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贝母种子采购及运输服务 浙贝母种子招标公告(青田县万阜乡人民政府2024)
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 | 其他农作物副产品
项目概况
2024年浙贝母种子采购及运输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08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TFSCG2024-217
项目名称:2024年浙贝母种子采购及运输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500000
最高限价(元):500000
采购需求: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500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5年01月0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8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5年01月08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青田县瓯南街道百悦城5幢(华侨总部经济大楼)12楼开标室一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详见磋商文件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青田县万阜乡人民政府
地 址:浙江省青田县万阜乡新庄村南阳路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潘宏鹏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6617003
质疑联系人:邱望鸣
质疑联系方式:15906889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东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青田县油竹街道万基欧郡香榭苑23幢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吴青青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587164430
质疑联系人:王秋媚
质疑联系方式:1381973960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青田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址:浙江省青田县临江东路1号
传真:/
联系人:陈玲晓
监督投诉电话:0578-6830575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2024年浙贝母种子采购及运输服务项目12.doc562.5K
2024年浙贝母种子采购及运输服务项目12.doc
青田县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编号:QTFSCG2024-217项目名称:2024年浙贝母种子采购及运输服务项目采购人:青田县万阜乡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东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青田县油竹街道万基欧郡香榭苑23幢邮编:323900二〇二四年十二月采购编号:QTFSCG2024-217项目名称:2024年浙贝母种子采购及运输服务项目采购人:青田县万阜乡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东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青田县油竹街道万基欧郡香榭苑23幢邮编:323900二〇二四年十二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4第二章采购需求7一、采购总说明7二、采购内容及清单7三、质量要求7四、交货方式7五、售后服务和保障要求9六、样品15七、验收15八、商务要求15九、其他16第三章供应商须知181.总则211.1适用范围211.2定义211.3合格的供应商211.4联合体磋商211.5现场踏勘211.6答疑会221.7分包221.8磋商费用221.9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221.10信用信息记录查询221.11保密231.13相同品牌产品241.14质疑和投诉241.15特别声明252.竞争性磋商文件252.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25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修改、补充253.响应文件263.1响应文件形式及效力263.2响应文件内容的组成263.3资格审查文件的组成263.4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的组成263.5报价文件的组成264.响应文件的编制264.1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264.2响应文件的格式264.3响应文件的有效期264.4磋商报价274.5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275.响应文件的提交275.1响应文件导入和加密275.2响应文件的提交275.3响应文件修改和撤回275.4备选磋商方案285.5磋商诚实信用286.磋商无效情形286.1在磋商时,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磋商无效286.2在符合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磋商无效286.3在商务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磋商无效286.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磋商无效297.磋商、磋商评审及定标297.1磋商297.2资格审查307.3磋商评审317.4响应文件澄清、说明、补正317.5报价错误修正327.6磋商评审纪律327.7磋商评审办法327.8磋商评审过程的监控327.9定标327.10突发情况处理338.成交和合同338.1成交338.2追加采购合同标的338.3成交公告和成交通知书338.4履约保证金348.5合同签订349.其他事项34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351.总则352.合同文件353.合同价款及支付354.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355.实施要求366.供货要求367.知识产权及保密要求378.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379.验收3710.甲乙双方责任3810.1乙方有下列行为将作为违约:3810.2甲方有下列行为将作为违约:3811.违约处理3812.不可抗力3813.争议及仲裁3914.合同修改3915.合同生效39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40一、资格审查文件格式40二、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格式48三、报价文件格式58第六章磋商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6512.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 2024年浙贝母种子采购及运输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08日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QTFSCG2024-217项目名称:2024年浙贝母种子采购及运输服务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500000最高限价(元):500000采购需求:数量:1预算金额(元):500000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合同履约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面向中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1.时间:/至2025年01月0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网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公告附件。3.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4.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1.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8日09时(北京时间)2.地点(网址):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前往政采云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响应文件。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5年01月08日09时(北京时间)地点(网址):青田县瓯南街道百悦城5幢(华侨总部经济大楼)12楼1204招投标中心开标室(一);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登录政采云平台进行电子响应文件解密,解密电子响应文件时须插入CA锁。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潜在供应商应当依照本公告第三条第3款规定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渠道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投诉。(2)备份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确定是否提交;若提交请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备份响应文件打包压缩加密后(未加密造成泄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810213682@qq.com,备份响应文件在“电子响应文件”在线解密失败后启用,否则不予以启用。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青田县万阜乡人民政府地址:浙江省青田县万阜乡新庄村南阳路1号项目联系人(询问):潘宏鹏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358802956质疑联系人:邱望鸣质疑联系方式:1781685073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东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青田县油竹街道万基欧郡香榭苑23幢项目联系人(询问):吴青青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587164430质疑联系人:吴森质疑联系方式:0578-6036456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青田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地址:青田县临江东路1号传真:0578-6830575联系人:陈玲晓监督投诉电话:0578-6826642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2章采购需求1、采购总说明1.供应商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要求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优质产品。2.供应商产品与本技术要求不一致时,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予以说明,并由评审小组鉴定供应商产品能否达到要求。如供应商没有在响应文件中提出异议,则视为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完全按照本采购文件要求。3.技术要求及标准的执行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标明所执行的质量标准,若同一标准已颁发新标准,则按最新标准执行。若同一产品同时有几个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等),则按最高层次的标准执行。4.除采购文件明确的品牌外,欢迎其他能满足本项目技术指标要求且性能与所明确品牌和型号均相当的产品参加。5.供应商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标准完成本次采购产品的供货、运输、装卸、检验、通过有关部门验收、质保期服务等各项工作,并保证报价产品使用的安全性能与检测结果的可靠性。如中标,中标人及制造企业对产品使用的安全性能与可靠性负全部责任。中标人须随产品提供产品使用说明书,响应文件须对下列要求作出实质性回应。2、采购内容及清单序号采购内容品种采购数量(公斤)▲预算单价(最高限价)(元/公斤)预算(元)备注1浙贝母种子江苏大丰625080500000发芽率≥90%,净度≥95%。▲注:1.供应商各项单价的报价不得超过预算单价,若超过预算单价,其报价无效;2.本次采购采用单价采购,实际采购数量按采购人所需确定,以中标单价为标准,按最终供货数量统一结算;3、质量要求1.供应商应保证提供的产品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强制性技术质量规范及国家现行相关政策的要求(如: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环保产品、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等)并提供相应的证书、证明等复印件。2.供应商应保证提供的产品应满足采购人的使用功能要求。3.供应商应保证提供的产品与响应文件相一致,产品是原厂生产、全新、未使用过,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4.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浙江省实施办法》的规定;5.产品来源合法,有自主经营权或代理权;6.产品具有种子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种子合格证、种子检测报告和检验检疫报告;四、交货方式1.按采购人货物需求通知后3日内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指定村或专业合作社)。采购人不保证中标人的最低供货数量,最终供货数量以采购单位实际需要数量为准。2.破损无法正常使用的,破损货物由中标人自行负责,用户有权不予接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分货到用户的承诺书)。3.产品供货及验收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2.1.五、售后服务和保障要求1.供应商应协助各乡镇、办事处做好良种良法配套技术的指导和培训;2.如生产商委托其境内代理商负责其售后服务,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并出具授权书及担保书(如中标人无法履行售后服务时,由生产商及采购人认可的其他代理商按合同要求履行售后服务义务)。6、样品1.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提供200g投标产品的样品,用塑料封口袋包装密封,并在封口袋上注明供应商名称、样品内容等资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025年01月08日08:30时至09:00时于青田县瓯南街道百悦城5幢(华侨总部经济大楼)12楼1204招投标中心开标室(一)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超过截止时间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提供、运输和保管样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2.待开标会议开始时间后由工作人员和现场监督员起封。3.样品的退返: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未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回,逾期未取回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负保管义务;中标人的样品应当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7、验收1.中标人应提供产品的有效检验检疫证书和抽检合格证,经采购人确认,与合同性能指标一起作为产品验收标准;2.采购人可在到货后即时随机抽取货物样品叁份,与中标人各持一份样品备检。种子应在收货后10天内做好发芽率、净度、水分的验收。3.验收中发现产品不符合验收标准或合同规定的性能指标,必须及时调整、更换直至符合为止,同时中标人应承担期间产生的相关损失。4.验收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5.验收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风险由中标人承担。八、商务要求1.质保期:6个月,自使用部门初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2.付款方式:2.1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2.2所有产品到达指定地点且验收为合格后,以中标单价为最终结算单价标准,按最终供货数量统一结算。验收合格后支付结算金额(包含已支付合同金额的40%预付款)。3.中标人在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间,采购人将对其服务态度和产品质量进行评价,若经采购人评价为政府采购产品质量差、服务态度差的,采购人将暂不予以支付合同款,待纠纷解决后再根据具体情况予以支付。4.履约保证金:无。九、其他1.中标人未按本项目合同、采购文件和中标人响应文件的规定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履行责任和义务,采购人有权解除或终止合同,并提请监管部门将其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2.本项目所涉及的报价,应包括本次项目实施所需的产品、劳务、管理、运费、质保、保险、利润、税金、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第三方检测费用、相关审批费用、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供应商应列入而未列入其中的费用,均视为已包含在内,风险由供应商承担。3.本章和第五章内容为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一节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2.1采购人青田县万阜乡人民政府 1.2.2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东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1.3.1合格的供应商见磋商公告中供应商资格要求1.4.1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接受1.5.1现场踏勘¨ 组织 þ 不组织,供应商有需要的可在设计及报价前自行联系采购人进行现场踏勘。 1.6.1答疑会þ 不召开; ¨ 召开。1.7.1分包þ 1.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2.本项目可以分包,但主体部分不得分包。本项目主体部分是指: / (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1.10.2信用信息记录查询截止时间同资格审查结束时间。1.12.1节能环保产品认证须提供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或者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有效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查询截图。1.12.2▲政府采购的节能 产品清品目□台式计算机(工作站) □便携式计算机 □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 □针式打印机 □液晶显示设备 □水嘴□制冷压缩机 □空调机组 □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 □视频设备 □电热水器 □便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 □电视设备 □空调机详细请对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12.4小型、微型企业的价格扣除1.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10%的价格扣除2. 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4%的价格扣除;3.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或小微企业,不再享受价格评审扣除优惠政策;1.12.7采购进口产品þ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允许采购进口产品1.13.2核心产品/1.14.6质疑联系人1.采购需求及供应商资格条件质疑: 单 位:青田县万阜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邱望鸣 联系电话: 178168507352.其他事项质疑: 单 位:浙江东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吴森 联系电话:0578-60364561.14.11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2.2.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修改、补充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天前。2.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修改、补充发布地点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3.3.1资格审查文件的 组成▲(1)远程参与磋商会议诚信承诺书;▲(2)有效的营业执照电子文档;▲(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电子文档;▲(4)若有委托代理人的,则还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电子文档;▲(5)具有良好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7)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注:编制格式要求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无格式的自行设计。3.4.1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的组成一、资信商务文件(1)磋商函(按格式填写);(2)承诺函;(3)供应商信用信息声明书;(4)商务响应表;(5)供应商认为有利于本次磋商的其它资信商务文件。二、技术文件(6)技术参数响应表;(7)产品配置清单;(8)项目实施方案;(9)调试验收方案;(10)培训方案;(11)售后服务;(12)供应商认为有利于本次磋商的其它技术文件。注:编制格式要求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无格式的自行设计。3.5.1报价文件的组成(1)报价一览表;(2)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注:编制格式要求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无格式的自行设计。4.3.1磋商有效期90天4.5.1响应文件的份数(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1份,自行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提交。(2)备份响应文件1份,供应商自行确定是否提交;若提交请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备份响应文件打包压缩加密后(未加密造成泄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810213682@qq.com。(3)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同时提供纸质响应文件2份,纸质响应文件内容必须与电子文件一致。注:供应商在线解密失败后,启用备份响应文件,否则不启用备份响应文件。5.3.1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前往政采云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响应文件。5.3.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同磋商截止时间,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7.1.1磋商时间和地点磋商时间:2025年01月08日09时;磋商地点: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政采云平台)。7.7磋商评审办法本项目的磋商评审办法是:þ综合评分法□最低价评审价法,具体磋商评审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六章:磋商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7.9.1推荐成交候选人家数推荐1家,确定1家。8.3.1成交公告发布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8.4.1履约保证金缴纳金额: / 2.22.3.1.总则2.4.1.1适用范围本竞争性磋商文件适用于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叙述项目的公开采购。供应商一旦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即视为接受了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任何异议,均应在磋商时间前以书面形式提出。2.5.1.2定义1.2.1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3“供应商”系指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参加并提交响应文件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1.2.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1.2.5“供应商代表”系指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1.2.6“合同”系指采购人与成交人双方签署的规定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以及所有附件、附录、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电子响应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1.2.7“产品”系指供应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最终向采购人提供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包括:虚拟产品),以及产品相关的配套设施、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等。1.2.8“服务”系指供应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供劳动形式满足采购人需求,包括劳动、运输、保管、包装、维修以及其他类似的附随义务。1.2.9“项目”系指供应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服务成果。1.2.10标有“▲”符号均属于“实质性条款”,不允许负偏离。1.2.11标有“★”系指项目关键核心产品,作为判断同品牌产品的依据。1.2.12“电子响应文件”系指供应商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1.2.13“备份响应文件”系指与“电子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2.6.1.3合格的供应商1.3.1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7.1.4联合体磋商1.4.1联合体磋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2联合体各方均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1.4.3联合体中至少有一方符合本文件规定的特定资质要求。但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1.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4.5联合体参与的,必须提供《联合磋商协议书》。2.8.1.5现场踏勘1.5.1现场考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5.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5.4采购人在现场踏勘中介绍的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5.5供应商自身原因不参与现场踏勘的,不得就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提出质疑。2.9.1.6答疑会1.6.1答疑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6.2答疑会后(如有),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章第2.2款规定对供应商所提问题进行澄清答复。1.6.3供应商自身原因不参与答疑会的,不得就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提出质疑。2.10.1.7分包1.7.1分包: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7.2供应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2.11.1.8磋商费用1.8.1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包括取消采购任务等情况),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1.8.2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货物类收费标准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代理机构出具浙江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现金或转账形式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中标金额(万元)费率(货物)备 注1001.50%例如:某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5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额如下: 100万元×1.5%=1.5万元(500-100)万元×1.1%=4.4万元合计:1.5+4.4=5.9万元 招标代理服务费经计算后少于5000元的按5000元收取。100--5001.1%例如:某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5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额如下: 100万元×1.5%=1.5万元(500-100)万元×1.1%=4.4万元合计:1.5+4.4=5.9万元 招标代理服务费经计算后少于5000元的按5000元收取。500-10000.8%例如:某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5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额如下: 100万元×1.5%=1.5万元(500-100)万元×1.1%=4.4万元合计:1.5+4.4=5.9万元 招标代理服务费经计算后少于5000元的按5000元收取。1.8.3代理机构账户信息:户名:浙江东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账号:201000303226303开户银行:浙江青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12.1.9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9.1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应当以中文简体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1.9.2响应资料提供外文证书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1.9.3计量单位,竞争性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竞争性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当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2.13.1.10信用信息记录查询1.10.1查询渠道:各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记录应当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查询。1.10.2信用信息记录查询截止时间:同资格审查结束时间,网站显示的信用信息记录将作为供应商资格审查的依据。1.10.3查询内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10.4信用信息留存方式: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页面打印(或截图)等方式进行留存。1.10.5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信息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14.1.11保密1.11.1参与采购磋商活动的各方当事人应当对磋商评审情况以及在磋商评审过程中的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密负有保密责任,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12政府采购政策1.12.1节能环保产品认证: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有效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系指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且认证证书的认证标准必须符合国家规定。▲1.12.2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各供应商拟投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必须提供符合第1.12.1条规定的认证证书。1.12.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þ货物¨工程¨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视为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þ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视为非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非中小企业。1.12.4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按《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文件要求,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按要求给予价格扣除。1.12.5供应商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要求,并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则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第1.12.5条的扶持政策。1.12.6供应商符合《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要求,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则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第1.12.5条的扶持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12.7采购进口产品: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采购需求中未注明进口产品或允许进口产品,不得提供进口产品。2.15.1.13相同品牌产品1.13.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磋商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则按照技术优的供应商参加评标;均相同时,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磋商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得分相同时,取报价最低者;均相同时,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采购需求中标注“★”的核心产品,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均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1.13.2核心产品: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3因相同品牌产品原因造成多家供应商按一家有效认定后,造成项目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项目应予以废标处理。2.16.1.14质疑和投诉1.14.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14.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14.3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一次性提出,否则不予以答复。1.14.4质疑主要内容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等相关规定,质疑内容涉及保密事项,质疑人应提供有效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1.14.5质疑人可直接提交、传真或邮寄方式提交质疑函(一式三份以上)。以其他方式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答复。⑴邮寄方式送达质疑函的,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实际收到邮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⑵传真方式送达质疑函的,质疑人应当取得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收到传真的意见,并及时将质疑函原件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实际收到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⑶在质疑期限届满前,质疑函已经邮寄或传真成功的,质疑不视为过期。1.14.6质疑联系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7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证书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1.14.8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人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答复质疑人。1.14.9质疑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报告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由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情况属实的,应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1.14.10质疑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1.14.11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12质疑函、投诉书范本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下载专区中下载。2.17.1.15特别声明1.1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以及属于同一母公司或集团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15.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18.2.竞争性磋商文件2.19.2.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2.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内容由以下部分组成:(1)磋商公告;(2)采购需求;(3)供应商须知;(4)合同主要条款;(5)响应文件格式;(6)磋商评审办法及标准;(7)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2.20.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修改、补充2.2.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修改、补充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截止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或电子文档形式,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予以澄清、答疑、修改、补充。2.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修改、补充发布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澄清、答疑、修改、补充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应当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天前,以电子文档形式在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修改、补充发布地点发布,供各供应商查询,无论因任何原因造成供应商无法查询或浏览,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不予以负责。澄清、答疑、修改、补充发出的时间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5天,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2.3澄清、答疑、修改、补充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供应商起同等约束作用。2.21.3.响应文件2.22.3.1响应文件形式及效力3.1.1响应文件形式:电子响应文件(包括“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和“备份响应文件”,“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和“备份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3.1.2响应文件的效力:“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和“备份响应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数据电文内容应完全一致。▲3.1.3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按时解密成功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解密失败,按时启动有效的备份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备份响应文件发送至810213682@qq.com),则以备份响应文件为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解密失败,又未提交备份响应文件,视同供应商放弃磋商。2.23.3.2响应文件内容的组成3.2.1响应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2.24.3.3资格审查文件的组成3.3.1资格审查文件的组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2联合体磋商的各方供应商必须按照本条要求提供各自的资格审查证明文件。2.25.3.4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的组成3.4.1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的组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6.3.5报价文件的组成3.5.1报价文件的组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7.4.响应文件的编制2.28.4.1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4.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若有分标段,则按标段独立编制响应文件。4.1.2电子响应文件编制请按照政采云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和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并进行关联定位。未按要求进行相应关联定位的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1.3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提出的所有内容要求给予明确响应,应当保证响应文件的准确、真实、明确。响应文件响应内容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如有偏离均应填写偏离表,如不填写,磋商小组有权视作响应文件不完全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4.1.4响应文件编制时应有正确的索引目录及连续页码标注。4.1.5响应文件须清晰可辨,因模糊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2.29.4.2响应文件的格式响应文件格式见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已提供的格式填写,无格式的可自行设计。2.30.4.3响应文件的有效期4.3.1磋商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磋商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响应文件中承诺的磋商有效期应当不少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载明的磋商有效期。4.3.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4.3.3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响应文件。2.31.4.4磋商报价4.4.1磋商报价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相关格式填写。▲4.4.2磋商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包括但不仅限于货款、标准附件、产品标配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系统集成)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采购咨询费、利润等一切供应商为本项目而产生的所有费用,供应商在编写响应文件时应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因素,凡供应商漏项、漏报均认为已包含在总报价中,结算时磋商报价不作调整。▲4.4.3本项目预算金额为500000元,最高限价500000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4.4.4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2.32.4.5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4.5.1响应文件的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5.2电子响应文件所有加盖公章处则采用CA签章。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指南网址:https://helpcenter.zcygov.cn/document/#/document/detail?siteCode=beijing&manualId=853&topicId=4345。4.5.3供应商成交后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人提供全套纸质响应文件一正一副本。2.33.5.响应文件的提交2.34.5.1响应文件导入和加密5.1.1供应商应当按照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分别导入相应位置,各文件之间不得导错位置。5.1.2响应文件编制好后应当生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2.35.5.2响应文件的提交5.2.1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2.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2.3不予接收的响应文件情形▲⑴磋商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电子响应文件;▲⑵未生成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⑶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或者解密不成功未提供备份响应文件的。5.2.4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2.36.5.3响应文件修改和撤回5.3.1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补充、修改后的电子响应文件应当重新生成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并重新上传提交。5.3.2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编制、导入、加密和提交。5.3.3磋商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修改、撤回已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2.37.5.4备选磋商方案5.4.1本项目不接受备选磋商方案。与“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不是磋商备选(替代)磋商方案。2.38.5.5磋商诚实信用5.5.1供应商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5.5.2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会报告财政部门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⑴供应商在磋商有效期内撤销磋商响应文件的;⑵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⑶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⑷成交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⑸供应商有串通磋商行为的;⑹严重扰乱政府采购程序的;⑺违反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5.5.3因供应商有第5.5.2条情形之一造成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损失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追究供应商赔偿责任。2.39.6.磋商无效情形2.40.6.1在磋商时,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磋商无效6.1.1未按要求提交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的;6.1.2提交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未解密或无法解密,且未提交备份响应文件的(包括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内提供解密密码或密码错误的或备份文件无法上传的)。2.41.6.2在符合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磋商无效6.2.1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进行盖章、签字的;6.2.2未实质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带“▲”或注明“应当”、“不得”、“必须”条款要求的响应文件;6.2.3实质性响应内容前后矛盾、不一致的;6.2.4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响应方案的;6.2.5供应商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6.2.6法律、法规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42.6.3在商务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磋商无效6.3.1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款的;6.3.2响应文件中提供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的;6.3.3磋商小组评定有非实质性条款负偏离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项数的,项数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3.4供应商已明知采购期间或之后企业将发生兼并改制,或提供的产品将停产、淘汰,或必须有偿使用专供的备品备件和试剂耗材的,及其他应当告知采购人可能影响采购项目实施或损害采购人利益的信息,不在响应文件中予以特别说明的;6.3.5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供应商未提供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有效节能产品截图的;6.3.6响应文件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而导致评标无法正常进行(经磋商小组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的);6.3.7违反国家及政府部门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或经磋商小组认定的其他属于重大偏离的。6.4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磋商无效6.4.1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6.4.2磋商报价具有选择性,或者出现重大偏离的;6.4.3报价存在漏项或报价数量少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报价文件内容与对应技术文件内容不一致的;6.4.4报价有涂改,涂改处未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6.4.5拒不接受报价错误修正或报价错误修正后未在线确认的;6.4.6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通过政采云平台交换数据电文提供说明及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2.43.6.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磋商无效6.5.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6.5.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6.5.3供应商之间协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6.5.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6.5.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6.5.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6.5.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6.5.8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6.5.9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6.5.10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6.5.1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6.5.12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5.13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或成交的。2.44.7.磋商、磋商评审及定标2.45.7.1磋商7.1.1磋商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在本章第5.2.1项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第5.2.2项规定的地点磋商。7.1.2磋商准备本项目采用电子交易进行磋商、评审、询标,供应商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否则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供应商务必不要离开电脑太久,并留意手机短信,建议供应商提前做好检查“政府采购云平台”内,关于“项目采购”的岗位权限是否勾选。如有问题,请致电400-881-7190)。7.1.3磋商评审程序(1)宣布磋商纪律;(2)公布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3)主持人宣布磋商会的人员姓名;(4)供应商进行在线解密(解密时间为30分钟),解密未成功的,采购代理机构启动有效的备份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当在解密时间内向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邮箱(810213682@qq.com)提供备份响应文件压缩解密密码(格式见附件1),否则视为放弃磋商;(5)供应商根据解密后交易平台公布的供应商名单及信息,在“开启标书信息”后的30分钟内自行主动通过电子邮箱(810213682@qq.com)方式提交《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格式见附件2),未提交的视为不存在上述关系,且放弃提出相关事项质疑的权利;(6)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主持人宣布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7)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8)磋商最多不超过三轮,在有效供应商之间进行磋商,供应商提交磋商时的承诺及补充内容;(9)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磋商进展情况,开启在线多轮报价,后一轮报价不得高于前一轮报价,供应商应当在在线多轮报价截止时间前进行报价,否则以上一轮有效报价为准(不包括最终报价未报价的情形);(10)磋商小组对资信商务及技术标进行评审(包括打分);(11)采购代理机构开启标书信息,在线公布供应商名称、磋商报价及相关内容,同时开启签字时段(签字时段为开启签字后30分钟内),供应商应当及时确认无疑义后进行在线签字确认,否则自行承担风险。签字时段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流程进入下步工作;(12)最终报价,供应商应当在最终报价截止时间前进行报价,否则将视为自动退出磋商;(13)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进行审核(包括打分);(14)主持人宣布报价标评审(得分)情况;(15)顺序排序: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则汇总各供应商得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进行排序。采用最低磋商评审价法的,则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进行排序;(16)磋商小组起草磋商评审报告,并推荐成交候选人或确定成交供应商;(17)主持人宣布有效供应商的评审结果以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或确定成交供应商;(18)供应商代表对磋商过程和磋商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应通过电话、电子邮箱等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19)磋商结束。2.46.7.2资格审查7.2.1资格审查的内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照第3.3.1条资格审查文件的组成内容进行审查。7.2.2资格审查小组按照第7.2.1条要求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7.2.3资格审查时,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提供不完整或未按要求签署盖章的,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2.47.7.3磋商评审7.3.1磋商小组组成: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3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7.3.2磋商评审规定(1)磋商小组审查资信商务及技术标响应文件的完整性、符合性,是否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条款。(2)磋商小组审查资信商务及技术标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3)磋商小组将根据供应商的资信商务及技术标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供应商进行询标,供应商要向磋商小组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政采云平台交换数据电文进行答复。供应商全权代表未到场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磋商小组有权对该响应文件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评判。(4)采用综合评分法的,磋商小组按照磋商评审办法中的资信商务及技术分的计算公式计算出各供应商的技术、资信商务分,并指定专人进行计算复核。(5)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通过政采云平台交换数据电文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标处理。(6)磋商小组按照磋商评审办法中的公式计算出各供应商的价格分,并指定专人进行计算复核。(7)采用综合评分法的,磋商小组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供应商的得分。(8)磋商小组按磋商评审办法推荐成交候选人或确定成交供应商,同时起草磋商评审报告。(9)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磋商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磋商评审报告。(10)磋商小组协助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现场供应商对磋商评审结果报告提出的疑问。7.3.3磋商内容(1)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2)磋商轮次最多不超过3轮,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所作出的各种承诺都必须用书面形式,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3)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审,评审的依据为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以及磋商期间供应商的书面承诺。2.48.7.4响应文件澄清、说明、补正7.4.1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7.4.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均采用政采云平台交换数据电文,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为30分钟(供应商务必在线等待,及时在线澄清、说明或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7.4.3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更正将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一部分。7.4.4不接受供应商主动对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49.7.5报价错误修正响应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7.5.1响应文件中磋商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磋商一览表为准;7.5.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7.5.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磋商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7.5.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7.5.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上述顺序修正;7.5.6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7.5.7修正错误的投标报价,经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同意签字确认后产生约束力。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若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其磋商无效。2.50.7.6磋商评审纪律7.6.1磋商小组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7.6.2磋商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磋商评审有关的内容;7.6.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磋商评审的正常进行;7.6.4磋商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7.6.5在磋商评审过程中撤离职守,影响磋商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7.6.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磋商评审资料;7.6.7其他不遵守磋商评审纪律的行为。2.51.7.7磋商评审办法具体磋商评审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六章:磋商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2.52.7.8磋商评审过程的监控本项目磋商评审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供应商在磋商评审过程中所有进行的试图影响磋商评审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磋商被拒绝。2.53.7.9定标7.9.1本项目由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或经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推荐成交候选人家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9.2定标排序:见第六章«磋商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7.9.3合格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以及浙江省相关规定执行。2.54.7.10突发情况处理7.10.1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政采云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中止电子交易活动:⑴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⑵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⑶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⑷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⑸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7.10.2供应商未按时在线解密的,应当在解密时间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备份响应文件。7.10.3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因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断电、传播疫病等)原因造成电子交易活动无法正常运行的,将采取以下措施:⑴短时间内能消除不可抗力因素的,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在消除不可抗力因素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⑵长时间内无法消除不可抗力因素的,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将中止电子交易活动。7.10.4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采购人应当重新组织政府采购活动。2.55.8.成交和合同2.56.8.1成交8.1.1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磋商评审报告提交采购人确认。8.1.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磋商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磋商评审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8.1.3采购人在收到磋商评审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磋商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确定成交供应商,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磋商评审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8.1.4采购人原则上应当按照排名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取消采购或重新采购:(1)成交候选人自身原因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2)经质疑,采购人审查确认因成交候选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质疑成立的。2.57.8.2追加采购合同标的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58.8.3成交公告和成交通知书8.3.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网址发布成交结果。8.3.2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人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成交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但不包括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若成交人为小、微型企业的,则附《中小企业声明函》。8.3.3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8.3.4采购代理机构将线下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8.3.5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否则将作为不良行为记录上报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2.59.8.4履约保证金8.4.1履约保证金: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8.4.2如果成交供应商未能按第8.4.1条规定执行,采购人将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有权重新组织磋商。8.4.3在履约期间,成交供应商不履行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规定及相关承诺的,采购人有权不予返还履约保证金(如有)。2.60.8.5合同签订8.5.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的规定,与成交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采购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和响应文件作出实质性修改。8.5.2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8.5.3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2.61.9.其他事项9.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超过”、“以外”,不包括本数。采购文件内另行标明的除外。9.2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制依据和解释权。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是根据国家、省、地方现行有关规定和参照国际惯例编制,凡属竞争性磋商文件未规定内容将根据国家、省、地方现行有关规定执行。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解释权属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9.3采购代理机构对定标结果不负责解释。345678.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甲方(采购人):乙方(供应商):8.1.1.总则甲乙双方根据的采购结果,甲方同意接受乙方为本项目采购所做的响应文件,乙方必须完全按成交通知书、响应文件和本合同条款履行义务。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8.2.2.合同文件2.1本合同条款和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2.2成交通知书;2.3供应商在询标时的书面承诺;2.4响应文件;2.5会议纪要;2.6竞争性磋商文件。上述所指合同文件应认为是互相补充和解释的,但是有模棱两可或互相矛盾之处,以其所列内容先后顺序为准。8.3.3.合同价款及支付3.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元(¥元)人民币,包括乙方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所有成本费用和其应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拟获得的利润,包括但不仅限于货款、标准附件、产品标配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保修、管理费、采购咨询费、利润等一切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乙方在编写响应方案时应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因素,凡乙方漏项、漏报均认为已包含在报价中,结算时,合同总价不予以调整。3.2付款进度:。3.3付款条件:经甲方确认金额后,乙方提供税务发票,甲方予以直接支付。8.4.4.项目清单及技术参数序号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合计123……合计:8.5.5.项目要求5.1供货时间:。5.2供货地点:。5.3供货方式:乙方按甲方时间安排运送到指定地点5.4质保期:。5.5项目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5.6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8.6.6.知识产权及保密要求6.1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6.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用于本合同之外的用途。6.3对于一方向另一方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另一方须以合理和合适的方式或按照适用的专业标准保密这些资料。未经提供方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将这些资料通过任何方式透露给第三方。但甲方合理使用获得的本项目成果则不在此列。8.7.7.履约保证金无。8.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8.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8.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8.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或验收。8.4货物在项目整体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9.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9.1乙方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9.2乙方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或施工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货物和施工保修。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⑴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⑶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9.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9.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9.5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8.8.10.甲乙双方责任10.1乙方有下列行为将作为违约:⑴逾期完成合同内容的,不可抗力除外。⑵乙方所提供的合同货物或服务未达到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或未按响应文件承诺执行。⑶不履行合同条款或只履行部分合同条款,或拒绝履行合同义务。⑷不履行售后服务承诺及相关的伴随服务。⑸违反政府采购法和国家其他的相关法律法规。10.2甲方有下列行为将作为违约:⑴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款项的。⑵违反政府采购法和国家其他的相关法律法规。8.9.11.违约处理11.1乙方未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货物的,乙方每日应按项目合同总价款的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历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11.2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不超过项目总合同款的3%,甲方将从应付款项中扣除相应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因该原因造成所受损失的,应赔偿损失。11.3乙方违反本合同条款第10.1条第⑵款时:一是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货物或重新提供服务至符合甲方要求为止,而乙方愿意重新提供服务或货物备但未完成相应进度的,则按11.1条款处理;二是乙方拒绝重新提供货物或服务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甲方和采购代理机构因此造成的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三是甲方也可以有权拒绝接受乙方的服务或货物等,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追加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和相关法律责任。11.4乙方违反本合同条款第10.1条第⑶-⑸款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追加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11.5因乙方的违约行为导致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因乙方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超出的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1.6甲方未按期支付乙方款项的(非甲方原因的除外),甲方按每日2‰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不超过项目总合同款的3%。8.10.12.不可抗力12.1不可抗力事故系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12.2签约双方任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8.11.13.争议及仲裁13.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双方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如协商不成,可向丽水市仲裁委员会仲裁。13.2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8.12.14.合同修改14.1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14.2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提前30天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的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8.13.15.合同生效15.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15.2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单位名称类别名称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单位名称类别名称地 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签订地点签订日期 年 月 日注:本合同作为示范文本,具体以中标人与采购人所签定正式合同为准。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8.14.一、资格审查文件格式资格审查文件封面格式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名称: 资格审查文件 采 购 编 号: 项 目 名 称: 标 项: (若有) 供应商全称(盖章): 供应商地址: 年 月 日资格审查文件目录(1)远程参与磋商会议诚信承诺书(2)有效的营业执照电子文档(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电子文档(4)若有委托代理人的,则还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电子文档(5)具有良好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7)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远程参与磋商会议诚信承诺书致:(采购人)我方郑重承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参加本次远程磋商会议,是我方真实意思的表达。一、不出借、买卖、伪造、涂改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资格业绩、印章以及其他相关资信证明文件,严禁其他企业或个人以我公司的名义参与磋商。二、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竞争性磋商会议程序。不隐瞒真实情况,不弄虚作假,不骗取磋商和成交资格。三、坚决抵制和杜绝串标、围标、哄抬报价、贿赂、回扣等违法磋商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四、依法经营,公平竞争,不采取违法、违规或不正当手段损害、侵犯同行企业的正当权益。五、遵守指令、不擅离职守。磋商过程中,我方将坚持全程参加磋商会议,积极响应采购人的指令和操作要求,不擅离职守,始终保持通讯顺畅,因我方原因导致10分钟内无法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建立起联系的,即视为放弃参与磋商会议的权利,我方认可采购人或磋商小组的任意处置及决定,接受包括终止磋商资格在内的任何处理结果。六、确保设施、设备状况良好。我方将负责提前检查电力供应、网络环境和远程磋商会议有关设施、设备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因我方原因导致无法完成磋商或者不能进行现场实时询问、澄清、补充等,均由我方自行承担一切后果。七、不向采购人或磋商小组成员或相关人员行贿,以牟取项目成交。八、我方将在法律、法规框架允许的范围内就有关评审过程中的事项向管理人员提出咨询或疑问,如需要提出现场质疑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提出。不在采购活动中虚假质疑和投诉。我方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取消磋商资格、将不良行为记录记入档案等有关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承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2.有效的营业执照电子文档内容要求:有效的营业执照电子文档。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电子文档内容要求:(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电子文档;(2)若有委托代理人的,则还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电子文档。4.授权委托书格式(采购人名称):我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系(供应商全称)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就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磋商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磋商、评审、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事项负全部责任。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送达贵方以前,本授权委托书一直有效。委托代理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声明。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日期:附:(1)委托代理人工作单位:职务:身份证号码:性别:(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电子文档:正面:反面:注:若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会的,不需要提供此授权委托书。5.具有良好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致:(采购单位名称)我方参与的(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的磋商活动,我方郑重承诺,我方具有良好的财务会计制度,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不存在着偷逃税款和逃避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情况。如有虚假,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磋商/定标/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特此承诺!供应商盖章:日期: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采购单位名称):我方参与的(项目名称)(采购编号:)的磋商活动,我方郑重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有虚假,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磋商/定标/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特此承诺!供应商盖章:日期:7.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致:(采购单位名称)我方参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的磋商活动,我方郑重声明,我方参加本项目磋商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盖章:日期:8.158.16.二、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格式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封面格式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名称: 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 采 购 编 号: 项 目 名 称: 标 项: (若有) 供应商全称(盖章): 供应商地址: 年 月 日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目录一、资信商务文件(1)磋商函(2)承诺函(3)供应商信用信息声明书(4)商务响应表(5)供应商认为有利于本次磋商的其它资信商务文件二、技术文件(6)技术参数响应表;(7)产品配置清单;(8)项目实施方案;(9)调试验收方案;(10)培训方案;(11)售后服务;(12)供应商认为有利于本次磋商的其它技术文件。一、资信商务文件1.磋商函致:(采购人名称)1.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采购编号:)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全权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全称)参加贵方组织的有关采购活动,并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系统提交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份;通过电子邮件提交备份电子响应文件(打包压缩加密)份;2.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我们承担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2)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3)我们同意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磋商日期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并有可能成交。(4)如果在磋商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贵方有权上报财政部门,建议财政部门将本公司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本公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磋商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6)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或收到的任何磋商。与本磋商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供应商盖章:日期:2.承诺函浙江东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如我公司被确定为该项目中标(或成交)单位,我公司承诺在中标(或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之内向贵公司按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约定一次性支付采购咨询服务费。逾期未支付的,贵公司有权就此事项向我公司提出赔偿,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赔偿责任及费用。注:代理机构账户信息:账户名称:浙江东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青田分公司账号:201000303226303开户行:浙江青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盖章:日期:3.供应商信用信息声明书企业名称 企业资质等级 (如 有)企 业 地 址 联 系 电 话 项目名称 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姓名供应商市场行为信誉情况有无受到财政监管部门处理、公告的不良行为。(未注明公告期限的)供应商市场行为信誉情况有无受到财政监管部门处理、公告的不良行为(在公告期内)。供应商市场行为信誉情况有无受到财政监管部门处理、公告的不良行为(不在公告期但在三年内)。供应商市场行为信誉情况申请报名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包括:(一)县级以上行政机关对企业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但警告和罚款额在较大数额以下的行政处罚决定除外。(二)各级司法机关对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做出的刑事判决。供应商信用情况是否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供应商 声 明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1)企业对上述情况进行承诺,按本表格内容如实填写;(2)本表格须在磋商时作为响应文件的资信部分内容放入响应文件中;(3)本表格由企业自己填写,若无表中所列情况,则在相应栏中写“无”,若有,须按具体次数分别说明(包括处罚时间、事由、处罚主体等);(4)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5)本表后可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截图,无不良或受惩信用记录(截图查询日期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一个星期内)。4.商务响应表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是否响应供应商的承诺或说明工作要求 人员要求付款条件………填写说明:(1)项数不够时,可自行添加。(2)对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进行响应,如有偏离的,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作无效磋商处理。(3)未在上表列出或不填写此表的,则视为完全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盖章:日期:5.供应商认为有利于本次磋商的其它资信商务文件(供应商根据自身需求及采购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无格式的由供应商自行设计)二、技术文件6.技术参数响应表序号投标产品名称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投标产品详细规格偏离情况详细说明备注序号名称型号、品牌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投标产品详细规格偏离情况详细说明备注12…………………注:请各供应商参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严格按以下要求认真填写偏离表:1.供应商应根据投标货物的实际规格,并对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对确实存在投标规格要求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有偏离的情况,应真实、认真的填写本表。“投标产品名称”栏注明偏离产品的名称;“投标产品详细规格”栏注明投标产品的详细技术参数;“偏离情况详细说明”栏注明详细的偏离指标及说明;“备注”栏注明此项偏离为“正偏离”或“负偏离”;供应商因任何原因漏写或缺项或填写不正确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供应商真实填写本表,并对其真实性负责。磋商评审小组将根据评审办法和细则进行打分。如某项非实质性投标规格实际为“负偏离”,而供应商注明为“正偏离”或不注明的,磋商评审小组可对此项偏离按评审办法加倍减分。3.供应商注明的偏离情况只作为评审专家评定的参考,最终是否构成偏离或实质性偏离情况应由磋商评审小组综合评价为准,解释权属于磋商评审小组。4.不允许存在实质性负偏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盖章:日期:7.产品配置清单(不含报价)序号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单位及数量性能及指标产地123...▲注:(1)货物清单中的所有货物需逐一提供说明。(2)产品如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须提供节能产品有效认证证书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有效节能产品截图。供应商盖章:日期:8.项目实施方案结合评标办法并根据招标需求的情况进行编制,格式自拟。9.调试验收方案结合评标办法并根据招标需求的情况进行编制,格式自拟10.培训方案结合评标办法并根据招标需求的情况进行编制,格式自拟11.售后服务结合评标办法并根据招标需求的情况进行编制,格式自拟12.供应商认为有利于本次磋商的其它技术文件(格式自拟)8.17.三、报价文件格式报价文件封面格式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名称: 报价文件 采 购 编 号: 项 目 名 称: 标 项: (若有) 供应商全称(盖章): 供应商地址: 年 月 日报价文件目录(1)报价一览表(2)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1.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采购编号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总报价小写¥: 总报价大写 注:(1)▲评审时如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磋商处理,同时采购组织机构按规定将该情况报主管部门,并视情将其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2)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磋商作无效标处理。(3)不接受有选择性的报价,不提供该报价表的报价文件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盖章:日期:2.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2.1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2监狱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公司为监狱企业。本公司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供本企业制造的产品(产品名称见下表一),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监狱企业制造的产品(产品名称见表二)。本条所称产品不包括使用其他监狱企业制造的产品。表一序号产品名称制造企业品牌规格型号备注与分项报价表一致与分项报价表一致表二序号产品名称制造企业品牌规格型号备注与分项报价表一致与分项报价表一致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监狱企业盖章:日期:注:须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视为供应商放弃相关政策优惠处理。2.3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企业提供]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企业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产品(产品名称见下表一),由本单位承接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产品(产品名称见下表二),本条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表一序号产品名称制造企业品牌规格型号备注与分项报价表一致与分项报价表一致表二序号产品名称制造企业品牌规格型号备注与分项报价表一致与分项报价表一致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盖章:日期:注:(1)符合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政策的供应商应提供以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供应商放弃相关政策优惠处理。(2)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参照国家统计局印发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3)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资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91011.第六章磋商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成交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一、总则本次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其中价格分40分、资信商务及技术分60分。合格供应商的综合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成交候选人资格按综合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最后一轮的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且最后一轮磋商报价相同的,采购人抽签选取成交候选人排名。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评分结果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综合得分=资信商务及技术分+价格分二、评审内容及标准(一)资信商务及技术标分值序号评审内容评审要点最高分值类似业绩供应商2021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提供1个业绩得1分,最高可得2分。是否属于类似业绩由磋商评审小组根据合同的内容、特点等与本项目的类似程度进行认定。响应文件内须同时提供合同扫描件,否则不得分。2产品综合性 供应商根据投标产品的实际技术指标,并对照采购需求,对确实存在技术指标与采购需求有偏离的情况:1.完全满足或完全响应采购需求的得4分。2.优于采购需求的实质性正偏离每项加2分,最高加4分 ;3.非实质性指标如出现不响应或有缺陷的,每项扣1分;8样品根据提供所投产品的样品,样品重量200g,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样品的优劣情况(产品规格是否≥2.8cm、是否饱满、是否有病虫害、是否有机械损伤,是否具有完整的结构)横向比较打分,评审分值为2分或4分或6分或8分或10分,未提供样品的不得分。样品递交时间:2025年01月08日08:30时至09:00时。递交地点:青田县瓯南街道百悦城5幢(华侨总部经济大楼)12楼1204招投标中心开标室(一) 请投标人在上述时间内提供样品,超过截止时间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提供、运输和保管样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未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回,逾期未取回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负保管义务;中标人的样品应当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10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的合理性、全面性、前瞻性、科学性等整体情况,能最大限度满足采购人需求,评审分值为1分或2分或3分或4分或5分,不提供不得分。5项目履行承诺根据投标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力量、人力资源安排等,项目履行承诺完全是否能满足项目实施要求进行综合评审,评审分值为1分或2分或3分或4分或5分,不提供不得分。5供货保障方案针对本项目的配送车辆、配送人员、配送时间等的有合理安排,满足招标文件规定交货时间并有详细可行供货计划及人员配置等保障的供货方案进行综合评审,评审分值为1分或2分或3分或4分或5分,不提供不得分。5培训方案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培训计划(培训的方式、地点、人数、时间等实质性内容)进行综合评审,评审分值为1分或2分或3分或4分或5分,不提供不得分。5突发事件的保障措施根据突发事件的应急情况处理及相关应急处理措施安排进行综合评审,评审分值为1分或2分或3分或4分或5分,不提供不得分。5售后服务方案有完整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售后服务方案完全能满足项目实施要求,且有完整的种植生产工艺流程介绍。根据种植生产工艺流程指导、售后服务计划、服务承诺、服务响应时间、服务人员、联系方式等综合评审。评审分值为1分或2分或3分或4分或5分,不提供不得分。51优惠条件根据供应商承诺给予招标人的各种优惠条件,包括售后服务、备品备件、专用耗材等方面的优惠。评审分值为1分或2分或3分或4分或5分,不提供不得分。51验收方案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验收方案的详细性、具体性、有效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评审分值为1分或2分或3分或4分或5分,不提供不得分。5按照磋商小组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资信商务及技术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磋商小组成人员数。(二)报价文件1.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一轮磋商报价最低的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最后一轮磋商报价]×40%×100。(评标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该磋商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仅适用于本项目采购,解释权属于采购人。附件1:启用备份响应文件申请书(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公司参与(项目名称)(标项:)(项目编号:)投标,已按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备份响应文件。我方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解密失败,现申请贵方启用备份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备份响应文件解压缩密码:。如备份响应文件上传失败,我方愿意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供应商(盖章):日期:供应商进行在线解密(解密时间为30分钟),解密未成功的,采购代理机构启动有效的备份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当在解密时间内向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邮箱(810213682@qq.com)提供备份响应文件压缩解密密码,否则视为放弃磋商。附件2: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人(授权代表姓名),经由(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合法授权参加(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投资关系B.行政隶属关系C.业务指导关系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与(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3、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4、我发现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项利害关系。供应商代表签名:年月日供应商根据解密后交易平台公布的供应商名单及信息,在“开启标书信息”后的30分钟内自行主动通过电子邮箱(810213682@qq.com)方式提交《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格式见附件2),未提交的视为不存在上述关系,且放弃提出相关事项质疑的权利。青田县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编号:QTFSCG2024-217项目名称:2024年浙贝母种子采购及运输服务项目采购人:青田县万阜乡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东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青田县油竹街道万基欧郡香榭苑23幢邮编:323900二〇二四年十二月采购编号:QTFSCG2024-217项目名称:2024年浙贝母种子采购及运输服务项目采购人:青田县万阜乡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东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青田县油竹街道万基欧郡香榭苑23幢邮编:323900二〇二四年十二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4第二章采购需求7一、采购总说明7二、采购内容及清单7三、质量要求7四、交货方式7五、售后服务和保障要求9六、样品15七、验收15八、商务要求15九、其他16第三章供应商须知181.总则211.1适用范围211.2定义211.3合格的供应商211.4联合体磋商211.5现场踏勘211.6答疑会221.7分包221.8磋商费用221.9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221.10信用信息记录查询221.11保密231.13相同品牌产品241.14质疑和投诉241.15特别声明252.竞争性磋商文件252.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25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修改、补充253.响应文件263.1响应文件形式及效力263.2响应文件内容的组成263.3资格审查文件的组成263.4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的组成263.5报价文件的组成264.响应文件的编制264.1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264.2响应文件的格式264.3响应文件的有效期264.4磋商报价274.5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275.响应文件的提交275.1响应文件导入和加密275.2响应文件的提交275.3响应文件修改和撤回275.4备选磋商方案285.5磋商诚实信用286.磋商无效情形286.1在磋商时,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磋商无效286.2在符合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磋商无效286.3在商务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磋商无效286.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磋商无效297.磋商、磋商评审及定标297.1磋商297.2资格审查307.3磋商评审317.4响应文件澄清、说明、补正317.5报价错误修正327.6磋商评审纪律327.7磋商评审办法327.8磋商评审过程的监控327.9定标327.10突发情况处理338.成交和合同338.1成交338.2追加采购合同标的338.3成交公告和成交通知书338.4履约保证金348.5合同签订349.其他事项34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351.总则352.合同文件353.合同价款及支付354.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355.实施要求366.供货要求367.知识产权及保密要求378.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379.验收3710.甲乙双方责任3810.1乙方有下列行为将作为违约:3810.2甲方有下列行为将作为违约:3811.违约处理3812.不可抗力3813.争议及仲裁3914.合同修改3915.合同生效39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40一、资格审查文件格式40二、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格式48三、报价文件格式58第六章磋商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6512.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 2024年浙贝母种子采购及运输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08日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QTFSCG2024-217项目名称:2024年浙贝母种子采购及运输服务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500000最高限价(元):500000采购需求:数量:1预算金额(元):500000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合同履约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面向中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1.时间:/至2025年01月0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网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公告附件。3.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4.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1.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8日09时(北京时间)2.地点(网址):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前往政采云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响应文件。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5年01月08日09时(北京时间)地点(网址):青田县瓯南街道百悦城5幢(华侨总部经济大楼)12楼1204招投标中心开标室(一);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登录政采云平台进行电子响应文件解密,解密电子响应文件时须插入CA锁。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潜在供应商应当依照本公告第三条第3款规定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渠道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投诉。(2)备份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确定是否提交;若提交请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备份响应文件打包压缩加密后(未加密造成泄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810213682@qq.com,备份响应文件在“电子响应文件”在线解密失败后启用,否则不予以启用。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青田县万阜乡人民政府地址:浙江省青田县万阜乡新庄村南阳路1号项目联系人(询问):潘宏鹏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358802956质疑联系人:邱望鸣质疑联系方式:1781685073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东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青田县油竹街道万基欧郡香榭苑23幢项目联系人(询问):吴青青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587164430质疑联系人:吴森质疑联系方式:0578-6036456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青田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地址:青田县临江东路1号传真:0578-6830575联系人:陈玲晓监督投诉电话:0578-6826642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2章采购需求1、采购总说明1.供应商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要求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优质产品。2.供应商产品与本技术要求不一致时,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予以说明,并由评审小组鉴定供应商产品能否达到要求。如供应商没有在响应文件中提出异议,则视为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完全按照本采购文件要求。3.技术要求及标准的执行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标明所执行的质量标准,若同一标准已颁发新标准,则按最新标准执行。若同一产品同时有几个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等),则按最高层次的标准执行。4.除采购文件明确的品牌外,欢迎其他能满足本项目技术指标要求且性能与所明确品牌和型号均相当的产品参加。5.供应商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标准完成本次采购产品的供货、运输、装卸、检验、通过有关部门验收、质保期服务等各项工作,并保证报价产品使用的安全性能与检测结果的可靠性。如中标,中标人及制造企业对产品使用的安全性能与可靠性负全部责任。中标人须随产品提供产品使用说明书,响应文件须对下列要求作出实质性回应。2、采购内容及清单序号采购内容品种采购数量(公斤)▲预算单价(最高限价)(元/公斤)预算(元)备注1浙贝母种子江苏大丰625080500000发芽率≥90%,净度≥95%。▲注:1.供应商各项单价的报价不得超过预算单价,若超过预算单价,其报价无效;2.本次采购采用单价采购,实际采购数量按采购人所需确定,以中标单价为标准,按最终供货数量统一结算;3、质量要求1.供应商应保证提供的产品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强制性技术质量规范及国家现行相关政策的要求(如: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环保产品、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等)并提供相应的证书、证明等复印件。2.供应商应保证提供的产品应满足采购人的使用功能要求。3.供应商应保证提供的产品与响应文件相一致,产品是原厂生产、全新、未使用过,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4.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浙江省实施办法》的规定;5.产品来源合法,有自主经营权或代理权;6.产品具有种子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种子合格证、种子检测报告和检验检疫报告;四、交货方式1.按采购人货物需求通知后3日内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指定村或专业合作社)。采购人不保证中标人的最低供货数量,最终供货数量以采购单位实际需要数量为准。2.破损无法正常使用的,破损货物由中标人自行负责,用户有权不予接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分货到用户的承诺书)。3.产品供货及验收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2.1.五、售后服务和保障要求1.供应商应协助各乡镇、办事处做好良种良法配套技术的指导和培训;2.如生产商委托其境内代理商负责其售后服务,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并出具授权书及担保书(如中标人无法履行售后服务时,由生产商及采购人认可的其他代理商按合同要求履行售后服务义务)。6、样品1.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提供200g投标产品的样品,用塑料封口袋包装密封,并在封口袋上注明供应商名称、样品内容等资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025年01月08日08:30时至09:00时于青田县瓯南街道百悦城5幢(华侨总部经济大楼)12楼1204招投标中心开标室(一)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超过截止时间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提供、运输和保管样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2.待开标会议开始时间后由工作人员和现场监督员起封。3.样品的退返: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未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回,逾期未取回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负保管义务;中标人的样品应当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7、验收1.中标人应提供产品的有效检验检疫证书和抽检合格证,经采购人确认,与合同性能指标一起作为产品验收标准;2.采购人可在到货后即时随机抽取货物样品叁份,与中标人各持一份样品备检。种子应在收货后10天内做好发芽率、净度、水分的验收。3.验收中发现产品不符合验收标准或合同规定的性能指标,必须及时调整、更换直至符合为止,同时中标人应承担期间产生的相关损失。4.验收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5.验收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风险由中标人承担。八、商务要求1.质保期:6个月,自使用部门初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2.付款方式:2.1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2.2所有产品到达指定地点且验收为合格后,以中标单价为最终结算单价标准,按最终供货数量统一结算。验收合格后支付结算金额(包含已支付合同金额的40%预付款)。3.中标人在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间,采购人将对其服务态度和产品质量进行评价,若经采购人评价为政府采购产品质量差、服务态度差的,采购人将暂不予以支付合同款,待纠纷解决后再根据具体情况予以支付。4.履约保证金:无。九、其他1.中标人未按本项目合同、采购文件和中标人响应文件的规定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履行责任和义务,采购人有权解除或终止合同,并提请监管部门将其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2.本项目所涉及的报价,应包括本次项目实施所需的产品、劳务、管理、运费、质保、保险、利润、税金、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第三方检测费用、相关审批费用、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供应商应列入而未列入其中的费用,均视为已包含在内,风险由供应商承担。3.本章和第五章内容为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一节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2.1采购人青田县万阜乡人民政府 1.2.2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东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1.3.1合格的供应商见磋商公告中供应商资格要求1.4.1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接受1.5.1现场踏勘¨ 组织 þ 不组织,供应商有需要的可在设计及报价前自行联系采购人进行现场踏勘。 1.6.1答疑会þ 不召开; ¨ 召开。1.7.1分包þ 1.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2.本项目可以分包,但主体部分不得分包。本项目主体部分是指: / (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1.10.2信用信息记录查询截止时间同资格审查结束时间。1.12.1节能环保产品认证须提供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或者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有效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查询截图。1.12.2▲政府采购的节能 产品清品目□台式计算机(工作站) □便携式计算机 □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 □针式打印机 □液晶显示设备 □水嘴□制冷压缩机 □空调机组 □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 □视频设备 □电热水器 □便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 □电视设备 □空调机详细请对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12.4小型、微型企业的价格扣除1.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10%的价格扣除2. 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4%的价格扣除;3.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或小微企业,不再享受价格评审扣除优惠政策;1.12.7采购进口产品þ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允许采购进口产品1.13.2核心产品/1.14.6质疑联系人1.采购需求及供应商资格条件质疑: 单 位:青田县万阜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邱望鸣 联系电话: 178168507352.其他事项质疑: 单 位:浙江东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吴森 联系电话:0578-60364561.14.11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2.2.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修改、补充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天前。2.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修改、补充发布地点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3.3.1资格审查文件的 组成▲(1)远程参与磋商会议诚信承诺书;▲(2)有效的营业执照电子文档;▲(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电子文档;▲(4)若有委托代理人的,则还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电子文档;▲(5)具有良好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7)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注:编制格式要求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无格式的自行设计。3.4.1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的组成一、资信商务文件(1)磋商函(按格式填写);(2)承诺函;(3)供应商信用信息声明书;(4)商务响应表;(5)供应商认为有利于本次磋商的其它资信商务文件。二、技术文件(6)技术参数响应表;(7)产品配置清单;(8)项目实施方案;(9)调试验收方案;(10)培训方案;(11)售后服务;(12)供应商认为有利于本次磋商的其它技术文件。注:编制格式要求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无格式的自行设计。3.5.1报价文件的组成(1)报价一览表;(2)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注:编制格式要求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无格式的自行设计。4.3.1磋商有效期90天4.5.1响应文件的份数(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1份,自行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提交。(2)备份响应文件1份,供应商自行确定是否提交;若提交请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备份响应文件打包压缩加密后(未加密造成泄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810213682@qq.com。(3)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同时提供纸质响应文件2份,纸质响应文件内容必须与电子文件一致。注:供应商在线解密失败后,启用备份响应文件,否则不启用备份响应文件。5.3.1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前往政采云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响应文件。5.3.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同磋商截止时间,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7.1.1磋商时间和地点磋商时间:2025年01月08日09时;磋商地点: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政采云平台)。7.7磋商评审办法本项目的磋商评审办法是:þ综合评分法□最低价评审价法,具体磋商评审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六章:磋商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7.9.1推荐成交候选人家数推荐1家,确定1家。8.3.1成交公告发布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8.4.1履约保证金缴纳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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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3.1.总则2.4.1.1适用范围本竞争性磋商文件适用于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叙述项目的公开采购。供应商一旦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即视为接受了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任何异议,均应在磋商时间前以书面形式提出。2.5.1.2定义1.2.1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3“供应商”系指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参加并提交响应文件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1.2.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1.2.5“供应商代表”系指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1.2.6“合同”系指采购人与成交人双方签署的规定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以及所有附件、附录、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电子响应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1.2.7“产品”系指供应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最终向采购人提供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包括:虚拟产品),以及产品相关的配套设施、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等。1.2.8“服务”系指供应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供劳动形式满足采购人需求,包括劳动、运输、保管、包装、维修以及其他类似的附随义务。1.2.9“项目”系指供应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服务成果。1.2.10标有“▲”符号均属于“实质性条款”,不允许负偏离。1.2.11标有“★”系指项目关键核心产品,作为判断同品牌产品的依据。1.2.12“电子响应文件”系指供应商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1.2.13“备份响应文件”系指与“电子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2.6.1.3合格的供应商1.3.1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7.1.4联合体磋商1.4.1联合体磋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2联合体各方均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1.4.3联合体中至少有一方符合本文件规定的特定资质要求。但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1.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4.5联合体参与的,必须提供《联合磋商协议书》。2.8.1.5现场踏勘1.5.1现场考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5.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5.4采购人在现场踏勘中介绍的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5.5供应商自身原因不参与现场踏勘的,不得就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提出质疑。2.9.1.6答疑会1.6.1答疑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6.2答疑会后(如有),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章第2.2款规定对供应商所提问题进行澄清答复。1.6.3供应商自身原因不参与答疑会的,不得就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提出质疑。2.10.1.7分包1.7.1分包: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7.2供应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2.11.1.8磋商费用1.8.1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包括取消采购任务等情况),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1.8.2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货物类收费标准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代理机构出具浙江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现金或转账形式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中标金额(万元)费率(货物)备 注1001.50%例如:某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5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额如下: 100万元×1.5%=1.5万元(500-100)万元×1.1%=4.4万元合计:1.5+4.4=5.9万元 招标代理服务费经计算后少于5000元的按5000元收取。100--5001.1%例如:某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5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额如下: 100万元×1.5%=1.5万元(500-100)万元×1.1%=4.4万元合计:1.5+4.4=5.9万元 招标代理服务费经计算后少于5000元的按5000元收取。500-10000.8%例如:某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5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额如下: 100万元×1.5%=1.5万元(500-100)万元×1.1%=4.4万元合计:1.5+4.4=5.9万元 招标代理服务费经计算后少于5000元的按5000元收取。1.8.3代理机构账户信息:户名:浙江东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账号:201000303226303开户银行:浙江青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12.1.9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9.1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应当以中文简体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1.9.2响应资料提供外文证书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1.9.3计量单位,竞争性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竞争性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当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2.13.1.10信用信息记录查询1.10.1查询渠道:各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记录应当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查询。1.10.2信用信息记录查询截止时间:同资格审查结束时间,网站显示的信用信息记录将作为供应商资格审查的依据。1.10.3查询内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10.4信用信息留存方式: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页面打印(或截图)等方式进行留存。1.10.5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信息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14.1.11保密1.11.1参与采购磋商活动的各方当事人应当对磋商评审情况以及在磋商评审过程中的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密负有保密责任,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12政府采购政策1.12.1节能环保产品认证: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有效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系指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且认证证书的认证标准必须符合国家规定。▲1.12.2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各供应商拟投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必须提供符合第1.12.1条规定的认证证书。1.12.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þ货物¨工程¨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视为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þ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视为非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非中小企业。1.12.4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按《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文件要求,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按要求给予价格扣除。1.12.5供应商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要求,并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则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第1.12.5条的扶持政策。1.12.6供应商符合《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要求,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则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第1.12.5条的扶持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12.7采购进口产品: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采购需求中未注明进口产品或允许进口产品,不得提供进口产品。2.15.1.13相同品牌产品1.13.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磋商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则按照技术优的供应商参加评标;均相同时,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磋商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得分相同时,取报价最低者;均相同时,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采购需求中标注“★”的核心产品,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均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1.13.2核心产品: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3因相同品牌产品原因造成多家供应商按一家有效认定后,造成项目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项目应予以废标处理。2.16.1.14质疑和投诉1.14.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14.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14.3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一次性提出,否则不予以答复。1.14.4质疑主要内容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等相关规定,质疑内容涉及保密事项,质疑人应提供有效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1.14.5质疑人可直接提交、传真或邮寄方式提交质疑函(一式三份以上)。以其他方式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答复。⑴邮寄方式送达质疑函的,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实际收到邮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⑵传真方式送达质疑函的,质疑人应当取得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收到传真的意见,并及时将质疑函原件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实际收到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⑶在质疑期限届满前,质疑函已经邮寄或传真成功的,质疑不视为过期。1.14.6质疑联系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7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证书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1.14.8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人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答复质疑人。1.14.9质疑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报告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由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情况属实的,应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1.14.10质疑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1.14.11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12质疑函、投诉书范本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下载专区中下载。2.17.1.15特别声明1.1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以及属于同一母公司或集团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15.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18.2.竞争性磋商文件2.19.2.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2.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内容由以下部分组成:(1)磋商公告;(2)采购需求;(3)供应商须知;(4)合同主要条款;(5)响应文件格式;(6)磋商评审办法及标准;(7)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2.20.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修改、补充2.2.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修改、补充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截止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或电子文档形式,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予以澄清、答疑、修改、补充。2.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修改、补充发布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澄清、答疑、修改、补充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应当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天前,以电子文档形式在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修改、补充发布地点发布,供各供应商查询,无论因任何原因造成供应商无法查询或浏览,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不予以负责。澄清、答疑、修改、补充发出的时间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5天,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2.3澄清、答疑、修改、补充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供应商起同等约束作用。2.21.3.响应文件2.22.3.1响应文件形式及效力3.1.1响应文件形式:电子响应文件(包括“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和“备份响应文件”,“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和“备份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3.1.2响应文件的效力:“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和“备份响应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数据电文内容应完全一致。▲3.1.3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按时解密成功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解密失败,按时启动有效的备份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备份响应文件发送至810213682@qq.com),则以备份响应文件为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解密失败,又未提交备份响应文件,视同供应商放弃磋商。2.23.3.2响应文件内容的组成3.2.1响应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2.24.3.3资格审查文件的组成3.3.1资格审查文件的组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2联合体磋商的各方供应商必须按照本条要求提供各自的资格审查证明文件。2.25.3.4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的组成3.4.1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的组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6.3.5报价文件的组成3.5.1报价文件的组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7.4.响应文件的编制2.28.4.1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4.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若有分标段,则按标段独立编制响应文件。4.1.2电子响应文件编制请按照政采云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和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并进行关联定位。未按要求进行相应关联定位的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1.3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提出的所有内容要求给予明确响应,应当保证响应文件的准确、真实、明确。响应文件响应内容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如有偏离均应填写偏离表,如不填写,磋商小组有权视作响应文件不完全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4.1.4响应文件编制时应有正确的索引目录及连续页码标注。4.1.5响应文件须清晰可辨,因模糊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2.29.4.2响应文件的格式响应文件格式见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已提供的格式填写,无格式的可自行设计。2.30.4.3响应文件的有效期4.3.1磋商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磋商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响应文件中承诺的磋商有效期应当不少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载明的磋商有效期。4.3.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4.3.3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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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浙贝母种子采购及运输服务 浙贝母种子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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