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家具维保 家具维修材料 家具维修维保 床板 遮灰板 床护栏招标公告(四川外国语大学2024)



四川外国语大学教学、办公及学生公寓家具维保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 2024年12月26日

一、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采购执行编号:DL-DJ-2025001

二、预算金额:
400,000.00元 (非财政资金)

三、项目详情概况

包号:1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服务要求

四川外国语大学教学、办公及学生公寓家具维保项目
400,000.00元
2

详见磋商文件

预算金额总计:400,000.00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五、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4年12月26日 至 2025年1月3日
文件购买费:30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四川外国语大学采购一体化平台(https://cgpt.sisu.edu.cn)和行采家平台(https://www.gec123.com)
方式或事项:

(一)供应商应通过“行采家”平台(https://www.gec123.com)进行注册,成为行采家平台供应商。
(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在“行采家”平台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根据采购公告要求的方式按时完成报名、提交投标文件

六、磋商响应文件递交信息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5年1月9日 14:0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25年1月9日 14:3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四川外国语大学汇英楼(资产管理处)((山下)兰苑四舍旁)3-10开标室

七、评审信息

磋商时间: 2025年1月9日 14:30
磋商地点:四川外国语大学汇英楼(资产管理处)((山下)兰苑四舍旁)3-10开标室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四川外国语大学
采购经办人:港澳代理
采购人电话:63782216-8056
采购人地址:沙坪坝区壮志路33号

九、附件

SISU24C00167四川外国语大学教学、办公及学生公寓家具维保项目-校内磋商文件-挂网版.doc

免责声明:

采购人在本页面发布的任何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完整,并对发布的信息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来源:四川外国语大学代理公司
信息编辑:港澳代理
信息审核:港澳代理

校内磋商文件项目号:SISU24C00167采购执行编号:DL-DJ-2025001磋商项目名称:四川外国语大学教学、办公及学生公寓家具维保项目采购人:四川外国语大学采购代理机构:重庆港澳大家软件产业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十二月目录第一篇采购邀请书-3-一、校内磋商内容-3-二、资金来源-3-三、供应商资格条件-3-四、磋商有关说明-3-五、磋商保证金-4-六、其它有关规定-4-七、联系方式-5-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6-一、服务需求一览表-6-二、项目维保服务需求-6-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10-※一、服务时间、服务地点及验收方式-10-二、报价要求-10-三、付款方式-10-四、质量保证及要求-11-五、知识产权-11-六、其他-11-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12-一、磋商程序及方法-12-二、评审标准-14-三、无效响应-15-四、采购终止-16-第五篇供应商须知-17-一、磋商费用-17-二、校内磋商文件-17-三、磋商要求-17-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18-五、成交通知-18-六、关于质疑和投诉-19-七、签订合同-20-八、项目验收-20-九、采购代理服务费-20-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22-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24-一、经济部分-25-二、服务部分-28-三、商务部分-30-四、资格条件及其他-32-五、其他资料-37-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38-1.第一篇采购邀请书重庆港澳大家软件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四川外国语大学(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四川外国语大学教学、办公及学生公寓家具维保项目进行校内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1.1.一、校内磋商内容序号项目名称最高限价(元)磋商保证金(元)成交供应商数量(名)备注1四川外国语大学教学、办公及学生公寓家具维保项目400000.008000.00140万元仅为维保费用,家具维修材料费用由采购人核实后另行结算。1.2.二、资金来源设备维护费。1.3.三、供应商资格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1.4.四、磋商有关说明(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四川外国语大学采购一体化平台(https://cgpt.sisu.edu.cn)和行采家平台(https://www.gec123.com)上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本项目校内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二)校内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4年12月26日)起三个工作日。(三)校内磋商文件发售期限:1.校内磋商文件发售期: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1月3日17:30(工作时间)。2.校内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3.磋商文件购买方式在磋商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将磋商文件购买费用汇至以下账户内进行购买,并将汇款凭证(注明采购执行编号及供应商名称)、《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至1621766686@qq.com,按要求发送邮箱后方才购买成功。户名:重庆港澳大家软件产业有限公司开户行:重庆三峡银行总行营业部账号:01280142100038974.在报名和磋商文件发售期内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报名才被接收。(五)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四川外国语大学汇英楼(资产管理处)((山下)兰苑四舍旁)3-10开标室。(六)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5年1月9日北京时间14:00(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月9日北京时间14:30(八)磋商开始时间:2025年1月9日北京时间14:30(九)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四川外国语大学汇英楼(资产管理处)((山下)兰苑四舍旁)3-10开标室。1.5.五、磋商保证金(一)磋商保证金递交1.转账方式1.1供应商应足额交纳磋商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采购邀请书),并汇至以下账户,磋商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8日北京时间24:00。磋商保证金账户:四川外国语大学银行账户信息账户户名四川外国语大学开户银行民生银行重庆沙坪坝支行银行账号9902001760927093银行行号305653011076社会信用统一代码1250000045040170971.2保证金转账备注:项目号+保证金1.3保证金退款是原路退回,请务必保证原账户正常。1.4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二)保证金退还方式1.未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采购代理机构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2.中标人的磋商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采购代理机构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3.磋商保证金不计利息。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自理。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3.1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日期后,确定成交人以前撤回其响应;3.2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日期后,对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3供应商提供了虚假文件后被核实的;3.4供应商被通知成交后,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成交状态签订合同(即不按成交时规定的技术条件、供货范围、商务条件和价格等签订合同)。1.6.六、其它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四川外国语大学采购一体化平台(https://cgpt.sisu.edu.cn)和行采家平台(https://www.gec123.com)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重庆港澳大家软件产业有限公司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则按无效处理。(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7.七、联系方式(一)采购人:四川外国语大学联系人:先老师电话:15823007716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烈士墓壮志路33号(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港澳大家软件产业有限公司联系人:汤老师电话:023-63782216转8056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67号信达国际A座4-2第2篇项目服务需求1、服务需求一览表序号服务内容服务期备注1教学、办公及学生公寓家具维修维保2年校内行政办公、教学科研、学生公寓等涉及的所有家具2、项目维保服务需求“※”标注的技术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标注的技术需求为重要技术条款,若不满足按评标标准中的要求处理。(一)服务宗旨保证教学、办公及学生公寓家具的正常使用及学校指定活动的技术支持,为学校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二)维护要求※1根据维护范围内的教室、办公室、会场、学生公寓等数量及类型,中标人派遣不少于4名在本单位从业的专业维修人员驻校维保,实行整体驻校上班制,负责教室、办公室、会场、学生公寓等(所有隶属于学校范围内的)家具的维修维护工作。(在维保过程中造成的家具损坏,由中标人自行承担维修费用。若某件家具有多个故障需要多次维修,以维修价格最高故障进行计费,不得重复计费)*2故障响应时间:5分钟响应,在15分钟到现场,1小时内解决问题。如遇特殊损坏(更换破损板材及金属管件),应在48小时内完成。维保方需严格遵守服务响应时效,在规定时间内做出响应。维保方响应无故迟到一次罚款200元,无故延迟一日罚款500元。*3服务所需备件的供应时效:根据用户设备的特殊需求,为本项目建立单独的备件储存,保证学校家居的常用备件能在正常服务响应时间内能100%的及时提供,配件费用根据合同约定结算。※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日8:00-20:00(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值班)。工作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得离岗。驻守值班的工作人员上下班需到用户指定处签到,驻守值班的工作人员无故迟到早退旷工,采购人可对中标人提出书面警告。*5特殊情况:在用户举行重大活动前,提前24小时进行非常规巡检,在活动期间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加派人进行现场服务,如因中标人原因影响重大活动的举行,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向中标人索赔。(三)工作职责与工作内容1维修范围:四川外国语大学行政办公、教学科研、大礼堂、会议室及学生公寓公共区域等所涉及的所有家具。2中标人根据要求制定具体服务及考核标准,其服务质量受采购人管理与监督。3工作职责与内容3.1日常维护责任:填写报修记录,维修报修家具,填写每日故障维修记录(留存维修前后影像资料,验收时备查);保证维修电话的接听,做好电话记录并及时处理。3.2故障上报职责:每周以电子文件形式向采购人管理人员提交维修情况记录表。以上未涉及到的工作内容,需要中标人进行处理的工作,双方协商解决。其他定时服务4其他定时服务*4.1每学期开学前,按照校历,中标人提前1-2周完成家具普查、问题排查,并完成假期期间的报修项目,保证开学后教学工作顺利进行;*4.2每学期末,进行一次家具维修状况查询、统计等工作,生成相应报表。对所有数据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建议,提交给采购人指定管理人员。有利于对出现问题频率过高的家具进行重点监控。对不宜继续使用的家具,提出相应解决方案及改造计划建议报告,提交给使用方指定人员,便于学校及时申报更换;(四)服务的设备标准及人员管理标准1家具运行标准:保证家具的正常使用。2人员管理标准*2.1中标人在履行合同期间,拒不服从采购人管理,采购人则有权单方面终止服务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中标人承担;※2.2中标人在签合同前需提供服务人员名单、轮值安排表、人员与中标单位的劳动合同、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2.3中标人工作人员严格执行作息制度,不能迟到和早退;中标人工作人员迟到早退累计次数达到3次,按旷工计算;累计旷工三天予以书面警告一次。2.4中标人工作人员佩戴工作证、穿工作服进入大楼、学生宿舍进行巡检、维修服务,并按规定进行登记2.5中标人努力保障所管辖教学、办公及学生公寓家具的正常运行,合格率在98%以上;2.6技术培训管理:中标人采用各种形式定期对员工进行有目的,有计划的培训工作,其目标是使员工能够不断更新知识,开拓及提高业务水平,改进员工的工作态度和行为,提高客户服务意识,从而更好的胜任本职工作,提高客户满意度;2.7纪律标准2.7.1中标人工作人员需严格听从学校管理层的合理安排,以及学校老师的合理要求,积极主动解决现场发生的问题;2.7.2中标人工作人员注意自身的语言和行为,不能发生争吵和打架的情况;2.7.3中标人工作人员要爱护学校的公共设备,在工作过程中,捡到学校丢失的一些工作或生活物品,一律上交失主,如一时找不到失主,则应把物品交给采购人管理办公室处;2.8人身及设备安全标准*2.8.1中标人工作人员工作期间,注意人身安全,注意技术操作流程,凡工作过程中因中标人的原因而引起的安全(财产)事故,由中标人自己负责。2.8.2中标人工作人员在值班期间,因中标人的原因而丢失教学设备,照价赔偿;2.8.3中标人工作人员在维护设备时,损坏了设备,由中标人负责维修或赔偿。(五)材料及零部件*1.本项目下所供产品的材料质量及工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五金配件、塑料制品、胶水、板材、钢管、封边、金属件喷涂等)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交付的产品随机抽取样本送交第三方质量检测部门进行检测,检测费用及破坏性抽样产品的恢复由中标人负责,检测结果须达到相应的国家标准、采购文件及采购合同要求。如检测结果未达标的,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本季度所有费用,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合同期间有2次检测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2.维修中使用的螺丝、气泵、五星脚、脚轮、玻璃由中标人免费提供。*3.为确保故障解决时间,中标人需在学校附近建立配件仓库,配件库存应每日清查,采购人有权随机检查中标人的配件库,并在检查不合格后出具书面警告,中标人需及时整改。家具维修材料价格清单表序号品名单位单价(元)备注1床板张2遮灰板张3床护栏个4组合床梯踏板块5组合床踏板块6组合床外挂爬梯个7床换块8衣柜门板扇9衣柜隔板块10衣柜背板块11锁扣个12拉手个13滑轨付14铰链个15挂衣杆根16挂衣杆耳座个17书桌柜门板扇18书桌键盘架块19键盘架挡条根20书桌隔板块21书桌面板块22抽屉面板块23抽屉个24椅子背板块25椅子座板块26组合床走梯门板块27教室桌面块28置物桌架个29桌脚垫个30教室靠背、座板块31教室桌腿个32教室座板站脚个33礼堂椅座板块34礼堂椅背板个备注: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须提供“家具维修材料价格清单表”,原则上配件报价不得高于市场价格标准,经采购人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成交后在实际维保过程中如需使用“家具维修材料价格清单表”中的配件,经采购人确认后更换配件并另行结算;如因市场调整,价格上涨由供应商提供依据,采购双方协商确定执行价格。2.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标注的商务要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2.8.※一、服务时间、服务地点及验收方式(一)服务时间:2025年3月1日至2027年2月28日。(二)服务地点:四川外国语大学校内。(三)验收标准及方式:1.完全达到采购人维保要求方为验收通过(逐条对应磋商文件“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及中标人投标文件内服务条款进行验收)2.以每周为验收周期,若中标人未达到维保要求,采购人可对中标人提出书面警告。3.当季度未出现书面警告情况,采购人可在当季度结束后支付维保费用;当季度出现两次以内的书面警告情况,采购人可将当季维保费延后至下个季度结束前支付;当季度出现两次及以上书面警告情况,采购人可拒绝支付当季维保费用。如中标人连续2季度收到两次及以上书面警告情况,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2.9.二、报价要求(一)磋商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投标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服务费、维修费、人工费、交通费、通信费、培训费、装卸费、安装调试、场地费、税费等所有成本费用,因中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实际维护过程中产生的家具维修材料费用由采购人核实后另行结算。(二)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二年,因维修类型多样、维修频率高、维修地点分散,易造成用工成本增加,中标后在满足服务要求的情况下,请投标人自行考虑并承担一切价格风险,根据自身的经营决策、企业实力和市场行情自主报价2.10.三、付款方式(一)本项目按季度支付,维保费用平分为8次进行支付;实际维护过程中产生的家具维修材料费用由采购人核实后另行结算。每季度服务结束后,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当季度应付维修保及家具维修材料费用的发票,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季度款项,支付程序为下一季度开始后10个工作日之内启动。(二)成交供应商在签订采购合同前须缴纳预算总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无质量、售后和其它违约问题,由成交供应商提出申请,经采购人使用部门签字盖章后在3个工作日内退还保函或无息支付给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出现违约行为的,由采购人按合同约定对履约保证金进行处理,对因投标人违约扣缴的履约保证金,依照罚没财物管理有关规定执行。2.11.四、质量保证及要求(一)投标人应明确承诺:质量保证期至少达到1年(自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二)中标人提供的配件及产品未达到采购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三)如果中标人没有在上述规定的日期内按照采购人的要求进行维修处理的,采购人有权雇佣他人对材料货物修复、纠正或改良,由此产生的费用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人索赔或者在采购人应付给中标人的相应款项中扣除,并有进一步索赔的权利。(四)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五)如投标人承诺的质量保证期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投标人实际承诺执行。2.12.五、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竞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2.13.六、其他1.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招标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2.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3.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3.1.一、磋商程序及方法(一)磋商按校内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参加并签到。校内磋商以签到的先后顺序确定,由本项目依法组建的校内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磋商。(二)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磋商。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校内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资格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二)磋商保证金按照磋商文件要求足额交纳所投包的磋商保证金(如果有)。注:(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3〕3号)”执行。供应商可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2.符合性审查。依据校内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校内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校内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响应文件签署或盖章按校内磋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1有效性审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校内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署或盖章齐全。1有效性审查响应方案每个包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1有效性审查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响应文件份数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校内磋商文件要求。3响应程度审查实质性响应校内磋商文件第二篇、第三篇标注部分。3响应程度审查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三)澄清有关问题。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署并附身份证明。(五)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磋商有关的服务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六)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校内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服务、商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校内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校内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校内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七)供应商在磋商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八)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且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应当按照校内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重新做出相关的书面承诺,最后书面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填写《最后报价表》(格式详见第七篇)并现场提交)。已提交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九)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含有效书面承诺)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校内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服务、商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十)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推荐。以上都相同的,按商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推荐。3.2.二、评审标准序号评分因素及权值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磋商报价(15%)15分满足磋商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报价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供应商的报价得分。报价得分=(报价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小数点保留两位)。2服务部分(75%)751.起评分:有效的响应运维服务起评分为35分。2.扣分条款:2.1投标文件投标应答有一条不满足磋商文件重要技术需求的(本磋商文件第二篇中带“*”号标注的部分),从起评分中扣除5分,扣完为止。2.2投标文件投标应答有一条不满足磋商文件一般性技术需求的(本磋商文件第二篇中“*”或“※”号标注的部分除外),从起评分中扣除2分,扣完为止。2服务部分(75%)服务部分(75%)3.维保服务方案:(24分)供应商根据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结合项目实际情况,针对性编制服务实施组织方案,磋商小组成员对比各供应商的方案进行综合评价:3.1维保作业方案(8分)供应商提供详实可靠的、符合学校实际情况的维保作业方案,内容包含维保人员、维保周期、维保项目、维保标准。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8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6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3分;方案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或未提供方案得0分。3.2装备及备品备件情况(8分)运维服务商提供服务装备及备品备件配置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订货预案、专用备件预案;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8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5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2分,方案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或未提供方案得0分。3.3 特色或增值服务(8分)根据运维服务商提供的特色或增值服务方案完整度、与项目匹配度高、符合我校实际情况进行评分;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8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5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2分,方案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或未提供方案得0分。提供方案,格式自拟。本项内容中所称的“瑕疵”指方案内容缺项、内容表述不完整或缺少针对性分析,方案内容表述前后矛盾、无连贯性,内容存在逻辑漏洞、常识错误并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和或非专门针对学校本次项目特征制定、方案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等任意一种情形2服务部分(75%)服务部分(75%)4.应急处置方案:(16分)供应商根据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结合项目实际情况,针对性编制本项目的消防应急处置方案,磋商小组成员对比各供应商的方案进行综合评价:4.1 日常应急处置预案(8分)日常应急处置预案中应明确应急保障各项内容和措施,并符合采购人实际需求,包含不限于以下方面:应急预案、联系方式及通信保障等;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8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5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2分,方案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或未提供方案得0分。4.2 重大活动、节假日迎检等特殊情况保障(8分)重大活动、节假日迎检等特殊情况保障方案中应明确各项保障内容和措施,并符合采购人实际需求,包含不限于以下方面:各类保障情况分析、家具配套维护工作计划、与学校沟通、配合情况安排;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8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5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2分,方案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或未提供方案得0分。3.维保服务方案:(24分)供应商根据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结合项目实际情况,针对性编制服务实施组织方案,磋商小组成员对比各供应商的方案进行综合评价:3.1维保作业方案(8分)供应商提供详实可靠的、符合学校实际情况的维保作业方案,内容包含维保人员、维保周期、维保项目、维保标准。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8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6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3分;方案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或未提供方案得0分。3.2装备及备品备件情况(8分)运维服务商提供服务装备及备品备件配置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订货预案、专用备件预案;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8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5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2分,方案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或未提供方案得0分。3.3 特色或增值服务(8分)根据运维服务商提供的特色或增值服务方案完整度、与项目匹配度高、符合我校实际情况进行评分;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8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5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2分,方案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或未提供方案得0分。供应商的应答应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有一条不满足的(“※”标注的部分除外),商务部分得分为0分,不再进入商务部分的评审。3商务部分(20%)20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类似家具年度维保业绩的,有1个得5分,最多得20分。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履约能力造假,可取消中标资格)。说明: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3.3.三、无效响应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未参加磋商;(三)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按“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四)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包采购中同时参与磋商;(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七)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八)供应商磋商有效期不满足校内磋商文件要求的;(九)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十)法律、法规和校内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3.4.四、采购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校内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校内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4.第五篇供应商须知4.1.一、磋商费用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二、校内磋商文件(一)校内磋商文件由采购邀请书、项目服务需求、供应商须知、项目商务需求、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政府采购合同、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七部分组成。(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校内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三)校内磋商文件的解释供应商如对校内磋商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澄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校内磋商文件。一经进入磋商程序,即视为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校内磋商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四)本校内磋商文件中,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校内磋商文件第二、三、六篇全部内容。(五)评审的依据为校内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书面承诺)。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校内磋商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4.3.三、磋商要求(一)响应文件1.供应商应当按照校内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校内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2.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二)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三)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四)磋商保证金:1.供应商提交保证金金额和方式详见“第一篇五、磋商保证金”;2.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2.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2.3除因不可抗力或校内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2.5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成交状态签订合同(即不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服务和商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五)修正错误1.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2.磋商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署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六)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响应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电子文档载体);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2.响应文件按校内磋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七)响应文件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磋商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磋商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八)供应商参与人员各个供应商应当派1-2名代表参与磋商,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4.4.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一)成交供应商的确认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4.5.五、成交通知(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四川外国语大学采购一体化平台(https://cgpt.sisu.edu.cn)和行采家平台(https://www.gec123.com)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4.6.六、关于质疑和投诉(一)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质疑时限、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2.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1.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2.4事实依据;1.2.5必要的法律依据;1.2.6提出质疑的日期;1.2.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质疑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其他3.1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二)投诉1.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2.在提出投诉时,应附送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书及证明材料为外文的,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中文与外文意思不一致的,以中文为准。3.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取证或者组织质证时间除外)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并将投诉处理决定书送达投诉人、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处理决定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同时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公告投诉处理决定书。4.7.七、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校内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三方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校内磋商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二)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三)校内磋商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三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六)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校内磋商文件中予以约定。成交供应商履约完毕后,采购人应于五日内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4.8.八、项目验收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4.9.九、采购代理服务费(一)供应商成交后,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为基数,按照以下标准计算采购代理服务费金额后打7折,若不足3000元按照3000元收取:采购类型成交金额(万元)货物采购服务采购工程采购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1000000.05%0.05%0.05%1000000以上0.01%0.01%0.01%2.代理服务费使用对公账户打款,打款时备注:采购执行编号+代理服务费。打款成功后提供打款凭证申请开票。3.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账户信息:户名:重庆港澳大家软件产业有限公司开户行:重庆三峡银行总行营业部账号:01280142100038975.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四川外国语大学采购合同(参考)(项目号:)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价单位:____________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经三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项目名称数量综合单价总价服务时间服务地点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大写):一、服务要求二、考核方式三、付款方式:四、违约责任:按《合同法》、《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三方约定。五、其他约定事项:1.采购文件及其补遗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3.本合同一式__份, 甲方__份,乙方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甲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乙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备注: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6.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一、经济部分(一)校内磋商报价函(二)明细报价表(三)最后报价表二、服务部分(一)服务响应偏离表(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三、商务部分(一)商务响应偏离表(二)其它优惠服务承诺(格式自定)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五、其他资料(一)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6.1.一、经济部分(一)校内磋商报价函校内磋商报价函(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磋商项目名称)的校内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磋商。1.我方愿意按照校内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服务,初始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人民币小写:元。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3.我方承诺:本次磋商的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校内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5.在整个校内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校内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磋商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7.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校内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8.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地址:电话:传真:网址:邮编:联系人:年月日(二)明细报价表项目号:磋商项目名称:序号名称相关信息数量单价合计12345678人工费/9运输费/10其他费用/11……/12总计注:1.供应商应完整填写本表。2.该表可扩展。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年月日(三)最后报价表项目号:磋商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最后报价(小写): 最后报价(大写): 其他承诺或需要澄清的内容:注:1.请供应商完整填写本表。2.此页报价表无需制作进响应文件中。由供应商提前填写除最后报价外的信息并签字盖章单独保存,携带至磋商现场填写最后报价。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年月日6.2.二、服务部分(一)服务响应偏离表项目号:磋商项目名称:序号项目服务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应逐条如实填写,“响应情况”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供应商未完整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数值或内容的表述,视为不满足对应条款;2.本表可扩展。(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6.3.三、商务部分(一)商务响应偏离表项目号:磋商项目名称:序号项目商务需求响应情况偏离说明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应逐条如实填写,“响应情况”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供应商未完整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数值或内容的表述,视为不满足对应条款;2.本表可扩展。(二)其它优惠承诺(格式自定)6.4.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磋商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磋商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公章)年月日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注: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年月日(五)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6.5.五、其他资料(一)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供应商总体情况介绍、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等。(结束)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公章)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联系人手机办公电话发票收取邮箱(请准确填写)《成交通知书》收件地址(请准确填写)报名费开票信息(开普票)代理服务费开票信息£普票 £专票发售人:重庆港澳大家软件产业有限公司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家具维保 家具维修材料 家具维修维保 床板 遮灰板 床护栏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四川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