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护筒招标公告(2024)



设备物资名称
设备物资说明
数量
单位

钢护筒
钢护筒 Q235B,D1600*16mm(内径)
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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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林芝项目钢护筒公开竞价采购公告
 
1. 项目概况:项目为桥梁、隧道、公路工程,项目工期32个月,本次招标采购物资见2.采购物资规格数量,交货地点位于西藏自治区林芝市米林市附近22公里内,预计交货期2025年2月。
2. 采购物资规格数量: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暂定交货周期
交货地点(实际详细交货地点)
备注

1
钢护筒
Q235B,D1600*16mm(内径)

40
2025年2月
西藏林芝项目指定地点(施工现场到米林市平均运距22公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钢护筒供应商包括生产厂家,应符合以下条件: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3.2 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要求达到一定的生产能力,满足招标物资的供应需求。
3.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供应物资的质量标准和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各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具体要求,符合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文件规定的国家或行业标准。
3.5履约信用要求:近两年不存在违法违规和其他不良行为,不存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
3.6因产品质量问题被交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机构通报暂停投标资格或清除出交通建设市场的供应商按废标处理。
3.7投标人需为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注册通过的供应商。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 2024 年 12月25 日至 2024 年12月29日,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注册后,线上报名参与投标和下载采购文件。
5. 投标报价文件的递交
投标报价文件网上递交的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30日 10 时 00 分至 12月 31 日10 时 00分,逾期未进行网上投标者,则说明放弃投标。 
6. 开标时间
6.1开标时间: 2024年 12月31日 10  时 00 分。
6.2开标地点:本次招标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线上开标,不举办现场开标会议。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藏林芝项目
地  址:西藏自治区林芝市米林市米林镇
联系人:穆海鹏
联系电话:15773175735
公司名称:中交二公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南省洛阳市瀍河区杨文向阳路8号
联系人:王健 
联系电话:0371-60299025
公司公共邮箱:3634105802@qq.com
监督机构:中交二公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9-69986552

西藏林芝项目钢护筒公开竞价采购公告1.项目概况:项目为桥梁、隧道、公路工程,项目工期32个月,本次招标采购物资见2.采购物资规格数量,交货地点位于西藏自治区林芝市米林市附近22公里内,预计交货期2025年2月。2.采购物资规格数量:序号物资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暂定交货周期交货地点(实际详细交货地点)备注1钢护筒Q235B,D1600*16mm(内径)吨402025年2月西藏林芝项目指定地点(施工现场到米林市平均运距22公里)3.投标人资格要求钢护筒供应商包括生产厂家,应符合以下条件: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3.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要求达到一定的生产能力,满足招标物资的供应需求。3.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供应物资的质量标准和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各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具体要求,符合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文件规定的国家或行业标准。3.5履约信用要求:近两年不存在违法违规和其他不良行为,不存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3.6因产品质量问题被交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机构通报暂停投标资格或清除出交通建设市场的供应商按废标处理。3.7投标人需为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注册通过的供应商。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采购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12月25日至2024年12月29日,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注册后,线上报名参与投标和下载采购文件。5.投标报价文件的递交投标报价文件网上递交的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10时00分至12月31日10时00分,逾期未进行网上投标者,则说明放弃投标。6.开标时间6.1开标时间:2024年12月31日10时00分。6.2开标地点:本次招标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线上开标,不举办现场开标会议。7.联系方式招标人:西藏林芝项目地址:西藏自治区林芝市米林市米林镇联系人:穆海鹏联系电话:15773175735公司名称:中交二公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地址:河南省洛阳市瀍河区杨文向阳路8号联系人:王健联系电话:0371-60299025公司公共邮箱:3634105802@qq.com监督机构:中交二公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联系电话:0379-69986552投标人须知1.投标报价1.1本次钢护筒报价在合同执行期间价格为浮动价定价机制:综合单价=网价+固定费用(运杂费+财务费+服务费)网价为浮动单价,每期结算时双方依据项目下计划当日(含当天)前五日的“我的钢铁网”-价格指数-钢材指数-普钢指数-中厚板-绝对价格指数(去尾取整)的平均值(去尾取整)。确定网价。固定费用包含网价优惠、运杂费、财务费、服务费。固定费在合同执行期间不予变动。各单位报价按照2024年12月20日网价3558元为基准进行报价。指数监督:021-26093706邮箱:dongky@mysteel.com指数分类导航(使用说明)相对价格指数走势图绝对价格指数走势图平均价格指数走势图(使用说明)中国制造业供给指数“钢铁供给指数中厚“煤炭供给指数3,630“钢铁供给指数中厚“煤炭供给指数3,630有色供给指数一一I11一1111113.620I111I11111111·石油供给指数“化工供给指数11一1I1\I13,6101一一一一一一I1一111I建材供给指数建筑业供给指数IIIII1一I一I一3,60011111111111III11·汽车供给指数家电供给指数I一I13,5901一11I11一11的I11I1I111·造船供给指数I11I111111一一I11113,580一1I钢铁1一11工程机械供给指数大宗商品指数》·大宗商品指数黑色金属分指数一\I1一1I113,570IIIMystEEl.com一II11III一3,5601I111IIIII1有色金属分指数能源分指数·基础化工分指数“化学纤维分指数一一1一1111I113,550111111111I1)2024/12/112024/12/122024/12/132024/12/162024/12/172024/12/182014/12/19202472/202024/12/20中厚:3,558.8811橡胶塑料分指数综合单价包含物资到达甲方收货地点前的出厂价格、运费、出库费、吊装费等费用,资金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利润等税费相关费用。以上二部分累加构成到项目指定地点的钢板合同价。以上报价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合同供应方、发票开具方、材料款收款方三流需一致,中标人不得委托第三方单位或个人收款。以上报价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13%税率或其他税率),一票制结算方式(不采用运输发票),投标人、合同供应方、发票开具方、材料款收款方三流需一致,中标人不得委托第三方单位或个人收款。报价应有较为详细的物资成本分析表,物资成本分析表各明细报价的总合计数必须与投标总价相同。国家和各级地**府现行法律、法令和条例规定的,所有根据合同或其他原因,应由卖方支付的所有税金和应缴纳的费用,均包括在所报的单价或总额内,且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明确可抵扣税率。1.2报价应有较为详细的物资成本分析表,物资成本分析表各明细报价的总合计数必须与投标总价相同。1.3国家和各级地**府现行法律、法令和条例规定的,所有根据合同或其他原因,应由卖方支付的所有税金和应缴纳的费用,均包括在所报的单价或总额内,且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2.技术规格要求2.1质量标准:按照钢护筒的质量要求,符合图纸要求及桥涵施工技术规范设计要求执行。2.2钢护筒技术要求按照国家最新标准及其引用标准执行并经项目试验合格。物资在出厂、运输、现场交验等各个环节中,乙方应确保其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质量要求和甲方对物资质量要求(可按需增加技术规格书附件)。如果国家或甲方业主有关标准规范修改,应由甲方决定是否适用新标准,双方协商是否继续履行本合同的价格机制。2.3数量验收:以计数方式验收后出具的双方签认单据为准,仅作为双方对到场材料数量的确认。质量验收:质量验收以试用后甲方出具的质量验收单为质量验收合格的确认依据。质量验收通过数量需与数量验收保持一致。2.4在交货前,生产厂家应对交货货物的质量、规格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检验合格方可出厂。2.5在招标人项目现场交货时提交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和全部出厂试验检验资料(含试验方法和结果)。2.6运抵招标人项目指定地点的每一批材料,应由施工单位或监理按照有关要求和规定进行抽验,其试验结果将作为材料品质合格的依据。2.7招标人或项目监理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在制造、加工、运输、交货验收各环节进行检查、量测和检验。2.8投标人应为招标人或监理单位的取样与试验提供方便。2.9质量有争议时,双方共同取样送至由甲方或业主、监理单位指定的权威试验检测机构鉴定。3.付款方式(1)现金转账方式支付。甲乙双方每月16日前核对供货数量、结算单价、结算金额。乙方向甲方提供税率一票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办理结算手续,结算后60天内支付上月应支付金额的60%货款,结算后90天支付上期应支付金额40%货款。中间结算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和损失赔偿责任。(2)在签订合同前乙方通过银行转账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所有应付款项,应直接付至本合同后附供方银行账户,不得向供方经办人支付或供方非书面委托付款账户上支付。乙方按照约定完成全部材料的交付义务且质量合格,双方在办理末次结算后90日内无息返还乙方剩余的履约保证金。(3)如发生业主计量支付滞后导致甲方延期支付乙方合同价款的,甲方不承担任何因此造成的违约责任,乙方不得向甲方主张违约金、利息等事宜。投标文件格式1.物资描述表序号名称规格型号采购数量计量单位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备注1钢护筒Q235B,D1600*16mm(内径)吨402025年2月西藏自治区林芝市米林市西藏林芝项目指定地点备注:1.以上物资材料数量、规格、型号在实施阶段可能有一定调整,最终数量、规格、型号应以买方实际收货数量为准,对上述报价中未体现部分或其他特殊规格型号甲乙双方再另行商议确定单价。2.供货时间为根据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时间,实际供货时间可能有一定调整,实际供货时间以买方发货订单的时间为准。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日期:2.投标物资报价表投标物资报价表投标人名称:投标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序号物资名称规格型号送货地点运距(KM)计量单位暂定数量综合单价总价金额(元)备注序号物资名称规格型号送货地点运距(KM)计量单位暂定数量2024年12月20日中厚网价固定费用 综合单价总价金额(元)备注序号物资名称规格型号送货地点运距(KM)计量单位1234=2+35=1×4备注1钢护筒Q235B,D1600*16mm(内径)吨403558  合计         合计金额大写 注:1、以上报价均为含税价,税率13%。2、以上报价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实行一票制结算方式(不要运输发票),即投标人、合同供应方、发票开具方、材料款收款方三方一致,中标人不得委托第三方单位或个人收款。3、付款方式按照标书中的合同样本条件执行。4、请投标人按照银行转账付款方式报价。5、以上物资材料数量、规格、型号在实施阶段可能有一定调整,最终数量、规格、型号应以买方实际收货数量为准。投标人:(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投标报价说明:1、投标人对《招标货物清单》中的材料数量进行报价。2、除非合同另有规定,该表中“综合单价”为买方支付卖方的货物及服务等的单价,其包含但不限于:为实施和完成材料供货所需的原材料、机械、劳务、服务、质检、装货、运输、损耗、管理、保险、利润等一切费用,以及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和风险。3、若投标人对供货及结算(款项支付等)有优惠条件的,应在投标报价表附注中明示,招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予以充分考虑。4、若投标人需对上述条件和资料作修改和补充的,应在其投标报价中明示。3、成本分析表物资报价成本分析表物资名称规格型号实际厂家出厂价运费利润其他综合单价物资名称规格型号12345=1+2+3+4注:本表中的综合单价5必须与投标报价表中的综合单价4必须一致。投标人名称:(盖章)投标人签字:日期:4、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联系方式传 真网 址(或电子邮箱)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营业执照号其中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其中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其中初级职称人员账号其中技 工税号是否为一般纳税人且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经营范围备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等材料的复印件5、合同条款响应合同条款全部响应承诺书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供应商(分包商、服务商等)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对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里的所有内容全部响应。投标人:(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合同根据实际情况修改钢护筒采购合同甲方:(需方)乙方:(供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合作共赢、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第一条合同文件构成及解释顺序(一)本合同补充协议;(二)本合同及其附件;(三)合同履行中的会议纪要;(四)供应商投标报价文件及招标文件、补遗、澄清文件、中标公告等;(五)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双方所有的往来函件应及时通过本合同中约定的电子邮箱进行传递、接收。以上文件相互补充或解释,若存在冲突,以次序在前者优先适用。第二条材料及合同价款(一)材料基本情况:序号材料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暂定数量不含税单价(元)不含税合价(元)备注1钢护筒Q235B,D1600*16mm(内径)吨40暂定不含税合价(元)增值税(元)暂定价税合价(即本合同价款)(元)(二)本合同采用价税分离的原则约定价款。(三)暂定合同价款=KiQi×(1+ƒ)(注:KiQi=K1Q1+K2Q2+……KnQn)其中:K为材料清单中单项不含税单价;Q为材料清单中单项暂定数量;i为材料清单中细目序号;n为材料清单中细目序号数量;ƒ为增值税税率。1.合同价款为暂定价款,实际价款以双方结算确认的价款为准。2.单价:包含材料的出厂价格、运输费、场外运输损耗、试验检测费、保险费、仓储费、装车费、卸车费、保管费、供应过程的安全费、利润等其他所有相关费用。3.合同数量为暂定数量,实际结算以甲方书面认可且质量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并作为合同价款的结算依据。4.上述单价为浮动单价。实际结算单价=供应期间网价+固定费用(1)网价为浮动单价,每期结算时双方依据项目下计划当日(含当天)前五日的“我的钢铁网”-价格指数-钢材指数-普钢指数-中厚板-绝对价格指数(去尾取整)的平均值(去尾取整)。确定网价。(2)固定费包括但不限于税金、检测费、资金占用费用、利润、运费等其把物资由生产所在地完好无损地运至招标人指定交货地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在合同履行期间运杂费单价固定不变。以上二部分累加构成到项目指定地点的钢护筒合同价。第三条履约担保(一)履约担保金1.在签订合同时乙方通过银行转账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暂定价税合价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2.履约过程中乙方因承担违约责任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时,甲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相应数额并不予返还。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全部材料的交付义务且质量合格,双方在办理末次结算后90日内返还乙方剩余的履约保证金。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①乙方不履行实质性的投标承诺(如有);②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停止供应材料;③乙方违约导致甲方本合同目的不能实现。4.因乙方违约被扣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在10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未补足的甲方有权在当期材料结算款中扣缴补足,不足部分在下期结算中扣缴补足,直至补齐履约保证金。第四条质量标准(一)质量标准:按照钢护筒的质量要求,符合图纸要求及桥涵施工技术规范设计要求执行。(二)钢护筒要求经项目试验检测合格。物资在出厂、运输、现场交验等各个环节中,乙方应确保其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质量要求和甲方对物资质量要求。如果国家或甲方业主有关标准规范修改,应由甲方决定是否适用新标准,双方协商是否继续履行本合同的价格机制。(二)在交货前,生产厂家应对交货货物的质量、规格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检验合格方可出厂。在招标人项目现场交货时提交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和全部出厂试验检验资料(含试验方法和结果)。(三)运抵招标人项目指定地点的每一批材料,应由施工单位或监理按照有关要求和规定进行抽验,其试验结果将作为材料品质合格的依据。招标人或项目监理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在制造、加工、运输、交货验收各环节进行检查、量测和检验。(四)双方对材料检验结果是否满足质量标准存在争议时,由双方共同取样送至甲方或业主认可的权威试验检测机构鉴定。若检测结果符合质量标准,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若检测结果不符合质量标准,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第五条运输、卸货(一)由乙方组织运输工具将材料运至甲方指定地点交货,同时乙方应确保运输过程中不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由此引起的纠纷、责任由乙方承担。(二)乙方进入甲方施工现场区域,应服从甲方人员的指挥和调度,按照甲方现场人员指定区域规范停车、卸货。(三)乙方运输工具在材料运输及进出现场的过程中造成第三方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四)乙方应对运输、装卸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对运输、装卸过程中发生的交通安全等事故承担责任。(五)由甲方自提、自运方式的运输、卸货,合同另行约定。第六条验收、交付(一)验收1.乙方在材料运抵甲方指定地点前2小时通知甲方验收。2.材料进场验收时,需通过数量和质量双重验收,数量和质量均通过验收方可结算,数量验收单和质量验收单共同做为结算依据。数量验收:以计数方式验收后出具的双方签认单据为准,仅作为双方对到场材料数量的确认。质量验收:对于原材料需现场试验检测的,质量验收以甲方试验检测结果单为依据;对于需现场拼装、安装和调试后使用的材料,质量验收以试用后甲方出具的质量验收单为质量验收合格的确认依据。质量验收通过数量需与数量验收保持一致。3.乙方应按约定的质量标准对出厂材料自检,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乙方无检验报告、合格证书等附件的材料。甲方拒绝接收后,乙方应尽快补全相关资料或向甲方重新供应附件齐备的材料,由此产生的费用增加由乙方承担;造成甲方工期延误及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4.甲方对到场材料抽样检验,如检验结果不符合约定质量标准,由乙方自费运出施工现场,同时由乙方重新供应符合质量标准的合格材料,由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造成甲方工期延误及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5.本合同约定的验收仅为材料到场后的数量、包装、抽样检测的验收,抽检结果并不代表该批次材料全部是符合质量标准的,因此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质量责任,甲方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材料存在不符合约定标准的质量缺陷,乙方仍应承担责任。6.材料使用过程中,因材料不合格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由乙方承担修复费用,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二)交付1.交付地点:由乙方承担运输的,交付地点为甲方指定的工程沿线场站、施工现场和其他合理周边区域。2.供货期间:暂定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6月31日,最终供货期间以甲方通知的截止时间为准。3.甲方每月30日前向乙方通知下月的材料月度数量需求计划和交付时间,乙方应按该计划要求将材料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4.甲方向乙方发出材料月度数量需求计划和交付时间后,如有变更,应在变更计划要求的供货时间前2天通知乙方,乙方应及时按甲方要求调整供货数量和时间。5.甲方因施工需要变更指定交付地点时,乙方不得提出任何附加条件,并依据甲方通知要求供货。甲方出具变更通知应在指定交付日期2天前通知乙方。6.如乙方不能按甲方提供的材料月度需求计划数量和交付时间向甲方供应,乙方应在要求交付时间前2天通知甲方,并按本合同第十条约定承担违约责任。7.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地点进行卸货,甲方签署验收交接文件视为完成对材料的交付。8.材料(包括附随单据等)在交付甲方前所产生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材料毁损、灭失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若由此造成甲方承担赔偿责任或其他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第七条材料包装(一)乙方材料的包装标准应符合国家、行业、部门的要求及材料本身的特性。材料的包装物,由乙方负责提供,并按甲方要求回收、处置。包装物费用不向甲方另外收取,乙方如对包装物有特殊回收要求应在合同中明确。(二)包装应满足运输、装卸、防潮、防雨、防震、防锈等需要,确保物资安全无损运抵合同约定交付地点。第八条结算、付款、发票(一)结算1.乙方办理结算人员必须经书面授权委托,乙方结算人员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在甲方财务部、物资部留存备查。2.甲乙双方每月16日核对供货数量办理结算手续,并由乙方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3.付款时,保留当期应付合同价款3%作为质量保证金,待本项目材料使用结束后3月内再进行结算支付,但质量责任以相关产品责任期限为准。4.本合同无预付款。(二)付款1.付款方式:银行转账、银行或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渠道等。2.支付起点及支付比例①甲方自结算款项达到/万元时开始向乙方支付,在办理结算过程中,保持该固定额款项不予支付,供货结束时将该固定额款项一次性支付。②中期支付:甲方在收到乙方当期结算发票后,60天内支付60%款项、90天内支付40%款项。中间结算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和损失赔偿责任。③最终支付:经双方末次结算且乙方开具全部发票后90天内,甲方将剩余材料款支付给乙方,质保金除外。3.甲方按照载明的乙方收款信息向乙方支付款项,甲方不接受乙方单方委托向第三方付款的申请。乙方仍执意要求委托甲方向第三方付款的,甲方有权中止向乙方支付全额款项,且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三)发票1.当月对账结束后5日内,乙方应提供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包括税务机关代开),按实际情况准确填写发票内容,方可办理结算手续。2.乙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或不能通过税务认证的,甲方有权拒收或退回,乙方应及时更换。如上述情况导致甲方支付滞后的,乙方不得向甲方主张违约、利息等事宜。3.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发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虚开、套开等),否则因此产生的经济及法律责任(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由乙方承担。4.本合同履行中或终止后,如发生乙方或乙方债权人通过诉讼等争议解决机制向甲方主张权利并获裁判机关支持的,甲方在付款前乙方应先提供相应金额的发票及收据。5.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等其他税费已包含在单价中,由乙方自行承担。6.甲方税务开票信息如下:单位名称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610000220521254B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长安路支行账 号61001720015050000695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丈八东路262号电 话029-89560180乙方税务开票信息如下:单位名称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开户银行账 号地 址电 话第九条双方权利义务及责任(一)甲方权利和义务:1.每月及时同乙方核对供货数量、办理结算。2.按照约定支付价款。3.甲方有权根据工程进度调整材料采购需求,乙方应配合甲方完成相关工作,若甲方承接工程项目缓建、停建,甲方可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并按乙方已交付合格的材料据实结算,除此之外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及赔偿责任。(二)乙方权利和义务:1.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甲方发出的需求计划供应材料。2.服从业主、监理、甲方的抽检,材料的检验结果不符合约定质量标准的,乙方应自费运出工地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应承担自己雇佣的员工和运输车辆的安全责任,为相关人员和运输设备购买保险。乙方进场人员、车辆及货物的质量、数量交验签字人员的委托需提前书面或邮箱向甲方报备。第十条违约责任(一)甲方违约责任1.如发生业主计量支付滞后导致甲方延期支付乙方合同价款的,甲方不承担任何因此造成的违约责任,乙方不得向甲方主张违约金、利息等事宜。2.如因本工程建设单位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导致甲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不视为甲方违约。(二)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擅自停止向甲方供应材料的,应支付甲方元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工期延误损失。2.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提供出厂证明或质量合格证的,甲方有权拒绝收货,乙方应无条件承担退货等费用,并向甲方支付未提供单证材料款5%的违约金。3.乙方未按本合同第六条第(二)款第3项约定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交货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如逾期超过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乙方交付材料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标准等不符合合同约定,供货不符合要求或与样品主要特征不符的,需向甲方支付本批次交付材料金额5%作为违约金。5.乙方超过甲方发出材料需求计划数量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超出部分,退场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6.乙方应采取材料运输、装卸等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措施,因乙方违反环境保护相关规定导致甲方被行政部门、建设单位处罚的,处罚金额由乙方向甲方全额赔偿。7.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每份资料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万元。8.乙方与第三方发生的经济纠纷与甲方无关,且乙方保证供应材料无权属方面瑕疵,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9.质量缺陷责任期内因乙方材料问题导致发生质量缺陷,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10.因本条第1-9款约定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甲方损失、或因乙方未向第三方履行义务导致甲方承担责任或垫付款项的,甲方有权在乙方应付款、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继续向甲方清偿。第十一条保密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机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机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十二条知识产权乙方保证所交付材料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若发生侵害第三方权利的情况,乙方应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和法律责任。因该侵权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三条合同终止乙方在履行合同中出现下列任一行为,甲方可据此向乙方发出书面终止通知书,提出终止全部合同的继续履行:(一)供应的物资为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或伪造产品。(二)以各种理由拒绝接受和完成甲方的物资需求计划。(三)乙方不能保证供应导致甲方施工生产停滞。第十四条通知与送达(一)双方的联系信息及送达地址如下:联系人信息甲 方乙方联系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送达地址电子邮箱(二)关于送达的特别约定1.双方预留的地址、邮箱均是各类通知、协议、往来文件的有效送达方式,重要的函件等需同步书面邮寄送达。2.涉及诉讼案件时甲方唯一的送达地址为甲方法人住所地。3.双方变更联系地址、联系人/代理权限的必须邮箱通知并书面邮寄送达。4.因一方提供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后未及时告知对方导致无法邮寄送达的,可通过电子邮箱送达,效力视同邮寄送达。5.双方一致同意可采取履约过程中双方日常沟通的即时通讯软件(届时以通知为准)作为送达工具,产生同书面送达相同效果。采用即时通讯软件送达的,甲乙双方的发出和接收人均应是具有代理权限的人员,发出之日即为送达之日。6.送达条款为效力独立条款,其他条款的效力不影响本条款的效力,双方均须依合同约定承担有效送达的法律后果。任何一方变更其联系方式或地址应在变更前及时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前的联系方式视为有效送达地址。第十五条争议解决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如发生争议,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如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甲方法人机构住所地河南省洛阳市瀍河回族区的人民法院提请管辖。第十六条不可抗力(一)甲方或乙方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履行义务受阻时,应立即通知另外一方并告知详细情况,双方协商延迟履行或终止合同应当及时书面确认。(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甲乙双方承担各自人员和财产损失,不向对方主张任何索赔。甲乙双方均应采取措施避免损失扩大。(三)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1.战争、暴乱、罢工、瘟疫等社会异常事件;2.地震、火灾、冰雹、台风等异常天气自然灾害;3.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的变动,政府征收、征用等强制措施,政府叫停工程等行政行为;4.电力、燃气、自来水、电信公司等供应故障导致的意外事件;5.工程所在地政府发布的停工令等影响本合同正常履行的事件;6.其他可能引起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情况。第十七条其他事宜(一)如本合同的某条款或某条款的部分内容无效,并不影响本合同及本合同其他条款或该条款其他内容的有效性。(二)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任何权利义务或者单独的权利(包括从权利)转让给任何第三方。甲方不承担不履行任何代为给付或协助业务。(三)甲方承接工程质保期和缺陷责任期以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约定期限为准。(四)作为长期向建设行业提供材料的供应商,乙方充分了解并做出如下承诺:甲方工程项目资金来源于业主,因此存在业主原因付款延迟或不足额支付的风险,业主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向甲方支付相应工程款,从而导致甲方延迟向乙方支付相应款项时,乙方不向甲方主张逾期付款违约金,也不在合同履行中或履行完毕后单独就逾期付款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五)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肆份,乙方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办理末次结算并支付完毕自行终止。第十八条补充约定合同附件附件1:乙方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应盖乙方公章)附件2: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3:乙方中标通知书附件4: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支付凭证附件5:其他需双方共同确认的资料甲方:(需方章)乙方:(供方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户名:户名: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识别号/(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账号:账号: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时间:年月日1.廉政建设协议书甲方:乙方:根据国家及国务院铁路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经双方协商,特订立如下协议: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2)严格执行甲乙双方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自觉按合同办事。(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4)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5)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第二条甲方的义务(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3)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4)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等特定关系的人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5)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不得借故刁难、要挟、胁迫乙方谋取私利,索贿受贿。(6)甲方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第三条乙方义务(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品、有价证券、贵重礼品。(2)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或理由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第四条违约责任(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并对责任人处以罚金;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并对责任人处以罚金;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乙方十年内不得进入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承建的所有工程项目中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市场的处罚。第五条双方约定本协议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执行。第六条协议有效期本协议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甲乙双方所签各类经济合同中止之日为止。第七条其它(1)本协议作为与甲乙双方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的附件,与双方签订的经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章后立即生效。(2)本合同正式一式伍份,由甲方肆份,乙方壹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年月日年月日1.1.安全环保生产合同为在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环保、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环保管理工作,本项目招标人(以下简称“招标人”)与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特此签订安全环保生产合同:1.1.1.一、招标人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环保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定期召开安全环保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业主及监理、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5.组织对投标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投标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项安全隐患。1.1.2.二、投标人职责1.严格遵守应同时遵守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07]第1号)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投标人应当对施工安全生产承担责任。投标人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投标人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及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公路水运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依法对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投标人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现场应当按照每5000万元合同额配备一名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足5000万元的至少配备一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应当立即制止。4.投标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投标人应按国家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加强建造现场人员与船只的施工安全管理,对实施现场的防台风、防火、防爆、防汛和防盗等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由于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6.投标人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放射性检测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7.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投标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8.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9.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10.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11.投标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1.1.3.三、违约责任如因招标人或投标人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本合同正本壹式伍份,合同甲方执肆份,乙方持壹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招标人:(盖章)承包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日期:日期:结算协议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本着合作、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基于合同,甲、乙双方就年月日至年月日之间的材料供货事宜达成以下《付款协议》:一、截至年月日,乙方完成了材料的供应任务。二、甲方于年月日前,根据合同约定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元。剩余价款元,双方协商于年月日前支付完毕。乙方承诺:本协议执行期间,乙方对甲方基于业主(发包人、建设单位)资金不到位所造成的未及时支付价款的行为,同意放弃对甲方提出逾期付款违约金及未付价款利息等索赔要求。三、协议条款及其它事宜的约定:1.本次协议约定的结算内容与前期合同中有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2.本协议一式二份,其中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钢护筒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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