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物业招标公告(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资产交易中心2024)
交易编号: 国资资竞20241383
珠海市南水集团有限公司定于2025-01-03日11:00时对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南港中路26号祥环花园7栋801房进行网络竞价,交易服务机构:南水镇三资管理交易中心,本项目采用电子竞投方式进行,欢迎竞投意向人参加竞价。
一、竞投租赁标的物基本情况
资产名称
资产编号
单元号
占地面积
建筑面积
交易底价
资产地址
资产类型
资产用途
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南桥路、浪白路、南港中路68处物业
040403012002-02-0007
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南港中路26号祥环花园7栋801房
平方米
147.00 平方米
1323.00 元/宗·月
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南桥路、浪白路、南港中路
商住楼
居住
标的物的具体情况是由珠海市南水集团有限公司以书面的形式向交易服务机构提供,竞投意向人须自行进行了解核实和确认(含实地勘察、测量、查阅相关资料等)并承担风险。 竞价资质要求:无。 租赁年限:3.00。 底价总额:47628.00。 行业要求: 无 受让人或承租(包)人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 是否允许转租:否。 免租期:无。 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标价格的两个月租金。 税费由竞得人承担。 权情况:无国有产权证。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租金递增情况:0年后变租,每1年递增一次,递增方式为无 (固定值单位为元/比例单位为%),递增值为0.00 。
二、本次项目采用电子竞投竞投,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竞投每次加价不低于金额26.00元。
三、报名流程
(一)竞投意向人须在珠海市金湾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服务平台成功注册。 (二)竞投意向人自行对标的物进行了解核实并确认(含实地勘察、测量、查阅相关资料等)。 (三)按招标公告要求缴纳交易保证金。 (四)可自行在网上申报或带齐资料到南水镇三资管理交易中心协助办理。 (五)取得竞投资格。
四、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为 2024-12-30 9:00 起至 2025-01-02 17:30 止,竞投人采用网上报名,也可到南水镇三资管理交易中心由现场工作人员协助进行报名。
五、交易保证金
(一)竞投意向人不得由他人代付竞价保证金 (交款人与竞投意向人名称须一致)。 (二)竞投意向人须在2025-01-02日17:30前按照约定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如无法按时到账的,竞投意向人将无法报价,后果自负。为避免与银行系统对接造成到账延迟,建议竞投意向人应该密切注意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最好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一天完成保证金的缴纳手续。 (三)交易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 (四)交易保证金金额:2646.00元。
六、竞投时间
经资格审查通过的竞投意向人请于2025-01-03日11:00,开始自行网上竞投;也可携带相关资料于2025-01-03日11:00前,到南水镇三资管理交易中心由现场工作人员协助进行参与网上竞投。超过指定竞投时间,视为放弃竞投资格。
七、竞投须知
一、竞投意向人办理报名手续视同竞投意向人已进行现场勘察并接受标的现状,竞投意向人不得在中标后以未勘察现场为由对标的数量、质量、规格、补偿金额等提出异议。 二、中标人不得擅自转租、分租、不得擅自改变资产用途。如确因经营需要进行分租、转租,必须征得委托方书面同意,分租、转租不得改变委托方规定的地块用途,分租、转租期限不得超过合同约定剩余的出租期限,中标人经委托方书面同意后签订的转租、分租合同须送壹份给委托方备案。 三、交易结束后中标人需在2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中标结果将在珠海市金湾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服务平台国资结果公示栏公告,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四、中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签署《成交确认书》或未按规定与委托方签订合同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合同的租赁期以出租人实际交付物业给中标人之日起开始计算。 特别提示: 1、列入委托方失信承租人管理目录库的意向竞标人,不得参与竞标。 2、合同起止日期以标的物实际交付时间为准,本项目的所有解释权归珠海市南水集团有限公司(出租方)所有。
八、本次项目交易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三资管理交易中心不承担因权属情况引起的连带法律责任。 九、承包方的一切经营活动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相关规定。 十、联系方式
出租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0756-7228983
交易机构咨询及投诉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756-7718536
联系时间:工作日9:00-12:00 14:00-18:00
指定网址: http://www.zhjw3z.com/
住房租赁合同、安全责任书1
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资产交易中心
2024年12月27日
人和启邦显辉(横琴)联营律师事务所物RENHEOIBANGXIANHUHENGOINIJOINTVENTURELAWFRM人和启邦显辉(横琴)联营律师事务所关于《住房租赁合同》之审查意见珠海市南水集团有限公司:经审查,本所律师认为,珠海市南水集团有限公司拟使用的模版《住房租赁合同》(详见附件),不违反现行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以上意见供贵司参考。人和启邦显辉(横琴)联营律师事务所日期:二0二四年十一月十八日轮附件:《住房租赁合同》合同格式注:本合同条款仅供参考,甲乙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合同编号:住房租赁合同出租人(甲方):珠海市南水集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56-7712868通讯地址: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浪白西路223号惠民生活小区商业综合楼四楼403室承租人(乙方):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居住人员)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方和乙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住房租赁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一)房屋坐落。房屋坐落:(二)房屋状态。所在建筑物地上总层数层,本房屋在第层;房屋结构:;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规定的房屋用途为:住宅。第二条租赁用途、形式及交易方式(一)租赁用途。本房屋出租仅作为居住用途使用。(二)租赁形式。整套出租第三条租赁期限、租金及押金(一)房屋租赁期限。房屋的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赁期满后,甲方继续出租该房屋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但应在租赁期满前30日内与甲方协商一致并签订新的租赁合同。(二)房屋租金。1.租金标准:按每月元/平方米,每月租金为人民币:整(¥元)(含税)2.租赁合同期内,如遇到市场变化,甲方可以单独上调房屋租金,自通知送达乙方之日次月起按新的租金标准收取。3.租金结算方式为:按月结算,乙方应在每月五日前一次性付清当月租金和其他应付费用,甲方收到足额的租金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开具2有效、完税、金额相符的增值税普通发票。4.租金支付方式为:转账、现金。5.甲方对公的银行账户为:公司名称:珠海市南水集团有限公司纳税识别号:91440400192559107X开户行:广东省珠海市农行高栏港支行账号:44350801040001106地址: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浪白西路223号惠民生活小区商业综合楼四楼403室电话:0756-7713802(三)房屋押金。签订本合同日,乙方应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人民币:元整(¥_元)(两个月的租金)作为押金,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乙方无违反本合同之约定,已搬出房屋且无拖欠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租金、物业费、停车费等本合同中约定乙方应付的费用)的,甲方则在30日内(以后到者为起算日)无息如数退还押金,否则甲方有权不予退还押金,押金用于冲抵乙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多退少补。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结清相关费用(包括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以及房屋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毁赔偿金等)并按期搬出时,甲方应将押金按照上述约定无息返还给乙方。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清相关费用,甲方有权将押金用于抵扣相关费用,剩余部分应返还给乙方;不足以抵扣的,乙方应据实予以补足。(四)房屋租金以外的其他收费项目,由双方另行约定。具体为:1、物业管理服务费及停车服务费:乙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2、维修费:租赁期间,除房屋建筑主体本身质量问题外,其他使用期间发生费用及所有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3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3、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自己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第四条房屋交付和返还(一)交付。甲方应于签订合同当日收到押金后将房屋按照合同约定交付给乙方。双方经房屋交验,在附件《房屋租赁资产表》中签字后视为交付完成。房屋交付前的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二)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应按照原状和《房屋退租验收表》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燃气使用等情况进行交验,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搬离且双方签订《房屋退租验收表》,视为房屋返还完成。乙方在返还房屋前,应对房屋中属于乙方的物品进行搬离处理。乙方返还房屋后,乙方遗留在房屋中的物品,视为乙方放弃其所有权,甲方有权自行处理。第五条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一)租赁期内,甲方负责支付法律、法规规定应缴纳的房屋租赁相关税费。(二)乙方负责支付因使用房屋产生的:水费口电费燃气费电视收视费网络费电话费物业管理费停车费(三)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一方垫付了应由另一方支付的费用,应向另一方出示相关缴费凭据,另一方应返还相应费用。(四)乙方损害房屋所属物业管理区域公共利益或相邻关系人合法权益而支付的费用,或因不当使用房屋行为导致第三人4损失而支付的费用,应由乙方承担。第六条房屋使用及维护(一)乙方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按照规定的房屋用途使用房屋。房屋出租部位居住人数不得超过10人,不得安排人员在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居住。承租人需要按国家法律规定办理相关居住证明。(二)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1.乙方不得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及设施,不得增加外墙荷载,不得超载使用,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及危险物品,不得擅自装修。经甲方同意装修的,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合同到期或终止可由乙方拆除,但不得损毁租赁物本身,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归甲方所有,甲方不予补偿。2.若乙方需要对房屋进行室内装修或者增加设备的,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且甲方有权对工程进行监督。3.房屋内的主体结构如因自然损坏或甲方的过错而损坏,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或维修方案经甲方同意后,由乙方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尽快启动维修。除此之外,因房屋设施设备自然损耗或乙方原因发生的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更换,包括但不限于灯具、插座、门锁、水龙头等易耗品因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4.因乙方使用不当,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并承担赔偿责任。第七条车转租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房屋转租。经甲方同意转租的,乙方应确保第三人完全遵守本合同的约定,并应将转租情况以书面方式告知甲方。转租后因第三人对房屋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损失。第八条优先购买权5租赁合同期内,甲方出售租赁房屋的,乙方同意无条件放弃该房屋的优先购买权。甲方在租赁合同期内出售租赁房屋的,乙方租赁合同期内继续占有使用租赁房屋的权利不受影响,合同期满后由买受人与乙方自行决定是否继续签订租赁合同。第九条合同解除与终止(一)在合同有效期内,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二)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1.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2.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3.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4.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或搬迁)许可范围的;5.甲方决定提前收回该场地,提前30日通知乙方。(三)乙方为自然人的情况下,若在租赁期内由于乙方发生人身意外事故导致意外死亡,根据国家法律,从人道主义角度考虑,乙方的家人、法定继承人可以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也可以要求解除本合同而不必承担违约责任。(四)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1.甲方交付的房屋经专业部门鉴定不符合建筑、消防等方面的安全标准和要求,且经乙方通知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2.甲方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且乙方在房屋交付后5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3.甲方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影响乙方居住使用的。乙方向本合同填写的甲方通讯地址邮寄送达《解除合同通知书》,送达之日可视为本合同解除之日。(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61.乙方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连续达15日或累计达15日以上的,或欠交各类费用(除租金外)超过1000元的。2.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3.乙方未按照规定的房屋用途使用房屋、堆放易燃易爆及危险物品或利用房屋从事违法违规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4.乙方擅自装修、拆改变动房屋结构及设施的。甲方向本合同填写的乙方通讯地址邮寄送达《解除合同通知书》,送达之日可视为本合同解除之日。(六)具备其他法定合同解除情形的,可以解除本合同。第十条违约责任(一)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逾期交付房屋,每逾期一日按照月租金万分之五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金最高不超过一个月租金。2.甲方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影响乙方居住使用的,甲方按照一个月的租金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仍应支付占用房屋期间的租金。3.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质量、安全等方面的问题,对乙方或者其他人造成人身伤害的,应当依法支付相关赔偿金,但因乙方或其他人自身原因造成的除外。(二)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或其他应付费用,每逾期一日按照月租金或应付费用万分之五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的违约金计至乙方付清费用之日止。逾期达15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押金。2.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利用房屋从事违法违规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押金,若押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73乙方擅自装修、拆改变动房屋结构及设施,堆放易燃易爆及危险物品或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押金,若押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4.乙方提前退租,应至少提前30日通知甲方,租期已履约两年及以上的,甲方有权没收押金的5%;租期已履约一年及以上不足两年的,甲方有权没收押金的10%;租期已履约不足一年的,甲方有权没收押金的20%;最终没收与否由甲方决定。5.本合同无论何种原因解除、终止,乙方应当在合同解除、终止之日返还房屋,乙方逾期返还房屋,除应继续按照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用费,每逾期一日按照月租金万分之五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返还房屋的违约金计至返还房屋之日止。6.因乙方违约,甲方为主张权利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和鉴定费的,由乙方承担。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法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二条送达条款甲乙双方确认以本合同约定的通讯地址为双方之间书面文件往来及涉及诉讼时法院送达相关材料的送达地址,相关材料送达至上述地址即视为送达。一方变更地址或联系电话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第十三条廉政条款甲、乙双方经办人员及其负责人不得以签订、履行本协议为由,相互收受、索要对方的现金、物品或其他好处。第十四条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甲方应在本合同订立后进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8第十五条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其中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备案机关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出租人(甲方)承租人(乙方)(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地点:珠海市南水镇签订地点:珠海市南水镇附件:《房屋租赁资产表》《房屋退租验收表》9人和启邦显辉(横琴)联营律师事务所RENHEQIBANGXIANHUIHENGOINJOINTVENTURELAWFRM人和启邦显辉(横琴)联营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全责任书》之审查意见珠海市南水集团有限公司经审查,本所律师认为,珠海市南水集团有限公司拟使用的模版《安全责任书》(详见附件),不违反现行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以上意见供贵司参考。人和启邦显辉(横琴)联营律师事务所日期::二四年十一月十八日附件:《安全责任书》安全责任书甲方:珠海市南水集团有限公司乙方:为加强房屋管理,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签订以下安全责任书:1.房屋管理双方必须签订合同,并同时签订安全责任书。并对房屋的安全负责。防止火灾等安全事故的发生。租赁期间,房屋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为乙方。甲方在将租赁房屋移交给乙方前已确认房屋各项安全检查已经符合安全生产标准。2.使用期内,乙方应保持房屋及周围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防走私工作,加强用电、用气的安全检查,杜绝事故隐患。严禁违反规定私自接、拉电线和随意加大负荷或改变保险装置。严禁违规用火和存放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乙方若违反规定发生事故和重特大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赔偿因事故发生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如甲方在日常安全检查中,发现乙方存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或设施,有权要求立即进行改正,如拒不整改,甲方有权立即停止乙方的生产经营和居住使用,直至完成安全整1改。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3.乙方应负责保护房屋的原地貌和性质,不得私自搭建违法建筑物。如因违法违规行为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负责,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4乙方如需对配电设备、给排水设备进行更改,对房屋进行改造,乙方须事前经甲方同意,方可进行改造。并承担由此给任何他方造成的损害责任,如相关整改需要政府部门进行审批,甲方将配合乙方进行审批工作。如乙方在租赁合同到期后不继续租赁,应负责将更改的设备及场地恢复原状,由此造成的支出由乙方自行承担。5.乙方不得将房屋擅自转租,不得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不得发出超过规定标准的噪声,法律、法规禁止的其它行为。否则,乙方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包括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如乙方经甲方同意,将场地向第三方转租,乙方应与实际使用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告知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如第三方承租人日后造成损失,则由乙方承担连带责任。6.乙方使用房屋期间必须按照政府疫情防控的要求配合疫情防控工作。7.乙方在此知悉并承诺,如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乙方需积极配合甲方工作,降低事故损失,并承担应负的法律责2任。8.本安全责任书是租赁合同的补充,是租赁合同不可分割部分。9.本责任书一式肆份,协议各方各执贰份。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0.本责任书经双方签署后生效。(以下无正文,为签字盖章页)签署时间:年月日甲方:乙方:法人/授权代理人(签章)法人/授权代理人(签章):联系地址:珠海市南水镇惠民生活联系地址:小区综合商业楼四楼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珠海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