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增值税普通发票印制招标公告(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2024)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2024年增值税普通发票印制项目(二次)的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2024年增值税普通发票印制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2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财政):MCHC-DZ-ZG20253003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2024年增值税普通发票印制项目(二次)
交易项目编号: P5200002024000EH7
预算金额(元):1287000.00
最高限价(元): 标包1:1287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1

标项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2024年增值税普通发票印制项目(二次)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287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包1:自合同签订生效且提供实质性服务之日起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项1:是

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条件: 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合同工作量比例;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3)除另有规定外,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3.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

标项1: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如为合并报表审计报告的,投标人须由并表单位出具合并报表是否已包含投标人财务数据的证明或说明);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果投标供应商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的,可不提供前述要求的审计报告。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自行书面承诺或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所属期分别为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复印件。(所属期税款为“0”而无缴纳凭证的,应有经税务机关盖章认可的零申报说明等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投标人,提供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本项目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作为供应商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信用记录查询渠道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天评审前。信用信息使用规则:由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投标人需具备有效的印刷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31日 至 2025年01月08日 ,每天上午00:00至11:59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
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交易大厅->文件下载板块(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0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
开标时间:2025年01月20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是否需要提交样品或现场踏勘:
标项1:是
2.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

标项1:

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即贵州省内各市、州税务局所在地。

3.其他事项:最高限价(元):1,287,000.00(单价采购,据实结算。增值税普通发票(二联版)印制单价不超过0.09元/份)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通宝路2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周小雁
项目联系方式:0851-86906036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明诚汇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贵阳市观山湖区大唐·东原财富广场6号栋7层
传 真:
项目联系人:郭浪浪、聂小菊、姜荷花
项目联系方式:0851-86892732-703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浪浪、聂小菊、姜荷花
联系方式:13007811763

文件预览: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2024年增值税普通发票印制项目(二次)采购文件.pdf

采购公告.pdf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2024年增值税普通发票印制项目(二次)采购文件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EH7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采购代理机构:明诚汇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4-12-301/137第一章投标邀请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2024年增值税普通发票印制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guizhou.gov.cn)网上购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月20日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MCHC-DZ-ZG20253003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2024年增值税普通发票印制项目(二次)项目序列号:P5200002024000DL0预算金额(元):1,287,000.00最高限价(元):1,287,000.00(单价采购,据实结算。增值税普通发票(二联版)印制单价不超过0.09元/份)采购需求:标项1标项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2024年增值税普通发票印制项目(二次)2/137数量:1批预算金额(元):1,287,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备注:无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且提供实质性服务之日起1年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戒毒企业以及残疾人福利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具体需满足如下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采购,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须按照《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内容进行完整声明,不得删减财库〔2020〕46号文第二条规定的内容等,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监狱企业、戒毒企业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企业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137②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投标人需具备有效的印刷经营许可证。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8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交易大厅->文件下载板块(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售价(元):0.0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月20日9:30时(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完整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GPT格式)上传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ggzy.guizhou.gov.cn),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投标文件未递交成功。投标截止时间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再接收投标文件。开标时间:2025年1月20日9:30时开标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按照《政府采购4/137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要求提供下列材料: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如为合并报表审计报告的,投标人须由并表单位出具合并报表是否已包含投标人财务数据的证明或说明);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果投标供应商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的,可不提供前述要求的审计报告。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自行书面承诺或提供有关证明材料。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所属期分别为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复印件。(所属期税款为“0”而无缴纳凭证的,应有经税务机关盖章认可的零申报说明等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投标人,提供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5/137(财库〔2016〕125号)规定,本项目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作为供应商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信用记录查询渠道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天评审前。信用信息使用规则:由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投标保证金情况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3.PPP项目:否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已落实5.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即贵州省内各市、州税务局所在地。6.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票样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通宝路2号6/137联系方式:周小雁0851-8690603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明诚汇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大唐·东原财富广场6号栋7层联系方式:郭浪浪、聂小菊、姜荷花0851-86892732-70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郭浪浪、聂小菊、姜荷花电话:13007811763公司名称:明诚汇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12月30日7/137电子招标远程开标须知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关于开标程序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远程开标,供应商无须到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和参加开标会议。1.开标准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贵州交易通APP)自行登陆远程开标系统,根据系统检测提示完成开标电脑环境配置。(环境配置及加解密注意事项详见:https://ggzy.guizhou.gov.cn/fwzn/xzzx/czsc/)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予以拒收投标文件: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整上传;②未按规定进行电子签名、加密。③投标截止时间前未交纳投标保证金。3.投标文件远程解密:在解密前采购人(代理机构)对递交的纸质保函真伪进行验证,验证未通过的视为投标保证金交纳不成功,不得参加解密。在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解密指令后,供应商应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贵州交易通APP),在代理机构设置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如因供应商网络问题、访问设备终端问题、未按操作手册要求完成设备环境设置或检测、解密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等,导致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环境配置及加解密注意事项详见:https://ggzy.guizhou.gov.cn/fwzn/xzzx/czsc/)4.开标结果确认:供应商在解密完成后,应对投标内容进行确认,确认时间为10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对投标内容进行确认且未提出异议(质疑)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8/1375.公开开标信息:确认投标信息后,系统生成开标记录表,内容包含所有投标人名称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并将开标记录表在网上开标系统内公开。6.供应商如发现系统提取的自身投标信息不正确的,可通过远程开标系统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二、关于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及要求本项目为电子招标远程开标项目:供应商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的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GPT对应格式)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ggzy.guizhou.gov.cn),加密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最大不超过500MB。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或撤回投标文件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再接收投标文件。远程开标需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贵州交易通APP)进行远程解密,解密证书必须是生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加密数字证书。公示期结束后,中标人须按招标人要求提交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三、关于异常情况处置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停项目开标,并根据实际情况向监督部门报告:1.交易系统发生服务器故障、业务系统故障、数据库故障等,导致无法正常访问网站或无法正常使用交易系统;2.受到网络攻击或发生安全漏洞等问题,导致交易系统有潜在泄密风险;3.发生计算机病毒,导致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9/1374.发生电力或网络故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运行;5.其他非投标人原因,导致开标无法正常进行。若发生的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排除,则重新启动项目开标;若三个小时内未排除故障,则另行通知开标时间。四、关于注意事项1.电子招标远程开标会议期间,供应商均应在开标设备旁,直至开标结束,如因不能及时响应或反馈导致出现问题的供应商自行承担。2.供应商参加电子招标远程开标项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经过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贵州交易通APP)加密的投标文件。3.供应商应提前完成数字证书的检查,确保参与本次投标活动中使用的数字证书与加密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为同一证书(实体CA锁或贵州交易通APP绑定的移动证书),确保开标过程中可正常在线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确认报价、开标异议等网上交互相关操作。(环境配置及加解密注意事项详见:https://ggzy.guizhou.gov.cn/fwzn/xzzx/czsc/)4.投标文件加解密只能始终选择实体CA证书(实体CA锁)或移动CA证书(贵州交易通APP)其中一种方式,在交易活动过程中不能交叉操作使用。注:贵州交易通APP的注册办理及咨询,可拨打官方服务热线:400-658-7878,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s://service.ebidsun.com/#/activity/guizhou)5.请早于项目开标时间1天登录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使用平台提供的环境检测工具进行开标环境检测(实体CA锁检测地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open-web/#/detection,移动CA证书(贵州交易通APP)检测地址:https://service.ebidsun.com/#/activity/guizhou/check)。10/13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且提供实质性服务之日起1年.(三)交付(实施)地点(范围)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即贵州省内各市、州税务局所在地。服务范围: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全省9个市(州)及1个新区的税务机关和所属纳税人用票需求。(四)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采购人根据招标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的服务内容及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对中标人完成工作的服务质量、技术指标、服务成果等,依据采购人印制通知印制数量按批次验收。采购人按照服务期内验收合格的实际印制数量及各类票据的单位报价与中标人按批次进行费用结算。中标人按规定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形式完成资金的支付。(五)包装和运输要求1.中标人应提供最终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运输中损坏或变质。2.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腐蚀及防止其他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箱体牢固无破损,从而保护货物能够经受装卸及长途运输。3.中标人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防护措施不当而引起的货物损坏或丢失的责任和费用。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包含直接损失和间接128/137损失)的,采购人保留追究中标人法律责任的权利。(六)售后服务要求1.收到采购人印制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方提供拟印票样,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发票印制。2.收到采购人发票调拨出库单后,第一时间组织配送,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指定地点。3.中标人应当为采购人提供7*24小时电话服务,解答采购人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七)保险要求不涉及(八)法律法规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要求。(九)政府采购政策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投标人均为中小微企业。(十)国家强制性规定/标准中标人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129/137(十一)其他要求1.报价要求:报价为票据的单位报价(按一份报价),包含所有原材、耗材、印制、保管、运输、保险、税费、利润等费用。除此报价外,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2.因中标人原因造成服务不到位,给采购人造成的直接损失,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进行整改,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负责赔偿。3.投标人在项目整个运行过程中,因服务质量问题导致采购人及第三方人员财产损失、赔偿等,均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与采购人无关。4.未尽事宜按采购人有关规定或协商执行。5.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1)验收要求①验收标准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采购人明确的相关标准或规范、以及采购文件明确的各项服务质量及具体技术指标要求、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相关承诺。②验收方式及时间要求中标人按照《发票印制通知单》的要求印制完相应的发票,出具《承印发票完工报告表》,由采购人业务部门按照前述验收标准组织130/137现场验收,中标人配合进行。③验收争议事项解决依据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以及合同约定解决,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或者合同未约定的,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仍有争议的,提交有资质的第三方鉴定。采购人业务部门不得无故拖延验收,超过规定时限未验收或未提交相关书面意见的,视同验收合格;中标人不配合验收、或者对采购人的验收异议未积极响应处理的,视同违约,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2)验收内容中标人提供票样,并填写《承印发票完工报告表》交采购人业务部门验收签章。(3)验收时供需双方均须派人参加,共同完成验收。6.中标人不得泄露或不正当使用通过本项目知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纳税人信息资料及有关文件信息。7.合同签订要求:双方根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补充完善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文本(参考)”,不得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作实质性更改。于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合同。8.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不予收取。131/137附件1:《发票印制通知单》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发票印制通知单黔税增普(202X)第X号XXXX公司:根据业务需要,现安排印制以下(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请你厂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印制。在发票印制完毕后,请填《发票完工报告表》,并将样张三份随同本通知单报委印单位验收。未经验收人签名(签章)不得出厂。违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处理。特此通知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202X/X/X发票名称发票联次印制数量(份)第一联第二联备注增值税普通发票二联XXXXXX无碳复写纸上纸CB无碳复写纸下纸CF发票代码:XXXXXX二联XXXXXX无碳复写纸上纸CB无碳复写纸下纸CF发票号码:XXXXX-XXXXX二联XXXXXX无碳复写纸上纸CB无碳复写纸下纸CF发票规格:240mm*139.7二联XXXXXX无碳复写纸上纸CB无碳复写纸下纸CF0mm交货时间:202X年X月X日前装订方法:连续纸装订方法:连续纸装订方法:连续纸装订方法:连续纸装订方法:连续纸装订方法:连续纸纸质:压感纸交货地点:贵州省内各市、自治州税务局。交货地点:贵州省内各市、自治州税务局。交货地点:贵州省内各市、自治州税务局。交货地点:贵州省内各市、自治州税务局。交货地点:贵州省内各市、自治州税务局。交货地点:贵州省内各市、自治州税务局。负责人:经办人:经办人:经办人:经办人:经办人:经办人:133/137附件2:《承印发票完工报告表》承印发票完工报告表请印单位纳税人识别号请印单位名称:经办人:联系电话:承印单位纳税人识别号承印单位名称:承印单位生产经营地址经办人:联系电话:发票名称规格联次金额版发票代码起始号码起始号码终止号码印制数量印制数量印制数量价格发票名称规格联次金额版发票代码起始号码起始号码终止号码本份数/本份数批准印制机关名称名称批准印制机关批准字号批准字号承税134/137印发票印刷厂送验人:(章)完工时间年月日务机关验收意见验收人:(公章)验收时间年月日用票单位验收意见验收人:(章)验收时间:年备注用票单位验收意见月日备注注:本表一式三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仅指印有本单位名称发票),一份印刷厂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本表16开竖式136/137附件3:票样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二联票(第1联)票样XX增值税普通发票000000000000N00000000开票日期:购买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密码区贷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合计贷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合计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单价单价金额烊税率税额价税合计(大写)价税合计(大写)(小写)(小写)(小写)(小写)(小写)(小写)(小写)(小写)(小写)销售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备注+X+第+-联×:X记X账联X销ia售×方×记×账×凭+证X收款人:复核:开票人:销售方:(章)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二联票(第2联)票样XX增值税普通发票000000000000№00000000发票开票日期:购买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密码区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合计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合计规格型号票单位数量单价单价单价金额样税率税额价税合计(大写)价税合计(大写)(小写)(小写)(小写)(小写)(小写)(小写)(小写)(小写)(小写)销售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备注XX+第一×二×联:×发票联×购买×方×记×账×凭×证×利收款人:复核:开票人:销售方:(章)137/137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2024年增值税普通发票印制项目(二次)的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2024年增值税普通发票印制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编号(财政):MCHC-DZ-ZG20253003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2024年增值税普通发票印制项目(二次)交易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EH7预算金额(元):1287000.00最高限价(元):标包1:1287000.00采购需求:标项1标项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2024年增值税普通发票印制项目(二次)数量:1预算金额(元):1287000.00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备注:合同履约期限:标包1:自合同签订生效且提供实质性服务之日起1年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标项1:是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条件: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合同工作量比例;(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3)除另有规定外,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3.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标项1: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如为合并报表审计报告的,投标人须由并表单位出具合并报表是否已包含投标人财务数据的证明或说明);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果投标供应商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的,可不提供前述要求的审计报告。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自行书面承诺或提供有关证明材料。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所属期分别为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复印件。(所属期税款为“0”而无缴纳凭证的,应有经税务机关盖章认可的零申报说明等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投标人,提供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本项目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作为供应商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信用记录查询渠道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天评审前。信用信息使用规则:由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投标人需具备有效的印刷经营许可证。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01月08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交易大厅->文件下载板块(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开标时间:2025年01月20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是否需要提交样品或现场踏勘:标项1:是2.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标项1: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即贵州省内各市、州税务局所在地。3.其他事项:最高限价(元):1,287,000.00(单价采购,据实结算。增值税普通发票(二联版)印制单价不超过0.09元/份)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通宝路2号传真:项目联系人:周小雁项目联系方式:0851-8690603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明诚汇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大唐·东原财富广场6号栋7层传真:项目联系人:郭浪浪、聂小菊、姜荷花项目联系方式:0851-86892732-70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郭浪浪、聂小菊、姜荷花联系方式:1300781176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增值税普通发票印制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贵州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