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招标公告(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2024)



渝中区区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商框架协议征集(CQS24C01553)框架协议公告

发布日期: 2024年12月26日

本项目保证金支持电子投标保函形式,如需申请保函请点击右上角“申请投标保函”

项目概况:
“渝中区区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商框架协议征集”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月17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CQS24C01553 采购执行编号:1708-BK2400461945AFS
项目名称:渝中区区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商框架协议征集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
折扣或折扣率或费率
数量
单位
服务要求

渝中区区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商框架协议征集
10
1

入围供应商应结合本项目实际制定专门的管理服务方案,组建专门的项目服务团队、场地安排、服务接待等相关事宜等。

合同履行期限:框架协议期限为入围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两年。征集人自入围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与入围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协议签订,协议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协议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入围供应商需完成产品上架工作。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具备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登记备案的二类(含)以上汽车维修资质证明。(提供备案证明复印件或政务网站查询截图)

三、获取框架协议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4年12月26日 至 2025年1月16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3:3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或事项:

(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注册成为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 “个人中心” → “在线开评标” → “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在线下载或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无论投标人下载或获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招标公告所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登陆“重庆政府采购网”完成网上报名申请且报名审核通过后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招标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注意事项:首次参与电子招投标的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系统。
1、CA数字证书的办理:首次参加重庆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项目的供应商应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请进入”在线开评标” → “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中,下载CA办理手册。)
2、投标文件制作:首次参加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项目的供应商应当登录重庆政府采购网。进入”在线开评标”→“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中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系统。

四、响应文件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5年1月16日 10:00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1月17日 14:00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递交方式,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平台提供的客户端投标工具编制投标文件,然后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在线开评标”栏目,在“我的投标项目”→“在线投标”板块提交。

五、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 2025年1月17日 14:00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方式,投标人可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开评标大厅”远程参与开标(开标必备设备: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必须带有摄像头、麦克风和声卡等功能)、无线网卡等),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或参与开标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系统默认60分钟,可根据现场响应情况进行延长/变更)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情形约定:

(1)因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系统客观原因影响解密时间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在仍不能解密的情况下,投标人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启用上传不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的方法作为补救措施;在规定的时间内,投标人既不解密,也未提供不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作为补救措施的,视为投标人主动放弃对该项目的投标资格。

(2)因投标人主观原因未完成解密工作的,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效不加密的备份文件的,都视为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文件,响应无效且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如果项目提供了保证金的,保证金扣除不予退还。
注:备份文件要求详见征集文件相关内容。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投标人需熟悉了解整个政府采购电子化开评标全过程。具体电子化采购规则以及操作指南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重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和《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供应商必看】政府采购(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并按其要求操作。

八、联系方式

征集人: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杨敬杰 唐玮
电话:023-67707261 67523244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座502室

九、附件

采购公告附件(投标人必看手册)24-8版.zip

渝中区区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商框架协议征集(终审稿).doc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渝中区区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商框架协议征集

品目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采购单位
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行政区域
重庆市
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26日 15:0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01月16日每日上午:09:00:00 至 12:00:00下午:13:30:00 至 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
2025年01月16日 10:00

开标地点
"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方式,投标人可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开评标大厅”远程参与开标(开标必备设备: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必须带有摄像头、麦克风和声卡等功能)、无线网卡等),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或参与开标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预算金额
¥33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敬杰 唐玮

项目联系电话
023-67707261 67523244

采购单位
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座502室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3-67707261 67523244

代理机构名称
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座50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3-67707261 67523244

附件:

附件1
渝中区区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商框架协议征集(终审稿).doc

附件2
采购公告附件(投标人必看手册)24-8版.zip

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征集文件项目号:CQS24C01553采购执行编号:1708-BK2400461945AFS项目名称:渝中区区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商框架协议征集征集人: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二○二四年十二月目录第一篇参加征集活动的邀请-3-一、项目简介-3-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3-三、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3-四、响应文件的提交及解密-4-五、保证金-5-六、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以及政策执行措施-6-七、其他说明-7-八、联系方式-7-第二篇采购需求-8-一、服务内容-8-二、服务标准-8-三、技术保障-9-四、服务交付或者实施的地域范围-10-五、质量标准及要求-10-六、服务工作量的计量方式-10-七、结算方式-11-八、付款方式-11-九、验收方式-14-第三篇第一阶段的评审办法-15-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15-二、评审方法-16-三、响应偏离与澄清-17-四、响应文件无效-17-五、征集失败-17-第四篇供应商须知-18-一、法律依据-18-二、征集人-18-三、币种-18-四、征集文件-18-五、响应文件-18-六、响应文件的开启-19-七、评审-19-八、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19-九、签订框架协议-19-十、履约保证金-19-十一、合同授予-20-十二、询问、质疑和投诉-20-十三、资金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20-十四、入围产品升级换代规则(服务类项目中若涉及货物的,适用于本条)-20-十五、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21-十六、入围供应商清退规则-21-十七、入围供应商补充规则-21-十八、政府采购信用融资-21-十九、电子化交易流程-21-二十、相关费用-21-二十一、其他-21-第五篇框架协议文本和采购合同文本-23-一、框架协议(样本)-23-二、采购合同(服务类样本)-28-第六篇响应文件格式-30-一、开标一览表-31-二、声明函(格式)-32-三、资格文件-33-四、采购需求条款差异表(格式)-40-五、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1-第一篇参加征集活动的邀请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征集人),现对渝中区区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商框架协议公开征集入围,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响应。一、项目简介(一)征集内容项目名称服务内容(标的名称)最高限制折扣渝中区区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商框架协议征集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10折注:1.工时费具体标准详见《公务用车维修常用作业项工时价格表》;2.材料成本为服务供应商进货对应产品的发票金额,溢价率按30%进行计算,材料费=材料成本*(1+溢价率);3.结算原则:按照单台送检送修车辆进行结算,结算价=(工时费+材料费)*中标折扣。(二)适用本项目框架协议的采购人范围渝中区区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三)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和入围供应商的淘汰率:1.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5家。2.入围供应商的淘汰率:确定入围供应商时,提交响应文件和符合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淘汰比例为20%,且至少淘汰一家供应商。(四)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价格优先法。(五)框架协议期限:框架协议期限为入围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两年。征集人自入围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与入围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协议签订,协议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协议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入围供应商需完成产品上架工作。(六)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直接选定。(七)采购形式: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八)标的属性:服务。(九)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具备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登记备案的二类(含)以上汽车维修资质证明。(提供备案证明扫描件或政务网站查询截图)(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三、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一)征集文件公告期限:自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二)征集文件获取期限: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1月16日。(三)征集文件获取地点和方式: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不提供纸质版征集文件,由潜在供应商通过线上获取。1.文件获取流程: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在线开评标→电子投标在线获取→选择项目→在线获取。2.文件获取方式:详见本项目征集公告的附件。四、响应文件的提交及解密(一)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1月17日14:00(以政府采购电子招采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二)响应文件提交地点:通过网络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导入到政府采购电子招采系统。(三)响应文件提交方式: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在线开评标→我的投标项目→在线投标,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详见附件《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四)响应文件解密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数字证书解密的方式,供应商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在线开评标→开评标大厅,进入开标室完成在线签到、标书解密、确认开标结果,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详见附件《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五)响应文件解密时间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开始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解密。2.响应文件解密时间: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起60分钟内,供应商应完成其响应文件的解密。注:因电子招采系统原因造成供应商无法解密,征集人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延长解密时间。(六)关于备份文件1.备份文件为供应商在平台系统制作的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时,生成的未加密版的文件。2.供应商持CA证书完成在线解密后平台自动读取响应文件内容。如供应商顾虑因CA、网络等原因影响在线解密的,可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文件密封提交到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场递交。3.备份文件可使用光盘或U盘作为载体密封递交,供应商应在密封袋上标明供应商单位名称、项目号和项目名称(可简称),否则不予接收。4.供应商若提交备份文件,应确保其与系统中所提交的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一致,否则备份文件无法通过系统的一致性审查。5.未通过一致性审查的备份文件无效。6.备份文件载体在开标结束后退还。(七)在规定的时间内供应商未成功解密响应文件的处理方式1.对因电子招采系统原因造成的未解密情况,经供应商申请,可以采取导入由相应供应商提供的不加密的备份文件作为补救措施;供应商未提供备份文件或所提供备份文件无法启用的,视为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2.因供应商原因未完成解密工作的,视为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八)本项目的现场开标厅为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见当日一楼大厅指示牌),供应商可视情自行决定到开标现场参与开标。五、保证金(一)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00元整。(二)保证金交纳形式:转账(电汇)或保函形式1.转账(电汇)方式交纳保证金1.1保证金递交1.1.1供应商应足额交纳保证金,并汇至以下账户,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保证金账户:户名: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账号:户名: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银行信息账号1开户行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账号1账号1501010400150611597681.1.2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1.2保证金退还方式1.2.1未入围供应商的保证金,在入围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1.2.2入围供应商的保证金,在入围供应商与征集人签订框架协议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2.以电子保证金保函形式交纳保证金2.1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向符合条件的保函出具担保方(按照《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保函业务的通知》(渝财采购〔2023〕7号)规定的获得财政监管部门备案同意的单位)申请开具电子保证金保函,电子保证金保函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征集人;③保函担保金额不得低于本项目征集文件规定的保证金金额;④保函生效时间必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担保期限不少于响应文件有效期届满后三十日;⑤担保方应在接到征集人索赔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办结。2.2若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延期,则电子保证金保函提交的截止时间顺延,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保持一致。2.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电子保证金保函扫描件或打印件,未提供或提供的保函内容与2.1条要求不符,均视为未交纳保证金。3.以纸质保证金保函形式交纳保证金3.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向符合条件的保函出具担保方(按照《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保函业务的通知》(渝财采购〔2023〕7号)规定的获得财政监管部门备案同意的单位)申请开具纸质保证金保函。供应商提交的纸质保证金保函须包含的实质性内容(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征集人;③保函担保金额不得低于本项目征集文件规定的保证金金额;④保函生效时间必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担保期限不少于响应文件有效期届满后的三十日;⑤担保方应在接到征集人索赔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办结)。3.2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纸质保证金保函的扫描件,纸质保证金保函原件应当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开标现场递交征集人保管,未提供或提供的保函内容与3.1条要求不符,均视为未交纳保证金。3.3若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延期,则纸质保证金保函提交的截止时间顺延,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保持一致。特别说明:保证金保函应合法合规,符合财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满足征集文件约定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的保证金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各供应商在申请开具保证金保函时应充分考虑不同保函出具担保方开具保函的手续和时间风险等。六、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以及政策执行措施(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五)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落实绿色采购政策。七、其他说明(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本项目如果有澄清文件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四)供应商参与本项目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供应商自理。(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否则响应文件无效。(六)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响应文件无效。(七)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八)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无。八、联系方式(一)征集人: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杨敬杰唐玮邮编:400023电话:023-6770726167523244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座502室(二)电子招投标系统技术指导:重庆港澳大家软件产业有限公司联系人:客服热线谭老师电话:023-8815802968172141转8010,15823413234(三)数字证书:1.东方中讯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联系人:人工客服电话:023-88257082或023-631536622.广东省电子商务认证有限公司联系人:刘老师电话:023-63010240或18996084960注:本项目实行电子化招标采购,全程以电子数据为主。各供应商需熟悉了解整个采购电子化过程。具体电子化采购规则以及操作指南请下载该项目征集公告附件《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重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并按其要求操作。第二篇采购需求一、服务内容(一)入围供应商须无条件按送修单位要求,对送修车辆进行维修。(二)入围供应商提供电脑、网络及专职管理人员,须将公务用车维修线上接单、线上报价/增项报价、维修结果上传(包括但不限于工时费、材料费、优惠金额、维修车辆照片、维修部件照片等)至渝快办愉悦修车应用,在渝快办愉悦修车应用中的公务车辆的维修信息及相关数据将自动同步至“重庆公车在线”应用。(三)服务期内入围供应商须接受区公务用车主管部门业务监管。(四)专项服务方案1.入围供应商应结合本项目实际制定专门的管理服务方案,组建专门的项目服务团队、场地安排、服务接待等相关事宜。2.入围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入围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标准可高于以上规定,但不得降低。二、服务标准(一)总体要求1.入围供应商须设立公示栏和意见箱,公开维修规程、收费标准、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监督部门、征集人、送修单位的监督和检查。2.入围供应商须做到“四优服务”,即:时间优先、质量优良、服务优质、价格优惠。3.入围供应商须设立救急电话,配备救急保障车,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做到车辆随到随修。4.入围供应商须具备本项目服务车辆维修必须的生产维修设施设备。5.入围供应商提供的汽车配件、配件材料应保质保量,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更换的配件及材料必须是正规生产服务商的全新正品件,并附有出厂合格证。6.入围供应商须严格执行汽车维修服务商竣工出厂质量保证制度等有关规定,执行进厂检验单、维修过程检验单、竣工出厂检验单和二级以上维护作业项目出厂合格证等“三单一证”制度。7.入围供应商须实行电子档案管理,建立汽车维修档案,详细记录每辆车车型、里程、维修时间及项目、更换材料及维修工时费等信息资料。8.入围供应商须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和规章制度并完善和严格执行,严禁私自动用客户车辆(试车除外)和私自拆借零配件。9.入围供应商须在维修中,坚决杜绝非正常交易,严格维护送修单位的利益;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送修单位经办人的廉政工作,防止腐败现象产生。10.入围供应商须免费协助事故车辆用户进行保险定损。11.入围供应商须免费保管好用户车上物品,不得泄漏公务用车信息及维修信息。12.入围供应商须诚信为本,严格按照合同或约定的内容以及承诺的时间进行作业,决不擅自减少作业项目。13.入围供应商须对维修更换零件的新件和旧件及车牌号对应合并照相,并留存图片资料和更换的旧零件实物。14.入围供应商须配合市级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做好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平台有关车辆维修项目、更换零部件清单、图片、费用等信息录入及定期上传工作。(二)其他要求1.入围供应商须做到时间从速、质量从优,做到小修不过夜,单项大修不超过7天,整车大修不超过14天。2.入围供应商须按约定的时间交车,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交车,应及时通知维修单位,并说明原因。3.入围供应商须实行全天候24小时服务,保障随到随修和随时随地实施救急抢险作业。三、技术保障(一)服务场地具备固定服务场地(自有或租赁)。(二)管理要求1.档案管理信息化2.服务期内,主管部门、征集人为方便管理向入围供应商提出的合理意见,入围供应商应进行采纳。主管部门将随机或定时(每季度一次)向渝中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收集用户意见,作为考核入围供应商的依据,并将结果通知征集人。(三)技术支持和服务入围供应商在服务期内应当为服务对象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1.电话咨询入围供应商应当为服务对象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服务对象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服务对象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2.现场响应服务对象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入围供应商应在接到用户故障通知后立即响应,一般故障4小时内、复杂故障不超过24小时内解决。因特殊情况不能在24小时内解决的故障,定点维修服务商应提供替代车辆,以保证公务用车需要。3.技术升级(1)在服务期内,若入围供应商和制造商的产品技术升级,服务商应及时通知服务对象,如服务对象有相应要求,入围供应商和制造商应对征集人购买的产品进行升级服务。(2)维修项目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故障的,入围供应商必须及时免费处理,在接到用户故障通知后立即响应,一般故障4小时内、复杂故障不超过24小时内解决。因特殊情况不能在24小时内解决的故障,入围供应商应提供替代车辆,以保证公务用车需要。4.服务人员组成(1)针对本项目须成立专门的项目组团队,针对公车维修的特点,及时全面的提供专业服务。(2)针对本项目投入的人员、设备等在服务期内不发生变化,若因经营活动调整的,须及时补齐保证服务质量。四、服务交付或者实施的地域范围重庆渝中区。五、质量标准及要求维修服务必须符合《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2023年第1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等与汽修相关的标准执行。主要零部件及其总成产品,含机动车灯具产品(前照灯、转向灯;汽车前位灯/后位灯/制动灯/视廓灯、前雾灯、后雾灯、倒车灯、驻车灯、侧标志灯和后牌照板照明装置)、汽车安全玻璃、汽车油箱、汽车轮胎、门锁及门铰链、机动车喇叭、汽车安全带、座椅及头枕、内饰材料、车身反光标识、机动车回复反射器、机动车后视镜、汽车行驶记录仪、汽车防盗报警器、汽车制动软管等15类,必须使用国家3C强制认证产品。总成大修:质保期为100天或2万公里(人为除外)。二级维护:质保期为30天或5000公里以内(人为除外)。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保期为10天或2000公里以内(人为除外)。全车喷漆的车辆,1年内出现褪色、发皱、裂纹等现象免费返修。在质保期和承诺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机动车无法正常使用,且承修方在3日内不能或者无法提供因非维修原因而造成机动车无法使用的相关证据的,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当及时无偿返修,不得故意拖延或拒绝。同一车辆同一问题在以上标准规定时限内反复维修的,原维修服务商必须免费保修,无法完成修复工作的,送修单位有权将该故障车辆交由其它定点维修服务商,所需费用由原维修服务商承担。汽车配件、配件材料应保质保量,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更换的配件及材料必须是正规生产服务商的全新正品件,并附有出厂合格证;对更换后有质量问题的配件免费予以调换(除易损件和人为因素外)。如发生车辆修理责任事故,造成的损失由定点维修服务商承担。机动车维修竣工质量检验合格的,维修质量检验人员应当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六、服务工作量的计量方式按照单台维修车辆的费用计算七、结算方式(一)入围供应商应自行评估各送修单位的维修费收取风险,征集人不承担催收维修费用的责任。(二)入围供应商按每车每次完成维修即向送修单位经办人提供以下凭据:(三)入围供应商出具的正式发票;(四)入围供应商按“三单一证”制度出具的车辆竣工出厂检验单或二级以上维护作业项目的出厂合格证;(五)由车辆送修单位经办人签字确认的《车辆维修项目预估单》。八、付款方式(一)结算方式:维修费用由送修单位与入围供应商直接结算。(二)结算时间:具体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由双方自行协商确定。(三)结算原则:按照单台送检送修车辆进行结算,按照单台送检送修车辆进行结算,结算价=(工时费+材料费)*中标折扣。注:①材料成本为服务供应商进货对应产品的发票金额,溢价率按30%进行计算,材料费=材料成本*(1+溢价率)。②费用(结算价)说明:入围供应商除拖车费以外的所有费用均包含在上述费用中,不得额外收取其他费用。(四)公务用车的中小型车、大型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802-2019《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界定,《公务用车维修常用作业项工时价格表》如下序号作业项目单位中小型车工时综合单价(元)大型车工时综合单价(元)一、常规保养(16项)1更换发动机机油和滤清器次871222更换空气滤清器只31523更换空调滤清器只43654更换燃油滤清器(油水分离器)只66765更换冷却液车次82926更换制动液车次1191577更换主减速器油车次951398更换手动变速器油车次901169更换自动变速器油车次18725210更换助力转向液车次8911911拆卸并清洗喷油咀车付22137812清洗节气门体及进气歧管车次26033313轮胎动平衡只3710814四轮定位车次18140015更换驱动皮带(水泵发电机空调压缩机)根10513016更换驱动皮带张紧轮个115157二、发动机、波箱/变速箱、底盘大修/中修作业类(29项)17发动机总成修理台2436364018拆装发动机总成台1052184019变速器总成修理(手动)台916154720变速器总成修理(自动)台2052297121吊装自动变速箱台70890822更换气门室垫张11615423更换凸轮轴油封只19533624更换曲轴前油封只23031725更换曲轴后油封(手动)只45358426更换曲轴后油封(自动)只58877227更换油底壳垫张15915828更换自动变速器油底壳个20225029更换手动变速器前油封只39857430更换前轮轴承只15119331更换后轮轴承只14619732更换前轮轴承油封只12416833更换后轮外轴承油封只12316134更换前(后)平衡杆根9713735更换前(后)平衡杆胶套套10011836更换碳罐个10611637四门铰链润滑车次627738清洗三元催化器车次27946739更换三元催化器个22226640四轮保养车次24339741更换正时上盖个18426842更换冷凝器个23427343更换汽缸垫张57570044电脑解码车次22728045更换轮胎螺栓、螺母只58102三、单项维修作业类(43项)46更换前制动蹄片车付11721047更换后制动蹄片车付12022048更换前制动盘(鼓)个12720849更换后制动盘(鼓)个12922250更换制动总泵个20022851更换前制动分泵只12812252更换后制动分泵只12712953更换前减震器(总成)只15313054更换后减震器(总成)只13912855更换上悬臂只12317156更换下悬臂只13017157更换高压线组759958更换火花塞组8411759更换点火线圈个597760更换正时皮带根32942461更换正时链条根39446362更换正时张紧器只30737063更换正时张紧轮只29736864更换离合器片张38860665更换离合器分离轴承或拨叉只36755266更换离合器压板张37959867更换离合器总泵只16819468更换离合器分泵只14318669更换水泵只25327870更换机油泵只35835871更换汽油泵只19024272更换怠速电机个9613873更换电瓶个477074更换发电机个15217975更换起动机台16119476空调系统抽空加冷媒车次19824777更换发电机皮带张紧器根12713178更换发动机上水管根678979更换发动机下水管根7810380更换压缩机台23125881更换电子风扇只14215482更换水箱个20026283更换方向机总成个35438684更换方向机助力油管根12313085更换发动机胶垫个11213086更换喇叭只525887更换横拉杆球头只8311088更换半轴外球笼个154178四、钣金工、漆工作业类(17项)89拆装前保险杠根12916790前保险杠喷漆根37640191拆装后保险杠根12715792后保险杠喷漆根37639093前、后车门喷漆扇41046494更换前叶子板张16618395前叶子板喷漆张36438896后叶子板喷漆张37738097引擎盖喷漆张48447798全车喷漆辆4482620199更换玻璃升降器个118124100更换中网张110114101更换车门锁块只10898102更换车门外拉手个7072103拆装前档风玻璃张275407104更换后视镜个9487105钢圈喷漆只216217五、其它(含新能源汽车)(18项)106更换电动空调压缩机台264362107更换动力电池个672720108PTC加热车次348488109更换高压配电盒个405454110清洗水箱车次183279111四轮刹车深度保养车次283411112车内雾化除菌车次210308113更换废气阀个122146114全车抛光车次363497115清洗内饰车次392548116保养(检查驱动系统、高压部件、动力电池、底盘、车身、电器系统、空调系统、动力电池静态压差、充电功能)车次270484117清洗冷凝器车次159220118更换波箱脚胶只118143119更换仪表总成块385442120前挡玻璃贴膜张509704121清洗蒸发箱车次266258122更换节温器只144150123倒车摄像头总成套196251注:1.本表所列工时综合单价作为后期工时费折扣的基数,该费用供应商响应时不可变动,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2.维修123项以外作业项工时费计算,以维修同等车型社会车辆工时费为基准价*中标折扣。合同执行过程中,作业项目的具体结算费用=上述列表对应价格*中标折扣。九、验收方式(一)区公务用车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企业服务质量检查,向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收集用户意见,作为考核入围供应商的依据,并将结果通知征集人。(二)维修质量:符合征集文件规定的有关标准。(三)维修价格:符合供应商的中标折扣及结算原则。(四)维修管理:定点维修服务商必须建立健全的送修车辆维修档案(含电子档案);反复维修同车相同部位需免费维修;维修前将《车辆维修项目预估单》报送修单位,经送修单位审核确认后方可维修;按时录入公车维修信息并按要求上传。(五)以下情况征集人将终止与定点维修企业服务:服务期间出现重大维修事故(造成送修车辆单位、送修车辆单位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20000元以上);服务期间,送修车辆出厂后,在1个月内发生并经交管部门鉴定为维修项目故障导致的交通事故的;服务期间,被区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有效投诉3次及以上的;服务期间,违反约定承诺收费或高于市场价格的;服务期间,不配合征集人、公务用车主管部门、送修车辆单位监督或弄虚作假的;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向用户提供回扣的。(六)入围供应商须无条件向征集人或送修单位提供所有维修车辆的详细维修记录。第三篇第一阶段的评审办法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若未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不进入评审环节。(一)资格审查。由征集人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材料1供应商资格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2.供应商若为个体工商户,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3.供应商若为个人独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1供应商资格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投资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投资人)授权代表委托书。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2.供应商若为个体工商户,提供经营者身份证明和经营者授权代表委托书。3.供应商若为个人独资企业,提供投资人身份证明和投资人授权代表委托书。1供应商资格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第六篇)。1供应商资格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第六篇)。1供应商资格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第六篇)。1供应商资格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第六篇)。1供应商资格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供应商资格条件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果有)第一篇 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按“第一篇 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交。1供应商资格条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如果有)第一篇 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第六篇)2保证金按照征集文件要求足额交纳保证金。1.转账(电汇)方式交纳保证金:提供保证金汇款凭证扫描件;2.电子保证金保函形式交纳保证金:提供保函扫描件;3.以纸质保证金保函形式交纳保证金:提供保函扫描件,同时原件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开标现场递交征集人保管。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供应商可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二)符合性审查。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响应文件签署或盖章按征集文件第六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签署、盖章。1有效性审查响应方案只能提供一个响应方案。1有效性审查报价唯一只能在最高限制单价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采购需求响应文件内容满足采购需求。注:填写采购需求条款差异表。3响应文件的有效期响应文件内容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起90天。二、评审方法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为价格优先法。价格优先法是指对满足采购需求且响应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单价,按照供应商响应报价从低到高排序,并根据征集文件规定的淘汰率或者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确定入围供应商。注:若供应商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响应报价进行政策性扣减的,依据扣减后的价格参与排序。(一)比较与评价。按征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二)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服务承接企业为小微型企业的给予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三)推荐入围供应商名单。1.响应文件满足征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响应报价进行政策性扣减,并依据扣减后的价格按照由低到高排序。2.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5家。3.按照淘汰20%比例入围供应商,且至少淘汰1家供应商。4.经过算术计算后,入围供应商数量按照去掉小数后的整数确定。5.评审过程中若出现供应商报价相同,使淘汰供应商数量达不到比例时,由评审小组在现场随机确定淘汰供应商。三、响应偏离与澄清(一)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有不满足征集文件“第二篇采购需求”中所列服务要求或商务要求(如果有)的,响应文件无效。(二)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不能诚信履约的,将通过电子招采系统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进行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且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三)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小组可以通过电子招采系统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应当通过电子招采系统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响应文件无效供应商或其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响应文件无效:(一)响应文件未按征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二)不具备征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三)供应商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四)报价超过征集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制单价或最高限制折扣的;(五)响应文件含有征集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六)供应商存在串通行为的;(七)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征集的;(八)供应商未按征集文件要求缴纳保证金的;(九)法律、法规和征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五、征集失败在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征集失败。(一)提交响应文件和符合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少于2家的;(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篇供应商须知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二、征集人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为本项目征集人。三、币种本征集文件及本采购活动中涉及的币种为人民币。四、征集文件(一)征集文件是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的依据,是评审小组的评审依据和标准。征集文件也是征集人与入围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的基础。(二)如果有更正,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更正公告或澄清文件。更正公告和澄清文件是征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五、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当按照征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对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一)响应文件的编制。1.编制说明(1)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须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2)供应商响应条件不得低于采购需求。(3)供应商应当按照征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对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2.格式要求响应文件均为电子文件,供应商按照本征集文件第六篇的格式进行编制,同时应编制页码、目录。3.签署、盖章(一)响应文件须在“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位置进行签署、盖章。(二)响应文件的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按《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操作。(三)响应报价1.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电子招采系统所生成的开标一览表中进行价格填报。2.本项目报价为折扣报价。响应报价不得超过采购包最高限价。注:本项目最高限制折扣为10折。3.每个包只接受一个响应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4.入围供应商第一阶段响应报价,是采购人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最高限价。(四)其他说明1.响应文件按不同的采购包分别制作(只有一个合同包的除外)。2.征集文件要求须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均为扫描件(原件或复印件的扫描件均可),扫描件须清晰可辨。3.响应文件提供的参数应与二阶段上传到框架协议采购平台的参数保持一致。六、响应文件的开启供应商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在线开评标→开评标大厅,进入开标室完成在线签到、标书解密、确认开标结果;供应商不足2家的,不得开启。七、评审详见第三篇。八、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征集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评审报告确定入围供应商,之后于2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征集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依法确定入围供应商后,征集人发出入围通知书。九、签订框架协议征集人自入围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与入围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框架协议不得对征集文件和入围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完成框架协议签订后,入围供应商才可进行相关服务内容上架。十、履约保证金(一)履约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0000元整。(二)保证金交纳形式:银行转账或保函形式1.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入围供应商须按以下账户向征集人缴纳履约保证金1万元整,履约保证金在框架协议期限结束且无履约问题后退还至入围供应商缴纳履约保证金的银行账户(按银行当期活期利率退还相应利息)。户名: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账号:31020601040017098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重庆渝中较场口支行2.以电子保函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1)本项目入围供应商应在与征集人签订框架协议前向符合条件的保函出具担保方(按照《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保函业务的通知》(渝财采购〔2023〕7号)规定的获得财政监管部门备案同意的单位)申请开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征集人;③保函担保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10000元整;④保函生效时间必须在本项目入围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时间前,担保期限必须在本项目入围供应商签订的框架协议到期时间后;⑤担保方应在接到采购人索赔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办结。(2)本项目入围供应商应在签订框架协议时提供电子保函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的保函内容与前文要求不符的,均视为未交纳保证金。3.以纸质保函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1)本项目入围供应商应在与征集人签订框架协议前向符合条件的保函出具担保方(按照《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保函业务的通知》(渝财采购〔2023〕7号)规定的获得财政监管部门备案同意的单位)申请开具纸质保函。供应商提交的纸质保函至少体现如下内容: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征集人;③保函担保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10000元整;④保函生效时间必须在本项目入围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时间前,担保期限必须在本项目入围供应商签订的框架协议到期时间后;⑤担保方应在接到采购人索赔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办结。(2)本项目入围供应商应在签订框架协议前将纸质保函原件交本项目征集人保管,未提供或提供的保函内容与前文要求不符的,均视为未交纳保证金。十一、合同授予(一)采购人按框架协议约定的方式将第二阶段的采购合同授予入围供应商。(二)在本项目中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为直接选定。直接选定方式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应按照《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110号令)相关规定,建立健全本单位框架协议采购相关内控制度,依据入围产品价格、质量以及服务便利性、用户评价等因素,从入围供应商中直接选定。十二、询问、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执行,相应范本可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十三、资金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分为一次性付清或分期付款,具体按采购合同的约定执行。十四、入围产品升级换代规则(服务类项目中若涉及货物的,适用于本条)(一)本项目支持入围供应商对已入围产品进行升级换代。(二)供应商可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经征集人审核通过后,新产品替代原产品并生效,原入围产品将不再服务于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已成交的原入围产品,供应商需按合同继续履约。(三)若入围供应商需对已入围产品进行升级换代的,须提供产品制造商出具的技术说明材料,材料须明确新产品的质量不低于原入围产品质量;技术说明材料经征集人审核通过后,进行产品升级替换。十五、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并将用户反馈和评价情况向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公开,作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十六、入围供应商清退规则按《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框架协议征集文件清退规则》执行。十七、入围供应商补充规则(一)剩余入围供应商不足入围供应商总数70%且影响框架协议执行时,征集人可以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补充征集供应商。(二)征集人补充征集供应商,补充征集的条件、程序、评审方法应当与初次征集相同。(三)补充征集供应商遵守本框架协议的有效期。十八、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供应商可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信息专栏。十九、电子化交易流程征集结果公示→打印框架协议签订→完善入围供应商信息→合同授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重庆市框架协议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二十、相关费用(一)交易服务费供应商入围后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交易服务费,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渝发改收费﹝2023﹞115号执行,金额为每个单位支付人民币500元整。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二)代理服务费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后,需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电子采购平台向征集人缴纳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按合同成交金额的1.5%执行,具体以第五篇框架协议的内容为准二十一、其他(一)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二)未尽事宜,以双方签订的框架协议为准。(三)供应商不得将本次入围用于不正当竞争的商业手段。(四)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有效期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起90天。(五)保证金1.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按征集文件第一篇规定交纳保证金。2.保证金为参与征集活动的有效约束条件。3.保证金的有效期限覆盖响应文件有效期。4.保证金币种应与响应报价币种相同。5.入围通知书发出后,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入围供应商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个工作日退还入围供应商的保证金。6.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征集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保证金(提交保证金保函的,采购人有权提出索赔申请,担保方应在接到索赔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办结):6.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的;6.2供应商在征集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6.3入围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6.4入围供应商将入围项目转让给他人;6.5入围供应商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6.6其他严重扰乱征集标程序的。第五篇框架协议文本和采购合同文本一、框架协议(样本)重庆市政府采购框架协议框架协议编号:一、协议方基本信息甲方(征集人):地址:联系人及电话:乙方(入围供应商):地址:联系人及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框架协议。二、项目信息(一)项目名称:(二)项目号:(三)采购执行编号:三、采购需求及最高限制单价(一)采购需求:(二)最高限制单价:四、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协议价格(一)服务内容:以甲方第二阶段具体委托内容为准。(二)服务标准:甲方关于服务过程、成果及质量考核的有关要求。(三)协议价格:以第二阶段直接选定为准五、入围产品升级换代规则(若服务类项目中涉及货物适用)(一)本项目支持入围供应商对已入围产品进行升级换代。(二)供应商可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经征集人审核通过后,新产品替代原产品并生效,原入围产品将不再服务于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已成交的原入围产品,供应商需按合同继续履约。(三)若入围供应商需对已入围产品进行升级换代的,须提供产品制造商出具的技术说明材料,材料须明确新产品的质量不低于原入围产品质量;技术说明材料经征集人审核通过后,进行产品升级替换。六、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直接选定。七、适用框架协议的采购人范围,以及履行合同的地域范围(一)采购人范围:渝中区区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二)履行合同的地域范围:重庆市辖内。八、资金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分为一次性付清或分期付款,具体按采购合同的约定执行。九、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规则(一)清退规则按《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框架协议征集文件清退规则》执行。(详见附件)(二)补充规则1.剩余入围供应商不足入围供应商总数70%且影响框架协议执行时,征集人可以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补充征集供应商。2.征集人补充征集供应商,补充征集的条件、程序、评审方法应当与初次征集相同。3.补充征集供应商遵守本框架协议的有效期。十、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为本协议第二阶段合同授予提供工作便利;2.对本协议第二阶段最高限价和需求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管理;3.对本协议第二阶段确定成交供应商情况进行管理;4.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入围供应商因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的情形进行审核(若服务类项目中涉及货物适用);5.接受采购人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和评价;6.公开本协议的第二阶段成交成果;7.办理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相关事宜。(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团队在第二阶段向采购人提供服务。2.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正常工作安排,接受甲方的业务指导和质量管理。3.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服务标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符合甲方要求的服务成果;4.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可对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若服务类项目中涉及货物适用)5.对本协议履行形况和采购合同情况向征集人进行反馈与评价。十一、履约保证金(一)履约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0000元整。(二)保证金交纳形式:银行转账或保函形式1.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入围供应商须按以下账户向征集人缴纳履约保证金1万元整,履约保证金在框架协议期限结束且无履约问题后退还至入围供应商缴纳履约保证金的银行账户(按银行当期活期利率退还相应利息)。。户名: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账号:31020601040017098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重庆渝中较场口支行2.以电子保函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1)本项目入围供应商应在与征集人签订框架协议前向符合条件的保函出具担保方(按照《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保函业务的通知》(渝财采购〔2023〕7号)规定的获得财政监管部门备案同意的单位)申请开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征集人;③保函担保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10000元整;④保函生效时间必须在本项目入围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时间前,担保期限必须在本项目入围供应商签订的框架协议到期时间后;⑤担保方应在接到采购人索赔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办结。(2)本项目入围供应商应在签订框架协议时提供电子保函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的保函内容与前文要求不符的,均视为未交纳保证金。3.以纸质保函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1)本项目入围供应商应在与征集人签订框架协议前向符合条件的保函出具担保方(按照《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保函业务的通知》(渝财采购〔2023〕7号)规定的获得财政监管部门备案同意的单位)申请开具纸质保函。供应商提交的纸质保函至少体现如下内容: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征集人;③保函担保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10000元整;④保函生效时间必须在本项目入围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时间前,担保期限必须在本项目入围供应商签订的框架协议到期时间后;⑤担保方应在接到采购人索赔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办结。(2)本项目入围供应商应在签订框架协议前将纸质保函原件交本项目征集人保管,未提供或提供的保函内容与前文要求不符的,均视为未交纳保证金。十二、代理服务费(一)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后,需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电子采购平台向征集人缴纳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按合同成交金额的1.5%执行。注:成交供应商为微型企业且所供应的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免收代理服务费。(二)代理服务费缴纳账号户名: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账号:31020601040017098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重庆渝中较场口支行十三、违约责任协议任一方未履行约定义务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十四、框架协议生效及期限(一)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二)本协议期限为: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年月日止。(三)本协议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渝中区财政部门备案1份,渝中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备案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十五、司法管辖在执行本协议中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争端,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十六、其他(一)框架协议采购需求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不得变动。(二)框架协议不得对征集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入围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三)采购人和供应商不得擅自改变框架协议约定的合同实质性条款。(四)与第二阶段相关的未尽事宜,以重庆市框架协议电子采购平台公布的信息为准。(五)服务期内,供应商在维修业务上接受渝中区公车主管部门监管。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授权代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投资人)或授权代表:年月日附件:《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框架协议征集文件清退规则》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框架协议征集文件清退规则1.服务供应商的清退和补充规则有以下行为的被清退:1.1恶意串通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的;1.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合同成交的;1.3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1.4框架协议有效期内,被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的;1.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者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1.6谋取不当利益、违反保密纪律,或者存在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1.7超3次(含)不按规定上传车辆维修信息,到市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平台的;1.8服务期间出现重大维修事故(造成送修车辆单位、送修车辆单位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20000元以上);1.9送修车辆出厂后,在1个月内发生并经交管部门鉴定为维修项目故障导致的交通事故的;1.10服务期间,违反约定承诺收费或高于市场价格的;1.11服务期间,被区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有效投诉3次及以上的;1.12不配合征集人、公务用车主管部门、送修车辆单位监督或弄虚作假的;1.13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向用户提供回扣的;1.14未尽事宜在合同(协议)中约定。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服务供应商,以及入围服务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主动放弃入围资格或者退出框架协议,不得参加同一框架协议补充征集和下一次框架协议入围。2.服务供应商补充规则2.1剩余服务供应商不足入围供应商总数70%且影响框架协议执行时,征集人可以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补充征集服务供应商。2.2征集人补充征集供应商,补充征集的条件、程序、评审方法应当与初次征集相同。2.3补充征集供应商应当遵守本框架协议的有效期。二、采购合同(服务类样本)采购合同(订单编号:采购项目编号:)甲方(采购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价单位:元乙方(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数量总价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地点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大写):一、服务要求二、考核方式:三、付款方式:四、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采购人应按项目实际情况完整填写)五、其他约定事项:1.征集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 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备注:签约时间:年月日第六篇响应文件格式一、开标一览表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电子招采系统所生成的开标一览表格式进行填报;供应商无需另行提供开标一览表。二、声明函(格式)三、资格文件(一)供应商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二)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投资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投资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特定资格要求的资料(如果有)(五)纸质保证金保函扫描件(如果有)、电子保证金保函扫描件(如果有)、保证金汇款凭证扫描件(如果有)四、采购需求条款差异表(格式)五、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若供应商不属于上述类型企业可以不用提供一、开标一览表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电子招采系统所生成的开标一览表格式进行填报;供应商无需另行提供开标一览表。备注:1.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电子招采系统所生成的开标一览表中进行价格填报。2.本项目报价为折扣报价。响应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3.每个包只接受一个响应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4.入围供应商第一阶段响应报价,是采购人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最高限价。二、声明函(格式)声明函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我单位现对本次参加的框架协议采购声明如下:项目名称:项目号:采购执行编号:(一)我方理解并接受该征集文件的采购需求。(二)我方提交的响应文件内容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由我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三)我方若提交了备份文件启用的,以备份文件为准。(四)响应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五)我方已知晓并了解本征集文件中的供应商须知和框架协议的内容,对其内容无异议,愿意遵照其执行。(六)如果我方入围,我方将履行征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响应文件的各项承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框架协议约定条款承担相应的责任。(供应商公章)年月日三、资格文件(一)供应商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二)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征集人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年月日(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投资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投资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或投资人)身份证明书项目名称:致: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或投资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或投资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或投资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电子邮箱可不填写)[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或投资人)身份证正反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项目名称:致: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作为代表,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竞争、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供应商公章)年月日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注: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经营者授权委托书项目名称:致: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经营者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经营者,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作为代表,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竞争、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供应商经营者:(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供应商公章)年月日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经营者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注:若为经营者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投资人授权委托书项目名称:致: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投资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投资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作为代表,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竞争、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供应商投资人:(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供应商公章)年月日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投资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注:若为投资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四)特定资格要求的资料(如果有)(五)纸质保证金保函扫描件(如果有)、电子保证金保函扫描件(如果有)、保证金汇款凭证扫描件(如果有)四、采购需求条款差异表(格式)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电子招采系统所生成的采购需求条款差异表格式进行填报;供应商无需另行提供采购需求条款差异表。五、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电子招采系统所生成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进行填报;供应商无需另行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行业划型标准: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名称(盖章):日期:若入围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若供应商不属于上述类型企业可以不用提供。(结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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