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2024)
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物业管理服务(CQS24C01523)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物业管理服务(CQS24C01523)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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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月17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CQS24C01523 采购执行编号:1708-BZ2400401934AFS
项目名称: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630,000.00元
最高限价:2,63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服务要求
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物业管理服务
2,630,000.00元
1
项
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物业管理服务
最高限价总计:2,630,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承接单位应为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4年12月26日 至 2025年1月3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或事项:
(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四)招标文件提供期限
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2.报名方式:无需报名。
四、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5年1月17日 13:3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1月17日 14: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五、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 2025年1月17日 14:00
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采购经办人:张凌誌
采购人电话:023-86072042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春兰二路1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史庭茜 白喆
代理机构电话:023-67561982 67703509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座503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史庭茜 白喆
项目联系人电话:023-67561982 67703509
九、附件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物业管理服务招标文件(终审稿).doc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物业管理服务
最高限价:2630000.00
数量:1
单位:项
服务要求:
政府采购招标文件项目号:CQS24C01523采购执行编号:1708-BZ2400401934AFS招标项目名称: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二○二四年十二月目录第一篇投标邀请书-3-一、招标项目内容-3-二、资金来源-3-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3-五、投标保证金-4-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5-七、投标有关规定-5-八、联系方式-5-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7-一、招标项目一览表-7-二、服务范围、要求及标准-7-三、招标项目服务需求-7-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21-一、服务期、地点及验收方式-21-二、报价要求-21-三、付款方式-21-四、其他商务要求内容-22-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23-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23-二、评标方法-24-三、评标标准-24-四、无效投标条款-26-五、废标条款-27-第五篇投标人须知-28-一、投标人-28-二、招标文件-28-三、投标文件-28-四、开标-30-五、评标-30-六、定标-30-七、中标-31-八、询问、质疑和投诉-31-九、采购代理服务费-32-十、交易服务费-33-十一、签订合同-33-十二、项目验收-34-十三、政府采购信用融资-34-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35-一、政府采购合同(格式)-35-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37-一、经济文件-38-二、服务文件-40-三、商务文件-42-四、其他-45-五、资格文件-51-第一篇投标邀请书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一、招标项目内容项目名称最高限价(万元)投标保证金(万元)中标人数量(名)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物业管理服务26331物业管理二、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预算金额为263万元。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承接单位应为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1.“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投标人出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投标人提供其服务承接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投标人提供其服务承接企业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三)特定资格条件:无。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四)招标文件提供期限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报名方式:无需报名。(五)投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六)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月17日北京时间14:00(七)开标时间:2025年1月17日北京时间14:00(八)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五、投标保证金(一)投标保证金递交(以下二种方式二选一)1.转账方式1.1投标人应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并汇至所投包对应的账户,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账户: 户名: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包号银行信息1账号1开户行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账号1账号150101040015061154423银行行号: 请登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对应栏目查看。 路径:服务导航-政府采购-办事指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银行联行行号。 1.2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2.投标保证金保函方式2.1投标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投标保证金保函(电子保函提供复印件,纸质保函提供原件),投标保证金的保函担保金额应不低于投标保证金金额(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担保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可开展非融资担保类业务的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保函受益人须为本项目采购人。2.2投标保证金保函有效期与投标文件有效期保持一致。2.3投标保证金保函单独密封,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投标保证金保函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二)保证金退还方式1.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七、投标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八、联系方式(一)采购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联系人:张凌誌电话:023-86072042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春兰二路1号(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史庭茜白喆电话:023-6756198267703509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座503室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标注的服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一、招标项目一览表项目名称单位/数量备注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物业管理服务1项二、服务范围、要求及标准(一)服务范围: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本部、水土院区、二分院三个场所,办公室、实验用房、科研用房总建筑面积51275㎡。其中院本部(位于重庆市渝北区春兰二路1号,建筑面积19000㎡)、水土院区(位于重庆两江新区水土园区建筑面积26655㎡)、二分院(位于重庆市黔江区正阳街道金龙路西段13号,建筑面积5620㎡)。公共区域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管理、维修、养护;建筑物、构筑物和附属设施的日常管理、维修、巡查、养护;公共区域安全、消防管理及公共秩序维护;保洁服务;会务服务;辅助杂工搬运保障服务。(二)服务要求:物业区域内各项物业服务工作相符重庆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要求,营造一个和谐、安全、规范、有序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三)服务标准: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规范(有强制性标准的执行强制性标准,若无则统一执行最新相关标准、规范)。三、招标项目服务需求※(一)物业管理总体要求在服务期限内,投标人通过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提供专业化的物业管理和服务,保障物业区域内各项用于办公、保障、科研、服务、生活、活动、安全公共设施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加强安全管理和秩序维护,根据不同楼栋或场所提供与之功能和要求相符合的物业服务,确保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物业服务工作正常运转,为广大职工营造一个和谐、安全、规范、有序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二)物业管理服务内容1.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管理区域内工程维修。包括:办公家具、供配电系统、给排水系统、弱电及智能化系统(含安防系统、监控系统、门禁系统、车辆管理系统等)、电梯系统、空调系统、照明系统、消防系统、供气系统、音响系统、污水处理中心、防雷设施、屋面机组及设施设备等所有设施设备。2.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管理区域内的房屋建筑本体及配套设施的维护、养护和管理。3.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管理区域内安全保卫及消防管理服务。4.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管理区域内保洁服务:包括楼道、楼梯间、大厅、会议室、车库、厕所、屋面、设备房、值班室,办公室、实验室、配电室房间和户外所有区域的清洁卫生、日常保洁、消毒、“四害”消杀(1年2次)、外墙清洗、管网、水体的清理、垃圾的清扫和分类收集及清运(含食品药品样品处置、餐厨垃圾及食堂潲水)事项户内公共区域和户外的日常清洁卫生、沼气池(化粪池)处理(1年至少1次)。生活垃圾(含食品药品样品处置、餐厨垃圾及食堂潲水)清运、四害消杀、沼气池(化粪池)处理的费用不含在报价内,涉及的清洁用品及清理费用由采购人另行支付。5.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管理区域内的绿化维护及管理服务。6.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区域内的会议服务。7.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区域内的勤杂服务。8.制定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方案。9.协助本院做好节能工作。10.法律政策规定及合同规定的其他服务事项。(三)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要求1工程维修1.1设施设备的运行管理和日常维护;24小时备勤响应。1.1.1综合要求1.1.1.1分类分项制定相应设施设备安全运行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并就近张贴和严格执行。建立电梯、消防、空调设施设备等重点设施设备档案,运行、检修等记录要齐全。1.1.1.2配备所需的专业技术人员,由专业人员负责管理和操作(如开启、关闭、维修和保养等)。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1.1.1.3对设施设备定期组织巡查,做好巡查记录,保持设备状况良好,运行正常,合同期限内无重大管理责任事故,无设备运行事故隐患。如发现设备异常或故障,应采取相关措施以防止故障扩大并立即派人检修(报修)至完好为止。1.1.1.4对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设备故障有应急方案。1.1.1.5如遇恶劣气候或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应积极采取预防措施,做好抢救工作。1.1.1.6定期做好各类设施设备的保养工作。1.1.2具体要求1.1.2.1供配电设施系统1.1.2.1.1制定并执行停电应急处理措施,配电室实行专人巡查;制定并执行停电应急处理措施,停电有预先告知,消防备用电源和日常备用电源在停电后3分钟内投入使用。1.1.2.1.2柴油发电机每月至少运行保养1次,制定并严格执行临时用电管理措施。1.1.2.1.3公共照明系统应根据季节与气候情况掌握提前开启时间,用毕应立即关闭,避免浪费。1.1.2.1.4根据正常供电,需临时限电、停电的应提前通知院办公室。1.1.2.1.5严格执行用电管理要求,做到供电、基础照明等准点开关。1.1.2.1.6公共区域灯饰照明设备维护:包括室外照明、路灯及其他照明系统(含节假日灯饰工程)。1.1.2.2给排水系统给排水设备系统是指服务区内建筑物内部及建筑物外附属设备中各种冷水和污水供应和排放的工程设施的总称。包括供水设备、排水设备、消防用水设备。1.1.2.2.1相关人员应熟悉本所院内及周边给排水管网,建立给排水、消防用水设备系统的养护和维修制度。确保给水管道和各类阀门处于良好状态,无漏水、渗水、积水等异常现象。1.1.2.2.2严格执行用水、供水管理制度,积极协助安排合理的用水和节水计划。需临时限水、停水按规定时间通知办公室。每天检查污水泵等相关设备运行状况,每季度1次润滑加油。定期检查排水管沟是否堵塞、生锈或渗漏等,清除淤泥和杂物,及时排除相应隐患,每月至少进行1次。1.1.2.2.3确保汛期道路无积水,车库、车道、设备房无积水和浸泡发生。遇有事故,维修人员立即进行抢修,无大面积跑水、泛水和长时间停水。有险情的采取应急处理措施。1.1.2.2.3大(暴)雨期间每小时检查1次污水排水系统的运行状况,确保排水系统正常运行。1.1.2.2.4雨水、污水管道至少每季度疏通1次,雨水及污水井每季度检查清理不少于1次,并根据检查情况及时清掏。1.1.2.3弱电及智能化系统1.1.2.3.1正确使用、定期维护保养和管理好弱电及智能化系统,使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1.1.2.3.2严禁非专业人员和无关人员接触到弱电及智能化系统,防止非法信号接入及办公信息外泄。1.1.2.3.3对所有弱电和智能化设施设备、管线定期进行巡视、维护和保养。1.1.2.3.4配合弱电及智能化系统质保和维保单位定期进行维护保养,设备发生故障,立即通知并督促质保或维保单位到场处理,确保正常运行。1.1.2.3.5定期或不定期对监控系统进行调试保养,保障各项监控设备24小时正常运行,录像功能正常。1.1.2.4电梯系统1.1.2.4.1定期对控制柜扫尘、各接电点清洁。1.1.2.4.2配合质保和维保单位做好电梯维保等其他工作。1.1.2.4.3不定时检查电梯轿厢内的灯泡是否正常。1.1.2.4.4管理公司作为使用管理责任人,联系配合电梯的年检工作。1.1.2.4.5发生电梯困人或其他重大事件时,物管人员须在5分钟内到达现场应急处理。1.1.2.5空调系统1.1.2.5.1熟练操作空调的制冷、制热等制式操作程序。1.1.2.5.2熟悉空调设备状况、操作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1.1.2.5.3做好空调设备内外整齐卫生,保证应急灯在停电状态下能正常使用。1.1.2.5.4做好机房的防水、防潮、防蛇、防鼠工作。1.1.2.5.5根据季节变化,做好制冷、制热功能转换工作,做好维护保养和消毒工作。1.1.2.5.6做好空调运行过程中的应急管理工作。1.1.2.5.7根据天气情况,做好空调的开启、关闭、记录工作。1.1.2.6照明系统1.1.2.6.1照明系统(含室内外公共区域)应根据季节与气候情况掌握提前开启时间,用毕应立即关闭,避免浪费。1.1.2.6.2保证正常照明系统供电,限电、停电有明确的审批权限并提前通知采购人和物业使用人。1.1.2.6.3严格执行采购人制定的用电管理办法,基础照明、专业灯光完好配套、准点开关。1.1.2.7消防系统1.1.2.7.1配备专业人员负责消防系统的日常运行和管理,专业人员须持证上岗。熟悉掌握消防设备的各种故障应急处理方案。1.1.2.7.2负责消防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管理,每周至少1次对消防设施设备运行状况进行检查,确保设施设备完好有效,随时可投入使用。消防泵每月启动1次并作记录,保证其运行正常。每月对水喷淋系统进行1次检查;每月对灭火系统进行1次检查;每月对室外消防管网系统进行1次检查;每月对配置的消防器材进行1次检查;每月对防火门、安全出口指示灯、安全通道照明进行1次检查;每月进行1次消防联动测试。如发现有故障,及时通知维保单位进行维修和整改,协助并监管消防维保单位的工作。1.1.2.7.3派专人对消防控制室进行24小时全程监控。1.1.2.7.4进行消防巡逻,及时发现风险隐患,正确处理并及时向各级机构报告情况。1.1.2.8供气系统1.1.2.8.1应熟练掌握物业管理服务范围内天然气供应设备及管网分布及布置。1.1.2.8.2建立供气管网及设备的日常巡检制度,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采购人,并负责电话报警通知供气单位维修;同时封锁现场,禁止任何人员进入,按照预案进行人员疏散。1.1.2.9音响系统1.1.2.9.1每周检查音响线路是否正常,如有故障,立即维修。1.1.2.9.2每月对音响设备进行防潮、防灰尘处理,保证音响设备正常使用。1.1.2.9.3音响设备使用前对无线或有线话筒音量、音质进行合理调试,达到最佳效果。1.2设施设备的维修1.2.1做好日常的供配电系统、消防系统、空调系统、电梯系统、照明系统、供气系统、音响系统、弱点及智能化系统等的保养、故障处理,及时协助配合督促相应的维保单位进行专业保养及维修,并做好相关协助配合工作。1.2.2除上述设施设备的专业维修保养外,所有设施设备(包括上述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工作均由物业管理负责。2安全保卫及消防管理2.1保安人员的基础素质应达到我院规定的要求,否则我院有权要求更换。2.2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服从我院的监督、检查,建立完善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档案,建立完善的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建立每日防火巡查、登记制度。2.324小时均有2名持证消防保安消防监控值守,保管、维护好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每月巡查保养、清点登记一次,确保消防器材的完好有效,可随时启用,对损坏、丢失或失效的应及时修复和补充。每半年检查一次消防水带、阀杆处加注润滑油并作一次放水检查。每周对所有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检查1次以上,并建立备查档案。2.4管理人员应掌握消防知识。熟悉本工作岗位的火灾危险性,熟悉预防火灾措施,熟悉扑救初期火灾的方法。发生火灾后,会报警、会使用各种消防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2.5安保人员应为义务消防队。根据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和消防应急灭火疏散预案,制定义务消防队和其他物管人员的消防训练计划。2.6中标人不定期开展消防法律、法规及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每半年至少进行1次消防演习,留存演习资料备查。2.7照明设施及引路标志完好,紧急疏散通道保持通畅。2.8主要门岗执勤人员负责对出入院内的人员、车辆进行询查、管理和登记,禁止无关人员、车辆进入;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严禁推、促销人员和商贩进入办公区内叫卖;严禁宠物带入大楼内;防止车辆阻塞出入口。2.9人员出入严格管理。对外来联系工作、办事、会客的外来人员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登记,并填写会客单后方可放行,必要时须先电话联系被访人员。发现可疑人员做好相应应对处理并及时向主管人员报告。2.10确保门禁系统正常工作,严格执行门禁系统操作流程,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办公室联系设备保障部进行维修。2.11负责停车场和停车库管理,建立健全相应管理制度,严格车辆出入和停放管理。对进出车辆实行车牌识别、登记等措施管理,认真查验进出车辆和所带物资,严防车辆被盗事故的发生,确保车辆停放有序,禁止车辆乱停乱放,保障车辆出入畅通。2.12及时发现、制止各类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并及时报告主管人员及办公室。2.13协助处置院区内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及外来入侵事件处置、自然灾害事件处置和各种紧急突发事件,紧急突发事件及时到位处理率应达到100%。2.14负责一般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及交通事故的现场保护,积极抢救伤员,及时向主管人员和***门报告,协助开展调查工作。2.15及时受理处置公共秩序维护和求助。2.16协助本院重大活动的安全防范、礼仪执勤等任务。2.17协助本院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服从本院的指挥。3保洁服务3.1本院要求制定相关工作制度,按制度对工作质量进行考核。3.2按工作程序对范围内的场所进行日常定期清扫或不定期的清扫保洁,做到按制定标准全方位保洁,清洁卫生实行动态保洁。3.3保洁人员工作日晚30分钟下班。3.4定期进行消毒和灭虫除害,做到办公区内无蚊、蝇、虫、鼠孽生地,每月对办公楼全范围消毒1次,每半年灭鼠1次。※3.5如遇突发事件或突击检查时,积极配合搞好卫生工作,随叫随到。3.6停车场每日清扫1次以上,每周冲洗1次,道路每日清扫1次以上,及时清除道路积水、灰尘、垃圾,地面清洁无积尘、无污渍、无油渍。※3.7大厅清洁要求:每天清扫2次以上,动态保洁。地面干净无灰尘、杂物,无污迹,保持光洁明亮;墙脚、墙面、指示牌、垃圾桶无污迹、水迹、尘迹,保持光洁明亮;灯饰、通风口、空调风口无蛛丝、无污尘。※3.8楼层公共区域部分清洁要求:楼道每日清扫2次以上,每日拖洗1次以上,楼梯扶手每周擦洗2次以上,共用部位玻璃每周清洁1次以上,地面、墙面、消防器材、果皮箱、垃圾桶无污迹、痰迹、尘迹,消防通道无随意堆放垃圾、杂物或占用,天花吊顶、送排风口无蜘蛛网和灰尘污迹;电梯轿厢每日清洁1次以上,每周上1次以上保护液,地面无污渍、尘迹,轿厢侧壁不锈钢无手印、无污迹;路灯、楼道灯每月清洁1次以上,保持光洁明亮。※3.9会议室、接待区等清洁要求:地面定时清理,无杂物;桌椅及其他室内装饰物品无尘迹污迹;玻璃、灯饰明亮。做到随时可投入使用。3.10化粪池须按国家相关要求进行清掏,每年至少1次以上。3.11卫生间清洁要求:公共卫生间每天清扫2次以上,地面干净光亮,无异味(必要时,须用檀香、香味剂等除臭用品),无积水、污渍、杂物,墙面瓷片、门、窗等无灰尘。地面、墙面、门、窗、玻璃境面、隔板无灰尘污迹和其他杂物;小便器、蹲便器、洗手台盆无污迹、无积水、无垢、无臭味,瓷器保持明亮光洁;保持下水管道排水通畅,及时补充擦手纸、卫生纸、洗手液,同时做好领、用、存登记。※3.12大楼周边(道闸以内)道路、场地、绿地清洁要求:每天清扫1次以上,每周进行1次以上全面冲洗。地面无垃圾杂物,无积水,无明显污迹、油渍;室外设施无明显灰尘污迹及不良张贴物;绿化地带无明显杂物及枯枝叶;灯饰、栏杆、指示牌、公示栏无污迹、水迹及明显灰尘;阴沟、沙井、天台无明显杂物。3.13公共玻璃窗、雨阳棚、屋面天台、天沟保持清洁,无垃圾。3.14垃圾清运要求:分层对各楼层的垃圾桶每日清运2次以上,每日清洗1次以上;垃圾袋装化,保持垃圾桶清洁、桶内无异味。垃圾箱、桶的垃圾存量不超过2/3,垃圾不在桶箱内过夜。垃圾中转站工具摆放整齐,定期清洗消毒,无明显积水,无蚊蝇飞舞,无过量异味。垃圾清运工具应保持清洁无破损,清运过程中不得产生二次污染。各类垃圾按垃圾分类的相关规定进行清运。3.15地毯、地胶清洗要求:每季度1次;地毯表面洁净、无积痕、踩上有舒适感,无反潮、发霉现象;家具、墙壁无机器碰伤痕迹。3.16值班室的清洁要求:保证橱柜卫生、桌椅卫生。3.17大门岗外广场:每天清扫2次以上,流动保洁;每月对地面石材进行深度清洗1次。4.绿化维护及管理4.1视天气情况对草坪、苗木进行浇水。保持植物良好长势,不得出现缺水枯萎现象。4.2每年施肥2-3次,做到施肥均匀、充足、适度,保证绿化植物强壮、枝叶茂盛。4.3及时清除草坪杂草,保持草坪的平整和良好的生长态势,花木丛中不允许有高于花木的杂草。保证绿地内无垃圾。4.4修枝剪形:草坪每年3~4次,灌木每年3~4次,乔木每年修剪2-3次,无枯枝、病虫,并有一定观赏性。4.5积极做好病虫害防治工作,及时清除和更换病株、死株,及时消杀病虫害,不得造成病虫害成灾,冬季在乔木树干刷防虫害的石灰浆。5.会议服务5.1会前服务要求:根据主办部门的要求,明确会议服务内容,并协助主办部门提前落实会议场所及会场主席台、发言席、话筒、签到席、横幅(会标)、音响调试、背景音乐、鲜花摆放、领导休息室等,并提前检查音响、话筒等设备及会议各项要求的落实情况。5.2会中服务要求:会服人员在与会人员入场前,应站立在会议服务厅门口,有礼貌的向宾客致意,同时对已入座的客人、及时递上茶水、湿巾,茶水控制在8分,上茶水应遵循从左至右的原则,从宾客侧翼依次加水,原则上每8—10分钟加水一次。5.3会后服务要求:会议结束时,会服人员应及时打开通道门,站立两侧,礼貌送客,向客人微笑点头,并说“慢走,再见”,会后及时做好会场清理工作。若发现客人遗留物品迅速与主办部门联系并上交。5.4严格做好保密工作,不录制、拷贝等任何手段泄露会议内容,不带无关人员进入工作间。5.5会议结束后关闭会议场所门窗、音响设备、空调、灯光。※6勤杂服务6.1按要求负责样品转运工作。6.2按找业务部门要求开展留样品处置相关工作。6.3负责搬运废液,各部门的废液桶装满后,需要把废液桶移动到指定场所,换上新的废液桶。频率根据部室废液产生的速度。6.4接受日常临时加班和周未及节假日期间应急加班工作安排。7房屋建筑本体及配套设施的维护、养护和管理7.1对房屋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检查房屋使用情况,组织维修。房屋及配套设施完好率达到98%,道路完好率98%。7.2对房屋建筑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建立房屋建筑档案,日常检查记录齐全,路灯、楼道灯完好率保持100%,维修更换及时率100%。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房屋建筑部位有明显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7.3排水设施的养护。做好地基基础的日常养护工作,坚决杜绝不合理荷载的产生;加强对散水波的养护和修补,确保各类排水沟畅通。每月至少1次对建筑物排水管沟井进行巡查和清理,做到排水沟、明暗沟完好。7.4墙台面和吊顶工程的养护。定期进行巡查和维修,建立对吊顶工程的检查制度,做好登记,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要求墙台面、吊顶完好率100%。7.5门窗工程的养护。建立对门窗门锁的日常检查和维修工作制度,确保门窗门锁的正常使用。每周至少进行1次对所有门窗门锁的巡查,门窗门锁完成好率达到100%。7.6屋顶维修养护。建立屋顶维修养护制度,定期对屋项进行清扫,对屋脊、趟水沟进行整修,清理疏通排水管道、雨水口,确保屋面排水畅通。8其他需要说明事项8.1中标人应对派驻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其派驻人员发生安全事故,所有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8.2因物业公司的管理、员工失职等原因,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物业公司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8.3采购人的内部管理规定是本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中标人应严格执行。8.4本项目中的服务内容如高空作业和化粪池清掏等等,如中标人无国家规定的相应服务资质,应进行聘请专业公司操作,不得违规操作,否则一切后果物业公司自行承担,费用由采购人另行支付。8.5若因采购人原因导致物业人员数量变动,由采购人与中标人协商后在服务费中抵扣。(四)人力资源配备要求服务人员不低于49人,具体配置见下表:名称岗位人数备注物业服务项目主管2院本部、水土院区各1人物业服务会务经理1院本部、水土院区共1人物业服务安保队长2院本部、水土院区各1人物业服务保安队员10院本部、水土院区各4人,二分院2人物业服务消防员6持相关证件;院本部、水土院区各3人物业服务保洁班长2院本部、水土院区各1人物业服务保洁员21院本部、水土院区各9人,二分院3人物业服务水电工3持相关证件;院本部、水土院区共3人物业服务勤杂工2院本部、水土院区各1人物业服务合计49※注:投标人拟派的人员需与投标文件中确定的人员要求一致,满足招标文件人员要求,采购人将对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人员及证件进行核实,如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擅自改变派驻人员的,采购人有权拒绝签订采购合同;如已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无条件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中标人承担。(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1项目主管(2人)1.1人员要求:45岁及以下,具备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证书或者物业项目经理证【提供证书复印件】,有3年及以上物业管理岗位工作经历。身体健康、精力充沛,有较强的组织、协调、策划、调研、分析能力,对事业单位物业服务工作有独到的见解。有亲和力及敬业精神,能吃苦、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和公务接待能力,熟悉电脑办公软件应用及操作,具备政府机关安保管理丰富经验。1.2岗位职责1.2.1全面负责本区域的各项工作,严格执行本院和管理公司下达的指示的交办的任务。忠于职守,以身作则。对下属员工的安全作业、工作质量、物料消耗、设备等负有管理责任。1.2.2熟悉本院范围内的工作任务、工作计划,了解各岗位的操作规程。安排班次,分配工作,检查员工的工作质量。对各岗位员工的仪表仪容、遵章守纪、礼貌服务、业务技能等方面进行培训。1.2.3主持日常管理工作。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和落实物业管理工作的改进措施,负责月度、季度的品质大检查及配合本院或有关部门领导的检查。及时处理有关工作方面的投诉。1.2.4负责召开定期例会,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布置安排工作任务,协调员工间的关系,就管理执行中发现的问题作出整改方案,并按权限范围及程序上报相关部门。1.2.5进行定期对物业管辖区域的电器、建筑物、公共设施和环境等方面的全面综合性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或以书面的形式通告相关人员,要求马上整改。1.2.6监督各岗位的材料消耗情况,控制成本,制定月度、年度资金支出计划。做好节能降耗工作,对物业管理的能源费用负直接责任。1.2.7组织对各岗位员工的考核评定工作,不得徇私舞弊。1.2.8负责协助本院做好每月的水、电、气、电话费等缴纳,做好会前音控及视频调试、会议服务任务等工作。1.2.9积极完成本院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2会务经理(1人)2.1人员要求:女性,40岁以下,形象气质佳,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有2年及以上会务工作经历,熟悉电脑办公软件应用及操作,具有一定的公务接待能力。2.2岗位职责2.2.1负责会务和公务接待工作;2.2.2负责各类会议的会前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会议室预订、设备调试、布置会场等,确保会议能够按时顺利进行。2.2.3根据会议需求,做好会议接待、茶水供应、资料分发等工作。2.2.4对会议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及时处理突发情况,确保会议秩序和质量。2.2.5会后负责清理会场,整理会议设备和资料,做好会议记录和总结。3安保队长(2人)3.1人员要求:45岁及以下,持保安员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进场前提供人员证书进行备案,否则视为虚假应答,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有5年及以上保安行业工作及管理经历。班长在项目主管的带领下,组织队员完成具体的保安员工作3.2岗位职责3.2.1带领全班完成合同范围内的保安员工作;3.2.2带领全班严格执行本院和客户的规章制度,严格组织纪律,养成良好作风,展现本院形象;3.2.3带领全班完成上级赋予的训练和教育任务,提高全班人员的综合素质;3.2.4教育和监督全班严守本院和客户秘密;3.2.5带领全班搞好岗位内外及宿舍的内务卫生;3.2.6及时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全班娱乐活动,搞好内部团结;3.2.7负责本院与客户的装备物资管理;3.2.8完成上级赋予的其它工作。4保安队员(包括保安队员和消防员)(16人)4.1人员要求:50岁及以下(其中45周岁以下不得少于2人,作为形象岗,水土院区、院本部各1人)。投标人承诺中标后提供6名保安队员的保安员证书(进场前提供6名人员证书进行备案,否则视为虚假应答,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男:身高1.65米及以上;女:身高1.57米及以上。均需政审合格,经过专业培训。有敬业精神,能吃苦、责任心强,工作认真。具备处理应对公共安全及秩序维护工作,能正确使用各类消防、物防、技防器械和设备并定期培训。有医院健康证明,穿戴统一制服,仪容仪表规范整洁。其中两个区(水土院区、院本部)消防员严格落实持证(建(构)筑物消防员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资格及以上证书)上岗,必须持有行政部门颁发的建(构)筑物消防员证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证(进场前提供6名消防员有效期内的证书进行备案,否则视为虚假应答,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需接手智慧物业所有系统,负责查看智慧物业在控制室是否正常运行,出故障时及时反映问题并解决。4.2岗位职责4.2.1严格执行本院各项管理制度和上级命令。4.2.2熟悉本岗位工作任务和工作程序。4.2.3熟悉做好信访接待及掌握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理程序及服务技能技巧。4.2.4忠于职守、文明执勤、礼貌待人,认真做好执勤记录。4.2.5熟悉院区内的治安、消防设施分布情况,掌握其性能和使用方法,做好防汛相关工作。4.2.6掌握院区人员出入动态及车辆进出的记录及监控设施设备的管理,认真执行物品出入办公楼的规定。4.2.7对院区内的各种违规行为应及时予以劝导、制止。4.2.8对突发事件应及时报告,做好事件的全程记录。4.2.9确保24小时均有两名持证消防员消防值班,包含消防控制室的值守和院区的消防巡查等。4.2.10对所属区域进行24小时安防巡逻,每次巡逻间隔不得超过2小时。水土分部的消防值守在消防本职工作上还需全面掌握水土院区智慧物业的操作,保证园区的正常运行。4.2.10协助简单的搬抬工作。5保洁班长(2人)5.1人员要求:50岁以下,有保洁工作及管理经历。5.2岗位职责5.2.1负责监督执行本院及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5.2.2负责检查保洁员的仪容仪表和到岗情况,作好考核评估记录。5.2.3根据当日工作任务,负责每日工作的分配指派。5.2.4负责检查所辖范围各责任区的清洁卫生状况。5.2.5负责随时检查保洁员的工作状况,及时调整各种工具及人力的配置。5.2.6负责对保洁员的工作态度和工作质量作出恰当的批评、纠正、指导,并作出正确的评估。5.2.7负责对清洁工具、设备的使用维护进行指导。5.2.8负责检查设备、工具的清洁保养工作。5.2.9协助处理涉内外纠纷、投诉。5.2.10负责每日工作记录的填写及交接班工作。5.2.11负责组织保洁人员实施绿化维护工作。5.2.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6保洁员(21人)6.1人员要求:55岁及以下,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具备公共楼宇保洁工作经验,工作认真负责并接受过专业培训,能团结队伍,并能保障和应对特殊情况下清洁维护工作,正确使用保洁设备处理不同材质的物品,具有垃圾分类处理的相关知识。6.2岗位职责6.2.1必须爱岗敬业,在本职工作上尽职尽责,加强日常巡视。6.2.2必须遵守本院的一切规章制度与作息时间。每天必须提前15分钟到岗,按时上下班,不能迟到、早退、空岗、串岗,有事要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6.2.3必须服从本院和管理公司的双重领导,接受监督与检查。6.2.4必须统一着装,仪表要整洁卫生,语言与行为要文明礼貌,不许与人争吵以及大声喧哗,不许在工作时间穿高跟鞋。6.2.5必须爱护及节约使用工具及清洁用品,不能损坏和污染任何物品,清洁时工具统一摆放整齐,不能乱丢乱放。6.2.6必须按要求高标准完成自己所承担区域的卫生,不能留死角。正确使用工具以及清洁剂,若经项目主管人员检查3次不能达标者,要进行培训,经培训后仍达不到标准的立即换人。6.2.7在工作岗位上不许随便出入各办公室,更不能随便动用所有用品。6.2.8水土院区保洁人员兼任绿化维护工作。6.2.9工作时间不准干私活和聚岗聊天,不准把单位的工具和清洁剂带回家和送给他人。6.2.10必须互相团结,彼此尊敬。不得故意制造矛盾、挑拨是非、无中生有。7水电工(3人)7.1人员要求:55岁及以下,男性,有敬业精神,能吃苦、责任心强,具有熟悉智能化、供电、机电、电梯等专业知识,对各类设备设施系统的日常维护具备一定的处理及应对能力,有较强的自律能力及沟通能力,3名水电工中:A、至少1人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操作项目为高压电工作业或低压电工作业)【提供证书复印件】(进场前至少提供1名人员证书进行备案,否则视为虚假应答,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B、至少1人持有有效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书(项目代号:A)【提供证书复印件】(进场前至少提供1名人员证书进行备案,否则视为虚假应答,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7.2岗位职责7.2.1负责办公楼的公共设施设备日常巡视、维修、保养,保证设施设备正常运行。7.2.2根据维修单工作内容依据维修服务程序开展工作。7.2.3熟练掌握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技术性能,优质高效地完成维修养护任务和质量记录工作。7.2.4保持责任区域内的清洁卫生、安全。7.2.5负责给排水的设备运行、监控、维护、保养、记录工作。7.2.6负责协助会议室电路、音响、投屏系统等会前调试准备工作。8勤杂工(2人)8.1人员要求:50岁及以下,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具备日常勤杂工作经验。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沟通能力,能保障和应对特殊情况下的勤杂工作。8.2岗位职责8.2.1必须爱岗敬业,在本职工作上尽职尽责。8.2.2必须遵守本院的一切规章制度与作息时间。每天必须提前15分钟到岗,按时上下班,不能迟到、早退、空岗、串岗,有事要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8.2.3必须服从本院和管理公司的双重领导,接受监督与检查,要文明礼貌,不许与人争吵以及大声喧哗,不许在工作时间穿高跟鞋。8.2.4必须按要求完成交办的工作任务。8.2.5配合维修人员的工作。(五)其他要求:1.若遇突发应急事件,物业人员需服从采购人统一管理和调配,特别是物业管理人员需全程值班值守,全面接受采购人调度。2.不属于物业管理范畴事务的维修维护事项,中标人必须到现场,指导其规范操作,维护大楼安全性、协调性和完整性。3.物业人员办公室必须保持整洁卫生,工具、材料放置规范整齐有序。4.在合同执行期间,采购人可对人员配备结构与中标人协商调整。5.因物业人员操作不专业、不规范对物业范围内的设施设备造成损坏,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人提出赔偿,赔偿按设施设备复原成本计算。6.投标人必须自行备齐维修维保工具、设备、各类耗材等物资,确保本项目所涉及的服务对象得到有效维护,服务内容有效实施。如因物业公司自身原因造成服务缺失、设施设备损坏、安全事故等,由投标人承担赔偿责任。投标人自身的损失,采购人不承担责任。7.招标人仅向投标人免费提供必要的办公用房、值班用房、物资用房等;物业工作人员的食宿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本项目投标人应当自备物资。(包含但不限于以下物资)(1)保洁工具:高压清洗机、扫地车、手推保洁车、水桶、撮箕、扫把、拖把、尘推、刮玻器、推水刮、人字梯、榨水车、铲刀等、石材护理(养护)机、大型吸尘器、地毯清洁机等专用工具、耗材。(2)保安工具:对讲机、强光手电筒等。(3)维修工具:电流表、万用表、钢丝钳、活动扳手、电烙铁、尖嘴钳、电工刀、手电筒、电钻、水管钳、螺丝刀等。(4)绿化工具:绿篱机、喷雾器、手枝剪、电锯、枝剪、高枝剪、喷雾器肥料、泥土等用于绿化维护的所物资、耗材等。8.采购人自用消耗性物资投标人采取领用方式用于日常服务保障。主要包括:卫生间:卷纸、擦手纸、洗手液(肥皂)、垃圾桶、地垫。会务场所:手包纸、抽纸、茶叶、矿泉水、湿纸巾、湿毛巾、杯具、茶壶、杯垫、地垫、托盘、容器、钟表、温度器。工程类:电线、龙头、阀门、开关、灯具、门锁、玻璃等采购人自用的配件。其他经双方约定认可的物品。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标注的商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响应处理。一、服务期、地点及验收方式※(一)服务期:中标人在采购合同签订后服务1年(12个月),合同开始时间以签订的合同时间为准。※(二)服务地点: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本部、水土院区、二分院三个场所,其中院本部(位于重庆市渝北区春兰二路1号,建筑面积19000㎡)、水土院区(位于重庆两江新区水土园区建筑面积26655㎡)、二分院(位于重庆市黔江区正阳街道金龙路西段13号,建筑面积5620㎡)。(三)考核方式:1.实行月考核制,按照附件1《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物业管理考核细则》,对物业进行考核。每月考核责任部门对物业公司服务管理质量进行随机检查。采购人指定的管理部门在日常检查、抽查的记录、图片、考勤以及接到的投诉等内容、数据具备同等效力。2.投标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存在违反《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物业管理考核细则》相关事项以及贻误工作、被投诉等情形的,每月按照处罚标准执行,由采购人从当月服务费中扣除具体处罚金额。投标人在接到考核结果后(含口头通知),若有异议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3.本项目每年进行2次以上业主满意度测评,覆盖率达到70%以上,履约满意率达到90%以上,对管理服务中的薄弱环节适时整改。二、报价要求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员工资(人员工资不得低于重庆市最新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险费(不低于重庆市社保缴纳最低档标准)、福利费、服装费、工作餐餐食费、办公用低值易耗品费、保洁用具和耗材费、保洁药水和清洁剂费、消杀费、绿化养护费、维修工具、机具使用、公众责任险费、管理费及合理利润、税金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采购人除此以外不支付其它费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三、付款方式(一)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二)工作满一月后,采购人按照合同约定对中标人工作进行考核,每月应支付金额为合同金额/12-处罚金额,并按考核结果结算。采购人于次月的10日之前(双休日或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办理上月结算并按照程序办理上月服务费用支付手续。(三)履约保证金的退还:经采购人考核,中标人严格遵守合同约定,未发生违约情况的,则在合同期满且处理完合同期内发生的劳动、劳务纠纷等遗留问题并按期撤场后,采购人无息退款。(四)根据每月到岗人数据实结算。四、其他商务要求内容(一)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招标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若未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进入评审环节。(一)资格审查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三)投标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足额交纳所投包的投标保证金。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投标人可于投标截止日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二)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签署或盖章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签署或盖章齐全。1有效性审查投标方案每个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1有效性审查报价唯一只能在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服务部分投标文件内容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号标注的部分。4商务部分投标文件内容本招标文件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5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二、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投标人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服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字,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一)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服务评估。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成员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成员对同一投标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复核后,评标委员会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二)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为本包(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服务部分得分为0分的投标人,将失去成为中标候选人的资格。三、评标标准(一)评审因素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投标报价(10%)10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不进行价格扣减投标人的应答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篇 项目服务需求”,有一条不满足的(第二篇中“※”号标注的部分除外),服务部分得分为0分,不再进入服务部分的评审。2服务部分(60%)服务方案(60分)1.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特点制定整体策划方案,内容包含思路、重难点分析、客户需求及服务保障措施。(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5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3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1分;方案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的或未提供得0分。)2. 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特点制定人员安排方案,内容包含组织架构设计、人员组成、岗位职责、组织管理构架、岗位薪资结构、成本控制举措、人员考勤标准和措施、激励奖惩规则。(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5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3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1分;方案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的或未提供得0分。)3. 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特点制定服务人员招募、培训管理方案,内容包含员工招募、培训、上岗、培养教育、日常管理、薪酬待遇(明确合同签订、保险购买协议,并向业主备案)。(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5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3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1分;方案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的或未提供得0分。)4. 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特点制定会议服务方案,内容包含会前准备、会中服务、会后善后有规范流程和服务措施。(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5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3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1分;方案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的或未提供得0分。)5. 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特点制定安全保卫及消防管理服务方案,内容包含保安人员组成(消防保安及普通保安人数)人员进出及安检、巡逻制度(包含巡逻频次、24小时均有2名消防保安在岗)、门禁系统管理、防汛措施、监控管理、配合做好信访接待及应急处突、停车场和车库管理、物流进出管控措施、消防管理、突发事件处置。(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5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3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1分;方案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的或未提供得0分。)6. 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特点制定工程维修服务方案,内容包含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房屋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房屋建筑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排水设施的养护、墙台面和吊顶工程的养护、门窗工程的养护、屋顶维修养护)、办公家具、供配电系统、给排水系统、弱电及智能化系统(含安防系统、监控系统、门禁系统、车辆管理系统)、电梯系统、空调系统、照明系统、消防系统、供气系统、音响系统、污水处理中心、防雷设施、屋面机组及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维修、养护和管理方案。(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5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3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1分;方案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的或未提供得0分。)7. 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特点制定保洁服务方案,内容包含工作时间、消杀方案、不同功能的保洁区域(大厅、楼层公共区域、会议室、化粪池、卫生间、大楼周边道闸以内、玻璃雨棚、垃圾清运、地毯地胶、值班室、大门岗外广场)不同时段制订计划性、服务措施及细节方案。(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5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3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1分;方案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的或未提供得0分。)8. 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特点制定勤杂服务方案,内容包含留样辅助、样品搬(转)运辅助、废液废物搬运。(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5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3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1分;方案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的或未提供得0分。)9. 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特点制定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方案,内容包含物业交接、人员更换、员工考核机制、监管计划、监管合理性分析。(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5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3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1分;方案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的或未提供得0分。)10.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特点制定绿化工作方案,内容包含绿化思路、绿化措施、养护标准、养护流程。(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5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3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1分;方案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的或未提供得0分。)11.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特点制定应急预案方案,内容包含预案宣传、组织、演练、紧急突发事件处置、外来入侵事件处置、自然灾害事件处置。(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5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3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1分;方案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的或未提供得0分。)12.具有规范的物业档案管理、节能环保方案、物业规章制度(5分)内容包含:物业工作档案、记录台账、服务人员档案、节能环保方案及措施、物业规章制度。(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5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3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1分;方案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的或未提供得0分。)提供方案,格式自拟。注:本项内容中所称的“瑕疵”指1.方案内容缺项、内容表述不完整;2.缺少关键分析点;3.计划及措施不科学合理;4.方案内容表述前后矛盾、无连贯性,内容存在逻辑漏洞、常识错误;5.非专门针对本项目制定、方案中提出的措施举措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6.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实现的情形。投标人的应答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篇 项目商务需求”,有一条不满足的(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除外),商务部分得分为0分,不再进入商务部分的评审。 3商务部分(30%)业绩30分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业绩,单个物业服务合同中至少包含会议服务、安保服务、保洁服务、工程维修服务,每提供1个合同得6分,不满足或未提供不得分,本项最多得30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转包、分包业绩无效。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四、无效投标条款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六)投标人串通投标的;(七)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五、废标条款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二)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第五篇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一)投标人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二)合格投标人条件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三)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四)法律责任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将按规定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二、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一)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书;项目服务需求;项目商务需求;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合同主要条款、合同范本;投标文件格式等七部分组成。(二)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三)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招标文件、澄清文件的内容。(四)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形式或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一)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由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二)联合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三)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四)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第一篇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的有效约束条件。3.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限覆盖投标有效期。4.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个工作日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提交投标保证金保函的,采购人有权提出索赔申请,担保方应在接到索赔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办结):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撤回投标文件的;6.2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6.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6.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6.5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6.6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6.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五)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投标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致,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文件载体)。每套投标文件须在封面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或“电子文档”,副本应为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不一致时,以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为准。2.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招标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签署、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署、盖章。3.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署确认。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六)投标报价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填写报价。2.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3.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投标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七)修正错误若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若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八)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投标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四、开标(一)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投标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二)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三)开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四)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开标一览表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五)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等,评标时不予承认。(六)开标过程应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七)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五、评标见第四篇内容。六、定标(一)定标原则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二)定标程序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服务部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服务部分得分相同的,按商务部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确定中标人。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4.中标人变更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七、中标(一)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八、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投标人询问可以是口头或书面形式。(二)质疑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1.质疑时限、内容1.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2投标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3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4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4.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1.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4.4事实依据;1.4.5必要的法律依据;1.4.6提出质疑的日期;1.4.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4.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5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质疑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3.其他3.1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4.质疑联系方式详见第一篇“联系方式”。(三)投诉1.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九、采购代理服务费(一)投标人中标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以下标准执行:招标类型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2001.1%0.8%0.7%200-5001.08%0.78%0.69%500-10000.76%0.43%0.52%1000-50000.45%0.23%0.32%5000-100000.23%0.09%0.18%10000-1000000.045%0.045%0.045%1000000以上0.009%0.009%0.009%注: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500万元,计算采购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200-100)万元×0.8%=0.8万元(500-200)×0.78%=2.34万元合计收费=1.5+0.8+2.34=4.64(万元)(二)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账号:户名: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五里店支行(行号:102653000177)账号:3100023409200174780说明:中标人为微型企业的免收采购代理服务费。十、交易服务费投标人中标后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交易服务费,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渝发改收费〔2023〕115号执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十一、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二)采购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业务管理系统”进行合同登记备案;2个工作日内按相关管理要求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未按要求公告及备案的,应当及时进行补充公告及备案。(三)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十二、项目验收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十三、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投标人参与重庆市政府采购活动,成为中标人,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信息专栏。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一、政府采购合同(格式)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号:)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项目名称数量总价服务时间服务地点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大写):一、服务要求二、考核方式:三、付款方式:四、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五、其他约定事项:1.招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投标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 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备注: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一、经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二)分项报价明细表二、服务文件(一)服务条款差异表(二)服务方案(三)第二、四篇要求的其他服务部分证明材料三、商务文件(一)投标函(格式)(二)商务条款差异表(三)第三、四篇要求的其他商务部分证明材料四、其他(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三)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自定)五、资格文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一、经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项目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数量投标报价(小写)投标报价(大写): 备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说明:1.开标一览表按格式填列;2.开标一览表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二)分项报价明细表项目号:招标项目名称:单位:元序号名称数量单价合计12345678/9/10/11……/12总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请投标人完整填写本表;2.该表可扩展。二、服务文件(一)服务条款差异表项目号:招标项目名称: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应答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3.投标应答栏中应当注明具体内容以及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二)服务方案(三)第二、四篇要求的其他服务部分证明材料三、商务文件(一)投标函(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有要求。二、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三、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项目的服务。四、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五、我方承诺:本次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六、我方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七、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八、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九、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十、我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交纳足额投标保证金。十一、若我方中标,愿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投标人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年月日(二)商务条款差异表项目号:招标项目名称:序号招标商务要求投标商务应答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3.投标应答栏中应当注明具体内容,且必须标注具体内容在投标文件中的位置(页码)。(三)第三、四篇要求的其他商务部分证明材料四、其他(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的(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物业管理服务),属于物业管理;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3.投标人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投标人盖章。注: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名称(盖章):日期:若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三)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自定)五、资格文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投标人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投标人公章)年月日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注: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投标人公章)年月日附件1:《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物业管理考核细则》序号基本项目考核内容处罚标准一综合管理未制定本项目各项管理制度、考勤制度、奖惩制度、岗位工作标准,月度、年度工作计划、检查巡查措施、月度(年度)工作进度总结等的。每项次扣罚100元一综合管理从业人员仪容仪表、着装不规范,未按照规定使用文明用语的。每项次扣罚50-100元一综合管理未公示服务公开电话,存在投诉、无回访处理机制,无投诉、回访处理记录的。每项次扣罚50-100元一综合管理周末、节假日无人员现场值班的。每项次扣罚200元二公共秩序维护门卫安保值守不按时交接岗的、不按照规定查验登记外来人员及车辆或脱岗的。每项次扣罚100元二公共秩序维护未落实下班后每隔2小时巡视一次办公区。发现问题未及时报告处理并做好情况处置记录的。每项次扣罚50-100元二公共秩序维护对进出车辆未进行管理和疏导,车辆乱停乱放,停车方向不统一整齐的。每项次扣罚50-100元二公共秩序维护消防控制值守脱岗,或未安排有资质人员值守的。每项次扣罚200元二公共秩序维护擅自放社会推销人员、宠物或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楼内的。每项次扣罚200元二公共秩序维护未按照甲方指定管理部门要求落实工作任务的。每项次扣罚50-200元二公共秩序维护在岗位工作期间从事与职责无关事项的。每项次扣罚50-200元三公共区域日常保洁、垃圾清运、卫生消杀公区保洁岗位配置不合理,分工不明确,存在卫生死角无人清洁的。每项次扣罚100-200元三公共区域日常保洁、垃圾清运、卫生消杀月度、季度、年度专项保洁工作计划和实施进度未有序落实。每项次扣罚50-100元三公共区域日常保洁、垃圾清运、卫生消杀大楼卫生间、地(墙)面、设施、标志、器皿等存在水渍、皂迹、集垢(尘)、堵塞、杂物或垃圾超过容器2/3的。每项次扣罚50-100元三公共区域日常保洁、垃圾清运、卫生消杀会议室等公共功能性房间未定时清洁、物品未还原摆放、工作滞后的。每项次扣罚50-100元三公共区域日常保洁、垃圾清运、卫生消杀电梯轿厢内未实时清洁、消毒;有杂物、污渍的。每项次扣罚50-100元三公共区域日常保洁、垃圾清运、卫生消杀办公楼红线范围内的外围区域未日常清扫、保洁(含绿化区域内道路等)。存在杂物、积水、污渍的。每项次扣罚100-200元三公共区域日常保洁、垃圾清运、卫生消杀每季度未对茶水厅沙发、贵宾厅沙发、公区沙发等布艺(皮质)家具进行清洁保养的。每项次扣罚50-100元三公共区域日常保洁、垃圾清运、卫生消杀每天未定时对项目区域内产生的垃圾进行分类收集、清运至指定位置。或垃圾存放点环境脏乱差的。每项次扣罚200-500元三公共区域日常保洁、垃圾清运、卫生消杀重要房间(值班室)每季度组织未开展一次“四害”消杀工作。每项次扣罚100-200元四建筑物、公共配套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修和管理;未制定完善的维修维护整体计划、方案,月度、季度实施进度不按照计划落实的。每项次扣罚50-100元四建筑物、公共配套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修和管理;避雷设施每年未落实防雷检测的。每项次扣罚50-100元四建筑物、公共配套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修和管理;各类电井、机房设施标识缺失、遗漏的。每项次扣罚100-200元四建筑物、公共配套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修和管理;楼内外、楼顶面等管道、排水沟未每日巡查、疏通,存在排水不畅、漏水等。每项次扣罚50-100元四建筑物、公共配套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修和管理;建筑物未及时发现防水层有气鼓、碎裂,隔热板有断裂、外墙装饰件松动等危险隐患,未及时报告或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的。每项次扣罚100-200元四建筑物、公共配套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修和管理;防火门、通道门等设施存在损坏、松动,未及时组织维修的。每项次扣罚50-100元四建筑物、公共配套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修和管理;大楼公共机电设备、管道等设施,未定期保养、加油、刷漆,存在安全隐患,出现故障贻误正常运转的。每项次扣罚200-500元四建筑物、公共配套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修和管理;公共照明系统未及时更换光源,或线路故障未及时发现和修复的。每项次扣罚100-200元四建筑物、公共配套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修和管理;变配电未落实值班制度的,未及时发现设备故障、贻误正常运行的。每项次扣罚200-500元四建筑物、公共配套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修和管理;出现停水、爆管、停电、停气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不及时,贻误正常运行的。每项次扣罚200-500元四建筑物、公共配套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修和管理;各类开关、插座、龙头、灯具、门、锁等常用功能性设施,发生故障维修不及时,存在物资储备不足或遗忘等情形的。每项次扣罚50-100元四建筑物、公共配套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修和管理;未按照甲方要求定期统计能耗数据的。每项次扣罚50-100元四建筑物、公共配套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修和管理;未及时申报物资需求计划的。每项次扣罚50-100元四建筑物、公共配套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修和管理;未按照甲方需求及时安排人员对公共区域内的设施、设备、节日活动布置等临时搬运、搭台、布线、布场服务。每项次扣罚200-500元五其他因物业服务质量差,未达到甲方要求,被有效投诉的或维修维护保障不力等。每项次扣罚50-500元五其他物业单位自备物资、设备不足或自身能力不足,导致服务缺失或贻误的。每项次扣罚50-500元五其他合同期间项目人员配置人数每日未按照约定数量到岗的。按照项目每月服务费总额的人均日费用标准,对照实际缺岗人数和天数予以扣除服务费(每月按照22.5天计算)五其他合同期间项目所有人员的劳务合同未报采购人指定管理部门备案的,或备案合同无姓名、工资标准、福利标准、合同期限、合同双方签章等关键元素的。每人次每月扣罚500的扣除服务费。五其他合同期间持证技术岗位人员未按照技术资格等级配置标准上岗的;或人员更换不提交甲方审查擅自上岗的。每人次每天扣500元五其他合同期间存在向采购人行贿、违法输送利益的或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等情形的。解除合同,移交相关部门处置。五其他其他违反合同(招标文件)约定情形的。每项次每月扣罚500-2000元(结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管理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