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苹果仪器设备招标公告(灵台县绿色果品有限责任公司2024)
灵台县绿色果品有限责任公司灵台苹果“两个实验示范中心”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灵台县绿色果品有限责任公司灵台苹果“两个实验示范中心”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灵台县绿色果品有限责任公司灵台苹果“两个实验示范中心”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单位
甘肃俊凯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交易编号
GSJK-2024-50
采购方式
公开
资金来源
联系人
李红丽
联系电话
18893939733
是否重大项目
否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否
公告信息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2024-12-30 15:00:00
报名截止时间
2025-01-02 15:00:00
竞价开始时间
2024-12-31 11:30:00
竞价结束时间
2025-01-02 17:00:00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否
降价幅度
未设置降价幅度
延时报价
未设置延时报价
评标标准
最低价中标法
采购标段信息
序号
标段名称
标段编号
采购类别
最高限价(元)
1
灵台县绿色果品有限责任公司灵台苹果“两个实验示范中心”仪器设备采购项目001
GSJK-2024-50
货物类
250000.0
公告内容
灵台县绿色果品有限责任公司灵台苹果“两个实验示范中心”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甘肃省2023—202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甘肃俊凯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灵台县绿色果品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灵台县绿色果品有限责任公司灵台苹果“两个实验示范中心”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各供应商前来响应投标。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灵台县绿色果品有限责任公司灵台苹果“两个实验示范中心”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GSJK-2024-50 3.预算金额:25.00万元(投标报价高于预算价的为无效投标)。 4.采购内容:计划采购“两个实验示范中心”仪器设备一批。(具体数量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采购需求: (1)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中标人负责。 (2)合同履行:合同签订后15日完成发货。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与采购内容相符的经营范围,承认和履行采购文件中各项规定,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项目所要求的服务,并提供本次招标项目售后服务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查询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截图,并提供企业声明函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3、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 (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www.gscredit.gov.cn]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资质证明文件上传 1、请于2024年12月30日15时00分至2025年1月2日15时00分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平凉市)”投标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 2、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将邀请相关专业专家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质量保证措施、供货方案、售后服务方案进行综合审查,择优推荐三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未按规定时限、要求上传或内容不全者将不予通过。 五、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通过资质审核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1月2日17时00分前提交报价。 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 3、系统评标,以“最低价中标”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 六、结果公示 1、采购人将按照网上竞价结果,认可系统评定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 2、本次竞价完成后,投标人需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电子版(word格式)U盘1份及光盘1份(PDF格式)送至甘肃俊凯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灵台县世纪花园C区11-2号),纸质版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一致,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台县绿色果品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灵台县中台镇东大街59号 联系人:陈会 联系方式: 18909339424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俊凯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灵台县世纪花园C区11-2号 联系人:李红丽 电 话:18893939733
采购文件
附件1:招标文件.pdf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平凉市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
)进行报价
灵台县绿色果品有限责任公司灵台苹果“两个实验示范中心”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GSJK-2024-50招标单位:灵台县绿色果品有限责任公司代理机构:甘肃俊凯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四章评标办法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一章招标公告灵台县绿色果品有限责任公司灵台苹果“两个实验示范中心”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甘肃省2023—202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甘肃俊凯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灵台县绿色果品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灵台县绿色果品有限责任公司灵台苹果“两个实验示范中心”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各供应商前来响应投标。二、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灵台县绿色果品有限责任公司灵台苹果“两个实验示范中心”仪器设备采购项目2.项目编号:GSJK-2024-503.预算金额:25.00万元(投标报价高于预算价的为无效投标)。4.采购内容:计划采购“两个实验示范中心”仪器设备一批。(具体数量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采购需求:(1)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中标人负责。(2)合同履行:合同签订后15日完成发货。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与采购内容相符的经营范围,承认和履行采购文件中各项规定,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项目所要求的服务,并提供本次招标项目售后服务承诺);(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查询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截图,并提供企业声明函原件);(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3、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报名及资质证明文件上传1、请于2024年12月30日15时00分至2025年1月2日15时00分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平凉市)”投标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2、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将邀请相关专业专家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质量保证措施、供货方案、售后服务方案进行综合审查,择优推荐三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未按规定时限、要求上传或内容不全者将不予通过。五、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1、通过资质审核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1月2日17时00分前提交报价。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3、系统评标,以“最低价中标”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六、结果公示1、采购人将按照网上竞价结果,认可系统评定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2、本次竞价完成后,投标人需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电子版(word格式)U盘1份及光盘1份(PDF格式)送至甘肃俊凯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灵台县世纪花园C区11-2号),纸质版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一致,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七、联系方式招标人:灵台县绿色果品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灵台县中台镇东大街59号联系人:陈会联系方式:18909339424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俊凯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灵台县世纪花园C区11-2号联系人:李红丽电话:1889393973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1项目名称灵台县绿色果品有限责任公司灵台苹果“两个实验示范中心”仪器设备采购项目2项目编号GSJK-2024-503招标人招标人:灵台县绿色果品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灵台县中台镇东大街59号联系人:陈会联系方式:189093394244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俊凯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灵台县世纪花园C区11-2号联系人:李红丽电话:188939397335联合体形式不接受6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不组织7政府采购政策支持适用8招标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招标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9参加招标时应提供的资料供应商资格要求全部资料。10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文件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1付款方法和条件:甲乙双方协商决定。12质量保证金金额/13投标保证金无14评审方法系统自动竞价,“低价中标”原则。15资格审查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在评审时进行审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招标或招标资格被取消。16投标文件有效期30日历天17投标文件数量纸质版:正本1份、副本1份;电子版:U盘1份(word格式)、光盘1份(PDF格式);纸质版、电子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一致,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18签字盖章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法人代表的签字可用具有法定效力的签字章)。19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截止时间地点:甘肃俊凯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灵台县世纪花园C区11-2号)截止时间:2025年1月2日17时00分20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投标人应在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提出质疑一、总则(一)招标方式甘肃俊凯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灵台县绿色果品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灵台县绿色果品有限责任公司灵台苹果“两个实验示范中心”仪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二)合格的投标人1、合格的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招标项目要求,进行项目相关服务,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等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3、合格的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民法典》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三)适用法律本次招标及由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四)投标费用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费用。2、在获取招标通知书前,中标供应商须在3个工作日之内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五)招标文件的约束力投标人一旦领取了本招标文件并参加本项目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二、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构成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技术响应;4、授予合同;5、附件。投标人自行领取招标文件后,仔细检查招标文件页数和附件数量,如发现有缺漏,请即时与代理机构联系补全。如果投标人不按上述要求操作而造成不良后果,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二)招标文件的澄清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招标时间7日之前按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如信函、传真等)通知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对规定时间内收到的澄清要求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答复包括所有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三)招标文件的修改1、在招标截止日期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代理机构均可以更正公告或补充文件的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报名投标人,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收到修改文件后,应于3个工作日内回复代理机构,逾期不回的,视同已收。3、如招标文件有修改,为使投标人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分析、研究,代理机构将推迟招标截止日期和招标时间。并将此变更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4、代理机构发出的所有补充、修改和变更文件均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投标文件的编制(一)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可能被拒绝。2、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投标人可以提交用其他语言打印的资料,但有关的段落必须翻译成中文,在有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3、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除技术性能中另有规定外,一律使用公制计量单位。(二)投标文件构成1、报价文件(见附件)(1)投标函;(2)报价一览表、报价明细表(见附件);(3)技术偏离表。2、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灵台县绿色果品有限责任公司灵台苹果“两个实验示范中心”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合同模板仅供参考,具体内容甲乙双方商定后补充说明。)项目编号:合同编号:采购单位:供应商:代理机构: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简称第三方)受灵台县绿色果品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依据对“灵台县绿色果品有限责任公司灵台苹果“两个实验示范中心”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标结果,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第三方的监督下,签订本合同。一、合同编号:/二、签订地点:三、签订时间:年月日四、合同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灵台县绿色果品有限责任公司灵台苹果“两个实验示范中心”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1、货物品名、规格、数量等信息详见供货一览表。2、价格解释:合同价格包括成本、税款、包装、运费、售后服务、招标代理费等全部费用,价格一次确定不再变更。五、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结果表,合同所附供货一览表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果供货一览表的内容与投标文件和中标结果表不一致时,以投标文件和中标结果表为准。附:供货一览表序号名称品牌、型号、规格参数产地数量单价(元)总价(元)12…合计合计大写:大写:大写:大写:六、合同金额大写:,(¥,元)七、一般条款: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符合国家现行有效标准,因质量问题而发生的任何损失由乙方负责。2、乙方承担交货前的一切责任和费用。3、甲方在交货地点验收,如发现损坏、缺件等问题,由供乙方负责。4、乙方在发运货物时需提供相应的技术文件,包括操作手册(使用说明)、装箱清单、产品合格证等。5、合同签定后,乙方按甲方指定的地点供货,无质量问题,乙方向甲方开具正式发票(完税价)并提供完整的报账资料,甲方向乙方付款。6、乙方凭合同向甲方供货,未见合同供货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7、违约责任:乙方应依据合同规定时间按时交货,如不能,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由乙方负责。政府采购中心将根据乙方实际违约情况没收其履约保证金,且上缴国库。情节严重的,将取消乙方参加灵台县政府采购的资格。8、质量验收:(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应货物的行业标准、规范,质量规格参数,乙方提供本项目所有货物出厂合格证和第三方产品检验报告。验收过程中若发现不符合招标文件规格、参数要求的货物,乙方须进行无条件更换、重新配送,不予积极配合处理者将视为验收不合格。(2)到货验收甲方应当在所有货物供完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逾期视为验收合格。(3)甲方在验收中发现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和验收标准或有异议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当日给予答复,并负责处理。发现货物质量严重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甲方可通知乙方停止供货,解除合同。八、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和验收单位: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5日内供齐全部货物。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3、验收单位:灵台县绿色果品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及甘肃俊凯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九、经济责任:(一)乙方责任:(1)乙方不履行合同或交付的货物全部或部分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全部或部分货物,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拒收货物价款总额%的违约金。(2)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的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负责包退包换。由于上述原因导致延误时间的,每延误一日,供应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物价款总值的%向甲方偿付违约金。(3)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货,每逾期一日,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部分货物总额%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2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4)乙方提供的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尺寸大小负责包换,不视为质量问题)货物超过本合同总量的10%时,视为整批货物不合格。(二)甲方责任甲方无正当理由,中途退货或拒绝收货,应向乙方支付退货部分货款总额%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运输费用。十、合同解释:如合同条文存在歧义,《合同法》又无明文规定,依照交易习惯和采购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做合理并且善意的解释,以维护交易安全和社会的公序良俗。十一、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解决。十二、其它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协商约定。十三、本合同一式肆份,经甲乙双方和甘肃俊凯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贰份,乙方及甘肃俊凯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各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单位名称:(章)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开户银行:账号:邮政编码:乙方:单位名称:(章)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开户银行:账号:邮政编码:采购代理机构:甘肃俊凯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单位名称:(章)地址:灵台县世纪花园C区11-2号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负责人):电话:邮政编码:采购代理机构:甘肃俊凯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单位名称:(章)地址:灵台县世纪花园C区11-2号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负责人):电话:邮政编码:附件一:投标函第六章附件投标函(招标人):经研究,我们决定参加,的招标活动并投标,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一、我方提交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二、如果我们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项要求,并按我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按期、按质、按量交付使用方;三、我们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你们有选择中标人的权利;四、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觉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五、我们同意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中标服务费,遵守贵方有关招标的各项规定;六、我方的投标文件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有效期为30天。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单位开户行:基本户账号:日期: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招标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授权我单位(职务及职位),(姓名)为我单位本次授权代理人,全权处理此次,项目招标活动的一切事宜。特此授权(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印章):法定代表授权人签字:日期:附件三:报价一览表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投标总价¥:投标总价人民币(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圆角分工期天备注我单位承诺严格按招标人要求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投标人公章:,投标代表签字:日期:注:1.供应商必须按表中规定格式完整、清晰、正确填写。附件四:报价明细表报价明细表序号采购内容采购要求单价(元)单位供货期金额(元)注:投标人应根据清单分项进行填报,表中表格行数可自行添加。招标文件中未列出的相关辅助材料和在实施过程中涉及到的其它一切费用应在报价时一并考虑,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再单独结算。表中投标报价总计应与对应报价一览表中投标总价一致。供应商公章:,投标代表签字:附件五:技术偏离表技术偏离表投标人必须清楚地指明所投货物、设备是否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每一项技术要求。偏离的指标及配置须用黑体加粗字体显示。序号货物、设备名称招标文件提出的技术参数、规格、配置及相关技术要求投标货物、设备的技术参数、规格、配置及相关技术要求技术支持材料符合/正偏离/负偏离见投标文件第页见投标文件第页见投标文件第页见投标文件第页见投标文件第页注:1、“符合”指与招标文件要求一致,“正偏离”指性能指标高于招标文件的要求;“负偏离”指性能指标低于招标文件的要求。2、在投标文件“技术要求偏离表”中没有列述偏离内容的,招标人都认为是完全响应。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承包方必须无条件的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3、投标人必须如实填写技术偏离表,如果虚假响应,其投标保证金将不再退还。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盖章年月日附件六:售后服务承诺书。附件七: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灵台苹果仪器设备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