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制品招标公告(漳州城投建工集团有限公司2024)
漳州2023P12地块-宣传制品采购比选公告
本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我司根据工程项目需要拟组织公开比选,并确定中选人。具体比选事项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漳州2023P12地块-宣传制品采购。
二、项目地点: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湖滨路以西、汇景路以北、碧洲路以东、园顶路以南。
三、比选范围:漳州2023P12地块。
四、比选内容:
宣传制品采购,具体清单内容详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附件。
五、供货期:
供货期365个日历天,具体供货时间以比选人书面通知单为准。参选人根据比选人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宣传制品的制作和安装。
六、货物质量标准:
1.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供货。
2.进场货物同比选人项目部样品质量一致。
七、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加风险包干。
八、评审办法:低价中选法。
九、最高限价:
税率3%:最高限价总价为人民币(大写)肆拾壹万柒仟陆佰壹拾元零贰分(¥417610.02);
税率13%:最高限价总价为人民币(大写)肆拾伍万捌仟捌佰伍拾玖万壹角陆分(¥458859.16);
具体各项最高限价单价及工程量详见参选须知前附表附件。参选人承诺的报价(单价及总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十、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本项目比选人对参选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要求如下:
1、凡有能力承担本比选公告所述的比选内容的单位均可参加比选。
2、参选人应满足以下资格审查要求:
(1)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比选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比选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备查)。
(2)参选人应为漳州市本地企业(核查标准为法人营业执照中住所在福建省漳州市范围含县域),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含相关经营范围)。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参选人按要求提供参选报价承诺函,其报价应符合比选文件的相关规定。
(5)按比选文件的规定提交比选保证金,并提供比选保证金缴款凭证、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6)参选人须根据比选文件中“比选申请书的编制格式、签署及密封”要求编制比选申请书。
(7)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查询递交比选申请书截止时间前参选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并加盖公章。
(8)参选人应至现场踏勘并进行技术交底,按比选文件要求提供现场踏勘情况确认单原件
(9)参选人须对标准样品图进行盖章确认。
十一、比选保证金:人民币(大写)捌仟元整(¥8000.00),具体提交及退还方式详见参选须知。
十二、领取比选文件地点及时间:
1.领取方式及地点:参选人于漳州市龙文区下洲花园BC商业区城投建工3楼301室处领取比选文件等相关资料或通过电子邮箱接收的方式获取。
2.领取时间:2024年12月25日09时00分至2024年12月27日17时30分止(北京时间)。
3.联系人: 潘工,联系方式:05967070605。
十三、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将在漳州城投集团招标采购网(3个日历天。
十四、其他:
1.若参选人已入驻城投集团供方资源且经考核企业信用评分低于70分的、被禁止承揽城投集团业务期间或被城投集团列入黑名单的,将不得参与本次招选活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否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比选人:漳州城投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日 期: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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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公告扫描件.pdf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宣传制品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