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食堂食材招标公告(重庆市渝中区房屋征收中心2024)



渝中区房屋征收中心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YZQ24A00789)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项目保证金支持电子投标保函形式,如需申请保函请点击右上角“申请投标保函”

项目概况:
“渝中区房屋征收中心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月14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YZQ24A00789 采购执行编号:CQXW-YZ202408
项目名称:渝中区房屋征收中心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00,000.00元
最高限价:1,8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要求

渝中区房屋征收中心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
1,800,000.00元
1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最高限价总计:1,800,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2月1日-2027年1月31日(本项目一次采两年),具体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服务承接单位)应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
1、“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供应商出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为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供应商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声明函格式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七篇“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4年12月31日 至 2025年1月8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网上获取
方式或事项:

(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注册成为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 “个人中心” → “在线开评标” → “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在线下载或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无论投标人下载或获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招标公告所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登陆“重庆政府采购网”完成网上报名申请且报名审核通过后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招标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注意事项:首次参与电子招投标的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系统。
1、CA数字证书的办理:首次参加重庆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项目的供应商应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请进入”在线开评标” → “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中,下载CA办理手册。)
2、投标文件制作:首次参加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项目的供应商应当登录重庆政府采购网。进入”在线开评标”→“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中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系统。

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4年12月31日 14:05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1月14日 10:0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递交方式,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平台提供的客户端投标工具编制投标文件,然后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在线开评标”栏目,在“我的投标项目”→“在线投标”板块提交。

五、评审信息

磋商开始时间: 2025年1月14日 10:00
磋商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方式,投标人可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开评标大厅”远程参与开标(开标必备设备: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必须带有摄像头、麦克风和声卡等功能)、无线网卡等),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或参与开标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系统默认30分钟,可根据现场响应情况进行延长/变更)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情形约定:

(1)因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系统客观原因影响解密时间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在仍不能解密的情况下,投标人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启用上传不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的方法作为补救措施;在规定的时间内,投标人既不解密,也未提供不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作为补救措施的,视为投标人主动放弃对该项目的投标资格。

(2)因投标人主观原因未完成解密工作的,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效不加密的备份文件的,都视为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文件,响应无效且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如果项目提供了保证金的,保证金扣除不予退还。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投标人需熟悉了解整个政府采购电子化开评标全过程。具体电子化采购规则以及操作指南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重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和《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供应商必看】政府采购(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并按其要求操作。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渝中区房屋征收中心
采购经办人:李老师
采购人电话:18306054400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化龙桥街道李子坝正街99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行稳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王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15123767375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渝大道89号线外城市花园6幢2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项目联系人电话:15823818219

九、附件

附件下载:采购公告附件(投标人必看手册)24-8版.zip
附件下载:渝中区房屋征收中心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竞争性磋商文件(定稿).doc

竞争性磋商文件行稳集团项目号:YZQ24A00789采购执行编号:CQXW-YZ202408采购项目名称:渝中区房屋征收中心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采购人:重庆市渝中区房屋征收中心采购代理机构:重庆行稳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十二月目录第一篇竞争性磋商邀请书3一、竞争性磋商内容3二、资金来源3三、磋商供应商资格条件3四、磋商有关说明4五、磋商保证金7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9七、其它有关规定10八、联系方式10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12一、项目基本概况介绍12二、采购项目服务需求12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16一、服务期、地点及验收方式16※二、报价要求16三、服务标准、期限及效率等要求17四、付款方式17五、知识产权18六、其他18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19一、磋商程序及方法19二、评审标准22三、无效响应25四、采购终止25第五篇供应商须知27一、磋商费用27二、竞争性磋商文件27三、磋商要求27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29五、成交通知30六、关于质疑和投诉30七、采购代理服务费31八、交易服务费32九、签订合同32十、项目验收32十一、政府采购信用融资32第六篇合同草案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33一、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格式)33第七篇电子响应文件编制要求34一、经济部分35二、服务部分36三、商务部分38四、资格条件40五、其他应提供的资料451.第一篇竞争性磋商邀请书重庆行稳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重庆市渝中区房屋征收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渝中区房屋征收中心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1.1.一、竞争性磋商内容序号项目名称预算金额(万元)最高折扣率磋商保证金(万元)成交供应商数量(名)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渝中区房屋征收中心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180100%31批发业备注:服务期限:2025年2月1日-2027年1月31日(本项目一次采两年),具体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1.2.二、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和单位自筹资金,采购预估金额为180万元。1.3.三、磋商供应商资格条件磋商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下简称供应商。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果有)。(一)一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服务承接单位)应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1、“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供应商出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为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供应商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声明函格式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七篇“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三)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1.4.四、磋商有关说明(一)供应商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二)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搜索该项目,并在项目信息右侧点击“在线获取”按钮。完成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本次磋商不提供纸质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和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或获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注: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获取电子标书无须CA证书,CA证书仅用于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开标解密。(三)竞争性磋商公告所附竞争性磋商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按照以下三种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完成网上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才被视为依法获取了采购文件,否则其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将被拒绝。1.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搜索该项目,并在项目信息右侧点击“在线获取”按钮,即可完成采购文件获取。2.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在意向采购公告界面,点击采购公告右上方的“获取采购文件”按钮→系统会自动链接进入到该项目“电子标书在线获取”界面,供应商只需点击“在线获取”按钮,即可完成采购文件获取。3.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在意向采购公告界面,供应商点击采购公告附件下载按钮,系统会自动链接进入到该项目“电子标书在线获取”界面,供应商只需点击“在线获取”按钮,即可完成采购文件获取。即:若供应商未通过以上获取采购文件方式完成采购文件的下载、获取,供应商将无法在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注意事项:本项目为重庆市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首次参与电子招投标的供应商须申请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账号密码、办理CA证书(办理CA证书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下载电子响应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互联网在线响应,具体操作流程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采购公告附件(供应商必看手册)24-8版》进行查看。因未注册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账号、未办理CA证书、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或磋商响应失败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CA证书的办理流程: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栏目,下载附件《重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并按照其中要求操作。2.电子响应文件制作: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栏目,下载“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下载_64(含32位)”、“统一签章客户端(正式版)”安装包,并按照《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供应商必看】政府采购(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要求操作。(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4年12月31日)起三个工作日。(五)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期限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1.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4年12月31日)起五个工作日。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0.00元/包。(六)电子响应文件递交1.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递交方式,供应商于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在线开评标”栏目,在“我的投标项目”→“在线投标”板块内找到对应响应项目,进行电子响应文件递交。2.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公告时间—2025年01月14日北京时间10:00。(以电子招投标平台显示的时间为准,其他时间不接受任何形式的送达)。(七)磋商信息:1.磋商开始时间:2025年01月14日北京时间10:002.磋商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在线磋商方式,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须持CA证书和可以上网的电脑(用于在线磋商的电脑必须带有摄像头和麦克风、声卡等功能),于规定的磋商开始时间前30分钟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开评标大厅”,进入电子开标室完成在线准备。在线磋商开始后供应商须根据采购代理机构引导来完成电子响应文件解密、视频在线磋商、在线二次报价等工作。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也可以持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用于在线磋商的笔记本电脑必须带有摄像头和麦克风、声卡、等功能)、无线网卡于磋商开始时间前,到达线下指定磋商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9栋6楼)参加在线磋商。供应商线下持对应设备到线下指定磋商地点参与在线磋商都是由供应商主观自行决定。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响应文件或参与在线磋商的,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线下指定磋商地点:地址: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9栋6楼)。注:电子招投标系统磋商开始时间前的30分钟是供应商自主在线准备环节时间(是否在线准备由供应商主观决定,在线准备环节意义在于提前测试CA证书与当前电脑设备运行环境是否正常),在线准备环节不具备签到意义,特此声明。(八)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如未在规定解密时长(系统默认30分钟解密时长,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现场响应情况进行延长/变更解密时长)内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情形约定:(1)因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系统客观原因影响解密时长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延长解密时长。供应商在仍不能正常解密的情况下,供应商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启用上传不加密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方法作为补救措施;在规定的解密时长内,供应商既不解密,也未提供不加密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作为补救措施的,视为供应商主动放弃对该项目的响应资格。(2)因供应商主观原因未在规定解密时长内完成解密工作的,且未在规定解密时长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启用上传不加密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方法作为补救措施或者已申请启用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后仍不在规定解密时长内提供有效不加密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情况,都视为供应商在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销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无效且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供应商需熟悉了解整个政府采购电子化开评标全过程。具体电子化采购规则以及操作指南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采购公告附件(供应商必看手册)24-8版》(《重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和《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供应商必看】政府采购(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并按其对应手册要求完成操作。1.5.五、磋商保证金(一)磋商保证金递交方式磋商保证金应当以银行转账、电汇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供应商应足额交纳磋商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竞争性磋商内容),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递交:方式一:1.选择以银行转账、电汇形式递交的,应汇至以下任一账户,磋商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磋商截止时间。磋商保证金账户:磋商保证金递交账号一览表户 名: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包银行信息01账号1开户行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账号1账 号150101040015061156021账号2开户行建设银行重庆中山路支行账号2账 号6232813760001685139银行行号: 请登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对应栏目查看。路 径:服务导航-政府采购-办事指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银行联行行号。 2.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3.保证金退还方式3.1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3.2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方式二:以纸质投标保函形式交纳磋商保证金1.纸质投标保函交纳形式及要求:(1)缴纳形式:供应商提供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2)具体要求:供应商须在电子响应文件资格审查部分中提供相关机构开具的纸质投标保函正本扫描件,纸质投标保函正本原件应当在项目唱标前在开标现场递交采购人保管,如未递交由磋商小组作无效响应处理。纸质投标保函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采购人;③保函担保金额必须满足本项目要求;④保函生效时间必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有效期限必须至少包含整个磋商有效期;⑤保函须不可撤销见索即付。不满足上述要求的纸质投标保函无效。以纸质投标保函形式担保的投标保证金的金额:3万元(人民币)。供应商须确保其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能在重庆市巴南区相关机构核验真伪,并在电子响应文件资格审查部分中提供纸质投标保函的核验地点、方式和联系人,否则该纸质投标保函视为无效。2.供应商在开标现场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原件应与电子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纸质投标保函扫描件一致,否则由磋商小组作无效响应处理。3.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前,采购人应当对供应商的纸质投标保函开展核验。采购人按照供应商提供的核验地点、方式和联系人等信息无法对该纸质投标保函进行核验的,如发现供应商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弄虛作假的,对已取得成交供应商资格的,取消成交供应商资格,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采购人对纸质投标保函无法核验的,应当报行政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理;对纸质投标保函弄虚作假的,应当报行政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依法依规处理。4.纸质投标保函的退还、注销采购人在发出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向除成交供应商以外的其他供应商退还纸质投标保函正本并书面通知相关机构本项目准予提前注销纸质投标保函。具体注销事宜由供应商与相关机构协商。采购人应在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同时书面通知相关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注销纸质投标保函。具体注销事宜由供应商与相关机构协商。方式三:电子投标保函的缴纳方式本项目保证金支持电子投标保函形式,如需申请保函请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申请。电子投标保函缴纳形式及要求:具体要求:供应商须提供开具的电子投标保函(打印件),电子投标保函(打印件)应当与电子响应文件同时递交(不密封)。电子投标保函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采购人;③保函担保金额必须满足本项目要求;④保函生效时间必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有效期限必须至少包含整个磋商有效期。1.采购人负责对保函内容进行审查,不满足上述要求的电子投标保函无效。2.以电子投标保函形式担保的磋商保证金的金额:3万元(人民币)。3.供应商提供的投标保函不得有弄虚作假行为,否则一经采购人核实,将上报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同时,取消其成交资格。供应商须确保其递交的电子投标保函能在重庆市巴南区相关机构核验真伪,并提供电子投标保函的核验地点、方式和联系人,否则该电子投标保函视为无效。4.供应商递交的电子投标保函(打印件)应与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申请的电子投标保函一致,否则该电子投标保函视为无效。5.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前,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至少成交候选人或成交供应商)的电子投标保函开展核验。1.6.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1.7.七、其它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四)超过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恕不接收。(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则按无效处理。(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8.八、联系方式(一)采购人:重庆市渝中区房屋征收中心联系人:李老师电话:18306054400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化龙桥街道李子坝正街99号(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行稳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王老师电话:15123767375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渝大道89号线外城市花园6幢22-2(三)电子招投标系统技术指导:重庆港澳大家软件产业有限公司联系人:谭老师电话:023-88158029(工作日)15823413234(节假日)(四)CA数字证书办理服务平台:1.CA数字证书:网证通联系人:刘娟电话:023-63010240189960984602.CA数字证书:东方中讯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联系人:何晓伦电话:023-88257082023-631536622.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标注的服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响应处理。2.1.一、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项目名称数量/单位备注渝中区房屋征收中心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1项合同供货周期为2年,采购预算为预估金额,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2.2.二、采购项目服务需求本篇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应当按照要求提供。(一)商品一览表品目号品目名称1类粮油类、豆类、蛋、半成品2类肉类、家禽类、水产类、冻品类、腌制类、卤味类3类蔬菜类、菇类4类干副调料香料类、方便食品类、副食类5类其它类(二)供货及服务要求1、供应商主要为重庆市渝中区房屋征收中心食堂保障粮油类、豆类、蛋、半成品、肉类、家禽类、水产类、冻品类、腌制类、卤味类、蔬菜类、菇类、干副调料香料类、方便食品类、副食类、其它类等食堂食材,供货周期为2年。2、因工作需要,采购人需完成应急餐饮保障任务时,成交供应商须提供足够车辆和人员按采购人要求将食材配送至指定地点,完成食材供给保障工作。3、因工作性质,采购人食堂在工作日、周末及节假日必须保持正常运营。成交供应商应在工作日、周末及节假日保证配送服务和质量。4、食材物资验收方式为:(1)采购收货方2人会同配送方人员当场称重、验收、签字确认,不合格品或与型号不符货品当场退回或更换;(2)整箱货物开箱抽查或全查。(3)在采购人签收之前,货物的所有权、风险属成交供应商,发生遗失、损坏由成交供应商负责。※5、供应商配备服务人员至少5名(服务人员必须衣着整洁,着工作服),冷链运输车2辆。成交供应商要实行专人专车采购,并负责人员和车辆的安全和管理,保证人员和车辆遵守采购人相关规定。[注:1)拟派服务人员5人,提供服务人员健康证和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开标前近三个月(2024年10月-2024年12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2)冷链运输车2辆可以为自有或租赁,自有的需提供购买发票、车辆照片、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若为租赁的,需提供租赁合同或协议、车辆照片、车辆行驶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6、供应商需自有或租赁库房面积在1000㎡及以上。[注:库房须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产权证明资料或租赁合同(协议)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7、供应商需自有或租赁加工车间,且面积不小于500㎡,以保证项目的配送及加工服务[注:须提供房屋产权证明资料或租赁合同(协议)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8、供应商具备自有或合作(或租赁)的种植基地面积在300亩(包括300亩)以上。[注:供应商提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协议(或合同)或提供合作(或租赁)协议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三)配送食材的标准1、粮油类:均为非转基因,大米必须符合GB/Tl354-2018国家标准、菜籽油必须符合GB/Tl536-2021、大豆油必须符合GB/Tl535-2017国家标准、面粉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具有产品检验报告,在保质期内,有SC标志。2、豆类、蛋、半成品等必须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具有产品检验报告,在保质期内,有SC标志。成品、半成品等食品接触材料应符合GB/T40996-2021的国家标准,包装完好,产品质量必须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要求,且符合国家或地方标准。3、肉类、家禽类:必须在供货前12小时内在定点屠宰场(或宰杀店)宰杀加工,新鲜、表皮洁净、无异味,肌肉有弹性,并经动物卫生检疫机构检疫合格,加盖检疫合格印章和屠宰场印章,并附有《动物产品(B)检疫合格证明》,产品质量必须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要求。4、水产类:新鲜有弹性、鱼鳃鲜红、鱼鳞完整,鱼眼光亮透明等,产品质量必须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要求,且符合国家或地方标准。5、冻品类、腌制类、卤味类:无杂质、异味,物资包装完整,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和SC标识齐全明晰,产品质量必须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要求,且符合国家或地方标准。6、蔬菜类、菇类:成熟适度、新鲜脆嫩、外形色泽良好清洁、无影响使用的病虫害、无机械损伤,无农药残留超标,产品质量必须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要求,且符合国家或地方标准。7、干副调料香料类(食盐、味精、酱油、醋等)、方便食品类、副食类:必须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具有产品检验报告,在保质期内,有SC标志。成品、半成品等食品接触材料应符合GB/T40996-2021的国家标准,包装完好,产品质量必须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要求,且符合国家或地方标准。8、如国家标准高于地方标准的,上文要求则应符合国家标准,如地方标准高于国家标准的,上文要求则应符合地方标准。9、供应商须保证所供食材质量安全,不变质、不过期,符合国家相关食品法律法规要求,有保质期限要求的食材需为甲方预留至少70%的保质期(经甲方书面同意的除外)。(四)时间要求1、配送时间:每天早上6:30分以前将所需食材按时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如有特殊情况,以采购方现场实际要求为准。2、调换时间:生鲜类2小时内完成调换,其他类4小时内完成调换,如有特殊情况,以采购方现场实际要求为准。(五)配送内容严格按照采购人食堂提前拟定的食材清单进行配送。配送货物时,不得短斤少两、以次充好、配送货品与所采货品要相符、配送货品符合国家或地方质量标准规范及要求,配送运输条件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达到磋商文件要求等。一经发现不符合采购要求,由采购方书面通知成交供应商整改,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六)其他要求(1)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2)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国家及行业的相关标准。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更换供应品名、调整数量,因客观原因确需调整的,成交供应商应提前告知,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实施。(3)供应商应按照上述服务内容的要求,从管理组织机构、人员配备、质量及安全保证措施和合理化建议等方面制定服务方案。(4)成交供应商要与采购人签定保密承诺书,成交供应商不得泄露工作中涉及采购人的人数编制、工作规律、工作方法等重要内容。(5)根据采购的服务要求,供应商必须列表做出相应的回答。任何偏离都必须做出偏离表,也可以增加更好的功能,以便投标。(6)供应商自行组织现场勘查及安全责任自行承担。3.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标注的商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响应处理。3.1.一、服务期、地点及验收方式(一)服务期:2025年2月1日-2027年1月31日(本项目一次采两年),具体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二)服务地点:重庆市渝中区房屋征收中心。(三)验收方式:(1)验收标准成交供应商配送食材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采购人按照本采购项目文件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三)配送食材的标准及国家和地方相关要求进行验收。(2)验收方式①货物到达现场后,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人工作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进行感官检验、外观检验或试用检验,若产品外观、包装、质量不能达到收货标准,采购人拒收配送物资,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迅速补充合格产品,不得影响正常开餐。对符合要求的产品当场作出记录,双方签字确认。②提供货物未达到磋商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损失。③采购人组织定期或不定期货品抽检和送检。对检验不合格产品无条件退、换货外,需按双方约定予以处理。④因验收货物时不能直接判断质量的(如西瓜等),在使用或服务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商品,供应商应作退换货处理。⑤凡按重量计量物资,均以物品净重方式计量结算。3.2.※二、报价要求本次报价按照折扣率进行填报(折扣率须在0-100%之间),各种品目的折扣率报价指以新世纪百货、永辉超市同类食材平均零售价格(标签价)为基础,进行折扣率的填报(不允许保留百分号前小数,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所有货品均以此折扣率计算。例如投标折扣率报价为94%,某货品市场零售平均价格为35元,采购人与供货商就某货品的实际结算价格应为35×94%=32.9元;其他菜品也应按折扣率94%计算实际结算价格)。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服务所需的食材采购费、服务费、人工费、运费、仓储费以及供应商应缴纳的税费等全部费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3.3.三、服务标准、期限及效率等要求(一)成交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要求、质量标准向采购人提供食材购置服务及相关配合服务。(二)成交供应商配送物资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并在保质期内;干副调料、冻品物资包装完好,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和QS标识齐全明晰。(三)因成交供应商提供物资质量问题发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由供应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以及全部法律责任。(四)因市场特殊原因个别食材品种不能及时提供的,供应商应及时与采购人沟通协调,更换品种以满足需要。(五)物资验收中不合格产品,供应商按照采购人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调换,不得影响采购人正常使用。(六)合作期间,设专人对接工作,并保证周末及其他任何节假日24小时可联络到对接人。3.4.四、付款方式(一)合同签订时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二)结算价格原则:(1)所有商品结算价格:以辖区内新世纪百货、永辉超市同类食材平均零售价格(标签价)(不含特价品)的价格作为基础价,并以此价格填报折扣率作为结算价格。(2)所有商品按月询价以确定价格。(3)未列入“配送商品详情”目录内商品的价格或超市无此类商品的价格,应随行就市并按填报的折扣率作为结算价格,不得高于市场平均价格作为结算价格。采购单位工作人员不定期抽查,若发现成交供应商所报价格与市场行情不符将扣除履约保证金。(4)询价时间:于每月下旬中任意一天9-17点到新世纪百货、永辉超市(重庆市渝中区范围任意门店)进行市场考察,确定次月结算价格,市价的考察及确定,由成交供应商和采购单位工作人员共同考察并签字确认后生效。如成交供应商对结算价格有异议的,应在24小时提出,并由双方再次进行询价复核,超过24小时视为无异议。(5)若遇临时上新或新增且采购人有需求的食材,由成交供应商随行就市并按填报的折扣率作为结算价格,不得高于市场平均价格作为结算价格。采购单位工作人员不定期抽查,若发现成交供应商所报价格与市场行情不符将扣除履约保证金。(三)结算方式:(1)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合同交货后,采购单位验收人员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2)成交供应商送货当日开具送货单,每月根据实际送货数量向采购人申请付款(包含双方签字的送货单和对应发票);(3)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付款资料审核通过后以转账方式向成交供应商支付;(4)支付货币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四)履约保证金在最终服务期满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3.5.五、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内容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3.6.六、其他(一)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磋商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3.7.一、磋商程序及方法(一)磋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方式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参加。竞争性磋商以抽签的形式确定磋商顺序,由本项目磋商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视频在线磋商。在视频在线磋商前,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实质性响应等进行审查。(二)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电子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磋商。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电子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资格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磋商供应商资格条件(三)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磋商供应商资格条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三)磋商保证金按照磋商文件要求足额交纳磋商保证金。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供应商可于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2.符合性审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电子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电子响应文件签署或盖章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 电子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1有效性审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署或盖章齐全。1有效性审查响应方案每个包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1有效性审查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响应文件份数电子响应文件数量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3响应程度审查实质性响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篇以※号标注的部分、第三篇以※号标注的部分。3响应程度审查磋商有效期电子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三)澄清有关问题。磋商小组在对电子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电子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电子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电子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电子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文件电子化上传。供应商通过书面形式作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或者加盖公章并将澄清等文件扫描为PDF格式,上传至“问题澄清”输入框中的“澄清附件”中。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署并附身份证明。以上签署等文件都要以PDF格式上传到“问题澄清”输入框中的“澄清附件”(澄清附件只允许一个文档上传,所有上传文件都应归到一个PDF文档当中)。(五)本次项目采取的是视频在线磋商方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必须在电子开标室及时响应采购代理机构的通知和磋商小组的磋商邀请,并及时点击“在线谈判”按钮,参与视频在线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磋商有关的服务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六)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服务、商务条款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以线上形式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电子档(PDF格式),如供应商通过线上方式提交,还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电子档(PDF格式)。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电子档(PDF格式)。(七)供应商在磋商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并将签字后的书面承诺扫描成PDF格式,按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的递交方式,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八)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参加正式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以线上方式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系统界面会自动提示,供应商须完成以下步骤:①点击“二次报价”按钮,进入二次报价界面。②在“本轮报价”里输入第二次报价的金额。若需上传二次报价单价明细表或者其他附件,可以点击“报价附件”→“上传文件”按钮,完成二次报价单价明细表或者其他附件的上传。③提交报价,然后完成报价表签章,二次报价就操作成功了。注:已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供应商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的最后一次报价为准。(九)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含有效书面承诺)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电子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服务、商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十)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服务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推荐。以上都相同的,按商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推荐。以上所有都相同的,由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若供应商的服务部分为0分,将失去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资格。3.8.二、评审标准序号评分因素及权值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磋商报价(30%)30分满足资格性、符合性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折扣率数值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折扣率报价)×价格权值×1002服务部分(50%)总体服务方案及人员配备(10分)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总体服务方案及人员配备,包括但不仅限于企业介绍、机构设置及项目服务管理团队、配送日常工作时间安排及路线规划、质量控制、临时补货保障措施、拟投入设备及工具情况等。方案包含上述所有内容,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10分,方案内容每存在1处瑕疵扣1分,扣完为止。注:方案中所称的“瑕疵”指:1.方案出现内容缺项、表述不完整或缺少关键分析点;2.缺乏科学合理性,存在逻辑漏洞、常识错误;3.表述前后矛盾、无连贯性;4.方案安排并不适用本项目特性或不利于本项目的目的实现;5.方案内容中包含其他项目名称,或出现与本项目不相关的其他内容。6.内容空泛,无具体方法或内容。7.现有条件下不可能实现的情形;上述任意一种情形为1处瑕疵。供应商提供加盖公章的相应的方案资料。2服务部分(50%)日常物资保障方案(10分)供应商提供日常物资保障方案,包括但不仅限于配送实施流程、配送时间保证措施、服务人员日常作业管理规范、原材料配备、食材登记管理、货源保障等。方案包含上述所有内容,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10分,方案内容每存在1处瑕疵扣1分,扣完为止。注:方案中所称的“瑕疵”指:1.方案出现内容缺项、表述不完整或缺少关键分析点;2.缺乏科学合理性,存在逻辑漏洞、常识错误;3.表述前后矛盾、无连贯性;4.方案安排并不适用本项目特性或不利于本项目的目的实现;5.方案内容中包含其他项目名称,或出现与本项目不相关的其他内容。6.内容空泛,无具体方法或内容。7.现有条件下不可能实现的情形;上述任意一种情形为1处瑕疵。供应商提供加盖公章的相应的方案资料。2服务部分(50%)企业管理措施及食材采购流程方案(10分)供应商提供企业管理措施及食材采购流程方案,包括但不仅限于企业内部管理制度、运营管理规范、食材数量及种类管理、采购流程、食材收退订货管理、食材采购质量标准等。方案包含上述所有内容,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10分,方案内容每存在1处瑕疵扣1分,扣完为止。注:方案中所称的“瑕疵”指:1.方案出现内容缺项、表述不完整或缺少关键分析点;2.缺乏科学合理性,存在逻辑漏洞、常识错误;3.表述前后矛盾、无连贯性;4.方案安排并不适用本项目特性或不利于本项目的目的实现;5.方案内容中包含其他项目名称,或出现与本项目不相关的其他内容。6.内容空泛,无具体方法或内容。7.现有条件下不可能实现的情形;上述任意一种情形为1处瑕疵。供应商提供加盖公章的相应资料。2服务部分(50%)食品运输存储保障及卫生安全保证措施方案(10分)供应商提供食品运输存储保障及卫生安全保证措施方案,包括但不仅限于食材运输存储保障措施、卫生安全保证措施、包装方案、食品安全检测措施、食品安全培训方案等。方案包含上述所有内容,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10分,方案内容每存在1处瑕疵扣1分,扣完为止。注:方案中所称的“瑕疵”指:1.方案出现内容缺项、表述不完整或缺少关键分析点;2.缺乏科学合理性,存在逻辑漏洞、常识错误;3.表述前后矛盾、无连贯性;4.方案安排并不适用本项目特性或不利于本项目的目的实现;5.方案内容中包含其他项目名称,或出现与本项目不相关的其他内容。6.内容空泛,无具体方法或内容。7.现有条件下不可能实现的情形;上述任意一种情形为1处瑕疵。供应商提供加盖公章的相应资料。2服务部分(50%)应急处理预案(10分)供应商提供应急处理预案,包括但不仅限于食物中毒预案、运输应急预案、食材配送应急预案、食材安全应急预案、突发情况应急预案等。方案包含上述所有内容,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10分,方案内容每存在1处瑕疵扣1分,扣完为止。注:方案中所称的“瑕疵”指:1.方案出现内容缺项、表述不完整或缺少关键分析点;2.缺乏科学合理性,存在逻辑漏洞、常识错误;3.表述前后矛盾、无连贯性;4.方案安排并不适用本项目特性或不利于本项目的目的实现;5.方案内容中包含其他项目名称,或出现与本项目不相关的其他内容。6.内容空泛,无具体方法或内容。7.现有条件下不可能实现的情形;上述任意一种情形为1处瑕疵。供应商提供加盖公章的相应资料。3商务部分(20%)企业实力(4分)1、供应商通过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三个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2、供应商拥有下单、结算、统计、查询等功能的网络销售系统(含手机小程序或APP)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供应商需提供相应证书、网络销售系统截图和其它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3商务部分(20%)食品冷藏库(2分)供应商自有或租赁配备食品冷藏库,冷藏库面积在100平米及以上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自有或租赁食品冷藏库须提供相关产权证明材料或租赁合同(协议)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3商务部分(20%)保险(2分)供应商购买有效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保险累计责任(赔偿)限额≥2000万元,得2分,否则不得分。供应商提供保险保单及保险购买发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3商务部分(20%)蔬菜基地(2分)供应商具备自有或合作(或租赁)种植基地在300亩基础上,每增加50亩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不满足不得分。供应商提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协议(或合同)或提供合作(或租赁)协议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3商务部分(20%)食品安全保障(2分)供应商食品安全专用检测设备,每提供1台得1分,满分2分,不提供不得分。供应商若自有则提供设备照片及购买发票复印件;若为租赁的,需提供设备租赁合同复印件及设备照片,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3商务部分(20%)食材配送业绩(8分)2022年1月1日至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有效的为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提供食材配送服务合同的,每提供一个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8分,不提供不得分。供应商提供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内容包含合同关键页(合同首页、服务内容信息页、签字盖章页),合同乙方须为供应商单位名称,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同一个服务单位(业主单位)业绩只计分一次。供应商还需提供对应业绩合同的服务期内任意一笔食材配送服务费用发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3.9.三、无效响应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其电子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未参加磋商;(三)供应商所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不按“第七篇电子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签署或盖章;(四)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包采购中同时参与磋商;(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七)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八)供应商磋商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九)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十)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的;(十一)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的;(十二)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3.10.四、采购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456789101112131415161718.第五篇供应商须知18.1.一、磋商费用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电子响应文件与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8.2.二、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由竞争性磋商邀请书,项目服务需求,项目商务需求,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合同草案条款和格式合同,电子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七部分组成。(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供应商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澄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经进入磋商程序,即视为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四)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三、六篇全部内容。(五)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电子响应文件(含有效的书面承诺)。磋商小组判断电子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仅基于电子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18.3.三、磋商要求(一)电子响应文件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电子响应文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2.电子响应文件组成电子响应文件主体内容由“第七篇电子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电子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进行编写,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电子响应文件必须根据《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手册第五章内容,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报价一览表信息填写、页码关联、电子响应文件电子章签署、下载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等工作。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审小组对电子响应文件的评审。(2)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磋商有效期:电子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四)磋商保证金1.成交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第一篇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2.磋商保证金为磋商的有效约束条件。3.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磋商有效期过后三十天继续有效。4.磋商保证金币种应与磋商报价币种相同。5.《成交通知书》发出后,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6.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磋商保证金:6.1成交供应商在磋商有效期撤销电子响应文件的;6.2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如果有);6.3成交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6.4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6.5成交供应商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6.6成交供应商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6.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五)修正错误1.若供应商所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2.若供应商所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中报价函的初始报价与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的报价一览表所展示的响应报价不一致时,以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的报价一览表所展示的响应报价为准。3.磋商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六)电子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电子响应文件一式一份,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时请提交通过投标文件制作系统下载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若因系统或CA证书异常原因无法正常解密,供应商须在电子开标室向采购代理机构申请提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电子招投标系统会对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一致性进行核验,若供应商操作失误,后果自行负责。2.电子响应文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电子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3.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七)响应文件的递交1.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上传)按照《全程电子化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签章版本)》第七章流程操作。2.须提交的相关原件(如果有):应完整封装,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号、采购执行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封套的封口处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于磋商开始时间前30分钟内完成现场递交(例如:磋商开始时间为上午9:30分,那现场原件递交开始时间为上午9:00分)。相关原件递交地点同线下指定磋商地点一致。注:成交供应商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与电子响应文件一致的纸质响应文件叁份和电子版光盘一张,纸质响应文件封面和骑缝处应加盖成交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光盘粘贴标签并注明项目名称、成交供应商名称加盖成交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八)响应文件语言:简体中文(九)供应商参与人员及参与人员证明原件1.参与磋商人员要求:各个供应商应当派1-2名代表参与磋商,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2.参与人员证明原件要求:参与磋商的供应商代表必须准备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原件,在磋商环节开始时表明本人身份是否符合供应商磋商代表的身份要求。18.4.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一)成交供应商的确认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成交供应商无充分理由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将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财政部门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18.5.五、成交通知(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18.6.六、关于质疑和投诉(一)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质疑时限、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2.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1.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2.4事实依据;1.2.5必要的法律依据;1.2.6提出质疑的日期;1.2.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2.9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系统依法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截图证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状态截图证明流程: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在线开评标”→“我的投标项目”→找到该项目点击“查看详情”进行项目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信息截图);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质疑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其他3.1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质疑函范本可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下载。(二)投诉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18.7.七、采购代理服务费(一)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包干价21400.00元(大写:贰万壹仟肆佰元整)收取。18.8.八、交易服务费供应商成交后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渝发改收费〔2023〕115号文件执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18.9.九、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起二十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二)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业务管理系统”进行合同登记备案;2个工作日内按相关管理要求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未按要求公告及备案的,应当及时进行补充公告及备案。(三)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六)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予以约定。成交供应商履约完毕后,采购人根据采购文件规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18.10.十、项目验收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18.11.十一、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供应商参与重庆市政府采购活动,成为成交供应商,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信息专栏。第六篇合同草案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18.12.一、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格式)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格式)采购项目名称:项目号:采购执行编号:甲方:(采购人)乙方:(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磋商项目名称数量综合单价总价服务时间服务地点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大写):1、服务要求2、验收方式3、付款方式4、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五、其他约定事项:1.采购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3.3、本合同一式肆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备注: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第七篇电子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一、经济部分(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二、服务部分(一)服务响应偏离表(二)其他服务资料(根据采购需求和评审因素的要求自拟)三、商务部分(一)商务响应偏离表(二)其它优惠服务承诺(格式自拟)四、资格条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如有)五、其他应提供的资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18.13.一、经济部分(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竞争性磋商报价函(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磋商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磋商。1.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服务,初始折扣率报价为%。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电子响应文件壹份。3.我方承诺:本次磋商的有效期为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5.在整个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磋商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7、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8、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地址:电话:传真:网址:邮编:联系人:年月日18.14.二、服务部分(一)服务响应偏离表项目号:采购项目名称:序号采购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以及电子响应文件中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中所列服务要求进行比较和响应;2、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3、响应情况栏中应当注明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且必须标注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在电子响应文件中的位置(页码)。(二)其他服务资料(根据采购需求和评审因素的要求自拟)18.15.三、商务部分(一)商务响应偏离表项目号:采购项目名称:序号磋商项目商务需求响应情况偏离说明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电子响应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商务要求进行比较和响应;2、该表可扩展;3、响应情况栏中应当注明具体内容,且必须标注具体内容在电子响应文件中的位置(页码)。(二)其它优惠服务承诺(格式自拟)18.16.四、资格条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磋商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电子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磋商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公章)年月日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电子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注: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电子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年月日(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如有)18.17.五、其他应提供的资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3.供应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供应商盖章。注: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若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供应商总体情况介绍、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等。(结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食材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