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厂和提升泵站设备更新项目监理服务 房建监理招标公告(岳阳市云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
岳阳市云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岳阳市云溪区污水处理厂和提升泵站设备更新项目监理服务 项目 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时间:2024年12月26日
岳阳市云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的岳阳市云溪区污水处理厂和提升泵站设备更新项目监理服务 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岳阳市云溪区污水处理厂和提升泵站设备更新项目监理服务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岳云财采计[2024]111号
3、委托代理编号:2929-20241226-1633
4、采购项目预算:745,9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6、评标方法:
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委托事项完结之日止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称
最高限价(元)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元)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包1
745,900
岳阳市云溪区污水处理厂和提升泵站设备更新项目监理服务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行业标准规范、地方标准
1
745,900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
(1)供应商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2)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参加投标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如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注: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经采购人或监管部门查实,如发现伪造、篡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行为,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处理),执行诚信不良行为记录联合惩戒措施,触犯法律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4年12月26日 至2025年01月03日,
(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 在
持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到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岳阳楼区青年中路398号恒泰大厦南栋13楼) 获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
持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到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岳阳楼区青年中路398号恒泰大厦南栋13楼)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6日 09:30(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岳阳楼区青年中路398号恒泰大厦北栋负一楼)
3、开标时间:2025年01月06日 09:30
4、开标地点: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岳阳楼区青年中路398号恒泰大厦北栋负一楼)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戴先生
2、电话:0730-8412016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岳阳市云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地 址:岳阳市云溪区
(3)联系人:戴先生
(4)邮 编:414000
(5)电 话:0730-8412016
(6)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地 址:岳阳市岳阳楼区青年中路398号恒泰大厦南栋十三楼
(3)联系人:李救玲
(4)邮 编:414000
(5)电 话:13574769468
(6)电子邮箱:414177202@qq.com
附件下载:
岳阳市云溪区污水处理厂和提升泵站设备更新项目监理服采购需求明细.doc
岳阳市云溪区污水处理厂和提升泵站设备更新项目监理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11.1.doc
岳阳市云溪区污水处理厂和提升泵站设备更新项目监理服务招标控制价岳阳市云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岳阳市云溪区污水处理厂和提升泵站设备更新项目监理服务计费依据热门搜索:油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请输入关键字NationalDevelopmentandReformCommission首页机构设置新闻动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首页>政务公开>政策通知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1670号)微博微信g发布时间:2007/03/30来源:办公厅【打印】I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I发改价格[2007]670号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建设厅(委):1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工程监理行业健康发展,我们制定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自2007年5月1日起执行。原国家物价局、建设部下发的《关于发布工程建设监理费有关规定的通知》([1992]价费字479号)自本规定生效之日起废止。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二oo七年三月三十日附表二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表单位:万元序号计费额收费基价150016.52100030.13300078.145000120.858000181.0610000218.6720000393.4840000708.2g60000991.410800001255.8111000001507.0122000002712.5134000004882.6146000006835.6158000008658.416100000010390.1注:计费额大于1000000万元的,以计费额乘以1.039%的收费率计算收费基价。其他未包含的其收费由双方协商议定。附表三施工监理服务收费专业调整系数表工程类型专业调整系数1.矿山采造工程黑色、有色、黄金,化学、非金属及其他矿采选工程91.0选煤及其他煤资工程1.1矿开工程、锁矿采选工程2.加工练工程a.9冾炼工程La船舶水工工程L.0各类加工工程核加工工程1.23.石油化工工程石油工程L.91.0化工、石化,化纤、医药工程1.2核化工工程4.水利电力工程a.9风力发电、其他水利工程1.0大电工程、送变电工程1.2核能、水电、水库工程6.交通塔输工程a9机场场道、助航灯光工程1.0铁路、公路、城市道路、轻及机场主管工程1.1水话、地铁、析累、隧道、索通工程6.建筑市工程8园林绿化工程L.0建筑、人防、市收公用工程1.0邮收、电信、广播电视工程7.农业林业工程L.9农业工程0.9林业工程依据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云溪区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预算评审及其服务费下浮比例和土石方工程指导价》的通知岳云政办发(2020)10号文件的要求,建设项目服务费中水利、公路、市政监理下浮比例不低于60%。二、建设项目服务费下浮比例所有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服务费不得低于以下下浮比例:序号服务项目收费依据下浮比例备注1房建监理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关收费文件,无行政主管部门收费文件的参照行业收费文件50%1.监理费在1万元内(含)不下浮;2.现场监理人员必须是持证上岗的监理单位正式员工,且满足项目监理工作所需人员数量,达不到此要求的,项目监理服务费按监理合同计价条款再下浮20%进行计价结算监理服务费;3.土石方工程、绿化工程原则上不计监理费。2水利、公路、市政监理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关收费文件,无行政主管部门收费文件的参照行业收费文件60%1.监理费在1万元内(含)不下浮;2.现场监理人员必须是持证上岗的监理单位正式员工,且满足项目监理工作所需人员数量,达不到此要求的,项目监理服务费按监理合同计价条款再下浮20%进行计价结算监理服务费;3.土石方工程、绿化工程原则上不计监理费。2水利、公路、市政监理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关收费文件,无行政主管部门收费文件的参照行业收费文件70%1.监理费在1万元内(含)不下浮;2.现场监理人员必须是持证上岗的监理单位正式员工,且满足项目监理工作所需人员数量,达不到此要求的,项目监理服务费按监理合同计价条款再下浮20%进行计价结算监理服务费;3.土石方工程、绿化工程原则上不计监理费。3其他类别监理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关收费文件,无行政主管部门收费文件的参照行业收费文件1.监理费在1万元内(含)不下浮;2.现场监理人员必须是持证上岗的监理单位正式员工,且满足项目监理工作所需人员数量,达不到此要求的,项目监理服务费按监理合同计价条款再下浮20%进行计价结算监理服务费;3.土石方工程、绿化工程原则上不计监理费。4规划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关收费文,无行政主管部门收费文件的参照行业收费文件70%4规划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关收费文,无行政主管部门收费文件的参照行业收费文件80%5可研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关收费文,无行政主管部门收费文件的参照行业收费文件40%~60%以项目财评结果为基数,200万元以下(含)的下浮40%;200~400万元(含)的下浮50%;400万元以上的下浮60%。6勘察、测绘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关收费文,无行政主管部门收费文件的参照行业收费文件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关收费文,无行政主管部门收费文件的参照行业收费文件40%~60%7设计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关收费文,无行政主管部门收费文件的参照行业收费文件7设计60%8项目预算编制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关收费文,无行政主管部门收费文件的参照行业收费文件60%9环评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关收费文,无行政主管部门收费文件的参照行业收费文件70%10检测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关收费文,无行政主管部门收费文件的参照行业收费文件监理费计算表一、项目名称:岳阳市云溪区污水处理厂和提升泵站设备更新改造项目(EPC+0)二、取费依据:发改价格[2007]670号、岳云政办发[2020]10号三、计费基数:工程费8291.25万元红单位:万元四、计算表:序号项目名称工程费计费额下限计费额上限收费基价下限收费基价上限专业调整系数标准收费下浮下浮后监理服务费1岳阳市云溪区污水处理厂和提升泵站设备更新改造项目(EPC+0)8291.25800010000181218.61186.4860%74.59小计74.59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项目名称:岳阳市云溪区污水处理厂和提升泵站设备更新项目监理服务采购人:岳阳市云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采购编号:岳云财采计【2024】111号委托代理编号:YXZCCS12-G202421采购代理机构: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二零二四年十二月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3第二章磋商须知7第三章合同格式条款33第四章采购需求36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38第1章磋商邀请岳阳市云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岳阳市云溪区污水处理厂和提升泵站设备更新项目监理服务,政府采购编号:岳云财采计【2024】111号,委托代理编号:YXZCCS12-G202421,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1、采购项目名称:岳阳市云溪区污水处理厂和提升泵站设备更新项目监理服务2、采购计划编号:岳云财采计【2024】111号3、委托代理编号:YXZCCS12-G2024214、采购项目预算:745900元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6、评标方法:最低价法综合评分法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8、合同履行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委托事项完结之日止。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包名称最高限价(元)标的名称简要技术要求数量标的预算(元)节能产品进口产品包1 745900 岳阳市云溪区污水处理厂和提升泵站设备更新项目监理服务详见采购需求 1 745900 说明: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四、供应商资格条件: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1)供应商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2)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参加投标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如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注: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经采购人或监管部门查实,如发现伪造、篡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行为,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处理),执行诚信不良行为记录联合惩戒措施,触犯法律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4年12月26日起至2025年1月2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持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到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岳阳楼区青年中路398号恒泰大厦南栋13楼)获取磋商文件。¨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岳阳市岳阳楼区青年中路398号恒泰大厦南栋13楼凭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1月6日9:30(北京时间)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岳阳楼区青年中路398号恒泰大厦北栋负一楼)3、开标时间:2025年1月6日9:304、开标地点: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岳阳楼区青年中路398号恒泰大厦北栋负一楼)七、公告期限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八、询问及质疑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供应商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3、潜在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九、投标说明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2、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1、联系人姓名:戴先生2、电话:0730-8412016十一、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1)名称:岳阳市云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地址:岳阳市云溪区(3)联系人:戴先生(4)邮编:/(5)电话:0730-8412016(6)电子邮箱:/采购代理机构: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1)名称: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2)地址:岳阳楼区青年中路398号恒泰大厦南栋13楼(3)联系人:李救玲(4)邮编:414000(5)电话:13574769468(6)电子邮箱:414177202@qq.com第二章磋商须知磋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一、说明第二章第1.1款采购项目 岳阳市云溪区污水处理厂和提升泵站设备更新项目监理服务第二章第2.1款采购人名 称:岳阳市云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岳阳市云溪区 联系人:戴先生电话:0730-8412016 第二章第2.2款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 址:岳阳楼区青年中路398号恒泰大厦南栋13楼 联系人:李救玲 电 话:13574769468第二章第2.3款供应商的邀请方式þ(1)发布邀请公告 ¨(2)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3)随机从省级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抽取第二章第2.3款领取或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1)磋商通知þ(2)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第二章第3.1款供应商资格条件基本资格条件:1、基本资格条件: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1)供应商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2)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参加投标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如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6、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改为书面承诺(格式详见附件)。经采购人或监管部门查实,提供虚假承诺的供应商将以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第二章第6.1款联合体形式þ不接受¨接受第二章第6.2(3)款对联合体各方的要求无第二章第7.1款现场勘察þ 采购人不组织(如有必要,另行通知)¨ 采购人组织第二章第8.1款政府采购强制采购:1、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2、其他。þ 否¨ 是,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第二章第8.2款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1、非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2、环境标志产品;3、支持中小企业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应同时在招标公告中注明)。□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采购产品为节能产品的,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一级评标因素权重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 :技术 / %、价格 / %。(2)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产品为环境标志产品的,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一级评标因素权重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 :技术 / %、价格 / %。(3)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①货物服务采购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最终报价10%-20%的价格扣除,工程采购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最终报价6%-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②货物服务采购给予联合体最终报价4%-6%的价格扣除,工程给予联合体最终报价1%-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5、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第二章第8.2款 技术、价格得分或总得分调整/第二章第8.2款多处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计算方法1、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产品只能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由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选择并填报政策功能编码,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 。2、供应商享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以与同时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累加。3、同一项目中只有部分产品满足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或按该部分产品报价所占比重,对价格、技术分值按总得分值的优惠比例进行加分。第二章第8.2款政府采购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融资需求的,可查询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专栏中相关业务简介。(详见本章附件一)第二章第8.2款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有担保需求的,可查询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专栏中相关业务简介。(详见本章附件二)第二章第8.2款法律、法规、规章和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无二、磋商文件第二章第9.3款磋商文件的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专用条款第二章第10.1款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详见本项目磋商邀请第二章第11.1款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详见本项目磋商邀请三、响应文件的编写第二章第15.4款采购项目预算(磋商控制价)采购项目预算: 745900元 ,最高限价: 745900元 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为无效投标。 第二章第17.1款保证金☑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第二章第18.1款响应文件有效期 90 日(日历日)第二章第19.1款响应文件份数一正二副及电子文件一份(U盘)共3本响应文件四、响应文件的递交第二章第20.2款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 包或品目名: 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第二章第22.1款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详见本项目磋商邀请第二章第30.3款详细的评审程序见附页1:评审方法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供应商质疑第二章第36.1款、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湖南省岳阳市政府采购(http://www.ccgp-hunan.gov.cn/)第二章第38.3款履约担保þ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为: / 。七、其他规定第二章第40.1款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人向代理机构支付本项目招标代理费:壹万壹仟贰佰元整 。第二章第41.1款企业信用查询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湘财购[2017]2号文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 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 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至本项目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止。3.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具体方式: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查询渠道进行查询。4.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查询记录的网上打印件。5.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留存备查。第二章第41.2款其他规定/(第三章 合同格式条款)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发包人名称、地址 采购人: 岳阳市云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岳阳市云溪区 项目现场采购人指定地点。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服务期限: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委托事项完结之日止 。 服务地点:指定地点。服务方式:现场服务 服务标准 符合行业标准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进度支付(监理费按实际完成工程量为基数计取)。伴随服务见第四章“采购需求”解决争议的方式þ诉讼 ¨仲裁合同未尽事项协商解决1.1.11.1.2.附件一湖南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合作银行及联系人名单银行名称联系人职 务联系电话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刘 波名城支行客户经理13874998873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肖勇光分行高级经理13755192647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黄飞燕营业部总经理13308463468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蒋寒奇营业部中小企业客户经理13548982975兴业银行长沙分行刘栅延支行行长13337316405兴业银行长沙分行蒋修远支行客户经理18607310422中国光大银行长沙分行邓永胜岳麓支行副行长13617319650中信银行长沙分行蔡学军公司银行部负责人13055167195中信银行长沙分行宋学农银行部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0731-8458221411.1.31.1.4.附件二湖南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信用担保机构名单信用担保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中国投资担保公司何嘉010-88822659/13718642233湖南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蔡建雄0731-84172390-201/15573193555湖南农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彭球邓霞英0731-89761702/138759809060731-89761706/135741258511.1.5.附件三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书(供应商、供应商、竞买人、受让人等交易主体适用范本)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诚实守信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交易形象,本人作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诚信承诺:(一)本单位填报或提交的单位基本信息、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业资质和资格、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等所有资料和信息,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篡改、虚假成份。(二)严格依照国家、湖南省和岳阳市关于公共资源交易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三)严格遵守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信息公示规定,及时维护和更新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信息库中信息。(四)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系本单位自愿行为。保证无组织或参与围标、串标、出卖(借)、转让资质证书或接受他人挂靠投标、以他人名义参与竞争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成交)、恶意报价、恶意投诉等违法违规行为。(五)守合同、重信用,加强单位诚信建设。保证无恶意提高造价、违约毁约等行为。自觉维护公共资源交易良好秩序,自觉接受行政监督部门、纪检监察机关、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六)本单位自愿接受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依法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自愿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执行诚信不良行为记录联合惩戒措施,触犯法律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七)本人郑重作出上述承诺。本人和单位员工均已熟悉诚信承诺内容并认真践行承诺。法定代表人签名:单位名称(盖章):年月日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中提供本承诺书)附件四政府采购招标文件“中标贷”推广介绍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所有在岳阳市成交的政府采购类项目,中标企业都可以通过中标贷平台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中标贷是银行、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以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合同为载体,以财政支付为保障,以企业参与公共资源交易形成的信用为融资依据,向中标企业发放的信用贷款。一、中标贷的特点在线申请,快捷方便:中标企业用CA证书即可登录中标贷平台,进行在线申请。银行贷前、贷中调查需要的企业相关资料,都可以在线提交。信用贷款,无需抵押:凭中标通知书,中标合同即可申请,无需抵押。平台渠道,利率优惠:相比其他渠道的同类贷款,银行针对中标贷给出的利率优惠力度更大。专用产品,放款快速:银行提供专用产品匹配中标贷,中标企业提交中标合同、约定还款账号等关键资料后,符合条件的,不超过15天即可放款。二、中标贷的操作登录入口: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中标贷平台,或https://hnyy.biddingloan.com登录工具:企业CA(湖南CA办理电话:0730-8181828)贷款申请:详见“中标贷操作手册”。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办事服务-政府采购-【中标贷手册V1.2.4】,或下载http://ggzy.yueyang.gov.cn/uploadfiles/202009/20200917151230447.pdf三、业务咨询电话0730-2966626,张女士16673063296,陈工附页1:评审方法评审方法1.通则1.1.1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1.2.2评审因素:价格、技术、信誉、业绩、服务、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但不包括《第二章磋商须知第3.1项》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2.评审程序资格审查、初步审查、磋商(包括澄清、符合性评审查)、提出成交供应商。供应商资格审查:序序号审查项目审查标准1营业执照 提交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依法缴纳税收、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交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自行承诺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扫描件4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自行承诺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自行承诺6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7不良信用记录查询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附查询截图。8特定资格条件(如有)提交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1、上述内容合格用“√”表示,不合格用“×”表示;2、以上内容有一项不合格的,则资格审查的综合评定结果为不合格。2供应商有一项资格证明未提交,或资格证明有重大瑕疵,或提供虚假资格证明的,视为无效投标。2.1.1符合性审查表:1.表1初步审查表序号检查项目供应商序号检查项目12345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有效期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递交唯一报价有详细报价说明表响应文件中没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实质性响应是指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偏离。偏离指不满足、或不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磋商文件规定的结论备注1、上述内容合格用“√”表示,不合格用“×”表示;2、以上内容有一项不合格的,则初步评审的综合评定结果为不合格。2.2.2磋商磋商小组可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与供应商进行多轮磋商。2.3.3澄清有关问题2.5.1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但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对响应文件做实质性的修改(计算错误修正除外)。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1.表2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表序号供应商响应文件中需要澄清的页次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12342.5.2计算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如果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若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则以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为准。若供应商拒绝接受上述修正,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3.综合评审磋商小组应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初步审查及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进行评分。(1)响应程度、商务、技术、价格评分标准序号项目权值的取值1价格A1=10%2商务A2=36%3技术A3=54%∑(1+2+3)=1评审因素权值评分标准价格A110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商务A2(36分)企业类似业绩30分供应商近三年(自2021年12月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承担过类似监理业绩(含净水厂或污水厂)的每个业绩计10分,最多计30分。(注:类似业绩时间以业务手册建设单位签字时间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监理业务手册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计分)。商务A2(36分)无不良行为6分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如实反映其单位及拟任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1月1日以来的不良行为记录,均无不良行为记录的计6分;发生一次不良行为记录该项不计分。提交无不良行为记录承诺函即可。(以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取消投标资格或成交资格)技术A3(54分)监理大纲54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监理大纲(包含但不限于:①工程重点难点分析;②工程质量控制方案;③工程造价控制方案;④工程进度控制方案;⑤安全生产管理方案;⑥信息管理和合同管理方案;⑦环境保护及文明施工管理方案;⑧组织协调方案;⑨合理化建议等)进行综合评分:监理大纲内容完善、科学合理且可行的计54分。每有一处欠科学合理、欠完善、可行性不强的扣3分;有缺漏项的每处扣6分;扣完为止。合计100说明:1、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应当诚信守法、公平竞争。如有以提供虚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虚假技术参数响应、虚假制造商产品彩页、虚假业绩、虚假证书等)、隐瞒失信信息等谋取中标的行为,一经发现,将报行政监管部门严肃查处。2、如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评审因素和标准(2)评分准则评标总得分为投标报价、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得分(含优先采购政策加分)之和,评分按以下计算汇总供应商最后得分。其计算公式如下:评审总得分=F磋商报价+F商务+F技术F商务:各评委商务评分的算术平均值;F技术:各评委技术评分的算术平均值。(2)记分、计算规则A、每次评分计算保留2位小数(百分比亦取2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B、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单项评分为无效分,评委须作出解释,并重新打分:①评分高出规定最高分或低于规定最低分的;②一个记分内容有2个或2个以上记分的;③无记分;④其它明显不合理记分。4.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4.1.1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并列。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当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并列情况时,由磋商小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序。4.2.2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4.3.3本次磋商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磋商须知正文2.1.6.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3“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邀请的供应商通过【磋商须知前附表】所述方式,经磋商小组确定。据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己向其发出磋商邀请,供应商应持【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资料领取或购买磋商文件。2.4磋商小组”是指依据财政部《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依规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的机构。2.5“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6“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7“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8“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2.9“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当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下列资格条件要求;(l)《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2)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2)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关联关系。(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5)法律法规或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4.参与磋商的费用4.1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5.授权委托5.1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6.联合体形式6.1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本次磋商采购不接受为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6.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符合本章第3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l)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义务、工作、合同工作量比例;(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3)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7.现场勘察7.1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7.2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7.3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8.采购进口产品8.1除磋商文件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8.2本章第7.1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本项目采购活动不限制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性磋商。9.政府采购政策支持9.1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按照规定实行强制采购。实行政府采购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见磋商文件前附表。9.2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环境标志产品”,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科学技术厅以及中小企业,实行优先采购,按照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有关政策规定,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或加分。实行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的优惠率见磋商文件前附表。9.3产品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能享受优先待遇(供应商自行选择,并在报价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中小企业可以与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的一项重复计算。9.4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及加分。9.5符合本章第9.1款、第9.2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9.6供应商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具体办理流程可向磋商须知前附表所列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询问。2.1.7.二、磋商文件10.磋商文件的组成10.1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三章合同格式条款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10.2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10.3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明确。10.4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磋商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10.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10.1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具体提供期限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1.1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2.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12.1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12.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个工作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1.8.三、响应文件13.一般要求13.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13.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3.3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应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13.4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13.5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14.响应文件的组成14.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磋商响应声明(2)磋商保证金(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6)施工组织设计(7)提供政府采购政策产品等证明材料(8)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10)最后报价14.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书面形式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4.3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在《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中对应内容注明。14.4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5.报价15.1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和范围,以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15.2供应商应按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格式填写。15.3响应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15.4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采购项目预算或其计算方法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6.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6.1供应商应提交满足本章第3.1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6.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则应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文件、联合体协议,否则将视为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16.3证明工程建设与磋商文件要求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1)工程量清单;(2)质量保证说明。17.保证金17.1【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保证金形式交纳,不得以现金方式交纳,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2﹪的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本章第18.1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17.2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交纳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7.3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17.4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定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7.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上缴本级财政国库:(1)供应商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8.响应文件有效期18.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从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19.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9.1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磋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19.2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章处盖单位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任何加行、涂改、增删,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旁边签字。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19.3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一式两份,可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但需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2.1.9.四、响应文件的递交20.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0.1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封套两端折叠封口处)盖供应商单位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20.2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0.3响应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21.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21.1供应商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该通知应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21.2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2.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22.1供应商应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指定的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22.2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由供应商代表当场查验响应文件的密封状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当场拆封响应文件。2.1.10.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磋商23.供应商资格审查23.1根据本章第3.1项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对响应文件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条件。23.2供应商为联合体的,磋商小组将根据本章第6.2款的规定对联合体各方资格文件、联合体协议进行审查,不满足资格条件的,视为无效响应。24.磋商程序24.1磋商程序:初步审查、磋商(包括澄清、符合性评审查)、提出成交供应商。其中,磋商按本章第29.1款或者第29.2款情形进行。25.初步审查25.1磋商小组应当对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其响应文件无效,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1)应交未交保证金或金额不足、保函有效期不足、保证金形式或保函出证机构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2)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3)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4)磋商文件其他规定的(5)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磋商文件规定的。26.实质性响应26.1实质性响应是指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偏离。偏离指不满足、或不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26.2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规定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27.澄清27.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7.2最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最后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28.符合性审查28.1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其响应文件无效(供应商不参加磋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1)不满足本章第26.1款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2)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磋商文件规定的。28.2符合性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供应商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参加磋商。29.磋商29.1对于本章第9.3项未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或者磋商文件明确了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内容,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应当根据本章第28.1款规定对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直接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就价格组织多轮磋商。(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磋商文件明确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不另行通知。29.2对于本章第9.3款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且在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实质性内容发生变动的,磋商小组可以组织多轮磋商。在每一轮磋商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情况,对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作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以书面形式要求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应当根据本章第28.1款规定对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不得进入下一轮磋商,也不得要求提交最后报价。(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及相关重要条款未发生修改的情况下,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不得高于首次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最后报价明显不合理或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项目实施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解释说明,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29.3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应按本章第19.3款规定,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在规定时间内密封递交给磋商小组。29.4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及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价格扣除或加分情况,磋商小组应召集所有参加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当场开封公布,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29.5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该通知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章第17.4款规定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29.6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及磋商小组要求提交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且又未按本章第29.5款规定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不予退还。30.综合评审30.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30.2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30.3详细的评审程序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1.提出成交供应商31.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供应商符合本章第8.1款、第8.2款关于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最后报价按本章第8.1款、第8.2款规定进行价格扣除,并按价格扣除后的最后报价排序。32.确定成交供应商32.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31.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33.磋商终止33.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或者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少于3家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4.重新评审34.1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通过对样品进行检测、对供应商进行考察等方式改变评审结果。35.保密及串通行为35.1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35.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35.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成交无效,并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的;(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响应文件的;(3)供应商之间协商技术方案、合同条款以及报价等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的;(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竞争性磋商政府采购活动的;(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的;(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提交响应文件或者退出磋商或者放弃成交的;(7)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及磋商小组成员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的。(8)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行为。2.1.11.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36.成交信息的公布36.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将成交结果信息在【磋商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媒体上公布。37.询问及质疑37.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37.2供应商若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按法律、规章及湖南省财政厅规范性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8.成交通知38.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8.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8.3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成交通知书后10日内,应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成交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38.4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第38.3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保证金不予退还。39.签订合同39.1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补充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39.2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9.3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9.4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39.5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一)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二)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三)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四)违反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2.1.12.七、其他规定40.采购代理服务费40.1采购代理机构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41.其他规定41.1磋商文件的企业信用查询见磋商文件前附表。41.2磋商文件的其他规定见磋商文件前附表。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第一节合同协议书采购合同编号:采购人(全称):(甲方)供应商(全称):(乙方)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2.1.13.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4)项目负责人:。2.1.14.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2)具体标的见附件。(3)合同价格形式:。2.1.15.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天数:天。地点:方式:2.1.16.4.付款1、。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无。2.1.17.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1.18.6.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本合同协议书(3)成交通知书(4)响应文件(5)政府采购合同(6)谈判文件(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其他合同文件。2.1.19.7.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2.1.20.8.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采购人执份,供应商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甲方(公章)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电 话:传 真:乙方(公章)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 话:传 真:开 户 银 行:账 号:采购代理机构(盖章):经办人(签字):联系电话:签订时间:监管方: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二、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服务类)服务类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文本省级以上政府部门或行业组织有标准或示范文本的,应按照其文本确定合同格式。没有文本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采购项目特点自行拟定特定文本确定合同格式。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服务类)服务类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参照(货物类)专用条款的格式和相关内容,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按照服务内容、服务要求、服务期限、服务流程、考核方式等内容进行编制。第四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岳阳市云溪区污水处理厂和提升泵站设备更新项目监理服务2、项目内容:云溪区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改造CAST和A2O系统,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滤池、生物除臭、污泥脱水、自控、计量检测、格栅、滗水等老旧设备更新;2.污水厂前泵站集水池收集臭气进行生化处理、格栅、泵、电气等老旧设备更新;3.污水厂纳污范围的4个提升泵站的格栅、水泵、电机及电气自控、双电源、在线监测等设备更新改造;4.改造DN600污水主管6.5千米、DN800污水主管0.5千米,改造污水箱涵1.6千米。(其中泵站为厂前泵站和青坡1号、青坡2号、荷花、官山等提升泵站,管道为项目实施范围内的主管网。泵站和管道规模能力按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计,为2万吨/天)3、服务时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结束。4.人员配备:1、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在有效期内),拟任总监理工程师且无在监项目;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拟任监理员资格要求:拟任监理员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岗位证书,且无在监项目。注:根据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专监、监理员投标时采取承诺制,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承诺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20〕208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要配备到位。(格式自拟)。二、监理内容1、督促承保人按工程施工合同的规定,落实必须提供的施工条件,检查工程施工单位的开工准备工作,并在检查与审查合格后签发工程开工令。3、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监理、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技术措施、作业规程、临建工程监理以及使用的原材料等。4、签发补充监理文件、技术规范等,答复工程施工单位提出的建议和意见。5、工程进度控制:根据工程施工合同,协助采购人编制总进度目标和项目施工计划,审查批准承包人提出的施工实施进度计划和检查其实施情况。督促承包人采取切实措施,实现合同的工期目标要求。当实施进度发生较大偏差时,及时向采购人提出调整控制性进度计划的建设意见,经采购人批准后,完成进度计划的调整。6、施工质量控制:审查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核实质量文件;依据工程施工合同文件、监理文件、技术标准,对施工的全过程进行检查,对重要工程部位和主要工序进行跟踪监督。按照与委托人共同确定跟踪检测的主体工程及检测试件数量规模,与相关资质机构共同进行检验、试验工作,按建设部《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的要求,进行工程施工质量评定。7、工程投资控制:协助采购人编制投资控制目标和计划;审查承包人提交的资金流计划;审核承包人完成的工程量和单价费用,并签发计量和支付证书;受理索赔申请,进行索赔调查和谈判,并提出处理意见;处理工程变更,下达工程变更令。8、施工安全监督:检查施工安全措施、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措施,并提出建议;检查防洪度汛措施并提出建议;参加重大的安全事故调查。9、主持监理合同授权范围内工程建设各方的协调工作,编制施工协调会议纪要。10、协助采购人按国家规定进行工程各阶段验收及竣工验收,审查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编制的竣工图纸和资料。11、信息管理:做好施工现场记录与信息反馈;按照监理合同附件的要求编制监理月报;按期整编工程资料和工程档案,做好文、录、表、单的日常管理,并在期限届满时移交采购人处。12、其他相关工作。三、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行业标准规范、地方标准和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要求,确保分部分项工程达到100%合格,一次验收合格并通过验收、备案,达到合格质量标准。服务期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具体服务期须配合施工,以合同为准。四、其他要求1投资控制目标:不超过工程概算。2进度控制目标:根据施工进度要求及网络计划实施进度控制。3质量控制目标:合格。4安全文明控制目标:杜绝一切等级以上的伤亡事故且工伤责任事故人数为零。严格执行国家、工程所在地相关政府管理部门有关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操作规程及管理要求。5廉洁控制目标:项目中不发生不廉洁事件。支付7.1支付货币币种为:人民币。7.2支付方式付款方式: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进度支付(监理费按实际完成工程量为基数计取)。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目录一、磋商响应声明二、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三、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五、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六、服务方案七、提供政府采购政策产品等证明材料八、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九、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十、最后报价政府采购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人: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名称1、磋商响应声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政府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号:)的全部内容,知悉参加竞争性磋商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一、我方同意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日内(响应文件有效期)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二、我方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一式份,并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资料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三、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四、我方愿意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五、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六、我方在此声明:(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二)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四)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1、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2、我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3、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5、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6、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1)受到刑事处罚;(2)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7、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8、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注:“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8条情形。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注册号:注册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经营范围:主营:;兼营:姓名:性别:年龄: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反面)复印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影印件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注: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必须提供本文件,不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人(姓名、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退出磋商;(4)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影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1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复印件授权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授权人身份证(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二、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公司(单位)名称(盖章)年月日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三、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附件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盖供应商单位章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组织机构代码邮政编码授权代表电子邮箱上年营业收入员工总人数营业执照注册号码注册地址营业执照发证机关发证日期营业执照营业范围(主营)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兼营)基本账户开户行及帐号税务登记机关资质名称等级发证机关有效期备注按第一章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及第二章第41.2要求提供提供相关的资料。3.磋商文件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证明资料备注:(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或自行承诺。(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等)或自行承诺;(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备注: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备注:提供第二章磋商须知第3.1款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其它证明资料或说明提供磋商文件或评分标准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3.1.20.1五、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序号磋商文件条目号采购规格/商务条款响应文件的规格/商务条款响应与偏离说明供应商保证:我单位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采购需求条款完全响应,无偏离。说明:1、“响应与偏离”应注明“响应”或“偏离”。2、属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变动的内容在“说明”栏中注明。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六、项目服务方案服务类项目供应商应根据第四章《采购需求》规定编写服务方案。服务方案应包括:根据评审标准进行编制服务方案。格式自拟。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4项目组主要人员简历表项目组主要人员简历表姓 名性 别职 务职 称毕业学校、专业身份证号拟在本合同任职执业资格证执业资格证书号近三年承担项目情况时间类似项目名称担任职务项目单位名称及电话说明:主要人员证书、类似项目证明资料等按第二章第3.1款或第四章要求提供。主要人员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七、提供政府采购政策产品等证明材料附件5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监狱企业证明资料(不属于监狱企业的无需提供)备注: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八、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附件6报价一览表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岳阳市云溪区污水处理厂和提升泵站设备更新项目监理服务项目编号岳云财采计【2024】111号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岳阳市云溪区污水处理厂和提升泵站设备更新项目监理服务项目编号 YXZCCS12-G202421品目分类编码 C200206602工程监理服务 报价大写: 元人民币整小写: 元人民币整服务时间项目负责人备 注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9-1分项价格表目名称:金额单位:元分项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数量单位金额(元)备注分项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项目特征描述数量单价小计备注1 2 345…投标报价(元):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九、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十、最后报价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岳阳市云溪区污水处理厂和提升泵站设备更新项目监理服务项目编号岳云财采计【2024】111号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岳阳市云溪区污水处理厂和提升泵站设备更新项目监理服务项目编号 YXZCCS12-G202421品目分类编码C200206602工程监理服务 报价大写: 元人民币整小写: 元人民币整服务时间项目负责人备 注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注:供应商应准备多份最后报价表在最后报价环节中现场提供使用。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污水处理厂和提升泵站设备更新项目监理服务 房建监理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