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基填料 砂石料 混凝土、增强剂招标公告(中铁二局集团物资有限公司2024)



采购单位:中铁二局集团物资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12-29 14:18

响应截止时间:2025-01-09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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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玉岑铁路、西成铁路、吴韵路(金惠路-中惠大道)、陆丰项目路基填料、砂石料、混凝土、增强剂招标采购招标公告.pdf

公告附件ZTEJ-2024758.docx

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玉岑铁路、西成铁路、吴韵路(金惠路-中惠大道)、陆丰项目路基填料、砂石料、混凝土、增强剂招标采购招标公告(招标编号:ZTEJ-2024758)1.1.招标条件1.1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所属项目物资招标采购资金已落实。因工程施工需要,现对项目物资进行公开招标采购。1.2招标依据1.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1.2.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1.2.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1.2.4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2.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项目概况:见附件一。2.2招标内容:物资品种、包件划分、计划交货期等见附件二、五、六。3.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参与招标的申请人具备以下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1)本次投标人必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recgec.com/)注册。(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体资格要求、具备业绩,详见(附件二)。(3)本次招标不接受“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电子版方式进行发售。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recgec.com/)提前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客服热线400-6010-100)。4.2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42024年1212月2929日9:009:00起至20252025年11月33日18:0018:00。潜在投标人请于本时间内完成投标物资对应包件进行投标人名称和电话联系填报的工作,并将投标申请表(附件三)、客商申请所需信息(附件四)扫描件在文件售卖截止日前发至招标联系人电子邮箱作为备案登记。电子招标文件无标书费,投标人完成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填报成功后可自行在网上下载。如未按时完成以上填报和发送工作,无法实施下步投标工作的自行承担责任。5.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本次招标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recgec.com/)线上开标方式。本次物资招标一包一投,投标人按包件分别编制投标文件。5.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转账等合法形式。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投标人相应的投标文件;如投标人同时投标多个包件,需一包一汇,不允许合并汇款。投标保证金凭证均需注明投标编号及包件号并将凭证扫描件发送至招标联系人邮箱(汇款备注举例:投标保证金+ZTEJ-202401+GJ-01)。5.3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252025年11月44日18:0018:00前,招标人澄清补疑截止时间20252025年11月55日18:0018:00。5.4本次采购实行全线上投标和开标。投标人须于20242024年11月99日9:009:00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recgec.com/)对应包件上传投标文件正本扫描件(PDF文档)1份、投标文件Word文档1份(无需签字盖章,作为工作人员复制粘贴其内容以便评审工作便利)、投标报价表1份(可编辑内容EXCEL文档以便工作人员核验是否为公式计算其总价);,并在鲁班网上进行投标报价;鲁班网上投标报价含税总价需与投标文件含税投标总价一致(如因小数点或四舍五入保留问题未完全一致的招标人将以投标文件中的价格为准);投标人设置线上投标报价自动解锁,;线上唱标完成后请投标人线上签字确认。投标文件Word文档(无需签字盖章)应与投标文件正本扫描件内容一致。上传投标文件等需进行安全检测,可能会导致文件上传失败;网站如遇数据量过载,可能发生延迟或无法上传情况,请投标人及时上传投标文件。5.5未按时上传投标文件或未在电商平台报价的视为主动放弃投标。6.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recgec.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7.7.联系方式招标人: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马家花园路10号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科东路50号(国宾基地5栋2楼)联系人:张喆先联系电话:18602870809招标联系人邮箱:49849584@qq.com8.8.银行账户信息(非转汇行)转账步骤较为特殊,操作及注意事项详见附件九。单位:中铁二局集团物资有限公司账号:20110101922000100003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行号:1031000000189.9.异议处理(1)1异议的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必须在公示期间提出,公示期结束逾期不予受理;同一事项仅能提出一次异议,不得恶意提出异议(可能会根据相关管理规定被限制交易或承担相关法律责任)。(2)2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招标经办人联系方式同本公告联系方式;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中心联系方式:电话:028-87668462,邮箱:1347308890@qq.com。(3)3异议函需按照如下格式填写完整并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异议函(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名称):一、异议人基本信息异议人: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二、异议项目基本情况异议项目的名称:招标人:招编号:包件号:招标文件获取日期:代理机构:三、异议事项具体内容异议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异议事项2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四、与异议事项相关的异议请求请求:法定代表人(签字):异议人(公章):日期:10.10.供应执行中的维权告知书为进一步畅通项目合作方沟通交流渠道,及时有效解决广大合作方实际问题,实现互利共赢,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畅通了内部沟通与渠道。若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物资设备款项支付、合作纠纷等相关问题,请遵循以下顺序逐级协商解决:顺序11:首先与项目经理部协商解决,项目物资部联系方式:详见附件一顺序22:若按顺序1协商不成的请继续联系上级职能部门调解:详见附件一二维码11顺序33:如上述2个途径仍未有效解决问题,各供应商可继续通过邮箱维权邮ztejwqxx@163.com,ztejwqxx@163.com,或者扫描“二维码2”(中铁二局维权投诉平台)进一步反映问题,平台将在20个工作日内核实处理。二维码22使用方法:手机微信扫码项目现场张贴的平台公告“二维码”,进入后按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完成后提交。特别说明:若各供应商恶意或者不实投诉,造成甲方信用、声誉、经济、经营、业绩等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采购人将按规定在中铁二局范围内对相关供应商及同一法人公司进行限制交易处理,并报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在全中国中铁范围内进行限制交易管理。各供应商未按本该告知书约定先通过我公司内部平台维权,直接通过其它平台维权的,以及在我公司内部维权平台核实处理期间通过其它平台维权的,视为恶意投诉并按恶意投诉处理。2024年1212月2828日,2024附件一物资招标项目概况序号项目全称项目概况(详细)项目通讯地址、物资部长、联系方式所属单位1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南深铁路玉岑段站前№1项目经理部本标段位于玉林市境内,线路西接南玉铁路玉林北站,出站沿北流市走行,依次上跨G59呼北高速、X203县道、北流连接线、民乐镇工业大道、G324国道后,终点至容西镇附近。起讫里程为DK194+800.000~DK215+641.500,线路全长20.793km。本标段主要工程包括:路基8段/1.951km;桥梁6座/17.957km,框架涵1座/33.75横延米;隧道1座/885m。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北流市西垠镇鑫山工业园区中铁二局玉岑铁路经理部 魏长军 15282820786经理:13388127666刘智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2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宁至成都铁路四川段工程指挥部新建西宁至成都铁路途径青海、甘肃、四川三省。线路北起青海省省会西宁市,向南经海东市平安区、化隆县,黄南藏族自治州尖扎县、同仁县;后向东南方向进入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依次经夏河县、合作市、碌曲县;向南经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若尔盖县、红原县、松潘县,接入在建成兰铁路黄胜关站,与成兰铁路共线引入成都枢纽。线路全长1124.102km,四川省段新建长度169.261km。主要工程:桥梁总长64.10113km/62座、隧道41.61011km/14座,新设花湖、阿西、若尔盖、班佑、红原共5个站,引入既有成兰铁路黄胜关站。主要技术标准为:铁路等级:Ⅰ级;正线数目:双线;旅客列车设计行车速度:200公里/小时,郎木寺至红原段预留提速至250公里/小时平面条件。计划工期:2191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11-01,计划竣工日期 20211-10-31项目标段正线全长19.6115km,主要施工内容为“两隧两桥”,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区间路基101011.10m/3段;桥梁4229.44m/2座(羊洞河1号特大桥、羊洞河2号特大桥);隧道146106.46m/2座(牧场村隧道、包座隧道);箱梁预制架设131双线孔;正站线铺轨346.96铺轨公里,铺粒料道床1020390立方米,铺有砟新岔65组,铺无砟道床29.42铺轨公里;以及迁改工程、房屋附属工程、综合维修通道、大临设施等其他工程。四川省阿坝州松潘县川主寺镇牧场村中铁二局西成铁路四川段工程、物资部长/李上强17345319728经理:贾学冲18224499366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3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吴韵路(金惠路-中惠大道)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吴韵路(金惠路-中惠大道)改建工程位于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长安街道),起点位于金惠路,桩号为 K0+000.000,向南延伸,下穿锡太高速后,终于中惠大道,终点桩号为 K0+496.956,全长约 0.497km,道路红线宽 34m。设计速度 40km/h,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合同工期:暂定工期300日历天(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6月27日)。暂定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吴韵路项目经理部暂定联系人:周涛18190988970经理:徐州15902801753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4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陆丰项目5、6号机组排水隧洞工程项目经理部本项目为陆丰隧洞工程,采用一机一洞施工方案,包括虹吸井(兼盾构工作井)、排水隧洞以及排水口,隧洞平面布置采用“直线型”,虹吸井端排水隧洞采用矿山法施工,盾构由矿山法隧洞空推整体始发,到达终点后洞内拆解运出。隧洞总长4817m,其中5号机组排水隧洞L2线长2404m(矿山法隧洞150m+盾构法隧洞2254m),排水隧洞Ll线长2413m(矿山法隧洞150m+盾构法隧洞2263m)。排水隧洞有效洞径为5.5m,外径尺寸为6.7m。排水口采用多点排放方式,于每条隧洞终点设置11个尺寸为1.79m×1.79m的混凝土竖向排水立管。立管外设置混凝土排水头部构筑物,采用预制圆筒结构,每个圆筒顶部设置4个2.0m×3.5m的排水窗口。广东省汕尾市陆丰市碣石镇星湖工业区第四区中铁二局项目部,颜景浩-18280191420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附件二物资品种、包件划分、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资格要求序号物资名称包件号计量单位包件数量项目名称包件售价(元)投标保证金(万元)不含税最高限价(元)1路基填料LJTL-01/AB料:60000吨C组料:50000方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南深铁路玉岑段站前№1项目经理部-14097000.002碎石SSL-01吨200000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宁至成都铁路四川段工程指挥部-158761061.95机制砂吨2000003混凝土HNT-01立方米14105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吴韵路(金惠路-中惠大道)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159200004混凝土抗蚀增强剂ZQJ-01吨1160陆丰项目-11937087.38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2.生产能力要求满足本次招标物资使用项目的检验检测、使用等需求。3.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2024年铁路工程、公路工程、房建工程、市政工程、城市轨道等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至少1份(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4.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不接受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的公司投标。(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单。(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3)在纳税信用登记信息系统(https://12366.chinatax.gov.cn/)被列入纳税信用等级为 C、D 级的企业。(4)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navPage=0)被列入严重失信和经营异常被执行人。(5)在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名单及处罚期内。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和本次招标要求。6.其他书面要求LJTL-01包件投标人须提供2020-2024年的财务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任意一年至少一份。(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如不具备财务报告及报表的请进行说明,一年内新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SSL-01包件,提供一份2020年-2024年专业检测机构出击的检测报告,其中指标符合招标文件中技术规范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0-2024年内财务报表至少一份(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并加盖单位公章。HNT-01包件标人须提供2020-2024年内财务报表至少一份(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并加盖单位公章。ZQJ-01包件,要求“溯源”,有完整的采购供应链条,所有材料材质单可在官网查询,供应商应提供仿造假承诺书。附件三投标申请表投标项目可直接复制招标文件标题投标人名称投标人联系地址法定代表人法人委托人投标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必填)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电子版 2.申请投标招标编号:ZTEJ-2024XX 包件:XX-013.其它说明: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附件四客商申请所需信息序号单位名称1客商性质国企/民企/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所在地XX省/自治区4法人姓名5法人身份证号6纳税人类型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7投标人付款账号8投标人付款开户行和银行联行号附件五需求明细表1招标人名称: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ZTEJ-20241758 包件:LJTL-01工程项目标的名称规格型号采购数量计量单位定货要求交货条件质量标准技术要求详细地址交货期备注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南深铁路玉岑段站前№1项目经理部AB组填料铁标60000吨满足TB10001-2006技术标准要求。采用过磅计量方式。落地交货详见技术规范广西玉林市北流市中铁二局玉岑项目工地魏长军152828207862025.1-完工C组填料铁标50000方满足TB10001-2006技术标准要求。采用收方计量方式。落地交货详见技术规范广西玉林市北流市中铁二局玉岑项目工地魏长军152828207862025.1-完工小计110000注: 1、表中为采购规格数量,最终数量以实际进场过磅、收方数量为准,买方可根据现场情况对实际发生数量进行增加或减少。2、交货时间及地点具体以使用单位的书面通知为准。3、具体规格型号与电商平台不一致的,以标书文件为准。4、经买方按合同条款约定对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核实,确认无误后作为支付依据,结算完毕且买方收到发票后,合同“买方”在当月办理结算,结算后6个月支付结算货款的80%,结算后12个月支付至85%,剩余15%自合同封账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付清。封账协议签订后,仍按合同约定条款正常支付剩余15%资金以外的到期金额。支付方式:银行转账、信用证或供应链金融(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建行E信通、云信工行、航信交行、邮储电子保理、应付账款反向保理等)、金票方式支付。5、发票要求:一票制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遇国家税率政策调整,合同结算单价应按照不含税价格不变,税率按最新税率计算的方法调整,双方应及时签订税率变更补充协议。(C组填料开具发票要求:发票开具物资同采购物资一致)需求明细表2招标人名称: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编号:ZTEJ-2024758包件:SSL-01工程项目标的名称规格型号采购数量计量单位定货要求交货条件质量标准技术要求详细地址交货期备注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宁至成都铁路四川段工程指挥部碎石5-31.5mm200000吨符合各项质量、技术指标车板运输,验收合格后入料仓详见技术规格书四川省松潘县川主寺中铁二局西成铁路项目施工现场1号拌合站中标通知书发布日期至完工机制砂机制200000吨小计400000注:1.表中为暂定采购数量,最终采购数量以实际供应数量为准,买方可根据现场情况对采购数量进行增加或减少。2.交货时间及地点具体以使用单位的书面通知为准。3.具体规格型号与电商平台不一致的,以标书文件为准。4.本包件结算、付款方式:货款分期支付。先货后款,货款分期支付。结算完成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增值税发票后120内,向乙方支付当月结算金额的80%,180天内支付当月结算金额的10%。剩余10%货款在最后一批货物质保期满、双方办理合同清算、签订封账协议且项目全部工程结束后支付。项目全部工程结束时间以西成铁路官方公布的正式通车时间后3个月时间准。如发生纠纷,所有未付款项无息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付清。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支付方式:银行转账、信用证或供应链金融(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建行E信通、云信工行、航信交行等)、金票方式支付,贴息费由乙方承担。5.发票要求: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遇国家税率政策调整,合同结算单价应按照不含税价格不变,税率按最新税率计算的方法调整,双方应及时签订税率变更补充协议。6.本合同包件特别约定:本包件材料供应价格按照1号拌合站投标,如甲方安排乙方供应2、3号站,甲乙双方按照在1号站基础上加价10元/吨的原则结算。7.项目默认允许机制砂含水率5%;碎石含水率2%;超过含水率按照实际测算数据据实扣除。需求明细表3招标人名称: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编号:ZTEJ-2024758包件:HNT-01序号工程项目标的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采购数量定货要求质量标准技术要求详细地址交货期备注1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吴韵路(金惠路-中惠大道)改建工程商品混凝土C20砼 立方2400运至工地指定地点,通过初步验收。详见附件六:技术规格书要求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2025年1月至2025年6月2商品混凝土C30砼 立方8003商品混凝土C40砼立方109054合计141055价格调整方式:以供应月当期无锡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同强度等级商品混凝土、湿拌砂浆税前综合价格为基准(若造价站公布材料价格为区间价的,则取区间均价为基准),混凝土下浮 22 %加 3 %税,湿拌砂浆下浮 %+ %税作为对应材料最终结算单价。 6特殊混凝土在同标号混凝土单价上:抗渗P8砼另加10元/m³;防冻剂砼另加15元/m³;细石砼另加10元/m³;微膨胀砼另加25元/m³;普通抗裂纤维砼另加15元/m³;水下砼另加15元/m³,早强砼另加10元/m³,抗渗P6不加价。润泵砂浆按同标号混凝土单价结算。泵送另加20元/m³。其它型号另议。注:1.交货时间及地点具体以使用单位的书面通知为准,具体规格型号、数量与电商平台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2.结算单价实行浮动单价结算,合同执行过程中允许调整,具体调整方式详见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付款条件:先货后款:货款分期支付。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每月25日前进行结算,结算当月为账期起始月次月为账期第1个月,第2个月25日前支付结算货款的4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一年且结算结束付至核定价款的70%;余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两年一次付清;。每月结算材料款支付以此类推。如甲方出现资金困难,乙方同意给予3个月的付款宽限期。支付方式:采用银行转账、信用证或供应链金融(包括但不限于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建行E信通、邮储电子保理、应付账款反向保理等)等方式支付。4.发票要求:一票制增值税专用发票。5.报价说明:本次投标报价以无锡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2024年10月工程价格信息中普通混凝土及湿拌砂浆税前综合价格为基准进行报价,具体信息价如下:序号物资名称规格型号税前综合价格(元/m³)序号物资名称规格型号税前综合价格(元/m³)1商品混凝土C20普通479.892商品混凝土C30普通513.893商品混凝土C40普通552.75需求明细表4招标人名称: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编号:ZTEJ-2024758包件:ZQJ-01工程项目标的名称规格型号采购数量计量单位定货要求交货条件质量标准技术要求详细地址交货期备注陆丰项目 混凝土抗蚀增强剂散装1160 t车板交货或落地交货详见图纸要求广东省汕尾市陆丰市碣石镇星湖工业区第四区中铁二局项目部2024.10-完工小计1160注:1、表中为采购规格数量,最终规格数量以实际收方数量为准,买方可根据现场情况对实际发生数量进行增加或减少。2、交货时间及地点具体以使用单位的书面通知为准。3、具体规格型号与电商平台不一致的,以标书文件为准。4、经买方按合同条款约定对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核实,确认无误后作为支付依据,合同约定当期结算完成,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供应期间内向乙方支付结算总金额的60%。2.该合同供应完成双方封账协议签订之日起12个月后支付至结算总金额的75%。封帐协议签订24个月后支付至总金额的90%。封帐协议签订36个月后支付至总金额的95%。封帐协议签订48个月后支付至总金额的100%。双方封账协议需全部供应完成三个月内签订。支付方式:现金转账、信用证或供应链金融(包括但不限银行承兑汇票、e信通、中铁e信、航信、云证等)方式支付,具体要求如下:1)若甲方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由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代甲方开具或由甲方背书转让其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甲方不承担贴现费用。2)若采用信用证或其他供应链金融支付方式的,由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代甲方办理,甲方不承担贴现费用。5、发票要求:一票制增值税普通发票。如遇国家税率政策调整,合同结算单价应按照不含税价格不变,税率按最新税率计算的方法调整,双方应及时签订税率变更补充协议。附件六包件LJTL-01采用固定价结算(1)结算方式:采用固定单价结算。(2)到工地单价指物资运至采购人指定工地的价格到工地单价=出厂(库)单价+运杂费出厂(库)单价:出厂(库)单价指在物资的生产所在地装车发运前的价格,包含但不限于产品采购、装卸(起坡用吊机、趸船、皮带机和基础设施及电耗等)、运输、各项损耗、电子计量装置、保管、保险、规费、风险管理、利润、服务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项费用。运杂费:运杂费指投标人将物资由生产所在地完好无损地运至招标人指定交货地点(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交货方式交货)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如运输费、装车费、管理费、利润、税金、供货风险等)。1.2每月的21日为当月的结算截止日期,根据甲方检验合格及双方共同签认的凭证计算当月实际收货数量,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条、信函等文件,都不得作为结算、支付依据。1.3双方特别约定:遵循“先开票、后付款”的原则,甲方支付前,乙方应按双方确认的当期应付金额和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于发票开具后3日内提交给甲方。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按合同约定向乙方付款。1.4货款支付方式:经买方按合同条款约定对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核实,确认无误后作为支付依据,结算完毕且买方收到发票后,合同“买方”在当月办理结算,结算后6个月支付结算货款的80%,结算后12个月支付至85%,剩余15%自合同封账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付清。封账协议签订后,仍按合同约定条款正常支付剩余15%资金以外的到期金额。支付方式:银行转账、信用证或供应链金融(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建行E信通、云信工行、航信交行、邮储电子保理、应付账款反向保理等)、金票方式支付。1.5货款计算方式:一票制结算,运杂费包含在综合单价中,乙方统一开增值税发票。地材、道砟、混凝土抗蚀增强剂结算(固定价)(1)结算方式:采取固定单价结算。(2)到工地单价指物资运至招标人指定工地的价格到工地单价=出厂(库)单价+运杂费单价。出厂(库)单价:出厂(库)单价指在物资的生产所在地装车发运前的价格,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服务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项费用。运杂费:运杂费指投标人将物资由生产所在地完好无损地运至招标人指定交货地点(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交货方式交货)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如运输费、装车费、管理费、利润、税金、供货风险等)。(3)结算数量以施工现场实际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的数量为依据,不以进场数量为准。附件七路基填料技术规格书(LJTL-01)一、招标物资名称路基填料二、执行TB10001-2016、J446-2016铁路路基设计规范及标准。规范及标准适用于高速铁路路基填料。三、A组-优质填料。包括硬块石,级配良好和细粒土含量小于15%的漂石土、卵石土、碎石土、圆砾土、角砾土、砾砂、粗砂、中砂。四、B组-良好集料。包括不易风化的软块石(胶结物为硅质或钙质),级配不良的漂石土、卵石土、碎石土、圆砾土、角砾土、砾砂、粗砂、中砂、细粒土含量在15%~30%的漂石土、卵石土、碎石土、圆砾土、角砾土和细砂、黏砂、砂粉土、砂黏土。五、由甲方试验室检测加工质量及测定含水率(含水率≤4.4%,超过部分据实扣除),招标人对供货商采购材料的质量确认,均不减轻乙方对加工产品所负的质量责任;根据国家对材料抽样、送检的相关要求。不包括包装,由乙方对加工厂内加工成品保护。不合格产品由乙方自行处置。乙方不处置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进场材料需过磅并经双方签认,过磅偏差应不超过3‰,超过部分据实扣除。六、乙方需根据送到甲方工点的道路状况制定运输方案。七、C组填料收方按每车松散方计量。注:如需求明细表中的交货方式与技术规格书中的不一致的,以需求明细表中的为准。砂石料技术规格书细骨料2.1细骨料应满足如下技术标准:2.1.1《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1.2《铁路混凝土》TB/T3275。2.2细骨料的性能指标要求、检验方法如下:2.2.1细骨料的碱活性应按《铁路混凝土》TB/T3275对骨料的矿物组成和碱活性矿物类型进行鉴别和相关试验:细骨料的快速砂浆棒膨胀率应小于0.30%。2.2.2细骨料的技术指标要求、检验方法见表2.2.2-1。表2.2.2-1细骨料技术要求序号检验项目技术要求检验方法备注1级配符合TB10424中表6.2.3-1按GB/T 14684检验2含泥量≤2.0%按GB/T 14684检验3泥块含量≤0.5%按GB/T 14684检验4云母含量≤0.5%按GB/T 14684检验5轻物质含量≤0.5%按GB/T 14684检验6有机物含量浅于标准色按GB/T 14684检验7压碎指标值<25%按GB/T 14684检验人工砂8石粉含量MB<1.40≤7.0%按GB/T 14684检验人工砂MB≥1.40≤3.0%9吸水率≤1.0%按GB/T 14684检验10坚固性≤8%按GB/T 14684检验11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0.5%按GB/T 14684检验12Cl-含量≤0.02%按GB/T 14684检验2.3验收标准:细骨料进场时,必须对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云母含量、轻物质含量、有机物含量、压碎指标值、石粉含量进行试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2.4其他:中标单位负责承担第一次材料型式委外检测费用。材料的仲裁检验按GB/T14684执行。粗骨料3.1粗骨料应满足如下技术标准:3.1.1《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3.1.2《铁路混凝土》TB/T3275。3.2粗骨料的性能指标要求、检验方法如下:3.2.1粗骨料的碱活性应按《铁路混凝土》TB/T3275对骨料的矿物组成和碱活性矿物类型进行鉴别和相关试验:粗骨料的快速砂浆棒膨胀率应小于0.30%。不得使用具有碱-碳酸盐反应的粗骨料,其岩石柱膨胀率应小于0.10%。3.2.2粒形良好(球形或椭圆形)、质地坚固、线胀系数小的洁净碎石。3.2.3粗骨料的技术指标要求、检验方法见表3.2.3-1。表3.2.3-1粗骨料技术要求序号检测项目技术要求检验方法备注1级配配合TB10424中表6.2.4-1按GB/T 14684检验2压碎值≤10%按GB/T 14684检验3针片状颗粒含量≤8%按GB/T 14684检验4含泥量≤1.0%按GB/T 14684检验5泥块含量≤0.2%按GB/T 14684检验6岩石抗压强度≥100MPa按GB/T 14684检验7吸水率<1%按GB/T 14684检验8紧密空隙率≤40%按GB/T 14684检验9坚固性≤8%按GB/T 14684检验10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0.5%按GB/T 14684检验11Cl-含量≤0.02%按GB/T 14684检验12有机物含量浅于标准色按GB/T 14684检验卵石3.3级配要求:宜采用5mm~10mm、10mm~20mm、16mm~31.5mm三种级配粗骨料,粗骨料应分级采购、分级运输、分级堆放。3.4验收标准:粗骨料进场时,必须对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针片状含量、压碎指标值、紧密空隙率进行试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3.5其他:中标单位负责承担第一次材料型式委外检测费用。材料的仲裁检验按GB/T14684执行。3.6含水率:细骨料天然含水率不大于5%,粗骨料天然含水率不大于2%,超过天然含水率部分甲方从重量中扣除。混凝土技术规格书1.1水泥技术要求:本工程所有施工部位商品混凝土的水泥均采用低碱的普通硅酸盐水泥P.C42.5,其强度、安定性、凝结时间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的规定。1.2粗骨料技术要求:采用5mm~25mm连续级配碎石,针片状颗粒含量≤10%,含泥量小于1%,石子吸水率小于1.5%。粗骨料最大粒径与输送管径(管径按Ф125考虑)之比:不宜大于1:2.5(即最大粒径为25mm)。由厂家提供现场试验报告,粗骨料应符合《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要求。1.3细骨料技术要求:砂采用中砂或中粗砂,细度模数为2.6~3.7(即平均粒径为0.414mm~0.5mm),含泥量小于3%,符合《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的规定并提供现场试验报告。1.4掺合料技术要求:选用II级粉煤灰。粉煤灰应用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粉煤灰混凝土应有技术规程》(GBJ164)、《粉煤灰在混凝土和砂浆中应用技术规程》(JGJ28)和《混凝土中掺用粉煤灰的技术规程》(DBJ01-10-93)的规定。1.5外加剂要求:本工程混凝土的泵送剂、减水剂、膨胀剂、防水剂、密实剂、引气剂、复合型外加剂等,其品种和掺量应由试验确定。所有外加剂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一等品及以上的质量要求,标准主要有《混凝土外加剂》,《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混凝土泵送剂》和《商品混凝土》。1.6混凝土碱集料反应控制要求:本工程地下室底板、地下室外墙为二b类环境,须采用低碱混凝土,即采取预防混凝土碱集料反应措施。混凝土中所用水泥、砂石料、粉煤灰、外加剂必须有碱含量报告,出据法定检测报告,控制混凝土各类材料总碱含量(Na2O+0.658K2O)不超过3kg/m3。1.7要求严格控制混凝土中的氯盐含量,混凝土中的氯离子总含量应小于水泥重量的0.2%。1.8初凝时间:要求大于4h;终凝时间:要求8h~10h。1.9坍落度要求:条形基础、地下室外墙等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坍落度为120mm±20mm,无抗渗要求的混凝土坍落度水平构件为140mm±20mm,竖向构件为160±20mm。入泵前钢筋经时损失值不应超过下表要求。大气温度(℃)10~2020~3030以上混凝土经时损失值(mm)5~2525~3535~501.10其他技术指标:混凝土水灰比宜在0.4~0.6,砂率控制在38%~45%,用于结构的混凝土最小水泥用量为300kg/m3(当掺加活性掺和料时不得小于280kg/m3)。二、混凝土供应时间要求为保证现场混凝土供应的连续性,供方应每隔10~15分钟发一次车,每辆车从出站到施工现场的时间间隔不得大于45分钟,并保证车辆到场时间均衡,始终有2~3辆混凝土罐车在场。混凝土罐车内应安装通讯设备,随时保持通讯畅通。混凝土出站后,严禁混凝土罐车司机往混凝土中加水。三、混凝土环保要求所有商品混凝土原材料需要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环保检测报告,商品混凝土放射性指标限量必须符合下表规定:测定项目限量内照射指数(IRa)≤1.0外照射指数(Iγ)≤1.0混凝土抗蚀增强剂物资技术规格书一、总则1、混凝土抗蚀增强剂(CPA)仅适用于盾构法隧洞和排水头施工。2、混凝土抗蚀增强剂(CPA)应符合设计要求,满足《混凝土膨胀剂》(GB/T23439-2017)规范要求,当国家标准修订或变更时,执行新的标准。二、材料性能要求比表面积250m2/kg~350m2/kg抗压强度:28天强度≥45MPa抗氯离子渗透性(C)<1000限制膨胀率:水中7d≥0.025%,空气中21d≥-0.02%抗海水侵蚀系数>0.9注:具体以业主及设计等相关单位提出要求为准。附件八合同编号:ZTEJ-YCDC(物)2024购买XXX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南深铁路玉岑段站前工程№1项目工程路基填料买卖合同(合同格式)买方: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卖方:签订地点:四川省成都市买卖合同合同编号:ZTEJ-YCDC(物)2024购买XXX买方: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卖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等1.1本合同暂定总价(含增值税)元(大写:)。其中,不含增值税价款为元(大写:),增值税税率为,增值税税额元(大写:)。若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税率调整,不含增值税价格不变,具体税金以变更后的税率计算。1.2表中不含税单价为固定单价,含增值税单价为预估单价,具体结算价参照第7.1条执行。第二条合同供货期限自工程开工至工程完工;该期限为暂定期限,甲方有权根据施工需要单方调整合同供货期限,但应提前7日通知乙方。第三条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等3.1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见附件1《订货明细表》3.2该数量为暂定数量,甲方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数量增减。甲方减少数量的,不属于违约;甲方增加数量的,乙方应按合同其他条款执行。3.3计量单位、方法和技术规格书:见附件3《技术规格书》。3.4包装材料由乙方提供,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四条运输方式和交货地点:4.1交货地点:由乙方负责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交货。运输费用及风险由乙方承担。4.2运输方式:见附件1《订货明细表》。卸货及卸货费用详见附件3《技术规格书》。4.3保险:乙方承担。4.4与买卖相关的单证的转移:交货时乙方将与货物相关的所有单证送交甲方,包括但不限于:有效材质证明书、出厂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等。4.5货物交付前,货物的灭失、毁损风险由乙方承担。第五条交货时间及计量方式5.1交货时间:乙方收到甲方的用料通知单后,应根据甲方的要求2日内将货物送到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其它特殊规格至少提前7天签订)。5.2交货地点及方式:乙方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车板交货。货物未交付甲方前,灭失、损毁风险由乙方承担。5.3计量方式:主要采用过磅和收方计量方式,甲方随机现场收方,验证过磅数量,偏差应不超过3‰,超过部分据实扣除。第六条验收:6.1验收时间:货物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后,双方在24小时内对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进行初步验收;如品种、型号、规格、数量不符合规定和合同约定的,甲方在验收完毕后的2日内向乙方提出异议和处理意见。对货物质量的异议不受时间限制,随时发现可以随时提出异议。乙方在收到甲方异议后,应在2日内负责处理;如果乙方逾期不予处理或收到异议通知后置之不理的,视为同意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甲方有权将收到的货物自行处理,由此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验收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北流市中铁二局玉岑铁路项目工地。6.2验收方式:甲方收料人对物资外观进行验收,甲方试验室对物资进行抽样检测,验收标准见附件3《技术规格书》。6.3甲方对货物的验收,并不视为免除乙方对产品质量和技术应负的责任。6.4甲方有权随时检查乙方供货数量或重量,乙方应配合甲方的检查。6.5甲方有权对初步验收合格后的产品交检验部门检验,任何被检验的货物不能满足质量技术和规格要求,甲方有权要求对该批货品按照合同6.6条的约定进行处理,因此产生的费用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6.6甲方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和数量等不符合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应自收到货物后3日内向乙方提出异议和处理意见,对产品质量的异议不受该时间限制,随时发现可随时提出异议和处理意见。乙方在接到甲方异议后,应在3日内按照甲方要求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自行处理,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6.7甲方指定负责材料的验收、签认;乙方指定负责材料的交验、签认。甲方指定的上述人员是甲方唯一的收货代表,其在乙方送货清单上签字,作为乙方材料已到现场的证明,指定人员以外其他人员的验收、签认,对另一方不发生效力。一方指定人员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告知对方,并自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产生效力。送货清单(或相应票据)中事先印刷的相关备注文字(双方验收人员签署的备注内容除外)内容不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甲方对材料的验收,并不视为免除乙方对产品质量和技术应负的责任。6.8本合同约定货物的质保期为6个月,自最后一批供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如果乙方对货物有另外承诺的质保期且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双方同意以期限较长的为准。第七条货款结算与支付7.1结算:(1)结算方式:采用固定单价结算。(2)到工地单价指物资运至采购人指定工地的价格到工地单价=出厂(库)单价+运杂费出厂(库)单价:出厂(库)单价指在物资的生产所在地装车发运前的价格,包含但不限于产品采购、装卸(起坡用吊机、趸船、皮带机和基础设施及电耗等)、运输、各项损耗、电子计量装置、保管、保险、规费、风险管理、利润、服务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项费用。运杂费:运杂费指投标人将物资由生产所在地完好无损地运至招标人指定交货地点(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交货方式交货)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如运输费、装车费、管理费、利润、税金、供货风险等)。7.2每月的21日为当月的结算截止日期,根据甲方检验合格及双方共同签认的凭证计算当月实际收货数量,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条、信函等文件,都不得作为结算、支付依据。7.3双方特别约定:遵循“先开票、后付款”的原则,甲方支付前,乙方应按双方确认的当期应付金额和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于发票开具后3日内提交给甲方。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按合同约定向乙方付款。甲方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若有变更另行通知)如下:开票名称: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税号:91510100MA61RKR7X3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通锦路16号开户银行:建行成都铁道支行银行帐号:51050188083609123456联系电话:028-86442260乙方收款账户信息如下:(1)收款单位名称:(2)开户行名称:(3)账号:7.4货款支付方式:经买方按合同条款约定对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核实,确认无误后作为支付依据,结算完毕且买方收到发票后,合同“买方”在当月办理结算,结算后6个月支付结算货款的80%,结算后12个月支付至85%,剩余15%自合同封账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付清。封账协议签订后,仍按合同约定条款正常支付剩余15%资金以外的到期金额。支付方式:银行转账、信用证或供应链金融(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建行E信通、云信工行、航信交行、邮储电子保理、应付账款反向保理等)、金票方式支付。7.5货款计算方式:一票制结算,运杂费包含在综合单价中,乙方统一开增值税发票。第八条甲方的义务8.1甲方负责提供供货计划和准确的交货地点。8.2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8.3甲方不得无故拒绝接收供货计划范围内的物品。8.4按合同约定对物品进行检验和验收。第九条乙方的义务9.1乙方保质保量提供服务,所供材料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9.2乙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无误地将产品送至甲方指定送货地点,并配合甲方验收,共同做好签认记录。9.3乙方应做好所供材料进场工作,保证顺利卸货退场,确保供料正常进行。9.4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调剂非乙方原因造成的乙方所供应的多余产品。9.5乙方必须做好运输、装卸等过程中的环境保护,遵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因违反规定而受到任何处罚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在货物交付之前,因乙方原因对道路、周围环境及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9.6乙方积极协助甲方在税法规定期限内办理有关的进项税额的认证申办手续。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送达甲方后如发生丢失、灭失,乙方应当按照税法规定和甲方的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供该发票的存根联复印件,以及乙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丢失增值税发票(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如因乙方拒绝履行配合义务,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应由乙方承担。9.7在涉及到材料质量问题的退货行为时,如果退货行为涉及到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乙方应当履行相关协助义务。9.8在本合同发生变更涉及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载项目发生变化时,如果甲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尚未认证抵扣,乙方应于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办理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申请,并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原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抵扣,乙方就合同增加的金额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减少的金额甲方负责办理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申请,乙方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第十条违约责任10.1甲方在宽限期后,仍逾期支付货款的(乙方未履行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合同约定的义务除外),甲方对逾期付款部分从宽限期满的次日起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算的基数以甲方最后一笔付款时剩余欠款金额为准,不包括前期逾期但现已支付部分的货款,违约金最高不得超过本合同项下双方结算价款(不含增值税)的1%。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违约责任。10.2乙方不能随车提供质保书和其他单证的,甲方有权拒绝收货,乙方应承担退货等责任和费用,并向甲方支付未提供单证的货款金额的1%的违约金,并由此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0.3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交货金额的0.5%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甲方视工程进度情况有权向第三方采购或部分采购产品,所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逾期超过5日,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10.4乙方所交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和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应按照甲方异议时提出的要求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乙方产品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条件或甲方要求的,乙方按本批次所交产品金额的5%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指定期限5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10.5乙方多送产品到达甲方指定地点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多交部分产品,退场责任和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如乙方拒绝收回多交部分产品的,甲方有权自行处理上述货物,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10.6乙方不得擅自停止供货,否则甲方有权重新选择其它供应商,同时乙方承担本合同第一条中含增值税总价5%的违约金并赔偿断货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10.7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务机关代开),甲方有权拒付相应货款。10.8若因逾期送达发票造成甲方无法抵扣发票相应税款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金额相当于逾期送达发票可抵扣金额,并加收按逾期送达发票金额1%的违约金。10.9乙方应提供真实、有效、合格的发票,如发现乙方提供虚假发票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乙方须按发票金额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对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无法抵扣相应税款,发现问题后退回,乙方应无条件更换为有效发票,拒绝或逾期不更换发票的,造成甲方损失及相关风险,由乙方予以承担。发生上述情况时,甲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10.10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接受税务机关、审计部门、纪检部门的检查工作,如果乙方拒不配合,由乙方支付50000元的违约金,并承担对甲方造成的损失。10.11乙方保证提供的产品、服务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和其他任何权利。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时,乙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一切可能发生的经济上、法律上的责任,由此给甲方带来损失的,乙方无条件予以赔偿。10.12如乙方被中国铁路总公司、建设单位或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等限制交易名单,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第十一条争议解决合同履行中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向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进行诉讼。第十二条廉政条款:乙方承诺: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向甲方工作人员赠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卡及其它有价物品等,不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吃喝游玩及其它娱乐性消费;不向甲方工作人员提供任何工作以外的便利和好处;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弄虚作假。若乙方违背上述承诺且经甲方法人单位或其上级纪委监察机关查实认定,或国家司法机关立案查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承担暂定合同总价的5%的违约金,违约金及乙方因违背承诺行为所取得的不当利益一并在结算中扣除。甲方工作人员向乙方索贿的,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应向甲方法人单位或其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国家司法机关检举。第十三条其他事项13.1本合同中所涉及的债权,乙方不得转让,也不得用于任何形式的担保。若乙方擅自转让或用于担保的,则该行为无效,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13.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任何一方发生税务登记、公司名称等重大信息的变更事项,应在重大信息变更后的7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及有关机构变更情况,并提供相关信息资料。13.3双方确定所预留的以下地址为往来函件、法院(仲裁、公证等机构)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任一方变更送达地址必须在变更之日起7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不发生送达地址变更的法律效力,对方按原地址送达仍然为有效送达。甲方送达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北流市西垠镇鑫山工业园区中铁二局玉岑铁路经理部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乙方送达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13.4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13.5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执陆份,乙方执贰份。附件1:订货明细表附件2:物资需求一览表附件3:技术规格书附件4:中标通知书附件5:廉洁协议书附件6:诚信合作承诺书附件7:分供商维权告知书附件8:中铁二局玉岑铁路项目告知书回执单(以下无合同正文)买方(盖章):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卖方(盖章):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通锦路16号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纳税人识别号:91510100MA61RKR7X3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银行:建行成都铁道支行开户银行: 账号:51050188083609123456账号: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电话:业务联系邮箱:业务联系邮箱:签订时间: 年 月 日签订时间: 年 月 日附件1:订货明细表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件号:序号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标准或图号计量单位数量不含增值税价增值税含增值税价出厂(库)地点交货地点运输方式运距(km)备注 出厂(库)单价(元/方)运费单价(元/方)不含增值税到工地单价(元/方)不含增值税出厂(库)合价(元)不含增值税到工地合价(元)增值税税率(%)增值税额(元)含增值税到工地合价(元)1234=2+35=1×26=1×478=7×69=6+81 合计含增值税到工地合价总计(人民币大写):发票要求:一票制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附件2:物资需求一览表招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包件号:序号物资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技术标准及要求交货状态交货条件交货地点收货人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结束 合计  备注:1、表中为初步设计规格数量,最终规格数量以施工图为准,使用单位可根据施工图对以上规格数量进行调整。2、交货时间及地点具体以使用单位的书面传真通知为准。3、具体规格型号与电商平台不一致的,以标书文件为准。5、发票要求:一票制增值税专用发票。附件3:技术规格书附件4:中标通知书附件5廉政协议书甲方:乙方: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大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腐败的力度,防止在物资采购中腐败现象的发生,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廉政协议书,并作为物资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一、甲乙双方共同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遵守并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主管单位或部门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2、双方业务往来中坚持公开、公正、诚信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3、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加强监督管理,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4、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并要求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5、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条款,有义务向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有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二、甲方的义务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和接受乙方的礼金、介绍费、回扣、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3、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旅游等提供方便。4、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参与甲方招标有关的投标活动。三、乙方的义务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2、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3、乙方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装修住房、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工作安排、旅游提供方便。4、乙方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参与甲方招标有关的投标活动提供条件。5、乙方不得采取黄、赌等各种手段拉拢、腐蚀甲方工作人员为其工程(劳务)检查,验收及结算提供方便。四、违约责任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的,按管理权限,由主管单位或部门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的,甲方将视情节轻重对乙方处以罚款;对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涉嫌犯罪的,将提请有关部门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五、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执行。六、其它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双方责任和义务履行完毕止。2、本协议份数与物资采购合同份数相同。甲方:乙方: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或被授权代理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日期:日期:附件6诚信合作承诺书一、本企业自愿承担因合同乙方原因形成的质量缺陷处置费用。二、若本企业存在通过非正常手段获取非法利益的行为,造成甲方向本单位超合同结算或应扣未扣等问题,本企业承诺据实退还超付资金。三、因中铁二局集团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组建的项目部,双方在履行合同存在争议时,本企业承诺通过甲方设置的举报平台进行投诉,或与甲方公司领导商谈的方式来追偿债权。四、诚信合作承诺书作为甲乙双方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自乙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双方责任和义务履行完毕止。五、本诚信合作承诺书份数与合同份数相同。乙方(承诺单位):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日期:附件7分供商维权告知书各分供商朋友:感谢一直以来在物资设备方面对中铁二局的鼎力支持,没有你们的坚持与支持,也就没有现在中铁二局的发展与辉煌。为维护公平、友好、长期的合作关系,特告知如下:一、提供畅通的内部沟通渠道若贵公司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确实存在争议,请遵循以下顺次协商解决:1.物资设备方面发生合同纠纷的,首先在项目经理部协商解决,项目经理部联系方式:项目经理刘智、电话13388127666;2.项目层级如不能达成协调方案,则可提交至第一渠道调解,并对项目对接的情况进行反应及维权,维权二维码如下:维权投诉平台入口维权平台:维权邮箱:ztejwgswqxx@163.com维权电话:028-616792233.如第一渠道调解后仍不能达成一致的,可以通过第二渠道维权渠道反映问题,维权二维码如下:若您对以上平台投诉处理不满意,也可以向上级单位维权投诉平台投诉:维权平台:070维权邮箱:ztejwqxx@163.com维权电话:028-864420404.通过以上程序后仍不能达成一致的,则按照合同约定申请仲裁或起诉。二、避免平台误投风险1.若贵单位(以下简称:乙方)未充分履行依次与项目经理部、中铁二局五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中铁二局集团公司三个层级的事先沟通协商程序,而直接投诉的,该行为将被甲方认定为特大不良行为,并将该供应单位及其关联单位列入永久限制交易名单,甲方公司永久限制与乙方交易。2.若乙方投诉行为造成甲方信用、声誉、经济、经营、业绩等实质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该行为将被甲方认定为特大不良行为,并将该供应单位及其关联单位列入永久限制交易名单,甲方公司永久限制与乙方交易。3.若乙方进行恶意或者不实投诉,该行为将被甲方认定为特大不良行为,并将乙方及其关联供应商列入永久限制交易名单,甲方公司永久限制与乙方交易。三、同舟共济砥砺前行建筑行业持续低迷,让我们比任何时候都更加深刻的体会到命运共同体的意义,大道不孤,天下一家,上下同欲者胜,风雨同舟者兴。我们衷心希望能和贵单位携手共济,共克时艰,与五公司一起向阳生长、静待花开。在此,再次向与五公司并肩作战的贵单位及其全体员工表示最诚挚的感谢和最深切的敬意。愿我们的合作之舟乘风破浪,直抵成功的彼岸!顺祝商祺!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南深铁路玉岑段站前工程№1项目经理部年月日附件8中铁二局玉岑铁路项目告知书回执单序号分供(包)商类型单位名称签 名联系电话备注1物资第二部分专用条款第一条交货时间、地点与方式1.1交货时间:乙方收到甲方的供货计划通知后,应根据甲方的要求3日内将货物送到甲方指定交货地点。1.2交货地点:以甲方通知为准。1.3交货方式:汽车运输。第二条质量标准及相关要求执行TB10001-2016、J446-2016铁路路基设计规范及标准。规范及标准适用于高速铁路路基填料。第三条计量方式主要采用过磅和收方计量方式,甲方随机现场收方,验证过磅数量,偏差应不超过3‰,超过部分据实扣除。第四条验收及异议处理4.1验收时间:材料到场后1天内;验收地点:甲方指定料场所在地。4.2验收方式:部分抽样验收。4.3甲方指定负责货物的验收、签认;乙方指定(身份证号:)负责货物的交验、签认。4.4本合同质保期为6个月。4.5其他约定:暂无。第五条结算与付款5.1本月21日至本月的20日为一个结算周期,当月25日为本月的结算截止日期。结算时根据甲方检验合格及双方共同签认的凭证计算当月实际收货数量,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条、信函等文件,都不得作为结算、支付依据。5.2货款支付:合同“买方”在当月办理结算,结算后6个月支付结算货款的80%,结算后12个月支付至85%,剩余15%自合同封账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付清。封账协议签订后,仍按合同约定条款正常支付剩余15%资金以外的到期金额。5.3货款支付方式:采用银行转账、信用证或供应链金融(包括但不限于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建行E信通、邮储电子保理、应付账款反向保理等)等方式支付。乙方指定联系人(身份证号:),联系方式。5.4如甲方出现资金困难,乙方同意给予1个月的付款宽限期,在此宽期间内不视为甲方违约且不计息,乙方不得以此为由中断本项目的货物供应。5.5履约保证金5.5.1履约保证金金额:壹万元整。5.5.2.履约保证金形式:乙方应于签订本合同前以电汇现金或银行保函(优先选用银行保函)形式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保函开具银行应为国有五大银行(中行、建行、工商、农业、交通银行)或国内上市股份制银行。5.5.3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停止供货,甲方可另向市场其他商家采购,增加的采购成本,则采购成本从履约保证金中支出,直至支出完毕。5.5.4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双方办理完合同封闭程序后1个月内无线无息返还。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6.1关于甲方义务的其他约定:暂无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7.1关于乙方权利和义务的其他约定:暂无第八条违约责任8.1关于违约责任的其他约定:暂无第九条争议解决9.1关于争议解决的其他约定:暂无第十条廉政条款10.1关于廉政条款的其他约定:暂无第十一条其他11.1其他约定:暂无第三部分通用条款第一条交货时间、地点与方式见专用条款。第二条质量标准及相关要求见专用条款。第三条计量方式见专用条款。第四条验收及异议处理4.1甲方有权到乙方路基填料料源地或取材场(厂)进行检验,乙方应无条件配合。4.2甲方和发包人及监理单位有权对每次送达的产品进行抽样检查,若抽检不合格,或对抽验合格后的产品交由有资质的检验部门检验后发现不能满足技术规格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对该批产品按照第4.3条的约定进行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4.3甲方如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和数量等不符合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应自收到产品后5日内向乙方提出异议和处理意见,但对产品质量的异议不受该时间的限制,随时发现可随时提出异议和处理意见。乙方在接到甲方异议后,应在3日内按照甲方要求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违约,且甲方有权自行处理收到的产品,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4.4甲方指定见专用条款负责材料的验收、签认;乙方指定见专用条款负责材料的交验、签认。甲方指定的上述人员是甲方唯一的收货代表,其在乙方送货清单上签字,作为乙方材料已到现场的证明,指定人员以外其他人员的验收、签认,对另一方不发生效力。一方指定人员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告知对方,并自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产生效力。送货清单(或相应票据)中事先印刷的相关备注文字(双方验收人员签署的备注内容除外)内容不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甲方对材料的验收,并不视为免除乙方对产品质量和技术应负的责任。4.5本合同质保期见专用条款个月,自最后一批供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质保期内,因货物使用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影响到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须在收到甲方通知后日内进行更换,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对所供货物的质量终身负责。第五条结算与货款支付5.1双方特别约定:双方特别约定:遵循“先开票、后付款”的原则,甲方支付前,乙方应按双方确认的当期应付金额和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于发票开具后3日内提交给甲方。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按合同约定向乙方付款。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交甲方办理发票交接手续,无甲方经办人员签认,视为乙方未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发生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由乙方承担责任。第六条甲方的义务6.1甲方负责提供供货计划和准确的交货地点。6.2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6.3甲方不得无故拒绝接收供货计划范围内的物品。6.4按合同约定对物品进行检验和验收。第七条乙方的义务7.1乙方应满足甲方备料要求,并保证其AB填料和C组填料合法来源,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7.2乙方在供应过程中(含生产、运输、装卸)所发生的各种安全事故,包括在船运、码头装卸,公路和施工便道上进行材料运输,均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7.3乙方必须做好开采、运输、装卸等过程中的环境保护,遵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因违反规定而受到任何处罚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在货物交付甲方之前,道路及周围环境及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7.4乙方材料供应应完全服从甲方的协调与指挥,乙方负责向甲方项目上派驻代表,负责材料的协调卸货和计量监督。乙方代表的办公、交通、生活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7.5乙方与第三方发生的任何经济往来和债务纠纷均与甲方无关,乙方保证有关物品无法律权属上的瑕疵、无知识产权争议,否则,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承担。7.6乙方积极协助甲方在税法规定期限内办理有关的进项税额的认证申办手续。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送达甲方后如发生丢失、灭失,乙方同意按照税法规定和甲方的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供该发票的存根联复印件,以及乙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丢失增值税发票(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如因乙方拒绝履行配合义务,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应由乙方承担。7.7在涉及到AB/C填料质量问题的退货行为时,如果退货行为涉及到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乙方应当履行相关协助义务。7.8在本合同发生变更涉及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载项目发生变化时,如果甲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尚未认证抵扣,乙方应于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办理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申请,并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原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抵扣,乙方就合同增加的金额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减少的金额甲方负责办理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申请,乙方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7.9甲方已通过ISOGB/T9000-2016、GB/T24001-2016、GB/T28001-2011即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认证,乙方应无条件遵守甲方有关此方面的规定及相应国家、地**府的规章制度。第八条违约责任8.1甲方在宽限期后,仍逾期支付货款的(乙方未履行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合同约定的义务除外),甲方对逾期付款部分从宽限期满的次日起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算的基数以甲方最后一笔付款时剩余欠款金额为准,不包括前期逾期但现已支付部分的货款,违约金最高不得超过本合同项下双方结算价款(不含增值税)的1%。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违约责任。乙方充分认识到建设工程承包、分包的风险,充分理解甲方收款的困难,乙方完全自愿接受本条款约定,不存在显失公平。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违约责任。乙方充分认识到建设工程项目的风险,充分理解甲方收款的困难,乙方完全自愿接受本条款约定,不存在显失公平。8.2乙方所交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和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应按照甲方异议时提出的要求处理,由此产生的责任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乙方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条件或甲方要求的,乙方按本批次所交产品金额的30%支付违约金;超过指定期限15日仍未处理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8.3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交货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甲方视工程进度情况有权向第三方全部或部分采购物资,所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逾期超过15日,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8.4乙方不得将合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者,或交由第三方实际履行,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按合同暂定价金额的30%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8.5乙方不得擅自停止供货,否则甲方有权重新选择其他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同时乙方按合同暂定价金额的30%支付违约金,并由乙方承担断货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8.6由于乙方的原因,致使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解除合同通知后,必须在48小时内撤走自己所有的机械设备及材料,否则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甲方有权自行处理。8.7乙方应提供真实、有效、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乙方提供虚假或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有权拒收或退回,乙方应负责无偿更换,并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甲方无法及时认证、抵扣税款等情形的,乙方需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8.8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逾期提供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00元。因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及时,造成甲方无法及时认证、抵扣税款等情形的,乙方需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8.9乙方未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甲方有权暂停支付相应款项,且乙方需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8.10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接受税务机关、审计部门的检查工作,如果乙方拒不配合,由乙方支付20000元的违约金,并承担对甲方造成的损失。8.11如乙方被中国铁路总公司、建设单位或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等限制交易名单,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第九条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选择以下第①种方式:①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②由/仲裁机构进行仲裁。第十条廉政条款乙方承诺: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向甲方工作人员赠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卡及其他有价物品等,不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吃喝游玩及其他娱乐性消费;不向甲方工作人员提供任何工作以外的便利和好处;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弄虚作假。若乙方违背上述承诺且经甲方法人单位或其上级纪委监察机关查实认定,或国家司法机关立案查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承担暂定合同总价的30%的违约金,违约金及乙方因违背承诺行为所取得的不当利益一并在结算中扣除。甲方工作人员向乙方索贿的,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应向甲方法人单位或其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国家司法机关检举。第十一条其他11.1债权转让本合同中所涉及的债权,乙方不得转让,也不得用于任何形式的担保。若乙方擅自转让或用于担保的,则该行为无效,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11.2通知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任何一方发生税务登记、公司名称等重大信息的变更事项,应在重大信息变更后的7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变更情况,并提供相关信息资料。双方确定所预留的送达地址为往来函件、法院(仲裁、公证等机构)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任一方变更送达地址必须在变更之日起7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不发生送达地址变更的法律效力,对方按原地址送达仍然为有效送达。11.3协议变更、补充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签订补充协议。双方确认,如双方达成具有补充、变更、调整、调价等性质的条款或意见,只能由双方签订正式书面补充合同或补充协议,并加盖与本合同样式一致的甲方公司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其余的仅甲方人员签字、承诺或加盖项目印章等形式均不发生调整、变更合同的效力。11.4乙方人员管理乙方在送货过程中需遵守甲方各项安全规定,乙方人员必须由甲方专人指引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在施工现场内,因乙方人员违章操作和未按甲方专人指引线路行走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活动范围限定于与材料运输、卸载紧密相关,并做好防护措施,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人员人身损害、给甲方造成的损害以及给第三方造成的损害,损失由乙方承担,并向甲方承担本合同暂定金额10%的违约金。附件:中标通知书合同编号:XXXXXX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宁至成都铁路四川段工程(砂石料、锚杆)买卖合同买方: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卖方:签订地点:四川省阿坝州签订时间:2024年月日(砂石料、锚杆)买卖合同合同编号:买方: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卖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卖方的投标文件及相关保证和承诺,就本合同物资的采购和供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合同价款本合同暂定总价(含增值税)元(大写:人民币)。其中,不含税价款为元(大写:人民币元),增值税税率为%,增值税元(大写:人民币)。本合同单价在合同履行期限内根据本合同“第六条结算与货款支付”进行调整。本合同价格为乙方将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的综合价格,包含乙方成本、运输、装卸、检测、售后服务等为履行本合同义务所需的一切费用及承担的风险。第二条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等2.1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见附件1《订货明细表》2.2该数量为暂定数量,甲方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数量增减。甲方减少数量的,不属于违约;甲方增加数量的,乙方应按合同其他条款执行。2.3计量单位、方法:砂石料单位吨,土工布单位平方米,以现场验收合格单位为计量数量。2.4包装材料由乙方提供,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第三条合同履行期限本合同履行期限自2024年月日至年月日;该期限为暂定期限,甲方有权根据施工需要单方调整合同履行期限,但应提前30日通知乙方。第四条运输方式和交货地点4.1交货时间:每批次交货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4.2交货地点:由乙方负责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交货_。运输费用及风险由乙方承担。4.3运输方式:车板运输。卸货及卸货费用由乙方承担。4.4保险:乙方承担。4.5与买卖相关的单证的转移:交货时乙方将与货物相关的所有单证送交甲方,包括但5不限于:有效材质证明书、出厂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等_。4.6货物交付前,货物的灭失、毁损风险由乙方承担。第五条验收5.1验收时间:货物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后,双方在24小时内对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进行初步验收;如品种、型号、规格、数量不符合规定和合同约定的,甲方在验收完毕后的2日内向乙方提出异议和处理意见。对货物质量的异议不受时间限制,随时发现可以随时提出异议。乙方在收到甲方异议后,应在2日内负责处理;如果乙方逾期不予处理或收到异议通知后置之不理的,视为同意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甲方有权将收到的货物自行处理,因此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5.2验收方式:到场米数计量,以米为计量单位,按甲方实际验收米数数量作为最终结算数量。5.3包装方式和包装品的处理:_按下列第5.3.1、5.3.2、5.3.3_。包装材料由乙方提供,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5.3.1乙方按照国家规定包装、运输产品,产品不得泄露造成污染。5.3.2货物的包装、标记(含标牌)和证件,须符合《产品质量法》规定的内容,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符合买方的合理要求。5.3.3由于产品包装不当或采取措施不充分致使产品损坏或丢失的,乙方应负责更换或赔偿。5.4甲方指定廖元剑、付坤、黄勤勇负责货物的验收、签认;乙方指定负责货物的交验、签认。甲方指定的上述人员是甲方唯一的收货代表,其在乙方送货清单上签字,作为乙方货物已到现场的证明,指定人员以外其他人员的验收、签认,对另一方不发生效力。一方指定人员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告知对方,并自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产生效力。送货清单(或相应票据)中事先印刷的相关备注文字(双方验收人员签署的备注内容除外)内容不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甲方对货物的验收,并不视为免除乙方对产品质量和技术应负的责任。5.5甲方有权对初步验收合格后的产品交四川诚正工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部门检验,任何被检验的货物不能满足质量技术和规格要求,甲方有权要求对该批货品按照合同5.1条的约定进行处理,因此产生的费用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若业主、监理或相关上级单位抽检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总额的10%,同时由此给甲方带来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5.6本合同约定货物的质保期详见技术规格书要求,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如果乙方对货物有另外承诺的质保期且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双方同意以期限较长的为准。第六条结算与货款支付6.1结算:6.1.1结算方式:固定单价结算。6.1.2到工地单价指物资运至采购人指定工地的价格。本合同价格为乙方将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的综合价格,包含乙方成本、运输、装卸、检测、售后服务等为履行本合同义务所需的一切费用及承担的风险。6.2每月的21日为当月的结算截止日期,根据甲方检验合格及双方共同签认的凭证计算当月实际收货数量,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条、信函等文件,都不得作为结算、支付依据。6.3双方特别约定:遵循“先开票、后付款”的原则,甲方支付前,乙方应按双方确认的当期结算金额和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于结算后10日内提交给甲方。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按合同约定向乙方付款。6.4货款支付方式:见需求明细一览表6.4.1结算完成后,。结算完成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增值税发票后180内,向乙方支付当月结算金额的50%,360天内支付当月结算金额的30%。剩余20%货款在最后一批货物质保期满、双方办理合同清算、签订封账协议且项目全部工程结束后支付。项目全部工程结束时间以西成铁路官方公布的正式通车时间后3个月时间准。如发生纠纷,所有未付款项无息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付清。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贴现费用由乙方承担。支付方式:银行转账。也可采用信用证或供应链金融(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建行E信通、云信工行、航信交行、邮储电子保理、应付账款反向保理等)、金票方式支付,贴现费用由乙方承担。6.4.2当合同“买方”不能按时支付物资价款时,由中铁二局筹集资金协调合同“买方”及时向“卖方”支付物资价款。6.4.3质量保证金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乙方指定联系人,联系方式。6.5运费计算方式:一票制结算,运费包含在综合单价中,乙方统一开增值税专用发票。6.6因税率变动调整单价规则。如国家税率政策发生新调整,单价调整规则如下:固定价调整方式:合同单价中不含税单价在合同履行期限内不做调整。第七条履约保证金7.1卖方应在招标文件约定的时间内向买方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用于补偿买方因卖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7.2履约担保的形式:以货款抵扣7.3履约担保的金额:7.3.1常规保证金:为合同价的2%;7.3.2追加保证金为当卖方中标价格低于招标人所接受的所有投标报价平均值85%时,卖方中标金额与该值的差额作为追加保证金。追加保证金必须为电汇现金。7.3.3上述两项履约保证金总额不超过每个包件中标金额的5%。7.4履约保证金的退回:在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供应的标的物无质量问题,无息退还。向招标联系人邮寄以下三样材料:1、开户许可证(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2、保证金缴纳时银行回执,3、预收款收据。三样材料加盖公章或财务章。7.5履约保证金因卖方原因导致物资交货时间延长,其履约保函有效期应相应延长。7.6卖方不履行实质性的投标承诺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7.6.1卖方发生下所列的违约行为而完全终止合同;如果买方有充分依据证明卖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即属于下述定义条件:(1)“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物品来影响买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2)“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或隐瞒事实,损害买方利益的行为。7.6.2卖方不履行实质性的投标承诺。7.7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或不予退还并不免除卖方对已交付物资的质量保证责任。第八条双方权利义务8.1甲方的权利义务8.1.1甲方负责提供供货计划和准确的交货地点。8.1.2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8.1.3甲方不得无故拒绝接收供货计划范围内的货物。8.1.4按合同约定对货物进行检验和验收。8.1.5接受乙方提供的培训和保修服务。8.2乙方的权利义务8.2.1按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供应货物。8.2.2乙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无误地将产品送至甲方指定送货地点,并配合甲方验收,共同做好签认记录。8.2.3及时向甲方提供货物合格证书及甲方要求的其它相关资料。8.2.4乙方与第三方发生的任何经济往来和债务纠纷均与甲方无关,乙方保证货物无权属上的瑕疵、无知识产权争议,如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承担。8.2.5乙方必须做好运输、装卸等过程中的环境保护,遵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因违反规定而受到任何处罚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在货物交付之前,因乙方原因对道路、周围环境、及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8.2.6乙方积极协助甲方在税法规定期限内办理有关的进项税额的认证申办手续。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送达甲方后如发生丢失、灭失,乙方应按照税法规定和甲方的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供该发票的存根联复印件,以及乙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丢失增值税发票(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如因乙方拒绝履行配合义务,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应由乙方承担。8.2.7在涉及到货物质量问题的退货行为时,如果退货行为涉及到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乙方应当履行相关协助义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退货行为产生的人工费、运输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8.2.8在本合同发生变更涉及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载项目发生变化时,如果甲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尚未认证抵扣,乙方应于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办理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申请,并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原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抵扣,乙方就合同增加的金额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减少的金额甲方负责办理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申请,乙方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8.2.9若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对乙方进行货款支付,乙方可以通过邮箱ztejwqxx@163.com或者扫描以下二维码到中铁二局投诉频道进行投诉。H第九条甲方违约责任9.1甲方无故拒绝接受货物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9.2甲方在逾期支付货款的(乙方未履行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合同约定的义务除外),甲方对逾期付款部分从合同约定支付次日起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算的基数以甲方最后一笔付款时剩余欠款金额为准,不包括前期逾期但现已支付部分的货款,违约金最高不得超过本合同项下双方结算价款(不含增值税)的1%。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违约责任。9.3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经市场调查发现市场价低于合同价时,乙方应根据市场单价与甲方签订降价补充协议。若乙方不同意降价,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对此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第十条乙方的违约责任10.1乙方不能随车提供质保书和其他单证的,甲方有权拒绝收货,乙方应承担退货等责任和费用,并向甲方支付未提供单证的货款金额的3%的违约金,并由此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0.2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照合同总金额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同时,甲方有权向第三人采购同种类货物,因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逾期超过15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索赔。同时,甲方有权向第三人采购同种类货物,因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10.3乙方所交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和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应按照甲方异议时提出的要求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乙方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条件或甲方要求的,乙方按本批次所交产品金额的5%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指定期限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10.4乙方多送产品到达甲方指定地点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多交部分产品,退场责任和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如乙方拒绝收回多交部分产品的,甲方有权自行处理上述货物,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10.5乙方不得擅自停止供货,否则甲方有权重新选择其它供应商,并由乙方赔偿甲方一切损失。10.6乙方与第三方发生的任何经济往来和债务纠纷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并保证货物无权属瑕疵或知识产权争议,否则,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10.7乙方未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甲方有权暂停支付相应款项,且乙方需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10.8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逾期提供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0元。因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及时,造成甲方无法及时认证、抵扣税款等情形的,乙方需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10.9乙方应提供真实、有效、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乙方提供虚假或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有权拒收或退回,乙方应负责无偿更换,并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甲方无法及时认证、抵扣税款等情形的,乙方需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10.10如因乙方物资质量原因导致甲方工程返工,由此产生的返工费和误工费、建设的单位处罚等费用由乙方承担,且甲方保有向乙方索赔的权力。第十一条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48小时内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30日将有权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提交对方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二条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法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第十三条其它事项13.1本合同项下的债权均不得转让,也不得用于担保。13.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任何一方发生税务登记、公司名称等重大信息的变更事项,应在重大信息变更后的15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变更情况,并提供相关信息资料。13.3双方确定双方所预留的以下地址为双方送达通知等文件的有效地址,任一方按照该地址向对方送达的通知、纪要等文件均为有效送达。任一方变更送达地址必须在变更地址之日起三日内向对方书面通知,否则不发生送达地址变更的法律效力,对方按原地址送达仍然为有效送达。甲方送达地址:四川省阿坝州松潘县川主寺中铁二局,李凯15320651695。乙方送达地址:13.4本合同及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订货明细表;(2)技术规格书;(3)中标通知书;(4)投标文件(含经评标委员会接受的澄清和补充资料);(5)招标文件;(6)本合同其他条款和上述文件提到的其他有关文件。上述文件应相互补充和相互解释,在不明确或矛盾时,应按以上顺序在先者为准。13.5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签订补协议。13.6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陆份,卖方两份买方肆份。附件1:订货明细表附件2:物资需求一览表附件3:技术规格书附件4:中标通知书附件5:营业执照附件6.履约保证金从料款中暂扣的承诺书附件7.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买方:(公章)卖方:(公章)住所地址:住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签订地址:账号:签订时间: 年 月 日附件1订货明细表招标人名称: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宁至成都铁路四川段工程指挥部招标编号:包件号:序号物资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含增值税价增值税不含增值税价出厂(库)地点运距(km)备注出厂单价(元/吨)运费(元/吨)到工地单价(元/吨)到工地合价(元)增值税税率(%)增值税额(元)到工地合价(元)1234=2+35=1×467=5-88=5/税率9 合计    注:如遇国家税率政策调整,合同结算单价应按照不含税价格不变,税率按最新税率计算的方法调整。双方应及时签订税率变更补充协议。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附件2物资需求一览表招标人名称: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宁至成都铁路四川段工程指挥部招标编号:包件号:项目名称物资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技术标准及要求交货状态交货条件交货地点及联系人交货期备注:1.表中为招标预估规格数量,按最终供应规格及数量进行结算,使用单位可根据施工图对以上规格数量进行调整。2.交货时间及地点具体以使用单位的书面传真通知为准。3.本包件结算、付款方式:实行固定价结算。货款分期支付。先货后款,货款分期支付。结算完成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增值税发票后180内,向乙方支付当月结算金额的50%,360天内支付当月结算金额的30%。剩余20%货款在最后一批货物质保期满、双方办理合同清算、签订封账协议且项目全部工程结束后支付。项目全部工程结束时间以西成铁路官方公布的正式通车时间后3个月时间准。4.甲方有权采用银行转账、信用证或供应链金融(包括但不限于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建行E信通、航信、中铁E信、邮储电子保理、应付账款反向保理等)等形式付款。贴息费由乙方承担。5.发票要求:开具一票制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6.如遇国家税率政策调整,合同结算单价应按照不含税价格不变,税率按最新税率计算的方法调整,双方应及时签订税率变更补充协议。附件3技术规格书附件4成交通知书附件5营业执照附件6履约保证金从料款中暂扣的承诺书致:我公司参与贵单位xxxx年xx月xx日开标的(采购编号:xxxxxx)xxxx包件,我公司报价金额xxxxx元,按招标文件要求应缴纳合同总价2%的履约保证金共计xxxx元,现承诺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从供应的第一批料款中暂扣,若第一批次料款抵扣不足时,依次顺延进行暂扣,待合同履行完并签订封账协议后无息支付。供应商名称:(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年月日附件7供应商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为认真贯彻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我单位郑重承诺严格按照国家建设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文件规定和工程设计文件、合同约定,对供应的产品质量负责,并对产品在设计使用年限内的工程质量承担相应终身责任。工程名称:供应物资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盖章)项目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编号:WYL(买卖合同)2024年号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吴韵路(金惠路-中惠大道)改建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混凝土买卖合同买方: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卖方:签订地点:江苏.无锡签订日期:年月日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买方: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卖方:(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共同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物资名称、品种、规格、数量、价格等物资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不含税单价(元)含税单价(元)含税总价(元)备注增值税增值税税率为 ,增值税额为 。含增值税合同总价(大写):人民币 (小写):¥1.1上述单价包括产品送达供货地点的所有费用,包括产品成本(含利润)、运杂费(含装卸费)、保险费、协调费及所有其它费用。若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税率调整,不含增值税价格不变,具体税金以变更后的税率计算。1.2表中单价为综合单价,系货物到达甲方指定交货地点的一切费用,包含出厂价、运杂费(含运输、中转、卸货)、管理费、保险费、利润等费用。1.3此单价在合同履行期内可以调整,具体调整方式如下:以供应月当期无锡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同强度等级商品混凝土、湿拌砂浆税前综合价格为基准(若造价站公布材料价格为区间价的,则取区间均价为基准),混凝土下浮22%加3%税,湿拌砂浆下浮%+%税作为对应材料最终结算单价。1.4特殊混凝土在同标号混凝土单价上:抗渗P8砼另加10元/m³;防冻剂砼另加10元/m³;细石砼另加10元/m³;微膨胀砼另加20元/m³;普通抗裂纤维砼另加15元/m³;水下砼另加10元/m³,早强砼另加10元/m³,抗渗P6不加价,其他型号的双方另议。1.5发票要求:一票制,增值税专用发票。1.6以上数量为暂定量,甲方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数量增减。甲方减少数量的,不属于违约;甲方增加数量的,乙方应按原合同条款执行。结算以本合同专用条款及通用条款第五条关于结算的约定为准。第二条合同供货期限本合同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6月27日;该期限为暂定期限,甲方有权根据施工需要单方调整合同供货期限,但应提前5日通知乙方。第三条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次序本合同协议书及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中标通知书;(2)合同协议书;(3)专用合同条款;(4)通用合同条款;(5)本合同其他条款和上述文件提到的其他有关文件。上述文件应相互补充和相互解释,在不明确或矛盾时,应按以上顺序在先者为准;仍然不明确或矛盾时,应在不影响合同履行的情况下,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九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第四条双方确认合同及其附件是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拟定,不构成任何一方的格式条款,甲乙双方对有疑义之条款,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说明,双方已充分约定和理解其全部条款的内容,并对其无异议,在此基础上签订本协议。第五条合同的生效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江苏.无锡本合同双方约定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并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第六条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伍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第七条双方送达地址甲方送达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乙方送达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买方(甲方):(盖章)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00MA61RKR7X3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通锦路16号 邮政编码:610036 纳税人识别号:91510100MA61RKR7X3 开户银行:建行成都铁道支行 账号:51050188083609123456卖方(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邮政编码: 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 账号:第二部分专用条款第一条交货时间、地点与方式1.1甲方于当月的25号前向乙方提供下月使用计划,每次提前1天预报使用混凝土标号、用量、地点及时间至乙方,浇注前提前2小时正式通知乙方开盘时间。1.2交货地点:以甲方通知为准。1.3交货方式:混凝土搅拌运输车。乙方应将混凝土或砂浆运至工程现场指定位置。第二条质量标准及相关要求2.1混凝土原材料及各项质量指标符合:国家标准GB/T14902-2012。同时应符合施工工艺有关规定并取得甲方、监理同意。2.2混凝土所用原材料均应满足如下要求:⑴水泥:《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⑵水:《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2006)⑶外加剂:《混凝土外加剂技术标准》(GB8076-97)GB8076-2009⑷外掺料:《水泥和混凝土中用粉煤灰技术标准》(GB/T1596-2005)、《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GB/T18046—2008)原材料由乙方负责检验并对其质量负责,如乙方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原材料,给甲方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及监理随时可对其进行检查、监督。乙方应按照甲方确定且经监理批准的混凝土配合比进行生产,乙方在生产过程中,甲方有权派试验员进行监控,但甲方试验员的监控不能减轻或免除乙方的产品和技术责任。第三条计量方式3.1采用过磅换算计量方式。甲方有权随时过磅抽查或全数过磅,如发现方数或重量有出入,抽查过磅的重量与配合比测算的理论重量负误差在2%以内,按混凝土送货单上的方量进行签收,若抽查过磅的重量负偏差大于2%,则该月混凝土方量按本月送货单累计数量乘以“抽检批的实际数量除以抽检批的送货单数量”结算,乙方对此不得有任何异议。3.2每批次浇筑完工2天内,双方对完成混凝土方量核算签认。第四条验收及异议处理4.1验收时间:收货时间;验收地点:交货地点。4.2复检由甲乙双方共同取样后送省市级建筑材料监督站进行复检,复检费用由过错方承担。政府主管部门、业主及监理单位有另行要求的,按要求执行。乙方混凝土质量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供应,并行使向乙方索赔的权利,因乙方混凝土质量问题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4.3甲方指定负责货物的验收、签认;乙方指定(身份证号:)负责货物的交验、签认。4.4本合同质保期为6个月。第五条结算与付款5.1上月21日至本月的20日为一个结算周期,当月25日为本月的结算截止日期。结算时根据甲方检验合格及双方共同签认的凭证计算当月实际收货数量,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条、信函等文件,都不得作为结算、支付依据。5.2货款支付:先货后款:货款支付采用分期支付。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每月25日前进行结算,结算当月为账期起始月次月为账期第1个月,第2个月25日前支付结算货款的4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一年且结算结束付至核定价款的70%;余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两年一次付清。每月结算材料款支付以此类推。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付清。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5.3货款支付方式:采用银行转账、信用证或供应链金融(包括但不限于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建行E信通、邮储电子保理、应付账款反向保理等)方式支付。①若甲方采用商业承兑汇票支付,由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代甲方开具,乙方须在甲方指定的银行开户办理商票贴现业务,甲方按不高于实际贴现费用给予乙方补偿,若乙方持有到期或未在甲方指定的金融机构办理商票贴现业务,甲方不予补偿;如不配合开户,导致资金拨付不到位的,与甲方无关。②若甲方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由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代甲方开具,乙方须在甲方指定的银行办理贴现业务,甲方按不高于实际贴现费用给予乙方补偿;若乙方持有到期或未在甲方指定的银行办理贴现业务,甲方不予补偿。③若采用信用证或其他供应链金融支付方式的,由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代甲方办理,甲方根据乙方在甲方指定金融机构办理融资业务承担的费用给予补偿;如持有到期或未在甲方指定金融机构办理融资业务,甲方不予补偿。乙方指定联系人(身份证号:),联系方式。5.4如甲方出现资金困难,乙方同意给予3个月的付款宽限期,在此宽期间内不视为甲方违约且不计息,乙方不得以此为由中断本项目的货物供应。5.5履约保证金5.5.1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金额的5%。5.5.2.履约保证金形式:乙方应于签订本合同5个工作日前以电汇现金或银行保函(优先选用银行保函)形式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保函开具银行应为国有五大银行(中行、建行、工商、农业、交通银行)或国内上市股份制银行。5.5.3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停止供货,甲方可另向市场其他商家采购,增加的采购成本,则采购成本从履约保证金中支出,直至支出完毕。5.5.4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双方办理完合同封闭程序后1个月内无线无息返还。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6.1泵送施工时,制定泵送施工方案,组织人员铺设、迁移、拆卸、保管泵管,保障商品混凝土泵送施工正常进行。6.2关于甲方义务的其他约定:暂无。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7.1根据甲方需要无条件地投入足够的机械设备,保证备足拌和站3套,输送车100台,原材料,人员,备用动力电源及设备故障补救措施等,保证甲方混凝土浇筑的连续性。7.2若需泵送则泵管安拆由乙方负责指导,甲方派人安拆,浇筑混凝土时乙方应指派一名现场负责人协调混凝土供应工作。7.3关于乙方权利和义务的其他约定:乙方必须做好运输、装卸等过程中的环境保护,遵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因违反规定而受到任何处罚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在货物交付甲方之前,对道路、环境、人身、财产等造成损害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卸货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意外事故等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7.4关于乙方权利和义务的其他约定:暂无。第八条违约责任8.1关于违约责任的其他约定:暂无。第九条争议解决9.1修改通用条款争议解决地点,由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调整为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9.2关于争议解决的其他约定:暂无。第十条廉政条款10.1关于廉政条款的其他约定:暂无。第十一条其他11.1其他约定:暂无。第三部分通用条款第一条交货时间、地点与方式见专用条款第一条。第二条质量标准及相关要求2.1混凝土有关性能指标要求: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乙方所供混凝土应达到甲方所要求的力学性能、耐久性能和易性能、坍落度、初凝、终凝时间及其他性能要求,并按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进行检验合格。2.2混凝土所用原材料均应满足如下要求:见专用套条款第二条。原材料由乙方负责检验并对其质量负责,如乙方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原材料,给甲方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及监理随时可对其进行检查、监督。2.3乙方应按照甲方确定且经监理批准的混凝土配合比进行生产,乙方在生产过程中,甲方有权派试验员进行监控,但甲方试验员的监控不能减轻或免除乙方的产品和技术责任。第三条计量方式见专用条款第三条。第四条验收及异议处理4.1商品混凝土拌和站根据工程项目需求提出初步配合比,需提供监理方认可的第三方配合比验证报告,在配合比确认后,商品混凝土拌和站不得私自改变。4.2商品混凝土拌和站应按《预拌混凝土》GB/T14902要求对原材料进行检验验收,并将本项目原材料检测报告及质量保证资料的交项目部存档,项目部定期或不定期对商品混凝土拌和站原材料进行抽检,每种材料每月不少于1次。(注:如国家最新颁布了最新标准的,则以最新要求为准。)4.3商品混凝土拌和站应加强拌和站的管理,按约定配合比生产并确保计量准确。项目试验室应定期或不定期对计量系统进行抽查,对原材料、混凝土施工配合比、搅拌时间等复核。4.4商品混凝土拌和站应当按《预拌混凝土》GB/T14902要求对出厂的商品混凝土的坍落度、拌合物性能进行出厂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并出具相应的生产票据。(注:如国家最新颁布了最新标准的,则以最新要求为准。)4.5混凝土到达现场后,甲方检查复核混凝土的供货单位、强度等级,试验人员按《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要求对混凝土入模温度、含气量、坍落度等施工性能进行检查验收。(注:如国家最新颁布了最新标准的,则以最新要求为准。)4.6试验人员按《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要求随机取样检测混凝土强度、弹性模量及耐久性能。(注:如国家最新颁布了最新标准的,则以最新要求为准。)4.7甲方有权在乙方混凝土生产场地或灌注场地随时取样并检验,取样合格的,并不免除乙方对混凝土的质量责任。4.8双方对产品质量有争议时,可以进行复检。复检由甲乙双方共同取样后送省市级建筑材料监督站复检,检验结果作为最终判定依据。复检费用由过错方承担。4.9甲方指定负责材料的验收、签认;乙方指定(身份证号:)负责材料的交验、签认。甲方指定的上述人员是甲方唯一的收货代表,其在乙方送货清单上签字,作为乙方材料已到现场的证明,指定人员以外其他人员的验收、签认,对另一方不发生效力。一方指定人员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告知对方,并自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产生效力。送货清单(或相应票据)中事先印刷的相关备注文字(双方验收人员签署的备注内容除外)内容不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甲方对材料的验收,并不视为免除乙方对产品质量和技术应负的责任。运到浇注地点的混凝土不符合要求时,甲方要求按照退货处理的,乙方不得将此批混凝土重新处理后,再送至甲方工地。4.10本合同约定货物的质保期为12个月,自最后一批次供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如果乙方对货物有另外承诺的质保期且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双方同意以期限较长的为准。第五条结算与付款5.1双方特别约定:遵循“先开票、后付款”的原则,甲方支付前,乙方应按双方确认的当期结算金额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于发票开具后15日内提交给甲方。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按合同约定向乙方付款。过程中因特殊情况需要,甲方在乙方提供发票前先行支付款项的,不视为对本条款约定的变更。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交甲方办理发票交接手续,无甲方经办人员签认,视为乙方未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发生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由乙方承担责任。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6.1为乙方提供施工区域内商品混凝土运输便道以及电、水条件。6.2及时办理结算和支付商品混凝土货款。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7.1按照合同约定的供货时间按时发货,保证施工进度和工程连续浇筑混凝土的需要,并对所提供商品混凝土的质量负责。7.2乙方保证各种原材料的储备充足,并严格按照现行有关规范标准进行原材料检验,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同时应无条件地配合甲方对原材料质量不定期的抽检。7.3按混凝土技术规范和有关规定组织生产,按批量随机取样,检验其相应的性能并在混凝土浇筑后3日内向甲方报告相关资料;甲方在施工现场进行混凝土取样和成型中,乙方技术人员应在现场配合。7.4保证搅拌设备具备微机控制、原材料自动投料、自动计量功能,并保管相应生产的原始数据;设置汽车磅等计量器具,保证供货数量。7.5乙方应在供应中派人24小时在甲方工地现场协调工作,并服从甲方现场调度的指挥,对甲方现场负责人提出的要求应予以充分配合。7.6同一强度级别的混凝土应采取同一颜色的集料,所用水必须纯净且达到规范要求,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7.7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道路交通的法规,在生产、运输过程中的安全事故责任、交通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7.8乙方必须做好运输、装卸等过程中的环境保护,遵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因违反规定而受到任何处罚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在货物交付甲方之前,对道路、环境、人身、财产等造成损害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7.9乙方积极协助甲方在税法规定期限内办理有关的进项税额的认证申办手续。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送达甲方后如发生丢失、灭失,乙方同意按照税法规定和甲方的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供该发票的存根联复印件,以及乙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丢失增值税发票(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如因乙方拒绝履行配合义务,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应由乙方承担。7.10在涉及到商品混凝土质量问题的退货行为时,如果退货行为涉及到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乙方应当履行相关协助义务。7.11在本合同发生变更涉及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载项目发生变化时,如果甲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尚未认证抵扣,乙方应于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办理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申请,并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原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抵扣,乙方就合同增加的金额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减少的金额甲方负责办理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申请,乙方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7.12乙方必须满足甲方业主和监理的有关要求。原材料的送检及商混的检测检验、试块留样应按照地铁商混质量管理办法执行。。7.13甲方已通过ISOGB/T9000-2016、GB/T24001-2016、GB/T28001-2011即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认证,乙方应无条件遵守甲方有关此方面的规定及相应国家、地**府的规章制度。第八条违约责任8.1甲方在宽限期后,仍逾期支付货款的(乙方未履行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合同约定的义务除外),甲方对逾期付款部分从宽限期满的次日起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算的基数以甲方最后一笔付款时剩余欠款金额为准,不包括前期逾期但现已支付部分的货款,违约金最高不得超过本合同项下双方结算价款(不含增值税)的1%。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违约责任。乙方充分认识到建设工程承包、分包的风险,充分理解甲方收款的困难,乙方完全自愿接受本条款约定,不存在显失公平。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违约责任。乙方充分认识到建设工程项目的风险,充分理解甲方收款的困难,乙方完全自愿接受本条款约定,不存在显失公平。8.2由于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合格的商品混凝土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8.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或未按甲方确定的供货时间供货,每逾期一日,乙方按逾期交货金额的3%支付违约金且不少于人民币2000元/日,自延期之日起计算(非乙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除外)且甲方有权向第三方采购或部分采购物资,所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累计逾期时间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还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8.4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提供混凝土原材料检测报告、配合比、产品合格证和质量证明书等资料,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乙方所提供的商品混凝土,乙方应无条件承担退货等费用,并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的违约金,并由此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8.5乙方不得擅自停止供货,否则甲方有权重新选择其他供应商,乙方应承担本合同协议书部分含增值税总价3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断货给甲方造成的损失。8.6由于乙方的原因,致使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解除合同通知后,必须在48小时内撤走自己所有的机械设备及材料,否则甲方有权自行处理。8.7乙方保证提供的产品、服务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和其他任何权利。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时,乙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一切可能发生的经济上、法律上的责任,由此给甲方带来损失的,乙方无条件予以赔偿。8.8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务机关代开),甲方有权拒付相应货款。8.9若因逾期送达发票造成甲方无法抵扣发票相应税款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金额相当于逾期送达发票可抵扣金额,并加收按逾期送达发票金额5%的违约金。8.10乙方应提供真实、有效、合格的发票,如发现乙方提供虚假发票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乙方须按发票金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对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无法抵扣相应税款,发现问题后退回,乙方应无条件更换为有效发票,拒绝或逾期不更换发票的,造成甲方损失及相关风险,由乙方予以承担。发生上述情况时,甲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8.11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接受税务机关、审计部门的检查工作,如果乙方拒不配合,由乙方支付20000元的违约金,并承担对甲方造成的损失。8.12如乙方被中国铁路总公司、建设单位或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等限制交易名单,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第九条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选择以下第①种方式:①提交甲方所在地的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进行诉讼;②由/仲裁机构进行仲裁。第十条廉政条款乙方承诺: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向甲方工作人员赠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卡及其他有价物品等,不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吃喝游玩及其他娱乐性消费;不向甲方工作人员提供任何工作以外的便利和好处;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弄虚作假。若乙方违背上述承诺且经甲方法人单位或其上级纪委监察机关查实认定,或国家司法机关立案查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承担暂定合同总价的30%的违约金,违约金及乙方因违背承诺行为所取得的不当利益一并在结算中扣除。甲方工作人员向乙方索贿的,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应向甲方法人单位或其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国家司法机关检举。第十一条其他11.1债权转让本合同中所涉及的债权,乙方不得转让,也不得用于任何形式的担保。若乙方擅自转让或用于担保的,则该行为无效,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11.2通知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任何一方发生税务登记、公司名称等重大信息的变更事项,应在重大信息变更后的7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变更情况,并提供相关信息资料。双方确定所预留的送达地址为往来函件、法院(仲裁、公证等机构)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任一方变更送达地址必须在变更之日起7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不发生送达地址变更的法律效力,对方按原地址送达仍然为有效送达。11.3协议变更、补充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签订补充协议。双方确认,如双方达成具有补充、变更、调整、调价等性质的条款或意见,只能由双方签订正式书面补充合同或补充协议,并加盖与本合同样式一致的甲方公司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其余的仅甲方人员签字、承诺或加盖项目印章等形式均不发生调整、变更合同的效力。11.4乙方人员管理乙方在送货过程中需遵守甲方各项安全规定,乙方人员必须由甲方专人指引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在施工现场内,因乙方人员违章操作和未按甲方专人指引线路行走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活动范围限定于与材料运输、卸载紧密相关,并做好防护措施,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人员人身损害、给甲方造成的损害以及给第三方造成的损害,损失由乙方承担,并向甲方承担本合同暂定金额10%的违约金。11.5.欠款维权为畅通维权通道,切实保障乙方合法权益,甲方专门设立了网上维权投诉平台、投诉邮箱及电话,如您在项目有资金支付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反映问题,甲方尽快核实、处理,并由主责部门负责督促、协调相关单位限期解决,办理结果及时反馈给乙方。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维权平台:维权平台:维权邮箱:ztejwqxx@163.com维权电话::028-86442040使用方法:方式一:手机微信扫码平台“二维码”,进入后按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完成后提交即可。方式二:登录中铁二局官方网站,在网站首页找到“意见平台”,点击进入后按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完成后提交。方法二:登录中铁二局官方微信主页,点击“意见平台”,进入后按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完成后提交。日期:年月日买卖合同合同编号:买方:(以下简称甲方)卖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卖方的投标文件及相关保证和承诺,就本合同物资的采购和供应,买卖双方同意按以下合同条件签署买卖合同并共同遵守。第一条合同价款本合同暂定总价(含增值税)元(大写:人民币元)。其中,不含税价款为元(大写:人民币元),增值税税率为%,增值税元(大写:人民币元)。本合同单价在合同履行期限内根据本合同“第六条结算与货款支付”进行调整。本合同价格为乙方将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的综合价格,包含乙方成本、运输、装卸、检测、售后服务等为履行本合同义务所需的一切费用及承担的风险。第二条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等2.1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见附件1《订货明细表》2.2该数量为暂定数量,甲方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数量增减。甲方减少数量的,不属于违约;甲方增加数量的,乙方应按合同其他条款执行。2.3计量单位、方法和技术规格书:见附件3《技术规格书》。2.4包装材料由乙方提供,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第三条合同履行期限本合同履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该期限为暂定期限,甲方有权根据施工需要单方调整合同履行期限,但应提前30日通知乙方。第四条运输方式和交货地点:4.1交货时间:每批次交货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4.2交货地点:由乙方负责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交货_。运输费用及风险由乙方承担。4.3运输方式:见附件1《订货明细表》。卸货及卸货费用详见附件3《技术规格书》。4.4保险:乙方承担。4.5与买卖相关的单证的转移:交货时乙方将与货物相关的所有单证送交甲方,包括但不限于:有效材质证明书、出厂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等_。4.6货物交付前,货物的灭失、毁损风险由乙方承担。第五条验收:5.1验收时间:货物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后,双方在24小时内对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进行初步验收;如品种、型号、规格、数量不符合规定和合同约定的,甲方在验收完毕后的2日内向乙方提出异议和处理意见。对货物质量的异议不受时间限制,随时发现可以随时提出异议。乙方在收到甲方异议后,应在2日内负责处理;如果乙方逾期不予处理或收到异议通知后置之不理的,视为同意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甲方有权将收到的货物自行处理,因此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5.2验收方式:见附件3《技术规格书》。5.3甲方指定负责货物的验收、签认;乙方指定负责货物的交验、签认。甲方指定的上述人员是甲方唯一的收货代表,其在乙方送货清单上签字,作为乙方货物已到现场的证明,指定人员以外其他人员的验收、签认,对另一方不发生效力。一方指定人员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告知对方,并自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产生效力。送货清单(或相应票据)中事先印刷的相关备注文字(双方验收人员签署的备注内容除外)内容不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甲方对货物的验收,并不视为免除乙方对产品质量和技术应负的责任。5.4甲方有权对初步验收合格后的产品交检验部门检验,任何被检验的货物不能满足质量技术和规格要求,甲方有权要求对该批货品按照合同5.1条的约定进行处理,因此产生的费用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若业主、监理或相关上级单位抽检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含追加保证金)总额的10%,同时由此给甲方带来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5.5本合同约定货物的质保期详见技术规格书要求,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如果乙方对货物有另外承诺的质保期且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双方同意以期限较长的为准。第六条结算与货款支付:(各单位需分包件单独报送),详见附件66.1结算:1.包件结算(1)结算方式:实行固定单价结算。(2)到工地单价指物资运至采购人指定工地的价格到工地单价=出厂(库)单价+运杂费。出厂(库)单价:出厂(库)单价指在物资的生产所在地装车发运前的价格,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服务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项费用。运杂费:运杂费指报价人将物资由生产所在地完好无损地运至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按询价文件规定的交货方式交货)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如运输费、装车费、管理费、利润、税金、供货风险等)。6.2每月的21日为当月的结算截止日期,根据甲方检验合格及双方共同签认的凭证计算当月实际收货数量,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条、信函等文件,都不得作为结算、支付依据。6.3双方特别约定:遵循“先开票、后付款”的原则,甲方支付前,乙方应按双方确认的当期结算金额和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于结算后10日内提交给甲方。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按合同约定向乙方付款。6.4货款支付方式:见需求明细一览表为明确界定支付各时间节点,现举例如下:合同约定当期结算完成,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后,供应期间内向乙方支付结算总金额的60%。该合同供应完成双方封账协议签订之日起12个月后支付至结算总金额的75%。封帐协议签订24个月后支付至总金额的90%。封帐协议签订36个月后支付至总金额的95%。封帐协议签订48个月后支付至总金额的100%。双方封账协议需全部供应完成三个月内签订。支付方式:银行转账。也可采用信用证或供应链金融(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建行E信通、云信工行、航信交行、邮储电子保理、应付账款反向保理等)、金票方式支付。(2)当合同“买方”不能按时支付物资价款时,由中铁二局筹集资金协调合同“买方”及时向“卖方”支付物资价款。(3)质量保证金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乙方指定联系人,联系方式。6.5运费计算方式:一票制结算,运费包含在综合单价中,乙方统一开增值税发票。6.6因税率变动调整单价规则。如国家税率政策发生新调整,单价调整规则如下:a虚拟价调整方式:X值对含税部分需进行相应调整,结算当期X值涉及跨时间段的,则按税率调整的时间点分别取对应的新值,调整公式为X1=X值/(1+13%)×(1+n%),X值为报价数值,n为国家政策的税率值;结算当期已发布的网价,取价网站已按照国家税率政策进行变动的,则结算时的网价按照发布的网价取值,不再另行调整税率;b.固定价调整方式:合同单价中不含税单价在合同履行期限内不做调整。第七条履约保证金7.1卖方应在招标文件约定的时间内向买方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用于补偿买方因卖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7.2履约担保的形式:待支付货款抵扣7.3履约担保的金额:7.3.1常规保证金:为合同价的2%;7.3.2追加保证金为当卖方中标价格低于招标人所接受的所有投标报价平均值85%时,卖方中标金额与该值的差额作为追加保证金。追加保证金必须为电汇现金。7.3.3上述两项履约保证金总额不超过每个包件中标金额的10%(此为上限)。7.4履约保证金的退回:在合同履约完成、封账协议签订后3个月内供应的标的物无质量问题,无息退还。向招标联系人邮寄以下三样材料:1、开户许可证(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2、保证金缴纳时银行回执,3、预收款收据。三样材料加盖公章或财务章。7.5履约保证金因卖方原因导致物资交货时间延长,其履约保函有效期应相应延长。7.6延迟交货违约金费用从履约保证金里面或料款里扣除。延迟交付违约金=延迟交付材料金额×1%×延迟交货天数。7.7如果卖方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为保障施工顺利进行,买方或买方代表有权采取其它补救措施,买方或买方代表采取补救措施比执行合同增加的费用由卖方承担,款项从履约保证金或料款中扣除,买方或买方代表采取补救措施的费用若超过卖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或买方代表应支付卖方的料款,卖方应另行承担。7.8卖方不履行实质性的投标承诺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7.8.1卖方发生下所列的违约行为而完全终止合同;如果买方有充分依据证明卖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即属于下述定义条件:(1)“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物品来影响买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2)“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或隐瞒事实,损害买方利益的行为。7.8.2卖方不履行实质性的投标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卖方所供应的产品连续两次或供应期内累计五次出现复检不合格,卖方自愿放弃供应等不能正常履约或者停止供应的情况。7.9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或不予退还并不免除卖方对已交付物资的质量保证责任。第八条双方权利义务8.1甲方的权利义务8.1.1甲方负责提供供货计划和准确的交货地点。8.1.2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8.1.3甲方不得无故拒绝接收供货计划范围内的货物。8.1.4按合同约定对货物进行检验和验收。8.1.5接受乙方提供的培训和保修服务。8.2乙方的权利义务8.2.1按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供应货物。8.2.2乙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无误地将产品送至甲方指定送货地点,并配合甲方验收,共同做好签认记录。8.2.3及时向甲方提供货物合格证书及甲方要求的其它相关资料。8.2.4乙方与第三方发生的任何经济往来和债务纠纷均与甲方无关,乙方保证货物无权属上的瑕疵、无知识产权争议,如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承担。8.2.5乙方必须做好运输、装卸等过程中的环境保护,遵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因违反规定而受到任何处罚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在货物交付之前,因乙方原因对道路、周围环境、及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8.2.6乙方积极协助甲方在税法规定期限内办理有关的进项税额的认证申办手续。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送达甲方后如发生丢失、灭失,乙方应按照税法规定和甲方的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供该发票的存根联复印件,以及乙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丢失增值税发票(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如因乙方拒绝履行配合义务,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应由乙方承担。8.2.7在涉及到货物质量问题的退货行为时,如果退货行为涉及到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乙方应当履行相关协助义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退货行为产生的人工费、运输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8.2.8在本合同发生变更涉及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载项目发生变化时,如果甲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尚未认证抵扣,乙方应于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办理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申请,并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原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抵扣,乙方就合同增加的金额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减少的金额甲方负责办理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申请,乙方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8.2.9若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对乙方进行货款支付,乙方可以通过邮箱ztejwqxx@163.com或者扫描以下二维码到中铁二局投诉频道进行投诉。H第九条甲方违约责任:9.1甲方无故拒绝接受货物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9.2甲方在逾期支付货款的(乙方未履行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合同约定的义务除外),甲方对逾期付款部分从合同约定支付次日起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算的基数以甲方最后一笔付款时剩余欠款金额为准,不包括前期逾期但现已支付部分的货款,违约金最高不得超过本合同项下双方结算价款(不含增值税)的1%。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违约责任。第十条乙方的违约责任:10.1乙方不能随车提供质保书和其他单证的,甲方有权拒绝收货,乙方应承担退货等责任和费用,并向甲方支付未提供单证的货款金额的3%的违约金,并由此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0.2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照合同总金额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同时,甲方有权向第三人采购同种类货物,因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逾期超过15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索赔。同时,甲方有权向第三人采购同种类货物,因此①付款方银行无论从哪个银行汇出,均要选择“跨行”交易,但收款方开户行类别要根据出款银行做区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路基填料 砂石料 混凝土、增强剂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