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财务决算审计服务 科研仪器设备招标公告(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人民政府2024)
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人民政府邹区镇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邹区镇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服务 JSZC-320404-JSZG-C2024-0207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1-14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404-JSZG-C2024-0207
项目名称:邹区镇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9.000000万元(采购包1:30.000000万元;采购包2:30.000000万元;采购包3:30.000000万元;采购包4:29.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119万元。本项目以优惠率进行报价,供应商的报价优惠率不得低于15%,报价优惠率低于15%按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
采购邹区镇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服务,详见“第四章 采购需求”。
本项目共分4个采购包,供应商可对本次采购的单个采购包或全部采购包进行响应,在响应文件中注明所投采购包并响应该采购包全部内容。每个供应商仅限成交一个采购包。4个采购包同时评审,按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的顺序依次确定成交人,前1采购包确定为第一成交候选人的供应商不再列为后续采购包的成交候选人,由第二成交候选人递补。
合同履行期限:二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响应:是 ■否。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以及下列情形: 1.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 否;
3.2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
方式: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1-14 09:00(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方式,无需到现场提交,投标人登录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供应商端,通过系统在线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5-01-14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苏采云”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无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办理CA认证证书、进行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数字认证证书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519-85588210
CA认证证书办理(可邮寄)联系电话 0519 85588120
2.1办理CA认证证书
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新CA办理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2注册
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 下载“ 用户注册”查阅后进行自助注册。
2.3控件、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 下载“驱动下载”,安装驱动。
2.4 获取电子磋商文件
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获取电子磋商文件。未在规定期限内通过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获取磋商文件的响应无效。
2.5编制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客户端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线上响应,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响应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2.6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于响应截止时间前在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2.7电子开标
供应商使用CA认证证书登录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进行电子化不见面开标。
2.8注意事项
供应商在开标前应当使用“验证CA”功能验证本地计算机的控件环境是否正常,并且在开标、评审过程中不可随意更换计算机,必须使用验证成功的计算机进行操作,否则造成相应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关于常州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根据《常州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常财购〔2021〕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实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将信用作为政策工具引入政府采购领域,金融机构根据政府采购项目成交通知书或成交合同,为成交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相应额度贷款的融资模式。申请条件及操作流程等事项详见该文件相关内容或者常州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融资平台栏目。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
单位名称: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会灵东路9号
联系人:陶女士
联系电话:0519-838390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中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龙锦路1259-2号9楼
联系人:涂女士
联系电话:0519-855818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涂女士
电话:0519-85581855
JSZC-320404-JSZG-C2024-0207采购文件.doc
常州市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邹区镇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服务项目编号:JSZC-320404-JSZG-C2024-0207采购人: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中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采购邀请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第三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18第四章采购需求29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29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8第一章采购邀请1.1.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404-JSZG-C2024-02072.项目名称:邹区镇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服务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19万元(其中采购包1:30万元;采购包2:30万元;采购包3:30万元;采购包4:29万元)最高限价:人民币119万元。本项目以优惠率进行报价,供应商的报价优惠率不得低于15%,报价优惠率低于15%按无效投标处理。5.采购需求:采购邹区镇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服务,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本项目共分4个采购包,供应商可对本次采购的单个采购包或全部采购包进行响应,在响应文件中注明所投采购包并响应该采购包全部内容。每个供应商仅限成交一个采购包。4个采购包同时评审,按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的顺序依次确定成交人,前1采购包确定为第一成交候选人的供应商不再列为后续采购包的成交候选人,由第二成交候选人递补。6.合同履行期限:二年。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否。8.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响应:□是■否。1.2.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及下列情形:1.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否;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1.3.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地点: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3.方式: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获取电子版磋商文件。4.售价:0元。1.4.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月14日9:00(北京时间)。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方式,无需到现场提交,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供应商端,通过系统在线提交电子响应文件。1.5.五、开启时间:2025年1月14日9:00(北京时间)。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方式,无需到现场提交,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供应商端,通过系统在线提交电子响应文件。1.6.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1.7.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无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办理CA认证证书、进行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数字认证证书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519-85588210CA认证证书办理(可邮寄)联系电话0519855881202.1办理CA认证证书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新CA办理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2.2注册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下载“用户注册”查阅后进行自助注册。2.3控件、客户端下载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下载“驱动下载”,安装驱动。2.4获取电子磋商文件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获取电子磋商文件。未在规定期限内通过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获取磋商文件的响应无效。2.5编制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应使用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客户端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线上响应,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响应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2.6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应于响应截止时间前在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2.7电子开标供应商使用CA认证证书登录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进行电子化不见面开标。2.8注意事项供应商在开标前应当使用“验证CA”功能验证本地计算机的控件环境是否正常,并且在开标、评审过程中不可随意更换计算机,必须使用验证成功的计算机进行操作,否则造成相应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关于常州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根据《常州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常财购〔2021〕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实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将信用作为政策工具引入政府采购领域,金融机构根据政府采购项目成交通知书或成交合同,为成交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相应额度贷款的融资模式。申请条件及操作流程等事项详见该文件相关内容或者常州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融资平台栏目。1.8.八、对本项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人民政府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会灵东路21号联系方式:陶女士0519-8383909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中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龙锦路1259-2号9楼联系方式:0519-8558185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涂女士电话:0519-85581855第二章供应商须知1.9.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本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标记“■”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条款号条目内容2.2项目属性项目属性:■服务□货物2.3科研仪器设备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否3.1现场考察■不组织□组织3.1磋商前答疑会■不召开□召开4.2.5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10.2报价报价的特殊规定:□无■有,具体情形:本项目以优惠率进行报价,结算价=基准价×(1-优惠率),例如:供应商所报优惠率为15%,则结算价=基准价×(1-15%),即结算价=基准价×85%。11.1磋商保证金免收12.1响应有效期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60日历天。23.5分包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 ■不允许□允许24.1.1询问询问送达形式:书面方式。24.3联系方式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江苏中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19-85581855;通讯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龙锦路1259-2号9楼901室。25代理费收费对象:□采购人■成交供应商收费标准:人民币4500元/采购包(1-3);人民币4300元/采购包(4);缴纳时间: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收款户名:江苏中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常州分行营业部营业室账 号:1105020119000676959供应商须知1.10.一说明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联合体1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采购邀请》。12.2供应商(也称“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3.3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2资金来源、项目属性、科研仪器设备采购21.1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和/或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2项目属性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3.3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31.1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了组织现场考察、召开磋商前答疑会,则供应商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32.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响应文件编制、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评审后果。4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41.1进口产品41.11.1.1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42.2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42.21.1.1中小企业定义:1.1.1.1.1.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1.1.1.2.2.2.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1.1.1.3.3.3.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1.1.4.4.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42.22.2.2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42.23.3.3残疾人福利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1.1.5.5.5.5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1.1.1.6.6.6.6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1.1.1.7.7.7.7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1.1.1.8.8.8.8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1.1.1.9.9.9.9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1.1.1.10.10.10.10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42.24.4.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采购邀请》。42.25.5.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42.26.6.6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43.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43.31.1.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43.32.2.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3.33.3.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无效;43.34.4.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如涉及)。43.35.5.5依据《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文件精神,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中明确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的,在政府采购合同中载明对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和履约验收相关条款的,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必要时应按照要求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44.4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管理44.41.1.1为落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有关要求,做好支持脱贫攻坚工作,本项目采购活动中对于支持乡村振兴管理的相关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如涉及)。45.5正版软件45.51.1.1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否则响应无效。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根据政府采购改革进展和无线局域网产品技术及市场成熟等情况,从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生产厂商和产品型号中确定优先采购的产品,并以“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的形式公布。清单中新增认证产品厂商和型号,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以文件形式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45.52.2.2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46.6政府采购创新产品政策46.61.1.1采购人要将创新要求嵌入采购项目需求,可在采购文件中设定评审规则,优先采购各级政府部门公开发布的有效期内的创新产品、创新服务、首台套、首购首用等《目录》的创新产品,上述《目录》内创新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4.8绿色采购政策4.8.1绿色数据中心政策依据《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3〕7号)文件精神,采购人在采购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应当有利于节约能源、环境保护和资源循环利用,按照《需求标准》实施相关采购活动。采购人应当加强采购需求管理,根据《需求标准》提出的指标编制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并在合同中明确对相关指标的验收方式和违约责任。采购人应当在履约验收中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进行抽查检测,必要时可委托取得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其进行检测、认证。因检测、认证涉及生产过程或检测时间长等原因,不能在验收过程中开展检测、认证的,可要求供应商在验收阶段提供相关检测报告、认证报告。4.8.2推广应用绿色建材采购人实施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要按照《常州市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方案》(常财购〔2023〕18号)总体要求,落实《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财库〔2022〕35号)和《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财办库〔2023〕52号),依据相关需求标准确定采购需求,在采购文件和采购合同中载明具体需求、履约验收条款和违约责任。4.8.3优先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产品采购人要落实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治理要求,若本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和江苏省相关VOCs含量限制标准的产品;属于推荐性标准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载明低VOCs的优惠幅度、评审标准等,以体现优先采购。5响应费用51.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1.11.二竞争性磋商文件6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61.1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以下部分:第1章采购邀请第2章供应商须知第3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4章采购需求第5章合同草案条款第6章响应文件格式62.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7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7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以发布更正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72.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上述时间的,将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12.三响应文件的编制8响应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磋商语言81.1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供应商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供应商应当对所报采购包对应第四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否则其对该采购包响应无效。82.2除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磋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3.3除专用术语外,响应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供应商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9响应文件构成91.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92.2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93.3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94.4对照第四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四章《采购需求》做出了响应,或申明与第四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四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95.5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10报价101.1所有响应均以优惠率报价。102.2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102.21.1.1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磋商供应商对《分项报价表》中的全部服务的报价应包括服务及相关劳务支出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磋商供应商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磋商报价为最终报价,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磋商供应商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磋商供应商所报价格在合同磋商、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102.22.2.2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工程或服务费用。103.3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104.4供应商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最终报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否则其响应无效。11磋商保证金根据江苏省和常州市的相关文件规定,免收保证金。12响应有效期121.1响应文件应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少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期限的,其响应无效。13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131.1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的内容(如授权委托书等),可以使用电子签章或使用原件的电子件(电子件指扫描件、照片等形式电子文件);要求第三方出具的盖章件原件(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制造商授权书原件等),响应文件中应使用原件的电子件。132.2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盖章的内容,一般通过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加盖电子签章。1.13.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4响应文件的提交141.1本项目使用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供应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编制、生成并提交电子响应文件。142.2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受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外任何形式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保证金除外。15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51.1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提交至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16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61.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磋商保证金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无需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但应就其补充、修改或者撤回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162.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1.14.五评审17响应文件的解密与开启17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竞争性磋商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开启响应文件。172.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招交易模式,使用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在线进行解密。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因非系统原因导致的解密失败,视为响应无效。173.3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予解密。174.4本项目不公开报价。175.5供应商须在开标前使用“验证CA”功能验证本地计算机的控件环境是否正常,并且在解密、评审过程中不可随意更换计算机,必须使用验证成功的计算机进行操作,否则造成相应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本地计算机要求安装摄像头、麦克风和音箱,保持网络通畅。176.6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的方式,在解密、评审过程中,供应商需要保持操作计算机前有相关责任人值守,及时对于系统或者磋商小组发出的指令和要求进行响应操作。如果因为无人值守造成不能及时回应系统或者磋商小组指令和要求从而导致影响开标、评审结果的,责任由供应商承担。177.7如果在采购活动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代理机构可以延缓或者暂停采购活动,情况严重的可以终止采购活动:1)平台系统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平台系统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平台系统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平台系统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本次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情形,不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性的,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不见面交易采购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性的,应当终止本次项目,重新组织采购。18磋商小组181.1磋商小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具体评审事务,独立履行职责。182.2评审专家须符合相关规定。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有关信用记录,对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9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191.1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1.15.六确定成交20确定成交供应商201.1采购人将在收到评审报告后,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依法确定。21成交公告与成交通知书21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常州市政府采购网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12.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2终止221.1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21.11.1.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21.12.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21.13.3.3除了“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21.14.4.4平台系统出现序号17.7的所述情形,情况严重且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性的。23签订合同231.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32.2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33.3联合体获得成交资格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34.4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235.5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响应无效。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24询问与质疑241.1询问241.11.1.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提出询问,并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载明的形式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241.12.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42.2质疑242.21.1.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供应商派授权代表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42.22.2.2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以及相关部分(第四章、第五章以及供应商资格要求)由采购人负责制定和管理,对该部分内容有询问或者质疑的,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人书面提出,由采购人负责接收和回复。242.23.3.3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下载网址:http://gks.mof.gov.cn/ztztz/zhengfucaigouguanli/201802/t20180201_2804589.htm)242.24.4.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42.25.5.5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243.3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5代理费251.1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缴纳时间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的,成交供应商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报价应包含代理费用。252.2集中采购机构不收取代理费。第三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1.16.一、评审程序1响应文件的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审查11.1磋商小组将根据《资格性检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进行检查,并形成检查结果。供应商《响应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性检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要求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12.2《资格性检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13.3《资格性检查要求》见下表:资格性检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具体规定见第一章《采购邀请》1-1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提供了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1-2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截止时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响应无效。联合体形式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无须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人查询。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第一章《采购邀请》2-1中小企业声明函1、供应商单独参与磋商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必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按注1或注2要求提供证明材料。2、如磋商文件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求合同分包的,且供应商为联合体或拟进行合同分包的,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须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如实填报。上述中小企业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在声明函中如实列明单位性质,并按注1或注2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注1: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常州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2-3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采购邀请》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件或电子证照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采购邀请》3-1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1、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响应,且供应商为联合体时必须提供《联合协议》,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本项目响应和合同实施阶段的牵头、协调工作。该联合协议应当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响应文件其他内容同时递交。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本表中序号1-1、1-2的证明文件。3、本表序号3-2项规定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中的每一小项要求,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本表中其他资格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若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中途退出,则该联合体的响应无效。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供应商不得为联合体。提供《联合协议》原件的电子件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采购邀请》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件或电子证照14.4《符合性审查要求》见下表:符合性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1响应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响应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2响应完整性未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3响应报价响应报价未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4报价唯一性响应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5响应有效期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有效期满足磋商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有效期的;6签署、加盖公章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加盖公章的;7实质性格式标记为“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均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8★号条款响应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号条款要求的;9分包承担主体资质(如有)分包承担主体具备《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载明的资质条件且提供了资质证书电子件(如有);10分包意向协议(如有)按磋商文件规定签订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原件的电子件的;(如有)11报价的修正(如有)不涉及报价修正,或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如有)12进口产品(如有)磋商文件不接受进口产品响应的内容时,供应商所投产品非进口产品的;13国家有关部门对供应商的响应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国家有关部门对供应商的响应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如相应技术、安全、节能和环保等),供应商的响应产品应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电子件:1)采购的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则供应商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响应产品如涉及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的,须提供***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3)响应产品如有属于开展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产品范围的,须提供由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原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等);4)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采购产品涉及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响应产品须为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 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15公平竞争供应商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存在恶意串通,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存在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情形的;16串通响应不存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响应管理办法》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的情形:(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包含使用同一MAC地址的计算机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的情形);(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包含使用同一MAC地址的计算机提交或者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情形);(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 性差异;(五)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7附加条件响应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8其他无效情形供应商、响应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磋商、响应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和最终报价21.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2.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3.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通过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系统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4.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5.5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会将通过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系统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电子公章。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文件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26.6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系统提交最终报价。27.7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28.8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9.9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终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3最终报价的算术修正及政策调整31.1最终报价须包含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内容,如最后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项报价中,将不对最终报价总价进行调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供应商不确认的,视为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其响应无效。32.2最终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2.21.1.1竞争性磋商文件对于报价修正是否另有规定:□有■无,按下述3.2.2-3.2.5项规定修正。32.22.2.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2.23.3.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最终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2.24.4.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2.25.5.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33.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只有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2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评审时价格不予扣除。33.31.1.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3.32.2.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3.33.3.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34.4.4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33.35.5.5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3.36.6.6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常州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微企业。33.37.7.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的,视同小微企业。33.38.8.8若供应商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4磋商环节及提交最终报价后如出现以下情况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无效:41.1供应商对实质性变动不予确认的;42.2不满足磋商文件★号条款或磋商文件技术指标超出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主要技术参数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的(如有);43.3未按照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逾期提交最终报价的;44.4如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的;45.5响应文件中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46.6最终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不予确认的;5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51.1本项目采用的评审方法为:本项目的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52.2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6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61.1磋商小组将根据各供应商的评审排序以及磋商文件中关于成交候选人的相关规定,确定本项目成交候选人名单,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排名顺序。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62.2磋商小组根据上述供应商排序,依次推荐排序前3名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若在磋商文件允许的情形下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为二家,则依次推荐二名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63.3磋商小组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7报告违法行为71.1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有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的职责。1.17.二、评审标准序号评分因素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价格分20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分得分=(评标基准价/最终报价)×分值。此处最终报价指经过报价修正,及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后的最终报价,详见第三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3。2主观分472.1项目实施方案7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对编制的竣工财务决算审核的工作内容、对本项目的理解与认知、自身的技术优势、公司组织架构、总体实施方案、针对不同环节的工作方案与人员安排等方面)进行综合打分:方案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且有不同于其他供应商的特色举措的得7分;方案齐全、具有实际可操作性的得5分;方案有欠缺、条理不清晰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须提供服务方案,否则不得分2.1项目实施方案7有清晰明了、沟通顺畅的管理网络(网络图表示),有日常审计资料的归集措施,由评委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内容全面、可行的得7分;方案内容相对全面、较为可行的得5分;方案简单、粗糙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须提供服务方案,否则不得分2.2质量保证方案7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质量保证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报告质量标准、复核机制方案、报告提交程序、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服务质量的保证措施、服务保障承诺、风险管理制度、内部人员权责、有效落实审计责任等方面)进行综合打分:方案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且有不同于其他供应商的特色举措的得7分;方案齐全、具有实际可操作性的得5分;方案有欠缺、条理不清晰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须提供服务方案,否则不得分2.3重点、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7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重点、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分析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的重点、难点,并提供相应措施等)进行综合打分:重点、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且有不同于其他供应商的特色举措的得7分;重点、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齐全、具有实际可操作性的得5分;重点、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有欠缺、条理不清晰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须提供服务方案,否则不得分2.4进度时间安排计划7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进度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进度时间安排、工作任务分配、人员分工等方面)进行综合打分:进度保障措施合理性强、可操作性强、完整性强的得7分;进度保障措施齐全、具有实际可操作性的得5分;进度保障措施有欠缺、条理不清晰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须提供服务方案,否则不得分2.5协调、配合方案7提供与本项目涉及各方的协调、配合方案;内容精细详尽,可行性强得7分;内容基本完整,可行性一般得5分;内容一般,可行性较低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须提供服务方案,否则不得分2.6合理化建议5针对本项目特点,提出合理化建议,特别是在工程建设程序、招投标及合同管理,控制工程投资以及提高审计质量等方面,提出合理的措施和建议,由评委进行综合评审。针对问题提出恰当审计建议的,反映的问题、原因、建议内容全面、可行的得5分;内容相对全面、较为可行的得3分;方案简单、粗糙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3客观分333.1项目负责人10拟投入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取得国家注册会计师且在投标单位工作满一年以上(包含1年)得5分,在此基础上,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的得5分。本项最高得10分。须提供相关证书等证明材料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连续1年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3项目业绩20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类似业绩的,每提供1份业绩得5分,本项最高得10分。注:业绩不重复计分,须提供合同及对应的审计报告并提供对应合同中部分合同价款发票的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3.3项目业绩20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项目负责人完成类似业绩,每提供1份业绩得5分,本项最高得10分。注:业绩不重复计分,须提供合同及对应的审计报告并提供对应合同中部分合同价款发票的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3.4服务承诺3供应商须承诺在中标后提供至少配备5人(含)及以上的团队组成员;并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报备团队组成员名单,否则不得分,格式自拟。合计100第四章采购需求受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江苏中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作为采购代理机构,就其单位所需邹区镇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邹区镇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服务。服务期限:二年。服务地点: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审计服务费计算:依据常财建【2019】3号文按实际审计项目计算,审计服务费=标准收费×(1-优惠率)×单个项目审定工程决算金额。二、服务内容1.由供应商派出人员参与采购人指定项目的工作,协助采购人完成前述编制项目。2.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指定的事项开展工作。供应商派出人员的职责是按照采购人的安排和要求,完成安排的工作内容,完成的工作内容应达到采购人要求的工作目标。(二)工作内容1.严格按照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规〔2017〕40号)、《常州市财政局等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基础设施政府会计核算的通知》(常财会〔2023〕8号)等文件精神编制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和竣工财务决算报表,按采购人要求完成指定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2.对照合规性检查要求对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执行及建设管理;投资计划、资金来源、概(预)算执行;基本建设支出及项目核算管理;招标投标及政府采购等情况进行检查,对资产的交付使用提出建议,协助采购人对相关建议及材料等进行整合。3.配合采购人进行各级审计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审查等工作。4.按照采购人要求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工作,包括基本建设项目资产清查盘点表、资产台账、资产状况影像资料、权证情况、租赁情况、水电等相关费用支出情况等。5.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项目概况;(2)会计账务处理、财产物资清理及债权债务的清偿情况;(3)项目建设资金计划及到位情况,财政资金支出预算、投资计划及到位情况;(4)项目建设资金使用、项目结余资金分配情况;(5)项目概(预)算执行情况及分析,竣工实际完成投资与概算差异及原因分析;(6)尾工工程情况;(7)历次审计、检查、审核、稽察意见及整改落实情况;(8)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分析、计算情况;(9)项目管理经验、主要问题和建议;(10)预备费动用情况;(11)项目建设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政府采购情况、合同履行情况;(12)征地拆迁补偿情况、移民安置情况;(13)需说明的其他事项。6、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项目概况表;(2)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3)资金情况明细表;(4)交付使用资产总表;(5)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6)待摊投资明细表;(7)待核销基建支出明细表;(8)转出投资明细表。(三)服务要求1.项目人员中必须包含注册会计师。2.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审计服务。3.审计过程中因其他原因导致服务项目无法正常实施,审计服务机构应提出解决方案并主动协调解决。4.完成采购人交办的与审计项目相关的其他事项。(四)审计人员要求1.中标人应成立审计项目组。项目负责人1名,项目组其他成员依据项目情况自行投入。2.拟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若有上述情形,一经查实弄虚作假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该供应商的投标资格,同时上报至行政主管单位并处罚。3.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因不可抗力原因确实需要更换项目负责人时,必须征得采购人同意。4.其他详见合同条款。(五)其他要求1.供应商应响应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并严格按照签订的项目合同全部内容提供优质而高效的服务。2.供应商须承诺对待工作认真负责,高效优质;如不能履行服务承诺,采购人有权扣减服务费作为处罚,直至终止合同。3.供应商须对投标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4.供应商应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接受行政监督部门、主管部门的监督,并严格遵守相关管理制度、办法并接受采购人的监督管理。如发现供应商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向行政监督部门、主管部门进行通报:(1)借故推、拖、扯皮延误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在项目实施工作过程中,出现多次失误或拖延工作现象;(3)对承揽的项目持消极态度,不积极配合采购人在规定的合理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故意延误完成时间,造成采购人工作被动及重大损失的;(4)索取、收受委托合同以外的酬金或其他财物,或者利用工作之便,牟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5)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6)未经采购人同意,非法转让、转包随机抽中的承包业务的;(7)背离职业道德,无原则附和采购人的违法违规要求和行为的;(8)在执行业务过程中,故意向他人泄露保密资料,收受贿赂,索取回扣或其它不正当利益的;(9)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的。三、技术规范按国家和行业现行的法律、法规及验收规范执行。四、报价说明本项目根据常财建【2019】3号文附件2中收费标准报优惠率。按实际审计项目计算,审计服务费=标准收费×(1-优惠率)×单个项目审定工程决算金额,标准费率为:100万元以内按1.5‰,100万元~1亿元按1‰,1亿元以上按0.5‰。当审计收费金额在1000元以下时,按1000元收取。五、成果提交中标人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限内应提供咨询服务的成果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含电子版及纸质版):1.项目结算审核报告、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等;2.形成结果报告的实施方案、过程记录、工作底稿等;3.法律法规或采购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六、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购文件的服务质量要求以及乙方响应文件及承诺服务标准进行验收。六、付款方式按实结算。七、附件《常州市市级政府投资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中介审计服务费计费标准(2018年)》附件下载:http://zwfw.kingdonsoft.com/ZJCS/Upload/Procurement/2022/1_新财务决算审计常财建[2019]3号0908151445.pdf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邹区镇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服务合同合同编号:甲方:乙方:兹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邹区镇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服务,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约定:一、业务范围与审计目标(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邹区镇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服务”项目()标段(具体项目已甲方确认后提交至乙方。)竣工财务决算及有关的文件资料进行审计。(二)乙方将根据财政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基本建设工程预算、结算、决算审核暂行办法》对甲方上述工程决算编制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工程项目合同工期执行情况和合同质量等级控制情况,交付使用资产情况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在上述审计的基础上,对工程项目实际造价及建设成果发表审计意见。二、服务期限:二年。三、工作内容1、严格按照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规〔2017〕40号)、《常州市财政局等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基础设施政府会计核算的通知》(常财会〔2023〕8号)等文件精神编制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和竣工财务决算报表,按甲方要求完成指定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2、对照合规性检查要求对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执行及建设管理;投资计划、资金来源、概(预)算执行;基本建设支出及项目核算管理;招标投标及政府采购等情况进行检查,对资产的交付使用提出建议,协助甲方对相关建议及材料等进行整合。3、配合甲方进行各级审计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审查等工作。4、按照甲方要求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工作,包括基本建设项目资产清查盘点表、资产台账、资产状况影像资料、权证情况、租赁情况、水电等相关费用支出情况等。5、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项目概况;(2)会计账务处理、财产物资清理及债权债务的清偿情况;(3)项目建设资金计划及到位情况,财政资金支出预算、投资计划及到位情况;(4)项目建设资金使用、项目结余资金分配情况;(5)项目概(预)算执行情况及分析,竣工实际完成投资与概算差异及原因分析;(6)尾工工程情况;(7)历次审计、检查、审核、稽察意见及整改落实情况;(8)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分析、计算情况;(9)项目管理经验、主要问题和建议;(10)预备费动用情况;(11)项目建设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政府采购情况、合同履行情况;(12)征地拆迁补偿情况、移民安置情况;(13)需说明的其他事项。6、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项目概况表;(2)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3)资金情况明细表;(4)交付使用资产总表;(5)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6)待摊投资明细表;(7)待核销基建支出明细表;(8)转出投资明细表。四、甲方的责任和义务(一)甲方的责任1、合理编制并充分披露基本建设工程决算,保证工程决算及相关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二)甲方的义务1、及时为乙方的审计工作提供其所要求的全部会计资料和其他相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2、确保乙方不受限制地接触任何与审计有关的记录、文件和其他有关信息。3、甲方管理层对其作出的与审计有关的声明予以书面确认。4、为乙方派出的有关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主要事项将由乙方于外勤工作开始前提供清单。5、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审计费用。五、乙方的责任和义务(一)乙方的责任1、按照财政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基本建设工程预算、结算、决算审核暂行办法》的要求进行审核,出具审计报告,并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二)乙方的义务1、根据甲方约定时间完成审计工作,出具审计报告(市委巡查清单内的项目须在2025年6月30日前出具审计报告)。2、在甲方提供工程决算资料受限时,乙方应根据获取的资料,按照相关审计准则的规定,出具专项审计报告。3、除下列情况外,乙方应当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信息予以保密:(1)取得甲方的授权;(2)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法律诉讼准备文件或提供证据,以及向监管机构报告发现的违反法规行为;(3)接受行业协会和监管机构依法进行的质量检查;(4)监管机构对乙方进行行政处罚(包括监管机构罚前的调查、听证)以及乙方对此提起行政复议。六、审计收费本次审计服务的收费参照《常州市市级政府投资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中介审计服务费计费标准(2018年)》中“竣工财务决算审计”计费标准,经甲方验收确认后按优惠率,按实结算。审计服务费=标准收费×(1-优惠率)×单个项目审定工程决算金额。当审计收费金额在1000元以下时,按1000元收取。七、付款方式按实结算。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的使用(一)乙方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1号——审计报告》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1502号——非标准审计报告》规定的格式和类型出具审计报告。(二)乙方向甲方致送审计报告一式叁份。(三)甲方在提交或对外公布审计报告时,不得修改乙方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其后附的已审计财务报表。当甲方认为有必要修改会计数据、报表附注和所作的说明时,应当事先通知乙方,乙方将考虑有关的修改对审计报告的影响,必要时,将重新出具审计报告。九、本合同的有效期间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在双方履行完毕本合同的所有义务后终止。但其中第三(二)3、四、五、八、九、十项并不因本合同终止而失效。十、约定事项的变更如果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影响审计工作如期完成,或需要提前出具审计报告,甲乙双方均可要求变更约定事项,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由双方协商解决。十一、终止条款(一)如果根据乙方的职业道德极其他有关专业职责、适用的法律法规或其他任何法定的要求,乙方认为已不适宜继续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审计服务时,乙方可以采取向甲方提出合理通知的方式终止履行本合同。(二)在终止业务约定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就其于本合同终止之日前的审计服务项目所做的工作收取合理的审计费用。十二、违约责任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十三、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本合同所有方面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并受其约束。本合同履行地为乙方出具审计报告所在地,因本合同所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包括关于本合同条款的存在、效力或终止之后果),双方选择以下第(二)种解决方式:(一)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提交常州仲裁委员会仲裁。甲方(签章):乙方(签章):代表(签章):代表(签章):地址:地址:日期:日期:以上格式仅供参考,合同条款最终以双方签定为准。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编制文件须知1、供应商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制响应文件,编制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2、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3、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4、实行电子化不见面交易方式的,加盖公章、签名等均通过响应文件编制工具加盖电子公章、签字、签章或印鉴。响应文件封面(非实质性格式)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日期: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1.17.1.1-1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实质性格式)供应商资格声明函致:江苏中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人名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磋商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属于分公司经总公司授权参与项目,由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的,需提供总公司项目授权书)。二、我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三、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十条情形)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四、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五、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单位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六、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供应商如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七、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八、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此情形的,填写“无”):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九、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十、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供应商:(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说明:供应商承诺不实的,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声明函(实质性格式)说明:(1)如本项目(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供应商非必须提供;当小微企业拟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仍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如本项目(包)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实质性格式)。(3)如本项目(包)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的,须提供《联合协议》;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的,须提供《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类型一)》。(4)其它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此格式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出具。联合体响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由牵头人出具。2)对于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或者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部分,必须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者承接。供应商应当在声明函“项目名称”部分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3)对于多标的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准确地了解所投产品制造企业信息。对相关情况了解不清楚的,不建议填报本声明函。(5)温馨提示: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供应商填写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可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格式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人民政府的邹区镇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服务(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邹区镇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服务,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1,属于___________(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日期:________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勾选):□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响应函(实质性格式)响应函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加你方就___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响应。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自愿参与响应并承诺如下:(1)本响应有效期为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60个日历日。(2)除合同条款及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磋商文件的全部要求。(3)我方已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并对此承担一切法律后果。(4)如我方中标,我方将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2.其他补充条款(如有):___________。与本响应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函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实质性格式)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单位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为参与(项目名称)的政府采购活动,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上述项目的响应文件、进行合同磋商、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供应商:(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或印鉴:日期:年月日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____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__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次投标中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全权负责参加本次项目的磋商、签订合约以及与之相关的各项工作。本投标人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本授权书于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签字或盖章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职务:联系电话:单位名称:地址: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职务:联系电话:单位名称:地址:身份证号码:投标人公章:地址:电话:传真:邮编:开户行:账号:委托代理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说明:1.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仅当磋商文件注明允许分支机构响应的),则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处的签署人可为单位负责人。2.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情形,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6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实质性格式)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供应商形象,本单位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自愿作出以下承诺: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二、本单位已经阅读并充分理解《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自愿按照《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发生失信行为将记录并公开到“信用常州”、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三、本单位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四、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五、承诺本单位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六、承诺本单位自我约束、自我管理,重合同、守信用,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价格欺诈、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七、承诺本单位在信用中国(江苏)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八、承诺本单位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九、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作出的其他承诺。十、承诺本单位若违背承诺约定,经查实,愿意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信用管理部门相应的规定处罚,承担违约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十一、承诺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违背承诺约定行为将作为失信信息,记录到常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并予以公开。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7报价一览表(实质性格式)报价一览表项目编号:JSZC-320404-JSZG-C2024-0207项目名称:邹区镇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服务序号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优惠率)____%注:1.本项目以优惠率进行报价,结算价=基准价×(1-优惠率),例如:供应商所报优惠率为15%,则结算价=基准价×(1-15%),即结算价=基准价×85%。2.评审时以(1-优惠率)计算价格分。3.本表必须按包分别填写。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8合同条款偏离表(实质性格式)合同条款偏离表项目编号:JSZC-320404-JSZG-C2024-0207项目名称:邹区镇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服务对本项目合同条款的偏离情况(请进行勾选):□无偏离(如无偏离,仅勾选无偏离即可)□有偏离(如有负偏离,则须在本表中对负偏离项逐一列明)序号磋商文件条目号(页码)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内容偏离情况(据实填写)说明注:1.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无偏离”或“有偏离”。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9采购需求偏离表(实质性格式)采购需求偏离表项目编号:JSZC-320404-JSZG-C2024-0207项目名称:邹区镇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服务序号磋商文件条目号(页码)磋商文件要求响应内容偏离情况(据实填写)说明注:1.对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商务、技术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此表中若无任何文字说明,内容为空白,则响应无效。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或“无偏离”。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10项目实施方案等,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主题:1)项目实施方案;2)质量保证方案;3)重点、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4)进度时间安排计划;5)协调、配合方案;6)合理化建议7)其他。12参加本项目人员一览表参加本项目人员一览表项目编号:JSZC-320404-JSZG-C2024-0207项目名称:邹区镇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服务序号姓名性别年龄毕业学校和学历专业职称专业培训及证书责任或分工项目经历或主要工作业绩注:参加本项目人员须是供应商正式职工。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13相关业绩案例一览表相关业绩案例一览表项目编号:JSZC-320404-JSZG-C2024-0207项目名称:邹区镇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服务项目时间项目甲方单位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单位地址联系电话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14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或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财务决算审计服务 科研仪器设备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常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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