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车联网系统招标公告(浙江工业大学2024)
项目概况
浙江工业大学车联网系统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16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SZB-Z(H)-H24339(GK)
项目名称:浙江工业大学车联网系统
预算金额(元):405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车联网系统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05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交钥匙项目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天内交付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5年01月16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6日 14: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01月16日 14:00
开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21楼求是招标会议室4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科技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工业大学
地 址:杭州市潮王路1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刘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290675
质疑联系人:马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1-883206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21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杨立凯、叶鲁茂、元俊仁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7679349
质疑联系人:周安琪
质疑联系方式:0571-81110356
3.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
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1.16PM QSZB-Z(H)-H24339(GK) 浙江工业大学 车联网系统[定稿].docx169.0K
1.16PMQSZB-Z(H)-H24339(GK)浙江工业大学车联网系统[定稿].docx
浙江工业大学车联网系统招标文件(线上电子招投标)项目名称:浙江工业大学车联网系统项目编号:QSZB-Z(H)-H24339(GK)采购人:浙江工业大学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计划文号:[2024]78588号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采购需求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投标邀请项目概况浙江工业大学车联网系统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16日下午14: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QSZB-Z(H)-H24339(GK)项目名称:浙江工业大学车联网系统预算金额(元):405000最高限价(元):/采购需求:名称数量单位简要技术需求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车联网系统1套交钥匙项目否备注:/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天内交付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01月16日,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6日下午14:00: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5年01月16日下午14:00: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21楼求是招标会议室4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科技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浙江工业大学地址:杭州市潮王路18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刘老师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290675质疑联系人:马老师质疑联系方式:0571-8832062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21楼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杨立凯、叶鲁茂、元俊仁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7679349质疑联系人:周安琪质疑联系方式:0571-81110356质疑邮箱:jdkh@qszb.net3.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章采购需求一、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序号政策名称内容1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2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不适用3政府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提供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商务和技术文件”4政府采购支持科技创新提供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商务和技术文件”5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报价文件”本项目属性:货物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6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视同小微企业,提供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报价文件”。7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视同小微企业,提供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报价文件”。二、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支付时间及条件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40%作为预付款,合同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成功并经校级验收合格且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采购人于7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剩余合同价款。备注:在签订合同时,中标人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可降低预付款比例。▲履约保证金1.比例:合同金额的1%;2.提交方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3.提交时间:收到采购人发出的签订合同要约后7天内;4.退还时间及条件:合同履约期间无违约情形的,项目经校级验收合格后浙江工业大学财务部门及时无息退还。如校级验收未通过,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三、服务要求(技术要求里另有注明的以技术要求为准)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天内交付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质保期3年(项目经校级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服务标准、期限、效率1.质量保证:最新生产的符合国家技术规格和质量标准的出厂原装合格产品;2.如招标文件中遗漏必备的设备、配件或服务,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指出并提出解决方案供采购人参考;3.中标人须保证采购人产品需求的完整性,如项目实施过程中因缺少必备的设备、配件或服务导致采购人产品无法正常运行的,中标人须补足,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4.安装调试(若需要安装调试)4.1 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4.2 安装完成时间: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安装和调试,如在规定的时间内由于中标人的原因不能完成安装和调试,中标人应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4.3 如中标人委托国内代理(或其他机构)负责安装或配合安装应在签约时指明,但中标人仍要对合同货物及其安装质量负全部责任;4.4 安装标准:符合我国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和技术标准,所有的软件和硬件必须保证同时安装到位;4.5 中标人免费提供合同货物的安装服务;4.6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安装调试计划、对安装场地和环境的要求。5.培训5.1 中标人应对采购人的操作人员、维修人员免费进行培训,直至能熟练操作为止;5.2 中标人应提供相应的培训计划;5.3 投标人应对上述内容的实现方式、地点、人数、时间等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6.售后服务6.1 质保期内:因不能排除的故障而影响工作的情况每发生一次,其质保期相应延长90天,因货物本身缺陷造成各种故障应由中标人免费予以更换,否则采购人有权按照“违约责任”条款的约定要求中标人承担相应违约责任;6.2 质保期外:实行有偿服务,仅收取成本费(按一定折扣的优惠价格),免人工费、差旅费。6.3 响应时间(1)维修响应时间:接到采购人通知2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采购人现场;(2)解决问题时间:一般问题在24小时内解决、重大问题或其它无法迅速解决的问题在一周内解决或提出明确的解决方案;(3)72小时内无法修复的提供解决方案(如提供备机等)。其他技术、服务要求1.技术支持:中标人应及时免费提供合同货物软件的升级,免费提供合同货物新功能和应用的资料;2.投标人应提供质保期满后主要零部件报价单、质保期满后维护费、软件升级及其相关服务内容;3.供货时提供有关的全套技术文件(如产品说明书、参数标准、质量保证书、保修证明、操作维修保养说明、相关配套使用手册等);4.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与该货物有关的一切权利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5.中标人对中标产品使用的安全性、有效性及可靠性承担全部责任,保证在合同验收阶段的性能检验与投标文件明确的技术指标一致;6.工作条件:投标产品能在采购人所处的条件下正常工作,投标人可通过现场踏勘进行了解;7.环境要求:投标产品安装运行对环境的要求能满足采购人的现有条件,如对环境有特别要求,则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明确,否则,未适应产品安装运行所要具备的环境条件的营造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可通过现场踏勘了解采购人能够提供的现有条件;8.产品本体:产品在工作条件和环境条件具备的前提下正常运行即能达到投标文件承诺的技术指标及性能,不需要另外配置其他物品;9.随机配送的备品备件、易损件、零配件、专用工具:与产品相关的辅助性物品,为方便采购人使用而提供的、不会影响产品本身正常运行,包括采购人要求随机配送或产品自身随机配送的物品,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列出各种随机配送的备品备件、易损件、零配件、专用工具的规格、用途、数量、单价和总价,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10.选配件及其他:为保证产品长期工作,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列举与产品配套的选配件及其他设备的清单,具体包括选配件及其他设备的规格、用途、数量供采购人按需选购,并在今后一段时间内保持供应、价格不上涨,该项费用不包括在本次投标报价内;11.工作范围:按国家有关标准及规范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工作内容,包括完成所有产品供货、履行所有规定服务、产品及服务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及使用要求等。12.项目负责人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系统分析师、系统架构设计师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信息技术专业高级职称证书,项目团队成员(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外)具有系统规划与管理师、网络规划设计师、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验收标准1.验收由采购人负责实施;2.验收依据2.1 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2.2 中标人提供的技术规格、经采购人认可的合同货物的有效检验文件;2.3 中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经采购人认可的合同货物的验收标准(符合中国有关的国家、地方、行业标准)和检测办法及相应检测手段。3.中标人应派员在所供货物到采购人指定地点时进行到货验收,有需要时能联系产品制造商到场共同验收,若发现任何损坏及质量问题,中标人负责妥善处理直至采购人满意,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4.验收合格的条件4.1 所供货物符合产品标准和招标文件及合同的要求;4.2 在进行测试和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已被解决并得到采购人的认可;4.3 合同中规定的所有货物和材料均已交付;4.4 所供货物已通过使用单位组织的验收;4.5 所有相关的技术文件及资料均已提交并得到接受。四、技术要求1.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1.1如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的标准及规范、行业标准及规范、其它相关标准及规范,则按最新相关标准及规范执行,上述标准及规范如有不一致,则以更严格者为准;1.2产品本体、零部件、配件产品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质量标准,上述标准如有不一致,则以更严格者为准。1.3项目实施符合质量、信息安全、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要求。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交钥匙项目,采购人在招标文件中未列明的所需辅材、附件、配件、线缆等后续将不再单独支付费用,招标文件未提及但完备设备运行所需的其它软硬件和改造内容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并提供同等维保服务;3.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序号名称数量单位要求1车联网系统1套备注:标★条款附相关佐证材料(产品样本资料或官网上公开的技术参数等,佐证材料有单独要求的以单独要求的为准)1.车载OBU*5台1.1 CPU不低于四核Cortex-A55,GPU不低于Mali G52;1.2 机身内存≥32GB,运行内存≥4GB;1.3 LTE-V(1)工作频段:5.905~5.925GHz;(2)发射功率:23dBm±2dB;(3)通讯距离:≥500m。1.4 蜂窝通讯:支持4G通信,支持全网通(电信/移动/联通);1.5 WIFI:支持802.11a/b/g/n/ac及2.4G&5G;1.6 Bluetooth:支持BT5.0;1.7 GNSS:GPS、GLONASS、BDS、Galileo、Qzss;1.8 支持RTK+IMU融合定位,频率10Hz;1.9 支持厘米级/亚米级定位精度;1.10 支持Ntrip和SDK接入及自建北斗基站定位;1.11 内置加密芯片,支持国密算法SM2、SM3、SM4;1.12 支持内置或外置天线;1.13 ≥8.8英寸屏幕,分辨率≥1280*480;1.14 输入电源:支持DC 9~36V宽电压;1.15 供电方式:点烟器供电、保险盒供电;1.16 喇叭单声道,亮屏、熄屏,音量调节;1.17 CAN FD接口:1路预留;1.18 摄像头输入口:2路预留;1.19 RS485接口:1路预留;1.20 HDMI接口:1路预留;1.21 以太网接口:1路预留;1.22 SD卡卡槽:预留Micro SD卡;1.23 SIM卡卡槽:流量卡插拔卡卡槽,支持eSIM;1.24 外置天线接口:支持GPS、V2X二合一天线外接,4G/5G天线内置;1.25 Type C口:支持供电及调试;1.26 整机功耗:≤20W;1.27 工作温度-20℃~+70℃,存储温度-40℃~+85℃;1.28 防水等级:不低于IPX4;1.29 静电:接触±6K、空气±10K;1.30 材质:PC/ABS+铝合金;1.31 重量:<1kg。2.路侧RSU*4台2.1 CPU:≥4核处理器,主频≥1GHz;2.2 内存:类型DDR3,容量≥1GB;2.3 闪存:类型EMMC,容量8GB;2.4 LTE-V:自主知识产权的车车、车路通信协议(1)发射功率:23dBm±2dB;(2)接收灵敏度:-96dBm;(3)C-V2X Band47(TDD):5905~5925MHz。★2.5 PC5业务延时<20ms,覆盖范围≥600m,低噪无遮挡环境≥800m;2.6 移动网络:支持5G通信,全网通,支持NSA/SA工作模式,支持5G NR/LTE FDD/LTE TDD/LAA/WCDMA;2.7 WiFi:支持IEEE802.11b/g/n协议,频段2.4~2.483GHz;2.8 通信接口:1路RJ45网络通信接口(LAN#10/100/1000M);2.9 支持GNSS定位;2.10 支持无GNSS启动;2.11 支持不拆机更换SIM卡;2.12 外置天线数量:V2X天线2根;2.13 内置天线:一体化天线仓设计(5G+GPS+WIFI);2.14 安全加密:硬件加密,支持SM1、SM2、SM3、SM4;2.15 工作环境:温度-40℃~+85℃,湿度5~95%(无冷凝);2.16 防护等级:不低于IP67;2.17 重量:≤2.7kg;2.18 供电电压:支持POE 48V和DC 48V供电;2.19 整机功率:<20W;★2.20 通过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2.21 满足LTE-V2X协议一致性认证(提供可体现产品型号的相关认证证书)。3.高精地图采集*1项3.1 道路车道级高精度地图采集(含道路基础、标志标签、绿化隔离带、智能交通设备挂载、定制化采集需求),包含沿线路口四个方向250m范围内车道级高精地图采集;3.2 高精地图数据以点、线、面三类矢量数据存储,地图基础图层包括但不限于道路红线、路缘石、隔离带、安全岛、人行横道、人行道、地面箭头、车道标线、地面标识、道路中心线、公交站台、路边停车位等;3.3 交通设施图层包括但不限于交通标志、电子标志、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卡口、支撑杆、龙门架、隔离栏、路灯、窨井盖等;3.4 含其它智能交通设施,如雷达、路侧终端、人行横道检测器、充电桩、诱导屏、交警岗亭等;3.5 数据格式需包含矢量数据(shp)、三维数据(obj或fbx)、栅格数据(tif或las);3.6 数据精度:误差≤20cm;3.7 数据范围:路口各进口方向至少延伸250m或至相邻路口停止线且提供路口中心点经纬度信息;3.8 路口及道路上的标识、标线(如人行横道、待行区、方向箭头、车道虚实线)与真实情况保持一致,包括位置、大小和形状。4.车路协同基础平台*1项4.1 设备管理:将RSU、边缘计算单元、毫米波雷达、抓拍单元等设备全部接入并进行统一信息管理;4.2 车辆管理:支持车辆OBU注册及申请提交、驳回与通过,对网联车辆实现统一接入与管理,完成“车”和“路”链路打通;4.3 态势监测:对接入设备数据进行汇总并“一张图”展示,实现对车路云系统的运行态势监测;4.4 全息展示:针对驶入数字全息路口的车辆实现全息的车辆展示及事件展示;4.5 车辆轨迹展示:根据接收到的OBU数据实现网联车辆的轨迹展示;4.6 设备管家:对接入设备工作状态进行展示并支持自动故障报警;4.7 基础功能:提供完整的平台功能,包括用户角色管理、统一权限管理、指令管理、协议管理、固件管理、地图管理、接口管理,具有日志服务等功能;4.8 统计分析:对接入数据表进行统计分析与结果展示,包括设备数量统计、设备在线率统计、RSU报文分类统计、车辆接收统计(触达车辆数及触达报文数)等;4.9 完成路口感知设备调试,接入实验室智能交通联合创新实验平台;平台为浙江中控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包括全息路口展示模块、信号控制模块、数据中台模块等,本项目设备均需接入平台实现数据应用和展示需求,对接不存在额外费用。5.联网V2X协议对接API引擎*1项5.1 场景管理:对各类车路云一体化场景和算法(包括信号灯、绿波、交通事件等相关信息服务)进行统一管理,支持场景的上线及下线、时段设置及相关内容编辑;5.2 开放协议:提供设备接入、车辆接入、数据共享协议。说明:投标人应充分自行勘查现场(采购人不集中组织),对现场、对接端口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和了解,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各种资料,并充分考虑影响投标报价的因素、预计实施过程中各种不利因素,由此可能发生的费用均由投标人考虑并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因现场勘查不充分导致的投标报价缺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中标后中标人不得再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等为理由而提出额外付款或延长交付时间等要求,若有此类要求采购人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现场勘查所产生的一切责任、风险、费用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现场踏勘需遵循采购人要求,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参加,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项目联系人。第三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一、(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浙江工业大学车联网系统的招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一、(三)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线上电子招投标)方式进行一、(四)投标费用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2.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3.中标人逾期支付代理服务费,须承担代理服务费每日百分之三的违约金,逾期十日未支付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向杭州仲裁委员会对中标人提起仲裁,仲裁费用(包括仲裁受理费和仲裁处理费)均由中标人承担;4.收费标准:中标金额(万元)收费标准(费率,%)100以下1.05(不足叁仟元按叁仟元收取)5.投标保证金:无一、(五)投标委托▲1.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明;▲2.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的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和授权代表社保缴纳[2024年1月(含)至今任意一月]证明;▲3.投标人委派不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人员作为授权代表的,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具体原因、授权代表缴纳社保单位并附列该授权代表缴纳社保清单。一、(六)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一、(七)转包与分包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2.本项目允许分包,可以分包履行的(非主体、非关键性的工作)具体内容、金额或者比例:运输。说明: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三、(二)投标文件份数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上传一份,备份投标文件:密封包装后以EMS或顺丰邮寄形式递交一份(邮寄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21楼H室,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八部收,电话:0571-87679349,寄出后将快递单号、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发至zb08@qszb.net以便查收)。特别说明: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收件,投标人自行承担邮寄风险。三、(五)投标报价1.报价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编制、填写报价内容(可自行增行),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填写的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货物金额、仓储、包装、运输保险费、装卸费、安装及相关材料费、检验费、税金等为确保合法、正常使用货物及中标人履行合同项下约定的所有义务所需支出的全部费用;▲3.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服务,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4.投标总价不为零,分项报价中部分产品、服务单价为零的,视作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5.投标人不得进行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恶意报价。投标人报价低于项目预算50%的,应当在报价文件中提供书面说明,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三、(六)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在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1)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3)联合协议(若联合体投标)五、(三)信用信息查询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2.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名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详见“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七、(一)中标评标结果公示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七、(二)合同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一、总则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浙江工业大学车联网系统的招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采购人”系指浙江工业大学;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3.“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4.“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5.“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系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文件扩展名为.jmbs),“备份投标文件”系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文件扩展名为.bfbs),“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投标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1)],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6.“▲”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投标人应当做出实质性响应。(三)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线上电子招投标)方式进行。(四)投标费用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2.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3.中标人逾期支付代理服务费,须承担代理服务费每日百分之三的违约金,逾期十日未支付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向杭州仲裁委员会对中标人提起仲裁,仲裁费用(包括仲裁受理费和仲裁处理费)均由中标人承担;4.收费标准:中标金额(万元)收费标准(费率,%)100以下1.05(不足叁仟元按叁仟元收取)5.投标保证金:无(五)投标委托▲1.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明;▲2.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的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和授权代表社保缴纳[2024年1月(含)至今任意一月]证明;▲3.投标人委派不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人员作为授权代表的,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具体原因、授权代表缴纳社保单位并附列该授权代表缴纳社保清单。(六)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七)转包与分包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2.本项目允许分包,可以分包履行的(非主体、非关键性的工作)具体内容、金额或者比例:运输。说明: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八)质疑和投诉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名;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捏造事实;(2)提供虚假材料;(3)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进口产品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采购人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高校和科研院所采购用于科研的进口仪器设备,以及其他根据财政部规定实行备案管理的,实行备案管理)购买进口产品的,将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关于关境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产品认定、已在境内多次流转进口产品认定,按照《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执行。2.支持绿色发展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规定必须强制采购的,将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载明,供应商相应的投标产品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3.支持科技创新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对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首台套产品,自纳入《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起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业绩分为满分。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4.支持中小企业发展4.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4.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如果一个采购项目或采购包含有多个采购标的的,则每个采购标的均应由中小企业制造。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4.3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型企业制造,也有小微企业制造的,不享受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扶持政策。对于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或者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部分,必须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4.5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通过下列措施进行:将采购项目整体或者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4.6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4.7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出具。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需填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或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相关信息。4.8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4.9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企业数据(如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有误的,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但《中小企业声明函》出现下列情形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无效,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内容未包括全部采购标的;(2)未填写标的所属行业,或者填写的所属行业与招标文件明确的所属行业不一致;(3)未填写企业类型、填写的企业类型不明确或填写的企业类型与实际不符(即:企业类型(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填写错误)。供应商声明的类型获得了本不应获得的利益(价格扣除或者资格审查通过),属于提供虚假材料。构成“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6.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备注:除财库《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企业类型以外的投标人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二、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投标邀请2.采购需求3.投标人须知4.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6.投标文件格式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二)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会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会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若无书面回函确认,视同投标人已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通知,并受其约束。三、投标文件编制要求(一)投标文件的组成1.投标文件(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各部分分别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指定位置;2.投标文件组成: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目录。(二)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根据投标文件的组成规定的内容及顺序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政采云投标客户端)编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其中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投标报价,如因投标人原因提前泄露投标报价,是投标人的责任;2.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加盖公章,投标人应写全称;3.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由投标人加盖公章,或者由投标人代表签名。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4.投标文件份数: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上传一份,备份投标文件:密封包装后以EMS或顺丰邮寄形式递交一份(邮寄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21楼H室,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八部收,电话:0571-87679349,寄出后将快递单号、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发至zb08@qszb.net以便查收)。特别说明: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收件,投标人自行承担邮寄风险。(三)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修改和撤回1.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1)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后,投标人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2)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递交:1)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后,可以EMS或顺丰邮寄形式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2)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非电子签章),投标人逾期送达或者未密封包装的备份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3)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4)投标人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3)投标人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及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2.投标人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根据投标文件的组成规定的内容及顺序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政采云投标客户端)编制加密投标文件。备注:投标人可通过浙江省“电子交易/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提前进行专题学习,熟悉操作,避免影响采购活动(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四)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有中文汉语说明的除外)。(五)投标报价1.报价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编制、填写报价内容(可自行增行),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填写的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货物金额、仓储、包装、运输保险费、装卸费、安装及相关材料费、检验费、税金等为确保合法、正常使用货物及中标人履行合同项下约定的所有义务所需支出的全部费用;▲3.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服务,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4.投标总价不为零,分项报价中部分产品、服务单价为零的,视作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5.投标人不得进行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恶意报价。投标人报价低于项目预算50%的,应当在报价文件中提供书面说明,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六)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在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四、资格审查不通过、投标无效的情形(一)在资格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将被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1.资格证明材料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资格文件未按要求签署、盖章的4.未响应招标文件“▲”标记条款要求的(二)在符合性审查、商务和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商务和技术文件未按要求签署、盖章的2.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投标函、授权委托书的3.未响应招标文件“▲”标记条款要求的4.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采购需求偏离表的5.质保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6.产品响应负偏离达到评分标准中规定数量(视为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7.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8.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0.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三)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报价文件未按要求签署、盖章的2.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3.报价内容有缺漏项或者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的5.报价具有选择性的6.未响应招标文件“▲”标记条款要求的特别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五)参与同一个采购包(标项)的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2.上传的投标文件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的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三处(含)以上错误一致且无法合理解释的4.不同投标人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且无法合理解释的五、开标(一)开标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但投标人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二)资格审查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三)信用信息查询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2.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名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特别说明:如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六、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规定的,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一)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无效。(二)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现场监督员如发现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评分不一致以及存在评分畸高、畸低情形的,应由相关人员当场改正或作出说明;拒不改正又不作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如实记载后存入项目档案资料。(三)汇总商务技术得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四)报价评审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报价与政府采购云平台录入报价不一致的,以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报价为准。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投标人代表签名。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投标人收到修正确认文件后,在规定时间内未做出回复的,视为不确认。(五)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和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投标人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投标人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投标人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无法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不少于半小时)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zb08@qszb.net)提交。(六)排序与推荐评标方法:本项目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等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本项目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七)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名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七、中标与合同(一)中标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也可以书面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确定中标人;2.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告中标结果,并发出中标通知书;3.评标结果公示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二)合同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八、验收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名,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九、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一、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商务分+技术分+价格分商务和技术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商务分、技术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二、评标标准评审因素分值评分标准价格分投标报价30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注:本项目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后计算价格得分。对于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商务分质保期2[客观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基础上每延长1年得1分(最高2分),延长时间不足1年不计入得分,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无效。业绩3[客观分]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与采购标的同品类产品业绩(最高3分):1分/份(以合同及对应验收报告或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首台套产品相关证明材料或“制造精品”相关证明材料为准)政策功能1[客观分]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最高0.5分):0.5分/样(以认证证书为准)[客观分]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书(最高0.5分):0.5分/样(以认证证书为准)体系认证3[客观分]投标人有效的质量、信息安全、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1分/项认证(以提供的证书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认证结果”查询截图为准)技术分产品响应22[客观分]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明确的全部技术条款要求得22分,标★条款低于技术要求(负偏离)或未附相关佐证材料(视同负偏离)扣4分/项(22分起扣)、非标★条款低于技术要求(负偏离)扣2分/项(22分起扣),累计负偏离≥8项(视为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投标无效(最小级序号为1项)。说明:非标★条款与技术方案中相关材料不一致(低于技术要求)可视为负偏离,标★条款佐证材料与技术方案中相关材料不一致按就低原则处理,技术方案中多份相关材料存在不一致按就低原则处理。技术方案4[主观分]系统设计方案(含系统架构图、物理拓扑图):专业、全面、详尽、针对采购需求及实际特点(评分范围:4,3,2,1,0)技术方案4[主观分]车载OBU结构(内部、外部等)、配置、功能[基础、扩展升级、联用、软件(如涉及)等]、技术路线(原理、核心等)[根据产品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官网材料、彩页、Datasheet)或由有关政府部门或检测机构合法出具的文件或报告、配置清单、功能界面(含软件)截图、相关认证等评审]:专业、全面、详尽、针对采购需求及实际特点、配套程度高(评分范围:4,3,2,1,0)技术方案4[主观分]路侧RSU结构(内部、外部等)、配置、功能[基础、扩展升级、联用、软件(如涉及)等]、技术路线(原理、核心等)[根据产品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官网材料、彩页、Datasheet)或由有关政府部门或检测机构合法出具的文件或报告、配置清单、功能界面(含软件)截图、相关认证等评审]:专业、全面、详尽、针对采购需求及实际特点、配套程度高(评分范围:4,3,2,1,0)技术方案3[主观分]高精地图采集技术解决方案:专业、全面、详尽、针对采购需求及实际特点(评分范围:3,2,1,0)技术方案3[主观分]车路协同基础平台功能(提供功能界面截图):专业、全面、详尽、针对采购需求及实际特点、配套程度高(评分范围:3,2,1,0)技术方案3[主观分]车联网V2X协议对接API引擎功能(提供功能界面截图):专业、全面、详尽、针对采购需求及实际特点、配套程度高(评分范围:3,2,1,0)技术方案3[主观分]安装调试方法或方案(含与实验室智能交通联合创新实验平台无缝衔接)、日常运行及保养方案:全面、针对采购需求及实际特点、有利于产品验收及日常运行(评分范围:3,2,1,0)技术培训3[主观分]培训计划(包括培训流程、培训方式、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培训日程等):全面、针对采购需求及实际特点、有利于产品验收及日常运行(评分范围:3,2,1,0)售后服务3[主观分]售后服务方案(包括服务机构、服务内容、服务承诺、响应时间、服务方式、人员配备、应急服务、相关认证等):全面、针对采购需求及实际特点、有利于日常运行(评分范围:3,2,1,0)售后服务1[主观分]随机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检修工具等准备和保障措施及所需选配件、维修配件、易耗件、年度运行维护费用购买折扣:措施充分、折扣力度大且合理(评分范围:1,0.5,0.25,0)项目团队3[客观分]项目负责人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系統分析师、系统架构设计师证书(最高3分):1分/个(以相关证书及社保证明为准)说明:未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2024年1月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一月)不得分项目团队2[客观分]技术负责人具有信息技术专业职称:正高级2分、副高级1分(以体现专业、职称的相关证明材料及社保证明为准)说明:未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2024年1月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一月)不得分项目团队3[客观分]项目团队成员(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外)具有系统规划与管理师、网络规划设计师、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最高3分):1分/个(以相关证书及社保证明为准,1人多专业不重复计分)说明:未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2024年1月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一月)不得分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浙江工业大学采购合同(本合同为合同样稿,最终稿由甲乙丙三方协商后确定,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更改;签订合同时删除此行)项目编号:QSZB-Z(H)-H24339(GK)确认书号:[2024]78588号委托编号:ZJGDZC(W)-2024-QS069项目名称:浙江工业大学车联网系统甲方(采购方):浙江工业大学乙方(供应方):丙方(使用方):采购代理机构(鉴证方):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甲、乙、丙三方根据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工业大学车联网系统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货物内容乙方保证本合同中所供应的国产商品是2024年月日以后生产的符合国家技术规格和质量标准的出厂原装合格产品。如发生所供商品与合同不符,甲方有权拒收或退货,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乙方承担。1.货物名称:2.型号规格:3.技术参数:4.数量(单位):(注:商品型号、数量、配置等要求等详见附件清单)二、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注:以上合同总价包括运抵各使用单位的运费及安装调试费等相关费用。三、技术资料1.乙方应向丙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五、产权担保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六、履约保证金1.比例:合同金额的1%,即人民币(大写)元(¥)。2.提交方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3.提交时间:收到甲方发出的签订合同要约后7天内。4.退还时间及条件:合同履约期间无违约情形的,项目经校级验收合格后甲方财务部门及时无息退还。如校级验收未通过,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七、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八、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1.交货期:2.交货方式:3.交货地点:浙江工业大学丙方指定地点九、货款支付1.付款方式: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40%作为预付款,合同货物送达丙方指定地点,安装调试成功并经校级验收合格且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甲方于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剩余合同价款。备注:在签订合同时,乙方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可降低预付款比例。2.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合同单价进行计算。十、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一、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乙方应按合同附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丙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维修更换。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丙方通知后,小时内到达丙方现场予以维修服务。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5.货物的质保期为年(项目经校级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质保期的货物,终身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十二、调试和验收1.丙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合同附件中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合同附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货到后,丙方需在五个工作日内组织初验收。2.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丙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丙方。3.丙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丙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丙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有权邀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检测及验收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十三、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丙方指定地点。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二十四小时内,或者货到丙方四十八小时前通知丙方,以准备接货。4.货物在交付丙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5.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丙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丙方货物已送达。十四、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十的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十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百分之十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4.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丙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若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因乙方违约所受的损失,则还有权要求乙方赔偿不足部分。十五、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六、争议的解决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杭州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规则裁决。十七、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四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解决,或者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4.本合同正本一式柒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丙三方各执贰份,采购代理机构执壹份。5.本合同附件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书面澄清(承诺)等系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下无正文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地址:地址:邮编:邮编: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农业银行杭州朝晖支行开户银行(必填):账号:19015601040001412账号(必填):丙方(盖章):鉴证方(盖章):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地址: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21楼电话:0571-87679349签约地点:浙江工业大学朝晖校区签订时间: 年 月 日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目录▲1.资格文件(单独上传)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1)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3)联合协议(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1)&(2)项材料2.商务和技术文件(单独上传)(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2024年1月(含)至今任意一月投标授权代表社保缴纳证明(3)采购需求偏离表(4)标★条款相关佐证材料(5)投标人同类合同实施情况一览表(6)节能、环保产品证明材料(7)商务分评审相关证明材料(8)原厂出厂配置表(9)技术方案(10)培训计划(11)售后服务方案(12)项目团队人员一览表(13)随机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检修工具等(14)所需选配件、维修配件、易耗件、年度运行维护费用一览表3.报价文件(单独上传)(1)开标一览表(2)中小企业声明函(若属于中小企业)(3)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属于监狱企业)(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资格文件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说明:1.如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2.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如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4.如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5.如投标人是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致:浙江工业大学、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方(投标人名称)参加浙江工业大学车联网系统项目的采购活动并承诺如下:一、我方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四、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联合协议(若联合体投标)说明:格式见附件2商务和技术文件投标函致:浙江工业大学、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方参加浙江工业大学车联网系统项目[项目编号:QSZB-Z(H)-H24339(GK)],为此,我方提交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一份、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一份。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2.我方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3.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4.如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关于代理服务费,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并承担相应的责任。5.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6.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联系:联系人职务手机电子邮箱地址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身份证件复印件正面:反面: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致:浙江工业大学、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现授权委托:(授权代表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以我方的名义参加浙江工业大学车联网系统项目[项目编号:QSZB-Z(H)-H24339(GK)]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告知。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说明:投标人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在“授权委托书”上盖章(电子签名/公章)2024年1月(含)至今任意一月投标授权代表社保缴纳证明说明:投标人委派不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人员作为授权代表的,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具体原因、授权代表缴纳社保单位并附列该授权代表缴纳社保清单。采购需求偏离表采购人:浙江工业大学项目名称:浙江工业大学车联网系统项目编号:QSZB-Z(H)-H24339(GK)序号招标文件要求响应规格是否偏离(提供说明)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12……服务要求12……技术要求12……合同条款12……说明:1.逐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响应规格;2.偏离说明是指对招标文件要求存在不同之处的解释说明,偏离系指:正偏离(高于采购需求)、负偏离(低于采购需求)、无偏离(满足采购需求);3.如不填写或未如实填写,自行承担投标风险。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标★条款相关佐证材料说明:标★条款在相关佐证材料中标注清晰,如因未标注清晰导致评标委员会漏看、错看造成的评标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同类合同实施情况一览表序号采购单位项目名称数量合同金额(万元)附件页码合同签订时间采购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说明:1.投标人须提供上述业绩合同及对应验收报告或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首台套产品相关证明材料或“制造精品”相关证明材料;2.所有合同扫描件应清晰,应能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双方签字盖章等内容;3.投标人应在不涉及商业秘密的前提下尽可能提供详细的合同扫描件内容。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节能、环保产品证明材料说明:1.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且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且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商务分评审相关证明材料说明: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包括但不仅限于有效的质量、信息安全、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认证结果”查询截图。标的配置清单序号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品牌★制造商★产地备注(可另附页)★以下(联合体其他成员)承担的部分(如无则可不填写)★以下(分包单位)承担的部分(如无则可不填写)注:1.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标的清单填写此表;★2.服务项目不涉及提供货物的,规格型号、品牌、制造商、产地可不填写;★3.联合体其他成员承担的部分,应在表中列明。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技术方案根据评分标准提供和编写(格式自拟),包括但不仅限于:1.系统设计方案(含系统架构图、物理拓扑图)2.车载OBU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官网材料、彩页、Datasheet)或由有关政府部门或检测机构合法出具的文件或报告、功能界面(含软件)截图、相关认证等3.路侧RSU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官网材料、彩页、Datasheet)或由有关政府部门或检测机构合法出具的文件或报告、功能界面(含软件)截图、相关认证等4.高精地图采集技术解决方案5.车路协同基础平台功能界面截图6.车联网V2X协议对接API引擎功能界面截图7.安装调试方法或方案(含与实验室智能交通联合创新实验平台无缝衔接)、日常运行及保养方案培训计划根据评分标准提供和编写(格式自拟),包括但不仅限于培训流程、培训方式、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培训日程等。售后服务方案根据评分标准提供和编写(格式自拟),包括但不仅限于:1.服务机构、服务内容、服务承诺、响应时间、服务方式、人员配备、应急服务、相关认证等2.随机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检修工具等保障措施项目团队人员一览表序号姓名本项目拟任岗位性别年龄本岗年龄专业具有的资质证书……注:评分标准中相关证明材料随表格一并提供随机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检修工具等(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内)序号名称规格用途数量单价(元)总价(元)所需选配件、维修配件、易耗件、年度运行维护费用一览表(费用不包含在投标总价内)序号名称规格用途数量单价(元)购买折扣数(%)说明:1.折扣数90%即9折2.列出易损件清单(包括名称、安装部位、更换周期和价格)报价文件开标一览表采购人:浙江工业大学项目名称:浙江工业大学车联网系统项目编号:QSZB-Z(H)-H24339(GK)序号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品牌★制造商★产地单价(元)合计(元)★以下(联合体其他成员)承担的部分(如无则可不填写)★以下(分包单位)承担的部分(如无则可不填写)投标总价(人民币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说明:1.开标一览表应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关于“投标报价”的规定填写;★2.服务项目不涉及提供货物的,规格型号、品牌、制造商、产地可不填写;★3.联合体其他成员承担的部分,应在表中列明。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中小企业声明函(若属于中小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浙江工业大学的车联网系统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车联网系统,属于工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如实勾选)。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标的名称,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标的填写;2.所属行业,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标的“所属行业”填写;3.制造商,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4.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5.企业类型(包括新成立企业),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和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标的“所属行业”,选择“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其中之一;6.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标的是能够独立发挥功能的产品,配件、辅料不作为标的,不需要在《中小企业声明函》里填列。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属于监狱企业)说明: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浙江工业大学的车联网系统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说明: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附件1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浙江工业大学、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方(投标人名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合法企业,在参加你方组织的浙江工业大学车联网系统项目[项目编号:QSZB-Z(H)-H24339(GK)]投标活动中作如下说明:我方所使用的“XX专用章”与法定名称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对使用“XX专用章”的行为予以完全承认,并愿意承担相应责任。特此说明。供应商(法定名称章):日期:年月日附:供应商法定名称章(印模)供应商“XX专用章”(印模)附件2联合协议(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浙江工业大学车联网系统项目[项目编号:QSZB-Z(H)-H24339(GK)]投标。一、各方一致决定,(某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二、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签署授权书,授权书载明的授权代表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响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三、本次联合投标中,分工如下:(联合体其中一方成员名称)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四、(联合体其中一方成员名称)提供的全部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五、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六、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1、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分包意向协议(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投标人名称)若成为浙江工业大学车联网系统项目[项目编号:QSZB-Z(H)-H24339(GK)]的中标人,将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投标人名称)与(所有分包供应商名称)达成分包意向协议。一、分包标的及数量(投标人名称)将XX工作内容分包给(某分包供应商名称),(某分包供应商名称)具备承担XX工作内容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二、分包工作履行期限、地点、方式:三、质量:四、价款或者报酬:五、违约责任:六、争议解决的办法:七、其他:(某分包供应商名称)提供的货物全部由小微企业制造,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公章):分包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浙江工业大学车联网系统招标文件(线上电子招投标)项目名称:浙江工业大学车联网系统项目编号:QSZB-Z(H)-H24339(GK)采购人:浙江工业大学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计划文号:[2024]78588号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采购需求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投标邀请项目概况浙江工业大学车联网系统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16日下午14: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QSZB-Z(H)-H24339(GK)项目名称:浙江工业大学车联网系统预算金额(元):405000最高限价(元):/采购需求:名称数量单位简要技术需求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车联网系统1套交钥匙项目否备注:/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天内交付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01月16日,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6日下午14:00: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5年01月16日下午14:00: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21楼求是招标会议室4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科技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浙江工业大学地址:杭州市潮王路18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刘老师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290675质疑联系人:马老师质疑联系方式:0571-8832062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21楼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杨立凯、叶鲁茂、元俊仁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7679349质疑联系人:周安琪质疑联系方式:0571-81110356质疑邮箱:jdkh@qszb.net3.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章采购需求一、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序号政策名称内容1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2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不适用3政府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提供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商务和技术文件”4政府采购支持科技创新提供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商务和技术文件”5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报价文件”本项目属性:货物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6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视同小微企业,提供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报价文件”。7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视同小微企业,提供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报价文件”。二、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支付时间及条件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40%作为预付款,合同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成功并经校级验收合格且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采购人于7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剩余合同价款。备注:在签订合同时,中标人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可降低预付款比例。▲履约保证金1.比例:合同金额的1%;2.提交方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3.提交时间:收到采购人发出的签订合同要约后7天内;4.退还时间及条件:合同履约期间无违约情形的,项目经校级验收合格后浙江工业大学财务部门及时无息退还。如校级验收未通过,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三、服务要求(技术要求里另有注明的以技术要求为准)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天内交付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质保期3年(项目经校级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服务标准、期限、效率1.质量保证:最新生产的符合国家技术规格和质量标准的出厂原装合格产品;2.如招标文件中遗漏必备的设备、配件或服务,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指出并提出解决方案供采购人参考;3.中标人须保证采购人产品需求的完整性,如项目实施过程中因缺少必备的设备、配件或服务导致采购人产品无法正常运行的,中标人须补足,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4.安装调试(若需要安装调试)4.1 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4.2 安装完成时间: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安装和调试,如在规定的时间内由于中标人的原因不能完成安装和调试,中标人应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4.3 如中标人委托国内代理(或其他机构)负责安装或配合安装应在签约时指明,但中标人仍要对合同货物及其安装质量负全部责任;4.4 安装标准:符合我国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和技术标准,所有的软件和硬件必须保证同时安装到位;4.5 中标人免费提供合同货物的安装服务;4.6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安装调试计划、对安装场地和环境的要求。5.培训5.1 中标人应对采购人的操作人员、维修人员免费进行培训,直至能熟练操作为止;5.2 中标人应提供相应的培训计划;5.3 投标人应对上述内容的实现方式、地点、人数、时间等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6.售后服务6.1 质保期内:因不能排除的故障而影响工作的情况每发生一次,其质保期相应延长90天,因货物本身缺陷造成各种故障应由中标人免费予以更换,否则采购人有权按照“违约责任”条款的约定要求中标人承担相应违约责任;6.2 质保期外:实行有偿服务,仅收取成本费(按一定折扣的优惠价格),免人工费、差旅费。6.3 响应时间(1)维修响应时间:接到采购人通知2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采购人现场;(2)解决问题时间:一般问题在24小时内解决、重大问题或其它无法迅速解决的问题在一周内解决或提出明确的解决方案;(3)72小时内无法修复的提供解决方案(如提供备机等)。其他技术、服务要求1.技术支持:中标人应及时免费提供合同货物软件的升级,免费提供合同货物新功能和应用的资料;2.投标人应提供质保期满后主要零部件报价单、质保期满后维护费、软件升级及其相关服务内容;3.供货时提供有关的全套技术文件(如产品说明书、参数标准、质量保证书、保修证明、操作维修保养说明、相关配套使用手册等);4.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与该货物有关的一切权利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5.中标人对中标产品使用的安全性、有效性及可靠性承担全部责任,保证在合同验收阶段的性能检验与投标文件明确的技术指标一致;6.工作条件:投标产品能在采购人所处的条件下正常工作,投标人可通过现场踏勘进行了解;7.环境要求:投标产品安装运行对环境的要求能满足采购人的现有条件,如对环境有特别要求,则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明确,否则,未适应产品安装运行所要具备的环境条件的营造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可通过现场踏勘了解采购人能够提供的现有条件;8.产品本体:产品在工作条件和环境条件具备的前提下正常运行即能达到投标文件承诺的技术指标及性能,不需要另外配置其他物品;9.随机配送的备品备件、易损件、零配件、专用工具:与产品相关的辅助性物品,为方便采购人使用而提供的、不会影响产品本身正常运行,包括采购人要求随机配送或产品自身随机配送的物品,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列出各种随机配送的备品备件、易损件、零配件、专用工具的规格、用途、数量、单价和总价,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10.选配件及其他:为保证产品长期工作,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列举与产品配套的选配件及其他设备的清单,具体包括选配件及其他设备的规格、用途、数量供采购人按需选购,并在今后一段时间内保持供应、价格不上涨,该项费用不包括在本次投标报价内;11.工作范围:按国家有关标准及规范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工作内容,包括完成所有产品供货、履行所有规定服务、产品及服务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及使用要求等。12.项目负责人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系统分析师、系统架构设计师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信息技术专业高级职称证书,项目团队成员(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外)具有系统规划与管理师、网络规划设计师、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验收标准1.验收由采购人负责实施;2.验收依据2.1 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2.2 中标人提供的技术规格、经采购人认可的合同货物的有效检验文件;2.3 中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经采购人认可的合同货物的验收标准(符合中国有关的国家、地方、行业标准)和检测办法及相应检测手段。3.中标人应派员在所供货物到采购人指定地点时进行到货验收,有需要时能联系产品制造商到场共同验收,若发现任何损坏及质量问题,中标人负责妥善处理直至采购人满意,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4.验收合格的条件4.1 所供货物符合产品标准和招标文件及合同的要求;4.2 在进行测试和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已被解决并得到采购人的认可;4.3 合同中规定的所有货物和材料均已交付;4.4 所供货物已通过使用单位组织的验收;4.5 所有相关的技术文件及资料均已提交并得到接受。四、技术要求1.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1.1如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的标准及规范、行业标准及规范、其它相关标准及规范,则按最新相关标准及规范执行,上述标准及规范如有不一致,则以更严格者为准;1.2产品本体、零部件、配件产品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质量标准,上述标准如有不一致,则以更严格者为准。1.3项目实施符合质量、信息安全、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要求。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交钥匙项目,采购人在招标文件中未列明的所需辅材、附件、配件、线缆等后续将不再单独支付费用,招标文件未提及但完备设备运行所需的其它软硬件和改造内容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并提供同等维保服务;3.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序号名称数量单位要求1车联网系统1套备注:标★条款附相关佐证材料(产品样本资料或官网上公开的技术参数等,佐证材料有单独要求的以单独要求的为准)1.车载OBU*5台1.1 CPU不低于四核Cortex-A55,GPU不低于Mali G52;1.2 机身内存≥32GB,运行内存≥4GB;1.3 LTE-V(1)工作频段:5.905~5.925GHz;(2)发射功率:23dBm±2dB;(3)通讯距离:≥500m。1.4 蜂窝通讯:支持4G通信,支持全网通(电信/移动/联通);1.5 WIFI:支持802.11a/b/g/n/ac及2.4G&5G;1.6 Bluetooth:支持BT5.0;1.7 GNSS:GPS、GLONASS、BDS、Galileo、Qzss;1.8 支持RTK+IMU融合定位,频率10Hz;1.9 支持厘米级/亚米级定位精度;1.10 支持Ntrip和SDK接入及自建北斗基站定位;1.11 内置加密芯片,支持国密算法SM2、SM3、SM4;1.12 支持内置或外置天线;1.13 ≥8.8英寸屏幕,分辨率≥1280*480;1.14 输入电源:支持DC 9~36V宽电压;1.15 供电方式:点烟器供电、保险盒供电;1.16 喇叭单声道,亮屏、熄屏,音量调节;1.17 CAN FD接口:1路预留;1.18 摄像头输入口:2路预留;1.19 RS485接口:1路预留;1.20 HDMI接口:1路预留;1.21 以太网接口:1路预留;1.22 SD卡卡槽:预留Micro SD卡;1.23 SIM卡卡槽:流量卡插拔卡卡槽,支持eSIM;1.24 外置天线接口:支持GPS、V2X二合一天线外接,4G/5G天线内置;1.25 Type C口:支持供电及调试;1.26 整机功耗:≤20W;1.27 工作温度-20℃~+70℃,存储温度-40℃~+85℃;1.28 防水等级:不低于IPX4;1.29 静电:接触±6K、空气±10K;1.30 材质:PC/ABS+铝合金;1.31 重量:<1kg。2.路侧RSU*4台2.1 CPU:≥4核处理器,主频≥1GHz;2.2 内存:类型DDR3,容量≥1GB;2.3 闪存:类型EMMC,容量8GB;2.4 LTE-V:自主知识产权的车车、车路通信协议(1)发射功率:23dBm±2dB;(2)接收灵敏度:-96dBm;(3)C-V2X Band47(TDD):5905~5925MHz。★2.5 PC5业务延时<20ms,覆盖范围≥600m,低噪无遮挡环境≥800m;2.6 移动网络:支持5G通信,全网通,支持NSA/SA工作模式,支持5G NR/LTE FDD/LTE TDD/LAA/WCDMA;2.7 WiFi:支持IEEE802.11b/g/n协议,频段2.4~2.483GHz;2.8 通信接口:1路RJ45网络通信接口(LAN#10/100/1000M);2.9 支持GNSS定位;2.10 支持无GNSS启动;2.11 支持不拆机更换SIM卡;2.12 外置天线数量:V2X天线2根;2.13 内置天线:一体化天线仓设计(5G+GPS+WIFI);2.14 安全加密:硬件加密,支持SM1、SM2、SM3、SM4;2.15 工作环境:温度-40℃~+85℃,湿度5~95%(无冷凝);2.16 防护等级:不低于IP67;2.17 重量:≤2.7kg;2.18 供电电压:支持POE 48V和DC 48V供电;2.19 整机功率:<20W;★2.20 通过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2.21 满足LTE-V2X协议一致性认证(提供可体现产品型号的相关认证证书)。3.高精地图采集*1项3.1 道路车道级高精度地图采集(含道路基础、标志标签、绿化隔离带、智能交通设备挂载、定制化采集需求),包含沿线路口四个方向250m范围内车道级高精地图采集;3.2 高精地图数据以点、线、面三类矢量数据存储,地图基础图层包括但不限于道路红线、路缘石、隔离带、安全岛、人行横道、人行道、地面箭头、车道标线、地面标识、道路中心线、公交站台、路边停车位等;3.3 交通设施图层包括但不限于交通标志、电子标志、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卡口、支撑杆、龙门架、隔离栏、路灯、窨井盖等;3.4 含其它智能交通设施,如雷达、路侧终端、人行横道检测器、充电桩、诱导屏、交警岗亭等;3.5 数据格式需包含矢量数据(shp)、三维数据(obj或fbx)、栅格数据(tif或las);3.6 数据精度:误差≤20cm;3.7 数据范围:路口各进口方向至少延伸250m或至相邻路口停止线且提供路口中心点经纬度信息;3.8 路口及道路上的标识、标线(如人行横道、待行区、方向箭头、车道虚实线)与真实情况保持一致,包括位置、大小和形状。4.车路协同基础平台*1项4.1 设备管理:将RSU、边缘计算单元、毫米波雷达、抓拍单元等设备全部接入并进行统一信息管理;4.2 车辆管理:支持车辆OBU注册及申请提交、驳回与通过,对网联车辆实现统一接入与管理,完成“车”和“路”链路打通;4.3 态势监测:对接入设备数据进行汇总并“一张图”展示,实现对车路云系统的运行态势监测;4.4 全息展示:针对驶入数字全息路口的车辆实现全息的车辆展示及事件展示;4.5 车辆轨迹展示:根据接收到的OBU数据实现网联车辆的轨迹展示;4.6 设备管家:对接入设备工作状态进行展示并支持自动故障报警;4.7 基础功能:提供完整的平台功能,包括用户角色管理、统一权限管理、指令管理、协议管理、固件管理、地图管理、接口管理,具有日志服务等功能;4.8 统计分析:对接入数据表进行统计分析与结果展示,包括设备数量统计、设备在线率统计、RSU报文分类统计、车辆接收统计(触达车辆数及触达报文数)等;4.9 完成路口感知设备调试,接入实验室智能交通联合创新实验平台;平台为浙江中控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包括全息路口展示模块、信号控制模块、数据中台模块等,本项目设备均需接入平台实现数据应用和展示需求,对接不存在额外费用。5.联网V2X协议对接API引擎*1项5.1 场景管理:对各类车路云一体化场景和算法(包括信号灯、绿波、交通事件等相关信息服务)进行统一管理,支持场景的上线及下线、时段设置及相关内容编辑;5.2 开放协议:提供设备接入、车辆接入、数据共享协议。说明:投标人应充分自行勘查现场(采购人不集中组织),对现场、对接端口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和了解,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各种资料,并充分考虑影响投标报价的因素、预计实施过程中各种不利因素,由此可能发生的费用均由投标人考虑并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因现场勘查不充分导致的投标报价缺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中标后中标人不得再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等为理由而提出额外付款或延长交付时间等要求,若有此类要求采购人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现场勘查所产生的一切责任、风险、费用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现场踏勘需遵循采购人要求,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参加,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项目联系人。第三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一、(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浙江工业大学车联网系统的招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一、(三)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线上电子招投标)方式进行一、(四)投标费用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2.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3.中标人逾期支付代理服务费,须承担代理服务费每日百分之三的违约金,逾期十日未支付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向杭州仲裁委员会对中标人提起仲裁,仲裁费用(包括仲裁受理费和仲裁处理费)均由中标人承担;4.收费标准:中标金额(万元)收费标准(费率,%)100以下1.05(不足叁仟元按叁仟元收取)5.投标保证金:无一、(五)投标委托▲1.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明;▲2.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的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和授权代表社保缴纳[2024年1月(含)至今任意一月]证明;▲3.投标人委派不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人员作为授权代表的,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具体原因、授权代表缴纳社保单位并附列该授权代表缴纳社保清单。一、(六)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一、(七)转包与分包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2.本项目允许分包,可以分包履行的(非主体、非关键性的工作)具体内容、金额或者比例:运输。说明: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三、(二)投标文件份数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上传一份,备份投标文件:密封包装后以EMS或顺丰邮寄形式递交一份(邮寄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21楼H室,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八部收,电话:0571-87679349,寄出后将快递单号、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发至zb08@qszb.net以便查收)。特别说明: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收件,投标人自行承担邮寄风险。三、(五)投标报价1.报价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编制、填写报价内容(可自行增行),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填写的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货物金额、仓储、包装、运输保险费、装卸费、安装及相关材料费、检验费、税金等为确保合法、正常使用货物及中标人履行合同项下约定的所有义务所需支出的全部费用;▲3.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服务,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4.投标总价不为零,分项报价中部分产品、服务单价为零的,视作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5.投标人不得进行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恶意报价。投标人报价低于项目预算50%的,应当在报价文件中提供书面说明,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三、(六)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在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1)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3)联合协议(若联合体投标)五、(三)信用信息查询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2.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名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详见“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七、(一)中标评标结果公示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七、(二)合同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一、总则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浙江工业大学车联网系统的招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采购人”系指浙江工业大学;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3.“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4.“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5.“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系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文件扩展名为.jmbs),“备份投标文件”系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文件扩展名为.bfbs),“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投标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1)],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6.“▲”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投标人应当做出实质性响应。(三)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线上电子招投标)方式进行。(四)投标费用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2.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3.中标人逾期支付代理服务费,须承担代理服务费每日百分之三的违约金,逾期十日未支付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向杭州仲裁委员会对中标人提起仲裁,仲裁费用(包括仲裁受理费和仲裁处理费)均由中标人承担;4.收费标准:中标金额(万元)收费标准(费率,%)100以下1.05(不足叁仟元按叁仟元收取)5.投标保证金:无(五)投标委托▲1.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明;▲2.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的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和授权代表社保缴纳[2024年1月(含)至今任意一月]证明;▲3.投标人委派不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人员作为授权代表的,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具体原因、授权代表缴纳社保单位并附列该授权代表缴纳社保清单。(六)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七)转包与分包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2.本项目允许分包,可以分包履行的(非主体、非关键性的工作)具体内容、金额或者比例:运输。说明: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八)质疑和投诉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名;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捏造事实;(2)提供虚假材料;(3)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进口产品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采购人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高校和科研院所采购用于科研的进口仪器设备,以及其他根据财政部规定实行备案管理的,实行备案管理)购买进口产品的,将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关于关境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产品认定、已在境内多次流转进口产品认定,按照《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执行。2.支持绿色发展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规定必须强制采购的,将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载明,供应商相应的投标产品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3.支持科技创新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对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首台套产品,自纳入《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起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业绩分为满分。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4.支持中小企业发展4.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4.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如果一个采购项目或采购包含有多个采购标的的,则每个采购标的均应由中小企业制造。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4.3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型企业制造,也有小微企业制造的,不享受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扶持政策。对于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或者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部分,必须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4.5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通过下列措施进行:将采购项目整体或者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4.6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4.7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出具。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需填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或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相关信息。4.8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4.9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企业数据(如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有误的,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但《中小企业声明函》出现下列情形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无效,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内容未包括全部采购标的;(2)未填写标的所属行业,或者填写的所属行业与招标文件明确的所属行业不一致;(3)未填写企业类型、填写的企业类型不明确或填写的企业类型与实际不符(即:企业类型(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填写错误)。供应商声明的类型获得了本不应获得的利益(价格扣除或者资格审查通过),属于提供虚假材料。构成“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符合《关于政府采购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车联网系统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