招标并发布终止公告。8.2终止公告作为福建省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四、投标9、投标9.1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载明的全部或部分采购包进行投标。9.2投标人应对同一个采购包内的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投标,否则投标无效。9.3投标人代表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授权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9.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9.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外的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效。9.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9.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7)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10、电子投标文件10.1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1)投标人应先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再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2)电子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10.2条规定编制其组成部分。(3)电子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保证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造成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10.2电子投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①投标函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③投标保证金(2)报价部分①开标(报价)一览表②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3)技术商务部分①标的说明一览表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③商务条件响应表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⑤招标文件规定作为电子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10.3电子投标文件的语言(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2)电子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10.4投标文件的份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0.5电子投标文件的格式(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格式。(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作为计量货币。(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签署、盖章应遵守下列规定:①电子投标文件应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授权书”。②电子投标文件应没有涂改或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福建省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的指示进行的,或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应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若有前述改动,应按照下列规定之一对改动处进行处理:a.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b.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或校正章。10.6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2)最高限价由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在预算金额的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不得超出预算金额。(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不能出现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即每一个采购包和品目号的采购标的都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10.7分包(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2)若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且投标人拟在中标后进行分包,则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同时投标人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相应资质条件(若有)且不得再次分包。(3)招标文件允许中标人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人不得分包:①电子投标文件中未载明分包承担主体;②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③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拟再次分包;④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0.8投标有效期(1)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2)电子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得少于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无效。(3)根据本次采购活动的需要,福建省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在福建省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对于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可以拒绝也可以接受,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该要求。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修改电子投标文件。10.9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履行相应投标责任、义务的约束及担保。(2)投标人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保函的有效期应等于或长于电子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无效。(3)提交①投标人以汇款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按照下列方式:公对公转账方式向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②投标人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可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平台“保函服务”栏目办理电子保函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项目编号);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保函文件放入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③其他形式:无。④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的牵头方应按照本章第10.9条第(3)款第①、②、③点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未按照上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4)退还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将在福建省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②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③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合同签订之日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④终止招标的,福建省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终止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⑤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质疑或投诉涉及的投标人,若投标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本章第10.9条第(4)款第①、②、③点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限不包括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而增加的时间。(5)若出现本章第10.8条第(3)款规定情形,对于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仍可退还。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招标文件关于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继续适用。(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或通过投标保函进行索赔:①投标人串通投标;②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③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④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电子投标文件;⑤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情形;⑥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a.除不可抗力外,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未在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b.未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若上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则投标人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10.10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1)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电子投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在系统上完成上传、解密操作。10.11电子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福建省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照本章第10.5条第(4)款规定进行签署、盖章,并按照本章第10.10条规定提交,否则将被拒收。※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补充、修改内容作为电子投标文件组成部分。10.1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4)电子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五、开标11、开标11.1福建省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开标时间及地点主持召开开标会,并邀请投标人参加。11.2开标会的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及其他工作人员(若有)均由福建省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派出,现场监督人员(若有)可由有关方面派出。11.3本项目的开标环节,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或者远程参加开标会。远程参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需提前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中下载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并按照操作手册的要求参与开标会。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正常参与开标过程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1.4开标会应遵守下列规定:(1)首先由主持人宣布开标会须知,然后由投标人代表对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对参加现场开标会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通过远程参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须在系统远程解密开启后,在代理机构规定时间内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2)唱标时,唱标人将依次宣布“投标人名称”、“各投标人关于电子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若有)”、“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标(报价)一览表中的内容、唱标人认为需要宣布的内容等)。(3)唱标结束后,参加现场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应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通过远程参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须在系统远程签章开启后,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对开标结果进行签章确认。(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场或通过系统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投标人代表未按规定提出疑义又拒绝对开标记录签字或通过系统远程签章确认的,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5)若投标人未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也未通过远程参加开标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若出现本章第11.4条第(3)、(4)、(5)款规定情形之一,则投标人不得在开标会后就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涉及或可能涉及的有关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电子投标文件的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等)向福建省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任何疑义或要求(包括质疑)。11.5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省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11.6投标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的处理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的,其撤销投标的行为无效。六、中标与政府采购合同12、中标12.1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家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2.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2.3中标公告(1)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福建省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中标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2)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12.4中标通知书(1)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福建省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13、政府采购合同13.1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条件。13.2签订时限:详见须知前附表1的13.2。13.3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民法典。13.4采购人与中标人应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13.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若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则追加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13.6中标人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即使前述强制性规定有可能在招标文件中未予列明)。七、询问、质疑与投诉14、询问14.1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福建省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询问,福建省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15、质疑15.1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时限内一次性提出,对一个项目的不同采购包提出质疑的,应当将各采购包质疑事项集中在一份质疑函中提出,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2)质疑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规定方式提交质疑函。(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④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以及希望福建省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修改招标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中标结果无效、废标、重新招标等;⑤针对质疑事项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必要证明材料,至少包括:a.质疑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a1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副本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授权书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a2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投标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b.其他证明材料(即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b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是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b2质疑函所述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违法违规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等证明材料;b3依法应终止采购程序的证明材料;b4应重新采购的证明材料;b5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损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证明材料等;b6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⑥质疑人代表及其联系方法的信息,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⑦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15.2对不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1)不符合其中第(1)、(2)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及其理由。(2)不符合其中第(3)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规定时限内重新提交质疑函。15.3对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15.4招标文件的质疑: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6、投诉16.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16.2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八、政府采购政策17、政府采购政策由财政部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并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17.1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中:(1)我国现行关境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2)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3)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认定为进口产品。(4)招标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17.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17.3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扶持政策(如: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下简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其中:(1)中小企业指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①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②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划分标准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在项目属性为货物类采购项目中,货物应当由中小企业制造,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在项目属性为服务类采购项目中,服务的承接商应当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作出要求;在项目属性为工程类采购项目中,工程应当由中小企业承建,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4)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其中:①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7.4信用记录指由财政部确定的有关网站提供的相关主体信用信息。信用记录的查询及使用应符合财政部文件(财库[2016]125号)规定。17.5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九、本项目的有关信息18、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公告、更正公告(若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中标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18.1指定媒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8.2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指定媒体,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十、其他事项19、其他事项:19.1本项目中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其包装需求标准应不低于《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规定的包装要求,其他包装需求详见招标文件具体规定。采购人、中标人双方签订合同及验收环节,应包含上述包装要求的条款。19.2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一、资格审查1、开标结束后,由福建省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资格审查小组的组建及资格审查工作的组织。1.1资格审查小组资格审查小组由3人组成,并负责具体审查事务,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至少1人,由福建省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派出的工作人员至少1人,其余1人可为采购人代表或福建省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1.2资格审查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1.3资格审查的范围及内容:电子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具体如下:(1)“投标函”;(2)“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采购包1: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1单位授权书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①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9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①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 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 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10联合体协议(若有)①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备注说明①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格式可参考招标文件第七章提供。②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③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点资格审查的1.3“④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要求,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的并提供符合要求的资格承诺函,视为满足招标文件的资格要求。④.其他资格证明文件: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资格承诺函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3)投标保证金。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明细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函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采购包1:资格审查不合格项: 情形 明细其他情形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1.5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先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再按照本章第1.2、1.3、1.4条规定进行资格审查。2、资格审查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建省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3、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评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省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二、评标4、资格审查结束后,由福建省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评标工作的组织。5、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两部分共5人组成,其中由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的评审专家4人,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1人。5.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1)评标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2)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3)评标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4)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5)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①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建省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②对福建省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③不得收受投标人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④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⑤评标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后要服从评标报告。※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6、评标程序6.1评标前的准备工作(1)全体评委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了解评委应履行或遵守的职责、义务和评标纪律。(2)参加评标委员会的采购人代表可对本项目的背景和采购需求进行介绍,介绍材料应以书面形式提交(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介绍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6.2符合性审查(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指电子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不存在重大偏差或保留。(3)重大偏差或保留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范围、合同履行及影响关键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反对、减少投标人的义务,而纠正这些重大偏差或保留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4)评标委员会审查判断电子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仅基于电子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电子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即符合性审查不合格),被否决的电子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补充、修改(澄清、说明或补正)等方式重新成为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电子投标文件。(5)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都执行相同的程序和标准。(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①项目一般情形:采购包1: 序号 符合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1情形1违反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2情形2属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0.1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3情形3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②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采购包1:技术符合性 情形 明细其他情形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其他情形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以★标示的条款出现负偏离的。商务符合性 情形 明细其他情形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其他情形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三、商务条件”中以★标示的条款出现负偏离的。附加符合性:无价格符合性 情形 明细其他情形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报价要求。6.3澄清有关问题(1)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电子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由投标人代表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一般在半个小时左右,具体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澄清通知中约定)以书面形式向评标委员会提交,前述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电子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电子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若投标人未按照前述规定向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3)电子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①开标(报价)一览表内容与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报价)一览表为准;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④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4)关于细微偏差①细微偏差指电子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电子投标文件的有效性。②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正。若无法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5)关于投标描述(即电子投标文件中描述的内容)①投标描述前后不一致且不涉及证明材料的: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执行。②投标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的:a.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并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评标。b.投标人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投标人未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投标人应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③若中标人的投标描述存在前后不一致、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情形之一但在评标中未能发现,则采购人将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中标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用。6.4比较与评价(1)按照本章第7条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2)关于相同品牌产品(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不适用本条款规定)①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③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本章第6.4条第(2)款第①、②规定处理。(3)漏(缺)项①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项的报价视为已经包括在投标总价中。②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6.5推荐中标候选人:详见本章第7.2条规定。6.6编写评标报告(1)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编写。(2)评标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①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②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③评标方法和标准;④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⑤评标结果,包括中标候选人名单或确定的中标人;⑥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评标过程中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委更换等。6.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还应要求其一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6.8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认定。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6.9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1)恶意串通(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7条规定情形);(2)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3)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6.10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废标的情形。※若废标,则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省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7、评标方法和标准7.1评标方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7.2评标标准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价格项(F1×A1)满分为15.0000分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项目 适用对象 比例 描述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或者联合体均为小型、微型企业20.0000%1、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5%—20%的扣除。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按照小、微企业的扣除比例执行。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小微企业的扣除比例执行。其他:无技术项(F2×A2)满分为65.0000分 项目 分值 描述响应情况42.0000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中的“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各项技术要求的逐项响应承诺等方面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完全满足的得分,标注“★”的条款为实质性条款(共10项),不允许负偏离,负偏离任意一项按无效投标处理。其他条款每负偏离一项扣0.7分(共60项,以项号标识为准),正偏离不加分。项目重难点分析及对策3.0000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重难点分析及对策进行综合评分,包括但不限于:①安全隐患常规检查与其他检查、整改指导与复查验收;②企业安全风险评估与安全档案;③危化品企业的全面安全诊断;④派驻专家库名单的建立;⑤人员教育培训;⑥企业信息化建设运行;⑦企业特殊作业监督;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运行;⑨企业双重预防机制运行监督;⑩企业安全“三同时”、开停车、检维修、试生产条件等监督;⑪园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等。方案包含的要点齐全无缺漏项、内容与要点相符、每个要点均有展开详细的阐述且能够很好地适用于本项目得3分; 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每个要点均有展开阐述(没有特别具体)但基本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2.7分; 方案所包含的要点有缺漏或内容与要点相符但仅有纲要、内容简略,未展开详细阐述但基本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2.4分;未提供方案或内容存在明显错误、内容明显不适用于本项目需求的均不得分。人员配备方案3.0000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人员配备方案综合评分,包括但不限于:①人员名单;②项目成员的专业结构;③技术水平;④岗位职责;⑤管理制度。方案包含的要点齐全无缺漏项、内容与要点相符、每个要点均有展开详细的阐述且能够适用于本项目得3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每个要点均有展开阐述(没有特别具体)但基本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2.7分; 方案所包含的要点有缺漏或内容与要点相符但仅有纲要、内容简略,未展开详细阐述但基本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2.4分;未提供方案或内容存在明显错误、内容明显不适用于本项目需求的均不得分。人员要求3.0000投标人提供高于采购人招标要求的安全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专家人员数量或驻点人员数量,每增加1名高级职称专家得1.5分,每增加1名中级职称专家得1分,满分3分。须提供:①人员名单(格式自拟);②职称证书;③身份证复印件;上述材料提供不全或未提供者本项不得分。拟投入的专家支撑智库配备3.0000投标人拟投入的专家支撑智库专家专业应包含化工、安全、电气或电力、设备或仪表、消防或一级消防工程师等专业类别。根据投标人建立的专家支撑智库的情况进行打分,包含但不限于:①专业结构;②高级职称专家数量;③列入国家、省级应急专家库的专家数量等。高级职称专家数量15人及以上,列入国家、省级应急专家库的专家数量10人及以上的得3分;高级职称专家数量12人及以上,列入国家、省级应急专家库的专家数量8人及以上的得2分;高级职称专家数量10人及以上,列入国家、省级应急专家库的专家数量5人及以上的得1分。未提供专家支撑智库配备方案的不得分。(需提供相关专家与投标人签订的合作协议、职称证书、入选专家库证明材料等)拟投入项目负责人资历13.0000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为化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且从事化工相关行业工作经验满15年,在此基础上,经验满20年的得1.5分、经验满25年及以上的得3分。【须提供个人履历表(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工作经验年限以履历表体现为准)、职称证书;本项满分3分,未提供或提供不齐全的不得分。拟投入项目负责人资历23.0000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参与过政府部门委托的危险化学品重点县检查、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专家指导服务、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或作为项目负责人参与过大型化工企业工艺设计、安全预评价、安全设施设计、安全验收等项目的,每提供1项得1分,满分3分。(须提供有效的聘用证书或发文或其他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安全检查方案2.0000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安全检查方案综合评分,安全检查方案包括:①安全检查的进度安排;②安全检查的工作流程;③安全检查的实施;④对整改的督促指导。方案包含的要点齐全无缺漏项、内容与要点相符、每个要点均有展开详细的阐述且能够适用于本项目得2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每个要点均有展开阐述(没有特别具体)但基本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1.7分; 方案所包含的要点有缺漏或内容与要点相符但仅有纲要、内容简略,未展开详细阐述但基本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1.4分;未提供方案或内容存在明显错误、内容明显不适用于本项目需求的均不得分。增值服务方案3.0000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增值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分,包括但不限于:①(人员、物资配备等)日常工作安排;② 检查内容及频次;③人员业务培训;④服务内容。方案包含的要点齐全无缺漏项、内容与要点相符、每个要点均有展开详细的阐述且能够适用于本项目得3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每个要点均有展开阐述(没有特别具体)但基本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2.7分; 方案所包含的要点有缺漏或内容与要点相符但仅有纲要、内容简略,未展开详细阐述但基本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2.4分;未提供方案或内容存在明显错误、内容明显不适用于本项目需求的均不得分。商务项(F3×A3)满分为20.0000分 项目 分值 描述企业资质11.0000投标人需具备按照《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1号令)要求取得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若投标人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正在换证期,应提供有效的已受理证明,应在正式服务前完成换证(需提供按期换证承诺,承诺函格式自拟)。企业资质22.0000投标人被列入政府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机构名单的,得1分(须提供政府发文或其他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投标人或其全资子公司具备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资质(化工工艺、特种设备作业、特种作业等)的,得1分。(须提供政府发文或有效资质复印件,否则不得分)企业业绩13.0000根据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的化工园区或政府部门委托的相似安全生产服务项目业绩况进行评分,每提供1项得1分,满分3分。须提供该业绩项目的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所有材料缺一不可,否则不得分。(注:若提供的业绩材料与其他评分项中的业绩材料相同,则不重复得分)。企业业绩23.0000根据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的大中型化工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安全评价、应急预案编制、化工工艺设计、消防系统设计、安全标准化创建服务、企业风险减量和事故预防服务等项目业绩况进行评分,每提供1项得1分,满分3分。须提供该业绩项目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不得分。(注:若提供的业绩材料与其他评分项中的业绩材料相同,则不重复得分)。企业实力3.0000投标人参与过安全相关国家或地方标准制定或修订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满分3分;(须提供标准发表证明材料(且能体现投标人信息),未提供不得分)人员实力13.0000投标人拟派驻点专家成员中有被国家或地**府抽调参与过涉化事故应急救援、涉化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或危化品重点县专家指导的,每1人加1分,满分3分。(须提供相国家或地**府的聘用证书或发文或其他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注:若提供的业绩材料与其他评分项中的业绩材料相同,则不重复得分)。人员实力23.0000投标人拟派驻点专家成员有列入国家、省级安全生产专家库或应急管理专家库的。列入国家级专家库的每1人加1.5分,列入省级专家库的每人加1分,满分3分。(须提供有效的聘用证书或发文或其他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信息化服务情况2.0000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参与过政府部门委托的安全管理相关信息化系统建设或投标人具有独立开发的安全相关信息化系统的,每提供1项得1分,满分2分。参与过政府部门委托的安全管理相关信息化系统建设的,须提供该业绩项目的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所有材料缺一不可,否则不得分;有独立开发的安全相关信息化系统的,须提供相关部门颁发的软件著作权证书等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注:若提供的业绩材料与其他评分项中的业绩材料相同,则不重复得分)。※除本章第6.3条第(3)款规定情形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情形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任何调整。(3)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a.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b.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c.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8、其他规定8.1评标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8.2评标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8.3若投标人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标事务,影响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投标无效且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或通过投标保函进行索赔。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8.4其他:无。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中标供应商提供安全专家驻点服务,负责江阴港城经济区工业企业、物流仓储企业的安全检查工作。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一)服务方式:此次专家服务采购采取“1+4+N”的模式,中标供应商按要求选派1名常驻专家和4名派驻技术人员组成,长期驻守园区。常驻专家原则不调换,派驻人员(原则上可调换)可根据工作需要配置专家人选。N名专家智库,根据我区的实际需要,中标供应商建立专家智库,在前述“1+4”专家组不能满足政府安全服务需求时给予支持,提供技术服务支撑。具体要求如下:1.“1”名专家组组长:由综合素质高、专业水平强的安全专家担任,具有化工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化学、化工工艺、化学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等化学类专业),具有15年以上化工相关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常驻园区工作,原则不调换。担任常驻专家组组长,与园区工作人员共同办公(正常工作时间,遇突发情况须服从管理安排),对内承担专家组工作协调和管理工作,确保专家工作的持续性、完整性。对外担任专家,为园区管委会、企业提供专家咨询和技术支撑服务。(须提供:①职称证书;②身份证复印件;③个人履历表(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工作经验年限以履历表体现为准))2.“4”名派驻人员:由专业水平强、实践经验丰富的安全专家担任,具有安全相关专业(化学、化工工艺、化学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等化学类专业;电气、电力工程技术等相关专业;安全工程、劳动安全工程、化工安全等安全类专业;设备或仪表或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等相关专业;消防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1名、中级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3名,原则上可调换,但每名派驻人员驻区时间原则上不低于6个月。专业特长可根据安全应急工作需要配置技术人员人选,比如特定时期安全技术服务、重点企业安全服务、特种作业等专项安全服务,为园区管委会打造“量身定制”的专业安全服务,通过夯实专项服务质量来逐步提升整个园区的安全管理水平。(须提供:①职称证书;②身份证复印件)3.“N”个专家支撑智库:由中标供应商为园区提供全面的智力支撑,在前述“1+4”专家组不能满足园区管委会安全服务需求时给予支持,包括为园区安全政策提供咨询,为园区引进项目的安全预审、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安全指导、项目安全验收等提供专业服务,为园区应急演练、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撑,为园区开展安全培训、组织安全研讨会等。专家智库专家应具有安全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专业包含但不限于化工、安全、设备、仪表、电气、消防等。4.专家技术团队管理模式:常驻专家和派驻人员由中标供应商和园区管委会共同管理,中标供应商负责常驻专家和派驻人员的选聘调配、工资发放、医社保购买等,园区负责专家技术团队的使用、日常工作安排,指导专家技术团队的业务工作,并与中标供应商共同对专家技术团队进行考核。★(二)工作内容:1.安全检查:对园区内企业开展全覆盖安全隐患检查,指导企业整改隐患,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核。检查方式分为常规检查、全面安全诊断、上级部门检查及法定节假日或重要时段安全检查。(项号1)2.专项核查:包含但不限于:①对新、改、扩建项目的项目安全准入核查;②企业检维修安全条件核查及日常巡查;③企业装置开停车安全条件核查;④企业试生产安全核查、巡查;⑤新、改、扩建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落实情况核查,包含安全条件预审、安全设施设计专篇预审、安全验收审查、换证核查;⑥对上级部门下发的通知、文件、督办单、诉求件等涉及的安全问题进行核查。(项号2)3.企业特殊作业巡查:根据企业上报的特殊作业情况,对企业开展特殊作业现场“反三违”巡查。(项号3)4.服务企业:包含但不限于:①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进行核查、指导;②对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情况进行核查、指导;③对企业安全信息化建设进行指导,协助企业数据接入园区智慧化工园区平台。(项号4)5.应急救援:包含但不限于:①为园区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事故调查提供技术支持;②为应急救援演练的组织、应急预案的修订提供技术支持。(项号5)6.安全培训:根据采购人要求,定期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园区安全监管人员进行培训。(项号6)7.其他:①协助配合采购人按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要求,每年开展自评,对相关材料进行梳理,及时提出合理性改进建议;②协助完善园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③负责定期对企业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考核。(项号7)8.完成采购人临时性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项号8)(三)服务要求:1.安全检查要求:1.1★(1)中标供应商应制定年度安全检查服务计划或方案报园区管委会审核。安全检查分为常规检查、全面安全诊断、法定节假日或重要时段检查、上级部门检查等,具体要求如下:①常规检查:每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经营、储存企业每年检查不少于4次,每家一般工贸企业每年检查不少于2次,每家物流企业每年检查不少于1次,每家次检查中标供应商安排不少于2个技术人员(高级职称技术人员不少于1名);②全面安全诊断:由中标供应商抽调高水平专家团队(不局限于派驻技术人员),每年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经营、储存企业开展一次全面安全诊断(不计入常规检查次数),并在7个工作日内形成安全诊断报告(加盖公章),每家次检查安排不少于4个具备相关专业领域高级职称专家(含化工工艺、设备或仪表、电气、消防等专业各一名专家);每次全面安全诊断前,中标供应商应将工作方案和人员名单书面报采购人审核,征得采购人同意后实施。安全诊断报告应内容详实,真实、全面地反映企业安全状况,并提出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提升的措施建议。③上级部门检查:中标供应商应服从园区管委会管理,安排技术人员全程陪同、协助采购人迎接国家、省、市各级部门组织的专项检查、督查、调研等活动,为园区管委会提供专业性意见(该检查次数不计入常规检查次数内);(2)法定节假日或重要时段中标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要求,组织专家技术团队开展专项安全检查(不计入常规检查次数)。(项号9)1.2中标供应商应依据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上级部门下发的政策、文件,对园区内企业开展全覆盖安全隐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设计、工艺、设备、电气、仪表、消防、应急、防灾减灾等。(项号10)1.3中标供应商专家技术团队在开展检查任务时,应查清检查企业的安全生产基本状况,掌握企业的主要危险源,辨识企业主要安全风险,建立一企业一安全档案,分类别分行业制定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表。定期对企业安全风险情况进行分析,形成分析报告和改进提升建议,并反馈采购人进行日常监管。(项号11)★1.4中标供应商专家技术团队每次检查结束,须出具现场检查记录(中标供应商技术人员签字确认),并向企业反馈检查情况,指导企业进行整改。同时,在三个工作日内形成详细的正式检查报告(加盖公章),检查报告须详细列出隐患情况、隐患照片、检查依据、整改建议等,并负责在园区智慧化工园区平台建立安全隐患数字台账,动态更新;负责组织约谈企业,指导企业整改隐患,组织隐患复查验收(复查次数不计入常规检查次数内),并形成书面复查情况报告(加盖公章),实现隐患闭环管理。中标供应商派驻专家负责分析企业隐患形成和没有得到及时整改的原因,每个季度提交事故隐患统计分析表,并协助采购人从制度和管理上防止今后出现类似安全隐患。1.5中标供应商专家技术团队有义务对上级部门下发的整改指令和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提供整改技术指导,组织安全隐患复查验收,并出具复查验收记录(加盖公章)。(项号12)1.6中标供应商应保证技术服务质量,并对所开展的技术服务结果负责。如因中标供应商专家技术团队未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发生安全事故,采购人将对中标供应商进行追责,并可要求更换专家,中标供应商应无条件服从。(项号13)2.专项核查要求:★2.1(1)企业特殊作业巡查:根据企业上报的特殊作业情况,对企业开展特殊作业现场“反三违”巡查,指导企业严格落实八大特殊作业(动火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受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破土作业、断路作业、吊装作业、盲板抽堵作业),提供安全条件再确认抽查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指导企业开展作业方案审查、作业风险分析、安全技术交底、工器具检查、作业过程安全监督、企业特殊作业上报率核查等,并填写现场巡查记录;(2)对企业事故调查、突发事件处置、安全条件预审、安全设施设计专篇预审、换证核查、上级检查指导过程中提供专业性意见;(3)项目安全准入核查:中标供应商应充分利用专家资源,为园区安全生产工作及新引进项目把关提供技术支持,对新、改、扩建项目进行项目安全准入核查,提出专业性的意见;(4)检维修和试生产核查。①新、改、扩建危化品建设项目试生产前安全抽查、工艺装置开停工方案技术审查、取证前现场核查。重点检查企业的新、改、扩建项目是否按照生产安全管理要求编制试生产方案,企业是否组织专家技术论证评审;企业试生产前,抽查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从技术层面重点抽查安全隐患是否全部完成整改。②新、改、扩建危化品建设项目日常动态巡查:重点对企业现场安全管理、安全设施有效使用情况、本质安全设置情况实施全面排查摸底和帮扶服务,适当增加安全巡查服务频次。③企业检维修开停车现场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检维修方案是否制定、检维修作业各环节危险和有害因素是否全面识别、提出可行的安全管控措施、开停车每一个关键步骤是否都有专人负责确认;企业检维修计划是否合理,是否得到有效落实;(5)对国家、省、市等各级安全大检查及协同检查督导中发现的问题,或上级下发的通知、督办单、诉求件等文件涉及的隐患问题进行现场核查,对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核,提出改进意见;2.2定期对园区管辖范围内企业采用安全诊断的方式实施指导、精准施策,对企业进行全面深度评估,形成安全风险评估诊断报告,并编制一企一安全档案,指导企业提升本质安全水平;(项号14)3.服务企业要求:3.1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对园区内企业上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盖章申请材料进行核查,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并监督指导园区内企业安全标准化体系有效运行,真正形成持续改进、不断提高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对标准化创建与运行分离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和帮扶指导;(项号15)3.2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指导企业建立双重预防机制,监督检查企业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建设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辨识情况、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落实情况,防爆防毒防尘防伤害措施落实情况等,指导企业有效运行双重预防机制;(项号16)3.3企业安全信息化建设:协助指导企业信息化建设运行工作。对企业基础数据维护更新、双重预防机制、特殊作业全过程信息化管理、人员自动定位等系统应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服务,推动企业基础数据、重大危险源和重点工艺装置、重点化工过程安全管理要素监测监控数据接入园区智慧化工园区平台系统,确保信息化系统企业数据及时更新。(项号17)★4.安全教育培训要求为园区安全监管部门人员及企业管理人员开展最新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规范、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应急救援体系及演练、国内外典型安全事故分析和宣贯等相关教育培训,或根据实际需要和园区管理机构的要求对企业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负责组织开展对园区安全管理部门的相关监管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技术业务培训,从而提高监管人员的业务水平,每年不少于4次。5.其他服务要求:5.1协助修改完善园区安全管理体系,对现有安全管理制度进行梳理,编制、修订、收集、整理补充完善相关资料;(项号18)5.2根据采购人需要,中标供应商专家技术团队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协助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为提升管理、整改问题提出专业性意见;(项号19)5.3为江阴港城经济区生产安全事故、防汛防台风等应急演练的组织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项号20)5.4每年按照《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企业分级考核管理办法》,对区内企业实施定量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企业进行帮扶指导,提出改进提升的意见;(项号21)5.5根据采购人需求,对采购人智慧化工园区平台的系统功能优化提出专业性的改进意见。(项号22)6.人员管理要求:★6.1中标供应商派驻专家在园区常驻办公,服从采购人的统一安排和管理,接受采购人的工作纪律监督,每周原则上班5个工作日,各类节假日保持2名技术人员在岗,随时应对突发情况。6.2中标供应商派驻的技术人员原则上为化工2名,设备、电气或仪表、消防等专业领域各1名,如需调换,应更换专业领域相同,专业水平、业务能力相当的技术人员,并须书面征求采购人意见。(项号23)6.3在工作开展期间,中标供应商应尽量保持专业技术团队人员稳定。如因工作安排或其它原因,需要更换服务团队人员时,应事前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换人员。因中标供应商更换项目组成员所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项号24)6.4即使是采购人要求或同意更换的人员,代替人员的资质仍应得到采购人的认可,且其资历不低于被更换人员。由此而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项号25)6.5中标供应商在未经采购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更换项目组人员的,除缴纳相应罚金外,还须将被更换人员在限期内重新投入本项目。(项号26)6.6中标供应商应选择身体健康(原则上不大于65周岁)、有化工园区安全生产工作或技术服务经验、现场管理经验丰富、作风端正的各专业人士,负责组织调配进驻江阴港城经济区。(项号27)6.7根据工作需要,采购人有权对专家技术团队进行统筹管理和合理调整,对专家技术团队可根据具体任务需要进行更换,中标供应商应无条件更换。中标供应商技术人员未按采购人要求开展相应的技术服务或对工作不认真、能力水平无法胜任的技术人员,采购人有权利要求中标供应商更换,中标供应商应无条件更换。(项号28)6.8中标供应商专家技术团队应参加采购人组织的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研讨及会议。(项号29)6.9突发紧急情况下,中标供应商专家技术团队须应按采购人要求安排值班值守,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值班岗位,不得擅自漏岗、脱岗。(项号30)6.10中标供应商应制定完善的驻点人员岗位职责、工作流程、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项号31)6.11中标供应商派驻专家(不包含专家组组长)每半年按50%的比例进行轮换,或根据采购人的采购需求进行轮换。(项号32)7.后勤保障要求:★7.1(1)车辆保障:中标供应商应自备2辆工作车辆常驻园区,所需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车辆的油费或电费、维修、保养、保险、年检、充电桩安装费用等。若中标供应商自备的工作车辆为新能源汽车,应根据新能源汽车数量按标准自行安装充电桩,并承担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充电桩的采购、维修、更换等。(2)办公保障:中标供应商专家技术团队办公、住宿场所由采购人提供,用餐由应急中心食堂统一安排,中标供应商参照采购人干部职工标准另外支付用餐费用,临时安排检查安全专家由采购人提供用餐。派驻人员办公用品、后勤、交通等保障及专家技术团队的工资、社保、安全等由中标供应商自行负责。中标供应商应自行配备开展工作所需的设备设施,包含但不限于防爆手机(按人员配备)、便携式多功能气体检测仪、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仪、防毒面具(按人员配备)、防静电工作服(按人员配备)等。7.2人身安全保障:中标供应商应保证派驻的专家技术人员身体健康,并对其雇员的人身安全负全部责任,对有关风险及后果负责。(项号33)8.工作成果要求(项号34):中标供应商应定期汇总、提交工作成果,作为服务质量考核依据(加盖公章):①周报:每周结合安全技术服务情况(包括服务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提升建议)编制检查周报;②月汇总:每月把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通过《月度简报》形式上报采购人;③季总结:每季度对服务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并结合采购人要求及监管服务工作时间制定下阶段工作计划;④半年总结:服务每实施半年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半年总结材料;⑤年评估:服务实施1年及2年后对服务工作进行总结,对检查所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统计、分类、分析,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评估,对区域性综合安全风险情况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提升园区和企业安全管理的意见,形成报告上报采购人。9.其他要求:★9.1合同签订前,中标供应商交纳合同金额的10%作为的履约保证金。保证金可以是履约保证金或者银行、保险公司保函形式。中标供应商缴纳保证金且无违约情况下合同期满十五个工作日无息退还保证金。9.2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安全生产第三方技术服务内容。(项号35)9.3中标供应商应与采购人建立定期或不定期的常态交流机制,不定期参加采购人要求的会议,针对安全生产第三方技术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及企业总体情况进行良好的沟通。(项号36)9.4安全生产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应能迅速响应采购人提出的关于服务过程的疑问和要求,并在12小时内反馈。(项号37)9.5服务期内,采购人管辖区域内若有新增企业,也应纳入本项目服务范围,且不另外新增服务费用。(项号38)★9.6若投标人有因不良行为被政府部门通报的,从通报撤销后一年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四)安全检查内容:中标供应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事项指导目录》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进行检查,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检查企业依法进行安全生产经营情况(含企业持证情况,是否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特种设备证件是否齐全及是否购买工伤社保等情况)并督促标准化达标企业做好延期换证工作。(项号39)2.企业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是否建立及发挥作用情况(含安全生产方针/指标目标是否确立;安全生产组织管理机构是否建立;安全管理人员是否齐全到位,是否都按规定取得证件且在有效期内;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制度完善,是否执行到位,责任书是否签订等)。(项号40)3.安全生产投入、法律法规的收集及安全管理制度情况(含安全生产的投入计划具体执行情况;是否有根据本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收集与之相适应的法律法规;是否根据企业的实际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管理制度等)。(项号41)4.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是否建立,执行情况及培训效果检查(含有无人员培训计划及执行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有无对培训效果进行跟踪检查考核)。(项号42)5.作业场所安全管理(含是否按要求为员工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员工是否按章操作;安全设备设施是否按规定安装;工艺管道及储罐是否按照要求定期检测、维护;有无张贴各类危险告知牌;出租或承包场所的安全管理等)。(项号43)6.有无建立事故管理制度、异常事件管理及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或异常事件发生(含有无建立危险源识别制度及对危险源进行评价识别;是否对隐患进行治理;有无建立事故报告和管理制度及对事故的处理是否达到国家要求)。(项号44)7.有无建立应急预案及进行预案演练;公司安全管理的持续改进情况(含是否根据企业的实际编制应急预案;是否按要求进行预案评审及演练;指导企业自行上传完成年度演练资料)。(项号45)8.企业工艺、设备报警或安全仪表报警管理情况及安全联锁投用情况。抽查企业是否建立并严格执行仪表报警管理制度,过程报警信息是否分级处理,每次生产过程报警次数是否控制在规定范围,是否有随意消除报警信息行为;安全联锁是否随意摘除,联锁投用率情况等内容。(项号46)9.抽查企业工艺设备变更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项号47)10.检查重大危险源企业双重预防数字化建设运行是否优良运行,是否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规定落实相应安全措施。(项号48)11.企业八大类特殊作业等直接作业过程中第三方抽查。按照《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闽安监管三〔2018〕69号)和企业相关管理制度执行,中标供应商指派专业技术人员每日线上审核采购人智慧化工园区平台“特殊作业”模块企业上报内容,现场抽查企业八大作业执行情况,抽查企业对象按照采购人智慧化工园区平台或福建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中相应特殊作业数量较多的企业确定,抽查企业数量每工作日不低于4家,种类至少覆盖动火、受限空间、高处(三级、四级)和盲板作业,非工作日视企业现场特殊作业情况开展。(项号49)12.设计与总图(含PID竣工图)专项检查:应全面核对企业相关图纸,确保企业接受上级检查时不出现总平图和PID竣工图与现场不一致等类似问题。(项号50)13.检查企业是否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监测、备案,并采取必要的风险防范措施,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项号51)14.检查企业是否按规定要求及时对特种设备、职业卫生、防雷、防静电、地基沉降等法定检测项目进行定期检测;检查企业生产现场的安全设施是否完好;(项号52)15.检查企业生产现场是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及消防安全隐患等;(项号53)16.检查企业安全仪表系统设计、安装、调试、操作、维护等全生命周期管理及制度是否健全,液位、温度、压力等重要运行参数监控系统运行管理是否到位;(项号54)17.检查企业可燃、有毒气体泄漏报警系统的配置和运行是否完好;(项号55)18检查化工企业是否符合《化工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的要求;(项号56)19.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企业的检查还应至少包含设计与总图(含PID竣工图)、设备带“病”运行、高危细分领域(丁二烯、液化烃、硝化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主要负责人履职和承包商管理等相关主题专项;(项号57)20.定期按照《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企业分级考核管理办法》,对区内企业实施定量考核;(项号58)21.其他应急管理、消防、市监、港口、工信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的安全检查内容。(项号56)(五)服务企业数量及频次要求(项号60)本次服务企业共196家,具体如下:(1)危险化学品企业:1.大型危险化学品企业5家,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次至少检查2天。每年开展一次全面安全诊断,每次至少2天。2.中型危险化学品企业3家,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次至少检查1天。每年开展一次全面安全诊断,每次至少1天.3.小型危险化学品企业32家,每季度一次,每次至少半天。每年开展一次全面安全诊断,每次至少半天。(2)工贸企业:1.大型工贸企业1家,每年至少检查两次,每次至少检查1天。2.中小型工贸企业134家,每年至少检查两次,每次至少检查半天。(3)物流仓储企业:共21家,每年至少检查1次,每次至少检查半天。三、商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采购包1:序号参数性质类型要求1★交货时间合同期2年。2★交货地点江阴港城经济区。3★交货条件履约并验收合格。4★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不邀请投标人验收5★履约验收方式1、期次1,说明:采购人自行组织项目验收。对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考核,结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技术服务履约情况进行确认,并出具项目总体评价。6★合同支付方式1、合同生效后,我方每季度对中标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向中标供应商支付总费用的12.5%。,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2.50%2、合同生效后,我方每季度对中标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向中标供应商支付总费用的12.5%。,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2.50%3、合同生效后,我方每季度对中标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向中标供应商支付总费用的12.5%。,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2.50%4、合同生效后,我方每季度对中标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向中标供应商支付总费用的12.5%。,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2.50%5、合同生效后,我方每季度对中标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向中标供应商支付总费用的12.5%。,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2.50%6、合同生效后,我方每季度对中标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向中标供应商支付总费用的12.5%。,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2.50%7、合同生效后,我方每季度对中标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向中标供应商支付总费用的12.5%。,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2.50%8、合同生效后,我方每季度对中标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向中标供应商支付总费用的12.5%。,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2.50%7★履约保证金缴纳, 本采购包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10.0%说明:中标供应商交纳合同金额的10%作为的履约保证金。其他商务要求★违约责任:(1)采购人发现中标供应商存在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采购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拒付服务费用,同时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退还所有已收取的服务费用。(2)合同履行期间,因不可抗力(洪水、地震等)造成本合同内容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采购人按中标供应商实际履行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支付服务费。(3)中标供应商未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且提供的安全生产检查报告不能客观反映企业当时的安全生产现状,结论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拒付服务费用;若因上述原因导致生产安全生产事故或造成经济损失的,中标供应商应承担相应的赔偿等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4)若国家、省、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检查中发现江阴港城经济区下辖的企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中标供应商在之前的安全生产检查中应该发现而未发现的,每存在一条重大安全隐患的,采购人有权在应付服务费中扣减五万元,存在三条及以上重大安全隐患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拒付服务费用,同时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退还所有已收取的服务费用(5)中标供应商在江阴港城经济区企业履行本合同安全生产检查职责中,若收受园区企业工作人员行贿或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等物品,参加由企业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并因此隐瞒园区企业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发现一次的,采购人有权在应付的服务费中扣减十万元,累计发现三次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拒付服务费;由此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经济损失,中标供应商应承担相应的赔偿等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6)中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建立派驻专家库名单。中标供应商专家必须从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专家库中抽调,并满足招标文件的其他要求及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相应承诺。如中标供应商指派的检查专家不符合上述要求,采购人有权按每人次10000元的标准扣除服务费,中标供应商应无条件更换检查专家并重新安排检查,并承担由此所产生的的任何费用。中标供应商安排的检查人员不符合合同及招标文件相关要求达三人次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立即退还所有已支付的服务费,并解除合同,中标供应商应承担由此造成的采购人的所有损失。(7)若中标供应商未经采购人同意,安排投标文件专家库名单外的专家,采购人有权按每人次5000元扣除服务费,并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无条件更换。★(8)如采购人发现中标供应商所邀请专家的专业水平或工作态度不满足采购人的要求或不适合我区的安全检查工作,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立即更换,中标供应商应无条件重新安排,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费用。中标供应商未及时更换符合要求的专家的,采购人有权按每人次10000元扣除服务费。(9)中标供应商及安排的检查人员不得承接由其提出的隐患整改项目或指定第三方承接整改项目,发现一次采购人有权扣除中标供应商服务费100000元。(10)中标供应商应严守园区及企业商业秘密、技术秘密,未经采购人许可,中标供应商不得将采购人提供的相关政府文件、企业资料、生产工艺等资料泄漏给第三者,但相关的行政机关、司法机关除外。若因中标供应商泄露资料造成损失,采购人有权追究中标供应商的责任,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供应商赔偿。(11)中标供应商未能落实采购人委派服务内容的,每发现一家检查单位按倒扣一家企业检查费用扣减,或每缺少一次检查次数的按倒扣一次检查费用扣减,或每缺少一次培训次数的按倒扣一次培训费用扣减(每次2000元)。(12)中标供应商没有及时提交企业检查台账记录(含相关检查表、图片、视频、报告及其电子文档并录入信息管理平台)和检维修、试生产检查专项报告,或未按采购人要求的服务期限内对档案进行整理,或未按采购人的要求核对服务期内的检查报告的,采购人将扣除10000元的当期服务费。(13)采购人每季度对中标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每次扣除合同总金额5%的服务费。考核不合格达3次及以上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再支付剩余的服务费用。(14)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如中标供应商转包、分包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合同金额的30%违约金。采购人有权从应付服务费中直接扣除违约金。(15)中标供应商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采购人支付本合同总额的千分之六作为违约金。中标供应商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采购人可解除本合同。中标供应商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采购人解除合同的,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本合同总额的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如造成采购人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中标供应商继续承担赔偿责任。采购人有权从应付服务费中直接扣前述除违约金。四、其他事项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2、其他:无。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合同编号: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编制说明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人应结合采购文件规定填列相应内容。采购文件已有约定的,双方均不得对约定进行变更或调整;采购文件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3.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4.本合同范本仅供参考,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甲方: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根据项目编号为___________的__________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结果,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签署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一、合同组成部分1.1本合同条款及附件;1.2采购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1.3乙方的响应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1.4其他文件或材料:二、合同标的三、价格形式及合同价款3.1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完成约定服务事项的含税合同单价为:人民币(大写)元(¥_____________元)。固定总价合同。完成约定服务事项的含税服务费用为:人民币(大写)元(¥_____________元)。其他方式。3.2合同价款包含范围3.3其他需说明的事项:四、合同标的及服务范围、地点和时间4.1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4.2服务范围:_____________4.3服务地点:_____________4.4服务完成时间:_____________五、服务内容、质量标准和要求5.1服务工作量的计量方式:_____________5.2服务内容:_____________5.3技术保障、服务人员组成、所涉及的货物的质量标准:(1)服务技术保障:_____________(2)服务人员组成:_____________(3)服务设备及物资投入及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5.4服务质量标准及要求:5.4.1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使用的产品、软件等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5.4.2若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使用的产品、软件等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侵权或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或成交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5.4.3其他要求:六、服务履约验收或考核甲方按照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或响应文件和本协议约定的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按次组织对乙方所提供服务进行验收,或定期进行服务考核,并根据验收或考核结果支付服务费用。具体如下:七、甲方的权利与义务7.1甲方委派___________为联系人,联系方式___________,负责与乙方联系。如甲方联系人发生变更,甲方应书面告知乙方。7.2甲方应为乙方开展服务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以及对内对外沟通和配合协助。7.3甲方应于___________之前提供服务所需的全部资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7.4甲方应对委托服务事项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并对乙方开展服务过程中需采购人确认事项及时予以确认。甲方根据乙方服务成果提出的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乙方及其委派人员的过错造成由甲方自行承担。7.5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服务费用及相关费用。7.6其他八、乙方的权利与义务8.1乙方委派___________为联系人,联系方式___________,负责与甲方联系。如乙方联系人发生变更,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8.2乙方应国家法律法规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响应要求-福建}}等要求开展{{乙方的权利与义务-开展服务-福建}}服务;8.3乙方及其所委派服务人员应按标准或协议约定方式出具服务成果,并对其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法律责任;8.4乙方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或甲方的商业秘密保密。除非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另有规定,或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其知悉的商业秘密和甲方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8.5乙方对服务业务应当单独建档,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并对服务过程使用和暂存甲方的文件、材料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8.6服务工作结束后,乙方将根据情况对甲方服务相关的管理制度及其他事项等提出改进意见。8.7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8.8其他九、资金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十、履约保证金□有,□无。具体如下:(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填写)。10.1乙方向甲方缴纳人民币/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10.2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支票/汇票/电汇/保函等非现金形式。10.3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完毕前有效,合同履行完毕后一次性结清退还。十一、合同期限十二、保密条款12.1对于在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负有保密义务。12.2其他十三、违约责任13.1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乙方提供合格服务的,甲方应向乙方偿付所拒收合同总价________的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其他违约情形13.2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履行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总额每日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超过约定日期________仍不能交付的,视为“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2)乙方所履行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乙方愿意整改但逾期履行的,按乙方逾期履行处理。乙方拒绝整改的,视为“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3)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的,甲方可以解除采购合同,并对乙方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不予退还”处理。同时,乙方须按以下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4)其他违约情形十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本条款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基于上述情况,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的,根据实际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五、解决争议的方法15.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15.2若协商解决不成,双方明确按以下第_种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六、合同其他条款十七、其他约定17.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7.2合同生效: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17.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7.4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_______份;副本_______份,_______17.5本合同已用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为本项目提供合同融资的金融机构为:_______,甲方应及时将资金支付到本合同乙方账号。中标(成交)供应商应于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内,向发放政采贷的金融机构提交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贷款金额以政府采购合同金额为限。17.6其他十八、合同附件甲方(采购人):法定(授权)代表人: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账号:乙方(中标或成交人):法定(授权)代表人: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账号: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第七章电子投标文件格式编制说明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1.1涉及投标人的“全称”:(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投标人的全称。(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牵头方的全称并加注(联合体牵头方),即应表述为:“牵头方的全称(联合体牵头方)”。1.2涉及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加盖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公章。1.3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由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授权书”。(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由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授权书”。1.4“其他组织”指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1.5“自然人”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中国公民。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第1.3条第(2)款规定及本章规定进行编制,如有必要,可增加附页,附页作为资格及资信文件的组成部分。2.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中的各方均应按照本章第2.1条规定提交相应的全部资料。3、投标人对电子投标文件的索引应编制页码。4、本章提供格式仅供参考,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封面格式(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填写正本或副本)(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项目编号:(由投标人填写)(所投采购包:(由投标人填写)投标人:(填写“全称”)(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索引一、投标函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三、投标保证金※注意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联合体协议及分包意向协议中的比例规定,不适用本条款)一、投标函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兹收到贵单位关于(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投标邀请,本投标人代表(填写“全名”)已获得我方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填写“全称”)参加投标,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我方提交的全部电子投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①投标函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③投标保证金(2)报价部分①开标一览表②投标分项报价表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3)技术商务部分①标的说明一览表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③商务条件响应表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根据本函,本投标人代表宣布我方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全部规定,同时:1、确认:1.1所投采购包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及“投标分项报价表”。1.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有关附件(若有)、澄清或修改(若有)等],并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和责任。2、承诺及声明:2.1我方具备招标文件第一章载明的“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载明的“二、投标人”之规定,否则投标无效。2.2我方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各组成部分的全部内容及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2.3我方提供的标的价格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2.4投标保证金:若出现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的不予退还情形,同意贵单位不予退还。2.5投标有效期: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并在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期限内保持有效。2.6若中标,将按照招标文件、我方电子投标文件及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责任和义务。2.7若贵单位要求,我方同意提供与本项目投标有关的一切资料、数据或文件,并完全理解贵单位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投标。2.8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2.9我方承诺电子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监管部门进一步审查其中任何资料真实性的要求。2.10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对于贵单位按照下述联络方式发出的任何信息或通知,均视为我方已收悉前述信息或通知的全部内容:通信地址:邮编:联系方法:(包括但不限于: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等)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二-1单位授权书(若有)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的单位负责人(填写“单位负责人全名”)授权(填写“投标人代表全名”)为投标人代表,代表我方参加(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投标,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签约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以下无正文)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号:手机: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号:手机:授权方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签署日期:年月日附:单位负责人、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要求:真实有效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注意: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安全生产检查服务外包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