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公告(中共瑞安市委宣传部2024)
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 | 物业管理服务*
项目概况
2025年-2026年瑞安市国旗教育馆委托运营及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07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AJC20241211
项目名称:2025年-2026年瑞安市国旗教育馆委托运营及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50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500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瑞安市国旗教育馆所需的包括委托运营服务、保洁服务、保安服务、水电管理、后勤服务等。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二年(24个月)。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5年01月0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7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5年01月07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安阳街道阳光路155号国投大厦北首5层三楼开标八7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3.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②供应商须在投标前申领CA数字证书、下载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浙江省“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网址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④磋商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磋商文件。⑤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注:供应商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供应商需自行准备好摄像头和耳麦,保持网络稳定通畅,并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自测硬件能否正常使用,如因自身硬件或网络原因导致询标讲解失败,相关后果自行负责。 (3)磋商文件公告期限与竞争性磋商公告公告期限一致。(4)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磋商文件,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磋商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下载专区下载。注意:游客通道获取的磋商文件仅供浏览使用,潜在供应商请通过规定方式依法获取磋商文件。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瑞安市委宣传部
地 址:瑞安市市政大院综合楼三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郑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65812589
质疑联系人:林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7-658125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瑞安市安阳街道阳光路155号国投大厦北首2-5层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佳佳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65879521
质疑联系人:赵亦翔
质疑联系方式:0577-6587953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瑞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址:瑞安市万松东路379号瑞安财税大楼1505室
传真:0577-65822153
联系人:施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7-65827567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2025年-2026年瑞安市国旗教育馆委托运营及物业管理服务.doc1.2M
2025年-2026年瑞安市国旗教育馆委托运营及物业管理服务.doc
竞争性磋商文件1.1项目名称:2025年-2026年瑞安市国旗教育馆委托运营及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编号:RAJC20241211采购人式:竞争性磋商采购人:中共瑞安市委宣传部采购代理机构: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1.2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评审办法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七部分实质性响应条款及无效标条款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2025年-2026年瑞安市国旗教育馆委托运营及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月7日9: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RAJC20241211项目名称:2025年-2026年瑞安市国旗教育馆委托运营及物业管理服务预算金额(元):3500000.00最高限价(元):无采购需求:标项名称:2025年-2026年瑞安市国旗教育馆委托运营及物业管理服务数量:1批预算金额(元):3500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瑞安市国旗教育馆所需的包括委托运营服务、保洁服务、保安服务、水电管理、后勤服务等。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二年(24个月)。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þ无;¨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时间:/至2025年1月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月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开启时间:2025年1月7日9点00分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6、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注意:需在线质疑后才可在线投诉,并电话告知相关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3.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②供应商须在投标前申领CA数字证书、下载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浙江省“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网址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④磋商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磋商文件。⑤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注:供应商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供应商需自行准备好摄像头和耳麦,保持网络稳定通畅,并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自测硬件能否正常使用,如因自身硬件或网络原因导致询标讲解失败,相关后果自行负责。(3)磋商文件公告期限与竞争性磋商公告公告期限一致。(4)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磋商文件,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磋商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下载专区下载。注意:游客通道获取的磋商文件仅供浏览使用,潜在供应商请通过规定方式依法获取磋商文件。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中共瑞安市委宣传部地址:瑞安市人民政府综合楼三楼采购人联系人:郑女士联系方式:0577-65812589采购人质疑联系人:林女士采购人质疑联系方式:0577-6581258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瑞安市安阳街道阳光路155号国投大厦北首2-5层传真:0577-65879523项目联系人(询问):陈佳佳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65879521质疑联系人:金素荣质疑联系方式:0577-65879533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中共瑞安市委宣传部政府采购监管科地址:瑞安市万松东路379号瑞安财税大楼1505室传真:0577-65822153联系人:施女士监督投诉电话:0577-65827567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项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2025年-2026年瑞安市国旗教育馆委托运营及物业管理服务2项目编号RAJC202412113采购人式及评标方法竞争性磋商;综合评分法4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预算金额:人民币3500000.00元。最高限价:无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属于¨ 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部分预留份额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þ 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针对本项目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 (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应结合项目实际,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4% (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6项目属性¨A货物类,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为: 。þB服务类。7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标的:委托运营服务;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行业。标的:物业管理服务;属于物业管理行业。注: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执行8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þ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9是否允许分包þ 不允许分包。¨ 允许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 工作分包。10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þ 接受 提供联合体协议 11投标保证金不需要12是否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 不需要¨ 需要,本项目合同金额的 %。13预付款þ 预付款为本项目采购合同金额的 40%;¨ 本项目为分年度安排预算,每年预付款为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 %。¨ 本项目为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且按月支付,不约定预付款。þ 成交供应商如为大型企业,采购人可不约定预付款。14磋商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60天内有效。15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 A不组织。¨ B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16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属于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提供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产品清单: 无 17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2025年1月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18特别说明1.þ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按磋商文件第二部分11.磋商文件的组成提供资信证明文件,否则视为不符合相关要求。¨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方或者联合体成员根据分工按磋商文件第二部分11.磋商文件的组成提供资信证明文件的,视为符合了相关要求。19解释权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磋商与评审、成交、合同授予、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系指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3“供应商”系指是指响应采购、参加磋商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成交候选供应商”系指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与规则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2.5“成交供应商”系指在本次竞争性磋商中成交的供应商。2.6“磋商小组”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人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组建的专门负责采购评审工作的临时性机构。2.7“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8“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2.9“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10“▲”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产品采购项目中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2.11供应商必须对磋商文件中以“▲”标识的有关技术和商务条款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响应无效。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供应商须知”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3.2支持绿色发展3.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其响应无效。3.2.2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鼓励采购单位将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采购文件和合同,具体性能指标要求参考相关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3.2.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秸秆环保板材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绿色物流配送服务、提供新能源交通工具的租赁服务。3.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3.2.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3.3.2.2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3.6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的,享受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3.7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3.8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4支持创新发展3.4.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3.4.2对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首台套产品,自纳入《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起3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3.5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3.6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温州市财政局出台了《温州市财政局关于温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的通知》(温财采〔2020〕3号),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可直接登录http://jinrong.zcygov.cn,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也可直接向各银行咨询相关业务。4.询问、质疑、投诉4.1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4.2供应商质疑4.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4.2.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4.2.2.1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磋商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4.2.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4.2.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2.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4.2.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4.2.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4.2.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2.3.4事实依据;4.2.3.5必要的法律依据;4.2.3.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2。4.2.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4.2.5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4.3供应商投诉4.3.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4.3.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4.3.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3.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4.3.5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3。二、磋商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5.磋商文件的构成5.1磋商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5.1.1竞争性磋商公告;5.1.2供应商须知;5.1.3采购需求;5.1.4评审办法;5.1.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5.1.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5.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6.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6.1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若有问题需要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澄清,应于响应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6.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磋商文件与磋商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澄清)公告为准。6.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更正(澄清)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该项目的公告信息。三、响应7.磋商文件的获取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8.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潜在供应商按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9.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0.响应文件的语言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1.响应文件的组成11.1资格文件:11.1.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出具符合以下情况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五选一)(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1)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2)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如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4)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5)如供应商是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港澳台胞证或护照)。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2)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11.1.2联合协议(如有);11.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有);11.1.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1.2商务技术文件:11.2.1磋商函;11.2.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如有)(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11.2.3分包意向协议(如有);11.2.4符合性审查资料;11.2.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11.2.6商务技术偏离表;11.2.7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11.3报价文件:11.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11.3.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12.响应文件的编制12.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请按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磋商小组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供应商的风险。12.2供应商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磋商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2.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13.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13.1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响应无效。13.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3.3磋商文件对响应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14.响应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4.1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4.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响应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响应文件。14.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供应商以前在响应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响应截止期。14.4供应商应承担其参加磋商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对这些费用不负任何责任。15.响应文件的无效处理属于磋商文件无效响应规定的情形的,响应无效。16.磋商有效期16.1磋商有效期为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60天。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承诺的磋商有效期少于磋商文件中载明的磋商有效期的,响应无效。16.2响应文件合格投递后,自响应截止日期起,在磋商有效期内有效。16.3在原定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无效。16.4本政府采购项目不允许转包。17.备份响应文件本项目无需提供备份响应文件。四、解密与开启响应文件、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8.解密与开启响应文件18.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磋商,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18.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响应截止时间自动提取所有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磋商文件的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解密。18.3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视为响应文件撤回。19.资格审查19.1采购人将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19.2▲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与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响应无效。19.3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19.4▲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分别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19.5▲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9.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0.信用信息查询20.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供应商接受资格审查时的信用记录。20.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20.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0.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五、磋商与评审21.磋商小组21.1磋商小组组成: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3(含)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1.2磋商小组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响应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21.3评标纪律:(1)磋商小组成员要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保密、回避等相关规定,依法独立履行评审职责,客观、公正、审慎参与评审工作。(2)与供应商或磋商小组其他成员存在利害关系的,要主动回避,自觉签订《政府采购评审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3)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私下接触联系供应商,不得接受或参加供应商或与响应有关的单位、组织或个人的有碍公务的宴请、娱乐活动等,不得以任何形式弄虚作假。(4)保持评审现场安静,不在评审现场随意走动,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需与外界联系或暂时离开评审现场的,应向现场监督员说明情况,征得同意后在监控区域内进行相关活动,并应接受相关工作人员的监督。(5)磋商小组成员不得将自身意见强加给其他磋商小组成员,或私下相互串通压制其他磋商小组成员的意见。(6)磋商小组成员不得征询采购人对供应商的倾向性意向,不得接受任何单位、个人明示或暗示提出的倾向或排斥特定供应商的要求。(7)严格遵守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向外泄露评审情况及涉及供应商商业秘密的信息。(8)评审结束后,各评审人员应将全部资料整理上交采购代理机构,严禁将评审过程中的任何资料带出评审现场向供应商或其他单位提供。21.4磋商小组将根据磋商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并按照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全面衡量各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排出推荐中标的供应商的先后顺序,并按顺序提出授标建议。详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评审办法。21.5保密义务:参与采购活动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磋商响应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商业和技术秘密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1.3六、成交22.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将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23.成交通知书与采购结果公告23.1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采购代理机构也可以以纸质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23.2采购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采购结果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等。23.3采购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1.4七、合同授予24.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5.合同的签订25.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等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依法发布合同公告。25.2成交供应商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成交供应商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5.3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人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5.4鼓励有条件的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6.履约保证金和预付款26.1履约保证金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得拒收履约保函。供应商也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我的项目]—[已备案合同]以保函形式提供:①供应商在合同列表选择需要投保的合同,点击[保函推荐]。②在弹框里查看推荐的保函产品,供应商自行选择保函产品,点击[立即申请]。③在弹框里填写保函申请信息。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400-903-9583。26.2预付款采购人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20%。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不适用前述规定。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政府采购预付款应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预付款从其相关规定。供应商也可以登录政采云前台大厅选择金融服务-[保函保险服务]出具预付款保函,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400-903-9583。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7.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7.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7.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7.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7.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7.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九、验收28.验收28.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28.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28.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28.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3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一、服务内容及标准1.项目基本情况3.4.1.1.1物业情况物业名称物业地址瑞安市国旗教育馆瑞安市玉海街道街道西山公园内瑞安市国旗教育馆作为全国第一家以国旗为主题的综合展示馆,集国旗科普、红色教育、特色文化于一体。于2019年9月正式开馆,累计接待全国各地参观者78万人次,是瑞安重要文化地标,不仅承载着重要的接待任务,也代表瑞安城市形象。2.物业服务范围3.5.瑞安市国旗教育馆位于瑞安市西山山顶,西山位于仓前街以西,滨江大道以北,花园路以东,西门街以南。国旗教育馆总建筑面积2637.29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729.2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908.04平方米,其中布展面积近2000平方米)。展馆共有5层(含顶层与底层),物业管理服务范围包括整个瑞安市国旗教育馆及国旗教育馆周边区域(周边区域具体范围由采购人确认)所有面积。3.5.1.(1)物业管理(建筑物)名称明细服务内容及标准总面积建筑面积(㎡)2637.29见“3.6保安服务”总面积需保洁面积(㎡)3000见“3.4保洁服务”门窗门窗总数量(个)及总面积(㎡)门窗总数100见“3.2房屋维护服务”“3.4保洁服务”外墙外墙各材质及总面积(㎡)钢结构铝板幕墙;1314 见“3.2房屋维护服务”“3.4保洁服务”外墙外墙需清洗面积(㎡)1314 见“3.4保洁服务”会议室室内设施说明会议系统主机1台、音响4只、会议室1个、调音台1台、音频处理器 1台、电源时序器1台、网络中控主机1台、无线路由器1台、环境开关控制器 1台、豪华型装配式机柜1台、无线投屏器2套、无缝高清矩阵切换器2台、嵌入式控制面板1台、 HDMI无缝高清输入卡2台、HDMI无缝高清输出卡2台见“3.2房屋维护服务”“3.4保洁服务”“3.7会议服务”会议室会议室数量(个)及总面积(㎡) 1个30㎡见“3.4保洁服务”“3.7会议服务”报告厅室内设施说明主音箱4只、中置1只、低音炮1只、投影仪 1套见“3.4保洁服务”“3.7会议服务”报告厅报告厅数量(个)及总面积(㎡)1个55㎡见“3.4保洁服务”“3.7会议服务”卫生间卫生间数量(个)及总面积(㎡)5个45㎡见“3.4保洁服务”垃圾存放点各垃圾存放点位置、面积(㎡)及数量(个)国旗广场侧面;3㎡1个见“3.4保洁服务”车行/人行口车行口0见“3.6保安服务”车行/人行口人行口2见“3.6保安服务”设施设备(可另行附表)电梯系统客梯数量2部;客梯的功率 一部4Kv、两部合计8Kv见“3.6保安服务”“3.3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设施设备(可另行附表)空调系统多联式空调系统 ; 4439w见“3.6保安服务”“3.3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设施设备(可另行附表)供配电系统高压柜1个、低压柜1个 800kva见“3.3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给水系统消毒器消毒锅3台 生活水箱1台 变频给水设备1套消防系统设备离心式泵室内消火栓泵2台 离心式泵室外消火栓泵2台 离心式泵室内消火栓稳压泵组1套 离心式泵室外消火栓稳压泵组1套3.5.23.5.3.(2)物业管理(室外)名称明细服务内容及标准室外面积1833 ㎡见“3.4保洁服务”“3.6保安服务”绿化20㎡见“3.4保洁服务”“3.5绿化服务”广场940㎡见“3.4保洁服务”“3.6保安服务”消防栓 17个见“3.4保洁服务”“3.3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垃圾箱4个见“3.4保洁服务”配电箱6个见“3.4保洁服务”“3.3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门前三包2000 ㎡见“3.4保洁服务”监控72个见“3.4保洁服务”“3.3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宣传栏、显示屏宣传栏1个、显示屏 1 个见“3.4保洁服务”“3.3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景观亮化沿途灯带 外立面亮化灯3.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标准物业管理服务包括基本服务、房屋维护服务、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保洁服务、绿化服务、保安服务、会议服务等。3.5.4.3.1基本服务序号服务内容服务标准1目标与责任(1)结合采购人要求及物业服务实际情况,制定年度管理目标,明确责任分工,并制定配套实施方案。2服务人员要求(1)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岗位技能、职业素质、服务知识、客户文化、绿色节能环保等教育培训,并进行适当形式的考核。2服务人员要求(2)根据采购人要求对服务人员进行从业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向采购人报备。2服务人员要求(3)服务人员的年龄、学历、工作经验及资格条件应当与所在岗位能力要求相匹配,到岗前应当经过必要的岗前培训以达到岗位能力要求,国家、行业规定应当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特种作业证书的,应当按规定持证上岗。2服务人员要求(4)如采购人认为服务人员不适应岗位要求或存在其他影响工作的,可要求供应商进行调换。如因供应商原因对服务人员进行调换,应当经采购人同意,更换比例不得超过本项目服务人员总数的20%。本项目服务人员不得在其他项目兼职。2服务人员要求(5)着装分类统一,佩戴标识。仪容整洁、姿态端正、举止文明。用语文明礼貌,态度温和耐心。3保密和思想政治教育(1)建立保密管理制度。制度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①明确重点要害岗位保密职责。②对涉密工作岗位的保密要求。3保密和思想政治教育(2)根据采购人要求与涉密工作岗位的服务人员签订保密协议。保密协议应当向采购人报备。3保密和思想政治教育(3)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对服务人员进行保密、思想政治教育的培训,提高服务人员保密意识和思想政治意识。新入职员工应当接受保密、思想政治教育培训,进行必要的人员经历审查,合格后签订保密协议方可上岗。3保密和思想政治教育(4)发现服务人员违法违规或重大过失,及时报告采购人,并采取必要补救措施。4档案管理(1)建立物业信息,准确、及时地对文件资料和服务记录进行归档保存,并确保其物理安全。4档案管理(2)档案和记录齐全,包括但不限于:①采购人建议与投诉等。教育培训和考核记录。保密、思想政治教育培训记录。②房屋维护服务:房屋台账、使用说明、房屋装修、维保记录等。③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设备台账、设备卡、使用说明、维保记录、巡查记录、设施设备安全运行、设施设备定期巡检、维护保养、维修档案等。④保安服务:监控记录、突发事件演习与处置记录等。⑤保洁服务:工作日志、清洁检查表、用品清单、客户反馈表等。⑥绿化服务:绿化总平面图、清洁整改记录、消杀记录等。⑦其他:客户信息、财务明细、合同协议、信报信息登记、大件物品进出登记等。4档案管理(3)遵守采购人的信息、档案资料保密要求,未经许可,不得将建筑物平面图等资料转作其他用途或向其他单位、个人提供。4档案管理(4)履约结束后,相关资料交还采购人,采购人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存档。6服务改进(1)明确负责人,定期对物业服务过程进行自查,结合反馈意见与评价结果采取改进措施,持续提升管理与服务水平。6服务改进(2)对不合格服务进行控制,对不合格服务的原因进行识别和分析,及时采取纠正措施,消除不合格的原因,防止不合格再发生。6服务改进(3)需整改问题及时整改完成。7重大活动后勤保障(1)制订流程。配合采购人制订重大活动后勤保障工作流程,需对任务进行详细了解,并根据工作安排制定详细的后勤保障计划。7重大活动后勤保障(2)实施保障。按计划在关键区域和重点部位进行部署,确保任务顺利进行,对活动区域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对车辆进行有序引导和管理,确保交通安全畅通,以礼貌、专业的态度对待来宾,展现良好形象。7重大活动后勤保障(3)收尾工作。对现场进行检查,做好清理工作。8应急保障预案(1)重点区域及安全隐患排查。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对重点部位及危险隐患进行排查,并建立清单/台账;应当对危险隐患进行风险分析,制定相应措施进行控制或整改并定期监控;随着设施设备、服务内容的变化,及时更新清单/台账,使风险隐患始终处于受控状态。8应急保障预案(2)应急预案的建立。根据办公楼隐患排查的结果和实际情况,制定专项预案,包括但不限于:火情火警紧急处理应急预案、紧急疏散应急预案、停水停电应急预案、有限空间救援应急预案、高空作业救援应急预案、恶劣天气应对应急预案等。8应急保障预案(3)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应急预案定期培训和演练,组织相关岗位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专项应急预案演练;留存培训及演练记录和影像资料,并对预案进行评价,确保与实际情况相结合。8应急保障预案(4)应急物资的管理。根据专项预案中的应对需要、必要的应急物资,建立清单或台账,并由专人定期对应急物资进行检查,如有应急物资不足,及时通知采购人购置齐全,确保能够随时正常使用。9服务方案及工作制度(1)制定工作制度,主要包括:人员录用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物业服务管理制度、公用设施设备相关管理制度等。9服务方案及工作制度(2)制定项目实施方案,主要包括:交接方案、人员培训方案、人员稳定性方案、保密方案等。9服务方案及工作制度(3)制定物业服务方案,主要包括:房屋维护服务方案、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方案、绿化服务方案、保洁服务方案、保安服务方案、会议服务方案等。10信报服务(1)对邮件、包裹和挂号信等进行正确分理、安全检查和防疫卫生检查。10信报服务(2)及时投送或通知收件人领取。10信报服务(3)大件物品出入向采购人报告,待采购人确认无误后放行。11服务热线及紧急维修(1)设置24小时报修服务热线。11服务热线及紧急维修(2)紧急维修应当15分钟内到达现场,不间断维修直至修复。3.5.53.5.6.3.2房屋维护服务序号服务内容服务标准1主体结构、围护结构、部品部件(1)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房屋结构安全巡视,发现外观有变形、开裂等现象,及时建议采购人申请房屋安全鉴定,并采取必要的避险和防护措施。1主体结构、围护结构、部品部件(2)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外墙贴饰面、幕墙玻璃、雨篷、散水、空调室外机支撑构件等检查,发现破损,及时向采购人报告,按采购人要求出具维修方案,待采购人同意后按维修方案实施维修。1主体结构、围护结构、部品部件(3)每半月至少开展1次公用部位的门、窗、楼梯、通风道、室内地面、墙面、吊顶和室外屋面等巡查,发现破损,及时向采购人报告,按采购人要求出具维修方案,待采购人同意后按维修方案实施维修。1主体结构、围护结构、部品部件(4)每年强降雨天气前后、雨雪季节检查屋面防水和雨落管等,发现破损,及时向采购人报告,按采购人要求出具维修方案,待采购人同意后按维修方案实施维修。1主体结构、围护结构、部品部件(5)办公楼外观完好,建筑装饰面无脱落、无破损、无污渍,玻璃幕墙清洁明亮、无破损。1主体结构、围护结构、部品部件(6)通道、楼梯、门窗等设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2其他设施(1)每半月至少开展1次大门、围墙、道路、场地、管井、沟渠等巡查,每半月至少检查1次雨污水管井、化粪池等巡查,发现破损,及时向采购人报告,按采购人要求出具维修方案,待采购人同意后按维修方案实施维修。2其他设施 (2)每年至少开展1次防雷装置检测,发现失效,及时向采购人报告,按采购人要求出具维修方案,待采购人同意后按维修方案实施维修。2其他设施(3)路面状态良好,地漏通畅不堵塞。2其他设施(4)接到采购人家具报修服务后,及时通知家具供货商对保修期内的家具进行维修,及时对保修期外的家具进行维修。3装饰装修监督管理(1)装饰装修前,供应商应当与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装修企业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告知装饰装修须知,并对装饰装修过程进行管理服务。3装饰装修监督管理(2)根据协议内容,做好装修垃圾临时堆放、清运等。3装饰装修监督管理(3)受采购人委托对房屋内装修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确保不因装修而危及大楼结构安全、人身安全和影响正常办公秩序。4标识标牌(1)标识标牌符合《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1部分:通用符号》(GB/T 10001.1)的相关要求,消防与安全标识符合《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消防安全标志 第1部分:标志》(GB13495.1)的相关要求。4标识标牌(2)每月至少检查1次标识标牌和消防与安全标识。应当规范清晰、路线指引正确、安装稳固。3.5.7.3.3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序号服务内容服务标准1基本要求(1)重大节假日及恶劣天气前后,组织系统巡检1次。1基本要求(2)具备设施设备安全、稳定运行的环境和场所(含有限空间),温湿度、照度、粉尘和烟雾浓度等符合相关安全规范。2设备机房(1)设备机房门口有机房类别及安全标志。落实各类机房责任人、督查人,且设备系统图、应急预案流程图、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等上墙文件或证书符合各设备机房国家标准规范要求,机房巡视及外来人员记录清晰完整,标识统一。2设备机房(2)设备机房门窗、锁具应当完好、有效。2设备机房(3)每半月至少开展1次清洁,整洁有序、无杂物、无积尘、无鼠、无虫害,温湿度符合设备运行要求。2设备机房(4)按各设备机房国家标准规范规定维护/保管消防、通风、应急照明,防止小动物进入。2设备机房(5)安全防护用具配置齐全,检验合格。2设备机房(6)应急设施设备用品应当齐全、完备,可随时启用。3给排水系统(1)生活饮用水卫生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的相关要求。3给排水系统(2)二次供水卫生符合《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17051)的相关要求。3给排水系统(3)设施设备、阀门、管道等运行正常,无跑、冒、滴、漏现象。3给排水系统(4)有水泵房、水箱间的,每日至少巡视1次。每年至少养护1次水泵。3给排水系统(5)遇供水单位限水、停水,按规定时间通知采购人。4电梯系统(1)电梯运行平稳、无异响、平层、开关正常。每月至少开展2次电梯的安全状况检查。4电梯系统(2)电梯准用证、年检合格证等证件齐全。相关证件、紧急救援电话和乘客注意事项置于轿厢醒目位置。4电梯系统(3)每年至少开展1次对电梯的全面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核发电梯使用标志。4电梯系统(4)电梯维保应当符合《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2)的有关要求。4电梯系统(5)电梯使用应当符合《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08)的有关要求。4电梯系统(6)有电梯突发事件或事故的应急措施与救援预案,每年至少开展演练1次。电梯出现故障,物业服务人员10分钟内到场应急处理,通知维保专业人员30分钟内到场应急处理。4电梯系统(7)到场进行救助和排除故障。电梯紧急电话保持畅通。4电梯系统(8)电梯维修、保养时在现场设置提示标识和防护围栏。4电梯系统(9)根据采购人需求,合理设置电梯开启的数量、时间。5空调系统(1)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符合《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标准》(GB50365)的相关要求。5空调系统(2)办公楼内温湿度、空气质量等符合《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的相关要求。5空调系统(3)定期维保并做好记录,保证空调设施设备处于良好状态。5空调系统(4)中央空调运行前对循环水泵、冷却塔、风机等设施设备进行系统检查,运行期间每日至少开展1次运行情况巡查。5空调系统(5)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管道、阀门检查并除锈。5空调系统(6)每年至少开展1次系统整体性维修养护,检验1次压力容器、仪表及冷却塔噪声。5空调系统(7)每年至少开展1次新风机、空气处理机滤网等清洗消毒;每2年至少开展1次风管清洗消毒。5空调系统(8)每年至少开展1次分体式空调主机(含空调过滤网)和室外机清洁。每月至少开展1次挂机和室外支架稳固性巡查。5空调系统(9)制冷、供暖系统温度设定及启用时间符合节能要求。5空调系统(10)发现故障或损坏应当在30分钟内到场,通知专业维保人员后,紧急维修应当在15分钟内到达现场。6消防系统(1)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符合《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的相关要求。6消防系统(2)消防设备检测符合《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GA503或XF503)的相关要求。6消防系统(3)消防设施平面图、火警疏散示意图、防火分区图等按幢设置在楼层醒目位置。6消防系统(4)消防系统各设施设备使用说明清晰,宜图文结合。6消防系统(5)消火栓箱、防火门、灭火器、消防水泵、应急照明、安全疏散等系统运行正常。6消防系统(6)消防监控系统运行良好,自动和手动报警设施启动正常。7供配电系统(1)建立24小时运行值班监控制度。7供配电系统(2)对供电范围内的电气设备定期巡视维护,加强高低压配电柜、配电箱、控制柜及线路等重点部位监测。7供配电系统(3)公共使用的照明、指示灯具线路、开关、接地等保持完好,确保用电安全。7供配电系统(4)核心部位用电建立高可控用电保障和配备应急发电设备,定期维护应急发电设备。7供配电系统(5)发生非计划性停电的,应当在事件发生后及时通知采购人,快速恢复或启用应急电源,并做好应急事件上报及处理工作。7供配电系统(6)复杂故障涉及供电部门维修处置的及时与供电部门联系,并向采购人报告。8弱电系统(1)安全防范系统维护保养符合《安全防范系统维护保养规范》(GA/T 1081)的相关要求。8弱电系统(2)保持监控系统等运行正常,有故障及时排除。9照明系统(1)外观整洁无缺损、无松落。9照明系统(2)更换的照明灯具应当选用节能环保产品,亮度与更换前保持一致。9照明系统(3)每周至少开展1次公共区域照明设备巡视。3.5.83.5.9.3.4保洁服务序号服务内容服务标准1基本要求(1)建立保洁服务的工作制度及工作计划,并按照执行。1基本要求(2)做好保洁服务工作记录,记录填写规范、保存完好。1基本要求(3)作业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对作业人员或他人造成伤害。相关耗材的环保、安全性等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1基本要求(4)进入保密区域时,有采购人相关人员全程在场。2办公用房区域保洁(1)大厅、楼内公共通道: ①公共通道保持干净,无异味、无杂物、无积水,每日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 ②门窗玻璃干净无尘,透光性好,每周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 ③指示牌干净,无污渍,每日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2办公用房区域保洁(2)电器、消防等设施设备: ①配电箱、设备机房、会议室音视频设备、消防栓及开关插座等保持表面干净,无尘无污迹,每月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 ②监控摄像头、门禁系统等表面光亮,无尘、无斑点,每月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2办公用房区域保洁(3)楼梯及楼梯间保持干净、无异味、无杂物、无积水,每日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2办公用房区域保洁(4)开水间保持干净、无异味、无杂物、无积水,每日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2办公用房区域保洁(5)作业工具间: ①保持干净,无异味、无杂物、无积水,每日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 ②作业工具摆放整齐有序,表面干净无渍,每日消毒。2办公用房区域保洁(6)公共卫生间: ①保持干净,无异味,垃圾无溢出,每日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 ②及时补充厕纸等必要用品。2办公用房区域保洁(7)电梯轿厢:①保持干净,无污渍、无粘贴物、无异味,每日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②灯具、操作指示板明亮。2办公用房区域保洁(8)平台、屋顶、天沟保持干净,有杂物及时清扫,每月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2办公用房区域保洁(9)石材地面、内墙做好养护工作,每季度开展1次清洁作业。(各类材质地面、内墙服务管理标准详见3.4.1)2办公用房区域保洁(10)地毯干净、无油渍、无污渍、无褪色,每月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3公共场地区域保洁(1)每日清扫道路地面等公共区域2次,保持干净、无杂物、无积水。3公共场地区域保洁(2)雪、冰冻等恶劣天气时及时清扫积水、积雪,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3公共场地区域保洁(3)各种路标、宣传栏等保持干净,每月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3公共场地区域保洁(4)清洁室外照明设备,每月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3公共场地区域保洁(5)绿地内无杂物、无改变用途和破坏、践踏、占用现象,每天至少开展1次巡查。3公共场地区域保洁(6)办公区外立面定期清洗、2米以上外窗玻璃擦拭,每年至少开展1次清洗。(各类材质外立面服务标准详见3.4.1)4垃圾处理(1)在指定位置摆放分类垃圾桶,并在显著处张贴垃圾分类标识。分类垃圾桶和垃圾分类标识根据所在城市的要求设置。4垃圾处理(2)桶身表面干净无污渍,每日开展至少1次清洁作业。4垃圾处理(3)垃圾中转房保持整洁,无明显异味,每日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4垃圾处理(4)化粪池清掏,无明显异味,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4垃圾处理(5)每个工作日内要对楼层产生的垃圾,进行清理分类,并运至垃圾集中堆放点。4垃圾处理(6)垃圾装袋,日产日清。4垃圾处理(7)建立垃圾清运台账,交由规范的渠道回收处理。4垃圾处理(8)做好垃圾分类管理的宣传工作,督促并引导全员参与垃圾分类投放。4垃圾处理(9)垃圾分类投放管理工作的执行标准,按所在城市的要求执行。5卫生消毒(1)办公用房区域、公共场所区域和周围环境预防性卫生消毒,消毒后及时通风,每周至少开展1次作业。5卫生消毒(2)采取综合措施消灭老鼠、蟑螂,控制室内外蚊虫孳生,达到基本无蝇,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作业。5卫生消毒(3)发生公共卫生事件时,邀请专业单位开展消毒、检测等工作。3.5.10.3.4.1具体清洁要求序号材质清洁要求1瓷砖地面(1)日常清洁:推尘,保持地面干净无杂物。1瓷砖地面(2)深度清洁:使用洗洁精或肥皂水清理。2石材地面(1)根据各区域的人流量及大理石的实际磨损程度制定大理石的晶面保养计划。2石材地面(2)启动晶面机,使用中性清洁剂清洁,避免使用强酸或强碱清洁剂,定期进行基础维护。2石材地面(2)日常维护。使用湿润的拖把清洁,污染严重时局部清洁,每月对地胶板地面进行打蜡处理。3地板地面(1)定期保养。使用中性清洁剂清洁,避免使用强酸或强碱清洁剂,定期进行基础维护。3地板地面(2)日常维护。使用湿润的拖把清洁,污染严重时局部清洁,每月对地板进行打蜡处理。4乳胶漆内墙有污渍时用半干布擦拭。5墙纸内墙有污渍时用半干布擦拭。6木饰面内墙有污渍时用中性清洁剂、半干布擦拭。7石材内墙有污渍时用半干布擦拭。8涂料外墙定期专业清洗。9真石漆外墙定期专业清洗。10瓷砖外墙定期专业清洗。11铝板外墙定期专业清洗。12干挂石材外墙定期专业清洗。13玻璃幕墙外墙定期专业清洗。3.5.11.3.5绿化服务序号服务内容服务标准1基本要求(1)制定绿化服务的工作制度及工作计划,并按照执行。1基本要求(2)做好绿化服务工作记录,填写规范。1基本要求(3)作业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对作业人员或他人造成伤害。1基本要求(4)相关耗材的环保、安全性应当符合规定要求。2室外绿化养护(1)根据生长环境、植物特性进行除草、灌溉、施肥、整形修剪、防治病虫害等。2室外绿化养护(2)根据生长情况修剪绿地,绿地内无枯草、无杂物,无干枯坏死和病虫侵害,基本无裸露土地。2室外绿化养护(3)定期修剪树木、花卉等,灌乔木生长正常、造型美观自然、花枝新鲜,无枯叶、无病虫、无死树缺株。2室外绿化养护(4)绿篱生长造型正常,颜色正常,修剪及时,基本无死株和干死株,有虫株率在10%以下。2室外绿化养护(5)清除花坛和花景的花蒂、黄叶、杂草、垃圾,做好病虫害防治。2室外绿化养护(6)水池水面定期清理,无枯枝落叶、水质清洁。2室外绿化养护(7)根据病虫害发生规律实施综合治理,通常在病虫率高时,以药剂杀死病虫,以确保植物良好生长。产生垃圾的主要区域和路段做到日产日清。2室外绿化养护(8)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来临前,专人巡查,对绿植做好预防措施,排除安全隐患。2室外绿化养护(9)恶劣天气后,及时清除倒树断枝,疏通道路,尽快恢复原状。3.5.12.3.6保安服务序号服务内容服务标准1基本要求(1)建立保安服务相关制度,并按照执行。1基本要求(2)对巡查、值守及异常情况等做好相关记录,填写规范,保存完好。1基本要求(3)配备保安服务必要的器材。2出入管理(1)办公楼(区)主出入口应当实行 24小时值班制。2出入管理(2)设置门岗。2出入管理(3)在出入口对外来人员及其携带大件物品、外来车辆进行询问和记录,并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同意后方可进入。2出入管理(4)大件物品搬出有相关部门开具的证明和清单,经核实后放行。2出入管理(5)排查可疑人员,对于不出示证件、不按规定登记、不听劝阻而强行闯入者,及时劝离,必要时通知公安机关进行处理。2出入管理(6)配合相关部门积极疏导上访人员,有效疏导如出入口人群集聚、车辆拥堵、货物堵塞道路等情况。2出入管理(7)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物品进出实行安检、登记、电话确认等分类管理措施。大宗物品进出会同接收单位收件人审检,严防违禁品(包括毒品、军火弹药、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品等)、限带品(包括动物、任何未经授权的专业摄影设备、无人机等)进入。2出入管理(8)提供现场接待服务。①做好来访人员、车辆进出证件登记,及时通报。②严禁无关人员、可疑人员和危险物品进入办公楼(区)内。③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分类放置。④现场办理等待时间不超过5分钟,等待较长时间应当及时沟通。⑤对来访人员咨询、建议、求助等事项,及时处理或答复,处理和答复率100%。⑥接待服务工作时间应当覆盖采购人工作时间(上班时间为—_9:00___-__17:00__)。⑦与被访人进行核实确认;告知被访人的办公室门牌号;告知访客注意事项(根据实际需要填写注意事项)。3值班巡查(1)建立24小时值班巡查制度。3值班巡查(2)制定巡查路线,按照指定时间和路线执行,加强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及装修区域的巡查。3值班巡查(3)巡查期间保持通信设施设备畅通,遇到异常情况立即上报并在现场采取相应措施。3值班巡查(4)收到监控室指令后,巡查人员及时到达指定地点并迅速采取相应措施。4监控值守(1)监控室环境符合系统设备运行要求,定期进行检查和检测,确保系统功能正常。4监控值守(2)监控设备24小时正常运行,监控室实行专人24小时值班制度。4监控值守(3)监控记录画面清晰,视频监控无死角、无盲区。4监控值守(4)值班期间遵守操作规程和保密制度,做好监控记录的保存工作。4监控值守(5)监控记录保持完整,保存时间不应少于90天。4监控值守(6)无关人员进入监控室或查阅监控记录,经授权人批准并做好相关记录。4监控值守(7)监控室收到火情等报警信号、其他异常情况信号后,及时报警并安排其他安保人员前往现场进行处理。5消防安全管理(1)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其职责。5消防安全管理(2)消防控制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2人。5消防安全管理(3)消火栓、应急照明、应急物资、消防及人员逃生通道、消防车通道可随时正常使用。5消防安全管理(4)易燃易爆品设专区专人管理,做好相关记录。5消防安全管理(5)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宣传,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演练。6突发事件处理(1)制定突发事件安全责任书,明确突发事件责任人及应承担的安全责任。6突发事件处理(2)建立应急突发事件处置队伍,明确各自的职责。6突发事件处理(3)识别、分析各种潜在风险,针对不同风险类型制定相应解决方案,并配备应急物资。6突发事件处理(4)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并有相应记录。6突发事件处理(5)发生意外事件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维护办公区域物业服务正常进行,保护人身财产安全。6突发事件处理(6)办公区域物业服务应急预案终止实施后,积极采取措施,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消除事故带来的不良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的人员和部门。6突发事件处理(7)事故处理后,及时形成事故应急总结报告,完善应急救援工作方案。7大型活动秩序(1)制定相应的活动秩序维护方案,合理安排人员,并对场所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7大型活动秩序(2)应当保障通道、出入口、停车场等区域畅通。7大型活动秩序(3)活动举办过程中,做好现场秩序的维护和突发事故的处置工作,确保活动正常进行。3.5.133.5.14.3.7会议服务序号服务内容服务标准1会议受理接受会议预订,记录会议需求。2会前准备根据会议需求、场地大小、用途,明确会议桌椅、物品、设备、文具等摆放规定,音、视频设施保障措施。3引导服务做好引导牌并放置在指定位置,引导人员引导手势规范,语言标准。4会中服务会议期间按要求加水。5会后整理对会议现场进行检查,做好会场清扫工作。3.5.15.3.8运营服务(1)场馆运营1.负责协调场地业主及物业服务单位,做好国旗教育馆的日常运行和管理工作。2.负责国旗教育馆内日常领导、来宾来访考察接待、讲解工作,负责安排好参观线路,做好相关留档记录工作。3.负责提供各类来访接待及日常会务的保障服务。4.负责场馆相关活动、荣誉事迹等最新动态和信息的收集、整理、留档。5.负责各类荣誉、考核、台账、日常总结汇报材料梳理。6.配合其他相关单位在馆开展的工作,如协助更换临展区屏幕内容,进行技术指导。7.负责国旗教育馆运营规划顶层设计,统筹导入各类创新活动、特色文旅等资源,全面提升国旗教育馆价值。(2)活动开展1.按照“月月有主题”的要求开展围绕场馆中心工作相关的沙龙、讲座、培训等各类日常活动。2.负责协调对接、配合政府各部门单位及相关合作单位,将各方活动资源导入国旗教育馆,并开展活动组织工作,让国旗教育馆集聚人气。(三)品牌建设1.负责国旗教育馆的宣传推广工作,统筹对接各类场馆相关的新闻报道、信息报送、外宣推送等工作。2.负责国旗教育馆的新媒介传播工作,负责国旗教育馆的微信公众号运营推广,短视频、H5编辑等。(四)文创区运维1.盘活国旗教育馆文创资源,打造特色鲜明的红色IP。2.发挥自身设计领域优势,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为国旗教育馆提供符合其品牌定位的文化创意衍生产品,保证开发设计的文创产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等权益;所有产品上架前,需向主管部门报备。3.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大力推广双方合作开发的文创产品及相关品牌,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联合参展、举办文化交流活动等。4.做好邮政相关工作。负责对接邮政主管部门、提供红色邮政服务;负责旗迹邮局运营,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开发、设备维护、邮件整理投递等。5.配合国旗教育馆开馆时间,每周二至周日(节假日根据实际情况)至少配备一名工作人员驻扎,做好接待、进货、销售等运维工作,展现国旗教育馆良好形象。运营期间,国旗教育馆主题文创产品由供应商自行投入生产,销售所得归供应商。(该名工作人员另外配备,不属于运营团队成员)(五)其他1.成交供应商必须直接运营管理,不得转包、分包或代管,否则取消成交资格。2.协助市委宣传部对场馆的其他管理等。3.按照市委宣传部统一部署,全面接受工作安排,及时上报服务信息,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六)宣传要求运营期间,利用教育馆场馆,按照“月月有主题”的要求开展沙龙、讲座、培训等各类日常活动,具体根据业主方要求及相关工作节点做场次增减或规模内容上的调整。负责国旗教育馆公众号运营推广,包括日常组稿、设计、编辑、发布、推动、分析等。负责国旗教育馆短视频、H5编辑,包括场馆相关创意短视频策划、拍摄、发布。3.5.163.5.17.4.物业管理服务人员需求部门职能岗位岗位所需总人数备注(岗位所需服务时长或时段、需具备的上岗资格证、人员学历、工作经验等要求)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1制定物业管理计划和预算,负责场馆内物业人员管理及排班,日常与甲方对接,处理日程物业管理事务,并做好运营方活动协调配合。若出现紧急事故,做好基础救援工作。物业服务前台1负责票务登记、接听咨询电话等。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设备操作维护员1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工程负责人1高中及以上学历。负责项目工程队伍管理,负责项目日程工程维护及零星维修。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监控员2消防监控人员持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上岗。保洁服务保洁人员3物业的日常保洁维护和清洁工作。保安服务保安负责人1持保安上岗证上岗。负责保安队伍管理及日程安保事务处理。保安服务保安人员6持保安上岗证上岗。运营服务项目管理总监1负责项目整体协调、把关、统筹,负责对接上级指令、处理外联事务、运营团队管理、资源整合导入等,兼带策划职能。运营服务正式讲解员2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配备高标准主持人讲解员,负责国旗教育馆展厅等接待精简版、详尽版等多版本待命式讲解服务,负责日常活动的主持工作,同时兼带策划或后勤岗位职责。运营服务文秘后勤1负责普通接待活动,且负责日常总结汇报材料、创建检查台账梳理、荣誉申报、建立国旗教育馆素材库等,负责协调场地业主及物业服务单位,协助做好场馆的日常运营和管理等后勤工作。运营服务平面设计岗位、摄影摄像/兼职。安排人员兼职平面设计岗位,负责场馆活动、预告通知、告示、海报等设计工作;安排人员兼职摄影摄像岗位,负责来访、考察、接待、活动的拍摄记录、资料留档等工作。合计20人1.除评分项人员要求的资料(若有)外,本项目服务人员具体名册在投标时可先不提供,但须在合同签订之前提交采购人(随名册附人员身份证、上岗证等以证明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人员配置要求)。2.供应商应为本项目各项服务工作配备足够各类人员,人员不得少于20人(供应商可根据自己的管理方案增加人员)。所聘人员必须符合劳动部门有关用工规定,所有相关人员的配备如需经相关主管部门认证发证才能上岗的,必须持证上岗。上岗人员要求政治上可靠、身体素质好,无不良行为记录。特殊或重要岗位人员配备必须经采购人审核,政治审查通过并签署保密协议后放可录用。3、人员年龄必须男≤55周岁(其中保安人员需≤45周岁,身高1.70米及以上,五官端庄,视(裸)力1.0以上),女≤50周岁,要求身体健康,形象佳、会普通话、智力良好、行动灵便。4、特种工作人员应持有政府相关专业部门颁发的有效上岗证书。二、其他说明1.供应商可根据以上物业管理内容及要求进行物业管理机构设置、资源配置、质量管理控制及制订管理方案。2.成交供应商应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招标文件、响应文件和合同对本服务实施统一管理、综合服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3.成交供应商所配备重要岗位服务人员,在运作期间如需变更应事先得到采购人同意。4.采购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履约验收方案,组织履约验收小组对成交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考核验收,根据考核标准进行评分。采购人有关工作人员有权巡查物业服务人员的工作情况,有权对违反规定的物业服务人员提出批评。5.未达到合同中服务质量标准的,采购人有权提出整改意见和限期改进,当整改期限满后仍无明显改善的,将依据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按法定程序解除合同。6.成交供应商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的一个星期内,应派相关人员进驻管理现场,并履行下列职责:熟悉服务区域的地理位置、环境条件、设施的配置、使用,服务区域管理用房的配置和设施配套情况;办理承接手续时,要与采购人交接所有与服务相关的资料和档案材料,并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7.所聘人员必须符合劳动部门有关用工规定,并经成交供应商相关专业考核合格后上岗,采购人有权对此进行审核并提出整改意见。服务过程中,若采购人不满意,须无条件更换人员至采购人满意为止。8.成交供应商要认真根据考核要求自行对服务人员进行培训,并接受采购人对服务人员的集中培训,培训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9.成交供应商要做好员工培训工作及思想教育工作,若因业务培训不到位或思想教育不到位而发生员工违法违纪等问题对采购人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成交供应商须承担相关法律后果及赔偿采购人损失。10.对保安实施准军事化管理,采用管理程序为:“五统一、三集中”。“五统一”即统一作息、统一出操、统一上岗、统一着装、统一装备;“三集中”即集中招聘、集中培训、集中管理。11.各工种人员须根据岗位要求,统一服装,服装要求大方得体,服装制作和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12.工作期间所需相关设备及耗材由采购人统一提供,成交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应按需领用,合理使用,不得浪费或挪作他用,并做好相关的领用收发记录。13.成交供应商建立各类应急预案(如防爆、群体事件、消防、抗台等),并培训相关人员达到相关要求。14.在台风或大雨季节,如要抗台抗灾时,成交供应商要无条件安排值班。遇突发事件或安全检查时,成交供应商必须配合有关部门执行任务,并指定专职人员协助工作,直至完成。15.未达到物业管理委托管理合同中服务质量标准的,采购人有权提出整改意见和限期改进并通报行政主管部门,当整改期限满后仍无明显改善的,将依据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按法定程序解除物业管理委托管理合同。16.所有服务人员应遵守采购人规章制度和保密规定,维护采购人的合法权益和形象。17.协助采购人做好文明创建工作,树立良好的对外公众形象。18.服务人员在岗期间严禁饮酒、睡岗、脱岗、看书、看报、听广播、打扑克、上网聊天玩游戏等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19.加强能源管理,作好节能降耗工作。非上班时间或不需要时要及时关闭开水机,和服务区域内有关灯光照明。20.积极协助采购人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全国卫生城市复评工作,做好垃圾分类示范点创建工作。21.采购人有特殊工作安排需要成交供应商加班时,成交供应商要无条件服从采购人安排,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报价内。22.承包区域的各项服务工作时间必须符合及满足采购人的要求,包括星期天及公众假期,都不得停止工作。23.遇突发事件或安全检查时,成交供应商必须配合有关部门执行任务,并指定专职人员协助工作,直至完成。24.成交供应商应保证本项目员工最低月工资不少于当年瑞安市最低月工资,并且有员工(工资福利)激励、员工队伍稳定、员工保险交纳、女工特殊福利等待遇。25.按国家相关政策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除必须的各种社保外,还应包括第三者责任保险和员工人身意外保险,其中:(1)第三者责任保险:成交供应商应为承包区域的服务的工作人员投保,以保证在承包期间人员和财产以外遭受损失时得到补偿。(2)员工人身意外保险:在承包期内,成交供应商应为其员工投保人身意外险,以保证采购人在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索偿时不受任何责任的约束。(3)其他保险及费用:成交供应商应按政府有关规定负责为全体服务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包括但不限于意外险等)并交纳相关费用。26.在物业管理范围内,如被相关执法部门查到违规违法等情形或行为,所造成的法律责任以及罚款、赔偿等经济责任,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人概不负责。27.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采购人工作人员支付小费或赠送实物,不得在承包区域住宿或从事非法活动或有损采购人利益的活动。28.成交供应商不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抵押承包区域,在承包区域只从事采购人认可的服务工作。在承包期间,成交供应商的任何股份配置变动应通知采购人。未经采购人书面批准,任何占有支配地位的股份转让将视为成交供应商出租、转让的行为。三、商务要求1.供应商须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国旗教育馆的特殊性(如特殊时间段需七天工作制等服务),其服务费用应包括承包区域内运营服务、提供保安、保洁、及其他所有服务所需的一切人员工资、奖金、各种加班费、夜餐费、各种社会保险、食宿与交通、专用设备及工具、器械、消耗材料、服装、安全、仓储、运输(包括垃圾外运)、维修、管理费用、税费、利润、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2.零星维修材料费用500元及以下相关费用包含在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合同金额之内,由供应商(物业方)承担(明确涉及的零星维修材料以及关于费用方面的规定)。500元以上由采购人承担(明确涉及的零星维修材料以及关于费用方面的规定)。3.▲服务时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二年(24个月)。合同一年一签,一年合同期满后,成交供应商的服务达到采购人的要求,可再续签下一年合同。4.委托运营服务付款方式:合同生效且成交供应商项目组入驻场馆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一年委托运营合同总额的50%,当年的九月三十日之前支付至一年委托运营合同总额的80%,当年的十一月三十日之前支付至委托运营合同总额的95%,剩余款项在合同结束后结清。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将服务费支付到合同约定的成交供应商账户。5.物业管理服务付款方式:(1)合同生效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预付项目预算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根据浙财采监[2020]3号文件执行,在签订合同时,中标人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不适用前述规定。采购人迟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中标人可要求支付逾期利息。)(2)采购人在支付第一期服务费时,按服务费的金额足额扣除预付款,支付第二期服务费时,再按第二期服务费的金额足额扣除预付款,以此类推,直至预付款不足支付某一期的服务费后,再按实支付服务费。(3)三个月支付一次服务费,罚款从每期承包经费中扣除,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将物业服务费支付到合同约定的成交供应商账户。(4)采购人根据每月按“考核及处罚标准”作出的考核结果,将处罚金额按期直接在付款额中扣除。四、考核及处罚标准1.委托运营服务考核:采购人将不定时对成交供应商进行考核,并于当年合同结束前1个月进行整体考核,如任意一期考核不合格(分数低于80分),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委托运营考核、物业管理服务考核任一一部分考核不通过,采购人均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运营服务考核表序号指标分值评分标准1人员情况(单位:人)15分团队人员为承诺配置人数的得15分,每少1人扣3分;人员不符合相关要求的,不达标的,每人扣2分。2活动组织及落实情况24分按照“月月有主题”的要求开展各类日常活动,每月举行1场次,一年需举行12场。每少一次扣2分,总分24分。3新媒体运营情况20分1、对公众号运营推广情况予以赋分,活动是否做好宣传工作,年产量超20条得满分,每少一条扣1分,总分10分。3新媒体运营情况20分2、对国旗教育馆相关的短视频或H5等进行发布推广,年产量超12条得满分,每少一条扣1分,总分10分。4展厅服务情况15分提供标准化接待讲解服务,满足各类参观、交流需求;供各类来访接待的日常会务保障服务。根据开展情况予以赋分,总分15分。5管理维护情况26分1、根据国旗教育馆各项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予以赋分,总分5分。5管理维护情况26分2、对物业单位的监管是否到位,视落实情况予以赋分,总分5分。5管理维护情况26分3、接待或活动后3天内是否做到整理台账并归档,在采购人抽查时每发现一次未实行,扣3分,总分6分。5管理维护情况26分4、根据各类考核、台账、日常总结汇报材料梳理情况予以赋分,总分5分。5管理维护情况26分5、针对国旗教育馆其他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予以赋分,总分5分。6加分项1、当年国旗教育馆获得相关荣誉的,根据荣誉级别予以赋分,瑞安市级加2分、温州市级3分、省级或以上加5分。2、国旗教育馆相关媒体信息得到领导认可批示的,国家级加6分,省级加3分,温州市级加2分,瑞安市级加1分。3、国旗教育馆相关媒体信息在网络类国家级媒体发布的加2分,省级媒体发布的加1分;媒体信息在刊物类国家级媒体发布的加5分,省级媒体发布的加3分,温州市级媒体发布的加2分。2.物业管理服务考核:(1)以达标分为标准,月评分在达标分以下,每下降1分扣月承包经费的0.5%,以此类推。最多扣当月承包费的5%。(2)由于群众举报、新闻媒体曝光而影响采购人整体形象的,经核实是由物业管理公司引起的将予以相应的处罚,处罚额度为每发现一处扣当月月承包经费的一半。(3)如考核连续3个月不达标,将取消该承包合同。委托运营考核、物业管理服务考核任一一部分考核不通过,采购人均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4)物业管理公司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要求时限进场,同时开展物业管理工作,如达不到要求的将取消承包合同。(5)罚款从每月承包经费中扣除。3.6.瑞安市国旗教育馆物业管理服务考核评分细则考核小组每月采取定时或抽查形式进行考核,如发现下列情况对物业公司进行相应的扣分,起评分为100分,达标分为90分(含),低于90分为不达标。(一)对员工考核l、每发现一条,对物业公司扣0.5分1.1不按规定佩带胸牌;1.2上班时未穿工作服或服饰不整;1.3在楼内乱扔杂物;1.4未经同意擅自带人进入楼内和有关区域参观;1.5当班时行为不检点,如嘻皮笑脸,大声喧哗,追逐打闹,勾肩搭背等;1.6上班无故迟到,早退,串岗或擅离岗位10分钟以内;1.7不按规定填写操作记录、交接班记录;1.8违反电话使用规定,打私人电话聊天;1.9工作时间看书籍,擅自换班、调班;1.10有巡逻记录,未记录扣0.5分。2、每发现一条,对物业公司扣1分2.1没有正当理由或未经部门领导同意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10分钟以上;2.2在禁止吸烟区域吸烟或使用明火;2.3未经许可而使用大楼内设施、设备、仪表、仪器或其他财物;2.4使用不文明的语言对待同事和参观人员;2.5故意消极怠工;2.6发现院内财物丢失、损坏时,置若罔闻,无动于衷,在被调查时提供假情况;2.7工作中经常拖拖拉拉,出工不出力,屡教不改;2.8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轻微损失;3、每发现一条,对物业公司扣3分3.l不服从上级指令,甚至拒绝或有意不完成指派给其的工作,紧急情况下不完成指定的工作;3.2故意损坏公共财物;3.3在院内进行任何形式的赌博;3.4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违章指挥或隐瞒工作过失造成事故或损失;3.5损坏设备,工具造成经济损失;3.6服务态度差,造成客户投诉,经核实后,确为事实;3.7旷工一至三天;3.8当班时睡觉、下棋、打扑克、听收录机、玩电脑、玩手机或干私事等;3.9会务工作未按要求及时执行(未及时布置会议室、检查现场设备、做好接待服务及清洁工作);3.10耗材、耗品的质量考核,若发现提供使用“三无”产品或质量较差的耗材耗件,一经发现扣3分;4、每发现一条,对物业公司扣10分4.1用非法手段偷窃或涂改原始记录,帐单及单据,造成后果;4.2用威胁手段当众侮辱参观人员及上级管理人员和同事等;4.3严重玩忽职守,人为造成设备损坏,导致公共利益损失;4.4因违反国家法律被公安机关拘留或处以拘留以上处罚;4.5未按规定避雷、消防等设施检测;(二)保洁的考核1、路面清洁1.1地面有烟蒂,纸屑、果皮等杂物、有污迹,花岗岩地面、墙面无光泽;(对物业公司扣0.5分)1.2公共设施表面用纸巾擦拭有明显灰尘;(对物业公司扣1分)1.3不锈钢表面不光亮,表面有污迹;(对物业公司扣1分)1.4玻璃门有水迹、手印、灰尘;(对物业公司扣0.5分)1.5顶面、风口目视有污迹、灰尘;(对物业公司扣0.5分)2、楼层通道地面清洁2.1、地面目视不干净,有污迹,无光泽;(对物业公司扣1分)3、公共卫生间清洗3.1花、墙角、灯具目视有灰尘、蜘蛛网(对物业公司扣1分)3.2目视便器不洁净有黄迹;厕位有异味、臭味(对物业公司扣1分)3.3地面有烟蒂,纸屑、果皮等杂物(对物业公司扣1分)4、灯具清洁4.1灯具、灯管有灰尘,灯具内有蚊虫,灯盖、灯罩不明亮(对物业公司扣1分)5、室外地面清洁和花草养护5.1地面有杂物、积水、明显污迹、泥沙。(对物业公司扣1分)5.2垃圾桶外表有明显污迹、垃圾粘附物(对物业公司扣1分)5.3沙井、明沟内有积水、杂物(对物业公司扣1分)5.4污水溢出地面(对物业公司扣1分)5.5地下雨、污水管井井底有沉淀物、水流不畅通,井盖上有污迹(对物业公司扣1分)5.6明显杂草多(对物业公司扣1分)注:考核将实行月评制,凡月评不达标的,将按照处罚标准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以达标分为标准,月评分在达标分以下,每下降1分扣月承包经费的0.5%,以此类推。最多扣当月承包费的5%。罚款从每月承包经费中扣除。如考核连续3个月不达标,将取消该承包合同。第4部分评审办法评审办法前附表序号评审标准主观分/客观分权重响应文件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项得1.0分,最高得3.0分。(注:以上证书须由通过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通过的认证机构颁发,提供证书复印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有效证明即可得分。)客观分3分供应商管理体系认证21、委托运营服务业绩: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文化场馆类委托运营业绩,提供1个得0.5分。2、物业管理服务业绩: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文化场馆类物业管理业绩,提供1个得0.5分。(业绩有效性认定:上传合同和发票(缺一不可),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附生效条件的合同以生效时间为准),发票须为开票日期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开具的合同期内任意一期资金支付对应的发票。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有效业绩即可得分。)客观分1分供应商业绩情况3根据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工程负责人有关情况:①学历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②证书要求:同时具有高压电工作业证、低压电工作业证、消防设施操作员证;③证书要求: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以上三个条件同时满足的得3.0分,满足两个条件得2.0分,满足一个不得分。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身份证、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学历证明复印件(毕业证书或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供应商提供为其缴纳的2024年9、10、11月份的社保缴纳证明(供应商注册时间未满三个月的,提供2024年11月份的社保缴纳证明;供应商注册时间未满一个月的,提供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以上资料须完整提供并进行电子签章,否则不得分。客观分3分物业服务团队拟派工程负责人4根据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保安负责人有关情况:具有部队服役经验,持有退伍证的得3.0分。 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身份证、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供应商提供为其缴纳的2024年9、10、11月份的社保缴纳证明(供应商注册时间未满三个月的,提供2024年11月份的社保缴纳证明;供应商注册时间未满一个月的,提供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以上资料须完整提供并进行电子签章,否则不得分。客观分3分物业服务团队拟派保安负责人5根据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讲解员有关情况:其中普通话等级为二级甲等每人得1.0分,普通话等级为一级乙等及以上每人得2.0分;本项最高得4.0分。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身份证、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供应商提供为其缴纳的2024年9、10、11月份的社保缴纳证明(供应商注册时间未满三个月的,提供2024年11月份的社保缴纳证明;供应商注册时间未满一个月的,提供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以上资料须完整提供并进行电子签章,否则不得分。客观分4分委托运营团队拟派讲解员6拟派项目人员配备要求全面性,除讲解员外,项目团队人员具有新闻记者证、网络编辑员证、播音员主持人证,每提供上述一个证书得2.0分,本项最高得4.0分。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身份证、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供应商提供为其缴纳的2024年9、10、11月份的社保缴纳证明(供应商注册时间未满三个月的,提供2024年11月份的社保缴纳证明;供应商注册时间未满一个月的,提供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以上资料须完整提供并进行电子签章,否则不得分。客观分4分委托运营团队拟派其他人员7供应商具备自有媒体宣传渠道的,包括但不限于广播、电视台、报纸、新媒体、户外广告等,提供1个得1.0分,本项最高得4.0分。注:①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进行电子签章不提供不得分。②同一类别多个载体不重复计分。客观分4分自有媒体宣传渠道81、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整体运营管理方案及运营管理办法,内容全面丰富且关联性强,逻辑清晰合理,可以有效实施且对采购人实用的得5.0分;内容均展开阐述无缺漏且基本清晰合理,总体适应本项目需求的得4.0分;内容无缺漏但内容简略,基本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得3.0分;内容缺漏或者方案不适应本项目需求的不得分。主观分5分委托运营服务方案82、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场馆接待服务方案及配套讲解稿编制情况(讲解稿需根据接待时长分简单版与详细版),内容全面丰富且关联性强,逻辑清晰合理,可以有效实施且对采购人实用的得5.0分;内容均展开阐述无缺漏且基本清晰合理,总体适应本项目需求的得4.0分;内容无缺漏但内容简略,基本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得3.0分;内容缺漏或者方案不适应本项目需求的不得分。主观分5分委托运营服务方案83、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整体的未来规划与发展方向,内容全面丰富定位清晰,新颖性高,实用性高得5.0分;内容均展开阐述无缺漏且基本清晰合理,总体适应本项目需求的得4.0分;内容无缺漏但内容简略,基本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得3.0分;内容缺漏或者方案不适应本项目需求的不得分。主观分5分委托运营服务方案84、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月月有主题”活动品牌方案,内容全面丰富定位清晰,新颖性高,实用性高得5.0分;内容均展开阐述无缺漏且基本清晰合理,总体适应本项目需求的得4.0分;内容无缺漏但内容简略,基本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得3.0分;内容缺漏或者方案不适应本项目需求的不得分。主观分5分委托运营服务方案85、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媒体宣传推广方案,内容全面丰富定位清晰,新颖性高,实用性高得5.0分;内容均展开阐述无缺漏且基本清晰合理,总体适应本项目需求的得4.0分;内容无缺漏但内容简略,基本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得3.0分;内容缺漏或者方案不适应本项目需求的不得分。主观分5分委托运营服务方案86、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详细表述及分析情况,对本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的切实可行、思维缜密、针对性强的解决方案,项目实施重点、难点分析详细到位,解决方案科学合理、完全满足项目需要的得5.0分;内容均展开阐述无缺漏且基本清晰合理,总体适应本项目需求的得4分;内容无缺漏但内容简略,基本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得3分;内容阐述简略的得1.5分;内容缺漏或者方案不适应本项目需求的不得分。主观分5分委托运营服务方案87、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基地打造方案,结合场馆基本情况,以创新思路、亮点想法塑造场馆品牌形象。内容全面丰富定位清晰,实用性高得5.0分;内容均展开阐述无缺漏且基本清晰合理,总体适应本项目需求的得4.0分;内容无缺漏但内容简略,基本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得3.0分;内容阐述简略的得1.5分;方案不适应本项目需求的不得分。主观分5分委托运营服务方案88、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文创方案(红色文创、城市伴手礼相关产品设计、开发),能提供过往产品设计方案、实物照片,产品设计方案完善,契合本项目的实际需求,有丰富的自主开发产品的得5.0分;产品设计方案较简单,不够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有部分的自主开发产品的4.0分;设计方案粗糙,有待完善的得3.0分;无缺漏但内容简略的得1.5分;内容缺漏或者方案不适应本项目需求的不得分。主观分5分委托运营服务方案89、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国旗教育馆文创品推广方案,包括线上线下平台,以精准定位、创意策划与高效执行扩大文创区影响力。内容全面丰富且关联性强,逻辑清晰合理,可以有效实施且对采购人实用的得5.0分;内容均展开阐述无缺漏且基本清晰合理,总体适应本项目需求的得4.0分;内容无缺漏但内容简略,基本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得3.0分;无缺漏但内容简略的得1.5分;内容缺漏或者方案不适应本项目需求的不得分。主观分5分委托运营服务方案91、物业服务整体服务方案:根据供应商提供的①项目整体策划、②项目机构设置、③服务保障措施、④项目管理服务理念、⑤整体策划和工作重点、⑥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及运作方法等方案,六项内容全面丰富且逻辑清晰合理,可以有效实施且对采购人实用的得5.0分;六项内容内容展开阐述且基本清晰合理,总体适应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得4.0分;六项内容方案阐述简略,基本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得3.0分;无缺漏但内容简略的得1.5分;某分项方案缺漏或者分项方案不适应本项目需求的,该分项方案不得分。主观分5分物业管理服务方案92、安全秩序维护服务方案:根据供应商提供的①人员配置、②岗位职责、③安全秩序维护方案、④消防安全管理方案等四项方案,四项内容全面丰富且逻辑清晰合理,可以有效实施且对采购人实用的得5.0分;四项内容内容展开阐述且基本清晰合理,总体适应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得4.0分;四项内容方案阐述简略,基本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得3.0分;无缺漏但内容简略的得1.5分;某分项方案缺漏或者分项方案不适应本项目需求的,该分项方案不得分。主观分5分物业管理服务方案93、物业服务应急预案:根据供应商提供的①发生自然灾害时的应急预案、②公共安全应急预案、③消防应急预案等三项内容,全面丰富且逻辑清晰合理,可以有效实施且对采购人实用的得5.0分;三项内容内容展开阐述且基本清晰合理,总体适应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得4.0分;三项内容方案阐述简略,基本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得3.0分;无缺漏但内容简略的得1.5分;某分项方案缺漏或者分项方案不适应本项目需求的,该分项方案不得分。主观分5分物业管理服务方案94、环境维护服务方案:根据供应商提供的①操作规范与流程、②质量管理标准、③保洁服务方案等三项内容,全面丰富且逻辑清晰合理,可以有效实施且对采购人实用的得4.0分;三项内容内容展开阐述且基本清晰合理,总体适应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得3.2分;三项内容方案阐述简略,基本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得2.4分;无缺漏但内容简略的得1.2分;某分项方案缺漏或者分项方案不适应本项目需求的,该分项方案不得分。主观分4分物业管理服务方案95、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物业服务人员培训方案:包括培训内容、培训方法、培训频次、讲师配置等内容。内容全面且逻辑清晰合理,可以有效实施且对采购人实用的得4.0分;内容均展开阐述且较为全面清晰合理,适应本项目需求的得3.2分;内容略有展开阐述,基本符合项目需求的得2.4分;内容阐述简略的得1.2分;未提供或者不适应本项目需求的不得分。主观分4分物业管理服务方案11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0。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10分/*备注: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时,建议按此目录(序号和内容)提供评审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一、评审办法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二、评审标准:2.评标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三、磋商与评审程序3.1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将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通过资格性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不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无效。3.2比较与评价。磋商小组应当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办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3汇总商务技术得分。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响应供应商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3.4报价评审3.4.1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4.1.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报价表)为准;3.4.1.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4.1.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4.1.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4.1.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供应商修正后的报价采用书面形式,并电子签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后扫描上传。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3.4.2响应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响应无效。3.4.3投标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响应无效。3.4.4磋商小组认为响应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响应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响应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3.4.5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5排序与推荐。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响应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多家响应供应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该产品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响应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响应的,按一家响应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响应供应商获得成交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响应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3.6编写评审报告。磋商小组根据全体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应包括所有合格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四、评审中的其他事项4.1响应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响应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磋商小组和响应供应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响应供应商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响应供应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响应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响应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2响应无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无效:4.2.1响应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响应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资格文件的,视为响应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4.2.2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2.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响应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4.2.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2.5响应文件中承诺的磋商有效期少于磋商文件中载明的磋商有效期的;4.2.6响应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4.2.7投标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2.8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响应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4.2.9响应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4.2.10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最后报价的;4.2.11响应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响应的;4.2.12响应供应商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响应供应商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响应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情形的;3.7.4.2.13响应文件不满足磋商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4.2.14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响应供应商串通投标,其响应无效:4.3.1不同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4.3.2不同响应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磋商事宜;4.3.3不同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3.4不同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4.3.5不同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4.3.6不同响应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4.3.7不同响应供应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IP地址、MAC地址、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且无法合理解释的。5.废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5.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5.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5.3响应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5.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响应供应商。6.修改磋商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磋商小组发现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将停止评审工作,并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将修改磋商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7.重新开展采购。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成交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7.1未确定成交或者成交供应商的,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2已确定成交或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或者成交结果无效,从合格的成交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或者成交供应商;没有合格的成交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3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合格的成交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或者成交供应商;没有合格的成交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4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7.5政府采购当事人有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或者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经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成交结果或者依法被认定为成交、成交无效的,依照7.1-7.4规定处理。合同编号:第五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服务类)第一部分合同书3.83.93.10项目名称:2025年-2026年瑞安市国旗教育馆委托运营及物业管理服务甲方:中共瑞安市委宣传部乙方:签订地:签订日期:年月日2024年月日,中共瑞安市委宣传部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2025年-2026年瑞安市国旗教育馆委托运营及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编号:RAJC20241211)项目进行了采购。经磋商小组评定,(成交供应商名称)为该项目成交供应商。现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等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中共瑞安市委宣传部(以下简称:甲方)和(成交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成交通知书;1.1.3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磋商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标的1.2.1服务内容:;1.2.2服务标准:;1.2.3技术保障:;1.2.4服务人员组成:;1.2.5合同否(是/否)涉及货物。若涉及货物的,则:1.2.5.1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花色:;1.2.5.2货物数量:;1.2.5.3货物质量:;1.3价款本项目采用以下第1.3.1条款规定的计价方式计价。1.3.1总价合同,本合同总价(含税)为:¥元(大写:元人民币)。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总价1.3.2单价合同,本合同单价(含税)标准为:。服务工作量的计量方式为:合同专用条款。单价合同,在合同履行期间内,根据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据实结算,但结算总价上限不得超过预算金额或者双方确定的金额¥元(大写:元人民币)。3.11.1.3.3其他计价方式:。1.4履约保证金乙方否(是/否)需要支付履约保证金。若需要支付履约保证金的,则:1.4.1履约保证金的比例为合同金额的%;1.4.2履约保证金支付方式详见合同专用条款;3.12.1.4.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4.4甲方在项目验收结束后及时退还履约保证金。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退还一日的应退还而未退还金额的0.05(可根据情况修改)%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履约保证金的20%。1.5预付款甲方(是/否)需要支付预付款。若需要支付预付款的,则:1.5.1预付款比例、支付方式、时间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5.2预付款的扣回方式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5.3预付款的担保措施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6资金支付1.6.1甲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将合同款支付完毕。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自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有条件的甲方可以即时支付。甲方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单位放假等为由延迟付款。1.6.2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7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1.7.1服务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合同专用条款;1.7.2服务交付(实施)的地点(地域范围):合同专用条款;1.7.3服务交付(实施)的方式:合同专用条款。1.7.4若服务涉及货物的,则货物的:1.7.4.1交付期限: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7.4.2交付地点:合同专用条款;1.7.4.3交付方式:合同专用条款。1.8违约责任1.8.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服务成果或者实施服务,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迟延履行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1%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迟延履行超过10日历天,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3.13.1.8.2服务中涉及的货物,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货物,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货物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货物价格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迟延交付货物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8.3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8.4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8.5除前述约定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8.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或者成交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8.7违约责任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1.9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以下第1.9.2条款规定的方式解决:1.9.1将争议提交合同专用条款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9.2向合同专用条款人民法院起诉。2.0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签字时生效。甲方: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联系人:联系人:约定送达地址:约定送达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名称:开户名称:开户账号:开户账号: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的价格。2.1.3“服务”系指中标或成交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2.1.4“甲方”系指与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中标或成交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2.2技术规范服务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乙方还应及时澄清相关信息,使甲方声誉免受损害,甲方保留追责的权利。2.3.2合同涉及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的,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7质量保证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8延迟履行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得延迟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因不可抗力,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2.9合同变更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0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1不可抗力2.11.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1.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2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2.13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4合同中止、终止2.14.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4.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5检验和验收2.15.1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2.15.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2.15.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6通知和送达2.17.1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传真或电子邮件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2.17.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2.17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7.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17.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18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合同的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19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条款号约定内容1.3.2/1.4.2/1.5.1 合同生效后,甲方向乙方预付项目预算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根据浙财采监[2020]3号文件执行,在签订合同时,乙方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甲方可不适用前述规定。甲方迟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乙方可要求支付逾期利息。)1.5.2/1.5.3 /1.6.21.委托运营服务付款方式:合同生效且乙方项目组入驻场馆后甲方支付一年委托运营合同总额的50%,当年的九月底之前支付至一年委托运营合同总额的80%,当年的十一月底之前支付至委托运营合同总额的95%,剩余款项在合同结束后结清。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自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将物业服务费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2.物业管理服务付款方式:(1)合同生效后,甲方向乙方预付项目预算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根据浙财采监[2020]3号文件执行,在签订合同时,中标人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甲方可不适用前述规定。甲方迟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中标人可要求支付逾期利息。)(2)甲方在支付第一期服务费时,按服务费的金额足额扣除预付款,支付第二期服务费时,再按第二期服务费的金额足额扣除预付款,以此类推,直至预付款不足支付某一期的服务费后,再按实支付服务费。(3)三个月支付一次服务费,罚款从每期承包经费中扣除,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自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将物业服务费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4)甲方根据每月按“考核及处罚标准”作出的考核结果,将处罚金额按期直接在付款额中扣除。1.7.1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二年(24个月)。合同一年一签,一年合同期满后,乙方的服务达到甲方的要求,可再续签下一年合同。1.7.2瑞安市国旗教育馆位于瑞安市西山山顶,西山位于仓前街以西,滨江大道以北,花园路以东,西门街以南。瑞安市国旗教育馆总建筑面积2637.29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729.2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908.04平方米,其中布展面积近2000平方米。)1.7.3委托运营服务及物业管理服务1.7.4.1/1.7.4.2/1.7.4.3/1.8.71.如乙方未按照合同规定的要求完成服务事项和质量,或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其他义务时,甲方有权直接向乙方发出违约通知书,乙方应按照甲方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承担赔偿责任:(1)在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服务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2)甲方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此时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2.如果乙方在收到甲方的违约通知书后七日内未作答复也没有按照甲方选择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则甲方有权从尚未支付的合同价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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