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农田建设招标公告(醴陵市农业农村局2024)
湖南省株洲市醴陵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0二四年—国债节余资金)施工谈判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12月26日
醴陵市农业农村局(采购人名称)的湖南省株洲市醴陵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0二四年—国债节余资金)施工 (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株洲市醴陵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0二四年—国债节余资金)施工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醴财采计[2024]00242号
3、委托代理编号:ZZQWH(L)-2024-014
4、采购项目预算:3876750.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6、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120日历天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谈判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10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 采购需求
包号
最高限价(元)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元)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包1
3876750.00
湖南省株洲市醴陵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0二四年—国债节余资金)施工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修整坝体山塘、灌溉与排水工程等。(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1项
3876750.00
□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谈判。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 供应商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2)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的企业。
(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至少配备项目经理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专职安全员1人、质量(检)员1人。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注册建造师证书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所注明的单位必须与供应商单位名称保持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员、质量(检)员应具有岗位资格证或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证书。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供应商的在职人员(需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年龄不超过60周岁,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承诺书。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接受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8、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五、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及说明
1、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供应商资格声明原件(格式见附件);
(3)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4)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
(5)符合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联合体协议书(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
□分包承诺(执行强制分包的),格式自拟;
□其他说明。
(6)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或附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
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按其规定签署。
六、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公告第五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胶装成册及按顺序编制页码盖骑缝章,一式3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03日17:00(北京时间),地点为株洲庆伟虹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醴陵市仙岳山街道河西村东风组51号,说明: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应密封递交),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七、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公告第四、五条规定,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2、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符合本公告第四、五条规定,采购人或谈判小组按照本公告第七条规定确定拟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3、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八、确定拟邀请供应商
1、采购人确定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也可以由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并发出谈判文件。
九、公告期限
1、本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公告为准。
十、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本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一、谈判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二、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郭勉
2、电话:0731-23368660
十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醴陵市农业农村局
(2)地 址:株洲市醴陵市仙岳山街道五里墩村
(3)联系人:郭勉
(4)邮 编:412200
(5)电 话:0731-233686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株洲庆伟虹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醴陵市仙岳山街道河西村东风组51号
(3)联系人: 杨刚、刘柯庆、贺志春
(4)邮 编: 412200
(5)电 话:0731-23308006/25835470
(6)电子邮箱:2392802090@qq.com
此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附件下载:
附件(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等).zip
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号:序号证明材料名称页码备注供应商(盖单位章):公司电话:公司电子邮箱:联系人:联系电话日期:年月日附件一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项目名称)邀请公告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注:第二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承诺函第九条情形。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一(1)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公司(单位)名称(盖章)年月日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附件二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应按本声明函内容和格式如实填写,未提供本声明函或不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其响应无效。2.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高标准农田建设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