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师、保洁、维修服务外包招标公告(吴忠市公安局红寺堡区分局2024)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4NCZ(WZ)003514
项目编号: D6403-20241210000003
项目名称: 吴忠市公安局红寺堡分局厨师、保洁、维修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元): 121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121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品目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吴忠市公安局红寺堡区分局厨师、保洁、维修服务外包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吴忠市公安局红寺堡区分局厨师、保洁、维修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其他服务
1
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1210000

数量合计:
1
预算合计:
1210000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 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2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 2.3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满足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 2.4 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属于品目清单的强制采购产品,投标人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及相关佐证材料(详见招标文件中20.6条); 2.5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 号)要求,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项目,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供应商应具有有效《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12-25 12:00:00 至 2025-01-02 23:59:59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1-06 09:00:00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

时间:2025-01-06 09:00:00(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吴忠市公安局红寺堡分局        地    址: 吴忠市红寺堡区黄河路与民族街路口        联系方式: 0953-50989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吴忠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地    址: 吴忠市利通区利华北街 39 号        联系方式: 0953-2129665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常乐        电话: 0953-5098916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王凌浩        电话: 0953-2129665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代理机构:吴忠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发布日期: 2024-12-25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宁夏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吴忠市公安局红寺堡分局厨师、保洁、维修服务外包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服务类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吴忠市公安局红寺堡分局采购代理机构:吴忠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2024年12月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第五章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磋商邀请竞争性磋商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24NCZ(WZ)0035142.项目名称:吴忠市公安局红寺堡分局厨师、保洁、维修服务外包采购项目3.项目编号:D6403-20241210000003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5.预算金额(元):1210000.006.最高限价(如有):1210000.0元7.采购需求:吴忠市公安局红寺堡区分局因业务开展需要,2025年拟使用20名工作人员(厨师14人、保洁5人、维修1人)派往我单位工作,按照我单位要求完成相关工作。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一年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1.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1.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1.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1.7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注1:1.3、1.4、1.5、1.6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书,若不提供本承诺书,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注2:将上述资料扫描件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应位置,作为资格评审证明材料。需保证上述资料完整并清晰可辨。如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评委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注3:1.1至1.6条要求所有投标单位均需满足,不满足的投标供应商,视为无效投标。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2.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满足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2.4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属于品目清单的强制采购产品,投标人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及相关佐证材料(详见招标文件中20.6条);2.5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要求,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办理融资业务。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项目,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供应商应具有有效《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4-12-25至2025-01-02(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方式:网上下载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1-0609: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响应供应商须按以下要求制作、上传、解密响应文件:(一)响应文件要求:①电子响应文件内容: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要求的内容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电子签名、签章。②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中“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使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二期)【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二期)下载专区自行下载】生成、NXTF以及、nNXTF两种后缀形式的文件进行编制。其中:(.NXTF)后缀形式的文件是加密的电子版文件,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系统;(.nNXTF)后缀形式的文件是非加密响应文件。具体生成响应文件的方法详见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二期)“下载专区”操作手册。③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间:响应供应商须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系统进行上传递交。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④开标解密: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各响应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使用CA锁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在线参与本项目开标、完成远程解密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进行解锁,逾期上传或未解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二)无效响应情形:①响应截止时间后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②因响应供应商CA锁发生故障、用错CA锁等自身原因造成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解密的;③因响应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无法导入电子评标系统的;④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三)其他注意事项: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二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报名前须办理CA锁及电子签章(含公章及法人代表章)。2、本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磋商过程中有提交报价的环节。请各供应商准备网络畅通的计算机,并提前安装好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驱动,保证能够正常登录系统,在评标过程中保持通讯通畅,注意接听二轮报价通知电话。3.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宁夏政府采购网(www.ccgp-ningxia.gov.cn);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xggzyjy.org)同时发布。4.其他事宜: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吴忠市公安局红寺堡分局联系人:常乐地址:吴忠市红寺堡区黄河路与民族街路口联系方式:0953-509885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吴忠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项目负责人:王凌浩地址:吴忠市利通区利华北街39号联系方式:0953-2129665代理机构:吴忠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2024-12-25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表是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序号内容1项目名称:吴忠市公安局红寺堡分局厨师、保洁、维修服务外包采购项目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一年2采购人:吴忠市公安局红寺堡分局联系人:常乐地址:吴忠市红寺堡区黄河路与民族街路口电话:0953-50988563采购代理机构:吴忠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地址:吴忠市利通区利华北街39号项目负责人:王凌浩电话:0953-2129665邮箱:wzsggzyjy@126.com4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证明材料):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1.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41.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1.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1.7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注1:1.3、1.4、1.5、1.6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书,若不提供本承诺书,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注2:将上述资料扫描件放入电子响应文件中相应位置,作为资格评审证明材料。需保证上述资料完整并清晰可辨。如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评委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注3:1.1至1.6条要求所有投标单位均需满足,不满足的投标供应商,视为无效投标。2.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根据《政府采购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贵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注1:应填写服务提供单位。注2: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无须填写。3、监狱企业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注1:应填写服务提供单位。注2:非监狱企业无须填写。(九)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六、符合性审查响应详情(一)联合体投标声明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郑重声明,我单位与,组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联合体各方未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如有虚假,我方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注:不接受联合体磋商项目及非联合体供应商无须填写。(二)供应商关联性企业说明1、与供应商存在关联企业明细表序号单位名称关联关系12…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注: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时,应据实填写1明细表。2、声明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郑重声明,我单位不存在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相关单位,如有虚假,我方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注:与供应商无关联企业情形的须提供2声明函。(三)供应商未对本项目提供过有关服务的声明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在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声明如下:我单位没有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四)供应商对本项目报价的声明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在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声明如下:我单位首轮报价为,未超过本项目预算价(最高限价)。我公司所报的最终价格明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我公司响应文件中无任何包含价格调整的要求。若我单位以上声明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五)供应商对本项目响应文件附加条件的声明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在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声明如下:我单位响应文件中附加条件如下:1、2、3、...若我单位以上声明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注1:响应文件中无附加条件的无须填写。注2:供应商应谨慎在响应文件中提出附加条件,如提出的附加条件采购人无法接受,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六)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其他符合性审查内容注:本模块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其他(未提供即认定为无效响应)的条款。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厨师、保洁、维修服务外包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