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费用补助承办商业保险机构选定 承办商业保险机构招标公告(潍坊综合保税区企业服务局2024)



 

项目概况潍坊综合保税区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承办商业保险机构选定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网址:http://ggzy.weifang.gov.cn:8082/wfggzy/)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项目编号:GGJY-BS-2024-0004
项目名称:潍坊综合保税区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承办商业保险机构选定项目
二、招标项目分包情况

招标内容
投标人资格要求

潍坊综合保税区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承办商业保险机构选定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许可证的总公司或经总公司授权的分支机构。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28日09时00分至2025年1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各投标人须在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节点内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网址:http://ggzy.weifang.gov.cn:8082/wf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3.方式:
(1)网上注册。未注册的投标人应通过网站首页“我要办事”-“我要注册”,选择“新版系统”注册,填写注册信息时“用户类型”选择“交易乙方”(在“现有系统”注册的投标人无需重复注册,“新版系统”请用注册过的用户名及初始密码Wfggzy@789登录),并完善“新版系统”中交易乙方信息管理的基本信息,签署上传《投标人(供应商、竞买人)信用承诺书》等相关附件。
(2)下载文件。各投标人通过网站“我要办事”-“我要投标”-选择“新版系统”,在“招标公告”-“其他交易”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进行“文件下载”。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5年1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本项目实行无直播网上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只需要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文件格式为.WFTF)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会员系统上传。请各投标人使用 CA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以公共资源系统打开时页面显示时间为准),通过系统自行完成解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发布的媒介为: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2.本项目监督单位为:潍坊综合保税区企业服务局。
3.关于本项目的疑问提出、答复、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有关网站发布。投标人有义务自行查阅网站信息及进入交易系统查询,或于开标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
4.资格评审阶段,通过“信用中国”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对查询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活动。
5.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标投标,如有意向参与投标,请尽早阅知招标文件中的《网上采购及投标工作须知》,以便能顺利进行投标。
6.供应商网上注册、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CA办理咨询等服务电话:
(1)供应商(投标人)网上注册咨询电话:15318914578;
(2)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536-8097130;
(3)CA办理窗口电话:15345366335,CA技术支持电话:18353633022,CA客服电话(24小时):1856002736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潍坊综合保税区企业服务局
地址:潍坊综合保税区创新创业中心17楼
联系方式:0536-8890798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市高新区健康街金马路西北角福祥大厦六楼
联系人:王佃宣、赵颖
联系方式:0536-8888779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27日

 
 

采购需求.pdf
附件资料.zip
招标公告.pdf

采购内容及要求一、项目说明招标内容参保人数保费金额(元)潍坊综合保税区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承办商业保险机构选定项目承办商业保险机构1家约2.4万人360万元二、服务内容及要求承办“潍坊综合保税区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承办商业保险机构选定项目”的商业保险机构须接受并认真执行潍坊市关于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相关的经办流程、补偿支付等政策规定,并进行必要的项目投入,确保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项目承办工作的顺利进行。招标人与商业保险机构双方在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项目处理意见不一致时,原则上依照招标人意见办理。1.项目内容:潍坊综合保税区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承办商业保险机构选定(1)保障对象:参加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的保税区参保人员(2)保障范围和支付政策:一是超过潍坊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且符合基本医保支付范围的住院和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纳入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障范围,支付比例9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50万元。二是普通门诊超过年度统筹基金支付限额以上的费用,由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支付,支付比例按普通门诊支付政策执行,支付限额为1000元。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支付政策,由省、市医疗保障部门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医疗保险基金收支状况适时调整。(3)资金的筹集:潍坊综合保税区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承办商业保险机构选定项目筹资标准由潍坊市医疗保障部门根据职工医疗费用情况,结合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能力及支付水平等因素确定。2025年暂按150元/人/年的标准与商保机构合作,如政策调整,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2.保险期限:总服务期限3年,即2025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保险期限分2025、2026、2027三个自然年度。补充协议按年度签署,协议内容根据年度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政策变动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本项目在执行期间,如因政策调整、商保机构服务履约未达标或发生重大违法违规事件等情形需终止医保商保合作模式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3.合同价款及拨付方式3.1合同价款:2025年参加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的保税区参保人员,暂按每人150元与商保公司确定合同价款,具体以双方签定的补充协议为准。3.2支付方式:原则上保费拨付按季度并结合赔付进度分次拨付。具体以签定的补充协议为准。3.2.1关于年度清算。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年度清算工作,由全市统一安排部署。一般在次年4月份开始,以截至次年3月底的上个承办年度的赔付数据为基础开展清算。4月份以后发生的上个承办年度的赔案,均纳入新年度赔付。年度清算结果由医保部门与承办的商保机构共同认可后,医保部门向各自承办的商保机构拨付前期应付未付的保费,商保机构收到全年保费后,依据双方认可的清算结果进行清算。3.2.2关于新增人员保费。每年年中新增加参保职工,按规定享受待遇,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费资金原则上在年度清算时一次性向承办的商保机构拨付。一个年度内同一参保人因在职、退休身份转换,不重复向承办的商保机构拨付保费资金。3.3中标人向招标单位预付周转金,年初暂按保费金额的10%预付周转金,年度中招标人、中标人根据潍坊综合保税区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承办商业保险机构选定项目报销费用支付情况及时调整预付周转金的比例,确保待遇及时支付。中标人收到招标人拨付的首期保险费后20个工作日内将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周转金拨付到招标人银行账户。3.4盈亏机制为保障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资金的可持续性和安全性,全市统一确定盈亏比例分担机制。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资金收支按照全市统一盈亏、统算资金的市级统筹方式,由招标主体与各承办商业保险机构按照全市统算的赔付率和盈亏率进行清算。商业保险机构承办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项目的运行成本和盈利为保费的3%。年终清算时,商业保险机构依据全市统算赔付率计提运行成本和盈利,当全市统算资金有结余但结余资金不超过保费的3%时,结余资金全部作为商业保险机构的运行成本和盈利,医保部门不再额外支付商业保险机构运行成本;结余资金超过保费的3%时,按保费的3%计提商业保险机构运行成本和盈利,剩余部分在5月底前返还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资金;当全市统算资金超支时,超支资金在保费1%(含)以内的部分,由商业保险机构按全市统算赔付率承担,医保部门也不再额外支付商业保险机构运行成本;超支资金在保费1%以上的部分,由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基金承担。4.服务网点和人员配备(1)商业保险公司需设立独立的项目管理部门,并且在统筹区域内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设立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项目联合办公网点,且在网络连接、工作场所、人员配置、结算流程等方面做到有效对接,实现合署办公。(2)项目管理部门和联合办公网点要根据承办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业务需要,自行配置办公设备及交通工具,制定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配备熟悉医疗保险及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业务政策且具备医学、财会、计算机、保险等专业的人员工作队伍,能够对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待遇审核以及开展相关经办业务。(3)商业保险机构派驻医保部门联合办公网点工作人员统一着装,并严格执行工作制度。工作期间,要工作态度认真、服务态度好、对待办事群众热情有礼,不准因玩手机、个人私事影响办公。(4)中标人须派至少一名人员进行驻场服务,人员至少包括医学、财会专业、信息技术工作人员。5.制定承办方案商业保险机构要根据潍坊市关于开展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业务的相关政策规定,制定配套的承办工作方案,包括定点医药机构核查、待遇支付工作流程、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资金管理、争议申诉以及内控制度建设等方面。6.信息系统建设(1)商业保险机构应在规定时限内建立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业务相关的信息网络系统,具备信息的采集与变更、支付结算、数据回传、信息查询、统计分析等功能,实现承办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经办业务信息共享。(2)商业保险机构应做好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补偿费用情况的监测分析,建立风险防范与报告机制,并在承保期内完整保存承办保险业务信息等资料,做好数据安全管理工作,严格信息管理,防范信息外泄和数据滥用等风险。(3)商业保险机构要建立健全内控制度,签订保密协议,做好个人信息安全保护,不得将个人信息用于管理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以外的其他用途,不得向第三方交换。7.结算管理与费用管控(1)商业保险机构具有可持续的偿付能力。(2)商业保险机构按规定设立承办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的专门账户,实行专户专管、独立核算,确保资金安全有效。(3)商业保险机构要按规定建立周转金制度,做好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结算补偿工作。(4)医保经办机构在与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个人进行结算时,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支付部分可由医保经办机构通过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周转金先行垫付,后期再与商保机构进行结算。中标人对被保险人赔付的停止、暂缓和终止,与招标人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结算补偿待遇的支付同步进行,即被保险人因拖欠、终止缴纳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时,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项目待遇暂缓或终止。(5)在承办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业务过程中出现损害参保人员利益的,商业保险机构应给予经济赔偿;造成资金损失或出现重大风险的,招标人可提前终止或解除合同,商业保险机构承担全部责任。(6)商业保险机构应协助医保经办机构对定点医药机构采取监管措施,利用信息技术、建立审核规则、完善考核机制等手段,做好市域内外的医疗费用管控及稽查工作。8.做好数据管理工作(1)商业保险机构要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向医保部门报送承办保险相关数据,做好补偿情况的监测分析,及时报告风险和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2)商业保险机构未按规定报送承办保险相关数据报表或报送不及时、不真实的,按合同追究相关人员责任。(3)商业保险机构承办期满后应完整保存并移交参保承办保险业务补偿信息等资料,不能完整保存并移交的,按照合同追究相应责任。9.提供相关延伸服务商业保险机构应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在做好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服务与合作基础上,应协助医保经办机构开展异地医疗费用稽查等基本医疗保险所需的相关服务。10.监督考核(1)商业保险机构要按照规定,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开通咨询投诉渠道、理赔流程及联系方式等承办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相关情况。自觉接受医疗保障部门、财政及审计等相关部门和社会监督,切实维护参保职工的合法权益。(2)商业保险机构要接受医疗保障部门或委托第三方对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资金的使用及补偿情况全面评估考核。(3)商业保险机构若侵占、挪用、贪污、私分或弄虚作假骗取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资金的,除追究商业保险公司违约责任外,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部门处理。11.业务结报流程11.1招标人负责与定点医药机构的结算以及参保人员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费用的手工报销工作。11.2招标人医保经办机构每月与各定点医药机构结算完毕后,将上月发生的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相关数据、材料交付中标人(包含经办机构个人报销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数据、材料),中标人自收到相关数据、材料的10个工作日内将上月发生的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支出金额,拨付到招标人医保经办机构银行账户。11.3招标人、中标人双方按月进行资金结算及对账工作,建立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支出月对账制度,确保资金支付安全、准确。11.4即时结报。招标人负责监督和协调定点医药机构在参保人员就医时进行身份核实。参保人员在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就医时,发生的符合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规定的费用即时结报,参保人员只结算应由个人自负部分;属于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报销的费用,由定点医药机构垫支,招标人按月与定点医药机构结算。定点医药机构垫付的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费用须为山东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自动计算的金额。11.5个人报销。因外出就医等非联网发生的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医疗费用实行手工报销,由招标人审核参保人信息,负责计算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报销结果、打印单据,为参保人员支付报销费用,并向中标人传递数据信息。11.6招标人、中标人双方在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处理意见不一致时,原则上依照招标人意见办理。12.政策执行和明确事项12.1招标人在1月底将参加当年度潍坊市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的人员信息提供给中标人,新增参保人员信息由招标人定期向中标人提供。12.2招标人、中标人双方健全群众举报、投诉、咨询受理渠道,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查处投诉举报案件,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12.3建立健全内控制度,防止信息外泄和滥用。严格信息管理,招标人、中标人双方分别对参保人员的个人信息承担保密责任。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不得向外界透漏或私自将参保人员个人信息用于管理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以外的其他用途,不得向第三方交换。12.4中标人根据工作需要在招标人医保经办机构派驻工作人员全程参与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业务的费用审核、费用结算、医疗行为管控等工作。中标人派驻的工作人员要接受招标人工作安排,遵守招标人工作纪律。12.5充分发挥中标人经办资源优势,提供人员等协助招标人开展医疗核查工作。12.6招标人、中标人双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有关工作的通知》《义务机构反洗钱交易监测标准建设工作指引》以及《保险业反洗钱工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有效落实相关反洗钱义务。项目概况潍坊综合保税区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承办商业保险机构选定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网址:http://ggzy.weifang.gov.cn:8082/wfggzy/)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招标项目编号:GGJY-BS-2024-0004项目名称:潍坊综合保税区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承办商业保险机构选定项目二、招标项目分包情况招标内容投标人资格要求潍坊综合保税区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承办商业保险机构选定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许可证的总公司或经总公司授权的分支机构。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4年12月28日09时00分至2025年1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各投标人须在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节点内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网址:http://ggzy.weifang.gov.cn:8082/wf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3.方式:(1)网上注册。未注册的投标人应通过网站首页“我要办事”-“我要注册”,选择“新版系统”注册,填写注册信息时“用户类型”选择“交易乙方”(在“现有系统”注册的投标人无需重复注册,“新版系统”请用注册过的用户名及初始密码Wfggzy@789登录),并完善“新版系统”中交易乙方信息管理的基本信息,签署上传《投标人(供应商、竞买人)信用承诺书》等相关附件。(2)下载文件。各投标人通过网站“我要办事”-“我要投标”-选择“新版系统”,在“招标公告”-“其他交易”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进行“文件下载”。4.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时间:2025年1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本项目实行无直播网上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只需要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文件格式为.WFTF)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会员系统上传。请各投标人使用CA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以公共资源系统打开时页面显示时间为准),通过系统自行完成解密。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发布的媒介为: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2.本项目监督单位为:潍坊综合保税区企业服务局。3.关于本项目的疑问提出、答复、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有关网站发布。投标人有义务自行查阅网站信息及进入交易系统查询,或于开标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4.资格评审阶段,通过“信用中国”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对查询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活动。5.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标投标,如有意向参与投标,请尽早阅知招标文件中的《网上采购及投标工作须知》,以便能顺利进行投标。6.供应商网上注册、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CA办理咨询等服务电话:(1)供应商(投标人)网上注册咨询电话:15318914578;(2)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536-8097130;(3)CA办理窗口电话:15345366335,CA技术支持电话:18353633022,CA客服电话(24小时):18560027360。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招标人信息名称:潍坊综合保税区企业服务局地址:潍坊综合保税区创新创业中心17楼联系方式:0536-8890798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东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潍坊市高新区健康街金马路西北角福祥大厦六楼联系人:王佃宣、赵颖联系方式:0536-8888779发布时间:2024年12月27日项目概况潍坊综合保税区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承办商业保险机构选定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网址:http://ggzy.weifang.gov.cn:8082/wfggzy/)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招标项目编号:GGJY-BS-2024-0004项目名称:潍坊综合保税区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承办商业保险机构选定项目二、招标项目分包情况招标内容,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具潍坊综合保税区职工大额医疗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许可费用补助承办商业保险机构选证的总公司或经总公司授权的分支机构。定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4年12月28日09时00分至2025年1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各投标人须在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节点内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网址:http://ggzy.weifang.gov.cn:8082/wf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3.方式:(1)网上注册。未注册的投标人应通过网站首页“我要办事”-“我要注册”,选择“新版系统”注册,填写注册信息时“用户类型”选择“交易乙方”(在“现有系统”注册的投标人无需重复注册,“新版系统”请用注册过的用户名及初始密码Wfggzy@789登录),并完善“新版系统”中交易乙方信息管理的基本信息,签署上传《投标人(供应商、竞买人)信用承诺书》等相关附件。(2)下载文件。各投标人通过网站“我要办事”-“我要投标”-选择“新版系统”,在“招标公告”-“其他交易”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进行“文件下载”。4.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时间:2025年1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本项目实行无直播网上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只需要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文件格式为.WFTF)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会员系统上传。请各投标人使用CA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以公共资源系统打开时页面显示时间为准),通过系统自行完成解密。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发布的媒介为: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2.本项目监督单位为:潍坊综合保税区企业服务局。3.关于本项目的疑问提出、答复、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有关网站发布。投标人有义务自行查阅网站信息及进入交易系统查询,或于开标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4.资格评审阶段,通过“信用中国”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对查询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活动。5.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标投标,如有意向参与投标,请尽早阅知招标文件中的《网上采购及投标工作须知》,以便能顺利进行投标。6.供应商网上注册、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CA办理咨询等服务电话:(1)供应商(投标人)网上注册咨询电话:15318914578;(2)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536-8097130;(3)CA办理窗口电话:15345366335,CA技术支持电话:18353633022,CA客服电话(24小时):18560027360。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招标人信息名称:潍坊综合保税区企业服务局地址:潍坊综合保税区创新创业中心17楼联系方式:0536-8890798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东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潍坊市高新区健康街金马路西北角福祥大厦六楼联系人:王佃宣、赵颖联系方式:0536-8888779发布时间:2024年12月27日项目概况潍坊综合保税区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承办商业保险机构选定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网址:http://ggzy.weifang.gov.cn:8082/wfggzy/)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招标项目编号:GGJY-BS-2024-0004项目名称:潍坊综合保税区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承办商业保险机构选定项目二、招标项目分包情况招标内容,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具潍坊综合保税区职工大额医疗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许可费用补助承办商业保险机构选证的总公司或经总公司授权的分支机构。定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4年12月28日09时00分至2025年1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各投标人须在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节点内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网址:http://ggzy.weifang.gov.cn:8082/wf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3.方式:(1)网上注册。未注册的投标人应通过网站首页“我要办事”-“我要注册”,选择“新版系统”注册,填写注册信息时“用户类型”选择“交易乙方”(在“现有系统”注册的投标人无需重复注册,“新版系统”请用注册过的用户名及初始密码Wfggzy@789登录),并完善“新版系统”中交易乙方信息管理的基本信息,签署上传《投标人(供应商、竞买人)信用承诺书》等相关附件。(2)下载文件。各投标人通过网站“我要办事”-“我要投标”-选择“新版系统”,在“招标公告”-“其他交易”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进行“文件下载”。4.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时间:2025年1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本项目实行无直播网上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只需要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文件格式为.WFTF)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会员系统上传。请各投标人使用CA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以公共资源系统打开时页面显示时间为准),通过系统自行完成解密。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发布的媒介为: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2.本项目监督单位为:潍坊综合保税区企业服务局。3.关于本项目的疑问提出、答复、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有关网站发布。投标人有义务自行查阅网站信息及进入交易系统查询,或于开标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4.资格评审阶段,通过“信用中国”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对查询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活动。5.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标投标,如有意向参与投标,请尽早阅知招标文件中的《网上采购及投标工作须知》,以便能顺利进行投标。6.供应商网上注册、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CA办理咨询等服务电话:(1)供应商(投标人)网上注册咨询电话:15318914578;(2)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536-8097130;(3)CA办理窗口电话:15345366335,CA技术支持电话:18353633022,CA客服电话(24小时):18560027360。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招标人信息名称:潍坊综合保税区企业服务局地址:潍坊综合保税区创新创业中心17楼联系方式:0536-8890798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东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潍坊市高新区健康街金马路西北角福祥大厦六楼联系人:王佃宣、赵颖联系方式:0536-8888779发布时间:2024年12月27日项目概况潍坊综合保税区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承办商业保险机构选定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网址:http://ggzy.weifang.gov.cn:8082/wfggzy/)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招标项目编号:GGJY-BS-2024-0004项目名称:潍坊综合保税区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承办商业保险机构选定项目二、招标项目分包情况招标内容,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具潍坊综合保税区职工大额医疗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许可费用补助承办商业保险机构选证的总公司或经总公司授权的分支机构。定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4年12月28日09时00分至2025年1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各投标人须在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节点内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网址:http://ggzy.weifang.gov.cn:8082/wf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3.方式:(1)网上注册。未注册的投标人应通过网站首页“我要办事”-“我要注册”,选择“新版系统”注册,填写注册信息时“用户类型”选择“交易乙方”(在“现有系统”注册的投标人无需重复注册,“新版系统”请用注册过的用户名及初始密码Wfggzy@789登录),并完善“新版系统”中交易乙方信息管理的基本信息,签署上传《投标人(供应商、竞买人)信用承诺书》等相关附件。(2)下载文件。各投标人通过网站“我要办事”-“我要投标”-选择“新版系统”,在“招标公告”-“其他交易”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进行“文件下载”。4.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时间:2025年1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本项目实行无直播网上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只需要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文件格式为.WFTF)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会员系统上传。请各投标人使用CA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以公共资源系统打开时页面显示时间为准),通过系统自行完成解密。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发布的媒介为: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2.本项目监督单位为:潍坊综合保税区企业服务局。3.关于本项目的疑问提出、答复、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有关网站发布。投标人有义务自行查阅网站信息及进入交易系统查询,或于开标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4.资格评审阶段,通过“信用中国”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对查询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活动。5.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标投标,如有意向参与投标,请尽早阅知招标文件中的《网上采购及投标工作须知》,以便能顺利进行投标。6.供应商网上注册、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CA办理咨询等服务电话:(1)供应商(投标人)网上注册咨询电话:15318914578;(2)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536-8097130;(3)CA办理窗口电话:15345366335,CA技术支持电话:18353633022,CA客服电话(24小时):18560027360。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招标人信息名称:潍坊综合保税区企业服务局地址:潍坊综合保税区创新创业中心17楼联系方式:0536-8890798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东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潍坊市高新区健康街金马路西北角福祥大厦六楼联系人:王佃宣、赵颖联系方式:0536-8888779发布时间:2024年12月27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疗费用补助承办商业保险机构选定 承办商业保险机构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