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药浓度检测服务招标公告(张家港市第四人民医院2024)
项目概况 血药浓度检测服务项目 JSZC-320582-XDZX-G2024-0018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1-17 13: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82-XDZX-G2024-0018
项目名称:血药浓度检测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50万元
采购需求:
血药浓度检测服务项目,具体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两年的服务期。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资格证明文件的书面承诺
7.授权委托书证明材料
8.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方式: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1-17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CA证书办理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834。
2. 参与采购活动
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3. 电子投标准备
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4. 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注册咨询:18261002950;
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
签章使用问题: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8261002950。
5.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 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标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
6. 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及项目相关情况的告知方式: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公告的方式告知,投标人可自行查看并下载。
7. 投标保证金: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8. 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张家港市第四人民医院
单位地址:市包基街366号
联系人:倪嘉豪
联系电话:158516326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张家港市旭达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张家港市西溪花苑19幢M15
联系人:徐晨
联系电话:0512-586477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晨
电话:0512-58647780
JSZC-320582-XDZX-G2024-0018采购文件.doc
招标文件项目名称:血药浓度检测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582-XDZX-G2024-0018项目属性:服务类张家港市旭达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十二月总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4第四章项目需求17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22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25第1章投标邀请血药浓度检测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中参与本项目并下载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17日13:30(北京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血药浓度检测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582-XDZX-G2024-0018预算金额:1500000元。最高限价:1500000元。采购需求:血药浓度检测服务项目,具体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两年的服务期。2、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注:1)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投标。6.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2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01月06日2.方式: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上自行免费获取招标文件。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5年01月17日13:30(北京时间)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5、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6、其他补充事宜1.CA证书办理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834。2.参与采购活动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目政府采购活动。3.电子投标准备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4.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注册咨询:18261002950;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签章使用问题: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8261002950。5.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标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6.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及项目相关情况的告知方式: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公告的方式告知,投标人可自行查看并下载。7.投标保证金: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7、对本次招投标活动询问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张家港市第四人民医院联系人:倪嘉豪联系方式:0512-5688021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张家港市旭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张家港市西溪花苑北门19幢M15联系方式:0512-5864778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徐晨联系电话:0512-58647780第2章投标人须知1.1、总则1.招标方式1.1.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2.合格的投标人2.1.1.满足招标公告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规定。2.2.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要求的规定(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3.适用法律3.1.1.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投标费用4.1.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2.本次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收取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按照预算金额的如下比例:即1.1%计算支付中标服务费。该费用由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5.1.1.投标人一旦在“苏采云”平台上获取了本招标文件决定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1.2、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构成6.1.1.招标文件有以下部分组成:(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3)合同条款及格式(4)项目需求(5)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6)投标文件格式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张家港市旭达咨询有限公司联系解决。6.2.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7.1.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7.2.2.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变动或修改将在政府采购公告媒体网通知,投标人可自行下载。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1.3、投标文件的编制8.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8.1.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张家港市旭达咨询有限公司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8.2.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9.投标文件构成9.1.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招标文件中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相关内容。9.2.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前在系统中提交所有与开评标相关的资料。开评标现场不接收任何资料。10.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10.1.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10.2.2.开标一览表中的价格应与投标文件中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或经费测算明细表中的价格一致,若出现价格不一致的情况,评标时一律按开标一览表中价格为准。11.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11.1.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12.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或经费测算明细表12.1.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报。每项货物和服务等只允许有一个报价。12.2.2.标的物12.2.2.1.1.1.采购人需求的相关服务等。12.2.2.2.2.2.若采购需求中对采购标的的质量明确执行标准的,按采购需求明确的标准执行。若采购需求中对采购标的的质量没有明确执行标准的,但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或企业标准的,则按排列在前的等级高的标准执行,但执行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的,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另外,若采购需求中确定的采购标的的质量要求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则以需求中确定的质量要求为准。12.3.3.投标货币:投标文件中的货物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2.4.4.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分开填写:12.4.4.1.1.1.项目总价:投标人总报价是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内容所涉及到的一切费用。总价包括但不限于内容详见开标一览表注释内容。12.4.4.2.2.2.项目单价按投标配置及分项报价表或经费测算明细表中要求填报。12.5.5.本报价必须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影响到报价的价格因素,一旦投标结束最终成交,总价将包定。如发生漏、缺、少项,都将被认为是中标人的报价让利行为。13.技术及服务方案13.1.1.根据自己对需求的理解撰写需求分析和服务方案。13.2.2.根据自己对项目需求的分析,提出人员配备方案,并详细介绍拟参加本项目服务的人员的资历和持有相关证书情况,特别要详细介绍该项目负责人的学历、资质和所从事过类似案例管理情况。14.投标人情况介绍14.1.1.投标人的总体情况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作出说明。15.投标保证金15.1.1.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6.投标有效期16.1.1.投标有效期为张家港市旭达咨询有限公司规定的开标之日后九十(90)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6.2.2.在特殊情况下,张家港市旭达咨询有限公司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张家港市旭达咨询有限公司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17.投标文件签署17.1.1.本招标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法定名称章,不包括合同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印章。1.4、投标文件的制作、上传、提交18.投标文件的制作18.1.1.投标人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操作手册》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19.投标截止日期19.1.1.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9.2.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19.3.3.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有权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19.4.4.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任何投标文件。20.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0.1.1.投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具体操作方法见《苏采云系统操作手册》。20.2.2.投标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20.3.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20.4.4.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销其投标。20.5.5.不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均不退回。1.5、开标与评标21.开标21.1.1.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在线主持,邀请投标人在线参加。投标人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操作手册》规定,参加开标活动和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21.2.2.开标时,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苏采云”系统在线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在不见面开标系统中确认投标价格,如投标人未在线参加开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价格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2.评标委员会22.1.1.开标后,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22.2.2.评委会由评审专家、采购人代表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2.3.3.评委会应以科学、公正的态度参加评审工作并推荐中标候选人。评审专家和采购人代表在评审过程中不受任何干扰,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22.4.4.评委会将对投标人的商业、技术秘密予以保密。23.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3.1.1.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3.2.2.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向张家港市旭达咨询有限公司和参与评标的人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3.3.3.投标人可于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通过苏采云系统查看自己的评审得分及排序情况。24.投标的澄清24.1.1.评标期间,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委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作澄清要求。24.2.2.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应该派人按评委会通知的时间和格式在系统中澄清,澄清的内容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被授权代表签署,并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投标的价格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修改。24.3.3.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的,评委会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出“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投标人应当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此处规定时间的计算以系统中的倒计时间为准,供应商应随时保持系统在线,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澄清确认资料的,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4.4.4.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5.对投标文件的初审25.1.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5.1.1.1.1.1.资格性审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25.1.1.1.1.1.1.1.1.1.关于信用查询:25.1.1.1.1.1.1.1.1.1.1.1.1.1.1.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25.1.1.1.1.1.1.1.1.1.2.2.2.2.2.查询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5.1.1.1.1.1.1.1.1.1.3.3.3.3.3.查询渠道:将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5.1.1.1.1.1.1.1.1.1.4.4.4.4.4.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25.1.1.2.2.2.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由评委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5.2.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评委会三分之二及以上成员的认定。评委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5.3.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5.4.4.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87号令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通过苏采云系统告知投标人并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5.5.5.评委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列。25.6.6.投标人在开、评标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登录苏采云系统查阅、答复相关信息,并安排专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及评标委员会联系。26.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26.1.1.无效投标条款26.1.1.1.1.1.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26.1.1.2.2.2.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不解密投标文件或未成功解密投标文件的(因系统原因导致的除外);26.1.1.3.3.3.投标文件中没有《开标一览表》或《开标一览表》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26.1.1.4.4.4.投标文件中任何有选择的报价;26.1.1.5.5.5.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招标文件规定修正后投标人不确认的;26.1.1.6.6.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6.1.1.7.7.7.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26.1.1.8.8.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6.1.1.9.9.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6.1.1.10.10.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的;26.1.1.11.11.11.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投标人不能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26.1.1.12.12.12.凡“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的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若证书有附件(附录)的,附件(附录)须随证书一起提供);26.1.1.13.13.13.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的;26.1.1.14.14.14.不同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26.1.1.15.15.1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26.1.1.16.16.16.资格证明文件中要求加盖公章而未加盖公章的;26.1.1.17.17.17.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6.1.1.18.18.18.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或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26.1.1.19.19.19.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26.1.1.20.20.20.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6.1.1.21.21.21.不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26.1.1.22.22.22.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6.2.2.废标条款26.2.2.1.1.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6.2.2.2.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6.2.2.3.3.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6.2.2.4.4.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6.2.2.5.5.5.因苏采云系统系统故障原因造成开标不成功的。26.3.3.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26.3.3.1.1.1.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者在评标期间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按财政部第87号令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执行。1.6、定标27.确定中标单位27.1.1.评委会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办法与评标标准向采购人推荐出3名中标候选人。27.2.2.中标候选人依据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评委会根据《委托代理协议书》中的授权,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据财政部94号令第十六条第(二)项规定,如果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因故被取消的,新的中标人按相关规定确定。27.3.3.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中标结果将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7.4.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中标无效:(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评审专家、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4)向评审专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28.质疑28.5.5.质疑形式28.5.5.2.2.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涉及采购方式、采购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合同文本,向采购单位提出;涉及采购程序问题的,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28.5.5.3.3.3.质疑必须按《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财政部94号令的相关规定提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张家港市旭达咨询有限公司有权不予受理。28.6.6.特别提示28.6.6.1.1.1.根据财政部94号令第十一条规定,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故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必须是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请将合法获取招标文件时的“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证明材料与质疑函同时提交,否则将不予受理。28.6.6.2.2.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8.6.6.3.3.3.供应商提出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或张家港市旭达咨询有限公司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投标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28.7.7.其他28.7.7.1.1.1.采购人或张家港市旭达咨询有限公司将在收到供应商的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29.中标通知书29.1.1.在中标结果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代理机构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请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中标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中标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29.2.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1.7、授予合同30.签订合同30.1.1.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按照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原则上不得迟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否则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赔偿责任。30.2.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0.3.3.签订合同后,中标人不得将货物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和分包。31.货物和服务的追加、减少和添购。31.1.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31.2.2.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招标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32.履约保证金32.1.1.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向采购单位交付的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款的2%。32.2.2.履约保证金必须是人民币。履约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32.3.3.按照《江苏省财政厅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江苏监管局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采购人如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的形式代替提供履约保证金。33.监督和公证33.1.1.政府有关监督部门将对投标全过程进行监督。第3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以下为中标(成交)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中标(成交)供应商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张家港市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甲方:(买方)乙方:(卖方)甲、乙双方根据张家港市旭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服务内容项目名称优惠率(%)服务内容 2、合同金额2.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元)人民币。业务量的结算以项目检测清单或外送标本登记的签收记录为准。优惠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费用(工资、福利、培训、社会保险等)、服务所用设备工具购置及维修费用、服务所用材料消耗费用、管理费用、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三、履约保证金3.1合同签订前,乙方向采购单位交纳人民币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3.2甲方付清全部合同金额的同时返还履约保证金。逾期退还的,应当支付逾期利息,且逾期利息的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3乙方不履行与甲方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四、转包或分包4.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提供,不得转让他人提供;4.2如有转包和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五、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到年月日六、货款支付6.1结付程序:6.2结付期限:6.3乙方收款账户:6.4甲方合同款支付方式:(若乙方为中小企业,不得强制其接受非现金支付方式)七、税7.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八、管理事项按招标内容要求以及乙方的承诺项目阐述。九、双方权利义务9.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制定的委托乙方承担的项目管理内容。(详见项目需求)(2)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3)审定乙方提出的项目管理计划。(4)乙方有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及向乙方支付实际合同期内扣除考核扣款后的全部余款。(5)甲方有权对中标后再转包或分包的乙方终止承包合同。9.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项目管理制度。(2)按合同约定,履行项目管理职责。(3)负责编制项目管理年度管理计划。(4)乙方必须规范用工,签订用工合同。(5)乙方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保证对在甲方所接触到的一切保密数据,不泄露给其他个人和公司,更不作为商业的目的而出售,如果违反则乙方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6)本合同终止时,乙方须向甲方移交项目管理全部档案资料。十、服务质量乙方提供的管理服务应达到投标文件所约定的目标。对达标的理解有异议的,由双方共同认可的第三方予以评定。十一、违约责任11.1甲方违反合同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给予乙方经济赔偿。11.2乙方违反合同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给予甲方赔偿。11.3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合同的,除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外,责任方须按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的有关条款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应向对方支付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2.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2.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2.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三、诉讼13.1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张家港市。十四、合同其他文件14.1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中标通知书;(2)乙方中标的投标书;(3)招标文件;(4)乙方在招投标过程中所作的其他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十五、合同生效及其它15.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生效后至张家港市政府采购管理中心备案。15.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合同编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签订日期: 年 月 日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签订日期: 年 月 日代理机构:张家港市旭达咨询有限公司经办人:联系电话:0512-58647780备案方:张家港市政府采购管理中心第4章项目需求1、清单2、清单序号名称数量单位所属行业标的类型标的属性1血药浓度检测服务项目2年其他未列明行业主要标的服务类注: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2.核心产品清单序号名称1血药浓度检测服务项目3.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清单(请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若证书有附件(附录)的,附件(附录)须随证书一起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无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无4.项目需求中“▲”为重要项。2、技术要求序号名称内容1项目背景血药浓度监测是一种精准医学工具,采用现代分析手段,对血液和其他体液中的血药浓度进行测定并取得有关数据,为临床用药科学化、个体化、合理化提供依据。2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张家港市第四人民医院血药浓度检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运输服务,配套车辆设备,配备服务人员,外送标本检测等全部工作。每月标本检测量大致在1000项,以实际产生量为准。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承担血药浓度检测项目的能力。不允许转包或分包或授权其他机构进行检测。3外送检测项目1.奥氮平2.利培酮3.帕潘利酮(9-羟利培酮)4.文拉法辛5.O-去甲文拉法辛6.米氮平7.曲唑酮8.氨磺必利9.拉莫三嗪10.安非他酮11.羟安非他酮12.氯氮平13.去甲氯氮平14.喹硫平15.阿立哌唑16.脱氢阿立哌唑17.氟西汀18.去甲氟西汀19.帕罗西汀20.度洛西汀21.齐拉西酮22.舍曲林23.氯硝西泮24.氯丙嗪25.阿普唑仑26.氟伏沙明27.卡马西平28.奥卡西平29.羟卡马西平30.西酞普兰31.艾司西酞普兰32.苯妥英钠33.咪达唑仑34.艾司唑仑35.丙戊酸36.氟哌啶醇37.托吡酯38.苯巴比妥39.左乙拉西坦40.劳拉西泮41.替马西泮42.奥沙西泮43.唑吡坦44.奋乃静45.氟奋乃静46.舒必利47.多奈哌齐48.美金刚49.卡巴拉汀50.溴西泮51.硝西泮52.地西泮53.阿米替林54.去甲替林55.氯米帕明 56.去甲氯米帕明57.多塞平(多虑平)58.去甲多塞平(去甲多虑平)59.N-脱烷基喹硫平 60. 碳酸锂 61.鲁拉西酮 62.伏硫西汀 63.米那普仑 64.米安色林 65.阿戈美拉汀 66.加巴喷丁 67.布南色林 68.布南色林C 69.坦度螺酮 70.加兰他敏 71.哌罗匹隆 72.去甲地西泮4技术参数质控要求日内精密度应RSD≤6%,日间精密度应RSD≤10%,加样回收率在85%-115%,线性R2>0.99。5血药浓度检测报告周期≤48小时,急症血药浓度检测项目≤24小时,时效承诺。6服务要求6.1血药浓度检测项目参加并通过国家卫生部的室间质评。6服务要求6.2每周一至周日下午15:00前派配送人员到采购人检验科收取外送标本并负责标本登记处理,准备检测标本的专用管子及特殊耗材,保证外送标本安全有效。6服务要求6.3所有样本的运送必须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的 《医学检验生物样本冷链物流运作规范》的要求,提供可实时监控物流各个环节的温度的系统和终端设备,能够对物流的全程进行温度监控:特殊标本运输期间温度要为零下,普通标本运输期间温度控制在全程2-8℃,数据记录保持≥2年,备查。6服务要求6.4常规项目应在服务单位样本收取后48h内出具检验报告,非常规项目出具报告时间按照双方约定的报告发布时间执行;如检测结果为危急值应立即报告给送检单位。6服务要求6.5急诊样本能够及时响应。6服务要求6.6检验后的标本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时间进行妥善保存,以便检验结果有疑义时进行免费复查或再委托第三方检验,这种情况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6服务要求6.7遵守保密制度,保护受检者的秘密,未经许可,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受检者的检测情况。6服务要求6.8投标人在血药浓度检测领域应有一定的科研能力,承担过精神类血药浓度的课题或科研合作,包括开发新项目、建立治疗血药参考浓度范围、血药代谢组学研究等。6服务要求6.9应采购人临床需要,能够开展新的血药浓度检测开发。6服务要求6.10投标人对招标方不明原因(非院方及患者原因或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医疗投诉、纠纷,能协助招标方做好患者的协调工作,并承担一定的处理费用。6服务要求6.11提供LIS软件对接等服务。(电脑配置、接口要求均需符合医院信息系统要求)6服务要求6.12供应商保证按国家检验规范进行操作,为了保证分析前标本质量双方约定标本保存、运输,并对标本的检验报告承担相应的责任。6服务要求6.13检测样本、检测数据的所有权、使用权为采购人所有,未经许可不得挪作它用。能够按照国家、按用户要求妥善保存及销毁检验后样本。保证检验结果的公正性,不受任何诱使或压力的对检验结果进行修正及更改。7质量要求误检率(检错每年不高于1例)。7质量要求漏检率(缺项每年不高于1例)。7质量要求及时性(结果及时,及时率大于98.5%)。7质量要求误报率(姓名、结果误报,每季度不高于2例)。7质量要求检测标本丢失、运送错误(次数累计/年):每年不能高于1‰。7质量要求危机值报告率和及时率要达到100%7质量要求导致医疗事故的误差,按照合同约定追究相应责任。8方案要求8.1项目实施方案。包括项目实施计划、运输保障、数据收集、分析处理、测试验收等内容。8方案要求8.2样本接收及管理制度。包括标本接收、登记和包装流程等内容。8方案要求8.3运输方案。包括标本收取、运输流程。8方案要求8.4急诊服务方案。包括急诊样本的响应时间、流程、质量保证措施等内容。8方案要求8.5数据信息保密制度。包括患者信息和医疗数据保密制度和措施等内容。9人员及设备要求9.1投标人的检验人员应具有检验专业相关职业(职称)证书。9人员及设备要求9.2投标人应自主拥有或租赁的检测仪器。10材料要求10.1投标人2022年以来的类似项目业绩。10.2投标人报告出具时间的相关承诺。10.3投标人已开展的检测项目的检测报告。10.4投标人参加血药浓度检测并通过国家卫计委室间质评的结果反馈意见。3、商务条款1.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两年的服务期。2.款项支付2.1、结付程序供方按本合同内容合格地履行检测服务,凭检测清单和发票到甲方办理检测服务结算手续。2.2、结付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支付合同金额10%的作为预付款。外送检验费用每季度结算一次,业务量的结算以项目检测清单或外送标本登记的签收记录为准。3.投标货币投标货币:人民币4.备品备件及耗材等要求备品备件及耗材等要求:无5投标限价5.1、投标限价本次招标设置单价限价,单价限价为100元/项。投标人在单价限价的基础上报投标优惠率,实际结算单价=单价限价*(100%-投标优惠率)。例如:供应商以投标优惠率5%报价本项目,投标优惠率中填写5%即可。本次招标时投标优惠率不得低于0%,否则视为无效投标。第5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1、评标方法与定标原则1、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2、评标标准1.价格分20.0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优惠率最高的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20分。其它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1-评标基准价)/(1-投标优惠率)*20%*100(保留二位小数)。2.服务方案分40.0分2.1.项目实施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内容进行综合打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计划、运输保障、数据收集、分析处理、测试验收等。方案完全包含上述内容满足项目需求且有实质性意义的得8分,方案内有部分缺少或部分内容无实质性意义,但缺少量不满2项内容的,得6分;方案内有缺少或部分内容无实质性意义,缺少量大于等于2项内容的,得3分;方案内容无实质性意义或未提供方案说明的不得分。【0/3/6/8】2.2.样本接收及管理制度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内容进行综合打分,包括但不限于:标本接收、登记和包装流程等。方案完全包含上述内容满足项目需求且有实质性意义的得8分,方案内有部分缺少或部分内容无实质性意义,但缺少量不满2项内容的,得6分;方案内有缺少或部分内容无实质性意义,缺少量大于等于2项内容的,得3分;方案内容无实质性意义或未提供方案说明的不得分。【0/3/6/8】2.3.运输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运输方案进行综合打分。方案完全包含上述内容满足项目需求且有实质性意义的得8分,方案内有部分缺少或部分内容无实质性意义,但缺少量不满2项内容的,得6分;方案内有缺少或部分内容无实质性意义,缺少量大于等于2项内容的,得3分;方案内容无实质性意义或未提供方案说明的不得分。【0/3/6/8】2.4.急诊服务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急诊服务方案进行综合打分,包括但不限于:急诊样本的响应时间、流程、质量保证措施等内容。方案完全包含上述内容满足项目需求且有实质性意义的得8分,方案内有部分缺少或部分内容无实质性意义,但缺少量不满2项内容的,得6分;方案内有缺少或部分内容无实质性意义,缺少量大于等于2项内容的,得3分;方案内容无实质性意义或未提供方案说明的不得分。【0/3/6/8】2.5.数据信息保密制度投标人具备完善的患者信息和医疗数据保密制度和措施,报告数据可对接医院系统,能实现无纸化传输检测结果,原始数据可回传医院。方案完全包含上述内容满足项目需求且有实质性意义的得8分,方案内有部分缺少或部分内容无实质性意义,但缺少量不满2项内容的,得6分;方案内有缺少或部分内容无实质性意义,缺少量大于等于2项内容的,得3分;方案内容无实质性意义或未提供方案说明的不得分。【0/3/6/8】3设备、人员、试剂配备分15.0分3.1.投标人拥有的相关设备投标人自主拥有或租赁与本项目履约相关的检测仪器不少于10台(含),得10分;每少一台扣1分,扣完为止(自有的提供设备权属证明材料,租赁的提供租赁协议和权属证明材料)【0-10分】3.2.人员配备投标人具有检验专业相关职业(职称)证书的人员情况,5人及以上的得5分;2-4人得2分;1人得1分。(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不提供不得分)【0-5分】4履约能力分25.0分4.1.类似项目业绩投标人2022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份合同得2分,最高6分。(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合同中须反映出相关内容,如合同中不能反映,须提供其他材料予以佐证,不提供的不得分)【0-6分】4.2.报告出具的及时性投标人承诺及时出具报告单,并根据医院需求,提供接入医院LIS系统的功能,实现无纸化传输检测结果。根据收到样本时间到出报告单的时间,承诺36小时内出报告单的得4分,48小时内得2分,超过48小时不得分。【0-4分】4.3.检测项目的齐全性本项目拟开展的血药浓度检测的药品(见采购需求),投标人能够完成全部检测项目的得10分,每少一种药物,扣0.5分,扣完为止。(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检测报告或提供自检多少项内容的承诺函格式自拟,不提供不得分)【0-10分】4.4.质控投标人提供参加血药浓度检测并通过国家卫健委室间质评的得5分,未参加或未通过的均不得分。(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卫健委出具的血药浓度检测室间质评结果反馈意见,不提供不得分)【0-5分】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格式二、开标一览表三、资格证明文件四、经费测算明细表五、物耗品报价表六、项目需求中实质性要求响应对照表七、技术方案、服务方案八、投标人情况介绍投标文件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日期:投标主要文件目录(自拟)1、投标函格式致::根据贵方的号招标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投标人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4、一旦我方中标,我们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条款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按照合同条款提供服务;5、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单位代表姓名:投标单位名称:公章:日期:2、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项目编号:分包号:项目名称投标优惠率%小写: (%)日期:年月日填写说明:1、开标一览表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无效)。2、如有分包,投标人投任何一个包的标的,都需单独填写开标一览表。注:1、优惠率为单项折扣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费用(工资、福利、培训、社会保险等)、服务所用设备工具购置及维修费用、服务所用材料消耗费用、管理费用、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报价包含项目不得减少,无论投标人对报价是否有特别说明,均视为所报价格包含了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项目价格。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3、本表中的报价已包括公共责任险(第三者险),中标单位未及时投保所造成的损害责任由中标单位承担。4、本次招标设置单价限价,单价限价为100元/项。投标人在单价限价的基础上报投标优惠率,实际结算单价=单价限价*(100%-投标优惠率)。例如:供应商以投标优惠率5%报价本项目,投标优惠率中填写5%即可。本次招标时投标优惠率不得低于0%,否则视为无效投标。3、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前递交以下资格证明文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注:若供应商为分公司,则还须提供总公司同意其独立开展业务的授权,其中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邮政、铁路等特殊行业,可提供总公司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总公司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2、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要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单位(加盖公章):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投标单位(加盖公章):7、关于资格证明文件的书面承诺我单位郑重承诺:本单位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的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件均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且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投标单位(加盖公章):8、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投标人名称)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单位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其代表本单位处理相关事项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本单位承担。本授权书于起生效,特此声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手机)授权单位名称:(加盖公章)单位地址:日期:附:被授权人非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以及法定代表人的、被授权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被授权人是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9、中小企业声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供应商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标准,明确标的承接企业所属企业类型。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涉及多个采购标的的项目,供应商应当逐一填报与采购项目属性一致的每个采购标的(主要采购标的,不包括配件、辅料等)的制造商或者承建(承接)供应商信息。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服务类项目中供应商若使用退休人员,将不享受相应扶持政策。4.若供应商对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的规定,明确不符合中小企业的,则无需提供此声明函。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注:1、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2、若供应商对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中的规定,明确不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的,则无需提供此声明函。11、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注:1、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条件的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若供应商对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中的规定,明确不符合监狱企业条件的,则无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4、经费测算明细表序号项 目测算依据和测算式月支出(元)总支出(元)备 注1人员费用员工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2服务用品费用3意外保险费用4劳保用品5办公费用6其它费用7税金[(1+2┅+10)*税率]……合计针对本项目(是或否)使用退休人员注:1.上表格必须如实提供,内容表述不全的可自行添加。此表的合计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相符,如有不符,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请供应商明确针对该项目是否使用退休人员:如使用退休人员,则在横线处填写“是”;如未使用退休人员,则在横线处填写“否”。(此为必填项)3.如有分包,投标人投任何一个包的标的,都需单独填写经费测算明细表。5、物耗品报价表序号物品名称数量/月品牌单价(元)月支出(元)总支出(元)备注(如设备使用年限、作业工具等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1 ......合计注:以上表格必须如实提供,表格中各项可进一步细分,内容表述不全的可自行调整或添加,要求按功能模块细分项目及报价。须对上表所提供的工具物品等配备情况进行说明。6、项目需求中实质性要求响应对照表1、商务条款的实质性格式序号商务条款的实质性要求(加斜体下划线内容)投标响应情况正偏离、符合或负偏离12……备注:1.投标人必须对商务条款中的实质性要求(加斜体下划线内容)逐条做出明确响应,否则该采购包作无效投标处理。2、技术要求的实质性格式序号技术要求的实质性要求(加斜体下划线内容)投标响应情况正偏离、符合或负偏离123……备注:1.投标人必须对技术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加斜体下划线内容)逐条做出明确响应,否则该采购包作无效投标处理。7、技术方案、服务方案注:方案内容的编排等由投标人根据项目需求及评分标准自拟。8、投标人情况介绍包括但不限于:1.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2.项目人员配备3.拥有的相关设备.............全文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血药浓度检测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